Thursday, December 30, 2010

客人喜歡每個星期三跟我們在他們公司開一次例會,於是,我們便習慣了九點鐘在附近那間鴻星酒樓,來一個一小時的早餐內部會議。老實說,雖然在同一間公司工作,這個早餐會是我們這幾個不同部門的人可以共聚一起談公事的時間。

已經連續第三個禮拜。

今天,我如常最早一個到達。跟部長要了一張四人檯。因為檯上才得兩份碗筷,侍應亦趕急地從鄰桌搬來另外兩份。

放置妥當後,那個侍應依然盯著其中一隻碗。猶疑了片刻,還是決定換過另外一隻。

可能因為看到那個侍應的舉動,我也順其自然地多望我面前那隻碗一眼。原來,碗裏面還有些食物殘渣黏貼著。是名符其實的中原一點紅。

我跟那位侍應遞上那隻碗,示意裏面的紅色食物殘渣。她當然立即給我換過一隻。

接過那隻新換過來的碗,我聽到那位侍應跟我道:「你也應該要自己洗一洗。」

我沒有答話,只努力跟自己說,這兒是工廠區,當然不能代表整個香港。

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聖誕假期,跟家人到長洲走走逛逛。

相約好乘早上十一時半那班慢船——因為船票比快船便宜一半。不過,一如以往家中傳統,加上都知道港外線碼頭離地鐵站、巴士站頗遠,大家十一時上下便已齊集港外線碼頭。包括林大小姐。

到長洲去,要在五號碼頭乘船。

碼頭上當然掛有橫額,指示遊客哪個碼頭的船往什麼離島。

自電影《色·戒》大收旺場後,華文裏頭便多了「·」這個標點符號。其實,不只是多了,幾乎在任何情形底下,大家都會貿然用上「·」。像一句好好的「愛回家」變成了什麼「愛·回家」。仿佛多了一點,格調便可以高上幾倍。

碼頭上那塊指示遊客的橫額竟然也用上了那一點。「五號碼頭,去長洲」變成了「五號碼頭 去·長洲」。不倫不類。實在不明白那個點有什麼用途。

正要大發理論,我發現,在那句「五號碼頭 去·長洲」中文指示下面的英文翻譯竟然是:「PIER 5 GO·CHEUNG CHAU」。

我記得,以前時候,經常收到一些電郵取笑中國大陸的英文翻譯。經典的是以「BODY PIERCE」來翻譯「刺身」。想不到時至今天,我會在香港看到這樣的英文。余欲無言。

老實說,除了搖頭嘆息外,還能做什麼?

Friday, December 24, 2010

還在都柏林生活的時候,偶爾會在上班途中跟一些留在香港朋友電郵互通消息。

香港比愛爾蘭快八個小時。可是,幾乎每次,當我還差一個小時後便下班,依然收到朋友在公司發的回覆。或者,我不應該驚訝;畢竟,我也曾經在這個遠東的前英國殖民地上過班。我記得,每一次我都會回答道,希望你不好比我還要晚下班。

是風水輪流轉罷?至少,他們都是如此說。有人甚至道,這叫做有多久風流,便有多久折墮。

返回香港才兩個月。在公司裏,也會跟以前愛爾蘭的同事互通消息。我竟然開始收到以前自己跟別人發的那一句:希望你不好比我還要晚下班。

望著辦公桌上的一堆堆文件,我想起了這一首歌:



我發現自己沒有理會周邊的同事,哼起了這幾句歌詞:

All around me are familiar faces
Worn out places, worn out faces
Bright and early for the daily races
Going nowhere, going nowhere

When people run in circles it's a very, very
Mad World, mad world.

Tuesday, December 21, 2010

眾所周知,我迷死英國廣播公司的《LITTLE BRITAIN》。無論看多少遍,我都依樣笑得像個倒地葫蘆。只要看到MATT LUCAS和DAVID WILLIAMS,只要聽到他們的抵死對白,我便會樂死。

最近讀《泰晤士報》,發現原來這個聖誕節,這兩個英國孖寶會有新作品在BBC1播映。節目用上了FRANK SINATRA的一首歌曲名字,叫《FLY COME WITH ME》。顧名思義,說的都是航空公司、機場的事情。

在YOUTUBE找到了一些預告片段:







不知道幾時香港BBC才會播放。要知道望著香港電視臺的節目,就教人很懷念歐洲的生活。

Monday, December 20, 2010

畢竟,在歐洲生活了五年,重返香港,或多或少,文化語言上有點衝突。

有天,到一個政府部門開會。人家遞上張飲料紙。上面有咖啡、奶茶、檸檬茶、和其他汽水。

咖啡、奶茶利尿,我預計那個會議會開超過兩個小時,我怕途中要去洗手間,所以,不敢選。檸檬茶,也是他們茶房親自泡製,是熱的,不是外來的紙包或罐裝,我從來不喝熱檸檬茶,所以,也不選。汽水,當然免問。我怕說話中途會不其然地吐出一些氣。

於是,我點了杯清水。老實說,在公司裏,我每天都只喝清水。足兩公升。在愛爾蘭,在香港,皆如是。

豈料,他們竟然給了我一杯熱水。我想過要他們換一換,可是,會議早已經開始。況且,會議將會長達兩個多小時,到了那時候什麼熱水也會變涼,入得口。

也許,我不應該驚訝。因為這不是首次。

早陣子,到一間酒店餐廳用膳。甫坐下,便著侍應先給我杯清水。他們也是先給我杯熱水。人家經常面對外國遊客,遞上清水也是先來熱水,政府部門茶水部送上熱水實在不應該詫異。

以後幾次出外吃飯,要清水,侍應也是遞上熱水。除了到一些外國人光顧的餐廳。像赤柱那一些。我發現,唯有那些餐廳的侍應方曉得什麼叫清水。

我記得,以前要熱水,要先跟侍應講清楚是要暖水;要不他們必定先送來冰水,或者室溫的水。

Tuesday, December 14, 2010

那天,邁克在報紙裏談到披頭四那張叫《橡膠靈魂》的專輯。他寫道:「假如要點一首披頭四作品請渡邊君細心留意歌詞,我的選擇是《橡膠靈魂》的《無處人》,而不是《胡椒沙展寂寞心俱樂部樂隊》任何歌曲。」

渡邊君,就是小說《挪威的森林》裏男主角的名字;至于《橡膠靈魂》、《無處人》和《胡椒沙展寂寞心俱樂部樂隊》,當然就是《RUBBER SOUL》、《NOWHERE MAN》和《SGT PEPPER'S LONELY HEART CLUB BAND》。

其實,《橡膠靈魂》是我最喜歡的一張披頭四唱碟。因為裏面許多首歌我都很喜歡。像《DRIVE MY CAR》、《GIRL》。

明顯地,那張唱碟裏的第七首歌,更曾經是我的心頭愛。那時候,每當那個女生跟我撥電話,我的手機都會奏起那首歌的旋律。

此調當然久未彈矣。也沒有重彈的需要。畢竟,此時此刻,我發現那不過是一曲過客的調子而已。

現在,要我再次選首披頭四作品替代,該會選上《NORWEGIAN WOOD (THE BIRD HAS FLOWN)》。湊巧地,又是《橡膠靈魂》裏的一首歌。

那是因為林大小姐曾經用她那本《挪威的森林》夾著我寫給她的一封情書。而且,林大小姐的名字不是MOLLY。

Monday, December 13, 2010

那天下班回家已經夜深。節省電源關系,兩部電梯管理公司只維持一部上落。無疑,等候時間會變長,不過,為了我的孩子,還有我的孩子的孩子,和他們的下一代,我願意犧牲一點。

正在電梯大堂耐心等候,看見另一個應該也是下班回家的男生,疲憊地按下大門密碼後走進來,站在一旁,跟我一起等候電梯。

電梯終於來了。我們亦有點急不及待地走入去。畢竟,已經過了十二點,第二天可還要一早起來上班,大家都希望立即洗過澡,跑上床倒頭大睡罷。

我的確是這樣想的。可是,那位男生似乎有另外一個想法。

按下樓層後,他竟然從袋子裏拿出一部iPAD,聚精會神地望著那塊熒光屏。我奇怪地看看他按的層數。是十二樓。住高我一層。

我忍不住道,很忙罷?很要緊的事情?我經常很佩服別人有一目十行的能力。要我一分鐘讀完一篇文章,我真的做不來。

我沒有等他回答,便踏出電梯。電梯打開大門,我沒有理由不走出去罷?

Thursday, December 09, 2010

那天,上司跟我說,你應該將會沒有睡眠時間。

那是兩星期前的事情。

到了今天,慶幸每天晚上依然能夠回到家,躺在自己的床上倒頭大睡。不過,能夠花在這個跟人共享的天地,實在變得少之又少。在都柏林獨居的時候,我幾乎可以每天晚上都寫一篇;重返香港後,雖然依然有許多事情、許多想法,希望能夠發表一下,可是不得已地只可以盡量隔天登上一篇;到了這個星期,縱然才逢週一、三、五貼上文章,也無法子不脫期。

話雖如此,書我還依然有讀。都是從公司回家途中;都是臨睡前的那半個小時。

終於讀畢《THE PILLARS OF THE EARTH》。不愧給人譽為近代英國最佳小說。千頁餘紙的小說,幾乎沒有冷場。每一章都很緊湊。高潮迭起,教人無法子不一頁一頁地翻過去,追看故事那些角色的遭遇。

以前,每讀畢一本精彩小說,都會有點失落,若有所失。這一次,我竟然沒有如斯感覺。

以前,每讀畢一本精彩小說,我都要花很長時間,方能選擇得了接下來剛讀那一本書。這一次,我完全沒有這個煩惱。

都因為我一下飛機回到家,看到房裡的那個書櫃,我已經決定讀畢《THE PILLARS OF THE EARTH》後,接著的就要是戴卓爾夫人的回憶錄《THE DOWNING STREET YEARS》。

都因為這部《唐寧街歲月》的確也是一本很精彩的書。我發現,書中有很多做人智慧。

其中,裡面有這樣的一句:Other private secretaries, specialising in economic or foreign affairs, also quickly acquired judgement, expertise and a knowledge of my thinking which allowed me to rely on them.

那不就是說,要得到上司信任,不能單靠才能和決斷,我們也要很清楚上司的想法。

所以,我想,我應該是時候學習一下戴卓爾夫人的工作模式——每天才睡四個小時了。

Monday, December 06, 2010

談到走火警,實在不得不提一則軼事。

那天,離管理公司敲響火警鐘還有五分鐘,同事甲跑到了同事乙的座位,提醒她快要走火警。

同事乙赫然道:「這個我倒記不起來。」說畢,便趕急地到INBOX翻翻,找找早前管理公司跟所有人發出的那封電郵。

同事甲道:「也不用找吧?我剛剛記得,才再讀過一遍。他們說,十一點半警鐘便會響起。我跑過來便是著你一起走。」

同事乙放棄了搜尋那封電郵,看看腕錶,道:「多謝你提醒。還有時間讓我換掉這對四寸高的高跟鞋。假若我一早記得今天走火警,我便不會穿這雙鞋上班。要知道這兒是十三樓啊!」

正要換上那雙出地盤用的安全鞋,同事乙便看見同事甲依然穿著一雙高跟鞋,道:「怎麼你還不換鞋?難道你不怕一會兒走樓梯的時候,扭雙腳跟?」

同事甲回答道:「我當然怕。穿著這雙鞋,教我怎樣走樓梯?我走過來,便是著你一起趁警鐘未響,早點乘電梯到樓下去。」

Friday, December 03, 2010

香港地,果然光怪陸離。原來,走火警也可以自願參加。

早陣子,收到公司所處的那幢商業大廈的管理公司發出的一封電郵。裏面說,某年某月某日,將會舉行走火警,敬希垂注云云。電郵末端,管理公司加上一句:大家可自行選擇參加與否;不過,我們會鼓勵大家參與。

記得以前在都柏林,公司每一層樓都要推選一個走火警大使。每次管理公司舉行走火警,這位大使便要確保全層員工快捷和正確地離開辦公室。完畢後,這位走火警大使又要按管理公司要求,寫份報告,告訴大家什麼地方做錯了,什麼地方需要改善。

那時候,我們那幢商業大廈才四層樓高。現在,在香港,公司位處的這幢則高二十三層。

我不明白這當中的分別。那是因為香港人的命比西方人還要賤?還是香港人相信,自己忙死的機會比被火燒死的機會還要大?

雖然我搞不明白這當中道理,不過,我還是跟隨大家,當警鐘響起來的時候,依舊照常工作,仿佛什麼也沒有發生般。畢竟,我是一個生活在中國人社會的香港人。

我記得,他們經常掛在口邊說:棒打出頭鳥。那是中國人的生活智慧。

似乎,我已經很適應返回香港的生活。

Wednesday, December 01, 2010

以為大家面對陌生人才不會有一丁點公德心。可是,我發現,原來在公司裏,一樣有人完全不曉得什麼叫做公德。

上班已經一個月。許多時候,吃過中飯回到公司後,都會先到洗手間去。幾乎每一次,都會看見三個洗手盆,總有一個給堵塞了。看著那有點油膩的水,加上些肥皂泡沫和一些食物殘渣,明顯地,洗手盆堵塞了,是因為有人清洗過自己的午餐盒後,沒有同時清理好盆裏那些自己吃剩下來的食物。

假如一個月裏面才只得一次,我會相信,那是一時大意之故。不過,那倒是經常發生的事情。我實在不能說服自己,教自己相信同事裏面有一些很缺德的人。

同時候,我希望這只不過是一個人的所為。可是,每當發現三個洗手盆有兩個給堵塞了,我便唯有跟自己說,全層百多人裏才得兩個害群之馬,算是不幸中之大幸。有時候,我會想,也許那是另外一層樓的同事幹的好事。不過,還不是自己的同事?

於是,現在在洗手間裏,每逢遇上有人清洗午餐盒,我都會先認一認他的樣貌,然後再留意他如何清洗。我打算親手擒下這些不曉得什麼叫做公德的人。未知是幸還是不幸,暫時我還未發現那些很討人厭的同事。

我很不明白那些人究竟在想什麼?

假如連他們自己看到那盆污水,也覺得嘔心,不願意清理好自己剩餘的食物殘渣,他們又怎可能期待別人會為他們清理?難道就因為人家是受薪管理洗手間、受薪負責公司清潔,就要為你這個不曉得公德的人處理掉那些教人作嘔的事情?

我跟自己說,便是不能夠親手擒下那些公司敗類,我也要喚起大家的公德心。當我再次發現洗手間有洗手盆給食物殘渣堵塞,我一定會自行貼上一張海報,提示同事清理自己的食物盒的同時,也別忘記清理掉到洗手盆裏自己吃不掉的食物。

或許,我是有點多事。不過,我實在看得很不過眼。

Monday, November 29, 2010

讀了《信報》介紹,便立即上網買下兩張中國古裝版《王子復仇記》的戲票。也於是,可以再次到中文大學走一趟。上次到中大去,已經是六年前的事情罷。是自己的畢業禮。想不到再次重返這個校園,自己已經在歐洲轉了一個五年的圈。

畢竟是本科畢業乃是在香港大學。從來,我也沒有真真正正認過自己是一個中大學生。又或者中大畢業生。我對這間坐落在馬料水的校園,認知實在有限。認得的,就只有六年前經常上課的新亞校園。

平心而論,中大校園的確比港大漂亮。香港大學,不過是由薄扶林道上幾幢建築物合并成而已,根本沒有什麼校園不校園。我站在港鐵站等候校巴,望著霸占整個山頭的校園,周末閑情,拖著林大小姐來此走走,確實比到港大去適宜。況且,林大小姐是中大畢業生——一個真正的中大畢業生,我不用怕會迷路。

談回那部中國古裝版《王子復仇記》。那是何文匯翻譯的劇本。據場刊所寫,原來首次公演為1977年。

這個翻譯劇本當然比中英劇團早前的那個《威尼斯商人》好。因為完全沒有一丁點翻譯氣味。我常以為,翻譯不僅是翻譯,那應該是把原文用自己的文字重新寫過一遍。像把DEAR CUSTOMER譯成親愛的顧客,便不是翻譯。因為在中文裏面,我們也有公函的啟首。那是敬啟者。

可是,由于演出的都是大學生而已,并非職業演員,演出不過一般。(這是我有點惱怒《信報》的原因。在那篇介紹裏,他們并沒有提及那是學生的演出。)坐在臺下,我感受不了王子TO BE,OR NOT TO BE的掙扎。

當然,我知道,我的要求不能太高。可是,學生演出也不一定要代表差劣罷?

那個劇本,我是喜歡的。我便在場外便買了一本,供日後有空可以跟英文原著拿來一起研究一下。假如將來中英劇團會演出這個劇本,我也會再買票入場欣賞。

其實,如此改編莎劇,這當然不是首次。上世紀五、六是年代,黑澤明便把整個《MACBETH》搬到日本幕府時代去。電影叫做《蜘蛛巢城》。奈何老是找不到這部黑白電影的DVD影碟。希望明年在香港藝術節觀賞那部蘇格蘭劇前,可以在中國大陸找得到。

Friday, November 26, 2010

返回香港生活後,的確不時遇上許多看不過眼的事情。於是,經常要勞煩林大小姐安慰我。她最常說的一句該是,根本事不關己,何苦因為一些無謂的人弄得自己時常憤怒?

我不以為那都是與我無干的事情。我也不以為那些都是無謂的人。

因為那些都是香港人的事情。因為那些都是香港人。因為我愛香港。我不願意看見這個前英國殖民地,淪落至比一個中國大陸沿海市鎮也不如的城市。

我發覺,香港人越來越沒有家教。這是教我最憤怒的事情。也許,是因為我們已經回歸十三個年頭罷。一切都已經與中國大陸看齊。包括我們的公德心。

有天如常坐巴士上班,我坐在倒頭車的座位讀報紙。正要翻到另一版,手肘碰撞到一團肉,才轉過頭陪過不是,我發現,原來那是一個孕婦。我立即讓座,亦不斷道歉。同時候,我看見坐在我對面的那個男人竟然立即裝作睡覺。

另一天,我坐地鐵回家。一個中年男人看見一個老伯一拐一拐地從南昌站走進來,便立即讓座。我看見附件的那幾個本來還喋喋不休談過不停的年輕人又立即墮進夢鄉裏面。

我又發現,香港人推門出入,放手前,都不會轉過頭先看看是否有人就在背後。他們都不怕那扇門會撞到背後的人。明顯地,他們也不會打開門,讓後面的人先走。

也許,這都是偶然碰見的事。不過,這個偶然竟然跟每天實在沒有大異。

Wednesday, November 24, 2010

人家說,五嶽歸來不看山。或者,這是對的。不過,對一個喜歡行山的人而言,這是一件幾乎不可能的事情。因為那是他的最大娛樂。景色壯麗不壯麗,反而其次。

在歐洲生活五年後,重返香港社會,泡劇場(這個前英國殖民地有的只是劇場,不是劇院)的次數比離開這個出生地前密許多。從前,一年才一、兩次;現在,方三個星期,我已經看了兩套劇。下周末,又會到中文大學,看何文匯翻譯的《王子復仇記》。歐洲的生活,教我深深愛上話劇與音樂劇。我以為,那是生活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連同年初回港渡假時欣賞的,今年在香港看過的製作,原來已經五套。都是本土作品。自行創作的有:《潮性辦公室》、《江青和她的丈夫們》與《我愛阿愛》;翻譯的則有《背叛》(BETRAYAL)和《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五套劇裏面,對話都是粵語。沒有國語,也沒有英文。

最愛《我愛阿愛》(四度重演,果然有其理由);最不濟的,當然是那部《江青和她的丈夫們》(當代中國作家協會會員的作品,垃圾是理所當然的事罷。在紅色統治下,哪有創作可言?)。

至于,兩部翻譯劇,演出不是不好,可是,我嫌劇本的翻譯氣味太濃,演員的對話除了發音是廣府話外,基本上跟英語無異,語法、句式都不是我們廣東人講的說話,總是怪怪的,很難教人全情投入故事情節裏。

在香港欣賞舞臺劇,叫我最摸不著頭腦的,還是香港政府康文署職員做的事情。

我不打算再討論康文署不準觀眾在半場休息時在劇場裏吃喝這件傻事。雖然我還是很不明白。尤其全世界唯獨香港不容許觀眾吃喝。

我覺得最反智的,是開場前提醒觀眾關掉手提電話的那段說話。既然演出的語言是粵語,我想不到為什麼那段說話要用國語、英語各重復一遍。香港這個社會實在太吵鬧了,任何地方都有一大段提示廣播不斷播放。像扶手電梯的請緊握扶手(粵語)、請緊握扶手(國語)和PLEASE HOLD THE HANDRAILS;像地鐵火車上到站、開門、關門、下一站的廣播。完全不能能有一刻的安靜。仿佛所有香港人都是白癡一樣。

有時候,提示是需要的。不過,提示一遍便夠了。多過一遍,便變得像命令,教人感到煩厭,亦不會願意服從(說是服從,因為那些提示已經變成命令)。

是因為香港是一個多元化國際社會,有各式人等居住來往,所以提示也要用三種語言?假如這道理正確,那麼何解不再加上其他語言,像菲律賓話、印尼話、日文呢?

假如那是因為香港是一個多元化國際社會,何解我們不就只用英語了事?

開始有點離題。其實,我不過是說,在一個完全是粵語演出的節目前,又用英文,又用國語來提示觀眾關掉手提電話,不是很反智嗎?

Monday, November 22, 2010

原來,都柏林二號客運大樓靜悄悄地在上星期五開幕了。

跟大小這對概念一樣,嘈吵與寧靜,也是相對的。在一卡英國火車車廂裏,一群高談闊論的西班牙遊客是嘈吵;可是,場景換轉了到香港茶樓,同一群高談闊論的西班牙遊客便是寧靜。

所以,說愛爾蘭首都二號客運大樓靜悄悄開幕,不過是因為對全世界而言,那個島國的銀行財政問題才是關鍵。那是一件關乎歐羅,以致全歐洲命運的大事情。(或者,除了香港;因為縱然那是全球焦點,本地報紙竟然鮮有大幅報導)

二號客運大樓開幕,首相當然有出席。

總不可能不出席罷。況且,三個國會議席補選快將舉行,為了茍且殘存餘下任期,執政聯盟實在很需要贏得這三場補選。因為在議會裏頭,他們的議席數目只比一半多三席而已。

為了這個二號客運大樓,我也貢獻過一點綿力。五年前,當設計還在初步階段,二號客運大樓外頭那些雨水收集設施都是我這個香港人負責。只因後來那兩個供水計劃實在太繁忙,不得不離開那個機場擴建小組。

一轉眼,便五年。二號客運大樓終於開幕。不過,一切完全改變了。

五年前,愛爾蘭是全歐洲生活指數最高昂的城市之一;五年後,這個島國正要跟歐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伸手拿錢,挽救國內一敗涂地的銀行。

五年,的確不是一段短日子。我在愛爾蘭便是生活了五年。

周末,讀《金融時報》,讀到一些都柏林街頭訪問。有人說道,現在看來,興建新客運大樓,是為了方便年青人移民海外;有人說道,這幢新客運大樓開幕,正好用來歡迎準備接管愛爾蘭的歐盟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

我記得,離開都柏林那天,望著那幢新型建築,望著那塊開幕日的橫額,我問自己道,也不知什麼時候,我會用一用那個我曾經貢獻過一點點綿力的都柏林機場二號客運大樓。

都說現實不過是歷史的重演。當愛爾蘭人再次為了生活離開家園遠走海外,我也再次在香港生活起來。

(按:要多點了解愛爾蘭經濟來龍去脈,《紐約書評》今年第十七期裏一篇題為IRELAND:THE RISE & THE CRASH的文章是一個很好的讀物。上周末《金融時報》第十頁的全頁分析,亦很概況地記述了一遍從十月尾到今天,一切影響了愛爾蘭經濟的事情。都很值得細讀。)

Friday, November 19, 2010

老友到MCKINSEY見工。碰巧,同一天,《金融時報》有篇文章,談到這間國際管理顧問公司裏三位頭目剛出版的一本書,叫《VALUE:THE FOUR CORNERSTONES OF CORPORATE FINANCE》。

何謂四個企業財務的基礎呢?

我本來中英文皆差。為免LOST IN TRANSLATION,不得不做一次文抄公。

1. 「CORE OF VALUE」:Companies create value by investing capital to generate future cash flows at higher rates of return than the cost of capital.

2. 「CONSERVATION OF VALUE」:Companies crate value by generating higher cash flows, not by rejigging the capital structure.

3. 「EXPECTATIONS TREADMILL」:Expectations drive a company's stock price as well as its actual performance, so the higher one's expectations, the faster one must run to keep up.

4. 「BEST OWNER」:The value of a business depends on who is managing it and the strategy they pursue.

明顯地,這四點其實跟「你阿媽係女人」差不多。尤其對那些管理階層而言。按道理,這本書的銷售對象乃是那些管理階層。所以,記者忍不住問道,假如這就是整本書的主旨,出版這本書有什麼意義?

其中一個作者TIM KOLLER回答說,這是一個提醒,提醒他們究竟什麼事情緊要,也叫他們聆聽投資者時候要細心一點。因為許多時候,他們都會給一些噪音滋擾,影響了他們的邏輯思維。(They are often influenced by noise rather than reason. This book serves as a helpful reminder of what matters and is intended to convince companies to be more thoughtful when they listen to investors.)

很喜歡「REMINDER」這一個詞。因為,的而且確,尤其在分秒必爭的時候,我們會很容易忘記了一些很基本的道理,做錯一些很基本的事情。我們確實經常需要REMINDERS。

這是我的經驗。所以,我經常提醒自己臨殺莫急。我想,那就是書中作者提到的「MORE THOUGHTFUL」的意思。

Wednesday, November 17, 2010

五年後,再次返回香港上班,當然有些很不習慣的事情。其中一件,是電郵。確切點說,是電郵裏的稱謂。

在這個急速社會裏,一天收下近百封電郵不是很驚奇的事情。在都柏林工作的時候,我便嘗試過整天沒有停頓地閱讀與回覆客人和承建商的電郵。現在回想起來,那天,連自己發的在內,大概有百五封罷。

重返香港,我最不習慣的,是那近百封電郵裏,上款都是DEAR D-。

電郵,本來就不是什麼正式的書信往來。在現今商業社會裏,一些重要的事情,我們還是會寫信。至多,是在投寄前,把那封信用電腦素描一下,然後ATTACH到電郵裏,跟收件人發一個預件。

既然不是正式公函,又只是為了速度起見才運用,稱謂僅用對方名字,實在非常足夠。在名字前面添上一個DEAR,反顯得造作虛假。是禮貌得有點過分。按我們中華民族的說法,是失禮。

況且,假若視電郵為公函,真的要用上DEAR,後邊便不應直呼對方的名字,而該只提及收件人的姓氏,稱呼對方為某某先生,或某某女士。DEAR JOHN,是寫私函的上款,不適用于公函裏面。

對人客多客氣一點,也無可厚非。只是,同事間相互討論公事,也DEAR前、DEAR後,我實在有點受不了。在這不斷湧過來的DEAR裏面,我找到的不是親切的笑容,而是虛假與冷漠。

談開DEAR,今天收到匯豐寄來的一封信。是英中對照。

說英中對照,不說中英對照,因為明顯地,那是先用英文寫成,然後再用大陸中文(假如那還算得上是中文)翻譯過來。

其破綻乃,英文上款為DEAR CUSTOMER,中文上款竟然是親愛的顧客!

天啊!說五十年後世界上再沒有真正中文,只有那些方塊字,我不會感到驚訝。從前,小學生也知曉中文公函的上款該是敬啟者。現在,我們只知道如何把外語生硬地翻譯過來,完全忘記自己本來的文字。很可悲罷。

Monday, November 15, 2010

連續第二個周末出席老友婚宴。

有了上星期的經驗,知道香港婚宴越來越晚才開始,於是,進入會場前,便到附近的正斗吃點東西,算是打一打底。

畢竟是正斗,加上坐落在IFC,兩個人才一碗炸醬麵、一碗豬閏稀飯,連加一服務費,便要港幣九十五塊。當然,比起倫敦、都柏林,這絕對是遠超所值。要知道,在愛爾蘭首都,到酒樓吃一碗有料的稀飯,大概要十塊歐羅。在英國,應該更貴。

在錢包裏淘出一張一百塊付賬。豈料,等候良久,侍應還沒有找回零錢,便著那個一頭白髮的部長催促一下。或許,是周末人客太多,侍應以致那個理應經驗十足的部長,都有點應付不來。多等一會兒後,我們那些零錢依然未有蹤影。

見周邊兩桌人客都已經找贖妥當,我們卻仍在等候,有點不得已下,便再多催促那個白髮部長。

老實說,我當然知道,才五塊。也就是不過五毛錢歐羅。當他們把那些零錢找回來,我也會給侍應作小費(的確是很小的費用!)。可是,我倒不能接受他們自作主張地把我的錢當作了自己的。

假若我容許他們可以自作主張地把我的五塊零錢當作成自己的小費,我便要容許他們可以自作主張地把我的一百塊零錢當成我給他們的小費。兩者不應該有任何分別,因為道理是完全相同——客人的零錢便是自己的小費。金額多少,根本不在這道理裏面。要是五塊便可以讓侍應自作主張,為什麼一百塊便不能?假如一百塊不能,為什麼五塊便能?十塊呢?二十塊呢?都是人客自己的錢來啊!

當我把那五塊全數放進褲袋裏,便聽到一個侍應跟那個部長道,他們就是在等那五塊?

我回過頭對他們笑了一笑,然後跟林大小姐道,我想,假如我要你成為我的妻子,我也要正式問一問你,跟你求一求婚罷?總不可能因為你正跟我拍拖,便能自作主張地以為你會是我的妻子。

說畢,便仰一仰頭,慢慢離開那家店。

Friday, November 12, 2010

前天晚上,我再次在夢裡返回都柏林。當鬧鐘響起來的時候,我想起了小說《蝴蝶夢》(REBECCA)的首章。

也許,我們發夢總是會夢見掛念的人和事。

從前,在愛爾蘭獨居的日子,我夢見的,都是香港這邊的朋友跟以前在香港發生的事情;現在,重返出生地後,在夢裡面見到的,已經變了是過去五年遇見過的人,碰上過的事和踏足過的地方。

我回到了住上五年的那間房子。

就跟其他人一樣,因為是發夢,我像有超能力似地,輕易穿過那扇關掉了的大門。房子裡除了一些基本傢私外,什麼也沒有。跟我拖著行李,出發到機場回香港前那回頭一望所見的完全一樣。飯桌上就只放上了一些原子筆,書架上則空空如也,衣櫃裡除了幾個衣架,沒有一件衣服。

我走到窗前,要望望外面的景色,便突然聽到背後有把熟悉的聲音。

原來,是以前在愛爾蘭的那位上司。

她走過來擁著我,說很高興我覺今是而昨非。她說要給我開一個派對,歡迎我重新加入那個大家庭。我望著她,呆呆地,極力回想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我什麼也記不起——記不起幾時決定返回都柏林生活,記不起幾時重新跟公司簽下合約——就只想起正式離開公司那天夜晚的一切。

那天,當所有同事都幾乎下班回家,我也終於執拾完畢,便走去跟她說聲再會。她這一位女強人竟然哭著對我說,你該知道,只要你願意,我隨時樂意你回來幫忙。望著她臉上的淚珠,我有點發傻,實在有點不知所措。我抱了她一下,輕撫著她的背,在她耳邊悄悄地道,我們一定會保持聯絡。

那個夢如何完結,一起床便已經記不清楚。只是,現在每天乘巴士上班,我發現,我跟愛爾蘭的確還有聯繫。不過,我想,我寧願像五年前一樣,不會在報紙上讀到那個島國的消息。

還記得那句老掉大牙的英文諺語: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Wednesday, November 10, 2010

臨從都柏林搬回香港,開始捧起那部《地球之柱》(The Pillars of the Earth)來讀。不愧被英國人選為近三十年來最佳英文小說。一開始了,便停不下來。於是,縱然有著多件手提行李,我也執意帶著這部千多頁紙的小說上機返港。因為這部小說,在十二個小時的航程裡,我只看過一部電影。上次教我如此沉迷的長篇巨著,要數《戰爭與和平》了。兩年前,我是帶著那部俄國名著周圍旅行。

上週末,王迪詩在《信報》裡說,她經常沒有看畢小說結局。因為她急不及待去開始另一個歷險旅程。

我也是這樣的一種人。許多時候,我都會擱下手上的那本小說,開始書架上新買回來的那本。

不過,我知道,我會完成《地球之柱》。因為故事實在太精彩了。每天晚上,我也捨不得放下小說,關燈睡覺。

話雖如此,可是,我其實已經打算好接下來要讀的那本書。

是戴卓爾夫人的回憶錄。《唐寧街歲月》(The Downing Street Years)。

那天落機回家後,望著房裡面的書櫃,突然看到封面上戴卓爾夫人的玉照。我告訴自己,我一定要抽時間完成那部回憶錄。英國政治裡,她是我最欣賞的其中一個人物。另一個,就是邱吉爾。前牛津校長ROY JENKINS給那位二次世界大戰英雄寫的傳記,也是我很希望能夠抽空完成的書。可惜,跟戴卓爾夫人的回憶錄一樣,多年前買回來後,便一直擱在書櫃裡。多年,指的是至少六年前。

無獨有偶,上週末,《金融時報》書評有篇談戴卓爾夫人的文章。讀後,心有戚戚然。

原來,前工黨首相卡拉漢在大選落敗給戴卓爾夫人前,說過這樣的一段說話:

There are times, perhaps once every 30 years, when there is a sea-change in politics. There is a shift in what the public wants and what it approves of. I suspect there is now such a sea-change - and it is for Mrs Thatcher.

文章最後,則有這樣的結尾:

Like Winston Churchill in 1945, she stood revealed as a magnificently defiant leader at times of conflict but one whose belligerence was no longer required in peacetime. Tory MP suddenly but understandably decided that she had served her purpose.

的而且確,世間上什麼事情都有終結的時候。只不過局內人常常以為自己可以長期擁抱權力。

Monday, November 08, 2010

早已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於是,搬回香港後,連續兩個週末都要出席同學的婚宴,實不是什麼大驚小怪的事情。

上週末,因為晚了點出門,來到香港大會堂門口,便聽到廣播,邀請老友跟新娘子一起到禮堂註冊。可是,因為上一家的親朋戚友正一窩蜂離開禮堂,我站在那條長樓梯上動彈不得;入得註冊處,那禮堂大門早已緊緊關上。唯有靜靜在門外等候。

的確沒有想過推開那道門走入禮堂裡面。雖然有幾個比我更晚到的,都大模私樣走進去。

也許,他們以為一切儀式還未開始;也許,他們以為自己的出席比新郎新娘更加重要;也許,他們還對舊情人念念不忘,以為自己是對方更合適的一半,要在香港大會堂上演一幕《上海灘》。

也許。也許。

結果,什麼也沒有發生。香港,還是香港,沒有成為上海灘。也沒有出現什麼港版許文強、港版丁力和港版馮程程。(其實,這句話有點語病。因為許文強、丁力和馮程程本來就是香港人。是香港人飾演的上海人。)

「老實說,每次有人推開門走進來,我都以為會有人搶新郎。」註冊完畢後,在那條長樓梯上跟新人拍大合照時,其中一個兄弟跟我道。

我當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們都是新郎的老友,都知道他曾經教迷倒萬千女生。這的而且確不是虛話。

「我也在想你會否衝進來?」另外一個兄弟拍拍我的肩膀道。乘搭地鐵往中環的時候,我撥過電話給他,問清楚註冊時間。

我笑道:「要我幹這樣無禮的事,首要條件是,那個新娘子未嫁前是姓林。因為我實在想不到還有什麼女生值得我去在註冊時衝入禮堂。」

Thursday, November 04, 2010

到九龍城吃晚飯,途經聯合道,撩起些回憶。始終,小學許多光陰都在這一帶渡過。

是小五時候的聖誕罷。那天,理過髮後,便拖著母親的手,準備乘巴士到尖沙咀買禮物。踏出門口,發現理髮店隔鄰原來是家古老書店。是那種既賣書,也售文儀用品的店。

看見櫥窗頂那一系列金庸作品,我便嚷著要部《射雕英雄傳》。父親的緣故,那時候,我已經懂得郭靖與黃蓉是教查先生成名的英雄。也因為父親——他經常外借他的武俠小說藏書予要乘搭長途飛機的親朋——我亦希望自己擁有一套金庸作品。

望著那家書店的舊址,我跟林大小姐談起這段陳年往事。我道:「一番嚷嚷後,母親終於敵不過我的苦苦哀求,同意給我這一個小學五年級學生買了一套《射雕英雄傳》。」

林大小姐有點愕然道:「想不到孩子嚷著要買小說作聖誕禮物,伯母親還會左想右想。」

我立即扮作錯愕,道:「我的確想不到你會有點驚訝。」

林大小姐不明白地搖頭。

於是,我慢條斯理地回答道:「因為你也是這樣的母親。」

望著林大小姐那傻傻的表情,我知道她更加不明白我的意思。我便神氣地說:「我終於可以舒一口氣了。我還以為你會跟你的孩子說:『兒啊!兒啊!你跟你的父親已經一起天天買書,家裡實在再沒有地方容得下來。你不如要電子遊戲機,好嗎?』」

Wednesday, November 03, 2010

未彈此調一星期有餘,心癢,手亦然。

奈何受時差所累,久未能好好入眠,且初全身返港,一切確忙碌異常,身心皆疲下,實沒有心思與空間去搔一搔那有點難忍的癢。

於是,唯有在終於可以不用到凌晨四點才進入夢鄉後一天,跑來這兒鍵入這幾個字。

希望這還算是一個能夠跟人共享的天地吧?

Tuesday, October 26, 2010

我想,在愛爾蘭寫這個網上專欄的日子要完結了。下次再在此間登上一篇文章,該是我回到香港後的事情。因為我將要取消住所裏的上網服務。

五年時間,當然不短。尤其獨自在彼邦生活。全因為這一個跟人共享的天地,我在都柏林的平常日子找到了些寄托。況且,我從來都是一個牢騷王。

臨離開愛爾蘭前,在YOUTUBE裏找到了這一個CLIP:



於是,在這一篇最後在愛爾蘭寫成的BLOG,我想清楚大聲地說道:I'm a Blue boy; I hate the redshite, it's in my heart and in my soul.

下一篇,希望是幾天後的事情。

Thursday, October 21, 2010

倒數階段。留在都柏林的日子。

於是,住所裏非常混亂。幾乎全屋東西都放到了在地上。能夠走動的地方本來就沒有太多,現在是接近零。因為我要分門別類。那些不是在香港趕著要用到的東西,便寄船;重要的、回到香港要立即用的,就要帶著上飛機。

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項目。就是要丟掉的。

我是一個會看《TOY STORY 3》哭不成聲的人,所以,要我替一些跟在身邊近五年的東西貼上「丟掉」這個牌子,實在有點為難。它們曾經跟我一起生活過。沒有它們,我在都柏林的日子或者未必會像現在般快樂。

能夠教我快樂地在愛爾蘭生活的,其中一樣是那些小說。原來,靠著這五年功夫,在這間市中心的小屋子裏,我藏了近三百本書。

朋友問:「難道你打算把他們都搬回去?」

我看到他一臉詫異,點頭道:「自小,我便以為拋棄舊書是一件很折墮的行為。況且,這些書,我都是為我的孩子買下來。」我沒有說出口的,是我跟林大小姐講的那句話——假如林大小姐是我的心肝,我的藏書便是我的寶貝。

話雖如此,我還是有兩本書要丟掉。

是CJ SAMPSON的《SOUVEREIGN》和ELIZABETH KOSTOVA的《THE HISTORIAN》。

Wednesday, October 20, 2010

那天﹐當滙豐宣佈把集團行政總裁辦事處移回香港後﹐陶傑在其《蘋果日報》的專欄裡寫道﹕

「滙豐沒有浪費走出去這十二年,把香港的效率,全世界發揮。英國的銀行,本來一天到晚都在懶洋洋等打烊,滙豐改變了作風,每一個小鎮,街角都有自動提款機,自從滙豐國際化之後,『牆洞』(hole-in-the-wall)就成為專指自動提款機的英文詞彙。」

滙豐國際化之前﹐英國銀行是什麼模樣﹐我不清楚﹐因為那時候﹐我還未踏足過歐洲。不過﹐看罷《LITTLE BRITAIN》後﹐總能大概想像得到。劇中那位以「COMPUTER SAYS NO」為口頭禪的女生﹐最先出場的地方﹐就是銀行。經過了整個第二季後﹐她才從銀行轉到旅行社上班。

所以﹐讀畢陶傑那段文字後﹐也很有同感。

當然﹐更大的同感﹐來自這近五年在愛爾蘭的生活。縱然滙豐那句掛在口邊的宣傳語句依然是「WORLD'S LOCAL BANK」﹐可是﹐在這個小島上面﹐是沒有一間做零售的滙豐銀行。

明顯地﹐愛爾蘭這個市場不值得投放資源開發。無疑﹐過去十年﹐CELTIC TIGERS的氣焰比得上那個遠東國家的暴發戶﹐況且﹐「銀行家是世界上最現實的動物,哪裏有錢賺,他夾着皮包,你不請他也會來」﹐只是﹐經過一輪盤算後﹐滙豐還是以為愛爾蘭銀行業的風險太大了﹐這個島國不屬於世界(WORLD)的一部份。當一切泡沫爆破後﹐實在不得不佩服滙豐的先見之明。

不過﹐我想﹐同時候﹐這也可能是另一個雞與雞蛋的問題。

就是因為沒有滙豐在這個島國上面﹐這兒的銀行實在不知道什麼叫做效率。

他們早上十時才開門做生意﹐下午四時便關門。當然﹐這不能叫做沒有效率。那其實可以是很有效率 - 在那麼短的時間裡面﹐便可以完成其他人需要至少朝九晚五的工作時間才能完成的工作﹐的確是非常有效率。假如能夠好好地完成那些工作。可是﹐就是這些愛爾蘭的銀行﹐當世界其他地方都開始談復甦﹐這個國家還在為明年頭痛。他們說﹐最快也要到2011年﹐愛爾蘭的經濟才有望醒過來。

Tuesday, October 19, 2010

也許,不是所有人都會同意陶傑的觀點,不過,有一件事情,大家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否認:這位報紙專欄《黃金冒險號》作者的文章的確好讀。

有幸上過幾堂陶傑教寫作的課。假如我現在的文筆算作合格,都因為我實在很用心上幾堂課。可能因為自小便沒有老師真真正正地教過如何寫文章——中小學語文課,都有作文堂,可總是老師在黑板上寫了個題目後,便任由大家隨意發揮,總之,下課鐘聲響起,便要完成遞交——陶傑的課完全叫我大開眼界。

有一課,他說道,要讀者喜歡自己的文章,裏面必定要有IRONY。因為平鋪直敘,會叫人大打呵欠,沒有心機讀下去。

那麼,IRONY是什麼?

我懶,沒有找來一兩本英漢字典查看究竟。對於我來說,陶傑口中所謂的IRONY,跟中文所講的諷刺有點相近。

假如一篇文章越多IRONY,越叫人覺得精彩,那麼,星期一《泰晤士報》那篇默西塞郡打比的賽後報導,就是一篇萬分精彩的文章。我以為,完全是教寫作的範文。

文章開首便叫人忍不住大笑(當然,如果你是利物浦擁躉,你只會哭笑不得):

It was the best performance of his time at the club, he said. So good was the display that there was not more he could have asked of his team. These were not the words of David Moyes, basking in the glow of a derby victory so emphatic that it left the Scot wearing a grin from ear to ear. They were spoken by Roy Hodgson. Denial can be rarely have sounded so delusional.

讀下去,你會發現,原來輕易贏得球賽的愛華頓領隊DAVID MOYES并不是很滿意球隊的表現,這就讓這段文章開首更加精彩。假如要挑剔,我想,應該可以刪掉段落最後那一句。這個結論,應該由讀者來下。尤其,基本上任何一個讀者——擁護愛華頓的、或者支持利物浦的——都會有同一個結論:Denial can be rarely have sounded so delusional。

其餘IRONY的例子還有:

(一)Moyes may have identified the flaws and on the evidence of yesterday they are numerous, but it was up to those whom he selected from a squad once again affected by injury to exploit them. They thrived on the responsibility to such an extent that the Everton manager's subsequent claim that his team had not even needed to be at their best said as much about their opponents as it did about them.

(二)Seamus Coleman, a GBP60,000 signing from Sligo Rovers, first shrugged aside GBP5 million Lucas Leiva before rounding GBP4 million Paul Konchesky and providing Tim Cahill, a GBP2 million bargain, with a shooting opportunity that he gleefully accepted.

太多太多,實在不能盡錄。

不過,最喜歡的還是結尾那一段:

There was nothing unfortunate about Liverpool's latest defeat and Hodgson's dream of being the manager who guides the club to No. 19 has been fulfilled, but not in the way he intended. It is nineteenth position in the Barclays Premier League that he has taken them to, not that much-cherished league title of the same number, and the brave face he is putting on does not mask the predicament that even he accepts they are in.

我記得,星期天,我一邊慶祝愛華頓勝利,一邊看看下屆我們所講的默西塞郡打比會否是利物浦對燦米亞。機會似乎不大。那不是因為利物浦不會降班,那是因為燦米亞現在正居於第三組別聯賽的包尾位置,要他們升上第二組實在有點難度。

Monday, October 18, 2010

英文差關系,英文詩集,我沒有很多。印象中,就只有WILLIAM WORDSWORTH與TED HUGHES。

藏有WILLIAM WORDSWORTH全集,都因為JOHN MORTIMER。其筆下的大律師HORACE RUMPOLE經常把WILLIAM WORDSWORTH的詩句掛在口邊,多讀那寫精彩百出的法庭故事後,實在不能不開始愛上那位英國十九世紀湖區詩人。

至於TED HUGHES,則是他和SYLVIA PLATH的故事。認識這位英國現代大詩人的名字,是在報紙裏讀了《BIRTHDAY LETTERS》的介紹。那時候,香港才回歸中國大陸,還有些華文報紙會有書評。應該是《明報》罷?九八年,我還未開始讀《信報》。報紙裏寫道,《BIRTHDAY LETTERS》收錄了TED HUGHES每年在SYLVIA生辰那天送給她的詩。

早前,《兩周一聚》最後一次聚會,題目是《教我如何說再見》。我依舊寫了個故事參加。

故事寫得不好。因為沒有時間想清楚女主角跑去自殺的原因。雖然,明顯地,故事靈感乃來自TED HUGHES和SYLVIA PLATH的故事——我當然無意貶低SYLVIA PLATH的文學成就。

更正確點說,靈感乃來自最近方有機會面世的詩人的一首作品:《LAST LETTER》。刊登在英國雜誌《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裏。詩很長,以下是節錄。

What happened that night? Your final night.
Double, treble exposure
Over everything. Late afternoon, Friday,
My last sight of you alive.
Burning your letter to me, in the ashtray,
With that strange smile. Had I bungled your plan?
Had it surprised me sonner than you proposed?
Had I rushed it back to you too promptly?
One hour later——you would have been gone
Where I could not have traced you.
I would have turned from your locked red door
That nobody would open
Still holding your letter,
A thunderbolt that could not earth itself.
That would have been electric shock treatment
For me.

......

Your note reached me too soon——that same day.
Friday afternoon, posted in the morning.
The prevalent devils expedited it.
That was one more straw of ill-luck.
Drawn against you by the Post-Office
And added to your load. I moved fast,
Through the snow-blue, February, London twilight.
Wept with relief when you opened the door.

......

因為是最後一次聚會,不便遲到,於是,胡亂完成。希望改天有空,多研究這首詩後,能夠好好改寫那個故事。

Friday, October 15,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為最後一次聚會,主題為「教我如何說再見」。

我決定給他寫信。

是中秋節夜晚。都說外國月亮特別圓。在那皎潔巨大的月亮底下,我坐在窗前,靜靜地謄寫了給他的最後一封信。

裏面沒有秀麗語句,亦沒有華麗辭藻。連一句驪歌歌詞也沒有抄錄。我已經沒有心思去堆砌,來討他歡喜。從來,他才是個文人,才有資格執起筆桿,去教每個人心悅誠服地欣賞那發亮的文采;他揮一揮衣袖,便能生花地教人陶醉在他的想像空間裏頭。外間說,我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才子才女。那是對「才女」一詞最大的不敬。當然,要他跟我平起平坐,也是對這個才子的最大侮辱。

我不配有這樣的一個男人。因為像他這樣的男人不能只為我這樣的一個女人停留腳步。我不過是其中一個希望得到他的愛的女人。

不幸地,那要在我們相識四年後,我才知曉。更不幸地,我是唯一一個夠膽承認這個事實的人。很諷刺罷?世間上那些根本不用提起勇氣去承認這個事實的人,都不肯去承認,甚至罔顧這個事實,反而唯有我,才願意去接受,才有勇氣去面對。雖然那是來得有點晚了。

重讀著這五年來他寫給我的詩,我知道,他定會笑我寫給他的那些情感太露,輕易地讓情緒控制了我的筆桿。假如他會像我一樣,有空便信手拿起自己深愛的那個人寫給自己的詩來把讀。我寫給他的東西,不值得他太花心思細味。尤其來到英國後的這一年。

把信糊了口,便走到樓下投寄。街上很靜,一點聲響也沒有。果然已經入秋,空氣有點冷,我便拉高衣領,雙手插進褲袋,加快了點腳步。

我看到他那座屋子。亮了燈。他還忙著那本書。華文報紙說,大家都很期待。因為那是我搬到英國後他的首部作品。他們說,得著英國文化的衝擊,和愛情的滋潤,那部作品必定能散發出前所未有的光芒。

衝擊?是英國文化的滋潤,和愛情的衝擊罷?他在中學時候便跑了來英國,交往的,以致最親密的,都是英國人,這兒的文化對他還可以有什麼衝擊?至少,沒有比我老遠從香港搬到來倫敦對他的衝擊大罷。

我停下了腳步,站著笑起來。是笑報紙評論的胡說八道?還是笑自己的癡,笑自己的愚笨?我倒不清楚。

把信投進郵筒裏後,便轉身回家。我拉低了衣領,雙手擺放在胸前,慢慢地走回家。難道來到這個時候,我還怕著涼?

第二天醒來,果然生病了,連下床的氣力也沒有一點。我有點昏暈,唯有繼續躺在床上。我跟自己說,當靈魂離開肉體的時候,也許是差不多模樣。多過一會兒罷。多過一會兒,我便會知道答案。尋死,除了要有勇氣,原來還要有點力氣。

朦朧裏,我聽到有人用鑰匙打開我的大門。

是他。我聽到他的喊聲。

他衝進我的房間,手裏執著我那封信。我認得我那張粉藍色信菚。那是我喜歡的那種粉藍。不過,怎麼可能這麼快便寄到他的手裏?我本來打算要他明天才收到。在我離開這個世界之後。

他跑到床前,緊張地搖晃我的身體,喊道:「媚,應一應我,好嗎?我讀了你的信,便立即趕來。我不要你離開,我不要。」

我張開口,道:「我不過著了點涼。要躺著休息。」

「可是......」他坐在床沿,把那封信遞到我跟前。

不知怎的,腦袋突然有點清醒過來,把信搶了過來後,便柔弱地道:「才鬧著玩兒。要看你對我還有多緊張。」語畢,在床邊找來個打火機,就要燒掉那封信。

望著那發藍的火焰,我聽他這樣說:「難道你還......不!我知道,這幾個月......我不應該經常丟下你不顧。畢竟,你還是首次來到英國。雖然你是一個很獨立的女人。」

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輕描淡寫。也許,我筆下的那些女人都很獨立堅強。可是,那都不過是我渴望的投射,絕對不是我現實的倒影。不然,我便不會放棄一切,跑去跟我愛的那個男人,希望能夠跟他一起生活。想不到的是,原來那個男人早已是別人的男人。一個可愛英國女生的男人。

「你回去罷。我不要你待在這兒。」我欺騙他道。

「你不打算做傻事了嗎?」

「放心,我一點力氣也沒有。」這可是一個事實。

「那麼,我給你買點吃的。當然,也要買點藥。很快便回來。」說畢,便關上門,走到街外去。他忘了親我的臉。

我努力坐直身子,望著窗外他那背影。我輕輕地把雙唇貼在玻璃窗上,悄悄地說了聲再見,生怕他聽見後會跑回來。我一直把嘴唇貼在窗上,直至受不了玻璃那從外面滲入來的冰冷。那算是我們的最後一個吻。

望著窗上我留下的那個口紅印,我知道我要爬到廚房,去完成本來已經完成的一件事情。

[按﹕要讀其他文章﹐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Thursday, October 14, 2010

《兩周一聚》為網友米雪兒創辦的活動。顧名思義,那是每兩個禮拜一聚的活動。一班在世界不同地方居住的香港人,每兩個星期一起在自己的網上專欄寫同一個題目。聚會的時間定為每月的十五日和三十日。首次聚會,乃是兩年前萬聖節前夕。

我可以算是創辦會員罷。因為我有參加那個首次聚會。第二次聚會的題目,也是我點的。不過,我可不是一個活躍會員。尤其在點題這層面上。

跟許多人不一樣,兩年來,我才點了兩道題目。因為我不熱衷報名。此間的規矩乃是由最先報名參加這期聚會的人為下期點題。況且,點題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以為,題目不能局限,要有很大想像空間,要讓大家雖然同寫一個題目,可是出來的東西都完全不一樣。那才是《兩周一聚》的真正意義,那也是《兩周一聚》能夠吸引人繼續參加的地方。而且,禮貌上,點題的人都要欣賞過所有參加聚會的人的文章,并在留言板裏加上自己意見方算完事。那實在是件費神的事。我懶,所以,我不會爭著報名,好可以為下期點題。

起初,我的確是每期聚會都參加。因為那時的題目實在很方便寫故事。我喜歡寫故事,我是規定自己每期都帶一個故事來參加聚會。同時候,可能初辦關系,聚會人數不多,大家對其他人的文章都是有所討論的。那時候,參加聚會的人的關系比較親密,不會只在官方網頁裏留下自己那篇文章便完事。

早陣子,晚飯期間,跟朋友談論到時光旅行。朋友投訴《THE TIME TRAVELLER'S WIFE》的故事有點混亂,很難讀。我只看過電影,沒有讀那部原裝小說,不便加插意見,所以只很概況地說,從來,時空旅行的故事都很難寫。因為我們還不清楚知曉什麼叫做時空旅行。當然,我們可以天馬行空地發揮。可是,只要靜靜坐下來細讀,時空旅行的故事必定破綻百出。解釋得了甲,便解釋不了乙。

說著說著,我當然想起了《兩周一聚》。因為首個聚會的題目,就是《假如我有一部時光機》。大部分參加的網友都寫了一個時空旅行的故事。我也沒有例外。

那是上月的事情罷。想不到,最近再往《兩周一聚》那個官方網頁逛逛,赫然發現米雪兒剛剛宣布,多寫一期後,這個活動要停止了。剛剛是《兩周一聚》的兩周年紀念。

雖然近來的確少了參加,可是,知道這個消息後,還是有點若有所失。畢竟,是老朋友了。一有空,我還是會到《兩周一聚》的網頁走走看看。而且,我才剛想為聚會點題。

最近,在《泰晤士報》讀了作家MARTIN AMIS的一篇訪問。他說,性愛場面是最困難描寫的。尤其,同時間還要顧及情感。大家都很奇怪罷?MARTIN AMIS的作品經常充滿性愛,以致性虐待。

於是,我想,不如要《兩周一聚》來一個性愛聚會——大家都刊登一篇性愛場面描寫的文章。那時候,我怕會引起主辦單位和其他參加者群起反對。不過,現在,我什麼也不用怕了。

Wednesday, October 13, 2010

還記得中學一年級科學課自己做的首個實驗。

首先用BUNSEN BURNER把一瓶自來水加熱到五十度上下。接著,放幾塊冰塊進另一個BEAKER裏面。也要預備一瓶室溫的自來水。一切準備妥當後,便同時候把左手食指放進那瓶五十度上下的水裏,右手食指則放進那些冰塊裏。我們當然能夠感受到左手熱,右手冷。一分鐘後,抽起那兩隻手指,然後一起放進那瓶室溫的自來水裏。我們發現,我們不能單憑手指的感覺,說出究竟那瓶自來水是冷還是熱。

想起這個簡單實驗,還是因為早陣子一個經歷。

那天晚上,吃過晚飯後,一邊收看電視新聞報導,一邊上網到雅虎香港看一些出生地的新聞。

電視臺天氣小姐說道,接下來的周末,除西南部間中有點雨,全國天氣大致良好,氣溫更會升至二十二度,非常和暖。

聽到這樣的天氣預測,我不得不承認有點詫異。已經來到十月了,想不到當日照時間越來越短,氣溫竟然還會像夏天時候一樣的高達二十二度。早前一輪晚上最低氣溫零度的冬天預告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

才開始感嘆溫室效應對地球的影響,我便在網上讀到這個標題:北半球響極寒冬警號 香港今二十二度 入秋最涼。報導說,因為拉尼娜現象等因素影響,北半球今年可能要經歷異常寒冬。香港亦恐難倖免。俄羅斯傳媒引述氣象專家警告,歐洲今年會迎接「千年一遇」的寒冬。

吸引我的,不是那什麼「千年一遇」寒冬的歐洲。因為下月起,我已經搬返香港。也不是什麼「香港亦恐難倖免異常寒冬」之說。都說一篇新聞稿最重要的就是那道標題!吸引我注意的,還是那個標題——香港今二十二度 入秋最涼。

同樣的一個二十二度,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演繹。

我知道,搬返香港,其中一樣要適應的就是那天氣。

當然,冬天已經比較好適應。至少,那跟愛爾蘭的夏天夜晚沒有太大分別。我怕的還是下一個夏天。我不知道我是否抵受得了那遠遠超過二十五度的氣溫。在都柏林,當夏天氣溫上升至二十五度,我已經跟大家一起大叫熱得很難受。超過三十度?我應該會整天躲在家裏。

Tuesday, October 12, 2010

快將離開這座我生活了近五年的城市,返回出生地。

早陣子,跟老友出外吃過晚飯後,便一起步行回家。我們都住在都柏林市中心。

老友問我有什麼捨不得的地方。才準備開口,他便代我回答道,應該是星期天夜晚八時許,這麼寧靜,這麼漆黑的市中心。我們正走過一條行人專用區,兩邊店鋪當然早在兩、三個小時前已經關門,或者知道不會有太多人走動,街燈也有點昏暗。

知道原來那不是一個問題後,我便不打算花心思去想答案,只點頭道,不只星期天,還有平常時候的夜晚。

早前,有位過去二十年都在倫敦、紐約生活的香港人問我都柏林生活的情形。他竟然有搬到愛爾蘭首都的念頭。我跟他道,當你搬到紐約後,便發覺曾經深愛的倫敦原來不外如是,你是不可能會喜歡在都柏林生活。夜幕低垂,還開門的店就只有酒館。這兒九時許的場次已經是電影院當天的午夜場。

這兒其實跟英國其他城市沒有兩樣。當然,除了倫敦。

還記得陶傑在其成名作《泰晤士河畔》裏這樣子跟香港人寫過:

大小商店每日六時後關門,飯後除了酒館以外,只有泡在屋內看香港電視錄影帶。一入秋涼季節,天氣陰霾密布,至嚴冬時令,下午四時已暮色四合,不見日頭。社會節奏受氣候影響,不免萎頓不振。因此即便楊帆移民,請移向多一些陽光的國度。除閣下的嗜好仍與十七歲在畫報上征友時無異:愛對大海沉思、獨自欣賞日落、追尋煙雨中的康橋,以及在火爐便細讀《小婦人》與《咆哮山莊》,否則英國絕對是閣下的人間地獄。

老實說,搬回香港,我最掛念的,應該會是在嚴冬時候,躲在床上,翻讀小說的寫意日子。又或者呆望外面禿頭的樹木胡思亂想。又或者在夏天時候躺在綠油油的草地上給人寫信。因為我知道,這些事情都不可能發生在香港。那個前英國的遠東殖民地就是沒有那樣的氛圍教人做這些事情。

Monday, October 11, 2010

或者是離別在即,今年都柏林戲劇節,我竟然只買了票看《ENRON》。一部我經常在英國首都錯過的舞臺劇。一部毀譽參半的舞臺劇——在倫敦西區大受歡迎,可是在百老匯則為了止蝕要縮短演期。

當然,這個理由有點牽強。按道理,既然快要離開,這座城市裏一切我喜歡的事情都應該盡情的去做。況且,跟五年前離開香港不一樣,這次別離,我的而且確沒有在短期內回來一趟的打算。這兒的短期,指的是五年。假如會再次離開香港搬到另一個國家生活,那個國家也應該是愛爾蘭的鄰國——英國。畢竟,除了香港外,唯有在英國我才能名正言順大聲說「我是本地居民」。

本來好好享受今年的都柏林戲劇節,確實是跟這座城市道別的最好方法。沒有盡情去做,沒有放任自己買票,是怕自己捨不得離開。在那個前英國遠東殖民地,還沒有很多精彩的舞臺製作。(不過,話得說回來,搬返香港後的首個月,便會去看中英劇團的《威尼斯商人》和香港話劇團的《我愛阿愛》。)

劇院,的確會是我搬離歐洲捨不得的事情。不好說倫敦西區,便是都柏林的那幾座劇院:ABBEY THEATRE、GAIETY THEATRE、GATE THEATRE與OLYMPIA THEATRE,在將來那些還在公司搏鬥的夜晚裏面,我必定會想起這一個個的名字。

當然,還有都柏林戲劇節。

早陣子,《泰晤士報》介紹今個秋天紐約必看的舞臺製作。是那個長達六個小時的《GATZ》。那是改編費詩哲羅名著《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的舞臺劇。報紙說,縱然長達六個小時,這套劇依然大受紐約客歡迎。看罷,有人便立即提議改編《安娜卡羅蓮娜》(ANNA KARANINA)成舞臺劇。

讀著那個劇名,我還一時想不起來。可是,當讀到那個「一部六個小時的劇」的介紹,我便記起了。兩年前,這部劇便在都柏林戲劇節上演過四天。我是在最後一天才知曉那是改編自《大亨小傳》,所以,未及買票。當然,我不得不承認,我確實有點給那「一部六個小時的劇」嚇倒。

還記得《GATZ》。因為當我知道這部劇的那天,王迪詩剛巧在其《信報》的專欄裏提到《大亨小傳》。她說,費詩哲羅是她最喜歡的一個作家。她喜歡一邊浸浴,一邊讀那個美國作家的小說。於是,我便跟她發了個電郵,告訴她這部劇。

那是我首次跟這個我喜歡的專欄作家通訊。

Saturday, October 09, 2010

早陣子,在此間提到丘世文寫在香港回歸前的一篇文章。題為《起碼的語文水平》。裏面有這幾段文字:

「......過去二十年來,我不單止留意每年大專畢業生的中英文水平,而且還跟進觀察,試看他們踏足社會工作後,幾年來可有顯著的進步。我的結論恐怕要來得悲觀得多:今天語文水平低劣的問題不單止限于普通的大學生,還要涉及一般被大專院校頒發優良證書的學士和碩士等人。

......我要提出的問題是:如果我們日常交際辦公,所接觸的人既被專上院校驗證為成績優良,卻連簡單通順的中英文也書寫不來,那麼我們是否有理由推論:大專院校對語文及格的標準事實上設得很低。優良學生尚且如此,其餘所謂及格的大部分,其語文水平也可想而知罷!

......我所謂的及格水平可要比舊時最高學府所設的要來得低,就是希望大專畢業生能寫簡單達意的句子,遣詞用字如有疑難先查字典,哪怕模仿抄襲,好歹能拼湊點看似通順的書信就是。以我的經驗見聞所及,目前一般大專畢業生就連這起碼的語文水平也未能達到,更遑論其他創作修辭,文章經國等大事了。」

那天,我嘆道:假如丘世文還在人間,讀到回歸後香港年青人的文字,他必定會吐血。原來,低處未算低。

同時候,我也問道:當全球越來越近,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時候,我們香港的年青人卻變得越來越差。香港還能有競爭力嗎?

也許,有人以為我這個在彼邦生活的人,又如何清楚知道近來香港人的語文水平?我的見解不過是一般的道聽途說而已。

的而且確,我對現在香港人語文水平的認識都是從其他人口裏聽回來的。

妹妹在倫敦的一家銀行工作。一天,碰上一個在香港有生意往來的客人。當知道妹妹來自香港後,那個客人詫異地道:「從你的英文,我聽不出你來自香港。」妹妹謙虛地回答說:「那都不過是我在英國生活了近八年。」話匣子打開後,兩個人便談過不停。那個經常來往倫敦、香港兩地的人跟妹妹投訴道:「你可知道?許多事情我還是要在倫敦這邊辦理。香港那邊的人老是聽不懂我的說話。總是要我重復多遍。」

上月,回港渡假,在地鐵裏碰到四個德國、比利時人。他們望著車廂裏的那個路線圖,臉上一片迷茫。我便走了過去,看看有什麼能夠幫得上忙。原來,他們要到海運大廈。碰巧,我也要到海港城。於是,便著他們跟我走。一邊走,我們自然聊起天來。其中一個德國女人跟我道:「我嘗試問過許多人了。他們仿佛都不曉得英文似的。不是聽不明白我的說話,就是早早耍手搖頭走開。」在外人面前,我當然不能自己踩自己人,於是便回答道:「我想你是碰上了那些從中國大陸來香港旅遊的中國人。回歸後,的確太多中國人來到香港。」

我當然希望以上兩個故事都是個別例子而已。

Friday, October 08, 2010

出來社會打滾,我只相信一個道理:「受人錢財,替人消災」。受得人家給我的薪金,便要辦妥人家要我做的工作。無論那件工作是多麼教人氣餒。無論那件工作是多麼沒有意義。

所以,便是離職在即,我上班也沒有兩樣。雖然許多人都著我好好享受這一個月沒有什麼壓力的上班時候。雖然許多人都著我應該準時上下班。尤其一個月後,我的下班時間將會變得很晚。

我就是不能夠那樣子。

因為那不是我做人的理念。

有時候,我會想,我是透過工作來肯定自己確實存在這個世界上。我要用工作上的滿足來肯定自己。不過,更多的是因為受得人家給我的薪金。一個人家願意給,我也願意受的薪金。

都說我怕欠了別人。這是我的家教。小小年紀,我便知道寧天下人負我,莫讓我負天下人。「受人錢財,替人消災」其實是那個家教的變奏。

於是,遇上那個蠻不講理的判頭,我依然火氣十足地跟他理論過夠。判頭當然是什麼也不想做。又或者什麼都想用最便宜的方法弄妥。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馬兒好又不吃草」的道理。方法便宜,質素自然未合乎理想。說判頭蠻不講理,其實是說他經常要我接受他那些不付合合約內容的提議。同事聽到我對著電話另一端高聲討價還價,都有點詫異。有人說,我實在犯不著這麼勞氣。我只笑著道,有些事情一搞上了,便控制不來。

於是,我還在努力為上司早前的一個決定,找個合理解釋。幾個月前,那個判頭又跟我說合約裏沒有要求這,也沒有要求那,所以,他們不會安裝這,亦不會安裝那。一輪筆戰後,明知理虧,他們卻依然不肯就範,還找來高層跟我的上司商談。結果,上司退了半步,讓他們不安裝這,不過就堅持要安裝那。那時候,我當然有點不滿。不過,既然上司說會承擔一切責任,我也沒有理由反對罷。只是,最近,上司發現,原來那個半步是一點也退不得的。一切已經太晚,我唯有找個理由去解釋當初那個決定是正確。

於是。於是。

受得人家給我的薪金,便要辦妥人家要我做的工作。

Thursday, October 07, 2010

還不夠一個月便離開這座城市。離開這座我生活了近五年的城市,返回出生地。

幸得別人錯愛,同事老友都開始籌備歡送。老實說,那也不是什麼歡送不歡送,更加沒有籌備不籌備之言。說穿了,不過是在離職前最後一個星期五,大家下班後跑到公司附近那家酒館把酒聊天而已。聽說一些以前的同事也會出席。當然,幾個最老友的,還是會相約出來吃頓晚飯。畢竟,有些說話不大方便在人多地方開口。

的而且確,說「同事老友都開始籌備歡送」是有點錯誤。因為此間文化乃是離職的人邀請大家下班後去飲一兩杯。假如真的要有點籌備功夫,做籌備的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

可我見離離職前最後一個星期五還有兩個星期,跟全公司發那個邀請電郵是有點早,於是,我才跟一些相熟的約定好日子和地點而已,好肯定不會只得我一個人在酒館裏飲悶酒。話得說回來,其實,便是自己部門,我也不是親自通知了每個人我辭職。許多還是聽到風聲方跑來跟我問過清楚。我以為,辭職不必大肆宣傳。雖然公司裏早已有人替你做了這個工作。

上星期,一天下班,有個同事離開前來到我跟前,問道:「是肯定十五號的嘛?」

我當然明白他說什麼。十五號,便是我離職前最後一個星期五。

我點頭道:「就是十五號好了。我在公司的最後一天乃是星期二。不是個方便大家的日子。飲酒飲得不暢快,不如不飲。」在愛爾蘭,我們是真真正正的五天工作天。周末是留給家庭。

「那麼,我今天晚上便回去申請;」同事說道:「你要知道,現在跟往昔不同。」這位同事結婚兩年,去歲聖誕前做了一個女孩子的父親。

記得香港一位老友跟我說過,現在少了到酒館聊天。那天,我回答,是因為我離開了香港?

那位老友道,那也許是一個原因。只是,更大的原因,是大家都有了家室。總不能經常留下妻兒找老友聊天。始終,家庭更加重要。

我明白的。那天,我跟林大小姐說道。

Wednesday, October 06, 2010

從小便喜歡讀地圖。只是,開始研究古舊地圖,的而且確是最近的事情。是兩個月前在愛丁堡度長周末時撩起的癮。

那天,在ROYAL MILE,路過一間印刷店,不知怎的,竟然給櫥窗上掛著的那些舊地圖深深吸引著,雖然已經過了門上寫著的營業時間,只是既然門還開著,便走了進去看看。

店其實頗大。佔了兩個鋪位。可是,就只一個人打理。那就是那家店的老板。

起初,那位老板還只是招呼著那位剛跟他買下了一幅大地圖的顧客。我也其實沒有打算打擾他。我不過想隨意看看而已。因為他們說話聲音有點大,於是,我一邊到處翻翻,一邊聽著他們的對話,知道那是送給朋友新居入伙的禮物。是那位朋友新居所在地的舊地圖。因為要花功夫裱起來,所以要後天才能取貨。

當那位顧客離開後,店老板便走過來跟我們打招呼,禮貌地問問我們有什麼需要。我想起了早陣子在《信報》讀過的一篇關於香港維多利亞城的文章,便跟老板說想找一幅舊香港地圖。

就是這樣子,我認識了這一位蘇格蘭人。

原來,這是家族生意。是現任老板的父親創辦的店。老人家曾為英軍,負責繪畫地圖。六十年代,便在香港駐守過五年。退役返回家鄉後,便開設了這一間印刷店,專售古地圖和印畫。

他對我說,他也希望找得到那些香港維多利亞城地圖。因為都很珍貴。要知道,那時候的香港在世界上還是一條寂寂無名的漁村。留存在世的地圖不會有太多。

我在店裏翻過一些十八世紀的亞洲地圖,留意到印在珠江三角洲那兒的地方是澳門,沒有香港。我有點不可置信。

店東回答道,或者你有所不知,早在十八世紀澳門就是中國一個重要港口。只是,後來,慢慢給香港爬過頭而已。都說一座城市是有生命的。

我有點慚愧。我竟然不曉得這個歷史。竟然要從一個歐洲人的口裏得知。都怪香港歷史教育的不濟。

可能見我聽得津津有味,那位老板無視早已過了原本的關門時間,坐了下來,一邊給我介紹他的珍藏,一邊跟我繼續講故事。

他提到年前有位韓國人,來到這間店逛逛。看到一張十七世紀的韓國地圖後,大叫道,我終於找到證據那不是日本人的地方。我想,那位老板跟我講過那個地方的名字,只是,我大意忘掉罷了。

他也跟我七十年代時候,一位蘇聯人走進了這一間店,指著掛在櫥窗上的一張古俄羅斯地圖大喊。老板當然不懂得他在叫喊什麼。後來,讀報紙,方知道那位蘇聯人以為可以在這間店申請做政治難民。

還有更多更多的故事。那位老板是完全沒有打算關門回家。縱然他的妻子已經多次來電。他都說要招呼客人。

聽著那些故事,讀著老板那些介紹,我突然開竅地對那些古舊地圖很有興趣。

對於那些真跡,我實在沒有能力買下來。最後,我唯有買了一張十八世紀愛爾蘭地圖的復製品。

Tuesday, October 05, 2010

最近,在讀書和電影以外,我多了一個嗜好:搜集古舊地圖。閒來逛街,除了到書店、影碟店外,我還喜歡了上那些印刷店。這兒的「印刷店」專指那些售賣印畫、地圖的店。

這陣子到倫敦去,碰上那些印刷店,我都會不期然地走了進去。泰晤士河畔那些地攤,我也不會放過。我便曾花上整個下午,蹲在地上翻箱倒龍去尋覓我希望尋覓得到的舊地圖。

是舊香港地圖。和舊都柏林地圖。

舊,是過百年前的意思。

我覺得,在家裏掛上一幅舊地圖是多麼的吸引。

記得早前讀過一本談室內設計的書。建築師作者提議,在家大門旁,掛上一副附件社區的舊地圖。那會為家居增添一點點歷史氛圍。我想,在家裏掛上自己曾生活過的那些地方的舊地圖,一樣有同樣效果。

其實,自小便喜歡讀地圖。早在小學,我便喜歡把玩家裏那一個地球儀。初中時候,眾多教科書裏,我老是興致勃勃地捧著細讀的,就是那本地圖冊。雖然書單裏指明,那不是一本老師必要的書。

我喜歡在地圖上遊走。可是,那不是為了在腦海裏環遊世界。因為那時候,我不單止還未迷上旅行,我根本沒有什麼衝動到世界遊歷。我喜歡讀地圖,只不過希望知道地球上每一個國家的位置,希望知道每個國家有什麼城市、什麼地方。我也記得,我曾嘗試尋找世界上英文名字最長的地方。亦曾嘗試尋找美國跟俄羅斯最接近的兩點。其實,都沒有什麼意義可言。

開始讀《南華早報》後,知道了那些球隊的英文名字,我便喜歡在地圖上尋覓他們。許多時候,球隊的名字都是地方的名字。尤其,北美洲的那些職業球隊。也因此,認識更多地方。

那年,首次到英國旅行,在書店翻過《泰晤士報》出版的那部千禧版地圖冊後,我才曉得什麼叫「小巫見大巫」。從前中學的那一本當然大有不如。在那間英國歷史最悠久的報社出版的那本地圖冊裏,是每一個國家都至少有一幅很詳細的地圖。後來,置業後,便為家裏那個書柜添上一本。閒來無事,我會爬在地上,細讀那本厚厚的地圖冊,重溫一下兒時的娛樂。

都是現今的地圖。

開始研究古舊地圖,的而且確是最近的事情。是兩個月前在愛丁堡度長周末時撩起的癮。

Monday, October 04, 2010

球季開始了兩個多月,原來,我才看過一次愛華頓的比賽。是首場主場比賽。對狼隊。

跟香港不一樣,這兒的電視臺不是每場英國超級聯賽的比賽都會直播。可是,當愛華頓的比賽直播時,又碰上了其他事情——像作客維拉,我便跟妹妹到了愛爾蘭的一個國家公園去;像在葛迪臣公園面對曼聯,人是在香港,可又因為早約了老友晚飯,不能跟那些香港的愛華頓擁躉一起支持球隊——於是,六場比賽後,愛華頓依然未能敲響勝鼓,我不能不怪自己沒有好好為他們打氣。

望著賽程表,我知道,假如這個星期不能在英國中部城市伯明翰贏得球賽,我們很可能要待至十一月方有機會。因為這個月接下來的比賽都是硬仗。歐洲國家杯外圍賽後,我們便先要在主場對同市死敵利物浦,然後南下倫敦作客白鹿徑。老實說,當球隊信心十足的時候,尚且未能輕言贏得其中一場,遑論在還未贏得一場比賽的時候?

所以,我知道,這個星期我一定要好好替愛華頓打氣。一定要非常落力地為替愛華頓打氣。便是喊破喉嚨也在所不惜。望著陣中球員——這的而且確是近十年來最強的一個陣容——未能爭奪出線下屆歐洲聯賽冠軍杯已經很教人氣餒,竟然還要為下屆超級聯賽的席位努力?實在不得不大嘆一句:天亡我也。

可是,我依然相信人定勝天。我相信,縱然上天早已安排妥當,我們也還可以多努力一點,教天地動容,改寫那個本來已經寫好了的命運。

我信命。我也不信命。

因為同時候曼聯做客新特蘭,愛華頓作客伯明翰的比賽是不會在電視直播了。似乎,我還是要如常扭開著收音機,蹲在床前,收聽電臺廣播。這足夠了麼?

忽然想起早前到過的一個網頁,記得好像看過他們宣傳過會免費直播所有英國超級聯賽的比賽。於是,便立即跑上去看過究竟。果然,他們正播放著愛華頓對伯明翰——的確是播放,而不是直播。因為慢了五分鐘。可是,我實在不在乎這五分鐘的延誤。

五分鐘的延誤是什麼?尤其當愛華頓能夠贏得比賽。那種興奮是整個星期的。

這個星期終於可以好好的讀讀體育版了。

我還是能夠在都柏林看到愛華頓贏得比賽。

現在,我希望,我在愛爾蘭首都生活的最後一場默西塞郡打比的戰果,跟我首次在此間看的那場愛華頓對利物浦一模一樣。

是好頭好尾。

Friday, October 01, 2010

還記得《兩周一聚》首個聚會的題目。是《假如我有一部時光機》。大部分參加的網友都寫了一個時空旅行的故事。我也沒有例外。

從來,我都以為時空旅行的故事難寫。因為我們還不清楚知曉什麼叫做時空旅行。當然,我們可以天馬行空地發揮。可是,只要靜靜坐下來細讀,時空旅行的故事必定破綻百出。解釋得了甲,便解釋不了乙。

跟多數人所定義的時空旅行不一樣,我的其實就像發夢似的。是回到過去,或者到了未來,參加時空旅行的都不能跟到達的那個時空裏的人和物和事接觸,只能站在一旁觀看周邊出現的人和發生的事。跟發夢不同,這個時空旅行是可以隨一己所欲到達任何一個時空。說是任何一個時空,其實有點不妥。因為當中也有點限制。參加者只能到達自己在生的那些時空。出生前和死亡後的,都不能去到。

這就是我所以為能夠發生的時空旅行。因為我不相信我們真的可以穿梭時空,回到過去走走,或者去未來逛逛。

我不會否認我才疏學淺。不過,我真的以為那樣的時空旅行是不可能實現。因為邏輯上說不通。

假如我們回到過去後,能夠接觸那時候的人和物和事,那麼,我們就是在改變未來。那當然是改變。因為沒有發明時空機前,我們沒有遇見過從未來來的人。改變了未來,那也就表示我們可能會讓世界從此沒有時光機,人類以後根本不能夠有什麼時空旅行。

那即是什麼呢?

我們從未來回到過去,不過,未來——亦即是現在——因為過去的一些改變,再沒有什麼時光機,我們是否不能夠回到真實的那個時空?

同時候,假如真的可以穿梭時空,那是否表示有許多個我存在這個宇宙裏呢?

平常日子,我總是在這個時候寫文章的。這一刻,我在寫這篇文章,是否同時候,在另一個時空,昨天的我正在寫我昨天寫過的那篇,在再另一個時空,明天的我正在寫我明天會寫的那篇呢?

這是我很想不通的地方。也所以,我以為穿梭時空,回到過去走走,或者去未來逛逛,跟當時的人和事和物接觸,是不可能的事情。

Thursday, September 30, 2010

朋友正在讀《THE TIME TRAVELLER'S WIFE》。於是,在酒館聊天的時候,我們竟然談到時空旅行。

呷了口啤酒後,我揚言道:「我敢打賭在我們有生之年,我們還不可能有什麼時空旅行。假如那是表示我們可以穿梭時空,回到過去走走,或者去未來逛逛。至少,還不普及。」

「這麼有信心?可別忘記科技一日千里啊!」朋友懷疑地說。

再多呷口啤酒後,我回答道:「我當然知道忘記科技一日千里。不過,我倒是按著我們的生活經驗來說的。」我故意頓一頓,賣過關子,好讓我的說話更加震撼——假如這是一句教人震撼的話。

「什麼?」朋友果然露出很不明白的樣子道:「你可以有什麼時空旅行的經驗?」

看到朋友有點不耐煩,我便更加故意慢條斯理地拿起酒杯,飲下一大口啤酒,道:「我當然不可能有什麼時空旅行的經驗。據我所知,這個世界還沒有什麼時空旅行的東西。」我就是如此討人厭。人家越想知道答案,我便越不容易直接講出別人想知道的答案,總是要帶人遊一遊花園。

「那麼是你的什麼生活經驗,教你如此肯定在我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有什麼時空旅行呢?」朋友越來越不耐煩。

聽著朋友的語氣,我知道還可以多遊花園一會兒,便說:「你也有這樣的生活經驗。其實,更準確地說,是我沒有這個經驗,你也沒有這個經驗。就是我們都沒有這個經驗,所以,我可以肯定在我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有什麼時空旅行。」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我是說,因為我們的生活經驗沒有這樣的經驗,所以,我可以肯定在我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有什麼時空旅行。」

朋友有點氣地望著我。

我知道是時候揭盅了,便點著頭說:「你可有遇見過未來的你跑來探望你?我想,假如有時空旅行,我必定會跑回從前快樂的日子。可在我上學的日子裏,我倒沒有遇見過未來的自己啊!」

Wednesday, September 29, 2010

一天,在住所裏有點無聊,什麼也不想幹,便放了陳奕迅多年前一個演唱會的影碟。

雖然搬到歐洲生活後,已經跟香港樂壇幾乎完全脫節,雖然經常在iTUNE裏播放的都是歐美流行曲,不過,陳奕迅依然是我最喜愛的一個男歌手。

重溫了這一首:



裏面有這一句歌詞:問哪裏有人一生只得一個女人?

的而且確,我們男人一生裏面豈會只得一個女人。

假如有個男生跟你說,他的老婆就是他的初戀情人,姑且相信這是一個事實,那可不是表示他的老婆是他唯一一個女人,那只不過是說,他那位老婆是唯一一個願意跟他說愛的女人而已。他沒有說的是,究竟有幾多個女人不願意跟他談情,或者上床。

我不相信一個男人一生裏面只得一個女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知道,因為我是男人。

話雖如此,可是一個男人到了一個時候,在他生命裏就只有一個女人。

一個戰勝了其他女人的女人。

當然,能夠到達這個時候的男人是一個幸福的男人。

我知道,我也是一個幸運的男人。

Tuesday, September 28, 2010

從小,便經常有問題不能解答。其中一個是:什麼是一個國家?又或者,究竟地球上有幾多個國家?直到現在,我依然不能回答,也找不到答案。

早陣子,《經濟學人》便有篇文章談這個問題。那份英國雜誌說,問題的答案,人言人殊。因為每個人對國家的定義都不盡相同。

到網上申請美國簽證,申請者要填上居住國家,他們可以有251個選擇。當中包括BOUVET ISLAND——嚴格來說,那不過是一塊浮在大西洋的巨大冰塊而已,沒有人居住;也有一個NEUTRAL ZONE——那是一個夾在沙地阿拉伯和伊拉克中間的沙漠。

開一個HOTMAIL戶口呢?則有242個選擇。依然有著那個BOUVET ISLAND。不過,剛正式得到國際認同的科索沃,跟得到80個國家承認的西撒合拉都不在其中。

最近,從《泰晤士報》認識到一個叫做TRANSDNIESTRIA的國家。在摩爾多瓦和烏克蘭之間。首都是TIRASPOL。

這是一個國家嗎?世界上就只有俄羅斯和烏克蘭承認這是一個國家。

TRANSDNIESTRIA的地方本屬于前蘇聯加盟共和國摩爾多瓦旗下。二十年前,在俄羅斯的軍事保護下,摩爾多瓦的親俄羅斯陣營把國家分裂出來。二十年後,TRANSDNIESTRIA依然受著俄羅斯軍事保護。月初,國家成立二十周年慶祝,嘉賓席上就只有俄羅斯派出的大使為外國人。

其實,我們根本不用放眼世界,只是看看我們自己,我們實在講不清國家的定義。有人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有人說,臺灣是一個獨立國家。莫忘記,教人爭論的,還有西藏和新疆。

假如說一個民族就是一個國家,那麼西藏和新疆就應該是獨立國家。假如說一個國家的定義要看地方的歷史,那麼,日本和朝鮮都不應該是獨立國家,因為他們都曾經是中國領土。

究竟怎麼樣才能稱作一個國家呢?

肯定的是,在大陸、臺灣的關系解決前,我們中國人都不可能回答得了這個問題。

Monday, September 27, 2010

那天,陶傑在其《壹周刊》專欄裏寫鄧永鏘爵士那本英文著作《A CHICK IN ARMOUR》。他寫道:

「中國歷史上過去三百年,未來三百年,不曾有過,也不可能再有黃面孔而不以英語為母語的華人,寫得成這手英文,不過只有英國人能欣賞,鄧爵士在保加利亞度假,大樂。

寫得好英文,啃辭典,多寫多練習,只在其次,性格要天生嚮往自由不羈,而且敢叛逆、敢『寸』的人,才具備英文寫作出色的基本入場條件。鄧永鏘是香港第一寸人,他寸得起!喇沙出身,英國受教育,是鄧肇堅財主佬之後,這種性格,在唯唯諾諾千面如一的中國人社會,天生必屬異類。英文寫得好,要有幽默感,像邱吉爾和王爾德,行文論道,機鋒處處,搞笑連連,上乘的英文,必有行雲流水笑傲江湖的氣魄。」

於是,早陣子回港,閑逛書店,看到書架上那部《A CHICK IN ARMOUR》,便立即買下來。

最吸引的,就是那篇談「BEIJING」和「PEKING」的文章。因為很合意。那就是我經常說的一句話:在英語世界裏,我們應該叫中國首都為「PEKING」,正如我們喚羅馬作「ROME」而不是意大利文的「ROMA」、喚里斯本作「LISBON」而不是葡萄牙文的「LISBOA」。「PEKING」、「ROME」和「LISBON」都是英文字。

其實,我不過是拾彭定康的牙慧而已。

鄧爵士在那篇文章裏還提到一點。我竟然大意地沒有留意到的一點。

「BEIJING」根本就不是中文字。

嚴格上來說,那不是任何一種文字。世界上沒有一種文字收錄了「BEIJING」這一個字。在一筆一畫的華文裏,中國首都叫做「北京」。「BEIJING」是大陸人所謂的漢語拼音。那是中國共產黨為了破壞中華文化,按照拉丁語系的文字創立的符號而已。

Saturday, September 25, 2010

早陣子,阿根廷足球隊到訪都柏林。

那是都柏林大球場(從前叫LANSDOWNE ROAD,現在叫AVIVA)重建完成後首場國際比賽,加上新一代球王美斯的號召力,當我決定容許自己花上五十五塊入場欣賞這場友誼賽——也就是比賽前的一個周末,愛爾蘭足總已經宣布四萬多張門票已經售罄。正以為要錯過欣賞美斯球技的機會,朋友便跟我發了個短訊,道:「給你買了兩張票看阿根廷對愛爾蘭。」

真不知道這位朋友是如何辦到。他不但給我買了兩張票,他還給我買了兩張首行座位的票。因為美斯上半場給安排打右邊中場,於是,我經常可以近距離欣賞這位球王的球技。

也拍了點照片。那的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當然,那是我從來沒有學過拍照關系罷。以前在中大半工讀的時候,班裏面有些同學便上了半年拍新聞照片的課。他們跟我說,拍運動場上的照片要有一定技巧。

的而且確。捕捉一個好畫面固然是一件難事,畢竟球員正在比賽,整個球場都是活動的,就只觀眾是相對而言靜止的。只是,許多次,等候多時,當我捕捉了一個好畫面,正要按鈕拍下來的時候,便會有突如其來的人走入本來完美的畫面裏頭。

像這一張。那位旁證便完全遮擋了美斯整個人。



不過,也總算能夠拍到一點好的。當然,那是以很不專業的技術來說。

像這一張。



朋友看過後,竟然大讃,認為那跟雜誌裏找到的沒有兩樣。他用了來當他電腦的桌面圖片。

這是我第二次觀看阿根廷比賽。第一次,是八年前的世界杯。他們在日本穿起傳統的粉藍白直間球衣,迎戰穿著綠色球衣的尼日尼亞。

想不到第二次也是如此。

連戰果也是一樣。穿粉藍白直間球衣的球隊贏1-0。

Friday, September 24, 2010

上星期,在香港渡假。一天下午,有點無聊底下,便獨自跑到電影院去。

本來打算看《SPLICE》(港譯:《接種》),因為那是近來《泰晤士報》推介為必看的電影。豈料IFC的那間百老匯竟然沒有這部荷里活作品上映。於是,便選上了另一部新上畫的電影。是韓國的《下女》。我想,「下女」一詞乃來自韓語罷。電影的英文名字係《THE HOUSEMAID》。

顧其英文名字思義,電影乃是一個家庭傭工的故事。

起初并不曉得這部韓國電影,也沒有意思入場欣賞。雖然電影海報有點吸引,甚至有點誘人:是一個女生穿上件給弄濕了的傭人制服,蹲在地上洗刷浴室。開始留意《下女》,不過因為在一個飯會裏聽到有人大力介紹而已。那是一個對電影有點要求的人的推介。想不到,電影竟是如此的教人失望。

失望,因為整個劇本、整個故事都不知所謂。

一個新來的女傭跟男主人發生性關係——實在不能說是強姦,也不能說是霸王硬上弓,因為女主角其實同意如此——肚子裏便有了男主人的骨肉。女主人跟其母親都不希望這樣一個野孩子,破壞自己的婚姻,於是無所不用其極,希望弄得女傭流產。女傭的腹中塊肉最終果然死掉。因此,女傭希望報仇。

故事雖然老土,不過,那絕對不是致命傷。更何況,我從來都以為只要講故事的技巧精彩,老掉大牙的情節也可以變得很吸引。

這部電影的致命傷是故事發展不合情理。所謂的不合理,是指角色性格竟然會為了遷就故事發展而改變。

女管家發現女傭跟男主人發生性關係,立即忠誠地老遠跑去告訴女主人的母親。這是為了帶出一個要陷害那個女傭的角色罷。因為當那個角色出現後,女管家又突然無緣無故地成為經常遭主人欺壓的下人,站到了女傭那邊,好帶出結尾那場復仇戲。

身為主角的女傭,一直性格模糊。首先,就不知道為何這樣的一個女孩會跑去當女傭?也不知道為何這樣的一個沒有經驗的人會給那個經驗豐富的女管家相中當上女傭?然後,便是跟男主人上床,完全是自願,事後,她也很興奮吸引得到富有的男主人跟她上床。當然,遭女主人跟其母親害得流產,她必有所恨。不過,故事情節實在說服不了我接受女主角突然恨了主人全家,包括那個待她很好的小女孩。

我也很不明白電影開頭那幕接近十五分鐘的跳樓戲,跟整個故事有什麼關連。

看這部電影實在是浪費時間。所以,我也決定不多寫了。因為為這部垃圾寫下這麼多說話,也實在是浪費時間。

Thursday, September 23, 2010

早前,那個小女孩打電話到愛華頓談WAG的錄音,其實來自一個愛爾蘭電臺節目。就像從前殖民地時代軟硬天師的整蠱電話。

這一個也很好笑。

這次,那個女孩要清拆公司拆卸自己的學校。



跟軟硬天師的整蠱電話一樣,教我想不通的是,為什麼接電話的人不會掛斷線呢?

是因為工作得太悶,需要點調劑?

Wednesday, September 22, 2010

無疑,我希望我的孩子在英國寄宿學校讀中學。我希望他們小學畢業便立即到英國去。

我的確曾經有過那樣的想法。因為我很怕要我的孩子在香港讀書。我是過來人。我知道,香港的教育不能夠給予我要我的孩子得到的。

可是,早陣子到倫敦看音樂劇《WICKED》。離開劇院,到PICCADILLY CIRCUS找點吃的時候,碰上了許多從香港來到英國讀書的女孩子。看到她們在公眾地方的言行,我開始質疑自己孩子小學畢業後便立即送到英國讀書的決定。我問自己,那會是過早嗎?

我要孩子到英國寄宿學校讀書,就是因為我怕學校的老師會教壞他們,就是因為我怕社會上的一切,尤其經常亮相電視、報紙的那些人的言行,會教壞我他們。只是,過早離開家庭,到英國讀書是否不會變壞?我開始問自己。

那些女孩子其實也沒有做什麼特別的事情。跟其他英國首都的年青女生沒有兩樣。凌晨時候還在街上流連,還在公眾地方胡亂喧嘩,滿口粗言穢語,隨意摟著男孩子走。

我怕我的孩子也會變成這樣。

我記得,妹妹跟我說過,她的同事堅決表示有了孩子後便會搬離倫敦。英國首都實在太過危險。

「寄宿學校是不會輕易隨便讓孩子跟朋友一起到倫敦去的。」知道我的憂慮後,妹妹分析道。

「這個我當然知道。不過,」我頓了一頓後,道:「有時候,我怕學校管不了。你看剛才那些女孩子。」

「你怎知道她們讀寄宿學校?」

這個當然。只是,我心裏還是有點顧慮。

「選一間離開倫敦遠遠的學校,像愛丁堡,孩子又怎能隨便輕易來到倫敦?」

也許。今年到過蘇格蘭兩次,那兒的人的確比較淳樸善良。不過,這解決了我的問題嗎?

早陣子,陶傑在其《黃金冒險號》專欄裏,寫道:「把小孩送去英國讀書,代價除了學費,是孩子長大了,不會中國文化。英語世界人才遍地,貴子弟一口牛津口音英語,膚色不是高加索種,即使進了華爾街,昇到一個層次,這一生,注定不太快樂。因為進了英國的寄宿學校,文化的土壤全部轉換。譬如,人家的歷史和神話,從特洛伊戰爭講起,希臘和羅馬帝國,然後才是安格羅薩克遜文明,轉入刁鐸王朝、伊麗沙白一世和維多利亞時代。這是寄宿學校教育的一條大動脈,其學科,像物理、數學、生物,全是血管的分支。只有大動脈是不夠的。還有一條中國文化的靜脈:中國神話由黃帝和蚩尤大戰開始,這一章,剛好和阿歷山大帝的波希戰爭並讀。小孩太早送去英美,找不到靜脈,是他一生不快樂的泉源。讀哈利波特不夠,還有中國的武俠小說。這個問題,早生一點點,在殖民地時代生活過,就知道多幸福。」

我似乎知道該如何教導我的孩子了。

Tuesday, September 21, 2010

我很怕要我的孩子在香港讀書。因為我是過來人。我知道,香港的教育不能夠給予我要我的孩子得到的。

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完成小學,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孩子還小,還喜歡大部分時間留在父母身邊。只要孩子喜歡跟我一起,我不怕學校的老師會教壞他們,我不怕社會上的一切,尤其經常亮相電視、報紙的那些人的言行,會教壞我的孩子。這方面,我對自己蠻有信心。我知道,林大小姐也對我很有信心。

不過,中學就是另外一回事。因為便是孩子多麼喜歡留在父母身邊,我們也不能夠經常留他們在旁。孩子已經長大,要開始有自己的生活,要開始適應獨立和群體生活,再不能夠躲在父母的護蔭底下。因此,孩子學壞,或者給人教壞的機會,自然增多。所以,中學教育是孩子成長重要一環。我不能讓孩子因為多參加了課外活動,多跟老師、同學接觸而變壞。

我理想的中學教育,是英國寄宿學校。因為他們能夠提供一個優良環境予年青人成長。我所謂的「優良環境」,其實是很簡單的一回事。那就是孩子一方面可以有自己獨立的自由生活,另一方面又要受到許多嚴格限制。課堂裏,他們可以隨意發問,任意批評一切,老師只會鼓勵辯論,不會怕事地阻撓;下課後,孩子可以任意參加任何課外活動,隨意加入任何一個學會組織;只是,生活上依然受到管束,除了許多嚴格的校規外,像什麼時候關燈睡覺,什麼時候起床、吃飯、以及一切禮儀和待人處事的態度。

我會送我的孩子到英國讀寄宿學校,而不是美國的中學,就是因為那些嚴格限制。美國是太自由放任了,不大適合成長的年青人。過早給過多自由予年青人,只會讓他們變得沒有規矩、沒有禮儀。在這一方面,我相信的確要循序漸進,不能一步登天。

不過,跟中南海談及香港民主化的理念不一樣,我的循序漸進是有時間表的。中學畢業後,我的孩子便可以有絕對自由。所有事情,他們都可以自我決定。我只不過會在旁回答他們的問題而已。一切決定,都是來自他們自己的腦袋。經過我給予他們的小學、中學教育,他們應該懂得替自己思考,應該有自己的一套做人想法,知道什麼叫好,什麼叫壞。

我當然會鼓勵他們到美國讀大學。我從來相信,讀大學應該要到美國。那是世界上最自由開放的國家。讀大學,當然要到最開發自由的地方。只是,那是我的意見而已。我的孩子會知道該怎樣做。

Thursday, September 16, 2010

那天,在雅虎香港讀到這件事情:十四歲男生入讀大學後,投訴同學只顧拍拖。

這不就是香港那三間正牌大學沒有接納這位所謂神童申請入讀的一個原因嗎?

這個男生根本未準備好讀大學。他還用著中學生的眼光去看大學校園。雖然香港的大學越來越像中學的延續。一個沒有在大學荒唐過的人,根本算不得感受過大學生活。一個相信大學生不應該談戀愛的神童,其神的程度也有個限度。

對不起,我是一個古板的人。我還是如此政治不正確地以為,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和科技大學(的確是如此次序)是那個前英國遠東殖民地上的真正大學,其餘的,不過是叫做大學的學校。

Tuesday, September 14, 2010

無聊,便在網上胡亂GOOGLE一番。在一個討論區裏,讀到了這樣的一個標題:有沒有9月6號搭荷航飛愛丁堡的同學?

因為提到愛丁堡,便跑了去看看究竟。我打算送我的孩子到愛丁堡讀中學。我讀到這段:

如題, 我很怕我到了那邊抓著飛機椅子哭說我不要下飛機 XD 所以就先問看看有沒有人要跟我ㄧ起飛~~~~

原來,是個小孩子。因為首次離家到海外升學,心情憂慮,便發下這樣的一個問題。

傻孩子。你會喜歡上愛丁堡。誰不喜歡在漂亮的城市生活?何況是讀書?我期待有天讀到你的一個新問題:有沒有7月16號搭荷航回香港的同學?

為什麼是7月16日?在小說《ONE DAY》裏,男女主角在愛丁堡畢業,那天是7月15日。

那天,我沒有回覆。不過,我相信,今天,那個孩子應該已經愛上了蘇格蘭。

Sunday, September 12, 2010

因為住所裏沒有裝上任何收費電視,所以每次愛華頓比賽後,我都會到YOUTUBE,鍵入「EVERTON」和對手名字,看看有沒有有心人上載比賽片段。

早陣子,如舊到YOUTUBE去,如舊鍵入「EVERTON」,我找到了這一段錄音。笑得我掉到地上。



雖然,誰都知道朗尼的老婆是一個文盲,從一個都柏林小女孩口中講出來,我真的不禁要再PLAY一遍。

你呢?

Friday, September 10, 2010

今年秋天,《THE GIRL WITH DRAGON TATTOO》的最終回會在英語世界上畫,香港也將快上映三部曲的首部。華文翻譯為《龍紋身的女孩》。

當幾乎火車上、巴士上所有人都捧著電影原裝小說來讀的時候,我也曾成為其中一分子。是去年秋天的時候,我說過,一個招牌掉下來壓死人,五十個死者裏有四十八個在讀《THE GIRL WITH DRAGON TATTOO》三部曲的其中一部。

這一年來,也在此間發過一些關于這部瑞典偵探小說的文字。那時候,我把小說名字翻譯為《一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那當然不是一個好的翻譯。首先,人家原文也沒有說那一條會否飛得起來。這兒的原文,所指是英文,不是瑞典語。我也嫌太長、太累贅。我也不喜歡那一個「的」字。記得余光中說過,寫文章要避免用「的」字,不好讀。

而且那個名字太長,不好說,也不好記牢。

可是,都說我語文差,想來想去,還是用上了《一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我以為,單一個「龍」字有點古怪。華文裏,我們喜歡成雙。想不到,當電影登陸香港,電影翻譯竟然就是用上「龍紋身」這個詞語。

讀著「龍紋身的女孩」這六個字,我突然有所領會。我想到了一個很合符華文的翻譯。

紋龍女孩。

《水滸傳》裏,史進的外號不就是「九紋龍」嗎?我竟然這樣後知後覺。

於是,第二部就該是「玩火女孩」。至于最終回呢?「踢蜂巢女孩」?

Wednesday, September 08, 2010

他們說,HENNY YOUNGMAN是笑話大王。這兒的「笑話」,所指的是那些ONE-LINERS。也就是一句起、一句止的笑話。是名符其實的NOT A PENNY MORE NOT A PENNY LESS。

HENNY最出名的,乃是講他和他老婆的笑話。到YOUTUBE去,鍵入「HENNY YOUNGMAN WIFE」,你會找到許多這位笑話大王的公開演出。這是其中一次。



教我認識HENNY YOUNGMAN的,是這一個笑話。

我老婆跟我都有一個讓婚姻長久的秘訣。每星期兩次,我們會上家好餐廳,美味食物,加上少少酒。我老婆逢星期二去;我,逢星期五。(這是我的中文翻譯。其原文為:My wife and I have the secret to making a marriage last. Two times a week, we go to a nice restaurant, a little wine, good food. She goes Tuesdays, I go Fridays.)

聽到這樣的一個笑話,我笑得合不攏嘴來。

提到HENNY YOUNGMAN,因為最近愛丁堡藝術節剛選出了今年最佳笑話。於是,ONE-LINERS成為了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大家都在談論究竟怎樣才是最佳的ONE-LINER。

成為大家至愛的是這一個:

I've just been on a once-in-a-lifetime holiday. I'll tell you what, never again.

都說翻譯困難。我承認,我未能把它翻譯成中文之餘,又能保持當中趣味。

另外一個我想不到如何翻譯的是如此:

It's easy to attract a fat man's attention——it's a piece of cake.

(按:假期關系,接下來的個多星期,或者,我也會嘗試ONE-LINER。不過,我保證,我的ONE-LINERS一點也不好笑。)

Tuesday, September 07, 2010

我喜歡讀報紙。這是自小養成的習慣。每天早上不翻一翻報紙,總是渾身不自在。人家要一杯咖啡來喚醒自己,我要的就是一份精彩的報紙。小學時,是《明報》;從中學到大學,,應該是《南華早報》;出到社會做事,在香港的時候,是《信報》和《金融時報》;現在,則是《泰晤士報》。

也很喜歡跟人分享從報紙裏讀到的一些我以為很重要的新聞。從前,是在課室裏傳閱;在這個互聯網世代,則是把那新聞的網上版傳送到其他朋友去。

所以,那天,當在報紙裏讀到那宗消息,我立即COPY-AND-PASTE地透過電郵發給我的朋友。因為我以為,那是人類歷史一個重要時刻。要COPY-AND-PASTE,因為那是來自《泰晤士報》的獨家新聞。自夏天起,那份歷史悠久的報紙決定把網上版變成收費的網頁。把新聞的那條LINK傳送給朋友,他們可能沒有訂閱,因而錯過第一時間知道這個重要消息。

那天,是二零一零年九月二日。《泰晤士報》的頭條為:HAWKING:GOD DID NOT CREATE UNIVERSE。副題則為:The Big Bang was inevitable consequence of laws of physics, says Britain's most eminent scientist。

香港人應該不單止沒有人不認識HAWKING,還很熟悉罷?猶記得,幾年前,當那位英國當世最偉大的科學家訪問香港,大家爭相跑去聽他的講座。仿佛沒有擠進演講廳聽一聽,就是趕不上潮流。奇怪地,縱然如此,科學家的名著《時間簡史》并沒有成為那個禮拜香港書店最暢銷的書。HAKWING當然就是霍金。

很震撼罷。那會是人類歷史一個重要時刻。正如當年達爾文發表《天擇論》一樣。假如不是更加震撼。

霍金的新書《THE GRAND DESIGN》將在九月九日出版。《泰晤士報》得到科學家認可,可以在其逢星期四隨報附送的那本科學雜誌《EUREKA》優先節錄刊登。書裏面,霍金高呼:宇宙是可以自己創造自己。

達爾文以為生命不需要神去創造,霍金更加說整個宇宙不用神去創造。

這都是人類歷史的重要時刻。

霍金說,科學與宗教有一個很關鍵的分別。宗教建築在權威上面,科學則在觀察與邏輯。科學將要得勝,因為觀察與邏輯行得通。(There is a fundamental difference between religion, which is based on authoritym and science, which is based on observation and reason. Science will win because it works.)

我同意,觀察與邏輯。我以為,這是人所以為人的一個元素。我也很高興權威不能勝利。不過,同時候,矛盾地,我也相信這個世界是有神存在。

也許,神沒有創造生命,也沒有創造宇宙,不過,這不代表他不存在。這只代表神并不如我們以前所想如此大能而已。我還是相信奇跡,還是相信冥冥中總有主宰。對于我這一個沒有什麼宗教信仰的人而言,或者,教廷的前路就是用觀察與邏輯去證明神的存在。

Monday, September 06, 2010

我沒有什麼宗教信仰。不過,我相信這個世界有神存在。我甚至相信,地球上各種宗教所敬拜的神其實都是同一個。有著不同宗教,皆因大家敬拜那個唯一的神的不同部分。是正正式式的各取所需。

雖說沒有什麼宗教信仰,教堂、團契對我也不是什麼陌生事情。

小學時候,不記得什麼原因了,曾每個星期天都到教堂上主日學。

到中學、大學,便因為一些女生,參加過團契。更曾因為一個直至現在我還以為是母校的ALL-TIME校花,決過志。那位校花比我年長四、五年,我升中三時候,她便考進了中大神學系。至此我們再沒有見過面。我當然再沒有上團契,也忘記了決志那回事,直至大學二年級,一個女生邀請我跟她一起查經。

回想起這些陳年往事,都因為近來那很是熱鬧的辯論:科學再次挑戰宗教。霍金在其新書《THE GRAND DESIGN》裏高呼:宇宙可以自己創造自己。於是,自達爾文宣布《天擇論》後,科學跟宗教再次引起嚴重衝突。《泰晤士報》最近連續數天四大版報導。

很記得英國首相金馬倫在血色星期天(BLOODY SUNDAY)調查報告結果公布後,在國會裏那篇演講裏的其中一句:For someone of my generation, this is a period we feel we have learned about rather than lived through。讀著那場科學宗教的辯論,我似乎明白金馬倫的意思。對我而言,科學挑戰宗教,的確是歷史課的事情。哥白尼、伽利略、達爾文,都是歷史上的名字。到這一個世紀,宗教似乎已經跟科學可以共存。

明顯地,那是我的無知。

於是,讀著《泰晤士報》的報導,我感到很興奮。因為我知道,未來時候,人類歷史必定會記載這一場辯論。正如我讀書的時候,我會在課堂裏讀到哥白尼、伽利略、達爾文等人的故事一樣。我慶幸自己能夠見證,甚至參予。

這是人類歷史一個重要時刻。

所以,當見到這件事情沒有在香港媒體裏引起廣大注意的時候,我便不斷給我的朋友發放這個新聞。我不希望他們因為香港媒體的愚昧,錯過了這一個很精彩的時刻。

Friday, September 03, 2010

喜歡讀陶傑,因為經常能夠學到新的東西。尤其在英國、愛爾蘭生活的這些日子。畢竟,那個《黃金冒險號》專欄作家曾在前香港宗主國旅居超過十七年。每次讀到他提及此間生活的種種,碰上過的必定發出會心微笑,未遇上的就會立即加以留意,然後不禁暗罵自己大意,毫無觀察力。

最近,《泰晤士報》逢星期四的飲食版都會刊登多份報紙雜誌對同一間餐廳的食評的節錄,好讓讀者容易有一個客觀選擇。始終,人人口味各有不同。食評這東西的確很主觀。多讀不同的評論,方能在那個極度主觀的世界裏尋找得到一點點客觀。

早陣子,在那份歷史悠久的報紙裏讀到了這樣的一段文字:

My monkfish with girolles, baby turnips, cured ham and more chicken jus offers satisfying savoury mouthfuls. But John Dory with lime, leeks and lobster velouté is a dull piece of fish the size of an After Eight that isn’t saved by its slick of bisque.

The meat course sees a reversal of fortunes. My companion’s guinea fowl, which falls from the bone, is the best she’s ever eaten, she says smugly. The star of her dish is the accompanying crunchy chard with mousseron. Gauthier is a man with a sure talent for doing refined, lovely things with vegetables.


那是節錄自《觀察家報》的一篇食評。讀畢,當然讃嘆人家寫評論可以寫得如此皮笑肉不笑地刻薄,同時候,也想起了許多年前陶傑的一篇文章。

他寫道:「讀英國報紙的食評,可以學到最尖酸刻薄、不帶髒字而又優雅得體的罵人話。香港的中學教英文,為甚麼一定要學生訂閱《南華早報》?第一流的英文,必然幽默抵死,這等英文,不在新聞版巴勒斯坦和以色列衝突的路透社電訊,更不在華文報紙社論的英譯之中,而在英國報刊的食評專欄。」

那天,陶傑翻譯了一些來印證自己的說法:

《泰晤士報》如此評論倫敦車路士區一家叫聖羅蘭索的意大利餐廳:「全倫敦或許也是全世界最差的餐館:牛排太生,可以把食客淹死在鮮血裏,不必請一個原子物理學家才懂得如何燒烤牛排的是不是?」

那份英國歷史悠久報紙又如此評論大英博物館餐廳:「這味甜品,令我想起清理吸塵機那幾個自動灰帚時吸入的氣味。」

《衞報》則如此評論倫敦蘇豪一家叫鴉片的中菜館:「小時候,我在小學活吃過一條蚯蚓。這家餐廳的海蜇勾起我的回憶。」

我想,那篇《觀察家報》食評的節錄比陶傑的三個例子更加精彩。尤其是第二段。那完全是寫評論的範文。先說當肉類主菜式上臺,一切都變好,最後以讃美那個廚師烹調蔬菜的技術作結尾,實在刻薄得教人開始有點同情那個叫ALEXIS GAUTHIER的廚師老板。

也記得陶傑另一篇談寫評論的文章。他說:「優秀的評論,觀點都含蓄地隱藏在字行間,所以英文有一句話,叫做『閱讀字行之間』(Read between the lines)。閱讀不止文字,還要字裏行間的空白。」

為什麼說現在香港的報紙都不好讀?這是其中一個原因。記者太過懶惰,完全不花心思去修飾自己的文字;也太過膚淺,沒有更多詞語用字可以用。他們只喜歡一連串形容詞,像「無耻」、「愚蠢」、「醜陋」來批評,什麼都要畫出腸。含蓄早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成為歷史名詞。

也許,在一個反智的地方,在一個反智的時代,這是是唯一的批評表達。大家都可以擱起腦袋不用。

Thursday, September 02, 2010

孩子在香港讀書,家長當然要有心理準備:中英文都學得不好。

語文差,那是全世界的問題,非那個前英國殖民地獨有,只是香港人的語文水平的確是一代比一代差,一代比一代更加遠離一個合理的水平。雖然身在都柏林,偶爾也有機會讀到一些香港人的文字。我在後殖民地時代的香港長大,語文已經不可能太好。要知道,那時候開始,跑去教書的,幾乎都是考試成績最差的人。只是,讀著那些文字,也不得不搖頭嘆息。

說那些是華文嗎?那的確是中文字來的。不過,整篇文章幾乎都不是華文語句,都是生硬的外語翻譯。什麼「作為一個香港人」呀、什麼「打造一個平臺」呀、什麼「零容忍」呀。是因為大家都經常用英語思考,所以寫起華文來,也常常用上了英語語句?讀著那些英文文章,又明顯地不是如此。因為通篇都是由CHINGLISH的句子合拼起來的。

當然,問題不只是在寫這一方面。現在,能夠讀畢一本小說的年青人已經少之又少。我不知道一個大學畢業生是否還能夠讀完《天龍八部》,只是,我幾乎可以肯定十個裏頭有八個不可能讀畢一冊英語暢銷小說。

曾幾何時,考不上大學的香港年青人,都能夠寫得一手文法正確的中英文文章,金庸先生的作品當然早已讀過,也能夠讀畢一冊《THE ADVENTURE OF TOM SAWYER》。當然,那些「年青人」現在都已經至少踏入中年。

當全球越來越近,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時候,我們香港的年青人卻變得越來越差。香港還能有競爭力嗎?

回歸前,丘世文在其《明報》專欄裏寫了一篇題為《起碼的語文水平》的文章。他寫道:

「......過去二十年來,我不單止留意每年大專畢業生的中英文水平,而且還跟進觀察,試看他們踏足社會工作後,幾年來可有顯著的進步。我的結論恐怕要來得悲觀得多:今天語文水平低劣的問題不單止限于普通的大學生,還要涉及一般被大專院校頒發優良證書的學士和碩士等人。

......我要提出的問題是:如果我們日常交際辦公,所接觸的人既被專上院校驗證為成績優良,卻連簡單通順的中英文也書寫不來,那麼我們是否有理由推論:大專院校對語文及格的標準事實上設得很低。優良學生尚且如此,其餘所謂及格的大部分,其語文水平也可想而知罷!

......我所謂的及格水平可要比舊時最高學府所設的要來得低,就是希望大專畢業生能寫簡單達意的句子,遣詞用字如有疑難先查字典,哪怕模仿抄襲,好歹能拼湊點看似通順的書信就是。以我的經驗見聞所及,目前一般大專畢業生就連這起碼的語文水平也未能達到,更遑論其他創作修辭,文章經國等大事了。」

我想,假如丘世文還在人間,讀到回歸後香港年青人的文字,他必定會吐血。原來,低處未算低。

Wednesday, September 01, 2010

回歸中國大陸後,香港登上外國報紙的機會越來越少。

畢竟,那個前英國殖民地越來越像中國其中一個沿海城市。幾時見海豐、福建、青海等會像紐約、倫敦與東京般每天都是國際焦點。在這樣的前提底下,的而且確NO NEWS IS GOOD NEWS。要知道,除非是一座國際名城,登上了別人的國際新聞版,肯定是發生了不幸事情。

最近,香港再次上得了人家的國際新聞版。嚴格上來說,那也算不得是香港成為別人焦點。因為大家關注的,是菲律賓那些愚笨的警察如何讓害死那些人質。人質是哪一個國籍,其實沒有分別。

當然,在香港,那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因為那是香港人在海外遇難。這跟以往從新聞報導得悉美國校園槍擊事件不同;這跟以往從新聞報導得悉英軍在伊拉克遭自殺式炸彈殺死不同。那些都是外國人。這一次是香港人。

雖然身在海外,我能夠想像到籠罩著香港的那悲情氛圍;雖然只透過外國傳媒報導,我能夠想像得到香港人對菲律賓當局的憤怒。

那些遇難香港人都是枉死的。《泰晤士報》分析說,那個營救完全是教科書的典型錯誤例子。

我知道,自事發後,香港傳媒每天都鋪天蓋地報導。香港政府當然也意識到要做一點事情。畢竟,一個愚笨的政府總是以為什麼事情都要攬上身。

那天,我在雅虎香港的網頁便讀到這樣的一段新聞:「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會盡一切努力,在生活上同心理上協助生還者;如果死者家屬同意,會安排他們全部安葬在景仰園,亦會根據機制,仔細研究是否為他們追頒英勇勳章。」

也許,我又要給人批評我冷血。不過,我真的以為事情發展得有點過分。

正如金馬倫回應上任後不久湖區的連環槍擊事件一樣,無疑這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大家都不希望這樣的事情會再次發生。只是,那些遇難的香港人憑什麼可以得到英勇勳章?那些遇難的香港人憑什麼可以安葬在景仰園?

假如他們可以獲追頒英勇勳章,那麼所有因為遇上金鋪打劫意外身亡的香港人都要得到同樣待遇。他們都不幸英勇地遇上了冷血的劫匪。是因為那些香港人都在菲律賓遇害,所以可以安葬在景仰園?那麼,所有在海外遇上不測的香港人都應該要有同樣待遇。

英國湖區發生連環槍殺事件。兇徒執著自家擁有的槍械,駕著車任意對路上行人開槍。事發後,新任首相金馬倫只簡簡單單地說,國家對擁有槍械的管制已經十分嚴格,實在不應該因為一個精神錯亂的人,浪費時間去檢討現有管制,浪費時間去研究如何加強管制。大家應該把時間花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一個政府應該懂得什麼叫做適可而止。可是,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政府當然不可能知道何為合適、何時停止。它以為,唯有聽從民間一切意見方能對自己的管治合理化。

假如經過仔細研究,發現現有機制可以為那些因為給菲律賓愚笨警察害死的香港人追頒英勇勳章,那麼,不幸遇上愚笨政府管治的人是否也應該符合條件獲得一枚英勇勳章?

所有香港人都是英勇的中國人。

Tuesday, August 31, 2010

早陣子書展,中國大陸作家韓寒應邀到港。

我對韓寒沒有多大認識。印象中,他是在網絡寫小說成名。

從來,我對來自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大陸的作家沒有什麼好感。因為他們的文字老是夾雜許多砂石。要知道共產黨對中華民族其中一個大貢獻,便是徹底破壞我們瑰麗的文化。在二十一世紀,要尋覓美麗的華文,唯有在臺灣。曾經,香港也是其中一個閃耀著燦爛中華文化的地方。可是,經過了十三年的共產中國殖民地歲月,一切已經不復返。

正如陶傑許多年前所言,中國當代文學的「問題是許多作家文字嚕嚕囌囌,因為他們習慣了開會做報告的政治生活,一杯龍井擱在案頭,幾句話的意思,要稀釋為一個鐘頭的廢話,反反覆覆地嘮叨。中國文字本來有精煉的魅力,在許多作家筆下,像一小茶匙的好立克,沖三大杯熱水,文字的味道沒有了,也缺乏想像力。許多當代作家的描寫,不懂得使用『隱喻』,也就是英文說的Metaphor,文字平鋪直敘,為了迴避許多政治的地雷,思想又吞吞吐吐。本來,優秀的文學剛剛相反:文字要淺白而含蓄,思想要清晰,但許多『作品』剛好倒過來,就總叫人想打呵欠。因此看來看去,還是張愛玲,因為張愛玲的中文沒有受過污染:『夏天的日子,一連串燒下去,雪亮絕細的一根線,燒得要斷了,又給細細的蟬聲連了起來。』像這等絕妙的中文,一九四九年之後已成絕響。」

成為絕響不過是中國大陸的事情。在臺灣,和從前英國殖民地底下的香港,我們還是能夠尋找得到真正中國人的文字。在英國人統治下,香港出了金庸、董橋和林行止。

當韓寒出席座談會後,在網上讀了一篇文章。有興趣讀畢那篇文章,因為裏面提及了陶傑。眾所周知,那位《黃金冒險號》的專欄作家是我其中一個很喜歡的華文作家。

文章作者寫道:

「陶傑在近年的越見聲名浪藉。被『賜名』十九才子的他又名抽水大師。這六七年來,他仍是食著自己『小農理論』、『尖酸抵死』、『崇洋眨今』等等老本。很顯然的,一個作家的才華是與他的錢袋重量成反比的。陶傑早就飽食無憂米,好吃好住,有空還可以去九龍塘吃糖水,只是有時不幸會被記者追蹤,然後扮成木乃衣般逃亡。看陶傑的東西,你會發覺他無所信仰。他的思想、寫的東西,都是在各個題目上打游擊、嬉笑怒罵一番。看的人過癮一番,而沒有更深的得著。他有時批判大陸,但都只是從文化上的歷史上的,你就從沒見過他對實際的東西有過表態。

如果他是一個民主思想的人,你就很難想通為何他時常對本地的新興民運時常冷嘲熱諷,而不是不同意也作心裡同情。最後你發現陶傑根本沒甚麼立場的脈絡,也沒有信仰。一個作家不一定是技藝超群,但總得有自己的信仰。陶傑就是屬於有術而無道者。文字上他有黑寫成白,白寫成黑的能耐,但這能耐是沒有目標、也沒有方向的。哪裡有空間哪裡就去。他可以串曾蔭權,也可以串八十後青年,他串只為串,而不是真的為誰人仗義執言。他才不信這些呢。

回到韓寒身上,你說他寫東西好麼,我不能苛同。但對他持續在大陸以身犯險,多番試探官方底線的勇氣和技巧,倒是令我這些在香港說甚麼也可以的人佩服。韓寒的確是沒甚麼文化底蘊,其人無術,但有道。一個學富五車但為極權貼金的老人好,還是一個墨水稍遜但敢說真話的年輕人好。有術而無道,還是有道而無術。我想還是後者比較好。」

當然,我很不同意那篇文章。因為陶傑不是沒有信仰。從來,他都是崇優。只追求最好。對於我來說,陶傑的立場,就是如此清晰;他的方向,就是如此明確。看到一切不滿意的人和事,便立即冷嘲熱諷一番。

的確是一切。

為什麼不是一切?

也許,因為陶傑對一切看不過眼的人和事都冷嘲熱諷,於是給人錯覺「在各個題目上打游擊」,「沒甚麼立場的脈絡,也沒有信仰」。可是,難道一個追求民主的人,看見其他追求民主的人幹下一件又一件傻事,不應該批評一聲?難道一個熱愛自己民族歷史文化的人,看見國家不斷破壞自己民族的歷史與文化,不應該不斷批評?

很奇怪,當陶傑在各個題目上都發表意見的時候,會給人說沒甚麼立場,也沒有信仰;但是,當年年不斷從文化上、歷史上批評中國大陸的時候,又給人說從沒見過他對實際的東西有過表態。假如中華民族的文化與歷史不是實際的東西。

當一個名人,尤其是一個中國名人,的確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因為經常要給人抽油水。

Saturday, August 28, 2010

從來,我都喜歡先看過原著小說後,方入場看改編的電影。因為我怕電影畫面破壞了我讀小說的趣味。讀書吸引,因為我們可以天馬行空地隨著作者的文字去想像。有了別人預設的畫面,一切便有了局限,一切便大不同。

所以,當知道有部想看的小說改編電影快將上畫,我會先跑到書店買下一本原著小說。《THE GIRL WITH DRAGON TATTOO》該屬這一類。當然,我也得說清楚,終於對這部幾乎人人都讀過的瑞典小說有興趣——曾經有段時間,火車上人人捧著的都是那位瑞典財經記者的作品——還是《泰晤士報》關系。那天,報紙有篇專欄討論這部偵探小說洛陽紙貴的原因。

有時候,我甚至會因為小說太精彩,決定不到電影院去欣賞它的改編。《THE OTHER BOLEYN GIRL》就是如此。縱然電影找來了兩位我喜歡的漂亮女生擔演。是SCARLETT JOHANSSON與NATALIE PORTMAN。縱然我是因為那部電影才曉得PHILLIPA GREGORY那部小說。

當通街都貼上了《紋身女孩》第二集《THE GIRL WHO PLAYED WITH FIRE》的電影海報後,我還是提不起興趣從書架拿來那部原著小說,趕在電影上畫前完成。遑論到書店買下第三集。

我是首兩集一起買回家的。不過,完成第一集後已經半年,我依然沒有衝動去讀第二集。因為我實在不是太過喜歡那個故事。可能正如林大小姐經常所言,是我這一個人太過古板。我還是鐘情AGATHA CHRISTIE那一類型的偵探小說。太過新潮的查案方法,像做電腦黑客入侵別人電腦,我接受不來。

當知道電影會在暑假完結前上畫,我還是不打算讀一讀那部原著小說。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我正在追讀著《教父》。對!就是電影的原著小說。對!就是MARIO PUZO的那一部經典作品。

果然,電影與小說,同樣是經典。

雖然看過哥普拉那部經典大概兩遍,雖然也很記得故事情節發展,可是,我發現,原來那不會影響讀那部原著小說的趣味。再一次,我讀小說讀得捨不得入眠。

早聽說過朋友評MARIO PUZO道:他的小說一打開了,便停不下來。當一部我早知道故事情節的小說也放不下手,朋友的說話實在不虛。

只是,我不知道我會否讀他其他作品:像《OMERTA》、《THE LAST DON》。

讀過《THE OTHER BOLEYN GIRL》後,我便沒有在捧著PHILLIPA GREGORY的英國歷史小說,不過偶然在書店看到她的新作才拿下來翻翻。那不是因為我不喜歡她的文字;那不是因為我不喜歡她講故事的風格。只不過,我覺得每一本都好像有點相似而已。

對於MARIO PUZO,我也有同樣感覺。

Friday, August 27, 2010

上次到利物浦入場支持愛華頓比賽,我是刻意早點到達球場,為的是等候球員駕車來到的時候,找他們跟我簽名。我是十一時許便冒著那紛紛雨點和突然轉冷的天氣,站在球員停車場的通道等候。我是第二個到達。排首位的是一位自稱是「RODWELL太太」的年青女生。她要所有愛華頓球員在一張給自己的生日賀卡上簽名。JACK RODWELL是我們陣中最教人興奮的年輕球員。

上周末,我再次到利物浦去。當然,也是為了入場支持愛華頓。可能因為今年三月的時候已經找到了大部分球員簽名,加上我們今年陣容其實沒有多大改變,於是這一次我沒有太大衝動要找誰和誰簽名。球員簽名這回事,有了一個已經很足夠罷。

所以,我是逛過利物浦那間海事博物館後才乘巴士到球場去。到達球場,已經十二時半。那也是球員是差不多到達球場的時間。所以,停車場上已經擠滿了人。買過場刊後,我已經找不到一個有利位置,好教泊好車經過的球員容易給我簽一個名。

我記得,「RODWELL太太」跟我說過,每一次主場比賽,最早駕車到達球場的都是隊長PHIL NEVILLE。是每一次。沒有一次例外。那個「RODWELL太太」每次都早早到達球場等候球員。

不過,今年首場主場比賽,這個習慣給打破了。首個達到球場的球員再不是隊長,乃是SEAMUS COLEMAN。

我本來就很喜歡這個愛爾蘭年輕球員。我經常跟此間的愛爾蘭人說,SEAMUS將會是愛爾蘭國家隊的正選右後衛。我相信,這不會是太遙遠的事情。畢竟,現在佔著那個位置的PAUL MCSHANE是全隊愛爾蘭球員裏最弱的一個。每一次失球都是MR MCSHANE的責任。

喜歡上SEAMUS COLEMAN,是去年在電視看過愛華頓在落後兩球後底下,追平熱刺的那場比賽。那兩個入球都是後備入替的SEAMUS造就出來的。那天,看過比賽後,我在愛華頓的留言板說,SEAMUS COLEMAN是我的MAN OF THE MATCH,雖然他比賽了不過半句鐘。

看到那位年青愛爾蘭人走出那部黑色座駕,這教我更加喜歡他。

只有全力要求自己做到最好的人,才會如此早去上班。因為他們要抓緊每一秒鐘。他們希望自己早一點在事業上找到突破。

今季,無疑JACK RODWELL會是大家的焦點。我也相信,聖誕前,RODWELL將成為我們的必然正選。同時候,我也相信,今季也是SEAMUS COLEMAN突破的一年。

Thursday, August 26, 2010

我很迷信。因為迷信,所以,在那些我未能控制得了的事情上,許多習慣了的事情我都不希望改變。我怕萬一改變了會有更差的結果。在這方面,我是完全否定改變會帶來更好的結果。

所以,愛華頓未能贏得今季首場主場比賽,我沒有怪別人。我怪自己。雖然我們下半場的表現的確很差。雖然球證整場比賽偏幫對手,無視對方犯規,侵犯我們的球員。

上周末,我跑到了利物浦去。當然,是去支持愛華頓。那是我唯一一個會到那個英國西北港口城市的原因。ONE AND ONLY ONE。

那是我首次在球季上半季入場支持愛華頓。我首次到葛迪臣球場去,就是看球隊球季最後一場比賽。之後,最早一次,也是三月的日子。是球季進行了大半後的時候。

那是我首次在球季開始的時候便買下當季的球衣。那也是我首次既買主場的,又買做客的。我以為,一件球衣的價錢已經高得有點離譜。始終,那不過是一件球衣。許多場合都不適合。

那是我首次在比賽前沒有在逛過愛華頓在市中心的那家專門店後便直接到球場去。當我發現原來LIVERPOOL ONE商場是如此接近ALBERT DOCK後,我竟然跑到了那個以前船隻泊岸的地方去。我以為,那是葛迪臣球場外,利物浦市最吸引人的地方。那兒有TATE、有海事博物館、有一些售賣古靈精怪小玩意兒的小商店。也有一些裝璜有點特色的食店。我是逛過那家海事博物館後,才匆匆乘巴士到球場去——我希望送我同事的姨甥一本有球員簽名的場刊。明顯地,他也是愛華頓的擁躉。

那是我首次坐在球場觀眾席低層。每一次,我都是坐在最頂層的。便是上次本來買了球員後備席後面的那些座位,也因為我沒有帶同兒童入場,所以給職員要我轉換到高層去。

那是我首次穿那件外衣到球場看愛華頓比賽。

那是我首次穿那對運動鞋到球場看愛華頓比賽。

那是我首次買下利物浦巴士的全日通票,沒有每程給一次車費。

太多太多太多的第一次。難怪我首次在葛迪臣球場看不到我喜歡的球隊贏得比賽。

都怪我好了。

Wednesday, August 25, 2010

都說《泰晤士報》的讀者臥虎藏龍。

早陣子,那份歷史悠久的報紙用上了「BLUES AND YELLOWS FALL OUT OVER GREEN」為頭條標題,來報導英國聯盟政府成立百日後,終於出現的首個嚴重分歧:自由民主黨不同意保守黨委任零售大亨SIR PHILIP GREEN去檢視如何減少公共開支。SIR PHILIP GREEN就是TOPSHOP、BURTON等店的老板。

一開始,我便很喜歡那個標題。那是運用METAPHOR的絕佳示範。

「METAPHOR」這個英文字,陶傑翻譯為「隱喻」。那天,他在其《黃金冒險號》專欄裏談到德國一位漢學家大聲批評「中國當代文學是垃圾」。陶傑以為那未免有點言重。他寫道:

中國當代也有精品:阿城和莫言,還有蘇童都是好作家。問題是許多作家文字嚕嚕囌囌,因為他們習慣了開會做報告的政治生活,一杯龍井擱在案頭,幾句話的意思,要稀釋為一個鐘頭的廢話,反反覆覆地嘮叨。

中國文字本來有精煉的魅力,在許多作家筆下,像一小茶匙的好立克,沖三大杯熱水,文字的味道沒有了,也缺乏想像力。許多當代作家的描寫,不懂得使用「隱喻」,也就是英文說的Metaphor,文字平鋪直敘,為了迴避許多政治的地雷,思想又吞吞吐吐。本來,優秀的文學剛剛相反:文字要淺白而含蓄,思想要清晰,但許多「作品」剛好倒過來,就總叫人想打呵欠。


《泰晤士報》那個標題正正就是淺白而含蓄,并不平鋪直敘之餘,思想卻又很清晰,也很有趣。因為自由民主黨的代表顏色為黃,保守黨的代表顏色則為藍,於是,聰明的文人便用上了那個零售大亨的姓氏來開一個玩笑。

報導後第二天,在讀者來函那一欄裏,我讀到這樣的一封短信:

SURELY BLUE AND YELLOW MAKES GREEN?

投信的人署名「DR BRYAN PATTISON」。地址在瑞士。才簡簡單單的六個字,便又講出了委任SIR PHILIP GREEN的另一個故事。

原來,那個委任是在聯合政府的內閣會議裏通過的。也許,當天NICK CLEGG是在西班牙渡假,不過,當中還是有自由民主黨的成員出席。其中一個就是DANNY ALEXANDER。也就是這位藉著大幅削減政府開支成功上位的年輕議員,代表政府去跟SIR PHILIP GREEN見面,商討商人出手幫助政府一事。

這件事情還是報紙報導了首個嚴重分歧後第二天,跟那封短短的讀者來函一起刊登在報紙上。

每年年終,《泰晤士報》都會把過去一年的讀者來函集結成書。我時常以為,那是一本很精彩的書。

Tuesday, August 24, 2010

翻譯,的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早陣子,陶傑在其《黃金冒險號》專欄裏談到奧巴馬辭掉阿富汗戰爭總司令麥克里斯托一事。事情近因,就是因為總司令接受《滾石》雜誌訪問,揶揄了總統和副總統拜登。我記得,雖然《泰晤士報》早把訪問的大致內容刊登了,我還是很有興趣買下那期雜誌讀一讀。我不能不承認,吸引我的,還有那個封面和另外的一個訪問。是衣著前衛、行為大膽的LADY GAGA。

要談奧巴馬辭掉阿富汗戰爭總司令,當然不能不提及那篇訪問的內容。陶傑便把訪問裏的其中一句翻譯了過來。

原文為:Biden? Who's that? Did you say: bite me?

其翻譯為:記者提到拜登,他反問:「他是誰?」然後身邊的一個顧問笑答:「我以為你在說:拜神。」

原文的意思,當然是「咬我」,但陶傑以為,翻譯要講信雅達。原文玩弄副總統姓氏發音的雙關調皮,把Biden的發音混過來,故意說成Bite me。在翻譯上,既然副總統的譯名叫「拜登」,就是跟着原文玩諧音,就不必說「咬我」,而是「拜神」。

也記得,去年時候,陶傑提到黃宏發退休後跑了去英譯中國詩詞。有天,陶傑拜訪了那位前立法局主席。剛巧,他在譯岳飛的《滿江紅》。兩人便討論了一會兒。

專欄作家以為,第一句裏的「怒髮衝冠」,就要難倒許多翻譯家。第一個問題是「冠」。中國士大夫做了官,戴了烏紗,這頂冠,不是皇冠,不然就可以譯為crown,也不是hat,因為不是一般的帽子,而是權力的象徵,更不是棒球少年戴的cap。

黃宏發同意那個難處。不過,他以為可以取一點巧。因為岳飛作《滿江紅》的時候,正在領軍打金兵,可以設想,那時身在戰場,岳飛穿戴着盔甲,而不是冠服,因此怒髮衝冠的冠,就是helmet,跟今天騎電單車的,是同一種。

不過,他們都很同意中詩英譯,就發覺英文不夠用;相反,英文的法典要中譯,中文也不夠用。因為這兩套文字來自兩套迴然不同的文化。

陶傑以為,如果是鋼盔,怒髮怎麼衝呢?這個動作怎形容呢?有一個字,叫bristling,但怒髮衝冠,才四個字,英文無論怎樣豐富,比不上中國詩詞之激情鏗鏘。

黃宏發則說,英譯《滿江紅》另外一個難處在「三十功名塵與土」裏的「功名」二字。Honour,或者 achievements,都可以,但中國文人的「功名」,含有十年寒窗的淒酸,愚忠於帝皇天子國家的陳腐思想,功名是君子小人有別的地位,一股儒家的酸氣很濃,英文沒有一個簡潔的詞彙,傳達得兩千年這股悲情。

想起了這些,因為讀了《泰晤士報》的頭條標題,實在想不到可以如何翻譯成中文。

那道標題是:BLUES AND YELLOWS FALL OUT OVER GREEN。講的是英國聯盟政府成立百日後,終於出現首個嚴重分歧。自由民主黨(其代表顏色則為黃)不同意保守黨(其代表顏色為藍)委任零售大亨SIR PHILIP GREEN去檢視如何減少公共開支。

實在想不到如何才能夠保持原文那種有趣味道。

翻譯實在太困難了。

Monday, August 23, 2010

早陣子,在此間寫道:想不到自己會迷上《EASTENDERS》。

那是英國廣播公司的長壽肥皂劇。除了周三外,每個平日黃昏都會在電視播放。今年是它播映二十五周年。

我記得,在香港BBC PRIME電視臺也有放映。他們翻譯為《東部來的人》。是五年前罷?那時候,我還未搬到歐洲生活。妹妹從英國回香港渡假,晚飯時候,扭開電視機,聽到那主題音樂後,妹妹很詫異可以在香港收看《EASTENDERS》。她說,那是英國最受歡迎的電視劇。我也很詫異,節奏這樣慢的劇集竟然會是英國最受歡迎的電視劇。

那是我初次認識《EASTENDERS》。

搬到歐洲生活後,也有些時候會因為周邊人都在談論,會留意一下那些電視劇。(說來奇怪,跟美國的不一樣,大西洋這邊岸的英語電視劇多是長壽劇,隨便已經播放了超過十年。)像幾年前的《CORONATION STREET》——那是《EASTENDERS》收視的勁敵,是更加長壽的劇集;今年是第五十個年頭。劇中其中一個女主角因謀殺罪受審,到處都在討論,我也因此追看了幾集。那位女主角罪成給判刑後,我便沒有再看下去。

這一次追看《EASTENDERS》有點不同。

起初,我還以為因為是碰上了一些很精彩的情節——一個穆斯林承認自己是同性戀(你能想像香港電視劇會有這樣震撼的故事發展嗎?)、一個牧師成為了連環殺手。只是當那個穆斯林離開自己的家,搬去跟自己那個戀人一起居住後,當那個牧師最終給警察拘捕後,我竟然還在追看《EASTENDERS》。我知道,這一次我是迷上了這部長壽肥皂劇。

早前,是星期二夜晚。其中一個電視臺會播放歐洲聯賽外圍賽,是熱刺做客瑞士。我竟然是在BBC看罷RONNIE跟母親GLENDA對質,罵母親當年明知父親性侵犯自己也沒有阻止後,看罷男人婆SHIRLEY拯救沉淪毒海的愛人PHIL後,才轉去看足球直播。那時候,熱刺已經落後0-2。

當然,假如那是愛華頓的比賽,我一定不會如此。沒有什麼電視節目能夠緊要過愛華頓比賽的直播。

不過,我倒也很緊張熱刺。因為我很希望他們在外圍賽便出局。我很不希望他們能夠超越愛華頓闖到分組賽階段。愛華頓和熱刺都是近六年非所謂BIG FOUR能夠參加歐洲聯賽的英國超級聯賽球隊。那年,愛華頓在外圍賽給後來的四強之一淘汰出局。

暑假期間,有熱刺跟記者說,要以愛華頓當年的遭遇警惕自己,不好滿以為能夠參加外圍賽便等於參加了歐洲聯賽。他說,不能做另一隊不能打進分組賽階段的英國球隊。

就是因為這句極度討人厭的說話,我很希望熱刺一樣在外圍賽給淘汰。

Saturday, August 21, 2010

早陣子,陶傑在其《黃金冒險號》專欄裏寫道:「世界上有三件事最難辨真假:靈媒表演的鬼上身、音樂家演奏時自我陶醉的表情,以及女人在床上的性高潮。」

雖然表列了三件,不過,那天他只談第二件。他問道,像郎朗演奏時,豐富的面部表情和大動作,是浮誇還是感人?日本女鋼琴家內田光子,彈莫扎特、舒伯特、荀伯格,七情翻滾,五官扭曲,是否真的如此感受?

讀到陶傑談到的第三件事情,當然想起了電影《WHEN HARRY MEET SALLY》。我記得,電影在香港上畫的時候,給翻譯做《九零男歡女愛》。

想起那部電影,當然因為美琪賴恩那經典的一幕。就是在KATZ’S DELICATESSEN當眾叫床的那一幕。



旅遊書《TIME OUT》就是如此介紹那家在紐約市東的餐廳:FYI. MEG RYAN'S FAMOUS ‘ORGASM’SCENE IN WHEN HARRY MEET SALLY......WAS FILMED HERE。仿佛這已經足夠。當然,大家都知道這本來就是一家出名的DELI。



整幕戲,美琪賴恩的演出固然精彩。只是,我覺得,最精彩的還是鄰近那位中年婦人跟侍應點名要美琪賴恩點的那一碟。我記得,首次觀看這部電影的時候,我是立即笑得掉到地上。

這部電影實在是百看不厭。

Friday, August 20, 2010

去年,讀過六十一號座位先生(MR SEAT 61)的介紹後,便很想到蘇格蘭西部的FORT WILLIAM去。這個喜歡教人乘火車旅遊的英國人說,從格拉斯哥開往FORT WILLIAM的火車是世界上其中一段最漂亮的火車線。那就是著名的WEST HIGHLAND LINE。

今年五月初銀行假期的時候,便打算起行。雖然天氣上是早了一點到HIGHLAND去。畢竟,還是有點冷。

結果,到是到了蘇格蘭去。不過,因為一時大意,忘記了開往FORT WILLIAM去的火車不是從格拉斯哥開出,便是要經一經蘇格蘭足球名城,竟然訂了到愛丁堡的來回機票,於是,唯有決定留待下次。因為從格拉斯哥到FORT WILLIAM要接近四個小時,加上來回愛丁堡和格拉斯哥的車程,我不希望三天的長周末假期要花上十個小時乘搭火車。

當然,我明白,要到FORT WILLIAM去,無論如何都要八個小時來回。最接近FORT WILLIAM的機場就是格拉斯哥機場。只是,既然買了機票到愛丁堡去,為什麼不就在蘇格蘭首都逛逛?記得多年前母親遊過那個古城後,便老是說我必定會喜歡。

果然是把我帶來這個世界的人。母親沒有猜錯。我喜歡的,就是城裏那些大大小小的鵝卵石路。

記起上次到愛丁堡去,便不得說一句幸運。我差點因為火山灰給困在蘇格蘭。因為RYANAIR誤點,我要在機場呆等兩個小時。正在等候的時候,突然有乘客走來跟大家說,聽到外面電視新聞報導說,蘇格蘭和愛爾蘭領空將因為冰島那個火山再次爆發要關閉。

我們都很惱怒。要不是RYANAIR誤點兩個小時,我們將可以在領空關閉前離開愛丁堡,返回都柏林。大家正要跟航空公司理論,他們的地勤人員走來跟我們說,領空是第二天早上七時起才關閉,我們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當我們那架飛機抵達都柏林,我們才鬆一口氣。沒有因為飛機誤點,教我們掉進被困外地的困境。

想不到,八月初銀行假期再次到蘇格蘭去,RYANAIR竟然又再嚴重誤點。這一次,是三個小時。

星期五下班後,便立即趕往機場。豈料,行李給檢查後,我發現,顯示屏表示我要乘搭的那班飛機將要比原定時間晚兩個多小時才能起飛。

天!第二天我還要早起乘火車到FORT WILLIAM去。明顯地,我不可能有足夠睡眠來應付那個遠足。FORT WILLIAM就是大英帝國第一峰BEN NEVIS的所在地。

坐在閘前等候飛機來臨,我再想起了六十一號座位先生。我的確也很喜歡乘火車。只是,我住在一個叫愛爾蘭的島國上。那是一個沒有跟其他大陸——包括鄰國英國——有陸路連系的島國。一切唯有依賴飛機。

Thursday, August 19, 2010

那天,也不記得跟林大小姐談論什麼,她突然回應說:「膝蓋流眼淚。」我聽得不清楚,著她多說一遍。林大小姐重覆了。我肯定自己沒有聽錯每一個字後,便問她那是什麼意思。那還是我頭一次聽過這句歇後語。豈料,林大小姐竟然答道:「我其實也不大清楚。不過,是母親不時如此說罷了。那是她的鄉下話。」

「難道你不曾問過明白?」我有點詫異道。

看到林大小姐搖頭,我便說道:「假如將來我的孩子聽了我的話有不明白地方,不跟我問清楚,我必定會吊起他們來打。」假如林媽媽經常說「膝蓋流眼淚」,那麼「吊起來打」就是我的口頭禪。

「那麼,假如你的老婆聽了你的話有不明白地方,也不跟你問清楚呢?也要像的孩子一樣,給你吊起來打嗎?」林大小姐笑著問道。明顯地,她也同意管教孩子需要一點點體罰。

「在孩子面前,我當然要鐵面無私。」

「我想,你一準備吊,你的老婆便會立即報警,說有『家暴』。」

我知道我聽得很清楚每一個字,不過,我還是要林大小姐重覆講一遍。

都說林大小都是一個聰明女生。她當然曉得不妥,修正說:「我想,你一準備吊,你的老婆便會立即報警,說有家庭暴力發生。」

從來,我都很討厭中國大陸那一套縮寫:「高級工程師」叫「高工」、「陳總經理」叫「陳總」等。回歸後,香港傳媒也喜歡上了這一套污染華文的做法。報章上不時有「企跳」(企圖跳樓)、「英超」(英國超級聯賽)等字眼。原來,「家庭暴力」這個詞語也有縮寫,是「家暴」。華文不像拉丁語系文字,是不能夠縮寫的。人家拉丁語系的,可以只選每個字的首個字母來代表一個冗長的名詞,可是,由於本身的限制,華文根本不能像別人一樣可以那樣躲懶。在沒有準則底下,縮寫不但會弄出笑話,甚至會引起不便和誤解。難道「天文臺」可以叫做「天臺」嗎?

不過,也很奇怪,有些時候我們卻會棄簡取繁。像從前的政務司、財政司,現在都在後面多加上了「司長」兩字。仿佛這樣子才能代表那個職位顯赫。

聽罷林大小姐的修正,我道:「『有家庭暴力發生』這個講法是給那些政治正確污染了罷?為什麼不跟報案室說『有老公打老婆』呢?這樣不單只簡單——比『有家庭暴力發生』少一個字,還很清楚——把整件事情描述了。」

我看到林大小姐的臉已經變了顏色。再一次,我把她煩得要發脾氣。我知道要住嘴,不好再多說下去了,否則,便會「有家庭暴力發生」。

Wednesday, August 18, 2010

我經常說,做我的孩子一定很辛苦。

辛苦,因為我要他們做一個人。一個真真正正的人。

我不是什麼理想主義者。雖然我得承認,我的孩子會背負著我很高的期望。

我曾經發夢,我的孩子成為了英國首相。然後,跟美國一起,瓦解中國一黨專政的局面,讓民主在那個龍的傳人的土地上發芽開花結果,讓所有龍的傳人都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我不是要瓦解一個專政的政黨,或者任何一個政黨,我只是要中國人有其他選擇。這是我堅持我的孩子要執英國護照的原因——不是美國,因為我不能;我只有條件讓他們成為英國人。

這當然是妙想天開的事情。因為那個國家叫做英國。當美國人都會選一個黑人做總統,英國人依然不能夠接受一個非白人來領導自己的國家。或者,當威廉王子登基後,這個局面會開始改變。

其實,這些什麼「英國首相夢」都是額外的獎賞。我只求我的孩子做一個真真正正的人。

不過,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這個世界上面越來越少真真正正的人。

我經常對林大小姐說,我做人的目標是要比上一代強。因為唯有這樣,我們才能肯定有進步。

我以為,也深信,這該是每個人的人生意義。

早陣子,讀了一本傳記。是關於二次大戰時候英國一個叫EDDIE CHAPMAN的雙重間諜。裏面有這樣的一句:

I believe that man was climbing to some high destiny, that he had struggled from his ape-like existence to his present state of civilisation, that he was gradually climbing and that it was the duty of every one of us to help man onwards in his ascent.


我很同意這句說話。

人類社會是要不斷進步。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為這個進步出一點力。要不,我們沒有生產下一代的原因。

也只有能為社會進步有著貢獻,這才是一個真真正正的人。

Tuesday, August 17, 2010

那天,《泰晤士報》頭版大字標題道:NO-SHOW HOME OFFICE OPENS DOOR TO MIGRANTS。副題則為:THOUSANDS TAKE ADVANTAGE OF UNDEFENDED APPEAL TRIBUNALS。多番嘗試,始終未能弄到一個合意的華文翻譯。「本土辦官員缺席聆訊 替新移民廣開大門」算是較為滿意的一個。可是,比起原文,實在欠缺了那一種諷刺味道。

經過一輪深入調查,報社發現去年工黨還在執政的時候,過萬名移民申請給駁回的上訴,因為處理部門——也就是那個HOME OFFICE——沒有派人出席聆訊,都給判得直。記者說,超過一萬七千個上訴人都是在如此情形下獲得英國居留權。五年前,因為政府沒有派人出席聆訊,上訴得直的少過一千五百宗。

都說移民政策乃今年英國大選的一個重要議題。三大政黨都明確表明,要好好控制一下移民到英國的數字。大家都同意,這個島國越來越多人。許多設施都應付不來。

說要控制移民說得最大聲的,當然是保守黨。他們是最排外的。

可是,萬萬想不到,當跟自由民主黨結盟,接替了工黨上臺執政,還未及三個月,便爆出了這件丑聞。

老實說,政府這件丑聞,跟保守黨完全沒有關系。根本不是保守黨的問題,也更不是保守黨的責任。因為去年他們還未重新入主唐寧街十號。擔任政府的,是工黨。去年,是白高墩領導下的工黨;五年前,是貝利雅領導下的工黨。

也就是說,保守黨完全可以把責任推到上任政府身上,為自己洗得一乾二凈

不過,他們沒有這樣做。他們沒有像香港那些給中南海欽點的政府高層那樣,把那些在自己執政時才浮現的問題,推到別人頭上,他們沒有跟傳媒大聲說,那是上任政府下臺前埋下的地雷。還記得,香港主權移交前後,聯系滙率受追擊,居屋拖垮樓市等等,那些接管了治港大任的香港人都在大喊「那是英國人撤出殖民地前埋下的地雷」。那仿佛表示沒有殖民地政府從中作梗,自己管治下的香港必定太平安定,無風無浪。

當接受收記者訪問時,那位新任的移民部長DAMIEN GREEN只簡簡單單地道,已經著手調查,研究如何改善。

那不就是完完全全地把前任政府的臭屎問題攬上身?

聰明的香港人,當然會這樣想。

愚笨的英國人則說,這是從政必要的氣魄與勇氣:別人解決不了的問題,我自有辦法解決。

我以為,這就是去證明選民選自己上臺是正確的最佳方法。

從來,我都是一個愚笨的香港人。

Monday, August 16, 2010

《TOY STORY 3》和《INCEPTION》是在同一個周末上畫的。我記得,那個星期五《泰晤士報》的影評是這樣說的:看罷這兩部電影,終於教我對荷里活講故事的藝術重拾信心。影評人以為,這個夏天黃金檔期,荷里活推出的電影,垃圾佔了大部分。像《ECLIPSE SAGA》和《A-TEAM》。

《泰晤士報》評分:《TOY STORY 3》五分滿分;《INCEPTION》,四分。

《TOY STORY 3》是我期待了足足一年的電影。自去年意外地看了它的預告片後,我便望穿秋水地靜候。所以,電影一上畫,我便急不及待地跑到戲院去。傳媒、專欄作家等看過優先場後,都說這是三部《TOY STORY》電影裏最精彩的一部。有人甚至說,這部卡通有機會創造歷史,成為首部沒有真人演員演出的奧斯卡最佳電影。

因此,我是帶著極好期望到電影院欣賞這部PIXAR最新作品。我當然知道,許多時候看電影都是這樣子的:期望越大,失望越大。不過,那是因為那些電影都不是真正精彩而已。一部真正精彩的電影,是不怕觀眾帶著天那樣高的期望進場的。就像《AN EDUCATION》。《TOY STORY 3》也是如此。

不過,這樣的說話,我不能用在《INCEPTION》上。

我同意劇本其實真的寫得很用心。在這個超幻想的故事裏頭,實在沒有什麼不合邏輯的地方。有不合邏輯的地方,都給編劇的自我定義解釋了——像我們從來都不知道究竟如何走入夢境。只是,我真的不大能夠很投入觀看這一部電影。

我想,影評裏面,朋友言談間,都沒有提及太多故事內容,仿佛會破壞了看電影的趣味——這是我很不同意的想法。我以為,便是觀眾早知道了劇情發展,一部精彩電影依然精彩,沒有變樣。所以,我從來跟人介紹《AN EDUCATION》的時候,都不怕講出整個劇情。可是,我的確是一邊看,一邊猜得到故事的發展。例如,當COBB說曾經透過進入別人的夢,影響別人的思想,我立即猜得到,他口裏的那個別人就是他的妻子。

當然,不是非常喜歡《INCEPTION》,更大原因,,其實是自小我都不大喜歡科幻故事。我從來都沒有迷《星球大戰》、《未來戰士》等許多男女生都迷的科幻電影。這麼多年來,我最喜歡的電影是《WATERLOO BRIDGE》(港譯:魂斷藍橋)。還有以布達佩斯做背景的《GLOOMY SUNDAY》。去年之後,是《AN EDUCATION》。

或者,今年以後,還要多添上《NEVER LET ME GO》。當然,和《TOY STORY 3》。

Friday, August 13,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我的好朋友」。

(按:周末關系,故提早刊登。)

我成為遠濱的好朋友那天,就是清廉離開這個世界的那一天。這件事,我記得很清楚。因為假如清廉沒有死掉,遠濱不會要我做他的好朋友。我和遠濱本來就不是什麼朋友。

自小,我便沒有朋友。一個也沒有。

他們都說,我性格孤僻。或者。不過,我那孤僻性格都是他們給予我的。自幼稚園開始,便沒有一個小孩子願意走到我身邊,沒有一個願意坐在我旁邊。他們都怕了我左邊臉上那一個大肉瘤。在我背後,他們都叫我做怪物。在我面前,他們都不敢走近我身邊。既然學校的老師和其他家長都怕見到我,我又怎能期望其他小孩子願意跟我一起?因此,我唯有經常靜靜坐在一角,羨慕地看著我的同學開心地上學,妒忌地看著鄰居的小朋友快樂地玩耍。我總是沒有份兒。漸漸地,我習慣了這樣的孤獨生活。我再想不到一個原因去交一個朋友。

母親對此很擔心。她說要多打幾份工,好儲起錢來替我做手術,割掉那一個大肉瘤。我固然渴望能夠如此,只是同時候,我又怕她太辛苦,捱出病來。我們整個家本來就是靠母親在酒樓傳菜﹐一手撐起來的。我安慰她說:「無疑我是一個朋友也沒有,可我還不是過得很不錯嗎?」我的確過得很不錯。可能因為沒有一個朋友,我能夠花所有時間在功課上,於是,自幼稚園起,我都是學校的高材生。每年,成績表上每一欄都是甲等。當然,除了「合群」。

所以,當遠濱跟我說,我是他的一個好朋友,我真的有點不知所措。這是我從來未曾有過的經驗。

望著躺在地上的清廉,望著清廉胸口上那一把刀,我正不知道如何回答,遠濱便擁著我道:「我的好朋友。你跟我一樣,都看到清廉因為跟一班『長毛飛』爭執,給人用刀捅死的。不過,是給哪一個『長毛飛』捅死,你和我都看得不清楚。對嗎?我的好朋友。」遠濱與清廉,都是我的同班同學。

我點著頭,問道:「我真的可以做你的好朋友?」

遠濱用手輕撫著我臉上那個大肉瘤,道:「你是否願意做我的好朋友?」

從來,就只有母親會用手碰我的臉。我感動得流下眼淚。遠濱便從褲袋裏拿出一條布手帕,替我輕輕拭走臉上的淚珠。我聽到他重覆地說「傻孩子」、「我的好朋友」。我哭得更加厲害。

一個小時後,警察終於來到現場。遠濱要我把他編作的整個故事重覆多遍後,才親自打電話報案。

我們跟警察到警署落口供。我按著遠濱的指示,一字不漏地對警察講了一遍遠濱那個故事。

我們在警署逗留了兩個小時。回到家,已經是夜晚八時。是母親臨時跟酒樓請假接我回家。她看到我興奮的表情,有點詫異:「難道你不覺得有點害怕嗎?以後再不好跑到那個山上去了。我不知道那兒變得如此危險。」我只傻傻地笑著不語。

我的確跟遠濱成為了好朋友。他每天都會跑來跟我聊一聊天兒。除了我自己外,我的心事多了一個人聆聽。我發現,從前我是錯的。我們的而且確要交一個朋友。

可是,快樂的時光永遠不會太長久。兩個月後,警察終於查到真相:殺死清廉的不是別人,是遠濱。那天,在那個山丘上,根本沒有什麼「長毛飛」,就只有清廉、遠濱和我。我本來只是靜靜地躺在草地上,仰望天空裏的白雲。是聽到清廉和遠濱大聲地爭執,我才轉過身來;是我因為看到遠濱用刀捅死清廉害怕得大喊起來,遠濱才發現我就在現場。

我當然也給警察落案起訴。

臨上庭前,母親問我道:「為什麼這樣傻去講這樣的大話?」

我回答說:「因為遠濱不怕我臉上這個大肉瘤,願意跟我交個朋友。他是我唯一的一個朋友。他是我唯一的一個好朋友。」至少,他講得出口。

[按﹕要讀其他文章﹐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Thursday, August 12, 2010

我喜歡跑劇院。

顯然,這是搬到歐洲後養成的嗜好。要知道,香港沒有劇院。

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那些上演舞臺劇、音樂劇的地方,都屬於政府,沒有一間私人經營。在普及和發展藝術這個範疇,公務員是最大的絆腳石。藝術就是創意,可政府裏的官僚制度就是握殺創意的最有效工具。尤其是回歸後的香港。在船頭驚鬼、船尾驚賊底下,有點大膽的創作,有點敏感的作品,都不會通過那些審查,於是,都不可能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的舞臺上演。因此,香港舞臺製作根本成不了氣候,也吸引不了一大群可以讓舞臺製作成為賺錢生意的觀眾——香港本土的、來自中國大陸的和世界各地的。

在歐洲生活超過四年,在經常來往都柏林、倫敦兩地下,許多大大小小的劇院都上過了。只是,有一間在英國首都的,依然找不到機會走進去欣賞一部劇。

那就是在泰晤士河畔的環球劇院(THE GLOBE)。

四百年前,已經坐落在泰晤士河畔。是第一家上演莎士比亞作品的劇場。因為莎士比亞本人就是劇場股東之一。正如電影《SHAKESPEARE IN LOVE》所描述,他有時自編自演,粉墨登場,劇院得以享負盛名。也正如那部電影的場景佈置,劇院 以木柱建成,狀甚簡陋,觀眾席沒有上蓋,成半月形的半露天狀。

後來,劇院曾為大火燒毀一次。重建後,復又於1642年拆除。現在的那座仿十六世紀建築,其實是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修復。現在,跟在傳說莎翁出生地的那家一起專上演莎士比亞作品。

我的確沒有看過一部莎士比亞。

不過,有幾部莎翁劇,我是很有興趣的。

第一部認識的,該是《羅密歐與朱麗葉》罷。小孩子當然對愛情充滿憧憬。

接下來,應該是《奧賽羅》。那時候正在讀金庸的《天龍八部》。喬峰是我最喜歡的一個金庸男主角。大家都說喬峰的故事其實來自奧賽羅。吳靄儀便在其《明報》專欄《金庸小說的男子》裏,花上了好幾天比較那個黑人將軍和那個來自遼國的大俠。

後來,迷上陶傑,多讀了他的文章後,知道《凱撒大帝》和《暴風雨》裏面都有許多做人道理。

近來,最有興趣的,要數《馬克比》。也就是「那齣蘇格蘭劇」(THE SCOTTISH PLAY)。

起初是因為《泰晤士報》副刊裏一篇談劇院迷信的文章。原來,自十七世紀至今,在劇院不能提「馬克白」三個字,只能迂迴地稱之「那齣蘇格蘭劇」,否則必招厄運,不是演員喪命,就是劇團倒閉。為甚麼呢?據說《馬克白》中三女巫的台詞是的的確確的咒語,在舞台上誦唸,等同呼喚邪靈。這樣的背景已經很吸引人。

然後,就是整個故事。一個人為了完成一己欲望,痛下殺手;以為登上王位,一切便有個終結;結果卻是欲罷不能,要不斷的殺方能維持那個欲望下去。

錯過了最近在都柏林、在倫敦《馬克白》的製作後,我在找黑澤明那部《蜘蛛巢城》的影碟。因為那個劇本就是改編自《馬克白》。是從蘇格蘭搬到日本而已。

Wednesday, August 11, 2010

正在捧讀著FEDERICK FORSYTH的《THE ODESSA FILE》。

書名裏那個「ODESSA」,不是指俄羅斯南部那一個國家,它是一個組織名稱的簡寫。那個組織的全名為「ORGANISATION DER EHEMALIGEN SS-ANGEHÖRIGEN」。那是一個德文名字。意思是前納粹黨成員組織。故事講一個德國記者在六十年代,如何尋找一個在二次大戰時期,在拉脫維亞集中營屠殺無辜猶太人的納粹軍官。

小說情節很緊張刺激。從甘乃迪總統遭行刺開始,配上許多真正歷史人物、現實組織(像以色列特務機關MOSSAD),在真真假假中,趣味悠然而生。每天夜晚,在床上一頁一頁翻讀主角PETER MILLER的調查,我都捨不得放下來去關燈睡覺。

湊巧地,原來FEDERICK FORSYTH剛剛到過香港。他是其中一個給書展主辦單位邀請到訪的作家。

認識「FEDERICK FORSYTH」這個名字,是從一部電影開始。那部電影,就是改編FEDERICK FORSYTH另外一部小說《THE DAY OF THE JACKAL》的《JACKAL》。是七十年代的作品罷。我常以為,在香港上畫的時候,電影名字的中文翻譯為《暗殺戴高樂》。不過,陶傑說,該是《神探智擒職業殺手》。我想,應該是我搞錯了。畢竟,電影公映時,我還未來到這個世界。

曉得那部電影,都是因為那個香港最後一個影評人石琪。那是他最喜歡的一部兵捉賊電影。都說我喜歡聽從權威介紹。那天,石琪在電影《HEAT》(港譯《導火線》)的那篇影評裏提及後,我便立即四出尋找《JACKAL》的影碟。屢尋不獲。最後,是在一個那時候才新相識的老友家裏找到了。原來,他也是靠石琪的影評去衡量是否入場觀看電影。就是這一位老友,我認識了我的影碟供應商阿丹。後來,那位老友搬到英國生活,那張《神探智擒職業殺手》的影碟我便舉為己有了。其實,家裏的一些影碟,都是這一位老友的財產。《神探智擒職業殺手》是其中一張罷。是最喜歡的一張。

電影的確很精彩。雖然明知暗殺戴高樂的計劃一定不會成功,可是,依然吸引得很。都說精彩的電影,不會因為知道了故事情節,以至結局,便會變得不好看。相反,因為知道了故事情節和結局,我們可以有更多時間去留意電影裏另外一些細節。

就是因為《神探智擒職業殺手》,我愛上了法國南部那個渡假勝地。

不過,就是因為這一部電影,我直至現在還未讀過那部原著小說。就像《教父》一樣。

跟林大小姐不一樣,我喜歡讀過小說後才看改編電影。因為我怕電影畫面破壞了我讀小說的趣味。讀書吸引,因為我們可以天馬行空地隨著作者的文字去想像。有了別人預設的畫面,一切便有了局限,一切便大不同。

Tuesday, August 10, 2010

這個夏天,愛華頓最忙碌的工作,就是跟現有的球員續約。其中,在那班要傾談合約的球員裏面,TIM CAHILL與MIKEL ARTETA是我最喜歡的。我當然希望他們答應繼續效力愛華頓。

來自澳洲的TIM CAHILL首先跟愛華頓多簽五年。他在國家隊出戰世界杯前,已經跟球會談妥一切細節。他對大眾傳媒說,假如球會願意,他樂意整輩子效力愛華頓。簽下了那五年合約後,這個澳洲足球員的黃金時間都給予了愛華頓。合約完結的時候,TIM CAHILL將會是三十三歲。

至於,西班牙人MIKEL ARTETA的續約,則有點阻滯。因為自代表過國家出戰二十一歲以下的比賽後,這一位巴塞羅那出身的球員便沒有披上過國家隊的球衣。任何一個足球員都希望代表自己國家比賽。MIKEL ARTETA當然沒有例外。他未能入選國家隊,不是因為他實力不如人,只是西班牙中場球員實在太多,根本容納不下多一個。況且,假如MIKEL ARTETA真的實力不如人,他便不會吸引得了多間球會爭相羅致。報紙說,希望得到這位西班牙球員加盟的球會有:阿仙奴、曼城、巴塞羅那和西維爾。

經過差不多整個夏天的等候,上周末,MIKEL ARTETA終於答應跟愛華頓多簽五年合約。跟他的好友TIM CAHILL一樣,他同意把自己足球員的黃金時間奉獻給愛華頓。

那天下午,正在網上找尋是否有免費渠道觀看得了愛華頓做客德國的友誼賽,便讀到了這續約的消息。我興奮得跳起來。

誰說愛華頓沒有吸引力?

誰說現代足球員只講金不講心?誰說這個世界裏已經沒有「忠心」存在?

簽約後,MIKEL ARTETA接受記者訪問。他說,愛華頓將要成為班霸,我要成為其中一分子。(SOMETHING IS HAPPENING HERE AND I WANT TO BE A PART OF IT.)我這一個愛華頓球迷當然會如此演繹那個「SOMETHING」。明顯地,這位西班牙人也是這個意思。

去年夏天,有一個人嚷著說,離開愛華頓,加盟曼城,是因為相信那是為自己贏得聯賽冠軍走近一步,也為了鞏固自己在國家隊的席位。結果,那一個英國人不但沒有贏得到聯賽冠軍,更加再沒有入選英國國家隊。當今年英國超級聯賽規定每支球隊只能註冊二十五個球員後,那一個因為在效力愛華頓時候有出色表現因而入選英國隊的球員還要為自己的職業擔憂。有傳聞,他可能成為不了曼城那二十五個球員的其中一個。雖然他的轉會費是如此昂貴。

今個球季,TIM CAHILL與MIKEL ARTETA將會跟那一個英國人證明,離開愛華頓是一個非常錯的決定。尤其是對於一個希望挑戰聯賽冠軍的人而言。

Monday, August 09, 2010

年前恐怖分子嘗試用液體炸彈來炸毀民航機後,我們自此不能夠任意帶液體上乘飛機。我們只能夠用一個才比手掌大少許的透明膠袋,安放所有要帶上機的液體。放置妥當後,透明膠袋要能夠封得口。每個容器盛載的液體也不能夠多過一百毫升。

起初,這個措施不過是臨時而已;可是到了現在,是沒有可能擱置了。從來,過長的臨時便會成為永久。

沒法子擱置,因為會影響太多人生計。既然大家都習慣了,實在沒有理由去翻倒其他得益者的飯碗。

果然,一件事情總有兩面。恐怖襲擊竟然也可以為社會帶來一點經濟效益。

得益的當然就是過了行李檢查後那些零售店。有了那個液體限制後,瓶裝水成為了他們的熱賣貨品。因為乘客再也不能給自帶白開水上飛機。除非願意飲飛機上提供的水,也不怕麻煩地要空姐不斷替自己添加,乘客必定要在行李檢查後買瓶裝水。還有售賣其他液體的店。所謂其他液體,就是化妝品、衛生用品、食物等等。

那個措施實行後,他們多做了生意。

那些零售店當然多做了許多生意。尤其有著一些官僚的行李檢查員幫忙。

早陣子,乘飛機到英國山區(PEAK DISTRICT)渡假。我這個都柏林機場常客,當然曉得什麼可以帶上飛機,什麼不可以。也很清楚如何方便檢查。我從行李裏拿出那個放置了我那盒髮乳的透明膠袋,放在行李旁,好讓他們一起通過X光。

過了檢查後,那個保安竟然跟我說,我不能帶我那盒髮乳上機。因為盒子上印著容量為一百五十毫升。

我笑著從透明膠袋拿出那盒髮乳,打開蓋子,一邊讓那個保安看過清楚,一邊道:「裏面才沒有五毫升液體。」因為才夠多用兩天,我便帶同一起旅行。用完後,不用帶回來。

我正要放回透明膠袋,然後離開,豈料,那個保安竟然執著要我丟了那盒髮乳。他堅持不能讓我如此通過保安檢查。

我有點氣。我道:「你也要合理一點。我不過是用一個一百五十毫升的器皿,來盛載五毫升的液體而已。要知道,那個規定是乘客每個容器盛載的液體不能夠超過一百毫升。現在,這兒可能連五毫升也沒有,有什麼不妥當?」

「因為這個容器容量超過一百毫升。」那個保安堅持道。

我當然不退讓。從來,我都堅持我以為是合理的事情。我拉開行李袋拉鏈,從裏面拿出一個空水瓶,道:「假如這盒盛載了五毫升液體的一百五十毫升器皿真的有問題,那麼,你們便剛犯了一個嚴重錯誤。你們竟然讓我帶著這個有一滴水的一升水瓶上機。」我帶著一個空水瓶,好讓我過關後能夠在飲水機裝水。

可能因為我說話有點大聲,驚動了休息室裏面的高級保安。他走出來問過究竟後,怒目對我道:「麻煩你丟了這盒髮乳。」

「這樣完全不合理。」我繼續抗議道。

那個高級保安答道:「難道你會為了這盒髮乳,放棄上機?」

於是,我有點討厭自己地放低那盒髮乳。然後,拿著那個空水瓶施施然離開行李檢查。畢竟,我是一個香港人。

Saturday, August 07, 2010

畢竟,那是我自小便擁護的球隊,無論如何,總是捨棄不得。於是,我幾乎每天都會到南華的網頁,看看這支香港足球隊的消息。

那天,我在其網頁裏,讀到以下的一段新聞稿:

「新球季將於9月開鑼,提提各方球迷,任何攜帶入場之打氣用品,如Banner、鼓、旗、喇叭或其他打氣用品,必需經球會向香港足球總會申請,批核後方可帶入場使用。申請程序:將申請人之姓名、聯絡電話、有關打氣用品圖樣或相片、尺寸、數量電郵至info@southchinafc.com,批核時間約7-10個工作天,完成批評,將有專人通知。曾申請之打氣用品,需在新球季重新申請,多謝合作。查詢電話:2378 3129。」

都說香港不是一個自由社會。做什麼都要給人管著。普通如入球場觀看比賽,替自己擁護的球隊打氣,都要處處受到限制。

明顯地,最容易拾得到的理由就是:保安。不過,我真的看不到為什麼我能夠合法帶在身上街的東西,不能夠帶進球場裏面去。香港足球總會根據什麼要一個球迷帶上什麼東西進球場都要申請?

其實,這個申請本身就很反智。

什麼叫打氣用品?這兒沒有一個明確定義。

為了幫助球迷,南華會職員舉了一些例子:橫額、鼓、旗和喇叭。假如就只四樣東西,這個申請還不算非常反智。只是,可能有人怕出現一些古靈精怪東西,造成意外,舉辦球賽的香港足球總會會負上責任,因此,同時候,在那四樣東西後面還加上了「其他打氣用品」。這就是問題。

我穿著擁護球隊的球衣入場觀看比賽,替自己支持的球隊打氣,那件球衣該是其中一樣打氣用品?

又或者,我知道南華的主場顏色是紅色,於是,穿上一件紅色上衣走入球場,觀看南華比賽,那件紅色上衣又該是其中一樣打氣用品罷?我是否應該要把所有紅色上衣都拍張照片,然後經南華會向香港足總申請?

有或者,假如我這個南華球迷決定不穿紅色上衣進球場,卻碰巧對手的球衣顏色跟我穿上身的一樣,香港足總又會否因為我沒有事先申請,不容許我穿著上衣進球場?

甚至我在觀看比賽時,會不是拍手吶喊助威,我的手和我的口都是打氣用品了,那麼,根據規定,我又要把我雙手和我那張口的照片,通過球會,向香港足球總會申請嗎?我怕不事先申請,香港足總會不批準我帶我的手和我的口進入球場。

在一個反智社會,一切都是如此反智。便是如此簡簡單單的規定,都會寫得如此笨蛋。

如果真的有理由,或保安,或法律,要控制球迷帶進球場的東西,香港足球總會要做的不是批準球迷可以帶什麼進入球場,而是規定有什麼東西不能夠帶入球場。就像航空公司列明有什麼不能帶上飛機一樣。

有著一個如此笨蛋的足球總會,香港足球又怎可能進步?

Friday, August 06, 2010

從來,我都喜歡聽權威介紹。

假如那個權威是我喜歡的,他介紹的東西我一定會去試試;假如那個權威是我討厭的,他介紹的東西我一定不會去試。我喜歡的人喜歡的東西,必定有地方我會喜歡,因為我們的志趣有點相投;我討厭的人喜歡的東西,必定有地方我會討厭,因為他們的臭味一定有點相投。我想,那是愛屋及烏的變奏罷。

我喜歡上JEFFREY ARCHER,因為他是陶傑最喜歡的英語小說作家;我喜歡上陶傑,因為他是得到金庸相識的華文作家。我喜歡金庸,因為父親也喜歡金庸。

最近喜歡上JOHN MORTIMER筆下的HORACE RUMPOLE。那天,我捧著JOHN MORTIMER首部《RUMPOLE》小說上飛機往倫敦。全程飛機,我都笑不攏嘴。

妹妹說,你讀得如此興奮,因為你跟RUMPOLE就很相像。你在讀自己。假如你是讀法律出生,你必定是RUMPOLE那類型的大律師。

那即是什麼?即是那些只要看不過眼,便是法官也會給你教訓的大律師。

我望望封面上那個HORACE RUMPOLE的漫畫造型。我想起,我拍照時經常擺的造型。就是那個林大小姐經常說的「必定造型」:頭輕輕仰起,沒有什麼笑容,一副看不起周圍事物的樣子。

因為喜歡那個小說人物HORACE RUMPOLE,於是,逛書店的時候,竟然找來了WILLIAM WORDSWORTH的詩集來讀。小說裏,RUMPOLE經常朗誦那位英國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詩人的作品。

在詩詞方面,我是絕對愛國。我以為,世界上沒有一個民族的詩詞,可以比得上我們中華民族。因為詩詞的意境是虛無抽象的,我們的文字可能不適合用來寫邏輯、寫法律,不夠卻很適合表達那虛無抽象的概念。這的而且確是唯華文獨尊。所以,我甚少讀英文詩。我讀TED HUGHES,很大程度還是因為他跟SYLVIA PLATH的那段故事。

只是,在書店裏翻著那部由THOMAS HUTCHISON編輯的WORDSWORTH全集,我是喜歡上這個湖區詩人。

我第一首喜歡的,是詩人寫給女兒的。尤其是啟首那幾句。

Look at the fate of summer flowers,
Which blow at daybreak, droop ere even-
song;
And, grieved for their brief date, confess that ours,
Measured by what we are and ought to be,
Measured by all that, trembling, we fore-
see,
Is not so long!

那天,我買下了那部1928年版本,然後跑到公園,坐在草地上,迎著微風,享受著詩人的意境。

Thursday, August 05, 2010

朋友在電影節欣賞了《NEVER LET ME GO》。返回都柏林後,跟我道,CAREY MULLIGAN的表現實在精彩得不得了;假如你看了《AN EDUCATION》兩遍,你應該會重看《NEVER LET ME GO》四次。我妒忌地笑著更正道,我是看了《AN EDUCATION》六次。想不到愛爾蘭西部一個小城的電影節竟然會世界首映這部我期待了一年的電影。

朋友是知道《NEVER LET ME GO》乃我最深愛的一部小說。早前在酒館聊天兒,我跟他介紹了石黑一雄那部作品。只是,他還未有時間找來一讀。他正在讀《THE TIME TRAVELLER'S WIFE》。

朋友道,我其實不應該先看電影。不過,知道是世界首映,我又實在抵受不了那個誘惑。

他怕破壞了原著小說。

早陣子,跟林大小姐討論小說與電影。她說,她不會介意看過電影,甚至電視版本後,才讀原著小說。其實,許多時候,她都是因為電影、電視吸引,才找來原著小說細讀。原來,她就是看畢電視改編,方到圖書館借來《倚天屠龍記》。

我有點不同意這個做法。

先看過電影、電視的版本,就會先入為主,規限了我們讀書時的想像空間。例如,因為看過了鄭少秋飾演張無忌,我們讀《倚天屠龍記》時便會經常在腦海裏想像著鄭少秋如何周旋在趙敏和周芷若之間,群雄攻打光明頂的情形也再沒有得到發揮。這當然不表示讀書的時候沒有樂趣,只是,讀書的趣味無疑是減少了。因為讀書最大的樂趣就是可以讓我們在自己的想像裏遊走。

最近,讀了一個才十二歲便出版了一部英文小說的香港女孩子的訪問。

那個叫區詠欣的小女孩也有同樣看法。她對記者說,她不愛入戲院看電影,除了因為怕黑外,電影在眼前會呈現所有影像,實在缺乏想像空間。她說,文字偏偏不同,每個人看相同的文字,都可以產生不同的畫面。這就是她喜歡寫作的原因。她希望別人她的作品時,也會有不同的想像。

都說我有點喜歡這個女孩子。

她喜歡PHILIPPA GREGORY。她喜歡讀歷史。曾經,為了了解PHILIPPA GREGORY筆下的人物,她跑去找相關的歷史書來讀。PHILIPPA GREGORY是一位擅寫英國歷史小說的英國作家。

在影像媒體這樣發達的時代底下,這個才十二歲的小女孩竟然不會像現在那些大學生般,嫌讀書沉悶、嫌歷史枯燥乏味。在那個遠東的前英國殖民地,還有幾多年輕人能夠讀畢一冊小說,遑論英文小說。

我很羨慕她的父母。我希望我也能夠教得我的女兒如此。

Wednesday, August 04, 2010

早陣子,在雅虎香港讀了一個十二歲女孩子的訪問。那其實是來自《明報》的轉載。

女孩叫區詠欣,取了個英文名字CHRISTY。教報社有興趣替這個女孩子做訪問,因為這個就讀香港加拿大國際學校六年級的學生剛剛出版了一部英文小說,叫《FANTASY AND REALITY》。

原來,去年暑假,女孩母親見女兒喜歡寫作,便提議她把故事寫成書。數月後,那部英文小說完成了。做母親的便開始為女兒找尋出版社。幾經辛苦,方找到了一、兩家願意花時間讀讀那份初稿。當然,是終於有一家答應出版。不過,條件是出版社只編輯女孩的作品,校對功夫則要作家自行負責。

一個才十二歲的孩子又怎能做校對?於是,那又成為了母親的工作。

其實,起初的時候,女孩母親已經發覺有點問題。她回憶說,用字超出一個小學生的程度,可是故事內容卻只適合小學生閱讀。到開始做校對,女孩母親開始認真細琢女兒的小說,發現女兒用字的確太艱深,英文水平要達中學生程度,才看得明白,因此希望女兒修改。

這個母親的確很有見地。畢竟,她們的目標讀者是小學生。目標讀者不能讀得明白,小說又怎會有銷路?出版小說,不是寫日記,不是自娛的行為,那是寫給別人讀的。假如讀者讀得不明白,那個故事便是失敗。

明顯地,女孩母親不是香港的一般母親。香港的母親只會不斷在人前炫耀自己孩子厲害的地方。例如:多認識許多艱深詞語。

其實,能夠教才十二歲的女兒喜歡上英國作家PHILIPPA GREGORY,又怎會是一般母親?要知道,現在許多香港大學生都不能夠讀畢一冊英語暢銷小說,像《DA VINCI CODE》,更遑論講英國宮廷歷史的?PHILIPA GREGORY擅寫英國歷史小說。兩年前,那部由SCARLETT JOHANSSON和NATALIE PORTMAN主演的電影《THE OTHER BOLEYN GIRL》,便是改編自PHILIPPA GREGORY的同名小說。有時候,我會用「英國高陽」來形容這個女作家。因為跟高陽先生一樣,也是歷史小說比現代小說寫得精彩。

女孩子當然不喜歡母親的意見。CHRISTY對記者道:「我當時十萬個不願意。因為有些詞彙,真的很難改。例如我之前寫了fur,但後來我懂得用ermine來形容更名貴的毛,媽媽卻說這字程度太深,要我保留用fur。」始終,小孩子都是喜歡炫耀自己才華。

讀畢那篇訪問,我有點喜歡那個小女孩。不過,老實說,我不會對這個小女孩的首部作品有興趣。因為她的母親也說,故事內容只適合小學生閱讀。只是,我相信,有著這樣的母親,這個幸福的女孩子一定能夠有一番作為。

我期待讀這個孩子多點人生經歷後的作品。

Tuesday, August 03, 2010

早前在此間寫道,越來越喜歡金馬倫,因為他那個「小政府、大社會」的政策。

有網友留言,用上了一個英文詞語,叫「NANNY STATE」。中文翻譯,可以作「褓姆國家」罷。

的而且確,「小政府、大社會」的政策就是為了防止國家變做一個「褓姆國家」。

什麼叫「NANNY STATE」?那就是一個嚕囌婆媽,怕這怕那,這要「加強預防」,那也要「採取措施」,凡事都要由政府照顧、保護、提醒的社會。那是一個來自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概念。大家都相信,那是由英國議員IAIN MACLEOD提出。他以為,政府時時要做褓姆,要假設國民都是低智商的小童,不提點這樣,不規勸那樣,就會有人投訴。

顯然,某程度上,「NANNY STATE」跟中國人說的「父母官」有著很多類似的地方。至少,兩者的基本立足點,都是永遠把統治的草民當小孩般看待。

早陣子,到那間跨國能源公司開過會後,在酒館裏跟愛爾蘭的朋友談到他們的安全政策。

那天,我們到達他們那個設計辦公室的時候﹐同事一泊好車﹐拔掉了車匙後﹐便立即有保安急步從室內跑出來﹐要我的同事再泊車一次﹐因為他停泊的方法不符合他們公司的安全要求。原來﹐這間跨國企業規定﹐所有車輛停泊的時候﹐都要用車尾先入的方法停泊﹐不能讓車頭先進車位裡面。

此外,那個保安也要求我和我的同事要扶著扶手才能走樓梯。

我明白,他們的生意裡面﹐有些範疇的確是很危險的。可是,他們注重工作安全的程度有點過了火。是完完全全的HEALTH AND SAFETY GOES CRAZY。

一邊笑著這間跨國能源公司,我也跟我的朋友談到香港。我說,他們實在要效法香港,在樓梯旁裝上播音器,不斷重復廣播,提醒人家要扶著扶手才能走樓梯。

朋友沒有來過香港,聽得有點不大明白。畢竟,我相信,全世界唯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才有那樣厲害的裝置。我便解釋道,如果有天你們乘飛機來到香港,在機場乘搭扶手電梯時,你們會首先聽到廣播的一個機械女聲,先以粵語提醒你「緊握扶手」,然後是用國語再講一次,最後是英語。才聽罷那個英文字「HANDRAIL」,你便又會再聽到機械女聲用粵語說「請緊握扶手」。如此重復下去。假如那家公司裝上這個裝置,便可以二十四小時每分每秒都可以叫人扶著扶手才能走樓梯,不怕因為保安一時躲懶,教公司惹上HEALTH AND SAFETY的官非。

這不是太煩擾罷?朋友臉露難以置信的表情。

我聳一聳肩膀,有點無奈說,也許我們香港人都習慣了。好像乘搭地下鐵,一跳進車廂,便會聽到廣播說,車快開了,不知哪來的「嘟嘟嘟嘟」的關門示警。然後是「請小心車門」,是粵語、中國普通話、英文各述一次。當車快到下站了,便是「下一站,某某」,同樣以粵語、國語、英語各講一次。當車停定下來,開門,就是「請小心月台間之空隙」,當然也是粵語、國語、英語再講一次。當「嘟嘟嘟嘟」再次響起,門又關上了。初次來到倫敦,乘地鐵出機場,反而不習慣太過寧靜,還要勞神留心到了那一個站。

朋友呷了一口啤酒,笑道,人家說你把一個國家的公民當白癡,這個國家的人口,必定漸漸變成一個真白癡的民族。原來,千真萬確。

我笑著回答說,在愛爾蘭生活了四年,我認得英語世界裏有個字,叫做PATRONISING。

那個字表面是溫馨的善意,英國人說:小心,他其實以過份誇張的關懷,曲線在侮辱你,譬如,明明你四肢健全,走過馬路,他滿面堆笑地要攙扶你一把,這不是好心,他假設你老朽和虛弱,你不蠢,他把你當白癡,他才狡獪,這就是PATRONISING。

Friday, July 30, 2010

在電影《月光寶盒》裏,周星馳有這樣的一句對白:「假如硬要我在對你的愛加上一個限期,我要那是一萬年。」

我相信,任何事情都有終結的時候。也就是任何事情都有一個限期。包括我們對一個人的愛。當我們不再愛那一個人,也就是那一個愛已經過期。當然,那個限期可長可短。一天、一年、十年、一萬年、十萬年、一億年、十億年。都是一個限期。

不過,我不同意電影裏的那個說法。因為我們對別人的愛的限期,不是我們後來加上去的;那個限期是早就存在,早在我們愛上那個別人之前。

那就像到超級市場購買食物一樣。

我們推著購物車在那長廊上走,左顧右望,滿眼所見,貨架上都是各式各樣的食物。那些食物上面都貼有一個標籤,標籤上面印上一個限期。理論上,過了限期,這件食物便會變壞,我們吃了便會生病。那些標籤都不是我們從貨架上拿下那件事物時,超級市場,又或者生產單位才派職員貼上。那些標籤早在我們走進超級市場前,早在那件食物離開出產地時,已經給貼上了。

那些食物就是我們對別人的愛。每件食物就是我們對一個人的愛。我們到超級市場購買食物,也就是在人海裏尋覓一個伴侶。

我們當然不希望買一件過期的食物。我們當然希望買一件有著適合限期的食物。所謂的適合限期,在愛人這一方面,我想,那應該是越長越合適罷。

無疑,許多人都能夠找到一件有著適合自己限期的食物。可是,也總有些人老是尋覓無果。不是拿下一件過期的,便是選了一件離限期已經不遠的。結果,除非決定從此挨餓下去,過了一些時候,又要再走進超級市場,再次推著輛購物車,再一次去選購貨架上的食物。

拿下一件過期的,是因為自己不小心,一時大意疏忽,沒有留意限期。要知道,便不是刻意銷掉那些過了期限的食物,超級市場也會犯錯,忘記拋棄掉那些過期食物。

選了一件離限期已經不遠的,也是因為自己不小心,因為貪便宜,一時大意疏忽,沒有留意限期。要知道,為了賣得最多,賺得最多,超級市場老是會把那些快過期的食物,放到顯眼容易拿取的地方,又或者減價促銷。

所以,從貨架上拿下食物,放進購物車前,我們的確要檢視清楚標籤上那個限期。除了查看是否過期,我們也要想清楚那個限期是否適合自己。不好因為就手,不好因為價好,便編造故事起來,荒謬地強令自己相信這個世界上有些食物的限期是可以更新。

任何事情,包括所有食物,都有一個限期。一個不可能更新的限期。一個只會隨著歲月飄走越來越接近的限期。假如我們如此草率魯莽,最終受害的都是自己。莫忘記,吃了過期變壞的食物,是會拉肚子生病。

在超級市場逛了一圈又一圈後,我想,我已經檢查清楚了我所選擇的。標籤上面印著的那個限期,就是一萬年。

希望林大小姐也有著相同的想法。

Thursday, July 29, 2010

披頭四(THE BEATLES),是我首支認識的英國樂隊。

那全都因為在中學時候認識了一位好友。因為他很喜歡披頭四,在他影響底下,我也喜歡上了這隊來自利物浦的樂隊。其實不單止是我。周邊的朋友都開始喜歡上那支在我們還未出世時候成名的樂隊。

後來,我們湊上了四個人,模仿著披頭四,嘗試一下組織樂隊。我們叫自己做MOSQUITOES,仿佛蚊子跟甲蟲有點關連。

我們各自在披頭四四個成員裏找了一個模仿對象。那時候,雖然年少,也未曾認識林大小姐,沒有她經常在耳邊提醒,不過我也有自知之明,我這樣的長相當然不可能爭得到做JOHN,或者PAUL,所以我選了做RINGO。一個完全不懂打鼓,只懂得唱歌的RINGO。

每年音樂比賽,在舞臺上,我們都翻唱披頭四的名曲;在舞臺下,我們嘗試把披頭四的歌曲譜上新詞。

我們也學著披頭四唱片封套造型,拍過幾輯硬照。我們笑說,是為將來的唱片封套做準備。

只是,直到現在,我們第一首歌還未錄音得成。不過,我倒還記得,我們的第一首歌,就是改編《YELLOW SUBMARINE》的《YELLOW BUS WONG》。是我譜的詞。講一個姓黃的男生在學校讀黃色雜誌的經過。那時候,兒童雜誌《黃巴士》剛剛出版。記不得是誰的主意,在學校裏我們全班男生都借用了那個名字,統稱所有黃色雜誌做「黃巴士」。

綠洲樂隊(OASIS),則是我第二支喜歡的英國樂隊。

那是高考時候的事情。在家裏溫習得有點累,便跑出客廳,扭開電視看看。要知道考試時間的電視節目特別吸引。也許就是這個原因,我迷上了MTV臺。那時候,他們經常播放OASIS。開始喜歡上這支來自曼徹斯特的樂隊,是因為這一首歌。或者,是這一個音樂電視。



直到現在,我還很喜歡這一首歌。在愛爾蘭住所裏,電腦iTUNE便經常播放著。不過,話得說回頭,雖然老是聽著《DON’T LOOK BACK IN ANGER》,可是,我還是未成熟得到可以做到如此。

第三支喜歡的英國樂隊,是PULP。

那其實是跟綠洲樂隊同時候喜歡上的。也就是高考時候的事情。明顯地,是同樣原因。

是因為在MTV臺看到這一個音樂電視。

Wednesday, July 28, 2010

人越大,越喜歡辯論。因為我越來越相信西方那一套。也就是人家自三千年前古希臘開始的那一套:心中相信A,嘴巴從B的角度來否定A,明天又嘗試由C的論點質疑B,正來反去,在矛盾之中激發思考,我們才不會愚昧,才發掘得到智慧。

有時候,林大小姐會罵我傻,不過,我的確經常如此自我辯論。至少,在公司裏,每發一封信前,我都會從另一個角度,以至幾個角度,去挑戰自己在信裏面的觀點,直至再找不到給別人有機會反過來攻擊的詬病,才會在那條橫線上簽下我的名字。

我以為,邏輯思考是極度重要的事情。是人所以為人的基本條件。所以,我經常跟林大小姐說,我也會如此去教我的孩子。我會不斷製造問題,要我的孩子去說服我。

也所以,我很怕要我的孩子在香港生活。

因為生活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的人,越來越不懂得邏輯思考。有時候,他們以為是邏輯。看穿了,其實不過是一種偽辯,甚至是陶傑經常所言的強盜辯。

兩年前,當那位民建聯新星當眾叫人「TRY YOUR BREAST」後,有人如此替這位曾蔭權曾用上月薪七萬聘請的行政助理辯護道:「諸位有份加入嘲笑的朋友們,也不妨撫心自問:自己的英語發音又是否很到位呢?假如有一天在街上,有外籍遊客忽然走過來問路,你們是否有信心有能力做到從容不迫,對答如流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話,這豈非五十步笑百步?」

現在香港社會裏,不是經常湧現類似的說話嗎?像「只管批評,從來沒有建設性建議」、像「你咁叻,不如你來做」等等。

這一種搶白,統統是名副其實的強盜邏輯。那天,陶傑已經清楚地講出了當中謬誤的地方:

首先:「有份嘲笑的,你們的英語是不是很到位?」這是一個「偽問題」。照這位先生的意思,政府醫院切錯了乳房,全香港的輿論也不應該責難:「有份抨擊醫生開錯刀的市民,如果今天叫你來操刀,你有沒有辦法保證你一定一刀到位呢?如果沒有的話,是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呢?」

最近,在雅虎香港讀到一篇刊登在《明報》的前香港足球先生譚兆偉專訪。他對記者說道:「現時足總選人偏重南華,差不多整隊港隊都南華球員,如果球員踢其他球會的話,即是沒有機會?」

我想,從前《明報》的記者不會不鞭撻這樣荒謬的說話。

假如我是那位記者的話,我會立即答道:「南華現在是香港球壇最頂尖的一隊球隊,已經連續贏了四屆聯賽冠軍,亞洲賽事也有很好的成績,香港隊球員大部分都是南華的球員,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當年東方雄霸香港足球的時候,香港隊大部分球員也都效力東方。難道挑選代表香港出外比賽,不應該挑選最好的嗎?難道挑選代表香港出外比賽,也要符合均衡參與這個原則嗎?」

可惜,在那句謬論後,那位記者只接下寫道:「不過,譚兆偉稱讚南華近年的包裝做得不錯。」完全沒有點出這位前香港足球先生說話不合邏輯的地方。

香港社會裏已經有太多這樣的強盜邏輯。做記者的,把守著那個關口,實在需要讓民眾明白什麼叫邏輯,不能只讓那些廢人的說話完全刊登了出來便算完事。我們的孩子經常讀著那些強盜邏輯,又怎可能不變得愚昧?又怎能發掘得到智慧?

Tuesday, July 27, 2010

早已得到許多警告。大家都說,這是一部賺人眼淚的電影。

《星期天泰晤士報》的影評便說:THE GREAT WEEPIE OF THE DECADE。

專欄作家LIBBY PVRVES寫道:那些大隻如牛的男人也要含淚離開電影院。

看過首映後,名嘴JONATHAN ROSS便在《泰晤士報》裏投訴道:「明知道自己這部電影會教許多人掉眼淚——不是眼濕濕,而是那種會讓成年男人尷尬的嚎啕大哭——便請不好做立體電影效果。假如真的要順應潮流,也請提供一些設有像車頭玻璃那條水撥的3D眼鏡。」原來,在電影中途,這位剛在其BBC最後一集清談節目裏訪問了成龍的名嘴,便除掉那副眼鏡不下四、五次。

到電影院去的時候,林大小姐已經提醒我多帶點紙巾入場。自小,我都是一個眼淺的男人。結果,在電影完結前,我的淚腺果然不受控制,眼淚如泉水般湧出來。我讓那些眼淚沿著我的臉龐流下。因為我沒有聽從林大小姐的提醒。其實,便是多帶了點紙巾入場也無補於事。的確,有點洶湧。難怪JONATHAN ROSS說「that can leave a middle-aged man both embarrassed and breathless」。(我知道。我知道。在上一段,我是刻意把MIDDLE-AGED MAN翻譯作成年男人。)

要不是片末的那些嬉笑片段,我必定邊哭著離開戲院。

這果然是THE GREAT WEEPIE OF THE DECADE。所以,我不是唯一一個看得哭起來的人。坐在我背後的那個男人,我聽到他在抽泣。又或者坐在我前面跟孩子一起來的那個父親,我看到他那雙哭得紅腫起來的眼睛。

談及的那部電影,當然就是《TOY STORY 3》。實在想不到在近十年還有那部電影可以稱得上「THE GREAT WEEPIE」。

自去年起,便一直在等候這部第三集。這是今年夏天值得期待的原因。

無可置疑,《TOY STORY》是我最喜歡的卡通。BUZZ LIGHTYEAR則是我最喜歡卡通人物。今年,我的母親還打算送一個巴斯光年玩具給她的成年兒子作生日禮物。當我有點哭笑不得的時候,母親道:「你可以留待以後跟你的孩子一起玩。」

我知道,許多父親家裏都珍藏著三集《教父》的影碟。我相信,我的孩子的父親未必會珍藏三集《教父》(只頭兩集而已),不過,他必定有全套《TOY STORY》影碟在家,好讓他能夠閒時跟孩子一起重溫。

只是,我不知道會否在孩子還小的時候便讓他看《TOY STORY 3》。

無疑,《TOY STORY 3》則是整個系列裏最精彩的。跟前兩集不一樣,這其實是一部給成年人欣賞關於兒童的電影。

正如少年人不會明白《暴風雨》,一個幸福的孩子怎會輕易明白《TOY STORY 3》裏面那種痛失之情?

Monday, July 26, 2010

最近,竟然迷上了《EASTENDERS》。下班後,一邊吃晚飯,一邊收看這一部英國廣播公司的長壽肥皂劇。曾經,我無法子投入此間的電視劇。是節奏太慢。是劇情老套。不過,經過了四年,我又怎能適應不來?

其實,曾經未能投入的,只是那些長壽肥皂劇而已。所謂長壽,是已經連續播放了超過二十年的意思。早陣子,《EASTENDERS》才現場直播地揭開誰是殺死其中一個主要角色的兇手,來慶祝二十五周年。

英國廣播公司製作的電視劇,我喜歡的也不少。像《LITTLE BRITAIN》、像《YES MINISTER》。

《YES MINISTER》該是我最先接觸的英國廣播公司作品。喜歡上這套英國八十年代的電視劇﹐是大學畢業剛出來社會工作後的事情。是香港回歸初期的日子。那是這一套講及英國大臣跟公務員鬥法的喜劇。大臣JIM HACKER老是要扭盡六壬來應付公務員SIR HUMPHREY的官僚作風。

劇本寫得很出色。劇裏從來沒有指名道姓地講出是哪一個政黨執政、哪一個政黨在野。裏面永遠就只得執政黨、反對黨和公務員。因為無論是工黨上臺,還是保守黨入主唐寧街十號,劇中情節依然會無日無之地發生。記得戴卓爾夫人曾經說過,當躺在首相府裏的沙發上收看《YES MINISTER》,是她最輕鬆的時候。她說,一天辛勞之後,那是最好的減壓方法。

為了阻止大臣改革現行的官僚制度,為了繼續控制得了整個政府部門,SIR HUMPHREY經常振振有詞卻委與虛蛇﹐咬文嚼字卻不知所云﹐嚴重緊張的局面被巧言委曲說成若無其事﹐追究責任的情況也被敷推搪弄得查無實據。JIM HACKER卻因為初上任,在一切都不大熟悉底下,經常弄出笑話,經常給SIR HUMPHREY玩弄於手中。唯有後來上任久了,開始掌握得到方法,局面才有點扭轉。

最近,無意間讀了一個現實版的《YES MINISTER》式笑話。

九七年大選大勝後,工黨正式取代保守黨,上臺執政。搬進唐寧街十號後不久,貝利雅聽了一個由HOME OFFICE那些公務員主講關於其部門的演講。經過一輪報告後,那位公務員總結說,因為經濟環境富裕,這將會帶來較多罪案。因為都比以往更多東西偷。

聽後,新任首相貝利雅問道,那麼,假如英國突然陷入經濟衰退,失業率大增呢?

那位公務員回答道,罪案當然會上升。因為那時候人們發覺自己需要犯罪來維持自己生活。

Saturday, July 24, 2010

早陣子,想起大學時候的一課通識,憶起了黃文放先生。於是,便在互聯網上鍵入了這個前新華社的人的名字,希望重溫一下他的文字。結果,卻找到了這篇惦念文章。

黃文放逝世前的一個晚上,我和他一起吃醉貟。他跟我說:「民主黨不認識中國,對中國的批評,拔槍快,射不準。」這個比喻很有趣,大家都笑了。

那天晚上,我到香港大學聽放叔的一個講座。在此之前,他三番四次打電話約我,「你一定要來,我的演說有著中英談判的內幕,從中讓你知道中國收回香港,決策背後的考慮和思量」。

講座共有兩節,我只去了一節,放叔就離開了,這是他給我的最後一課。不過,在我來說,他的觀點是耳熟能詳,然而,每一回見到放叔,他都有新鮮故事,很是熱鬧,有時也令人深思。

他經常對我說:「為什麼你們只批評中國,難道中國真的一無是處?」當然不是。民主派也是愛國的,愛之深,責之切而已。其實,鄧小平領導下的中國,走向開放,走向富強,又有誰不認同呢?難道我們希望中國繼續過去那封閉和貧窮的歲月麼?

然而,我和放叔最大的分歧是六四。他希望民主黨能放下六四的包袱。這一點,我實在做不到。如果民主黨仍然有著可貴的地方,就在乎它的信念和堅持。六四是大是大非,豈能含糊?豈能放棄?

但我將永遠懷念放叔,他的幽默、坦誠、親切和開放,使我們無拘無束地暢論國家大事,那些日子實在令人懷念。如今,放叔已去了,民主派失去了一個真誠的朋友,一個使人如沐春風的長者。


作者是誰,倒不大清楚。該是一個傳媒人。一個依然有理想的傳媒人。

黃文放辭世已經許多年。這篇文章似乎也是許多年前寫成。因為裏面有這樣的一句:「如果民主黨仍然有著可貴的地方,就在乎它的信念和堅持。」

Friday, July 23, 2010

我常說道,假如你投訴英國的火車服務差,你肯定未到過愛爾蘭。

在英國,至少,火車還算是四通八達,我們可以依賴火車到許多地方去。周末時候,球迷就是如此追隨球隊到其他球場去。那位六十一號座位先生便經常跟人介紹乘火車周游英國、蘇格蘭和威爾斯。不單止那些大城市,許多城鎮,以至鄉村,都有火車到達。

在愛爾蘭,這是不可能的事情。要暢遊這一個在英國西邊的島國,實在不能不自行駕車。因為許多有旅遊價值的地方,都沒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從首都都柏林出發勉強還能到達許多大城鎮。只是,要從一個城鎮到另一個城鎮,那就是問題。

早陣子,跟朋友聊天,談到火車。他問我,要排名次的話,我會放愛爾蘭火車服務在哪個位置。

朋友是愛爾蘭人。在人家面前,總要給點面子罷?正苦惱該如何禮貌地回答,可能見我臉有難色,朋友笑道,我當然不是要你跟那些先進地方比較。像日本和德國。這樣比較,對我們有點不公平。

天!聽到朋友這句說話,我更加不知道如何才能很禮貌地回答。我確實曾想過用上香港、日本和德國的火車服務來跟愛爾蘭的比較。當然,這個島國會包尾。不過,那是跟世界上最好的比較,包尾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會教人很失望。只是,當跟那些落後地方相比,愛爾蘭的火車服務還大有不如,那就很傷人的心。

我也不能想得太久。因為這樣出來的答案會很假。

於是,我決定老實地講出我心裏所想。

我說,愛爾蘭政府還要投資很多很多,方能叫這個國家的火車服務變得合格。大問題是,火車根本不方便,去不了很多地方。太多城鎮沒有火車站。可是,如此去不了許多地方的火車服務,依然經常不準時,那也是教人很失望罷。有著這樣的服務,怎能要人保護環境,少點駕車?

也記起上月到英國PEAK DISTRICT旅行。人家旅遊局是這樣寫的:要欣賞這兒美麗的景色,最好方法就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愛爾蘭的郊外景色都很美麗。未知道何時也能夠跟旅客講這樣的一句說話呢?

Thursday, July 22, 2010

去年二月,我們跟同市死敵利物浦接連在聯賽和足總杯裏碰頭。頭兩場比賽我們都戰成平手,勝負未分。到了第三場,重返葛迪臣球場,愛華頓終於不負我們所望,擊敗了那支穿紅色球衣的球隊,在足總杯晉級另一圈。

因為是足總杯重賽,安排了在平日夜晚舉行,所以,沒有相約我那幾個支持利物浦的朋友一起出來看球賽——我是很有信心能夠在他們面前示威一下。始終,第二天還要上班,大家都不大希望太晚回家休息。於是,吃過晚飯後,便獨自走到住所附件的那家酒館觀看球賽直播。

當我們在加時一百一十八分鐘,射入奠定勝利的一球後,我給我那些支持利物浦的朋友發了一個短訊:一個新星誕生了。我知道,他們都在不同地方觀看著那場比賽。

今年二月,我們在聯賽給安排要連續跟聯賽榜頭兩名比賽。我們後來居上擊敗了從倫敦北上的車路士後,然後便迎戰到訪的曼聯。

跟對車路士那場比賽一樣,我們也是在上半場十來分鐘便先給對手射入一球;跟對車路士那場比賽一樣,我們也是在上半場已經扳成平手,是1-1完半場。

到了下半場,我們調入兩名年青球員。結果,我們就憑這兩名年輕球員的入球,3-1擊退那支上屆冠軍。

明顯地,這兩個球員都成為了新一代愛華頓球星。

其中一個,在曼聯、車路士等球會爭相羅致的消息底下,跟愛華頓續了約。他跟記者說,我從來沒有想過離開,因為這是最適合我的球會。他就是JACK RODWELL。上次到葛迪臣球場現場觀看球賽,便得到他在其首次接受《泰晤士報》訪問的報導上簽了名。拿著那張剪報,我跟朋友說道,那是未來英國國家隊隊長在一篇我很深愛的訪問裏的親筆簽名。我知道,我將要裱起掛在牆上。

在訪問裏,這位才滿十八歲的球員跟記者提到那些考進了大學的朋友。他說,他很明白,有些事情他是無論如何都幹不來。就是這種LEVEL-HEADED的性格,教我喜歡上了這一個小伙子。

談到自己的性格,JACK RODWELL說道,這可能是我的家教關系。我知道,許多年輕球員都不是這樣子——這當然不代表是一件壞事,只不過我們的長大環境不相同而已。在我的家庭裏,我要經常清楚認識自己,同時候,也要保存謙虛學習之心。

現在重讀那篇訪問,JACK當然知道許多年輕球員都不清楚認識自己,也沒有一點謙虛學習之心。因為其中一個,就是跟他一起在對曼聯那場比賽下半場上陣後入球的那個年青球員。也就是在一年前,射破利物浦的那一個所謂新星——我是錯看了。

那一位才二十歲的球員竟然利用球會的行政錯誤,未有在限期前把早前跟他傾談妥當的口頭合約變成白紙黑字,上書超級聯賽總會,要求推翻那個口頭合約,好讓自己離開,變成自由身的球員,可以隨自己心意跟其他球會相談合作。因為那些球會不用支付轉會費給愛華頓,給予這一個年輕球員的條件自然可以比較好。

要培養一個年青有為的孩子,家教是如何的重要。

Wednesday, July 21, 2010

我越來越喜歡金馬倫。因為我很同意他那個「小政府、大社會」的管治理念。在他領導下的英國,越來越適合人類居住。雖然在這個非常時候,那些稅項實在有點駭人。不過,有著一個叫人如此興奮的政府,多交點稅也是值得的。面對一個會屠殺自己人民的政府,我是連一仙也不願意給他們。

所謂「小政府、大社會」,就是政府不會事事都管,許多時候,政府都是站在幕後,讓市民隨自己所想,任由市民自己發揮,去管理自己身邊的一切事情。只有在非常時候,政府才會站出來,去排解糾紛,做一個公證人,去撥開煙幕,引出一個清晰方向。

要知道,市民才是國家的主人。政府不過是市民欽點出來,替自己管理一些公家事情而已。

從來,我都相信「小政府、大社會」。

金馬倫上任後不久,湖區發生連環槍殺事件。兇徒執著自家擁有的槍械,駕著車任意對路上行人開槍。事發後,當然有人要求政府加強對擁有槍械的管制。金馬倫回應道,無疑這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大家都不希望這樣的事情會再次發生。不過,我得說,我們國家對擁有槍械的管制已經十分嚴格。我們實在不應該因為一個精神錯亂的人,浪費時間去檢討現有管制,浪費時間去研究如何加強管制。我們應該把時間花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最近,金馬倫政府宣布將要取消所有食物的有限售賣(或展示)日期標籤。那即表示,以後在英國出售的食物,將不會再有售賣限期,或者展示限期。其目的,就是要減少浪費食物。因為許多掉進垃圾筒的過期食物其實還很安全食用。調查顯示,每年英國人拋掉接近七百萬噸沒有變質、依然可以食用的食物。政府相信,市民應該重新運用古老方法去斷定食物究竟有沒有變壞,不應該過份依賴那些標籤。那些古老方法,就是我們的視覺、臭覺和味覺。只要我們重拾那些與生俱來的本領,一個安全使用日期實在已經非常足夠。

早陣子,在雅虎香港讀了一件消息。那位喜歡搓人家胸口的立法會議員,大聲「建議政府設立一條樹木辦的通報專線以統一收集病樹情報、於十八區設立『一區一樹隊』以精簡及統籌相關人手、盡快為全港樹木進行第二輪檢查,及盡快公布早前指有2000棵病樹的名單,希望令民眾『不立於危樹之下』」。

我知道早前有人因為公園塌樹給壓死後,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對公眾說,風雨導致樹木倒塌難以避免。這番言論給人批評為涼薄。遭人如此批評,政府立即改口風,講了一段不知所云的說話:「唐司長對沙田圓洲角公園被塌樹壓死一名男子表示十分難過,司長有關打風落雨會塌樹的言論,是對樹木管理理工作所面對實際情況的一種表述,絕對不是針對有關個案。」

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政府做事便是如此艱難。只要民間有什麼風吹草動,都教政府成為驚弓之鳥。什麼事情也做不來。做什麼都要隨風擺柳。最悲哀的,還是要給那些不學無術的笨蛋指指點點。

老實說,塌樹壓死人跟連環槍殺事件,其實都是一樣。一個有自信的政府就會說,這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大家都不希望這樣的事情會再次發生。不過,我得說,我們已經很完善地檢查樹木健康。我們實在不應該因為一場暴風雨,浪費時間。我們應該把時間花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政府決定不立即普選特首,害了的其實是自己。

Tuesday, July 20, 2010

做了《泰晤士報》讀者超過四年,有些記者的文章我是必讀的。因為我喜歡他們的文字,也喜歡他們的報導手法。BEN MACINTYRE是其中一個。

早陣子,前貝理雅的政治化妝師ALASTAIR CAMPBELL出版了新一冊唐寧街歲月日記。裏面有篇寫在英國九七年大選前夕。貝理雅飛往愛丁堡拉票。同行當然少不免有記者。畢竟,那時候,大家都幾乎能夠肯定貝理雅將會成為新一任首相。ALASTAIR CAMPBELL在那篇日記裏寫道:I didn't take to many of them, but Ben Macintyre was there for The Times. The Guardian and Indy had wankers on board. 可見,這位《泰晤士報》記者的地位。

早前,逛書店,無意間碰上了BEN MACINTYRE一部作品。是一部關於二次世界大戰時候英國一名雙重間諜的傳記。叫《AGENT ZIGZAG》。都說我本來就喜歡BEN MACINTYRE的文章,加上勒卡雷(JOHN LE CARRÉ)大讃一句「SUPERB」,我實在忍不了手不買下來。要知道,許多人都認同,勒卡雷是英語世界裏最出色的一個特務小說作家。

才開始墮進二次大戰的世界裏頭,國際上便發生了俄羅斯特務遭美國逮捕的新聞。碰巧那名漂亮女特務也是姓CHAPMAN。《AGENT ZIGZAG》記述的那個特務也有著同樣一個姓氏。起初,從報紙裏讀到那個姓氏的時候,我還傻傻地以為他們有點關連。

翻看著那部雙重間諜傳記,讀到了一個關於《泰晤士報》的小故事。

為了要讓德國方面相信那個雙重間諜依然為他們工作,英國情報機關故意弄假地教一家兵工廠發生爆炸。所謂「弄假」,就是說那家兵工廠其實并沒有受到破壞,生產線繼續生產那些教德軍頭痛不堪的小型木製戰機,一切爆炸都是化妝出來。那位雙重間諜收到德軍給予的任務,就是去破壞那家兵工廠。

一切化妝工作都準備就緒後,英國情報機關便聯絡《泰晤士報》,希望他們同意報導這一件事情。聯絡《泰晤士報》,因為他們知道德軍特務組織頭目習慣讀那份歷史悠久報紙來了解和認識英國。

無疑,那是國家存亡攸關的事情。英國希望利用那名德國間諜,反滲入德軍裏面,為英國提供德國的情報。所以,他們希望德國能夠完全信任那名間諜。「破壞那家兵工廠」就是一件可以教德國完全信任那名間諜的事情。

在這樣的關頭底下,《泰晤士報》拒絕了英國情報機關的要求。那時候,報紙的總編輯是ROBERT BARRINGTON-WARD。他對自己國家的情報機關說,他也希望能夠幫得上忙。只是,要他在《泰晤士報》登上一段假新聞,不單止會破壞《泰晤士報》的聲譽,也違背了他們辦報的宗旨。 他實在不能夠同意在自己編輯的報紙上,刊登一宗他自己也不相信是真實的新聞。

一份報紙的公信力便是這樣得來。一份報紙為什麼會得到全世界尊重,這就是原因。

在大是大非面前,我們要經常無懼。

Friday, July 16, 2010

我常以為,自那天我們上書中南海,要求人大釋法,來解決港人內地出生子女居港權的問題,一國兩制便正式宣布失敗。所以,我從來不認為,是中國共產黨搞跨了這一隻曾經懂得生金蛋的雞。香港之死,其實是自殺。是我們首先破壞一國兩制。要知道,沒有了一國兩制,我們不過是一個中國沿海城市。最多,也不過是一個曾經有著光輝歷史的中國沿海城市。

想起人大首次釋法,因為英國法庭最近的一個裁決。

早陣子,是工黨還在執政的時候,一個喀麥隆男人和一個伊朗男人不約而同地以其性取向,跟英國政府申請為難民。他們說,因為他們是同性戀,他們的生命在其原居國家會受到威脅。當時英國政府否決了他們的申請,并要遞解他們出境。政府的理據為,假如在其國家同性戀者的生命會受到威脅,他們應該隱藏起自己的性取向,不讓其他人知曉。

那兩個同性戀者不服,訴諸法庭。最後,高等法院五名法官一致認為,這樣的難民申請,只要查證屬正確,都要得到批準,英國政府不能遞解他們出境。

在判詞裏,法官寫道,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跟異性戀者的基本人權,都要得到保護。要一個同性戀者隱藏起自己的性取向,甚至假裝自己是異性戀者,都是違反基本人權的事情。也是違法。因為在1951年定下的難民條約說明,每個申請成為難民的人,都要給確保能夠公開地自由生活。當然,也就包括同性戀者。

這個判決當然引起民間很大回響。莫忘記,今年大選的時候,移民政策就是其中一個大家關注的問題。社會普遍同意要控制移民到英國的人。明顯地,控制就是大幅減少的意思。尤其是那些來自非歐盟國家的人。假如會因為性取向教生命受到威脅,那個國家都不會是歐盟成員。

有人高呼道,這個法庭判決會替英國社會帶來巨大影響。我們將會成為同性戀者天堂。只要證明得了自己是同性戀者,那些來自同性戀乃非法行為的國家的人便可以大量來到英國。我們的社會容納不了突如其來這麼多的人。

這樣的說話,是多麼的似曾相識。那年,當香港終審庭判決所有港人內地出生子女都自動擁有居港權後,市面不就是充斥著這樣類似的說話嗎?

保守黨從來都很反對大量移民到英國。不過,知道法庭這一個判決後,金馬倫內閣成員竟然跟記者道,政府很歡迎法庭的裁決,因為遞解那些同性戀者出境,并期待他們在自己的國家隱藏起自己的性取向,都是不能接受的。然後,便列出入境人員會如何調查這些難民申請。

一個法治文明社會就應該是這樣子的。

無疑,法庭的判決可能會替社會帶來很大問題,不過,只要法庭是按照列明的法律來判決,我們都要尊重。會引起巨大問題,便引起巨大問題,我們勇敢面對去解決那個巨大問題便是。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法庭會公平判決每一個訴訟。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法庭是按照法律來判決,不會衡量過後果後才做寫判詞。因為唯有這樣,社會上每一個公民才能夠得到法律保護。

在一個社會裏,不是每一個公民都能夠得到法律保護,那才是一個大問題。一個比其他問題都要大很多的問題。一個不能解決得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