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17, 2010

五年後,再次返回香港上班,當然有些很不習慣的事情。其中一件,是電郵。確切點說,是電郵裏的稱謂。

在這個急速社會裏,一天收下近百封電郵不是很驚奇的事情。在都柏林工作的時候,我便嘗試過整天沒有停頓地閱讀與回覆客人和承建商的電郵。現在回想起來,那天,連自己發的在內,大概有百五封罷。

重返香港,我最不習慣的,是那近百封電郵裏,上款都是DEAR D-。

電郵,本來就不是什麼正式的書信往來。在現今商業社會裏,一些重要的事情,我們還是會寫信。至多,是在投寄前,把那封信用電腦素描一下,然後ATTACH到電郵裏,跟收件人發一個預件。

既然不是正式公函,又只是為了速度起見才運用,稱謂僅用對方名字,實在非常足夠。在名字前面添上一個DEAR,反顯得造作虛假。是禮貌得有點過分。按我們中華民族的說法,是失禮。

況且,假若視電郵為公函,真的要用上DEAR,後邊便不應直呼對方的名字,而該只提及收件人的姓氏,稱呼對方為某某先生,或某某女士。DEAR JOHN,是寫私函的上款,不適用于公函裏面。

對人客多客氣一點,也無可厚非。只是,同事間相互討論公事,也DEAR前、DEAR後,我實在有點受不了。在這不斷湧過來的DEAR裏面,我找到的不是親切的笑容,而是虛假與冷漠。

談開DEAR,今天收到匯豐寄來的一封信。是英中對照。

說英中對照,不說中英對照,因為明顯地,那是先用英文寫成,然後再用大陸中文(假如那還算得上是中文)翻譯過來。

其破綻乃,英文上款為DEAR CUSTOMER,中文上款竟然是親愛的顧客!

天啊!說五十年後世界上再沒有真正中文,只有那些方塊字,我不會感到驚訝。從前,小學生也知曉中文公函的上款該是敬啟者。現在,我們只知道如何把外語生硬地翻譯過來,完全忘記自己本來的文字。很可悲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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