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我都喜歡聽權威介紹。
假如那個權威是我喜歡的,他介紹的東西我一定會去試試;假如那個權威是我討厭的,他介紹的東西我一定不會去試。我喜歡的人喜歡的東西,必定有地方我會喜歡,因為我們的志趣有點相投;我討厭的人喜歡的東西,必定有地方我會討厭,因為他們的臭味一定有點相投。我想,那是愛屋及烏的變奏罷。
我喜歡上JEFFREY ARCHER,因為他是陶傑最喜歡的英語小說作家;我喜歡上陶傑,因為他是得到金庸相識的華文作家。我喜歡金庸,因為父親也喜歡金庸。
最近喜歡上JOHN MORTIMER筆下的HORACE RUMPOLE。那天,我捧著JOHN MORTIMER首部《RUMPOLE》小說上飛機往倫敦。全程飛機,我都笑不攏嘴。
妹妹說,你讀得如此興奮,因為你跟RUMPOLE就很相像。你在讀自己。假如你是讀法律出生,你必定是RUMPOLE那類型的大律師。
那即是什麼?即是那些只要看不過眼,便是法官也會給你教訓的大律師。
我望望封面上那個HORACE RUMPOLE的漫畫造型。我想起,我拍照時經常擺的造型。就是那個林大小姐經常說的「必定造型」:頭輕輕仰起,沒有什麼笑容,一副看不起周圍事物的樣子。
因為喜歡那個小說人物HORACE RUMPOLE,於是,逛書店的時候,竟然找來了WILLIAM WORDSWORTH的詩集來讀。小說裏,RUMPOLE經常朗誦那位英國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詩人的作品。
在詩詞方面,我是絕對愛國。我以為,世界上沒有一個民族的詩詞,可以比得上我們中華民族。因為詩詞的意境是虛無抽象的,我們的文字可能不適合用來寫邏輯、寫法律,不夠卻很適合表達那虛無抽象的概念。這的而且確是唯華文獨尊。所以,我甚少讀英文詩。我讀TED HUGHES,很大程度還是因為他跟SYLVIA PLATH的那段故事。
只是,在書店裏翻著那部由THOMAS HUTCHISON編輯的WORDSWORTH全集,我是喜歡上這個湖區詩人。
我第一首喜歡的,是詩人寫給女兒的。尤其是啟首那幾句。
Look at the fate of summer flowers,
Which blow at daybreak, droop ere even-
song;
And, grieved for their brief date, confess that ours,
Measured by what we are and ought to be,
Measured by all that, trembling, we fore-
see,
Is not so long!
那天,我買下了那部1928年版本,然後跑到公園,坐在草地上,迎著微風,享受著詩人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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