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05, 2010

朋友在電影節欣賞了《NEVER LET ME GO》。返回都柏林後,跟我道,CAREY MULLIGAN的表現實在精彩得不得了;假如你看了《AN EDUCATION》兩遍,你應該會重看《NEVER LET ME GO》四次。我妒忌地笑著更正道,我是看了《AN EDUCATION》六次。想不到愛爾蘭西部一個小城的電影節竟然會世界首映這部我期待了一年的電影。

朋友是知道《NEVER LET ME GO》乃我最深愛的一部小說。早前在酒館聊天兒,我跟他介紹了石黑一雄那部作品。只是,他還未有時間找來一讀。他正在讀《THE TIME TRAVELLER'S WIFE》。

朋友道,我其實不應該先看電影。不過,知道是世界首映,我又實在抵受不了那個誘惑。

他怕破壞了原著小說。

早陣子,跟林大小姐討論小說與電影。她說,她不會介意看過電影,甚至電視版本後,才讀原著小說。其實,許多時候,她都是因為電影、電視吸引,才找來原著小說細讀。原來,她就是看畢電視改編,方到圖書館借來《倚天屠龍記》。

我有點不同意這個做法。

先看過電影、電視的版本,就會先入為主,規限了我們讀書時的想像空間。例如,因為看過了鄭少秋飾演張無忌,我們讀《倚天屠龍記》時便會經常在腦海裏想像著鄭少秋如何周旋在趙敏和周芷若之間,群雄攻打光明頂的情形也再沒有得到發揮。這當然不表示讀書的時候沒有樂趣,只是,讀書的趣味無疑是減少了。因為讀書最大的樂趣就是可以讓我們在自己的想像裏遊走。

最近,讀了一個才十二歲便出版了一部英文小說的香港女孩子的訪問。

那個叫區詠欣的小女孩也有同樣看法。她對記者說,她不愛入戲院看電影,除了因為怕黑外,電影在眼前會呈現所有影像,實在缺乏想像空間。她說,文字偏偏不同,每個人看相同的文字,都可以產生不同的畫面。這就是她喜歡寫作的原因。她希望別人她的作品時,也會有不同的想像。

都說我有點喜歡這個女孩子。

她喜歡PHILIPPA GREGORY。她喜歡讀歷史。曾經,為了了解PHILIPPA GREGORY筆下的人物,她跑去找相關的歷史書來讀。PHILIPPA GREGORY是一位擅寫英國歷史小說的英國作家。

在影像媒體這樣發達的時代底下,這個才十二歲的小女孩竟然不會像現在那些大學生般,嫌讀書沉悶、嫌歷史枯燥乏味。在那個遠東的前英國殖民地,還有幾多年輕人能夠讀畢一冊小說,遑論英文小說。

我很羨慕她的父母。我希望我也能夠教得我的女兒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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