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04, 2010

早陣子,在雅虎香港讀了一個十二歲女孩子的訪問。那其實是來自《明報》的轉載。

女孩叫區詠欣,取了個英文名字CHRISTY。教報社有興趣替這個女孩子做訪問,因為這個就讀香港加拿大國際學校六年級的學生剛剛出版了一部英文小說,叫《FANTASY AND REALITY》。

原來,去年暑假,女孩母親見女兒喜歡寫作,便提議她把故事寫成書。數月後,那部英文小說完成了。做母親的便開始為女兒找尋出版社。幾經辛苦,方找到了一、兩家願意花時間讀讀那份初稿。當然,是終於有一家答應出版。不過,條件是出版社只編輯女孩的作品,校對功夫則要作家自行負責。

一個才十二歲的孩子又怎能做校對?於是,那又成為了母親的工作。

其實,起初的時候,女孩母親已經發覺有點問題。她回憶說,用字超出一個小學生的程度,可是故事內容卻只適合小學生閱讀。到開始做校對,女孩母親開始認真細琢女兒的小說,發現女兒用字的確太艱深,英文水平要達中學生程度,才看得明白,因此希望女兒修改。

這個母親的確很有見地。畢竟,她們的目標讀者是小學生。目標讀者不能讀得明白,小說又怎會有銷路?出版小說,不是寫日記,不是自娛的行為,那是寫給別人讀的。假如讀者讀得不明白,那個故事便是失敗。

明顯地,女孩母親不是香港的一般母親。香港的母親只會不斷在人前炫耀自己孩子厲害的地方。例如:多認識許多艱深詞語。

其實,能夠教才十二歲的女兒喜歡上英國作家PHILIPPA GREGORY,又怎會是一般母親?要知道,現在許多香港大學生都不能夠讀畢一冊英語暢銷小說,像《DA VINCI CODE》,更遑論講英國宮廷歷史的?PHILIPA GREGORY擅寫英國歷史小說。兩年前,那部由SCARLETT JOHANSSON和NATALIE PORTMAN主演的電影《THE OTHER BOLEYN GIRL》,便是改編自PHILIPPA GREGORY的同名小說。有時候,我會用「英國高陽」來形容這個女作家。因為跟高陽先生一樣,也是歷史小說比現代小說寫得精彩。

女孩子當然不喜歡母親的意見。CHRISTY對記者道:「我當時十萬個不願意。因為有些詞彙,真的很難改。例如我之前寫了fur,但後來我懂得用ermine來形容更名貴的毛,媽媽卻說這字程度太深,要我保留用fur。」始終,小孩子都是喜歡炫耀自己才華。

讀畢那篇訪問,我有點喜歡那個小女孩。不過,老實說,我不會對這個小女孩的首部作品有興趣。因為她的母親也說,故事內容只適合小學生閱讀。只是,我相信,有著這樣的母親,這個幸福的女孩子一定能夠有一番作為。

我期待讀這個孩子多點人生經歷後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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