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25, 2006

外遊東歐關係﹐TOFFEELAND將暫停一周。至十月一日再續。希望大家不好就此忘記這一個網上專欄。因為﹐這實在是我的心血﹐也是我的靈魂IN THE FORM OF WORDS。我可是把我的心和血和靈魂都送給了你。

也許﹐在浪漫的布拉格﹑在迷人的布達佩斯﹐我將會得到更多更多的寫作靈感。要知道﹐來到都柏林後﹐在文化衝擊下﹐在一眾出色作家庇護下﹐我重新找到了寫作的泉源。況且﹐生日休息一天後﹐又再連續寫了兩個多月﹐對於一個業餘的作家來說﹐也是時候再休息一會兒。

在這些日子來﹐我同意﹐有些作品是較為粗製濫造。不過﹐也有很多我是很喜歡的。尤其是那幾篇能夠感動人的文章。希望你也同意。

Sunday, September 24, 2006

香港人是中華民族的一員。假如不能寫好中文﹐那的確是對自己最大的侮辱。可是﹐歷史關係﹐我們的中文都受了英文影響。同時間﹐我們的英文卻又受著中文影響。所以從來﹐香港人的語文都不好。

其實﹐中文與英文是兩種何其不同的文字。可是﹐在香港這個特殊的地域裡﹐她們竟然給FUSION在一起。於是﹐我們的英文是CHINGLISH,我們的中文則是英文的直接翻譯。加上科技突飛猛進﹐隨著外來潮流文化到來﹐我們的語文更受了其他外語影響。當中﹐以日文為甚。因此﹐我們現在用的﹐其實是真真正正的香港話。那是多種語文的混合物。

本來﹐那不是什麼不好的事情。因為這一種FUSION,完完全全體驗了語文應有的生命力。語文﹐從來都應該是跳躍的﹑活潑的。為了使自己更加完美﹐語文應該不斷吸收其他外來語的優越地方﹐來補自己的不足。例如﹐在法律條文裡面﹐中文始終未能像英文一樣﹐簡潔而條理地把事情表達出來。因為中文本身就有很多含糊的地方。三思而行的「三」便不是解三次﹐那是多次的意思。中文實在應該在保存模糊美的同時﹐也引入一些英文的思想﹐好讓自己能夠簡單直接說好規定和要求。唯有這樣﹐我們才能有望得到法治。法律條文總不能人言人殊。這應該是中文應走的方向。這應該是中文的出路。這是中國成為世界大國必定要走的路。

可是﹐缺乏良好根基的吸收和改動﹐得回來的便只有一種奇臭不堪的語文混合物。無奈地﹐我們的香港話正是這樣的一種東西。中文不是中文。英文又不是英文。當然﹐更加不可能是日文﹑法文和西班牙文。

不用太有觀察力﹐你也總能發覺﹐在我們週邊﹐常常充斥著這樣的句子﹕

「作為香港的特首﹐我對於這件人神共憤的惡行﹐實在感到痛心疾首。」

「星期五開會後﹐銀行公會決定作出加息行動。」

「百貨公司決定作出大割引。」﹑「潮爆。」

也許﹐很多時候﹐你和我也會不自覺講了﹑寫了這樣的句子。因為所有人都在說這樣的話。但是﹐不幸地﹐那絕對不是中文。因為中文永遠是中文﹐在非不必要的情形下﹐都不應帶著任何外來語的影子。

「作為什麼什麼」﹐那是英文「BEING......」的直接翻譯。中文裡面從來沒有這樣的格式。我們也沒有需要如此改動﹐加入這樣的一種句法。「作為一個香港人﹐我愛香港。」為什麼不能寫成「我是香港人。我愛香港。」?

「加息」本身已經是一個動作﹐為何還要在前面另加一個「作出」,後面再來一個「行動」?「銀行公會決定加息」不是更簡單利落嗎﹖

百貨公司出現「大割引」、「潮爆」這樣的字眼﹐可能是MARKETING的決定。可是﹐寫文章的時候﹐當中文裡面本身已有同樣意思的詞語﹐我們是否應該不好輕易引入外來語﹖從來﹐引入外來語﹐都只是為了解釋一個我們文化裡面沒有的概念。同時間﹐當語文裡面本身已有一樣意思的詞語﹐我們又是否需要另創新詞呢﹖太輕易的創新﹐只會換來更多的雞同鴨講。無奈﹐那是給變質語文粗暴撕開的代溝。

香港話的確越來越臭。政府實在是時候﹐多做點工作﹐以免讓香港淪為一個四不像的地方﹐香港人成為一種不能面對自己民族﹑不能面向世界的少數族群。奈何﹐政府的通告和公函也不是一樣由這種語文混合物拼湊而成﹖他們說﹐他們已作出適當的反應和跟進。

誠然﹐一個不愛讀書的人﹐怎能是一個好教師﹖

Saturday, September 23, 2006

自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起﹐世界上最危險﹑最會受恐怖襲擊的國家是美國。英國緊隨其後。最近﹐竟然多了一個THE VATICAN。(諷刺地﹐跟US和UK一樣﹐VATICAN前面都要加上一個THE。)

伊斯蘭宗教狂熱份子揚言要殺死教宗。一個伊拉克的武裝組織說﹐終於是時候﹐讓伊斯蘭軍隊踐平羅馬。所有跟AL-QAEDA有聯繫的組織也不會錯過這熱鬧的場面。忽然間﹐BENEDICT XVI取代了GEORGE W BUSH成為了伊斯蘭的頭號敵人。都是因為他在公開演講裡﹐引用了一句中世紀的話。一句拜占庭皇帝MANUAL II PALAEOLOGUS的說話。

Show me just what Muhammad brought that was new, and then you shall find things only evil and inhuman, such as his command to spread by the sword the faith he preached.

MUHAMMAD便是伊斯蘭的先知。是回教徒最尊敬的人(﹖)。教宗這樣批判MUHAMMAD,當然會引起風波。因為教宗是一國之首。

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人完全有相同的言論自由。總有些人較多﹐有些人較少。一黨專政的國家當然如是。其實﹐民主國家也是一樣。不同的是﹐在獨裁的國家﹐當權者壓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在民主的國家﹐則是當權的人的言論自由﹐給人限制著。在民主的社會﹐國家之首從不能隨便發表意見﹐因為他代表的是整個國家。教宗不只是一國之首﹐他也是一個宗教之首。他的言論實在有更多﹑更多的限制。

縱然﹐他講的都是事實。

在可蘭經第九章﹐便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So when the sacred months have passed away, then slay the idolaters wherever you find them. And take them captive and besiege them, and lie in wait for them in every ambush.

這可真的是MUHAMMAD的指令啊﹗THE QUOTATION IS JUSTIFIED.

其實﹐把暴力跟伊斯蘭連在一起﹐並不是中世紀的看法。直到現在﹐我們還是不斷聽到JIHAD嗎﹖當世界做了一些不合伊斯蘭教徒心水的事後﹐他們便要摧毀整個世界。殺死跟他們過不去的人。GEORGE W BUSH如是。BENEDICT XVI如是。

讀著這樣的新聞﹐怎能教我們不把暴力跟伊斯蘭捆綁在一起﹖

教宗的說話沒有錯。他只錯在在位教宗時講了這樣的一個事實。

Friday, September 22, 2006

最近﹐讀Z的BLOG,發覺他在跟我唱對臺戲。我在講藍色利物浦的同時﹐他跑去講紅色。雖然如此﹐我還是很喜歡他的一句﹕難忘的﹐是廣場上示威者的鮮紅色的血。我不知道你會想起什麼。 不過﹐我相信﹐我們都想著同一個日子。因為我們都是香港人。都是中華民族的一員。

不知為何﹐今晚颳起很大的風。房子的所有玻璃都在震動。關上了窗﹐依然聽到外面呼呼的咆哮。雨是在中飯已經停了。午後﹐也有點點陽光。只是日落的時間又比昨天早了。是七點多。我怕﹐當我從布達佩斯回來﹐六點鐘已是太陽歸家的時候。

在家吃過晚飯﹐打掃完畢後﹐我翻閱著今天的報紙。

近幾天﹐一些地方的政局都很動蕩。

我並不很關心那兩個亞洲地方。因為﹐對我來說﹐她們都很遙遠。跟我有點毫不相干。

我關心的是那個東歐國家。

五十年前﹐那兒發生了一次群眾示威。他們走上街頭﹐高呼大喊﹕蘇維埃﹐滾﹗他們走到了英雄廣場。有人開始翻倒斯大林的人像。站在一旁的蘇聯軍隊又怎會坐視不理﹖從來﹐共產黨和它的軍隊﹐對示威者都特別冷血。五十年前如是。十七年前也都一樣。他們真的願意拿起槍支﹐對著自己的人民開火。於是﹐滿街都是屍體﹐到處都是燒著的人和汽車。一個如畫的浪漫古都就此變成了一個人間煉獄。

想不到﹐五十年後﹐同一個地方﹐人民又再走出來。今天﹐他們要求那個民選的首相下臺。因為意外地﹐首相跟他的內閣的秘密對話暴了光。對話中﹐首相投訴說﹕「原來﹐這兩年﹐我們都在欺騙我們的人民。上臺後﹐我們竟然沒有做過一點實際事情。現在﹐除了改革一途外﹐我們真的別無他法。」便是因為他承認欺騙人民﹐人們就紛紛湧上街頭﹐要求他辭職。倫敦時報諷刺地說﹐SHOCK AS POLITICIAN IS CAUGHT TELLING TRUTH。十月一日﹐他們將舉行地區選舉。

那個國家叫匈牙利。那個地方是布達佩斯。我將會在下星期四到達的地方。

也許﹐有人會擔心我的安全。不過﹐看到有群眾示威﹐我著實很興奮。因為終於有機會看到人民力量勝利的時候。我終於有機會親眼看到人民如何推倒一個政府。縱然我並不同意他們走上街頭的原因。我相信﹐裡面還有一些內幕。不過﹐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

讀報紙讀到這裡﹐我想起了遙遠的香港。

三年前那個夏天﹐我們本來有機會創造歷史。只是﹐我們白白讓機會溜走了。

或者﹐我們都怕自己的鮮血染紅了維多利亞港。

Thursday, September 21, 2006

讓人失望地﹐RTÉ2竟然因為電力問題﹐未能如期直播EVERTON對WIGAN的比賽。

那個星期六﹐我放棄了美好的陽光﹐早於下午三點鐘回到家。因為電視臺已經賣了一個星期廣告﹐說他們會直播那場在GOODISON PARK的比賽。豈料﹐竟然人算不如天算。新一屆EPL球季﹐我始終未能看到一場愛華頓的直播比賽。跟香港一樣﹐在愛爾蘭英國超級聯賽都給收費電視拿走了轉播權。莫忘記﹐EPL球會能夠有那麼多錢﹐去簽一些好球員﹐都是多得SKY TV幫助。所以﹐在沒有接駁收費電視的情況下﹐每個星期我只能收看到一場EPL的直播。那是RTÉ2。

暑假﹐都是球隊宣傳新球衣的時候。始終不是本地聯賽﹐在愛爾蘭的運動鋪﹐其實只有幾支EPL球隊的球衣出售。他們是CHELSEA(上兩屆冠軍)、MAN UTD(ROY KEANE的關係)、阿仙奴(CHELSEA稱霸前的冠軍)與愛華頓。他們是愛爾蘭的BIG FOUR。最近﹐因為NIALL QUINN入主了SUNDERLAND,請來ROY REANE做領隊。愛爾蘭人便以為SUNDERLAND是自己球隊。我開始在那些運動店﹐看到那件紅白直間的球衣。也有LFC的賣。

失望的﹐是未能夠看到愛華頓的直播。更失望的﹐是我們竟然連續兩年未能擊敗WIGAN。只能與他們戰成二平。更更失望的﹐是RTÉ2的晚間精華只有入球的片段而已。其他片段﹐完全欠奉。其餘的比賽是都有十五分鐘的濃縮版本啊。

為了看電視直播﹐我沒有到球場觀看EDS的比賽。

只希望妹妹的同事﹐能夠找到張二十八日到EMIRATES STADIUM的球票。那天﹐愛華頓作客阿仙奴。可是﹐我知道﹐妹妹的那個同事是一個GUNNER。我怕﹐他找到的是ARSENAL球迷的座位。那樣子﹐我怎能穿著EVERTON的球衣到球場打氣﹖自八月十九日起﹐每個星期六﹐我都會穿起那件淺藍跟深藍相間﹐胸前繡上了愛華頓會徽的衛衣。我發覺那件衣服的確能夠帶給愛華頓幸運。印象中﹐每次我穿上那件衛衣﹐我的拖肥糖也未有敗下過陣來。

兩個星期前﹐愛華頓主場擊敗利物浦。未知你有否看到一張TIM CAHILL打開記錄的照片﹖我發覺﹐龍門後面有一個人﹐在皮球還未越過白線﹐便已經舉手慶祝。他身上那件衣服﹐就是我那件幸運球衣。

不過﹐縱然未能披上那件幸運球衣到球場打氣﹐那又如何﹖最重要都是能夠在球場支持EVERTON。因為便是未有幸運球衣的幫忙﹐只要有我在EMIRATES STADIUM,我們也能夠送給ARSENAL在那個新球場的第一場敗仗。

今屆球季開始﹐EPL的冠軍光芒將永遠在英國西北出現。那是藍色的利物浦市。

Wednesday, September 20, 2006

上個月﹐MyC到東歐旅行。她去了捷克﹑匈牙利﹑波蘭和奧地利。

她應該很開心。因為我在她的BLOG看到她的歡笑。在一個很偶然的機會下﹐我也到了她同行的朋友那個BLOG裡逛了一逛。我很肯定她們都有一個愉快的假期。

在這兩個BLOGS裡面﹐我編到我下個星期的行程。我會先到布拉格三天﹐然後晚上乘火車﹐經SLOVAKIA,到布達佩斯。我會在匈牙利的首都停留四天。有這樣的安排﹐多少都受著電影GLOOMY SUNDAY的影響。一部我很喜歡﹑很喜歡的電影。因為故事淒美﹐音樂動聽﹐女主角迷人。我希望﹐能夠到電影裡面那間餐廳吃一個晚餐。我也希望﹐能在藍色多瑙河上用膳。很多年前﹐到紐西蘭遊覽。有一天晚上﹐我們便在帆船上面﹐一邊夜遊AUCKLAND BAY,一邊吃著美味的海鮮。我很喜歡NZ,那是其中一個原因。

因為一起去旅行﹐所以整個星期﹐她們兩個女孩的BLOGS都是相同的題材。這當然不是意外。

不過﹐早陣子﹐我發覺﹐我和一位朋友在同一天﹐寫上了相同的話題。那天﹐我們講到古巨基的一首新歌。原來﹐我們都給這首歌的歌詞觸動到心靈。也許﹐是我們都身在異鄉罷﹖不過﹐這首歌講的倒不是什麼故鄉情懷。

印象中﹐已經不是第一次跟他寫上相同的話題。或者﹐正如他所說﹐這是我們都是朋友的原因。我喜歡的﹐他也喜歡。他喜歡的﹐我也喜歡。只是﹐但願我們不會愛上同一個女人。因為﹐我知道﹐我會讓他﹐他也會讓我。到頭來﹐我們都不會愛上那個女人。到頭來﹐我們都喜歡的那個女人﹐將會在別人的手裡。那是她的悲劇﹐也是我們的悲劇。

得不到我們的愛的女人﹐從來都是一個悲劇。不過,難道得不到我們愛的女人的愛﹐又不是一個悲劇﹖

最近﹐收到了一張DVD。是黃耀明跟香港管絃樂團的演唱會。裡面有一首歌﹐我很喜歡。跟古巨基的那首新歌不一樣﹐我喜歡的不只是歌詞﹐我也喜歡她的旋律。或者﹐更準確點說﹐我是喜歡了她的旋律﹐然後才細聽裡面的歌詞。喜歡了裡面的歌詞後﹐我更喜歡她的旋律。那是梁基爵的曲﹐周耀輝的詞。

「在這一刻﹐讓我於高處跌下而無懼怕。如你愛我﹐讓你的方法承受﹑承受我嗎﹖
但你沒有答話﹐相信仍在尋覓對白。有些細沙﹐令一室空氣現在混濁了罷﹖
難得一刻﹐讓我將真相透露如同病發。如你愛我﹐用你的一切明白﹑明白我嗎﹖
但我沒有說話﹐不再疲累仍舊坐下。轉一個彎﹐讓灰色知覺如微塵緩緩降下。」

以前﹐有一個朋友說過﹐你喜歡一首歌﹐因為她在訴說著你自己的故事。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

不過﹐還有一個更簡單的道理﹕這個世界實在有太多悲劇在上演﹐所以﹐請好好珍惜你在主演的那一部喜劇。

不知為何﹐忽然想起了三島由紀夫的一句說話:「我以為我上演的是悲劇,哪知道卻換來一陣笑聲。」

Tuesday, September 19, 2006

上星期五﹐我沒有回家睡覺。

第二天﹐早上醒來﹐房間裡面就只剩我一個。我實在不知道他究竟幾時離開。也許﹐他怕吵醒我﹐所以放輕了腳步走出去。不過﹐我也實在很累。我是三點多才入眠。他應該也不會很早。

我拉開窗帘﹐見外面天色良好﹐是一個無雲的大藍天﹐於是匆匆梳洗過後﹐便離開了酒店﹐到外面逛逛。我知道﹐冬天快要到來﹐因此﹐更要好好把握還有陽光的日子。同事SUNDER說﹐愛爾蘭的冬天﹐一個星期七天都下雨。他是印度人﹐在都柏林住了六年。曾經在香港工作過一些日子﹐所以對我的家鄉也有點認識。

酒店在CHRISTCHURCH對面﹐所以不消一會﹐便走到了SOUTH GREAT GEORGE STREET。

我先在TEMPLE BAR的會友廣場(MEETING HOUSE SQUARE)買了一個漢堡。每個星期六﹐那兒都擺了很多售賣食物的攤檔。種類很多﹐有熟食﹐也有未煮的材料﹐可以叫做五花八門。曾經想過帶小女孩來這兒吃BRUNCH。有壽司﹑有隔仔餅﹑很多很多的CHEESE,還有生蠔。也有新鮮蔬菜和水果。聞說﹐在電影中心附近的那一檔﹐售賣的是都柏林最出名的HAMBURGER。其實﹐只要是炭燒的漢堡﹐配上新鮮番茄﹑生菜跟洋蔥﹐再多塗上厚厚的KETCHUP與MUSTARD,那便已經是我最愛的HAMBURGER。

我也在READ買了份倫敦時報和一支兩公升水後﹐便走到ST STEPHEN'S GREEN去。本來﹐我是想買IRISH INDEPENDENT。因為他們送MICHAEL COLLINS的傳記。不過﹐我怕這突然的改動﹐會影響了愛華頓下午的比賽。於是﹐我還是按著習慣﹐買了THE TIMES。自EPL開鑼後﹐每個星期六我都會買倫敦時報。因為直至現在﹐EVERTON依然是爭標份子。從來﹐我都很迷信。尤其對於球隊的成勣。

ST STEPHEN'S GREEN是都柏林市中心最大的公園。我躺在綠油油的草地上面﹐翻閱著報紙。坐在我旁邊的﹐是一個意大利青年。他彈著吉他﹐輕哼著一些家鄉民謠。不遠處﹐也有幾對情侶在私語。在青草的氣味下﹐在泥土的氣息裡﹐我讀著教宗上星期二在德國的那篇演講稿。也發現有些故事很有趣﹐可以用來做小說題材。我也跟幾個朋友寫了封信。我希望他們也能夠感受到秋日陽光下﹐那些愛爾蘭溫柔的小草。我想﹐在這樣的環境底下﹐寫出來的情書也會特別浪漫。難怪都柏林孕育了那麼多出色的作家。

不用上班的日子﹐本應這樣寫意。我想﹐這樣的生活﹐應該會招來香港一些友好的妒忌。(希望他們還懂得妒忌。)

在和煦的陽光底下﹐我小睡了片刻。我沒有午睡的習慣。只是﹐早一晚﹐也實在太晚睡覺。

實在不知道EDS在球場的表現如何。EDS是我的好友。他在英國工作。上週末﹐因為公司在DUBLIN搞了個年度足球比賽﹐於是乘便來探望我。因為同房突然未能成行﹐他便叫我到他的房間去相聚。

在JURY'S INN的房間裡﹐我跟EDS談了幾個小時心事。

很久也沒有跟朋友談過心事了。都是內心的事。很暢快﹐奈何太短。

Monday, September 18, 2006

在ALL-IRELAND FINAL的季節﹐愛爾蘭政府呼籲市民不好沉迷酒精。總統說﹐我們都有個很不好的習慣。便是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都需要酒精。球隊贏了比賽﹐我們會到酒館慶祝。便是球隊輸了﹐我們也要到酒館發泄。上個月﹐LEAVING CERTIFICATE考試放榜﹐竟然又是年輕人到酒館大飲特飲的時候。

經濟學人調查發現﹐愛爾蘭是全球銷耗啤酒第二多的國家。排第一的是捷克。英國只能排在第六位﹐遠遠落後。

這兒的酒精飲品廣告﹐都有這樣的一句話﹕ENJOY XXX RESPONSIBLY。XXX是啤酒﹑是STOUT、是CIDER的名字。不過﹐照我觀察所得﹐這些說話其實跟廢話無異。因為都沒有人會聽得入耳。也沒有會記在心裡面。每逢週末﹐所有酒館都人頭湧湧。我指的是星期五晚上至星期天晚上的連續五十四個小時。當然﹐這不代表平常的日子特別少人。

有次凌晨時分﹐跟ADRIAN到巴士站乘NIGHT LINK回家﹐碰上了三個飲醉了的女生。她們圍著我們跳起舞來。我們怕惹禍﹐所以也沒有理會﹐加快腳便步離開。擺脫了那三個女生後﹐ADRIAN跟我說﹐似乎那三個都是小女孩罷了。他加了一個REMARK:TOO SMALL TO DRINK。我笑著回答說﹐在愛爾蘭﹐是沒有TOO SMALL TO DRINK。只有TOO LITTLE TO DRINK。

其實﹐也怪不得他們。晚上的時候﹐除了飲酒﹐還能有什麼娛樂﹖除了酒館﹐還有什麼店舖開門營業﹖我真的想不到。

所有店舖七點鐘已經落閘關門(星期四是例外。多開一個鐘)。也不好期待電影院會開得很晚。有天﹐吃過晚飯後﹐打算跟一個同事看電影。來到O'CONNELL STREET的SAVOY,赫然發覺最後一場剛剛開了場。我看看手錶﹐才是八時四十五分。

根本便是逼你飲酒。

況且﹐飲酒已經是愛爾蘭的文化。在愛爾蘭生活﹐已經不能沒有酒。他們都以飲酒自豪。甚至可以說是NATIONAL PRIDE。

一天下班後﹐跟同事到了公司附近的酒館飲酒聊天兒。可能是近來工作繁忙的關係﹐才飲了兩PINT,RAY便感到有點睡意。我拍拍他的肩膀﹐跟他講了那個經濟學人的調查。我笑著對他說﹐似乎那個調查有點錯誤罷。豈料﹐他突然精神十足地回答道﹐沒有錯﹗因為我們真的飲得不夠。我們每天都要多飲幾PINT才成。說畢﹐他便跟BAR-TENDER要了兩PINT GUINNESS。

Sunday, September 17, 2006

九月。

是愛爾蘭運動(GAA)進入高潮的時候。因為這個月是全國決賽舉行的月份。跟美國人不一樣,他們只稱做ALL-IRELAND FINAL。其實﹐他們大可以它們叫做WORLD CHAMPIONSHIPS。因為他們比美國人更有資格。在這個世界上面﹐便只有這個島有人參與這些運動﹕GAELIC FOOTBALL和HURLING。

GAA的全寫是GAELIC ATHLETICS ASSOCIATION。美國棒球聯賽決賽叫做WORLD SERIES,NBA冠軍是世界冠軍。

八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天。是愛爾蘭足球第二場四強比賽的日子。由DUBLIN對MAYO。

那天﹐我並沒有留在家欣賞賽事。因為妹妹從倫敦來了。本來﹐我是打算到TICKETMASTER買兩張票入場替DUBLIN打氣。不過﹐原來到了四強的比賽﹐所有門票都不會公開發售。要得到門票﹐便要透過自己所屬的球會購買。而且每個人也有限額。都不能多買。MARIA跟我說﹐她也只能買得一張票子﹐到CROKE PARK看DUBLIN對MAYO。於是﹐我打消了這個念頭。

我和妹妹到了GRAFTON STREET一帶閑逛。我們到了一些雜誌介紹的餐廳﹑咖啡座。也吃了THE DUBLINER推介的雪糕。吃過晚飯﹐經過TEMPLE BAR,知道在會友廣場(MEETING HOUSE SQUARE)有免費電影播放。是WALLACE & GROUMIT。只是見天上烏雲密佈﹐我們怕要攙著雨傘看戲﹐所以也沒有去拿票子。只在TEMPLE BAR附近遊覽遊覽。

鵝卵石路上都企滿了人。因為每間酒館都給擠得滿滿。都是身穿DUBLIN藍色球衣的人。有男﹐也有女。從他們的臉色來看﹐應該沒有爆冷出現。DUBLIN應該順利打進ALL-IRELAND FINAL。不過﹐我也知道﹐你是不可能從他們的臉色猜到賽果。上兩個月﹐我便見過DUBLIN的球迷在比賽後﹐跟敵方的球迷一起在酒館內飲酒狂歡。外人根本不知到誰勝誰負。只是我有預感DUBLIN給淘汰了。

回到家﹐扭開電視﹐我知道我的預感正確無誤。DUBLIN輸一分。

兩星期前的星期天﹐是HURLING的全國決賽﹕CORK對KILKENNY。THE REBEL COUNTY正向三連冠邁進。賽前﹐大家都一致看好CORK能夠順利衛冕。

我也沒有留在家觀看比賽。因為我見天色良好﹐便拿了本小說到公園去﹐欣賞一下秋日的陽光。(其實﹐最後我是到了電影院看PENÉLOPE CRUZ的VOLVER。因為往ST STEPHEN'S GREEN途中﹐偶然經過了電影中心﹐發覺這兒的戲票﹐比其他戲院平一塊至兩塊半。又碰巧剛好開場。於是便買了張票入場。愛慕杜華一向都是我喜歡的導演。而且又有CRUZ。)

離開電影中心的時候﹐整條TEMPLE BAR都是穿著紅色球衣的人。他們是CORK的球迷。CORK是愛爾蘭的REBEL COUNTY。球衣顏色當然是紅色。因為反叛一定要流血。

他們一樣在酒館內外狂歡著。望著他們﹐我想CORK是贏了罷。不過﹐我又有預感KILKENNT能夠成功報仇﹐阻止CORK完成三連冠的霸業。對上一次有球隊嘗試來個三連冠﹐便是KILKENNY。不過﹐他們失敗了。他們敗了給CORK。

回到家﹐扭開電視﹐我發覺我的預感又再一次正確無誤。

Saturday, September 16, 2006

ADRIAN跟我說﹐想吃CHIKEN RICE。我知道﹐他講的是燒味。於是﹐上星期五下班後﹐我們便到了新世紀酒樓。它在ST STEPHEN'S GREEN對面。門外貼了兩個圓形標誌。原來﹐也拿過兩年愛爾蘭最佳食肆這個獎。是零三年和零四年。

其實﹐這是我第一次到都柏林的酒樓吃晚餐。上幾次晚上出外吃中菜﹐去的都是一些小店。因為價錢較平﹐氣氛也較COSY。只是要吃燒味﹐便要到酒家了。新世紀是我目前為止最喜歡的一間。我以為﹐他們的點心做得最好。

我跟ADRIAN是STRAIGHT-AFTER-WORK離開公司。(其實﹐也算遲。每個星期五﹐吃過中飯後﹐便會陸陸續續聽到有人跟你講CIYA NEXT MONDAY、或HAVE A NICE WEEKEND這類的話。我曾經懷疑過星期五下午是不用上班。)我們乘DART到PEARSE STATION,然後步行到GRAFTON STREET。ST STEPHEN'S GREEN是GRAFTON STREET的一個盡頭。另一頭是TRINITY COLLEGE。

才入到店﹐侍應便用英文問我幾多位。他是個中國人。

他問﹐你們要中文菜牌?還是英文的﹖

我回答說﹐請留兩本給我們。每樣一本。(其實﹐中文菜牌裡面也有英文翻譯。兩本的菜牌分別是食物的分類方法。中文菜牌把食物分成﹕點心﹑小菜﹑煲仔菜﹑燒味和炒粉麵飯。英文則是按雞﹑牛﹑羊﹑蔬菜來分。)

用刀叉﹖還是筷子﹖

我指著ADRIAN那個座位道﹐留底那套刀叉跟碟。不過﹐請把我這套換上碗和筷子。

都是英文的對話。

更奇怪的是﹐我環顧四週﹐十多檯食客裡面﹐竟然就祇得我一個是中國人。難怪他們佈置桌面時﹐放的都是碟和刀叉。

我們點了燒鴨和薑汁芥蘭。本來﹐我們是要半隻白切雞。只是那個侍應跟我們說﹐今天的雞都很瘦﹐沒有很多肉。跟ADRIAN商量過後﹐便接受了他的建議﹐改叫了鴨。他是一個食肉獸。

我是用廣東話來點菜。我聽到當值的侍應都是用廣東話來聊天兒。況且﹐我覺得他們的英文翻譯有點問題。

我們才點完菜﹐鄰座的西人竟然又點了一個ROAST DUCK IN CANTONESE STYLE。他是自己一個來吃晚飯。跟其他人不同﹐他沒有要薯條或蛋炒飯。他要的是STEAMED RICE。我想跟ADRIAN說﹐似乎這位人兄懂得吃中菜。不過﹐又怕給別人聽到。還是把放到口邊的話吞回肚子裡面。

是我們的明爐燒鴨先來到。樣子和味道都不錯。只是十四塊一碟例牌實在貴了點。

ADRIAN指著那碟薑汁芥蘭問我﹐這是什麼﹖我們點了這個菜嗎﹖

我早知道會有這個問題。因為菜牌裡面﹐他們叫芥蘭做BROCCOLI。我猜到ADRIAN一定以為我叫了西蘭花。我老實回答﹐跟上次通菜一樣﹐我真的不知道英文怎樣叫法。

ADRIAN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假如我獨自一人來這兒吃飯﹐點了這個菜﹐他們會給我什麼呢﹖

起初﹐我們都想不到答案。不過﹐當鄰座西人的ROAST DUCK也來到的時候﹐我知道﹐他們會給ADRIAN西蘭花。因為那個ROAST DUCK只是醬油煮鴨。那個皮一定不脆。只是那個西人也沒有什麼異議﹐照樣和著那碟白飯來吃。

離開酒家的時候﹐我到外面再翻翻兩本菜牌。在英文菜牌裡面﹐原來ROAST DUCK IN CANTONESE STYLE要十五塊一碟。不過﹐我也發現﹐在中文菜牌裡面﹐明爐燒鴨旁寫著幾個英文字﹕ROAST DUCK IN CANTONESE STYLE。

我指著給ADRIAN看。他拍拍我的肩膀﹐笑著說﹐我怎能不跟你一起吃中菜﹖

Friday, September 15, 2006

陶傑說過﹐寫文章﹐要LET THE FACT TELL THE STORY。

這裡的FACT不該解作事實。他指的是簡單的事情。因為讀者都不是笨蛋﹐他們自然能夠在選材裡面﹐感受到作者的用心。例如﹐路障越放越多﹑學生提早放學﹐都是一些簡單的事情。不過﹐把它們放進一篇寫貝利雅出席公開活動的文章裡面﹐大家頓時感受到英國首相當前的危急處境﹕半點錯不得﹐因為一不留神﹐都會立即身首異處。在政治世界裡﹐一天實在是太長。

太著痕跡的讚誦﹐太不留情的攻擊﹐太無保留的情感﹐都會使文章失去那細水長流的層次感。沒有層次的文章﹐很不耐讀。因為它沒有了文字的防腐劑。整篇文章的讚誦﹑攻擊和情感﹐都會在首讀時一泄而逝﹐再沒有留下什麼﹐能讓讀者在重讀時再去發現﹑再去探究。當然﹐那並不表示我們寫文章要用艱深的文字。任何時候﹐艱深的文字都不是文章的防腐劑。相反﹐那是文章腐壞的源頭。因為沒有人能夠讀畢整篇文章。遑論再讀來發現和探究裡面的讚誦﹑攻擊與情感。

上星期五﹐倫敦時報刊登了MAGNUS LINKLATER的一篇文章。是財相GORDON BROWN出席英國學生運動會的特寫。那實在是LET THE FACT TELL THE STORY的範文。

文章是這樣開頭﹕

Gordan Brown chose the outside lane of a racetrack to break his silence on the leadership contest. Wearing his red Labour tie and a grin as wide as an Olympic Stadium, he said that he was happy to be supporting the UK School Games and Tony Blair - in that order.

文章起首便立即舉出三件事情﹕走在外線﹑結著工黨領帶﹑支持學生運動會跟貝利雅﹐簡簡單單地把白高敦等做首相的不耐煩﹐顯現出來。當然﹐一天裡面﹐財相應該有很多動靜﹐也有很多舉動。不過﹐記者就只抽出了這三件來大寫﹐自然是別有用心。況且﹐第一段往往是文章的靈魂。

因為寫的是運動會﹐MAGNUS便用了一點體育的知識來講白高敦。要知道﹐一個長跑運動員要在外線跑﹐不外兩個原因﹕(一) 內線有人在前頭阻礙﹐前進不能﹔(二) 外線其實是衝前爬頭的大好位置。這剛好是GORDAN BROWN的狀況。另外﹐作者也怕讀者不細心﹐竟然要在後面多加一句﹕IN THAT ORDER。或許﹐是有點畫蛇添足。不過﹐對於我們這些讀慣垃圾報紙的香港人來說﹐這可以說是一個很精要的解讀﹕首相在財相心中﹐只排第二。

作者亦刻意在文章裡面﹐引用一些白高敦心腹的說話。體育部長RICHARD CABORN跟記者說﹐This is the start of the legacy for the Olympic Games in 2012. We are investing in the future of sport in Britain, and we have had enormous support from Gordon Brown and Tony Blair。讀者讀到這裡﹐自然一目瞭然。

此外﹐MAGNUS也很巧妙地把自己採訪時遇到的困難﹐搬到白高敦的司馬昭之心上。他寫道﹐it was not, perhaps, the ideal venue for political analysis. The wind caught at his words, and those of us at the back found ourselves, like the crowd in The Life of Brain listening to the Sermon on the Mount, unable to catch every word. "What did he say about private arrangement?" "Is he backing TB or not? Has he mentioned a timetable?" "Did he say I will support him or I shall support him?"

文章結尾﹐作者依然LET THE FACT TELL THE STORY﹕Mr Brown was not inclinded to elaborate. Waving aside the barrage of questions, he strode past us all, into the gymnasium, and set about acquainting himself with the art and craft of training to win

首尾呼應下,財相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MAGNUS便這樣跟中國的報紙﹐示範了一次如何有風度地去攻擊自己的敵人。

LET THE FACT TELL THE STORY.

Thursday, September 14, 2006

上星期五﹐讀著倫敦時報﹐便想起了以前陶傑的課。那天﹐他教我們做特寫。

最近﹐英國政壇滿是刀光劍影。只要一分神﹐隨時身首異處。這都因為財相GORDON BROWN開始等得不耐煩。

眼見保守黨在DAVID CAMERON帶領下﹐越來越受民眾歡迎﹐其支持率已經超過上台十年的工黨。白高敦怕TONY BLAIR到無可救藥的時候﹐方懂得放手﹐放棄權力﹐自己卻在毫無足夠時間準備下﹐無端端變成喪失政權的工黨黨魁。於是﹐跟幕僚商討過後﹐一場腥風血雨的奪權陰謀就此開始。上星期二﹐七個初級內閣成員便集體請辭﹐要求貝利雅落實離任的日期。在他們來說﹐當然越快越好。

在這樣的環境底下﹐傳媒自然爭相報導任何的風吹草動。倫敦時報便派了兩名記者跟隨了兩大主角一整天。不過﹐人寫我寫﹐要文章鶴立雞群﹐的確需要一點心思。THE TIMES的ANN TRENEMAN與MAGNUS LINKLATER就做了一次很好的示範。ANN報導的是貝利雅﹐MAGNUS寫的則是白高敦。

ANN是這樣描述TONY BLAIR到達會場﹕

Mr Blair emerged from one side of the Jag. He gave us a wave. I don't know why because we weren't waving at him. Perhaps he is just practising for his forthcoming Legacy Tour or perhaps he has picked up this tip from the Queen: when in doubt, wave. Alan Johnson, the Education Secretary, popped out of the other side of the Jag. The PM still has one friend.

會場附近的一切其實也是很好的題材。因為有很多細節都埋在裡面。

大家都以為TONY BLAIR或者會利用出席學校活動﹐來跟大家談談自己的將來。於是﹐這間北倫敦的中學外面都擠滿了人。記者發覺﹐到處都是警察﹐路障也特別的多。經明察暗訪後﹐the men from BARRIER HOTLINE told that this originally had been 20-barrier job but then they had received a call to say "better make that 40"

記者也發現﹐學校比正常早了放學。整條街都是藍色制服的學生。有學生說﹐we've got a half day because of Tony Blair。執著這樣的材料﹐ANN便這樣寫道﹕

This seemed a bit strange. What is the logic there? The Prime Minister's coming, clear the school of pupils. The school claimed that it was an induction day and so it was always going to end early for its 1,400 students. Only 50 (very well-behaved) pupils were allowed to stay for the great MY FUTURE speech.

其實﹐寫警察﹑寫路障﹑寫學生﹐記者都是旨在諷刺首相。因為在風聲鶴唳下﹐為免出現一些未經計算的尷尬場面﹐NO 10只容許一名特約記者進場報導。其餘的人都不能越雷池半步。所有記者都只能在門外等候。

ANN TRENEMAN一次又一次利用IRONY,把一件被當事人變成平平無奇的事情﹐很有趣味地報導出來。

事情變得平平無奇﹐因為TONY BLAIR再次沒有跟大家講定自己離任的日期。本來﹐大家都以為﹐在巨大壓力下﹐TB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原則。

假如ANN的文章是一個運用IRONY的示範﹐那麼﹐按陶傑的邏輯﹐MAGNUS LINKLATER的那篇﹐便是一個範文。

Wednesday, September 13, 2006

我站在HOWTH HEAD的懸崖邊,遠眺彼岸的利物浦市。在這樣美麗的天氣下﹐無雲的萬里長空﹐跟愛爾蘭海峽(IRISH SEA)連接上了。我再也分不到哪兒是海﹑哪兒是天。因為都是同一顏色。是海天一色。原來﹐整個世界都開始給藍色包圍了。

我深深吸一口空氣。我發覺﹐在那清新大自然氣味裡面﹐滲著了一點點濃郁的拖肥糖味道。那味道可是越來越強烈。我也發覺﹐原來﹐那不是海的藍﹐也不是天的藍。那是從利物浦市裡面泛出來的拖肥糖的藍。因為全個利物浦市都已給藍色的拖肥糖(TOFFEE AZUL)淹沒了。

望著週邊一堆一堆的紫色小花。她們確實把整個山頭打扮得漂亮非常。只是更漂亮的﹐該是藍色的到來。我知道﹐這些紫色小花將要給彼岸的空氣染成恆久的藍色。是永不磨滅的藍色。

紫色﹐是紅色加藍色。所以﹐永遠都是短暫的。

在一大片紅色裡面﹐慢慢地加入一點藍﹐我們知道﹐我們將會得到紫。假如我們繼續把藍色灌入去﹐也不用太長時間﹐紫色便會逐漸消失﹐我們得到的將是永恆的藍。

也許﹐現在在PENNY'S LANE走走﹐你還會發覺有一些紫色存在。不過﹐請放心﹐這不會持續很久。藍色將會是利物浦市裡面唯一的顏色。

當那個道賀的TEXT MESSAGE來到時﹐我正跟小女孩一起看著以前GUINNESS的員工﹐如何用一塊又一塊的木塊﹐製造出一個又一個的酒筒。我讀著那個由利物浦球迷發給我的短訊。我不禁大叫了一聲好。小女孩要我冷靜點﹐要我成熟一點。不過﹐讀到這個消息﹐又怎能叫我成熟地冷靜下來﹖

CONGRATULATIONS YR TEAM BEAT MY TEAM.

吃過晚飯後﹐看到小女孩的眼睛已經睜不開來。我便決定回家﹐好讓她休息休息。從TEMPLE BAR走到我家﹐其實只需十分鐘上下。不過﹐那天晚上﹐我知道﹐小女孩一定覺得那是一段走不完的路。她一邊走﹐一邊問﹕還有多遠才到啊﹖

我想起了藍精靈。

回到家﹐她還想翻翻我在愛爾蘭旅行社拿回來的南美洲行程。因為她也想明年到那個神秘又浪漫的大陸走走。只是﹐還未翻到第一頁﹐她已倒在沙發上﹐睡得不省人事。費了一些時間﹐方能把她推到睡房裡面。我不要她霸佔了我的沙發。因為我還要看EPL的精華重播。誠然﹐我要看的﹐還不是那一場球賽﹖

3-0,EVERTON。是一些人等了一生的戰果。

六年以來﹐我們從未有試過在一場聯賽攻入三球。四十年來﹐我們首次打進LFC三球。我們的最大打比勝利是4-0。是四十二年前的事。在LFC主場。上次我們主場的最大打比勝利﹐卻已經是九十七年前的事。也是3-0。

奈何﹐我也很累。竟然錯過了電視的重播。

我是在YOUTUBE看回所有入球。

Tuesday, September 12, 2006

我們乘火車到HOWTH去。

假如我早知道小女孩也喜歡乘火車﹐也許我會想想帶她到都柏林南郊的DALKEY,或KILLINEY。因為那段火車線都是依著海岸線興建。整個火車旅程﹐包圍著你的都是碧海藍天。EYEWITNESS說﹐THE ROUTE OFFERS ONE OF THE MOST SCENIC VISTAS ON THIS STRETCH OF THE EAST COAST,WITH VIEWS THAT ARE OFTEN COMPARE TO THOSE ACROSS THE BAY OF NAPLES。也許﹐是誇張了。不過﹐相比之下﹐CONNOLLY以北這段火車線的景色的確是遜色點兒。所以﹐伴著我們的﹐是側田的歌。是KONG,是VOLER,是美麗之最。(還有那個出其不意的票務員。)

輕倚著玻璃窗﹐她便墮進夢鄉。我知道﹐她的確很累。十二個小時多的飛行﹐從香港到倫敦再到都柏林﹐怎不累人﹖行李又多。況且﹐她是星期五下班後便立即跑到機場。她最近很忙。既要準備這個星期在瑞士的會議﹐又要應付香港CARTIER那邊那幾個煩人的大長今。都要十時多才能離開公司。我讓她沉睡在和煦的陽光裡面。我希望她能養足精神﹐欣賞一下愛爾蘭郊外醉人的風景。我希望能在她很惱人的時候﹐帶給她一點愉快和寫意。

出了火車站﹐我們便到海邊閑逛。那是漁船泊岸的地方。也有不少人在釣魚。我們到岸邊的那幾間店﹐買了一些食物後﹐便徐徐走向HOWTH HEAD。我要在天氣還好的時候﹐多享受大自然。來到愛爾蘭後﹐我愛上了野餐。原來﹐在綠油油的草地上﹐在萬紫千紅的花叢裡面﹐食物都會變得特別可口味美。也許﹐因為在這樣的環境底下﹐人都會變得輕鬆自在。也許﹐因為在這樣的環境底下﹐都跟大自然融在一起﹐一切都變得很美好。

來到懸崖﹐已經是兩點多。站立在懸崖旁﹐迎著從愛爾蘭海峽吹來的海風﹐遠眺彼岸的利物浦市﹐人竟然變得更輕鬆﹐一切也變得更美好。也許﹐我是聽到了從GOODISON PARK飄來的咆哮。

我們聊著天﹐吃著一些小龍蝦。也在麵包上﹐塗上了一層又一層的SALSA。是我們都喜歡的SPICY TOMATO SALSA(奈何﹐是少了一陣CHILLI)。也有愛爾蘭本地的薯片TAYTO。是SOUR ONION的味道。

我想多留在這個美好的時光。只是﹐我也希望她能多認識都柏林。於是﹐我們匆匆收拾一切﹐便回到市中心去。

我們到了GUINNESS STOREHOUSE頂層的GRAVITY酒館。那兒是DUBLIN CITY CENTRE的最高點。我們看到了整個城市。小女孩試飲了一點黑色的STOUT。不過﹐她說﹐黑色的飲料當中﹐她還是喜歡可樂。

因為是星期六﹐TEMPLE BAR的GALLAGHER竟然滿了座。接待員說﹐最快也要待到十點鐘。遺憾地﹐未能帶她嘗一嘗愛爾蘭的傳統菜式BOXTY。或者﹐帶點遺憾的旅程方能使人難以忘懷。唯有帶點遺憾的旅程﹐方能讓人渴望著將來的再訪。

二十四個小時未有好好睡過一覺﹐加上那些黑色酒精作怪﹐小女孩已經支持不下去。整頓晚餐﹐她只飲了那碗番茄湯。然後﹐便倒在桌上睡起覺來。那碟BEEF HOT POT,還有她說要嘗試的RISSOTO,也只吃了半口。

望著她﹐我有點內疚。本來﹐我希望能帶給她一些輕鬆心情。只是﹐我怕我使她更疲累。

Monday, September 11, 2006

西曆零六年重九。星期六。

鬧鐘還未響起﹐我已經從睡夢中回到現實的世界。因為手提電話奏起了YESTERDAY的旋律。我便在黑暗中爬下床﹐正要從房門後面拿起電話接聽﹐一切又突然回復寂靜。我當然未有發脾氣。因為我知道是誰的來電。她說過﹐到達倫敦後﹐會給我一個電話。

我想看看她到都柏林的航班是否如期。才按下+852這幾個數目字﹐家裡的電話便響起來。果然是小女孩﹗原來﹐她正從HEATHROW TERMINAL 3趕往TERMINAL 1途中。她說﹐飛機將會在六時半起飛。我聽到她的喘氣聲﹐所以也不便多說。況且﹐一個多小時後便會見面。

我把電話放回電話座上面。回到睡房﹐望望床頭的鐘。已經是六時十五分。我便按停了鬧鐘的響鬧倒數。因為是時候開始梳洗。她會比預期早半個小時到達DUBLIN AIRPORT。我不想她在機場等候。不想她獨自一人在陌生的國家等候。自上個月開始﹐她已多翻叮囑﹐要我不好在前一個晚上到酒館去。她怕我多飲﹐未能準時起床。

其實﹐便是沒有她的叮囑﹐前一個晚上﹐我也不會跟同事到酒館去。因為我要回家大掃除。我接受得到的﹐她可未必接受得了。我怕她以為我生活在一個垃圾崗裡面。於是﹐星期五下班後﹐跟ADRIAN吃過晚飯﹐便回家收拾打掃。是二十九年來﹐做家務做得最多也是最久的一次。到了十一時許﹐我方知道﹐原來房子之前的確很骯髒。巡視了一周後﹐我很滿意那兩個多小時的勞力。我相信﹐她至少應該不會大吵大嚷﹐到處投訴。

我七時三刻到達機場。望望熒光屏﹐原來她的航班沒有提早起飛。熒光屏顯示﹐EI149會在八時著陸。我想﹐也許她在電話裡面是說﹐在六時半開始入閘﹐並不是起飛。我手裡拿著報紙﹐不過竟然未能讀下去﹐便走到禁區前等候。

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我終於看到她執著一個手袋﹐拖著一個行李箱跟一個運動袋徐徐走出來。真的難為了她﹗原來﹐裡面有很多都是我的東西。我知道﹐跟我一樣﹐她都不喜歡把行李寄艙。奈何因為恐怖份子的威脅﹐和因為母親的請求﹐小女孩唯有多帶一個大型行李箱。

因為才會在愛爾蘭逗留二十四個小時多﹐為了方便走動﹐我們執拾好一下行李後﹐便把那個行李箱寄存在機場裡面。也已經是九點鐘。

來到我的家﹐她洗了一個澡(難忘地冰冷罷﹖)﹐吃了我的一個早餐﹐也處理了一些公司的事情。我們出發到HOWTH,已經是十一點。是比我計劃中遲了出門﹐不過正如她所說﹐最緊要寫意。

我提議到HOWTH去﹐便是因為我想再一次在那個美麗的懸崖邊野餐。那是兩個星期前的事情。一邊啖著海鮮﹐一邊欣賞海天一色的愛爾蘭海峽。心曠神怡。不過﹐I CONFESS,其實還有一個很自私的理由﹕我相信HOWTH會帶給愛華頓幸運。早兩個星期﹐我第一次到HOWTH。那天﹐EVERTON在十人應戰下﹐二十年來首次作客擊敗熱刺。

西曆零六年重九。五時許。我收到了一個TEXT MESSAGE。是一個利物浦擁躉發給我。裡面寫道﹕CONGRTULATIONS YR TEAM BEAT MY TEAM,BUT ONLY 4 THIS TIME WILL WORK HARD 2 CATCH UP。

最近﹐倫敦有一個科學展。其中有一個心理學家提出了這樣的一個看法﹕HUMANS HAVE EVOLVED OVER TENS OF THOUSANDS OF YEARS TO BE SUSCEPTIBLE TO SUPERNATURAL BELIEFS。

我想﹐那是信念。

Sunday, September 10, 2006

TEA TIME的時候﹐知道EILEEN星期四便開始放假。她將會到葡萄牙四天。她說﹐要給父親和妹妹一個驚喜。他們都不知道她也會到這個歐洲最西邊的國家。EILEEN其實是從英國公司調過來的人。負責都柏林食水管翻新計劃。

是四天都留在葡萄牙嗎﹖問完後﹐我發覺這個問題實在很蠢。要知道﹐便是兩個星期的假期﹐他們也可以只留在一個沙灘上面。才得四天﹐還能夠到什麼地方遊玩﹖

他們的旅行﹐跟我們的始終很不同。不好說那些十天到十四個國家的旅行團﹐就是自己安排的行程﹐我們總有少少希望儘量在有限的時間內﹐到最多的地方去。當然﹐有一個主要原因﹕地球太大﹐要去的地方太多﹐可是我們的生命實在太短。不過﹐也許便是因為要去的地方實在太多﹐根本是一個在有生之年也不能完成的計劃﹐所以我們應該反而儘量享受在每個地方的時間。只是還年輕﹐我們應該要嘗試完成一個很有可能在有生之年也不能完成的計劃。

要完成這個計劃﹐我們唯有在兩者之間找個平衡。最直接﹐也是最簡單的方法﹐便是放棄一些躲懶的日子。什麼是躲懶的日子﹖便是整個星期躺在沙灘上﹐捧著一本百看不厭的小說﹐聽著海浪拍岸的聲音﹔又或者五天坐在路邊的咖啡茶座﹐欣賞每一個過路人的神情﹐讓思想無限地在太虛浮游﹔又或者躲在一個無人認識的國度裡面﹐聽著當地民謠﹐畫一畫畫﹐寫一寫書。旅行其實本應如此。只是因為還年輕﹐所以我們都不懶惰﹐把旅遊變成見識世界的日子。

其實﹐要好好的旅行﹐也有一個很好的方法。便是到外地工作。經過這幾個月在都柏林的生活﹐我敢說﹐這的確是一個好好旅行的方法。因為下班後﹐你的感覺便是在去旅行。也有很多時間讓你去躲懶。況且﹐要認識一個陌生的國度﹐你需要的是AMPLE TIME。

兩年前﹐我到過葡萄牙﹐看了一個很不傳統的希臘神話。

這個星期﹐故事又要重新開始。

可是﹐愛爾蘭有一個最不幸的開始。他們作客德國﹐敗走0-1。不過﹐的確比上次我在LANSDOWNE ROAD看到的那隊球隊有很大的進步。只是他們那一組的對手實在很強。真的不知道史當頓有什麼法寶能夠壓倒德國和捷克﹖幸好﹐NEDVED已經退出國家隊。

我講的是歐洲國家杯。

Saturday, September 09, 2006

早陣子﹐收到一位朋友的來信。信封是很CUTIE的PINGU。我的朋友也很CUTIE地在PINGU旁﹐寫上了一句﹕THANK YOU POSTMAN。

我相信﹐都柏林一區的郵差應該已對這些從香港來的卡通人物信封很是熟悉。

首先﹐因為在都柏林﹐實在沒有太多香港人。直到現在﹐我只認識一個﹕自己。我聽ALAN講過﹐他準備辭職的時候﹐才剛好有兩個香港人加入他的前公司。ALAN是馬來西亞人。他是一個結構工程師。我跟他在火車上認識。是五月的時候﹐我們一起開始在DÚN LAOGHAIRE上班。在DÚN LAOGHAIRE裡面﹐也有好幾間工程顧問公司。可能因為我不大喜歡出外聯誼﹐我依然沒有碰到一個香港人。(也許﹐這是一件好事。)

便是都有很多香港人來了都柏林﹐我相信﹐也很有理由相信﹐在這個資訊發達的年代﹐只有我和我的朋友還喜歡寫信來互通消息。我記得﹐有一位朋友講過﹐她喜歡寫信﹐因為那是我和她最私人的聯絡。我很讚同。雖然同樣是一個人跟一個人的聯絡﹐跟電話不同﹐書信可以保存恆久,可以歷久常新。數十年後﹐從抽屜底取來今天的信重讀﹐或許我們會有另一番感受﹐只是那信箋上面的微溫﹐我們一定依然能夠感受得到。我想起了電影BEFORE SUNRISE裡面的一個片段。奈何﹐現今社會裡﹐尤其生活在香港這個急速繁忙的都市入面﹐實在沒有太多人還懂得欣賞寫信的情懷。所以﹐我知道﹐我實在很幸運。不過﹐有一點我是很不讚同。我們絕不會從此變成筆友。因為我們本來已經是好朋友啊﹗怎麼可能會因為多寫了信﹐便反而降格變成了筆友﹖好友跟筆友﹐是兩碼子的事。筆友可以是好友的基礎。BUT NO VICE VERSA.

可能便是因為已很熟悉這些從香港來的卡通人物信封﹐於是﹐這一次﹐郵差跟我開了個玩笑。
他們在那個PINGU信封上面打了一個印。上面寫著﹕請記得在信封寫上回郵地址。(原文是﹕ALWAYS INCLUDE A RETURN ADDRESS ON YOUR ENVELOPE。)

很有趣的MR POSTMAN。

其實﹐我也很想多給幾個朋友寫封信。無奈﹐離開香港前我太大意﹐忘記了跟他們拿取地址。(更羞愧的是﹕我竟然忘掉了一些地址。也因此﹐我不能在你生日當天給你一些驚喜。很對不起。)所以﹐實在很多謝維他奶小姐把一些朋友的地址寄給了我。朋友﹐我相信﹐你們不會介意她把你們的住址寄給我罷﹖

假如你想感受到我身體的溫度﹐請給我寫封信﹐我是一個有信必回的人。

Friday, September 08, 2006

到歐洲訪問前﹐溫家寶接受了一些外國記者的訪問。

當被問到中國會否加快民主步伐時﹐總理提出了四個理由﹐表示中國的民主進程只能循序漸進﹐一點急不來。他的四個理由是﹐(1)國家太大﹔(2)人口太多﹔(3)受教育的人口依然太少﹔(4)貧富太懸殊。

假如這些都是中國人民未能用選票選出政府的原因﹐那麼這又是否表示香港能夠一人一票選自己的特首呢﹖因為根據總理的邏輯﹐香港實在可以立即直選。

第一﹐香港面積很小﹐在世界地圖裡面根本毫不起眼。

第二﹐香港人口也的確很多。不過﹐比起中國來說﹐香港那七百萬人實在不值一提。假若總理認為中國人口太多﹐那麼香港的人口便不是太多。

第三﹐有著九年免費教育﹐無論如何﹐總不可能說香港受教育的人口依然太少罷﹖

第四﹐貧富懸殊這一點﹐的確有點難度。在北京的祝福下﹐李氏家族刮得越來越多﹐香港的普通市民卻又越賺越少﹐貧富差距實在越來越大。只是﹐當政府依然未承認富者越富﹐貧者越貧這個現象的時候﹐我們絕對不能完全相信一己的觀察。我們也應該跟隨政府的說法﹐相信貧富懸殊並不嚴重。

在這樣的環境下﹐香港完全符合總理的民主要求。實在再不用講什麼循序漸進了。

聽了溫家寶的民主邏輯﹐民建聯那些港奸應該再沒有什麼話用來阻止香港人一人一票選特首罷﹖

聽了溫家寶的民主邏輯﹐那些只聽北方指示的奴才﹐應該再也沒有根據﹐說香港的民主進程只能循序漸進罷﹖

因為我都是用總理的邏輯﹐來證明香港能夠普選罷了。

假如他們還要反對普選,那便是不聽從主人的話。他們可要知道﹐在共產黨裡面﹐不聽話的狗是要死的。

雖然我很不喜歡曾鈺成﹑馬力等人﹐但是我也不希望他們在香港爭取民主的道路上犧牲。在那條路上﹐他們本應是沒有名字的一群廢人。他們是垃圾中的渣滓。

也許﹐我不應該這樣失去理智地批評他們。

可是﹐只要提起他們的狗名字﹐我便控制不了自己。跟榮亂妮於我一樣。

Thursday, September 07, 2006

似乎﹐不出一個月﹐WEST HAM UNITED又會被富商成功收購。

今次是一個伊朗人。叫KIA JOORABCHIAN。是自俄羅斯石油大王ROMAN ABRAMOVICH買起CHELSEA後﹐第四間EPL球會給非英國人擁有。前三間是MAN UTD.、PORTSMOUTH和ASTON VILLA。請不好忘記FULHAM。它是第一間非英國人擁有的球會。1997年﹐埃及富商MOHAMED AL FAYED花了三千萬英鎊買了當時還在乙丙組浮沉的富林。(香港傳媒的叫法﹐又是一個錯譯。要知道﹐很多時候﹐英文裡面的H都是不發音的。FULHAM便是一例。BIRMINGHAM也是一樣。)

二十支EPL球隊﹐便有六隊是外國人擁有。難怪倫敦時報大字標題說﹐OUR BEATIFUL GAME IN FOREIGN HANDS。BEAUTIFUL GAME是英國人來代表足球比賽的名詞。

原來﹐這六宗球會轉手交易﹐有三單都是一個叫PINI ZAHAVI的人促成。

三年前﹐他把ROMAN ABRAMOVICH引入到英國聯賽裡面。從此﹐改變了英國足球﹐以至世界足球。今年年初﹐他帶了另一個俄羅斯人ALEXANDRE GAYDAMAK到英國南部﹐成為PORTSMOUTH FC的主人。新球季開鑼一個月﹐PORTSMOUTH竟然能跟愛華頓一起並列第二位﹐只比頭三場都是面對弱旅的MAN UTD少兩分。現在﹐ZAHAVI正忙於為那個從伊朗來的人鋪路﹐前往倫敦東部﹐做一個EASTENDER。

他說﹐外面有很多富豪都對EPL的球會有興趣。JOORABCHIAN絕不會是最後一個買下英國球會的外國人。WEST HAM UTD也絕不會是最後一間被外國人收購的英國球會。

也許﹐這些外國富豪都對英國足球很有興趣。對於很多人來說﹐英國聯賽是一個很有吸引力的娛樂。

也許﹐英國足球真的很有投資價值。下屆開始﹐單是一年的電視轉播權便值700M英鎊。回報的確很高。ROMAN ABRAMOVICH入主CHELSEA,也只是花了140M英鎊。

也許﹐因為買下一間英國球會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意大利和西班牙﹐他們的市場根本沒有開放予外國人。

況且﹐英國人從來都不善管理球會。很多球會主席都是債務纏身。英國本土便有一句名言﹕FOOTBALL IS A GOOD WAY TO LOSE MONEY。

伊朗富商收購WEST HAM UTD這件事引起廣大關注﹐究其原因﹐都是這間倫敦東部的中型球會﹐竟然壓過所有歐洲大球會﹐簽下了兩名被譽為當今球壇最有潛質的天才球員﹕CARLOS TÉVEZ與JAVIER MASCHERANO。TÉVEZ更被人視為新MARADONNA。上屆球季﹐他竟然以阿根庭人的身份﹐成為了巴西聯賽的最佳球員。猶記得﹐94年世界杯冠軍隊長鄧加說過﹐巴西跟阿根庭的比賽﹐永遠都是場戰爭。他們是水火不容。

不過﹐只要細心留意﹐你便不會奇怪為何這兩個天才新星會加盟這間倫敦東部的中型球會。他們簽的合約是跟一間叫MEDIA SPORTS INVESTMENT的公司簽的。而這間公司的幕後首腦便是KIA JOORABCHIAN。

ZAHAVI說﹐大家應該要適應這種新的合約。是一間公司擁有球員﹐不是球會。現在﹐大約有九成南美洲球員的擁有權都是在一些私人企業手上。葡萄牙聯賽裡面也越來越多這種情況。

其實﹐這也不是什麼新鮮的事。

早在二十年前﹐香港的一些球員都不是跟球會簽約的。所以當林建岳未能當上南華足球部主席後﹐他便能帶領他自己的一班球員﹐加入另外一間球會。這便是麗新花花的來由。當年﹐報紙的體育版都大字標題說﹕南華兵變。我還記得七名正選球員便因此下山。他們是﹐黃文財﹑張志德﹑賴羅球﹑余國森﹑黃國安﹑黎永昌和巴貝利。

我同意﹐英國足總以至世界足協都應該跟進一下這些合約。因為太容易破壞一間球會的正常運作。

Wednesday, September 06, 2006

星期六﹐小女孩便會來到都柏林。

經過幾個月來﹐跟妹妹在都柏林四處的遊玩後﹐我想﹐我已經編好了一個她會歡喜的行程。其實﹐是一個我很喜歡的行程。只希望我喜歡的﹐她也喜歡。

為免讓她在機場久等﹐下星期五﹐我是不會跟同事到酒館去。因為我也怕我又喝醉。我很不想她在機場裡面浪費時間。要知道﹐到機場迎接她﹐我是要比平常上班的日子更早起床。她會在星期六早上八時到達愛爾蘭的首都。

雖然她會把行李安放在機場裡面﹐不過我想﹐我還是會先帶她回家。經過十多個小時的航程﹐她總想洗個澡罷。也好洗掉那個總不能避免的時差。只盼望她不會太累。始終是個剛加入了LATE TWENTIES CLUB的女孩子。一個精彩的旅程﹐還是要精神去體會。

假如時間允許﹐或許我們會先到街口那間餐廳吃一個IRISH ALL DAY BREAKFAST。不過﹐更大可能﹐我們會到超級市場買個麵包在火車上吃。因為我們要乘火車到HOWTH。縱然﹐那程火車不用超過半個小時。只是她留在都柏林的時間也只僅僅多過二十四小時。

HOWTH是都柏林北面的一個漁村。也是愛爾蘭最東邊的地方。一出火車站﹐便會臭到魚的味道。因為車站對出﹐便是漁船泊岸的地方。我們可以循著那些魚的味道﹐在岸邊散步。因為那兒有很多店舖﹐出售新鮮的海產。當然﹐不能跟西貢比較。不過﹐我們可以到冰櫃裡面找一些煮熟了的海鮮食物(例如﹕大蟹腳﹑蝦﹑三文魚等)﹐來做午餐。蝦和蟹都是去了嗀的。很適合我這些懶人。我早已選好了午餐的地點。是HOWTH HEAD的懸崖。詩人葉慈曾在那兒住過三年。他的故居依然屹立在海旁。那兒的風景實在很美﹕TO THE SOUTH ARE THE GORGEOUS WICKLOW MOUNTAIN, NORTH THE MOUNTAINS OF MOURNE, SKY ABOVE, SEA BELOW。坐在草地上野餐﹐迎著海風﹐只要加點想像力﹐我們會瞭望到對岸的蘇格蘭。不喜歡野餐的話﹐我知道﹐AQUA和EL PESO是不錯的餐廳。雜誌THE DUBLINER則介紹WRIGHTS和FINLATERS。它說﹐(THE TWO) HAVE TEAMED UP TO CREATE A STYLISH RESTAURANT-BAR WITH LARGE,DECKED OUTDOOR AREA。

吃過中飯後﹐我們便乘火車回市中心。我們會到GUINNESS STOREHOUSE和TRINITY COLLEGE去。

GUINESS則是愛爾蘭最出名的產品。在GUINNESS STOREHOUSE,我們可以看到BLACK STUFF究竟是如何製造。同時﹐也可以嘗到最美味的GUINNESS。愛爾蘭的GUINNESS的確比香港的好很多。不過﹐在GUINNESS STOREHOUSE飲到的﹐卻又是愛爾蘭裡面最好的。也許﹐的確是新鮮。也有一間專門售賣GUINNESS產品的店。除了STOUT外﹐GUINNESS還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東西。

TRINITY COLLEGE是愛爾蘭歷史最悠久的大學。裡面有一個必到的名勝﹕BOOK OF KELLS。那是一本在愛爾蘭發現的福音書。是用拉丁文寫成。已經有一千二百年的歷史。不過﹐它也不是一個重點。因為我們要到的地方是OLD LIBRARY。只是要到OLD LIBRARY去,你必須先參觀BOOK OF KELLS。這個舊圖書館﹐是感受都柏林文學氣息最好的地方。要知道﹐這個城市曾經孕育了不少大文豪﹕OSCAR WILDE、JAMES JOYCE、SAMUEL BECKETT、BERNARD SHAW、EDMUND BURKE和OLIVER GOLDSMITH等。我想﹐每間大學都應該有這樣的一個圖書館﹐方能稱得上為大學。

走得累了﹐我們可以到AVOCA的茶室喝杯咖啡。AVOCA是一間很特別的店。有人說﹐假如日本的女學生發現了這間店﹐都柏林一定是她們每年都要到一到的地方。因為她們要朝聖。AT THE SHRINE OF CUTE。

晚上﹐我建議到TEMPLE BAR的GALLAGHER吃傳統愛爾蘭菜。當然﹐也可以到我喜歡的GRUEL,或者101 TALBOT STREET。

夜幕低垂的時候﹐便是飲酒和享受音樂的時候。我喜歡到TEMPLE BAR的PORTER'S HOUSE。因為我喜歡他們的那隊樂隊。而且﹐總沒有TEMPLE BAR中心那幾間店那麼擠擁。假如碰上了喜歡的﹐我們也可以在街頭看部電影。每個週末﹐TEMPLE BAR的會友廣場(MEETING HOUSE SQUARE)都會播放電影。是免費的。

當然﹐一切都要看天氣。

希望天朗氣清。更希望愛華頓能夠在主場擊敗利物浦。

Tuesday, September 05, 2006

我很迷陶傑。他甚至很影響我待人接物的態度。

不過最近﹐我竟然忘記了他的一個教訓。

在他的成名作泰晤士河畔裡面﹐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英國大學裡的香港留學生生活圈狹小﹐文化本位意識太重﹐不大跟校園內英國及其他國籍同學溝通﹐生活起居全在一堆﹐發展成每間大學必有一條唐人街的趨勢。校園宿舍時聞黎明﹑梅艷芳之歌聲悠揚終日﹐許多香港子弟課餘不讀泰晤士報﹐只定期訂閱中華英雄﹐連金庸也漸看不懂了。

我也算很跟愛爾蘭及其他國籍同事溝通。當然﹐假如我能多留意本地文化和音樂﹐酒量再好一點﹐或者練成六脈神劍﹐我相信會更好。

我的生活起居也沒有跟其他香港人堆在一起。因為除了自己一個外﹐我還未認識到另外一個香港人。

自新一季EPL開鑼後﹐我也習慣了每天早上到火車站買份THE TIMES上班。不過﹐根據曹先生的邏輯﹐我讀的應該是THE IRISH TIMES。只是﹐我始終以為倫敦時報是歐洲英語地區裡面最好的一份報紙。倫敦時報是林行止先生倡議的翻譯名字。他以為﹐泰晤士報是一個錯譯。這一點﹐我很同意。

我也沒有追看漫畫的習慣。NEITHER日本NOR香港。假如可以在海外訂閱信報﹐也許我還會填下表格。

我相信﹐我還能夠讀懂金庸的小說罷。因為我每天還有讀黃金冒險號。

只是近來﹐我卻經常播放古巨基的一首新歌。是從互聯網下載。本來﹐我已經沒有聽CANTON-POP的習慣。只是有一天﹐我想看看何俊仁是否給民建聯買兇﹐便到HK YAHOO﹗走走。就這樣給我聽到了那首歌。

我不是特別喜歡古巨基。他唱歌也不是特別出色(比我差﹖)。很多時候﹐我都聽不到他唱的歌詞。(其實﹐這不是他獨有的問題。現在在香港唱歌搵食的人﹐有幾多個能夠完完整整地把整首歌的歌詞送進聽眾的耳朵裡面﹖)當然﹐我是總能聽到一點的。不過﹐也就是那一點點觸動了我的心靈。

早前﹐陶傑在黃金冒險號寫失而復得。裡面有一個道理﹐我是在中五那年便經已曉得。那一年﹐我在同學錄裡面寫了一篇文章﹐這是其中的一句﹕人便是這樣犯賤﹐總是在失去了的時候﹐才學懂珍惜。

只是﹐更犯賤的是﹐學懂了要珍惜﹐可依舊不懂得珍惜。

懂得珍惜,失去了,才懂得痛苦,失而復得,卻是難以名狀的快樂。

然而,人生保持一點點懸疑,或許會更加多采多姿。例如,許多年前的一個異性朋友,無端跟自己分了手。她留下一封信就走了,從此沒有再回頭,她沒有說原因,總之離開了,比起一隻迷途知返的鴿子,你不知道其中原委,叫人倍感悵惘,此情可待,天長地久的一個謎團,不,有時不那麼幸運的,像一隻忠誠的鴿子會飛回來。

那天﹐陶傑是這樣寫的。很多時候﹐他都是我的代言人。因為他總能夠把我寫不出來的話寫出來。

知道嗎﹖我們總不是那麼幸運。

Monday, September 04, 2006

最近﹐很想讀一些懸疑的小說。

曾經在CHAPTERS的二手書部門翻閱過幾本STEPHEN KING。才是一塊九九。可是﹐不知怎地﹐總是覺得不對味。也開始讀暢銷作家JAMES PATTERSON的作品。雖然叫做CRIME FICTION,但是我只能聯想到赤川次郎的三色貓和三姊妹。(中學的時候﹐曾經迷過一陣三色貓。)

一個星期六﹐在HODGE FIGGIS的BARGAIN SECTION,看到THE WOMAN IN WHITE只是兩塊多﹐於是便立即買下來。我知道﹐這是ONE OF THE GREATEST MYSTERY THRILLERS IN THE ENGLISH LANGUAGE。作者WILKIE COLLINS是CHARLES DICKENS的好友。有人以為﹐他是偵探小說的始祖。企鵝出版社說﹐在十九世紀﹐COLLINS的小說非常受歡迎。只是兩個世紀之後﹐人們卻只認得THE WOMAN IN WHITE與THE MOONSTONE。老實說﹐我未有聽過WILKIE COLLINS這個名字。我知道白衣女人這個故事﹐都是因為ANDREW LLOYD WEBBER的音樂劇。

可能始終是1868年的作品﹐節奏實在很慢。我的讀書速度也因此慢了下來。當然﹐這不代表我不喜歡這部小說。便是幻想一下二百年前﹐TOTTENHAM COURT ROAD和HAMPSTEAD的荒涼境況﹐已經很引人入勝。況且﹐白衣女人在故事一開始便已經出現。究竟她是誰呢﹖

不過﹐直到一天﹐我在TEMPLE BAR附近那間OXFAM看到UMBERTO ECO的THE NAME OF THE ROSE後﹐我決定暫時把THE WOMAN IN WHITE擱置一旁。因為很久以前我已經想翻翻玫瑰的名字。只是價錢都很貴﹐不大捨得買回家。

單看書名﹐也許你會以為這是一本文藝到不可以再文藝的小說。只是﹐你可知道﹐二十年前﹐這個故事便曾經搬上過大熒幕。電影名稱叫魔宮傳奇。由辛康納利主演。看到電影的中文譯名﹐你終於知道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罷。(又﹕香港作家董啟章有一本書叫名字的玫瑰。)

當讀完THE DA VINCI CODE後﹐知道有評論以為﹐DAN BROWN的功力猶在UMBERTO ECO之下﹐我便對玫瑰的名字深深著迷。

或者﹐我真是一個花心的人。

上星期天﹐到READS買經濟學人(因為有九折)﹐無意中翻閱了一本近年很流行的作品﹕THE HISTORIAN。卻竟然讀到捨不得放手。也讀得很快。不消一會兒﹐我便讀完了第一個CHAPTER。我完全給德古拉吸引著。這是一個尋找德古拉的故事。德古拉﹐吸血殭屍的名字。本來﹐我是想買THE SHORT HISTORY OF TRACTORS IN URKAINIAN。另一本近來很暢銷的小說。有一天中飯後﹐我到了公司附近的書店逛。因為看到SPECTATOR、FINANCIAL TIMES和THE TIMES的評語﹐於是便拿來翻翻。發覺的確很好笑。我很喜歡。

站在書架前﹐讀著讀著ELIZABETH KOSTOVA的DEBUT作品﹐我想﹐吸血殭屍竟然連玫瑰的名字也吸掉。

在西方﹐能夠擠入暢銷書排名榜裡面﹐的確是件不簡單的事。因為實在有太多人讀書。能夠吸引大眾﹐一定有其過人之處。

在還有很多書未有讀完的時候﹐我已經定下了接下來要讀的兩本小說﹕ZADIE SMITH的ON BEAUTY和MARINA LEWYCKA的THE SHORT HISTORY OF TRACTORS IN URKAINIAN。都是高踞暢銷書排名榜一段時間的小說。

望著屋裡面的書﹐我唯有在感嘆一次﹕一天二十四小時實在不夠用。為何我讀書讀得這樣慢﹖

Sunday, September 03, 2006

早陣子﹐電郵了幾張近照給一眾友好。得到的反應是﹕D-,你瘦了。我同意﹐我是比起在香港的時候瘦了點兒。幾條用開的皮帶﹐現在都要扣後一個孔。

他們都在猜度究竟是什麼原因使我變瘦。有人說﹐因為我太掛念香港的人。有人要我多吃點有營養的食物。也有人要我小心身體。

也許﹐這些都是原因。

不過﹐獨個兒在異鄉生活﹐又怎能夠不消瘦﹖至少﹐外形也要跟環境配合。不清瘦一點﹐怎感覺得到異鄉的蕭瑟。JE SUIS ETRANGER嘛。始終﹐ETRANGER還是一個淒美的名詞。

眾多留言中﹐有一個朋友的說話我最難忘。她說﹕看著你的照片﹐我想起了F.1A那時候的你。不知為何﹖總覺得﹐現在的你比預科的時候年青。

我覺得難忘。因為我也有同感。也不只一次照鏡的時候﹐發覺自己有著初中時候一張學生相的影子。其實﹐在還未來都柏林時﹐我已經有這個感覺。只是﹐現在更加強烈。

中一的日子。的確是很遙遠的事情了。不過﹐我還記得一些片段﹕開學日看香城浪子重播﹐發覺原來自己的學校曾經在電視劇裡面扮演過香港大學﹔第一次參加校友杯(母校的足球比賽)﹐第一圈便要面對大熱門﹐縱然慘吞六球﹐因為球證不公﹐竟然贏得了全場的支持(印象中﹐那是歷史上最多觀眾的一場校友杯比賽﹐也是最多人談論的一場校友杯比賽);首次參加SINGING CONTEST,是小組合唱SOMEWHERE OUT THERE,打進了決賽(不過﹐忘記了是否獲得季軍);因為一時發脾氣﹐在決賽亂了自己的陣腳﹐失掉了垂手可得的羽毛球單打冠軍(翌年﹐首圈狹路相逢﹐我不費吹灰之力﹐輕易過關)。當然﹐還有我們下課後﹐一起步行回家的日子。

想想算算﹐原來我們已相識十八載。

的確是一段不短的時間。難得我們這一大班人依然保持聯絡﹑見面。真的不覺得原來經已過了十八個年頭。

剛看過電影YOU,ME AND DUPREE (KATE HUDSON當然明艷動人﹗)。也不發覺片長竟然兩個小時。也許﹐正如星爺所講﹕快樂的時光過得特別快。

看著KATE HUDSON的婚禮﹐我不能夠不想起你們。

初到社會做事的時候﹐凡收到同事結婚的請帖﹐我都會很高興跑去慶賀一番。隨著年紀漸長﹐我開始選擇地只到一些很要好的同事的婚讌。因為太多太多同事的婚讌﹐使我開始厭倦出席婚讌。我總希望出席婚讌時﹐能夠表現得到真正替主人家興奮的喜悅。我想﹐這也是主人家邀請我出席的原因罷。能夠真正替主人家興奮﹐唯有是好朋友的婚禮。

你知道嗎﹖我是多麼渴望出席你們的婚禮。尤其那個我本來是BM的婚禮。奈何﹐那似乎是件不可能發生的事。(我也沒有什麼DUPREE-NESS在身體裡面。)

Saturday, September 02, 2006

早陣子﹐買《經濟學人》﹐送了一本小冊子﹐叫做WORLD IN FIGURES 2006。裡面有一些有趣的統計。都跟香港有關。

1. 平均每個香港女性只有0.94個孩子。是全球FERTILITY第二低的地方。僅次於澳門的0.84。預計到2050年﹐香港跟澳門依然會排在榜首。愛爾蘭不在最高十名內﹐也不在最低十名內。

2. 香港的人均GDP為USD22,380,全世界排二十四。愛爾蘭的人均GDP則為USD38,430,全球排第五。

3. 假如美國人的消費能力指數為100,那麼香港人的消費能力是76,排十四﹐愛爾蘭則係81.9,排第八。首位是盧森堡﹐指數為147。

4. 人民開發指數(HUMAN DEVELOPMENT INDEX)方面﹐愛爾蘭跟瑞士英國一樣﹐都是93.6,排第十。香港則只有90.3,排二十三。

5. 香港的能源效率指數是10.6﹐僅次於秘魯的10.7。愛爾蘭則排第九﹐指數是9.1。
讀《經濟學人》﹐也知道了一些小故事。

原來﹐真主黨是全球提供戰後救援最快和最有效率的組織。1996年﹐當以色列跟真主黨開完火後。有什葉派的信徒回到家﹐當然滿目瘡痍。不過﹐他卻在瓦礫中找到了一張字條。是真主黨的道歉信。上面寫著一個聯絡電話。假如住戶希望得到賠償﹐可以撥撥那個號碼。

我記得﹐孔少林在他最後一篇刊登在信報的文章裡面﹐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二十年前初出道的時候,當時的老闆見我喜愛閱讀,給我意見︰「我們大部分人是時間太少,想讀的太多,假如你一星期只有時間讀一份雜誌,你要讀《經濟學人》。」幾年前我重遇這位老闆,他今天是叱風雲的財經界人物,我告訴他︰「你給我的忠告通通忘掉了,只是從未錯過一期《經濟學人》。」

因為自己才疏學淺﹐所以我很看重一些名家的建議和推介。我所讀的一切一切﹐其實都是一些我喜歡的人喜歡的作者﹑報紙﹑書和雜誌。JEFFREY ARCHER如是。THE TIMES如是。

很久很久以前﹐應該是大學的時候﹐陶傑在黃金冒險號裡面介紹過一些雜誌﹐於是我也試著找來讀讀。從那時候開始﹐我開始訂閱NATIONAL GEOGRAPHIC。(不過﹐後來因為實在太忙﹐一個月裡面﹐也沒有很多時間翻閱這本黃色框雜誌﹐於是便停止訂閱。)第一次到倫敦旅行時﹐我在CHARING CROSS那間舊書店買了一本PUNCH的1945年合訂本。我偶然也會在SWINDON翻翻PRIVATE EYES。遇上有興趣的題目﹐我也會買下一本FOREIGN AFFAIRS。

《笨拙》已經關門大吉。《私眼》是一本很地道的英國雜誌﹐有時候實在讀得不大明白個所以然。《外交事務》這本雜誌則實在太HEAVY﹐我依然沒有本事﹑也沒有膽量填下那張訂閱表格。

於是﹐非常同意﹕假如一星期只有時間讀一份雜誌,唯有讀《經濟學人》。

Friday, September 01, 2006

早前﹐有朋友給我發了一個很長﹑很長的電郵。我很意外。因為她不是一個喜歡長篇大論的女生。

她以前沒有讀TOFFEELAND的習慣。都是在我離開香港後﹐她才開始有空便到這裡逛一逛。她覺得﹐我是一個很喜歡向後望的人。同時﹐她也覺得﹐我是一個很希望自己能夠與別不同的人。

其實﹐從來我都沒有想過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更直接點說﹐我從沒有把自己歸納為某一種人。或某幾類人。我只按著自己的思想過活。假如硬要歸類﹐我想﹐我是一個很愛自己的人。很多時候﹐我都只顧著自己的快樂﹐沒有很理會其他人的感受。我只希望自己活得開心舒服﹐沒有想過這樣可能會帶給人失望和痛楚。自己的一切便是我的全部。所以﹐我真的很不相信﹐我能夠有著這麼多的朋友。我是一個不配有這麼多朋友的人。

有空的時候﹐我都會想著她的話。也許﹐她是對的。

因為太愛自己﹐所以很喜歡向後望。我愛不同時候的我。也為了使將來的我更加完美﹐我老要自己記著以前的不同教訓。我不斷回望﹐便是好讓那些教訓﹐不會因為時間的磨洗沖刷而變輕變淡。人類的生活﹐其實是不斷重複的歷史。唯有老是惦記著以前﹐錯誤才不會在你身上重複發生。唯有老是惦記著過去﹐快樂才會永遠在你身旁徘徊。

因為太愛自己﹐所以很希望自己能夠與別不同。我不甘心自己平白度過一生。我要後世知道世界上面有過我這一個人。我要我的名字流芳百世。我記得﹐大學二年級的時候﹐有一個悶熱的下午﹐我在那些筆記上面寫上了這樣的一句話﹕我不想重覆你走過的路﹐可是原來﹐我就在重覆著你走過的路。這也許是我選擇到愛爾蘭生活的原因。我想﹐我來都柏林之前﹐大家都對IRELAND很陌生罷。至少﹐你會錯誤地以為﹐她是THE UNITED KINGDOM的一部分。也許﹐我真的開始走著以前沒有人走過的路。

假如你不善忘﹐你應該還記得﹐跟你唱卡拉OK的時候﹐我都很喜歡點張國榮的《我》。因為﹐我就是我。

我喜歡想像﹐所以經常在腦海裡幻想著一幅又一幅美麗的圖畫。可是﹐便是沒有膽量去把這些圖畫變成現實。我總是缺少一點勇氣去踏出第一步。現在﹐的確是一個很大很大的進步。

也跟一個朋友通過一趟電話。她說﹐讀了TOFFEELAND後﹐發覺對我有點陌生。她認識的我不是這樣的一個模樣。

聽了她的話﹐我變得沉默。因為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我竟然在她面前塑造過一個不是我的我。我竟然不自覺地在她面前﹐製造了一個不存在的我。我實在有點驚訝。假如我真的欺騙了你﹐我唯有在這兒再跟你講一聲對不起。

希望你們沒有選擇錯我做你的朋友。縱然﹐我是一個不配有這麼多朋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