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31, 2010

早陣子書展,中國大陸作家韓寒應邀到港。

我對韓寒沒有多大認識。印象中,他是在網絡寫小說成名。

從來,我對來自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大陸的作家沒有什麼好感。因為他們的文字老是夾雜許多砂石。要知道共產黨對中華民族其中一個大貢獻,便是徹底破壞我們瑰麗的文化。在二十一世紀,要尋覓美麗的華文,唯有在臺灣。曾經,香港也是其中一個閃耀著燦爛中華文化的地方。可是,經過了十三年的共產中國殖民地歲月,一切已經不復返。

正如陶傑許多年前所言,中國當代文學的「問題是許多作家文字嚕嚕囌囌,因為他們習慣了開會做報告的政治生活,一杯龍井擱在案頭,幾句話的意思,要稀釋為一個鐘頭的廢話,反反覆覆地嘮叨。中國文字本來有精煉的魅力,在許多作家筆下,像一小茶匙的好立克,沖三大杯熱水,文字的味道沒有了,也缺乏想像力。許多當代作家的描寫,不懂得使用『隱喻』,也就是英文說的Metaphor,文字平鋪直敘,為了迴避許多政治的地雷,思想又吞吞吐吐。本來,優秀的文學剛剛相反:文字要淺白而含蓄,思想要清晰,但許多『作品』剛好倒過來,就總叫人想打呵欠。因此看來看去,還是張愛玲,因為張愛玲的中文沒有受過污染:『夏天的日子,一連串燒下去,雪亮絕細的一根線,燒得要斷了,又給細細的蟬聲連了起來。』像這等絕妙的中文,一九四九年之後已成絕響。」

成為絕響不過是中國大陸的事情。在臺灣,和從前英國殖民地底下的香港,我們還是能夠尋找得到真正中國人的文字。在英國人統治下,香港出了金庸、董橋和林行止。

當韓寒出席座談會後,在網上讀了一篇文章。有興趣讀畢那篇文章,因為裏面提及了陶傑。眾所周知,那位《黃金冒險號》的專欄作家是我其中一個很喜歡的華文作家。

文章作者寫道:

「陶傑在近年的越見聲名浪藉。被『賜名』十九才子的他又名抽水大師。這六七年來,他仍是食著自己『小農理論』、『尖酸抵死』、『崇洋眨今』等等老本。很顯然的,一個作家的才華是與他的錢袋重量成反比的。陶傑早就飽食無憂米,好吃好住,有空還可以去九龍塘吃糖水,只是有時不幸會被記者追蹤,然後扮成木乃衣般逃亡。看陶傑的東西,你會發覺他無所信仰。他的思想、寫的東西,都是在各個題目上打游擊、嬉笑怒罵一番。看的人過癮一番,而沒有更深的得著。他有時批判大陸,但都只是從文化上的歷史上的,你就從沒見過他對實際的東西有過表態。

如果他是一個民主思想的人,你就很難想通為何他時常對本地的新興民運時常冷嘲熱諷,而不是不同意也作心裡同情。最後你發現陶傑根本沒甚麼立場的脈絡,也沒有信仰。一個作家不一定是技藝超群,但總得有自己的信仰。陶傑就是屬於有術而無道者。文字上他有黑寫成白,白寫成黑的能耐,但這能耐是沒有目標、也沒有方向的。哪裡有空間哪裡就去。他可以串曾蔭權,也可以串八十後青年,他串只為串,而不是真的為誰人仗義執言。他才不信這些呢。

回到韓寒身上,你說他寫東西好麼,我不能苛同。但對他持續在大陸以身犯險,多番試探官方底線的勇氣和技巧,倒是令我這些在香港說甚麼也可以的人佩服。韓寒的確是沒甚麼文化底蘊,其人無術,但有道。一個學富五車但為極權貼金的老人好,還是一個墨水稍遜但敢說真話的年輕人好。有術而無道,還是有道而無術。我想還是後者比較好。」

當然,我很不同意那篇文章。因為陶傑不是沒有信仰。從來,他都是崇優。只追求最好。對於我來說,陶傑的立場,就是如此清晰;他的方向,就是如此明確。看到一切不滿意的人和事,便立即冷嘲熱諷一番。

的確是一切。

為什麼不是一切?

也許,因為陶傑對一切看不過眼的人和事都冷嘲熱諷,於是給人錯覺「在各個題目上打游擊」,「沒甚麼立場的脈絡,也沒有信仰」。可是,難道一個追求民主的人,看見其他追求民主的人幹下一件又一件傻事,不應該批評一聲?難道一個熱愛自己民族歷史文化的人,看見國家不斷破壞自己民族的歷史與文化,不應該不斷批評?

很奇怪,當陶傑在各個題目上都發表意見的時候,會給人說沒甚麼立場,也沒有信仰;但是,當年年不斷從文化上、歷史上批評中國大陸的時候,又給人說從沒見過他對實際的東西有過表態。假如中華民族的文化與歷史不是實際的東西。

當一個名人,尤其是一個中國名人,的確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因為經常要給人抽油水。

Saturday, August 28, 2010

從來,我都喜歡先看過原著小說後,方入場看改編的電影。因為我怕電影畫面破壞了我讀小說的趣味。讀書吸引,因為我們可以天馬行空地隨著作者的文字去想像。有了別人預設的畫面,一切便有了局限,一切便大不同。

所以,當知道有部想看的小說改編電影快將上畫,我會先跑到書店買下一本原著小說。《THE GIRL WITH DRAGON TATTOO》該屬這一類。當然,我也得說清楚,終於對這部幾乎人人都讀過的瑞典小說有興趣——曾經有段時間,火車上人人捧著的都是那位瑞典財經記者的作品——還是《泰晤士報》關系。那天,報紙有篇專欄討論這部偵探小說洛陽紙貴的原因。

有時候,我甚至會因為小說太精彩,決定不到電影院去欣賞它的改編。《THE OTHER BOLEYN GIRL》就是如此。縱然電影找來了兩位我喜歡的漂亮女生擔演。是SCARLETT JOHANSSON與NATALIE PORTMAN。縱然我是因為那部電影才曉得PHILLIPA GREGORY那部小說。

當通街都貼上了《紋身女孩》第二集《THE GIRL WHO PLAYED WITH FIRE》的電影海報後,我還是提不起興趣從書架拿來那部原著小說,趕在電影上畫前完成。遑論到書店買下第三集。

我是首兩集一起買回家的。不過,完成第一集後已經半年,我依然沒有衝動去讀第二集。因為我實在不是太過喜歡那個故事。可能正如林大小姐經常所言,是我這一個人太過古板。我還是鐘情AGATHA CHRISTIE那一類型的偵探小說。太過新潮的查案方法,像做電腦黑客入侵別人電腦,我接受不來。

當知道電影會在暑假完結前上畫,我還是不打算讀一讀那部原著小說。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我正在追讀著《教父》。對!就是電影的原著小說。對!就是MARIO PUZO的那一部經典作品。

果然,電影與小說,同樣是經典。

雖然看過哥普拉那部經典大概兩遍,雖然也很記得故事情節發展,可是,我發現,原來那不會影響讀那部原著小說的趣味。再一次,我讀小說讀得捨不得入眠。

早聽說過朋友評MARIO PUZO道:他的小說一打開了,便停不下來。當一部我早知道故事情節的小說也放不下手,朋友的說話實在不虛。

只是,我不知道我會否讀他其他作品:像《OMERTA》、《THE LAST DON》。

讀過《THE OTHER BOLEYN GIRL》後,我便沒有在捧著PHILLIPA GREGORY的英國歷史小說,不過偶然在書店看到她的新作才拿下來翻翻。那不是因為我不喜歡她的文字;那不是因為我不喜歡她講故事的風格。只不過,我覺得每一本都好像有點相似而已。

對於MARIO PUZO,我也有同樣感覺。

Friday, August 27, 2010

上次到利物浦入場支持愛華頓比賽,我是刻意早點到達球場,為的是等候球員駕車來到的時候,找他們跟我簽名。我是十一時許便冒著那紛紛雨點和突然轉冷的天氣,站在球員停車場的通道等候。我是第二個到達。排首位的是一位自稱是「RODWELL太太」的年青女生。她要所有愛華頓球員在一張給自己的生日賀卡上簽名。JACK RODWELL是我們陣中最教人興奮的年輕球員。

上周末,我再次到利物浦去。當然,也是為了入場支持愛華頓。可能因為今年三月的時候已經找到了大部分球員簽名,加上我們今年陣容其實沒有多大改變,於是這一次我沒有太大衝動要找誰和誰簽名。球員簽名這回事,有了一個已經很足夠罷。

所以,我是逛過利物浦那間海事博物館後才乘巴士到球場去。到達球場,已經十二時半。那也是球員是差不多到達球場的時間。所以,停車場上已經擠滿了人。買過場刊後,我已經找不到一個有利位置,好教泊好車經過的球員容易給我簽一個名。

我記得,「RODWELL太太」跟我說過,每一次主場比賽,最早駕車到達球場的都是隊長PHIL NEVILLE。是每一次。沒有一次例外。那個「RODWELL太太」每次都早早到達球場等候球員。

不過,今年首場主場比賽,這個習慣給打破了。首個達到球場的球員再不是隊長,乃是SEAMUS COLEMAN。

我本來就很喜歡這個愛爾蘭年輕球員。我經常跟此間的愛爾蘭人說,SEAMUS將會是愛爾蘭國家隊的正選右後衛。我相信,這不會是太遙遠的事情。畢竟,現在佔著那個位置的PAUL MCSHANE是全隊愛爾蘭球員裏最弱的一個。每一次失球都是MR MCSHANE的責任。

喜歡上SEAMUS COLEMAN,是去年在電視看過愛華頓在落後兩球後底下,追平熱刺的那場比賽。那兩個入球都是後備入替的SEAMUS造就出來的。那天,看過比賽後,我在愛華頓的留言板說,SEAMUS COLEMAN是我的MAN OF THE MATCH,雖然他比賽了不過半句鐘。

看到那位年青愛爾蘭人走出那部黑色座駕,這教我更加喜歡他。

只有全力要求自己做到最好的人,才會如此早去上班。因為他們要抓緊每一秒鐘。他們希望自己早一點在事業上找到突破。

今季,無疑JACK RODWELL會是大家的焦點。我也相信,聖誕前,RODWELL將成為我們的必然正選。同時候,我也相信,今季也是SEAMUS COLEMAN突破的一年。

Thursday, August 26, 2010

我很迷信。因為迷信,所以,在那些我未能控制得了的事情上,許多習慣了的事情我都不希望改變。我怕萬一改變了會有更差的結果。在這方面,我是完全否定改變會帶來更好的結果。

所以,愛華頓未能贏得今季首場主場比賽,我沒有怪別人。我怪自己。雖然我們下半場的表現的確很差。雖然球證整場比賽偏幫對手,無視對方犯規,侵犯我們的球員。

上周末,我跑到了利物浦去。當然,是去支持愛華頓。那是我唯一一個會到那個英國西北港口城市的原因。ONE AND ONLY ONE。

那是我首次在球季上半季入場支持愛華頓。我首次到葛迪臣球場去,就是看球隊球季最後一場比賽。之後,最早一次,也是三月的日子。是球季進行了大半後的時候。

那是我首次在球季開始的時候便買下當季的球衣。那也是我首次既買主場的,又買做客的。我以為,一件球衣的價錢已經高得有點離譜。始終,那不過是一件球衣。許多場合都不適合。

那是我首次在比賽前沒有在逛過愛華頓在市中心的那家專門店後便直接到球場去。當我發現原來LIVERPOOL ONE商場是如此接近ALBERT DOCK後,我竟然跑到了那個以前船隻泊岸的地方去。我以為,那是葛迪臣球場外,利物浦市最吸引人的地方。那兒有TATE、有海事博物館、有一些售賣古靈精怪小玩意兒的小商店。也有一些裝璜有點特色的食店。我是逛過那家海事博物館後,才匆匆乘巴士到球場去——我希望送我同事的姨甥一本有球員簽名的場刊。明顯地,他也是愛華頓的擁躉。

那是我首次坐在球場觀眾席低層。每一次,我都是坐在最頂層的。便是上次本來買了球員後備席後面的那些座位,也因為我沒有帶同兒童入場,所以給職員要我轉換到高層去。

那是我首次穿那件外衣到球場看愛華頓比賽。

那是我首次穿那對運動鞋到球場看愛華頓比賽。

那是我首次買下利物浦巴士的全日通票,沒有每程給一次車費。

太多太多太多的第一次。難怪我首次在葛迪臣球場看不到我喜歡的球隊贏得比賽。

都怪我好了。

Wednesday, August 25, 2010

都說《泰晤士報》的讀者臥虎藏龍。

早陣子,那份歷史悠久的報紙用上了「BLUES AND YELLOWS FALL OUT OVER GREEN」為頭條標題,來報導英國聯盟政府成立百日後,終於出現的首個嚴重分歧:自由民主黨不同意保守黨委任零售大亨SIR PHILIP GREEN去檢視如何減少公共開支。SIR PHILIP GREEN就是TOPSHOP、BURTON等店的老板。

一開始,我便很喜歡那個標題。那是運用METAPHOR的絕佳示範。

「METAPHOR」這個英文字,陶傑翻譯為「隱喻」。那天,他在其《黃金冒險號》專欄裏談到德國一位漢學家大聲批評「中國當代文學是垃圾」。陶傑以為那未免有點言重。他寫道:

中國當代也有精品:阿城和莫言,還有蘇童都是好作家。問題是許多作家文字嚕嚕囌囌,因為他們習慣了開會做報告的政治生活,一杯龍井擱在案頭,幾句話的意思,要稀釋為一個鐘頭的廢話,反反覆覆地嘮叨。

中國文字本來有精煉的魅力,在許多作家筆下,像一小茶匙的好立克,沖三大杯熱水,文字的味道沒有了,也缺乏想像力。許多當代作家的描寫,不懂得使用「隱喻」,也就是英文說的Metaphor,文字平鋪直敘,為了迴避許多政治的地雷,思想又吞吞吐吐。本來,優秀的文學剛剛相反:文字要淺白而含蓄,思想要清晰,但許多「作品」剛好倒過來,就總叫人想打呵欠。


《泰晤士報》那個標題正正就是淺白而含蓄,并不平鋪直敘之餘,思想卻又很清晰,也很有趣。因為自由民主黨的代表顏色為黃,保守黨的代表顏色則為藍,於是,聰明的文人便用上了那個零售大亨的姓氏來開一個玩笑。

報導後第二天,在讀者來函那一欄裏,我讀到這樣的一封短信:

SURELY BLUE AND YELLOW MAKES GREEN?

投信的人署名「DR BRYAN PATTISON」。地址在瑞士。才簡簡單單的六個字,便又講出了委任SIR PHILIP GREEN的另一個故事。

原來,那個委任是在聯合政府的內閣會議裏通過的。也許,當天NICK CLEGG是在西班牙渡假,不過,當中還是有自由民主黨的成員出席。其中一個就是DANNY ALEXANDER。也就是這位藉著大幅削減政府開支成功上位的年輕議員,代表政府去跟SIR PHILIP GREEN見面,商討商人出手幫助政府一事。

這件事情還是報紙報導了首個嚴重分歧後第二天,跟那封短短的讀者來函一起刊登在報紙上。

每年年終,《泰晤士報》都會把過去一年的讀者來函集結成書。我時常以為,那是一本很精彩的書。

Tuesday, August 24, 2010

翻譯,的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早陣子,陶傑在其《黃金冒險號》專欄裏談到奧巴馬辭掉阿富汗戰爭總司令麥克里斯托一事。事情近因,就是因為總司令接受《滾石》雜誌訪問,揶揄了總統和副總統拜登。我記得,雖然《泰晤士報》早把訪問的大致內容刊登了,我還是很有興趣買下那期雜誌讀一讀。我不能不承認,吸引我的,還有那個封面和另外的一個訪問。是衣著前衛、行為大膽的LADY GAGA。

要談奧巴馬辭掉阿富汗戰爭總司令,當然不能不提及那篇訪問的內容。陶傑便把訪問裏的其中一句翻譯了過來。

原文為:Biden? Who's that? Did you say: bite me?

其翻譯為:記者提到拜登,他反問:「他是誰?」然後身邊的一個顧問笑答:「我以為你在說:拜神。」

原文的意思,當然是「咬我」,但陶傑以為,翻譯要講信雅達。原文玩弄副總統姓氏發音的雙關調皮,把Biden的發音混過來,故意說成Bite me。在翻譯上,既然副總統的譯名叫「拜登」,就是跟着原文玩諧音,就不必說「咬我」,而是「拜神」。

也記得,去年時候,陶傑提到黃宏發退休後跑了去英譯中國詩詞。有天,陶傑拜訪了那位前立法局主席。剛巧,他在譯岳飛的《滿江紅》。兩人便討論了一會兒。

專欄作家以為,第一句裏的「怒髮衝冠」,就要難倒許多翻譯家。第一個問題是「冠」。中國士大夫做了官,戴了烏紗,這頂冠,不是皇冠,不然就可以譯為crown,也不是hat,因為不是一般的帽子,而是權力的象徵,更不是棒球少年戴的cap。

黃宏發同意那個難處。不過,他以為可以取一點巧。因為岳飛作《滿江紅》的時候,正在領軍打金兵,可以設想,那時身在戰場,岳飛穿戴着盔甲,而不是冠服,因此怒髮衝冠的冠,就是helmet,跟今天騎電單車的,是同一種。

不過,他們都很同意中詩英譯,就發覺英文不夠用;相反,英文的法典要中譯,中文也不夠用。因為這兩套文字來自兩套迴然不同的文化。

陶傑以為,如果是鋼盔,怒髮怎麼衝呢?這個動作怎形容呢?有一個字,叫bristling,但怒髮衝冠,才四個字,英文無論怎樣豐富,比不上中國詩詞之激情鏗鏘。

黃宏發則說,英譯《滿江紅》另外一個難處在「三十功名塵與土」裏的「功名」二字。Honour,或者 achievements,都可以,但中國文人的「功名」,含有十年寒窗的淒酸,愚忠於帝皇天子國家的陳腐思想,功名是君子小人有別的地位,一股儒家的酸氣很濃,英文沒有一個簡潔的詞彙,傳達得兩千年這股悲情。

想起了這些,因為讀了《泰晤士報》的頭條標題,實在想不到可以如何翻譯成中文。

那道標題是:BLUES AND YELLOWS FALL OUT OVER GREEN。講的是英國聯盟政府成立百日後,終於出現首個嚴重分歧。自由民主黨(其代表顏色則為黃)不同意保守黨(其代表顏色為藍)委任零售大亨SIR PHILIP GREEN去檢視如何減少公共開支。

實在想不到如何才能夠保持原文那種有趣味道。

翻譯實在太困難了。

Monday, August 23, 2010

早陣子,在此間寫道:想不到自己會迷上《EASTENDERS》。

那是英國廣播公司的長壽肥皂劇。除了周三外,每個平日黃昏都會在電視播放。今年是它播映二十五周年。

我記得,在香港BBC PRIME電視臺也有放映。他們翻譯為《東部來的人》。是五年前罷?那時候,我還未搬到歐洲生活。妹妹從英國回香港渡假,晚飯時候,扭開電視機,聽到那主題音樂後,妹妹很詫異可以在香港收看《EASTENDERS》。她說,那是英國最受歡迎的電視劇。我也很詫異,節奏這樣慢的劇集竟然會是英國最受歡迎的電視劇。

那是我初次認識《EASTENDERS》。

搬到歐洲生活後,也有些時候會因為周邊人都在談論,會留意一下那些電視劇。(說來奇怪,跟美國的不一樣,大西洋這邊岸的英語電視劇多是長壽劇,隨便已經播放了超過十年。)像幾年前的《CORONATION STREET》——那是《EASTENDERS》收視的勁敵,是更加長壽的劇集;今年是第五十個年頭。劇中其中一個女主角因謀殺罪受審,到處都在討論,我也因此追看了幾集。那位女主角罪成給判刑後,我便沒有再看下去。

這一次追看《EASTENDERS》有點不同。

起初,我還以為因為是碰上了一些很精彩的情節——一個穆斯林承認自己是同性戀(你能想像香港電視劇會有這樣震撼的故事發展嗎?)、一個牧師成為了連環殺手。只是當那個穆斯林離開自己的家,搬去跟自己那個戀人一起居住後,當那個牧師最終給警察拘捕後,我竟然還在追看《EASTENDERS》。我知道,這一次我是迷上了這部長壽肥皂劇。

早前,是星期二夜晚。其中一個電視臺會播放歐洲聯賽外圍賽,是熱刺做客瑞士。我竟然是在BBC看罷RONNIE跟母親GLENDA對質,罵母親當年明知父親性侵犯自己也沒有阻止後,看罷男人婆SHIRLEY拯救沉淪毒海的愛人PHIL後,才轉去看足球直播。那時候,熱刺已經落後0-2。

當然,假如那是愛華頓的比賽,我一定不會如此。沒有什麼電視節目能夠緊要過愛華頓比賽的直播。

不過,我倒也很緊張熱刺。因為我很希望他們在外圍賽便出局。我很不希望他們能夠超越愛華頓闖到分組賽階段。愛華頓和熱刺都是近六年非所謂BIG FOUR能夠參加歐洲聯賽的英國超級聯賽球隊。那年,愛華頓在外圍賽給後來的四強之一淘汰出局。

暑假期間,有熱刺跟記者說,要以愛華頓當年的遭遇警惕自己,不好滿以為能夠參加外圍賽便等於參加了歐洲聯賽。他說,不能做另一隊不能打進分組賽階段的英國球隊。

就是因為這句極度討人厭的說話,我很希望熱刺一樣在外圍賽給淘汰。

Saturday, August 21, 2010

早陣子,陶傑在其《黃金冒險號》專欄裏寫道:「世界上有三件事最難辨真假:靈媒表演的鬼上身、音樂家演奏時自我陶醉的表情,以及女人在床上的性高潮。」

雖然表列了三件,不過,那天他只談第二件。他問道,像郎朗演奏時,豐富的面部表情和大動作,是浮誇還是感人?日本女鋼琴家內田光子,彈莫扎特、舒伯特、荀伯格,七情翻滾,五官扭曲,是否真的如此感受?

讀到陶傑談到的第三件事情,當然想起了電影《WHEN HARRY MEET SALLY》。我記得,電影在香港上畫的時候,給翻譯做《九零男歡女愛》。

想起那部電影,當然因為美琪賴恩那經典的一幕。就是在KATZ’S DELICATESSEN當眾叫床的那一幕。



旅遊書《TIME OUT》就是如此介紹那家在紐約市東的餐廳:FYI. MEG RYAN'S FAMOUS ‘ORGASM’SCENE IN WHEN HARRY MEET SALLY......WAS FILMED HERE。仿佛這已經足夠。當然,大家都知道這本來就是一家出名的DELI。



整幕戲,美琪賴恩的演出固然精彩。只是,我覺得,最精彩的還是鄰近那位中年婦人跟侍應點名要美琪賴恩點的那一碟。我記得,首次觀看這部電影的時候,我是立即笑得掉到地上。

這部電影實在是百看不厭。

Friday, August 20, 2010

去年,讀過六十一號座位先生(MR SEAT 61)的介紹後,便很想到蘇格蘭西部的FORT WILLIAM去。這個喜歡教人乘火車旅遊的英國人說,從格拉斯哥開往FORT WILLIAM的火車是世界上其中一段最漂亮的火車線。那就是著名的WEST HIGHLAND LINE。

今年五月初銀行假期的時候,便打算起行。雖然天氣上是早了一點到HIGHLAND去。畢竟,還是有點冷。

結果,到是到了蘇格蘭去。不過,因為一時大意,忘記了開往FORT WILLIAM去的火車不是從格拉斯哥開出,便是要經一經蘇格蘭足球名城,竟然訂了到愛丁堡的來回機票,於是,唯有決定留待下次。因為從格拉斯哥到FORT WILLIAM要接近四個小時,加上來回愛丁堡和格拉斯哥的車程,我不希望三天的長周末假期要花上十個小時乘搭火車。

當然,我明白,要到FORT WILLIAM去,無論如何都要八個小時來回。最接近FORT WILLIAM的機場就是格拉斯哥機場。只是,既然買了機票到愛丁堡去,為什麼不就在蘇格蘭首都逛逛?記得多年前母親遊過那個古城後,便老是說我必定會喜歡。

果然是把我帶來這個世界的人。母親沒有猜錯。我喜歡的,就是城裏那些大大小小的鵝卵石路。

記起上次到愛丁堡去,便不得說一句幸運。我差點因為火山灰給困在蘇格蘭。因為RYANAIR誤點,我要在機場呆等兩個小時。正在等候的時候,突然有乘客走來跟大家說,聽到外面電視新聞報導說,蘇格蘭和愛爾蘭領空將因為冰島那個火山再次爆發要關閉。

我們都很惱怒。要不是RYANAIR誤點兩個小時,我們將可以在領空關閉前離開愛丁堡,返回都柏林。大家正要跟航空公司理論,他們的地勤人員走來跟我們說,領空是第二天早上七時起才關閉,我們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當我們那架飛機抵達都柏林,我們才鬆一口氣。沒有因為飛機誤點,教我們掉進被困外地的困境。

想不到,八月初銀行假期再次到蘇格蘭去,RYANAIR竟然又再嚴重誤點。這一次,是三個小時。

星期五下班後,便立即趕往機場。豈料,行李給檢查後,我發現,顯示屏表示我要乘搭的那班飛機將要比原定時間晚兩個多小時才能起飛。

天!第二天我還要早起乘火車到FORT WILLIAM去。明顯地,我不可能有足夠睡眠來應付那個遠足。FORT WILLIAM就是大英帝國第一峰BEN NEVIS的所在地。

坐在閘前等候飛機來臨,我再想起了六十一號座位先生。我的確也很喜歡乘火車。只是,我住在一個叫愛爾蘭的島國上。那是一個沒有跟其他大陸——包括鄰國英國——有陸路連系的島國。一切唯有依賴飛機。

Thursday, August 19, 2010

那天,也不記得跟林大小姐談論什麼,她突然回應說:「膝蓋流眼淚。」我聽得不清楚,著她多說一遍。林大小姐重覆了。我肯定自己沒有聽錯每一個字後,便問她那是什麼意思。那還是我頭一次聽過這句歇後語。豈料,林大小姐竟然答道:「我其實也不大清楚。不過,是母親不時如此說罷了。那是她的鄉下話。」

「難道你不曾問過明白?」我有點詫異道。

看到林大小姐搖頭,我便說道:「假如將來我的孩子聽了我的話有不明白地方,不跟我問清楚,我必定會吊起他們來打。」假如林媽媽經常說「膝蓋流眼淚」,那麼「吊起來打」就是我的口頭禪。

「那麼,假如你的老婆聽了你的話有不明白地方,也不跟你問清楚呢?也要像的孩子一樣,給你吊起來打嗎?」林大小姐笑著問道。明顯地,她也同意管教孩子需要一點點體罰。

「在孩子面前,我當然要鐵面無私。」

「我想,你一準備吊,你的老婆便會立即報警,說有『家暴』。」

我知道我聽得很清楚每一個字,不過,我還是要林大小姐重覆講一遍。

都說林大小都是一個聰明女生。她當然曉得不妥,修正說:「我想,你一準備吊,你的老婆便會立即報警,說有家庭暴力發生。」

從來,我都很討厭中國大陸那一套縮寫:「高級工程師」叫「高工」、「陳總經理」叫「陳總」等。回歸後,香港傳媒也喜歡上了這一套污染華文的做法。報章上不時有「企跳」(企圖跳樓)、「英超」(英國超級聯賽)等字眼。原來,「家庭暴力」這個詞語也有縮寫,是「家暴」。華文不像拉丁語系文字,是不能夠縮寫的。人家拉丁語系的,可以只選每個字的首個字母來代表一個冗長的名詞,可是,由於本身的限制,華文根本不能像別人一樣可以那樣躲懶。在沒有準則底下,縮寫不但會弄出笑話,甚至會引起不便和誤解。難道「天文臺」可以叫做「天臺」嗎?

不過,也很奇怪,有些時候我們卻會棄簡取繁。像從前的政務司、財政司,現在都在後面多加上了「司長」兩字。仿佛這樣子才能代表那個職位顯赫。

聽罷林大小姐的修正,我道:「『有家庭暴力發生』這個講法是給那些政治正確污染了罷?為什麼不跟報案室說『有老公打老婆』呢?這樣不單只簡單——比『有家庭暴力發生』少一個字,還很清楚——把整件事情描述了。」

我看到林大小姐的臉已經變了顏色。再一次,我把她煩得要發脾氣。我知道要住嘴,不好再多說下去了,否則,便會「有家庭暴力發生」。

Wednesday, August 18, 2010

我經常說,做我的孩子一定很辛苦。

辛苦,因為我要他們做一個人。一個真真正正的人。

我不是什麼理想主義者。雖然我得承認,我的孩子會背負著我很高的期望。

我曾經發夢,我的孩子成為了英國首相。然後,跟美國一起,瓦解中國一黨專政的局面,讓民主在那個龍的傳人的土地上發芽開花結果,讓所有龍的傳人都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我不是要瓦解一個專政的政黨,或者任何一個政黨,我只是要中國人有其他選擇。這是我堅持我的孩子要執英國護照的原因——不是美國,因為我不能;我只有條件讓他們成為英國人。

這當然是妙想天開的事情。因為那個國家叫做英國。當美國人都會選一個黑人做總統,英國人依然不能夠接受一個非白人來領導自己的國家。或者,當威廉王子登基後,這個局面會開始改變。

其實,這些什麼「英國首相夢」都是額外的獎賞。我只求我的孩子做一個真真正正的人。

不過,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這個世界上面越來越少真真正正的人。

我經常對林大小姐說,我做人的目標是要比上一代強。因為唯有這樣,我們才能肯定有進步。

我以為,也深信,這該是每個人的人生意義。

早陣子,讀了一本傳記。是關於二次大戰時候英國一個叫EDDIE CHAPMAN的雙重間諜。裏面有這樣的一句:

I believe that man was climbing to some high destiny, that he had struggled from his ape-like existence to his present state of civilisation, that he was gradually climbing and that it was the duty of every one of us to help man onwards in his ascent.


我很同意這句說話。

人類社會是要不斷進步。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為這個進步出一點力。要不,我們沒有生產下一代的原因。

也只有能為社會進步有著貢獻,這才是一個真真正正的人。

Tuesday, August 17, 2010

那天,《泰晤士報》頭版大字標題道:NO-SHOW HOME OFFICE OPENS DOOR TO MIGRANTS。副題則為:THOUSANDS TAKE ADVANTAGE OF UNDEFENDED APPEAL TRIBUNALS。多番嘗試,始終未能弄到一個合意的華文翻譯。「本土辦官員缺席聆訊 替新移民廣開大門」算是較為滿意的一個。可是,比起原文,實在欠缺了那一種諷刺味道。

經過一輪深入調查,報社發現去年工黨還在執政的時候,過萬名移民申請給駁回的上訴,因為處理部門——也就是那個HOME OFFICE——沒有派人出席聆訊,都給判得直。記者說,超過一萬七千個上訴人都是在如此情形下獲得英國居留權。五年前,因為政府沒有派人出席聆訊,上訴得直的少過一千五百宗。

都說移民政策乃今年英國大選的一個重要議題。三大政黨都明確表明,要好好控制一下移民到英國的數字。大家都同意,這個島國越來越多人。許多設施都應付不來。

說要控制移民說得最大聲的,當然是保守黨。他們是最排外的。

可是,萬萬想不到,當跟自由民主黨結盟,接替了工黨上臺執政,還未及三個月,便爆出了這件丑聞。

老實說,政府這件丑聞,跟保守黨完全沒有關系。根本不是保守黨的問題,也更不是保守黨的責任。因為去年他們還未重新入主唐寧街十號。擔任政府的,是工黨。去年,是白高墩領導下的工黨;五年前,是貝利雅領導下的工黨。

也就是說,保守黨完全可以把責任推到上任政府身上,為自己洗得一乾二凈

不過,他們沒有這樣做。他們沒有像香港那些給中南海欽點的政府高層那樣,把那些在自己執政時才浮現的問題,推到別人頭上,他們沒有跟傳媒大聲說,那是上任政府下臺前埋下的地雷。還記得,香港主權移交前後,聯系滙率受追擊,居屋拖垮樓市等等,那些接管了治港大任的香港人都在大喊「那是英國人撤出殖民地前埋下的地雷」。那仿佛表示沒有殖民地政府從中作梗,自己管治下的香港必定太平安定,無風無浪。

當接受收記者訪問時,那位新任的移民部長DAMIEN GREEN只簡簡單單地道,已經著手調查,研究如何改善。

那不就是完完全全地把前任政府的臭屎問題攬上身?

聰明的香港人,當然會這樣想。

愚笨的英國人則說,這是從政必要的氣魄與勇氣:別人解決不了的問題,我自有辦法解決。

我以為,這就是去證明選民選自己上臺是正確的最佳方法。

從來,我都是一個愚笨的香港人。

Monday, August 16, 2010

《TOY STORY 3》和《INCEPTION》是在同一個周末上畫的。我記得,那個星期五《泰晤士報》的影評是這樣說的:看罷這兩部電影,終於教我對荷里活講故事的藝術重拾信心。影評人以為,這個夏天黃金檔期,荷里活推出的電影,垃圾佔了大部分。像《ECLIPSE SAGA》和《A-TEAM》。

《泰晤士報》評分:《TOY STORY 3》五分滿分;《INCEPTION》,四分。

《TOY STORY 3》是我期待了足足一年的電影。自去年意外地看了它的預告片後,我便望穿秋水地靜候。所以,電影一上畫,我便急不及待地跑到戲院去。傳媒、專欄作家等看過優先場後,都說這是三部《TOY STORY》電影裏最精彩的一部。有人甚至說,這部卡通有機會創造歷史,成為首部沒有真人演員演出的奧斯卡最佳電影。

因此,我是帶著極好期望到電影院欣賞這部PIXAR最新作品。我當然知道,許多時候看電影都是這樣子的:期望越大,失望越大。不過,那是因為那些電影都不是真正精彩而已。一部真正精彩的電影,是不怕觀眾帶著天那樣高的期望進場的。就像《AN EDUCATION》。《TOY STORY 3》也是如此。

不過,這樣的說話,我不能用在《INCEPTION》上。

我同意劇本其實真的寫得很用心。在這個超幻想的故事裏頭,實在沒有什麼不合邏輯的地方。有不合邏輯的地方,都給編劇的自我定義解釋了——像我們從來都不知道究竟如何走入夢境。只是,我真的不大能夠很投入觀看這一部電影。

我想,影評裏面,朋友言談間,都沒有提及太多故事內容,仿佛會破壞了看電影的趣味——這是我很不同意的想法。我以為,便是觀眾早知道了劇情發展,一部精彩電影依然精彩,沒有變樣。所以,我從來跟人介紹《AN EDUCATION》的時候,都不怕講出整個劇情。可是,我的確是一邊看,一邊猜得到故事的發展。例如,當COBB說曾經透過進入別人的夢,影響別人的思想,我立即猜得到,他口裏的那個別人就是他的妻子。

當然,不是非常喜歡《INCEPTION》,更大原因,,其實是自小我都不大喜歡科幻故事。我從來都沒有迷《星球大戰》、《未來戰士》等許多男女生都迷的科幻電影。這麼多年來,我最喜歡的電影是《WATERLOO BRIDGE》(港譯:魂斷藍橋)。還有以布達佩斯做背景的《GLOOMY SUNDAY》。去年之後,是《AN EDUCATION》。

或者,今年以後,還要多添上《NEVER LET ME GO》。當然,和《TOY STORY 3》。

Friday, August 13,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我的好朋友」。

(按:周末關系,故提早刊登。)

我成為遠濱的好朋友那天,就是清廉離開這個世界的那一天。這件事,我記得很清楚。因為假如清廉沒有死掉,遠濱不會要我做他的好朋友。我和遠濱本來就不是什麼朋友。

自小,我便沒有朋友。一個也沒有。

他們都說,我性格孤僻。或者。不過,我那孤僻性格都是他們給予我的。自幼稚園開始,便沒有一個小孩子願意走到我身邊,沒有一個願意坐在我旁邊。他們都怕了我左邊臉上那一個大肉瘤。在我背後,他們都叫我做怪物。在我面前,他們都不敢走近我身邊。既然學校的老師和其他家長都怕見到我,我又怎能期望其他小孩子願意跟我一起?因此,我唯有經常靜靜坐在一角,羨慕地看著我的同學開心地上學,妒忌地看著鄰居的小朋友快樂地玩耍。我總是沒有份兒。漸漸地,我習慣了這樣的孤獨生活。我再想不到一個原因去交一個朋友。

母親對此很擔心。她說要多打幾份工,好儲起錢來替我做手術,割掉那一個大肉瘤。我固然渴望能夠如此,只是同時候,我又怕她太辛苦,捱出病來。我們整個家本來就是靠母親在酒樓傳菜﹐一手撐起來的。我安慰她說:「無疑我是一個朋友也沒有,可我還不是過得很不錯嗎?」我的確過得很不錯。可能因為沒有一個朋友,我能夠花所有時間在功課上,於是,自幼稚園起,我都是學校的高材生。每年,成績表上每一欄都是甲等。當然,除了「合群」。

所以,當遠濱跟我說,我是他的一個好朋友,我真的有點不知所措。這是我從來未曾有過的經驗。

望著躺在地上的清廉,望著清廉胸口上那一把刀,我正不知道如何回答,遠濱便擁著我道:「我的好朋友。你跟我一樣,都看到清廉因為跟一班『長毛飛』爭執,給人用刀捅死的。不過,是給哪一個『長毛飛』捅死,你和我都看得不清楚。對嗎?我的好朋友。」遠濱與清廉,都是我的同班同學。

我點著頭,問道:「我真的可以做你的好朋友?」

遠濱用手輕撫著我臉上那個大肉瘤,道:「你是否願意做我的好朋友?」

從來,就只有母親會用手碰我的臉。我感動得流下眼淚。遠濱便從褲袋裏拿出一條布手帕,替我輕輕拭走臉上的淚珠。我聽到他重覆地說「傻孩子」、「我的好朋友」。我哭得更加厲害。

一個小時後,警察終於來到現場。遠濱要我把他編作的整個故事重覆多遍後,才親自打電話報案。

我們跟警察到警署落口供。我按著遠濱的指示,一字不漏地對警察講了一遍遠濱那個故事。

我們在警署逗留了兩個小時。回到家,已經是夜晚八時。是母親臨時跟酒樓請假接我回家。她看到我興奮的表情,有點詫異:「難道你不覺得有點害怕嗎?以後再不好跑到那個山上去了。我不知道那兒變得如此危險。」我只傻傻地笑著不語。

我的確跟遠濱成為了好朋友。他每天都會跑來跟我聊一聊天兒。除了我自己外,我的心事多了一個人聆聽。我發現,從前我是錯的。我們的而且確要交一個朋友。

可是,快樂的時光永遠不會太長久。兩個月後,警察終於查到真相:殺死清廉的不是別人,是遠濱。那天,在那個山丘上,根本沒有什麼「長毛飛」,就只有清廉、遠濱和我。我本來只是靜靜地躺在草地上,仰望天空裏的白雲。是聽到清廉和遠濱大聲地爭執,我才轉過身來;是我因為看到遠濱用刀捅死清廉害怕得大喊起來,遠濱才發現我就在現場。

我當然也給警察落案起訴。

臨上庭前,母親問我道:「為什麼這樣傻去講這樣的大話?」

我回答說:「因為遠濱不怕我臉上這個大肉瘤,願意跟我交個朋友。他是我唯一的一個朋友。他是我唯一的一個好朋友。」至少,他講得出口。

[按﹕要讀其他文章﹐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Thursday, August 12, 2010

我喜歡跑劇院。

顯然,這是搬到歐洲後養成的嗜好。要知道,香港沒有劇院。

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那些上演舞臺劇、音樂劇的地方,都屬於政府,沒有一間私人經營。在普及和發展藝術這個範疇,公務員是最大的絆腳石。藝術就是創意,可政府裏的官僚制度就是握殺創意的最有效工具。尤其是回歸後的香港。在船頭驚鬼、船尾驚賊底下,有點大膽的創作,有點敏感的作品,都不會通過那些審查,於是,都不可能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的舞臺上演。因此,香港舞臺製作根本成不了氣候,也吸引不了一大群可以讓舞臺製作成為賺錢生意的觀眾——香港本土的、來自中國大陸的和世界各地的。

在歐洲生活超過四年,在經常來往都柏林、倫敦兩地下,許多大大小小的劇院都上過了。只是,有一間在英國首都的,依然找不到機會走進去欣賞一部劇。

那就是在泰晤士河畔的環球劇院(THE GLOBE)。

四百年前,已經坐落在泰晤士河畔。是第一家上演莎士比亞作品的劇場。因為莎士比亞本人就是劇場股東之一。正如電影《SHAKESPEARE IN LOVE》所描述,他有時自編自演,粉墨登場,劇院得以享負盛名。也正如那部電影的場景佈置,劇院 以木柱建成,狀甚簡陋,觀眾席沒有上蓋,成半月形的半露天狀。

後來,劇院曾為大火燒毀一次。重建後,復又於1642年拆除。現在的那座仿十六世紀建築,其實是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修復。現在,跟在傳說莎翁出生地的那家一起專上演莎士比亞作品。

我的確沒有看過一部莎士比亞。

不過,有幾部莎翁劇,我是很有興趣的。

第一部認識的,該是《羅密歐與朱麗葉》罷。小孩子當然對愛情充滿憧憬。

接下來,應該是《奧賽羅》。那時候正在讀金庸的《天龍八部》。喬峰是我最喜歡的一個金庸男主角。大家都說喬峰的故事其實來自奧賽羅。吳靄儀便在其《明報》專欄《金庸小說的男子》裏,花上了好幾天比較那個黑人將軍和那個來自遼國的大俠。

後來,迷上陶傑,多讀了他的文章後,知道《凱撒大帝》和《暴風雨》裏面都有許多做人道理。

近來,最有興趣的,要數《馬克比》。也就是「那齣蘇格蘭劇」(THE SCOTTISH PLAY)。

起初是因為《泰晤士報》副刊裏一篇談劇院迷信的文章。原來,自十七世紀至今,在劇院不能提「馬克白」三個字,只能迂迴地稱之「那齣蘇格蘭劇」,否則必招厄運,不是演員喪命,就是劇團倒閉。為甚麼呢?據說《馬克白》中三女巫的台詞是的的確確的咒語,在舞台上誦唸,等同呼喚邪靈。這樣的背景已經很吸引人。

然後,就是整個故事。一個人為了完成一己欲望,痛下殺手;以為登上王位,一切便有個終結;結果卻是欲罷不能,要不斷的殺方能維持那個欲望下去。

錯過了最近在都柏林、在倫敦《馬克白》的製作後,我在找黑澤明那部《蜘蛛巢城》的影碟。因為那個劇本就是改編自《馬克白》。是從蘇格蘭搬到日本而已。

Wednesday, August 11, 2010

正在捧讀著FEDERICK FORSYTH的《THE ODESSA FILE》。

書名裏那個「ODESSA」,不是指俄羅斯南部那一個國家,它是一個組織名稱的簡寫。那個組織的全名為「ORGANISATION DER EHEMALIGEN SS-ANGEHÖRIGEN」。那是一個德文名字。意思是前納粹黨成員組織。故事講一個德國記者在六十年代,如何尋找一個在二次大戰時期,在拉脫維亞集中營屠殺無辜猶太人的納粹軍官。

小說情節很緊張刺激。從甘乃迪總統遭行刺開始,配上許多真正歷史人物、現實組織(像以色列特務機關MOSSAD),在真真假假中,趣味悠然而生。每天夜晚,在床上一頁一頁翻讀主角PETER MILLER的調查,我都捨不得放下來去關燈睡覺。

湊巧地,原來FEDERICK FORSYTH剛剛到過香港。他是其中一個給書展主辦單位邀請到訪的作家。

認識「FEDERICK FORSYTH」這個名字,是從一部電影開始。那部電影,就是改編FEDERICK FORSYTH另外一部小說《THE DAY OF THE JACKAL》的《JACKAL》。是七十年代的作品罷。我常以為,在香港上畫的時候,電影名字的中文翻譯為《暗殺戴高樂》。不過,陶傑說,該是《神探智擒職業殺手》。我想,應該是我搞錯了。畢竟,電影公映時,我還未來到這個世界。

曉得那部電影,都是因為那個香港最後一個影評人石琪。那是他最喜歡的一部兵捉賊電影。都說我喜歡聽從權威介紹。那天,石琪在電影《HEAT》(港譯《導火線》)的那篇影評裏提及後,我便立即四出尋找《JACKAL》的影碟。屢尋不獲。最後,是在一個那時候才新相識的老友家裏找到了。原來,他也是靠石琪的影評去衡量是否入場觀看電影。就是這一位老友,我認識了我的影碟供應商阿丹。後來,那位老友搬到英國生活,那張《神探智擒職業殺手》的影碟我便舉為己有了。其實,家裏的一些影碟,都是這一位老友的財產。《神探智擒職業殺手》是其中一張罷。是最喜歡的一張。

電影的確很精彩。雖然明知暗殺戴高樂的計劃一定不會成功,可是,依然吸引得很。都說精彩的電影,不會因為知道了故事情節,以至結局,便會變得不好看。相反,因為知道了故事情節和結局,我們可以有更多時間去留意電影裏另外一些細節。

就是因為《神探智擒職業殺手》,我愛上了法國南部那個渡假勝地。

不過,就是因為這一部電影,我直至現在還未讀過那部原著小說。就像《教父》一樣。

跟林大小姐不一樣,我喜歡讀過小說後才看改編電影。因為我怕電影畫面破壞了我讀小說的趣味。讀書吸引,因為我們可以天馬行空地隨著作者的文字去想像。有了別人預設的畫面,一切便有了局限,一切便大不同。

Tuesday, August 10, 2010

這個夏天,愛華頓最忙碌的工作,就是跟現有的球員續約。其中,在那班要傾談合約的球員裏面,TIM CAHILL與MIKEL ARTETA是我最喜歡的。我當然希望他們答應繼續效力愛華頓。

來自澳洲的TIM CAHILL首先跟愛華頓多簽五年。他在國家隊出戰世界杯前,已經跟球會談妥一切細節。他對大眾傳媒說,假如球會願意,他樂意整輩子效力愛華頓。簽下了那五年合約後,這個澳洲足球員的黃金時間都給予了愛華頓。合約完結的時候,TIM CAHILL將會是三十三歲。

至於,西班牙人MIKEL ARTETA的續約,則有點阻滯。因為自代表過國家出戰二十一歲以下的比賽後,這一位巴塞羅那出身的球員便沒有披上過國家隊的球衣。任何一個足球員都希望代表自己國家比賽。MIKEL ARTETA當然沒有例外。他未能入選國家隊,不是因為他實力不如人,只是西班牙中場球員實在太多,根本容納不下多一個。況且,假如MIKEL ARTETA真的實力不如人,他便不會吸引得了多間球會爭相羅致。報紙說,希望得到這位西班牙球員加盟的球會有:阿仙奴、曼城、巴塞羅那和西維爾。

經過差不多整個夏天的等候,上周末,MIKEL ARTETA終於答應跟愛華頓多簽五年合約。跟他的好友TIM CAHILL一樣,他同意把自己足球員的黃金時間奉獻給愛華頓。

那天下午,正在網上找尋是否有免費渠道觀看得了愛華頓做客德國的友誼賽,便讀到了這續約的消息。我興奮得跳起來。

誰說愛華頓沒有吸引力?

誰說現代足球員只講金不講心?誰說這個世界裏已經沒有「忠心」存在?

簽約後,MIKEL ARTETA接受記者訪問。他說,愛華頓將要成為班霸,我要成為其中一分子。(SOMETHING IS HAPPENING HERE AND I WANT TO BE A PART OF IT.)我這一個愛華頓球迷當然會如此演繹那個「SOMETHING」。明顯地,這位西班牙人也是這個意思。

去年夏天,有一個人嚷著說,離開愛華頓,加盟曼城,是因為相信那是為自己贏得聯賽冠軍走近一步,也為了鞏固自己在國家隊的席位。結果,那一個英國人不但沒有贏得到聯賽冠軍,更加再沒有入選英國國家隊。當今年英國超級聯賽規定每支球隊只能註冊二十五個球員後,那一個因為在效力愛華頓時候有出色表現因而入選英國隊的球員還要為自己的職業擔憂。有傳聞,他可能成為不了曼城那二十五個球員的其中一個。雖然他的轉會費是如此昂貴。

今個球季,TIM CAHILL與MIKEL ARTETA將會跟那一個英國人證明,離開愛華頓是一個非常錯的決定。尤其是對於一個希望挑戰聯賽冠軍的人而言。

Monday, August 09, 2010

年前恐怖分子嘗試用液體炸彈來炸毀民航機後,我們自此不能夠任意帶液體上乘飛機。我們只能夠用一個才比手掌大少許的透明膠袋,安放所有要帶上機的液體。放置妥當後,透明膠袋要能夠封得口。每個容器盛載的液體也不能夠多過一百毫升。

起初,這個措施不過是臨時而已;可是到了現在,是沒有可能擱置了。從來,過長的臨時便會成為永久。

沒法子擱置,因為會影響太多人生計。既然大家都習慣了,實在沒有理由去翻倒其他得益者的飯碗。

果然,一件事情總有兩面。恐怖襲擊竟然也可以為社會帶來一點經濟效益。

得益的當然就是過了行李檢查後那些零售店。有了那個液體限制後,瓶裝水成為了他們的熱賣貨品。因為乘客再也不能給自帶白開水上飛機。除非願意飲飛機上提供的水,也不怕麻煩地要空姐不斷替自己添加,乘客必定要在行李檢查後買瓶裝水。還有售賣其他液體的店。所謂其他液體,就是化妝品、衛生用品、食物等等。

那個措施實行後,他們多做了生意。

那些零售店當然多做了許多生意。尤其有著一些官僚的行李檢查員幫忙。

早陣子,乘飛機到英國山區(PEAK DISTRICT)渡假。我這個都柏林機場常客,當然曉得什麼可以帶上飛機,什麼不可以。也很清楚如何方便檢查。我從行李裏拿出那個放置了我那盒髮乳的透明膠袋,放在行李旁,好讓他們一起通過X光。

過了檢查後,那個保安竟然跟我說,我不能帶我那盒髮乳上機。因為盒子上印著容量為一百五十毫升。

我笑著從透明膠袋拿出那盒髮乳,打開蓋子,一邊讓那個保安看過清楚,一邊道:「裏面才沒有五毫升液體。」因為才夠多用兩天,我便帶同一起旅行。用完後,不用帶回來。

我正要放回透明膠袋,然後離開,豈料,那個保安竟然執著要我丟了那盒髮乳。他堅持不能讓我如此通過保安檢查。

我有點氣。我道:「你也要合理一點。我不過是用一個一百五十毫升的器皿,來盛載五毫升的液體而已。要知道,那個規定是乘客每個容器盛載的液體不能夠超過一百毫升。現在,這兒可能連五毫升也沒有,有什麼不妥當?」

「因為這個容器容量超過一百毫升。」那個保安堅持道。

我當然不退讓。從來,我都堅持我以為是合理的事情。我拉開行李袋拉鏈,從裏面拿出一個空水瓶,道:「假如這盒盛載了五毫升液體的一百五十毫升器皿真的有問題,那麼,你們便剛犯了一個嚴重錯誤。你們竟然讓我帶著這個有一滴水的一升水瓶上機。」我帶著一個空水瓶,好讓我過關後能夠在飲水機裝水。

可能因為我說話有點大聲,驚動了休息室裏面的高級保安。他走出來問過究竟後,怒目對我道:「麻煩你丟了這盒髮乳。」

「這樣完全不合理。」我繼續抗議道。

那個高級保安答道:「難道你會為了這盒髮乳,放棄上機?」

於是,我有點討厭自己地放低那盒髮乳。然後,拿著那個空水瓶施施然離開行李檢查。畢竟,我是一個香港人。

Saturday, August 07, 2010

畢竟,那是我自小便擁護的球隊,無論如何,總是捨棄不得。於是,我幾乎每天都會到南華的網頁,看看這支香港足球隊的消息。

那天,我在其網頁裏,讀到以下的一段新聞稿:

「新球季將於9月開鑼,提提各方球迷,任何攜帶入場之打氣用品,如Banner、鼓、旗、喇叭或其他打氣用品,必需經球會向香港足球總會申請,批核後方可帶入場使用。申請程序:將申請人之姓名、聯絡電話、有關打氣用品圖樣或相片、尺寸、數量電郵至info@southchinafc.com,批核時間約7-10個工作天,完成批評,將有專人通知。曾申請之打氣用品,需在新球季重新申請,多謝合作。查詢電話:2378 3129。」

都說香港不是一個自由社會。做什麼都要給人管著。普通如入球場觀看比賽,替自己擁護的球隊打氣,都要處處受到限制。

明顯地,最容易拾得到的理由就是:保安。不過,我真的看不到為什麼我能夠合法帶在身上街的東西,不能夠帶進球場裏面去。香港足球總會根據什麼要一個球迷帶上什麼東西進球場都要申請?

其實,這個申請本身就很反智。

什麼叫打氣用品?這兒沒有一個明確定義。

為了幫助球迷,南華會職員舉了一些例子:橫額、鼓、旗和喇叭。假如就只四樣東西,這個申請還不算非常反智。只是,可能有人怕出現一些古靈精怪東西,造成意外,舉辦球賽的香港足球總會會負上責任,因此,同時候,在那四樣東西後面還加上了「其他打氣用品」。這就是問題。

我穿著擁護球隊的球衣入場觀看比賽,替自己支持的球隊打氣,那件球衣該是其中一樣打氣用品?

又或者,我知道南華的主場顏色是紅色,於是,穿上一件紅色上衣走入球場,觀看南華比賽,那件紅色上衣又該是其中一樣打氣用品罷?我是否應該要把所有紅色上衣都拍張照片,然後經南華會向香港足總申請?

有或者,假如我這個南華球迷決定不穿紅色上衣進球場,卻碰巧對手的球衣顏色跟我穿上身的一樣,香港足總又會否因為我沒有事先申請,不容許我穿著上衣進球場?

甚至我在觀看比賽時,會不是拍手吶喊助威,我的手和我的口都是打氣用品了,那麼,根據規定,我又要把我雙手和我那張口的照片,通過球會,向香港足球總會申請嗎?我怕不事先申請,香港足總會不批準我帶我的手和我的口進入球場。

在一個反智社會,一切都是如此反智。便是如此簡簡單單的規定,都會寫得如此笨蛋。

如果真的有理由,或保安,或法律,要控制球迷帶進球場的東西,香港足球總會要做的不是批準球迷可以帶什麼進入球場,而是規定有什麼東西不能夠帶入球場。就像航空公司列明有什麼不能帶上飛機一樣。

有著一個如此笨蛋的足球總會,香港足球又怎可能進步?

Friday, August 06, 2010

從來,我都喜歡聽權威介紹。

假如那個權威是我喜歡的,他介紹的東西我一定會去試試;假如那個權威是我討厭的,他介紹的東西我一定不會去試。我喜歡的人喜歡的東西,必定有地方我會喜歡,因為我們的志趣有點相投;我討厭的人喜歡的東西,必定有地方我會討厭,因為他們的臭味一定有點相投。我想,那是愛屋及烏的變奏罷。

我喜歡上JEFFREY ARCHER,因為他是陶傑最喜歡的英語小說作家;我喜歡上陶傑,因為他是得到金庸相識的華文作家。我喜歡金庸,因為父親也喜歡金庸。

最近喜歡上JOHN MORTIMER筆下的HORACE RUMPOLE。那天,我捧著JOHN MORTIMER首部《RUMPOLE》小說上飛機往倫敦。全程飛機,我都笑不攏嘴。

妹妹說,你讀得如此興奮,因為你跟RUMPOLE就很相像。你在讀自己。假如你是讀法律出生,你必定是RUMPOLE那類型的大律師。

那即是什麼?即是那些只要看不過眼,便是法官也會給你教訓的大律師。

我望望封面上那個HORACE RUMPOLE的漫畫造型。我想起,我拍照時經常擺的造型。就是那個林大小姐經常說的「必定造型」:頭輕輕仰起,沒有什麼笑容,一副看不起周圍事物的樣子。

因為喜歡那個小說人物HORACE RUMPOLE,於是,逛書店的時候,竟然找來了WILLIAM WORDSWORTH的詩集來讀。小說裏,RUMPOLE經常朗誦那位英國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詩人的作品。

在詩詞方面,我是絕對愛國。我以為,世界上沒有一個民族的詩詞,可以比得上我們中華民族。因為詩詞的意境是虛無抽象的,我們的文字可能不適合用來寫邏輯、寫法律,不夠卻很適合表達那虛無抽象的概念。這的而且確是唯華文獨尊。所以,我甚少讀英文詩。我讀TED HUGHES,很大程度還是因為他跟SYLVIA PLATH的那段故事。

只是,在書店裏翻著那部由THOMAS HUTCHISON編輯的WORDSWORTH全集,我是喜歡上這個湖區詩人。

我第一首喜歡的,是詩人寫給女兒的。尤其是啟首那幾句。

Look at the fate of summer flowers,
Which blow at daybreak, droop ere even-
song;
And, grieved for their brief date, confess that ours,
Measured by what we are and ought to be,
Measured by all that, trembling, we fore-
see,
Is not so long!

那天,我買下了那部1928年版本,然後跑到公園,坐在草地上,迎著微風,享受著詩人的意境。

Thursday, August 05, 2010

朋友在電影節欣賞了《NEVER LET ME GO》。返回都柏林後,跟我道,CAREY MULLIGAN的表現實在精彩得不得了;假如你看了《AN EDUCATION》兩遍,你應該會重看《NEVER LET ME GO》四次。我妒忌地笑著更正道,我是看了《AN EDUCATION》六次。想不到愛爾蘭西部一個小城的電影節竟然會世界首映這部我期待了一年的電影。

朋友是知道《NEVER LET ME GO》乃我最深愛的一部小說。早前在酒館聊天兒,我跟他介紹了石黑一雄那部作品。只是,他還未有時間找來一讀。他正在讀《THE TIME TRAVELLER'S WIFE》。

朋友道,我其實不應該先看電影。不過,知道是世界首映,我又實在抵受不了那個誘惑。

他怕破壞了原著小說。

早陣子,跟林大小姐討論小說與電影。她說,她不會介意看過電影,甚至電視版本後,才讀原著小說。其實,許多時候,她都是因為電影、電視吸引,才找來原著小說細讀。原來,她就是看畢電視改編,方到圖書館借來《倚天屠龍記》。

我有點不同意這個做法。

先看過電影、電視的版本,就會先入為主,規限了我們讀書時的想像空間。例如,因為看過了鄭少秋飾演張無忌,我們讀《倚天屠龍記》時便會經常在腦海裏想像著鄭少秋如何周旋在趙敏和周芷若之間,群雄攻打光明頂的情形也再沒有得到發揮。這當然不表示讀書的時候沒有樂趣,只是,讀書的趣味無疑是減少了。因為讀書最大的樂趣就是可以讓我們在自己的想像裏遊走。

最近,讀了一個才十二歲便出版了一部英文小說的香港女孩子的訪問。

那個叫區詠欣的小女孩也有同樣看法。她對記者說,她不愛入戲院看電影,除了因為怕黑外,電影在眼前會呈現所有影像,實在缺乏想像空間。她說,文字偏偏不同,每個人看相同的文字,都可以產生不同的畫面。這就是她喜歡寫作的原因。她希望別人她的作品時,也會有不同的想像。

都說我有點喜歡這個女孩子。

她喜歡PHILIPPA GREGORY。她喜歡讀歷史。曾經,為了了解PHILIPPA GREGORY筆下的人物,她跑去找相關的歷史書來讀。PHILIPPA GREGORY是一位擅寫英國歷史小說的英國作家。

在影像媒體這樣發達的時代底下,這個才十二歲的小女孩竟然不會像現在那些大學生般,嫌讀書沉悶、嫌歷史枯燥乏味。在那個遠東的前英國殖民地,還有幾多年輕人能夠讀畢一冊小說,遑論英文小說。

我很羨慕她的父母。我希望我也能夠教得我的女兒如此。

Wednesday, August 04, 2010

早陣子,在雅虎香港讀了一個十二歲女孩子的訪問。那其實是來自《明報》的轉載。

女孩叫區詠欣,取了個英文名字CHRISTY。教報社有興趣替這個女孩子做訪問,因為這個就讀香港加拿大國際學校六年級的學生剛剛出版了一部英文小說,叫《FANTASY AND REALITY》。

原來,去年暑假,女孩母親見女兒喜歡寫作,便提議她把故事寫成書。數月後,那部英文小說完成了。做母親的便開始為女兒找尋出版社。幾經辛苦,方找到了一、兩家願意花時間讀讀那份初稿。當然,是終於有一家答應出版。不過,條件是出版社只編輯女孩的作品,校對功夫則要作家自行負責。

一個才十二歲的孩子又怎能做校對?於是,那又成為了母親的工作。

其實,起初的時候,女孩母親已經發覺有點問題。她回憶說,用字超出一個小學生的程度,可是故事內容卻只適合小學生閱讀。到開始做校對,女孩母親開始認真細琢女兒的小說,發現女兒用字的確太艱深,英文水平要達中學生程度,才看得明白,因此希望女兒修改。

這個母親的確很有見地。畢竟,她們的目標讀者是小學生。目標讀者不能讀得明白,小說又怎會有銷路?出版小說,不是寫日記,不是自娛的行為,那是寫給別人讀的。假如讀者讀得不明白,那個故事便是失敗。

明顯地,女孩母親不是香港的一般母親。香港的母親只會不斷在人前炫耀自己孩子厲害的地方。例如:多認識許多艱深詞語。

其實,能夠教才十二歲的女兒喜歡上英國作家PHILIPPA GREGORY,又怎會是一般母親?要知道,現在許多香港大學生都不能夠讀畢一冊英語暢銷小說,像《DA VINCI CODE》,更遑論講英國宮廷歷史的?PHILIPA GREGORY擅寫英國歷史小說。兩年前,那部由SCARLETT JOHANSSON和NATALIE PORTMAN主演的電影《THE OTHER BOLEYN GIRL》,便是改編自PHILIPPA GREGORY的同名小說。有時候,我會用「英國高陽」來形容這個女作家。因為跟高陽先生一樣,也是歷史小說比現代小說寫得精彩。

女孩子當然不喜歡母親的意見。CHRISTY對記者道:「我當時十萬個不願意。因為有些詞彙,真的很難改。例如我之前寫了fur,但後來我懂得用ermine來形容更名貴的毛,媽媽卻說這字程度太深,要我保留用fur。」始終,小孩子都是喜歡炫耀自己才華。

讀畢那篇訪問,我有點喜歡那個小女孩。不過,老實說,我不會對這個小女孩的首部作品有興趣。因為她的母親也說,故事內容只適合小學生閱讀。只是,我相信,有著這樣的母親,這個幸福的女孩子一定能夠有一番作為。

我期待讀這個孩子多點人生經歷後的作品。

Tuesday, August 03, 2010

早前在此間寫道,越來越喜歡金馬倫,因為他那個「小政府、大社會」的政策。

有網友留言,用上了一個英文詞語,叫「NANNY STATE」。中文翻譯,可以作「褓姆國家」罷。

的而且確,「小政府、大社會」的政策就是為了防止國家變做一個「褓姆國家」。

什麼叫「NANNY STATE」?那就是一個嚕囌婆媽,怕這怕那,這要「加強預防」,那也要「採取措施」,凡事都要由政府照顧、保護、提醒的社會。那是一個來自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概念。大家都相信,那是由英國議員IAIN MACLEOD提出。他以為,政府時時要做褓姆,要假設國民都是低智商的小童,不提點這樣,不規勸那樣,就會有人投訴。

顯然,某程度上,「NANNY STATE」跟中國人說的「父母官」有著很多類似的地方。至少,兩者的基本立足點,都是永遠把統治的草民當小孩般看待。

早陣子,到那間跨國能源公司開過會後,在酒館裏跟愛爾蘭的朋友談到他們的安全政策。

那天,我們到達他們那個設計辦公室的時候﹐同事一泊好車﹐拔掉了車匙後﹐便立即有保安急步從室內跑出來﹐要我的同事再泊車一次﹐因為他停泊的方法不符合他們公司的安全要求。原來﹐這間跨國企業規定﹐所有車輛停泊的時候﹐都要用車尾先入的方法停泊﹐不能讓車頭先進車位裡面。

此外,那個保安也要求我和我的同事要扶著扶手才能走樓梯。

我明白,他們的生意裡面﹐有些範疇的確是很危險的。可是,他們注重工作安全的程度有點過了火。是完完全全的HEALTH AND SAFETY GOES CRAZY。

一邊笑著這間跨國能源公司,我也跟我的朋友談到香港。我說,他們實在要效法香港,在樓梯旁裝上播音器,不斷重復廣播,提醒人家要扶著扶手才能走樓梯。

朋友沒有來過香港,聽得有點不大明白。畢竟,我相信,全世界唯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才有那樣厲害的裝置。我便解釋道,如果有天你們乘飛機來到香港,在機場乘搭扶手電梯時,你們會首先聽到廣播的一個機械女聲,先以粵語提醒你「緊握扶手」,然後是用國語再講一次,最後是英語。才聽罷那個英文字「HANDRAIL」,你便又會再聽到機械女聲用粵語說「請緊握扶手」。如此重復下去。假如那家公司裝上這個裝置,便可以二十四小時每分每秒都可以叫人扶著扶手才能走樓梯,不怕因為保安一時躲懶,教公司惹上HEALTH AND SAFETY的官非。

這不是太煩擾罷?朋友臉露難以置信的表情。

我聳一聳肩膀,有點無奈說,也許我們香港人都習慣了。好像乘搭地下鐵,一跳進車廂,便會聽到廣播說,車快開了,不知哪來的「嘟嘟嘟嘟」的關門示警。然後是「請小心車門」,是粵語、中國普通話、英文各述一次。當車快到下站了,便是「下一站,某某」,同樣以粵語、國語、英語各講一次。當車停定下來,開門,就是「請小心月台間之空隙」,當然也是粵語、國語、英語再講一次。當「嘟嘟嘟嘟」再次響起,門又關上了。初次來到倫敦,乘地鐵出機場,反而不習慣太過寧靜,還要勞神留心到了那一個站。

朋友呷了一口啤酒,笑道,人家說你把一個國家的公民當白癡,這個國家的人口,必定漸漸變成一個真白癡的民族。原來,千真萬確。

我笑著回答說,在愛爾蘭生活了四年,我認得英語世界裏有個字,叫做PATRONISING。

那個字表面是溫馨的善意,英國人說:小心,他其實以過份誇張的關懷,曲線在侮辱你,譬如,明明你四肢健全,走過馬路,他滿面堆笑地要攙扶你一把,這不是好心,他假設你老朽和虛弱,你不蠢,他把你當白癡,他才狡獪,這就是PATRONI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