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15,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為最後一次聚會,主題為「教我如何說再見」。

我決定給他寫信。

是中秋節夜晚。都說外國月亮特別圓。在那皎潔巨大的月亮底下,我坐在窗前,靜靜地謄寫了給他的最後一封信。

裏面沒有秀麗語句,亦沒有華麗辭藻。連一句驪歌歌詞也沒有抄錄。我已經沒有心思去堆砌,來討他歡喜。從來,他才是個文人,才有資格執起筆桿,去教每個人心悅誠服地欣賞那發亮的文采;他揮一揮衣袖,便能生花地教人陶醉在他的想像空間裏頭。外間說,我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才子才女。那是對「才女」一詞最大的不敬。當然,要他跟我平起平坐,也是對這個才子的最大侮辱。

我不配有這樣的一個男人。因為像他這樣的男人不能只為我這樣的一個女人停留腳步。我不過是其中一個希望得到他的愛的女人。

不幸地,那要在我們相識四年後,我才知曉。更不幸地,我是唯一一個夠膽承認這個事實的人。很諷刺罷?世間上那些根本不用提起勇氣去承認這個事實的人,都不肯去承認,甚至罔顧這個事實,反而唯有我,才願意去接受,才有勇氣去面對。雖然那是來得有點晚了。

重讀著這五年來他寫給我的詩,我知道,他定會笑我寫給他的那些情感太露,輕易地讓情緒控制了我的筆桿。假如他會像我一樣,有空便信手拿起自己深愛的那個人寫給自己的詩來把讀。我寫給他的東西,不值得他太花心思細味。尤其來到英國後的這一年。

把信糊了口,便走到樓下投寄。街上很靜,一點聲響也沒有。果然已經入秋,空氣有點冷,我便拉高衣領,雙手插進褲袋,加快了點腳步。

我看到他那座屋子。亮了燈。他還忙著那本書。華文報紙說,大家都很期待。因為那是我搬到英國後他的首部作品。他們說,得著英國文化的衝擊,和愛情的滋潤,那部作品必定能散發出前所未有的光芒。

衝擊?是英國文化的滋潤,和愛情的衝擊罷?他在中學時候便跑了來英國,交往的,以致最親密的,都是英國人,這兒的文化對他還可以有什麼衝擊?至少,沒有比我老遠從香港搬到來倫敦對他的衝擊大罷。

我停下了腳步,站著笑起來。是笑報紙評論的胡說八道?還是笑自己的癡,笑自己的愚笨?我倒不清楚。

把信投進郵筒裏後,便轉身回家。我拉低了衣領,雙手擺放在胸前,慢慢地走回家。難道來到這個時候,我還怕著涼?

第二天醒來,果然生病了,連下床的氣力也沒有一點。我有點昏暈,唯有繼續躺在床上。我跟自己說,當靈魂離開肉體的時候,也許是差不多模樣。多過一會兒罷。多過一會兒,我便會知道答案。尋死,除了要有勇氣,原來還要有點力氣。

朦朧裏,我聽到有人用鑰匙打開我的大門。

是他。我聽到他的喊聲。

他衝進我的房間,手裏執著我那封信。我認得我那張粉藍色信菚。那是我喜歡的那種粉藍。不過,怎麼可能這麼快便寄到他的手裏?我本來打算要他明天才收到。在我離開這個世界之後。

他跑到床前,緊張地搖晃我的身體,喊道:「媚,應一應我,好嗎?我讀了你的信,便立即趕來。我不要你離開,我不要。」

我張開口,道:「我不過著了點涼。要躺著休息。」

「可是......」他坐在床沿,把那封信遞到我跟前。

不知怎的,腦袋突然有點清醒過來,把信搶了過來後,便柔弱地道:「才鬧著玩兒。要看你對我還有多緊張。」語畢,在床邊找來個打火機,就要燒掉那封信。

望著那發藍的火焰,我聽他這樣說:「難道你還......不!我知道,這幾個月......我不應該經常丟下你不顧。畢竟,你還是首次來到英國。雖然你是一個很獨立的女人。」

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輕描淡寫。也許,我筆下的那些女人都很獨立堅強。可是,那都不過是我渴望的投射,絕對不是我現實的倒影。不然,我便不會放棄一切,跑去跟我愛的那個男人,希望能夠跟他一起生活。想不到的是,原來那個男人早已是別人的男人。一個可愛英國女生的男人。

「你回去罷。我不要你待在這兒。」我欺騙他道。

「你不打算做傻事了嗎?」

「放心,我一點力氣也沒有。」這可是一個事實。

「那麼,我給你買點吃的。當然,也要買點藥。很快便回來。」說畢,便關上門,走到街外去。他忘了親我的臉。

我努力坐直身子,望著窗外他那背影。我輕輕地把雙唇貼在玻璃窗上,悄悄地說了聲再見,生怕他聽見後會跑回來。我一直把嘴唇貼在窗上,直至受不了玻璃那從外面滲入來的冰冷。那算是我們的最後一個吻。

望著窗上我留下的那個口紅印,我知道我要爬到廚房,去完成本來已經完成的一件事情。

[按﹕要讀其他文章﹐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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