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29,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窗外」。

故事篇幅較長,故分四天連載。


已經沒有開飯幾天,又有家歸不得,於是,友祥便跑去找惠珍。至少,她有法子教他填飽肚子。她在一宅富貴人家當住家看護。

到達胡家,已經三點。那是一幢背海單層平房。跟周邊的相比,這間白色屋子確實顯得特別狹小,沒有一點大家氣概。畢竟,胡家從來都不是什麼望族罷。不過,一時機警,在太平洋戰爭期間發了點財;趁著日本人匆忙離開,買下這一小塊地皮,建起這幢房子而已。

而已?在這個年頭,誰會理會家產的來源?肚皮子也給人牽扯著,還能談什麼仁義道德?況且,有錢便能教鬼推磨。只要經常亮著那些閃閃發光的金錢,就能夠教得整個社會尊重自己,教整個社會忘記自己希望大家不要再記起的事。現在,還有誰會記得胡老爺打仗時候做過些什麼見不得光?

所以,友祥不會介意每次肚子餓的時候,每次手頭有點緊絀的時候,都跑去找惠珍。他從來相信,堂堂男人應該能為能屈能伸,他朝龍穿鳳時,沒有人會再記得那些過去了的胯下辱。至少,在這個社會裏,沒有人敢再提起。

還以為她們都外出了。友祥按下門鈴一陣子後,方聽見有人跑過來。

開門的,當然是惠珍。因為住在這幢平房裏的,除了胡老太婆,就是惠珍。

起初,胡樂虎聘請惠珍照顧母親時,胡家還聘了兩個傭人,打理一切家頭事務;惠珍要做的,就只是料理胡老太婆。自胡老爺突然在海上失蹤,胡老太婆便老是終日呆呆地站在那一大塊落地玻璃窗前,眺望外面那遼闊的海洋,什麼食物也不吃,什麼地方都不去,本來健壯的身體開始變差。胡樂虎見狀,很是擔心,便從附近的護士學校找來惠珍幫忙。

為什麼胡樂虎會同意聘請惠珍這一個護士學校學生?實在是個謎。按道理,他應該找個有經驗的。大圍經濟環境這樣差,那不應該是件難事。

「我也有問他這個問題。他說,他要找一個不像護士的護士。因為他的母親接受不了自己要由護士照顧。你知道嗎?原來是那個男人婆推薦我給胡樂虎的。」友祥記得,惠珍那天是這樣子回答。

「我倒希望他是相中你的樣貌。」友祥撫著惠珍那頭烏黑長頭髮道。雖然出身有點不好,不過,惠珍這樣一個美人胚子吸引得了這個胡家長子,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胡樂虎是一個出了名的王老五。

「你這個大壞蛋又打什麼鬼主意?」

果然跟友祥交往也有三年,他的眼珠兒不過轉了一轉,惠珍也猜得到他的心思。友祥坦白說:「我的好惠珍。我當然知道你只愛我一個。只是,假如能夠騙得到胡樂虎對你的愛慕,拿得這個王老五一半身家,我們要組織二人世界不是總算有點曙光?」正想吻一吻她的嘴唇,惠珍便推開他道:「你以為我會幫你幹這樣的事情?」

「為什麼不?」語畢,友祥衝上前用力按著她,咬了她的嘴唇一口,然後望著她雙眼,說:「我們欠的就是一點錢。你那樣辛苦打工儲錢擠進護士學校,不也是為了我們以後的生活好一點?這不過是擠進護士學校後的另一步罷。」

待續

[按﹕要讀其他文章﹐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Friday, May 28, 2010

那天,知道便是自己再不做黨魁,工黨已經再不可能來一個NAKED BID TO CLING TO POWER,已經阻擋不了自由民主黨跑去跟保守黨合組政府後,白高墩自然要向英女皇請辭,并要提議國家元首邀請金馬倫做新一任首相,替她管治國家。

乘車前往白金漢宮前,這位蘇格蘭人在唐寧街十號大門前,最後一次以英國首相身份,跟記者說話。

是道別。

他回顧了近三年的唐寧街歲月。他說道,我喜歡這一份工作。不是因為它的優越感、不是它的名稱、也不是它的權力—這些東西我一點也喜歡。我愛打這一份工,因為它讓我有機會可以令這個我深愛的國家變得更加公平、容納得更多不同人和事、更加環保、更加民主、更加富庶、更加合理。一個真真正正地大的不烈顛。(原文為:I loved the job, not for its prestige, its titles and its ceremony, which I do not love at all. No, I loved the job for its potential to make this country I love fairer, more tolerant, more green, more democratic, more prosperous, more just - truly a greater Britain.)

眾所周知,白高墩很愛做英國首相。要不,在貝利雅在任期間,就不會多次出現白高墩黨羽逼令貝利雅下臺,讓這位蘇格蘭人坐上的事情。只是,他所說的原因,是否就是真正原因,唯有他自己最清楚。畢竟,在大眾面前,政客的說話永遠是悅耳動聽的。莫忘記,從政須要的三樣事物,是演技、理性和胸襟。以演技先行。

不過,讀過一篇ROY HATTERSLEY在《泰晤士報》撰寫的文章後,我有點相信,讓英國變得變得「更加公平、容納得更多不同人和事、更加環保、更加民主、更加富庶、更加合理」,的確是白高墩愛做首相的原因。HATTERSLEY先生乃工黨八十年代的副黨魁,是他一手提拔白高墩,教他成為新工黨的中堅分子。他說,從政治上的任何一個角度來看,白高墩都比貝利雅優勝,除了一項:人緣。白高墩很清楚該如何做才能讓這個國家變得公平、變得合理。

在電視機面前,聽到這位蘇格蘭人說「I LOVED THE JOB」後,我不期然地想起在遠東那個前英國殖民地上的那個曾姓的特首。在那個所謂特首選舉的時候,他便說過,我要做好這份工。

我想,當那天來臨,當那位曾姓的特首要跟大家道別,跟大家回顧近三年的禮賓府歲月時,他會說什麼呢?

打過後,他還愛這份工嗎?為什麼?

他覺得,他真的打好了這份工嗎?

Thursday, May 27, 2010

陶傑說﹐「飛機、電郵、手提電話,為人類的速度建立了新的定義。寫一封信,用口水黏好信封,到郵局去排隊,買一張郵票,貼好,親自投進信箱。一星期後,對方收到信。那一份驛馬悠悠的等待,就叫做誠意。」

所以,我可以驕傲地跟人說,林大小姐的床前堆滿了我的誠意。

在JEFFREY ARCHER去年出版的那部小說《PATH OF GLORY》裏,主角每次離開英國遠征這個星球上的每一個頂峰時,每天都會給自己的妻子寫一封信,當船舶岸後,他便會把一疊疊信遞給馬夫,要他們代自己投寄出去。

把小說還給我時,朋友便說很喜歡這一段。她說,每天都給自己的愛人寫信,同時候,每天都收到愛人給自己寫的信,實在很浪漫。我沒有說什麼,只是微笑。我怕別的女生妒忌林大小姐。

想起這些瑣事,因為剛在《星期天泰晤士報》讀了一篇文章。裏面提到寫信跟寫電郵的分別。結尾的那一段是這樣的:

It’s nice to email your granny — but how much better to send her something you sat down and wrote thoughtfully, rather than dashed off in 30 seconds; something that caused you to find a stamp and meant you bothered to walk to the post box. Writing is magical when you think about it: you can communicate anything you like just by drawing a sequence of little loops and squiggles, and anyone who honestly believes that the loops and squiggles don’t have a ton more charm than Times New Roman has a section of their brain missing. Handwriting a letter is usually an act of love, which no one could ever say about typing.


那不就是陶傑那句說話的英文版本?「SOMETHING THAT CAUSED YOU TO FIND A STAMP AND MEANT YOU BOTHERED TO WALK TO THE POST BOX」不就是「寫一封信,用口水黏好信封,到郵局去排隊,買一張郵票,貼好,親自投進信箱。一星期後,對方收到信。那一份驛馬悠悠的等待,就叫做誠意」嗎?

的確,寫電郵跟寫信有很大的分別。電郵永遠是冷冰冰的,信箋則是暖呵呵的。坐在電腦熒光屏前讀電郵,永遠感覺不到對方的體溫,永遠聞不到對方的氣味。因為面對的只是一部機器,因為那些字體跟其他人的都沒有分別 - 不是TIMES NEWS ROMAN,便是ARIAL。只有一封封的信,才能教人肯定對方和自己的存在,才能教人肯定雙方在大家的心裏的地位。

也是JEFFREY ARCHER的一部小說。是《FIRST AMONG EQUALS》。故事以英國政治為背景。裏面提到,戴卓爾夫人成為首相後,跟不同的人的道賀有不同的回覆:對于那些真正支持自己的、擁護自己的,她會親手寫封道謝信;其他的人,一律都叫秘書用打字機謄好,自己在下款簽個名字便成。說的,也就是這個道理。

曾幾何時﹐是很遙遠的以前了,很喜歡把身邊的一些事情﹑心裡的一些想法﹐寫在一些紙上﹐然後投寄出去。只是﹐收到那些信的那位女生似乎並不欣賞我這種作風。可能為了不鼓勵我繼續給她寄信﹐我從未有收過她的一封回覆。

有次晚飯的時候﹐她跟我說﹐曾經很想給你寫些東西。不過﹐實在太懶。況且﹐為何不見面時講﹖不在電話裡講啊﹖聽到這樣的說話,我立即很明白自己在她心裏面的位置。我知道,我也不用再浪費時間。

「HANDWRITING A LETTER IS USUALLY AN ACT OF LOVE, WHICH NO ONE COULD EVER SAY ABOUT TYPING」說得真好。

Wednesday, May 26, 2010

那天,談到香港年青人被當權派言論荼毒、被那些媚共華文報紙的文章蒙蔽了邏輯思想。朋友讀後,傳送來了一個網頁過來。她說,是早前偶然找到的。真的很好笑。

我立即跑去看看。那都是充斥在香港政府、華文傳媒的語言嗎?當然,源頭是中南海。不過,經過十三年的努力,當特首會公開宣布投票不是一個公民的義務後,我們又怎會奇怪這些反智的說話大行其道?

一切都是來自一句:「這隻雞蛋真難吃。」

對於這平平無奇的一句,這普普通通的一句,現代中國大陸人和香港人會有以下的回答:

(一)請拿出建設性的意見來,有本事你下個好吃的蛋來。

(二)你這麼說是什麼居心什麼目的?

(三)中國的雞蛋就難吃,美國的雞蛋就好吃?賣國賊!

(四)這是別有用心的煽動,你想干什麼?

(五)有國外敵對勢力擅自對我國雞蛋說三道四

(六)這是近日網上有人別有用心的造謠。

(七)這是少數不法分子在蒙蔽不明真相的群眾!

(八)自己家雞下的蛋都說不好吃,你還是不是中國人

(九)光抱怨有什麼用,有這個時間還不如努力去賺錢。

(十)我們要建設有自己特色的養雞場,讓母雞下出有自己特色的蛋!

(十一)你是少數不明真相的人,怎麼可能難吃呢?

(十二)你竟敢說我們養雞場的雞蛋難吃?你站在誰的立場上說話?

(十三)沒有一只蛋是十全十美的,所以就無權對蛋說三道四!

(十四)外國主子給你多少錢,你在這兒胡說?

(十五)隔壁家那鴨蛋更難吃,你咋不說呢?

Tuesday, May 25, 2010

我以為,辦報的應該要有點風骨。曉得什麼係大是大非,知道什麼要登,什麼不能;什麼事情要褒,什麼要貶。因為,報紙始終是一件教育社會的工具。雖然,讀報人口越來越少;雖然,在這樣的環境底下,依然會執起份報紙讀的,應該早已曉得什麼係大是大非。

正如,當曾蔭權公開宣布不會在選舉投票後,所有報紙的社評都應該齊聲譴責。因為那是當著所有孩子面前做壞事。不單如此,還要大條道理地表示自己決定不投票如何正確。那不是教壞下一代是什麼?連領導政府的人都不能做一個公民榜樣,我們又怎能期望我們的孩子能夠做一個公民?

我不敢說,那天的香港華文報紙,沒有一份公開譴責政府,因為我不在香港,沒有讀過當天所有華文報紙。不過,我敢相信,除了《蘋果日報》和《信報》外,應該沒有幾多份報紙敢這樣做。或者說,會這樣做 - 那些報社根本不知道選舉日不投票是一件大錯特錯的事情。

從來,我都是這樣想的:

(甲)每個公民都要盡其義務。
(乙)投票是公民其中一個義務。
(丙)所以,每個公民都要投票。

這是大是大非啊!

最近,在英國,也發生了一件報紙不曉得大是大非的風波。

《星期天郵報》給錢予英國爭辦2018年世界杯委員會主席的一位女性朋友,買下了那個女人在一個跟主席二人一起午膳時錄下來的說話。那天,那位主席說,西班牙和俄羅斯會在世界杯裏收買球證。新聞獨家地在那份小報刊登後,那位主席不得不辭職。英國贏得2018年世界杯主辦權的機會也因為這件事情大減。

《星期天郵報》因此犯了眾憎。

英國那些小報經常刊登那些女生的「KISS-AND-TELL」的故事,其實已經有點敗德。畢竟,男歡女愛是私人事情。所謂「KISS-AND-TELL」,就是一些女生為了成名,跟名人發生過一些關系後,便把故事賣給報社,賺取金錢。小報為了銷量不但不譴責那些玩弄感情、視跟名人發生關系為賺錢工具的女生,反而要那些給欺騙了情感的男人成為受害者。這不是敗德的行為嗎?

這一次,那位女生出賣的不是那些亂播情種的名人,而是自己的朋友;出賣的不僅是朋友對自己的信任,還有整個國家主辦世界杯的機會。

如此出賣朋友,當然是錯;不過,假如那些把守關閘的人能夠好好守著自己的道德底線,那位女生是不可能出賣得了自己的朋友,不會破壞了自己國家主辦世界杯的機會。

我的確相信,接聽了那個電話後,所有報紙的編輯都應該跟那位出賣朋友的女生說「不」。

Monday, May 24, 2010

最近,認識了一些新朋友。知道我來自香港後,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問我,回歸後,香港是否有改變?

我很不喜歡回答這個問題。沒有做英國殖民地已經十三年,我想不透何解別人還會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有興趣?這兒的「別人」,指的是愛爾蘭人。老實說,這四年在歐洲的生活,的確認識了許多不同國籍的人,比以前在香港時多許多許多倍(有時候,我甚至懷疑香港憑什麼說自己是一座國際城市),只是,除了愛爾蘭人外,幾乎沒有其他國家的人會問我這個問題。當然,這跟我接觸的還是愛爾蘭人比較多有關系。

為什麼在二零一零年,當知道我來自香港後,還是要問我「回歸後,香港是否有改變?」這樣的問題?

是可以跟我聊天的話題沒有太多嗎?我不排除這個原因。縱然在都柏林生活了超過四年,只是對這個國家的許多種種,其實沒有太多認識。皆因我每天讀的是《泰晤士報》。我曾嘗試讀一讀本地的報紙。不過,很不喜歡。況且,在這個歐洲最西邊的島國上,一份英國報紙比一份本地報紙便宜。我想不到一個原因,舍棄一份既廉宜又精彩的報紙,去取一份又昂貴又不好讀的。

是愛爾蘭人對遠方的事情沒有太多認識嗎?我不會奇怪。要知道,愛爾蘭本地報紙很不好讀,因為有太多本地消息。給我的印象是,許多無聊的本地消息比那些國際新聞佔的篇幅還要多,仿佛還要重要般。情形跟香港的華文報紙有點相像。有著這樣的報紙,其國人能夠認識國外事情的機會又怎會多?其國人認識國外事情的興趣又怎會大?

是那顆東方之珠已經再沒有給別人報導的價值,所以許多人都對回歸後的香港沒有太多認識嗎?我想,這也是一個原因。的確,在許多人眼中,那個前英國殖民地已經再不是世界的一個奇跡。她不過是中國大陸的一座城市。因為有著這樣子的想法,所以跟北京、跟上海相比之下,大家對那兩個新冒起的中國城市自然更有興趣。忽略了香港,不是什麼出奇的事情。

雖然不喜歡回答那個問題,不過,我還是回答了。我沒有不回答的理由。

我如實地跟他們說,從前,我們的政府不會不去投票;現在,我們的政府會公然表示不會在選舉裏投票。

那不是跟北京政府越來越相像嗎?那些新認識的朋友回應說。

我想了一想,道:「邏輯上,也不能這樣說。因為在中國大陸,根本沒有投票這回事。就因為沒有選舉,中國的領導人根本不會公然表示不會在選舉裏投票。不過,要我相信,香港將來沒有選舉,不會再是一件難事。所以,你說,香港跟中國越來越相像,我還是同意的。」

我想,我不是在唱衰香港罷?

怎能說我在唱衰香港?首先,我不過如實跟其他人說「政府會公然表示不會在選舉裏投票」這件事實。如果你說這是唱衰,那麼,你就是承認「在選舉裏不投票」是一件壞事。此外,說「跟中國越來越相像」,更加是在贊揚啦!中國如此強大,如此繁盛,能夠叨一點光,是我們的光榮罷?

只是,我真的很不喜歡回答「回歸後,香港是否有改變?」這樣的問題?

Sunday, May 23, 2010

那天,讀過報紙後,林大小姐跟我說道,香港裏面總算有件事情讓你這一個固執的人有點欣慰罷。當然,她說的,就是早幾天庇利羅士中學裏發生的那件事情。林大小姐補充說,那不就是你經常講的道理嗎?

其實,我早在雅虎香港裏讀到那一宗新聞。不過,沒有跟林大小姐提及,只因我未看到那段片。有些事情,是看影像比看文章吸引。這是其中一樣。尤其,我總是偏見地以為,香港華文報紙的記者遇上這樣的事情,總會避重就輕地報導,以免破壞報社跟政府的友好關系。我等候別人把那個片段放上YOUTUBE。

果然,一天後,許多人都把那個片段上載到網上去。許多都是電視臺新聞片段。也有自己剪接過的。

我喜歡這一個。是亞視新聞。因為片段裏有較大唐英年回答的篇幅。



我嘗試按著片段,把政務司司長在學生面前講的說話抄錄下來。大概是這樣的句子組合罷。

「我們香港不是強制投票,我們香港賦予你權利去投票,所以,公民責任是每一位必須要經過你的獨立思考,(然後)你去作一個決定,這是盡了一個公民的責任。就不是說,我盲目地跟隨(別人)一定要去做什麼。」

括號裏的詞語,是我自行加上去,好讓句子讀起來比較通順。當然,如此歪理,無論怎樣修飾,也不可能讀得合理和通順。

不合理、不通順,因為唐英年把大是大非貶成可以討論的事情,把那些對錯清楚本來就很分明的道理偷換概念地變成灰色的事情。

什麼是公民責任?

關心社會,是一樣;奉公守法,是另一樣。在選舉裏投票,亦是一樣。這些都是沒有討論餘地的事情。因為都是大是大非。我們關心社會,不是盲目跟隨;我們奉公守法,不是盲目跟隨;我們在選舉裏投票,也不是盲目跟隨。

假如按著政務司司長的論據推說,那麼,一個人只要經過獨立思考,決定不盲目地跟隨別人一起奉公守法,決定把跟自己有不同意見的人殺掉,以免他們破壞社會安寧,也不算是錯,也不算是犯法,也是盡了一個公民責任嗎?

當然,我已經很氣。不過,還未提到那句很教人反胃的說話:我們香港賦予你權利去投票。

Friday, May 21, 2010

眾所周知,我擁護的球隊叫做愛華頓。是一個「死硬」的愛華頓擁躉。我的情緒、我的喜怒哀樂,完全跟他們的比賽賽果緊緊連系著。

記得,讀過一本書,作者是一個西布朗的超級球迷。一開始,他便開門見山地道:假如西布朗在周末贏了球賽,接下來的一個星期裏,我將會是一個好丈夫,我將會是一個好父親,我將會是一個好員工;假如球隊輸掉了,我知道我的妻子要受苦了,我的孩子要受苦了,我的上司、同事要受苦了。也許,這是誇張了點兒。不過,當你真正愛上一支球隊,你會很明白這裏面的意思。

愛上一支球隊,其實跟愛上一個人沒有分別。都是愛。都希望把最好的給他,都希望能夠跟他分享一切。

因此,我們只能愛一隊球隊。正如我們只能愛一個人一樣道理。我不相信一個人會同時候愛上兩個人。我以為所謂一腳踏兩船者,那不是愛,那只是喜歡。正如我喜歡的球隊其實也有不少。

在意大利,我喜歡的那一隊是AC米蘭。是自荷蘭三劍俠開始。

既然喜歡的是AC米蘭,我自然不喜歡同市的國際米蘭。不過,最近,我竟然會在電視機前替那隊穿起藍黑直間球衣的足球隊打氣。當他們終於擊敗上屆歐洲冠軍巴塞羅那後,我會替他們感到興奮。這個周末,我會替他們打氣。

這都因為他們那個領隊叫摩連奴。

在現代球壇裏,我愛的那一個領隊當然是莫耶斯。不過,我喜歡的,就有英國領隊卡比路和摩連奴。因為我很同意他們的足球理念:戰果比一切都要重要。沒有人會期待卡比路和摩連奴帶領的球隊會表演什麼悅目的足球,只是,他們的球隊就是如此難以擊敗。被他們的球隊打進一球後,要反敗為勝是一件近乎不可能的任務。也因為如此,他們領隊生涯裏,辭退他們的都是那些希望崇尚進攻足球的球隊老板。

越來越喜歡他們兩個,跟英國傳媒也有關系。老實說,搬到歐洲生活前,我不是太喜歡摩連奴,因為他太招積,經常要把整隊球隊的焦點放到自己身上。

要知道,英國人也是很自負的。一個外國人要受到英國傳媒歡迎,其英文首先不能太爛,不過,最重要的,還要是要有真材實料。卡比路和摩連奴都是英國傳媒的寵兒。尤其是摩連奴。

那天,當國際米蘭3-1擊退巴塞羅那後,《泰晤士報》的報導是如此起首:

Many good judges, including Carlo Ancelotti and Arsene Wenger, rate this Barcelona team as better than the one that won the Champions League as part of an historic treble last season, but Jose Mourinho has never had much time for the opinion of either.


那是一段很精彩的導言。用上兩個巴塞羅那手下敗將的領隊來襯托出摩連奴的厲害,同時候,也反映出自摩連奴離開車路士後,英國超級聯賽裏的外國領隊是如何不濟。

Thursday, May 20, 2010

那天,知道我又跟別人打筆戰後,林大小姐不禁嘆道,都說你是傻的。

我知道我是傻的。我經常傻傻地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縱然這個世界上面已經沒有人理會究竟那件事情正確與否。大約兩年前,我便在此間跟新鮮人連續筆戰數天。自此,我再沒有讀他寫的文章;我想,他也沒有讀我的罷。畢竟,道不同不相為謀。既然大家的信念落差如此大,根本無謂再去了解對方的想法。我們又不是什麼敵人。

這一次,戰場在朋友的網頁上。是跟朋友的朋友筆戰。因為對方不認同要在早前立法會補選投票。

起初,我很用心去寫,因為我不忍心看到一個年輕女生在大是大非面前走上歧途。我不忍心看到一個年輕女生被香港的當權派言論荼毒、被那些媚共華文報紙的文章蒙蔽了邏輯思想。

在投票一事上,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每個公民都要盡其義務。投票是一個公民的義務。所以,每個公民都要投票。

假如你不認同要投票,要打敗我的想法,邏輯上,首先就是要證明我上面那個三段論犯了錯,就是要用道理說服我「公民不要盡其義務」,或者「投票不是一個公民的義務」。然後,建立起自己的一個三段論,證明「公民不一定要投票」。

香港人,尤其那些媚共的、當權的,都很喜歡要人理性討論。這就是理性討論。

可是,那位跟我打起筆戰的女生,每天都是用上那些媚共的、當權的最喜歡的手法,來跟我和我的朋友辯論。假如那是一場辯論。因為她根本不是去說服我、去給我證明「公民不一定要投票」。

她見我批評香港人因為少見政客用辭職來爭取選民支持而大驚小怪,是在政治幼稚園還未畢業。她便說道:假如你這樣有學識,這樣看不過眼,那麼,你就提出一點有建設性的建議,去教育一下那些在政治幼稚園還未畢業的香港人罷?

叫批評的人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不就是那些媚共的、當權的,最喜歡用的詞語?

我一介布衣,何德何能去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的,是政府的責任,不是我這一般市民的義務。不過,就因為我是市民,你是替我辦事的政府,所以,我對你的政策有不滿,我有權利去批評。就是如此簡單。假如你真的要我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那麼,請你讓位,讓我來當政府好了。你又為什麼霸佔著政府這個位置不放?這個世界總不會有我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後,由你來領獎的事情罷?一個沒有「有建設性的建議」的政府,就要下臺。

另外,她又不滿我引用「白高墩兩年前打算提早大選,以打敗保守黨」的例子,來說明政客用辭職來爭取選民支持是很平常不過的事情。這不是很像那些當權的、媚共的經常批評別人聯同外國勢力嗎?可是,又很奇怪,他們要證明自己的那些政策、那些想法時,又會說「外國也有這樣的事情」、又會高薪聘請外國專家。

看到對方如斯辯論,我越來越沒有心機。同時候,我替香港下一代感到悲哀。在那樣的環境底下成長,實在不能夠不變得蠢蠢的。

Wednesday, May 19, 2010

那天,是金馬倫成為自1812年起唐寧街十號最年輕的主人後一天,紐約的SHERRY在其網上專欄裏談到英國政權交替如何漂亮。這位快要成為別人母親的香港女生寫道:

英國換首相,那套儀式是說不出的好看。沒有眼淚,沒有辱罵,沒有力歇聲嘶,沒有憤憤不平,沒有趾高氣揚。輸的好看,嬴的謙虛,一切都是平平和和。這套儀式,用了很多年,也不是年年看得到,所以有機會看到便要金晴火眼的盯著,看英國人如何表現他們的民族氣質。


這教我想起前英國首相HAROLD WILSON在其回憶錄裏,對自己帶領在野工黨贏得大選後的描寫。以下是一些節錄:

As soon as the figure of 316 seats are reached, Sir Alec Douglas-Home, who until then had rightly refused to concede defeat, asked for an Audience of the Queen and tendered the resignation of his Government. I was told to stand by. A Palace car would be sent for me.

No. 10, imperturbable as ever, had made all the necessary arrangements for a change of Government. Herbert Bowden, our Chief Whip in Opposition, had been told the previous evening, before polling ended, what I must do......

On arrival at the Palace, I was conducted to the Queen's private apartment. She simply asked me if I could form an Administration. Exactly a year earlier, Sir Alec Douglas-Home......had answered the same question......

I then left for No. 10 in the official car......After saying a few words to press and television reporters on the steps of No. 10, I went along that long corridor from the front door to the Cabinet Room......I was greeted as Prime Minister by Sir Alec Douglas-Home's private secretary, as I still regarded him. Sir Alec, meanwhile, had disappeared through the back door quietly.


政權交替,本來就應該是這樣的。

讀了SHERRY的文章後,我抄錄了《泰晤士報》在保守黨跟自由民主黨成功合組政府後首篇社評的一段來回應:

“Gordon Brown gave a valedictory address in Downing Street of genuine grace and generosity that was returned in kind by Mr Cameron. The passing of power in a democracy is a strangely beautiful thing, a reminder that, for all its anxieties, this is a civilised nation, one that, in the words of the Prime Minister, may yet have its best days ahead of it.

…It is the way things are in this country and there are moments when we should pause and be thankful for that.”


How long will we need to wait so that the people in China can say the same? Not in next decades. Unfortunately.

的確,究竟還要等多久,中國人才能講出同樣的說話呢?

不過,要和平交替政權前,也許,還要來一次壯烈的政權交替,我們中國人才能夠走上一條康莊大道。

Tuesday, May 18, 2010

那天,林大小姐逛街的時候,看見一雙繡上老鼠圖案的鞋子。我提議她買下來,送給我的妹妹。

雖然在歐洲已經生活了近八年,妹妹依然很迷那些什麼「流年運程」、「犯太歲」之類的東西。我想,那是因為她的中學是一間香港女校。正如沒有一個在香港女校畢業的女生不迷打麻將一樣。(這是我的觀察。林大小姐讀的是港島一間女校,她跟她的朋友閒來時候都喜歡打麻將;妹妹讀的是一間接近新界的女校,她跟她的朋友閒來時候都喜歡打麻將;我有位朋友讀的是九龍一間女校,她跟她的朋友閒來時候都喜歡打麻將。)

妹妹喜歡上老鼠,就是今年的事情。因為聖誕時候到文武廟拜祭過祖父後,她讀到廟外面一些談及運程的小冊子,知道今年老鼠利肖猴的。他們提議肖猴的多佩戴有老鼠圖案的飾物。於是,她便開始搜集米奇老鼠,也開始藏起家裏那些哈羅吉蒂 - 因為哈羅吉蒂是貓,貓捉老鼠,她怕家裏太多貓,老鼠會不來。年三十晚,更特別跑到倫敦牛津廣場那邊那間迪士尼店,買下印有米奇老鼠的睡衣、毛巾、水杯和飯碗。她笑言,迪士尼今年銷售大增,她應該要分到一杯羹。

解釋過給林大小姐聽後,她突然說,其實,米奇老鼠不是老鼠。

怎麼不會是老鼠?人家明明就是一隻叫「米奇」的「老鼠」。

難道你覺得他像一隻老鼠嗎?林大小姐問道。

那不是「像不像」的問題;那是「是不是」的問題。正如一個人可以不像一個人,不過他還是一個人。我嘗試解釋道。

才說畢,便想起了那個公開宣布不會投票的特首,心裏那怒火又再燒了起來。

我道,人家起名字,是沒有錯起的。叫得「米奇老鼠」,當然就是「老鼠」,正如叫得「蔭權」,當然會「護蔭有權力的人」。還是我們那位揚言支持普選的特首的父親厲害,早知道自己那個兒子會如此膿包,所以當孩子一出世,便給他起了一個如此貼切的名字。

Monday, May 17, 2010

昨天,抄錄了朋友在網上轉載《明報》的一篇文章。作者是梁啟智,題目是《原來我已沒有沉默的權利》。

今早(星期天)起來,再訪朋友那個網頁,發現原來她有一位朋友對那篇文章留了言,寫道:「不喜歡這篇的施壓感覺, 但在考慮投還是不投的, 還是可以參考一下。我想今次投票的義意, 已遠遠超過左盡公民責任呢個層面了。投唔投, 投那個, 都成為一個意見的表達, 這和以前的選舉很不同.....而我在考慮到底我投的票, 會怎被演繹, 在衡量那個重一點,最後我可能會投周澄 or 白票。但對不投票的人, 也應該尊重, 唔應該施壓, 否則和中共有乜分別?」

我很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我想,我那位朋友的朋友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首先,這個世界不應該有「投不投票」這個問題。因為投票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就是如此簡單。不去投票,就是沒有盡一個公民的義務。在選舉面前,唯一的問題只是,究竟把自己神聖的一票給誰?每一個公民、每一個選民,他們的唯一考慮是誰得到自己的支持。投票與否,根本沒有考慮餘地。一點也沒有。

如果你不認同那些辭職的議員的做法,你可以用選票教他們不能夠重返議會,再次濫用你對他們的信任;如果你認同那些辭職的議員的政綱,你便應該用選票讓他們能夠重返議會,發出你的聲音。你當然也可以投棄權票,來表達你的不滿,來表達你所有的不滿。

這當然是表達意見,是一種表態。不過,我看不到這跟以前的選舉有什麼不同的地方。我看不到這跟別人的選舉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投票從來都是意見的表達。你投公民黨,因為你同意他們的政綱;你投民建聯,因為你同意他們的政綱。從前如此,現在如此,將來也是如此 - 假如將來我們香港人還有機會投票,假如中南海不會用這一次的低投票率來宣布「這證明普選不適合香港」。我想不到為什麼這一次跟以往不同。莫忘記,「普選」從來都在那些辭職議員的政綱裏面。以前你支持他們,也就是支持普選;以前你不支持他們,也就是不支持普選。為什麼這一次是不一樣?告訴我,有什麼不同?

是因為出現這次補選,都是那些議員集體辭職嗎?

議員辭職為了多拿些支持,這是很平常的事情啊!是很平常不過的事情。是那些還未在政治幼稚園畢業的香港人少見才多怪罷了。前英國首相白高墩兩年前便曾想過提前解散國會,舉行大選,因為那時候工黨民望開始復蘇,那時候大選他們很有機會打敗保守黨。最近,保守黨跟自由民主黨合組政府,其中一個條件就是這個結盟要為時五年,以防止其中一個政黨會藉著一己一時民望的高企,不理會另一個,提早解散國會。香港人,看一看這一個真正的世界罷。井底之蛙自然會因為一切陌生事物感到不安,這是很正常不過的事情。

說怕不知道投的票, 會怎被演繹,更是無稽。難道你不怕不投的票會給那些當權的任意演繹嗎?

在投不投票這一個關節眼上,我們是沒有選擇權的。因為這是一個公民的義務。假如這叫做施壓,那麼,要你奉公守法也是對你施壓了罷。

在選舉裏,不去投票的人,是沒有權利被尊重的,因為他們不去履行他們的公民義務。跟那些不奉公守法的人沒有兩樣。我們尊重的是選民投票的選擇 - 無論他們投那一個,無論投票結果如何,都要尊重。中國人說的「和而不同」,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不過,那是從前的事情了。現在的中國人對「和諧」有另一個解釋 - 跟秦始皇的統一差不多罷。

Sunday, May 16, 2010

早陣子,老是把《明報》跟《星島日報》放在一起,批評他們報導新聞如何不濟。老實說,我是很不願意這樣做。畢竟,《明報》是一份陪我長大的華文報紙。望著它墮落,心裏多少有點悲戚。

不過,最近,從朋友那兒讀了一篇刊登在《明報》的文章,開心地發覺,原來這一份金庸創辦的報紙還未墮落至《星島日報》那個低賤的地步。

文章作者叫梁啟智。標題是﹕《原來我已沒有沉默的權利》。在立法局補選的大日子,我想做一次文抄公,把整篇文章抄錄過來,供大家一起分享。

警匪片中最常見的對白,是警察逮捕疑犯之前的一句:「你有權保持緘默。」這句說話的重量,在於它代表了最基本的公平公正,強調制度不會偏袒於任何一方,讓我知道我不會被強迫承認一些我沒有說過的事情。可惜,近日來政府和權貴不斷鼓吹杯葛明天的立法會補選,讓我驀然發現,原來做香港人比做一個嫌疑犯更為無權,因為我們連沉默的權利也沒有。

對於去不去投票,我本來沒有太大的意見。對於所謂的「5區總辭、變相公投」是否爭取普選的最佳方法,也還未想得很清楚。但是我發現,到了此時此刻,原來這些考慮都已經不再重要。如果你仍有猶豫的話,我希望你明天還是會走到票站,投下你的一票。

政府叫選民杯葛自己辦選舉

我是被迫呼籲大家出來投票的。

投票與否,本來應該是一項公民權利,就好像「你有權保持緘默」一樣。然而權貴為了打擊投票意欲,提出不單止投票給誰,而是走進票站這個行為本身,就已經是一種政治姿態,所以不該去投票。於是乎,我們看見官員對是否投票不敢宣之於口,政府的選舉宣傳品中「請踴躍投票」這5個字也忽然失蹤。香港這個自稱的世界之都在這點倒開創了一項世界紀錄:政府叫選民杯葛政府自己辦的選舉。

問題來了:引用同一個邏輯,如果權貴認定走進票站本身也是一種政治姿態,則不走進票站也同樣會被他們解讀為一種政治姿態。換句話說,無論你去不去投票,你這個行為(或不作為)都會有政治後果。原來到了明天,只要你是香港人,只要你活覑,你都注定會「被代表」的了。

對,投票,是有政治含義,但最少我還可以選擇這個含義是什麼。如果我不喜歡觸發這次補選的5名前立法會議員,我可以投票給他們的對手。如果他們其中有任何一位意外落選,恐怕也很難於選後高呼「公投成功」。換句話說,選擇權仍然在我的手中。

不去投票呢?恐怕我會立即被一班我不一定認同的人在我頭頂貼上一個標籤,假定我必然是因為認同他們對不該投票的看法,所以才不去投票。就算我只是因為今晚捱夜看足球比賽,弄得明早賴脇而沒去投票,都會被他們強行解釋為我是因為不支持盡快落實普選,甚至支持功能組別千秋萬代而不去投票。這種冤屈,我受不下;兩者權衡,只好呼籲大家投票。

沉默變成助紂為虐

可以想像,明天晚上一眾自命權威便會在電視機前大談投票率低顯示了市民如何如何,情形就如03年50萬市民上街反對23條立法,也可以被理解為「還有600多萬市民沒有上街」一樣。各位讀者大概都不一定希望如此被動地「被解讀」,但在這種荒謬的政治邏輯下,很抱歉的告訴各位,我們已經沒有資格沉默。在一個公平的制度之下,沉默本來是權利。在一個權力完全不對稱的制度下,沉默就變成了助紂為虐。

最後,既然權貴認同不投票也可以是一種政治姿態,那麼我們只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到了2017年,如果特首候選人「梁英年」和「唐振英」都不願公開支持於2020年廢除功能組別,我們該號召全港市民杯葛這場選舉。因為按同一個邏輯,每一個沒有去投票的人,都可以被理解為在向整個政制投不信任票。

到時候,你可別怪我;這一招,可是你教我的。


我真的想不到一個理由不去投票。同意公投的,不同意公投的,根本都沒有一個理由不去投票。一個都沒有。除了那些縮頭烏龜。

Saturday, May 15,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分享心得」。

我叫春明,才滿二十五歲,結婚已經三年。

在我這一代人裏,我當然屬於早婚。是非常早婚。統計調查說,香港男人平均結婚年齡已由二十年前的二十五歲推晚至三十歲。

當朋友知道我要跟箐燁拉埋天窗後,都很詫異。詫異我們相識不過一年便談婚論嫁,詫異我們才踏入社會工作便立即組織家庭。尤其是那些男生。他們都怕我會後悔,後悔太早成家立室,後悔過早放棄一個年輕男人應該享受的快活自由。每一次,我都回答道:「既然碰上了一位你希望跟她一起生活的人,為什麼不結婚?你不明白這個道理,也許是因為你還未遇上這樣的一個人罷。」

他們都笑我傻。他們甚至給我起了一個花名,叫「自綁男」。意思,顯而易見罷。

給我起上這樣的一個花名,對箐燁當然很不公道。因為她其實給我許多自由,跟大家所想象完全是兩回事。朋友看到我經常拖著箐燁出席聚會,只因我知道她能夠跟我的朋友成為朋友。因為都喜歡交際,都喜歡熱鬧,都喜歡跟陌生人交談。我想不到有什麼原因,要阻止箐燁認識我的朋友 - 男的,女的。所以當炎生四年來首次從英國回港,邀約我一起晚膳,我帶同了箐燁出席。我希望她認識我大學裏最要好的朋友,我也希望他認識我生命裏最愛的那個女人。

炎生選上莎連娜。那是我們大學時候最喜歡的餐廳。許多個晚上,我和他都會一邊吃俄國牛柳絲飯,一邊討論如何建設公平社會,直至餐廳打烊,我們才慢慢走回宿舍去。算是我們的ABC咖啡館罷。

我和箐燁到達時,炎生已經喝著酒,跟老闆娘聊著天。

「難怪你要這麼早結婚?碰上這樣的一個可人兒,不早點綁著她,還不怕她溜走?」雖然臉容是成熟了,說起話來,炎生還是這樣子。我想,這是改變不來的了。

「所以,我也要早點綁著他。」箐燁坐下來,笑著回答道。

我們一邊吃飯,一邊聊天。什麼話題都談。仿佛這四年炎生都沒有離開過這個前英國殖民地,仿佛這四年我和箐燁都跑到了那個前香港宗主國生活。

突然,箐燁的手提電話響了起來。她很不好意思。因為怕影響我跟炎生繼續傾談,箐燁拿起電話跑到了餐廳門外去。當她走回來時,我看到她臉上有點得意顏色,於是,顧不得禮貌,忍不住問過究竟。

原來,那是她從前中學的一位老師撥來的電話,希望邀請箐燁回母校跟師妹分享一下在外國讀書的心得。因為選讀不了自己喜歡的歷史科,箐燁會考後毅然隻身跑到倫敦升學。從來,她都很喜歡跟人分享這一件事。這一次,她的母校是找對了人。

「我想,我猜得到你會如何跟那些孩子分享。所以,我會勸你推掉這個邀請,假如你還愛你的母校。」炎生呷了一口紅酒後,淡淡地道。

我和箐燁都聽得很不明白。我這一位大學好友便開始解釋道:「上星期,我才回過我的母校,跟那些學生談談升學問題。是一位同學見我剛巧從英國回來,便硬拉我回去講一講。於是,我便對著那一大班中七學生說,你面對的問題不是該選那一科,不是該選那所大學,而是是不是要讀大學,和為什麼要升讀大學。假如你這一刻不能解答得了這兩個問題,或者你的答案是,因為每個人都升讀大學,那麼,我建議你TAKE一個GAP YEAR,去流浪一年。一年後,你會找到答案。一個真正的答案。」

他頓了一頓,繼續道:「講完那句話後,我看到那些老師的臉色,我知道,他們不會再邀請我回去講什麼升學講座。走出母校的時候,我那位朋友問我,為什麼我會對一班學生說那樣的話?他怪我會害了那些孩子的一生。我沒有說上什麼。本來,我打算說,不跟他們這樣講才是害了他們一生,亦決定吞回肚子裏去。我對那些老師、我的朋友很失望。我轉過身,跳上的士,頭也不回便走了。我想不到母校那些老師竟然會變成這個樣子。我勸你推掉這個邀請,因為怕你會同樣失望,怕你會發覺那間學校再不值得愛。」

「我母校的老師不會這樣子。他們是很開放的。他們也很清楚我。他們找我,因為他們想學生聽到這樣的意見。」箐燁辯護道。

「這是回歸中國大陸後的香港。你所講的,倒是發生在英國殖民地時候的事情。」炎生呷了口紅酒後笑道。

那一餐飯之後的情形如何,我沒有太大印象了。還老是記得那些對話,皆因那天箐燁在母校跟那些師妹分享了在外國讀書的心得回家後,她感嘆地跟我說:「果然給你那位老友說中了。那些老師的確不是要其他人跟那些學生分享什麼心得,他們只是希望用其他人的口講他們要那些孩子聽的話。」

[按﹕要讀其他文章﹐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Friday, May 14, 2010

英國大選,香港人不聞不問,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英國再不是香港的宗主國。再者,香港人從來都對政治冷感。便是有天,中國大陸實現了普選,香港人可能也不過是「噯」了一聲後,便繼續抓錢。

這當然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不過,不好不以為不可能。要知道,香港人不曉得五月六日是英國大選的日子,不出奇;可是,又誰記得五月十六日在香港立法局補選投票呢?便是對自己地方議會的選舉尚且如此冷漠,國家大選的時候又會有幾多人會關心?最終有天,香港人會告訴全世界:「我們認為選舉是最不民主的事情,投票也不是一個公民應有的義務。我們完全同意由中國政府獨裁統治,我們願意做獨裁政府下的奴隸。」最終有天,香港人會教羅素(ROUSSEAU)知道,的確會有人情願做別人的奴隸。

最近,在網上讀到些留言,總算知道有一些香港人曉得對政府漠視立法局補選很不滿;總算知道教羅素掉眼鏡的日子還未來到。

這一個政府老是說自己的政改方案的確向普選邁進了一大步。不過,一個在選舉面前左閃右避的政府,怎能教人相信她會願意落實普選?她是如此害怕選舉結果不如自己心意。為了有藉口不承認那個很不合自己心意的結果,竟然會如此低裝地不大力宣傳補選,這樣的一個政府是如何的不負責任!這還能算是一個公民社會嗎?假如下學年香港學校的公民教育課程更改了,我不會驚訝。學校的老師還怎能告訴我們的孩子什麼是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一個害怕在選舉裏落敗的政府,又怎可能會支持普選?一個不支持普選的政府,又怎可能提出一個向普選邁進一大步的政改方案?

於是,香港人要得到普選,實在不能再跟當權者留在議事堂裏爭論。因為那樣的爭論根本很無謂。

早陣子,到了愛丁堡渡周末,碰巧那兒正演出《悲慘世界》。我又再次想起了那一首歌。那首每次聽見也會不期然站起來,揮動起緊握的拳頭,一起高唱的歌。是這首歌教我深深愛上這部音樂劇。

看到香港的情形,一時興起,竟然改動了一下裏面的歌詞。

聽到人民的歌聲嗎?
他們正憤怒地高唱。
那激昂的音樂在告訴大家,
他們再不要做別人的奴隸。

當我們的脈搏
跟那擊鼓聲
合拍地響徹大地,
明天將是新生活的開始。

你會加入我們抗爭的行列
站在我身邊?
在街頭抗爭的遠處,
那不就是我們經常渴望的新世界?
那就立即加入我們的行列罷!
去取回你應該擁有的權利。

你會向社會貢獻你的一切
好讓我們的抗爭能夠前進嗎?
無疑,有人會因為這抗爭不幸倒下,
只是,你會站起來抓緊這一個機會?
要知道,每位勇士的每滴鮮血
都會教每朵洋紫荊開得更加燦爛

原曲,當然就是《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Thursday, May 13, 2010

畢竟,在香港長大,許多時候,我其實都是用香港人的眼光看事物。

就像這一次英國工黨跟自由民主黨商談合組政府的事宜。

當白高墩為了力挽狂瀾地讓工黨依然能夠執政,為了讓工黨能夠在談判桌上拿得多點籌碼,為了阻止保守黨重新入主唐寧街十號,憤而宣布會辭退工黨黨魁,我的確以為英國人將要無奈地接受由兩個在選票上輸掉大選的政黨合組成的政府。始終,工黨跟自由民主黨的理念其實很相近。都是偏左。至少,比保守黨跟自由民主黨合組政府容易想像。

我以為,自由民主黨黨魁NICK CLEGG終於成功藉著跟保守黨「調情」,贏得重要的地位去跟工黨商討如何吸引其他細小政黨,聯盟一起,組成新一屆政府。

我以為,工黨因為棧戀權力,會厚顏無恥地罔顧選民的選擇,用盡最後一分精力,扭盡六壬,去「合法地」霸佔著唐寧街十號。

我以為。因為我用著在香港學到的知識來看英國人的政治。

最後,當沒有一個政黨能夠成為國會最大黨的時候,還是由在大選裏贏得最多選票、贏得最多議席的政黨的黨魁成為新一任首相。至少,這是最合理的結果。

能夠出現這個教人感到合理的結果,還是因為工黨跟自由民主黨談不攏。

工黨跟自由民主黨談不攏,不是因為大家政治理念風馬牛不相及;談不攏,還是因為工黨裏許多人不同意用如此方法,去贏得執政權。

工黨裏有許多人不同意用如此方法去贏得執政權,歸根究底,還是因為英國有一個普選制度。一個每個市民都可以信賴的選舉制度:每個市民都可以按著自己的喜好,選擇哪一個政黨來管治自己的國家;每個市民都可以按著自己的愛惡,要一個教自己失望的政府下臺。就是因為有著這樣的一個選舉制度,政客實在不敢厚顏無恥地棧戀權力。因為這將會得罪眾多選民,為將來的選舉埋下伏線。用上《泰晤士報》引述工黨議員的一句說話:「a naked bid to cling to power would not go down well with the voters」。 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公平選舉是如此重要。因為有著公平的選舉,政客才不會不顧民眾。選舉要公平,就要全民普選。不能夠有些執權的人沒有經過全民選舉的洗禮。

金馬倫成為新一任首相後,其第一篇演說裏便有這樣的一句說話:「Politicians are always people's servants, not their masters」。

明顯地,這一個道理不是許多香港人能夠理解。尤其是那些當權的人。那些無緣無故地能夠管治香港的人。那些給一個獨裁政府欽點去管治香港的人。否則,他們不會如此肆無忌憚地大聲說:「選舉浪費公帑」。

Wednesday, May 12, 2010

邏輯學上,要證明「天下烏鴉一樣黑」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因為我們需要驗證過天下所有烏鴉後,方能證明得了。一天我們沒有見過所有烏鴉,我們也不能夠肯定「天下烏鴉一樣黑」。

話雖如此,只是,當看著一隻又一隻黑色的烏鴉在天空飛翔,實在不禁教人懷疑:這個世界也許真的沒有一隻烏鴉不是黑色的。

以為終於發現一隻金黃色的,可是看真點後,原來,那不過是一隻染了色的烏鴉,其身上的羽毛還不一樣是黑色。

那天,是今次英國大選最後一輪電視直播辯論,我跑到互聯網上收看,湊巧地碰上了那位在康橋生活的老友。選舉當然是我們其中一個話題。最後,她問我支持哪一位。是藍色的保守黨?是紅色的工黨?還是金黃色的自由民主黨?

我坦言,跟許多人一樣,在首輪電視直播辯論後,我的確給自由民主黨黨魁NICK CLEGG吸引著,以為在英國這個古老的政壇裏果然還有第三條路可以走。只是,當NICK CLEGG在選舉前宣布跟工黨合作的條件是「罷黜白高墩」後,我知道,無論他怎樣推銷自己跟保守黨、工黨如何不同,他還不過是一個迷戀權力的政客。為了求變,我會選保守黨。

那時候,因為這位自由民主黨黨魁在電視直播辯論的出色表現,所有民意調查都已經顯示,跟以往或保守黨領先、或工黨領先不一樣,沒有一個政黨能夠在今次大選裏贏得國會過半數議席,會出現HUNG PARLIAMENT。

根據英國憲法,在HUNG PARLIAMENT底下,現任首相將可以首先組織政府。不過,看著工黨無論如何不能夠超前保守黨,白高墩組織的工黨政府必然不能夠得到信任,工黨必然要找自由民主黨合作,合組政府。畢竟,自由民主黨其中一個前身社會民主黨是從工黨裏分裂出來,大家的政見有許多相像的地方。

假如事先張揚了跟工黨合作的條件就是罷黜白高墩,那麼,當工黨真的要找自由民主黨合組政府的時候,NICK CLEGG便大有機會成為新一任唐寧街十號的主人。因為沒有了白高墩,在工黨自由民主黨的聯盟政府裏,他自己就是唯一一個經過選舉的黨魁。民意必定對工黨再次私下相授首相不滿。莫忘記,白高墩就是一個沒有經過大選的首相。他得到的權力,不是人民給予的,只是貝利雅退位,工黨私底下讓這位前財相在無人競爭下登上黨魁。

這是NICK CLEGG能夠成為首相的唯一方法。因為在他有生之年,自由民主黨應該依然沒有法子可以成為英國國會最大黨。

昨天早上,在公司裏收到妹妹的電郵,她驚訝地道,金馬倫為了入主唐寧街十號,想不到保守黨竟然會願意跟自由民主黨合作。他們的政治理念是如何的風馬牛不相及。也許,這就是政治了。

那時候,白高墩還未宣布會辭掉工黨黨魁,好讓工黨能夠好好跟自由民主黨商討合組政府的細節。我回答道,這個話也適用在NICK CLEGG身上。或者,更加合適。莫忘記,保守黨的贏得的議席雖然不能過半,不過,他們還是贏得最多票數、贏得最多議席的政黨。道理上,也應該是他們組織新一屆政府。更何況,分析發現,在許多工黨贏出的選區,他們贏保守黨不過百票。簡單地說,保守黨在今次大選裏就欠大約一萬多票成為不了國會最大黨。

果然,臨下班前,白高墩便宣布辭掉工黨黨魁了。

天下烏鴉一樣黑罷。NICK CLEGG似乎贏得了更多籌碼跟保守黨談判。

Tuesday, May 11, 2010

我想,只有在一個反智的獨裁社會裏,方有政府會大膽地提出「選舉浪費公帑」的言論,方有民眾會毫無反對意識下同意「選舉浪費公帑」這樣的謬論。要知道,在一個民主社會裏,唯有透過選舉,一個人才能夠從人民手裏得到統治的權力。

權力不是與生俱來的,不是上天賦予的。因為我們人人天生平等。沒有一個人需要服從任何一個人,也沒有一個人能夠駕馭任何一個人。我們需要一個統治者,只因我們需要一個人去替我們管理我們的社會,只因我們需要一個人去打理我們公家的事情。

在一個獨裁社會裏,那個統治者的權力是來自武力和恐嚇。他用盡一切方法去讓民眾臣服在他制造的恐怖底下,要每一個人都不敢站起來去提出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為什麼你是統治者,不是我?」

在一個民主社會裏,那個統治者的權力,則是人民給予他的。要得到那一個權力,唯一的方法,就是贏得選舉。那就是贏得人民的信任,教每一個人民都願意乖乖地接受自己的統治。不過,跟獨裁社會不同,因為民主社會裏的統治權來自選舉、來自人民,所以,當人民再不信任統治者,那位統治者便要交出權力,讓另一個贏得人們信任的人成為新一個統治者。

因此,「選舉浪費公帑」是一個極度荒謬的言論。在一個民主社會裏面。

一個支持民主的政府、一個以推動民主為己任的政府不會講這樣的說話。因為他們知道,沒有選舉,他們得不到統治的權力,不能一解自己統治民眾的渴望。

一個不希望做別人奴隸的人民、一個不希望生活在獨裁社會底下的人們不會講這樣的說話。因為他們知道,唯有透過選舉,他們才能夠找到一個他們信任的人,才能夠把手上那個統治自己的權力交出去。

選舉怎會是一件浪費公帑的事情?

假如舉行選舉真的是在浪費公帑,那是因為政制裏面還有很多人駕馭著那些贏得選舉、贏得人們信任的人,因為還有很多很多人不明不白地綁架了人民手上統治自己的權力。當政府是欽點的,議會裏有許多不是人們選出來的議員,舉行選舉的確是浪費公帑。

所以,那些相信「選舉浪費公帑」的人應該站起來、應該跑出來,跟我們那一個欽點的政府說不,跟那些不是人們選出來的議員說不。我們不能夠浪費公帑,叫那些贏得我們信任的人得不到真正的統治權力。

Monday, May 10, 2010

在香港,教孩子,我想像得到,那會是一件極度困難的事情。因為周邊環境不容許你好好教導你的孩子成為一個明辨是非的世界公民。

就像這陣子,當全港市民都可以在社會裏發出一把聲音,可以按照自己意願,選擇合乎自己想法的立法局議員的時候,那些無緣無故擁有權力的都一起走出來,或暗示、或明示,建議全港市民放棄這個權利,否定「投票是一個社會公民應盡的義務」這個公民教育首課教導的事情。

身在異鄉,透過互聯網,看著政府和那些媚共的所謂保皇黨在選舉面前左閃右避,我替香港的孩子,和他們的父母,感到悲哀。

拋開將來香港會是一個獨裁社會,還是一個民主社會,我們究竟想我們的孩子將來成為怎麼樣的人。

難道我們容許我們的孩子為了自個利益,甘願做任何事情 - 包括一切違背良心的事情?難道我們容許我們的孩子在大是大非面前,一點立場也沒有嗎?

年初,讀過《TO KILL A MOCKING BIRD》後,我經常提醒自己要以故事裏面那位律師ATTICUS為以後教導孩子的藍本。其中,我想,小說裏面有一句對白,可以簡單地表達那是一個怎麼樣的藍本。那是ATTICUS跟女兒SCOUT解釋自己為什麼要替黑人TOM ROBINSON辯護的那段說話。

For a number of reasons. The main one is, if I didn't I couldn't hold up my head in town, I couldn't represent this country in the legislature, I couldn't even tell you you or Jem not to do something again. Because I could never ask you to mind me again.


那是六十年代的美國,黑人在社會裏完全沒有地位。那位叫TOM的黑人被告強姦一個白人女生。因為父親替黑人辯護﹐SCOUT在學校裡遭同學欺負。ATTICUS說話裏那個「JEM」,是SCOUT的兄長。

站在書柜前,望著李夏芭的那本小說,我問自己:那些在選舉面前左閃右避的人究竟可以怎樣面對自己的孩子呢?他們可以在自己的孩子面前講些什麼話呢?

我不能夠想像。我是一個傳統中國男人,我相信,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

更何況:

假如你相信你提出的那個政改方案是這樣吸引,為何不利用敵人提供的機會好好打敗他們,讓大部分市民都站到了自己背後,讓自己佔了道德高地,讓那些經常反對自己的人,再不可以高喊一聲反對自己那個政改的聲音?

假如你相信你提出的那個政改方案是這樣吸引,只不過有些人了解不深才跑出來反對,那麼,為何不好好利用別人提供的機會,用道理、用邏輯贏得反對自己的人的信任?

假如你非常不同意那些自行辭職的立法局議員,你更加應該參加投票,要他們不能夠返回議會,綁架你的聲音.

為什麼要怕?為什麼要左閃右避?為什麼不參加投票?

在這樣的環境底下,在大家都沒有一點勇氣的環境底下,在大家都不分是非黑白的環境底下,我們可以讓我們的孩子成為怎麼樣的人呢?

假如我們的下一代成為世界上最不濟的人,要怪的只有我們自己。

Friday, May 07, 2010

才剛提到《明報》和《星島日報》的記者懶惰得只懂搬字過紙,完全不經消化底下,把別人供應的報告一字一句抄到自己的新聞稿裏,豈料,過了幾天後,再次發現這樣的情形。

當然,又是雅虎香港之功。因為他們只刊登這兩份所謂入得學校大門的報紙的新聞稿。於是,要做一個比較實在不大困難。甚至是非常容易。要知道在雅虎香港裏,都是即時新聞,一件消息是幾乎同時候一起在兩個報社出現。

那天,是五四運動的紀念日,《泰晤士報》報導那位給人現場逮捕的孟買恐怖襲擊孩子臉槍手,將面臨死刑。對于這宗新聞,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社給的標題為:MUMBAI GUNMAN FACES DEATH SENTENCE。

中飯時候,到了雅虎香港瀏覽。原來,那位叫MOHAMMAD AJMAL KASAB的青年人已經被法庭判了死刑。《明報》和《星島日報》都是同時候報道這件消息。即時新聞關系,就只簡簡單單兩句。

在《明報》,那篇報導是這樣的:「孟買特別法庭公共檢察官尼卡姆宣布,判處孟買2008年11月恐怖襲擊案唯一現場被捕疑犯卡薩布死刑。」

在《星島日報》,則為:「孟買特別法庭公共檢察官尼卡姆4日下午宣佈,判處孟買2008年11月恐怖襲擊案唯一現場被捕疑犯卡薩布死刑。」

莫不又是一模一樣?在《星島日報》裏,就只多了宣判的日子而已。是五月四日。

細看下,都是來自新華社的消息。

或者是因為來自國家新聞機構的,從來習慣都是毫不刪改地原篇刊登,於是,這兩份所謂入得學校大門的報紙都犯了一個文字語法上的錯誤。和一個報社不能容許發生的錯誤。

都是不曉得消化之故;都是編輯、記者懶惰之故。把別人供應的報告一字一句抄到自己的新聞稿裏,當然是錯。更錯的是,把別人的錯一模一樣地當作了自己的。

新華社犯上這樣的錯,并不出奇。因為中國大陸根本沒有法治,那兒的記者不曉得法治精神,情有可原。只是,香港的報社找不到這樣的錯處,實在叫人心痛。要知道,寫一篇新聞稿,一字一句都要很嚴謹的。

我想,大家都看到《明報》和《星島日報》那篇即時報導有什麼錯。

既然是宣判了,也就是定了罪,怎麼會還是「疑犯」呢?

這是文字語法上的錯誤。

這的而且確不是太過嚴重。因為相比起另一個錯誤而言。

今天,五月六日,《泰晤士報》網上版有這樣的一段新聞:The sole gunman to be taken alive during the 2008 Mumbai terror attack was sentenced to death today for his role in an atrocity that left 166 people dead and shocked the world.

接下來,其記者寫道:On Monday he had been found guilty of being one of ten Islamist gunmen who sailed from Pakistan to India’s commercial capital 18 months ago with orders to kill as many people as possible.

原來,五月四日那天,法庭只是判了那個槍手有罪,沒有判刑。

新華社的英文水平依然很差,可能讀了別人說「FACES DEATH SENTENCE」,便以為已經判刑。又或者,他們按照著中國大陸一般程序,一廂情愿地以為這樣的犯人都會被判死刑,所以胡亂報導。

我不擔心新華社報導新聞的水平。讓他們教壞中國的孩子好了。只是假如我們還容許《明報》和《星島日報》這兩份報紙進入香港學校的大門,我們不是教壞我們的孩子是什麼?

Thursday, May 06, 2010

當英國廣播公司的娛樂節目正式登陸香港的時候,他們的發言人跟記者道:「明顯地,不是所有BBC的節目都會在這個頻道播出。尤其是那些喜劇。因為文化不同關系,我們有些節目可能會引起投訴。」

那個頻道,就是BBC PRIME。那時候,是NOW電視的開始。是他們首先讓香港人知道除了新聞和資訊節目外,英國廣播公司還會提供很多娛樂。

那時候,也是《LITTLE BRITAIN》大受歡迎的日子。那位發言人所講的「喜劇」,也就是這一個英國人自我嘲笑的節目。

在香港播放《LITTLE BRITAIN》,一定會引起投訴。那些什麼「平機會」、「明光社」等號稱扶持弱勢,消除歧視的團體,必定會忙過不停。因為這部大受歡迎的英國喜劇每一集都以歧視別人來開玩笑。那些「別人」不僅是同性戀者、外國人(即包括中國人),還有老人家、傷殘的、露宿者等等。

裏面有個角色叫MARGARET BLACKAMORE的女人,每當遇上那些「別人」的時候,她都會立即嘔吐。這是其中的一些片段:



看罷這些片段,你當然會明白何解人家一開始便封了門,自我檢查,不容許一些大受歡迎的喜劇登陸香港。畢竟,生意至上,無謂招惹那些反智團體,替他們製造上報紙的機會。莫忘記,電影《秋天的童話》的一句對白,便曾在回歸後惹過大量投訴。也不好以為那些反智團體只打中國人的主意,《鐵達尼號》那場人體寫生,也給他們投訴。

的確是文化不同。回歸前,這一些事情何曾會是一個問題;回歸後,這一些根本不是問題的事情,竟然在一些人眼中成為了問題。

想起了MARGARET BLACKAMORE那個角色,因為最近看了一些《LITTLE BRITAIN》在英國也沒有播出的片段。

其中一個是MARGARET BLACKAMORE歡迎女皇替露宿者中心開幕剪彩。因為MAGGIE知道自己剛吃過一些由露宿者烤製的蛋糕,便如常不由自主地嘔吐,只是,這一次,那些嘔吐物都給吐到女皇和皇夫臉上和身上。當大家都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時候,女皇大方地繼續主持那個剪彩儀式,仿佛一切也沒有發生。

這是我們面對突如其來的變化時應有的態度罷。我跟自己說。

Wednesday, May 05, 2010

美國電視劇《THE SOPARANOS》首集(就是首季第一集),主角發現家裏的泳池吸引得到一群鴨子跑來游水,很是興奮。突然那些鴨子飛了起來,他便向屋裏大喊,要所有孩子都走出來看。孩子千萬個不願意走到後院,見過那些鴨子後,目無表情地講了一句:「國家地理雜誌頻道。」

明顯地,對於那兩個孩子而言,《國家地理雜誌》代表沉悶。畢竟,現代社會再不是一百二十二年的前的那個社會。那本黃色框框的美國雜誌創刊於1888年。

可能我本來就是一個沉悶的人,我從來不覺得《國家地理雜誌》沉悶。至少,單看雜誌裏那些照片已經叫人心曠神怡。

不過,縱然如此,沒有翻閱這本美國雜誌也已經好幾個年頭。

以前在香港生活的時候,曾是《國家地理雜誌》的訂閱讀者。只是,因為沒有一個月能夠讀過雜誌裏多過一篇報導,兩年後,便停止了。我以為,遇上有興趣的專題,才買來讀讀比較化算。況且,便是英國時事雜誌《經濟學人》我也如此看待,沒有理由特別訂閱《國家地理雜誌》罷。那時候,我確是這樣想。可是,停止訂閱後,我也停止了留意著一本美國雜誌。

好幾個年頭後,最近,我再買下了一本《國家地理雜誌》。是今年四月號。

再次買下一本《國家地理雜誌》,因為那個專題很吸引。是「水」。

雖然自大學畢業以降,工作範疇都圍繞著水:雨水、污水和食水,真正開始閑來會留意一下這個世界裏面水的問題,還是搬到歐洲生活後的事情。

我想,那是工作氛圍的分別。在香港,大家工作的目標仿佛是為了花最少時間賺最多的錢;在歐洲,那些工程師的想法很不同,他們都要建設好社會,都要為世人提供更舒適的生活為重,賺錢反而變得其次。至少我遇上的那些:有愛爾蘭的、英國的、蘇格蘭的、法國的、德國的、意大利的,都是如此。畢竟,人各有志,這當然沒有高低之分。正如茅臺跟香檳。只是,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底下,我慢慢開始很留意自己的工作對人類社會的影響,我開始很關心水資源這個問題。

於是,四月號那期《國家地理雜誌》便很吸引我。封面的大標題寫道:水。我們饑渴的世界。(Water. Our Thirsty World.)

裏面的確有許多很有趣的文章。關心這個世界發展的,都應該讀一讀。畢竟,水是我們最重要的資源。這是我跟我那些投資顧問經常講的話。因為我的投資大部分放在水和能源上面。

我始終是一個香港人。還是離不開賺錢這一個關節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