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6, 2010

我想,在愛爾蘭寫這個網上專欄的日子要完結了。下次再在此間登上一篇文章,該是我回到香港後的事情。因為我將要取消住所裏的上網服務。

五年時間,當然不短。尤其獨自在彼邦生活。全因為這一個跟人共享的天地,我在都柏林的平常日子找到了些寄托。況且,我從來都是一個牢騷王。

臨離開愛爾蘭前,在YOUTUBE裏找到了這一個CLIP:



於是,在這一篇最後在愛爾蘭寫成的BLOG,我想清楚大聲地說道:I'm a Blue boy; I hate the redshite, it's in my heart and in my soul.

下一篇,希望是幾天後的事情。

Thursday, October 21, 2010

倒數階段。留在都柏林的日子。

於是,住所裏非常混亂。幾乎全屋東西都放到了在地上。能夠走動的地方本來就沒有太多,現在是接近零。因為我要分門別類。那些不是在香港趕著要用到的東西,便寄船;重要的、回到香港要立即用的,就要帶著上飛機。

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項目。就是要丟掉的。

我是一個會看《TOY STORY 3》哭不成聲的人,所以,要我替一些跟在身邊近五年的東西貼上「丟掉」這個牌子,實在有點為難。它們曾經跟我一起生活過。沒有它們,我在都柏林的日子或者未必會像現在般快樂。

能夠教我快樂地在愛爾蘭生活的,其中一樣是那些小說。原來,靠著這五年功夫,在這間市中心的小屋子裏,我藏了近三百本書。

朋友問:「難道你打算把他們都搬回去?」

我看到他一臉詫異,點頭道:「自小,我便以為拋棄舊書是一件很折墮的行為。況且,這些書,我都是為我的孩子買下來。」我沒有說出口的,是我跟林大小姐講的那句話——假如林大小姐是我的心肝,我的藏書便是我的寶貝。

話雖如此,我還是有兩本書要丟掉。

是CJ SAMPSON的《SOUVEREIGN》和ELIZABETH KOSTOVA的《THE HISTORIAN》。

Wednesday, October 20, 2010

那天﹐當滙豐宣佈把集團行政總裁辦事處移回香港後﹐陶傑在其《蘋果日報》的專欄裡寫道﹕

「滙豐沒有浪費走出去這十二年,把香港的效率,全世界發揮。英國的銀行,本來一天到晚都在懶洋洋等打烊,滙豐改變了作風,每一個小鎮,街角都有自動提款機,自從滙豐國際化之後,『牆洞』(hole-in-the-wall)就成為專指自動提款機的英文詞彙。」

滙豐國際化之前﹐英國銀行是什麼模樣﹐我不清楚﹐因為那時候﹐我還未踏足過歐洲。不過﹐看罷《LITTLE BRITAIN》後﹐總能大概想像得到。劇中那位以「COMPUTER SAYS NO」為口頭禪的女生﹐最先出場的地方﹐就是銀行。經過了整個第二季後﹐她才從銀行轉到旅行社上班。

所以﹐讀畢陶傑那段文字後﹐也很有同感。

當然﹐更大的同感﹐來自這近五年在愛爾蘭的生活。縱然滙豐那句掛在口邊的宣傳語句依然是「WORLD'S LOCAL BANK」﹐可是﹐在這個小島上面﹐是沒有一間做零售的滙豐銀行。

明顯地﹐愛爾蘭這個市場不值得投放資源開發。無疑﹐過去十年﹐CELTIC TIGERS的氣焰比得上那個遠東國家的暴發戶﹐況且﹐「銀行家是世界上最現實的動物,哪裏有錢賺,他夾着皮包,你不請他也會來」﹐只是﹐經過一輪盤算後﹐滙豐還是以為愛爾蘭銀行業的風險太大了﹐這個島國不屬於世界(WORLD)的一部份。當一切泡沫爆破後﹐實在不得不佩服滙豐的先見之明。

不過﹐我想﹐同時候﹐這也可能是另一個雞與雞蛋的問題。

就是因為沒有滙豐在這個島國上面﹐這兒的銀行實在不知道什麼叫做效率。

他們早上十時才開門做生意﹐下午四時便關門。當然﹐這不能叫做沒有效率。那其實可以是很有效率 - 在那麼短的時間裡面﹐便可以完成其他人需要至少朝九晚五的工作時間才能完成的工作﹐的確是非常有效率。假如能夠好好地完成那些工作。可是﹐就是這些愛爾蘭的銀行﹐當世界其他地方都開始談復甦﹐這個國家還在為明年頭痛。他們說﹐最快也要到2011年﹐愛爾蘭的經濟才有望醒過來。

Tuesday, October 19, 2010

也許,不是所有人都會同意陶傑的觀點,不過,有一件事情,大家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否認:這位報紙專欄《黃金冒險號》作者的文章的確好讀。

有幸上過幾堂陶傑教寫作的課。假如我現在的文筆算作合格,都因為我實在很用心上幾堂課。可能因為自小便沒有老師真真正正地教過如何寫文章——中小學語文課,都有作文堂,可總是老師在黑板上寫了個題目後,便任由大家隨意發揮,總之,下課鐘聲響起,便要完成遞交——陶傑的課完全叫我大開眼界。

有一課,他說道,要讀者喜歡自己的文章,裏面必定要有IRONY。因為平鋪直敘,會叫人大打呵欠,沒有心機讀下去。

那麼,IRONY是什麼?

我懶,沒有找來一兩本英漢字典查看究竟。對於我來說,陶傑口中所謂的IRONY,跟中文所講的諷刺有點相近。

假如一篇文章越多IRONY,越叫人覺得精彩,那麼,星期一《泰晤士報》那篇默西塞郡打比的賽後報導,就是一篇萬分精彩的文章。我以為,完全是教寫作的範文。

文章開首便叫人忍不住大笑(當然,如果你是利物浦擁躉,你只會哭笑不得):

It was the best performance of his time at the club, he said. So good was the display that there was not more he could have asked of his team. These were not the words of David Moyes, basking in the glow of a derby victory so emphatic that it left the Scot wearing a grin from ear to ear. They were spoken by Roy Hodgson. Denial can be rarely have sounded so delusional.

讀下去,你會發現,原來輕易贏得球賽的愛華頓領隊DAVID MOYES并不是很滿意球隊的表現,這就讓這段文章開首更加精彩。假如要挑剔,我想,應該可以刪掉段落最後那一句。這個結論,應該由讀者來下。尤其,基本上任何一個讀者——擁護愛華頓的、或者支持利物浦的——都會有同一個結論:Denial can be rarely have sounded so delusional。

其餘IRONY的例子還有:

(一)Moyes may have identified the flaws and on the evidence of yesterday they are numerous, but it was up to those whom he selected from a squad once again affected by injury to exploit them. They thrived on the responsibility to such an extent that the Everton manager's subsequent claim that his team had not even needed to be at their best said as much about their opponents as it did about them.

(二)Seamus Coleman, a GBP60,000 signing from Sligo Rovers, first shrugged aside GBP5 million Lucas Leiva before rounding GBP4 million Paul Konchesky and providing Tim Cahill, a GBP2 million bargain, with a shooting opportunity that he gleefully accepted.

太多太多,實在不能盡錄。

不過,最喜歡的還是結尾那一段:

There was nothing unfortunate about Liverpool's latest defeat and Hodgson's dream of being the manager who guides the club to No. 19 has been fulfilled, but not in the way he intended. It is nineteenth position in the Barclays Premier League that he has taken them to, not that much-cherished league title of the same number, and the brave face he is putting on does not mask the predicament that even he accepts they are in.

我記得,星期天,我一邊慶祝愛華頓勝利,一邊看看下屆我們所講的默西塞郡打比會否是利物浦對燦米亞。機會似乎不大。那不是因為利物浦不會降班,那是因為燦米亞現在正居於第三組別聯賽的包尾位置,要他們升上第二組實在有點難度。

Monday, October 18, 2010

英文差關系,英文詩集,我沒有很多。印象中,就只有WILLIAM WORDSWORTH與TED HUGHES。

藏有WILLIAM WORDSWORTH全集,都因為JOHN MORTIMER。其筆下的大律師HORACE RUMPOLE經常把WILLIAM WORDSWORTH的詩句掛在口邊,多讀那寫精彩百出的法庭故事後,實在不能不開始愛上那位英國十九世紀湖區詩人。

至於TED HUGHES,則是他和SYLVIA PLATH的故事。認識這位英國現代大詩人的名字,是在報紙裏讀了《BIRTHDAY LETTERS》的介紹。那時候,香港才回歸中國大陸,還有些華文報紙會有書評。應該是《明報》罷?九八年,我還未開始讀《信報》。報紙裏寫道,《BIRTHDAY LETTERS》收錄了TED HUGHES每年在SYLVIA生辰那天送給她的詩。

早前,《兩周一聚》最後一次聚會,題目是《教我如何說再見》。我依舊寫了個故事參加。

故事寫得不好。因為沒有時間想清楚女主角跑去自殺的原因。雖然,明顯地,故事靈感乃來自TED HUGHES和SYLVIA PLATH的故事——我當然無意貶低SYLVIA PLATH的文學成就。

更正確點說,靈感乃來自最近方有機會面世的詩人的一首作品:《LAST LETTER》。刊登在英國雜誌《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裏。詩很長,以下是節錄。

What happened that night? Your final night.
Double, treble exposure
Over everything. Late afternoon, Friday,
My last sight of you alive.
Burning your letter to me, in the ashtray,
With that strange smile. Had I bungled your plan?
Had it surprised me sonner than you proposed?
Had I rushed it back to you too promptly?
One hour later——you would have been gone
Where I could not have traced you.
I would have turned from your locked red door
That nobody would open
Still holding your letter,
A thunderbolt that could not earth itself.
That would have been electric shock treatment
For me.

......

Your note reached me too soon——that same day.
Friday afternoon, posted in the morning.
The prevalent devils expedited it.
That was one more straw of ill-luck.
Drawn against you by the Post-Office
And added to your load. I moved fast,
Through the snow-blue, February, London twilight.
Wept with relief when you opened the door.

......

因為是最後一次聚會,不便遲到,於是,胡亂完成。希望改天有空,多研究這首詩後,能夠好好改寫那個故事。

Friday, October 15,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為最後一次聚會,主題為「教我如何說再見」。

我決定給他寫信。

是中秋節夜晚。都說外國月亮特別圓。在那皎潔巨大的月亮底下,我坐在窗前,靜靜地謄寫了給他的最後一封信。

裏面沒有秀麗語句,亦沒有華麗辭藻。連一句驪歌歌詞也沒有抄錄。我已經沒有心思去堆砌,來討他歡喜。從來,他才是個文人,才有資格執起筆桿,去教每個人心悅誠服地欣賞那發亮的文采;他揮一揮衣袖,便能生花地教人陶醉在他的想像空間裏頭。外間說,我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才子才女。那是對「才女」一詞最大的不敬。當然,要他跟我平起平坐,也是對這個才子的最大侮辱。

我不配有這樣的一個男人。因為像他這樣的男人不能只為我這樣的一個女人停留腳步。我不過是其中一個希望得到他的愛的女人。

不幸地,那要在我們相識四年後,我才知曉。更不幸地,我是唯一一個夠膽承認這個事實的人。很諷刺罷?世間上那些根本不用提起勇氣去承認這個事實的人,都不肯去承認,甚至罔顧這個事實,反而唯有我,才願意去接受,才有勇氣去面對。雖然那是來得有點晚了。

重讀著這五年來他寫給我的詩,我知道,他定會笑我寫給他的那些情感太露,輕易地讓情緒控制了我的筆桿。假如他會像我一樣,有空便信手拿起自己深愛的那個人寫給自己的詩來把讀。我寫給他的東西,不值得他太花心思細味。尤其來到英國後的這一年。

把信糊了口,便走到樓下投寄。街上很靜,一點聲響也沒有。果然已經入秋,空氣有點冷,我便拉高衣領,雙手插進褲袋,加快了點腳步。

我看到他那座屋子。亮了燈。他還忙著那本書。華文報紙說,大家都很期待。因為那是我搬到英國後他的首部作品。他們說,得著英國文化的衝擊,和愛情的滋潤,那部作品必定能散發出前所未有的光芒。

衝擊?是英國文化的滋潤,和愛情的衝擊罷?他在中學時候便跑了來英國,交往的,以致最親密的,都是英國人,這兒的文化對他還可以有什麼衝擊?至少,沒有比我老遠從香港搬到來倫敦對他的衝擊大罷。

我停下了腳步,站著笑起來。是笑報紙評論的胡說八道?還是笑自己的癡,笑自己的愚笨?我倒不清楚。

把信投進郵筒裏後,便轉身回家。我拉低了衣領,雙手擺放在胸前,慢慢地走回家。難道來到這個時候,我還怕著涼?

第二天醒來,果然生病了,連下床的氣力也沒有一點。我有點昏暈,唯有繼續躺在床上。我跟自己說,當靈魂離開肉體的時候,也許是差不多模樣。多過一會兒罷。多過一會兒,我便會知道答案。尋死,除了要有勇氣,原來還要有點力氣。

朦朧裏,我聽到有人用鑰匙打開我的大門。

是他。我聽到他的喊聲。

他衝進我的房間,手裏執著我那封信。我認得我那張粉藍色信菚。那是我喜歡的那種粉藍。不過,怎麼可能這麼快便寄到他的手裏?我本來打算要他明天才收到。在我離開這個世界之後。

他跑到床前,緊張地搖晃我的身體,喊道:「媚,應一應我,好嗎?我讀了你的信,便立即趕來。我不要你離開,我不要。」

我張開口,道:「我不過著了點涼。要躺著休息。」

「可是......」他坐在床沿,把那封信遞到我跟前。

不知怎的,腦袋突然有點清醒過來,把信搶了過來後,便柔弱地道:「才鬧著玩兒。要看你對我還有多緊張。」語畢,在床邊找來個打火機,就要燒掉那封信。

望著那發藍的火焰,我聽他這樣說:「難道你還......不!我知道,這幾個月......我不應該經常丟下你不顧。畢竟,你還是首次來到英國。雖然你是一個很獨立的女人。」

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輕描淡寫。也許,我筆下的那些女人都很獨立堅強。可是,那都不過是我渴望的投射,絕對不是我現實的倒影。不然,我便不會放棄一切,跑去跟我愛的那個男人,希望能夠跟他一起生活。想不到的是,原來那個男人早已是別人的男人。一個可愛英國女生的男人。

「你回去罷。我不要你待在這兒。」我欺騙他道。

「你不打算做傻事了嗎?」

「放心,我一點力氣也沒有。」這可是一個事實。

「那麼,我給你買點吃的。當然,也要買點藥。很快便回來。」說畢,便關上門,走到街外去。他忘了親我的臉。

我努力坐直身子,望著窗外他那背影。我輕輕地把雙唇貼在玻璃窗上,悄悄地說了聲再見,生怕他聽見後會跑回來。我一直把嘴唇貼在窗上,直至受不了玻璃那從外面滲入來的冰冷。那算是我們的最後一個吻。

望著窗上我留下的那個口紅印,我知道我要爬到廚房,去完成本來已經完成的一件事情。

[按﹕要讀其他文章﹐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Thursday, October 14, 2010

《兩周一聚》為網友米雪兒創辦的活動。顧名思義,那是每兩個禮拜一聚的活動。一班在世界不同地方居住的香港人,每兩個星期一起在自己的網上專欄寫同一個題目。聚會的時間定為每月的十五日和三十日。首次聚會,乃是兩年前萬聖節前夕。

我可以算是創辦會員罷。因為我有參加那個首次聚會。第二次聚會的題目,也是我點的。不過,我可不是一個活躍會員。尤其在點題這層面上。

跟許多人不一樣,兩年來,我才點了兩道題目。因為我不熱衷報名。此間的規矩乃是由最先報名參加這期聚會的人為下期點題。況且,點題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以為,題目不能局限,要有很大想像空間,要讓大家雖然同寫一個題目,可是出來的東西都完全不一樣。那才是《兩周一聚》的真正意義,那也是《兩周一聚》能夠吸引人繼續參加的地方。而且,禮貌上,點題的人都要欣賞過所有參加聚會的人的文章,并在留言板裏加上自己意見方算完事。那實在是件費神的事。我懶,所以,我不會爭著報名,好可以為下期點題。

起初,我的確是每期聚會都參加。因為那時的題目實在很方便寫故事。我喜歡寫故事,我是規定自己每期都帶一個故事來參加聚會。同時候,可能初辦關系,聚會人數不多,大家對其他人的文章都是有所討論的。那時候,參加聚會的人的關系比較親密,不會只在官方網頁裏留下自己那篇文章便完事。

早陣子,晚飯期間,跟朋友談論到時光旅行。朋友投訴《THE TIME TRAVELLER'S WIFE》的故事有點混亂,很難讀。我只看過電影,沒有讀那部原裝小說,不便加插意見,所以只很概況地說,從來,時空旅行的故事都很難寫。因為我們還不清楚知曉什麼叫做時空旅行。當然,我們可以天馬行空地發揮。可是,只要靜靜坐下來細讀,時空旅行的故事必定破綻百出。解釋得了甲,便解釋不了乙。

說著說著,我當然想起了《兩周一聚》。因為首個聚會的題目,就是《假如我有一部時光機》。大部分參加的網友都寫了一個時空旅行的故事。我也沒有例外。

那是上月的事情罷。想不到,最近再往《兩周一聚》那個官方網頁逛逛,赫然發現米雪兒剛剛宣布,多寫一期後,這個活動要停止了。剛剛是《兩周一聚》的兩周年紀念。

雖然近來的確少了參加,可是,知道這個消息後,還是有點若有所失。畢竟,是老朋友了。一有空,我還是會到《兩周一聚》的網頁走走看看。而且,我才剛想為聚會點題。

最近,在《泰晤士報》讀了作家MARTIN AMIS的一篇訪問。他說,性愛場面是最困難描寫的。尤其,同時間還要顧及情感。大家都很奇怪罷?MARTIN AMIS的作品經常充滿性愛,以致性虐待。

於是,我想,不如要《兩周一聚》來一個性愛聚會——大家都刊登一篇性愛場面描寫的文章。那時候,我怕會引起主辦單位和其他參加者群起反對。不過,現在,我什麼也不用怕了。

Wednesday, October 13, 2010

還記得中學一年級科學課自己做的首個實驗。

首先用BUNSEN BURNER把一瓶自來水加熱到五十度上下。接著,放幾塊冰塊進另一個BEAKER裏面。也要預備一瓶室溫的自來水。一切準備妥當後,便同時候把左手食指放進那瓶五十度上下的水裏,右手食指則放進那些冰塊裏。我們當然能夠感受到左手熱,右手冷。一分鐘後,抽起那兩隻手指,然後一起放進那瓶室溫的自來水裏。我們發現,我們不能單憑手指的感覺,說出究竟那瓶自來水是冷還是熱。

想起這個簡單實驗,還是因為早陣子一個經歷。

那天晚上,吃過晚飯後,一邊收看電視新聞報導,一邊上網到雅虎香港看一些出生地的新聞。

電視臺天氣小姐說道,接下來的周末,除西南部間中有點雨,全國天氣大致良好,氣溫更會升至二十二度,非常和暖。

聽到這樣的天氣預測,我不得不承認有點詫異。已經來到十月了,想不到當日照時間越來越短,氣溫竟然還會像夏天時候一樣的高達二十二度。早前一輪晚上最低氣溫零度的冬天預告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

才開始感嘆溫室效應對地球的影響,我便在網上讀到這個標題:北半球響極寒冬警號 香港今二十二度 入秋最涼。報導說,因為拉尼娜現象等因素影響,北半球今年可能要經歷異常寒冬。香港亦恐難倖免。俄羅斯傳媒引述氣象專家警告,歐洲今年會迎接「千年一遇」的寒冬。

吸引我的,不是那什麼「千年一遇」寒冬的歐洲。因為下月起,我已經搬返香港。也不是什麼「香港亦恐難倖免異常寒冬」之說。都說一篇新聞稿最重要的就是那道標題!吸引我注意的,還是那個標題——香港今二十二度 入秋最涼。

同樣的一個二十二度,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演繹。

我知道,搬返香港,其中一樣要適應的就是那天氣。

當然,冬天已經比較好適應。至少,那跟愛爾蘭的夏天夜晚沒有太大分別。我怕的還是下一個夏天。我不知道我是否抵受得了那遠遠超過二十五度的氣溫。在都柏林,當夏天氣溫上升至二十五度,我已經跟大家一起大叫熱得很難受。超過三十度?我應該會整天躲在家裏。

Tuesday, October 12, 2010

快將離開這座我生活了近五年的城市,返回出生地。

早陣子,跟老友出外吃過晚飯後,便一起步行回家。我們都住在都柏林市中心。

老友問我有什麼捨不得的地方。才準備開口,他便代我回答道,應該是星期天夜晚八時許,這麼寧靜,這麼漆黑的市中心。我們正走過一條行人專用區,兩邊店鋪當然早在兩、三個小時前已經關門,或者知道不會有太多人走動,街燈也有點昏暗。

知道原來那不是一個問題後,我便不打算花心思去想答案,只點頭道,不只星期天,還有平常時候的夜晚。

早前,有位過去二十年都在倫敦、紐約生活的香港人問我都柏林生活的情形。他竟然有搬到愛爾蘭首都的念頭。我跟他道,當你搬到紐約後,便發覺曾經深愛的倫敦原來不外如是,你是不可能會喜歡在都柏林生活。夜幕低垂,還開門的店就只有酒館。這兒九時許的場次已經是電影院當天的午夜場。

這兒其實跟英國其他城市沒有兩樣。當然,除了倫敦。

還記得陶傑在其成名作《泰晤士河畔》裏這樣子跟香港人寫過:

大小商店每日六時後關門,飯後除了酒館以外,只有泡在屋內看香港電視錄影帶。一入秋涼季節,天氣陰霾密布,至嚴冬時令,下午四時已暮色四合,不見日頭。社會節奏受氣候影響,不免萎頓不振。因此即便楊帆移民,請移向多一些陽光的國度。除閣下的嗜好仍與十七歲在畫報上征友時無異:愛對大海沉思、獨自欣賞日落、追尋煙雨中的康橋,以及在火爐便細讀《小婦人》與《咆哮山莊》,否則英國絕對是閣下的人間地獄。

老實說,搬回香港,我最掛念的,應該會是在嚴冬時候,躲在床上,翻讀小說的寫意日子。又或者呆望外面禿頭的樹木胡思亂想。又或者在夏天時候躺在綠油油的草地上給人寫信。因為我知道,這些事情都不可能發生在香港。那個前英國的遠東殖民地就是沒有那樣的氛圍教人做這些事情。

Monday, October 11, 2010

或者是離別在即,今年都柏林戲劇節,我竟然只買了票看《ENRON》。一部我經常在英國首都錯過的舞臺劇。一部毀譽參半的舞臺劇——在倫敦西區大受歡迎,可是在百老匯則為了止蝕要縮短演期。

當然,這個理由有點牽強。按道理,既然快要離開,這座城市裏一切我喜歡的事情都應該盡情的去做。況且,跟五年前離開香港不一樣,這次別離,我的而且確沒有在短期內回來一趟的打算。這兒的短期,指的是五年。假如會再次離開香港搬到另一個國家生活,那個國家也應該是愛爾蘭的鄰國——英國。畢竟,除了香港外,唯有在英國我才能名正言順大聲說「我是本地居民」。

本來好好享受今年的都柏林戲劇節,確實是跟這座城市道別的最好方法。沒有盡情去做,沒有放任自己買票,是怕自己捨不得離開。在那個前英國遠東殖民地,還沒有很多精彩的舞臺製作。(不過,話得說回來,搬返香港後的首個月,便會去看中英劇團的《威尼斯商人》和香港話劇團的《我愛阿愛》。)

劇院,的確會是我搬離歐洲捨不得的事情。不好說倫敦西區,便是都柏林的那幾座劇院:ABBEY THEATRE、GAIETY THEATRE、GATE THEATRE與OLYMPIA THEATRE,在將來那些還在公司搏鬥的夜晚裏面,我必定會想起這一個個的名字。

當然,還有都柏林戲劇節。

早陣子,《泰晤士報》介紹今個秋天紐約必看的舞臺製作。是那個長達六個小時的《GATZ》。那是改編費詩哲羅名著《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的舞臺劇。報紙說,縱然長達六個小時,這套劇依然大受紐約客歡迎。看罷,有人便立即提議改編《安娜卡羅蓮娜》(ANNA KARANINA)成舞臺劇。

讀著那個劇名,我還一時想不起來。可是,當讀到那個「一部六個小時的劇」的介紹,我便記起了。兩年前,這部劇便在都柏林戲劇節上演過四天。我是在最後一天才知曉那是改編自《大亨小傳》,所以,未及買票。當然,我不得不承認,我確實有點給那「一部六個小時的劇」嚇倒。

還記得《GATZ》。因為當我知道這部劇的那天,王迪詩剛巧在其《信報》的專欄裏提到《大亨小傳》。她說,費詩哲羅是她最喜歡的一個作家。她喜歡一邊浸浴,一邊讀那個美國作家的小說。於是,我便跟她發了個電郵,告訴她這部劇。

那是我首次跟這個我喜歡的專欄作家通訊。

Saturday, October 09, 2010

早陣子,在此間提到丘世文寫在香港回歸前的一篇文章。題為《起碼的語文水平》。裏面有這幾段文字:

「......過去二十年來,我不單止留意每年大專畢業生的中英文水平,而且還跟進觀察,試看他們踏足社會工作後,幾年來可有顯著的進步。我的結論恐怕要來得悲觀得多:今天語文水平低劣的問題不單止限于普通的大學生,還要涉及一般被大專院校頒發優良證書的學士和碩士等人。

......我要提出的問題是:如果我們日常交際辦公,所接觸的人既被專上院校驗證為成績優良,卻連簡單通順的中英文也書寫不來,那麼我們是否有理由推論:大專院校對語文及格的標準事實上設得很低。優良學生尚且如此,其餘所謂及格的大部分,其語文水平也可想而知罷!

......我所謂的及格水平可要比舊時最高學府所設的要來得低,就是希望大專畢業生能寫簡單達意的句子,遣詞用字如有疑難先查字典,哪怕模仿抄襲,好歹能拼湊點看似通順的書信就是。以我的經驗見聞所及,目前一般大專畢業生就連這起碼的語文水平也未能達到,更遑論其他創作修辭,文章經國等大事了。」

那天,我嘆道:假如丘世文還在人間,讀到回歸後香港年青人的文字,他必定會吐血。原來,低處未算低。

同時候,我也問道:當全球越來越近,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時候,我們香港的年青人卻變得越來越差。香港還能有競爭力嗎?

也許,有人以為我這個在彼邦生活的人,又如何清楚知道近來香港人的語文水平?我的見解不過是一般的道聽途說而已。

的而且確,我對現在香港人語文水平的認識都是從其他人口裏聽回來的。

妹妹在倫敦的一家銀行工作。一天,碰上一個在香港有生意往來的客人。當知道妹妹來自香港後,那個客人詫異地道:「從你的英文,我聽不出你來自香港。」妹妹謙虛地回答說:「那都不過是我在英國生活了近八年。」話匣子打開後,兩個人便談過不停。那個經常來往倫敦、香港兩地的人跟妹妹投訴道:「你可知道?許多事情我還是要在倫敦這邊辦理。香港那邊的人老是聽不懂我的說話。總是要我重復多遍。」

上月,回港渡假,在地鐵裏碰到四個德國、比利時人。他們望著車廂裏的那個路線圖,臉上一片迷茫。我便走了過去,看看有什麼能夠幫得上忙。原來,他們要到海運大廈。碰巧,我也要到海港城。於是,便著他們跟我走。一邊走,我們自然聊起天來。其中一個德國女人跟我道:「我嘗試問過許多人了。他們仿佛都不曉得英文似的。不是聽不明白我的說話,就是早早耍手搖頭走開。」在外人面前,我當然不能自己踩自己人,於是便回答道:「我想你是碰上了那些從中國大陸來香港旅遊的中國人。回歸後,的確太多中國人來到香港。」

我當然希望以上兩個故事都是個別例子而已。

Friday, October 08, 2010

出來社會打滾,我只相信一個道理:「受人錢財,替人消災」。受得人家給我的薪金,便要辦妥人家要我做的工作。無論那件工作是多麼教人氣餒。無論那件工作是多麼沒有意義。

所以,便是離職在即,我上班也沒有兩樣。雖然許多人都著我好好享受這一個月沒有什麼壓力的上班時候。雖然許多人都著我應該準時上下班。尤其一個月後,我的下班時間將會變得很晚。

我就是不能夠那樣子。

因為那不是我做人的理念。

有時候,我會想,我是透過工作來肯定自己確實存在這個世界上。我要用工作上的滿足來肯定自己。不過,更多的是因為受得人家給我的薪金。一個人家願意給,我也願意受的薪金。

都說我怕欠了別人。這是我的家教。小小年紀,我便知道寧天下人負我,莫讓我負天下人。「受人錢財,替人消災」其實是那個家教的變奏。

於是,遇上那個蠻不講理的判頭,我依然火氣十足地跟他理論過夠。判頭當然是什麼也不想做。又或者什麼都想用最便宜的方法弄妥。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馬兒好又不吃草」的道理。方法便宜,質素自然未合乎理想。說判頭蠻不講理,其實是說他經常要我接受他那些不付合合約內容的提議。同事聽到我對著電話另一端高聲討價還價,都有點詫異。有人說,我實在犯不著這麼勞氣。我只笑著道,有些事情一搞上了,便控制不來。

於是,我還在努力為上司早前的一個決定,找個合理解釋。幾個月前,那個判頭又跟我說合約裏沒有要求這,也沒有要求那,所以,他們不會安裝這,亦不會安裝那。一輪筆戰後,明知理虧,他們卻依然不肯就範,還找來高層跟我的上司商談。結果,上司退了半步,讓他們不安裝這,不過就堅持要安裝那。那時候,我當然有點不滿。不過,既然上司說會承擔一切責任,我也沒有理由反對罷。只是,最近,上司發現,原來那個半步是一點也退不得的。一切已經太晚,我唯有找個理由去解釋當初那個決定是正確。

於是。於是。

受得人家給我的薪金,便要辦妥人家要我做的工作。

Thursday, October 07, 2010

還不夠一個月便離開這座城市。離開這座我生活了近五年的城市,返回出生地。

幸得別人錯愛,同事老友都開始籌備歡送。老實說,那也不是什麼歡送不歡送,更加沒有籌備不籌備之言。說穿了,不過是在離職前最後一個星期五,大家下班後跑到公司附近那家酒館把酒聊天而已。聽說一些以前的同事也會出席。當然,幾個最老友的,還是會相約出來吃頓晚飯。畢竟,有些說話不大方便在人多地方開口。

的而且確,說「同事老友都開始籌備歡送」是有點錯誤。因為此間文化乃是離職的人邀請大家下班後去飲一兩杯。假如真的要有點籌備功夫,做籌備的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

可我見離離職前最後一個星期五還有兩個星期,跟全公司發那個邀請電郵是有點早,於是,我才跟一些相熟的約定好日子和地點而已,好肯定不會只得我一個人在酒館裏飲悶酒。話得說回來,其實,便是自己部門,我也不是親自通知了每個人我辭職。許多還是聽到風聲方跑來跟我問過清楚。我以為,辭職不必大肆宣傳。雖然公司裏早已有人替你做了這個工作。

上星期,一天下班,有個同事離開前來到我跟前,問道:「是肯定十五號的嘛?」

我當然明白他說什麼。十五號,便是我離職前最後一個星期五。

我點頭道:「就是十五號好了。我在公司的最後一天乃是星期二。不是個方便大家的日子。飲酒飲得不暢快,不如不飲。」在愛爾蘭,我們是真真正正的五天工作天。周末是留給家庭。

「那麼,我今天晚上便回去申請;」同事說道:「你要知道,現在跟往昔不同。」這位同事結婚兩年,去歲聖誕前做了一個女孩子的父親。

記得香港一位老友跟我說過,現在少了到酒館聊天。那天,我回答,是因為我離開了香港?

那位老友道,那也許是一個原因。只是,更大的原因,是大家都有了家室。總不能經常留下妻兒找老友聊天。始終,家庭更加重要。

我明白的。那天,我跟林大小姐說道。

Wednesday, October 06, 2010

從小便喜歡讀地圖。只是,開始研究古舊地圖,的而且確是最近的事情。是兩個月前在愛丁堡度長周末時撩起的癮。

那天,在ROYAL MILE,路過一間印刷店,不知怎的,竟然給櫥窗上掛著的那些舊地圖深深吸引著,雖然已經過了門上寫著的營業時間,只是既然門還開著,便走了進去看看。

店其實頗大。佔了兩個鋪位。可是,就只一個人打理。那就是那家店的老板。

起初,那位老板還只是招呼著那位剛跟他買下了一幅大地圖的顧客。我也其實沒有打算打擾他。我不過想隨意看看而已。因為他們說話聲音有點大,於是,我一邊到處翻翻,一邊聽著他們的對話,知道那是送給朋友新居入伙的禮物。是那位朋友新居所在地的舊地圖。因為要花功夫裱起來,所以要後天才能取貨。

當那位顧客離開後,店老板便走過來跟我們打招呼,禮貌地問問我們有什麼需要。我想起了早陣子在《信報》讀過的一篇關於香港維多利亞城的文章,便跟老板說想找一幅舊香港地圖。

就是這樣子,我認識了這一位蘇格蘭人。

原來,這是家族生意。是現任老板的父親創辦的店。老人家曾為英軍,負責繪畫地圖。六十年代,便在香港駐守過五年。退役返回家鄉後,便開設了這一間印刷店,專售古地圖和印畫。

他對我說,他也希望找得到那些香港維多利亞城地圖。因為都很珍貴。要知道,那時候的香港在世界上還是一條寂寂無名的漁村。留存在世的地圖不會有太多。

我在店裏翻過一些十八世紀的亞洲地圖,留意到印在珠江三角洲那兒的地方是澳門,沒有香港。我有點不可置信。

店東回答道,或者你有所不知,早在十八世紀澳門就是中國一個重要港口。只是,後來,慢慢給香港爬過頭而已。都說一座城市是有生命的。

我有點慚愧。我竟然不曉得這個歷史。竟然要從一個歐洲人的口裏得知。都怪香港歷史教育的不濟。

可能見我聽得津津有味,那位老板無視早已過了原本的關門時間,坐了下來,一邊給我介紹他的珍藏,一邊跟我繼續講故事。

他提到年前有位韓國人,來到這間店逛逛。看到一張十七世紀的韓國地圖後,大叫道,我終於找到證據那不是日本人的地方。我想,那位老板跟我講過那個地方的名字,只是,我大意忘掉罷了。

他也跟我七十年代時候,一位蘇聯人走進了這一間店,指著掛在櫥窗上的一張古俄羅斯地圖大喊。老板當然不懂得他在叫喊什麼。後來,讀報紙,方知道那位蘇聯人以為可以在這間店申請做政治難民。

還有更多更多的故事。那位老板是完全沒有打算關門回家。縱然他的妻子已經多次來電。他都說要招呼客人。

聽著那些故事,讀著老板那些介紹,我突然開竅地對那些古舊地圖很有興趣。

對於那些真跡,我實在沒有能力買下來。最後,我唯有買了一張十八世紀愛爾蘭地圖的復製品。

Tuesday, October 05, 2010

最近,在讀書和電影以外,我多了一個嗜好:搜集古舊地圖。閒來逛街,除了到書店、影碟店外,我還喜歡了上那些印刷店。這兒的「印刷店」專指那些售賣印畫、地圖的店。

這陣子到倫敦去,碰上那些印刷店,我都會不期然地走了進去。泰晤士河畔那些地攤,我也不會放過。我便曾花上整個下午,蹲在地上翻箱倒龍去尋覓我希望尋覓得到的舊地圖。

是舊香港地圖。和舊都柏林地圖。

舊,是過百年前的意思。

我覺得,在家裏掛上一幅舊地圖是多麼的吸引。

記得早前讀過一本談室內設計的書。建築師作者提議,在家大門旁,掛上一副附件社區的舊地圖。那會為家居增添一點點歷史氛圍。我想,在家裏掛上自己曾生活過的那些地方的舊地圖,一樣有同樣效果。

其實,自小便喜歡讀地圖。早在小學,我便喜歡把玩家裏那一個地球儀。初中時候,眾多教科書裏,我老是興致勃勃地捧著細讀的,就是那本地圖冊。雖然書單裏指明,那不是一本老師必要的書。

我喜歡在地圖上遊走。可是,那不是為了在腦海裏環遊世界。因為那時候,我不單止還未迷上旅行,我根本沒有什麼衝動到世界遊歷。我喜歡讀地圖,只不過希望知道地球上每一個國家的位置,希望知道每個國家有什麼城市、什麼地方。我也記得,我曾嘗試尋找世界上英文名字最長的地方。亦曾嘗試尋找美國跟俄羅斯最接近的兩點。其實,都沒有什麼意義可言。

開始讀《南華早報》後,知道了那些球隊的英文名字,我便喜歡在地圖上尋覓他們。許多時候,球隊的名字都是地方的名字。尤其,北美洲的那些職業球隊。也因此,認識更多地方。

那年,首次到英國旅行,在書店翻過《泰晤士報》出版的那部千禧版地圖冊後,我才曉得什麼叫「小巫見大巫」。從前中學的那一本當然大有不如。在那間英國歷史最悠久的報社出版的那本地圖冊裏,是每一個國家都至少有一幅很詳細的地圖。後來,置業後,便為家裏那個書柜添上一本。閒來無事,我會爬在地上,細讀那本厚厚的地圖冊,重溫一下兒時的娛樂。

都是現今的地圖。

開始研究古舊地圖,的而且確是最近的事情。是兩個月前在愛丁堡度長周末時撩起的癮。

Monday, October 04, 2010

球季開始了兩個多月,原來,我才看過一次愛華頓的比賽。是首場主場比賽。對狼隊。

跟香港不一樣,這兒的電視臺不是每場英國超級聯賽的比賽都會直播。可是,當愛華頓的比賽直播時,又碰上了其他事情——像作客維拉,我便跟妹妹到了愛爾蘭的一個國家公園去;像在葛迪臣公園面對曼聯,人是在香港,可又因為早約了老友晚飯,不能跟那些香港的愛華頓擁躉一起支持球隊——於是,六場比賽後,愛華頓依然未能敲響勝鼓,我不能不怪自己沒有好好為他們打氣。

望著賽程表,我知道,假如這個星期不能在英國中部城市伯明翰贏得球賽,我們很可能要待至十一月方有機會。因為這個月接下來的比賽都是硬仗。歐洲國家杯外圍賽後,我們便先要在主場對同市死敵利物浦,然後南下倫敦作客白鹿徑。老實說,當球隊信心十足的時候,尚且未能輕言贏得其中一場,遑論在還未贏得一場比賽的時候?

所以,我知道,這個星期我一定要好好替愛華頓打氣。一定要非常落力地為替愛華頓打氣。便是喊破喉嚨也在所不惜。望著陣中球員——這的而且確是近十年來最強的一個陣容——未能爭奪出線下屆歐洲聯賽冠軍杯已經很教人氣餒,竟然還要為下屆超級聯賽的席位努力?實在不得不大嘆一句:天亡我也。

可是,我依然相信人定勝天。我相信,縱然上天早已安排妥當,我們也還可以多努力一點,教天地動容,改寫那個本來已經寫好了的命運。

我信命。我也不信命。

因為同時候曼聯做客新特蘭,愛華頓作客伯明翰的比賽是不會在電視直播了。似乎,我還是要如常扭開著收音機,蹲在床前,收聽電臺廣播。這足夠了麼?

忽然想起早前到過的一個網頁,記得好像看過他們宣傳過會免費直播所有英國超級聯賽的比賽。於是,便立即跑上去看過究竟。果然,他們正播放著愛華頓對伯明翰——的確是播放,而不是直播。因為慢了五分鐘。可是,我實在不在乎這五分鐘的延誤。

五分鐘的延誤是什麼?尤其當愛華頓能夠贏得比賽。那種興奮是整個星期的。

這個星期終於可以好好的讀讀體育版了。

我還是能夠在都柏林看到愛華頓贏得比賽。

現在,我希望,我在愛爾蘭首都生活的最後一場默西塞郡打比的戰果,跟我首次在此間看的那場愛華頓對利物浦一模一樣。

是好頭好尾。

Friday, October 01, 2010

還記得《兩周一聚》首個聚會的題目。是《假如我有一部時光機》。大部分參加的網友都寫了一個時空旅行的故事。我也沒有例外。

從來,我都以為時空旅行的故事難寫。因為我們還不清楚知曉什麼叫做時空旅行。當然,我們可以天馬行空地發揮。可是,只要靜靜坐下來細讀,時空旅行的故事必定破綻百出。解釋得了甲,便解釋不了乙。

跟多數人所定義的時空旅行不一樣,我的其實就像發夢似的。是回到過去,或者到了未來,參加時空旅行的都不能跟到達的那個時空裏的人和物和事接觸,只能站在一旁觀看周邊出現的人和發生的事。跟發夢不同,這個時空旅行是可以隨一己所欲到達任何一個時空。說是任何一個時空,其實有點不妥。因為當中也有點限制。參加者只能到達自己在生的那些時空。出生前和死亡後的,都不能去到。

這就是我所以為能夠發生的時空旅行。因為我不相信我們真的可以穿梭時空,回到過去走走,或者去未來逛逛。

我不會否認我才疏學淺。不過,我真的以為那樣的時空旅行是不可能實現。因為邏輯上說不通。

假如我們回到過去後,能夠接觸那時候的人和物和事,那麼,我們就是在改變未來。那當然是改變。因為沒有發明時空機前,我們沒有遇見過從未來來的人。改變了未來,那也就表示我們可能會讓世界從此沒有時光機,人類以後根本不能夠有什麼時空旅行。

那即是什麼呢?

我們從未來回到過去,不過,未來——亦即是現在——因為過去的一些改變,再沒有什麼時光機,我們是否不能夠回到真實的那個時空?

同時候,假如真的可以穿梭時空,那是否表示有許多個我存在這個宇宙裏呢?

平常日子,我總是在這個時候寫文章的。這一刻,我在寫這篇文章,是否同時候,在另一個時空,昨天的我正在寫我昨天寫過的那篇,在再另一個時空,明天的我正在寫我明天會寫的那篇呢?

這是我很想不通的地方。也所以,我以為穿梭時空,回到過去走走,或者去未來逛逛,跟當時的人和事和物接觸,是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