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陶傑在其《壹周刊》專欄裏寫鄧永鏘爵士那本英文著作《A CHICK IN ARMOUR》。他寫道:
「中國歷史上過去三百年,未來三百年,不曾有過,也不可能再有黃面孔而不以英語為母語的華人,寫得成這手英文,不過只有英國人能欣賞,鄧爵士在保加利亞度假,大樂。
寫得好英文,啃辭典,多寫多練習,只在其次,性格要天生嚮往自由不羈,而且敢叛逆、敢『寸』的人,才具備英文寫作出色的基本入場條件。鄧永鏘是香港第一寸人,他寸得起!喇沙出身,英國受教育,是鄧肇堅財主佬之後,這種性格,在唯唯諾諾千面如一的中國人社會,天生必屬異類。英文寫得好,要有幽默感,像邱吉爾和王爾德,行文論道,機鋒處處,搞笑連連,上乘的英文,必有行雲流水笑傲江湖的氣魄。」
於是,早陣子回港,閑逛書店,看到書架上那部《A CHICK IN ARMOUR》,便立即買下來。
最吸引的,就是那篇談「BEIJING」和「PEKING」的文章。因為很合意。那就是我經常說的一句話:在英語世界裏,我們應該叫中國首都為「PEKING」,正如我們喚羅馬作「ROME」而不是意大利文的「ROMA」、喚里斯本作「LISBON」而不是葡萄牙文的「LISBOA」。「PEKING」、「ROME」和「LISBON」都是英文字。
其實,我不過是拾彭定康的牙慧而已。
鄧爵士在那篇文章裏還提到一點。我竟然大意地沒有留意到的一點。
「BEIJING」根本就不是中文字。
嚴格上來說,那不是任何一種文字。世界上沒有一種文字收錄了「BEIJING」這一個字。在一筆一畫的華文裏,中國首都叫做「北京」。「BEIJING」是大陸人所謂的漢語拼音。那是中國共產黨為了破壞中華文化,按照拉丁語系的文字創立的符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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