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3, 2010

那天,讀過報紙後,林大小姐跟我說道,香港裏面總算有件事情讓你這一個固執的人有點欣慰罷。當然,她說的,就是早幾天庇利羅士中學裏發生的那件事情。林大小姐補充說,那不就是你經常講的道理嗎?

其實,我早在雅虎香港裏讀到那一宗新聞。不過,沒有跟林大小姐提及,只因我未看到那段片。有些事情,是看影像比看文章吸引。這是其中一樣。尤其,我總是偏見地以為,香港華文報紙的記者遇上這樣的事情,總會避重就輕地報導,以免破壞報社跟政府的友好關系。我等候別人把那個片段放上YOUTUBE。

果然,一天後,許多人都把那個片段上載到網上去。許多都是電視臺新聞片段。也有自己剪接過的。

我喜歡這一個。是亞視新聞。因為片段裏有較大唐英年回答的篇幅。



我嘗試按著片段,把政務司司長在學生面前講的說話抄錄下來。大概是這樣的句子組合罷。

「我們香港不是強制投票,我們香港賦予你權利去投票,所以,公民責任是每一位必須要經過你的獨立思考,(然後)你去作一個決定,這是盡了一個公民的責任。就不是說,我盲目地跟隨(別人)一定要去做什麼。」

括號裏的詞語,是我自行加上去,好讓句子讀起來比較通順。當然,如此歪理,無論怎樣修飾,也不可能讀得合理和通順。

不合理、不通順,因為唐英年把大是大非貶成可以討論的事情,把那些對錯清楚本來就很分明的道理偷換概念地變成灰色的事情。

什麼是公民責任?

關心社會,是一樣;奉公守法,是另一樣。在選舉裏投票,亦是一樣。這些都是沒有討論餘地的事情。因為都是大是大非。我們關心社會,不是盲目跟隨;我們奉公守法,不是盲目跟隨;我們在選舉裏投票,也不是盲目跟隨。

假如按著政務司司長的論據推說,那麼,一個人只要經過獨立思考,決定不盲目地跟隨別人一起奉公守法,決定把跟自己有不同意見的人殺掉,以免他們破壞社會安寧,也不算是錯,也不算是犯法,也是盡了一個公民責任嗎?

當然,我已經很氣。不過,還未提到那句很教人反胃的說話:我們香港賦予你權利去投票。

Friday, May 21, 2010

眾所周知,我擁護的球隊叫做愛華頓。是一個「死硬」的愛華頓擁躉。我的情緒、我的喜怒哀樂,完全跟他們的比賽賽果緊緊連系著。

記得,讀過一本書,作者是一個西布朗的超級球迷。一開始,他便開門見山地道:假如西布朗在周末贏了球賽,接下來的一個星期裏,我將會是一個好丈夫,我將會是一個好父親,我將會是一個好員工;假如球隊輸掉了,我知道我的妻子要受苦了,我的孩子要受苦了,我的上司、同事要受苦了。也許,這是誇張了點兒。不過,當你真正愛上一支球隊,你會很明白這裏面的意思。

愛上一支球隊,其實跟愛上一個人沒有分別。都是愛。都希望把最好的給他,都希望能夠跟他分享一切。

因此,我們只能愛一隊球隊。正如我們只能愛一個人一樣道理。我不相信一個人會同時候愛上兩個人。我以為所謂一腳踏兩船者,那不是愛,那只是喜歡。正如我喜歡的球隊其實也有不少。

在意大利,我喜歡的那一隊是AC米蘭。是自荷蘭三劍俠開始。

既然喜歡的是AC米蘭,我自然不喜歡同市的國際米蘭。不過,最近,我竟然會在電視機前替那隊穿起藍黑直間球衣的足球隊打氣。當他們終於擊敗上屆歐洲冠軍巴塞羅那後,我會替他們感到興奮。這個周末,我會替他們打氣。

這都因為他們那個領隊叫摩連奴。

在現代球壇裏,我愛的那一個領隊當然是莫耶斯。不過,我喜歡的,就有英國領隊卡比路和摩連奴。因為我很同意他們的足球理念:戰果比一切都要重要。沒有人會期待卡比路和摩連奴帶領的球隊會表演什麼悅目的足球,只是,他們的球隊就是如此難以擊敗。被他們的球隊打進一球後,要反敗為勝是一件近乎不可能的任務。也因為如此,他們領隊生涯裏,辭退他們的都是那些希望崇尚進攻足球的球隊老板。

越來越喜歡他們兩個,跟英國傳媒也有關系。老實說,搬到歐洲生活前,我不是太喜歡摩連奴,因為他太招積,經常要把整隊球隊的焦點放到自己身上。

要知道,英國人也是很自負的。一個外國人要受到英國傳媒歡迎,其英文首先不能太爛,不過,最重要的,還要是要有真材實料。卡比路和摩連奴都是英國傳媒的寵兒。尤其是摩連奴。

那天,當國際米蘭3-1擊退巴塞羅那後,《泰晤士報》的報導是如此起首:

Many good judges, including Carlo Ancelotti and Arsene Wenger, rate this Barcelona team as better than the one that won the Champions League as part of an historic treble last season, but Jose Mourinho has never had much time for the opinion of either.


那是一段很精彩的導言。用上兩個巴塞羅那手下敗將的領隊來襯托出摩連奴的厲害,同時候,也反映出自摩連奴離開車路士後,英國超級聯賽裏的外國領隊是如何不濟。

Thursday, May 20, 2010

那天,知道我又跟別人打筆戰後,林大小姐不禁嘆道,都說你是傻的。

我知道我是傻的。我經常傻傻地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縱然這個世界上面已經沒有人理會究竟那件事情正確與否。大約兩年前,我便在此間跟新鮮人連續筆戰數天。自此,我再沒有讀他寫的文章;我想,他也沒有讀我的罷。畢竟,道不同不相為謀。既然大家的信念落差如此大,根本無謂再去了解對方的想法。我們又不是什麼敵人。

這一次,戰場在朋友的網頁上。是跟朋友的朋友筆戰。因為對方不認同要在早前立法會補選投票。

起初,我很用心去寫,因為我不忍心看到一個年輕女生在大是大非面前走上歧途。我不忍心看到一個年輕女生被香港的當權派言論荼毒、被那些媚共華文報紙的文章蒙蔽了邏輯思想。

在投票一事上,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每個公民都要盡其義務。投票是一個公民的義務。所以,每個公民都要投票。

假如你不認同要投票,要打敗我的想法,邏輯上,首先就是要證明我上面那個三段論犯了錯,就是要用道理說服我「公民不要盡其義務」,或者「投票不是一個公民的義務」。然後,建立起自己的一個三段論,證明「公民不一定要投票」。

香港人,尤其那些媚共的、當權的,都很喜歡要人理性討論。這就是理性討論。

可是,那位跟我打起筆戰的女生,每天都是用上那些媚共的、當權的最喜歡的手法,來跟我和我的朋友辯論。假如那是一場辯論。因為她根本不是去說服我、去給我證明「公民不一定要投票」。

她見我批評香港人因為少見政客用辭職來爭取選民支持而大驚小怪,是在政治幼稚園還未畢業。她便說道:假如你這樣有學識,這樣看不過眼,那麼,你就提出一點有建設性的建議,去教育一下那些在政治幼稚園還未畢業的香港人罷?

叫批評的人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不就是那些媚共的、當權的,最喜歡用的詞語?

我一介布衣,何德何能去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的,是政府的責任,不是我這一般市民的義務。不過,就因為我是市民,你是替我辦事的政府,所以,我對你的政策有不滿,我有權利去批評。就是如此簡單。假如你真的要我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那麼,請你讓位,讓我來當政府好了。你又為什麼霸佔著政府這個位置不放?這個世界總不會有我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後,由你來領獎的事情罷?一個沒有「有建設性的建議」的政府,就要下臺。

另外,她又不滿我引用「白高墩兩年前打算提早大選,以打敗保守黨」的例子,來說明政客用辭職來爭取選民支持是很平常不過的事情。這不是很像那些當權的、媚共的經常批評別人聯同外國勢力嗎?可是,又很奇怪,他們要證明自己的那些政策、那些想法時,又會說「外國也有這樣的事情」、又會高薪聘請外國專家。

看到對方如斯辯論,我越來越沒有心機。同時候,我替香港下一代感到悲哀。在那樣的環境底下成長,實在不能夠不變得蠢蠢的。

Wednesday, May 19, 2010

那天,是金馬倫成為自1812年起唐寧街十號最年輕的主人後一天,紐約的SHERRY在其網上專欄裏談到英國政權交替如何漂亮。這位快要成為別人母親的香港女生寫道:

英國換首相,那套儀式是說不出的好看。沒有眼淚,沒有辱罵,沒有力歇聲嘶,沒有憤憤不平,沒有趾高氣揚。輸的好看,嬴的謙虛,一切都是平平和和。這套儀式,用了很多年,也不是年年看得到,所以有機會看到便要金晴火眼的盯著,看英國人如何表現他們的民族氣質。


這教我想起前英國首相HAROLD WILSON在其回憶錄裏,對自己帶領在野工黨贏得大選後的描寫。以下是一些節錄:

As soon as the figure of 316 seats are reached, Sir Alec Douglas-Home, who until then had rightly refused to concede defeat, asked for an Audience of the Queen and tendered the resignation of his Government. I was told to stand by. A Palace car would be sent for me.

No. 10, imperturbable as ever, had made all the necessary arrangements for a change of Government. Herbert Bowden, our Chief Whip in Opposition, had been told the previous evening, before polling ended, what I must do......

On arrival at the Palace, I was conducted to the Queen's private apartment. She simply asked me if I could form an Administration. Exactly a year earlier, Sir Alec Douglas-Home......had answered the same question......

I then left for No. 10 in the official car......After saying a few words to press and television reporters on the steps of No. 10, I went along that long corridor from the front door to the Cabinet Room......I was greeted as Prime Minister by Sir Alec Douglas-Home's private secretary, as I still regarded him. Sir Alec, meanwhile, had disappeared through the back door quietly.


政權交替,本來就應該是這樣的。

讀了SHERRY的文章後,我抄錄了《泰晤士報》在保守黨跟自由民主黨成功合組政府後首篇社評的一段來回應:

“Gordon Brown gave a valedictory address in Downing Street of genuine grace and generosity that was returned in kind by Mr Cameron. The passing of power in a democracy is a strangely beautiful thing, a reminder that, for all its anxieties, this is a civilised nation, one that, in the words of the Prime Minister, may yet have its best days ahead of it.

…It is the way things are in this country and there are moments when we should pause and be thankful for that.”


How long will we need to wait so that the people in China can say the same? Not in next decades. Unfortunately.

的確,究竟還要等多久,中國人才能講出同樣的說話呢?

不過,要和平交替政權前,也許,還要來一次壯烈的政權交替,我們中國人才能夠走上一條康莊大道。

Tuesday, May 18, 2010

那天,林大小姐逛街的時候,看見一雙繡上老鼠圖案的鞋子。我提議她買下來,送給我的妹妹。

雖然在歐洲已經生活了近八年,妹妹依然很迷那些什麼「流年運程」、「犯太歲」之類的東西。我想,那是因為她的中學是一間香港女校。正如沒有一個在香港女校畢業的女生不迷打麻將一樣。(這是我的觀察。林大小姐讀的是港島一間女校,她跟她的朋友閒來時候都喜歡打麻將;妹妹讀的是一間接近新界的女校,她跟她的朋友閒來時候都喜歡打麻將;我有位朋友讀的是九龍一間女校,她跟她的朋友閒來時候都喜歡打麻將。)

妹妹喜歡上老鼠,就是今年的事情。因為聖誕時候到文武廟拜祭過祖父後,她讀到廟外面一些談及運程的小冊子,知道今年老鼠利肖猴的。他們提議肖猴的多佩戴有老鼠圖案的飾物。於是,她便開始搜集米奇老鼠,也開始藏起家裏那些哈羅吉蒂 - 因為哈羅吉蒂是貓,貓捉老鼠,她怕家裏太多貓,老鼠會不來。年三十晚,更特別跑到倫敦牛津廣場那邊那間迪士尼店,買下印有米奇老鼠的睡衣、毛巾、水杯和飯碗。她笑言,迪士尼今年銷售大增,她應該要分到一杯羹。

解釋過給林大小姐聽後,她突然說,其實,米奇老鼠不是老鼠。

怎麼不會是老鼠?人家明明就是一隻叫「米奇」的「老鼠」。

難道你覺得他像一隻老鼠嗎?林大小姐問道。

那不是「像不像」的問題;那是「是不是」的問題。正如一個人可以不像一個人,不過他還是一個人。我嘗試解釋道。

才說畢,便想起了那個公開宣布不會投票的特首,心裏那怒火又再燒了起來。

我道,人家起名字,是沒有錯起的。叫得「米奇老鼠」,當然就是「老鼠」,正如叫得「蔭權」,當然會「護蔭有權力的人」。還是我們那位揚言支持普選的特首的父親厲害,早知道自己那個兒子會如此膿包,所以當孩子一出世,便給他起了一個如此貼切的名字。

Monday, May 17, 2010

昨天,抄錄了朋友在網上轉載《明報》的一篇文章。作者是梁啟智,題目是《原來我已沒有沉默的權利》。

今早(星期天)起來,再訪朋友那個網頁,發現原來她有一位朋友對那篇文章留了言,寫道:「不喜歡這篇的施壓感覺, 但在考慮投還是不投的, 還是可以參考一下。我想今次投票的義意, 已遠遠超過左盡公民責任呢個層面了。投唔投, 投那個, 都成為一個意見的表達, 這和以前的選舉很不同.....而我在考慮到底我投的票, 會怎被演繹, 在衡量那個重一點,最後我可能會投周澄 or 白票。但對不投票的人, 也應該尊重, 唔應該施壓, 否則和中共有乜分別?」

我很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我想,我那位朋友的朋友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首先,這個世界不應該有「投不投票」這個問題。因為投票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就是如此簡單。不去投票,就是沒有盡一個公民的義務。在選舉面前,唯一的問題只是,究竟把自己神聖的一票給誰?每一個公民、每一個選民,他們的唯一考慮是誰得到自己的支持。投票與否,根本沒有考慮餘地。一點也沒有。

如果你不認同那些辭職的議員的做法,你可以用選票教他們不能夠重返議會,再次濫用你對他們的信任;如果你認同那些辭職的議員的政綱,你便應該用選票讓他們能夠重返議會,發出你的聲音。你當然也可以投棄權票,來表達你的不滿,來表達你所有的不滿。

這當然是表達意見,是一種表態。不過,我看不到這跟以前的選舉有什麼不同的地方。我看不到這跟別人的選舉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投票從來都是意見的表達。你投公民黨,因為你同意他們的政綱;你投民建聯,因為你同意他們的政綱。從前如此,現在如此,將來也是如此 - 假如將來我們香港人還有機會投票,假如中南海不會用這一次的低投票率來宣布「這證明普選不適合香港」。我想不到為什麼這一次跟以往不同。莫忘記,「普選」從來都在那些辭職議員的政綱裏面。以前你支持他們,也就是支持普選;以前你不支持他們,也就是不支持普選。為什麼這一次是不一樣?告訴我,有什麼不同?

是因為出現這次補選,都是那些議員集體辭職嗎?

議員辭職為了多拿些支持,這是很平常的事情啊!是很平常不過的事情。是那些還未在政治幼稚園畢業的香港人少見才多怪罷了。前英國首相白高墩兩年前便曾想過提前解散國會,舉行大選,因為那時候工黨民望開始復蘇,那時候大選他們很有機會打敗保守黨。最近,保守黨跟自由民主黨合組政府,其中一個條件就是這個結盟要為時五年,以防止其中一個政黨會藉著一己一時民望的高企,不理會另一個,提早解散國會。香港人,看一看這一個真正的世界罷。井底之蛙自然會因為一切陌生事物感到不安,這是很正常不過的事情。

說怕不知道投的票, 會怎被演繹,更是無稽。難道你不怕不投的票會給那些當權的任意演繹嗎?

在投不投票這一個關節眼上,我們是沒有選擇權的。因為這是一個公民的義務。假如這叫做施壓,那麼,要你奉公守法也是對你施壓了罷。

在選舉裏,不去投票的人,是沒有權利被尊重的,因為他們不去履行他們的公民義務。跟那些不奉公守法的人沒有兩樣。我們尊重的是選民投票的選擇 - 無論他們投那一個,無論投票結果如何,都要尊重。中國人說的「和而不同」,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不過,那是從前的事情了。現在的中國人對「和諧」有另一個解釋 - 跟秦始皇的統一差不多罷。

Sunday, May 16, 2010

早陣子,老是把《明報》跟《星島日報》放在一起,批評他們報導新聞如何不濟。老實說,我是很不願意這樣做。畢竟,《明報》是一份陪我長大的華文報紙。望著它墮落,心裏多少有點悲戚。

不過,最近,從朋友那兒讀了一篇刊登在《明報》的文章,開心地發覺,原來這一份金庸創辦的報紙還未墮落至《星島日報》那個低賤的地步。

文章作者叫梁啟智。標題是﹕《原來我已沒有沉默的權利》。在立法局補選的大日子,我想做一次文抄公,把整篇文章抄錄過來,供大家一起分享。

警匪片中最常見的對白,是警察逮捕疑犯之前的一句:「你有權保持緘默。」這句說話的重量,在於它代表了最基本的公平公正,強調制度不會偏袒於任何一方,讓我知道我不會被強迫承認一些我沒有說過的事情。可惜,近日來政府和權貴不斷鼓吹杯葛明天的立法會補選,讓我驀然發現,原來做香港人比做一個嫌疑犯更為無權,因為我們連沉默的權利也沒有。

對於去不去投票,我本來沒有太大的意見。對於所謂的「5區總辭、變相公投」是否爭取普選的最佳方法,也還未想得很清楚。但是我發現,到了此時此刻,原來這些考慮都已經不再重要。如果你仍有猶豫的話,我希望你明天還是會走到票站,投下你的一票。

政府叫選民杯葛自己辦選舉

我是被迫呼籲大家出來投票的。

投票與否,本來應該是一項公民權利,就好像「你有權保持緘默」一樣。然而權貴為了打擊投票意欲,提出不單止投票給誰,而是走進票站這個行為本身,就已經是一種政治姿態,所以不該去投票。於是乎,我們看見官員對是否投票不敢宣之於口,政府的選舉宣傳品中「請踴躍投票」這5個字也忽然失蹤。香港這個自稱的世界之都在這點倒開創了一項世界紀錄:政府叫選民杯葛政府自己辦的選舉。

問題來了:引用同一個邏輯,如果權貴認定走進票站本身也是一種政治姿態,則不走進票站也同樣會被他們解讀為一種政治姿態。換句話說,無論你去不去投票,你這個行為(或不作為)都會有政治後果。原來到了明天,只要你是香港人,只要你活覑,你都注定會「被代表」的了。

對,投票,是有政治含義,但最少我還可以選擇這個含義是什麼。如果我不喜歡觸發這次補選的5名前立法會議員,我可以投票給他們的對手。如果他們其中有任何一位意外落選,恐怕也很難於選後高呼「公投成功」。換句話說,選擇權仍然在我的手中。

不去投票呢?恐怕我會立即被一班我不一定認同的人在我頭頂貼上一個標籤,假定我必然是因為認同他們對不該投票的看法,所以才不去投票。就算我只是因為今晚捱夜看足球比賽,弄得明早賴脇而沒去投票,都會被他們強行解釋為我是因為不支持盡快落實普選,甚至支持功能組別千秋萬代而不去投票。這種冤屈,我受不下;兩者權衡,只好呼籲大家投票。

沉默變成助紂為虐

可以想像,明天晚上一眾自命權威便會在電視機前大談投票率低顯示了市民如何如何,情形就如03年50萬市民上街反對23條立法,也可以被理解為「還有600多萬市民沒有上街」一樣。各位讀者大概都不一定希望如此被動地「被解讀」,但在這種荒謬的政治邏輯下,很抱歉的告訴各位,我們已經沒有資格沉默。在一個公平的制度之下,沉默本來是權利。在一個權力完全不對稱的制度下,沉默就變成了助紂為虐。

最後,既然權貴認同不投票也可以是一種政治姿態,那麼我們只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到了2017年,如果特首候選人「梁英年」和「唐振英」都不願公開支持於2020年廢除功能組別,我們該號召全港市民杯葛這場選舉。因為按同一個邏輯,每一個沒有去投票的人,都可以被理解為在向整個政制投不信任票。

到時候,你可別怪我;這一招,可是你教我的。


我真的想不到一個理由不去投票。同意公投的,不同意公投的,根本都沒有一個理由不去投票。一個都沒有。除了那些縮頭烏龜。

Saturday, May 15,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分享心得」。

我叫春明,才滿二十五歲,結婚已經三年。

在我這一代人裏,我當然屬於早婚。是非常早婚。統計調查說,香港男人平均結婚年齡已由二十年前的二十五歲推晚至三十歲。

當朋友知道我要跟箐燁拉埋天窗後,都很詫異。詫異我們相識不過一年便談婚論嫁,詫異我們才踏入社會工作便立即組織家庭。尤其是那些男生。他們都怕我會後悔,後悔太早成家立室,後悔過早放棄一個年輕男人應該享受的快活自由。每一次,我都回答道:「既然碰上了一位你希望跟她一起生活的人,為什麼不結婚?你不明白這個道理,也許是因為你還未遇上這樣的一個人罷。」

他們都笑我傻。他們甚至給我起了一個花名,叫「自綁男」。意思,顯而易見罷。

給我起上這樣的一個花名,對箐燁當然很不公道。因為她其實給我許多自由,跟大家所想象完全是兩回事。朋友看到我經常拖著箐燁出席聚會,只因我知道她能夠跟我的朋友成為朋友。因為都喜歡交際,都喜歡熱鬧,都喜歡跟陌生人交談。我想不到有什麼原因,要阻止箐燁認識我的朋友 - 男的,女的。所以當炎生四年來首次從英國回港,邀約我一起晚膳,我帶同了箐燁出席。我希望她認識我大學裏最要好的朋友,我也希望他認識我生命裏最愛的那個女人。

炎生選上莎連娜。那是我們大學時候最喜歡的餐廳。許多個晚上,我和他都會一邊吃俄國牛柳絲飯,一邊討論如何建設公平社會,直至餐廳打烊,我們才慢慢走回宿舍去。算是我們的ABC咖啡館罷。

我和箐燁到達時,炎生已經喝著酒,跟老闆娘聊著天。

「難怪你要這麼早結婚?碰上這樣的一個可人兒,不早點綁著她,還不怕她溜走?」雖然臉容是成熟了,說起話來,炎生還是這樣子。我想,這是改變不來的了。

「所以,我也要早點綁著他。」箐燁坐下來,笑著回答道。

我們一邊吃飯,一邊聊天。什麼話題都談。仿佛這四年炎生都沒有離開過這個前英國殖民地,仿佛這四年我和箐燁都跑到了那個前香港宗主國生活。

突然,箐燁的手提電話響了起來。她很不好意思。因為怕影響我跟炎生繼續傾談,箐燁拿起電話跑到了餐廳門外去。當她走回來時,我看到她臉上有點得意顏色,於是,顧不得禮貌,忍不住問過究竟。

原來,那是她從前中學的一位老師撥來的電話,希望邀請箐燁回母校跟師妹分享一下在外國讀書的心得。因為選讀不了自己喜歡的歷史科,箐燁會考後毅然隻身跑到倫敦升學。從來,她都很喜歡跟人分享這一件事。這一次,她的母校是找對了人。

「我想,我猜得到你會如何跟那些孩子分享。所以,我會勸你推掉這個邀請,假如你還愛你的母校。」炎生呷了一口紅酒後,淡淡地道。

我和箐燁都聽得很不明白。我這一位大學好友便開始解釋道:「上星期,我才回過我的母校,跟那些學生談談升學問題。是一位同學見我剛巧從英國回來,便硬拉我回去講一講。於是,我便對著那一大班中七學生說,你面對的問題不是該選那一科,不是該選那所大學,而是是不是要讀大學,和為什麼要升讀大學。假如你這一刻不能解答得了這兩個問題,或者你的答案是,因為每個人都升讀大學,那麼,我建議你TAKE一個GAP YEAR,去流浪一年。一年後,你會找到答案。一個真正的答案。」

他頓了一頓,繼續道:「講完那句話後,我看到那些老師的臉色,我知道,他們不會再邀請我回去講什麼升學講座。走出母校的時候,我那位朋友問我,為什麼我會對一班學生說那樣的話?他怪我會害了那些孩子的一生。我沒有說上什麼。本來,我打算說,不跟他們這樣講才是害了他們一生,亦決定吞回肚子裏去。我對那些老師、我的朋友很失望。我轉過身,跳上的士,頭也不回便走了。我想不到母校那些老師竟然會變成這個樣子。我勸你推掉這個邀請,因為怕你會同樣失望,怕你會發覺那間學校再不值得愛。」

「我母校的老師不會這樣子。他們是很開放的。他們也很清楚我。他們找我,因為他們想學生聽到這樣的意見。」箐燁辯護道。

「這是回歸中國大陸後的香港。你所講的,倒是發生在英國殖民地時候的事情。」炎生呷了口紅酒後笑道。

那一餐飯之後的情形如何,我沒有太大印象了。還老是記得那些對話,皆因那天箐燁在母校跟那些師妹分享了在外國讀書的心得回家後,她感嘆地跟我說:「果然給你那位老友說中了。那些老師的確不是要其他人跟那些學生分享什麼心得,他們只是希望用其他人的口講他們要那些孩子聽的話。」

[按﹕要讀其他文章﹐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Friday, May 14, 2010

英國大選,香港人不聞不問,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英國再不是香港的宗主國。再者,香港人從來都對政治冷感。便是有天,中國大陸實現了普選,香港人可能也不過是「噯」了一聲後,便繼續抓錢。

這當然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不過,不好不以為不可能。要知道,香港人不曉得五月六日是英國大選的日子,不出奇;可是,又誰記得五月十六日在香港立法局補選投票呢?便是對自己地方議會的選舉尚且如此冷漠,國家大選的時候又會有幾多人會關心?最終有天,香港人會告訴全世界:「我們認為選舉是最不民主的事情,投票也不是一個公民應有的義務。我們完全同意由中國政府獨裁統治,我們願意做獨裁政府下的奴隸。」最終有天,香港人會教羅素(ROUSSEAU)知道,的確會有人情願做別人的奴隸。

最近,在網上讀到些留言,總算知道有一些香港人曉得對政府漠視立法局補選很不滿;總算知道教羅素掉眼鏡的日子還未來到。

這一個政府老是說自己的政改方案的確向普選邁進了一大步。不過,一個在選舉面前左閃右避的政府,怎能教人相信她會願意落實普選?她是如此害怕選舉結果不如自己心意。為了有藉口不承認那個很不合自己心意的結果,竟然會如此低裝地不大力宣傳補選,這樣的一個政府是如何的不負責任!這還能算是一個公民社會嗎?假如下學年香港學校的公民教育課程更改了,我不會驚訝。學校的老師還怎能告訴我們的孩子什麼是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一個害怕在選舉裏落敗的政府,又怎可能會支持普選?一個不支持普選的政府,又怎可能提出一個向普選邁進一大步的政改方案?

於是,香港人要得到普選,實在不能再跟當權者留在議事堂裏爭論。因為那樣的爭論根本很無謂。

早陣子,到了愛丁堡渡周末,碰巧那兒正演出《悲慘世界》。我又再次想起了那一首歌。那首每次聽見也會不期然站起來,揮動起緊握的拳頭,一起高唱的歌。是這首歌教我深深愛上這部音樂劇。

看到香港的情形,一時興起,竟然改動了一下裏面的歌詞。

聽到人民的歌聲嗎?
他們正憤怒地高唱。
那激昂的音樂在告訴大家,
他們再不要做別人的奴隸。

當我們的脈搏
跟那擊鼓聲
合拍地響徹大地,
明天將是新生活的開始。

你會加入我們抗爭的行列
站在我身邊?
在街頭抗爭的遠處,
那不就是我們經常渴望的新世界?
那就立即加入我們的行列罷!
去取回你應該擁有的權利。

你會向社會貢獻你的一切
好讓我們的抗爭能夠前進嗎?
無疑,有人會因為這抗爭不幸倒下,
只是,你會站起來抓緊這一個機會?
要知道,每位勇士的每滴鮮血
都會教每朵洋紫荊開得更加燦爛

原曲,當然就是《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Thursday, May 13, 2010

畢竟,在香港長大,許多時候,我其實都是用香港人的眼光看事物。

就像這一次英國工黨跟自由民主黨商談合組政府的事宜。

當白高墩為了力挽狂瀾地讓工黨依然能夠執政,為了讓工黨能夠在談判桌上拿得多點籌碼,為了阻止保守黨重新入主唐寧街十號,憤而宣布會辭退工黨黨魁,我的確以為英國人將要無奈地接受由兩個在選票上輸掉大選的政黨合組成的政府。始終,工黨跟自由民主黨的理念其實很相近。都是偏左。至少,比保守黨跟自由民主黨合組政府容易想像。

我以為,自由民主黨黨魁NICK CLEGG終於成功藉著跟保守黨「調情」,贏得重要的地位去跟工黨商討如何吸引其他細小政黨,聯盟一起,組成新一屆政府。

我以為,工黨因為棧戀權力,會厚顏無恥地罔顧選民的選擇,用盡最後一分精力,扭盡六壬,去「合法地」霸佔著唐寧街十號。

我以為。因為我用著在香港學到的知識來看英國人的政治。

最後,當沒有一個政黨能夠成為國會最大黨的時候,還是由在大選裏贏得最多選票、贏得最多議席的政黨的黨魁成為新一任首相。至少,這是最合理的結果。

能夠出現這個教人感到合理的結果,還是因為工黨跟自由民主黨談不攏。

工黨跟自由民主黨談不攏,不是因為大家政治理念風馬牛不相及;談不攏,還是因為工黨裏許多人不同意用如此方法,去贏得執政權。

工黨裏有許多人不同意用如此方法去贏得執政權,歸根究底,還是因為英國有一個普選制度。一個每個市民都可以信賴的選舉制度:每個市民都可以按著自己的喜好,選擇哪一個政黨來管治自己的國家;每個市民都可以按著自己的愛惡,要一個教自己失望的政府下臺。就是因為有著這樣的一個選舉制度,政客實在不敢厚顏無恥地棧戀權力。因為這將會得罪眾多選民,為將來的選舉埋下伏線。用上《泰晤士報》引述工黨議員的一句說話:「a naked bid to cling to power would not go down well with the voters」。 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公平選舉是如此重要。因為有著公平的選舉,政客才不會不顧民眾。選舉要公平,就要全民普選。不能夠有些執權的人沒有經過全民選舉的洗禮。

金馬倫成為新一任首相後,其第一篇演說裏便有這樣的一句說話:「Politicians are always people's servants, not their masters」。

明顯地,這一個道理不是許多香港人能夠理解。尤其是那些當權的人。那些無緣無故地能夠管治香港的人。那些給一個獨裁政府欽點去管治香港的人。否則,他們不會如此肆無忌憚地大聲說:「選舉浪費公帑」。

Wednesday, May 12, 2010

邏輯學上,要證明「天下烏鴉一樣黑」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因為我們需要驗證過天下所有烏鴉後,方能證明得了。一天我們沒有見過所有烏鴉,我們也不能夠肯定「天下烏鴉一樣黑」。

話雖如此,只是,當看著一隻又一隻黑色的烏鴉在天空飛翔,實在不禁教人懷疑:這個世界也許真的沒有一隻烏鴉不是黑色的。

以為終於發現一隻金黃色的,可是看真點後,原來,那不過是一隻染了色的烏鴉,其身上的羽毛還不一樣是黑色。

那天,是今次英國大選最後一輪電視直播辯論,我跑到互聯網上收看,湊巧地碰上了那位在康橋生活的老友。選舉當然是我們其中一個話題。最後,她問我支持哪一位。是藍色的保守黨?是紅色的工黨?還是金黃色的自由民主黨?

我坦言,跟許多人一樣,在首輪電視直播辯論後,我的確給自由民主黨黨魁NICK CLEGG吸引著,以為在英國這個古老的政壇裏果然還有第三條路可以走。只是,當NICK CLEGG在選舉前宣布跟工黨合作的條件是「罷黜白高墩」後,我知道,無論他怎樣推銷自己跟保守黨、工黨如何不同,他還不過是一個迷戀權力的政客。為了求變,我會選保守黨。

那時候,因為這位自由民主黨黨魁在電視直播辯論的出色表現,所有民意調查都已經顯示,跟以往或保守黨領先、或工黨領先不一樣,沒有一個政黨能夠在今次大選裏贏得國會過半數議席,會出現HUNG PARLIAMENT。

根據英國憲法,在HUNG PARLIAMENT底下,現任首相將可以首先組織政府。不過,看著工黨無論如何不能夠超前保守黨,白高墩組織的工黨政府必然不能夠得到信任,工黨必然要找自由民主黨合作,合組政府。畢竟,自由民主黨其中一個前身社會民主黨是從工黨裏分裂出來,大家的政見有許多相像的地方。

假如事先張揚了跟工黨合作的條件就是罷黜白高墩,那麼,當工黨真的要找自由民主黨合組政府的時候,NICK CLEGG便大有機會成為新一任唐寧街十號的主人。因為沒有了白高墩,在工黨自由民主黨的聯盟政府裏,他自己就是唯一一個經過選舉的黨魁。民意必定對工黨再次私下相授首相不滿。莫忘記,白高墩就是一個沒有經過大選的首相。他得到的權力,不是人民給予的,只是貝利雅退位,工黨私底下讓這位前財相在無人競爭下登上黨魁。

這是NICK CLEGG能夠成為首相的唯一方法。因為在他有生之年,自由民主黨應該依然沒有法子可以成為英國國會最大黨。

昨天早上,在公司裏收到妹妹的電郵,她驚訝地道,金馬倫為了入主唐寧街十號,想不到保守黨竟然會願意跟自由民主黨合作。他們的政治理念是如何的風馬牛不相及。也許,這就是政治了。

那時候,白高墩還未宣布會辭掉工黨黨魁,好讓工黨能夠好好跟自由民主黨商討合組政府的細節。我回答道,這個話也適用在NICK CLEGG身上。或者,更加合適。莫忘記,保守黨的贏得的議席雖然不能過半,不過,他們還是贏得最多票數、贏得最多議席的政黨。道理上,也應該是他們組織新一屆政府。更何況,分析發現,在許多工黨贏出的選區,他們贏保守黨不過百票。簡單地說,保守黨在今次大選裏就欠大約一萬多票成為不了國會最大黨。

果然,臨下班前,白高墩便宣布辭掉工黨黨魁了。

天下烏鴉一樣黑罷。NICK CLEGG似乎贏得了更多籌碼跟保守黨談判。

Tuesday, May 11, 2010

我想,只有在一個反智的獨裁社會裏,方有政府會大膽地提出「選舉浪費公帑」的言論,方有民眾會毫無反對意識下同意「選舉浪費公帑」這樣的謬論。要知道,在一個民主社會裏,唯有透過選舉,一個人才能夠從人民手裏得到統治的權力。

權力不是與生俱來的,不是上天賦予的。因為我們人人天生平等。沒有一個人需要服從任何一個人,也沒有一個人能夠駕馭任何一個人。我們需要一個統治者,只因我們需要一個人去替我們管理我們的社會,只因我們需要一個人去打理我們公家的事情。

在一個獨裁社會裏,那個統治者的權力是來自武力和恐嚇。他用盡一切方法去讓民眾臣服在他制造的恐怖底下,要每一個人都不敢站起來去提出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為什麼你是統治者,不是我?」

在一個民主社會裏,那個統治者的權力,則是人民給予他的。要得到那一個權力,唯一的方法,就是贏得選舉。那就是贏得人民的信任,教每一個人民都願意乖乖地接受自己的統治。不過,跟獨裁社會不同,因為民主社會裏的統治權來自選舉、來自人民,所以,當人民再不信任統治者,那位統治者便要交出權力,讓另一個贏得人們信任的人成為新一個統治者。

因此,「選舉浪費公帑」是一個極度荒謬的言論。在一個民主社會裏面。

一個支持民主的政府、一個以推動民主為己任的政府不會講這樣的說話。因為他們知道,沒有選舉,他們得不到統治的權力,不能一解自己統治民眾的渴望。

一個不希望做別人奴隸的人民、一個不希望生活在獨裁社會底下的人們不會講這樣的說話。因為他們知道,唯有透過選舉,他們才能夠找到一個他們信任的人,才能夠把手上那個統治自己的權力交出去。

選舉怎會是一件浪費公帑的事情?

假如舉行選舉真的是在浪費公帑,那是因為政制裏面還有很多人駕馭著那些贏得選舉、贏得人們信任的人,因為還有很多很多人不明不白地綁架了人民手上統治自己的權力。當政府是欽點的,議會裏有許多不是人們選出來的議員,舉行選舉的確是浪費公帑。

所以,那些相信「選舉浪費公帑」的人應該站起來、應該跑出來,跟我們那一個欽點的政府說不,跟那些不是人們選出來的議員說不。我們不能夠浪費公帑,叫那些贏得我們信任的人得不到真正的統治權力。

Monday, May 10, 2010

在香港,教孩子,我想像得到,那會是一件極度困難的事情。因為周邊環境不容許你好好教導你的孩子成為一個明辨是非的世界公民。

就像這陣子,當全港市民都可以在社會裏發出一把聲音,可以按照自己意願,選擇合乎自己想法的立法局議員的時候,那些無緣無故擁有權力的都一起走出來,或暗示、或明示,建議全港市民放棄這個權利,否定「投票是一個社會公民應盡的義務」這個公民教育首課教導的事情。

身在異鄉,透過互聯網,看著政府和那些媚共的所謂保皇黨在選舉面前左閃右避,我替香港的孩子,和他們的父母,感到悲哀。

拋開將來香港會是一個獨裁社會,還是一個民主社會,我們究竟想我們的孩子將來成為怎麼樣的人。

難道我們容許我們的孩子為了自個利益,甘願做任何事情 - 包括一切違背良心的事情?難道我們容許我們的孩子在大是大非面前,一點立場也沒有嗎?

年初,讀過《TO KILL A MOCKING BIRD》後,我經常提醒自己要以故事裏面那位律師ATTICUS為以後教導孩子的藍本。其中,我想,小說裏面有一句對白,可以簡單地表達那是一個怎麼樣的藍本。那是ATTICUS跟女兒SCOUT解釋自己為什麼要替黑人TOM ROBINSON辯護的那段說話。

For a number of reasons. The main one is, if I didn't I couldn't hold up my head in town, I couldn't represent this country in the legislature, I couldn't even tell you you or Jem not to do something again. Because I could never ask you to mind me again.


那是六十年代的美國,黑人在社會裏完全沒有地位。那位叫TOM的黑人被告強姦一個白人女生。因為父親替黑人辯護﹐SCOUT在學校裡遭同學欺負。ATTICUS說話裏那個「JEM」,是SCOUT的兄長。

站在書柜前,望著李夏芭的那本小說,我問自己:那些在選舉面前左閃右避的人究竟可以怎樣面對自己的孩子呢?他們可以在自己的孩子面前講些什麼話呢?

我不能夠想像。我是一個傳統中國男人,我相信,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

更何況:

假如你相信你提出的那個政改方案是這樣吸引,為何不利用敵人提供的機會好好打敗他們,讓大部分市民都站到了自己背後,讓自己佔了道德高地,讓那些經常反對自己的人,再不可以高喊一聲反對自己那個政改的聲音?

假如你相信你提出的那個政改方案是這樣吸引,只不過有些人了解不深才跑出來反對,那麼,為何不好好利用別人提供的機會,用道理、用邏輯贏得反對自己的人的信任?

假如你非常不同意那些自行辭職的立法局議員,你更加應該參加投票,要他們不能夠返回議會,綁架你的聲音.

為什麼要怕?為什麼要左閃右避?為什麼不參加投票?

在這樣的環境底下,在大家都沒有一點勇氣的環境底下,在大家都不分是非黑白的環境底下,我們可以讓我們的孩子成為怎麼樣的人呢?

假如我們的下一代成為世界上最不濟的人,要怪的只有我們自己。

Friday, May 07, 2010

才剛提到《明報》和《星島日報》的記者懶惰得只懂搬字過紙,完全不經消化底下,把別人供應的報告一字一句抄到自己的新聞稿裏,豈料,過了幾天後,再次發現這樣的情形。

當然,又是雅虎香港之功。因為他們只刊登這兩份所謂入得學校大門的報紙的新聞稿。於是,要做一個比較實在不大困難。甚至是非常容易。要知道在雅虎香港裏,都是即時新聞,一件消息是幾乎同時候一起在兩個報社出現。

那天,是五四運動的紀念日,《泰晤士報》報導那位給人現場逮捕的孟買恐怖襲擊孩子臉槍手,將面臨死刑。對于這宗新聞,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社給的標題為:MUMBAI GUNMAN FACES DEATH SENTENCE。

中飯時候,到了雅虎香港瀏覽。原來,那位叫MOHAMMAD AJMAL KASAB的青年人已經被法庭判了死刑。《明報》和《星島日報》都是同時候報道這件消息。即時新聞關系,就只簡簡單單兩句。

在《明報》,那篇報導是這樣的:「孟買特別法庭公共檢察官尼卡姆宣布,判處孟買2008年11月恐怖襲擊案唯一現場被捕疑犯卡薩布死刑。」

在《星島日報》,則為:「孟買特別法庭公共檢察官尼卡姆4日下午宣佈,判處孟買2008年11月恐怖襲擊案唯一現場被捕疑犯卡薩布死刑。」

莫不又是一模一樣?在《星島日報》裏,就只多了宣判的日子而已。是五月四日。

細看下,都是來自新華社的消息。

或者是因為來自國家新聞機構的,從來習慣都是毫不刪改地原篇刊登,於是,這兩份所謂入得學校大門的報紙都犯了一個文字語法上的錯誤。和一個報社不能容許發生的錯誤。

都是不曉得消化之故;都是編輯、記者懶惰之故。把別人供應的報告一字一句抄到自己的新聞稿裏,當然是錯。更錯的是,把別人的錯一模一樣地當作了自己的。

新華社犯上這樣的錯,并不出奇。因為中國大陸根本沒有法治,那兒的記者不曉得法治精神,情有可原。只是,香港的報社找不到這樣的錯處,實在叫人心痛。要知道,寫一篇新聞稿,一字一句都要很嚴謹的。

我想,大家都看到《明報》和《星島日報》那篇即時報導有什麼錯。

既然是宣判了,也就是定了罪,怎麼會還是「疑犯」呢?

這是文字語法上的錯誤。

這的而且確不是太過嚴重。因為相比起另一個錯誤而言。

今天,五月六日,《泰晤士報》網上版有這樣的一段新聞:The sole gunman to be taken alive during the 2008 Mumbai terror attack was sentenced to death today for his role in an atrocity that left 166 people dead and shocked the world.

接下來,其記者寫道:On Monday he had been found guilty of being one of ten Islamist gunmen who sailed from Pakistan to India’s commercial capital 18 months ago with orders to kill as many people as possible.

原來,五月四日那天,法庭只是判了那個槍手有罪,沒有判刑。

新華社的英文水平依然很差,可能讀了別人說「FACES DEATH SENTENCE」,便以為已經判刑。又或者,他們按照著中國大陸一般程序,一廂情愿地以為這樣的犯人都會被判死刑,所以胡亂報導。

我不擔心新華社報導新聞的水平。讓他們教壞中國的孩子好了。只是假如我們還容許《明報》和《星島日報》這兩份報紙進入香港學校的大門,我們不是教壞我們的孩子是什麼?

Thursday, May 06, 2010

當英國廣播公司的娛樂節目正式登陸香港的時候,他們的發言人跟記者道:「明顯地,不是所有BBC的節目都會在這個頻道播出。尤其是那些喜劇。因為文化不同關系,我們有些節目可能會引起投訴。」

那個頻道,就是BBC PRIME。那時候,是NOW電視的開始。是他們首先讓香港人知道除了新聞和資訊節目外,英國廣播公司還會提供很多娛樂。

那時候,也是《LITTLE BRITAIN》大受歡迎的日子。那位發言人所講的「喜劇」,也就是這一個英國人自我嘲笑的節目。

在香港播放《LITTLE BRITAIN》,一定會引起投訴。那些什麼「平機會」、「明光社」等號稱扶持弱勢,消除歧視的團體,必定會忙過不停。因為這部大受歡迎的英國喜劇每一集都以歧視別人來開玩笑。那些「別人」不僅是同性戀者、外國人(即包括中國人),還有老人家、傷殘的、露宿者等等。

裏面有個角色叫MARGARET BLACKAMORE的女人,每當遇上那些「別人」的時候,她都會立即嘔吐。這是其中的一些片段:



看罷這些片段,你當然會明白何解人家一開始便封了門,自我檢查,不容許一些大受歡迎的喜劇登陸香港。畢竟,生意至上,無謂招惹那些反智團體,替他們製造上報紙的機會。莫忘記,電影《秋天的童話》的一句對白,便曾在回歸後惹過大量投訴。也不好以為那些反智團體只打中國人的主意,《鐵達尼號》那場人體寫生,也給他們投訴。

的確是文化不同。回歸前,這一些事情何曾會是一個問題;回歸後,這一些根本不是問題的事情,竟然在一些人眼中成為了問題。

想起了MARGARET BLACKAMORE那個角色,因為最近看了一些《LITTLE BRITAIN》在英國也沒有播出的片段。

其中一個是MARGARET BLACKAMORE歡迎女皇替露宿者中心開幕剪彩。因為MAGGIE知道自己剛吃過一些由露宿者烤製的蛋糕,便如常不由自主地嘔吐,只是,這一次,那些嘔吐物都給吐到女皇和皇夫臉上和身上。當大家都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時候,女皇大方地繼續主持那個剪彩儀式,仿佛一切也沒有發生。

這是我們面對突如其來的變化時應有的態度罷。我跟自己說。

Wednesday, May 05, 2010

美國電視劇《THE SOPARANOS》首集(就是首季第一集),主角發現家裏的泳池吸引得到一群鴨子跑來游水,很是興奮。突然那些鴨子飛了起來,他便向屋裏大喊,要所有孩子都走出來看。孩子千萬個不願意走到後院,見過那些鴨子後,目無表情地講了一句:「國家地理雜誌頻道。」

明顯地,對於那兩個孩子而言,《國家地理雜誌》代表沉悶。畢竟,現代社會再不是一百二十二年的前的那個社會。那本黃色框框的美國雜誌創刊於1888年。

可能我本來就是一個沉悶的人,我從來不覺得《國家地理雜誌》沉悶。至少,單看雜誌裏那些照片已經叫人心曠神怡。

不過,縱然如此,沒有翻閱這本美國雜誌也已經好幾個年頭。

以前在香港生活的時候,曾是《國家地理雜誌》的訂閱讀者。只是,因為沒有一個月能夠讀過雜誌裏多過一篇報導,兩年後,便停止了。我以為,遇上有興趣的專題,才買來讀讀比較化算。況且,便是英國時事雜誌《經濟學人》我也如此看待,沒有理由特別訂閱《國家地理雜誌》罷。那時候,我確是這樣想。可是,停止訂閱後,我也停止了留意著一本美國雜誌。

好幾個年頭後,最近,我再買下了一本《國家地理雜誌》。是今年四月號。

再次買下一本《國家地理雜誌》,因為那個專題很吸引。是「水」。

雖然自大學畢業以降,工作範疇都圍繞著水:雨水、污水和食水,真正開始閑來會留意一下這個世界裏面水的問題,還是搬到歐洲生活後的事情。

我想,那是工作氛圍的分別。在香港,大家工作的目標仿佛是為了花最少時間賺最多的錢;在歐洲,那些工程師的想法很不同,他們都要建設好社會,都要為世人提供更舒適的生活為重,賺錢反而變得其次。至少我遇上的那些:有愛爾蘭的、英國的、蘇格蘭的、法國的、德國的、意大利的,都是如此。畢竟,人各有志,這當然沒有高低之分。正如茅臺跟香檳。只是,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底下,我慢慢開始很留意自己的工作對人類社會的影響,我開始很關心水資源這個問題。

於是,四月號那期《國家地理雜誌》便很吸引我。封面的大標題寫道:水。我們饑渴的世界。(Water. Our Thirsty World.)

裏面的確有許多很有趣的文章。關心這個世界發展的,都應該讀一讀。畢竟,水是我們最重要的資源。這是我跟我那些投資顧問經常講的話。因為我的投資大部分放在水和能源上面。

我始終是一個香港人。還是離不開賺錢這一個關節眼上。

Friday, April 30, 2010

香港不是英國殖民地後,究竟還有幾多人關心英國大選呢?當然,我明白,在一九九七年前,也不是有太多人關心自己宗主國的選舉。畢竟,他們說,香港人是一種對政治冷感的動物。教人心疼的是,當家作主後,大家還是對政治不聞不問。要不,不可能這麼少人大聲支持普選。

始終,金錢才是衡量成功的唯一標準。

最近,寫了兩篇關於英國大選的文章。因為我相信,這是一個值得大家關心的選舉。因為這會影響得了這一個世紀人類世界的發展。畢竟,英國在世界的地位依然舉足輕重。

我會奇怪中國人只關心美國總統選舉,不關心英國大選。中國要爬過美國,成為世界霸主,還是一個白日夢罷?只是,要取代英國在世界的地位,卻不是一件只得想像份兒的事情。尤其,當英國政治人才凋零,正一步一步走向自我毀滅的地步。尤其,經濟關系,英國將不可能參與太多國際事務。

我知道,要了解為何這一次英國大選如此重要,讀讀《經濟學人》便成。況且,我也不能夠寫得太過清楚。不過,我倒也花過些功夫,搜集得了一些資料,方便了解這一次英國大選。尤其,當民意調查顯示,將不會有一個政黨能夠成為國會最大政黨。

那即是什麼呢?他們叫那是HUNG PARLIAMENT。我不知道該怎樣翻譯。是「懸空」嗎?不,是有政府的,是會有首相的,怎會是懸空?是「爭持不下」嗎?我真的不知道。所以唯有沿用那個英文名詞好了。

問:什麼叫HUNG PARLIAMENT呢?

答:就是當沒有政黨贏得國會大多數議席,那個國會就是HUNG PARLIAMENT。

問:幾多議席才是大多數呢

答:英國國會有650個議席。一個贏得326席的政黨,就是國會最大黨,其黨魁會得到女皇邀請,成立政府。

問:為什麼這麼人在談論HUNG PARLIAMENT呢?

答:因為在英國選舉制度底下,這是一個很罕見的事情。英國選舉制度是first-past-the-post的制度。那就是誰先比對手贏得更多選票就當選,不需要贏得某個百分比的選票。所以,贏得最多票數的政黨,都應該能夠成為國會最大黨。上次大選,工黨贏得少過四成選票,不過,也能夠取得66議席的大多數。上次大選出現HUNG PARLIAMENT是1974年。

問:出現HUNG PARLIAMENT又會怎樣呢?

答:假如沒有政黨贏得超過一半國會議席,那麼對上一任首相將會首先嘗試組織政府,希望得到足夠國會議員支持。因為根據憲法,這樣的首相不能夠因為得不到足夠支持宣布再次大選,所以,假若上一任首組織不了政府,那麼下位最大機會得到大多數議員支持的黨魁將會得到女皇邀請,組織政府。

問:會否沒有人組織不了政府?

答:實際上不會發生。因為每一個政黨都要顯示自己對民眾有責任感,不會容許沒有一位黨魁組織得了政府這樣的事情發生。況且,這樣情形下誕生的政府,在八個月至一年內將要舉行另一次大選,沒有一個政黨會傻得因為一時意氣,教自己在八個月後敗下來 - 要知道,現在還是叮當馬頭。

我承認,我這一連串對答,是為了跟林大小姐解釋。不過,假如有人發覺有用,我也覺得慶幸。

(按:銀行假期,到蘇格蘭渡假去,此欄暫停數天。)

Thursday, April 29, 2010

早陣子,趁往克羅地亞渡假,在這一個網上專欄,搞了一個「偶然一句」的活動。那是把從書裏、報紙裏讀到的一些很有意思的句子抄錄下來,跟大家分享。一位老友留言,說想不到我竟然成為了一個「金句王」。

我也算曉得那個「金句王」的背後意義。不過,我本是打算抄錄一些引得我深思的句子而已。所謂「很有意思」,其實是這個意思。

其中,也是第一天,我抄錄了小說家GORE VIDAL的一句說話:It's not enough to succeed. Others must fall.

那是在《泰晤士報》體育版裏讀到的。那天,他們談到今年從曼聯轉投到同市球會曼城的CARLOS TEVEZ。

這位阿根廷球員本來希望留在奧脫福球場。只是,深感自己對球隊的貢獻 - 投效曼聯後,每年都替球隊贏得聯賽錦標 - 沒有得到認同,領隊反而認為他在傾談續約時獅子開大口,決定棄用;於是,當曼城跟他接觸後,TEVEZ便想也不想 - 的確沒有理會曼聯和曼城的敵對關系 - 轉投到同市的另一間球會去。

在聯賽杯四強首回合,TEVEZ大放異彩,協助球隊擊敗曼聯。比賽前,他已跟曼聯領隊、隊長展開罵戰。他在球場慶祝入球的方法,更加惹怒了曼聯上下。

在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裏,一位體育專欄作家寫道,報仇從來都是其中一個大原動力,去驅使我們贏得運動場上的競賽。在運動競賽裏,有許多偉大的勝利。它們的發生,不僅單是因為運動員那渴望成功的熱情,當中還要有運動員渴望一洗從前給人小覷的強烈欲望。

那個渴望一洗從前給人小覷的強烈欲望,就是報仇。他們念念不忘從前如何給人小覷,念念不忘從前如何得不到一個機會去一展身手。他們要那些從前小覷他們的人,現在都對他們刮目相看,都開始暗罵自己走漏了眼,做錯了決定。

我同意,這是成功的原動力。

這也就是那句「It's not enough to succeed. Others must fall.」的真正意思。我們不但要成功,還要教從前小覷過我們的人後悔,要他們倒下。要他們因為當年錯過我們而倒下。

無疑,心裏就只是有著報仇這個想法,總會替自己製造一個悲劇。莎士比亞的作品已經有過不少。當中婊婊者,莫過於《哈姆雷特》罷。只是,我始終以為,那其實不過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只要我們報仇那個想法,是為了證明別人從前的錯,我們為自己製造的,應該會是一個喜劇。

我同時相信,法國足球世界裏的一句說話:La Legge Immutabile dell'ex。一位球員一定會射垮從前效力過的那間球會。

一定會。

Wednesday, April 28, 2010

偶然底下,知道一些朋友最近都受了洗,成為了基督徒。「一些」,是為數不少的意思。是三個罷。那當然不是一個少數目。

小時候,曾到教堂上主日學;上了中學,因為一個漂亮的女生,我也上團契。在這個現在我依然以為是ALL TIME校花面前,我曾說過決志信主。不過,自那位女生上了中大神學院升學後,我也再沒有到團契去。因為再沒有吸引得了我的地方。

話雖如此,我真的相信這個世界有神。我也相信原罪。我相信。只是,我知道,這不足以讓我成為一個信徒。

或者,我該這樣說,便是有著這兩個信念足以成為一個信徒,我也不容許自己成為一個信徒。因為我不希望自己變成那些基督徒。我很怕那些基督徒。我怕他們每分每秒都談論神,每字每句都有神。有時候,我甚至以為,他們很歡喜看到別人陷入困境。因為唯有要透過別人的苦困,他們的信仰才能夠得到肯定。他們對神的信念,仿佛是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我怕自己成為這樣的一種人。我很怕。

因為我相信神,所以,我懂得感恩。所以,當在失意的時候,突然找到一柱晨光,我會感謝神。我知道,神愛世人。包括我這一種在其門外徘徊的人。

最近,碰上了一件不如意的事情。一件我沒有想過會如此發展的事情。心中原先的計劃都給這個突如其來的發展打擾了。或者,「破壞」是一個比「打擾」更加合適的詞語。心裏難免有點不快。不快得沒有太多心思寫這一個網上專欄。

這件事情,應該就只林大小姐知道;而林大小姐跟我香港的老友其實可以叫做不認識。只是,奇怪地,不知道從那兒收到的消息,上周末竟然一口氣接到了幾個老友從香港撥過來的長途電話。他們都替我分析,替我想辦法。我想,這是神恩罷。

因為,的而且確,我需要另外一些人多給我一些意見。因為那個突如其來的發展,我在迷宮裏迷了路。

跟老友聊過天後,我不敢說,我在那個迷宮裏找到了出路。不過,我應該算做找到了一個去找另一個出路的方法。

神,我是相信的。不過,跟那些基督徒不一樣,我這個信念,是建築在我自己的困境之上。

Tuesday, April 27, 2010

那天,也跑到了雅虎香港的網頁,讀讀自己出生地的新聞。雖然,明知道在那個網頁裏,就只得《明報》和《星島日報》的新聞。早便沒有讀這兩份華文報紙的習慣。停止讀《明報》,是陶傑離開後不久的事情罷。那時候,早開始忍受不了這份報紙的報道手法,依然每天買一份,為的只是《黃金冒險號》。至于《星島日報》,不用多提罷。便是讀書時候也沒有買過一份,更何況是它變了比《文匯報》、《大公報》更媚共的報紙之後?

可是,人在都柏林,因為不願意給錢,要留意香港消息,唯有靠免費的雅虎香港。也算成為了習慣。縱然經常很不滿意。(要多說一點,五月起《泰晤士報》網上版便要收費。就是每天早上買一份的讀者也要付錢才能去到網上版。暫時我還未決定會否訂閱。因為,跟許多人一樣,我還是錯以為一切在互聯網上的東西該是免費的。)

明顯地,這一次,我又有不滿。

老實說,我真很不明白,究竟香港華文報紙的編輯平常上班是幹什麼的?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這些文章能夠刊登?

是關于香港市民對立法會議員整體表現的調查。《明報》和《星島日報》都有報導。其文章如下:

《明報》港大民意調查顯示,市民對立法會議員整體表現的不滿程度繼續攀升,相信與政改爭論和五區請辭有關。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3月23至25日,透過真實訪員以隨機抽樣方式,成功以電話訪問1012名香港巿民,發現市民對立法會議員整體表現的不滿程度,在三個月前大幅上升13個百分點後繼續攀升,市民對立法會成員整體表現的滿意率為18%,不滿率為49%,現時的民望淨值為負31個百分點,相信與政改爭論和五區請辭有關。

調查數字的最高抽樣誤差為+/-2至+/-3個百分點之間,回應率為69%。


《星島日報》一項調查顯示,市民不滿立法會議員表現比率上升,相信與政改爭論及五區總辭有關。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3月23至25日,透過真實訪員以隨機抽樣方式,成功以電話訪問1,012名香港巿民,發現市民對立法會議員整體表現的不滿程度,在3個月前大幅上升13%後繼續攀升,只有18%被訪市民滿意立法會議員的整體表現,49%則表示不滿。

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分析指,調查顯示,市民對立法會議員整體表現的不滿程度繼續攀升,相信與政改爭論和五區總辭有關。


兩篇報導都很近似,用字都很相近。甚至相同。我不以為那是互相抄襲。香港報業無疑墮落,記者也未墮落至一稿多報罷。

我想,那是現在的記者懶惰罷。完全沒有用腦,只搬字過紙而已。要去報道一件事情,便完全只剪下對方給予的報告,貼在自己的文章裏後便告完事。要不怎會大家都有這樣的一句「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3月23至25日,透過真實訪員以隨機抽樣方式,成功以電話訪問1012名香港巿民,發現市民對立法會議員整體表現的不滿程度,在三個月前大幅上升13個百分點後繼續攀升」?

就因為記者根本沒有用腦消化報告,只懂得搬字過紙交課,所以不懂得問問題,看不到那份報告其實是一份垃圾,看不到自己其實被別人利用。

什麼叫「相信與政改爭論和五區請辭有關」?假如這個調查未能找出原因,為什麼要做這一個調查?究竟有什麼理據教人「相信」滿意度大減是「與政改爭論和五區請辭有關」?有什麼理據教人「相信」滿意度大減不是因為其他原因,例如:市民不滿立法會選舉方法?

讀著《明報》和《星島日報》,我怕,那是政府透過香港大學和鍾庭耀的招牌,去抹黑五區總辭罷。只是,當香港華文報紙大都投向紅色陣營後,這其實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情。是我這個在外國生活的香港人看得少罷了。

Monday, April 26, 2010

上月,再次跑到利物浦去。為的當然是觀看愛華頓的比賽。利物浦是倫敦以外,我拜訪得最多的英國城市。

是即日來回。因為實在想不到一個原因,要我在這個英國西北港口城市住上一晚。真的一個也沒有。除了愛華頓和甲蟲樂隊外,利物浦沒有一樣我喜歡的東西。

或者,在香港生活的人都以為我傻。畢竟,是專程乘飛機去觀看球賽。是只看球賽而已,沒有其他事情。不過,這樣傻的人,愛爾蘭多的是。在往利物浦的飛機上,超過一半乘客,都是穿起愛華頓球衣的人。明顯地,目的地都是葛迪辰公園。晚上返回都柏林的飛機裏,遇上的還是一模一樣的臉孔。

因為乘搭的是清晨班次,於是,早便打算早點到球場,等候球員到來,好能夠多爭得到一些親筆簽名。我最希望得到的,是領隊莫耶斯那一個簽名。在我心目中,他是全英國最佳領隊。每年都在沒有資源底下,創造出一個又一個神話,那當然不是僥幸。那是實力的證明。

這次因為一早到達球場,所以能夠跟那些小妮子一起擠在球員停車場出口,等候一眾球員。

看著那些女孩的裝備,明顯地,我不是一個習慣等候明星簽名的人。她們手上有給自己的生日賀卡、有親自縫製的汗衣、有海報、照片等等。她們還準備一些硬卡片托底,方便球員簽名。實在準備十足。

我呢?

原本,我是打算買本場刊,然後教那些球員在那本場刊上簽名。首次到葛迪辰公園的時候,我也是這樣子拿了幾個球員的原子筆簽名。這一次,簽名筆,我是預備好了。可是,因為我太早來到球場,竟然還未有場刊售賣。到開始有場刊售賣的時候,我又怕一走開別人便會侵佔了我的好位置。

幸好,我隨身帶著本記事本。裏面,還夾了兩篇剪報。一篇是去年足總杯決賽前,莫耶斯在《泰晤士報》的訪問;另一篇,則是JACK RODWELL首次接受《泰晤士報》訪問的文章。我想,能夠叫DAVID MOYES和JACK RODWELL在這兩篇剪報上簽名,也是不錯的選擇。

尤其是JACK RODWELL。畢竟,那是這位未來英國國家隊隊長的首個《泰晤士報》個人訪問。

最後,我的確碰上了JACK RODWELL。他很樂意在報紙上自己那張照片上簽下他的名字。可惜,我沒有碰上莫耶斯。我想,他一定比隊長還要早到達球場。站在我背後的那位球迷跟我道,每一次最早到達球場的球員,總是隊長。

我沒有問他莫耶斯。因為這個問題有點愚笨。

Saturday, April 24, 2010

經過上週在電視直播辯論的出色表現後,自由民主黨黨魁NICK CLEGG果然贏得了大眾支持,其個人支持率是歷史上第二高,僅次于二次大戰後的邱吉爾。於是,大家開始相信,英國的古老政壇果然有第三條路可以走;在保守黨的藍色、工黨的紅色以外,原來還有金黃色。

真的有第三條路可以走嗎?見證過英國那個歷史時刻後,我在這個網上專欄裏,問過這樣的問題。那時候,我滿心以為,繼美國出了一個黑人總統後,英國大選也會出現一個從前未曾出現過的結果。

那是因為我還不大認識英國的選舉制度。

真的有第三條路可以走嗎?其實不然。因為那個古老制度不容許。

無疑,NICK CLEGG的支持率比金馬倫和白高墩都要高,只是,要自由民主黨成為下屆英國國會最大政黨,讓其黨魁入主唐寧街十號,其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坊間開出的盤口是10-1,跟卡比路在南非世界杯前辭掉英國國家隊教練一職的盤口一樣。可見是多麼的渺茫。

那是因為要成為英國首相,其政黨必須是國會的最大政黨。跟美國總統選舉很不一樣。在美國,雖然當中有選舉人票的制度,選民還算是直接選哪一個入主白宮;在英國,選民則是靠選其他人來決定誰成為首相。也就是說,要成為英國首相,不單止要自己吸引得到選民,還要黨內其他人都能夠吸引得到選民。因此,盡管有著許多支持,NICK CLEGG要成為首相不是一件易事。畢竟,自由民主黨是英國第三大政黨,在保守黨、工黨之後,其他黨員能否跟黨魁一樣,贏得選民支持,實屬一大疑問。選民可以喜歡NICK CLEGG,不過,那可不表示選民要在其選區裏給自由民主黨的參選者投上一票。

此外,英國的制度是哪一個政黨最先成為國會最大黨,其黨魁將可以首先組織政府。可是,基于選區劃分關系,獲得最多票數的政黨,也未必代表是國會最大黨。因為每個選區,大小不一樣,選民人數不一樣。有大有小,有多有少。簡而言之,在英國,國會最大黨的意思,其實是在大選裏贏得最多選區的政黨而已,不代表那是個贏得最多選票的政黨。

有見及此,選舉改革成為了今次英國大選其中一個議題。他們提議比例代表制。不過,保守黨并不贊成。雖然根據現時民意調查,在比例代表制下,保守黨會成為下屆國會最大黨;在現有制度下,白高墩則有機會延續其首相夢。在《泰晤士報》裏,金馬倫說,現有制度能夠確保一個失敗的執政黨再不能繼續執政,我不希望放棄這個制度。不過,改革還是必須,那就是重新劃分選區,好讓每個選區人口相若。

的確,選舉最大目的,就是要讓選民能夠叫那個失敗的政府合法倒臺。有著這樣的制度,人家尚且要改革,我們香港呢?

在我們還沒有一個制度合法推翻政府前,我們卻不斷制造關卡以確保那個制度不會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出現。

悲耶?

Friday, April 23, 2010

從未想過會經歷如此情形。不過,始終有云:時辰未到。未遇上,只因未是時候而已。

復活節假期,我們一行四人到了克羅地亞渡假。在那個巴爾干半島上的臨海國家裏,我們終於要嘗試一次在馬路邊伸手截順風車。從來,我們都以為那是在電視才看到的事情。朋友喚起了那個深藏的記憶。那時候,還在讀書階段罷。電視臺有個節目,叫《電波少年》。

這一次,我們也被逼做了「電波少年」。對!跟我們四個一起的,還有一對日本男女。

那天,我們離開山區PLITVICE瀑布國家公園,打算乘巴士到沿海城市SPLIT去。因為是星期天,加上復活節關系,早便懷疑巴士時間會跟往常有點不同。奇怪地,出發到克羅地亞前,在巴士公司的網頁裏,唯獨那天的時間表找不到。

我們是在首都薩格勒布開始我們的旅程,也知道經那個國家公園到SPLIT的巴士其實都是從薩格勒布開出。於是,便到巴士總站問個清楚,順便看看是否可以預先買好巴士票。從一些曾經去過PLITVICE的朋友口中知道,雖然是旅遊熱點,那兒可沒有一個正式的巴士站。要乘巴士,是要按準時間表,到馬路邊一間小屋等候,待巴士來到,便伸手截停。我們就怕巴士沒有四個座位。

可是,巴士總站的職員跟我們說,所有在PLITVICE上車的巴士票都要從司機那兒購買,不能預先購買。他們也未能給我們一個巴士時間表。我們那個時間表,還是在國家公園裏住宿的酒店給予。酒店肯定道,那個時間表,每天如此。我們有點不相信。第二天,走到旅客中心再問一次,得回來一個相同的時間表,一個相同的答案。

因為不希望坐上六個小時的巴士,我們決定乘兩點半來到的那一班。除此之外,其餘班次車程都要六個小時,甚至更多。包括一點四十五分來到的那一架巴士。搭上那一班,將要在八時許才到達SPLIT,比兩點半那一班還要晚近兩個鐘。

我們聽從酒店叮囑,早了四十五分鐘來到那個馬路邊的巴士站等候。酒店說,巴士有時候會早來到,見沒有人伸手截停,司機便會頭也不回直駛過去。於是,我們碰上了一點四十五分來到的那一架巴士。剛巧有乘客下車,我們便跑上前問一問正幫人搬運行李的司機。確定那是一點四十五分那一班,不是我們打算乘搭的兩點半後,我們便坐下來,看著它慢慢離開。

只是,當手錶顯示已經是三時許後,我們開始擔心沒有巴士。因為在駛往薩格勒布方向那邊,那對比我們更早來到巴士站等候的日本男女,還在那間小屋子裏等候。

沒有兩點半那一班,我們還可以乘搭三時四十五分來到那一架巴士。車程是長了一點,至少還是會經過SPLIT。我們是這樣跟自己說。我們是這樣跟大家說。大家,也就是我們四個。在往SPLIT方向的那個巴士站裏,就只得我們四個等候巴士。正如在往薩格勒布方向,就只有那對日本男女一樣。

四時許了。我們還坐在那間小屋子裏。那對日本男女也還是坐在他們那間小屋子裏。我們知道,我們要重新打算一下了。因為按照時間表,下班往SPLIT的巴士要晚上十一時才來到。假如那些巴士服務還是按照平常那個時間表行駛的話。

我在酒店給我們的那張巴士時間表背後,寫上一個大大的「SPLIT」字,希望經過的車會停下來,讓我們跳上去。我們的希望其實是那些旅行團的巴士。只是,除了那些司機既無可奈何,又愛莫難助的表情外,我們得不到什麼。

當空氣變得越來越冷,天空越來越黑,似乎多在那間酒店住上一晚是唯一辦法。於是,我們慢慢拿起行李,走回酒店去。

幸運地,透過酒店幫我們問價,知道乘的士往SPLIT,價錢竟然跟我們多住一晚多不了太多。總算喚作有個辦法。始終,用錢解決得到的,不是問題。況且,多住一晚,復活節星期一的巴士服務可能一樣不依照時間表。

Thursday, April 22, 2010

那天,住所裏一滴牛奶也沒有,便跑到樓下那家超級市場買。

是星期天的上午。才十一時許。超級市場才剛開門。店裏沒有幾個顧客。我到雪柜拿走一盒鮮奶,便到付款處去。

或者因為才剛開門,沒有沒有幾個顧客,職員便趁空忙著點算收銀機剩餘的現款。是一起點算三部收銀機剩餘的現款。於是,我便捧著那盒牛奶,站在付款處等候。等候那三位職員有空照顧我這個店裏唯一的顧客。

都說我已習慣在歐洲生活。從前,遇上這樣的情形,我必定怒火燒上心口。那三個罔顧我在苦苦等候的店員,加上那個駐店經理,定必給我罵一頓兇。不過,那是從前的事情了。在歐洲住上四年後,我深深懂得,費詩哲羅那部《大亨小傳》的頭一句說話。那應該會是以後我教孩子的其中一句座右銘。

我站在付款處,胡亂地張望。我看到那三位職員背後那道墻上,貼了一張告示,寫道:本店職員不能開啟保險箱,保險箱鑰匙存放在本店範圍以外的地方(OFFSITE)。(想不到如何簡單翻譯OFFSITE這一個詞語,結果弄來一個很有中國大陸特色的詞彙 - 本店範圍以外的地方。還望有心人指教。)

讀著那張告示,我很想笑。因為真的很可笑。

那是為了保護店員,免受劫匪傷害才貼上去的告示罷。清清楚楚跟劫匪講明,便是用上什麼方法,我們都不能開啟店裏面那個保險箱,因為開啟保險箱那條鑰匙根本不在店內。要打劫的話,能夠劫走的最多也是收銀機裏面那些現金而已。

只是,想深一層,有點不合乎邏輯罷。

那張告示的出現,就表示店裏面有一個保險箱。只不過,店裏面沒有一個人能夠開啟它。那即是,對於店裏面任何一個人來說,那個保險箱是完全沒有用途的。因為沒有人能夠放東西進保險箱裏 - 沒有人能夠開啟啊!那麼,那個保險箱究竟有什麼用途呢?是誰放一個保險箱在這一家超級市場呢?假如那張告示所言千真萬確,那就不是說有一個人把珍貴的東西都放進保險箱後,便把保險箱放到鄰居家裏擺放?

我想起了香港酒樓洗手間裏那些提示員工便後洗手的告示。我笑了起來。突然,我感到背後給人推了一推。我回過頭,後面那個黑人臉上有點不耐煩。原來,有一個店員已經點算好了現款,等候我前去付款。

Wednesday, April 21, 2010

或者,我迷電影《AN EDUCATION》是迷得有點病態。

早前,林大小姐便投訴,要我不好老是在她耳邊談這一部英國電影。她對我道:「誇張點說,幾乎每次跟你聊天兒,都要聽到『AN』、『EDUCATION』這兩個英文字。」聽著她的語氣,我懷疑,她本來想講的兩個英文字是「CAREY」和「MULLIGAN」。

於是,我開始節制起來。開始不在她面前提到《AN EDUCATION》;也不再提及自己早一晚如何按捺不住又播放了那張影碟一遍。在短短四個月裏面看了這部電影五次。這五次,當然還未計算那些只為了看某一、兩幕的次數。那些我很喜歡的情節。

我最喜歡的,是JENNY遇上DAVID那一幕。我記得,在電影院裏,就是這一幕戲教我知道﹐我一定會喜歡上這部英國電影。



要一個陌生女子自願跳上自己那部跑車﹐當然要花點心思。至少﹐也要讓那個女生有著一個堂皇的理由﹐去跳上這個素未謀面的男人的跑車。因為便是知道女生對自己很有好感﹐甚至一開始便愛上了自己﹐我們做男人的﹐也不能讓這個女生飛擒大咬。畢竟﹐要一個女生經常保持著女性的矜持﹐是男人對女人﹐也是對自己﹐最基本的尊重。DAVID無疑跟全世界的男人做了一個很完美的示範。

突然,想起這一幕戲,不是因為我又剛剛看過一遍;想起這一幕戲,乃是因為剛剛讀了ERICH SEGAL的《愛情故事》(LOVE STORY)。也就是那齣七十年代大學生賴恩奧尼路,愛上了女同學雅麗麥嘉露的美國校園電影的原裝小說。

男主角遇上女主角那一段,實在很精彩。

男主角OLIVER到圖書館找歷史課的書,碰上了在館裏當兼職的女主角JENNY。JENNY一眼看出OLIVER出身大富之家。她本來就有點討厭這些富家子弟,言語間,有點不客氣。她叫喚OLIVER做「PREPPIE」。那段文字是這樣的:

‘What makes you so sure I went to prep school?’

‘You look stupid and rich,’she said, removing her glasses.

‘You are wrong,' I protested. ‘I'm actually smart and poor.’

‘Oh, no, Preppie. I'm smart and poor.’

She was staring straight at me. Her eyes were brown. Okay maybe I look rich, but I wouldn't let some 'Cliffie - even one with pretty eyes - call me dumb.

‘What the hell makes you so smart?’ I asked.

‘I wouldn't go for coffee with you,’she answered.

‘Listen - I wouldn't ask you.’

‘That,’she replied, ‘is what makes you stupid.’

就是這樣,每一個讀者都喜歡上了JENNY - THAT SHE WAS BEAUTIFUL. AND BRILLIANT. 於是,每一個到最後都哭得死去活來。因為那是一個夢斷情天的故事。

Tuesday, April 20, 2010

雖然渡假回來已經好幾天,心情竟然還有點留在漂亮的克羅地亞,於是,許多想寫下來的事情,依然未能好好下筆。

老實說,的確很希望能夠用上文字,去記錄在那個風景怡人的臨海國度裏發生的種種。畢竟,那是一個愉快的旅行。只是,有點諷刺吧?因為旅程愉快,所以很希望記錄下來;想不到,卻也因為太過愉快,愉快得直到現在,還未能平復過來,所以寫不下來。

我想,是怕寫壞了那些快樂的記憶。應該如此。

應該如此。

最近,收到朋友替我寄來的一些陶傑的文章。是從二月起在香港媒體刊登的那些。有幾篇確實很有共鳴。

都是談上班工作的。

共鳴,因為有幸遇過一個不凡的上司。雖然他不是公司的老闆。他也不過是一個打工仔。

那天,陶傑談到電影《最後車站》開頭的一幕:一個年輕人,應聘為托爾斯泰的秘書,身邊的人叮囑他,好好珍惜這項工作,因為他侍候的,是一位人物。

陶傑評道:替一位不凡的人物打工,不要計較薪水,因為跟隨他,如果能悟得的一點點智慧,比金錢還珍貴。要像托爾斯泰的秘書一樣,珍惜這項獨一無二的工作,因為人生的花紅在後頭。

另天,陶傑又談到廸士尼公司開拍《魔盜王》時的一件事情。原來,當年廸士尼公司高層看過監製引薦的尊尼狄普的外表後,以為他的氣質有點同性戀,太軟柔了,角色是海盜,他不能做好。大明星笑一笑後,輕輕回答一句:相信我,不然,炒掉我。(Trust me, or fire me.)公司看見他如此自信,跟他簽了約。票房證明,產品成功。

這位曾在英國廣播公司工作過的專欄作家評道:Trust me, or fire me.這句話很有華爾街式的豪氣。西方社會的僱傭關係很簡單:薪金不但付足,還比別人高,還有花紅。給你一項高職,連同權力,就是一份信任,請閣下努力證明,上司的眼光是對的,首先是你不要褻瀆這一份信任。

Monday, April 19, 2010

不幸地﹐這個世界的而且確是一個劣幣驅逐良幣的世界。於是﹐我越來越相信﹐我們是一步一步走向世界末日。當這個世界再沒有良幣的時候﹐那跟世界末日還有什麼分別。都一樣罷。

有留意去年《X FACTOR》的﹐都知道JEDWARD這一對來自愛爾蘭的雙生兒。JEDWARD是JOHN AND EDWARD的合稱。自初次試音開始﹐我便很討厭他們。首先﹐他們根本不懂得唱歌﹐既無節奏感﹐也經常走音﹐是完全沒有本領可言﹐莫說是才華。評判裡面﹐SIMON COWELL就首先反對讓他們打進復賽。要不是同是愛爾蘭人的LOUIS WALSH極力爭取﹐另外兩位女評判應該不會就範。

到了復賽﹐情況依然。假如不是更壞。他倆為了突出自己﹐竟然在跟其他參賽者合唱的時候﹐突然不按原本安排﹐搶下別人獨唱的地方。又是LOUIS WALSH一人﹐力說DANII MINOGUE和CHERYL COLE(還是COLE嗎﹖或者應該要改回做TWEEDY罷﹖)﹐要讓這對愛爾蘭雙生兒入圍最後十二強。他說﹐他看到他們二人吸引觀眾的地方。

畢竟﹐是他一手捧紅WESTLIFE。(又是來自愛爾蘭的。)或者他的確看得到其他人看不到的地方。

一輪爭議後﹐JEDWARD最終沒有打進決賽。不過﹐暫時為止﹐他們似乎是去年所有《X FACTOR》參賽者裡面最紅的。當然﹐這跟我在愛爾蘭生活有關。我接觸的都是愛爾蘭的消息。

原來﹐這對雙生兒將在這個島國舉行巡迴演唱會。消息說﹐他們要不斷加場﹐因為實在太受歡迎。門票一開售便給掃清。

我想不到這是什麼道理。除了「劣幣驅逐良幣」這個解釋外﹐我實在想不到其他。

那天﹐在車裡聽收音機﹐知道這個消息後﹐我跟我的同事都立即詫異地望一望對方。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跟同事說﹕「從小﹐我就知道﹐娛樂圈就是一個奇怪的地方。做最好的﹐當然會紅起來﹔做最差的﹐一樣會紅起來。不過﹐我以為﹐這只會在香港這樣的彈丸之地才有的事情。想不到愛爾蘭一樣如此。」

這位愛爾蘭人苦笑回答道﹕「愛爾蘭市場其實也不是很大。所以﹐JEDWARD只在這裡走紅﹔在英國﹐他們似乎已經銷聲匿跡罷﹖」

我道﹕「不﹗早前﹐他們不是跟一個什麼大明星在英國的一個大型活動裡一起表演嗎﹖」我記不起那是一個什麼活動﹑跟一個什麼大明星一起在臺上高歌。我實在對這樣的藝人沒有興趣。

那麼﹐除了「劣幣驅逐良幣」外﹐應該再沒有其他解釋。我仿彿聽到我們都這樣子跟對方說。

(按﹕要欣賞JEDWARD的表演﹐到YOUTUBE鍵入他們的名字便成﹐恕我不在此登上一些了。我不能忍受放這樣的垃圾到我這個網上專欄。)

Saturday, April 17, 2010

年初的時候,有一部講述曼德拉團結起整個南非,協助國家欖球隊在一致看淡下,贏得世界杯冠軍。電影叫《INVICTUS》。導演是大名鼎鼎的祁連伊士活。飾演曼德拉的,是摩根費曼;南非國家欖球隊隊長PINNEAR(跟愛華頓南非中場球員同姓,似乎,在那個非洲國家裏,這是一個普遍的姓氏),則由麥迪文擔演。

陣容頗為鼎盛。不過,《泰晤士報》影評說:這是一部失敗的作品。因為電影在結尾部分花上了近半個小時,重新拍攝那一場世界杯決賽。

影評人解釋道,體育比賽吸引人的地方,是其未知的結果。也就是這個懸疑的地方,教人花上許多時間留在電視熒光屏前面,觀看現場直播,甚至更多時間跑到比賽場地,親眼目睹歷史的發生。這跟電影吸引人的地方,很是不同。所以,一部出色的運動電影,其主線不可能是運動。

因此,花上近半個小時,重新拍攝那一場人所共知比賽結果的世界杯決賽,就拖垮了整部電影。

想想過去那些出色的運動電影,像《ROCKY》、像《BEND IT LIKE BECKHAM》,我便很同意那個講法。況且,我從來都很看重這份英國報紙的評論。於是,讀了那篇影評後,我便決定取消原本到電影院觀看《INVICTUS》的打算。

只是,最近,我發覺,《泰晤士報》那個關於運動電影的理論似乎不大完全正確。

因為,我竟然找到一張比《AN EDUCATION》我更喜歡的影碟。無疑,因為這一張影碟,便是《AN EDUCATION》也要掉到第二位來。

這就是一張收錄了二月的時候,愛華頓連續擊敗車路士、曼聯兩場比賽的影碟。是上次到葛迪臣公園觀看愛華頓比賽時買下來的。

雖然,我早看過了那兩場比賽的直播,我依然看得津津有味;雖然已經知道比賽戰果,看到球隊錯失入球機會,我依然會不禁大喊起來。

我想,假如有人把英國零三年戲劇性地擊敗澳洲的那場欖球世界杯決賽,拍攝成電影,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不但會立即忘掉那個「一部出色的運動電影,其主線不可能是運動」的理論,它甚至會說那場決賽的篇幅佔得太少時間,縱然已經用上了超過半個小時。

這個道理,很容易理解罷。

Friday, April 16, 2010

難道英國傳統的政治世界真的有第三條路可以走?

雖云這個島國政壇裏有三大政黨,只是每次在大選勝出的,不是紅色,便是藍色。黃色的自由民主黨從來都不起眼,從來都只有陪跑一份。這情況竟然跟默西塞郡的三大足球隊比拼很相像 - 贏得英國頂級聯賽冠軍的,不是愛華頓,就是利物浦,另一支叫燦米爾的,上次在頂級聯賽角逐,已經是乾隆年代的事情罷。

早陣子,陶傑在其《壹周刊》的專欄裏回憶起前工黨領袖傅特時,提到了社會民主黨的由來。因為這一切都是由傅特開始。

傅特是一位硬腰骨的真左派。只是,因為太左,把工黨內的中庸勢力嚇跑。一九八一年,前外相歐文、元老曾健時、女強人威廉士夫人,連同一個叫羅渣士的骨幹,眼看不對勁,宣布退黨,自稱四人幫,另組社會民主黨。此一黨內分裂,更削弱了工黨,把一大堆選票分拆出來,令戴卓爾夫人坐收漁利。最後,社會民主黨卻又勢孤力單,與萎縮了幾十年的自由黨合併,搞得不三不四,一直未能振興。

這句「一直未能振興」似乎有點不妥了。因為當保守黨的領先優勢越來越小,甚至跟工黨叮當馬頭的時候,自由民主黨的分量開始變得舉足輕重。無疑,這個黃色的政黨在民意調查裏依然遠遠落後那兩個傳統政黨,可是,就因為保守黨與工黨都不能夠贏得國會大多數議席,自由民主黨的取向 - 究竟跟藍色,還是紅色結盟 - 將會決定誰是下屆英國首相。

不過,經過星期四英國歷史上首個黨魁電視辯論後,我想,假如這個島國用上美國選總統的方法選首相,NICK CLEGG會成為首位入住唐寧街十號的自由民主黨黨魁。那天晚上,看著那個電視辯論,我是越來越喜歡這位穿起黃色領帶的人。

當然,我不能排除那是因為我從來沒有嘗試了解自由民主黨,在對NICK CLEGG完全沒有期望底下,他在攝影機裏的表現實在教我耳目一新。

一開始,他便提醒大家說道,這個世界除了那些古老政黨、那些輪流交替執政的政黨外,的確還有另外的選擇。當我越來越搞不清楚保守黨跟工黨的分別的時候,我發現NICK CLEGG是一道清泉。有著社會民主黨的歷史,NICK CLEGG的政見當然跟金馬倫有著顯著不同;只是,當白高敦果然給《泰晤士報》猜中,不斷嘗試聯合自由民主黨,夾攻保守黨時,NICK CLEGG不但很乖巧地避開了工黨,還大聲地高舉了自己跟那兩個英國傳統政黨不同的地方。聽著金馬倫和白高敦在減少浪費、繼續開支爭辯不休,這位自由民主黨黨魁聰明地道,難道你倆真的以為少用一點萬字夾、或多用一點萬字夾,就能夠扭轉英國經濟?你們根本不能解答觀眾的那個大問題。

果然,首個電視辯論完畢後,當問到哪一位黨魁贏得首場辯論,超過四成觀眾認為是NICK CLEGG。排第二的金馬倫只得26%認同。

聽著辯論後電視臺對三大政黨要員的訪問,我想,假如工黨繼續抹黑保守黨這個策略 - 在辯論裏、在訪問裏,工黨不斷抹黑保守黨,得利的可能真的是站在一旁的自由民主黨。

問英國傳統的政治世界是否真的有第三條路可以走?還看今朝。

Thursday, April 15, 2010

現代社會﹐我們面對最大的問題﹐是資訊太發達。

只要按一按鍵﹐幾乎所有問題都能夠得到答案。當然﹐只是幾乎。因為這個世界裡面﹐總有些問題是從來沒有人回答過的 - 要證明這一說話﹐可以借用反證法﹕假如這個世界裡面沒有問題沒有人回答過﹐那麼﹐人類世界便不會再有新事物誕生﹑新事情發生。

就是因為要獲得資訊太過容易﹐我們開始忽略去想想找來的答案是否正確的重要。當我們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任何環境都能夠上網﹐我們許多時都會很順手地把在互聯網上找到的答案當作了真正的答案。我們再不會懷疑那個答案的真確。我們的解釋是﹐網上面是這樣說的。就像從前有些小孩子總喜歡說的「老師是這樣講」一樣。

這就是問題所在。

從前時候﹐當我們這樣子回答父母﹐說「老師是這樣講」﹐父母都會用著懷疑眼光望著我們﹐道﹕「老師也是人。當然也會有說錯的時候。聽到老師的解釋﹐你也該想想是否合理﹖」只是﹐到了這個世紀﹐當父母都一樣順手地把在互聯網上找到的答案當作真正的答案﹔當給我們答案的再不是人﹐而是電腦的時候﹐我們是否還曉得說「電腦也有錯的時候」﹖

其實﹐這個問題在電腦開始取代人類﹐做著許多複雜運算的時候﹐已經產生。

我們這一代的難題﹐已經再不是如何找到複雜運算的答案﹐而是如何確保電腦給我們的答案沒有出錯。校對電腦的答案才是我們最重要的工作。

可是﹐當上網越來越容易﹐也越來越快速﹐我們似乎已經不再記起「電腦不過是機器﹐也是給人類控制﹐當然也會有出錯的時候」這個道理。或者﹐我們已經懶得再去懷疑我們如此輕易得到的一切。畢竟﹐太容易得到的東西﹐我們都不大懂得珍惜。

寫下這一些﹐都因為剛跟林大小姐談起到古巴旅行的事宜。

聽到我講起美國對古巴禁運一事﹐她便跟我道﹐許多年前﹐在電視臺一個叫做《向世界出發》的節目裡﹐主持人說﹐假如護照裡有美國簽証﹐是不容許進入古巴的。

我當然覺得這很荒謬。完全不合理。也解釋不了。林大小姐回答道﹐我記得人家在節目裡是這樣說的。或者﹐是因為到過美國的人不能那個中美洲國家罷。

那麼﹐到美國不用簽証的人也不能夠進入古巴了﹖我這樣挑戰道。

我同意﹐這個世界確實有許多荒謬無稽之事。所以﹐我不敢百份百肯定林大小姐是錯。因為我有點懶﹐沒有到互聯網找答案去。

Wednesday, April 14, 2010

在小說《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裡﹐有一段文字教我陷入了深思。記得早陣子《泰晤士報》有篇討論何解這部瑞典偵探小說大受歡迎的文章﹐裡面說這部小說廣受讀者喜歡﹐因為到了這一個世紀﹐大家都開始不相信我們的政府﹐都以為政府在我們背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是主角BLOMKVIST的怒火﹐感動了大家。

我想﹐我所講的那段文字﹐就是《泰晤士報》所講的那些怒火的其中一個例子。

那是主角反擊控告他誹謗的人成功之後﹐接受傳媒訪問的一段對話。電視節目主持剛問他為何以為「斯得歌爾摩股市大跌對瑞典經濟打擊甚大」之說無稽。

BLOMKVIST回答說﹕

你該要分清楚兩樣東西﹕瑞典經濟跟瑞典股市市場。瑞典經濟是指所有每天在這個國家生產的貨物和服務的總和。從Ericsson電話﹑Volvo汽車﹑Kiruna和Skövde的運輸。這些就是瑞典經濟。今天瑞典的經濟﹐跟一個星期前的﹐同樣強勁﹐或者同樣的差。

(You have to distinguish between two things - the Swedish economy and the Swedish stock market. The Swedish economy is the sum of all the goods and services that are produced in this country every day. There are telephones from Ericsson, cars from Volvo, chickens from Scan, and shipments from Kiruna to Skövde. That's the Swedish economy, and it's just as strong or weak today as it was a week ago.)

瑞典股市市場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裡面沒有經濟﹐因為沒有貨物和服務的生產。一切只不過是一些人想像一﹑兩個小時後﹐市場上面那些公司的市值如何的遊戲。根本跟現實和瑞典經濟無關。所以﹐股市大跌不會影響國家經濟。

(The Stock Exchange is something very different. There is no economy and no produc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There are only fantasies in which people from one hour to the next decide that this or that company is worth so many billions, more or less. It doesn't have a thing to do with reality or with the Swedish economy. So it doesn't matter if the Stock Exchange drops like a rock.)

斯得歌爾摩股市大跌﹐那只表示一班投機者會把資金從瑞典公司轉至德國公司而爾。所以﹐記者應該找出這些人﹐然後標籤他們為叛徒。就是這一班人為了顧及他們那些客人的利益﹐妄顧給瑞典經濟帶來的傷害。

(It only means that a bunch of heavy speculators are now moving their shareholdings from Swedish companies to German ones. So it's the financial gnomes that some tough reporter should identify and expose as traitors. They are the ones who are systematically and perhaps deliberately damaging the Swedish economy in order to satisfy the profit interests of their clients.)

讀畢了這段文字﹐我想到的﹐是我的出生地 - 香港。

當然,以上的中文,還是英文,都是翻譯來的。因為《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本身是一部瑞典小說。

Tuesday, April 13, 2010

I have lived very much that now I can enjoy everything so well.
- Ernest Hemingway

這一句,乃出自海明威手筆。是《太陽照常升起》裏的其中一句對白。

多番嘗試後,我終於感受到這一部出版於1951年的小說精彩的地方。兩年前起,我曾讀過海明威這部作品幾次。只是,每一次都在中途放棄了。因為每一次我不能投入故事裏面那個世界。我不能。

不過,我知道,這一次,我會完成這部小說。因為這一次我很享受海明威的文字。很享受那一個幻想的現實世界。

或者,真的是我長大了。或者,更準確點說,是變老了。記得陶傑經常說道,有些作品,總是要人生有了點經歷,方能夠真正享受。Live very much that now can enjoy everything?

我想,陶傑另外一句:「因為懂得,所以憐憫」,也是海明威這句的變奏罷。

為何小孩子總是渴望長大?這就是一個解釋。

我慶幸我能夠長大。更慶幸能夠繼續長大。

Sunday, April 11, 2010

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 Erich Segal.

其實,我還是不大很確切明白這一句話的意思。是因為我們不會傷害我們愛的人,所以我們根本沒有機會跟我們愛的人講對不起嗎?

Wednesday, April 07, 2010

Marriage is about developing a mutual admiration of someone, a deep respect and trust and awareness of another's needs.
- Dalai Lama

應該是一個很淺白、很容易理解的道理。可是,何解我們總是有時候會說服得了自己不去同意、甚至否定這一個道理?

Monday, April 05, 2010

Behind every great fortune, there is a crime.
- de Balzac

既然說這句話的人是Honoré de Balzac,明顯地,原文該是法文。我這一句英文版本,乃是小說《教父》作者Mario Puzo的翻譯。

這句說話來自de Balzac那部名著《高老頭》(Le Père Goriot;英譯:Old Goriot)。我的法文程度還不及小學一年級,當然不可能讀過原著。借著GOOGLE幫忙,找到這一句句子的原裝版本:

Le secret des grandes fortunes sans cause apparente est un crime oublié, parce qu' il a été proprement fait.

可能那是出自一顆妒忌的心。只是,每當看到一個又一個無緣無故的成功故事後,又有誰不想起de Balzac這一句說話?始終,我們的世界曾經是一個腳踏實地,默默耕耘,努力向上,便能有出人頭地一日的世界。很可惜,當要讓一些人先富起來成為一個國家的政策後,成功跟犯罪幾乎必定要等同一起。

是幾乎。因為我還相信,一個曾經是世界上最瑰麗的民族,不可能墮落至一個全民皆罪犯的地步。我相信。只是我越來越很難說服自己去相信。

Friday, April 02, 2010

It's not enough to succeed. Others must fall.
- Gore Vidal

很殘忍,不過說的,倒是活生生的現實。畢竟,我們活在一個殘酷的世界裏頭。朋友以外,就是敵人。就是如此的黑白分明 - 我愛我的朋友,我憎恨我的敵人。在無友不如己者的大前提下,我和我的朋友會繼續一起成功,一起望著我們的敵人一個一個倒下。

Thursday, April 01, 2010

眾所周知,我喜歡讀書、讀報紙。

最近,讀了一些很有意思的句子,很想在這個網上專欄裏談一談。可惜,總是找不到合適時間把心裏想法寫下來。於是,直至現在還是未能給跟人一起分享, 實在感到有點可惜。

有見這陣子有意無意間做了一個文抄公,便突然心血來潮:不如趁這個多星期在克羅地亞渡假的時候,把這個網上專欄變成一個「每日一句」式的專欄,收錄起那些近來覺得很有意思的句子。

當然,我也記得邱吉爾的其中一句名言(QUOTATION)。那句關於大家讀名人名言的名言。所以,我決定這將不會是「每日一句」,而是「偶然一句」,直至從克羅地亞回到都柏林為止。

希望大家讀後,會把想法放在留言裏,好教以後討論。謝。

Tuesday, March 30,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無盡鄉間路」。

無盡鄉間路。要走一條無盡的鄉間路,當然要不斷加油、補給。因為要走的那一條路,是無窮無盡。

此張照片,乃攝於愛爾蘭西北一條小村落。一條人口不會多過一百的小村落。



這是一個油站。一個替人加油、補給的油站。一個替一些要走一條無盡鄉間路的人加油、補給的油站。

離開這個油站後,又要幾時方能遇上下一個呢?沒有人知道,沒有人能夠解答。因此,每次遇上油站,我們只好填滿油缸。

填滿油缸,去走那一條無盡的鄉間路。

後語﹕放假在即,忙得有點不可開支。於是,心裏面那個無盡鄉間路的故事,竟然完成不了。更正確點說,是沒有空下第一筆。很喜歡這一道題。的確很希望參加這一次「兩週一聚」。因此,唯有首次投以一個非故事的文章。

[按﹕要讀其他的﹐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Monday, March 29, 2010

還記得張愛玲短篇小說《色戒》的開場嗎?

麻將桌上白天也開著強光燈,洗牌的時候一只只鑽戒光芒四射。白桌布四角縛在桌腿上,繃緊了越發一片雪白,白得耀眼。酷烈的光與影更托出佳芝的胸前丘壑,一張臉也經得起無情的當頭照射。……

是王佳芝跟易太太和另外兩位汪政府官太太打麻將。在麻將桌上,四個女人當然少不免聊起天兒來。張愛玲是這樣子描寫的:

「昨天我們到蜀腴去——麥太太沒去過。」易太太告訴黑斗篷之一。

「哦。」

「馬太太這有好幾天沒來了吧?」另一個黑斗篷說。

牌聲劈啪中,馬太太只咕噥了一聲「有個親戚家有點事」。

易太太笑道:「答應請客,賴不掉的。躲起來了。」

佳芝疑心馬太太是吃醋,因為自從她來了,一切以她為中心。

「昨天是廖太太請客,這兩天她一個人獨贏,」易太太又告訴馬太太。「碰見小李跟他太太,叫他們坐過來,小李說他們請的客還沒到。我說廖太太請客難得的,你們好意思不賞光?剛巧碰上小李大請客,來了一大桌子人。坐不下添椅子,還是擠不下,廖太太坐在我背后。我說還是我叫的條子漂亮!」

她說老都老了,還吃我的豆腐。我說麻婆豆腐是要老豆腐嘛!

「噯喲,都笑死了!笑得麻婆白麻子都紅了。」

大家都笑。

「是哪個說的?那回易先生過生日,不是就說麻姑獻壽哩!」馬太太說。


電影版也很忠於原著。幾位女角的服飾打扮與張愛玲的小說一開頭相同。打麻將的對白也基本保留,只是東裁一截,放到後面的章節,西割斷一個畫面,加插在別的地方而已。

突然,想起了這些。都是因為讀了阿嘉莎克莉詩蒂那本《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一部英國偵探小說裏面,竟然也有打麻將的情節。是第十六章。更驚人的,是女王也深明打麻將最重要的一環。她寫道:

That night we had a little Mah Jong party......We used to play bridge - chatty bridge of the worst description. We find Mah Jong more peaceful. The irritated demand as to why on earth your partner did not lead a certain card is entirely done away with, and though we still express critisms frankly, there is not the same acrimonious spirit.


接下來,便讀到「WASHING TILES」、「EAST WIND」、「THREE BAMBOOS」、「TWO CIRCLES」和「PUNG」這些字眼。當然,也少不免是非。在那張英國的麻將桌上,他們在談論最近村裏發生的那宗兇殺案。和那些疑兇。

“What were you saying about Flora Ackroyd?” asked Caroline after a moment or two devoted to the game. “Was she with anyone?”

“Very much so,”said Miss Gannett.

The eyes of the two ladies met, and seemed to exchange information.


或者,快放假旅行關系,最近喜歡當上一個文抄公。只是,讀到阿嘉莎克莉詩蒂那一段文字的時候,著實覺得很有趣,忍不住手要抄下來。

Friday, March 26, 2010

自正式踏入社會工作以降,我都習慣比正式的上班時間早半個小時回到公司。以前在香港如此,搬到歐洲生活後,一樣沒有變改。我喜歡利用這寧靜的半個小時,回顧昨天做過的,以及安排今天要做的。因為當大家 - 同事和客人和其他一切有關人等 - 都返回公司,便不再容許自己可以靜靜的細想一下所有事情。電話會響過不停;不斷會有人在你身邊穿梭往來、打擾你的工作;每隔幾分鐘,電郵信箱便會收到一切有關人等的電郵,又要花上些時間回覆。結果,能夠真正做得到事情,還是下班之後。

或者,上班之前。

也許,是臭味相投罷?我特別喜歡那些有著同樣習慣的人。

所以,我很喜歡愛華頓的隊長PHIL NEVILLE。

其實,自他在零五年從曼聯轉投後,我便很喜歡他。喜歡他對工作的認真,喜歡他對工作的投入。(當然,還有他對家庭的照顧,對社區的關心。)

記得,去年讀過《泰晤士報》裏面一篇他的訪問。原來,他習慣每天早一個小時到達球場,先獨自做一輪機械體能訓練後,方開始跟隊友開始正式操練。他跟記者說,那是在曼聯青年軍時養成的習慣。其實,那也算不上是什麼習慣。因為在紅魔鬼陣營裏,大家都是如此做的。所以,剛加入愛華頓時,PHIL NEVILLE有點意外 - 他是唯一一個會早一個小時到達球場的球員。半年後,所有愛華頓球員才自動自覺一起跟這位在曼聯成長的球員,在正式操練前先做一輪機械體能訓練。

就是這件事情,教他在第二年給領隊選為隊長。直至現在。

上週末,我跑到了葛迪臣公園看愛華頓對保頓的比賽。原來,那是PHIL NEVILLE穿上愛華頓球衣比賽的第二百場。領隊莫耶斯在記者面前大聲稱贊這一位隊長:

He’s been inspirational to everybody here because of the way he goes about his daily business and all the young players here should look up to him.


比賽前,我一早來到球場,為的是多拿一些球員的親筆簽名。我跟其他球迷一起到了球員停車場等候。

第一個到達的,就是PHIL NEVILLE。那時才是十二點。距離比賽時間還有三個小時。

站在我旁邊的那個球迷道:「隊長永遠都是首個駕車到達的球員。沒有一次例外。」

我知道,我更加喜歡PHIL NEVILLE。

Thursday, March 25, 2010

是初中時候開始走進阿嘉莎克莉詩蒂的偵探世界裏。讀的,是臺灣遠景出版社的中譯本。我是升上高中後才正正式式捧起英文小說來讀。

犯罪女王的小說,第一本讀的是《ABC謀殺案》。它在遠景出版社阿嘉莎克莉詩蒂系列裏居首。那時候,我以為那是作者的首部作品,所以便從那兒開始。現在回想起來,實在解釋不了他們為何排《THE ABC MURDERS》在首位。女王的處女作倒是《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那麼,是拉丁字母次序嗎?或者。可是,我已經記不起第二位的是哪一本。證實不了。

也記得,那些中譯本首頁都提到一個英女皇接見阿嘉莎克莉詩蒂的故事。女皇問犯罪女王道:「你的小說我都讀過了。就是記不起《東方快車謀殺案》的真兇是誰。」從來,我都是一個信奉權威的人。得到英女皇推介,我當然立即視《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為必讀。那時候,我幼稚地想,假如有天有幸遇見英女皇,我可以告訴她誰是兇手。

我真的很幼稚。不過,也值得原諒。那不是因為年紀小 - 我不以為年紀小是一個理由;那是因為始終未曾見識過英國人,不懂得他們的幽默。讀過《東方快車謀殺案》的,又怎會忘得掉究竟誰是兇手。根本不可能忘得掉。任何一個阿嘉莎克莉詩蒂的偵探故事的兇手都可能忘掉,唯獨不可能是《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

英女皇當然很明白這個道理。現在,身在愛爾蘭,回想起這個印在每本遠景中譯本首頁的故事,我不禁要驚嘆一聲:「那不愧是英國人的皇。」說話總是如此轉彎抹角地教人深思。

最近,我發現,《東方快車謀殺案》不是唯一一本讀過了便不可能忘掉兇手的阿嘉莎克莉詩蒂偵探故事。

是去年秋天起,開始重新走進犯罪女王的偵探世界裏。斷斷續續地,這半年間,我也完成了近十本阿嘉莎克莉詩蒂的偵探小說。白羅(HERCULE POIROT)和瑪普小姐(MISS MARPLE)的都有。中學時候,我只讀白羅查的案件。因為老是覺得瑪普小姐的故事有點悶。顯然,那是搬到歐洲生活前的事情。

那天,從住所附近那間舊書店回來,林大小姐便問我又買了什麼書。她當然很清楚,我這個人又怎會到過書店轉一圈後空手離開。我坦白回答道:「是克莉詩蒂的《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為什麼選這一本?」林大小姐問道。

「人家說,這是犯罪女王的一本經典。很多人同意,這本寫成於1926年的小說,是阿嘉莎克莉詩蒂眾多作品裏最佳的一本。」又是人家說。都說我是一個信奉權威的人。這又是另一例證。

「為什麼這是經典呢?」想不到林大小姐會繼續追問下去。

那時候,我回答不了。因為我才在書店裏,倚著書架讀了首章。現在,我終於知道答案。這的而且確是一部經典。因為讀過的人一定不會忘記誰是兇手。便是會忘掉《東方快車謀殺案》的兇手,也不可能忘掉這一個。

雖然開始時候我曾經懷疑過他,只是我不相信他會是兇手。我想,沒有一個人會在開始時候相信他會是兇手。

所以,那是阿嘉莎克莉詩蒂藝高人膽大之作。那絕對是偵探小說的經典。

Wednesday, March 24, 2010

不知何解﹐最近媒體裡都談到世界上最性感的城市。

當然﹐人言人殊。畢竟﹐這是非常主觀的事情。性感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概念。便是有著一個對「性感」這個詞彙共同認可的定義﹐要較客觀地選上世界上最性感的城市﹐至少要遊覽過世界上所有的城市方行罷﹖所以﹐要選世界上最性感的城市﹐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相信有一個人遊覽過世界上所有城市﹔就是有著這樣的一個人﹐當他完成整個過程後﹐他最早遊覽的城市已經有點改變 - 變得不再性感﹐或者變得性感 - 那不是說要重新來一遍﹖

不過﹐我還是對這個選舉有點好奇。好奇﹐是想看看我喜歡的那些城市 - 這其中包括了香港 - 是否可以入圍。

《泰晤士報》的名單會教許多站起來的中國人很失望罷。跟MSN的不同 - 在十二個位置裡﹐上海是MSN選上的唯一一個亞洲地方 - 除了夏灣拿﹑紐約與TANGIER外﹐《泰晤士報》選的都是歐洲城市。英國的更佔了兩個。

這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的名單如下﹕羅馬﹑巴富﹑倫敦﹑柏林﹑巴黎﹑聖彼得堡﹑西維爾﹑斯德哥爾摩和伊斯坦堡。另加夏灣拿﹑紐約和TANGIER。

十二個城市裡面﹐我才去過五個。那是羅馬﹑巴富﹑倫敦﹑巴黎和紐約。除羅馬外﹐都去過不只一遍。的而且確﹐都是我喜歡的城市。

至於其他的﹐夏灣拿﹑聖彼得堡﹑西維爾﹑伊斯坦堡和TANGIER﹐早是我希望至少一遊的地方。眾所週知﹐尤其是夏灣拿。我總是覺得我跟古巴有著一種奇妙的感情。我特別喜歡上那一種殘舊罷。我甚至曾短時間地研究過那個共產國家的歷史。

是斯德哥爾摩﹐我有點不大清楚。從來﹐北歐對我沒有太大吸引力。我老是這樣想﹐太過接近北極的地方﹐不可能有吸引人的地方。那是氣候使然。當然﹐網友周遊很不同意。

近來﹐讀了瑞典偵探小說《MÄN SOM HATAR KVINNOR》﹐也就是《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那是許多年前的《DA VINCI CODE》後﹐全球最多人同一時間一起讀的一本小說罷。人數之多﹐仿彿沒有讀過這本小說﹐就不能夠在這個世界生活似的。

我以為﹐讀畢後我會對瑞典多點認識﹐然後改變早前對這個北歐國家的感覺。要認識一個國家﹑一座城市﹐我們都可以從小說﹑文學作品裡著手。如狄更詩的倫敦﹑BALZAC的巴黎。

只是﹐我發覺﹐我還是比較喜歡阿嘉莎克莉斯蒂。也就是英國的那一些。

Tuesday, March 23, 2010

我終於看了電影版的《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是讀畢那本瑞典偵探小說後的一個星期﹐所以﹐原著情節依然很有印象。看著那部同樣是來自瑞典的電影﹐我很清楚編劇如何改編那個全球已經上億讀者讀過的故事。原裝瑞典文的小說在二零零五年出版。

其實﹐我不是特別喜歡那本小說。雖然在中段時候﹐我的確曾經有過捨不得放下的感覺。只是﹐當兇手給找到後﹐整個故事便變得有點沉悶起來。因此﹐在電影院票房前﹐我的確想了一些時間才在《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SHUTTER ISLAND》跟《GREEN ZONES》三部電影裡面﹐選擇了前者。都說近來上畫的電影很吸引。

選上了這部瑞典電影﹐因為我相信便是真的要錯過了﹐《SHUTTER ISLAND》跟《GREEN ZONES》這兩部荷李活製作﹐還是可以在將來看影碟。至於瑞典電影﹐我不能百份百肯定。

老實說﹐我也覺得這個決定有點愚笨。畢竟﹐那是一個偵探故事﹔可是﹐我不但早知道兇手是誰﹐而且還很清楚那個偵破過程﹐於是﹐電影裡一切懸疑效果﹐似乎對我無動于衷。

雖然如此﹐意外地﹐我倒覺得電影版不差。我甚至覺得有些改動﹐讓整個故事更加緊湊﹐甚至更合乎情理。

我最喜歡的改動﹐是主角BLOMKVIST入獄那一段。由於在電影裡﹐給予主角查案的時間從一年改為半年﹐於是﹐他誹謗罪入獄的時間便是在找到兇手之後﹐也因此讓他可以在監獄裡面進行那個反擊計劃。

我不明白原著作者何解要在查案中途﹐安排主角入獄。要知道﹐在小說裡﹐主角在監獄裡根本沒有事情發生﹐也沒有遇上什麼有丁點重要的人物 - 作者其實沒有描寫主角在監獄裡面情形﹔上一頁才說BLOMKVIST準備入獄﹐下一頁他已經出獄。

按著LISBETH給她的所有證據﹐BLOMKVIST在監獄裡寫成那篇反擊控訴他誹謗的人的文章﹐也比較合乎情理。畢竟﹐那些陷害他的人曾經破壞過他的文章﹐以至他誹謗罪成。要躲避得過他們﹐似乎監獄是一個最佳選擇。

可能因為我早知道故事情節﹐所以在電影院裡﹐我注意的是那些改動。

我很相信﹐我不是唯一一個如此電影版那些改動的人。始終﹐電影的原著小說實在很受歡迎。受歡迎程度﹐跟許多年前的《DA VINCI CODE》不遑多讓。在火車上﹐總看到三﹑四個捧著﹐讀得津津有味。我以為﹐假如有一個招牌從高空掉下﹐給壓死的五十個人裡面﹐至少有三十個在讀那本瑞典偵探小說。莫有誇張。

Monday, March 22, 2010

那天﹐網友MICHELLE在其網上專欄﹐談到近來電影院裡好戲連場。她提到馬田史高西斯的《SHUTTER ISLAND》與波蘭斯基的《THE GHOST》。

的而且確﹐是好戲連場。除了那兩部外﹐莫能不數到《愛麗詩夢遊仙境》﹑《GREEN ZONES》和《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罷。再多過幾個星期﹐還有《THE HURT LOCKER》。

其實﹐我那句「好戲連場」﹐是說得有點魯莽。因為以上那些電影﹐我只看過添布頓那部最新作品。其他沒有看過的﹐怎能夠如此輕易說上是好戲呢﹖是因為導演教人有期待﹖還是因為電影原著小說實在精彩﹖

當然﹐就是那些導演的名字﹐都叫人對那些電影引頸以待。馬田史高西斯﹑波蘭斯基﹐都是大名鼎鼎。《GREEN ZONES》的導演是PAUL GREENGRASS(是否該譯為朴綠草﹖)﹐也就是執導BOURNE三部曲的那一位。

《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是瑞典作品。對那個北歐國家的電影沒有多大認識。不過﹐電影的原著小說實在很受歡迎。受歡迎程度﹐跟許多年前的《DA VINCI CODE》不遑多讓。在火車上﹐總看到三﹑四個捧著﹐讀得津津有味。我以為﹐假如有一個招牌從高空掉下﹐給壓死的五十個人裡面﹐至少有三十個在讀那本瑞典偵探小說。莫有誇張。剛讀畢小說﹐當然也想看看改編的電影。

《THE GHOST》也是一本很刺激的小說。作者是英國人ROBERT HARRIS。電影劇本﹐原著小說作者也有份參預。故事以英美聯手入侵伊拉克為背景﹐講英美兩國政治人物的瓜葛。明顯地﹐其影射的人物就是貝利雅和他的妻子雪兒。聖誕期間﹐讀過小說﹐實在有興趣看一次電影版。雖然已經知道了那個有點出人意外的結局。

才讀了MICHELLE的文章不久﹐老友MAY也在其網上專欄裡同樣談到近來電影院裡好戲連場。

她提到的﹐是羅啟銳的《歲月神偷》。

她是這樣寫的﹕

這陣子,好歌好電影如漫山遍野的杜鵑花一樣,璀璨又短速, 驀然回首, 總有點唏噓傷懷,但又美麗動人。......可幸我是一個邊緣80後,在殖民地時代活過,讓生命裡多了點立体感。不知怎的,舊香港好像比今日可愛。我見到爸媽舅父阿姨成長的六十年代, 他們口中的甘苦歲月。歷史,我們(原來)從未忘記。60後、70後、80後,even 90後, 同樣都有過青涩的歲月,並秒速溜走。


於是﹐立即跑到YOUTUBE去﹐鍵入「歲月神偷」四個字﹐好看看那個電影片段。



看畢﹐我知道﹐我一定會喜歡這一部香港電影。有點後悔聖誕在港渡假時﹐錯過了那幾場優先場。現在要看﹐唯有留待DVD推出好了。

Saturday, March 20, 2010

因為電影《絞死刑》﹐所以重溫了陶傑的一篇讀物介紹。

許多年前﹐這位香港專欄作家在報紙裡談到一本叫《絞刑手冊》的小書。作者是一個退休英國外交官﹐喚杜夫。他窮一生研究絞刑的學問,在書裡披露了許多有趣資料。

從前﹐絞刑的意思﹐是勒死囚犯。不過﹐要囚犯活活勒死,未免太過殘忍。於是﹐到了二十世紀﹐英國人便決定替絞刑來一次改革。他們改用活門讓囚犯下墜而扯斷脊骨。這樣子﹐劊子手沒有直接殺人﹐在技術上﹐是利用囚犯的體重,在地心吸力作用下殺人,而且以「不見血」為專業境界。

設計這個現代化方法的,是一個叫馬活的劊子手。杜夫便曾經跟馬活聊過天兒。話題當然離不開絞刑。

書裡提及到那次聊天兒。其中﹐馬活回憶起自己執行的一次絞刑。

那是一八八五年,在英格蘭東部諾維治。死囚一百五十二磅,理應用七呎八吋的繩索和下墜高度,但馬活看見他的脖子短胖﹐問過醫生,掂一掂,就把繩子改短為五呎九吋,結果絞了很多次,死囚死得很痛苦,驗屍官對劊子手加以譴責,記在檔案上。馬活自責:這是醫生的責任,還是自己眼光出錯?從此一生不安。

那天﹐寫到這裡﹐陶傑評道﹕「這就是英國式的理性管治和問責制。」

同時候﹐想起了最近讀到的一段文字。是來自《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的。

終於敵不過好奇心的驅使﹐終於跟隨著社會裡的大多數﹐讀起那部瑞典作家STIEG LARSSON的作品來。那是《千僖》(MILLENNIUM)三部曲的首章。

老實說﹐早便對這本現代偵探小說有興趣。因為在火車上﹐總看到三﹑四個捧著﹐讀得津津有味。我以為﹐假如有一個招牌從高空掉下﹐給壓死的五十個人裡面﹐至少有三十個在讀《那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莫有誇張。只是﹐實在有太多人讀這本小說﹐所以﹐故意不人云亦云。從來﹐我都喜歡如此扮作孤高。

一切還是《泰晤士報》。那天﹐讀了報紙裡一篇討論《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的文章後﹐我便立即到住所附近的那間舊書店﹐一口氣買下《千僖》(MILLENNIUM)三部曲的首兩章 - 《那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和《那個玩火的女孩》(THE GIRL WHO PLAYED WITH FIRE)。

小說裡面﹐有這樣一段退休警察的說話﹕

......We don't even know how she died. We can't even prove that a murder was committed. But I have never been able to let it go. Being a homicide detective can be the loniest job in the world. The friends of the victim are upset and in despair, but sooner or later - after weeks or months - they go back to their everyday lives. For the cloest family it takes longer, but for the most part, to some degree, they too get over their grieving and despair. Life has to go on, it does go on. But the unsolved murders keep gnawing away and in the end there's only one person left who thinks night and day about the victim: it's the officer who's left with the investigation.


從來﹐世界上的理性管治和問責制﹐都是這樣的。那其實不是什麼英國式。也不是什麼瑞典式。我們其實不該有什麼詫異。只不過﹐在回歸後的香港﹐我們獨獨有一個獨特的問責制而已。

Friday, March 19, 2010

都說見識過那那間跨國企業的氣派後﹐我便像劉姥姥進入了大觀院似的。到了這天﹐已經是第三天罷﹐我竟然還想多談一些那間跨國企業的安全條例。

其實﹐那天我們不只破壞了那間跨國企業的兩條安全條例。臨離開的時候﹐我們還多破壞一條。

那是一個離開都柏林接近五小時車程的鄉村地方。到現場考察那個具爭議的計劃﹐那就表示我們要在那個小村落住上一個夜晚。否則﹐來回十個小時啊。真的有點危險。況且﹐我們也希望多看一點﹐多仔細一點﹐好讓以後正式設計的時候不用經常來往此地。

第二天﹐吃過早餐﹐便再次來到那個設計辦公室。因為到現場考察前﹐我們要上一個安全簡介的課。他們說﹐那是確保所有人都不會因為他們這個計劃發生任何意外。對於此﹐我沒有異議。始終﹐太多示威﹐太多可能危害到我們安全的示威。知道我要到計劃現場考察的時候﹐大家早就叮囑我要極度小心。早陣子﹐便有人因為示威得太過過份﹐給法庭判了入獄。

不過﹐我們沒有遇上什麼示威。也沒有碰上任何反對這個計劃的村民 - 這樣說也不全對。因為在田野間走走時﹐都總是有人遠遠的監視我們。伴隨著我們的護衛老是提醒我什麼地方不能夠拍照﹐因為那是反對這個計劃的村民的物業和農地。他們就在屋子裡看著我們。只要我們有點不妥﹐他們便會跑出來跟我們對質。

總的來說﹐考察算是順利。只是﹐太晚才完成。離開的時候﹐已經是四點半。回到都柏林的住所﹐也要十點罷。

跟客人那邊那個工程師道別時﹐他跟我們說﹕「不好告訴我你們現在直接返回都柏林。我們公司規定﹐冬天的時候﹐大家都不能在三點鐘後為了公事駕車。」明顯地﹐那又是其中一條安全條例。

「我也不希望這個時候才回都柏林。可是﹐明天早上還要到另外一個地方開會。」我回答說。

「那麼﹐請不好讓我知道﹐你們現在要到那個地方。」那個工程師一邊跟我們握手﹐一邊笑道。

「有點不符合邏輯罷﹖」在車裡﹐我跟我的同事道。

「什麼﹖」

「冬天的時候不能在三點鐘後為了公事駕車。那麼﹐員工怎麼樣回家﹖大家總是為了公事才上班罷。」我說。

同事沒有回答。可能﹐是太累了罷。不希望多用腦袋跟我討論這一個問題。況且﹐我們為何要討論﹖那是人家的事情。

Thursday, March 18, 2010

談到那間跨國企業﹐實在不得不提他們注重工作安全的程度。

我明白﹐他們的生意裡面﹐有些範疇的確是很危險的。(不過﹐也比中國大陸那些煤礦安全。)只是﹐他們似乎視所有範疇都極度危險。於是﹐很多事情都有點誇張。甚至乎痴線。

早前﹐我跟我的同事到那個具爭議的計劃現場考察﹐我們便連續破壞了他們的兩條安全條例。

我們到達他們那個設計辦公室 - 不是那個守衛森嚴的基地﹐而是距那個基地二十五公里開外的地方 - 的時候﹐同事一泊好車﹐拔掉了車匙後﹐便立即有保安急步從室內跑出來﹐要我的同事再泊車一次﹐因為他停泊的方法不符合他們公司的安全要求。

原來﹐這間跨國企業規定﹐所有車輛停泊的時候﹐都要用車尾先入的方法停泊﹐不能讓車頭先進車位裡面。

老實說﹐初到外地生活時﹐我也不明白何解西方人老是如此喜歡車頭先入的方法泊車。這樣子泊車﹐離開的時候是很不方便的。況且﹐車尾先入泊車總是比較容易啊。後來﹐問過清楚﹐原來那是方便他們放東西進車尾箱。要知道﹐他們每次到市場去﹐總會買一個星期的食物回家。

同事泊過車後﹐我們便在那個保安指示下登記﹐等候我們要找的那位工程師帶我們到會議室去。

一番寒暄後﹐我們便隨那位工程師走樓梯到二樓的會議室。突然﹐我們聽到早前那位保安在接待處叫喚我和我的同事﹕我們又做了一些不合符這間跨國企業安全要求的事情。

我跟我的同事都面面相覷。難道我們要系上安全帶方能走樓梯﹖我們都只是跟隨前行的那一位工程師而已。

不﹗我們其實沒有一模一樣地跟隨前行的那一位工程師。我們沒有一邊扶著扶手一邊走樓梯。原來﹐這是他們的安全要求之一。那位工程師轉過頭笑著對我們說。他抱歉沒有在我們走樓梯前跟我們講清楚。

Wednesday, March 17, 2010

終於見識得了正正式式跨國大企業的派場。

所謂「正正式式」﹐就是全球都認識他們的意思。在這個現代化的世界裡頭﹐莫有人沒有看過他們公司的標誌。對﹗的確是全球。假如有天這間企業倒下來﹐其震撼不會比早兩年雷曼兄弟帶給大家的小。如果不是更大。因為那可能是地球末日的開始。不能想像沒有了這間企業出售的商品的生活。至少﹐直至現在為止﹐我們還未找得到正式的代替品。

在愛爾蘭這個島國上﹐他們正計劃一個極大爭議的建設。同事說﹐那甚至會是愛爾蘭歷史裡 - 過去﹑現在與將來 - 最具爭議的建設。老實說﹐相比下﹐早前香港高鐵的反對﹑示威﹐實在是小毛見大毛。當然﹐某程度上﹐那是大家對社會熱愛和關心有所不同罷。畢竟﹐那個前英國遠東殖民地是以金錢來衡量成功。在一個以錢掛帥的社會裡﹐大家都對週邊事情不聞不問﹐真正關心社會﹑真正熱愛社會的﹐只有少數。

公司是這個誇國企業計劃的顧問。我亦給安排負責這個計劃的一部份。於是﹐有機會接觸得到什麼叫做大企業的派場。

那天﹐因為要去現場考察﹐便到了他們那個計劃基地。說是「基地」﹐一點不虛罷。我想﹐那些軍事基地也是如此。在荷李活電影裡頭﹐那些軍事基地的確是這個樣子的。

一輪查問後﹐當那些持槍守衛打開那道重鐵大閘開始﹐我便像劉姥姥進入了大觀院似的。我也像跑進了荷李活那些大製作裡面。

這個基地佔據了整個山頭。週邊都圍了三米高的鐵欄。在車子裡望著那些銀灰色的鐵欄﹐告訴我它們都通了高壓電流﹐我不會詫異。每隔一公里﹐便有一個站崗﹐都有守衛把守﹐檢查進出者的證件。每一次﹐駕車接載我們到這個基地的﹐都要指一指我和我的同事﹐費一番脣舌解釋。

大約三﹑四公里後﹐我們便來到基地的中心地帶。又是一道有人把守的鐵閘。這次﹐我們終於要下車填寫一份表格後﹐方能繼續前行。守衛檢查過我們的表格後﹐便提醒我們道﹕「我們不會給訪客證件予你們。你們不好胡亂走動。到任何地方去﹐都要有他在旁。」他﹐當然是指駕車接載的那個工程師。

這個中心地帶跟外面完全是兩個世界。基地外面是如此渺無人煙﹐裡面竟然是一個小城鎮。一個人煙稠密的小城鎮。

那是中飯的時候。客人那邊那個工程師便帶我們到餐廳去。我們決定飯後才到現場考察。

那是一個可以容納二百人的飯堂。有三款主菜選擇。頭盤則有湯和隨意配搭的沙拉。甜品則是巧克力。都是自助形式的。食物也算可口。理論上﹐的確可以吃完再吃。況且﹐都是免費的。當然﹐相比起那些保安系統﹐免費午餐實在算不上是什麼。

Tuesday, March 16, 2010

外出開會﹐秘書替我安排好的士接載。於是﹐一上車﹐司機便曉得我姓甚名誰。

「D-﹐你倒計算得很準確。我剛好完成了這個填字遊戲。」他正收起那份報紙。那些格子的確密麻麻地填滿了字母。

「我在上面看到你正在玩填字遊戲。看到你快要完成﹐我想﹐我應該晚點下樓。」秘書其實早在十分鐘前﹐便告訴我的士已經在門外等候。只是﹐因為要接聽一個客人的電話﹐故要這個叫ARTHUR的司機呆等。

確定了要到的地方後﹐ARTHUR便跟我說﹕「也許﹐許多人都問過這個問題。假如你不喜歡﹐當然可以不回答。我只是好奇﹐你名字裡面那兩個英文字母是什麼縮寫﹖」

「那其實是我的姓。許多人都以為那是我的名字。」我坦白回答。

「哪該怎樣讀呢﹖」

我看到他臉上有點詫異。我示範了一次後﹐他便反覆讀了兩遍。他總算能夠發得到這個中文字的讀音。要知道﹐不是太西方多人能夠做得到。

「哪該怎樣拼法呢﹖」原來﹐他還以為那是縮寫。

「那不是什麼縮寫。的確就祇得兩個字母。」

「這真方便。我也希望我的姓如此簡單。」我再次看看放在車頭那張司機證。他姓MCINERNEY。在都柏林住上了四年﹐那依然是一個我經常拼錯的姓氏。

我笑著答道﹕「的確有許多人妒忌。」

這不是虛話。我認識的英國人﹑愛爾蘭人﹐他們都希望自己有個簡簡單單的名字。叫JONATHAN的﹐會喜歡別人喚他JOHN﹔叫MICHAEL的﹐會要人叫他MICK。跟香港人很不同。起洋名﹐香港人總喜歡那些古靈精怪﹑既長又難拼的名字。仿彿這樣子的與別不同﹐才教自己滿足和自豪。倒不知道洋名最重要的是簡單。SIMPLE IS BEAUTIFUL。

同時候﹐也想起了丘世文在回歸前的一篇文章﹐叫《名字何價》。裡面有這樣的一段文字﹐提到香港人自取洋名的諸多趣事﹕

有的因為崇拜電影明星以其姓為名的﹐如LANCASTER及DELON等﹔有的因為組織樂隊要大響個標奇立異稱號的﹐如MONKEES及CORKY等﹐諸如此類﹐看他們自我介紹的時候﹐樣子頗有種身份獨一無二的滿足和自豪似的。至於時下新一代的青年男女﹐例如從求職信履歷表所見﹐自稱CLERK﹑APPLE﹑ROCK﹑MOUSE等﹐又是教我這好奇觀察社會潮流儀態的人匪夷所思了。

Monday, March 15, 2010

我想﹐我不得不認老。畢竟﹐我跟現在的年輕人的確已經隔了一代。這兒的年輕人﹐當然是指還在學的那一些。

那天﹐很偶然的機會下﹐在雅虎香港的體育版讀到母校的消息。(的而且確很偶然﹐因為我根本不會讀香港媒體的體育版。到了仙境﹐還會想念凡間嗎﹖)

原來﹐經過十多年努力 - 我相信﹐這裡面一定有許多努力罷﹖雖然社會裡﹐尤其回歸之後﹐有著許多無緣無故﹑不能把過程宣之於口的成功 - 母校已經是香港學界田徑裡面的一股勢力。還記得﹐畢業的時候﹐我們才剛剛晉身最高那個組別﹐才獲得進軍灣仔運動場的資格。那是香港學界田徑的甲子園。

讀到這消息後﹐突然心血來潮﹐竟然跑到YOUTUBE﹐鍵入母校名字。我想看一看這一間讓我燃燒了七年青春的學校。

我找到的當然都是近六﹑七年來的學校生活片段。始終﹐在我們叱吒校園的年代﹐短片錄影還不是普遍的事情。我還是升上大學後方接觸互聯網。雖說不普遍﹐我肯定我們的一些活動是記錄在錄影帶裡的。像學生會選舉﹑班際音樂比賽。只是﹐那些錄影帶是否還存在﹐實在成疑。況且﹐便是找得到了﹐誰會有心思把它們數碼化﹐放到互聯網上﹐供一眾老餅閒來無聊時想當年﹖

對﹗是班際音樂比賽。在YOUTUBE裡﹐我找到許多近幾年音樂比賽的片段。

我當然明白﹐我不能夠太過挑剔。畢竟﹐都是學生﹐都是學校裡面的事情。難道我期待錄影技術﹑音響系統等都能夠跟《X FACTOR》相比﹖

只是﹐我實在不能不說﹐那些水準的確不符合我的要求。

我的要求就是當年我對自己的要求。

胡亂播放了幾段短片﹐我的評語不是「這樣子也能夠打入決賽﹖」﹐就是「究竟現在是那些人做初賽﹑復賽的評判呢﹖我想﹐當年MISS POON情願削減入圍決賽的名單﹐也不會容許這樣的表現在決賽裡出現」。

想到這裡﹐或者﹐我真的不得不認老。因為我的確覺得現在的一代不如我們那一代。正如我們的上一代經常覺得我們及不上他們一樣。

Friday, March 12, 2010

那天﹐吃過晚飯後﹐正準備到住所附近那家酒館﹐觀看愛華頓作客里斯本的比賽。

那是我們今季最後一個可以爭奪錦標的機會。猶記得﹐我是信心十足的。因為那時候﹐我們剛剛擊敗車路士﹐又大破了曼聯。我要跟其他愛華頓球迷一起慶祝﹐我們在歐洲比賽再進一級。可能因為表現越來越好﹐酒館裡越來越多愛華頓球迷出現。

換過衣服後﹐電話突然響起來。確實有點奇怪。那是平常上班的日子。是星期四夜晚的時候﹐應該沒有人會撥住所那個電話的。想過不理會﹐就讓電話鈴聲響過不停。只是﹐我實在想不到究竟會是誰。於是﹐便拿起聽筒。

原來﹐是一位住在英國的老友。也是來自香港的。

她說﹐有一個可能很愚笨的問題要問我。因為找不到答案﹐所以困擾了整個下午。她以為﹐我應該可以解答得了。

那是一個關於愛爾蘭和北愛爾蘭的問題。

老友上班的地方新來了一位來自貝爾法詩特的男生。閒談間﹐大家聊到那個週末那一場欖球比賽﹐英國對愛爾蘭。那是六國賽的賽事。

老友好奇地問那位男生道﹕「究竟你會支持那一隊﹖」

得來的答案是﹕「想不到你居然會問這一個問題。」老友便不敢再多問。也就是如此﹐她給困擾了整個下午。畢竟﹐是一個科學家﹐完全有尋根究底的精神。可是﹐這樣的問題﹐互聯網並不能夠提供答案。所以﹐空閒下來後﹐便給我這一個住在都柏林的人﹐撥了一趟長途電話。

老實說﹐我不覺得那個問題有什麼愚笨的地方。雖然﹐問一個北愛爾蘭人這個問題﹐或者有點不妥當。

兩個國家運動場上對壘﹐支持那一隊真的是這麼容易決定嗎﹖

當香港對中國的時候﹐我支持的當然是香港﹔當英國對中國的時候﹐我支持的當然是英國。可是﹐當香港對英國的時候﹐你問我究竟我會支持那一隊﹖我真的不知道怎樣回答。因為我真的不知道答案。

我真的不知道答案。

其實﹐那個週末﹐看著英國對愛爾蘭﹐我發覺﹐我也有點精神分裂。

Wednesday, March 10, 2010

週末﹐早上起來﹐林大小姐問道﹕「為什麼你又這麼早爬起來﹖不用上班﹐便應該多睡一會兒。」原來﹐她還未習慣我這一個遺傳。家族裡的男生都有早起的習慣。祖父﹑父親都是如此。而且只有年紀越大﹐越早起床。

聽到林大小姐有點沒我好氣﹐我便更加精神弈弈地回答道﹕「我不是太喜歡睡覺。總覺得很浪費時間。因為睡覺的時候﹐什麼事情也做不了。」

我不是故意激這位甚為喜歡睡覺的女生。這的確是我心裡的說話。只不過﹐我說話的語氣有點討人厭罷了。從來﹐這都是我的毛病。我不大懂得用適當的語氣﹐來表達我一直信奉的道理。

其實﹐自小我便會早起。除非實在太晚才睡。例如太陽從東方起來的時候方上床。

記得小學時﹐為了追讀金庸小說﹐我會凌晨五時許起來。我要趁早餐前多讀一點。因為書包太重﹐實在多放下不了一本四百多頁的武俠小說。況且﹐學校不大准許學生帶非教科書回學校。雖然很不明白這個道理﹐但是我沒有膽子挑戰。畢竟﹐那些不是父親的珍藏﹐便是母親送給我的生日禮物﹐或聖誕禮物。我捨不得它們給訓導主任沒收去。而且﹐沒收了﹐就表示我至少有一天不能繼續在那武俠世界裡漫游。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那實在是一件很難受的事情。

中學時候﹐我也喜歡早點起來溫習。當然﹐這跟我是一個臨急抱佛腳的人有關。不到最後關頭﹐我是不大能夠把書本裡的東西記牢。於是﹐我要早起﹐藉著臨考試前的幾個小時﹐生啃那些所謂知識進腦袋裡。或者﹐許多人都不大認同這個讀書方法﹐不過﹐至少我這個考試機器從來也沒有教老師太失望。應該摘A的﹐都摘了A﹔應該得C或以下的﹐竟然能夠得到B。

回想起來﹐假如我從小便貪睡﹐我應該不可能在朋輩開始喜歡讀武俠小說前﹐已經讀畢所有金庸的作品﹔我應該不可能在那些公開試裡﹐拿得到算是不俗的成績。

這讓我更加相信我那一個道理﹕睡覺是一件很浪費時間的事情。因為睡覺的時候﹐什麼也做不了。

林大小姐當然很不同意我這一個道理。她反駮說﹕「睡眠不足﹐弄得精神不振﹐還不是什麼事情也做不了﹖」

我沒有回答。雖然我不大懂得用適當的語氣﹐來表達我一直信奉的道理﹐只是﹐我倒曉得什麼時候開口說話﹐什麼時候閉口聆聽。

第二天﹐當林大小姐起床後﹐我便立即問道﹕「昨晚睡得好嗎﹖有沒有發夢﹖」

林大小姐滿足地回答說﹕「睡得好極了。一覺便睡到天亮﹐沒有發過一個夢。」

我詫異地道﹕「怎麼﹖沒有發過一個夢﹖發夢是睡覺時候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假如連夢也沒有發﹐那不是太浪費了睡覺的時間嗎﹖」

我知道﹐我真的很討人厭。

Tuesday, March 09, 2010

假如有天我會買愛華頓的季票﹐我當然不會只希望買一套。從來﹐我都希望帶我的孩子 - 男女一樣 - 到球場一起替我喜歡的球隊打氣。正如他們的祖父帶他們的父親到球場觀看南華比賽一樣。我以為﹐一個父親最甜蜜的時候﹐就是跟他的孩子一起在球場替球隊吶喊助威。和晚飯後﹐跟孩子一起在書房裡讀報紙﹑讀故事書。因為在這樣的情形底下﹐父親和孩子的心連在一起了﹐大家都感受到對方脈搏的跳動﹐都聽得到對方心裡的聲音。

當然﹐明顯地﹐我的孩子一定要是愛華頓的擁躉。這是他們沒法子選擇的事情。正如他們沒有法子選擇他們的父母一樣。

這是我的願望。

今天﹐我特別希望這個願望能夠成真。

早前﹐買了一張在葛迪臣公園觀看愛華頓對保頓的門票。透過互聯網﹐我選上了球員後備席後面的一個座位。是第一排。雖然我知道﹐在欣賞球賽那方面來看﹐那絕對不是什麼好座位。太低﹐太靠近球場了。只是﹐我希望能夠拿得多點球員簽名而已。我有點懶﹐我不希望太早在球場外等候球員來臨。幾年前﹐首次入場支持愛華頓的時候﹐球場保安便指示過我在那兒等候。去年﹐因為太晚來到球場﹐球員早已走入了更衣室聽候領導指示。

可是﹐今天下午﹐工作正如火如荼之際﹐突然收到一個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是愛華頓票房部撥過來的。

利物浦市裡面﹐最討人厭的﹐除了是那支穿紅色球衣的球隊外﹐就是那些人的口音。他們叫自己的語言作SCOUCER。老實說﹐我從來都以為﹐那是一種比起中文而言﹐較為接近英語的語言罷了。這個講法﹐其實也得到許多英國人同意。一些住在倫敦的就說過﹐利物浦人講的不是英語。

一輪擾嚷後﹐我終於搞得明白他的意思。原來﹐因為我選擇的座位屬於家庭座位。我一個成年人是不可以買的。除非我會帶一個孩子同行。

只是﹐我買票的時候﹐你們沒有阻止我買一張成人票啊﹗我抗議道。雖然我知道那的而且確是家庭區。

所以﹐我現在便撥個電話給你﹐跟你轉換一個座位。這是我聽到的回覆。一番熱身後﹐我總算能夠跟這個利物浦人溝通。

於是﹐我要坐高一層。位置是比較好的。因為價錢也貴了一點。不過﹐為了支持自己喜愛的球隊﹐我在所不計。可是﹐那也就表示﹐我要早點到球場外等候球員到達。

同時候﹐我問自己﹐未知道幾時能夠坐在那些家庭區裡呢﹖

Monday, March 08, 2010

那天﹐在酒館裡看到愛華頓打敗曼聯﹐我高興得喊到差點失掉了聲音。我立即不斷撥電話跟人報這個喜訊的同時﹐也不斷收到其他朋友﹑同事傳送過來的恭賀短訊。突然間﹐忙得過不弈樂乎。

其中﹐有些是紅魔鬼的擁躉。他們都承認愛華頓表現的很出色﹐絕對應該贏得那場比賽。

那完全不是虛話。我跟他們回覆說﹐我終於看到我們有機會重拾八十年代的稱霸英國的光芒。能夠連續兩個星期在落後一球的情形下﹐反勝聯賽榜頭兩名的球隊﹐怎能不是開始重新稱霸英國﹑甚至歐洲的徵兆﹖

不過﹐果然不是。

五天後﹐我們便在歐洲比賽出局。是給一支在葡萄牙聯賽僅僅排第四的球隊擊敗。

可能都看到球隊近來表現的確很好﹐大家都變得雄心勃勃。酒館裡擠滿了人在觀看球賽。都是擁護愛華頓的。老實說﹐在都柏林﹐碰上支持愛華頓的﹐並不是什麼特別出奇的事情。只是﹐擠滿了酒館觀看球賽﹐卻是另外一回事。四年來﹐我在酒館裡都屬於少數。

明顯地﹐看罷球賽後﹐大家都特別失望。畢竟﹐賽前的期望實在太高。

我當然也很失望。失望﹐因為表現得實在很差。

最近幾個星期﹐我們可以表現得很好﹐同時候﹐也可以表現得很差。那一個晚上﹐是最差的。因為整個九十分鐘裡面﹐從來沒有一分鐘能夠算作合格。

就是因為可以表現得很差﹐我們錯過了所有可以贏得錦標的機會﹐獲得參加明年歐洲比賽的機會。

因為一個很不濟的上半場﹐我們在足總杯給伯明翰淘汰﹔因為不曉得利用多打一個人的優勢﹐我們在聯賽敗走利物浦﹔因為差得不可以再差的表現﹐我們再次在葡萄牙首都敗陣。

一個星期裡面﹐我體驗到天堂和地獄。

為了在地獄裡拯救自己﹐我決定冒著領事館未及更新得了我那本護照的危險﹐跑到網上買下愛華頓三月第二場主場的比賽。我會坐在第一排。球隊後備席後面。

Sunday, March 07, 2010

那天晚上﹐因為剛讀畢《TO KILL A MOCKINGBIRD》﹐心裡有點納悶﹐便翻翻那堆影碟﹐看看有什麼電影教人提得起勁兒。結果﹐我再次選來《AN EDUCATION》。

這是我第五次看這部英國電影罷。我實在已經LOST COUNTING。自去年秋天起﹐《AN EDUCATION》一直是我最喜歡的電影。百看不厭。在電影院裡﹐當那些工作人員名單正徐徐在銀幕上昇上來﹐我實在有衝動跑去票房﹐買張票立即重看一遍。

我迷戀這部電影。我迷戀得已經開始懂得背誦裡面的對白。

我也越來越喜歡電影裡面的音樂。尤其喜歡《SOUS LE CIEL DE PARIS》與《SUR LES QUAIS DU VIEUX PARIS》這兩首歌。要我做一個中文翻譯﹐我的答案會是﹕《巴黎星空》和《老巴黎碼頭》。





還記得﹐電影上畫後首天﹐《泰晤士報》的影評寫道﹕「假如CAREY MULLIGAN未能憑JENNY這個角色奪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我將吃掉自己那頂帽子。」

時光飛逝﹐原來﹐已經到了奧斯卡週末。

我當然也希望英國女演員再次揚威荷李活。況且﹐CAREY MULLIGAN實在演得太好。我喜歡《AN EDUCATION》﹐很大程度也是因為這一位英國女演員。我甚至因為她﹐把KIERA KNIGHTLEY趕到了我最喜歡的女演員的第二位。

只是﹐似乎我未能願望成真。《泰晤士報》那位影評人也要吃掉自己那頂帽子了。

畢竟﹐美國人不會容許英國人連續兩年在奧斯卡揚威。莫忘記﹐那是美國人的地方。那是美國人的遊戲。正如CAREY MULLIGAN能夠在BAFTA獲得最佳女主角一樣﹐我也相信SANDRA BULLOCK會是站在臺上講謝詞的那一位。

要怪﹐便只好怪去年有一部其實不大好看的英國電影《SLUMDOG MILLIONAIRE》﹐獲得無數獎項。那部改編小說《Q&A》的電影不大好看﹐是相比起《AN EDUCATION》而言。

我已經不期望《AN EDUCATION》能夠奪得最佳電影。畢竟﹐便是在BAFTA﹐他們也頒了給美國電影《THE HURT LOCKER》。

電影還未在愛爾蘭上畫﹐未敢說不喜歡。只是﹐未能看見自己迷戀的電影獲得獎項﹐始終有點失望。

當然﹐話也得說回來﹐其實只要不是《AVATAR》獲得最佳電影﹐我已經很開心。我真的很不喜歡那一部其實跟《THE LAST SAMURAI》一樣的電影。

Friday, March 05, 2010

那天﹐在住所裡放了大島渚的《絞死刑》。聖誕回港渡假時﹐買了一大堆這個日本導演的作品的影碟。這是其中一張。

我沒有看畢整部電影。放了大概半個小時後﹐我換上了英國廣播公司出品的《審訊》。是改編卡夫卡那部同名名著的電影。是四年前首次往布拉格旅遊時買下來的。一直放在架上。我實在忍受不了大島渚那個故事裡面的無稽。

故事說﹐一個朝鮮人因為在日本強姦殺人﹐給判了寰首死刑。執行的方式﹐是現代化的。

從前﹐寰首死刑的意思是勒死囚犯。KEN FOLLETT那部給視為近六十年來最受歡迎的英國小說《地球之柱》(THE PILLARS OF THE EARTH)便有描述。要囚犯活活勒死,未免太過殘忍。於是﹐到了二十世紀﹐英國人便決定替絞刑來一次改革。他們改用活門讓囚犯下墜而扯斷脊骨。這樣子﹐劊子手沒有直接殺人﹐在技術上﹐是利用囚犯的體重,在地心吸力作用下殺人,而且以「不見血」為專業境界。

電影裡面的那個寰首死刑就是如此的一個活門技術。雖然按照一切日本國內的手續執行﹐可是過了二十分鐘後﹐囚犯依然有著脈搏﹐未曾死去。所有執事官員變得有點不知所措﹐都不知道該如何做才好。重新執行﹐就要弄醒那個死囚。死囚醒過來後﹐卻喪失了記憶﹐什麼也記不起來﹐包括自己犯過的罪。官員覺得死刑不能如此執行﹐因為囚犯在死前對自己的罪行一無所知﹐這樣子絞死了他﹐就跟殺人無異。於是﹐他們設法子要那個死囚恢復記憶。至少﹐記得自己強姦殺人。

無稽﹐因為我不能相信日本人會如此大意。在我所認識﹐明治維新後﹐日本應該跟英國越來越相像。大家都是島國﹐都有一套傳統道德架構﹐國民性格受到一定壓抑﹐虛偽而深藏城府﹐缺乏安全感而一度成為海軍強國﹐都有一種偏離正常規律的孤僻氣質﹐自成世界﹐頑固得別有打算之間﹐卻又自得其樂﹐是一種輕微無害的心裡變態﹐變態得一切芝麻綠荳的事情也給視為一門精冷的科學處理。

所以﹐我不相信﹐日本那些執事官員會如此兒戲地對待絞死刑。兒戲﹐不是他們那些教死囚恢復記憶的法子﹔兒戲﹐是因為絞死不了那個死囚。莫忘記﹐在英國﹐有一本小書,叫做《絞刑手冊》(A HANDBOOK OF HANGING)。作者是英國退休外交家杜夫(CHARLES DUFF)。

許多年前﹐陶傑便介紹過這一本書。

他說﹐書中不但詳述執行死刑過程﹐還把繩索和體重的計算詳列成圖表﹐把絞刑的科學和藝術﹐研究得很精深。絞死人﹐原來是有方程式的。那是按照囚犯的體重﹐計算繩索的長度,以及讓囚犯踏空活門之後下墜的高度。因為囚犯的身型肥瘦不一樣,繩子的長度也不一樣,讓囚犯下墜多高,也不一樣。執行之前須由劊子手進囚室,為死囚量度體重和體高,然後計算該如何使用工料。

方程式算錯了,懸墜的力度不夠,囚犯活活勒死,太過殘忍;但預留的繩子和活門下的空間太長,墜力太猛,又會把頭扯斷。怎樣一墜就拉斷脊骨,發出清脆的聲音,像剪掉電線一樣,讓囚犯一瞬間就一片漆黑而斷氣,對於劊子手的專業尊嚴是很大的挑戰。劊子手畫出一張圖表:一個一百五十二磅的死囚,需要八呎長度的繩索和空間,以此為標準,每重七磅,再加兩吋,因此活門底下那個密室,至少要有十五呎高,以備死囚是一個近三百磅的肥佬。但身高還要和體重比例。特別矮胖的,還要看頸子長短粗幼,以便把繩索的長度再減幾吋。

這就是英國。一切都是如此嚴謹。怎能想像中國人會有這樣的研究﹖尤其在共產黨帶領底下。何解現代中國的死刑都是簡單野蠻的槍斃﹐或者可以如此解釋。

因為知道有那一本書﹐因為知道日本的去亞洲化﹐因為知道日本人對英國人的惺惺相識﹐所以﹐覺得故事著實無稽。

反而《審訊》裡面的那一切﹐包括那些兒戲的逮捕﹑法庭和審訊﹐都變得很可信。畢竟﹐那是一個極權社會。

Thursday, March 04, 2010

當然﹐早就聽過《等待果沱》這個名字。畢竟﹐那是人類歷史上其中一部最重要劇作。只是﹐跟許多出名作品一樣 - 或書﹑或電影﹑或話劇 - 到了這一個年紀﹐還是沒有機會欣賞一遍。實在冤枉了許多青春。要知道﹐人生在世﹐只匆匆數十載。我們能夠有幾多青春﹖這多少跟我在香港長大有關罷。

只是﹐話也得說回來。有些作品﹐沒有一些人生歷練﹐是不能夠好好感受的。莎士比亞的《暴風雨》﹐就是陶傑常常舉的一個例子。我想﹐《等待果沱》也屬於這一類罷。

起初﹐我的確是這樣以為。

農曆新年﹐到了倫敦去。見也有一段時間沒有到過劇院﹐便決定看一部賀歲。其實﹐觀看賀歲片﹐是自小就養成這個習慣。以前年三十﹐吃過團年飯﹐便會跟父母到電影院去﹐然後在到年宵市場逛一個圈﹐吃過夜宵才回家睡覺。搬到歐洲生活後﹐這也沒有改變。去年﹐看的是《SLUMDOG MILLIONAIRE》。前年呢﹖是《JUNO》嗎﹖記不起了。

只是﹐今年有點特別。因為我們去的不是電影院﹐而是劇院。看的﹐就是《等待果沱》。是IAN MCKELLEN飾演ESTRAGON﹑ROGER REES飾演VLADIMIR的那個製作。去年夏天﹐他們曾在都柏林上演過一段短時間。錯過了﹐結果還是要在英國首都欣賞。

老實說﹐是猶疑了一會兒才決定買票子的。

怕它太ART HOUSE。很記得人家這樣說這一部SAMUEL BECKETT的名作﹕「在《等待果沱》裡﹐什麼也沒有發生。共兩次。」(In Waiting for Godot, nothing happens, twice.)

也怕它太過黑色﹐不大適合賀歲。

不過﹐見網上預售﹐高價票有半價優惠﹔況且﹐如何黑色﹐總比《A SINGLE MAN》適合賀歲罷﹖前GUCCI設計師TOM FORD的首部電影﹐是近來我最想看的一部。那是改編ISHERWOOD的同名小說。故事是一個同性戀男人如何面對伴侶的突然離開人世。不是說「在《等待果沱》裡﹐什麼也沒有發生。共兩次」嗎﹖無論如何﹐總不會比談及死亡更黑色罷﹖於是﹐便買下了年初一日場的票。

結果﹐我喜歡上了這一部劇作。

無疑是有點ART HOUSE - 一個男人在另一個男人的頸項套上一個繩圈﹐把他當作狗看待﹐已經很ART HOUSE。不過﹐ART HOUSE得來﹐裡面的笑話也的確很難教人不發笑。那些笑話逗得人不斷發笑的同時﹐也教人不斷思考那許多許多的問題。

從來﹐一件偉大藝術作品﹐都是雅俗共賞的。

Wednesday, March 03, 2010

我喜歡跑劇院。

這是在歐洲生活四年後養成的習慣。奈何﹐愛爾蘭首都不是經常有很吸引人的製作公演。於是﹐每次到倫敦﹐不到劇院走一趟﹐身子總是有點不自在。

早陣子﹐我在此寫道﹕「我知道﹐就是這樣的生活﹐我愛英國。」那是過農曆年前的最後一篇罷。那天﹐我談到讀書﹐便回憶起陶傑許多年前的一句說話。他警告香港人道﹕「除閣下的嗜好與十七歲在畫報上徵友時無異﹕愛對大海沉思﹑獨自欣賞日落﹑追尋煙雨中的康橋﹐以及在火爐邊細讀《小婦人》與《咆哮山莊》﹐否則英國絕對是閣下的人間地獄。」

我肯定﹐英國不會是我的地獄。因我還有愛華頓 - 有天﹐我搬到英國後﹐我將立即購買愛華頓的季票。縱然﹐隔個週末都要從倫敦乘火車北上利物浦看球賽。

和英國首都西區那些劇院。我預計得到﹐我會每個星期到劇院一次。因為不再局限在週末那些場次﹐票價也會比較便宜。

我的確愛上了跑劇院。於是﹐聖誕回港渡假的時候﹐我也欣賞了兩部劇。是詹瑞文導演的《潮性辦公室》和焦緩實驗劇團的《江青和她的丈夫們》。從前﹐還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生活時﹐我每年才會到劇場一次。

其實﹐返到都柏林後﹐便想寫一寫這兩部劇。只是﹐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總是忘掉了。

兩個月過去了﹐我終於記起來。記起來﹐是因為我想寫一寫剛剛在倫敦看過的那場《等待果沱》 - 是IAN MCKELLEN飾演ESTRAGON﹑ROGER REES飾演VLADIMIR的那個製作。去年夏天﹐他們曾在都柏林上演過一段短時間。錯過了﹐結果還是要在英國首都欣賞。

說回那兩部香港製作罷。雖然已經過了兩個月。

《潮性辦公室》是要一看的﹐只要在香港這個地方上過班的﹐都一定會有共鳴﹔至於《江青和她的丈夫們》﹐他們也該早落了畫﹐真的不看也罷。我後悔浪費了一個在香港的夜晚。

兩者的分別﹐完全是演員的表現。

當然﹐《潮性辦公室》裡面的角色始終比較容易掌握﹐都是生活裡碰上的人物﹐所以﹐縱然臺上四個都是沒有許多演出經驗的演員﹐他們都能夠把香港一個又一個辦公室活生生地搬到舞台上面。我喜歡上了那個叫韋羅莎的演員。演出完畢後﹐我竟然跑了去要她在場刊上簽了一個名字。

《江青和她的丈夫們》﹐顧名思義﹐角色就是江青﹐和她從民國時代到共產中國的那四位情人。包括毛澤東。要演出這些角色﹐不得不多點書﹐培養那種自然滲出來的知識份子氣味。臨急抱佛腳情形底下﹐多啃點那些人物的傳記﹐或者還能勉強過關。可惜﹐在那種拜金的現實氛圍下﹐香港演員又怎肯花上自己的寶貴時間﹐留在家裡讀書﹐研究一下角色﹐讓自己投入一下角色﹖於是﹐在臺下﹐我看到的﹐是一個又一個生硬地背誦著臺詞的香港人。要不是我不斷提醒自己劇名﹐我真的不知道原來他們在飾演江青和毛澤東。

對香港演員而言﹐《江青和她的丈夫們》是太深奧了。結果﹐浪費了在香港公開演出這套內地禁劇的黃金機會。要知道﹐在中國社會裡頭﹐就只有香港還可以有這樣的機會。

Tuesday, March 02, 2010

談到更新護照﹐原來那是一件頗麻煩的事情。

說麻煩﹐都是照片的問題。

因為早知道護照快要到期﹐所以在香港渡聖誕的時候﹐有天空閒﹐便跑了到照相館拍一輯護照相﹐好方便返到都柏林的時候申請。

雖云是有點空閒﹐只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一間照相館。似乎﹐在科技日益進步底下﹐這已經是一門沒有前景的生意。一入到鋪﹐我們便說要拍護照相。他們當然要問清楚是申請什麼護照。畢竟﹐每個國家的要求都有點不同。知道是英國的後﹐攝影師便立即轉換背景顏色﹐再沒有說什麼﹐便要我們坐好﹐連續拍了兩張﹐供我們選擇。給了錢後﹐十分鐘便有一打護照相。

那天﹐終於跑到都柏林英國領事館的網頁﹐下載更新護照的表格。希望復活節旅行時可以有本新護照同行。我想﹐到外地去﹐護照有效期至少半年。

網頁裡﹐除了更新護照的表格外﹐當然還有填寫那張表格需知。另外﹐還有一份照片規格要求。沒有理由不把所有下載下來罷。始終﹐領事館給了大家一個警告﹕為免影響更新護照時間﹐請細讀填寫表格需知﹐和確保照片合符規格。

和確保照片合符規格。

一打開那份厚厚的照片規格要求﹐我知道﹐我那一打在香港拍的護照相﹐完全不適合。完全不符合規格。

背景顏色其實不是什麼大問題。只要是淺淡的便成。不符合的﹐是不能夠笑和不能夠佩戴眼鏡的這兩個規定。他們解釋說﹐不能夠笑﹐因為笑會影響臉部肌肉﹐使整塊臉變了形﹔不能夠佩戴眼鏡﹐因為眼鏡會遮掩了一部份的臉。

於是﹐農曆新年到倫敦去的時候﹐便順便再拍一輯護照相。英國的攝影師總不可能不清楚自己國家護照照片的規定罷。

妹妹見要求如此嚴格﹐便也拿了她那一輯給那個攝影師看看﹐問問是否合格。那個祖籍日本的攝影師一看﹐便搖頭連說不成。

為了生意﹐他當然會說不成。於是﹐我便問他照片有什麼不妥的地方。要知道﹐妹妹那輯沒有帶眼鏡﹐也沒有太多笑容。大小形狀﹐跟這位攝影師跟我拍的完全一樣。他立即指道﹕「這一小撮頭髮遮掩了眼眉。」

那些錢是值得給他賺的。同時候﹐我實在替我在香港花的感到不值。拍了一打垃圾。

Monday, March 01, 2010

搬到歐洲生活後﹐幾乎每一個月﹐假如不是更頻密﹐都會離開愛爾蘭﹐到附近其他國家走走。

當然﹐到得最多的﹐是英國。

也的確只是英國。我竟然還未到過蘇格蘭和威爾詩。那天﹐讀了報紙介紹蘇格蘭高地(HIGHLAND)那條火車線後﹐我便立即忍不住手跑到RYANAIR網頁﹐查查到愛丁堡的機票。原來﹐除了CORNWALL外﹐大不烈顛帝國裡面還有景色教人如此震撼的地方。妹妹當然立即笑我大鄉里。她說﹐枉你自稱熱愛英國﹐竟然跟許多無知的香港人一樣﹐以為英國除了倫敦外﹐再沒有其他地方值得一遊。這個島國上面﹐其實有許多許多地方都值得我們花點時間小住。

雖然正式成為英國公民已經十八年﹐老實說﹐對於這個香港以前的宗主國﹐我認識不算太多。首次踏足這個國家﹐還是六年前的事情。那年到葡萄牙觀看歐洲國家杯決賽 - 希臘對主辦國﹐途經倫敦轉機。

可能早已讀過許多陶傑的文章﹐我跟英國也算是一見鐘情。縱然她一早便願意在我們望著九七回歸﹐感到極度無奈的時候﹐無條件地接受我成為她的公民。我想﹐決定離開香港﹐搬到歐洲生活的種籽﹐在我首次踏足英國的土地時﹐已經撒到我的心田。

其實﹐那次到英國去﹐真的來去匆匆。合起來﹐勉強算做有三天罷。做的事情沒有太多。到過的地方也沒有太多。最記得的﹐是終於能夠雙手執起一份《泰晤士報》來讀。雖然那時候我已是《金融時報》的讀者﹐不過﹐讀著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感覺完全不一樣。畢竟﹐那是一份多元化報紙。財經只是一部份。況且﹐《金融時報》是香港市面唯一一份值得一讀的報紙。

那天﹐坐在咖啡店裡讀著讀著﹐我想﹐假如能夠每天讀一份如此出色的報紙﹐實在太幸福了。眾所週知﹐我是一個沒有報紙便不能過活的人。直到現在﹐我還記得買我生平首份《泰晤士報》的那間CORNER SHOP。

我是這樣愛上英國的罷。

不過﹐縱然我是如此愛英國﹐這個島國上面﹐我的確還有許多地方沒有到過。像妹妹的母校﹑像陶傑的母校﹑像姨母的家鄉﹑像那個我幾乎會渡過我的青蔥歲月的外島。當然﹐還有CORNWALL和HIGHLAND。和愛丁堡。

我的確有點羞愧。

只是﹐正在查機票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是時候更新那本護照。

於是﹐這個三月﹐我將要留在愛爾蘭。

Friday, February 26, 2010

中國人最大的問題便是從來都不團結。香港人是中國人的一種﹐當然不曉得團結。

一個民族尚且不團結﹐更何況如敵國的同行﹖

中國人只會內鬥。當發現同行裡有人用十元替客人完成一件事情﹐他便會說他只需九塊﹐就能夠做出一模一樣﹔聽到人家如此說﹐早前那位收客人十塊的﹐就會說只要八塊。最後﹐大家自然鬥得再沒有一分利潤。完全是可預見的事。只是﹐中國人總是如此的。或許﹐正如陶傑所言﹐這是DNA出了問題。

香港的士裡面那些折頭黨就是一個例子。

折頭黨的出現﹐完全減少了所有的士司機的收入。對﹗是所有。會違法地給乘客折頭的﹐和循規蹈矩不會給乘客折頭的。

就是知道有那些折頭黨﹐那些夜歸的香港人上車前都會先問司機會否有八折(甚至七折)。假如司機不答應﹐聰明的香港人自然不上車﹐大力替你關掉車門後﹐便跑到後面那一輛﹐問相同問題。滿目都是的士﹐為了生計﹐一定有司機會答應給折頭。這是乘客的想法﹕THERE EXIST。更何況那些折頭黨是集團式經營﹐一通電話便成。

於是﹐不給折頭的﹐沒有生意﹔給了折頭的﹐收入沒有按錶收費時候多。

為了對付那些折頭黨﹐政府通過減長途的士收費。目的自然為了趕絕那些不按錶收費﹐自行跟乘客議價的的士司機。

無疑﹐正式減價後﹐會有乘客見找折頭的士麻煩﹐同意按錶給車錢。不給折頭的司機終於找回了點生意﹐不過﹐已經教之前少了。至於那些折頭黨的﹐為了搶客﹐當然繼續給予折頭。雖然再不可能用七折收費作招徠。他們相信﹐香港人總是貪小便宜的。因為正價減了﹐縱然最多只打個八折﹐折頭黨司機收入當然也減了。

假如從一開始便沒有的士司機同意給乘客折頭﹐車費便不會減﹐大家的收入就不會減少。因為那些選擇乘搭的士的﹐根本是需要乘搭的士﹐不能選擇其他交通工具。車費如何﹐他們都樂于支付。只是﹐當知道會有的士司機給八折﹐甚至七折後﹐他們才有了選擇。

這不是很愚笨嗎﹖

Thursday, February 25, 2010

早陣子﹐揚眉女子在其網上專欄裡記錄了一段她跟一位同事的對話。現抄錄如下﹕

有一位同事,年紀不小了。今年生日,我問她要怎麼渡過呢?她說,很討厭生日,討厭又大一歲。我知道她一直都渴望找個伴,她沒說明,但出於女性的直覺,我知道她是著急的。我沒說甚麼,一會兒後才打哈哈地回應她,緣份這碼子事,要來就會來。

有人讀罷﹐留言道﹕「除了生日之外,二月十四亦是一個討厭的日子呢!我都一直渴望找個伴呢,可惜緣份總是遇不到。」

情人節給商人﹑傳媒肆意利用﹐這的確教許多許多單身的﹐一到了都這個日子﹐都被逼受著許多許多無形的無謂壓力。本來情人節給商人視作發財良機﹐中外皆是。不過﹐在歐洲生活了四年後﹐我發現﹐受著那種無謂壓力影響得最大的﹐要數生活在香港這個彈丸之地上面那些單身男女。至少﹐在二月十四日﹐我不相信公司裡會有人自己訂花給自己。因為收到花的﹐才寥寥幾個。

或許﹐是共產黨那句「抓緊機遇」害人。因為見商機處處﹐大家都立即「打造起一個平臺」﹐好教那些情侶甘心情願地替自己的荷包進貢。香港人如此聰明﹐當然知道那是一個發財機會﹐於是﹐鋪天蓋地都是慶祝情人節的東西和節目﹐叫那些情侶不花點錢﹐心裡得不到一點安落。

在這樣的情況底下﹐在香港這個拜金的消費社會裡﹐單身的自然覺得很不自在。因為自己根本不能夠參預其中﹐自己仿彿不再是社會的一員﹐是完完全全給孤立了起來。找朋友﹐朋友說要跟其情人一起﹔回家去﹐又怕家人替自己終身大事擔心。望著到處花團錦簇﹐週邊個個甜心巧克力﹐不能沒有一種「世界如此大﹐卻無處容身」之感。

都說情人節給商人視作發財良機﹐中外皆是。今年情人節﹐我在倫敦。餐廳裡當然都有情人節套餐。碰上週日關係﹐那些套餐自中飯便開始。只是﹐始終英國人比中國人愚笨﹐在二月十四日﹐倫敦這個國際大都會的餐廳不會只供應情人節套餐﹐於是﹐點叫那些明顯比平常餐牌貴上許多的情人節套餐的﹐十檯人客裡面才有一二。要挽救國內經濟﹐下次中國胡溫訪問時﹐英國人實在要虛心聆聽一下中國共產黨那套「抓緊機遇」的治國理念。英國遠東那個前殖民地﹐就是處處聽從北京指示和教訓﹐所以﹐才能夠早點從金融海嘯裡走出來。

只是﹐說英國商人不懂得「抓緊機遇」﹐也不大說得通。在那個情人節的紅海洋裡﹐就有些商人看得見一個藍海洋。

在英國首都﹐就有些餐廳標明﹐在情人節那天不招呼情侶夫妻。所有光顧的﹐都是單身。那的而且確是一個賣點。說不定一段良緣便是如此開始。誰說單身市場不比情侶的大﹖

幾年前﹐任天堂主席接受《泰晤士報》訪問﹐談到Wii成功秘訣。那位主席道﹐要在商場成功﹐我們要懂得避開紅海洋﹐去找一個藍海洋。在紅海洋裡﹐大家撕殺一場﹐才獲得僅僅能夠糊口的小魚兒﹔在藍海洋裡﹐那兒水深又清﹐魚多且肥。他口中的「紅海洋」就是PLAYSTATION和XBOX爭奪的那個市場﹐「藍海洋」當然是Wii那一個。

這一個道理﹐其實很顯淺。不過﹐要好好發揮﹐沒有一點冒險精神不行。畢竟﹐那是一個沒有人踏足過的國度。

中國人自古以來便喜歡自相殘殺﹐自然習慣在紅海洋裡找到生存之道﹔英國人愛冒險﹐當然能夠找到一個又一個藍海洋。回歸後﹐香港正正式式是一個中國人社會﹐那些單身男女自然要年復年地受著鋪天蓋地慶祝情人節的氛圍所帶來的無謂壓力。

因為香港再不是一個冒險家樂園。

在香港﹐尋找一個藍海洋﹐是建制不容的事情。

Wednesday, February 24, 2010

去年秋天﹐《泰晤士報》在網上舉行了一個投票﹐要讀者選出近六十年來最喜歡的一本小說。結果﹐得到冠軍的﹐是《TO KILL A MOCKINGBIRD》。記得那部改編的電影上畫時給翻譯作《怪屋驚魂》。

知道這本小說﹐因為那是妹妹中學時候英國文學課的其中一本讀物﹔知道李夏芭這個名字﹐是看過電影《CAPOTE》後的事情。HARPER LEE和TRUMAN CAPOTE都是美國文壇巨星。從兒時開始﹐他們便是好朋友。那個TRUMAN CAPOTE就是電影《珠光寶氣》(BREAKFAST AT TIFFANY'S)原著小說的作者。

縱然早便認識這部全球銷量超過三億本的小說﹐不過﹐就是沒有機會讀一遍。

聖誕時候﹐剛讀畢兩冊從愛爾蘭帶回香港的小說﹐正在書櫃前躊躇﹐不知道該拿起哪一本﹐便想起了那個投票﹐也就想起了李夏芭的《TO KILL A MOCKINGBIRD》。於是﹐匆匆走到妹妹的房間﹐打開她的書櫃﹐希望找得到她中學時候的那一冊。結果﹐搬走了那許多許多本書後﹐依然沒有找得著。

豈料﹐放假完畢返回都柏林後的第一個週日﹐如常跑到住所附近那間舊書店淘寶﹐卻給我碰著了。

我當然想也不想便帶了回家。也就是這一本給《泰晤士報》讀者選為近六十年來最喜歡的小說﹐中斷了我在《紅樓夢》的旅程。

一翻開﹐便停不了。

一邊讀﹐一邊希望自己有SCOUT這樣的一個女兒﹐一邊希望自己的女兒有像ATTICUS這樣的一個父親。真的﹐我真的是如此想。

剛讀到一段很感人的文字。是ATTICUS的那段結案陳辭。精彩得我不得不容許自己抄錄一次﹐供大家再次重溫 - 我相信﹐只有我這樣無知﹐到了這個年紀才還未讀過這樣精彩的一部小說 -

We know all men are not created equal in the sense some people would have us believe - some people are smarter than others, some people have have more opportunity because they've born with it, some men make more money than others, some ladies make better cakes than others - some people are born gifted beyond the normal scope of most men.

But there is one way in this country in which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 there is one human institution that makes a pauper the equal of a Rockefeller, the stupid man the equal of an Einstein and the ignorant man the equal of any college president. That institution, gentlemen, is a court......Our courts have their own faults, as does any human institution, but in this country our courts are te great levellers, and in our courts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讀著這段文字﹐我多麼希望裡面的「IN THIS COUNTRY」真的是「這一個國家」。這一個我的國家。這一個中國人的國家。

只是﹐當讀到中南海要求香港三權互補的新聞﹐我知道﹐我的希望完全是一個奢望。畢竟﹐不久將來﹐便是連香港這樣的一個國際城市也不再有一個人人平等的地方。

我想起了許多年前一位朋友的說話﹕「在回歸後的香港﹐識人比識字重要。」似乎﹐無奈地﹐那是一句至理名言。

Tuesday, February 23, 2010

我相信一見鐘情。

要真正喜歡上一件東西﹐何需花上太多時間﹖因為從來喜歡都沒有什麼原因。是喜歡的﹐五分鐘便知道﹔是不喜歡的﹐窮一生氣力也不可能喜歡。

幾年前﹐跟一位女生重逢﹐談到我們那一段沒有開花的感情。面對著這樣一個喜歡回顧的女生﹐我竟然很傻地坦白道﹕「便是花上了那麼長的時間﹐我們依然未能肯定對方﹐我看不到有什麼理由繼續浪費大家的青春。」幾年後﹐我遇上另一位女生。相識不過一天﹐我已經聽到自己的心聲。當然﹐她就是林大小姐。

女人如此。其他東西﹑其他事情﹐當然更加是如此。是真正喜歡的﹐一開始便會知道。喜歡南華﹐是首次到球場觀看比賽的事情﹔喜歡愛華頓﹐是第一次在電視機前觀看英國足總杯的事情﹔喜歡上《AN EDUCATION》﹐是JENNY在雨中遇上DAVID開始 - 即電影開場後五分鐘內的事情。

所以﹐我知道﹐我真的很喜歡《TO KILL A MOCKINGBIRD》這一本小說。還未讀畢首章﹐我已經愛上了故事裡的那個小女孩SCOUT。愛上了她跟哥哥一起的情形。愛上了她跟父親的所有對話。我甚至想﹐這正是我夢寐以求的女兒。我很希望有一個女兒﹐因為我希望有這樣的一個女兒。

當然﹐那也表示﹐我希望能夠讓自己的女兒擁有一個像ATTICUS這樣的父親。

每一次﹐當我讀到一段喜歡的父女對話﹐我都忍不住跟林大小姐講一句﹕「我多麼渴望有天能夠這樣子跟我的女兒說話。那些完完全全是我心裡的說話。」

寫下這篇文章﹐因為我實實在在地給以下這一段說話感動了。(明顯地﹐我還未讀畢整本小說。)

是SCOUT首次知道做律師的父親正替黑人TOM ROBINSON辯護。那個黑人被告強姦一個白人女生。因為父親替黑人辯護﹐SCOUT在學校裡遭欺負。

ATTICUS是這樣子跟女兒解釋自己為什麼要替TOM ROBINSON辯護﹕

For a number of reasons. The main one is, if I didn't I couldn't hold up my head in town, I couldn't represent this country in the legislature, I couldn't even tell you you or Jem (Scout的哥哥) not to do something again. Because I could never ask you to mind me again.


這就是我們中國人那一句「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罷。我是如此以為。

讀畢這一段﹐我便墮進沉思裡面。假如香港每個父親﹑中國每個父親都夠膽對自己的兒女講這一段說話﹐中華民族便有救了。

Monday, February 22, 2010

眾所週知﹐我很喜歡那部英國電影《AN EDUCATION》。自去年秋天上畫以降﹐我已經欣賞了三遍。明顯地﹐將來還有許多許多遍。每次重看﹐不但一點也不覺得沉悶﹐反而是越看越鐘情。早晚有天﹐我會讓自己大聲地說﹕「這是我看過的所有電影裡﹐最喜歡的一部。」 - 畢竟﹐這個寶座的競爭確實相當激烈。不過﹐要說零九年最喜歡﹐當然非它莫屬。

於是﹐上週五﹐一看到《泰晤士報》副刊裡有篇關於這部電影的文章﹐我便急不及待地翻去一讀。完全沒有理會體育版﹐也沒有理會正聞﹐甚至連最近那宗刺激得很的以色列特工組織刺殺哈馬斯軍方頭目的故事也要先擱置一旁。

在英國電影頒獎禮前﹐那是一篇回顧《AN EDUCATION》從製作至今的文章。裡面都是製片﹑編劇﹑導演﹑演員的訪問﹐佔了整整兩大版。

老實說﹐這篇文章跟編劇NICK HORNBY在出版了的SCREENPLAY裡的前言所寫的大致相同。不過﹐倒是讀過了副刊的文章﹐我方知道﹐原來﹐《AN EDUCATION》女主角CAREY MULLIGAN會跟KIERA KNIGHTLEY一起擔演《NEVER LET ME GO》的電影版。

啊﹗這一定是我今年最期待的一部電影。

本來﹐當知道日裔英國作家KAZUO ISHIGURO那部小說會改編成電影﹐KIERA會演出其中一角時﹐我已經期待得很。因為那是我去年最喜歡的一部小說﹔因為MS KNIGHTLEY是我喜歡的一個演員。現在﹐我可以大聲地說﹐假如只容許我今年看一部電影﹐我一定要把那個名額留給《NEVER LET ME GO》。雖然那將表示我要錯過《TOY STORY 3》- 《TOY STORY》和《TOY STORY 2》﹐我看過不下五﹑六遍。

無疑﹐KIERA KNIGHTLEY是我最喜歡的一個女演員。不過﹐那是《AN EDUCATION》之前的事情。她早已給CAREY MULLIGAN讓了座。是MS MULLIGAN居首﹐MS KNIGHTLEY次之。

起初﹐知道KIERA會演出《NEVER LET ME GO》的電影時﹐我還以為她就是女主角KATHY。只是﹐現在﹐似乎飾演KATHY的該是CAREY MULLIGAN。KIERA KNIGHTLEY該是KATHY的好友RUTH了。因為在我的想像裡頭﹐RUTH的年紀是比KATHY稍大。

一部我最喜歡的小說﹐兩個我最喜歡的女演員。當然﹐未必會是今年我最喜歡的電影。不過﹐這已經教我非常期待。

Saturday, February 20, 2010

搬到歐洲生活後﹐我沒有買星期天報紙的習慣。不過﹐這個星期天﹐不能夠不買一份。

不能夠不買一份。

This is the beginning of an empire.

Friday, February 19, 2010

談到愛爾蘭首都的郵政服務﹐竟然有點停不下來。無疑﹐那是罄竹難書。

都說獨居關係﹐當遇上家人朋友寄來一些體積比較大的郵件﹐我都要早點起來﹐趁上班前的一些空檔﹐拿著郵差放在信箱裡的通知﹐走到郵局領取。因為派信的時候﹐我都在公司裡﹐不可能回到家收取﹐或者簽收﹔因為這兒給人領取郵件的郵局只在週一至週五早上八時至晚上五時開門。

有人問﹐何解不利用公司地址﹖就因為那是公司地址。從來﹐我是一個公私很分明的人。一些較年輕的同事都講過﹐在酒館裡的我跟公司裡的完全兩樣。在公司裡﹐我很少言笑﹐工作總是很認真。因為我不容許自己佔了公司便宜﹔當然﹐我也不容許公司佔了我的便宜。這一點我是固執得很。所以﹐我不大喜歡用上公司地址作私人用途。

閒話表過﹐還是說回都柏林的郵政服務。

假如郵差派發那些體積比較大的郵件﹐或者需要簽收的郵件的時候﹐沒有人在住所﹐他們會在信箱裡留下一張通知﹐知會收件人到郵局領取。這樣的做法﹐香港人應該不會感到陌生。香港的那些郵差都是這樣做。其實﹐世界上有哪一個郵差不是這樣做﹖

只是﹐此間的問題就正正是在那一張通知上面。

那一張通知上面﹐印上了都柏林所有讓人親自領取郵件那些郵局的地址。按理﹐那也不該是什麼大問題。大家各自到自己所屬那區的郵局去便成。可是﹐正如這個星期我遇到的問題一樣﹐都柏林的郵差是不一定會把那些未能送到收件人手裡的郵件﹐放到同區的那間郵局等候人家來領取。我住在第一區﹐便曾經試過有郵件去到了第七區﹐也試過到了第十五區。這一次﹐是到了第五區。

這樣的做法當然不合乎任何邏輯。只是﹐便不算邏輯與否﹐假如是放到了非同區的郵局去﹐也應該在那張通知上面告訴收件人應該去哪一間郵局領取罷。他們就是不會如此做。他們從來不會圈上你應該要到的那一間郵局。於是﹐每一次﹐下班後從信箱收到通知後﹐都要第二天上班時間撥過電話查問一下﹐免卻自己白走一趟。只要聯絡得了郵局﹐他們便能告訴你該去哪兒領取。當然﹐他們也可以安排你的郵件送到比較方便你的那一間郵局。不過﹐那是兩天後的事情。

於是﹐問題又產生了。

原來﹐郵件留在郵局待領取是有時限的。不同郵件﹐不同投寄地方﹐都有不同的時限。從愛爾蘭寄出的簽收信﹐只能待在郵局裡三天。最長的﹐該是國際包裹﹐是兩個星期。通知上說﹐過期不領﹐將原件送回投寄的地方。可是﹐在那一張通知上﹐卻不會標明那是什麼郵件﹐是從什麼地方寄來。因此﹐每次都要以為是愛爾蘭本地寄來的簽收郵件﹐一收到通知後﹐第二天便要撥電話肯定郵局﹐到第三天﹐就要一早起來﹐趁上班前的一些空檔﹐到肯定了的那一間郵局領取。

說這個世界沒有派發郵件的垃圾﹖無論如何﹐我也不能相信。因為在這四年裡面﹐我遇見了太多這樣的垃圾。

Thursday, February 18, 2010

那天﹐我跟同事說﹐這個世界只有派發郵件的人﹐沒有派發垃圾郵件的人。事情來龍去脈﹐記敘了在昨天的那篇文章裡。

重讀一遍後﹐我發現﹐我倒遺留了一樣東西。

也許﹐說是東西有點不大正確。因為按生物分類法﹐他們其實屬於動物一支。跟本不是什麼東西﹐是有生命的。不單止有生命﹐人家還說﹐那是地球上最有智慧的生物。他們是人類的一種。不過﹐有了智慧卻不去好好運用﹐跟其他死物又有何相異﹖

我那一句應該如此改寫﹕

「這個世界沒有派發垃圾郵件的人﹐只有派發郵件的人﹐和派發郵件的垃圾。」

無奈地﹐那些派發郵件的垃圾都在都柏林。

印象中﹐我已經不只一次在此間投訴愛爾蘭首都的郵政服務。不過﹐我實在不能不再講一遍。有幸的話﹐可以當作大家茶餘飯後的笑話罷。畢竟﹐一個人的快樂總是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這是一個永恆不變道理。

獨居關係﹐當遇上家人朋友寄來一些體積比較大的郵件﹐我都要早點起來﹐趁上班前的一些空檔﹐拿著郵差放在信箱裡的通知﹐走到郵局領取。因為派信的時候﹐我都在公司裡﹐不可能回到家收取﹐或者簽收﹔因為這兒給人領取郵件的郵局只在週一至週五早上八時至晚上五時開門。

我當然樂于如此。因為我很喜歡收到別人寄給我東西。只是﹐當領取後﹐發覺那份郵件的體積根本不可能不能夠放進信箱的時候﹐我都有點憤怒。

早陣子﹐妹妹從台灣寄我一張木板明信片。因為面積有點小﹐密密麻麻寫滿了後﹐竟然沒有位置填下地址﹐於是﹐她便把那張明信片放進一個普通信封裡寄來都柏林。豈料﹐這兒的郵差竟然不能夠把這封普通郵件投進我那個信箱裡面。在郵局裡﹐望著他們遞給我的那個信封﹐我真的氣得啼笑皆非。我笑道﹕「你們要我這麼早起來跑一趟﹐便是為了這一封小小的郵件﹖」郵局裡的人沒有回答什麼。回到家後﹐我嘗試了許多次﹐依然無法子不把那封小小的郵件放進信箱裡面。或者﹐這是我有點特異功能的關係。我這樣子跟自己解釋。

上星期﹐林大小姐老是問我收到郵差通知我到郵局沒有。我的答案一直是否﹐雖然林大小姐肯定地說﹐那一份給我的東西已經到達了都柏林的郵局。臨到倫敦慶祝農曆新年時﹐即星期五﹐林大小姐電郵了香港郵政給她的報告﹐說那份禮物已經在星期三的時候安全抵達愛爾蘭首都﹐那邊的郵差亦已派送到收件地址去﹐只是沒有人簽收關係﹐要留待收件人自行領取。

讀著那份報告﹐我真的百詞莫辯。這完全是莫需有的罪名。我可還沒有收到領取郵件的通知啊。我想說香港郵政陷害我﹐只是讀著那份很詳盡的報告﹐我實在說服不了自己把另一個莫需有的罪名加到別人身上。林大小姐著我跟此間郵局查詢。可是﹐查得到那個電話號碼﹐卻發現已經過了辦公時間。一切還是要待從倫敦回到都柏林後方能解決。

年初二(星期一)下班後﹐便收到那份通知。跟以前的有點不一樣﹐這次是放進一個信封裡的。我望著信封上那個地址﹐立即知道不妙。我是住在都柏林第一區的﹐可是那個郵局地址卻竟然在第五區。不過﹐那張通知上面還是有我第一區那間郵局的地址。當然未能撥個電話問個清楚﹐因為他們已經下了班。

第二天﹐撥了兩個電話後﹐發現那個郵包果然是放到第五區的郵局待我領取。 在電話裡﹐我有點氣道﹕「地址上寫得很清楚是第一區的罷﹖怎麼會跑到第五區去的﹖」我沒有得到答覆。或者﹐是我的英文太爛﹐人家聽不到我說什麼。於是﹐我提議說﹕「你們是否能夠把那份郵件送到第一區的去呢﹖」這次﹐我收到答覆﹕「過兩天你便可以到第一區的郵局領取。」

我沒有叫他們送到我的辦公室。因為他們曾經拒絕過。這不是我第一次有郵件到了非第一區的郵局去。我相信﹐這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假如這個世界真的有一種派發郵件的垃圾。

Wednesday, February 17, 2010

做了《泰晤士報》的讀者四年﹐染上那種無事不爭辯一場的習慣﹐實在不應該見怪。這裡所謂的「無事」﹐其實不是真的無所其事﹐乃是那些在別人眼裡可能是多麼的雞毛蒜皮﹐不過自己就是覺得不平﹐就是要指出錯處的那一些事情。所謂的「爭辯」﹐也就是要別人同意那些不平﹑承認那些錯處。

朋友問我﹐何解我這麼喜歡讀《泰晤士報》﹖這就是答案。

從要聞到副刊﹐從體育版到經濟版﹐每天報紙裡面都有許多許多大大小小的爭辯。畢竟﹐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正確﹐也沒有絕對的錯誤。正與錯﹐不過是看我們怎樣印證我們的觀點﹐如何推論得出我們的結論而已。讀著那些爭辯﹐確實得益良多。至少﹐趣味無窮。

那是生活在一個反智社會的人沒法子理解的事情﹐雖然一個反智社會也會爭論多多。那是因為一個反智社會裡的討論總是感性的﹔相反﹐一個成熟的社會﹐其討論都是理性的。感性的討論﹐訴諸於情感﹐帶給人的只是一時快感﹔理性的討論﹐訴諸於邏輯﹐可以歷久不衰﹐讓人永遠有回味的地方。

那天﹐一位同事跟我們幾個相熟的發了個電郵。原來﹐早前他的家每天都收到許多垃圾郵件﹐他忍無可忍下﹐便在大門貼了一張告示「謝絕所有垃圾郵件」(NO JUNKMAIL, PLEASE)。他在電郵裡便附上那張告示﹐並寫道﹕

Stick this on a window near your front door – you will thank me. Some people said I was just being anal but, I’ve gone from picking up 5 bits of junkmail a day to just 1 from some illiterate idiot every 2 weeks.

茶點的時候﹐我跟那位同事說﹕「你那張告示其實有不妥當的地方。」

同事奇怪地望著我﹐道﹕「願聞其詳。」

我呷了一呷口茶﹐慢慢地問道﹕「你那張告示是給那些人看的﹖」

「當然是那些派發垃圾郵件的人。」我看到同事的眼光越來越奇怪。他有點不明白所以。

「當然是那些派發垃圾郵件的人﹐」我重複一遍後﹐繼續說﹕「只是﹐從經濟學而言﹐這個世界根本沒有派發垃圾郵件的人。所以﹐你的告示完全沒有用途。」

同事依然有點不明白。我便解釋道﹕「這個世界只有派發郵件的人﹐沒有派發垃圾郵件的人。因為對於那些派發郵件的人來說﹐他們那些郵件絕對不是一件垃圾。他們就是因為覺得那些郵件有價值﹐所以才派給你啊﹗假如他們覺得他們派發的郵件是垃圾﹐他們就不會送到你的門口。因為這個世界沒有人會做一點價值也沒有的事情。因此﹐你貼上那張告示後﹐繼續派發那些你所謂垃圾郵件的人﹐絕對不是白痴﹔相反﹐讀了你的告示便不再把郵件送到你家的﹐才是真正的白痴。他們竟然浪費著自己的時間﹐幹著一些自己也以為沒有價值的事情。」

說畢後﹐我知道﹐這一位同事再不會傳送一些非公事的電郵給我。

Friday, February 12, 2010

都說《泰晤士報》的讀者留言版很精彩。畢竟﹐這一份歷史悠久報紙的讀者臥虎藏龍。想不到便是其網上討論區﹐也如此。

搬到歐洲生活後﹐我沒有買星期天報紙的習慣。除非碰上愛華頓在週末贏了一場重要比賽。因為價錢比平常貴一倍外﹐我知道我這個香港人﹐便是星期六晚上已經從報攤買下一份(在倫敦﹐星期天的報紙的確在星期六夜晚便在報攤有售)﹐我依然無法子在星期一上班前讀畢整份報紙。實在太厚了。無謂浪費﹐無謂教一些有心人買不到一份報紙。我很明白那一種沒有報紙讀的心情 - 就是阿嘉莎克里詩緹在小說《NEMESIS》首章裡所描述的那一種。因為平常上班日子﹐我也是那一種人。我明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個道理。

就是因為不會買一份星期天報紙﹐於是﹐星期天的時候﹐我會做一做一個現代人﹐跑上網去讀報紙。

我是那種在辦公室裡堅持要把整份文件編印出來才校對的人。我也算是一個謹慎的人。只是﹐透過熒光屏﹐我總是會錯過一些東西。所以﹐在網上讀報紙﹐我不會讀得太多文章。

也只選擇一些有興趣的來讀。平常日子﹐我會逼自己啃一些自己沒有興趣的文章。因為唯有這樣﹐才能擴闊自己的眼界﹐才能在任何場合跟任何一個人都能找得到一個話題。自搬到歐洲生活後﹐我便不斷提醒自己不能跟許多香港人一樣﹐沒法子在社交場合跟其他人暢所欲言。我跟自己說﹐縱然不能做一些教香港在世界驕傲的事情﹐也不能做一些教香港在世界蒙羞的事。我要全世界知道﹐香港人也是有主見的﹐也是有獨立想法的。也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主見和自己的想法。

早陣子﹐《星期天泰晤士報》網站裡面有一篇談及書店水石堂的文章。原來﹐在剛過去的聖誕節﹐這一間英國書店的銷售量暴跌。

在討論區裡﹐當然許多人都在慨嘆年青一代在影像媒體影響底下﹐漸漸失去了人類應有的想象力。畢竟﹐沒有想像力﹐根本讀不成書。因為讀書是透過作者的文字描寫﹐然後在自己的腦袋裡堆砌一個又一個景像出來。沒有兩個人所想是相同的。之所以那些改編小說的電影﹑電視劇﹐總是招到許多討論和不滿。只是﹐在影像媒體影響底下﹐每個人腦袋裡的景像便都給統一起來﹐想象力變成多餘了。

其中一個叫Philip Schuler的﹐寫下了如此一段文字﹕

I read this article with a tear in the eye. I miss many of the dusty old bookshops that once were and should always be. Stores that take me back to my childhood with a copy of Paddington Bear on a rainy day. We need these shops. To take a lazy Sunday stroll going from store to store, not ordering a mass produced book that arrives in a few days and falls apart by page 47. The mass market of Amazon and the whole books on tape travesty. For me books have to be felt, the ink on fingertips and the smell of the pages in ones nostrils. One reads the words with ones eyes and develops a whole new world in ones mind. Not spoon feed devices that reads for you and deprives a generation of imagination.


I feel that I am rambling here. But I agree, what we need are more dusty old shops along with the dusty old keepers of these treasures. A brilliant article. One that makes me want a cup of tea as I curl up with a good book on this cold evening.

我想起了陶傑在《泰晤士河畔》裡的一篇談及香港人搬到英國生活的文章。裡面警告說﹕「除閣下的嗜好與十七歲在畫報上徵友時無異﹕愛對大海沉思﹑獨自欣賞日落﹑追尋煙雨中的康橋﹐以及在火爐邊細讀《小婦人》與《咆哮山莊》﹐否則英國絕對是閣下的人間地獄。」

我知道﹐就是這樣的生活﹐我愛英國。

[按﹕到倫敦渡農曆新年﹐暫停數天。年初四(香港時間)再續。新年快樂。]

Thursday, February 11, 2010

我是一個言語笨拙的人。許多時候﹐我都不能夠把想法簡單地表達出來。於是﹐我愛讀書﹐愛讀報紙﹐愛讀別人的文章。因為唯有這樣﹐我才能夠找得到適當的文字﹐確切地表達我的想法。

那天﹐是默西塞郡打比戰前夕﹐跟幾個朋友到餐廳晚膳﹐為的是慶祝那個從印度來的過兩個星期後成家立室。由於四人裡面﹐三個是男生﹐晚飯期間﹐足球自然會是其中一個話題。更政確點說﹐是利物浦對愛華頓。因為三個男生裡面﹐一個捧利物浦﹐一個捧愛華頓。

至於另一個男生﹐即是那個快結婚的﹐則是中立。因為他喜歡板球多於足球。兩年前﹐他是愛爾蘭頂級板球聯賽的首席投手。雖然明白當中道理﹐我想我還是有點看不過眼。從來﹐我都很鄙視那些所謂只求球賽精彩﹐沒有擁護任何球隊的球迷。我以為﹐這樣的所謂中立行為﹐是對體育精神的最大侮辱。因為觀看體育比賽﹐一定要有一方支持﹐才能感受得到雙方在運動場上表現出來的美。體育運動﹐也是一種藝術行為。

可能是這樣的關係﹐我總是在言語上挑唆這位中立的足球迷。終於﹐引來這位印度朋友反擊。他連同那位捧利物浦的一起攻擊我這一個擁護愛華頓的人。

我知道﹐我們的言語很有火藥味。尤其是我。對於別人攻擊我所愛的﹐我都會奮力保護。我不會容許我所愛的東西給別人傷害。更何況﹐我們談的是﹐利物浦與愛華頓。這一對同市的球隊。我怎可能讓愛華頓給利物浦比下去﹖正如我不能忍受香港給中國大陸比下去一樣。

我們的確爭咬得很激烈。誇張點說﹐最後﹐要不是那位立陶宛女生出面調停﹐我跟那個印度朋友可能會打出手。

那當然是有點誇張。雖然我們這兩個來自英國殖民地的人都學不懂殖民者的智慧 - 英國人早說過一句很有智慧的說話﹕政治與運動﹐都不適合在社交場合裡談論 - 只是﹐我們也算是受過教育的人﹐不會幹如此愚笨的事。不過是激動地討論罷了﹐不會損害友誼。

當那位印度朋友上洗手間的時候﹐立陶宛女生問道﹕「我很不明白你們竟然會為了一場球賽吵得眼紅耳熱。那不過是一場體育比賽罷了。」

那時候﹐我那激動的心情早已平伏。本來想長篇大論地發表我那個「體育運動也是一種藝術行為」的理論﹐不過﹐卻突然記起了幾天前在《泰晤士報》讀過的一句說話。一句出自作家GORE VIDAL的說話。

It's not enough to succeed. Others must fall.

這就是我所認識的體育精神。我對那位來自立陶宛的女生解釋道。

我那個「體育運動也是一種藝術行為」的理論﹐說穿了﹐就是如此簡單。

Wednesday, February 10, 2010

聖誕假期後﹐重新在這個天地裡刊登自己的牢騷。

有天﹐林大小姐笑言﹕「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是我有一段時間沒有讀你的專欄﹖還是你有一段時間沒有寫你的專欄﹖這次返回都柏林後﹐你終於替你那個網上專欄﹐重新拾回了一點以前的光芒。假期後的幾篇﹐都寫得很好。我很喜歡。」

我當然知道那不過是逗我歡喜的說話。她知道﹐我其實很重視這一個網上專欄。因為我很喜歡發牢騷。她這樣一讚﹐我將會寫得更有心機。(在這一方面﹐我絕對是一個小孩子。)只要我有心機的寫﹐我便能發泄得了那些大大小小的牢騷。只要我的牢騷都有了另外的渠道發泄﹐林大小姐的耳朵便可以有點清靜的時候﹐不用辛苦地忍受著我的呢喃。畢竟﹐讀我的牢騷﹐主權在她﹔聽我的牢騷﹐主權在我。誰不希望擁有自主權﹖

想不到過了幾天後﹐網友米雪兒也在這個專欄裡留下了這樣的說話﹕「是不是香港之行有助中文作文:? 你這篇很自然流暢呢 」

似乎﹐這次林大小姐的說話有點根據。要知道﹐林大小姐從來都是一個邏輯混亂的人。她經常掛在口邊的一句是「我的邏輯就是不講邏輯」。她有著這樣的邏輯﹐因為她根本不能講邏輯。她是一個女人。

假如我的文筆的確有點進步﹐都應該是《紅樓夢》的功勞。

這次回港渡聖誕﹐我帶著兩冊英文小說上機。是KAZUO ISHIGURO的《A PALE VIEW OF THE HILL》和ROBERT HARRIS的《THE GHOST》(正是波蘭詩基正在拍攝的那部電影的原裝小說)。讀畢後﹐便希望找些中文書來讀。自年前重讀了《半生緣》後﹐已經沒有再接觸華文小說。

或者是很久沒有接觸華文小說﹐多次逛那些樓上書店﹐也找不到一本我喜歡的。我發現﹐我失去了那種對華文小說的觸覺。倚靠著書店裡的書架﹐細心翻翻一冊又一冊的新出版﹐縱然花上了一兩個小時﹐我還是一無所獲。我有個感覺﹐覺得人家平常一本英文小說似乎都要比這些精彩。

老是尋不到一本喜歡的華文小說後﹐我便下定決心﹐從家裡的書櫃取下一冊《紅樓夢》。我決定再次開始我那未完的《紅樓夢》旅程。是再次重新開始。

猶記得當年上陶傑的課﹐這位香港專欄作家便經常引用《紅樓夢》和張愛玲的作品﹐來教導我們如何寫真正中文。於是﹐再次投入《紅樓夢》裡的時候﹐我竟然也一邊想著陶傑的話﹐一邊嘴嚼那些啖啖肉﹑毫無多餘脂肪的文字。按著陶傑的說法﹐是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的文字。中文從來都應該是這樣子。

在返回都柏林的飛機上完成了《紅樓夢》的首三十六回。希望這次旅程不會中途終止。

Tuesday, February 09, 2010

每次到巴黎旅遊﹐都很希望到這兩個地方一遊。可惜﹐每一次都總是某種原因﹐未能成行。

十月﹐重遊花都﹐恰巧碰上重陽﹐算是有點應節罷﹐便一早爬起床﹐跑到法國首都最出名的兩個墳場﹕CIMETIÈRE DU MONTPARNASSE與CIMETIÈRE DU PÈRE-LACHAISE。

似乎﹐我的確越來越喜歡參觀墳場。

去年夏天﹐到布拉格去﹑到KRAKOW去的時候﹐墳場都是我要到的景點。

三年前﹐是農曆新年的日子﹐在大英圖書館裡面的書店﹐碰上一本介紹倫敦墳場的書﹐便嚷著要買回去。那時候﹐我的腦袋裡盡是電影《CLSOER》的片段。(那是一部我很喜歡的電影。奈何未有機會遇上劇院重演原裝的舞台劇。)不過﹐在妹妹不斷提明示暗示那天是大年初一底下﹐我才依依不捨地把那一本書放回書架上面。

這次在巴黎遊墳場﹐跟在東歐不一樣。在捷克﹑在波蘭﹐我們參觀墳場是為了紀念那大批大批不幸遇上種族屠殺的無名猶太人﹐為了見證人類歷史上其中一個最殘忍的事件。在法國首都﹐我們到墳場去﹐為的是憑吊那幾位在人類歷史上散發過燦爛耀眼光芒的名人。

在CIMETIÈRE DU MONTPARNASSE﹐我們跑到了JEAN-PAUL SATRE和SIMONE DE BEAUVOIR的墓碑前﹐跑到了SAMUEL BECKETT的墓碑前﹐也跑到了JEAN SEABERG的墓碑前﹐去悼念這些比我們先走的人﹔在CIMETIÈRE DU PÈRE-LACHAISE﹐我們拜祭了BALZAC﹑ OSCAR WILDE和EDITH PIAF。

到過王爾德的墓﹐當然不禁想起幾年前那部叫做《PARIS, JE T'AIME》的電影。是一個由許多小故事合併而成的電影。去年﹐同樣的方程式放便放了在紐約。在巴黎拍攝的那一部裡﹐除了那個愛上回教徒的那個外﹐關於王爾德墓的那一個﹐也是我喜歡的。是愛屋及烏罷。畢竟﹐這一個愛爾蘭人﹐是我喜歡的作家之一。

只是﹐最教我欣賞的墓碑﹐卻是另外一個愛爾蘭人的。是另一個人類歷史上偉大的劇作家的。是寫成《等待果沱》的SAMUEL BECKETT。

我嫌王爾德那個墓太過浮誇。那一座石頭彫刻實在太巨大了。雖然這跟他本人有點吻合。SAMUAL BECKETT的﹐上面就只簡簡單單的寫上自己跟妻子的名字﹐和大家的出生﹑離世年份。畢竟﹐SAMUEL BECKETT這個名字﹐足夠發出普照萬世的光芒。

Monday, February 08, 2010

陶傑是其中一個對我待人接物很有影響的人。尤其搬到了歐洲生活後﹐他那些在英國廣播公司工作的經驗﹐幾乎統統成為我在都柏林生活的座右銘。

剛來到愛爾蘭的時候﹐一位香港的老友送來了陶傑一篇刊登在《壹週刊》﹐題為《重建香港的外資殖民地》的文章。裡面﹐他大聲疾呼﹐要求曾特府為了香港人的利益,為了香港下一代的智慧,要向國際多乞一點資金回來,把香港辦成一間行政管理的人材學校。其中﹐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無論東洋還是西洋,「鬼佬工」崇尚制度,注重遊戲規則,不喜擦鞋奉承。今天你還是見習生,鬼佬上司就會盡情使喚;明天你升為小主管,就應該行使小主管的權力,不必再揣摸哪一個太后太上皇的臉色。不可以濫權,只可以行使職權,在外資工作,一年半載必定摸通這樣的道理。外資絕少家族生意,都是國際上市的企業,因此無所謂一個家長式的老闆,CEO向董事局負責,拍馬屁也沒有用,一切只看業績。美國公司尤為殘酷,對於年輕人,在外資機構工作,是行政思維「非中國化」、人格「非太監化」、行為「非奴才化」的最佳改造,簡直脫胎換骨。

當然,打鬼佬工,晉陞機會有限,在歐美,亞裔的打工絕對覺得頭上有一塊「玻璃天花板」。看得見頂,但爬不上去。這是因為亞裔員工的文化隔閡,例如下了班,不可以跟鬼佬同事一起到酒吧泡兩小時。為什麼不可以?因為英語不夠地道,對西方社會的流行文化所知不多,無法深入交心溝通。打好人際關係,不靠辦公室,靠公司樓下不遠的那家酒吧。


於是﹐有空的時候﹐我也喜歡下班後跟同事到酒館飲酒聊天兒。每次﹐總是無所不談。

不記得是什麼原因﹐那天晚上﹐竟然有點學術。大家談到混凝土結構設計。有人提及倒塌。一位同事好奇問道﹕「香港這個石屎森林﹐是否有過混凝土結構倒塌﹖」

可能多飲了兩杯﹐我知道實在遮掩不了臉上那驕傲之情﹐有點小農暴發戶的口吻道﹕「你也曉得說香港有另外一個名字叫石屎森林。就像阿馬遜森林的樹木一樣﹐不會無緣無故的倒下。要不是人們肆意砍伐﹐那些樹木是歷久不垂。這個道理﹐在石屎森林一樣適用。」

那時候﹐我的所謂「肆意砍伐」﹐不過是憂政府繼續不斷破壞歷史建築。豈料﹐過了兩天﹐我便在雅虎香港讀到那宗塌樓的新聞。老實說﹐結構中有部份塌下來﹐從前也有所聞。記得大學課堂裡也曾討論過一些案例。不過﹐無風無雨下﹐整座大廈倒塌﹐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裡面﹐也算是頭一宗罷。

叫人氣憤的是政府的反應。當然﹐這不是什麼新聞。畢竟﹐跟狗咬人同理。只是﹐回歸中國後﹐狗咬死人有時候也可以登上報紙頭條的。

那是《明報》的報導。記者發現﹐原來屋宇署在塌樓前一個月﹐已經收到業主知會﹐主動要求屋宇署到唐樓巡視。不過﹐屋宇署見業主投訴並不具體,因此到大廈視察時,只按例在外圍目視,沒有進入室內檢查,認定樓宇沒有即時危險,只發出外牆修葺令。

投訴並不具體﹖究竟屋宇署要如何具體的投訴呢﹖醫生醫病﹐難道要病人自己先講出自己染上什麼病的專有名詞﹐然後才由醫生肯定地說﹕「對﹐你患的就是這一個病。我想﹐你也很清楚﹐這是一個沒法子醫好的病。」﹖

香港特區政府的病的確是不能根治的。

再次想起了陶傑那篇題為《重建香港的外資殖民地》的文章。再次想起了從前這個小島上最大的那個外資企業 - 殖民地政府。

從前﹐除了石屎森林外﹐香港還有另一個名字﹐叫東方之珠。

Friday, February 05, 2010

聖誕回港渡期間﹐本來打算到曼谷遊遊。可是﹐因為太晚才決定。所有PACKAGES都已經爆滿。到國泰假期網頁﹐就只找到酒店﹐找不到回來的機票﹔本來透過母親相熟的旅行社﹐只要分開機票和酒店來訂﹐都能夠辦得到﹐不過﹐機票價錢遠超過我從都柏林飛往巴黎渡週末的。當去曼谷貴過去法國首都﹐我決定什麼地方也不去好了。

不﹗也不是什麼地方也不去。我最後還是到了澳門。在那個前葡萄牙殖民地﹐我住了一個晚上。

許多年前﹐剛在香港置業的時候﹐我喜歡到大三巴附近那些傢私店逛逛。從來﹐我對那些翻新過的中國古老傢私情有獨鐘。在這一方面﹐我是很西化的。是西化得完全跟一個洋鬼子無疑。當然﹐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悲哀。我們五千年的瑰麗文化﹐到了二十﹑二十一世紀﹐竟然只有西方人才懂得欣賞和珍惜。

記得以前﹐閒逛澳門那些古老傢私店是很開心的。不管鑽進哪一間店﹐都能夠碰到自己的心頭好。而且﹐總是比香港的便宜許多。

這一次﹐我再跑到那些傢私店去。不過﹐經歷已經大不如前。可能是越來越多人發現得到這一個寶藏。

除了一間以外﹐那些店擺設出來的傢私全不標價錢。

我很不喜歡這一種做生意手法。一件放在門市售賣的貨物怎可能是海鮮價的﹖一個小時前問價﹐是兩萬五﹐下一個小時﹐卻是兩萬三﹔這一個人去問﹐報來兩萬﹐那一個人問﹐則變成兩萬八。這算是什麼生意手法﹖其實都是騙人伎倆。是騙得幾多得幾多。

我總不相信那些傢私店的貨物的價錢浮動得如股票價格。我樂見越來越多中國人愛上中國傢私﹐我樂見那些中國人用在賭桌上贏來的錢買下那些翻新過的古老傢私。我樂見中國人終於懂得欣賞自己的文化。只是﹐我總不能夠相信這些突如其來的需求﹐可以叫那些價錢浮動得像在津巴布韋商店出售似的﹐老闆實在無謂拿起筆來去寫 - 才寫畢﹐又要改。

整條街上﹐唯一會標上價錢的﹐老闆是洋人。從口音﹐我聽不出是那一個國籍。不過﹐母語應該不是英文。是葡萄牙嗎﹖樣子又不大相像。

我們竟然沒有問。或者﹐是因為沒有打算幫襯﹐所以有點不好意思詳談。畢竟﹐她已經很好客地介紹了那一張從前吸鴉片的大床給我們。她甚至弄開了那塊放止刮花的保護套讓我們細看。

只是﹐下次添置傢私﹐我知道﹐我會光顧那一間。

Thursday, February 04,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次主題為「鬼」。

此為故事第六部分﹐即結局。


前文

那位少年在公孫府住上還不夠兩天﹐便已悉數復原﹐那張桃瓣般的臉開始泛起了陣陣紅光。才可以下床﹐便跟慕白說要回家跟母親團聚。閱人無數的公孫慕白也不禁咄咄稱奇。都說這個少年身體特別強壯。臨別前﹐慕白捉著少年的手﹐要他每天都來﹐好讓自己能夠把少年體內的所有妖氣清除。聽著﹐少年答道自必每天都來﹐再向璿珀作揖下去﹐謝過救命之恩後﹐便徑自走回家去。

也許﹐這一個少年身體的確特別強壯﹐只是﹐復原得那麼快﹐乃因為他的身體根本沒有什麼需要復原。慕白那天在森林裡碰上的一切其實都是裝扮出來的。都是編造出來的故事。從那些大小鬼怪到這個少年的乾臉白脣﹐再到一次又一次拐走﹑鞭笞毒打﹐都是那深山大王和歸蕪戎一起策劃出來的事情。至於﹐這個少年不是別人﹐就是大王的養子歸蕪戎。

當然﹐這一切﹐除了深山大王他們一夥外﹐還有誰知曉﹖歸家上下﹐在蕪戎吩咐下﹐自然不會胡亂說話。況且﹐賣子養家一事如此丟人﹐蕪戎母親兄嫂當然也不會說破。

小城尚且無大事﹐何況這條小小村落﹖於是﹐歸蕪戎逃離魔穴﹐跟家人團聚一事﹐很快便響遍了整條村。公孫慕白再次成為大家的捉鬼英雄。那些說慕白打算退隱的傳言﹐不功自破。只要看到歸蕪戎﹐以至歸家上下﹐大家都立即聯想到公孫慕白的英雄事跡﹐都提醒了大家公孫慕白是一個怎樣的大英雄。

每天﹐蕪戎都會上公孫府拜候慕白﹐讓慕白替他消除體內那些積聚了十年的妖氣。慕白看著這個年輕人就一團高興﹐老是捉著他不放﹐像有許多話要跟蕪戎說似的﹐怎樣講也講不完。蕪戎也很懂得慕白的心思﹐每次遇上人家追問慕白救回自己的情形時﹐蕪戎都會多添一點枝節﹐讓當時情形變得更加凶險﹐慕白聽著﹐更是喜歡。

一天﹐當體內的妖氣給消除得七七八八﹐蕪戎突然在慕白面前拜下來﹐希望慕白收他為徒﹐好讓他能夠獨闖那個魔穴﹐一舉把那些妖魔鬼怪剷除消滅﹐要他們不能再遺害人間。公孫慕白一早便想把自己畢生所學﹐傳授予有緣人﹔見蕪戎如此有志氣﹐身體又特別強壯﹐便立即答應。那個收徒儀式﹐自然又是村裡一件盛事。

自此﹐歸蕪戎在公孫府出入﹐就像自己的另一頭家般。他跟公孫香蘭也就越來越親近。

原來﹐史璿珀因為乃在省城成名﹐故此省城的人﹐以至鄰近三省的﹐都經常找璿珀前去捉鬼﹔有時候﹐在回鄉途上﹐也會遇見人家請他出手﹔一個月裡面﹐留在村裡的時間可能沒有一個星期﹐於是﹐公孫香蘭跟他的關係變得越來越疏遠﹐加上歸蕪戎本來就深曉如何討人家歡喜﹐香蘭跟蕪戎越來越親近﹐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終於﹐半年後﹐歸蕪戎不僅是公孫慕白的得意徒弟﹐也是這位捉鬼行尊的乘龍快婿。

只是﹐好景不長﹐莫忘記歸蕪戎跟深山大王早計劃好如何對付公孫慕白。當慕白一心以為人生再無所缺﹐靜候成為外公的時候﹐在一次跟鬼搏鬥間﹐給深山大王的鬼怪幹掉。原來﹐歸蕪戎一邊學習﹐一邊便把所學的全數奉獻給大王。不斷鑽研後﹐深山大王他們那一夥鬼怪自然洞悉得出公孫慕白的弱點。至於﹐那史璿珀也在慕白死後一個月﹐在伏魔間丟了生命。畢竟﹐他的本領本來就沒有慕白般好﹐卻因為一時鋒芒﹐沖昏了頭腦﹐高估了自己﹐最終給鬼怪幹掉﹐實也不是意外的事情。

這條村一個月內連續沒了兩個捉鬼英雄﹐大家才開始意識到鬼怪可怕的地方。從此﹐再沒有人有膽子大聲告訴大家自己懂得捉鬼。蕪戎和香蘭也決定關了公孫家捉鬼的生意﹐改做一些小買賣﹐過著愉快的生活。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Wednesday, February 03,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次主題為「鬼」。

此為故事第五部分。


前文

慕白知道自己根本不應該生氣。捉鬼界裡面﹐本來就要多一點真才實學的人。只得自己一個真正能夠對付那些越來越凶殘的妖魔鬼怪﹐實在不健康。許久以前﹐當看到大家只懂借用「公孫」兩個字的名聲﹐他便已經如此想。有一次﹐到省城參加朋友女兒婚宴﹐可能多飲了些酒﹐慕白便在許多賓客面前講出了自己的心事﹕「我當然很多謝大家多年厚愛﹐封在下為捉鬼至尊。不過有句老實話﹐放在心裡已經一段時間﹐老是沒有機會吐出來。我公孫慕白實在不希望只我一個捉鬼至尊。假如同行裡多一些有實學的﹐那些妖魔鬼怪便不會這麼猖獗。」那都是自己心裡面的說話。只是﹐不知怎的﹐當真正有一個人可以跟自己抗衡的時候﹐那些想法竟然一一給掃諸腦後。自己就只懂得動氣。

是妒忌嗎﹖妒忌這個年輕人搶去了自己多年來辛苦建立得來的風頭﹖夜闌人靜時﹐公孫慕白自己也承認﹐這是一個合理解釋。只是﹐想深一層後﹐這又有點不能理解。他從來不是一個妒忌別人的人。看見別人比自己強﹐他只會以那個為目標﹐希望有天自己會比那個人更強﹔看見別人比自己優勝﹐他只會要自己更加努力﹐希望有天能夠迎頭趕上。就是這樣的心態﹑這樣待人處世﹐公孫慕白才會在捉鬼術裡精益求精﹐才能有著今天的成就。妒忌﹐從來沒有在他的心裡面有過一個位置。從來沒有。

是因為璿珀始終沒有提過半句拜師嗎﹖無疑﹐慕白其實一直渴望收一個徒弟。他希望把畢生所學﹐全數傳授予一個他信任得過的人。他怕他的技術失傳﹐他怕他撒手塵環之後﹐沒有人再制得住那些窮兇極惡的魔鬼妖怪﹐他怕那些邪魔外道終歸能夠統佔大地。那天﹐在省城朋友女兒的婚宴裡﹐大家都聽得出他收徒的心底話。只是﹐就跟選擇女婿一樣﹐慕白不曾因為要成就自己的心願﹐便降低條件。雖然很想看到女兒嫁人﹐卻不會胡亂挑選﹔雖然很想收徒﹐也不會選擇得隨便。他相信緣份。一切莫強求。假如天註定他的功夫要失傳﹐便讓它失傳好了。他沒有打算強逼璿珀跟自己學習。

是因為大家都視璿珀為自己的女婿嗎﹖從方圓五百里內的大村小鄉﹐到鄰近三省的大城小鎮﹐莫不以為史璿珀就將是公孫家的乘龍快婿。大家都說﹐公孫慕白千挑萬選﹐就是要找一個配得上自己的人。史璿珀必然合乎所有條件。他不但幫慕白除掉了所有侵擾省城的鬼怪﹐更是公孫慕白的救命恩人。有著這樣一個少年英雄﹐將來公孫家捉鬼行尊這個金漆招牌歸入了史家門下﹐一點也不受辱。老實說﹐慕白也很同意史璿珀適合做女婿。尤其﹐當他跟女兒提到璿珀那天晚上向他提親那件事後﹐公孫慕白看到香蘭怎樣也遮掩不了內心那興奮﹐他便暗地理開始同意這頭婚事。一切好像還沒有定奪﹐只是因為公孫慕白還在盤算如何向史家提出而已。

那麼﹐他究竟生什麼氣呢﹖公孫慕白自己也說不上個所以然來。只是﹐看著史璿珀﹐慕白就感到很不是味兒。每次見著那青眉秀目﹐粉面朱脣﹐慕白便想起當晚省城救命之恩。

一天﹐慕白起床後﹐看見外面天朗氣情﹐碰上自己有點閒﹐便獨自郊遊散心。

慕白一邊走﹐一邊決定怎樣跟史家談論璿珀和香蘭的婚事﹐竟然越走越遠。突然﹐聽到森林裡面傳來一陣打鬥聲。從來﹐公孫先生都是見義勇為的人﹐於是﹐立即跑上前看過究竟。只見一個少年正遭十餘隻鬼怪纏擾著。

慕白大喝一聲﹐便從叢林裡跳出來。那些鬼怪轉過頭﹐看到是公孫先生﹐早嚇得四處逃走。有幾隻不知好歹的﹐竟然跑上來跟慕白拼命。慕白沒有帶著任何器具。不過﹐就是那雙赤手空拳﹐也打得那幾隻鬼怪魂飛魄散。

慕白扶起那位少年﹐只見他臉乾脣白﹐一身妖氣﹐想必受著鬼怪折磨。問明過究竟後﹐果然這個少年孩童時候給妖怪拐走後﹐便一直困在魔穴裡面﹐十年內都要給那些魔鬼做牛做馬﹐沒有一天好日子過。曾經逃跑過不下二十次﹐只是每次都給他們捉回去。捉回去後﹐毒打鞭笞﹐自少不免。幾天前﹐又碰上一個機會。一離開那個魔穴﹐便一直朝家鄉方向跑﹐完全不敢休息。當家鄉在望﹐以為終於成功逃脫的時候﹐那些鬼怪卻不知從哪兒跑出來﹐要捉他回去。纏擾一輪後﹐便遇著了慕白。

說著﹐少年便要下拜道謝﹐只是身子本來已經很虛﹐話多說了後﹐體力有點不支﹐就暈倒下來。慕白二話不說﹐便抱起他回公孫府﹐讓他好好調理身子後才再作打算。

(未完。待續。)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Tuesday, February 02,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次主題為「鬼」。

此為故事第四部分。


前文

聽著﹐大王便轉過頭去﹐發現說話的原來不是旁人﹐是自己在十年前買回來的歸蕪戎。

這個歸蕪戎跟公孫慕白份屬同鄉﹐年紀只比史璿珀長兩個月。原名福豚﹐生于一個貧農家庭﹐為家中孺子。歸家四代皆以養豬為生﹐收入僅能糊口。至蕪戎十一歲那年﹐父親跟村裡其他人一樣﹐開始研究捉鬼術﹐以為能夠借助「公孫」二字的名聲﹐騙得一些慕名來尋找公孫慕白的外省人﹐多賺點錢﹐好改善一下生活。只是﹐胡亂找來些二打六書來讀﹐當然一點用處也沒有﹐不僅未能伏得一隻妖﹑降得一隻魔﹐反而惹來一些鬼怪侵擾﹐家裡養豬悉數離奇暴斃﹐歸門一家頓失所有收入。無可奈何下﹐唯有痛下心腸﹐賣掉孺子。

那天﹐一早起來替福豚洗過澡﹐裝了身後﹐便帶著他趕往鄰村市集﹐好趁人多﹐賣得過好價錢。出門前一輪哭哭啼啼﹐自少不免。大王剛巧路過﹐見這一家人人哭喪著臉﹐知道又是吸取陽氣的良機﹐便立即化身為一名軍官﹐走上前去。正要落手﹐便看見福豚那張桃瓣般的臉﹐大王竟然甚為歡喜。那雙鬼眼告訴自己﹐此子將來前途定無可限量。問明過究竟後﹐大王便給了歸父三錠銀子﹐收了這個歸家孺子﹐改名字為蕪戎。歸門一家也從此無事。

蕪戎跟了大王後﹐每天讀書識字﹐加上自己天資聰穎﹐不消五年﹐便追過同齡學子的程度。當然﹐也很快知道了大王的真正身份。不過﹐因為大王待他如同父子﹐蕪戎也很願意整天跟鬼怪為伍﹐甚至視自己同屬一類。有時候﹐大王著他回家探望親生父母﹐蕪戎便回答說﹕「天下豈有賣子的父母﹖」﹐堅持不再跟家人見面。直至兩年前歸父過身﹐為了幫忙接收父親的靈魂﹐蕪戎才八年來首次回家。當然﹐大家都以為他是返來奔喪而已。歸母看見兒子長得一表人才﹐老淚便縱橫落下﹐要留蕪戎在家多住兩天。蕪戎看著﹐竟然也順了其意。

此時﹐大王怒氣正不知要如何消解﹐聽見蕪戎說有對策﹐心裡大喜﹐便著這個養子上前細訴。大王知道蕪戎聰敏過人﹐心思慎密﹐其計謀必有可取之處。聽著蕪戎如此如此的說﹐大王果然不禁連聲稱讚「妙著妙著」。

獻計完畢﹐蕪戎對大王說道﹕「晚生倒有一事相求。」

大王鬼眼通靈﹐又怎不知道蕪戎所求何事﹐便回答道﹕「事成後﹐公孫香蘭自然歸你。」

原來﹐歸蕪戎上次回家接收父親靈魂的時候﹐途中遇見了公孫慕白的獨生女﹐便一直對她迷戀。答應生母多留在家兩天﹐不過是為了能夠找個機會跟香蘭接觸。奈何﹐人算不如天算﹐公孫香蘭卻整個星期病臥在床﹐足不出房。只是﹐這並沒有停止蕪戎對香蘭的思念。回到深山後﹐歸蕪戎日思夜想的﹐就是要如何獵得公孫香蘭的芳心。聽見養父要對付公孫慕白﹐兩年來心裡想過的所有計劃便都突然匯聚成河般貫通了起來。

計議已定﹐大王便吩咐大小鬼怪各自籌備。暫且無話。

卻說公孫慕白和史璿珀回到村子後﹐便受到大家英雄式歡迎。因為報紙頭條都是璿珀相救慕白的故事﹐村民看到這個少年英雄﹐表現得就更加興奮﹐都要爭相一睹他的風采。人群裡﹐有人大聲道﹕「你看﹐我們這一條村不改一改過名字不成。從今而後﹐我們就不是名正言順的捉鬼村嗎﹖從前﹐我們有公孫先生﹔現在﹐我們有璿珀。」另一個則說﹕「我看呢﹖世事竟然是如此奇妙。公孫先生開始準備引退之時﹐便出現一個救了自己一命的璿珀。這樣的交接儀式﹐不是天衣無縫嗎﹖」前一個回應道﹕「你也不好信口開河。公孫先生又幾時開始準備引退呢﹖」那一個人便回答說﹕「怎麼﹖公孫先生從來沒有失過手。這一次﹐倒差點沒了命。不是要開始準備引退嗎﹖始終長江後浪推前浪。年紀大了﹐便不適宜繼續時常跟那些鬼怪打交道。」聽著﹐週邊人便發出陣陣起鬨聲。

這一切看在眼裡﹑聽在耳裡﹐慕白當然很不是味兒。畢竟﹐這十年來﹐自己在村子裡的地位從來沒有給人挑戰過。便是在省城給那些妒忌的同行抹黑﹐他的名聲依然威震方圓五百里內的大小村鎮。想不到這次大意給兩隻躲在一旁的小鬼暗算後﹐碰巧又給這個史璿珀遇上﹐自己至尊無上的地位便竟然開始動搖。從旁望著滿面笑容的璿珀﹐前天晚上對這個年輕人的喜愛﹐已經完全蒸發掉。

教公孫慕白更氣的﹐是未及一個星期﹐村子裡揚起來的那些布帆﹐除了「公孫」二字外﹐也開始多了一個「史」字。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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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01,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次主題為「鬼」。

此為故事第三部分。

前文

慕白突然聽璿珀說有事商量﹐立即以為是想拜師學藝。剛才在旁邊看過他耍那雙降妖刀﹐知道璿珀確是個可造之材﹐心裡著實有點歡喜﹐一心已經希望收他為徒。跟那些在街上胡亂掛塊寫上「公孫」二字的布帆﹐高喊能夠替人捉鬼的不同﹐慕白這個老行尊看得出﹐這一個少年確實是花過心機時間鑽研降魔伏妖﹐只是因為欠缺高人指點﹐故功夫上差了些火候﹐方錯過兩個可以一併幹掉那三隻鬼怪的黃金機會。碰上這樣一個有潛質的年青人﹐公孫先生實在很希望能夠把畢生所學悉數傳授﹐於是﹐便滿意地點頭笑道﹕「什麼前輩﹑晚輩的﹖有什麼事情儘管開口。公孫某能夠幫得上的﹐自然幫上一把。」

璿珀看著﹐便拜在地上﹐開口說﹕「晚輩不敢。晚輩不才﹐望前輩成全﹐許配掌上明珠予晚輩為妻。」

原來﹐這個史璿珀早跟公孫香蘭已經暗中交往一段時間。是很偶然機會下﹐在村裡城隍廟碰上﹐雙方便一間鐘情。只是礙於史家幾年前妥人到公孫府說媒不成﹐璿珀實在不便貿然再去提親﹐於是只好每晚夜闌人靜時﹐鑽進公孫府跟香蘭相會。

那天晚上﹐當慕白收到市長的急件﹐璿珀也剛好在公孫府裡。知道省城遭群鬼襲擊﹐許多捉鬼的因此掉了生命﹐璿珀便跟香蘭﹐道﹕「皇天總不負有心人。我們終於等待到機會來臨。」

香蘭有點不明所以。璿珀解釋說﹕「我每天苦練降妖刀術﹐為的就是這樣一個可以一舉成名的機會。碰上你父親也會跑到省城幫忙﹐我可以讓他看到我史璿珀的功夫﹐教他知道﹐我要娶他的女兒﹐並不是為了圖他的伏魔術。」當年﹐媒人從公孫府回來﹐覆說公孫先生以為璿珀醉心茅山術﹐怕婚嫁事情會防礙用功﹐浪費多年心血﹐故未敢應允。史家上下當然聽得出那弦外之音。璿珀便立志要勤加練好那雙降妖刀﹐不好教公孫家看扁﹔又揚言待以後出人頭地﹐公孫慕白定必用花轎送女兒過來史家云云。

可能因為一心以為璿珀想自己收他為徒﹐故聽著這個剛剛救了自己一命的年輕人希望娶香蘭為妻﹐慕白很是意外。望著璿珀﹐他記得史家曾託過人來說媒﹐亦記得要那個媒人回覆的話。慕白承認﹐從前是錯看了他﹐眼前這個年輕人不像會貪圖自己的捉鬼真傳﹔他也承認﹐經過今晚的經歷﹐這個史璿珀的確有點合適做自己的女婿。不過﹐也就是今晚這個經歷﹐使自己內心深處湧起了一些疑惑﹐教他不敢貿然答應。公孫先生從來不是一個相信巧合的人。只是﹐除了是巧合外﹐他解釋不到為何史璿珀會突然跟自己一起老遠來到省城 - 臨出發前﹐他才在街上碰見過這一個年輕人﹔來到省城後﹐又剛巧碰上自己遭小鬼暗算﹔出手相救後﹐二話不說便立即向自己提親。一切都是如此巧合得教人懷疑。

璿珀其實沒有想過如此提親﹐正如他沒有想過會碰上公孫慕白遭人暗算﹑沒有想過自己可以出手相救這位捉鬼行尊。不過﹐當慕白向他道謝﹐他便一心以為救了公孫慕白後﹐提親一事定必成功﹐故才開口提出要娶香蘭為妻。現在﹐見公孫先生沒有回答﹐心裡開始暗罵自己太過輕率。畢竟﹐提親是件大事。他如此輕易提出﹐定必讓人感到自己兒戲。只是﹐事到如今﹐他唯有硬著頭皮﹐繼續下去。他道﹕「前輩放心﹐晚輩是真心的。」

慕白主意已定﹐便道﹕「你先起來聽我說句話。」史璿珀沒有選擇﹐便站起身來﹐只聽到公孫慕白說﹕「讓我開門見山罷。你該清楚我擇婿條件很嚴。村裡面的人甚至在我背後說我苛刻。這都因為我很看重我女兒的幸福。我不想倉猝。所以﹐你提親這件事情﹐我們還是回鄉後再談。不過﹐我也想讓你知道﹐我很欣賞你降妖的本事。放心﹐我會惦記著你救命之恩。天晚了﹐我們先投棧休息休息罷。」

聽到公孫慕白如此說﹐璿珀也只好聽從。各自要了一間客房休息。

第二天清早﹐二人便來到市政廳﹐跟市長報告一切。報社早收到消息﹐已經派人在市政廳大門前等候。一見到慕白出現﹐記者便立即蜂擁向前。慕白頓時有吐氣揚眉的感覺。介紹了璿珀給大家認識後﹐便準備耐心一一回答問題。原來﹐記者早知道慕白遭小鬼暗算﹐璿珀出手相救一事﹐於是﹐都把主意力放在那個年輕人身上﹐加上璿珀眉清目秀﹐粉面朱脣﹐吸引得那些鎂光燈閃過不停。要在保安多翻開路下﹐才能走入市政廳。其後的記者會裡﹐情況依然沒有改變。雖然璿珀多次強調公孫慕白才是除掉四十隻鬼怪的真正英雄﹐那些記者仿彿都完全聽不進耳朵裡面。翌日大小報紙都貼上璿珀的大頭照片﹐旁邊加上「英雄出少年」或者「捉鬼新星」等大字標題﹐不在話下。

且說那三隻鬼怪逃離省城後﹐便立即跑回深山跟大王見面。聽過他們的報告後﹐大王對幾乎到手的省城﹐卻因為一個公孫慕白的突然出現﹐不單要從口袋裡拿回出來﹐甚至弄得全軍盡墨﹐十分耿耿于懷。他怒道﹕「他日我必定要公孫慕白償還這一切。」說著﹐只聽到背後傳來一把聲音說道﹕「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大王何苦要等他日才要那公孫慕白償還﹖晚生倒有一計﹐未知大王可願意聽聽﹖」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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