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18, 2010

那天﹐我跟同事說﹐這個世界只有派發郵件的人﹐沒有派發垃圾郵件的人。事情來龍去脈﹐記敘了在昨天的那篇文章裡。

重讀一遍後﹐我發現﹐我倒遺留了一樣東西。

也許﹐說是東西有點不大正確。因為按生物分類法﹐他們其實屬於動物一支。跟本不是什麼東西﹐是有生命的。不單止有生命﹐人家還說﹐那是地球上最有智慧的生物。他們是人類的一種。不過﹐有了智慧卻不去好好運用﹐跟其他死物又有何相異﹖

我那一句應該如此改寫﹕

「這個世界沒有派發垃圾郵件的人﹐只有派發郵件的人﹐和派發郵件的垃圾。」

無奈地﹐那些派發郵件的垃圾都在都柏林。

印象中﹐我已經不只一次在此間投訴愛爾蘭首都的郵政服務。不過﹐我實在不能不再講一遍。有幸的話﹐可以當作大家茶餘飯後的笑話罷。畢竟﹐一個人的快樂總是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這是一個永恆不變道理。

獨居關係﹐當遇上家人朋友寄來一些體積比較大的郵件﹐我都要早點起來﹐趁上班前的一些空檔﹐拿著郵差放在信箱裡的通知﹐走到郵局領取。因為派信的時候﹐我都在公司裡﹐不可能回到家收取﹐或者簽收﹔因為這兒給人領取郵件的郵局只在週一至週五早上八時至晚上五時開門。

我當然樂于如此。因為我很喜歡收到別人寄給我東西。只是﹐當領取後﹐發覺那份郵件的體積根本不可能不能夠放進信箱的時候﹐我都有點憤怒。

早陣子﹐妹妹從台灣寄我一張木板明信片。因為面積有點小﹐密密麻麻寫滿了後﹐竟然沒有位置填下地址﹐於是﹐她便把那張明信片放進一個普通信封裡寄來都柏林。豈料﹐這兒的郵差竟然不能夠把這封普通郵件投進我那個信箱裡面。在郵局裡﹐望著他們遞給我的那個信封﹐我真的氣得啼笑皆非。我笑道﹕「你們要我這麼早起來跑一趟﹐便是為了這一封小小的郵件﹖」郵局裡的人沒有回答什麼。回到家後﹐我嘗試了許多次﹐依然無法子不把那封小小的郵件放進信箱裡面。或者﹐這是我有點特異功能的關係。我這樣子跟自己解釋。

上星期﹐林大小姐老是問我收到郵差通知我到郵局沒有。我的答案一直是否﹐雖然林大小姐肯定地說﹐那一份給我的東西已經到達了都柏林的郵局。臨到倫敦慶祝農曆新年時﹐即星期五﹐林大小姐電郵了香港郵政給她的報告﹐說那份禮物已經在星期三的時候安全抵達愛爾蘭首都﹐那邊的郵差亦已派送到收件地址去﹐只是沒有人簽收關係﹐要留待收件人自行領取。

讀著那份報告﹐我真的百詞莫辯。這完全是莫需有的罪名。我可還沒有收到領取郵件的通知啊。我想說香港郵政陷害我﹐只是讀著那份很詳盡的報告﹐我實在說服不了自己把另一個莫需有的罪名加到別人身上。林大小姐著我跟此間郵局查詢。可是﹐查得到那個電話號碼﹐卻發現已經過了辦公時間。一切還是要待從倫敦回到都柏林後方能解決。

年初二(星期一)下班後﹐便收到那份通知。跟以前的有點不一樣﹐這次是放進一個信封裡的。我望著信封上那個地址﹐立即知道不妙。我是住在都柏林第一區的﹐可是那個郵局地址卻竟然在第五區。不過﹐那張通知上面還是有我第一區那間郵局的地址。當然未能撥個電話問個清楚﹐因為他們已經下了班。

第二天﹐撥了兩個電話後﹐發現那個郵包果然是放到第五區的郵局待我領取。 在電話裡﹐我有點氣道﹕「地址上寫得很清楚是第一區的罷﹖怎麼會跑到第五區去的﹖」我沒有得到答覆。或者﹐是我的英文太爛﹐人家聽不到我說什麼。於是﹐我提議說﹕「你們是否能夠把那份郵件送到第一區的去呢﹖」這次﹐我收到答覆﹕「過兩天你便可以到第一區的郵局領取。」

我沒有叫他們送到我的辦公室。因為他們曾經拒絕過。這不是我第一次有郵件到了非第一區的郵局去。我相信﹐這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假如這個世界真的有一種派發郵件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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