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0, 2010

那天,知道我又跟別人打筆戰後,林大小姐不禁嘆道,都說你是傻的。

我知道我是傻的。我經常傻傻地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縱然這個世界上面已經沒有人理會究竟那件事情正確與否。大約兩年前,我便在此間跟新鮮人連續筆戰數天。自此,我再沒有讀他寫的文章;我想,他也沒有讀我的罷。畢竟,道不同不相為謀。既然大家的信念落差如此大,根本無謂再去了解對方的想法。我們又不是什麼敵人。

這一次,戰場在朋友的網頁上。是跟朋友的朋友筆戰。因為對方不認同要在早前立法會補選投票。

起初,我很用心去寫,因為我不忍心看到一個年輕女生在大是大非面前走上歧途。我不忍心看到一個年輕女生被香港的當權派言論荼毒、被那些媚共華文報紙的文章蒙蔽了邏輯思想。

在投票一事上,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每個公民都要盡其義務。投票是一個公民的義務。所以,每個公民都要投票。

假如你不認同要投票,要打敗我的想法,邏輯上,首先就是要證明我上面那個三段論犯了錯,就是要用道理說服我「公民不要盡其義務」,或者「投票不是一個公民的義務」。然後,建立起自己的一個三段論,證明「公民不一定要投票」。

香港人,尤其那些媚共的、當權的,都很喜歡要人理性討論。這就是理性討論。

可是,那位跟我打起筆戰的女生,每天都是用上那些媚共的、當權的最喜歡的手法,來跟我和我的朋友辯論。假如那是一場辯論。因為她根本不是去說服我、去給我證明「公民不一定要投票」。

她見我批評香港人因為少見政客用辭職來爭取選民支持而大驚小怪,是在政治幼稚園還未畢業。她便說道:假如你這樣有學識,這樣看不過眼,那麼,你就提出一點有建設性的建議,去教育一下那些在政治幼稚園還未畢業的香港人罷?

叫批評的人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不就是那些媚共的、當權的,最喜歡用的詞語?

我一介布衣,何德何能去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的,是政府的責任,不是我這一般市民的義務。不過,就因為我是市民,你是替我辦事的政府,所以,我對你的政策有不滿,我有權利去批評。就是如此簡單。假如你真的要我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那麼,請你讓位,讓我來當政府好了。你又為什麼霸佔著政府這個位置不放?這個世界總不會有我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後,由你來領獎的事情罷?一個沒有「有建設性的建議」的政府,就要下臺。

另外,她又不滿我引用「白高墩兩年前打算提早大選,以打敗保守黨」的例子,來說明政客用辭職來爭取選民支持是很平常不過的事情。這不是很像那些當權的、媚共的經常批評別人聯同外國勢力嗎?可是,又很奇怪,他們要證明自己的那些政策、那些想法時,又會說「外國也有這樣的事情」、又會高薪聘請外國專家。

看到對方如斯辯論,我越來越沒有心機。同時候,我替香港下一代感到悲哀。在那樣的環境底下成長,實在不能夠不變得蠢蠢的。

2 comments:

森林 said...

You should read the news today, a brave teacher from BPS... Hope is still here!

Also, 曾蔭權公開叫板余若薇進行電視辨論... 好戲在後頭...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森林,

this is exactly what ms lam said to me earlier today. the teacher.

but i don't think there's anything to watch in that debate, if there's one. Oh, yes, there's something to watch - to see Sir Donald humilated by Audrey in front of telly audience. That would be a lovely 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