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3,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我的好朋友」。

(按:周末關系,故提早刊登。)

我成為遠濱的好朋友那天,就是清廉離開這個世界的那一天。這件事,我記得很清楚。因為假如清廉沒有死掉,遠濱不會要我做他的好朋友。我和遠濱本來就不是什麼朋友。

自小,我便沒有朋友。一個也沒有。

他們都說,我性格孤僻。或者。不過,我那孤僻性格都是他們給予我的。自幼稚園開始,便沒有一個小孩子願意走到我身邊,沒有一個願意坐在我旁邊。他們都怕了我左邊臉上那一個大肉瘤。在我背後,他們都叫我做怪物。在我面前,他們都不敢走近我身邊。既然學校的老師和其他家長都怕見到我,我又怎能期望其他小孩子願意跟我一起?因此,我唯有經常靜靜坐在一角,羨慕地看著我的同學開心地上學,妒忌地看著鄰居的小朋友快樂地玩耍。我總是沒有份兒。漸漸地,我習慣了這樣的孤獨生活。我再想不到一個原因去交一個朋友。

母親對此很擔心。她說要多打幾份工,好儲起錢來替我做手術,割掉那一個大肉瘤。我固然渴望能夠如此,只是同時候,我又怕她太辛苦,捱出病來。我們整個家本來就是靠母親在酒樓傳菜﹐一手撐起來的。我安慰她說:「無疑我是一個朋友也沒有,可我還不是過得很不錯嗎?」我的確過得很不錯。可能因為沒有一個朋友,我能夠花所有時間在功課上,於是,自幼稚園起,我都是學校的高材生。每年,成績表上每一欄都是甲等。當然,除了「合群」。

所以,當遠濱跟我說,我是他的一個好朋友,我真的有點不知所措。這是我從來未曾有過的經驗。

望著躺在地上的清廉,望著清廉胸口上那一把刀,我正不知道如何回答,遠濱便擁著我道:「我的好朋友。你跟我一樣,都看到清廉因為跟一班『長毛飛』爭執,給人用刀捅死的。不過,是給哪一個『長毛飛』捅死,你和我都看得不清楚。對嗎?我的好朋友。」遠濱與清廉,都是我的同班同學。

我點著頭,問道:「我真的可以做你的好朋友?」

遠濱用手輕撫著我臉上那個大肉瘤,道:「你是否願意做我的好朋友?」

從來,就只有母親會用手碰我的臉。我感動得流下眼淚。遠濱便從褲袋裏拿出一條布手帕,替我輕輕拭走臉上的淚珠。我聽到他重覆地說「傻孩子」、「我的好朋友」。我哭得更加厲害。

一個小時後,警察終於來到現場。遠濱要我把他編作的整個故事重覆多遍後,才親自打電話報案。

我們跟警察到警署落口供。我按著遠濱的指示,一字不漏地對警察講了一遍遠濱那個故事。

我們在警署逗留了兩個小時。回到家,已經是夜晚八時。是母親臨時跟酒樓請假接我回家。她看到我興奮的表情,有點詫異:「難道你不覺得有點害怕嗎?以後再不好跑到那個山上去了。我不知道那兒變得如此危險。」我只傻傻地笑著不語。

我的確跟遠濱成為了好朋友。他每天都會跑來跟我聊一聊天兒。除了我自己外,我的心事多了一個人聆聽。我發現,從前我是錯的。我們的而且確要交一個朋友。

可是,快樂的時光永遠不會太長久。兩個月後,警察終於查到真相:殺死清廉的不是別人,是遠濱。那天,在那個山丘上,根本沒有什麼「長毛飛」,就只有清廉、遠濱和我。我本來只是靜靜地躺在草地上,仰望天空裏的白雲。是聽到清廉和遠濱大聲地爭執,我才轉過身來;是我因為看到遠濱用刀捅死清廉害怕得大喊起來,遠濱才發現我就在現場。

我當然也給警察落案起訴。

臨上庭前,母親問我道:「為什麼這樣傻去講這樣的大話?」

我回答說:「因為遠濱不怕我臉上這個大肉瘤,願意跟我交個朋友。他是我唯一的一個朋友。他是我唯一的一個好朋友。」至少,他講得出口。

[按﹕要讀其他文章﹐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2 comments:

Haricot 微豆 said...

Youths and young adults often refuse to "rat" on their (gang) buddies, thinking that they are being "loyal" to their "friends". This code of silence is definitely an obstacle to crime investigators. In my opinion, the "大肉瘤" reasoning is almost incidental.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Haricot,

Yes and no. Youths and young adults do but it doesn't happen to them, even those who are old enough like us would do the same. Like in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