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4, 2006

週末﹐閑逛HMV﹐適逢春季減價﹐看中了三張DVD﹕ROMAN POLANSKI的THE TENANT﹑希治閣的捉賊記和ABBY MANN編寫的JUDGEMENT AT NUREMBURG。其實﹐還有更多我喜歡的電影。不過﹐便只有這三張可以用70塊錢完成交易。實在不能多想。也未有得多想。唯有待會朋友有空﹐才到深圳找阿丹幫忙。

本來想把三張一併買下來。不過﹐又捨不得錢包裡面的蚊年。在貨架前徘徊了一會兒﹐最後決定只買下JUDGEMENT AT NUREMBURG。始終﹐一次買下太多東西實在太肉痛。還是拉長時間﹐比較容易接受。

真的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驅使我買下這部黑白電影的DVD。也許是ZIDANE所講的THE INNER VOICE。一笑。

回到家﹐便立即放來看。果然是一部很HEAVY的電影﹗

電影第一個鏡頭﹐便是一棟建築物上那個NAZI標誌給砲彈打得粉碎。接著﹐觀眾看到的是滿目瘡痍的紐倫堡。街道兩旁﹐都沒有一所完整的屋子。市民都在敗瓦中找尋可以養活自己的東西。一臉茫然。那個審判WWII戰犯的TRIAL便在這樣的一個城市進行。

以後的三個小時﹐大部份時間都是法庭內控辯雙方的舌劍唇槍。電影只講述NUREMBURG TRIAL裡面審判那幾位替THIRD REICH擔任法官的那一段。檢控官一心要為二次世界大戰中慘死的冤魂討回公道。他以為﹐多得這班法官協助﹐納稅德國才能把數以百萬計的不同政見人士(包括JEWS) 送到集中營﹐送到地獄。因為這班法官不分青紅皂白﹐盲目聽從最高領導指示﹐麻木不仁地亂判人罪。是種族清洗的幫凶。面對這樣的指控﹐辯方卻以為﹐法官只是按照經國會訂立的法律﹐去審判所有案件﹐根本不能罪。也許﹐的確有人因為一些現在看來實在荒謬的法律條文﹐給這班法官判死。不過﹐罪也該只在那個胡亂立法的國會。難道要法官私下重新確立所有法律條文不成﹖他們只是維護THIRD REICH的法治。他們只是一心為國家服務。

雙方滔滔雄辯。誰是誰非﹖似乎難以一時講清楚。不過﹐只要想深一層﹐便會發覺﹐那其實只是表面上的DILEMMA。愛國等於愛黨﹖放屁﹗假如你愛你的國家﹐你怎會容許一個腐敗的政黨把她弄到烏煙瘴氣﹖你怎會容許那個政黨把你愛的國家﹐變成國際人民的公敵﹐在世界歷史裡遺臭萬年﹖

電影裡面也播放了一幕幕集中營的情形。看到那些骨瘦如柴的猶太人﹐看到那堆積如山的屍骨﹐身邊的空氣都突然凝住了。冰冰的﹐沒有一絲生氣。原來﹐人的確可以這樣殘酷﹗

那天晚上﹐電臺說﹐SLOBODAN MILOSEVIC在獄中死去。原因還有待調查。初步相信是自然死亡。

竟然這樣便宜了這位殺人如麻的獨裁者。國際軍事法庭還未定他的罪。因為在海牙的審判還未完成。上天竟然不讓在南斯拉夫內戰裡慘死的冤魂得回一個公道。

跟著﹐有人大聲高喊﹐整個審判太漫長了﹗我們應簡化審判過程。我們應傚法NUREMBURG TRIAL﹐速戰訴決。不好讓辯方有太多的時間為那些國際屠夫辯護。因為他們不應該得到公平對待。況且﹐面對所有照片和影像﹐辯方根本不能有什麼好辯護。正如JUDGEMENT AT NUREMBURG裡面﹐當那位辯方律師看完那些在集中營拍下的影帶後﹐他都知道那是德國人永遠的恥辱。THE PICTURES TELL THE STORY.

我關掉了收音機﹐腦海裡就想著IRIS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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