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11, 2010

我是一個言語笨拙的人。許多時候﹐我都不能夠把想法簡單地表達出來。於是﹐我愛讀書﹐愛讀報紙﹐愛讀別人的文章。因為唯有這樣﹐我才能夠找得到適當的文字﹐確切地表達我的想法。

那天﹐是默西塞郡打比戰前夕﹐跟幾個朋友到餐廳晚膳﹐為的是慶祝那個從印度來的過兩個星期後成家立室。由於四人裡面﹐三個是男生﹐晚飯期間﹐足球自然會是其中一個話題。更政確點說﹐是利物浦對愛華頓。因為三個男生裡面﹐一個捧利物浦﹐一個捧愛華頓。

至於另一個男生﹐即是那個快結婚的﹐則是中立。因為他喜歡板球多於足球。兩年前﹐他是愛爾蘭頂級板球聯賽的首席投手。雖然明白當中道理﹐我想我還是有點看不過眼。從來﹐我都很鄙視那些所謂只求球賽精彩﹐沒有擁護任何球隊的球迷。我以為﹐這樣的所謂中立行為﹐是對體育精神的最大侮辱。因為觀看體育比賽﹐一定要有一方支持﹐才能感受得到雙方在運動場上表現出來的美。體育運動﹐也是一種藝術行為。

可能是這樣的關係﹐我總是在言語上挑唆這位中立的足球迷。終於﹐引來這位印度朋友反擊。他連同那位捧利物浦的一起攻擊我這一個擁護愛華頓的人。

我知道﹐我們的言語很有火藥味。尤其是我。對於別人攻擊我所愛的﹐我都會奮力保護。我不會容許我所愛的東西給別人傷害。更何況﹐我們談的是﹐利物浦與愛華頓。這一對同市的球隊。我怎可能讓愛華頓給利物浦比下去﹖正如我不能忍受香港給中國大陸比下去一樣。

我們的確爭咬得很激烈。誇張點說﹐最後﹐要不是那位立陶宛女生出面調停﹐我跟那個印度朋友可能會打出手。

那當然是有點誇張。雖然我們這兩個來自英國殖民地的人都學不懂殖民者的智慧 - 英國人早說過一句很有智慧的說話﹕政治與運動﹐都不適合在社交場合裡談論 - 只是﹐我們也算是受過教育的人﹐不會幹如此愚笨的事。不過是激動地討論罷了﹐不會損害友誼。

當那位印度朋友上洗手間的時候﹐立陶宛女生問道﹕「我很不明白你們竟然會為了一場球賽吵得眼紅耳熱。那不過是一場體育比賽罷了。」

那時候﹐我那激動的心情早已平伏。本來想長篇大論地發表我那個「體育運動也是一種藝術行為」的理論﹐不過﹐卻突然記起了幾天前在《泰晤士報》讀過的一句說話。一句出自作家GORE VIDAL的說話。

It's not enough to succeed. Others must fall.

這就是我所認識的體育精神。我對那位來自立陶宛的女生解釋道。

我那個「體育運動也是一種藝術行為」的理論﹐說穿了﹐就是如此簡單。

Wednesday, February 10, 2010

聖誕假期後﹐重新在這個天地裡刊登自己的牢騷。

有天﹐林大小姐笑言﹕「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是我有一段時間沒有讀你的專欄﹖還是你有一段時間沒有寫你的專欄﹖這次返回都柏林後﹐你終於替你那個網上專欄﹐重新拾回了一點以前的光芒。假期後的幾篇﹐都寫得很好。我很喜歡。」

我當然知道那不過是逗我歡喜的說話。她知道﹐我其實很重視這一個網上專欄。因為我很喜歡發牢騷。她這樣一讚﹐我將會寫得更有心機。(在這一方面﹐我絕對是一個小孩子。)只要我有心機的寫﹐我便能發泄得了那些大大小小的牢騷。只要我的牢騷都有了另外的渠道發泄﹐林大小姐的耳朵便可以有點清靜的時候﹐不用辛苦地忍受著我的呢喃。畢竟﹐讀我的牢騷﹐主權在她﹔聽我的牢騷﹐主權在我。誰不希望擁有自主權﹖

想不到過了幾天後﹐網友米雪兒也在這個專欄裡留下了這樣的說話﹕「是不是香港之行有助中文作文:? 你這篇很自然流暢呢 」

似乎﹐這次林大小姐的說話有點根據。要知道﹐林大小姐從來都是一個邏輯混亂的人。她經常掛在口邊的一句是「我的邏輯就是不講邏輯」。她有著這樣的邏輯﹐因為她根本不能講邏輯。她是一個女人。

假如我的文筆的確有點進步﹐都應該是《紅樓夢》的功勞。

這次回港渡聖誕﹐我帶著兩冊英文小說上機。是KAZUO ISHIGURO的《A PALE VIEW OF THE HILL》和ROBERT HARRIS的《THE GHOST》(正是波蘭詩基正在拍攝的那部電影的原裝小說)。讀畢後﹐便希望找些中文書來讀。自年前重讀了《半生緣》後﹐已經沒有再接觸華文小說。

或者是很久沒有接觸華文小說﹐多次逛那些樓上書店﹐也找不到一本我喜歡的。我發現﹐我失去了那種對華文小說的觸覺。倚靠著書店裡的書架﹐細心翻翻一冊又一冊的新出版﹐縱然花上了一兩個小時﹐我還是一無所獲。我有個感覺﹐覺得人家平常一本英文小說似乎都要比這些精彩。

老是尋不到一本喜歡的華文小說後﹐我便下定決心﹐從家裡的書櫃取下一冊《紅樓夢》。我決定再次開始我那未完的《紅樓夢》旅程。是再次重新開始。

猶記得當年上陶傑的課﹐這位香港專欄作家便經常引用《紅樓夢》和張愛玲的作品﹐來教導我們如何寫真正中文。於是﹐再次投入《紅樓夢》裡的時候﹐我竟然也一邊想著陶傑的話﹐一邊嘴嚼那些啖啖肉﹑毫無多餘脂肪的文字。按著陶傑的說法﹐是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的文字。中文從來都應該是這樣子。

在返回都柏林的飛機上完成了《紅樓夢》的首三十六回。希望這次旅程不會中途終止。

Tuesday, February 09, 2010

每次到巴黎旅遊﹐都很希望到這兩個地方一遊。可惜﹐每一次都總是某種原因﹐未能成行。

十月﹐重遊花都﹐恰巧碰上重陽﹐算是有點應節罷﹐便一早爬起床﹐跑到法國首都最出名的兩個墳場﹕CIMETIÈRE DU MONTPARNASSE與CIMETIÈRE DU PÈRE-LACHAISE。

似乎﹐我的確越來越喜歡參觀墳場。

去年夏天﹐到布拉格去﹑到KRAKOW去的時候﹐墳場都是我要到的景點。

三年前﹐是農曆新年的日子﹐在大英圖書館裡面的書店﹐碰上一本介紹倫敦墳場的書﹐便嚷著要買回去。那時候﹐我的腦袋裡盡是電影《CLSOER》的片段。(那是一部我很喜歡的電影。奈何未有機會遇上劇院重演原裝的舞台劇。)不過﹐在妹妹不斷提明示暗示那天是大年初一底下﹐我才依依不捨地把那一本書放回書架上面。

這次在巴黎遊墳場﹐跟在東歐不一樣。在捷克﹑在波蘭﹐我們參觀墳場是為了紀念那大批大批不幸遇上種族屠殺的無名猶太人﹐為了見證人類歷史上其中一個最殘忍的事件。在法國首都﹐我們到墳場去﹐為的是憑吊那幾位在人類歷史上散發過燦爛耀眼光芒的名人。

在CIMETIÈRE DU MONTPARNASSE﹐我們跑到了JEAN-PAUL SATRE和SIMONE DE BEAUVOIR的墓碑前﹐跑到了SAMUEL BECKETT的墓碑前﹐也跑到了JEAN SEABERG的墓碑前﹐去悼念這些比我們先走的人﹔在CIMETIÈRE DU PÈRE-LACHAISE﹐我們拜祭了BALZAC﹑ OSCAR WILDE和EDITH PIAF。

到過王爾德的墓﹐當然不禁想起幾年前那部叫做《PARIS, JE T'AIME》的電影。是一個由許多小故事合併而成的電影。去年﹐同樣的方程式放便放了在紐約。在巴黎拍攝的那一部裡﹐除了那個愛上回教徒的那個外﹐關於王爾德墓的那一個﹐也是我喜歡的。是愛屋及烏罷。畢竟﹐這一個愛爾蘭人﹐是我喜歡的作家之一。

只是﹐最教我欣賞的墓碑﹐卻是另外一個愛爾蘭人的。是另一個人類歷史上偉大的劇作家的。是寫成《等待果沱》的SAMUEL BECKETT。

我嫌王爾德那個墓太過浮誇。那一座石頭彫刻實在太巨大了。雖然這跟他本人有點吻合。SAMUAL BECKETT的﹐上面就只簡簡單單的寫上自己跟妻子的名字﹐和大家的出生﹑離世年份。畢竟﹐SAMUEL BECKETT這個名字﹐足夠發出普照萬世的光芒。

Monday, February 08, 2010

陶傑是其中一個對我待人接物很有影響的人。尤其搬到了歐洲生活後﹐他那些在英國廣播公司工作的經驗﹐幾乎統統成為我在都柏林生活的座右銘。

剛來到愛爾蘭的時候﹐一位香港的老友送來了陶傑一篇刊登在《壹週刊》﹐題為《重建香港的外資殖民地》的文章。裡面﹐他大聲疾呼﹐要求曾特府為了香港人的利益,為了香港下一代的智慧,要向國際多乞一點資金回來,把香港辦成一間行政管理的人材學校。其中﹐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無論東洋還是西洋,「鬼佬工」崇尚制度,注重遊戲規則,不喜擦鞋奉承。今天你還是見習生,鬼佬上司就會盡情使喚;明天你升為小主管,就應該行使小主管的權力,不必再揣摸哪一個太后太上皇的臉色。不可以濫權,只可以行使職權,在外資工作,一年半載必定摸通這樣的道理。外資絕少家族生意,都是國際上市的企業,因此無所謂一個家長式的老闆,CEO向董事局負責,拍馬屁也沒有用,一切只看業績。美國公司尤為殘酷,對於年輕人,在外資機構工作,是行政思維「非中國化」、人格「非太監化」、行為「非奴才化」的最佳改造,簡直脫胎換骨。

當然,打鬼佬工,晉陞機會有限,在歐美,亞裔的打工絕對覺得頭上有一塊「玻璃天花板」。看得見頂,但爬不上去。這是因為亞裔員工的文化隔閡,例如下了班,不可以跟鬼佬同事一起到酒吧泡兩小時。為什麼不可以?因為英語不夠地道,對西方社會的流行文化所知不多,無法深入交心溝通。打好人際關係,不靠辦公室,靠公司樓下不遠的那家酒吧。


於是﹐有空的時候﹐我也喜歡下班後跟同事到酒館飲酒聊天兒。每次﹐總是無所不談。

不記得是什麼原因﹐那天晚上﹐竟然有點學術。大家談到混凝土結構設計。有人提及倒塌。一位同事好奇問道﹕「香港這個石屎森林﹐是否有過混凝土結構倒塌﹖」

可能多飲了兩杯﹐我知道實在遮掩不了臉上那驕傲之情﹐有點小農暴發戶的口吻道﹕「你也曉得說香港有另外一個名字叫石屎森林。就像阿馬遜森林的樹木一樣﹐不會無緣無故的倒下。要不是人們肆意砍伐﹐那些樹木是歷久不垂。這個道理﹐在石屎森林一樣適用。」

那時候﹐我的所謂「肆意砍伐」﹐不過是憂政府繼續不斷破壞歷史建築。豈料﹐過了兩天﹐我便在雅虎香港讀到那宗塌樓的新聞。老實說﹐結構中有部份塌下來﹐從前也有所聞。記得大學課堂裡也曾討論過一些案例。不過﹐無風無雨下﹐整座大廈倒塌﹐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裡面﹐也算是頭一宗罷。

叫人氣憤的是政府的反應。當然﹐這不是什麼新聞。畢竟﹐跟狗咬人同理。只是﹐回歸中國後﹐狗咬死人有時候也可以登上報紙頭條的。

那是《明報》的報導。記者發現﹐原來屋宇署在塌樓前一個月﹐已經收到業主知會﹐主動要求屋宇署到唐樓巡視。不過﹐屋宇署見業主投訴並不具體,因此到大廈視察時,只按例在外圍目視,沒有進入室內檢查,認定樓宇沒有即時危險,只發出外牆修葺令。

投訴並不具體﹖究竟屋宇署要如何具體的投訴呢﹖醫生醫病﹐難道要病人自己先講出自己染上什麼病的專有名詞﹐然後才由醫生肯定地說﹕「對﹐你患的就是這一個病。我想﹐你也很清楚﹐這是一個沒法子醫好的病。」﹖

香港特區政府的病的確是不能根治的。

再次想起了陶傑那篇題為《重建香港的外資殖民地》的文章。再次想起了從前這個小島上最大的那個外資企業 - 殖民地政府。

從前﹐除了石屎森林外﹐香港還有另一個名字﹐叫東方之珠。

Friday, February 05, 2010

聖誕回港渡期間﹐本來打算到曼谷遊遊。可是﹐因為太晚才決定。所有PACKAGES都已經爆滿。到國泰假期網頁﹐就只找到酒店﹐找不到回來的機票﹔本來透過母親相熟的旅行社﹐只要分開機票和酒店來訂﹐都能夠辦得到﹐不過﹐機票價錢遠超過我從都柏林飛往巴黎渡週末的。當去曼谷貴過去法國首都﹐我決定什麼地方也不去好了。

不﹗也不是什麼地方也不去。我最後還是到了澳門。在那個前葡萄牙殖民地﹐我住了一個晚上。

許多年前﹐剛在香港置業的時候﹐我喜歡到大三巴附近那些傢私店逛逛。從來﹐我對那些翻新過的中國古老傢私情有獨鐘。在這一方面﹐我是很西化的。是西化得完全跟一個洋鬼子無疑。當然﹐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悲哀。我們五千年的瑰麗文化﹐到了二十﹑二十一世紀﹐竟然只有西方人才懂得欣賞和珍惜。

記得以前﹐閒逛澳門那些古老傢私店是很開心的。不管鑽進哪一間店﹐都能夠碰到自己的心頭好。而且﹐總是比香港的便宜許多。

這一次﹐我再跑到那些傢私店去。不過﹐經歷已經大不如前。可能是越來越多人發現得到這一個寶藏。

除了一間以外﹐那些店擺設出來的傢私全不標價錢。

我很不喜歡這一種做生意手法。一件放在門市售賣的貨物怎可能是海鮮價的﹖一個小時前問價﹐是兩萬五﹐下一個小時﹐卻是兩萬三﹔這一個人去問﹐報來兩萬﹐那一個人問﹐則變成兩萬八。這算是什麼生意手法﹖其實都是騙人伎倆。是騙得幾多得幾多。

我總不相信那些傢私店的貨物的價錢浮動得如股票價格。我樂見越來越多中國人愛上中國傢私﹐我樂見那些中國人用在賭桌上贏來的錢買下那些翻新過的古老傢私。我樂見中國人終於懂得欣賞自己的文化。只是﹐我總不能夠相信這些突如其來的需求﹐可以叫那些價錢浮動得像在津巴布韋商店出售似的﹐老闆實在無謂拿起筆來去寫 - 才寫畢﹐又要改。

整條街上﹐唯一會標上價錢的﹐老闆是洋人。從口音﹐我聽不出是那一個國籍。不過﹐母語應該不是英文。是葡萄牙嗎﹖樣子又不大相像。

我們竟然沒有問。或者﹐是因為沒有打算幫襯﹐所以有點不好意思詳談。畢竟﹐她已經很好客地介紹了那一張從前吸鴉片的大床給我們。她甚至弄開了那塊放止刮花的保護套讓我們細看。

只是﹐下次添置傢私﹐我知道﹐我會光顧那一間。

Thursday, February 04,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次主題為「鬼」。

此為故事第六部分﹐即結局。


前文

那位少年在公孫府住上還不夠兩天﹐便已悉數復原﹐那張桃瓣般的臉開始泛起了陣陣紅光。才可以下床﹐便跟慕白說要回家跟母親團聚。閱人無數的公孫慕白也不禁咄咄稱奇。都說這個少年身體特別強壯。臨別前﹐慕白捉著少年的手﹐要他每天都來﹐好讓自己能夠把少年體內的所有妖氣清除。聽著﹐少年答道自必每天都來﹐再向璿珀作揖下去﹐謝過救命之恩後﹐便徑自走回家去。

也許﹐這一個少年身體的確特別強壯﹐只是﹐復原得那麼快﹐乃因為他的身體根本沒有什麼需要復原。慕白那天在森林裡碰上的一切其實都是裝扮出來的。都是編造出來的故事。從那些大小鬼怪到這個少年的乾臉白脣﹐再到一次又一次拐走﹑鞭笞毒打﹐都是那深山大王和歸蕪戎一起策劃出來的事情。至於﹐這個少年不是別人﹐就是大王的養子歸蕪戎。

當然﹐這一切﹐除了深山大王他們一夥外﹐還有誰知曉﹖歸家上下﹐在蕪戎吩咐下﹐自然不會胡亂說話。況且﹐賣子養家一事如此丟人﹐蕪戎母親兄嫂當然也不會說破。

小城尚且無大事﹐何況這條小小村落﹖於是﹐歸蕪戎逃離魔穴﹐跟家人團聚一事﹐很快便響遍了整條村。公孫慕白再次成為大家的捉鬼英雄。那些說慕白打算退隱的傳言﹐不功自破。只要看到歸蕪戎﹐以至歸家上下﹐大家都立即聯想到公孫慕白的英雄事跡﹐都提醒了大家公孫慕白是一個怎樣的大英雄。

每天﹐蕪戎都會上公孫府拜候慕白﹐讓慕白替他消除體內那些積聚了十年的妖氣。慕白看著這個年輕人就一團高興﹐老是捉著他不放﹐像有許多話要跟蕪戎說似的﹐怎樣講也講不完。蕪戎也很懂得慕白的心思﹐每次遇上人家追問慕白救回自己的情形時﹐蕪戎都會多添一點枝節﹐讓當時情形變得更加凶險﹐慕白聽著﹐更是喜歡。

一天﹐當體內的妖氣給消除得七七八八﹐蕪戎突然在慕白面前拜下來﹐希望慕白收他為徒﹐好讓他能夠獨闖那個魔穴﹐一舉把那些妖魔鬼怪剷除消滅﹐要他們不能再遺害人間。公孫慕白一早便想把自己畢生所學﹐傳授予有緣人﹔見蕪戎如此有志氣﹐身體又特別強壯﹐便立即答應。那個收徒儀式﹐自然又是村裡一件盛事。

自此﹐歸蕪戎在公孫府出入﹐就像自己的另一頭家般。他跟公孫香蘭也就越來越親近。

原來﹐史璿珀因為乃在省城成名﹐故此省城的人﹐以至鄰近三省的﹐都經常找璿珀前去捉鬼﹔有時候﹐在回鄉途上﹐也會遇見人家請他出手﹔一個月裡面﹐留在村裡的時間可能沒有一個星期﹐於是﹐公孫香蘭跟他的關係變得越來越疏遠﹐加上歸蕪戎本來就深曉如何討人家歡喜﹐香蘭跟蕪戎越來越親近﹐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終於﹐半年後﹐歸蕪戎不僅是公孫慕白的得意徒弟﹐也是這位捉鬼行尊的乘龍快婿。

只是﹐好景不長﹐莫忘記歸蕪戎跟深山大王早計劃好如何對付公孫慕白。當慕白一心以為人生再無所缺﹐靜候成為外公的時候﹐在一次跟鬼搏鬥間﹐給深山大王的鬼怪幹掉。原來﹐歸蕪戎一邊學習﹐一邊便把所學的全數奉獻給大王。不斷鑽研後﹐深山大王他們那一夥鬼怪自然洞悉得出公孫慕白的弱點。至於﹐那史璿珀也在慕白死後一個月﹐在伏魔間丟了生命。畢竟﹐他的本領本來就沒有慕白般好﹐卻因為一時鋒芒﹐沖昏了頭腦﹐高估了自己﹐最終給鬼怪幹掉﹐實也不是意外的事情。

這條村一個月內連續沒了兩個捉鬼英雄﹐大家才開始意識到鬼怪可怕的地方。從此﹐再沒有人有膽子大聲告訴大家自己懂得捉鬼。蕪戎和香蘭也決定關了公孫家捉鬼的生意﹐改做一些小買賣﹐過著愉快的生活。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Wednesday, February 03,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次主題為「鬼」。

此為故事第五部分。


前文

慕白知道自己根本不應該生氣。捉鬼界裡面﹐本來就要多一點真才實學的人。只得自己一個真正能夠對付那些越來越凶殘的妖魔鬼怪﹐實在不健康。許久以前﹐當看到大家只懂借用「公孫」兩個字的名聲﹐他便已經如此想。有一次﹐到省城參加朋友女兒婚宴﹐可能多飲了些酒﹐慕白便在許多賓客面前講出了自己的心事﹕「我當然很多謝大家多年厚愛﹐封在下為捉鬼至尊。不過有句老實話﹐放在心裡已經一段時間﹐老是沒有機會吐出來。我公孫慕白實在不希望只我一個捉鬼至尊。假如同行裡多一些有實學的﹐那些妖魔鬼怪便不會這麼猖獗。」那都是自己心裡面的說話。只是﹐不知怎的﹐當真正有一個人可以跟自己抗衡的時候﹐那些想法竟然一一給掃諸腦後。自己就只懂得動氣。

是妒忌嗎﹖妒忌這個年輕人搶去了自己多年來辛苦建立得來的風頭﹖夜闌人靜時﹐公孫慕白自己也承認﹐這是一個合理解釋。只是﹐想深一層後﹐這又有點不能理解。他從來不是一個妒忌別人的人。看見別人比自己強﹐他只會以那個為目標﹐希望有天自己會比那個人更強﹔看見別人比自己優勝﹐他只會要自己更加努力﹐希望有天能夠迎頭趕上。就是這樣的心態﹑這樣待人處世﹐公孫慕白才會在捉鬼術裡精益求精﹐才能有著今天的成就。妒忌﹐從來沒有在他的心裡面有過一個位置。從來沒有。

是因為璿珀始終沒有提過半句拜師嗎﹖無疑﹐慕白其實一直渴望收一個徒弟。他希望把畢生所學﹐全數傳授予一個他信任得過的人。他怕他的技術失傳﹐他怕他撒手塵環之後﹐沒有人再制得住那些窮兇極惡的魔鬼妖怪﹐他怕那些邪魔外道終歸能夠統佔大地。那天﹐在省城朋友女兒的婚宴裡﹐大家都聽得出他收徒的心底話。只是﹐就跟選擇女婿一樣﹐慕白不曾因為要成就自己的心願﹐便降低條件。雖然很想看到女兒嫁人﹐卻不會胡亂挑選﹔雖然很想收徒﹐也不會選擇得隨便。他相信緣份。一切莫強求。假如天註定他的功夫要失傳﹐便讓它失傳好了。他沒有打算強逼璿珀跟自己學習。

是因為大家都視璿珀為自己的女婿嗎﹖從方圓五百里內的大村小鄉﹐到鄰近三省的大城小鎮﹐莫不以為史璿珀就將是公孫家的乘龍快婿。大家都說﹐公孫慕白千挑萬選﹐就是要找一個配得上自己的人。史璿珀必然合乎所有條件。他不但幫慕白除掉了所有侵擾省城的鬼怪﹐更是公孫慕白的救命恩人。有著這樣一個少年英雄﹐將來公孫家捉鬼行尊這個金漆招牌歸入了史家門下﹐一點也不受辱。老實說﹐慕白也很同意史璿珀適合做女婿。尤其﹐當他跟女兒提到璿珀那天晚上向他提親那件事後﹐公孫慕白看到香蘭怎樣也遮掩不了內心那興奮﹐他便暗地理開始同意這頭婚事。一切好像還沒有定奪﹐只是因為公孫慕白還在盤算如何向史家提出而已。

那麼﹐他究竟生什麼氣呢﹖公孫慕白自己也說不上個所以然來。只是﹐看著史璿珀﹐慕白就感到很不是味兒。每次見著那青眉秀目﹐粉面朱脣﹐慕白便想起當晚省城救命之恩。

一天﹐慕白起床後﹐看見外面天朗氣情﹐碰上自己有點閒﹐便獨自郊遊散心。

慕白一邊走﹐一邊決定怎樣跟史家談論璿珀和香蘭的婚事﹐竟然越走越遠。突然﹐聽到森林裡面傳來一陣打鬥聲。從來﹐公孫先生都是見義勇為的人﹐於是﹐立即跑上前看過究竟。只見一個少年正遭十餘隻鬼怪纏擾著。

慕白大喝一聲﹐便從叢林裡跳出來。那些鬼怪轉過頭﹐看到是公孫先生﹐早嚇得四處逃走。有幾隻不知好歹的﹐竟然跑上來跟慕白拼命。慕白沒有帶著任何器具。不過﹐就是那雙赤手空拳﹐也打得那幾隻鬼怪魂飛魄散。

慕白扶起那位少年﹐只見他臉乾脣白﹐一身妖氣﹐想必受著鬼怪折磨。問明過究竟後﹐果然這個少年孩童時候給妖怪拐走後﹐便一直困在魔穴裡面﹐十年內都要給那些魔鬼做牛做馬﹐沒有一天好日子過。曾經逃跑過不下二十次﹐只是每次都給他們捉回去。捉回去後﹐毒打鞭笞﹐自少不免。幾天前﹐又碰上一個機會。一離開那個魔穴﹐便一直朝家鄉方向跑﹐完全不敢休息。當家鄉在望﹐以為終於成功逃脫的時候﹐那些鬼怪卻不知從哪兒跑出來﹐要捉他回去。纏擾一輪後﹐便遇著了慕白。

說著﹐少年便要下拜道謝﹐只是身子本來已經很虛﹐話多說了後﹐體力有點不支﹐就暈倒下來。慕白二話不說﹐便抱起他回公孫府﹐讓他好好調理身子後才再作打算。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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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February 02,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次主題為「鬼」。

此為故事第四部分。


前文

聽著﹐大王便轉過頭去﹐發現說話的原來不是旁人﹐是自己在十年前買回來的歸蕪戎。

這個歸蕪戎跟公孫慕白份屬同鄉﹐年紀只比史璿珀長兩個月。原名福豚﹐生于一個貧農家庭﹐為家中孺子。歸家四代皆以養豬為生﹐收入僅能糊口。至蕪戎十一歲那年﹐父親跟村裡其他人一樣﹐開始研究捉鬼術﹐以為能夠借助「公孫」二字的名聲﹐騙得一些慕名來尋找公孫慕白的外省人﹐多賺點錢﹐好改善一下生活。只是﹐胡亂找來些二打六書來讀﹐當然一點用處也沒有﹐不僅未能伏得一隻妖﹑降得一隻魔﹐反而惹來一些鬼怪侵擾﹐家裡養豬悉數離奇暴斃﹐歸門一家頓失所有收入。無可奈何下﹐唯有痛下心腸﹐賣掉孺子。

那天﹐一早起來替福豚洗過澡﹐裝了身後﹐便帶著他趕往鄰村市集﹐好趁人多﹐賣得過好價錢。出門前一輪哭哭啼啼﹐自少不免。大王剛巧路過﹐見這一家人人哭喪著臉﹐知道又是吸取陽氣的良機﹐便立即化身為一名軍官﹐走上前去。正要落手﹐便看見福豚那張桃瓣般的臉﹐大王竟然甚為歡喜。那雙鬼眼告訴自己﹐此子將來前途定無可限量。問明過究竟後﹐大王便給了歸父三錠銀子﹐收了這個歸家孺子﹐改名字為蕪戎。歸門一家也從此無事。

蕪戎跟了大王後﹐每天讀書識字﹐加上自己天資聰穎﹐不消五年﹐便追過同齡學子的程度。當然﹐也很快知道了大王的真正身份。不過﹐因為大王待他如同父子﹐蕪戎也很願意整天跟鬼怪為伍﹐甚至視自己同屬一類。有時候﹐大王著他回家探望親生父母﹐蕪戎便回答說﹕「天下豈有賣子的父母﹖」﹐堅持不再跟家人見面。直至兩年前歸父過身﹐為了幫忙接收父親的靈魂﹐蕪戎才八年來首次回家。當然﹐大家都以為他是返來奔喪而已。歸母看見兒子長得一表人才﹐老淚便縱橫落下﹐要留蕪戎在家多住兩天。蕪戎看著﹐竟然也順了其意。

此時﹐大王怒氣正不知要如何消解﹐聽見蕪戎說有對策﹐心裡大喜﹐便著這個養子上前細訴。大王知道蕪戎聰敏過人﹐心思慎密﹐其計謀必有可取之處。聽著蕪戎如此如此的說﹐大王果然不禁連聲稱讚「妙著妙著」。

獻計完畢﹐蕪戎對大王說道﹕「晚生倒有一事相求。」

大王鬼眼通靈﹐又怎不知道蕪戎所求何事﹐便回答道﹕「事成後﹐公孫香蘭自然歸你。」

原來﹐歸蕪戎上次回家接收父親靈魂的時候﹐途中遇見了公孫慕白的獨生女﹐便一直對她迷戀。答應生母多留在家兩天﹐不過是為了能夠找個機會跟香蘭接觸。奈何﹐人算不如天算﹐公孫香蘭卻整個星期病臥在床﹐足不出房。只是﹐這並沒有停止蕪戎對香蘭的思念。回到深山後﹐歸蕪戎日思夜想的﹐就是要如何獵得公孫香蘭的芳心。聽見養父要對付公孫慕白﹐兩年來心裡想過的所有計劃便都突然匯聚成河般貫通了起來。

計議已定﹐大王便吩咐大小鬼怪各自籌備。暫且無話。

卻說公孫慕白和史璿珀回到村子後﹐便受到大家英雄式歡迎。因為報紙頭條都是璿珀相救慕白的故事﹐村民看到這個少年英雄﹐表現得就更加興奮﹐都要爭相一睹他的風采。人群裡﹐有人大聲道﹕「你看﹐我們這一條村不改一改過名字不成。從今而後﹐我們就不是名正言順的捉鬼村嗎﹖從前﹐我們有公孫先生﹔現在﹐我們有璿珀。」另一個則說﹕「我看呢﹖世事竟然是如此奇妙。公孫先生開始準備引退之時﹐便出現一個救了自己一命的璿珀。這樣的交接儀式﹐不是天衣無縫嗎﹖」前一個回應道﹕「你也不好信口開河。公孫先生又幾時開始準備引退呢﹖」那一個人便回答說﹕「怎麼﹖公孫先生從來沒有失過手。這一次﹐倒差點沒了命。不是要開始準備引退嗎﹖始終長江後浪推前浪。年紀大了﹐便不適宜繼續時常跟那些鬼怪打交道。」聽著﹐週邊人便發出陣陣起鬨聲。

這一切看在眼裡﹑聽在耳裡﹐慕白當然很不是味兒。畢竟﹐這十年來﹐自己在村子裡的地位從來沒有給人挑戰過。便是在省城給那些妒忌的同行抹黑﹐他的名聲依然威震方圓五百里內的大小村鎮。想不到這次大意給兩隻躲在一旁的小鬼暗算後﹐碰巧又給這個史璿珀遇上﹐自己至尊無上的地位便竟然開始動搖。從旁望著滿面笑容的璿珀﹐前天晚上對這個年輕人的喜愛﹐已經完全蒸發掉。

教公孫慕白更氣的﹐是未及一個星期﹐村子裡揚起來的那些布帆﹐除了「公孫」二字外﹐也開始多了一個「史」字。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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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01,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次主題為「鬼」。

此為故事第三部分。

前文

慕白突然聽璿珀說有事商量﹐立即以為是想拜師學藝。剛才在旁邊看過他耍那雙降妖刀﹐知道璿珀確是個可造之材﹐心裡著實有點歡喜﹐一心已經希望收他為徒。跟那些在街上胡亂掛塊寫上「公孫」二字的布帆﹐高喊能夠替人捉鬼的不同﹐慕白這個老行尊看得出﹐這一個少年確實是花過心機時間鑽研降魔伏妖﹐只是因為欠缺高人指點﹐故功夫上差了些火候﹐方錯過兩個可以一併幹掉那三隻鬼怪的黃金機會。碰上這樣一個有潛質的年青人﹐公孫先生實在很希望能夠把畢生所學悉數傳授﹐於是﹐便滿意地點頭笑道﹕「什麼前輩﹑晚輩的﹖有什麼事情儘管開口。公孫某能夠幫得上的﹐自然幫上一把。」

璿珀看著﹐便拜在地上﹐開口說﹕「晚輩不敢。晚輩不才﹐望前輩成全﹐許配掌上明珠予晚輩為妻。」

原來﹐這個史璿珀早跟公孫香蘭已經暗中交往一段時間。是很偶然機會下﹐在村裡城隍廟碰上﹐雙方便一間鐘情。只是礙於史家幾年前妥人到公孫府說媒不成﹐璿珀實在不便貿然再去提親﹐於是只好每晚夜闌人靜時﹐鑽進公孫府跟香蘭相會。

那天晚上﹐當慕白收到市長的急件﹐璿珀也剛好在公孫府裡。知道省城遭群鬼襲擊﹐許多捉鬼的因此掉了生命﹐璿珀便跟香蘭﹐道﹕「皇天總不負有心人。我們終於等待到機會來臨。」

香蘭有點不明所以。璿珀解釋說﹕「我每天苦練降妖刀術﹐為的就是這樣一個可以一舉成名的機會。碰上你父親也會跑到省城幫忙﹐我可以讓他看到我史璿珀的功夫﹐教他知道﹐我要娶他的女兒﹐並不是為了圖他的伏魔術。」當年﹐媒人從公孫府回來﹐覆說公孫先生以為璿珀醉心茅山術﹐怕婚嫁事情會防礙用功﹐浪費多年心血﹐故未敢應允。史家上下當然聽得出那弦外之音。璿珀便立志要勤加練好那雙降妖刀﹐不好教公孫家看扁﹔又揚言待以後出人頭地﹐公孫慕白定必用花轎送女兒過來史家云云。

可能因為一心以為璿珀想自己收他為徒﹐故聽著這個剛剛救了自己一命的年輕人希望娶香蘭為妻﹐慕白很是意外。望著璿珀﹐他記得史家曾託過人來說媒﹐亦記得要那個媒人回覆的話。慕白承認﹐從前是錯看了他﹐眼前這個年輕人不像會貪圖自己的捉鬼真傳﹔他也承認﹐經過今晚的經歷﹐這個史璿珀的確有點合適做自己的女婿。不過﹐也就是今晚這個經歷﹐使自己內心深處湧起了一些疑惑﹐教他不敢貿然答應。公孫先生從來不是一個相信巧合的人。只是﹐除了是巧合外﹐他解釋不到為何史璿珀會突然跟自己一起老遠來到省城 - 臨出發前﹐他才在街上碰見過這一個年輕人﹔來到省城後﹐又剛巧碰上自己遭小鬼暗算﹔出手相救後﹐二話不說便立即向自己提親。一切都是如此巧合得教人懷疑。

璿珀其實沒有想過如此提親﹐正如他沒有想過會碰上公孫慕白遭人暗算﹑沒有想過自己可以出手相救這位捉鬼行尊。不過﹐當慕白向他道謝﹐他便一心以為救了公孫慕白後﹐提親一事定必成功﹐故才開口提出要娶香蘭為妻。現在﹐見公孫先生沒有回答﹐心裡開始暗罵自己太過輕率。畢竟﹐提親是件大事。他如此輕易提出﹐定必讓人感到自己兒戲。只是﹐事到如今﹐他唯有硬著頭皮﹐繼續下去。他道﹕「前輩放心﹐晚輩是真心的。」

慕白主意已定﹐便道﹕「你先起來聽我說句話。」史璿珀沒有選擇﹐便站起身來﹐只聽到公孫慕白說﹕「讓我開門見山罷。你該清楚我擇婿條件很嚴。村裡面的人甚至在我背後說我苛刻。這都因為我很看重我女兒的幸福。我不想倉猝。所以﹐你提親這件事情﹐我們還是回鄉後再談。不過﹐我也想讓你知道﹐我很欣賞你降妖的本事。放心﹐我會惦記著你救命之恩。天晚了﹐我們先投棧休息休息罷。」

聽到公孫慕白如此說﹐璿珀也只好聽從。各自要了一間客房休息。

第二天清早﹐二人便來到市政廳﹐跟市長報告一切。報社早收到消息﹐已經派人在市政廳大門前等候。一見到慕白出現﹐記者便立即蜂擁向前。慕白頓時有吐氣揚眉的感覺。介紹了璿珀給大家認識後﹐便準備耐心一一回答問題。原來﹐記者早知道慕白遭小鬼暗算﹐璿珀出手相救一事﹐於是﹐都把主意力放在那個年輕人身上﹐加上璿珀眉清目秀﹐粉面朱脣﹐吸引得那些鎂光燈閃過不停。要在保安多翻開路下﹐才能走入市政廳。其後的記者會裡﹐情況依然沒有改變。雖然璿珀多次強調公孫慕白才是除掉四十隻鬼怪的真正英雄﹐那些記者仿彿都完全聽不進耳朵裡面。翌日大小報紙都貼上璿珀的大頭照片﹐旁邊加上「英雄出少年」或者「捉鬼新星」等大字標題﹐不在話下。

且說那三隻鬼怪逃離省城後﹐便立即跑回深山跟大王見面。聽過他們的報告後﹐大王對幾乎到手的省城﹐卻因為一個公孫慕白的突然出現﹐不單要從口袋裡拿回出來﹐甚至弄得全軍盡墨﹐十分耿耿于懷。他怒道﹕「他日我必定要公孫慕白償還這一切。」說著﹐只聽到背後傳來一把聲音說道﹕「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大王何苦要等他日才要那公孫慕白償還﹖晚生倒有一計﹐未知大王可願意聽聽﹖」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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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anuary 30,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次主題為「鬼」。

此為故事第二部份。


前文

到達省城﹐已經是第二天黃昏。公孫先生決定不投宿旅館﹐也不打算到市政廳先跟市長打個照面﹐匆匆在一間酒樓吃過晚飯﹐便開始部署如何對付那幾隻兇殘的鬼怪。因為才一入城﹐便覺妖氣沖天﹐實在刻不容緩﹐否則讓那些妖氣重重包圍整個城鎮後﹐一切便沒有挽救餘地。

慕白閉上眼睛﹐用鼻子猜量空氣裡面妖氣的濃度﹐用心盤算究竟自己還有幾多時間應付那些鬼怪。正開始對全盤計劃有點把握的時候﹐便聽到酒樓外邊傳來打鬥聲音。

他站直身子﹐走到窗邊向外望。原來﹐是五個省城同行跟十餘隻鬼怪搏鬥。雖然人丁比較單薄﹐一時間尚算打成個平手。只是鬼怪的數目竟然越來越多﹐那五個捉鬼的開始應付不來。

雖然眼見同行敗象已呈﹐慕白依然沒有打算加入戰團。因為他還希望多引出些鬼怪來到這兒﹐省卻到處尋找他們蹤跡的功夫。況且﹐他要讓省城捉鬼的人認清公孫慕白的本領﹐洗刷一下自己那塊放在省城封了塵的招牌。公孫先生趕急地跑來省城﹐更大的原因﹐其實是為了自己的名聲。

憑著空氣裡面妖氣的濃度﹐慕白計算得出省城究竟來了幾多隻鬼。眼見差不多所有侵擾省城的鬼怪﹐都跑了來對付那五個已經不能多支持一分鐘的同行﹐公孫慕白便立即拔出那把長長的伏魔劍﹐從酒樓一躍而下﹐在那些鬼怪沒有防備底下﹐凌空一揮﹐先取下了二十個鬼魂魂魄﹔也不待一招用老﹐雙腳才著地面﹐公孫先生便用力登起﹐反手用劍劃出一個大弧﹐再幹掉另外二十個。迅雷不及掩耳下﹐包圍著慕白和那五個同行的﹐就只剩下七隻鬼怪。

眼見同袍眨眼間便給這個新加入戰團的中年男人除掉﹐剩餘下來的那七隻鬼怪當然無心戀戰﹐都落荒而逃。慕白正要追趕下去﹐殺他們一個片甲不留﹐突然雙腳一軟﹐跌倒在地。原來﹐是遭兩隻整晚躲在一旁的小鬼暗算。

看著那兩隻小鬼從陰暗處走出來﹐公孫先生便用力爬起身﹐希望好好教訓他們。只是不發力還沒有什麼大不妥﹐一用手臂撐起身子﹐全身立即發麻﹐動彈不已﹐整把伏魔劍也不由自主地丟在地上。那七隻本來已經跑得老遠的鬼怪見狀﹐便立即轉身回來﹐好替那四十個同袍報仇。

他們首先取掉那五個已經累得不像人形的捉鬼師傅的命。慕白知道自己不可能躲過這一劫﹐因為他一絲力氣也發不出來。他閉起眼睛等待﹐想起了妻子﹐也想起了香蘭。他開始怨自己以前擇婿條件太苛﹐教自己最終未能看到女兒嫁人。

正感到那九隻鬼怪走得越來越近的時候﹐耳邊突然傳來陣陣慘叫。公孫先生立即睜開眼睛﹐只見四隻鬼怪倒在地上﹐掙扎了一會兒後便再沒有動彈﹔另外五隻則正跟一位少年比拼著。

他認得那位少年。是同鄉。姓史﹐叫璿珀。生得眉青目秀﹐粉面朱脣﹐自小醉心茅山術。父母曾妥人來過公孫府說媒﹐只是慕白一口斷定他不過是為得到自己捉鬼的全盤本領﹐所以便推掉了。此時﹐眼見這位少年舞動起那雙降妖刀﹐有板有眼﹐雖然還有許多改進地方﹐只是應付起那五隻鬼怪﹐還算卓卓有餘﹐不消一刻功夫﹐便教那兩隻暗算慕白的小鬼倒下來﹐慕白開始對他的印象改觀﹐心裡有點怪責自己以前太武斷。

剩下的三隻鬼怪看著同袍一個一個不敵﹐一心便只想著如何脫身跑掉。史璿珀留意著他們的招式﹐猜到他們心裡所想﹐當然不肯輕易放過他們。他深明「放虎歸山﹐後患無窮」這句說話﹐於是不斷用雙刀把那三隻鬼怪圍繞著﹐不讓他們離開那刀圈半步﹐靜候機會一刀一拼斬掉他們。

那三隻鬼怪知道對方功夫在自己之上﹐繼續跟璿珀比拼下去﹐早晚會一時分神殉掉自己的魂魄。其中一隻突然看到躺在地上的慕白﹐心生一計。向兩個同袍使個眼色後﹐便趁璿珀擋著兩鬼夾攻﹐朝公孫先生射上一支短箭。璿珀見狀﹐用力推開兩隻鬼怪後﹐便衝向公孫慕白﹐截停了那支短箭﹔那三隻鬼怪就藉這個空檔﹐立即轉身逃跑。

史璿珀見他們走遠了不好追去﹐便幫公孫慕白坐直身子﹐給他吃口解靈丹﹐好消散那些走了入經脈的妖氣。公孫先生本身是捉鬼的行尊﹐稍經休息後﹐身上那些妖氣早已逼走得七七八八﹐加上璿珀的那口解靈丹﹐一陣子慕白已經可以走動自如﹐便立即向璿珀作揖下去﹐以謝他救命之恩。

史璿珀不敢受這個禮﹐趕忙扶起公孫先生﹐道﹕「前輩快起。晚輩實受不來。只是﹐倒有件事希望跟前輩商量。」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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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anuary 29, 2010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次主題為「鬼」。

篇幅關係﹐故搶先刊登。此為故事上半部。


在這條住上近三百人的村子裡﹐有膽子大聲告訴大家自己懂得捉鬼的﹐莫有一半也必定過百。只是﹐真真正正能夠靠著捉鬼賺得一桶又一桶黃金的﹐唯獨公孫慕白。

公孫先生的本領的確是硬橋硬馬的真才實料﹐毫無花假和取巧。他曾在沒有人敢向前多走一步的時候﹐匹馬單槍擒下一隻殘害了許多良家婦女的急色鬼﹔他曾在手無寸鐵的情形下﹐赤手空拳拿下一隻殺人無數的吸血鬼。公孫慕白的名聲亦因此響震了方圓五百里內的大小村落。

教公孫先生的名聲遠播至鄰近三省的﹐還是市長夫人。十年前﹐蕭市長正室何氏無意聽到管家跟人講到公孫慕白的事跡﹐詳加打探後﹐發現果然有一個除魔捉妖的能人﹐便重金禮聘公孫先生﹐攀上涉水來到市政廳﹐去擒拿那隻迷惑著市長﹐弄得全市市民叫苦連天的狐娌精。這件事情市內幾份大報都有大肆報導﹐「公孫慕白」的名字便從此響遍鄰近三省的大城小鎮。

越來越多人穿州過省來到這條鄉村找公孫慕白捉鬼。公孫先生開始應接不暇。於是﹐村子裡便有許多人立即隨意找幾本茅山術﹑鐘馗傳之類的書來翻﹔翻過後便揚起塊寫上「公孫」二字的布帆﹐希望騙得到一些慕名來尋找公孫慕白的外省人。一時間﹐整條村﹑以至附近幾條村落﹐仿彿都全改姓了公孫。

當然﹐真金豈怕烘爐火。世間上真的就只有一個公孫慕白。公孫先生的名聲不曾因許多的同鄉冒牌貨受到影響﹐憑著他的過人本領﹐反而越來越響亮。他的屋子變得越來越大﹐後花園也變得越來越漂亮。到了現在﹐便是從外省來的﹐也根本不可能找不到公孫慕白的住所。因為那就是村裡面最高﹑最大的那一間。

不過﹐果然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去年﹐那位市長夫人給人揭發貪污受賄﹐弄得身敗名裂。可能是名聲太響關係﹐公孫先生智擒狐娌精一事竟然也給人翻了出來﹐遭那些眼紅了許多年的同行抹黑。他們爭相拿出大量似是而非的證據出來﹐說那其實是聯同市長夫人合幹的弄假所為﹐因為公孫先生的能力並不是傳說般厲害。在一個反智社會裡﹐劣幣始終驅逐著良幣﹐「公孫慕白」這個名字因此在省城慢慢失去光澤顏色。

對於自己的名聲如此給人抹黑﹐看到自己不再是別人除魔捉妖的首選﹐公孫慕白的確很介懷。雖然在方圓五百里內﹐他還是大家心目中捉鬼的行尊﹔雖然在人前人後﹐他都笑言﹕「區區虛名﹐何足道哉﹖」畢竟﹐至少近十年來﹐他都是鄰近三省大城小鎮捉鬼界裡的風頭人物。

只是﹐話得說回頭﹐教公孫先生最著意的﹐真的不是自己的名聲。公孫慕白最關心的﹐還是獨生女香蘭的那頭婚事。一個父親最關心的當然是自己兒女的幸福。

香蘭年紀確實已經不小。不過﹐依然是待嫁之身﹐多少都是公孫慕白之緣故。

香蘭不是一個生得醜的女生。相反﹐要數鄰近三省最漂亮動人的﹐香蘭排了第二位﹐也沒有幾多人敢走上首席。所以﹐前來公孫府提親﹑說媒的﹐每年也都絡繹不絕。只是﹐當自己的名聲越來越響亮﹐公孫慕白擇婿的條件便越來越苛刻。這個匹配不上自己﹐不能給予女兒快樂﹔那個是城市人﹐只會沾污了女兒純潔的心﹔另外一個則只為了得到自己捉鬼本領的真傳﹐根本不愛香蘭。總之﹐公孫慕白總有拒絕的理由。

香蘭的母親當然也經常跟他提到女兒的婚事﹐每次公孫慕白都回答道﹕「難道你以為我不著緊嗎﹖可是﹐假如嫁了人後生活得比現在要苦﹑要不開心﹐何必還要嫁﹖其實﹐我每次出外替人捉鬼﹐同時也在物色一處好人家。只是﹐還未碰上合意的罷了。」

大家簡直拿他沒辦法。

一天﹐新任市長派人送來一份急件。原來﹐因為受到一群法力高強的鬼怪侵擾﹐城裡許多捉鬼的都在搏鬥間掉了生命﹐在危急存亡之際﹐有人重新提起公孫慕白的名字﹐市長便急急親書﹐請求公孫先生趕去幫忙。

公孫慕白知道事態嚴重﹐便匆匆收拾器具行裝﹐連夜上路。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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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28, 2010

電影《喜劇之王》末段﹐周星馳為了協助吳孟達飾演的警察臥底破案﹐要裝扮成送外賣的茶餐廳侍應。除了服飾外﹐吳孟達還要他背熟茶餐廳的整個餐牌﹐以防給黑幫頭子識破。老是牢記不住各種食物的價錢後﹐周星馳大聲嘆道﹕「我只不過是一個外賣仔。」

忘記了吳孟達回應的那句對白。不過﹐大意該是﹐就是因為你是一個外賣仔﹐所以你應該對整個餐牌非常熟悉。

現在回想起來﹐那部電影確實是許多年前的作品。是《少林足球》之前的事情了罷﹖我記得﹐那才是張柏芝的首部電影。

的確是許多年前了。當香港回歸踏入第十三個年頭﹐電影裡的故事已經不能反映社會上的現象。

上月聖誕在港渡假時﹐有天下午﹐相約了父母親到尖沙嘴那間由前水警總部改裝而成的酒店吃下午茶。因為早到了一會兒﹐父親還未離開公司﹐母親便提議到酒店樓下的商場逛逛。

可能是平日下午關係﹐除了我們母子二人和店鋪裡面的售貨員外﹐整個商場裡看不到其然人影。於是﹐我們逛得很輕鬆。不用跟那些大陸匣一起擠逼。

原來﹐這兒也有KWANPEN。我們當然走了進去看看。畢竟﹐那是一間母親很喜歡的店。幾年前﹐也是聖誕假期回港的時候﹐母親和妹妹就在PACIFIC PLACE那間店逛得很興奮﹐興奮得教我這一個吝惜鬼也願意破一破慳囊﹐好讓她們的興奮能夠持續下去。我喜歡跟快樂的女人一起。我喜歡跟我一起的女人經常快樂。

那天﹐一走進店裡﹐母親便喜歡上了櫃檯裡一隻仿FRANK MUELLER錶面設計的手錶。她開口問店裡唯一一個售貨員那隻手錶的價錢。

那位售貨員看清楚母親所指後﹐道﹕「讓我查看一下。」說畢﹐便跑到電腦面前去。一輪按滑鼠﹑鍵盤的聲音後﹐我聽到她回答說﹕「原價是三千六百元。現在八折。」

「那麼﹐另外一隻呢﹖」母親指著櫃檯裡另外一隻問道。

那位售貨員再次跑出來看過清楚。雖然櫃檯裡其實只有兩隻手錶。

「這另外一隻呢﹖我要查看一下。」

然後﹐那位售貨員再回到電腦前按滑鼠和鍵盤。一輪功夫後﹐她回答道﹕「另外一隻則是三千四百元。一樣有八折。」

曾幾何時﹐香港政府不是有一個宣傳短片教市民的服務態度﹖我記得﹐是劉德華擔演的。現在莫見了。

可能因為現在實在有太多大陸匣帶著過多來歷不明的現金﹐來到香港購物﹐他們只曉得粗聲粗氣地花錢。多面對著那些人後﹐於是﹐現在一間售賣的手袋動軋過萬元的店的售貨員﹐完全連許多年前的一個茶餐廳外賣仔也不如。

Wednesday, January 27, 2010

公民黨﹑社民連提出五區總辭﹐好讓全港市民能夠在普選行政長官這件事情上﹐發出一口響亮得教中南海可以聽得見的聲音。其口號為﹕「五區公投 全民起義」。

五區支持立即普選的公民黨﹑社民連的立法會議員一起辭職﹐讓接下來的那個補選間接成為全港市民普選特首的公投﹐這一個計劃其實已經討論多時。至少﹐對於我這一個住在歐洲的人而言﹐其討論的時間比討論興建高鐵還要長。

計劃在蘊孕的時候﹐便是必須要反對的人﹐都沒有一個夠膽跑出來指指點點﹐想是怕給北京誤會自己是無間道﹐刻意為敵人壯大聲勢﹔只是﹐當人家整盤計劃推出後﹐那些媚共的人終於按捺不住﹐紛紛爭搶頭啖湯﹐洶湧出來批評「五區總辭」的不是。

起初﹐有人說﹐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有人說﹐這不合符基本法﹔有人說﹐這樣不等於公投。諸如此類。總之﹐都是那些百年如是的說話。說的人不悶﹐聽的人都悶了。共產黨向來強於宣傳﹐香港這些媚共的卻如此敗家﹐中南海實在有必要再教育他們一下。

後來﹐或者確實經過一些高層指點修飾﹐那些毫無創意趕著搶閘出來的SOUNDBITE終於有了些少新意。也教人相信這是真正屬於中南海﹑屬於香港建制派﹑那些媚共的人的說話。他們說﹕「那等於造反。」

造反。

原來﹐對於他們來說﹐讓其他人有機會選擇違反中南海意思的行動﹐就是造反。更甚是﹐原來﹐不按照北京旨意去辦事﹐就是造反。

不過﹐這樣造反有什麼不妥﹖

不合法嗎﹖是否又要重案組出動拘捕那些帶頭造反的人﹖陳巧文襲警﹐也要靠著錄影帶片段作證據﹐事發後近一個星期後拉人﹔這一次人家公然造反﹐警務署署長不是應該按著電視新聞報導﹐立即站出來帶隊鎖下那些目無法紀的大律師﹖

Tuesday, January 26, 2010

其實早很喜歡《蚌的啟示》這一首歌。喜歡它的旋律﹐更喜歡它的歌詞。

「沙中蚌 常怨路茫茫 \ 常怨處身灰暗地方 \
而四周好陽光 它閉起眼來看 \ 常合上難怪不見光 \
小島裏 誰也是繁忙 \ 求進取不惜拼命趕 \
難有空的目光 可會緊閉如蚌 \ 忘掉看四周境況 \
願你可不將耳目收藏 \ 願你可與我多聽多望 \
盡去關心多一些 你從不似蚌 \ 我願與你共創千柱光

Woh oh Woh oh \ 攜手可創造光芒 \ 齊心關註定破浪 \
既在人海中同航 \ 但求齊力幹 將光輝灑遍每一方 \
攜手可創造光芒 \ 齊心關注定破浪 \
既在人海中同航 但求齊力幹 \ 北風都可變暖 當你心變熱燙
攜手可創造光芒 \ 齊心關注定破浪 \
既在人海中同航 但求齊力幹 \ 星火穿起會變一串光

照著你 照著我 \ 去共創 更好境況」

社會上﹐難免有埋怨聲音。因為世間上沒有一件事情能夠討好所有人。

只是﹐我們懂得埋怨的同時﹐是否懂得教其他人聽得見我們埋怨的聲音﹖

這天﹐我一邊聽著從iPOD裡播放的《蚌的啟示》﹐一邊讀著龍應臺在一九八四年寫下的那篇《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

結尾部份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不要以為你是大學教授﹐所以作研究比較重要﹔不要以為你是殺豬的﹐所以沒有人會聽你的話﹔不要以為你是個學生﹐不夠資格管社會的事。你今天不生氣﹐不站起來說話﹐明天你 - 還有我﹐還有你的下移代﹐就要成為沉默的犧牲者﹑受害人﹗如果你有種﹑有良心﹐你現在就去告訴你的公僕立法委員﹑告訴衛生署﹑告訴環保局﹕你受夠了﹐你很生氣﹗

你一定要很大聲地說。」

想不到到了二十一世紀﹐讀著近來特區社會的一切種種﹐一首港英政府時代的宣傳歌曲﹐一篇寫在落後時候的台灣的文章﹐竟然還能夠對我這一個香港人有點戚戚然。

這是香港的悲哀嗎﹖

Monday, January 25, 2010

這是發生在一九八六年的事情。那時候﹐香港的宗主國還未是中國。我們還是英國殖民地子民。

無可置疑﹐每個國家﹐不論是獨裁的﹐還是民主的﹐都會推行公民教育。因為每個政府都希望民眾愛自己的國家﹐關心自己的社會。當然﹐雖然都叫做「公民教育」﹐獨裁國家推行的跟民主國家的﹐絕對有很大分別。畢竟﹐大家對愛國這個定義有著天壤的落差。因為大家愛的本體根本不同。獨裁國家的國家是獨裁者自己的﹐民主國家的國家則是廣大人民的。

當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的時候﹐電視新聞報導開始前﹐我們不會被逼聽《天祐我皇》﹐熒幕上不會播放英國在人類歷史上輝煌成就的畫面﹔那時候﹐社會裡﹐沒有什麼愛國之爭論。沒有人會粗暴強逼我們愛上英國﹔愛上英國後﹐沒有人會強硬逼令我們盲目支持執政黨。一切都順其自然。

人類從來都是懶惰的動物。當事情可以順其自然的時候﹐我們就不會放在心頭。於是﹐在那時候的大氣候底下﹐加上九七大限這個問題開始露面﹐香港人只把一切心血放在抓錢上面﹐希望在回歸中國大陸前多撈點金子﹐好為以後在中國殖民地的生活多積一點保障。

港英政府開始怕我們不夠關心社會。因為沒有人對社會發出不滿的聲音﹐沒有為政策提出相反意見﹐甚至為反對而反對﹐這不會是一個健康的社會。至少﹐這不是英國人信奉的道理。英國人相信﹐真理越辯越明。

於是﹐在一九八六年﹐電視上出現了這一個政府宣傳短片。



裡面那首歌﹐叫《蚌的啟示》﹔寫詞的人﹐是林振強先生。

有人 - 尤其是那些陰謀論者﹐或者是那些媚共的 - 他們會說﹐這裡面其實也有許多政治手段。為什麼港英政府早不推行﹐就是要在前過渡期﹐才開始推行公民教育﹐要香港人開始關心社會﹖英國人就是要在撤退前﹐處心積慮地撒下不能平穩過渡的種籽﹐要香港的順民開始質疑社會﹐以至政權﹔到這些種籽發芽﹐就剛好是香港回歸中國大陸的日子。這都是英國殖民者的陰謀。

我同意﹐這當中有著政治手段。任何一個政府所做的事情﹐都有其手段﹐都有其目的。不論那個政府是民選的﹐或是槍桿子下成立的。

我不知道當年港英政府開始推行公民教育的真正原因。不過﹐當看到近來特區政府對反對派﹑對許多許多社會上不滿聲音的態度﹐實在不難明白何解陶傑老是說香港的當權派人是政治的幼稚園生。

政治不是妥協的藝術。政治是要別人乖乖聽從自己的藝術。英國人教我喜歡上英國﹐香港特區政府則教我越來越討厭香港和中國。政治手段﹐高下立見。

人類從來都是懶惰的動物﹐是一種吃軟不吃硬的懶惰動物。霸王硬上弓地要人臣服﹐要人愛上自己﹐根本不大可能。便是一時能夠做到﹐也不長久。因為那是口服心不服。是利益底下的暫時容忍。

重溫著那首《蚌的啟示》﹐便不禁教人懷念起港英政府的管治。

Friday, January 22, 2010

喜歡一些作家﹐因為我的想法跟他們有點相似。這也算是種物以類聚罷。當然﹐我這樣的說法有點不知醜。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名字跟那些響噹噹的名字並排在一起。

有時候﹐我想﹐我喜歡上HAROLD PINTER﹐可能因為都不喜歡一碰面便開口問人家「HOW ARE YOU﹖」。這位當代英國最偉大的劇作家以為﹐一個大家對其答案沒有真正興趣的問題﹐完全是不雅。

我也是如此想的。

初搬到愛爾蘭的時候﹐跟別人見面﹐對方必會首先問一句「你好嗎﹖」。那時候﹐我總會認真地按著香港英文教科書的教導﹐回答一聲「我很好。多謝。你呢﹖」。在這個島國住下來後﹐跟其他人多接觸了﹐我發現﹐「HOW ARE YOU﹖」不過是一個口頭禪似的開場白而已﹐完全是可以不用回答的。便是要回答﹐簡簡單單的重複一次「HOW ARE YOU﹖」﹐雙方便可以立即繼續各行各路。

我很討厭如此。不過﹐我也習慣了這一套。(所以﹐我沒有資格成為一個偉大劇作家。)

我記得﹐零八年聖誕﹐跟家人到了美國奧蘭多渡假。有天早上起來﹐扭開電視便聽到新聞報導HAROLD PINTER的死訊。有點點落莫。因為未能夠在他有生之年﹐到劇院欣賞一部他的作品。我只偶然在家裡翻閱過他的幾部劇本。是《無人地帶》和《背叛》。

突然想起HAROLD PINTER﹐因為最近又有一個我以為我跟他有點相似的作家撒手塵環。

我講的﹐是ERICH SEGAL。

記得他的女兒曾在零八年於雜誌GRATA裡面提到父親的童年。她寫道﹕「With an ailing grandmother trapped downstairs and an absent, driven grandfather running his fabric store in Manhattan, my father's earliest memories are of performing on that stage to an invented crowd; filling a solitary world with companions from his imagination. He wrote plays and performed them, emoting to an echoing and empty theatre. Inventing people became a powerful defence against loneliness.」

小學的時後﹐放學後﹐我也是留在祖父母的家。他們管教得很嚴﹐我是不容許出外跟其他小孩子一起玩耍﹐加上妹妹讀的是下午班﹐所以﹐許多時候﹐我都是獨自一個。於是﹐我愛上在腦袋裡設計一個又一個故事﹐一個又一個的劇本﹐教我手上的那些GI JOE公仔演出我的作品。因為香港文化關係﹐我跟ERICH SEGAL有點分別﹕我那些憑空相像的演出都不在舞台﹐都是電視﹐或者電影。那時候﹐我不知道有舞台劇這回事。

在報紙上重溫著這位古典教授的生平﹐我跟自己道﹐我何嘗不渴望能夠寫上一個悲劇﹐教自己的名字能夠在歷史上留一個席位。就像ERICH SEGAL。他那部《LOVE STORY》完全是家傳戶曉。

「What can you say about a twenty-five-year-old girl who died? That she was beautiful. And brilliant. That she loved Mozart and Bach. And the Beatles. And me.」這樣的一段開場白﹐不知已教多少人掉下多少眼淚。

Thursday, January 21, 2010

誰都有過青春。只是沒有燃燒過的﹐算做真正擁有過青春嗎﹖

最近﹐連續看了日本導演大島渚的《青春殘酷物語》兩遍。是放影碟的。看畢﹐我想到一個問題﹐究竟青春是什麼﹖

電影初段﹐男主角阿清跟女主角真琴在海邊的露天木材工場做了一場有點暴力的愛後﹐阿清對真琴說﹕「我有點惱火﹐不過﹐也許不是對你......」

真琴有點不明白地問道﹕「那是為什麼呢﹖」

阿清回答說﹕「什麼都有份。」

看了影碟附送的導演訪問後﹐我相信﹐那一幕戲就是整部電影的關鍵。是對「青春」一詞的註解。

電影拍於六十年代。那時候﹐電影公司信奉明快歡樂的青春。不過﹐導演不以為然。他認為﹐快樂並不是青春的全部﹔他反而相信﹐青春一定是一團怒火。只有拼命碰撞那些憤怒﹐我們才得著青春。

在訪問裡﹐大島渚說﹐任何時代的年輕人都是一樣﹐都會對社會現實有這樣那樣的不滿。不過﹐每個時代的年青人的憤怒﹐或者是疑惑﹐都不一樣。現在年輕人對社會的不滿﹐跟六十年代的年輕人所感受的﹐肯定有所不同。因為每個時代都有它的特徵。

六十年代﹐日本還在戰敗重建階段﹐經濟開始高速發展的同時﹐社會積怨很深。雖然對社會有著許多不滿﹐或者是其他想法﹐可是在時代的局限底下﹐年青人並不能夠想做就做。於是﹐大島渚便把當中的憤怒組織化起來﹐讓它明快地在電影裡頭表現出來。

那就是電影《青春殘酷物語》吸引人的地方。

導演表示﹐在那個時候﹐一方面﹐日本經濟高速發展﹐另一方面﹐青年人為了表現自己的思想而行動 - 在某種意義上﹐也屬於一種經濟行為。同樣是經濟行為﹐年青人的主張和想法﹐卻被視為犯罪﹐要受到懲罰。面對這樣的事態﹐我們要怎樣思考﹐這就是他拍攝《青春殘酷物語》的著眼點。

訪問最後﹐導演說﹐他最想對年青人說的就是﹐不管從什麼意義上講﹐年青人一定要燃燒青春﹑碰撞憤怒﹐這才叫做無悔青春。甚至今生無悔。畢竟﹐人生的青蔥歲月並不長久。才匆匆數載。

當有天我們明白得到「我們只能把自己當道具玩物出賣。世道就是這樣。一個人再努力也沒有用處」這一句阿清在電影結尾部份的對白的時候﹐我們已經再沒有一點青春。我們心裡面的那團火已經給社會上的一切一切弄熄了。

問題是﹐當我們再沒有青春的時候﹐我們是否容許我們的下一代擁有他們的青春?

對於那個前英國殖民地而言﹐答案似乎是否。

Wednesday, January 20, 2010

萍水相逢﹐我總喜歡聊上幾句。

搬到歐洲生活後﹐這樣的事情變得更加平常。畢竟﹐在西方社會裡﹐這根本就是件平常不過的事情。在酒館裡﹐在交通工具上﹐跟一些有趣的人搭訕﹐是擴闊自己眼界的途經。唯有這樣﹐我們才能夠多了解得到自己圈子以外的人﹐多認識一些自己圈子以外的故事。我們總不能給自己的圈子限定了自己眼光和思想的發展。

其實﹐就只有在中國人的社會﹐父母才會教孩子不好隨意跟陌生人閒聊。

當然﹐我不是說在網上聊天兒。我的意思是﹐跟陌生人面對面閒談。

我是一座古老石山。到了二十一世紀﹐我依然未能夠稱「網上聊天兒」為「聊天」。正如我依然要每天到報攤買上一份報紙才上班一樣。我接受不了在網上讀報。因為除了說話內容外﹐聊天還要有眼神接觸。和身體語言。和大家一起共同呼吸的空氣與味道。所以﹐縱然科技上已經有視像會議﹐我依然未能接受網上聊天屬於聊天。

就因為父母不鼓勵孩子隨意跟陌生人閒聊﹐我老是以為香港孩子沒有西方的活潑。香港孩子總是不能夠自如地表達得了自己小腦袋裡的想法。甚至有點怕去表達自己小腦袋裡所想所思。

平安夜時候到達香港的家。一邊喝著母親勞苦地煲下來的湯水﹐一邊看著電視新聞。

記者在玩具店訪問了幾個小朋友﹐問問他們喜歡什麼聖誕節禮物。他們竟然都不約而同地面對陌生人很怕羞。有一個甚至要躲到母親背後﹐才勉強回答了記者的問題。仿彿發表意見是不容許的事﹐仿彿沒有父母首肯﹐自己的意見都不能跟別人說﹐縱然人家只是問你喜歡什麼聖誕禮物。

跟西方世界完全是兩回事。至少﹐在我認識的西方社會裡﹐即英國和愛爾蘭﹐只要碰上了記者訪問﹐人家那些孩子都會大大方方﹐口若懸河地回答。

這是文化上的分別嗎﹖

不過﹐有點奇怪。在現今香港社會裡﹐我們成年人一邊慨嘆孩子成為電車男的同時﹐當孩子發表了自己的聲音後﹐我們又會罵他們過激。我們希望年青人有獨立想法﹐我們又不要他們不聽從我們的指示。我們要他們關心社會﹐也不要他們關心社會。

在回歸後的香港長大的孩子﹐註定是一個悲劇。在中國殖民地長大的孩子﹐當然註定是一個悲劇。

Tuesday, January 19, 2010

早陣子﹐老友聚會﹐因為許多都是別人父母﹐言談間﹐少不免聊到孩子上。講到孩子﹐教育當然是不能避過的話題。畢竟﹐那是天大事情。誰不希望兒女從小得到良師教導﹐好讓將來出人頭地﹐更勝自己﹖

香港彈丸之地﹐要尋覓良師﹐當然只能往傳統名校裡找。假如這個前英國殖民地還有教得好孩子的老師存在。始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回歸後﹐經過當家作主的奴才多年蹂躪﹐雖說那些名校不似英國殖民地時候那樣興盛﹐教之平常學校﹐到底氣象不同。

這樣顯淺道理﹐便是牛頭角下村順嫂莫有不明。於是﹐香港人人爭相無所不用其極地教自己的孩子往人海處推﹐希望天恩浩蕩﹐給賞得一個那些傳統學校的學位。地產樓盤廣告均以名校網作招徠﹐可為一證。

那天﹐大家談到小學入學試。一位母親跟我們講了她從其他幼稚園家長口裡聽到的故事。

原來﹐那些傳統名校取錄學生的首個條件﹐不是要小孩子知多識廣﹐而是要他們在陌生環境裡﹐陌生人面前﹐能夠有適當的反應。

那位母親說﹐有一間在九龍塘的男生學校﹐面試前﹐會安排所有申請入學的孩子一起坐在大禮堂裡﹐然後播放一部卡通電影給他們觀看。當播放完畢﹐負責篩選的老師便會在門外逐個名字叫喊。聽到自己的名字後﹐懂得站起身﹐走到那位老師面前的﹐便算過了第一關。

聽見這個故事﹐我再次替香港這個前英國殖民地的前途感到悲哀。

一間傳統名校會如此首先篩選孩子﹐可見許多香港孩子﹐雖然經過接近六年家教和幼稚園指導﹐聽到別人呼喊自己的名字依然不曉得反應。要知道面對如洶湧潮水的人群﹐做篩選的首先必是盡快把申請入學的孩子的數目減半。名校篩選首關如斯﹐不正正表示很多香港孩子進小學前﹐其實已經註定是電車男﹖

九年免費教育﹐這許多許多入不了名校的孩子﹐始終會進入其他平常學校學習﹐然後一個一個畢業﹐進入社會打滾﹐撐起整個香港。想到這裡﹐不感到悲哀的﹐應該談不上愛香港。

Monday, January 18, 2010

早陣子﹐《泰晤士報》評了一評SHAKIRA最新推出的那張大碟。劈頭第一句就說﹕「假如BEYONCE的《SINGLE LADIES》是二零零八年的最佳音樂電視﹐那麼今年的得獎者該是SHAKIRA的《SHE WOLF》。裡面那些舞蹈動作﹐實在教人很詫異。原來一個人的手腳可以如此扭擰。」

Single Ladies (Full)


She Wolf (Full)


無可置疑﹐SHAKIRA的那些動作更叫人目定口呆。雖然﹐後來《泰晤士報》派了記者跟排舞的人學習BEYONCE在《SINGLE LADIES》裡面的舞蹈﹐記者總結說﹐做一個SINGLE LADY從來就是如此辛苦。畢竟﹐跟BEYONCE不一樣﹐可以有著教人刮目相看的唱功﹐那一個來自哥倫比亞的女孩子能夠成名﹐還是靠那一些可以三百六十度扭動的手腳和腰。(許多時候﹐SHAKIRA的現場表演都是咪嘴的。可能是為了遷就跳舞罷。)

要成名﹐總要有一點別人做不到的本事。

於是﹐我想﹐我不應該奇怪早前在雅虎香港讀到的一個報導。

那天﹐如常在網上留意一下在出生地發生的事情﹐忽然發現有一個樂壇女新人竟然當眾表演鋼管舞。原來那是那首歌的舞蹈。當然﹐她可能已經不是什麼新人﹐雖然我完全不認識她的名字﹐現在也記不起她的名字。

今年﹐英國歌唱比賽《X FACTOR》有一個打進了決賽的四人女子組合﹐所有成員以前都是在夜店裡靠跳鋼管舞賺錢糊口。她們說﹐參加《X FACTOR》就是要別人知道﹐她們可以不賣弄自己的身體﹐也能夠過活。她們口口聲聲表示希望改變她們在別人心中的印象。不過﹐在首週穿著非常性感﹐首次電視直播底下唱了一首歌後﹐她們便給觀眾投票踢出局。

或者﹐要在香港那個娛樂圈裡成名﹐假如欠缺一點別人做不到的本事﹐就要做一點別人不會做的事。更簡單點說﹐要不怕醜當眾做一點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