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30, 2007

那天早上﹐收到了你的來電﹐確實很意外。便是有想過你會給我撥個電話﹐也沒有想過會在那個時候﹐收到你從遠方撥過來的電話。

印象中﹐是我搬到歐洲生活後﹐第二次接聽到你的電話。上一次﹐是一年前罷﹖也是一個灰暗暗的週末。雖然很久未有聽過你的聲音﹐我還是立即認得出你來。你似乎有點詫異。其實﹐你不應該有一點意外。你該知道﹐我不可能忘掉你的聲音。根本不可能。

除非我患上了老人痴呆症。

不過﹐人家說﹐那是一種只會忘掉近來發生的事情的病症。對於以前的一切﹐倒是記得很一清二楚。

第一次遇上你﹐是在一個聖誕派對。也許﹐那時候﹐你根本未能發現我的存在。因為在你的週圍﹐都是一些高大威猛的男生。他們總是像蜜蜂般﹐團團地繞著你這甜蜜的蜜糖來轉。畢竟﹐任何時候﹐漂亮女生總是特別受歡迎。尤其是在那個普天同慶的日子。那天﹐你的視線﹐不可能不給遮擋著。我也只能站得遠遠地偷望。整個晚上﹐我也未能走得近你的身旁。

是上天刻意的安排罷﹖三個月後﹐我們竟然遇上了。

老實說﹐那個派對之後﹐我就沒有想過我們會有再次碰面的機會。我甚至是把你忘記得一乾二淨。我知道﹐這樣的說法有點不妥。再次遇上你前﹐我們根本互不認識。我打探不到你的名字﹐你當然也不曉得我的。所以﹐談不上忘記不忘記。

想不到﹐我們竟然會在那個情形下認識大家。要知道﹐本來我是不會在那一個地方出現。因為他們早安排了我到另外一處去。只是﹐陰差陽錯下﹐我竟然來到了那一個奇怪的地方﹔也讓我在哪一個奇怪的地方﹐重遇上你這一個漂亮的女生﹔也讓我們互相認識了大家。假如那不是上天刻意的安排﹐又是什麼﹖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顯然﹐我這一個傻子﹐真的不明瞭老天爺的心意。望著那些經常在你身邊的出沒的男生﹐我實在不敢多走近一步。我看不到自己有比他們強的本領﹐就只看到他們比我強的地方。戰爭還未開始﹐我便首先替敵人﹐打敗了自己。我揚著手﹐一邊大聲呼喊投降﹐一邊急步逃離了殺戮的戰場。我懦弱地選擇了做一個戰場外的觀眾。

有天下午﹐天氣有點悶熱﹐你的一位朋友找了我去聊天。他竟然跟我提及了你﹔當天黃昏﹐不約而同地﹐你的另外一個朋友也在電話裡﹐跟我提及了你。我想﹐我當然要明白這當中的一切。只是﹐有時候﹐我會很同意﹐我是一個白痴。我甚至以為﹐這個世界上面﹐應該再沒有一個比我更笨鈍的白痴。白痴得被一些無聊的事情蒙蔽起了眼睛﹑蒙蔽起了耳朵﹑以至那一個腦袋。於是﹐便什麼也聞不到﹐也見不到﹐也想不到。

那天﹐你說有點心事﹐希望找人傾訴。我們便約定晚飯時候﹐在亞士里道的一間餐廳見面。聽著你的說話﹐我是知道應該要怎樣做。可是﹐我竟然白痴地反方向來走。我應該很讓你失望。晚飯後﹐我甚至沒有如以往一樣送你回家。我們就只在巴士站前分手道別。

我們是曾經走得這樣近。近得錯過了大家。

我不知道何解突然想起了這些陳年往事。是好應該繼續讓他們鋪滿塵埃。我明白。

Thursday, November 29, 2007

早前﹐貝理雅接受了一個中國發展商的重金邀請﹐到了中國東莞演講剪綵。

為了一親前英國首相的寵澤﹐那些富起來了的人民﹐不惜花費幾百萬元人民幣代價,也覺得不貴﹔至於中國婦女﹐因為能夠近距離接觸,眼見明星風采,亦情不自禁大叫「貝哥真帥」。一時間﹐這位因伊拉克戰爭而聲名蒙污的前英國首相﹐成為了中國人民的新貴。畢竟﹐無論怎樣講自己如何是二十一世紀的國際新勢力﹐那個大國裡面的十三億人﹐骨子裡依然戀慕西方物質文化。

在英國方面﹐對於自己的前首相﹐來中國出席一場飯局,講幾句不痛不癢的客套話﹐便收到五十萬英鎊的酬勞﹐都覺得很可笑。《私眼》當然不會放過這個取笑貝理雅的機會。在最近一期裡面﹐雜誌便替這位前首相﹐草擬了一篇在可以中國各大城市(包括香港)發表的演講稿﹐方便貝理雅在那個遙遠的東方古國裡淘金。

那篇演講稿是這樣的﹕

Good people of (fill in name of city or administrative region).

As I was coming here tonight a taxi driver said to me, "Are you that Tony Blair? You all look the same to me." (Pause for laughter).

No, but seriously, we are all the same in the new global economy. The progress you have made in your country - and particularly in (repeat name of city or administrative region) - is an inspiration to us all.

As prime minister of Britain, I am keenly aware of how much we owe you! $200 billion at the last count! (Pause for laughter).

No, but seriously, we are looking forward to the Olympic Games...showcase for your entrepreneurial achievements...Murdoch satellite TV...jollu good thing...hi-tech...modern architecture...envy of the world...(note to self, don't mention Tiananmen Square, Tibet, human rights, global warming etc).

So, in conclusion, may I say that this wonderful new development (fill in name of shopping mall, executive flat complex, business park, nuclear power station, landfill site, student prison etc.) is the greatest Chinese achievement of all. (Wait for applause and cheque for GBP250,000).

And can I end by quoting the words of mu host who remarked that a speech by me is like a Chinese meal. Once you have had one you immediately don't want another one. (Is this right? Please check. T.B.)

當然﹐整篇演講稿﹐既踩貝理雅的貪財﹐也笑中國人的無知。一箭雙雕。

陶傑說過﹐「英語國家上台演講,要用心經營。講任何題目,都不要太抽象,至緊要包含一個引述自前人的金句,有一個故事,一個笑話,最後還要來一句自嘲。一篇好的演說,尤其在筵開三十桌的晚餐會,本身就像一個套餐。頭盤最重要,十五秒的沉默後,先用一段文采飛揚的開場白,扣住觀眾的心弦,就像一碟鵝肝醬,清雋可口。內文才是正餐,當你講到世界經濟大勢,由白宮和美國聯儲局最近的政策開始,引述三兩個數字,不要太繁複,然後以一個古人的典故做甜品,不論拿破崙或凱撒大帝,其金句在此時出籠。最後一句自嘲,只是咖啡或茶。要在觀眾口瞠目呆、期望最高的時候,戛然而止。」

想不到﹐一篇嘻笑之作﹐也如此符合這個要求和格式。

Wednesday, November 28, 2007

眾多英國節目裡﹐除《X-FACTOR》那個歌唱比賽外﹐我最喜歡的﹐要數《FAMILY FORTUNE》。

這是一個遊戲節目。每個星期﹐電視臺都會邀請兩位明星﹐帶同他們的家人﹐一起參加這一個問答比賽。每贏得一回合﹐參賽者都會得到若干萬英鎊。到節目完結前﹐拿得最多獎金的那一家人﹐便可以把他們所贏得的金錢﹐全數撥給他們賽前所選擇的那一個慈善團體。我以為﹐這樣的籌款活動﹐總比那些綜藝節目的慈善秀﹐來得有點新意﹐也來得更有趣味。

比賽的問題﹐都不是那些《百萬富翁》式的百科知識﹐而是真真正正的一般生活常識。更正確點說﹐是一般英國人的生活常識。不過﹐也要講清楚﹐那些問題其實都沒有正式答案。因為答案往往都有很多個。參賽者要答的﹐就只是電視台訪問了一百個人後﹐最多人講的首五個答案。只要講出了所有五個答案﹐那一家人便算贏得那一個回合。

喜歡這一個節目﹐因為從中可以學到很多英國人日常生活中的用語。有一次﹐主持人便要參賽者講出「洗手間」(TOILET)的五個別稱。(朋友﹐能夠想得到沒有﹖)

上星期﹐有一道問題是﹕試講出五個英國機場的名字。

當大家滿以為「希斯路機場」會是最多人講出的答案的時候﹐主持人說﹐根據他們的調查﹐在一百個受訪者裡面﹐竟然超過三成人回答「曼徹斯特機場」。主持人也表示吃驚。畢竟﹐希斯路機場方是世界接觸英國的大門。便是不提及HEATHROW,也應數GATWICK。要知道﹐很多飛往歐洲其他國家的英國航空公司航班﹐都是在GATWICK出發。

當提及這一個令人意外的調查﹐妹妹問我﹐可知道希斯路機場在世界九十個大城市機場裡面﹐排第幾位﹖

聽到這突如其來的一問﹐我當然猜到這個英國國際機場在那個排名榜上的位置。我答道﹐第八十九。因為排第九十的﹐是都柏林機場。

我沒有讀到那個排名榜。不過﹐假如愛爾蘭的首都算是一個世界大城市﹐那麼﹐我很相信﹐都柏林機場會敬陪尾席。因為便是連盲目愛國的小妮子也不得不承認﹐這個首都機場的設施實在太過落後。她的論點是﹐連接機場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確太少。除了那四條巴士線﹐和那幾條通宵行走的旅遊巴外﹐就再沒有什麼。沒有地鐵﹐也沒有火車。

這當然是一個問題。不過﹐由於住在市中心﹐我倒不覺得有太大問題。乘巴士從機場回住所﹐也只是半個多小時罷了。

我以為﹐都柏林機場會敬陪尾席﹐那是因為裡面太缺乏餐廳。

差不多每一個月﹐我總有些時候離開都柏林﹐到了另外一些地方走走。很多時候﹐我都是星期五下班後﹐乘夜機到倫敦去。從公司來到機場﹐亦不過七時許。是晚飯的時候。可是﹐除了過關前的那一間麥當勞外﹐整個機場已沒有提供食物的地方。那兩個FOOD COURT本來已經沒有太多選擇﹐才僅得三﹑四間店鋪。不過﹐他們都是七點鐘開始關門休息。過關後﹐也有一間供應薄餅的餐廳。只是﹐LAST ORDER是七點半。

我是如何也不能解釋這個現象。

我倒不介意這些餐廳的價錢比較貴。我只不過希望能夠在晚飯時候﹐上機前吃一頓正正經經的晚餐罷了。可是﹐在都柏林機場﹐這實在是一個侈望。

Tuesday, November 27, 2007

契柯夫是陶傑喜歡的一個作家。《萬牙叔叔》是他在1897年寫成的作品。

早陣子﹐都柏林戲劇節﹐便跑到劇院﹐看了一個由當代愛爾蘭劇作家費奧改編的版本。那是我首次接觸這位俄羅斯大文豪的劇作。後來﹐多翻尋找下﹐終於在舊書店找到一本《契柯夫劇作選》。是企鵝出版社上世紀五十年代的翻譯。當晚﹐最先讀畢的﹐也就是這個以俄羅斯鄉郊生活為背景的故事。

那是一個四幕戲的戲劇。

在第三幕裡﹐索菲輕倚在繼母海倫心口上面﹐來了一場深情的對話。她們在談大家都喜歡的那一個男人﹕米高醫生。索菲暗戀了那個醫生六年。不過﹐她可不知道﹐原來﹐才見過幾次面後﹐自己的繼母也歡喜上了自己的心上人。那場對話﹐是這樣開始﹕

索菲﹕我並不漂亮。
海倫﹕你有一把秀麗的頭髮。
索菲﹕不﹗(轉過身望著鏡中倒影)當一個女生的樣貌太過平凡﹐大家都會說﹐她有一雙漂亮的眼睛﹐她有一把秀麗的頭髮......

的而且確﹐我們都是這樣對人處世。

早前﹐有點厚面皮地﹐給一個新相識的朋友介紹了這一個天地。我坦然說﹕自問﹐這是一個頗吸引的專欄。至少﹐這兒的文章﹐能夠吸引得到自己重讀幾遍﹐依然不感覺到悶。

我記得﹐以前上課的時候﹐陶傑講過﹐要文章吸引到人﹐首先就不要把自己悶倒。自己找來的題材﹐當然是自己有興趣的事情﹐也就是自己感到有趣味的事情。假如連自己也不能多讀數遍﹐又如何寄望跟自己毫不相識的人﹐願意去讀一遍﹖

亦記得海明威說過﹐寫完稿我總是覺得空空蕩蕩﹐又悲又喜﹐彷彿剛做完愛。我斷定這是一篇很好的小說﹐到底有多好﹖倒要等我第二天再讀一遍才知道。講的﹐也就是這個道理罷﹖

幾星期後﹐無意中再談到這個專欄。朋友道﹐我也不是每天都讀。不過﹐倒很佩服你的恆心和毅力。

聽到這樣的稱讚﹐不知為何﹐竟然想起中學時候的一件小事。一件小得除了我自己外﹐再沒有人會記得的事情。當然﹐也因為實在沒有太多人知道。

是高六的一個懶洋洋下午。沒有課﹐百無聊賴﹐靈魂都不知道跑到那個方向。突然﹐聽到老師的叫喚﹐說希望跟我聊一聊。既然大家也悶得發慌﹐我當然樂意找到一個聊天的伴兒。

我們走到一個較為僻靜的地方坐下。似乎﹐他想跟我講一些秘密。至少﹐他暫時不希望其他人知道。原來﹐他打算提名我拿那年的最佳進步獎。

聽到這個提議﹐我有點不知道如何反應。是該立即轉身走﹖還是先罵他一聲「痴線」才走﹖我以為﹐這個什麼的進步獎﹐是對人最大的侮辱。只要接受了這個獎項﹐就是同意自己曾經是一把爛泥。因為只有爛泥才有極大的進步空間。因為你總不會說﹐愛恩斯坦創立相對論前後是一個進步。

於是﹐那一年畢業禮﹐我還是跟一眾友好﹐在台下看著高一屆的師兄畢業。

Monday, November 26, 2007

以前在香港的時候﹐假如沒有約到什麼人﹑沒有什麼特別事情要辦﹐我總喜歡在週末的下午﹐獨自從旺角那些樓上書店﹐沿著彌敦道﹐走到尖沙嘴的兩間晨衝。假如到電影院去是兩個人的事情﹐那麼﹐逛書店就是一件只能一個人去做的事。我很怕跟朋友到書店﹐生怕悶倒別人﹐也悶倒自己。找到一本合意的﹐想多翻兩翻﹐就怕要同行的朋友呆等﹔兜了幾個圈﹐一無所獲﹐想要離開﹐又怕打斷了朋友讀書的雅興。

縱然是同一個招牌﹐樂道的晨衝,跟海洋中心那一間﹐本質上確實有點分別。我不曉得如何清楚地講到當中的分別。不過﹐雖然店是比海洋中心的小﹐很多時候﹐我幫襯的﹐都是樂道那間總店。我以為﹐總店的書﹐較合我的口味﹐而且﹐裡面的氛圍﹐亦比較像一間書店。海洋中心的晨衝﹐就只比那些壹頁堂好一點。

便是已經在樂道買了些書﹐我依然會走到海洋中心去。為的就是店裡面後方那個角落的一個特價書書架。不知道什麼原因﹐這個書架上面﹐總是排著很多劇作家的作品。才賣二﹑三十塊。我就是在那個書架前面﹐開始認識TS 艾利略和HAROLD PINTER。我從這間晨衝買回家的書不多。我清楚記得﹐《大教堂謀殺案》和《生日派對》﹐都是其中兩本。

搬到歐洲生活後﹐可能是生活環境變化的關係﹐我沒有再花時間在劇作上面。很多時候﹐讀的都是小說。到書店閒逛﹐也沒有找來一﹑兩本劇作翻翻。是現實生活已經夠戲劇性了罷﹖

或者﹐的確如此。

經過一年的適應﹐今年都柏林戲劇節後﹐我重新迷戀上了劇作。

近來﹐到CHAPTERS的舊書部﹐我會走到劇作那個書架東翻西找。既想找找那些在劇院欣賞過的劇目﹐也想預先讀讀將來會看的一些﹐當然﹐還有那些家傳戶曉﹑不容錯過的作品。於是﹐住所的書架便添上了契柯夫和HAROLD PINTER的劇作選。

兩星期前﹐到倫敦去。在FORTNUM & MASON吃過中飯後﹐便走到鄰店﹐爬著那條木樓梯﹐到頂樓翻翻一些在愛爾蘭找不到的劇作。是《歷史男孩》和《到夜晚去的長征》。

我能夠解釋在都柏林找不到英國人ALAN BENNET的《歷史男孩》。只是﹐老實說﹐我真的不相信﹐在愛爾蘭找EUGENE O'NEILL的作品﹐也會同樣困難。他是美國人。可他的家鄉是愛爾蘭啊﹗記得那天晚上﹐到劇院觀看《到夜晚去的長征》。場刊裡面﹐便有篇文章說﹕EUGENE O'NEILL是多麼的愛爾蘭。

愛爾蘭的確是一個盛產劇作家的國家。從王爾德到SEAN O'CASEY﹔從蕭伯納到SAMUEL BECKETT。

早前﹐讀了一篇蘇姍宋塔的文章。裡面講到她在波斯尼亞導演的經歷。我才想起這一個竟然忘掉了的名字﹕等待果佗。

這就是我最近要找的一本書。

Saturday, November 24, 2007

上次到巴塞羅那旅行的時候﹐一天早上醒來﹐亦不記得是什麼原因﹐竟然跟同行的兩位女生﹐談論起那支我最早喜愛的球隊﹕南華。

當然﹐有點意外。除了世界杯外﹐香港女生從來都不會熱衷於任何足球消息。這兩個朋友也沒有例外。不過﹐工作關係﹐經常要跟公關公司﹑大眾傳媒聯絡﹐所以﹐對於商人羅傑承﹐運用著娛樂圈的運作模式﹐來經營那支香港最老牌的球隊﹐她們兩個也有所聞。我記得﹐她們說﹐「似乎﹐羅傑承是打理得有聲有色。至少﹐是多了很多﹑很多的人注意南華。」

我同意她們的講法。

自重新接掌南華後﹐羅傑承是給香港足球帶來了煥然一新的感覺。他差不多每天都在網上寫篇專欄﹐跟球迷談談隊中的大小事情。他很看重宣傳﹐從來不會放棄一個提及南華的機會﹐於是﹐跟許多商品都洽談了合作計劃。也把旗下的球員﹐看作做其電影公司的明星一樣﹐經常要他們爆光﹐要他們多接觸群眾。亦組織了一個球迷會﹐安排了很多的活動﹐包括組團返中國大陸﹐觀看南華的作客比賽。

老實說﹐這些都是我學生時代經常揚言的大計。我老是在人面前說﹐「我要入主南華。」從小﹐就沒有什麼志願。這一個夢﹐倒勉強算是一個罷。想不到我腦海裡運作這間香港傳統球會的計劃﹐都一一地給這個羅姓商人﹐先我許多年實行了。他甚至連學界足球這一步棋﹐都悄悄地偷了去。我想﹐當我正式成為南華班主的時候﹐除了買下香港大球場外﹐我已經沒有什麼構思沒有給實行過了。雖然﹐他入侵學界足球的步法﹐跟我所想的﹐有點不一樣。

在這樣經營下﹐南華再次成為香港足球的霸主。

我知道﹐我應該要有點高興。畢竟﹐這是我第一支愛上了的球隊。畢竟﹐我看著它從高峰滑下到谷底。在我搬到歐洲生活前一個星期﹐這支老牌球隊要再一次降到乙組去。是球隊歷史上的第二次。不過﹐跟第一次一樣﹐又得到足總格外開恩﹐容許球隊繼續在甲組比賽。就在這個時候﹐羅傑承第二度入主南華。許多年前﹐當電影《東方不敗》也在香港足球圈吹起時﹐他就是當時南華的班主。

只是﹐望著這一切﹐我的確未能有一點的高興。我甚至發覺自己離開這支香港傳統球會越來越遠。我發現﹐自己跟現在的南華﹐有點格格不入。

是因為我已經離開香港十八個月﹖還是因為我心目中的大計﹐都給人搶先一步實行了﹖

早幾天﹐愛華頓副領隊艾雲給其他球會相中﹐給邀請去成為正式領隊。在離職當天﹐他跟所有愛華頓球迷道別說﹕「要離開這間歷史悠久的球會﹐的確有點不捨。這實在不是一個容易的選擇。」同日﹐在香港﹐當羅傑承給選為「金牌班主」的時候﹐他說﹕「很高興一年來的工作得到肯定。跟許多人談起﹐他們都說南華成為了最能代表香港的球隊。」

讀了這樣的話﹐我真的無言。還能夠說什麼﹖我想﹐也是時候跟南華話別。

我是擁南躉。不過﹐現在支持南華的人﹐他們叫自己做「南華人」。我實在接受不了這個新的稱號。難道在這個前英國的殖民地﹐要向前走﹐就必先要忘掉那一大段或輝煌﹑或羞恥的歷史﹖

南華﹐從來都是最能代表香港的球隊。無論在那一個年代。戰前﹐或是戰後。

[按﹕技術問題﹐此欄暫停一天。二十六日(香港時間)再續。]

Friday, November 23, 2007

前幾天﹐陶傑在《黃金冒險號》裡寫道﹕「香港英文程度低,是世界公認的事情」。還想著怎樣推翻這句說話﹐便在雅虎網頁讀了一篇《星島日報》體育版裡面的報導。我想﹐實在沒有什麼﹐比這一篇文章﹐更能肯定曹先生的說法。陶傑是個筆名﹐其人姓曹。

當英國﹑愛爾蘭兩地的報紙都大字標題說﹐英國足球隊在週三晚那場歐洲國家杯外圍賽生死戰裡頭﹐將放棄派遣碧咸上陣﹔當大家都在熱烈討論麥卡倫放棄碧咸﹑羅賓遜兩名大名氣的球員是否正確的時候﹐香港那份比《文匯報》﹑《大公報》更像中共走狗的報紙﹐就仿彿有秘密消息似的﹐刊登了以下的一段文字﹕

「英格蘭在歐國盃E組最後一輪外圍賽主場對克羅地亞,只要和波便可以次名出決賽周。『長人』高治關鍵戰經驗近乎零,英軍要完成任務,肯定更依靠碧咸這種曾多次拯救國家隊於存亡之秋的沙場老將,他飲譽球壇的死球及傳中『絕招』,更可能成為英軍晉軍決賽周的法寶。」

中飯後﹐在公司讀了這篇新聞稿﹐還真的以為麥卡倫睡醒一覺後﹐改變了初衷﹐匆匆跟香港那邊廂的土共體育記者報料﹐讓他們在雅虎的網頁上面﹐獨家披露英國隊的最新陣容﹐好使那個前英國殖民地的賭徒﹐趁賠率還未下跌的時候﹐快英國本土的球迷一步下注。

那篇報導的確很真實似的。在那個導言後面﹐就是麥卡倫的訪問。記者寫道﹕「英格蘭領隊麥卡倫在危急關頭唯有寄望前隊長碧咸能夠再次打救英格蘭,麥卡倫說:『碧咸以往亦曾經在危急關頭拯救英格蘭,希望今次能夠重演歷史。從上周五對奧地利的友賽所見,碧咸的狀態恢復得不錯。克羅地亞是危險的對手,我已告誡球員分外小心,務求在周三取得需要的積分。』」

除此之外﹐就還有高治的一句說話。高治指出:「碧咸是超凡的球員,他的傳中球仍然是世界上最出色和最準繩的。好像我這一類要靠兩翼傳中埋門爭取入球的前鋒,碧咸的存在十分重要。」

也許﹐是近來工作比較忙的緣故罷﹖《星島日報》這篇新聞稿的內容﹐竟然跟我早上在火車上讀的﹐完全是兩回事。也許﹐是我的英文差﹐全部理解錯了《倫敦時報》記者的說話。

我怕翻譯錯誤。於是﹐只好原文抄下﹐好讓大家比較。我想﹐我是錯的。畢竟﹐人家是香港政府和中國政府最信任的一份香港報紙。

那天﹐那份英國歷史最悠久的報紙﹐頭條標題是這樣的﹕「ENGLAND FACE UP TO REALITY AND DROP BECKHAM AND ROBINSON」。

導言則是﹕「David Beckham has been dropped for England's decisive European Championship qualifying match against Croatia this evening after Steve McClaren concluded that the former captain was not fit enough to start in such an important game」。

文章裡頭﹐有以下英國領隊的說話﹕

「There's risk in everything. Experience is invaluable in these situations, but so is the innocence of youth. One or tow of our younger players have come out of that. Micah Richards and even Joleon Lescott in the last couple of games have shown they can handle the situation. It's a big game and we need big-game players. But it doesn't matter what age you are. You can still be a big-game player whether you're 18 or 33.」。

「This time, it's not about David Beckham or any individual. It's about the team. The reason we've done so well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is campaign is because we've played as a team. It's the team ethic. That's what we've got and what we have to keep」。

我不知道﹐你們的理解又是什麼﹖

我也不知道﹐《星島日報》還是否許多學校只准學生閱讀的報紙﹖

Thursday, November 22, 2007

朋友最近在讀《菊花與劍》。

這部名著﹐我只聽過陶傑介紹﹐沒有認真翻過一頁。僅知道是一部細緻研究日本民族的作品而已。朋友似乎很迷這一本書﹐來信裡面亦有提及書的內容。她說﹕「原來﹐日本人的性格頗耐人尋味。他們是一個極自卑的民族。一切的禮儀﹑自律﹐全都只因不想給其他國家看扁。」

我同意﹐日本人是一個奇怪的民族。正如陶傑在《泰晤士河畔》裡寫道﹕「民族的行為偏向『異新奇客』﹐是島國的特色。」

「異新奇客」是英文字ECCENTRIC的中文音譯。牛津字典則翻譯為「偏離正常軌道的一種氣質」。陶傑以為﹐異新奇客是一種獨特的氣質﹐並無貶意﹐有我行我素﹐不隨波逐流之意﹐但缺乏那一點點清高﹔又有孟子所言「雖千萬人吾往矣之氣」,但又無那份豪邁。異新奇客是一種離群的孤僻﹐但又自成世界﹔頑固的別有打算之間﹐卻又自得其樂。雖並未至怪異的境界﹐卻是一種輕微無害的心理變態。

英國人的異新奇客﹐可以體現在那個古怪的度量衡上面。何以一加侖有八品脫﹖一碼有三英尺﹖一尺又有十二寸﹖他們就是世代都不喜歡採用淺易的十進制。日本人則把櫻花的意象與生命等量齊觀﹐把死亡置於美學距離去欣賞。日本人謙和﹐同時又極為暴戾﹔信仰櫻花﹐也崇拜武士刀。

的確﹐本質而言﹐英國人跟日本人﹐實在有許多共通的地方。他們都有一套傳統的道德架構﹐國民性格受到一定的壓抑﹐虛偽而深藏城府缺乏安全感而一度均成為海軍強國。凡此種種﹐都跟那異新奇客的氣質﹐有著很大的關係。

陶傑說﹐就因為有著這許多共通處﹐縱然很多時候都互相仇敵﹐英國人和日本人心裡面其實都有一種惺惺相惜的微秒心理。電影《桂河橋》﹑《戰場上的快樂聖誕》和《太陽帝國》等﹐對這種心理都有很細膩的描寫。三島由紀夫崇拜的英雄﹐就是義助希臘對抗土耳其的英國詩人拜倫。

近日﹐法國米芝連公佈新一年的餐廳星級名單。給餐廳評級已經有九十一年歷史﹐今年才首次擴展到亞洲去﹐米芝連便發現﹐原來﹐東京是地球上擁有最多符合他們星級餐廳資格的城市。也許﹐日本的首都比巴黎是少兩個三星廚師﹐僅得八位。不過﹐兩星級的餐廳就有25間﹐是法國首都的一半﹔擁有一粒星的﹐更高達117間﹐比起巴黎﹑倫敦和紐約的一星餐廳數目加起來還要多。除了JOEL ROBUCHON(即在澳門回歸前﹐已經於葡京酒店開設餐廳的那一位法國三星廚)外﹐所有東京的星級廚師﹐都是日本人。他們也不盡是日本菜的廚師﹐也有烹調法國菜的。

米芝連發言人說﹐很明顯﹐要吃得好﹐不能不到東京去。

對於日本人這項成就﹐《倫敦時報》社評亦有提及。他們寫道﹕日本菜細緻得就如日本人的科技﹐有趣得就如他們創立的數獨。其實﹐只要知道這個國家可以發明全球最快的火車﹑映象最細膩逼真的電視﹐也給這個世界帶來比卡超﹑卡拉OK和黑澤明的電影﹐就不難相信他們會擁有最多星級的廚師。

讀著這單消息﹐實在很讓人興奮。畢竟﹐這個世界還有點公義。肯努力﹑敢創新的人﹐還是會得到最高的回報。撇開世界大戰的恩怨﹐讓日本做亞洲的龍頭大哥﹐心裡著實教人有點歡愉。異新奇客﹐總比那個東方古國裡面的那些狂妄自大﹐卻又只懂嫉妒和仇恨的糞青﹐讓人舒泰得多。

Wednesday, November 21, 2007

作客敗給土庫曼0-3後﹐香港足球隊再次未能出線世界杯亞洲區外圍賽複賽。其實﹐當上一圈在印尼﹐面對全球排名第尾的東帝汶﹐也只能險勝3-2,大家也應該知道﹐要再進一級﹐實在是一件很有難度的事情。正如南華班主所言﹐香港隊在世界杯之路能走多遠﹐大家心照。

因為賽制改了革。我想﹐這是香港隊在世界杯最快出局的一次。才比賽了四場。這也是咎由自取。要不是上屆當著世人面前﹐刻意對著中國輸掉七球﹐好讓現在的宗主國能夠憑得失球壓倒對手晉級﹐賽會就不會改變賽制﹐我們這一屆就不會出局出得這樣難看。難道苦等四年﹐就是為了那兩個對手﹐就是為了踢那四場比賽﹖

知道香港隊出局後﹐我到了南華會的網頁﹐讀了一些擁南躉的留言。雖然從來沒有什麼期望﹐大家依然有點失望。有人提到早前伊拉克在國內動亂之際﹐捧走亞洲杯的故事﹐勉勵香港足球隊奮發圖強。

我也想起了一個伊拉克足球的故事。發生時間﹐倒是在薩達姆還執政掌權的時候。他的大兒烏代便是伊拉克足總的主席。一切關於伊拉克足球的事情﹐都由他一人定奪。

九八年世界杯亞洲區外圍賽﹐伊拉克作客敗走哈薩克﹐無緣出線決賽周。那時候﹐他們陣中有三個球員。一個叫摩薩(MOUSA),一個叫徹特(CHETHEER),另一個是奧拜依(OBAID)。比賽前﹐他們深知道﹐那場比賽﹐不能有任何差池。否則﹐他們都會給關進監獄。早幾年﹐有一場比賽﹐縱然是打勝了﹐因為全隊都表現得有點不濟﹐於是﹐烏代便下令把全隊球員困在球場地底的一個密室裡面﹐24小時不得進食﹐也不得去洗手間。

從哈薩克回國途中﹐沒有人講過一句說話。大家都知道﹐事情很是不妙。他們當然有想過不回到伊拉克去。只是﹐他們都不敢不回到自己的家鄉。正如沒有一個球員夠膽宣佈退出國家隊﹐縱然代表自己的國家是一件如此巨大壓力的事情。因為他們知道﹐只要他們拒絕披上國家隊的球衣﹐只要他們因此逃跑掉﹐他們的家人﹐以至他們的朋友﹐都會受到懲罰。他們都不想連累別人﹐連累自己所愛的親人。

有一次﹐是1996年﹐奧拜依已經在南韓踢了六年職業足球。一收到伊拉克足總的召喚﹐他便立即從漢城趕返巴格特。只是﹐因為未能找到直航機票﹐飛行了三十個小時後﹐他還是遲了兩天歸隊。碰巧那天﹐烏代出席了國家隊那課操練。一看到奧拜依﹐便立即吩咐叫隨從﹐把這個缺席了兩課的球員的頭髮全部剃掉。在伊斯蘭國家裡﹐剃光頭是一個很大的侮辱。

全隊回到巴格特後﹐一切似乎都相安無事。他們想﹐也許因為烏代沒有飛往哈薩克現場觀看比賽。這個薩達姆的長子﹐從來都不觀看球隊作客的比賽。

只是﹐兩天後﹐摩薩﹑徹特和奧拜依都收到電話﹐要他們趕去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才剛到達﹐他們便碰上了烏代身邊的侍衛。都配備了手槍。問清楚名字後﹐邊著這三個球員跟他們上車。他們給送到郊外的監獄。原來﹐烏代雖然不會觀看球隊作客的比賽﹐他可會派身邊的人前往。這些人在比賽完畢後﹐都會即時返回伊拉克﹐跟那個足總主席彙報每個出場球員的表現。包括後備替代的球員。在那場伊拉克作客哈薩克的比賽裡﹐徹特給換上場才踢了五分鐘。

從哈薩克回國後﹐那些探子跟烏代說﹐摩薩﹑徹特和奧拜依﹐都是球隊落敗的罪人。於是﹐這三個「累及球隊在世界杯出局的」球員便在監獄裡﹐除給剃光了頭外﹐還受到笞刑侍候。過了兩天﹐才得到釋放。

用伊拉克足球隊來勉勵香港足球員﹖實在有點無知。畢竟﹐香港的球員真幸運﹐有這樣一個無能的足總。

Tuesday, November 20, 2007

很奇怪。縱然做了百年英國的殖民地﹐香港人從來都沒有愛上過英國人最熱愛的運動﹕板球。請不好驚訝。英國人最熱愛的運動的確不是足球﹐乃是我們大家都以為很悶的板球。

於是﹐這一宗霸佔了整版《倫敦時報》的新聞﹐當然沒有擠得上香港報紙的一角。對此﹐我不感到驚訝。

我講的﹐是有建議把現在板球比賽用的那個球﹐改成粉紅色。更正確點說﹐是螢光粉紅。目的就是好讓擊球手早一點看得到來球﹐也就更容易擊得到來球。尤其在那些燈光昏暗的球場。現時﹐那一個球是暗紅色的。

今年冬天﹐倫敦帝國學院裡面的科學家﹐便會致力研究這個粉紅色的球﹐對整個運動會有什麼影響。初步估計﹐擊球手會比以前快百份之一秒看清來球。在大學排名榜裡﹐帝國學院僅在牛津﹑劍橋之後。可見這個研究﹐絕不兒戲等閑。

英國板球總會說﹐他們很重視這個研究。因為他們希望能夠把板球運動﹐提昇到另一個層次﹐好讓球員和觀眾都能夠更享受這個運動。擊球手能夠早點看到來球﹐
不僅會使擊球變得較為輕易﹐也更能保護到球員。1986年﹐英國隊長史提芬遜便給西印度群島球員的快球打歪了鼻樑。當接受記者訪問時﹐他說﹐假如用的是粉紅色的球﹐他或許能夠避得過那一劫。

這個大膽的建議﹐當然﹐引來了許多反對的聲音。都是來自那些傳統人士。他們覺得﹐粉紅色是有點娘娘氣﹐不適合這個運動的傳統。

早前﹐在愛爾蘭﹐有團體呼籲大家改變對顏色的歧視。尤其在兒童玩具﹑用品上面。他們說﹐很多時候﹐男孩子的玩具都會給塗上粉藍色﹔女孩子的﹐則是粉紅色。這一種的顏色歧視﹐就是以後社會上面一切歧視的根源。調查發現﹐超過九成的男童都不喜歡粉紅色的東西。他們說﹐因為那是專給女孩子用。

也許﹐因為再不是男孩子﹐又或者﹐因為我是一個堅持平等的人﹐我並不抗拒粉紅色。近年來﹐我更是喜歡上了這種給許多人認為是女生專用的顏色。眾多上班的衣服裡面﹐我最愛的﹐就是那兩件粉紅色的襯衫。年初﹐在倫敦高雲花園的AGNES B,亦買了一件粉紅色的上衣。

上月﹐跟一位婦人在倫敦的百貨公司閑逛。她生怕我悶﹐便提議陪我到男裝部走走。我們一邊走﹐一邊談談衣服鞋襪。她以為﹐香港男生該多穿粉紅色。因為黃色的皮膚﹐跟粉紅色相碰下﹐顯得人格外醒目。我當然很同意她的講法。

由於還未到減價時候﹐我們也就只是東看看﹐西試試﹐並沒有買下一件東西。英國公司的冬季大減價﹐在聖誕後開始。

我想﹐我下一件買的粉紅色上衣﹐該會是愛華頓明年一月推出的那一件特別版球衣。那是為了替乳癌基金籌款。所有收益﹐都會撥給基金﹐用來幫助乳癌病人﹐和加強防止乳癌的宣傳。

這是英國球會的首次。

Monday, November 19, 2007

近來﹐工作很忙﹐實在不能花太多時間在這個天地上面。於是﹐寫出來的文章﹐都有點不堪入目。有時候﹐頭算是起得不錯。不過﹐就因為花了長時間去雕塑那個起頭﹐到中間闡述的部份﹐身體已經很感到一天的辛勞﹐便不願去想清想楚﹐只匆匆結尾了事。不論文筆﹐或文章裡面的邏輯﹐都很不及格。

其實﹐能夠下筆﹐也已經不錯。因為更多時候﹐是找不到一個題材。是一天的腦力都花光在工作上面去罷﹖

也許﹐是時候休息一下。

的確﹐我也有近一個星期﹐沒有替這個個人專欄完成一點東西。依然每天都會登上一篇﹐無非早陣子一時靈感湧現﹐多寫了幾篇。最近的﹐都是儲備箱裡的存貨。慶幸還未有過期。

眼見存貨再沒有剩餘多少﹐也就是時候再次動筆。我希望再次能夠完成一篇自己滿意的文章。這些繁忙的日子﹐的確寫下了不少垃圾。

有人問﹐何解要執著地每天都刊登一篇﹖這個專欄﹐也不過是你的嗜好﹐犯不著這樣認真。

我倒不是如此想法。

從小﹐我都以為﹐假如連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也未能夠認真地去做﹐這個人根本不會認真去對待任何一件事情﹔假如連遊戲的時候也未能認真地玩﹐這個人上班的時候也不會認真地工作。寫作﹐是我的興趣。我喜歡寫下自己對週邊人物和事情的看法﹐也喜歡跟人分享自己這些淺陋的想法。所以﹐我很認真對待這個我和我的朋友共享的天地。我樂於這樣做。因為每完成一篇合意的文章﹐都能給自己的心靈帶來一點喜悅﹔因為每讀到朋友的留言﹐都能替自己的內心抹上一片興奮的色彩。原來﹐還有人對我想跟他分享的事情有點興趣。

至少﹐還有人會讀我寫下來的東西。我不是對牛彈琴﹐更不是對著那無色無臭的空氣。

我不是一個自言自語的傻子。

小學後﹐香港開始步入後過渡期。香港人開始為自己和家人的將來打算。只要有本事﹑有機會﹐誰願意去做那個只管屠殺人們的政府的奴隸﹖或者﹐我們都不曉得完整地把那首歌唱一遍。不過﹐我們倒是知道開頭的那一句﹕「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民」。那是移民潮的高峰。我也開始慢慢懂得「NO NEWS IS GOOD NEWS」這一個道理。

那時候﹐身邊總有很多人會突然離開。或到美加﹐或到澳紐。起初﹐在那一個未有互聯網的年代裡頭﹐大家還會有書信往來。偶爾﹐甚至是電話聯絡。只是﹐過了不久﹐大家都學懂了那一句英文諺語﹐都喜歡說「沒有音訊﹐不也就是一個好消息嗎﹖」。我們開始不再互通消息。直至我們再不關心對方的全無音訊孰好孰壞。我們這一代香港人﹐都是這樣失去孩童時候的朋友。

我每天在這裡刊登一篇文章﹐也不過是跟還關心我的人﹐報一個遙遠的平安。

Sunday, November 18, 2007

正如朋友所言﹐每次到倫敦去﹐我例必要上劇院。不論是音樂劇﹑或者是話劇﹐我都同樣喜歡。這個國際大都會有什麼吸引我的地方﹐不言可知。

同時候﹐也的確很期待明年「打開天空協議」(OPEN SKY AGREEMENT)的落實。復活節開始﹐除了倫敦西區外﹐閒來的時候﹐還可以廉宜地越過大西洋﹐到百老匯走走。早陣子﹐MICHAEL O'LEARY講過﹐未連稅下﹐RYANAIR飛紐約﹐一程大概應該可以低至十塊。MICHAEL O'LEARY就是這間全球最賺錢的航空公司的總裁。

早前﹐兩個星期內﹐去了兩次倫敦。於是﹐也到了西區的劇院兩次。看了一部話劇﹐和一部音樂劇。都是喜劇。老實說﹐都不是本來打算看的劇目。只是﹐當知道在李斯特廣場上的特價票房購買﹐《芝加哥》和《神奇彩衣》的門票都要至少四十鎊一張後﹐便望著銀包裡面的「蚊年」﹐選擇了這兩部製作。也曾想過找個好點的位置﹐再看《悲慘世界》一趟。不過﹐原來﹐只是低一層的座位﹐也要七十鎊。

可能沒有特別的期望﹐所以﹐看得特別歡喜﹐也特別興奮。笑聲竟然是沒有一刻停止過。我以為﹐假如想輕輕鬆鬆在英國首都渡過一個晚上﹐這都是不錯的選擇。話劇的名字﹐叫《三十九步》(THIRTY-NINE STEPS);那部音樂劇﹐則是《Q大道》(AVENUE Q)。

都是小型的製作。這裡「小型」的意思﹐指演員需要在舞台上﹐分飾多個角色﹐也指舞台上除了燈光外﹐沒有什麼特別效果。便是場景亦沒有變換。從開始到結束﹐都是一樣無異。很簡單的設計。

這部《三十九步》的而且確就是那一個著名間諜故事的改編。故事依然以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幾個月做時代背景﹐依然是主角RICHARD HANNAY為了阻止戰爭發生來做骨幹。不過﹐編劇和導演卻一反前人的角度﹐用了極輕鬆的手法﹐把這個給緊張大希治閣弄成經典的故事﹐變成一個逗人開懷的短劇。原來﹐懸疑和搞笑﹐也不過一線之差。

這個劇實在很短。不過兩個小時。那是美中不足的地方。嘻笑間﹐故事已經來到高潮﹐也就來到落幕的時候。總教人有點意猶未盡。總好像有點未能盡興的感覺。

所以﹐比較下﹐我是喜歡《Q大道》多點。因為看罷劇後﹐你會覺得滿足地﹑愉快地渡過了一個晚上。

起初﹐我是有點怕這部劇有點低能。因為這是一部用布公仔來演出的音樂劇。要起用到布公仔﹐當然不會是《悲慘世界》那一類的品種。LES MIS是我最喜歡的一套音樂劇。

單看音樂劇的海報﹐便清楚知道﹐這是一部百老匯的製作。因為那些布公仔玩偶﹐都有很重的芝麻街影子。進入到劇院﹐看到一幅投射到舞台上那塊幕帘的地圖。原來﹐這個Q大道就在布魯克林後面。當幕掀起後﹐更能肯定這是一部很百老匯的製作。因為所有演員的口音都很美國。

故事其實大家都會很熟悉。因為是曾經發生在你﹑我和他身上的故事:年青人畢業後﹐初出來社會工作﹐在不同的人際關係裡面﹐在不同的不如意事情中間﹐如何尋找自己的夢。所以﹐在連串的笑聲裡面﹐大家都看得很有共鳴。

我當然希望你也會有共鳴。因為我希望﹐當在這個人吃人的世界裡闖蕩了差不多十個年頭後﹐你還記得自己曾經有過的那一個夢。

Saturday, November 17, 2007

那天﹐在書店裡翻閱著米歇爾福柯的《秩序與懲罰》﹐腦袋裡的確擠塞了許多許多解答不了的疑問。

我深信﹐人人天生平等﹔我也深信﹐自呱呱落地開始﹐每個人就是一個自由的獨立個體﹐不應受著任何形式的拘束。大家都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我想﹐這就是上帝希望建立的世界。

只是﹐不知道從那時起﹐我們的世界就多了一樣東西﹐叫做「法律」﹐來管束著每一個人的言行和舉止。他們說﹐這是保護每一個人的條文。他們以為﹐只有大家按著這些法律條文生活﹐每個人的權益才受到保障。因為人性本惡。假如容許人人無拘無束地生活﹐在某些時候﹐我們只會顧著一己的利益﹐做出傷害別人的事情。有著這些白紙黑字的法律﹐大家就會不時給提醒﹕要壓抑自己的惡念﹐不好做些事情﹐超出法律所容許的範圍。他們說﹐那叫做犯法﹐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很多時候﹐制裁的方法﹐就是連法律所容許的自由﹐都會給別人剝削奪。他們會把那個犯人﹐跟其他那些都犯了法的人關在一起﹐只準許他們做我們要他們做的事情﹐不準許他們自由地做他們想做的事。他們說﹐這是要犯了法的人去學懂如何遵守法律。把這些犯了法的人關在一起的地方﹐就叫做監獄。

就是因為有了監獄這種建築物﹐我開始懷疑自己本來深信的事情。

(一) 究竟人是否一個自由的獨立個體﹖

(二) 究竟是否真的人人天生平等﹖

我們說﹐給關進監獄的人﹐是失去了自由。這當然是正確的。因為他們都只能按著別人的指示過活﹐沒有什麼選擇的餘地。可是﹐監獄外的人又是否真的享受著自由﹖我們的生活還不是受著一條又一條的規條所限制著﹖勉強來說﹐我們貌似自由的生活﹐那也不過是比監獄裡面的絕對不自由﹐多了一點點的自由罷了。因為﹐在一些事情上面﹐我們可以有選擇。

不過﹐又是誰來定奪我們什麼事情可以有選擇﹐什麼事情不可以有選擇呢﹖同時候﹐假如人生便是要去不斷製造規條﹐來規範以後每一個天生的自由個體﹐那麼﹐我們可憑什麼來製造那一些規條﹖是聖經裡面的十誡嗎﹖還是韓非子法家的思想﹖

假如人人天生平等﹐似乎﹐十誡會是一個接近理想的答案。畢竟﹐那是上帝透過摩西向世人頒佈的規條。諷刺地﹐在耶穌基督誕生前﹐連全能的上帝也以為只要有那十條規條﹐便能好好地管束著這些由祂創造出來的人類。可是﹐隨著社會發展﹐到了現在二十一世紀﹐我們的法律條文已經多如宇宙繁星。每一個國家可又有著不盡相同的法律。是誰這麼膽大更改上帝的意旨﹖是誰有著這樣的權力更改上帝的意旨﹖

原來﹐上帝也不希望人間是一個平等的社會。至少﹐祂容許一些人擁有著特權﹐去無限發展祂幾千年前頒佈下來的規條。

Friday, November 16, 2007

台灣作家裡面﹐我喜歡的﹐是龍應台。假如不算陶傑的《泰晤士河畔》﹐她的成名作《野火集》﹐該是我重讀得最多的一本中文書。我常以為﹐把書裡面的「台灣」﹐改成「香港」或「中國大陸」﹐下文依然能夠接得住上理。畢竟﹐都是中國人的社會。住在這三個地方的人﹐都不多不少遺傳了一些叫教人搖頭嘆息的醜陋DNA。

《野火集》出版於1985年。那是一個網絡電郵的年代。在台灣﹐那更是報禁黨禁未開的戒嚴時候。從《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開始﹐龍應台的一篇篇個人投書﹐演變成一股燎原野火。藉著口傳﹑影印本﹑大字報﹐大家開始希望突破現狀﹐衝撞權威﹐大家開始了解到﹐面對著社會上種種不平的事﹐只有勇敢地站起來說句真話﹐方能推動社會邁步向前。《野火集》就收錄了那二十七篇文章。

前幾年﹐她到了香港大學當客席教授﹐便多了點認識那個前英國殖民地﹐於是﹐文章的題材﹐除了她的出生地外﹐還多了我的出生地。去年聖誕﹐回港渡假探親﹐走遍了整個旺角的書店﹐為的就是她那本《沙灣徑25號》。也是一本文集﹐盡收錄了龍應台在《蘋果日報》同名專欄﹐談論香港眾多社會現象的文章。

書裡面﹐我最喜歡的﹐是「香港你往哪裡去」那個部份。有六篇文章﹐既講西九龍﹐也談添馬艦。正如馬家輝所講﹐「...幾乎每篇文章都是針對香港獨特而重要的公共議題提出批判和建言。敏銳地關注到許多香港人的許多關注﹐卻沒忽略許多香港人的忽略﹐連珠炮發」。

不過﹐她始終在香港住上不過三年。有時候﹐我這一個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土生土長的人以為﹐她所講的﹐未必是真實的情況。

早陣子﹐有朋友寄來一篇龍應台刊登在《星洲日報》的文章。裡面談及一個香港和台灣很差異的地方。

她發現﹐台灣人有一個日常詞彙在香港是從缺的。對於這個發現﹐她很是驚訝。她講的﹐是那一個「國」字。在文章開端﹐龍應台便寫道﹕

「在台北,人們來來去去,宴會上碰面時的相互問候往往是;『回國了嗎?哪天再出國?』

700萬香港人住在一個大機場旁邊,人們每天在那裡進進出出,機場簡直就是香港人家門口的巴士總站──到任何地方都要從這裡進出。但是,他們離開香港不說『出國』,回到香港不說『回國』。顯然在香港人的意識裡,香港不是『國』,而且,不屬於什麼『國』。那麼,他們怎麼說呢?

我豎起耳朵仔細地偷聽,發現,他們是這麼表達的:
『我明天要去上海。』那可不是『出國』。
『曾蔭權昨日返港。』那可不是『返國』。」

這是無誤的。

的而且確﹐我們從來都不會說「出國」或「回國」。當然﹐那是因為香港人根本沒有想過香港是一個國家。可是﹐那亦因為這樣的講法﹐太接近中國大陸人﹐或台灣人的口吻了﹐也就是說太「娘丙」了。香港是中國的龍頭大哥﹐生活在裡頭的人怎能跟中國大陸人﹐或台灣人一樣﹐如此老土怪物﹖

跟龍應台的理解有點距離﹐我們香港人﹐其實也並不把「國」這個名詞﹐專留待給那個在羅湖以北很大﹑很大的國家。我們依然稱中國做「中國」﹐或者「中國大陸」﹐就正如我們叫英國做「英國」一樣。我們知道香港不是「國」的同時﹐我們也知道﹐我們不屬於任何一個「國」。殖民地時候﹐我們會說﹐「到英國留學」﹔回歸後﹐我們會說﹐「返大陸買DVD」。

香港﹐就是一個獨立的自由個體﹐卻又要依附在其他獨立的自由個體上面﹐方能生存下來。

Thursday, November 15, 2007

從來﹐對奧運會都不感到興趣。因此﹐北京能夠贏得主辦權﹐既沒有一點興奮﹐也沒有一點驕傲。談不上有任何的感覺。反而﹐對香港乞求中南海﹐准許協辦馬術項目﹐有點失望。我以為﹐自成為英國殖民地以後﹐香港就是中國的龍頭大哥﹔回歸後﹐卻一而再給那些蠻夷般的大陸佬啜腳趾﹐我這個香港人能不感到一點羞家嗎﹖

我知道﹐根據這陣子香港那些土共的言行﹐單憑我這樣的想法﹐足夠顯示我是一個漢奸﹐也是一個賣國賊。不過﹐假如他們知道我有著這樣的一個預感﹐我想﹐我甚至會替代彭定康﹐成為新一代的「千古罪人」。他們將要用最惡毒的說話來詛咒我。

只是﹐近來﹐我的確有這樣的一個預感﹕明年北京奧運會未能舉行。上週末﹐讀了《經濟學人》後﹐我的預感就更加強烈。

我怕﹐當奧運在中國首都隆重開幕的時候﹐在長江三峽會發生一場大浩劫。

兩個月前﹐《倫敦時報》便大字標題寫道﹕「中國政府承認﹐三峽大壩是一個待發的災難」。記者說﹐便是不理會遷移居民所帶來的問題﹐也不理會大壩所破壞的生態環境﹐差不多無日無之的山泥傾瀉﹐就已帶來數不盡的人命和財物損失。因為那巨大的水壓和那無形的滲透﹐長江江畔一帶的泥土都給軟化和鬆馳﹐於是﹐塌坡成為了家常的便飯。夏天的時候﹐一次山泥傾瀉﹐便捲起了一幅五十餘米高的浪波﹐衝走了十三個農民﹐淹沒了十一個漁民。

上期《經濟學人》亦報導了另一宗長江塌坡的新聞。發生在一個叫野貓的地方(按﹕雜誌確實稱那個地方做WILD CAT)﹐在三峽大壩上游十七公里。附近有一個村落﹐叫苗河(按﹕是MIAOHE的音譯)。訪問裡﹐當地人猶有餘驚地說﹐山泥傾瀉的時候﹐整條村莊都感到地動山搖。大家都站不穩。地下就像快要裂開似的。

雜誌說﹐自去年炸毀那條為建造大壩而興建的堤壩後﹐專家就很擔心野貓那個地區的斜坡。他們以為﹐那次爆炸是把附近河畔的斜坡﹐都變得很不穩固。他們也估計﹐明年把水位升到海拔175米後﹐塌坡情形只會越來越嚴重。現時﹐季節性的水位差距才不過是11米﹐山泥傾瀉已經差不多無日無之。提升水位到最高點後﹐那個差距將達30米。那時候長江河畔的危險斜坡就只會更多。

正如早前《倫敦時報》的報導﹐中國共產黨似乎也意識到存在的危機。《經濟學人》說﹐繼當年興建大壩之後﹐長江流域一帶的居民﹐將又有一次大遷徙。就舉野貓那個斜坡為例。假如整幅斜坡跟山上的巨大石頭一起掉下來﹐苗河整條村莊當然都會給移平﹐激起的巨大浪波﹐不但會翻倒所有長江上面的船隻﹐也會淹沒水庫後面許多村落。那將會是一場人間浩劫。不過﹐因為有倒塌危險的斜坡實在太多﹐據估計﹐要遷徙所有受影響的居民﹐最快也要到2020年﹐方能完成。

可是﹐當北京準備燃點起奧運聖火的時候﹐這個曾被共產黨喻為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工程﹐就正正式式完工。大壩後面水庫的水位將會升至海拔175米。我怕﹐河畔的斜坡將會分分秒秒地﹐連同那些巍峨的巨型大石頭﹐一起塌下來。加上那因為環境污染帶來的暴雨﹐長江流域將變成人間煉獄。中國政府為了集中資源救災﹐將要宣佈取消舉辦奧運會。

想到這裡﹐我便不希望北京奧運會不能舉行。

我當然不是怕給人詛咒。從來﹐我都不相信詛咒可以帶來什麼效用。假如詛咒有效﹐這世界早就沒有戰爭﹗所以﹐每當聽到別人的詛咒﹐我都只會一笑置之﹐從不會為它們動過。那不是我大方﹔那不是我厚道。只是我真的不知道憑什麼去動怒。他們只是沒有別的辦法去整治我。無計可施下﹐唯有用這最便宜﹑最方便﹑效率卻最低的方法來讓自己的心好過一點罷了。詛咒我的人其實都是受害最深的人。都是最可憐的人。假如他們有財力﹐一定有其他人踴躍地自荐來幫他們報仇。假如他們有智慧﹐他們必能用最陰毒的計謀來對付我。就是因為一無財力﹐二無智慧﹐所以他們只能想到詛咒我。

我希望北京奧運會能夠如常舉行﹐只因為我不希望又有一場大浩劫降臨到中國人身上。因為我不希望中國共產黨又為中國人帶來一場浩劫。

Wednesday, November 14, 2007

在戲劇《背叛》裡﹐當愛瑪重遇上謝利﹐他們便走到附近的一間酒館去聚一聚舊。這是很自然的事情。畢竟﹐是一個發生在英國的故事。

在那一幕裡﹐HAROLD PINTER有一句對白﹐在我的心裡面很有回響。

多年未見﹐再次遇上了﹐大家都有點尷尬。於是﹐都只好生疏地從互相問候開始﹐然後﹐提及到雙方的孩子。到最後﹐始終是一個女人﹐愛瑪終於忍不住開口問對方﹐有否想起自己。男方的答案竟然是﹕我不需要想起你(I don't need to think of you)。

聽到這個答案﹐愛瑪當然有點失望。也有點詫異。她是萬萬想不到﹐這句說話會出自謝利的口。看到對方有點錯愕﹐謝利便很小心地「重複」那句說話﹕我不用去想你(I don't need to think of you)。

聽到這句對白﹐我沒有錯愕﹐亦沒有詫異。因為我很明白這一句說話。

真的。我真的不用去想你。原來﹐真的不用去想。你是會如此自然地飄進我的腦海裡面。

你會很累罷﹖無時無刻地﹐都要從遠東的那一個前英國殖民地﹐飄到歐洲最西面的這個島國來。不算那路程﹐單是每天出發多次﹐也足夠累壞了你。一想到這裡﹐我總覺得自己很自私。怎麼可能要你一個女生﹐二十四小時內﹐來回香港和都柏林至少二十四次﹖我就什麼都不用做﹐甚至不用花一丁點的想像﹐就能看見到你。我也不用給你發個電郵﹐以至去撥個電話﹐便能傾訴心事。因為你好像有點感應。你總知道我什麼時候希望見得到你﹔你總曉得什麼時候無聲無息地飄到我的腦袋裡。

一切都來得這樣自然。一切都來得如此合時。

我是幸福的。

從來﹐你都待我很好。好得讓週圍的人都不能想像地羨慕。以至妒忌。他們都說﹐我配不上你。我當然知道﹐他們講的都是實話。只是你固執地﹑反叛地﹐故意不去同意別人講的老實說話﹐說他們都在講大話。

不過﹐便是謊話﹐只要多講了﹐也會變成真。這是童話故事《狼來了》的教訓。

所以﹐我實在很不明白﹐何解到了這個時候﹐你依然對我這樣好﹖對於我的一切﹐你還是這樣細心。你怕我很掛念你﹐於是便不辭勞苦地﹐讓你的魂魄每小時來回香港和愛爾蘭兩地。你也怕打擾了我此間的生活﹐於是永遠都是靜悄悄地鑽進我的腦袋裡來。

我是不用去想﹐便能想起了你。

其實﹐我也可以讓你不用去花丁點力氣﹐便想起我。我也不怕辛苦﹐甚至可以每分每秒地﹐讓我的魂魄飄過歐亞兩個大陸﹐無聲無息地走到你汪洋般的腦海裡面。

只要你還容許我走進去。

Tuesday, November 13, 2007

踏入十一月了。也就是紅色小罌粟花盛放的日子。

記得以前﹐一到了這個時候﹐學生﹑老人在街上售賣的﹐再不是那些貼紙般的所謂「旗」﹐而是一些紙製的紅色小罌粟花﹐供人佩帶襟前。不過﹐回歸後﹐這一切都不復見了。因為在這個小家子氣的所謂國際社會裡﹐什麼都要政治正確。始終﹐這些紅色小罌粟花﹐是為了紀念兩次大戰為英國捐軀成仁的將士。當宗主國變做了共產黨的中國大陸後﹐這些前殖民地的習俗﹐自然要給遺忘。

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紀念兩次大戰為英國捐軀成仁的將士﹐在這個曾被日本侵犯的前英國殖民地﹐是如何的政治不正確。

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八日﹐日寇進犯香港。此後兩星期﹐一個加拿大兵團在黃泥涌寡不敵眾﹐全體殉難﹐其與香港人無親無故﹐雖未僱傭﹐亦為保衛香港人犧牲。我以為﹐維持英國國殤日的傳統﹐在襟前那些紙製的紅色小罌粟花﹐以表示對這些為港捐軀的勇士的敬意﹐實無不妥。香港特首更應該如以前的港督一樣﹐在十一月十一日﹐連同駐港解放軍司令﹐在皇后像廣場外的紀念碑前敬獻花圈。因為這些都是香港的無名英雄。因為這些才是真真正正保護香港的人。

我們敬重的﹐都是這些盡忠職守﹐甘願犧牲自己生命﹐以求保衛到這個小島的人。難道在這大前提下﹐還要設下一個迂腐且無聊的國籍關卡嗎﹖難道跟日寇血戰到底而陣亡的英國人﹐都不值得我們後世一拜嗎﹖

或者﹐是英國國殤日的禮儀﹐有點不符合中國的國情。

記得在《泰晤士河畔》一書裡﹐陶傑曾經有這樣的描寫﹕

「國殤日的清晨﹐倫敦唐寧街外的白廳必舉行隆重的紀念儀式。由皇太后與英女皇率領首相﹑各大反對黨領袖﹑國會議員﹑內閣﹑文武百官等在大街上的國殤碑前敬獻花圈。兩次大戰殘存的一眾老兵也從全國各地趕來倫敦﹐穿上最莊嚴貴重的服飾﹐以上賓的身份一同出席。是日的紀念隊伍一概無分等級﹐在肅殺灰沉的秋景裡敬悼先烈﹐場面動人。

當日的紅花如海﹐成為最生動鮮明的一節歷史課。沒有人在那天嘶叫什麼愛國口號﹐各報也沒有發表鋪天蓋地清算德國歷史的民族主義砲彈鴻文﹐但沉重的愛國情操﹐對逝者懷念﹐一切盡在不言中。」

我不知道﹐現在香港的電視台﹐還有什麼英國製作的電視節目。也許﹐都沒有了。除了英國超級聯賽的直播以外。

假如你以為也要對那些為港捐軀的將士聊表敬意﹐便在下次看直播比賽的時候﹐在球賽開始前﹐望著英國人襟前的那朵紅色小罌粟花﹐默哀一分鐘罷。

Friday, November 09, 2007

在《泰晤士河畔》一書裡﹐陶傑寫道(節錄)﹕

「英國年輕人中的左派﹐格外純真可愛。住所設備簡單﹐滿書架的企鵝版叢書與攝影畫集。九十年代的左派青年不看卡謬和沙特﹐改讀蘇姍宋塔或諾姆莊思基﹐也不聽披頭四或卡芬高﹐改聽黑人雷殛(REGGE)樂或ABBA。遊歷的經驗﹐都說不喜歡香港和新加坡﹐認為前者太市儈拜金﹐後者雖然市容清潔﹐卻專制獨裁﹐非常卡夫卡。」

假如可以按著一己讀書的偏好﹐和旅遊的喜惡﹐去把人分成不同的種類﹐原來﹐我竟然是陶傑眼中的左派。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左派﹐也是九十年代時候的左派﹐雖然﹐我並不喜歡諾姆莊思基。

我的個人喜好﹐其實很受別人影響。愛屋及烏的同時﹐也厭屋及烏。我愛陶傑﹐所以也喜歡他喜歡的作家﹐像JEFFREY ARCHER和契柯夫。我不喜歡諾姆莊思基﹐並不是因為他的論說﹔我不讀諾姆莊思基﹐就只因他是「火雲邪神」喜歡的學者。「火雲邪神」是在中大讀書時候﹐遇上的一個教授。他的為人﹐和他的處事方法﹐都很討我的厭。雖然他姓蘇﹐不過﹐他站在講臺上講書的姿態﹐極像電影《功夫》裡面那個大反派﹐使出蛤蟆功的情形﹐因以為名。

對法國文學﹐認識其實不深。法蘭西作家裡面﹐就只曉得雨果﹑佐拉﹑卡謬和沙特。也有西蒙波娃與普路詩。讀得最多的﹐算是卡謬的作品﹐有《異鄉人》和《瘟疫》。當然﹐都是英文的翻譯。從來﹐我都很希望能夠讀一讀原文﹐奈何﹐自己的法文程度才僅及小學一年級。要了解這些影響著世界思想的作家﹐不得不光顧企鵝出版社。

去年初秋﹐曾想過再次投入沙特的存在世界裡面。《作嘔》和《通往自由之路》都是我多次開始了﹐也未能完成的小說。只是﹐那個存在主義實在太深﹐我的知識又太過貧乏﹐到了夏天﹐我依然不能完完整整地﹐讀畢一部沙特的作品。他們又再次給我放回原來在書架的位置。光陰似箭﹐又是另一個冬天。今年﹐我發覺﹐我還未預備好﹐儲夠勇氣﹐去啃一啃這個存在之父的論說。

最近讀的﹐是卡謬的《反抗》。那是一部討論「反抗」的論文集。英國雜誌《觀察家》說﹐這是當代最重要的一部著作。卡謬說﹐他只不過嘗試去了解他存在的那一個時期。他生於1913年。1960年﹐因車禍喪身。我對這部非小說有興趣﹐因為我想研究一下﹐究竟在什麼時候﹐沉悶的大多數會曉得站起來﹐跟壓逼著他們的當權者說不。又或者﹐究竟在什麼時候﹐沉悶的大多數才曉得﹐他們是受著當權者的壓逼。

不過﹐近來﹐我在到處尋找的﹐是蘇姍宋塔的那部經典名著﹕《反對闡釋》。我以為﹐只要給我找到一本舊版﹐我會即時跟《反抗》說不。畢竟﹐我是一個土生土長的香港男生。只要有更好的﹐我們會隨時忘掉以往追求的夢和想。在股市暴升的情形下﹐大家也不再記得﹐零三年走到街上呼喊過些什麼。

知道《反對闡釋》這一本書﹐是因為讀了陳冠中的《我這一代香港人》。他提到裡面的一篇文章﹐叫《坎普扎記》。「坎普」就是我們形容人家「CAMP CAMP地」那個「CAMP」的音譯。蘇姍宋塔是第一個把不好說的坎普﹐當一回事寫長文章談論的人。該文原刊於1964年美國期刊《當派評論》。縱然是短警句形式的扎記﹐也長達二十三頁篇幅。那時候﹐蘇姍宋塔才三十一歲﹐名字還不見經傳。

其實﹐以前在香港書店打書釘的時候﹐也會偶爾翻翻蘇姍宋塔的作品。是有點點的對味﹐不過就從來沒有買下一本。也許﹐是我對同性戀依然有點歧視。所以﹐我對「坎普」也沒有多大興趣。雖然﹐我明白﹐「坎普」不等於「基」。

決定要買一本《反對闡釋》﹐是上個月到過倫敦後的事情。那天﹐在泰德現代藝術館看罷那道裂痕後﹐便如常到館裡面的書店逛逛。隨手拿來那部蘇姍宋塔的經典名著﹐便讀到那篇談及丈夫和情人的文章。也就想起了你以前跟我講過的說話。到了今天﹐我方知道﹐原來你是蘇姍宋塔的讀者。難怪你要厭棄我。我讀書讀得實在太少。

我呆呆地拿著那本《反對闡釋》。

我沒有把書買下。因為我以為﹐要買經典名著﹐就要買舊版。那樣才完全對味。

[按﹕筆者週末到倫敦參加生日派對。此欄暫停三天。十三日(香港時間)再續。]

Thursday, November 08, 2007

上月到倫敦去﹐翻閱了兩本經典名著﹐感受很深。一本是蘇姍宋塔的《反對闡釋》﹔另一部是米歇爾福柯的《秩序與懲罰》。都是在泰德現代藝術館看罷那道裂痕後﹐在館裡面的那間書店找到。

是早認識蘇姍宋塔的名字。不過﹐愚昧無知的我﹐「MICHEL FOUCAULT」倒還是首次聽見。後來﹐臨上飛機回都柏林前﹐到了查寧十字路那些舊書店逛逛﹐方知道,原來他是一位出名的學者。當中著作﹐包括﹕《性史》。

那天﹐吸引我從書架裡拿來《秩序與懲罰》﹐是那一個副題﹕《監獄的誕生》。原來﹐這是一本研究西方監獄歷史的書。

本來﹐我讀書就讀得很慢。要不﹐書架上就不會放著許多未曾有空讀的書。面對著這些嚴肅課題﹐我是讀得更慢。畢竟﹐我是一個在香港讀理科出生的男生。除了數理化外﹐一切人文學科的知識﹐一概不曉。我不過是一個只管學懂考試範圍以來事情的考試機器。

望著這本米歇爾福柯的名著﹐我很想一口氣把它啃下去﹐只是﹐同時候﹐我發現自己甚至未能好好的讀畢第一段。因為單是扉頁上的幾句﹐便足夠讓我腦海裡擠塞著許多許多問題和想法。於是﹐進不得﹐退亦不行。

所有難題﹐其實都是來自這一個問題﹕我們為什麼要在社會裡﹐建築起一座監獄﹖

我以為﹐人天生平等。沒有人比別人高一級﹐或低一等。大家都可以自由自在地在這個社會裡生活。沒有人能夠干預到誰。所以﹐沒有一個人有權力去剝奪別人的自由。

或者﹐你會說﹐因為這個世界還有一樣東西叫法律。那是保護所有人和他們的生活的條文。只要有誰做了些事情﹐超出了法律所容許的範圍﹐我們就說﹐那個人犯了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怎樣制裁呢﹖很多時候﹐我們都會把那個人﹐跟其他那些都犯了法的人關在一起﹐只準許他們做我們要他們做的事情﹐不準許他們自由地做他們想做的事。我們說﹐這是要他們學懂如何遵守法律。把這些犯了法的人關在一起的地方﹐就叫做監獄。

表面上﹐的確是如此簡單。這是小孩子也懂得的道理。不過﹐真的如斯簡單嗎﹖

按著那個講法﹐人會不會給關進監獄﹐就只系在那個叫做「法律」的東西上面。在法律的這一邊﹐我們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一跑到了法律的另一邊﹐我們就再沒有自由去過我們想過的生活。我們天賦的權利﹐就會被另外一些人褫奪了去。他們的理由是﹕我們犯了法。

可什麼是法律﹖假如人人天生平等﹐什麼人有特權去訂立這一條界線﹖這些突然擁有特權的人﹐又憑什麼去畫清這一條界線﹖要知道﹐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決定。我們會不會給關進監獄裡面﹐我們天生的自由會否給人有理由地剝奪﹐全都系在這一條界線上面。只要那些特權階級忽然多靠這一邊圈﹐我們便隨時要身陷囹圄。那時候﹐我們能夠說什麼﹖執法的人不過依法辦事。按照那白紙黑字的條文﹐我們的確是犯了法。

想到這裡﹐我們還能容許別人突然擁有特權﹐去影響我們本來自由自在的生活嗎﹖我們難道真的不會問「何解是他擁有特權去訂立法律的界線﹐而不是我」嗎﹖

可是﹐憑著眼前所見﹐在一個市儈拜金的社會﹐我們的確不懂得問這一個如斯簡單的問題。始終﹐多想有害﹐倒不如好好的背誦那些上市公司編號。只要抓得夠多﹐就有機會得到北風吹來的祝福﹐突然獲得畫清法律界線的特權。

Wednesday, November 07, 2007

童年的時候﹐便很喜歡這一首歌。喜歡的﹐是這首歌的旋律。

還記得﹐那年﹐隨父母到紅磡體育館﹐欣賞他的演唱會。這便是當晚﹐他最後獻唱的一首歌。其實﹐在演唱會的真正表演時間裡面﹐他是已經唱過一次。只是﹐在「安歌」的時候﹐在現場觀眾的掌聲下﹐他又忍不住再多唱一次這一首歌。他說﹐實在不知道該如何答謝大家多年來的支持。

那時候﹐每年年終的音樂頒獎禮﹐他都是最受歡迎的男歌手。

當晚現場氣氛都有點感動罷﹖

也許。畢竟﹐是太久遠以前的事。印象真的有點模糊。說不定﹐在腦海裡的﹐都添加了自己的一些想像。

早陣子﹐寫這個專欄的時候﹐忽然在回憶深深處﹐找來了這一首歌。其實﹐想起的﹐不過是歌曲的名字。裡面的歌詞﹐早就沒有放到心上面。況且﹐我有一個毛病﹐就是未能一邊欣賞歌曲旋律﹐一邊欣賞歌詞的意思。因為﹐對於我來說﹐歌曲裡面的字詞﹐其實不過是演化了的DO-RE-ME。要我真正明白﹑了解到填詞人的心聲﹐非像讀文章一樣來讀歌詞不可。

無意間想起了這一首歌來﹐便立即上網找找MP3檔案來下載。當然﹐也順道找到了歌詞。於是﹐便一邊重溫這位童年偶像的歌聲﹐一邊讀著小美給歌曲填上的文字。我發現﹐我對這一首歌﹐有了新一層的體會。尤其讀畢了第一段。

「每次遇上夜靜沒法去入睡
最愛看舊照舊物或會悄落淚
仿彿將從前的歡笑 過去落寞的眼淚
再緬懷 內裡血汗水」

正如陶傑經常所講﹐有些文學作品﹐沒有一些人生經驗﹐是不可能讀得懂。他不相信﹐一個黃毛小子﹐能夠體驗得到莎士比亞《暴風雨》的主旨。他說﹐那絕不是什麼天才不天才的關係。

我很讚同這個講法。

因為這個世界裡面﹐沒有一個人能夠憑空捏造一些個人回憶﹐來創造一些人生經驗。能夠憑空捏造出來的﹐又怎能叫做回憶﹖沒有真實經歷過的﹐又怎能是經驗﹖畢竟﹐只有經過了﹐深刻地留在腦海裡了﹐方能成為回憶的一部份﹐方能成為一種經驗。也只有這樣﹐才能在寂靜無眠的晚上﹐才能在無人私語的時候﹐把自己的回憶﹑自己的經驗﹐統統化做了獨特的感情﹐灌進本來不帶一點情感的物件裡面。

所以﹐我還未能讀得懂《暴風雨》。

Tuesday, November 06, 2007

她死了。在二次大戰結束後第六十三年﹐萬聖節前的一個晚上。享年九十。

「歷史」這一個詞﹐英文的拼法是「HISTORY」,仿彿那就只是男人的故事。隨意翻翻書本﹐能夠在歷史上留名的﹐不論好醜﹐女性的名字實在少之又少。似乎﹐這個世界﹐從來都是男人的世界。

不過﹐我以為﹐這個看法有點膚淺。是只看到了表面的那一層﹐未有深入了解到內裡的故事。其實﹐很多時候﹐撐起著整個男人世界的﹐都是一些無名的女人。情形恍如現在的電影明星一樣。那些家傳戶曉的名字後面﹐都是一群甘願不辭勞苦﹑默默耕耘的無名氏。沒有了這一班幕後人員﹐那個明星的名字﹐絕不能在水銀燈下發亮起來。常言道﹕成功男人背後﹐必定有一個女人﹐講的就是這樣的社會架構。

她就是一個在「男人故事」背後﹐不辭勞苦﹑默默耕耘的無名女人。她架起來的﹐不是一個普通的名字。那是一個拯救世界萬民的英雄。根據歷史書﹐沒有了她前面的那一個男人﹐這一個世界將會陷入惡魔橫行的田地。當今社會﹐最邪惡的一個政黨再不會是共產黨。因為納粹黨將不會給消滅。

1941年春﹐她從加拿大搬回到倫敦﹐在紅十字會的戰犯部門擔任秘書。才工作了不過半年﹐因為聽到唐寧街十號給首相聘請第三位秘書﹐便立即遞上申請書。畢竟﹐那個叫溫詩敦(WINSTON)的男人﹐太有吸引力了。同年五月五日﹐她正式在首相府上班﹐開始了那個無名的英雄故事。

那時候﹐她二十三歲。

首相是個很大脾氣的人﹐要求也很高。甚至是嚴苛。他要秘書打字默寫他的演講辭和書信的時候﹐不能讓打字機發出一點聲響﹐因為這會擾亂了他的思緒﹔也要秘書在他讀畢了最後一個字的時候﹐便即時給他遞上一篇正確無誤的文稿。始終﹐戰火裡﹐必需分秒必爭。

這當然不是容易做到的事情。要不﹐唐寧街十號就不用聘請第三位秘書。要知道﹐首相工作的時候﹐喜歡唅著雪卡﹐在辦公室裡週圍踱步。也就是因為這樣的習慣﹐他說話的聲音﹐根本就不是容易聽得見。面對這樣的情形﹐其餘兩位秘書給她的忠告是﹕假如夠膽受首相一把﹐可以開口問﹔也可以憑自己的猜想﹐填下那一個聽不到的空缺﹐不過﹐倒要有心理準備﹐會給首相扭斷脖子﹔亦可以先行跳過﹐待看過上文下理﹐才悄悄地返回那個遺留﹐補回缺少了的一塊﹐這樣做﹐當然少不免要給人臭罵一頓。

她第一次替首相謄寫演講辭﹐便是一個很難忘的經歷。因為戰戰兢兢下﹐未有查看清楚打字機的調較﹐到謄寫完畢後﹐方發覺文稿的行距變成了單行。首相府慣用的﹐是雙行的距離。這一個錯誤﹐氣得首相像一支發射了的火箭﹐立即要求換人。

不過﹐年青人的好處﹐便是願意捱。後來﹐多次在車上一邊拿著首相的雪卡﹐一邊完整無缺地速記好文稿﹐她終於獲得了首相的信任。雖然依然對她呼呼喝喝﹐她開始成為了首相工作時候﹐不可缺少的一部份。她可以只睡三個小時。她甚至可以連續三天不眠不休地工作。每個週末﹐她也是在首相府裡渡過。有次﹐陪同首相出差到美國去。白宮的人在凌晨四時才看見她回去休息﹐跟她道﹕我想你是傻的。所有美國女孩﹐都在十二個小時前回家去了。

假如能夠打贏二次世界大戰﹐是全靠邱吉爾的鴻才偉略﹐和那些振奮人心的演講﹐那麼﹐我們實在不能忘記這位女生的貢獻。沒有了這樣一位對工作狂熱的秘書﹐邱吉爾未必能夠輕易地渡過那美妙的時光(THE FINEST HOURS)。

她﹐就是伊麗莎白妮爾(ELIZABETH NEL)。

Monday, November 05, 2007

搬到歐洲生活後﹐已經沒有留意香港歌手的動向。最近流行的是什麼歌﹖最受歡迎的是那一位﹖這些曾經都是我熟悉的事情﹐現在已經完全沒有一丁點的頭緒。要不是MyC間中寄來一些MP3,我想﹐我甚至不知道﹐原來﹐陳弈迅和李克勤﹐依然是香港樂壇裡面懂得唱歌的兩個人。

萬聖節過去了﹐大家都開始為聖誕倒數。也就表示﹐今年的《X FACTOR》開始了。

那是英國的一個歌唱比賽節目。是按照美國那個大受歡迎的《THE AMERICAN IDOL》的藍圖製作出來。也是走遍全國﹐找人試音。評判以為合水準的﹐都會給挑選出來﹐共十二位。然後﹐每一個星期﹐他們都要現場唱一首歌﹐由家庭觀眾投票﹐決定誰能留下來﹐在下一個星期再唱另一首。

跟美國那邊不同﹐《X FACTOR》是設有導師制。每一個評判都是一個導師。他們會指點旗下的參賽者﹐如何在舞台上面﹐贏得觀眾的支持。在《THE AMERICAN IDOL》裡面﹐每個星期最低票數的那一位﹐將會給淘汰﹔至於《X FACTOR》﹐則是最低票數的兩位﹐會再唱一次給星期他們選擇的那一首歌﹐由所有評判決定﹐誰能留下來﹐繼續發那一個明星夢。

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個電視節目。因為我喜歡其中一個評判SIMON COWELL。也就是《THE AMERICAN IDOL》的其中一個評判。便是他引入這個比賽方式到英國來。

喜歡他﹐因為他說話直腸直肚﹐從來不會掩飾他對一些參賽者的厭惡。他甚至會當眾給參賽者這樣的評語﹕我不以為你有條件灌錄一張唱片。因此﹐他並不受支持參賽者的人的歡迎。很多時候﹐當他講完評語後﹐得來的是震耳欲聾的喝倒彩聲。不過﹐當那位參賽者真的越唱越好的時候﹐他會直言﹕似乎﹐我是錯了。

從來﹐我都喜歡流露真性情的人。其實﹐誰不喜歡不戴面具做人的人﹖

聽罷那些參賽者唱歌﹐我會猜想﹐究竟SIMON會給什麼樣的評語。有時候﹐當我以為﹐那一位女生唱得很動聽﹐豈料﹐這位我最喜歡的評判會說﹕你就像唱卡拉OK般﹐根本不能成大器。祝你好運。我當然跟那位參賽者一樣詫異。要知道﹐她的唱功﹐比起香港那些一年推出幾張唱片的歌手﹐是好得多了。只是﹐原來﹐那依然未及資格﹐走進西方樂壇的錄音室﹐去灌錄一首歌。

因為一個歌手唱歌﹐不能像唱卡拉OK。要靠自己的歌聲﹐為自己賺取一桶又一桶的黃金﹐不只能唱卡拉OK唱得很好。SIMON經常說﹐還要有自己的風格和演繹方法。要把歌裡面的意思帶給聽眾﹐同時候﹐也要為觀眾和聽眾帶來娛樂。每唱一首歌﹐都是一場「秀」。人們買票進場看演唱會﹐不是要看別人在有伴舞的情形下唱卡拉OK,他們是來看表演。

也許﹐是這樣的關係﹐西方歌手是越來越難打進香港市場。以前﹐當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的時候﹐歐西流行曲是時尚的潮流﹔如今﹐香港的年青人﹐卻就只愛那些給包裝得美輪美奐的歌星。因為他們要的不是一場表演﹐他們要的﹐只是一些很卡拉OK的歌。也只有這些﹐才能夠擠進流行榜上面。

這是中西文化的差異﹖還是品味的高下﹖我不知道。

近來﹐有兩個女歌手推出新碟﹐都引起了我的注意。大家說﹐都是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大碟。一個出道了多年﹐另一個才是樂壇的新丁。

也許﹐你是猜得到那位出道多年的女歌手是誰。當大家都擔心她的精神狀況的時候﹐她就推出了一張各大報章都給予滿分的唱片。是有點意外罷﹖或者﹐要在這個行業裡生存﹐精神必要有點錯亂。畢竟﹐那是一個大染缸。在那樣複雜的環境底下﹐要突出重圍﹐必須要有別人不能做到的本事的同時﹐也要有別人都關注的材料。無疑﹐我講的就是BRITNEY SPEARS。似乎﹐生活上的一切﹐都沒有影響到她的個人事業。她甚至好好地利用了早前圍繞著她的八卦新聞﹐製造出那個千呼萬喚的姿態。碟評說﹐BLACKOUT是她出道以來﹐最好的一張唱片。

至於﹐那個樂壇新丁﹐就是去年《X FACTOR》冠軍﹕LEONA LEWIS。一年前﹐她的首張SINGLE成為了英國聖誕最賣得的一張唱片。後來﹐給美國那邊的唱片公司看中﹐便越過大西洋﹐去籌備首張個人大碟。還記得﹐去年《X FACTOR》首場現場表演﹐SIMON是這樣介紹LEONA:尋找多年﹐我們終於在這個國家找到一顆新星。誰說我們這個國家﹐沒有懂得唱歌的人﹖

我也相信﹐這位來自倫敦的女生﹐是以後世界樂壇的巨星。你以為呢﹖

Sunday, November 04, 2007

在倫敦的日子﹐的確忙得很緊要。因為在有限的時間內﹐實在有太多事情想幹。每次到英國的首都去﹐最多也不過逗留四天。

上週末﹐是愛爾蘭的銀行假期。我如常渡過了愛爾蘭海﹐來到這一個在彼岸的島國。本來﹐是打算在星期天乘火車到打比郡﹐入球場觀看愛華頓的作客比賽。不過﹐未能在網上買到一張門票下﹐只好另作安排。只是﹐這也不代表多了一天﹐到倫敦裡面許多想去﹑再去的地方﹔也不代表多了一天﹐來做許多在倫敦想做﹑再做的事情。

畢竟﹐依然是那一個老問題﹕時間太少﹐想去的地方﹑想做的事情太多。

倫敦﹐的而且確是一個多姿多彩的國際大都會。在裡面﹐一定找到有一樣合意的東西。正如英國鴻儒約翰生說﹐認為倫敦索然無味的人﹐對人生也必感到厭倦。

單只到西區(WEST END)看歌劇﹑欣賞舞台劇﹐逗留一個星期也是太短。始終﹐每天才只能到一間劇院去。

找到了今天晚上《仙樂飄飄處處聞》的門票﹐就要放棄到希爾市場(HAYMARKET)看《歌聲魅影》。辛苦地用高價方撲得到《獅子王》的票子﹐豈料到﹐另一邊廂﹐另外一部長壽迪士尼製作《MARY POPPINS》就要告別英國的首都。也總不能忘記《悲慘世界》罷﹖以及一些家傳戶曉的百老匯作品﹐如《芝加哥》和《HAIRSPRAY》。還未提及《BILLY ELIOT》﹑《THE WICKED》和《油脂》等上演了不少日子的歌劇劇目﹐還未提及一部舞台劇的名字﹐一個星期的晚上的節目﹐便已經擠得密密麻麻。要匆匆地看過西區的一些著名作品﹐至少也要在倫敦住上兩個星期。

也不好忘記﹐這個英國的首都﹐倒不是只有西區才有精彩的劇場表演。上星期﹐倫敦體育館便在上演《卡門》。兩星期後﹐是《阿依達》。都是教人一想起﹐便垂涎三尺的名字。夏天的時候﹐泰晤士河南岸那邊的環球劇院(THE GLOBE),會公演莎士比亞的作品。滑鐵盧那兒的國家劇院﹐武士橋那邊的阿爾柭皇家劇院﹐都是理想的表演場地﹐所以都會有看不完的精彩節目上演。

上星期六﹐滿座關係﹐是再次錯過《卡門》的演出。便跑了去看《三十九步》(THIRTY-NINE STEPS)的舞台劇。是一部很讓人興奮的小型製作。導演和編劇悉心地把那部著名的緊張間諜故事﹐改編成一部異常幽默的劇作。整個百二分鐘裡﹐真的很難有一刻停得住笑聲。希望能夠下一個週末﹐再到倫敦去的時候﹐能夠找到兩張《阿依達》的票。對於這個名字﹐是聽得太多﹑太多的讚美了。實在很想知道她是如何的好。同時候﹐也給我發現﹐原來年尾年初的時候﹐皇家莎士比亞劇團會演出契柯夫的《海鷗》。那是一部我上個月在都柏林戲劇節錯過了的劇目。

在倫敦﹐除了跑劇院外﹐還要跑博物館。其實﹐也不用跑。因為單大英博物館﹐就足夠讓人沉迷不少時間。最近﹐還有西安兵馬俑的展出。都滿了座。要預訂門票的話﹐便要訂明年的日子。

還有不少的舊書店。方是短短的一條CECIL COURT,便可以走上一個月。這條小巷﹐是董橋每次到倫敦必逛的地方。小巷裡面的店﹐賣的都是珍藏的書籍。

啊﹗還有太多太多好吃的餐廳。

不會有人不喜歡倫敦罷?

Saturday, November 03, 2007

很多時候﹐我都會跟大家持相反的意見。或碰巧﹐或刻意。

當大家都說市場導向新聞的時候﹐我倒是以為﹐有什麼樣的報章﹐才有什麼樣的讀者。尤其在一個言論自由﹑資訊發達的社會。尤其在一個大眾都追求知識的社會。正如辛普遜(JOHN SIMPSON)在其新作《不一樣的世間末日》(NOT QUITE WORLD'S END)裡﹐寫道﹕根據調查﹐便是採訪方針﹑寫作手法等﹐如何遷就讀者﹐讀報紙﹑看電視新聞的人數﹐還是每年遞減。所以﹐大家發現﹐只有堅持原來辦報﹑做電視新聞的理念﹐方是在這個資訊爆炸的社會裡生存之道。

讀者永遠都是受眾。他們對世界的認識﹐對各樣道理的了解﹐都是從報章媒介裡面獲取得來。

我以為﹐《倫敦時報》最讓人自喜的地方﹐便是讀者來函那一版。讀著那一個個充滿智慧的小格子﹐自己的品味也好像自然地提高了許多。甚至乎﹐多了很多的自信。原來﹐自己跟這些名人﹑智者一樣﹐都是這份歷史悠久報紙的讀者。難怪每年年尾﹐報社都要把這些來函輯錄成書﹐供大家再次細心品嘗。

近來﹐是愛上了《私眼》這本雜誌。因為她總能很抵死地﹐把英國社會裡面﹐種種實在看不過眼的人和事﹐都幽默地諷刺一番。要學習英國人的刻薄﹐要感受英國人的「異新奇客」﹐實在不容錯過這一本雙週刊。「異新奇客」是陶傑自創的一個詞語。是英文ECCENTRIC的音譯。

雜誌裡面﹐也有一個讀者來函專欄。都是讀者的投稿。

最近一期﹐有這樣的一篇。是一個讀者把眼目耳聞的一些無里頭說話﹐也就是廢話﹐抄錄下來。當中﹐有以下的三句﹕

英國國家隊領隊麥卡倫接受電臺訪問時說﹕「Wayne Rooney is inexperienced, but he's experienced in terms of what he's been through.」

英國廣播公司記者在緬甸仰光報導時說﹕「The city is calm. But very very tense...」

電視欖球紐西蘭籍嘉賓主持說﹕「At the end of the day, we're going home tomorrow.」

輕快地讀著這篇擇錄﹐便想起了早前在倫敦地鐵看到的一個緊急提示。上面寫道﹕「當事故發生﹐留在車廂會比較安全。請不好冒險。」

我想﹐假如不幸地在地鐵裡面遇上事故﹐讀著這一個提示﹐更不知道該如何辦。聽從建議﹐留在車廂面﹐當然是一種冒險。便是決定不去冒險﹐其實也是一種冒險啊﹗

Friday, November 02, 2007

早知道﹐這是一本很抵死的雜誌。打從出版第一天開始﹐就是差不多五十年前﹐永遠都在嘻笑怒罵地﹐諷刺英國政治時事裡面的所有人。只要有看不過眼的地方﹐懶理是女皇﹐或是首相﹐他們都會不留情面地譏笑愚弄一番。當年﹐分別旅居英倫的時候﹐董橋﹑陶傑和林行止﹐這三個我喜歡的作家﹐都是這本英國雜誌的忠實讀者。

不過﹐便是如此﹐我從來不敢拿來讀讀。就是怕把一幅漫畫﹑一些設計對白﹐讀了幾遍﹐也一頭霧水﹐不懂得笑。畢竟﹐我是一個在香港土生土長的男生。跟許多香港人一樣﹐對於以前宗主國的幽默感﹐沒有學懂得多少。我知道﹐那是跟入了寶山卻空手回﹐沒有多少分別。是白白浪費了那些寶貴的殖民地風光日子。

況且﹐我的眼光如此狹窄﹐除了英女皇和首相外﹐除了英國超級聯賽那些球員外﹐也不多大認識那個島國的名人。是如何搔爆頭顱﹐也很清楚了解雜誌諷刺的來龍去脈。於是﹐如其浪費別人辛辛苦苦經營的挖苦用詞和抵死漫畫﹐我以為﹐倒不如找些正正經經的時事雜誌讀。像《經濟學人》。

終於敢在報攤買下第一本《私眼》﹐乃是早前白高敦宣佈不會提前大選後的那個週末。因為實在很想看看﹐這本雜誌如何講這一件事情﹐如何評論白高敦這一個人。

也許﹐是做了一年《倫敦時報》忠實讀者的關係﹐我發覺﹐《私眼》比想像中容易理解。在火車上急不及待翻閱的時候﹐我是笑了出聲來。

我知道﹐要繼續這篇文章﹐要加強說服力﹐我實在應該找些例子﹐來讓大家感受一下這本雜誌抵死的地方。只是﹐我的翻譯能力始終有限。我也以為﹐有些英國的幽默不是能夠用中文意會。假如要搬字過紙﹐我想﹐還不如講講這一件事情。

早陣子﹐陶傑在《黃金冒險號》裡寫道﹕

清醒的記憶,是戳破謊言的基本武器。因為說謊的人,固然自己終有一天會說溜了嘴,記不得他三年前的另一件事,但只要你的記性比他好,你就不會永久受騙。這是一個謊言的世界,但不要緊的,只要你騙騙我,我騙騙你,都有欺騙的均等機會,而不是只他一面倒地騙你和你的子孫。只要記性比那個說謊的人好,就不會在一場選舉中完全受騙,迷迷糊糊,在他欺身解你的衣鈕時,說:不,我記得。

讀著這段文字﹐我想﹐這就是《私眼》能夠生存的其中一個原因。他們的記性就是比別人都好。

最近﹐英國法庭受理富翁阿法耶玆的投訴﹐開始調查他的兒子多迪和戴安娜的死。這當然是報紙每天都有報導的新聞。據報導﹐阿法耶玆在庭上說﹐他相信﹐那是英國皇室派遣特工幹掉多迪和戴安娜。因為他們知道了威廉王子的母親懷了多迪的骨肉。他倆本打算在巴黎旅遊完畢﹐便向外公佈婚訊。多迪是在法國首都買了訂婚戒指。

對於這件事情﹐《私眼》卻提供了這樣的一個角度﹕

在1997年9月《每日電訊報》裡﹐阿法耶玆的發言人寫道﹐戴安娜死前懷了孕﹐完全沒有事實根據。(it was alleged that the princess was pregnant at the time of her death. No evidence has emerged to support these damaging allegations...nasty rumours which have no factual basis.)

在1997年11月9日《星期日鏡報》裡﹐阿法耶玆親自寫道﹐他依然不知道﹐究竟是誰錯誤地跟法國傳媒說﹐戴安娜懷了六個星期的孕。(a number of vital questions that still need answers. Among them was this: who gave French newspapers the false tip-off that Diana was six weeks pregnant?)

在1998年2月﹐阿法耶玆接受《鏡報》記者訪問。他說﹐我很懷疑戴安娜是懷了孕。既然驗屍官和法國醫院都未能肯定這一個說法﹐我想﹐這大概不是準確的罷。(I doubt that Diana was pregnant. The only two people who can really tell us are the coroner over here and the hospital in France and neither of them have confirmed this information, which makes me think that it's not true.)

在1997年9月5日,阿法耶玆派人在自己那間百貨公司裡開了一個記者招待會。他的發言人說﹐我想﹐便是這個星球能夠多生存幾千年﹐我們也不會知道那隻戒指代表什麼。(What that ring meant we shall probably never know and if the planet lasts for another thousand years.)

難怪《私眼》說﹐最終這個調查的結果將會是﹕原來戴安娜在死前幾小時還健在。(Diana was still alive hours before she died.)

Thursday, November 01, 2007

講開作文課﹐便記起了丘世文。他曾經寫過這樣的一段文字﹕

「...想起昔日學生時代﹐同學們大家委實也曾因作文這一課困擾非常的。坦白說﹐印象似乎就沒有誰正式教過我們作文的方法。從小學造句開始﹐接著就是中小的抒情文及記敘文的習作。通常是老師在黑板上寫上幾個題目—諸如『我最難忘的人物』﹑『憶亡友』﹑『一個銅幣的自述』﹑『春日郊遊』等—雖說是任由我們選擇其中之一﹐然而字數卻老限著不能少於六百字。」

我想﹐這都是香港小孩上作文課的大概情形。從丘世文的那個年代﹐到我那個年代﹐再到現在這一個新世紀。或中文科﹐或英文科。都沒有什麼變樣罷。便是題目﹐也依然如昔。

在那篇文章裡﹐丘世文也回憶起課堂裡的一些趣事﹕

「...我永遠不會忘記當年一班同學怎樣應付難題的百態﹕有的是口中念念有詞﹐一邊寫一邊點算字數﹔有的是搔頭抓背﹐大半天也塗不上半頁紙來。等到下課鈴聲響起﹐不能不交卷了﹐大家才神色倉皇﹐讓負責收簿的『行長』從手中奪去『大作』﹔然後怔怔地等待一個星期後老師的評判。」

讀到這樣生動的描寫﹐那一幕幕的童年回憶﹐又一一重現眼前。我跟丘世文至少也相差一個GENERATION GAP。實在不明白﹐何解我們看到的事情﹐都竟然如此相像﹖是這個教育方法實在可行﹐還是我們主管教育的人﹐從來都沒有什麼進步﹐只管按著以往的做法幹下去﹖

就因為這樣﹐我們香港人的語文當然只能不斷退步下去。畢竟﹐不進則退。當時代不斷變遷的同時﹐我們的語文教學方法﹐竟然跟上幾輩的人一模一樣﹐能夠說有丁點兒的進步嗎﹖

我以為﹐語文應該是充滿生命力的﹔我以為﹐語文該都是與時並進的。所以﹐除非這個世界沒有一絲進步﹐語文教育是不可能代代如是﹐百年如同一日。當上個世紀是人類歷史上經濟發展最急速的時期﹐我們的語文教師卻年復年﹐月復月地﹐按著上一輩的教授方法﹐教授下一代的孩子﹐我們香港人的語文又怎能會有進步﹖

的而且確﹐從來都沒有人認真地教過作文。作文課從來都是天才表演。仿彿那是與生俱來的能力﹐都教不來﹔仿彿只要多讀課文裡面名家的作品﹐便能從中學懂。究竟如何好好寫一句句子﹐究竟如何好好寫一篇文章﹐沒有人講﹐也沒有人教﹐所以﹐寫出來的東西﹐永遠都充滿著膽固醇﹐所以﹐寫出來的東西﹐廢話連篇外﹐亦不好讀﹑不好理解。

老師當然也有批改。不過﹐不外是一些錯別字。因為除了這些外﹐都不曉得怎樣批改。當全世界都寫著膽固醇充斥的文章時﹐當報紙裡面也是西化了的中文時﹐大家當然都不知道什麼是錯﹐什麼是對。

也記得丘世文如何寫老師評判的結果。他說﹕

「...你們一班裡有半數人作文字數不及規定的一半﹐其餘的一半﹐無論寫抒情文﹑寫記敘文也好﹐怎可能大部份起句都是﹕『香港是一個小島﹐四面環還﹐水深港闊﹐正是一個天然的商港』。」

這就是香港學校裡面的作文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