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6, 2006

才講了不夠兩個星期﹐不幸地﹐我的胡言亂語竟然得到了證實。

兩天前﹐陶傑在《黃金冒險號》裡面說﹕

天星碼頭要搬遷﹐舊鐘樓要拆掉﹐許多人捨不得。記者問起心情,都說覺得「很無奈」。什麼叫做「很無奈」?這是弱者的反應。這是弱者的心聲。從沙士死了三百人,高官不必負責;沒得普選,每一屆的特首候選人只有一名,到地鐵誤點十五分鐘,上班延誤,事無大小,電台訪問市民,都說「好無奈」。於是﹐「覺得好無奈咯,我ED小市民,可以做到咩唧?」,成為了二零零六年許多「危機 」的標準Sound-bite。

我想﹐這就是龍應臺《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的香港變奏。

那是《野火集》的首篇文章。原文於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中國時報副刊人間刊載。裡面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在台灣﹐最容易生存的不是蟑螂﹐而是壞人。因為中國人怕事﹑自私。只要不殺到他床上去﹐他寧可閉著眼睛﹐假裝睡眠。在一個法治上軌道的社會裡﹐人是有權利生氣的。受折磨的你首先應該雙手插腰﹐很憤怒地對那些霸佔你騎樓的攤販說﹐請你滾蛋﹗他們不走﹐就請警察來。若發覺警察與小販有勾結﹐這一團怒火更應該往上燒﹐燒到警察肅清紀律為止﹐燒到攤販離開你家為止。

同年十二月六日﹐龍應臺再次投稿人間副刊。文章名字叫《生氣﹐沒有用嗎﹖》。

她說﹕寫過《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之後﹐有些人帶著憐憫的眼光﹐搖著頭對我說﹐生氣﹐沒有用的﹗算了罷﹗

這不正正等於「覺得好無奈咯,我ED小市民,可以做到咩唧」﹖

陶傑說﹕如果如此愛惜這幢「古蹟」,只要有十萬人圍在舊鐘樓前面,變成國際新聞,香港政府是不敢把舊鐘樓強行拆掉的。因為曾蔭權爵士會在最後一分鐘「贏盡民意」。龍應臺也說﹕如果打電話到環保局的不只我一個﹐而是一天有兩白通電話﹑三百封信﹐你說環保局還能支吾其事嗎﹖如果對分局局長抗議的不只我一個﹐而是每一個不甘心受氣的市民﹐他還能執迷不悟地說「中國國情如此」嗎﹖

的確﹐對於一切不公正的行為,人人都止於「無奈」,這個世界就會陷入黑暗時代。集體「無奈」是沒有用的,只會延續一個民族的痛苦和悲哀。因為你不生氣﹑你忍耐﹑你退讓﹐所以攤販把你的家搞得像個破落大雜院﹐所以市內交通一團烏煙瘴氣﹐所以河流是條爛腸子。今天﹐你不生氣﹐明天你﹐還有我﹐還有你我的下一代﹐就要成為沉默的犧牲者﹑受害人。我並不要求你去做烈士。烈士是傻瓜做的。我只是希望你不再迷信逆來順受。

從來﹐我都以為﹐縱然龍應臺寫的都是發生在台灣的事情﹐只是把文章裡面的「台灣」改為「香港」﹐以至「中國」﹐也一樣合適。也許﹐因為台灣﹑香港與中國﹐都是中華民族的一員。

不過﹐可不好忘記﹐那是二十有二年前的文章。二十年過去了﹐那些文章竟然依舊很有見地﹐依然適用現今社會狀況。你還感到無奈嗎﹖

今天﹐讀這個專欄﹐發現我左抄右貼﹐你便應該要很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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