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4, 2006

我開始愛上了發獃。

最近的兩個週末﹐我都到了RIVER LIFFEY河邊的那間小咖啡店﹐倚著欄杆﹐呆呆地望著淙淙流水﹐讓思想自由地四處奔走。我想起了很多人﹐也想起了很多事。有些是過去的。有些是現在的。有些是將來的。將來﹖誰能預知將來﹖我應該沒有這樣的本事。那些所謂將來的事﹐其實不過自己的想像罷了。會否發生﹐實在只有天知曉。

我看到對岸的幾棵大樹。都有三層樓的高度。可惜﹐我不知道那是什麼品種。對於樹﹐我的認識實在有限。只認得楊柳﹑榕樹﹑竹樹﹑木棉。或者﹐我應該多學點這些普通常識。人本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只是不知從那時開始﹐我們對大自然變得陌生。大自然也對我們變得陌生。

看到那些綠油油的樹葉﹐我決定集中精神﹐望著它們一句鐘。因為﹐我想起了她的一句話。

她是我上個星期在倫敦認識的一個女生。她來了英國五年。她跟我說﹐因為想試做一隻無腳的鳥﹐所以便離開香港的家﹐獨自一人跑到英國來。我想﹐或者也有點遺傳因子作用。退休前﹐她的父親是一個水手﹐經常到外地去﹐一年沒有幾多天留在家。

現在﹐終於上岸了﹐以為可以一家人享受一下溫暖的家庭生活﹐可是到頭來﹐家裡面還又是只得兩老。因為她的妹妹也剛到了中東工作。情形竟然跟我有點相似。當然不盡相同。妹妹到ST ANDREWS讀書前﹐我們一家人未試過有超過一個月的分離。

她以前是個文員。因為在承建商工作過一會兒﹐所以對我講的故事﹐也有點認識。本來﹐我不打算講我的工作。因為我不知道如何把它講得動聽。只是她問到﹐我便概括地把畢業至今做過的事情跟她講了一遍。難得她聽得入耳。和她的故事比較﹐我的生命其實就只有黑白兩色。

她是彩色的﹕來到倫敦後﹐她成為了一個藝術家。

也許﹐現在還不能算是非常成功。不過﹐至少每天都有人找她創造一件又一件的藝術品。我知道﹐有些是慕名而來。

她有著一個玫瑰的名字。鏗鏘玫瑰。

那天﹐我們閑談了兩個小時。也不記得講過些什麼。也許﹐什麼都沒有講。我一直以為她叫做安妮。因為我知道STUDIO裡面﹐有一個叫做安妮的女孩。當我準備離開的時候﹐她給我遞上了一張名片。萬萬想不到她會有著一個玫瑰的名字。我跑進回憶裡面﹐方發覺原來那兩個小時﹐我們都沒有說過對方的名字。

當世界只得你跟我的時候﹐名字根本不重要。因為我們都不需要一個名字。只有多了一個他﹐我們才需要用不同的名字去分別你﹑我﹑他。料不到的﹐倒是你跟他都有著一個玫瑰的名字。我望著那張名片﹐我變成了THE HONOURABLE GWENDOLEN FAIRFAX,我變成了CECILY CARDEW。我想起了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RNEST裡面的對白﹕

There is something in that name that inspires absolute confidence. It is a devine name. It has music of its own. It produces vibrations.

我要趕去機場﹐便跟她握手道別。我感覺到我自己的溫暖。印象中﹐她的手起初有點冰冷。冷得就像她的手一樣。

她說﹐有天也要到都柏林走走﹐因為她很不喜歡繁忙的大都市。

我點著頭﹐笑著說﹐我也很不喜歡繁忙的大都市。

望著西斜的太陽﹐我知道我要把我的靈魂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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