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2, 2006

王爾德說﹐ Nothing annoys people so much as not receiving invitations.

前天下班回家﹐在火車月臺上﹐又遇到了ALAN。他是個馬來西亞人。他在都柏林工作了一年多。我們是在火車上認識。

他問我喜不喜歡釣魚﹖我猜到他下一個問題。因為我知道上個銀行假期﹐他到了CORK釣魚。不過﹐我還是老實地回答。我根本不用說謊。縱然我的確很希望多認識一些公司以外的朋友。

聽了我的答案﹐他並沒有很失望。他說﹐其實也不是一定去釣魚。我們都是想到HOWTH走走。不過﹐一切還未決定。都要看天氣。

我知道﹐那個「我們」的意思。那是六個馬來西亞人。三男三女。ALAN跟他的妻子。認識ALAN時一起認識的那個女生和她的男朋友。我三樓的一個同事與他的女朋友。很多時候﹐他們都有聚會。幾個星期前﹐他們便到了那個女生的新居HOUSE WARMING。他們都煮了不少馬拉食物。我記得﹐ALAN跟我講過﹐我想你是嚥不下那些東西。因為都很辣。

週末﹐他們打算到DUBLIN北部的HOWTH走走。還記得THE DUBLINER說過﹐THE FOOTPATH (THERE) CUNNINGLY AVOIDS ALL THE BUILT-UP AREAS LEAVING YOU ALONE TO COMMUNICATE WITH NATURE。

我其實並不認識三樓的那個同事﹐只知道他姓LEE,是個馬來西亞華僑。我們只傾過一次。是上次AGENT來公司人事部開會時給我介紹。因此﹐我們都認得對方。中飯的時候﹐我們或許會在GEORGE'S STREET上碰到﹐都會點頭打個招呼。(也不是不同層數的關係﹐我不是跟LEE隔鄰那個愛爾蘭男生BRANDON很熟絡嗎﹖還有ENDA。)

有趣的是﹐原來LEE的女朋友是ALAN的同事。他們便因此走在一起。當然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他們都是馬來西亞人。

的確﹐陽光充沛的日子已不復再。不過﹐天氣也不至很壞。灑過幾滴雨水後﹐便又可以見到藍天。我想﹐應該不會影響到HOWTH走走。

那個晚上﹐還要到TEMPLE BAR去。因為那天是FIONNUALA的生辰。(竟然跟EDS同一天﹗不過﹐係遲五年。)她邀請了一眾相熟的同事到那兒的一間酒館慶祝。TEMPLE BAR是都柏林最出名的地方。因為那兒酒館林立。也是文化娛樂集中地。想不到﹐我也在FIONNUALA邀請之列。因為我總覺得生日慶祝應該跟最要好最相熟的朋友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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