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07, 2009

L'AMI JEAN。去年到巴黎的時候﹐就很希望到這一間餐廳去。

當然﹐又是TIMEOUT的介紹。自搬到歐洲生活後﹐我成為了這間倫敦旅遊出版社的忠實信徒。因為我發現﹐他們的口味跟我很相似。他們大力推介的﹐都是我喜歡的。

可惜﹐因為沒有聽從TIMEOUT忠告﹐預早訂位﹐縱然一到黃昏便立即去吃晚餐﹐我們得到的回覆是﹕「今天晚上﹐我們全廳滿座。」由於﹐他們逢週日﹑週一休息﹐那就表示我們要留待下次方能光顧這一間如此受歡迎的餐廳。

於是﹐今年到花都的其中一個任務﹐便是要嚐一嚐這間餐廳。

有見他們如此受歡迎﹐我便決定提早兩個星期撥個長途電話去訂座。

可是﹐不知道是否天意﹐幾次電話的另一端都沒有人接聽。是連續數天。我心裡想﹐難道他們敵不了這個金融海嘯﹖不過﹐假如倒閉了﹐電話就不可能接通。所以﹐我決定不斷嘗試。

終於等候到有人接聽﹐是起行到巴黎去四天前的事情。

不過﹐他們太晚接聽我的電話了。原來﹐整個週末的座位都已經給訂滿。

「真的沒有一個時段有兩個空位﹖」我盡力作最後嘗試。

「真的所有座位都給訂滿了。」我聽到對方無奈地回答。

於是﹐又要把這個節目留待下一年到巴黎渡週末的時候。

Friday, November 06, 2009

早陣子﹐跑到巴黎﹐提早跟妹妹慶祝生辰。我們在法國首都小住了兩個晚上。這一次﹐我們住在MONTPARNASSE。

選上花都﹐因為今年確實還未到過走一趟。原來﹐自搬到歐洲生活後﹐每年我都會到巴黎一次。超過三百六十五天沒有在巴黎街頭遊逛﹐我發現自己實在很掛念花都。心裡算算日子﹐上次已經是去年四月的事情了。

喜歡巴黎﹐因為實在有許多喜歡的餐廳﹑食店。

RUE MONTORGUEIL當然要重臨。這是一條買吃的店。(其實﹐也有其他的﹐像DVD影碟 - 我發現﹐許多楚原導演的武俠片。也有高達的。)去年﹐因為只小住一個夜晚﹐我們便在一間蔬菜店買了幾束新鮮白露荀回倫敦和都柏林。這一次﹐因為會住上兩個夜晚﹐似乎不便買一些新鮮的蔬菜。海鮮和肉類﹐當然也沒有可能。我們重臨這一條教人很興奮的街道﹐其實是為了嘗試另外幾間食店。

一時記不起原來倫敦窩打老那兒也有他們的分店﹐我竟然跑了進LE PAN QUOTIDIEN去。都怪他們的顧客的笑容﹐教店裡老是洋溢著愉快的氣氛﹐叫人很希望坐下嚐嚐他們的麵包。可能是心理作用罷﹐我以為巴黎的店的水準比倫敦的好。當然﹐那跟我特別鐘愛小小的店有關。巴黎這間店比倫敦的COSY得多了。印象中﹐窩打老那間面積蠻大的﹐總是教人有一個大餐廳的感覺﹐不及花都這樣的來得輕鬆自然。

來到巴黎﹐當然要不斷吃麵包。和芝士。更要帶點回家。

我們跑到了TIMEOUT推介的那間芝士超級市場去。叫FROMAGERIE QUATREHOMME。店裡充滿了芝士的香氣﹐教人實在不得不大破儉囊。從前﹐在香港的時候﹐我不大喜歡吃芝士﹔搬到歐洲後﹐我卻愛上了這一種陶傑所謂「洋人臭豆腐」。這當中的關鍵﹐就是在香港普通超級市場買到的根本不好吃﹐完全沒有芝士的味道。我喜歡的﹐是那種濃濃刺鼻的感覺。正如臭豆腐般﹐芝士越臭越好味啊﹗

星期天﹐我們也跑到了BOULEVARD RASPAIL上面的露天食品市場。看見一檔芝士大排長龍﹐我們便又不甘後人﹐多買了一點。畢竟﹐人群智慧有其可取的地方。

當然﹐得TIMEOUT介紹﹐我們亦到過幾間出名的麵包店﹐嘗試一下他們的出品。這幾間店分別是﹕ARNAUD DELMONTEL (39 rue des Martyrs, 9th)﹑GÉRARD MULOT (76 rue de Seine, 6th) 和POILÂNE (8 rue du Cherche-Midi, 6th)。

於是﹐這次在巴黎街頭遊逛﹐我們便有著麵包和芝士作零食。

Thursday, November 05, 2009

最近﹐看過幾個朋友上載到了網上的照片後﹐我不禁再次替那些以香港為家的女人感到悲哀。

其中一輯﹐是一個朋友的婚禮。看罷起初那幾張大合照﹐我老是覺得朋友的老公有點古怪﹐不過﹐就是說不出過所以然來。總是覺得那一套他在自己一生人一次的婚禮裡穿上的所謂禮服有點古怪。可能是執起照相機拍照的那個人技術有限罷﹐那一套衫竟然跟酒樓樓面經理穿的沒有太大分別 - 當然﹐我是指那些高擋次酒家的樓面經理。那個男的本身不是沒有幾個錢。那個婚禮也花上了不少金錢罷﹖

當我看了以後幾張近照後﹐我終於知道這裡面有什麼問題。那個新郎腳上踏的﹐竟然是一對運動鞋﹗

我實在不明白這是什麼心態。怎可能讓自己在自己的大日子裡當眾出醜﹖禮服配上運動鞋﹐那不是叫自己出醜眾人面前﹐是什麼﹖就算那是一雙價值過萬的運動鞋有如何﹖運動鞋畢竟是運動鞋﹐登不上大雅之門就是登不上大雅之門。始終﹐世界上有許多事情不是單憑價錢可以來衡量。

或者﹐那是什麼最新潮的配搭。或者。畢竟﹐除了留意《泰晤士報》裡面LISA ARMSTRONG的服飾介紹外﹐我沒有追讀其他潮流服飾雜誌。對於﹐其他潮流﹐我真的一無所知。可是﹐便算這是最新潮﹑最流行的配搭﹐我也只想起去年這份英國傳統報紙那個用來評論碧咸給借用到AC米蘭的比喻。記者寫道﹕「走在街上﹐看到別人穿著一條細了一個碼的西褲﹐我不會取笑這位人兄 - 畢竟﹐他有勇氣追隨那種創新潮流﹔我只會讚嘆向這位人兄推銷得了這套褲子的售貨員的推銷技巧。」

話得說回頭﹐這不是我首次看到香港的新郎腳踏運動鞋參加自己的婚禮。至少﹐這一位新郎哥沒有讓自己裝扮成自己婚禮裡面的唯一一個小丑。那一套禮服上﹐沒有用金線繡上龍鳳圖案﹐沒有什麼古靈精怪的裝束。

香港男生這樣看待自己的婚禮﹐不是教人替香港那些女人感到悲哀﹖只是﹐他們已經成為別人的丈夫﹐那最多是別人的悲哀。是個別的﹐不是大眾的。

教大眾香港女人悲哀的﹐是那些還未成為別人丈夫的香港男生﹐他們的衣著品味也叫人驚訝。

另外一輯照片﹐是朋友跟她幾個剛成為博士的朋友的合照。

看著那幾個新博士的裝束﹐我跟自己說﹐假如要養成這樣的品味方能成為一個博士﹐我真的慶幸沒有強求自己成為一個博士。

在那一套博士袍底下﹐那幾位新博士穿上的竟然是圓領汗衣﹑藍色牛仔褲﹐腳踏運動鞋。我以為﹐要尊重自己的學術成就﹐要陪襯得起那套博士袍﹐身上穿的該是一套西裝。一套衣櫃裡剪裁最好的西裝罷。

看罷這兩輯照片﹐我以為﹐香港教育要教懂孩子通識之前﹐應該教一教他們穿衣服的禮儀。

這些本來應該是家教的一部份。可惜﹐在香港這個社會﹐家教已經成為了一個很老餅的名詞。這可能是更悲哀的事情。

Wednesday, November 04, 2009

早幾個月前﹐《經濟學人》已經推介這一部電影。他們說﹐這是兩部這個秋季要留意的電影其中一部。看著登在雜誌上面的那張電影劇照﹐看著那個漂亮的女主角﹐我叫自己要留意電影上畫的日期。

當電影正式上畫﹐《泰晤士報》立即給了一個滿分。當然﹐我明白其中那是因為這是一部英國電影。要知道﹐這份英國傳統報紙是如何愛國﹐凡是來自英國的﹐都是出類拔萃的。不過﹐讀著那篇影評﹐我想﹐我是真的不能錯過這一部影畫戲。

影評人是這樣寫的﹕「有時候﹐當影評人的確是一件教人心碎的事情。尤其你很喜歡電影。週來週去﹐要看過的那許多電影裡面﹐實在有太多都是不堪入目的。然後﹐突然遇上像《AN EDUCATION》這樣的電影﹐你對電影的信心才會回復過來。...這是一部應該毫無疑問贏得所有能夠贏得的獎項的電影。我不會說這是今年度最佳的一部英國電影。始終﹐還只是十月的時候。不過﹐我將會很詫異﹐假如往後日子裡有一部更好的上畫。」(Being a film critic can be a dispiriting job sometimes, particularly if you love movies. So many of the ones you have to sit through each week are so terrible. Then a film such as An Education comes along and restores your faith. This is a picture that deserves all the prizes it will undoubtedly win. I can't tell it the best British film of the year because it's still only October. But I'd be surprised if a better one comes along.)

(一如以往﹐我胡亂的翻譯﹐當然還要大家指點。)

於是﹐打算在萬聖節後的清早跑到電影院去﹐看一場早場。自搬到歐洲生活後﹐假如要獨自欣賞電影﹐我會選擇十二點前的場次。因為比正價便宜四塊。雖然沒有半價這麼多﹐不過也近六折啊。我不是一個喜歡跟錢銀作對的人。

可惜﹐從床上爬起身﹐望出窗外﹐只見那場下了整個晚上的雨依然沒有停下來的跡象。如果沒有越來越凶之勢。

想起昨天給滂沱大雨淋過全身濕透的狼狽情形﹐輕輕觸碰一下掛在窗邊的那條牛仔褲﹐原來仍然未吹乾。我想還是留待下一個星期罷。畢竟﹐這樣的一部好戲﹐應該不會如此輕易落畫。它會等候我的。

望著外邊一線線從天而降的雨水﹐我唯有跑上網﹐找來《AN EDUCATION》的TRAILER來解一解星期天的沉悶。



也找到了女主角CAREY MILLIGAN早前到紐約宣傳﹐出席DAVID LETTERMAN那個節目的片段。

Tuesday, November 03, 2009

早陣子﹐在雅虎香港的網頁裡面看到一宗新聞。是一個補習天王車禍身亡的新聞。

我讀了《星島日報》的一篇報導。裡面有這樣的一句﹕「黎以風趣幽默教學見稱,深受敬重。」

原來﹐在香港這一座回歸了中國大陸的城市﹐一個老師(姑且算一個補習教師也是老師罷﹗)若要得到學生敬重﹐其中一個條件是﹐要教學風趣幽默。

讀了那一句話﹐我不得不搖頭苦笑。

這又是另一個香港是一個反智社會的證據。

我不明白什麼叫做「風趣幽默教學」。一個老師的職責不是賣笑﹐也不是為學生帶來即時的快樂﹔一個老師的職責是傳授知識﹐教好學生﹐幫助他找到尋求快樂的方法。

從來﹐教導與學習都不能夠在嘻嘻笑笑裡發生。因為學習永遠是苦悶的。那是一個刻苦﹐也刻板的過程。要認識一點事情﹐要學懂一點道理﹐我們都要多讀﹐多看﹐多聞﹐多問﹐多想。試問這當中又怎可能有樂趣可言﹖沒有下過這些苦功﹐不可能學懂一點知識﹐不可能增長一點智慧。快樂﹐是在學懂了之後才自然獲得的﹐並不是在學習過程裡面感受得到。假如學習過程裡經常快樂自在﹐那不是因為你是一個天才﹐那是因為你讀得不夠多﹐看得不夠多﹐聞得不夠多﹐問得不夠多﹐想得不夠多。天才之所以是天才﹐只不過是能夠縮短那個苦悶的學習過程而已﹐並不是因為他能夠笑著學習。

沒有人能夠笑著學習。笑著學習得來的知識﹐並不能牢牢長久地留在自己的腦袋裡面﹐因為那其實根本就不是學懂了的知識﹐那只是在讀﹑看﹑聞﹑問﹑想後﹐遺留在我們的短暫記憶裡的片段而已﹐沒有在腦袋裡面生下了根。大水一來﹐便會給沖走掉。唯有在多讀﹐多看﹐多聞﹐多問﹐多想後﹐那些知識與道理方能從我們的短暫記憶滲入到腦袋中央﹐然後落地生根﹐固有地留在我們的身體裡面。

所以﹐我不相信有一種東西叫做「風趣幽默教學」。因學習沒有一點樂趣可言﹐教學也就不可能帶來一點樂趣。

發了一大論牢騷﹐我想﹐也許﹐我實在不該算補習教師做一個老師。畢竟﹐補習教師這一種人﹐不靠一點奇技淫巧﹐招徠不了現在那些少男少女的生意。要知道﹐現在那些少男少女的父母﹐其實就是我這一代給香港教育教壞了的垃圾。有著我們做父母﹐他們又怎懂得什麼叫做學習﹖

Monday, November 02, 2009

早陣子一個週末﹐無聊下走到街上閒逛﹐偶然聽到路旁傳來陣陣歌聲。是一個中年人抱著吉他﹐一邊彈奏﹐一邊高唱著《倫敦街頭》。老實說﹐他的確唱得不俗﹐所以﹐也吸引到了一大群人圍觀欣賞。

我也很自然地停了下來。因為《倫敦街頭》從來都是一首我喜歡的歌曲。當然﹐也不其然地隨著歌者的歌聲﹐輕輕地哼起那一段段寫得有點感人的歌詞:

Have you seen the old man
In the closed-down market
Kicking up the paper,
with his worn out shoes?
In his eyes you see no pride
And held loosely at his side
Yesterday's paper telling yesterday's news

So how can you tell me you're lonely,
And say for you that the sun don't shine?
Let me take you by the hand and lead you through the streets of London
I'll show you something to make you change your mind

Have you seen the old girl
Who walks the streets of London
Dirt in her hair and her clothes in rags?
She's no time for talking,
She just keeps right on walking
Carrying her home in two carrier bags.

In the all night cafe
At a quarter past eleven,
Same old man is sitting there on his own
Looking at the world
Over the rim of his tea-cup,
Each tea last an hour
Then he wanders home alone

And have you seen the old man
Outside the seaman's mission
Memory fading with
The medal ribbons that he wears.
In our winter city,
The rain cries a little pity
For one more forgotten hero
And a world that doesn't care

當然﹐這一位街頭賣藝的人是比不上RALPH MCTELL。畢竟﹐所有人高唱這一首歌的時候﹐都會自自然然地學著RALPH MCTELL的表演。



話得說回頭﹐看過幾次別人現場翻唱這一首名曲﹐最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還是那次在倫敦高雲花園。可能因為那的確是倫敦街頭。

Thursday, October 29, 2009

碰上電視臺直播愛華頓的球賽﹐我會跑到住所附近那間酒館﹐點一杯啤酒﹐然後在吧檯附近一個偏愛的位置坐下來﹐望著那掛在遠處那塊廣闊的熒光屏﹐替那隊我喜歡的球隊打氣。異地獨居﹐用不著多花金錢在收費電視上面。畢竟﹐我不是一個喜歡蹲在電視機前面的人。要不是為了隨時欣賞得到自己珍愛的那些電影﹐我真的用不著電視這一樣仿彿是現代家庭不可或缺的電器。

很諷刺地﹐在電視觀看英國球賽直播這一層面上﹐在英國﹑愛爾蘭生活實在沒法子跟在香港的相比。當香港收費電視臺習慣了用天價投得超級聯賽的播映權後﹐只要每月乖乖地遞上那些白花花的金錢﹐香港人都能夠在家裡收看每一場英國聯賽比賽的直播。是每一場。在英國﹑在愛爾蘭﹐電視臺每個星期只會選擇直播十場比賽裡面的其中五場。

於是﹐愛華頓的比賽未必一定給相中。始終﹐電視臺是一間商業機構﹔凡商業機構都只認得一個「利」字。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裡面沒有任何貶義。要一間商業機構不謀利﹐甚至損利﹐來服務社會大眾﹐那才是不正常 - 是那些反智的人才想得出來的說話。早前﹐一些南華球迷投訴無線電視不安排南華作客科威特的比賽在翡翠臺﹑或明珠臺播映﹐就是一例。奈何﹐回歸中國大陸後﹐這樣反智的事情越來越多。

電視臺沒有直播﹐我便扭開收音機聽廣播。當然﹐也會跑上網去﹐追蹤球賽的發展。我喜歡上LIVESCORE.COM﹑喜歡到愛華頓的官方網頁。

最近﹐我也同時登上FACEBOOK。

我在這個結交網頁登記﹐不過是近來的事情。要不是一個在大西洋另一岸生活的小學同學﹐用上一些有點卑鄙的手段逼使我接受他成為我那個小圈子的其中一員﹐我那個圈子裡面應該依然只得一個人。其實﹐直到現在﹐我還找不到一個擴大那個圈子的理由。我根本不明白何解FACEBOOK如此受歡迎。我不得不想起JEFFREY ARCHER早陣子在其網上專欄裡的一句說話﹕Of course as you grow older, you have to accept that there is a whole new generation who've arrived on this earth who are young and with-it, while you've become an old fuddy-duddy, grumbling in the background。該是如此解釋罷。

當然﹐我也算不上太大年紀﹐所以﹐我還能夠發現FACEBOOK一個可愛的地方﹕成為了愛華頓那個群組的一員後﹐他們都會跟你送上球隊最新消息﹔每逢遇上球隊比賽﹐他們也會跟你報告一下比賽情形。於是﹐我便可以跟世界各地的愛華頓的球迷﹐一起為自己支持的球隊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