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05, 2009

我是一個怪人。

我接受不了紋身﹐可是﹐我倒不介意別人吸大蔴。我甚至以為﹐每個人都應該在年青時候吸過一口大蔴。因為唯有這樣﹐一個人方能讓自己的靈魂跳出那個既有的軀殼﹐跑到一個極度虛幻的世界裡﹐找尋一種絕對感官上的刺激。

這是一種沒有吸食過大蔴的人永遠不能感受得到的經驗。這一種經驗是成長的必需品﹐也是成長的奢侈品。正如小孩子必需要在校園裡跟一個自己看得很不順眼的同學打過架一樣。都是只有趁年輕才能做的事情。都是只能夠在校園裡發生的事情。

學校生活一定要荒唐。尤其是大學生活。因為這是年青人踏出社會前的最後一站﹐而這個社會可完全容納不下一絲荒唐。假如還不趁這個最後機會荒唐一番﹐實在枉為一個大學生。過一個毫不荒唐的大學生活﹐就是浪費我這一個納稅人的金錢。當然﹐荒唐的大學生活不代表不努力功課。

我同意﹐一個社會應該要有規條。因為我們的生活要有秩序。可是﹐一個要年青人緊守無數規條的社會﹐其實就是在捏殺創造力。從來﹐創意都不應該有任何規範﹔從來﹐創意都源自荒唐。

大學校園不應該是社會的縮影。假如大學校園是一個社會的縮影﹐那個社會根本不可能進步。

吸大麻﹐是年青人的專利。要趁年青去做。因為到了我這個年紀才去嘗試吸一口﹐是會給人笑得滿臉通紅。明知道這是壞事﹐明知道這是這對身體有害﹐我這樣一個上了年紀的人還要去做﹐怎能不笑壞人﹖記得﹐早幾年﹐知道一個中學同學開始吸煙﹐我只覺得那是笨﹐那是傻。

吸煙﹑吸大蔴﹐是在年青的時候試過一口便夠了。當年老﹑死亡還是遙不可及的事情時﹐我們有什麼事情不能夠做﹖當我們發覺有些事情我們是不能觸碰﹐我們就開始老了﹐開始感受到死亡的威脅。當然﹐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生老病死﹐本就是常。所以﹐吸煙﹑吸大蔴﹐都要趁年輕試一口。試過﹐便足夠。因為我們還要成長。當踏出社會後﹐還幹著年青時候的所有荒唐事情﹐那就是笨﹐那就是傻。

所以﹐我接受不了紋身。

那是跟隨自己一輩子的愚蠢事情。

Saturday, July 04, 2009

從來﹐我都是一個口不擇言的人。我給自己的解釋是﹕因為我的腦袋轉動得太快﹐我的嘴巴倒未能跟得上。或者﹐把兩個器官在句子裡的位置調一調﹐讀起上來像更加合理。不過﹐我知道﹐也相信﹐我那一個解釋才是真實的原因。

就因為我經常口不擇言﹐於是﹐許多時候﹐我都會氣得林大小姐哭笑不得。我知道﹐那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

也因為我經常口不擇言﹐有些母親都很怕孩子跟我一起玩耍罷﹖怕我教壞她們的孩子。也許﹐是自成人後﹐身邊都沒有出現過一些小孩子﹐我真的不曉得原來我經常跟朋友講的說話﹐是不能夠在小孩子面前開口的。至少﹐有些母親會不喜歡孩子聽到那樣的話。

年初﹐回香港渡假的時候﹐相約了幾個朋友出來吃晚飯。其中一個是母親。搬到歐洲生活前﹐我跟她的孩子愉快地遊玩過幾次﹐所以﹐她也樂意帶同那個小男孩一起到餐廳去﹐見一見我這一個哥哥。

我們談了許多事情。其中﹐我提到早陣子在蘭桂芳那邊的酒館認識了一些大律師﹐學曉了一些爛GAG。

那個小男孩當然也有許多存貨來考我這一個遠道歸來的香港人。小孩子的玩意兒當然難不倒我。什麼紅豆國的士兵﹖什麼連續快速地講十次老鼠﹑十次貓﹖我完全可以輕易應對。我早說過﹐我的腦袋的確轉動得很快。當小男孩才開始問問題﹐我已經猜得到他打算如何整蠱我。

正當小男孩大呼無癮的時候﹐我便提議由他來猜我的問題。他欣然接受挑戰。看著他滿臉信心的樣子﹐我決定要挫一挫他的氣焰。我不容許別人在我面前太過囂張。包括小孩子。況且﹐在我面前囂張這個權利是要努力賺回來的。不是垂手可得的事情。我便立即問了他一個我猜不到要別人開估的問題。

我道﹕「這是一個我很喜歡的問題。因為答案實在太妙了。問題是﹐有一條蟲正很開心地向前爬﹑向前爬﹐突然間咚的一聲﹐掉了在皇帝的『奔週』上面。猜一種運動。」說畢﹐我看到孩子的母親臉上有點難色。

明顯地﹐不是因為這個問題太困難﹐我聽到她命令小男孩說﹕「在學校裡﹐不能問同學這一個問題。」我方曉得﹐原來有些說話是不能夠在一些母親的孩子面前說的。

的確﹐只是一些母親的孩子面前。因為我知道﹐在林大小姐將來那些孩子面前﹐我依然會如此口不擇言。

我為什麼要在孩子面前小心選擇用詞﹑小心說話﹖我想不到一個原因。要知道﹐我是贊成孩子在學校跟同學打架。因為我以為﹐沒有在學校裡跟同學打過架﹐算不上是男孩子。當然﹐也要找一個看不上眼的打。牛高馬大﹑橫行霸道的﹐最合適。也要知道﹐我會容許孩子嘗試吸一口煙﹑吸一口大蔴。因為我同意﹐年青人的生活應該放任荒唐。太早受著世俗規條束綁﹐只是在浪費好好的青蔥歲月。況且﹐越不容許孩子做一件事情﹐那件事情只會對他們越有吸引力﹐誘使他們偷偷地做。

當然﹐我明白﹐雖然我現在是如此的說﹐到時候孩子的母親是否容許我這種想法在家裡浮想又是另外一件事情。畢竟﹐孩子的父親會很永遠尊重孩子的母親的說話。

Friday, July 03, 2009

前幾天﹐在月臺等候火車﹐看見旁邊一個女生手臂上紋上了一個暗紅色的「艮」字。望著那個女生的手臂﹐我想告訴她﹐她那個紋身圖案頂頭欠了一點。那時候﹐我以為﹐在自己身上紋上一個「良」字比一個「艮」字合適。雖然我不懂得「艮」這個字的意思。

我不能夠理解為何要紋身。不過﹐假如要在自己身上紋上一個字﹐總希望那一個字能夠代表得了自己。一個能夠代表自己的有點體面的字。倫敦一間私校面試申請入學的六歲兒童﹐會要他們用一個字來代表自己。這當然沒有標準答案。據說﹐受過準備私校面試訓練的兒童都會開口答上「CLEVER」這一個字。其實﹐便是沒有受過任何訓練﹐一個六歲的兒童總不會用上「STUPID」罷﹖

我明白﹐對於現在那些西方少男少女而言﹐他們要的不過是中文字那漂亮的線條﹐他們根本不會考究其當中意思。在這層面上看﹐「馮京」和「馬涼」原來都是同一個人。可是﹐當一個二八年華的少女知道自己手臂上那個字可指食物韌而不脆的時候﹐「馮京」和「馬涼」又是否如此沒有分別呢﹖

我想起了另外一個故事。是從一個在英國生活的香港女生口中聽來的。

有天﹐那位女生跟朋友到倫敦CAMDEN TOWN遊逛。眾所週知﹐那是PUNK的集中地。所以﹐替人紋身的店鋪也比目皆是。

那位香港女生才剛走出地鐵站﹐便碰上了一個操英國北部口音的少女。

那英國少女問道﹕「你懂得中文罷﹖」

那香港女生有點不明白所以﹐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回答。突然有外國人問自己懂不懂得中文﹐總要多想一點罷﹖

英國少女見香港女生臉上有點疑惑﹐便笑著解釋道﹕「我準備去紋身。我想紋一個中文字。可是﹐我又不懂得一個。所以﹐我希望你給我寫一些﹐讓我看看選選﹐也方便我遞給那些紋身師傅。」

聽到這樣的解釋﹐香港女生其實更加詫異。望著那雙誠懇的眼睛﹐她還是在一張白紙上寫上了幾個簡單的中文字﹐像「好」和「仁」。

「最終那個少女選了哪一個字﹖」我呷了一口啤酒﹐好奇地問道。

「這個我倒不知道了。我寫完後﹐便匆匆離開。」

「你也的確是一個好人。我不是指你願意替這樣無知的少女寫幾個中文字﹐讓她拿去紋身。因為假如她遇上了我﹐我應該會替她寫一個『妓』字。」我微笑道。

「這不是太殘忍了罷﹖」

「假如她也不好好愛惜自己的身體﹐我們旁人何需多替她擔心﹖」

Thursday, July 02, 2009

早陣子﹐此間免費報紙上有一宗來自奧地利的消息。是一個女生向一個紋身師傅索償﹐因為那位紋身師傅藉她酒醉睡昏過頭﹐在她的眼角﹑臉上多紋了幾十顆小星星。本來﹐她只要一顆在她的眼角。

看著那張照片﹐我很詫異她酒醉的程度。紋身總是一種痛苦的經驗罷。是真正肉身上的痛楚。讓別人在自己眼角﹑臉上紋上這許多顆小星星﹐總不可能不痛得從昏睡中醒過來。果然﹐幾天後﹐這位女生承認捏造故事。因為她後悔要紋身師傅在自己身上這麼顯眼的地方紋上這麼多顆小星星。

我不知道﹐現在的美容手術是否能夠清除那些紋身。我也不關心。從來﹐我都以為紋身是一件愚蠢的事情。

也許﹐年青的時候﹐那些設計美麗的紋身圖案的確能夠讓自己變得性感一點﹐只是﹐當身體開始老邁﹐皮膚開始鬆弛後﹐如何漂亮的紋身圖案都只會變成一團糟的東西﹐在皮膚上只留下一團永不脫掉的油墨。我實在不能理解當中的理由。

不過﹐在西方國家﹐紋身實在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幾乎所有人都有一點點的紋身﹐仿彿那是成長的剃度。

這是我不能夠理解的。

或者﹐一個人就需要一些一生一世的物件來證明自己的長大。因為在自己的身上紋上了那永不脫掉的圖案﹐便是在肯定那個身軀屬於自己。這是他們跟我說的解釋。可能我誤解了當中的意思。因為我根本不明白。他們也跟我提及過其他﹐不過都忘掉了。因為都是非我所能想像的解釋。

總之﹐我就是接受不了紋身。

紋身圖案裡面﹐中文字越來越受西方少男少女歡迎。前幾天﹐在月臺等候火車﹐便看見旁邊一個女生手臂上紋上了一個暗紅色的「艮」字。

我不懂得那個字的意思。望著那個女生的手臂﹐我想告訴她﹐她那個紋身圖案頂頭欠了一點。那時候﹐我以為﹐在自己身上紋上一個「良」字比一個「艮」字有點意思。也更合適。

我最終沒有開口。因為我不希望她誤以為我搭訕。況且﹐我也不真正知道「艮」這個字的意思。還是避免由一個愛爾蘭女生教我這個香港人中文字的尷尬場面好了。

回到住所﹐翻翻書架上那一本小小的中文字典。我發現﹐原來「艮」字有兩個意思。

一是指食物韌而不脆。我回想那一個女生﹐我知道﹐我嘴角露出了一個有點賤格的微笑。

另一個﹐則原來那是八卦之一﹐符號為三﹐代表山。

還是「良」字比較好罷。

Wednesday, July 01, 2009

最近﹐想起了這首歌。我想﹐我真的越來越喜歡這一首歌。喜歡的是JEFF BUCKLEY的版本。



去年聖誕前夕﹐這首曾經瘋魔一時的金曲再次在英國﹑愛爾蘭的街頭響起。都跟此間最受歡迎的一個電視節目《X FACTOR》有關。那是一個歌唱比賽。是仿照《AMERICAN IDOL》那個藍圖而來的節目。都是參賽者每個星期現場唱一首歌﹐然後由電視觀眾投票。每個禮拜最少票數的那一位都會給淘汰。到了最後一個星期﹐得票最多的﹐自然是勝利者。

那是一個很受歡迎的節目。英國電視臺ITV就是靠著這一個皇牌節目﹐繼續吸引到廣告客戶。去年夏天的時候﹐代表倫敦在北京奧運閉幕裡獻唱的LEONA LEWIS﹐便是兩年前的冠軍。

去年﹐主辦單位就選了《HALLELUJAH》這首歌為冠軍首張細碟的歌曲。於是﹐這首曾經瘋魔一時的金曲再次在英國﹑愛爾蘭的街頭響起。

決賽當天﹐《泰晤士報》其中一篇社評也提及了這一首歌。原來﹐原唱者LEONARD COHEN就足足花了兩年心血寫成這一首經典。他共寫了八十個版本﹐足足填滿了兩本筆記本。

Now I've heard there was a secret chord
That David played, and it pleased the Lord
But you don't really care for music, do you?
It goes like this
The fourth, the fifth
The minor fall, the major lift
The baffled king composing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Your faith was strong but you needed a proof
You saw her bathing on the roof
Her beauty and the moonlight overthrew you
She tied you
To a kitchen chair
She broke your throne, and she cut your hair
And from your lips she drew the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Baby I have been here before
I know this room, I've walked this floor
I used to live alone before I knew you.
I've seen your flag on the marble arch
Love is not a victory march
It's a cold and it's a broken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There was a time you let me know
What's really going on below
But now you never show it to me, do you?
And remember when I moved in you
The holy dove was moving too
And every breath we drew was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Maybe there's a God above
And all I have ever learnt from love
Was how to shoot someone who outdrew you?
It's not a cry you can hear at night
It's not somebody who's seen the light
It's a cold and it's a broken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Tuesday, June 30, 2009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是第十七次相聚。主題定為「生命中的巧合」。乃是Humptidumpti的心思。

當我們一次又一次不理會全世界的勸告﹐甘願背棄全能的神﹐去證明自己有能力主宰宇宙的時候﹐最終是神首先放棄了我們。畢竟﹐祂還是全能的神。當神含淚撤離這一座城市後未及半分鐘﹐魔鬼便迅即向我們進攻。沒有了神的護佑﹐我們原來不是魔鬼的敵手。不消半句鐘﹐魔鬼就成為了我們的主人。他們立即派遣那些投靠了自己的死神做警察﹐來維持市面上那新秩序。

那當然是一個很正確的決定。有哪一個人不害怕遇見死神﹖誰都怕死。無論時代如何變遷。無論我們是否相信自己的確有能力去主宰整個宇宙。

從前﹐當我們還願意做全能的神的僕人的時候﹐教會曉得用「永生」來減低我們對死的恐懼。他們把那一個其實很虛無縹緲的世界描繪畫得很實在的美好﹐讓我們甚至對死後的世界有點盼望。他們說﹐死不過是等候回歸到主的懷抱裡面一個必要經過的過程。只是﹐當這座城市一天比一天充滿更多罪惡 - 偷竊﹑殺人﹑強姦﹑亂倫已經比勤勞﹑愛戀﹑結婚﹑生子還要普遍﹐可世界末日卻仿彿一天比一天離我們更加遙遠﹐我們開始懷疑自小教會灌輸給我們的道理﹐我們開始懷疑神的存在。我們開始問﹕既然那樣的一個世界也不值得全能的神去毀滅它﹐我們為何還要害怕讓自己成為神﹐去主宰自己的生命﹐以至這一個宇宙﹖至少﹐一切都由我們自己控制。那時候﹐我們的確相信﹐當所有事情準備就緒﹐我們甚至能夠決定哪年哪月哪日是世界的末日。嚴格上來說﹐那不是世界末日。只是我們把一切推倒﹐從新來過罷了。始終﹐我們還是怕死。

明顯地﹐我們錯了。我們錯以為自己有能力去主宰宇宙。我們其實連主宰自己生命的能力也沒有。可惜﹐都已經太晚。當我們清楚曉得這一切的時候﹐我們這群曾經是全能的神的僕人已經成為了魔鬼的奴隸。跟神的方法不一樣﹐魔鬼用恐懼來統治我們。

大家都相信﹐遇見了死神﹐就是走上了生命的盡頭。大家都相信﹐死神就是有能力去縮短自己的生命。所以﹐當死神成為了警察﹐不停在市面巡邏後﹐我們這一座城市反而少了許多罪惡﹐諷刺地變得有點安全。原來﹐罪惡還是要靠更大的罪惡來懲治 - 週邊幾座城市﹐ 包括M和P﹐見我們在魔鬼的統治下﹐罪惡反而少了﹐他們甚至自動打開城池﹐讓魔鬼成為他們的主人。

我當然知道﹐這其實都是因為大家對死神的誤解。從來﹐無論是全能的神底下的死神﹐還是投靠了魔鬼的死神﹐他們都只是按著指示行事。他們只能夠取走那些已經走到盡頭的生命。他們不能夠隨自己心思去奪走一個人的生命。不過﹐因為他們不是隨便在人面前出現﹐大家方錯誤以遇見了死神﹐就是自己走上了生命的盡頭。我曉得這些事情﹐因為我經常要跟死神打交道。我是開醫院的。

我不是一個醫生。我是一個商人。一個開醫院的商人。起初我確實也有點怕跟死神交易﹐只是﹐當明白別人的生命就是自己財富的來源的時候﹐我當然能夠教自己克服那一種恐懼。況且﹐多接觸後﹐我發現﹐其實死神也不是很可怕。因為他們也有弱點。他們貪心。他們貪慕﹐也虛榮。

他們貪﹐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得到過大家以為他們擁有的權力。他們貪﹐所以神﹐或者魔鬼﹐都不放心把決定人生死的權力交予他們。

跟雞與雞蛋的問題一樣﹐我也沒有心思搞清楚究竟那一頭方是起端。我關心的﹐還是我的醫院是否能夠財源滾滾。正因為死神貪﹐所以我可以好好利用。也所以﹐我根本沒有興趣跟大家掀開死神那一層神秘面紗。當知道那個真相後﹐大家將不會再害怕遇見死神﹐我還怎能利用死神讓我的醫院財源滾滾﹖

許多時候﹐我只要死神在一些其實沒有什麼大礙的病人面前走過﹐那些病人便會不再跟我們的醫生爭論﹐乖乖地接受我們那些昂貴但完全沒有用途的醫療設施。亦由於他們本來就沒有什麼大礙﹐接受了一年半載的治療後﹐見自己依然精神弈弈﹐知道死神已經遠離﹐他們便完全相信那些醫療設施的效用。一傳十﹐十傳百﹐我這間醫院便成為了這座城市裡面最具口碑的醫院。

當然﹐為了維持這個口碑﹐我每年都要給那些死神很好的報酬。也為了維持這個口碑﹐我和死神的關係從來都是秘密的。身邊沒有一個人知道我和死神交易﹐更沒有人知道我們見面的地方。

所以﹐跟其他人一樣﹐華蔭也很害怕遇見死神。華蔭是我的左右手﹐才二十八歲。

那天﹐我正準備前往跟死神見面﹐華蔭突然很慌張地闖進我的辦公室。我從來沒有見過這位跟我一起經歷過許多大場面的年青人如此。他喘著氣道﹕「我...我剛才...在市集看到一個死神向我...招手。他...胸口上掛上了一個牌子﹐好像寫上了『小平』兩個字。...我我不敢多逗留﹐頭頭也不轉便直奔回醫院醫院。」他頓了一頓﹐深深吸了一口氣續道﹕「...他起初還追貼著我...不過﹐我想﹐我跑得有點快罷。他...他最後跟不上來。」華蔭依然喘著氣。他的臉很蒼白。

我望一望掛在牆上的鐘。我知道﹐假如我還不離開辦公室﹐我將要遲到。於是﹐我冷冷地道﹕「你究竟想說什麼﹖」

華蔭沒有立即回答。他緊閉起雙眼﹐搖擺著自己的頭。我知道他在要自己冷靜下來。可是﹐我實在沒有時間等候﹐正要開口喊他﹐便看到他誠懇地望著我﹐有點哀求地道﹕「梁先生﹐我想趕到M市躲避一下。你能夠借你的直升機給我一用嗎﹖」

我有點不相信我的耳朵﹕「華蔭﹐假如他們真的要你的命﹐你能躲得過嗎﹖」

華蔭哭著臉回答說﹕「我也不知道。不過﹐聽其他人說﹐現在那些死神只管理自己管轄範圍裡面的人的生命﹐不會理會外來的。所以﹐只要躲避得過這一座城裡面的死神﹐我還是可以保得住自己的命罷﹖我總是要試試看。不能坐以待斃。我還未到三十歲。」

我想﹐我應該有點明白華蔭的想法。不過﹐我已經對他失去了信心。他不可能接管得了我這一間醫院。我聽到自己對他說﹕「我會提議你在這間辦公室裡等我回來。我或者能夠幫你解決得到你的難題。可是﹐假如你真的決定趕去M市﹐你自己跟崇嬰說好了﹐他自然會送你過去﹐黃昏前應該會到達。至於你的遣散費﹐我將叫人立即存進你的戶口。」說畢﹐我便走向門口。

華蔭好像有點興奮道﹕「梁先生﹐真的很多謝你這幾年的照顧。我也不知道如何報答...」我沒有聽畢他的整句說話﹐便離開了辦公室。

跟我交易的﹐就是那位叫「小平」的死神。一切完成後﹐我淡淡地問道﹕「來這兒之前﹐你是否在市集碰上了一個叫『華蔭』的小伙子﹖」

小平似乎聽得有點不明白﹐我便解釋說﹕「他是我醫院裡面的一個職員。他說﹐你對他招手。他沒有理會你﹐只不顧一切地逃走﹐你卻緊緊的跟著後面。他好不容易才擺脫得了你。」

小平恍然大悟地道﹕「啊﹗我只是很奇怪罷了。因為我應該是今天黃昏才會在M市遇見他。當然﹐根據我收到的指示﹐我是要在M市結束他那短暫的一生。只是﹐他要從這兒到M市﹐便是那時候立即駕車起行﹐也要近凌晨時候才到達罷﹖火車更不用說了。今天黃昏才有火車從這兒開往M市。我想﹐上頭給我的指示有點錯誤罷﹖」

後記﹕此故事乃改編自一個伊拉克的民間故事。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Humptidumpti。當然﹐也可以留意「兩週一聚」的官方網頁。]

Monday, June 29, 2009

前幾天﹐提及到有預感愛華頓終於得到富豪垂青﹐DAVID MOYES終於可以大肆擴軍。同樣是愛華頓擁躉的網友RYAN便留言道﹕

「其實這個問題我們也問了很多年, 特別當見到連曼城都已經轉了手兩次, 我們這隊 best of the rest 竟然依然是無人問津, bill kenwright 不停的放風出售股份, 但銷情慘淡。

這段新聞我也有留意, 你可以說我是悲觀主義, 我其實真的不大抱希望, 不知何故, 總覺得這些事是不會發生在我們的球會身上, 幸運總是跟我們有點距離。可能這個球會的命運是要用血汗來換取成功吧。

當然我很希望球會可以多點錢花在球員身上, 每年的暑假及一月都是我又愛又恨的時候, 轉會市場關閉的一晚我們習慣了不停的上網, 看看球會有沒有發放買新球員的消息。」

去年這個時候﹐我以為我們那個其實得來不易的聯賽第五名能夠使我們對那些年青有為的球員更有吸引力﹐好讓我們能夠擊退那些所謂大球會﹐簽下一些將成大器的明日之星﹐甚至羅致得了一些有志氣的明星球員加盟。每天﹐一回到公司﹑早上茶點﹑中飯﹑和下班後﹐我都會立即跑到互聯網去﹐看看我們找來了那些新球員﹐讓我們再次挑戰一下聯賽前四名。

果然是期望越高﹐失望越大。每天我都渴望看到教人興奮寞名的消息﹐可是﹐每天我都只能失望地關掉電腦回家。

究竟是什麼原因球員都不希望加盟這一間成績一年比一年進步的球會﹖究竟是什麼原因那個歷史上拿得最多最佳領隊這個獎項的領隊﹐總不能心想事成地得到自己賞識的球員加盟旗下﹖

就是因為我們能夠支付的薪金總比其他球會都低﹖球員總是貪心的。因為一個球員的職業生涯實在有限。他們總希望能夠在抓得到金錢的時候﹐抓得更多更多。這是無可口非的事情。可是﹐只為了金錢而加盟那些根本沒有遠景的球會﹐是否一個職業球員的理想呢﹖我記得﹐幾年前﹐有些球員寧願坐在後備席白逗人工﹐也不希望加盟一些能夠給他落場踢球比賽的球會。這是什麼心態呢﹖

當我們連續第二年拿得到聯賽第五名﹐足總杯得到第二名後﹐想不到直到現在為止﹐這個夏天跟去年的沒有兩樣﹕每天我都渴望看到教人興奮寞名的消息﹐可是﹐每天我都只能失望地關掉電腦回家。

為什麼﹖

是這個世界再沒有太多喜歡踢球的明星球員﹖踢球﹐不過是其中一個賺錢的方法而已。

至於﹐我早前那個預感﹐原來又是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