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03, 2019

午餐。當越來越多舖頭商廈電視都轉播港台,這間茶餐廳老店依然播放著無線新聞。 才坐下,看到昨晚馬鞍山警署附近的畫面。準備點餐時,已經是中美貿易關係。完全沒有提及警察擅闖民居,誣衊大廈居民襲警。 不遠處,坐了一個身穿白色汗衣短褲的中年漢子。他跟同坐年齡相近的一男一女說:「這些年青人的抗爭裝備真專業。有美國隊長盾牌。」另外那個男人答道:「有錢收,裝備自然好。」 我想出聲回應。不過,內子跟我使了一個眼色。於是,我繼續飲我那杯少冰少甜的凍奶茶。那兩男一女便繼續用純正港式粵語發表那些「支持警察」、「譴責年青人暴力」等言論。我想起了元朗黑夜前一日黃昏,在金鐘地鐵站附近聽到的言論。幾乎一樣。分別只是口音和語言。 可能自己也覺得言論有點討厭,這兩男一女突然轉了話題,説一會兒要去什麼地方買翻版電子遊戲給家中兒子。提及兒子,那個穿白色汗衣的男人道:「早前在街上見到一個年青人穿上一對很特別的運動鞋。回到家,跟兒子說起,他說那對運動鞋要七千多元啊!如果那時知道,就會走去踏那個年青人一腳!」說罷,便起身埋單。 我忽然覺得這兩男一女很可憐。 今天下午維多利亞公園不是有支持黑匪集會嗎?他們如此真心相信現在的香港警察、如此真心討厭現在香港的年青人,竟然撈不到一口飯,竟然要自己付錢吃茶餐廳。他們在香港還有什麼位置呢?

Monday, June 10, 2019

今天FT社論引用了愛恩斯坦的一句說話開端:The definition of insanity is doing the same thing over and over again and expecting a different result。人家講的雖是BREXIT,搶過來套用在香港原來也合適。 百萬人遊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後,政府姍姍來遲地漏夜回應,竟依然故我,人肉錄音機般重複幾個月來的道理,如同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一樣。假如所有反對修例的人,聽到這般回應後沒有升級任何行動,我們清醒的市民都跟香港政府變瘋了。 假如煽惑他人反對政府是罪,政府裡所有人肉錄影機都應該被捉起來。沒有他們如此作為,反對行動需要升級嗎? 智者說:瘋癲就是不斷重複又重複去做同一件事情卻希望得到不同結果。當政府變瘋癲了,我們市民難道還要重複之前沒有結果的做法坐以待斃? 香港市民不是瘋癲的。 Who is our Jon Snow?

Wednesday, November 07, 2012

讀義山[初起]後臨摹。 (副題:回港生活兩年後有感。) 「想像淚花日欲光,五點半後更廻腸。 兩年苦霧維港水,不照普生獨紅梁?」

Wednesday, February 15, 2012

Friday, December 30, 2011

假如時間真是跑得像箭一樣,放假的光陰應該是最快的那一支箭。

很快地,兩個多星期的假期已經到了尾聲。今天是在多倫多的最後一天。當然,這個說法有點不正確。畢竟,整個除夕也會在這個加拿大東岸城市渡過。我們是乘搭此間2012年首班開往香港的航班。不過,假如不用整個除夕來執拾行李,恐怕我們將要留下許多許多東西在北美洲。故此,說今天是在多倫多假期的最後一天也不為過。

返回香港生活後,這次假期是最長的一個。也可以說,是首個真真正正的假期。一年以來,才放過兩天的假。那都不過是為了這個聖誕假期。

辛苦了一整年,我想,都是值得的。至少,我終於到過我經常夢寐以求的古巴——我重新發現多倫多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可以以此為到中南美洲旅遊的中途站。用這樣的假期來結束2011年,應該是最好的一種方法。在夏灣拿的一個星期是教人難忘的。現在,不得不開始為墨西哥、阿根廷的旅行籌備。至少,要在錢那一方面。

希望愛華頓會用一個最好的方法去迎接新的一年。祝大家都有一個美好的2012年。

Wednesday, November 30, 2011

上班時候,在公司電梯大堂,碰上一班女生。都其貌不揚。她們正討論週末郊遊的事。

其中一個道:「我當然要再三叮囑我那位男朋友。你們都知道他有多蠢。」

我本來正在讀報。聽到這句說話,不其然地抬起頭望望這班女生。只見她們沒有什麼特別神情,滿是習以為常的樣子,似乎這已經是第N次聽到那位女生如此批評自己的男朋友。

從來,我都多言。聽到其他人荒謬言論,我都會立即回應。當然,許多時候,都只是悄悄地在林大小姐耳邊發了一陣牢騷便算。我心道:「你那位男朋友的確很蠢。」

我以為自己只是在心裡面說這句話。不過,看到這班女生都立即望向我,我知道,我又太大聲說話了。

「你也見過我那位男朋友了?」那位批評男朋友的女生問道。

我搖頭說:「什麼?不,我沒有在街上碰上過你拍拖吧?只是,......」我知道,我又說多了。

「......找上你這樣經常在姐妹面前,肆無忌憚批地評自己的女朋友,已經是一件很蠢的事吧!」

我沒有再看這班女生的臉。也不用再看吧?畢竟,她們都其貌不揚。

Thursday, November 24, 2011

轉眼間,原來已經兩個月沒有在這兒留下過一點痕跡。或者,是我已經忘掉了這個我曾經喜歡跟人共享的天地。上次在此處留言,是九月十九日。

那時候還未發生的事情,那時候大家都在期待發生的事情,到了今天,都已經發生過了。

要說自己沒有什麼感想。是明顯地開著眼說謊罷。不過,這些感想,只要一個人明白便已經很足夠。所以,也實在不便多言。

於是,我決定如此廢話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