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3, 2009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人間.神話」。乃是火羽的心思。

前文

無疑﹐搬到郊外後﹐茹蘭的健康的確大大好轉。有時候﹐我甚至覺得她已經完全康復。因為我看到一個跟我在這條鄉村初次邂逅的茹蘭。我覺得﹐她比起做著天使的時候還要漂亮動人。

不過﹐那都是有時候罷了。我始終覺得茹蘭還是欠缺一些什麼似的。或者﹐正如麗舞所言﹐久病初癒﹐身體是有點點不習慣健康﹐於是﹐整個人未能調節過來﹐需要多些時間休養。

也就是這個原因﹐我不同意茹蘭搬回市區的建議。我想﹐我的確是這個原因決定繼續在鳳翔村住下去。

那天﹐是我們在鳳翔村住上的第五個禮拜﹐麗舞一早便來探望我們﹐也替我們買了些點心作早餐。自搬到她這間村屋後﹐麗舞便不時來探望。老實說﹐我也開始覺得她的舉動有點不尋常。無論交情如何﹐也不會如此經常到訪罷﹖畢竟﹐大家各有各的生活。我記起了茹蘭的懮慮。於是﹐每一次﹐我都打醒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地說話﹐希望能夠給予茹蘭信心之餘﹐也不好給麗舞一絲錯覺。

吃畢那些點心後﹐茹蘭再次提出要搬回市區。她說﹕「我的身體已經好多了。我想﹐是時候不再打搞人家。」

「怎麼人家前﹖人家後﹖叫得這樣陌生。」麗舞搶著道﹕「既然住得這麼好﹐不如索性從此搬到這兒好了。你就是不習慣市區的空氣﹐所以才病倒。你一搬回市區﹐難保又再給那些空氣弄得身體不妥。我知道﹐假如要你們長住﹐你們不許我不收你們租。就這樣罷﹐你們就當幫我一個忙﹐租了我這間屋子﹖」

茹蘭沒有說話﹐只望著我。

其實﹐麗舞的話不錯。我也同意﹐市區實在不適合茹蘭。只是﹐看著茹蘭的表情﹐我知道她真的很不願意繼續在這間屋子裡待下去。我轉過頭﹐正要跟麗舞開口推掉她的好意的時候﹐我的眼睛觸碰到了她那雙黑漆漆的眼珠子。接下來﹐我竟然聽到自己說﹕「我們正想跟你提出長住下去。既然你肯答應收我們租﹐我們就決定留在這兒了。」

那天晚上﹐麗舞離開後﹐我跟茹蘭道﹕「我真的以為郊外比較適合你。況且﹐我們不是在這兒住得很開心嗎﹖你健康好轉了許多的同時﹐也認識了一些朋友。」我用雙手摟著她的腰﹐繼續說﹕「你放心。我記得答應過你﹐要永遠跟你一起﹔永遠不會為了任何一個女人拋低你。」

茹蘭望著我﹐幽幽地道﹕「有時候﹐有些事情是不容許我們自己決定。」

可能是健康好轉了許多關係﹐的而且確﹐搬到鳳翔村後﹐茹蘭開始不會終日留在家裡﹐也就認識了一些朋友。都是村裡面的居民。她們會一起到附近的山丘遠足遊玩﹐一起到市集買東西﹐雖然每一次都是別人跑到我們的家邀請她﹐雖然每一次茹蘭臉上都有點不願意。我想﹐茹蘭終於開始習慣正常的凡間生活。

有一天﹐依舊在朋友多番催促下﹐茹蘭半被逼地到了山上野餐。臨出門口前﹐她跟我說﹐要我同行。可是﹐我見都是女生﹐便推卻了。奇怪地﹐我看到茹蘭的眼神有點異樣的失望。甚至有點悲傷。

我留在家裡看影碟。正看到高潮﹐麗舞便來到。

打開門的時候﹐我很錯愕。因為麗舞穿了一件銀閃閃的背心﹐奶白色短裙子在膝蓋上面就完了﹐露出一雙輕巧的腿。那不就正是我跟茹蘭初次碰面時﹐她穿的那一套衣服嗎﹖怎麼麗舞也有一套如此的衣服﹖那不是天使的服飾嗎﹖老實說﹐要不是我看不到麗舞背後有一雙翅膀﹐我會相信麗舞也是一個天使。

我定一定神後﹐道﹕「茹蘭剛好外出了。」我不希望給茹蘭知道我跟麗舞共處一室。

「我是來找你的。」麗舞微笑道。

「我﹖難道上月的租金有點問題﹖」我依然擋著大門﹐沒有讓她進來。

「我跟你又豈只有租金這件事情﹖」才說畢﹐麗舞突然無力地倒下來。我見狀﹐便立即上前攙扶。正扶得著她的時候﹐我就聞到一陣香氣。接下來﹐我便昏倒了。

我也不知道昏倒了幾多時候。醒過來的時候﹐外面太陽已經不再猛烈。我發現自己全身赤裸﹐沒有一絲遮掩地躺在我和茹蘭的床上。正要爬起來﹐我發覺自己動彈不得。原來﹐我的雙手給手銬鎖在床拴﹐雙腳則給麻繩綁著。

我看到了麗舞。和她背後那對純白色的小翅膀。她就坐在床邊﹐梳弄著那一把烏黑的長髮。

「你終於醒過來。我還怕多用了點迷藥。」麗舞微笑道。

我想開口說話﹐可是﹐我只聽得見自己發出「啊﹑啊﹑啊」的聲音。我的口也給東西塞著。我開始掙扎。不過﹐當然徒勞無功﹐也弄得身體疼痛。

麗舞繼續笑道﹕「你不用怕。一切很快便會完結。你可知道嗎﹖我等候了整整一年時間﹐就是為了這一天。要不是茹蘭那個傻女對你動了心﹐多番阻撓﹐我早就能夠生吞了你﹐變成為人﹐在凡間生活。」

麗舞站了起來﹐望著我說﹕「老實說﹐你的確生得很俊俏﹐難怪茹蘭那個傻女跟凡間那些女生一樣對你動了心。不過﹐也就是因為你跟這麼多個凡間女生上過床﹐所以﹐多吃掉你這一個男人後﹐我便有足夠數目﹐去變成凡間裡的一個女人。」

失去知覺前﹐我聽到麗舞說道﹕「男人啊﹗男人。背後有對白色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試想想﹐天使又怎捨得離開快樂的天堂﹖只有魔鬼才會為了離開地獄﹐跑到人間去搭上凡人﹐好讓自己脫離那個萬劫不復的地方。」

再次醒來的時候﹐我發現自己躺在一塊牌匾底下。牌匾上寫了「凰翔」兩個金漆大字。我也發現﹐背後多了一對白色的小翅膀。

故事完。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兩週一聚」官方網頁。]

[另按﹕回港渡聖誕﹐此欄或會暫停一段時間。祝聖誕快樂﹐新年進步。]

Tuesday, December 22, 2009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人間.神話」。乃是火羽的心思。

前文

原來﹐茹蘭正在招呼客人。是一個女生。年紀比茹蘭大上一點。粉荷色的小鵝蛋臉﹐輕描淡寫的眼眉﹐教那雙黑漆漆的眼珠子顯得更加明亮﹐像兩盞燈般﹐仿彿整所房子就是靠著它們亮起來。她穿著一件銀白色的貼身上衣﹐淺灰色的半截裙。或者是衣服有點小﹐在那黑蕾絲紗底下約隱約現地露出裡面深粉紅的襯裙。

我猜﹐這就是茹蘭早前健康還未變得太壞的時候﹐在市場認識的那位女生。茹蘭跟我說過﹐背棄上帝後﹐除我以外﹐就只認識那一個女生。始終﹐一個鮮出家門的女人怎能認識得到朋友﹖果然﹐趕緊儘量收起臉上那意外的神色後﹐茹蘭跟我介紹道﹕「這就是我經常提起的麗舞。她...她...她是來探望我的。因為...許久不見了。」

我當然聽得見茹蘭說話的語氣有點惶恐。同時候﹐我也看得見茹蘭眼裡那一種意外的神情。不過﹐我沒有心思多想。因為我再次看到一個精神弈弈﹑臉上充滿血色的茹蘭。我心裡著實很興奮﹐未及跟客人打個招呼﹐便跑去摟著茹蘭﹐深深地在她脣上吻了一下。

「怎麼身體會突然好轉了﹖」我望著茹蘭﹐問道﹕「我真傻。老是問這些傻問題。當然是上天終於默許我們。」

茹蘭沒有答話﹐只別過頭望著旁邊的麗舞。我方記得屋子裡還有旁人。

我轉過身﹐走上前跟麗舞打聲招呼﹐道﹕「抱歉。讓你呆呆的待在一旁。茹蘭病了許多個月。看過幾個醫生﹐都說沒有辦法。怎知道你一來﹐她就大大好轉了。真好。實在要好好多謝你。」

麗舞客氣地笑道﹕「那有這樣奇妙的事﹖不過是巧合罷了。我知她病了﹐早想來探望一下。都怪我事忙﹐待到這刻才抽得到空。怎道原來她已經好轉了許多。我倒成為了一個活神仙。」

麗舞笑得有點媚。媚中﹐卻又隱隱流露出點點茹蘭的神態。我的確覺得她跟茹蘭有點相像。只是﹐一時間﹐我倒不能確切地說得清楚。因為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相似。肯定的﹐那不是茹蘭那一種無邪的天真。

我一邊想﹐一邊聽著麗舞繼續笑道﹕「我這個活神仙有個提議。我跟茹蘭說過﹐我在郊外有間屋子。租客搬走了三個月﹐也未有人接租。如其丟在那兒養蟲﹐不如讓你們搬去住住。我不要你們的租。那兒空氣總比市區新鮮﹐有助健康啊﹗」

說得有點道理。其實﹐有個醫生朋友早便建議我們搬到鄉郊去。他說﹐香港市區越來越不適合人居住。尤其健康有點問題的人。我也已托一些經紀幫我找找﹐只是一直沒有回音。或者﹐是香港越來越少郊外地方。

我沒有說上什麼﹐只看著茹蘭。因為我不知道茹蘭的意思。我不希望在別人面前﹐講了一些跟茹蘭相反的意見。我看到她臉上有點難色。明顯地﹐這個話題早在我從酒館回來前她倆已經談論過。

可能見我們沒有答話﹐麗舞把手放到我的肩膀上﹐望定了我﹐繼續說道﹕「不用怕不好意思。我不趕急租出去。待茹蘭身體完全康復才搬回這兒未晚。」

就是這樣﹐我再次看到麗舞那一雙明亮的大眼睛。看得比之前更加清楚。我好像再次碰上從天堂下凡﹐替剛決志信主的家庭帶來幸福的茹蘭。原來﹐不單是笑聲和說話語氣﹐麗舞連看著人的神情也跟茹蘭非常相像。只是﹐她的眼珠子比茹蘭的更加黑﹑更加明亮。明亮得甚至懂得說話一樣。

我感覺到她好像看穿了我的內心。她知道我其實很同意她的提議﹔她要我幫忙說服茹蘭。於是﹐我好像有點不由自主地道﹕「我真的不希望打擾了你。只是﹐又的確盛情難卻。我看不如這樣打算﹕我們搬去小住半個月﹐看看對茹蘭的健康是否有幫助﹐之後才再作打算。」

麗舞聽到後﹐開心地握著我的手﹐道﹕「真好。男人果然比較爽快。我整個晚上費了許多脣舌﹐茹蘭老是撒手擰頭﹐怕給我多添麻煩。真傻。大家朋友﹐就是要互相幫忙嘛﹗」

茹蘭依然沒有答話。我唯有打完場﹐道﹕「真的怕給你添麻煩。不過﹐既然你如此堅持﹐我也想看看郊外空氣是否對茹蘭有益。我想茹蘭也有點累了......」

麗舞搶著回答說﹕「對﹗對﹗對﹗很晚了。我也不多打擾你倆。你們隨時搬來也成。再見。」然後﹐跟我和茹蘭握手道別。我看到她嘴角流露出絲絲微笑。我腦海裡立即出現﹐茹蘭看著那對小翅膀燃燒時的那一個燦爛微笑。

我陪麗舞走到大門﹐等候電梯到來。我走在她後面﹐看著她一邊走﹐一邊搖曳著身體。我竟然再次看到了那黑蕾絲紗底下的襯裙。她看像知道我看到了她那深粉紅的襯裙﹐轉過頭﹐媚笑悄悄道﹕「也不用相送。茹蘭好像有點不喜歡。」

待麗舞走了﹐我走了過去摟著茹蘭。我正要親她的時候﹐她擺脫了我的擁抱。她站在一旁﹐問道﹕「為什麼要答應﹖」

我再次摟著她的腰﹐望著她說﹕「為什麼要不答應﹖」

茹蘭沒有回答。我便從她的額頭﹐吻到她的嘴脣﹐再吻到她的耳背。這一次她沒有反抗。正準備除掉她那件上衣的時候﹐我聽到她幽幽地道﹕「答應我﹕不會離開我。」

我停止了我的吻﹐望著她﹐肯定地說﹕「我當然不會離開你。」

「不會為了任何一個女人﹖」

我開始猜到茹蘭心裡面想著些什麼﹐於是﹐我斬釘截鐵地回答說﹕「永遠不會為了任何一個女人。包括麗舞。」

這是我第二次跟茹蘭講永遠。

到了星期六﹐我們執拾了一點衣服﹐便搬到麗舞那一間村屋。那一間在新娘潭鳳翔村的村屋。

......

故事未完。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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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December 21, 2009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人間.神話」。乃是火羽的心思。

前文

或者﹐天使與凡人﹐本來就不應該談戀愛。因為大家生活在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兩個其實沒有連接的世界。除了上帝和祂的獨生子外﹐誰也不能夠在這兩個世界來去自如。能夠跟凡人戀上的﹐從來就只有主耶穌基督﹔能夠戀上從天堂來的﹐亦只有瑪德琳。

我當然不是瑪德琳﹔茹蘭也不是上帝的親生女兒。我們是不可能享受得了那一種福份。

就是因為沒有那一種福份﹐我開始覺得茹蘭是一種負累。面對著她﹐我完全不知道該怎樣做。要離開她﹐不會太困難﹐因為我們根本沒有一紙婚書。一個沒有身份證明的人怎能結婚﹖不過﹐也不知道是什麼奇怪力量﹐我又老是覺得不能隨便丟下這一個為了我甘願捨棄天堂﹐跌落凡間的天使。我甚至沒有意思﹐也沒有衝動相約以前那些女伴。包括子姬。

得到了天使後﹐又怎會再對凡人動心﹖

我的確沒有特意相約子姬。我只不過意外地在酒館裡再次碰上她。她從以前我相熟的那間酒館轉到了這一間上班。依然是侍應。

自茹蘭的健康差得幾乎整天都出不了門﹐我便愛上獨個兒上酒館﹐愛上在酒館留連﹐直至打烊。因為我很怕留在家裡。我怕看到茹蘭受苦。看到茹蘭受苦的樣子﹐我覺得自己更苦。從小﹐就只有我教人受苦﹐沒有人會要我吃苦。

在酒館裡﹐我愛靜靜坐在燈光有點昏暗的一角﹐獨個兒喝著一杯又一杯的啤酒﹐想著我跟茹蘭的種種。越想﹐我就越不明白。也許﹐跟那些妖精鬼怪一樣﹐天使也有迷惑人的本事。這是我每個晚上醉倒前想到的最後答案。

從來﹐我不會跟任何一個女伴講永遠。便是以前每星期跟我上一次床的子姬﹐每次完事後﹐我也不過答應下星期再跟她見面。我真的記不起究竟是什麼﹐驅使我在那間村屋前﹐跟一個才首次碰上的女生講永遠﹑講一生一世。我著實感到奇怪。

「我倒不奇怪。就是一隻沒有腳的鳥﹐總要有天停下來。更何況是人﹖」子姬說道。每次上班﹐她總喜歡趁酒館裡沒有太多客人的時候﹐跑過來跟我聊一聊天﹐聚一聚舊。聚舊﹖我們其實沒有什麼的舊可以聚。我跟子姬不過是肉體上的關係﹐從來沒有心靈上的交流。只是﹐那天晚上﹐我竟然一邊喝著酒﹐一邊跟這一個女生講了我和茹蘭的故事。當然﹐我沒有告訴她﹐茹蘭以前是天使。

「我從來都相信﹐你會有天停下來。只是﹐我等不到那天出現罷了﹗」子姬繼續幽幽地道﹕「不﹗我等得到。我等得到。你這一隻鳥﹐今天不是已經不再飛了嗎﹖只不過﹐當你決定停飛的時候﹐留在你身邊的那個人不是我而已。」說畢﹐她便拿起酒杯站直身子﹐擠到我座位旁邊。她把紫丁香味的嘴脣湊到我耳邊﹐輕輕呼出一口又一口暖氣。

我轉過頭﹐望著子姬那撩人的眼神﹐我記起了她那誘人的身體﹐記起了以前每星期一次她在床上給我的快樂。我有點衝動去親一親她的嘴脣﹐然後撕掉她那件黑色棉紗連身裙﹐好讓我的雙手再次在她那隆起的胸脯和順滑的肌膚上遊走。

不過﹐看到那櫻桃的嘴﹐我的腦袋裡突然湧現了茹蘭的影子。我看到她孤單地躺在那冷冰冰的床上﹐承受著天使背棄上帝愛上凡人的苦楚。我的心開始有點痛。是前所未有過的疼痛。

我推開了子姬﹐站起身﹐把杯裡剩餘的酒一飲而盡後﹐道﹕「可能﹐是年紀大了﹐開始發現得了自己那一個良心﹕一個人無論如何也不能夠隨便拋下一個甘願捨棄一切跟隨著你的人罷﹖」也沒有理會子姬的反應﹐放下了酒杯﹐便直奔酒館門口﹐登上停在門外的計程車﹐返回家去。

這是我多月來首次凌晨十二點前返到家﹔也是我多月來首次打開家門的時候﹐發現裡面燈火通明。

......

故事未完。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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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December 17, 2009

「兩週一聚」是一個網上文字遊戲。是網友米雪兒發起。自去年十月三十日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

我該是其中一個創立會員。因為我有參加其首個活動《假如我有一部時光機》。

不過﹐我不是一個忠實的會員。因為我不單止不是每個聚會都會參加﹐我甚至在今年七月三十日的《大話小說》後﹐已經沒有參加這一個有趣的網上文字遊戲。

最主要原因﹐乃自己抽不出時間去寫故事。從《假如我有一部時光機》開始﹐我便決定借「兩週一聚」來滿足我那強大的寫故事的慾望。況且﹐我希望我登上「兩週一聚」的﹐比平常的有點特別。只是﹐跟寫論說文﹑抒情文等不一樣﹐對於我這一種沒有寫作天份的人來說﹐寫故事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沒有一個禮拜功夫﹐根本不能完成一個情節勉強有點通順的短篇。於是﹐在抽不出太多時間的情形底下﹐我放棄了參加米雪兒發起的這個網上文字遊戲。

重新參加﹐乃是十分喜歡這一次的主題﹕《人間.神話》。這是火羽的心思。

去年﹐偶然底下﹐聽到了一個愛爾蘭神話故事﹐非常喜歡﹐很想改編以香港為背景。前往紐約渡假的時候﹐在飛機上﹐我便開始了第一部份。可是﹐可能放假關係﹐腦袋有點遲鈍﹐竟然老想不通故事的發展﹐所以﹐擱置了。

知道火羽提出的主題後﹐第一時間便想起那一個去年給我擱置了的故事。那本來就是一個神話故事。非常合題。

只是﹐雖然經過了一年時間﹐原來﹐我依然未能想得通故事發展﹐於是﹐唯有繼續擱置下去。要參加這一次「兩週一聚」﹐我只好另想一個故事。

那就是早兩天開始在此連載的一個跟天使相戀的故事。一個還未完結的故事。

其實﹐我是自上星期起已經開始構思這個故事。乘火車下班回家途中﹐我完成了起首那一部份﹔乘火車上班返公司途中﹐我決定了故事如何結尾。可是﹐跟那一個給我擱置了的故事一樣﹐我想不通中間的發展﹐想不透故事人物當中關係﹐加上週末時候跑了到倫敦渡假﹐於是﹐直到現在﹐這一個故事我還未完成。

接下來兩天因為要參加聖誕派對﹐是不會有空靜靜坐下來想清楚的了﹐但求希望這個週末時候能夠花點勁﹐完成這一個結局我有點滿意的故事﹐好讓我能夠在返香港渡聖誕前在此刊登。

特意寫下這篇﹐乃希望有心追讀拙作的有心人見諒。

當然﹐我很清楚﹐其實沒有幾多個有心人。誰會留意我的故事的發展﹖誰會關心我的故事是否完成﹖

所以﹐這一篇不過是篇廢話。我其實用不著花心神去完成一個沒有人關心的故事。

Wednesday, December 1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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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

我們大家穿回衣服後﹐茹蘭便做了一個永遠不能回頭的決定。她跟我要了個打火機﹐然後在我面前﹐焚燒起那一個給予天使與凡人外貌上唯一分別的東西。她那一雙純白色的小翅膀。她決定背棄上帝﹐從此留在凡間﹐留在我的身邊。

我們坐在屋外的草地上。她把頭依偎在我的肩膀上﹐跟我一起看著那燃燒得很燦爛的藍色火焰。茹蘭溫柔地問我道﹕「你不怕嗎﹖」

「怕﹖怕什麼﹖」我聽得有點不明白。在那藍光底下﹐我看到一張精緻的臉。我有過許多許多女伴﹐不過﹐從來沒有看過這樣精緻的一張臉。我想﹐那是真真正正的與別不凡罷。

「我們的戀是不會得到上帝祝福的。因為我本來是一個天使。」茹蘭坐直起身子﹐幽幽地道。

「那麼......」我倒沒有想過會有這樣的問題﹐因為我認識的神不是這個樣子的。所以﹐一時間﹐實在不知道該說出什麼話來。畢竟﹐我讀的都是天主教學校。

「祂不容許身邊的天使背棄祂。或者說﹐祂不相信會有天使選擇離開天堂﹐定居凡間。因為天堂該是最開心的地方。所以﹐......」

我從來不會跟任何一個女伴講永遠。一天也已經太長﹐還說一生一世﹖只是﹐那時候﹐不知道從哪兒來的責任感﹐望著她那懮心的神情﹐我竟然搶著說﹕「假如我們的戀要教上帝也妒忌﹐那麼就由他獨自妒忌﹐不去祝福我們好了。第一眼看見你﹐我就知道﹐我要永遠跟你一起。其實﹐只要能夠跟你一起生活﹐便是短短一天﹐我已經心滿意足。況且﹐我不信上帝會......」

茹蘭輕輕用手按著我的嘴脣﹐道﹕「我不許你說這樣的話。我要跟你一生一世。」我看到茹蘭嘴角流露出絲絲微笑。不過﹐不知道什麼原因﹐我覺得她那絲絲的微笑﹐其實比燃燒那對小翅膀的火焰更加燦爛。

只是﹐我們的戀果然得不到上帝祝福。

自從天使變成凡人後﹐茹蘭的健康便變得越來越差。臉上常沒有一點血色﹐經常沒精打采。我幾個醫生朋友看過後都束手無策。我當然更加想不出什麼辦法來。我只不過是一個靠著父蔭遊戲人間的二世祖。

望著她一天比一天消瘦﹐我開始懷疑當初的決定是否正確。

......

故事未完。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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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December 15, 2009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主題為「人間.神話」。乃是火羽的心思。

假如那是一種戀愛﹐一開始﹐茹蘭便跟我說﹐我們的戀不會得到上帝祝福。因為茹蘭她自己是一個背棄了上帝的天使。上帝能夠赦免人類所有的罪﹐甚至願意差遣自己的獨生子來到人間﹐用鮮血替我們凡人洗滌一切原罪﹔不過﹐這位全能的神卻容忍不了身邊的天使因為愛上了一個凡人而背棄祂。

是我堅持不相信罷了。因為我相信上帝﹐所以我不相信上帝如此小器。雖然﹐我知道﹐茹蘭的確曾經比我更接近上帝﹑更認識上帝。

那天﹐我獨個兒到新娘潭遠足﹐路過一條叫「鳳翔」的鄉村。剛喝畢帶在身上水壺裡面的水﹐看到不遠處一間村屋的大門正袒開﹐我敲了敲門便走入內﹐希望裡面的人能夠替我補給。

就是這樣﹐我碰上了茹蘭。

我記得﹐當她看到我站在門口的時候﹐她的眼神很意外。那是一種我沒有辦法忘記的意外。我想﹐那是因為她完全沒有想過會碰上其他人。更正確點說﹐她完全沒有想過會有其他人看得見她。和她背後那一雙純白色的小翅膀。

我自己當然也很意外﹐意外得只懂站在門口﹐完全不曉得其他一切。怎能不意外﹖況且﹐在聖經以外﹐從來就只聽見別人說撞鬼﹐沒有人說遇見過天使。

不過﹐我的意外又豈止來得如此簡單﹖

屋子裡沒有其他人。我們定睛地望著對方﹐久久沒有說出話來。我觸碰到了她的眼神﹐她自然也觸碰到了我的。從她那亮晶晶的黑眼珠子裡﹐我知道我終於尋找得到費了我許多年華找尋的另一半。我深信﹐從我的眼睛裡頭﹐茹蘭也感受得到同樣的感覺。在那一刻﹐世間上的一切仿彿都因為我和茹蘭的相遇而凝固了。包括那平常時候飛逝的光陰。

最終﹐是茹蘭首先開口。畢竟﹐背後長著翅膀的是她﹐不是我。原來﹐她來到凡間﹐就是向那些剛剛決志相信上帝的家庭﹐撒上從天堂帶來的祝福。

茹蘭一邊說著﹐一邊慢慢朝我走過來。我把她看得更清楚。她頭髮很黑﹐身體纖長﹐體態很動人﹐身上一件銀閃閃的背心﹐短裙子在膝蓋上面就完了﹐露出一雙雪白輕巧的腿。看著那閃動的睫毛和那櫻桃的嘴﹐未待她走到門口﹐我便衝了過去﹐摟著她那纖細的腰部﹐從她的額頭﹐吻到她的嘴脣﹐再吻到她的耳背。

當我正想再往下去的時候﹐茹蘭就輕輕拉我躺到地板上。望著那張精緻的臉﹐我衝動地用我的舌尖﹐撥開她那兩片櫻桃紅的嘴脣﹐然後在她的口裡﹐跟她溫暖濕濡的舌頭一起跳舞翻騰。我們沒有理會那扇大門是否依然打開﹐也沒有理會屋子的主人是否會隨時返來。天使跟凡人的愛﹐還需顧及其他世俗眼光﹖

茹蘭輕輕卸下背後那對白色小翅膀後﹐我更沒有其他阻礙在那白哲的肌膚上漫遊。我的手心觸碰著她的手心﹐我的身體慢慢厭在她身上﹐我進入了她的身體。原來﹐天使與凡人也可以有合體的時候。在那一刻﹐我找到了凡人成為天使的興奮。同時候﹐我知道﹐茹蘭也得到了天使成為凡人的快樂。

......

故事未完。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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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December 11, 2009

「兩周一聚」的發起人MICHELLE再創新猶。在其忙碌的師奶生活裡頭﹐又創造了另一個網上的文字遊戲。

這一次﹐她提議參加這個遊戲的人合力寫一個二十回的故事。每人負責一章回﹐字數不限。聽到這樣有趣的提議﹐我這個喜歡寫故事的人﹐當然立即報名。

既然是MICHELLE發起﹐故此首個故事便由她命題。她把故事叫做《羅德的謊言》﹐要求每一個章回都要以「果然﹐天外有天」結尾。她也會先行寫下這個故事的首回。算MICHELLE和我在內﹐報名參加這個遊戲的共八人。因為發起人以外﹐我是首個報名﹐於是﹐我會負責第二章。還有將來的第十章﹐和第十八章。

這的確是一個很有趣的遊戲。雖然話說是參加者合力寫一個故事﹐不過﹐其實那又跟各自寫一個故事沒有太大分別﹐畢竟﹐其合力的地方只是要接下上一個參加者遺留下來的地方延續這個故事。所以﹐每個人的無限創意依然沒有受到限制。也正因為這樣﹐沒有一個人能夠預料得到故事會如何發展。

正如﹐我知道﹐我已經完全偏離了MICHELLE故事的原意大綱。

林大小姐讀過了我的第二章後﹐跟我說﹕「我想﹐本來MICHELLE寫的人物都是外國人。我指﹐都不是中國人。豈料﹐你竟然趁別人不防﹐把所有人物定格做了香港人。」

我當然想過這個問題。不過﹐既然選擇了用中文來講這一個故事﹐故事的人物不是中國人實在有點古怪。始終﹐這不是一個翻譯故事﹐是一個用中文創作的故事。(雖然MICHELLE的遊戲規則說﹐中英不妨。)把他們的國籍定格為香港﹐便是為了適應那些從英文翻譯過來的名字。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幾乎所有人都會取一個英文名字。我想﹐這很合適罷。

老實說﹐直到現在﹐我還未想得到羅德的謊言會是什麼。究竟是一個謊言﹐還是幾個謊言﹖究竟他要欺騙誰﹖等等問題﹐我都想不到一個答案出來。不過﹐我以為﹐一切言之尚早罷。在故事這個階段﹐這一個右腳廢了的人應該還未開口說出那一個(或者﹐幾個)成為故事題目的謊言。要待故事繼續發展下去﹐羅德才需要說謊來欺騙人罷。

寫這個第二章﹐困難的地方在於那個要以「果然﹐天外有天」結尾的遊戲規則。究竟是誰說上這句話呢﹖究竟要在什麼情形下說呢﹖究竟有什麼原因要說上這句話呢﹖希望我的選擇不會太不自然。

林大小姐也說﹐我似乎忘掉了妹妹露絲。

不﹗我沒有忘掉這一個角色。我甚至相信﹐她將會是一個重要人物。因為他是丹尼和羅德的妹妹。她也是當年池邊意外的另一個目擊者 - 究竟當天發生了什麼事情﹖還未有定案罷。她沒有在第二章出現﹐只因我在營造丹尼和羅德之間那種糾葛的時候﹐找不到位置放入露絲。況且﹐我相信﹐也不是時候。

我當然有我自己的故事大綱。不過﹐我不相信﹐這會是這個故事會走的方向。這正正是這個遊戲有趣的地方。

至於﹐這個故事會轉到哪一個方向呢﹖便要看BEST ACTOR了。因為他負責第三章。

[按﹕《羅德的謊言》故事目錄(截至今天為止) -

第一章﹕池邊的意外 (MICHELLE)
第二章﹕意外的回歸 (TOFFEELAND)
第三章﹕未名 (BEST ACTOR)]

Thursday, December 10, 2009

【羅德的謊言】第二章 : 意外的回歸 (續)

前文

該已經過了凌晨四點罷。丹尼想道。

他閉著眼睛﹐靜靜的躺在床上。聽著莎拉在旁邊發出比平常沉重的呼吸聲﹐丹尼知道﹐跟自己一樣﹐她還未能入眠。所以﹐丹尼完全不敢隨便亂動。便是轉一轉身﹐看看床頭櫃上的那一個電子鐘﹐他也沒有如此打算。雖然﹐從來﹐一個失眠的人老是想知道還有多久天會亮起來。

他實在不希望讓莎拉知道他依然醒著。他不希望繼續跟莎拉討論羅德今天晚上那些古怪的態度。因為那只是他和羅德兩個人的事情﹐完全跟其他人無關。包括他們身邊的那個女人。從第一天決定離開香港﹐浪跡天涯去完成那一個救回羅德那隻右腳的計劃起﹐他便相信這是一件只屬於他們兩兄弟的事情。

因為一切都是從那天開始。

在漆黑的房間裡﹐丹尼想起了二十七年前家裡水池邊的那件意外。一幕一幕再次清晰地在眼前重播。

當重溫到醫生證實羅德的右腳已經完全廢掉那一幕時﹐丹尼突然聽到莎拉開口說道﹕「甜心﹗我知道你還醒著。我可以跟你說﹐我依然很想知道﹐究竟在晚飯前﹐你跟你的弟弟談過些什麼。因為之後﹐你的弟弟對我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改變。不過﹐你可以放心﹐我不打算今天晚上繼續追問下去。」

語畢﹐莎拉便頭依偎在丹尼的胸膛上。未幾﹐聽到那輕柔的鼻息﹐丹尼知道﹐他這位女朋友終於已經墮進夢鄉。

丹尼溫柔地掃著莎拉那頭烏髮﹐心裡想道﹕「或者﹐我該多留在墨西哥一會兒。」

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整夜的失眠。當太陽慢慢從東方升起來得時候﹐丹尼終於走進了自己的夢鄉。在裡面﹐他看見愛美。

***

總算摸黑找到了放在床頭櫃上的那隻手錶﹐原來已經是凌晨四點鐘。在床上輾轉反側了兩個多小時﹐羅德依然未能進入夢鄉。

他竟然在想著莎拉。

也許﹐正如珍妮所言﹐今天晚上﹐自己身為主人家﹐對這位在墨西哥長大的女生實在很沒有禮貌。他努力地回憶起晚飯時的種種情形。不過﹐在眾人面前﹐他究竟跟莎拉講過些什麼﹐他其實已經沒有太大印象。只是﹐記不記得那些細節﹑說話內容﹐又有什麼分別﹖那時候﹐他就只希望把心裡面的所有不快盡情發泄在這個丹尼在墨西哥認識的女生身上。

是她破壞了那件本來只屬於他們兩兄弟的事情。

「似乎﹐你哥哥準備返來香港定居。聽莎拉說﹐他們明天早上約了一個地產經紀看樓。」臨關燈睡覺前﹐珍妮這樣跟羅德說道。

「我倒沒有聽哥提起。」羅德記得自己是如此回答。他欺騙了自己的妻子。

「啊﹗莎拉也說﹐他們其實未曾正式決定是否返來香港定居。或者就是這樣﹐丹尼才沒有跟你提及。我猜﹐莎拉很希望來到香港。只是你那個古怪的哥哥卻有點不情願﹐」珍妮頓了一頓﹐繼續道﹕「其實你的哥哥年紀也不小了﹐卻還是喜歡吊兒郎當。一個人總不能一輩子環遊世界罷﹖或者﹐也要怪你的父母遺留下一大筆遺產。沒有那筆遺產讓他慢慢享用﹐他就不會三十七歲還如此吊兒郎當。」

「老婆﹐拜託。我實在不想再多談這個話題。整個晚上﹐你沒完沒了的講著哥和他的那位女朋友。」

珍妮盯著丈夫﹐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自知道丹尼會回來後﹐你每晚也都在此談過不停。今天﹐倒覺得有點膩耶﹖」

羅德沒有理會妻子﹐拋低了手上的報紙﹐便鑽進被窩裡面去。只是﹐直到現在﹐當珍妮早已經睡得極甜的時候﹐羅德卻還是醒著。

他要自己停止想著今天晚上的事情。可是﹐越這樣想﹐羅德發覺自己越精神。於是﹐一切又再重複在腦海裡播放。從那天池邊的意外開始。

羅德心裡想道﹕「既然還差那一點點便能夠完成整個計劃﹐為什麼要在這時候放棄﹖為什麼﹖」望著天花板﹐羅德打算這樣等候日出。

不過﹐失眠從來不會是整夜無眠。當太陽出來的時候﹐一個失眠的人總會終於墮進夢鄉。羅德也沒有例外。在他終於墮進夢鄉前一刻﹐他朦朧地道﹕「果然,天外有天。」

***

本章完。

[按﹕此為一個網上的文字遊戲。參加這個遊戲的人會合力寫一個二十回的故事。每人負責一章回﹐字數不限。是網友MICHELLE發起﹐故首個故事便由她命題。她把故事叫做《羅德的謊言》﹐要求每一個章回都要以「果然﹐天外有天」結尾。

算MICHELLE和我在內﹐報名參加這個遊戲的共八人﹐大家分工如下﹕-

第一章﹕池邊的意外 (MICHELLE)
第二章﹕意外的回歸 (TOFFEELAND)
第三章﹕未名 (BEST ACTOR)
第四章﹕未名 (MAGGIEJOELLA)
第五章﹕未名 (周游)
第六章﹕未名 (五點)
第七章﹕未名 (ALEX)
第八章﹕未名 (微豆HARICOT)
第九章﹕未名 (MICHELLE)
第十章﹕未名 (TOFFEELAND)
第十一章﹕未名 (BEST ACTOR)
第十二章﹕未名 (MAGGIEJOELLA)
第十三章﹕未名 (周游)
第十四章﹕未名 (五點)
第十五章﹕未名 (ALEX)
第十六章﹕未名 (微豆HARICOT)
第十七章﹕未名 (MICHELLE)
第十八章﹕未名 (TOFFEELAND)
第十九章﹕未名 (BEST ACTOR)
第二十章﹕未名 (MAGGIEJOELLA)]

Wednesday, December 09, 2009

【羅德的謊言】第二章 : 意外的回歸 (續)

前文

「也許你會說我想得太多。不過﹐我真的覺得你那個哥哥有點古怪。」珍妮蹲在浴室地上﹐一邊撿起瓷磚上一團團的亂頭髮﹐一邊說道﹕「整個晚上﹐心事重重似的﹐根本不享受我們那名為替麗莎慶祝兩歲生辰﹐實為替他洗塵的晚宴。我甚至覺得﹐他一看到我們一家七口﹐就教他很不自然。老實說﹐幸好他主動提議早點回酒店休息﹐假如他再多待一會兒﹐我實在受不了。早知道這樣子﹐我便不推掉我們那些朋友﹐好讓麗莎有一個快樂生辰。」

「或者是離開了香港﹐獨自在外地住上將近五年﹐回來反而不習慣這麼多人。」羅德坐在床上﹐一邊讀著報紙﹐一邊回答說。因為有份報紙遮掩著﹐珍妮沒有看到羅德臉上那有點厭惡﹐也有點憤怒的表情。

「不習慣﹖他在墨西哥的時候不是就住在莎拉的家嗎﹖莎拉不是說﹐她的家比我們還更熱鬧嗎﹖她有八個弟妹啊﹗」

「就是他待在墨西哥還不夠一年﹗他實在應該多留在墨西哥一陣子﹗」

這一次﹐羅德手上那份報紙完全遮掩不到什麼。因為他這一句竟然充滿了厭惡和憤怒。說話語氣從來是沒辦法給遮掩的﹐除非不開口。羅德自己當然聽得出來﹐於是立即加倍壓抑著內心那真正感覺﹐補充說道﹕「到墨西哥前﹐他不是在土耳其﹑在剛果各自住上超過一年嗎﹖我的意思是﹐他早習慣自己一個人吃飯﹑睡覺......他還未習慣跟許多人一起。他住在莎拉那個大家庭裡還不夠一年......他......他應該習慣跟其他人一起生活後﹐才回來香港。這是我的意思。......你看﹐就是他生疏了和人交往﹐弄得我的老婆如此不悅。我的老婆不悅﹐我當然也不悅。我的意思就是這。」羅德自己其實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珍妮當然聽得到不對勁兒。無可置疑﹐丹尼整個晚上都很古怪﹔不過﹐羅德也同樣有點不妥當。晚飯時﹐羅德幾乎沒有說過一句話來。便是開口說話﹐老是衝著丹尼從墨西哥帶回來的那個女朋友。到了這個夜闌人靜的時候﹐她終於按捺不住﹐問道﹕「你弄得我很糊塗。話得說回來﹐當知道你哥哥要回來﹐你本來是很興奮﹑很期待的。無時無刻都在打算如何迎接他﹖如何跟他慶祝﹖就是你堅持麗莎這個生辰慶祝是純粹家庭活動﹐我才推掉所有早已約好了的朋友。怎麼一見面後﹐你卻變得很不滿意他回來﹖便是如你所說﹐大伯他真的不再習慣跟許多人一起﹐你這樣子歡迎他﹐不是教他更難重新適應﹖我實在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你當然不知道﹐因為這個世界上面﹐就只有我們兩兄弟知道。便是露絲也給我們這兩個哥哥暪在鼓裡。羅德心裡想道。

「這是我們的家事 - 我說﹐是我們兩兄弟的事情。用不著其他人知道。況且成功後﹐教珍妮意外一下不是更好麼﹖」羅德記得﹐五年前﹐丹尼是這樣跟他說的。

那是一個下雨天﹐丹尼約了他到「皇帝手臂」見面。那是一家他們兩兄弟都很熟悉的酒館 - 小時候﹐父親每月總有一個星期天帶著一家人來到這兒吃週日燒烤。羅德撐著拐杖﹐走進酒館。原來﹐丹尼早已來到﹐坐在他們小時候最喜歡的那一張長桌上。

就是那一個夜晚﹐羅德首次聽到丹尼那一個救回他那隻廢掉了的右腳的計劃。那一個聽起來有點荒謬的計劃。

「哪兒來的主意﹖」羅德呷著啤酒問道。他不大相信丹尼那一個計劃。

「早陣子﹐在蘭桂芳碰上了一個從埃及來的女生。她跟我講有這樣的事。」丹尼一臉坦誠道。

「你這樣隨便相信來歷不明的人﹖」

「這樣的事﹐信了﹐我沒有壞處﹐她也得不到什麼好處。我想不到一個不相信的理由。」

「哥﹐你怎能說你沒有壞處﹖那表示你就要離開我們﹐浪跡天涯。假若真的給騙了﹐那不是說你要從此居無定所﹐獨自過活﹖你犯不著這樣做。」

「犯不著﹖是我害了你的一生。假若要我從此居無定所﹐獨自過活﹐那也是活該。不過﹐我相信我不會不返來香港。因為我會完成得了﹐救回你的右腳。我一定要在我有生之年﹐再次看到你用雙腳走路。」

以後每次想起那天晚上的情形﹐羅德都跟自己說﹐是丹尼那時候那個堅定的表情﹐教他開始有點心動。不過﹐今天晚上再次回想起來﹐他可又有點不肯定。始終﹐聽到能夠讓那一隻早廢掉了的右腳再次走得路﹐怎會不心動﹖況且﹐又犯不著自己冒險。別人願意用他的生命﹐去救回自己的一隻廢腳﹐我為什麼要阻止﹖雖然那一個別人是自己的親生哥哥。

況且﹐一切不是皆由丹尼開始的嗎﹖

一切。一切﹖

羅德發覺自己再次想起了那一個埃及女生。他知道自己依然認得她的樣貌。不過﹐她的名字呢﹖愛瑪﹖還是愛美﹖還是其他﹖倒沒有一絲印象了。

***

本章未完。明天待續

Tuesday, December 08, 2009

【羅德的謊言】第二章 : 意外的回歸

「甜心﹐」莎拉一邊對著鏡子理頭髮﹐一邊有點不耐煩說道﹕「難道你真的不覺得你那個弟弟有點古怪嗎﹖」因為頭髮燙得極其捲曲﹐梳起來實在很費勁﹐大把大把撕將下來﹐弄得酒店浴室地板堆起了團團的頭髮。看到這個情形﹐莎拉開始煩噪起來。

「甜心﹗你究竟聽不聽到我的說話﹖好歹也『晤』一聲好嗎﹖」莎拉見丹尼一點反應也沒有﹐便探半個頭出外看看。丹尼正坐在床上發呆。雙眼雖然對著電視﹐兩個瞳孔其實完全聚焦在一個遙遠的地方。一個很遙遠的地方。自決定從墨西哥搬回香港後﹐丹尼便經常墮進沉思裡頭﹐總是好像有許多不能解決的心事。今天晚上﹐那些心事似乎加倍地壓在這一個已經五年沒有返回香港的男人的心田。

與其說那個叫做羅德的弟弟整個晚上都有點古怪﹐這一個哥哥也不見得很正常。莎拉心想。

這一位自小跟父母從香港移居到墨西哥的女生記得﹐晚飯前﹐羅德趁大家都正忙著準備﹐便拉著丹尼進了書房﹐鎖上門﹐談了接近一句鐘。是珍妮和孩子們多番敲門催促下﹐他們方懂得走出來﹐為那位小女孩慶祝生辰。不過﹐也就是在他們從書房走出來那一刻開始﹐羅德對她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改變。她仿彿成為了他的仇人。

「晚飯前﹐你究竟跟你的弟弟講了些什麼﹖他......他好像變得有點古怪。跟我剛到達的時候﹐完全是兩回事﹐」從羅德的家返回酒店途中﹐莎拉問丹尼道﹕「從他的眼神和態度﹐我甚至......我甚至覺得﹐是我弄得他......他......他變成跛子。丹﹗對不起......我......」

「不好傻說。拜託。」丹尼臉上很是不悅。其實﹐晚飯的時候﹐莎拉已經看到丹尼的心情突然變得很差。她這一個男朋友就是有這樣的一個好處﹕從來不會隱藏任何喜怒哀樂。雖然他不會跟你解釋為何他的心情如此。正如他不會跟你講他不想跟你講的心事一樣。就是因為丹尼的壞心情﹐他們才決定早點離開。

「丹﹗」﹑「丹﹗」多喊了兩聲後﹐莎拉終於把丹尼從那個很遙遠的想像世界帶回到這個現實裡頭。

丹尼用遙控器關掉了那部孤獨地自我播放著的電視後﹐便立即跳下床﹐跑到浴室﹐二話不說抱著莎拉﹐輕輕地在她的兩片嘴脣上吻了一下。他知道﹐自己是其中一個破壞了莎拉那興奮心情的元凶。莎拉一早便很期待今天這頓晚飯﹐因為她總是渴望見一見他的家人。他希望賠個不是。只是﹐他實在不知道能夠說些什麼。

究竟他能夠說些什麼呢﹖他真的不知道。他也不知道﹐除了自己之外﹐其實還有誰是破壞了莎拉那興奮心情的元凶。他是唯一一個元凶。況且﹐他就是如此喜歡破壞別人本來興奮的心情。包括自己最愛的人。包括羅德。

丹尼決定什麼也不說。他把手伸進女朋友的頭髮裡﹐溫柔地撫摸著那一頭烏黑的長髮。望著那兩個瓜子臉上的迷人酒窩﹐他不其然地再一次把自己的兩片嘴脣﹐放到莎拉那兩片上面。

看著自己這個在墨西哥城認識的女朋友﹐一件酒店的紋布浴衣﹐不曾繫帶﹐鬆鬆合在身上﹐從那淡墨條子上依然可以看得到身體的輪廓﹐一條一條﹐一寸一寸都是活的。丹尼依然未能相信自己如此好運氣。能夠碰上這樣的一個美人胚子之餘﹐還能夠教這樣的一個美人胚子愛上自己﹐沒有一點運氣怎成得了事﹖從來﹐要成就任何事情﹐必須靠點運氣。丹尼很明白這一點。畢竟﹐已經三十有七﹐不可能不曉得這一個人生道理。

對﹗是三十有七了。還以為上天爺已經忘掉了他這一個寡佬﹐想不到就在今年碰上了一個他願意從此落地生根的女生。

「丹﹗你又坐在床上想著你那些永遠想不完的心事了﹖」莎拉問道。

「什麼是永遠想不完的心事﹖」丹尼反問說。

「你知道我說什麼的。」莎拉道。

「甜心﹐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不知道什麼是永遠想不完的心事。我現在只知道﹐該輪到我用浴室了。記得明天還要早起。我約了那個地產經紀九點半在蘭開夏道等。」語畢﹐丹尼再吻了莎拉的嘴脣一遍﹐然後輕輕把她推出浴室﹐關掉了門﹐開始脫掉身上的衣服。

正要踏進浴缸﹐在那塊玻璃鏡子的倒影下﹐丹尼再次看到自己黑實的背脊上那九條半吋寬兩吋長的疤痕。

的確是一共九條。因為還差一條才是十條。丹尼很清楚這一個數目。他很清楚還差一條才夠十條。

***

本章未完。明天待續

Monday, December 07, 2009

從來﹐我都以為﹐在這個世界上面﹐雖然擁有著如此繁多的民族﹐真正懂得烹飪技巧的﹐就只得三個。是中國﹑法國和意大利。(我同意﹐西班牙人也懂得點點烹飪技巧。不過﹐那不是真真正正的懂得。跟那前三名比較﹐還相差一大截。)

我想﹐真正懂得烹飪技巧的民族﹐其想像力及創意必定教人側目。因為沒有這兩樣東西﹐根本不能煮出精彩的菜式。

我的確是如此以為的。看看法國人和意大利人的一切設計﹐便可知一二。

可惜﹐是中國人要我推翻這一個理論。

在現代的中國﹐也就是民國政府敗走台灣後的中國﹐我們有什麼設計可以舉世矚目﹖直到現在﹐能夠讓世界景仰的中華文化﹐都是來自從前的時候。從建築﹐到文學書畫。在那個獨裁的社會裡面﹐中國人再不懂得創造。因為創造往往會自己和家人帶來前所未有的危險。於是﹐這其中一個真正懂得烹飪技巧的民族﹐開始把那些想像力及創意﹐放置到抄雜複製上面﹐放置到如何用最少成本製造一桶又一桶金錢上面。

阿Q點說﹐那的確也是一種設計。跑去問問那些專門複製法國﹑意大利品牌的中國人﹐他們會告訴你﹐那個複製的過程是如何的複雜。因為那個過程需要解構﹐然後重新合拼。當中就是想像力與創意。當然﹐製造那些假雞蛋﹑毒奶粉的﹐更是想像力與創意的極至。

想到這裡﹐我便開始有點明白。

因為這個世界任何時候都需要一個平衡。既然法國人和意大利人不斷創造出美好的新東西﹐我們中國人便要不斷花心思去製造許多許多壞的事物出來﹐好讓這一個世界得到平衡。要怪﹐就只好怪法國和意大利的東西太過美麗。

當然﹐我不是說﹐現代中國人不懂得創造出美好的新東西。不過﹐那不會是在現代中國社會裡頭的事情。林風眠﹑高行健﹐以至章子貽等﹐都是來自國外的名字。

***

最近﹐搬到了巴黎居住的香港人MICHELLE﹐繼「兩周一聚」後﹐又在其忙碌的師奶生活裡頭﹐創造了另一個網上的文字遊戲。她提議參加這個遊戲的人合力寫一個二十回的故事。每人負責一章回﹐字數不限。聽到這樣有趣的提議﹐我這個喜歡寫故事的人﹐當然立即報名。

因為是MICHELLE發起﹐便由她替故事命題﹐和負責起首的第一章。她把故事叫做《羅德的謊言》﹐要求每一個章回都要以「果然,天外有天」結尾。

不算MICHELLE﹐我是首個報名的人﹐所以我會負責第二章。明天起﹐將會一連三天(或四天未定。因為結尾部份還在修改)在此刊登。

(按﹕要讀故事的第一章﹐可以到此。報名參加了這個遊戲的﹐則有best actormaggiejoella周游五點Alex微豆 Haricot。)

Saturday, December 05, 2009

那天﹐王迪詩在其《信報》專欄裡提到﹐她平生最鄙視的五種男人﹐分別是﹕敢滾不敢認的男人﹑奉行假民主的男人﹑沒主見的男人﹑心胸狹窄的男人和貪小便宜的男人。她叫人自動對號入座﹐然後在其面前自動消失。

自問不會是這位在中環上班的律師會鄙視的一種男人。畢竟﹐我喜歡讀她那一個《蘭開夏道》的專欄。我想﹐只有經常遭王迪詩取笑的那種男人才會忍受不了這一個逢星期六在《信報》刊登的專欄。(可惜﹐原來真的有許多香港男人很討厭王迪詩。)

不過﹐當林大小姐讀了那篇文章後﹐她立即指著報紙﹐道﹕「我想﹐你自己也應該自動對了號入了座罷。」

「什麼自動對了號入了座﹖」我真的聽得不明白。

「難道你真的以為自己不屬於這五種男人裡面的其中一種﹖」林大小姐很詫異地道。

「難道你真的以為我屬於這五種男人裡面的其中一種﹖」我裝扮著林大小姐的語氣﹐同樣很詫異地道。

「不是其中一種。是至少一種。」林大小姐斬釘截鐵地說。

於是﹐我更加詫異。這一次是真的很詫異﹐完全沒有一點裝扮的成份﹕「至少一種﹖」

「當然﹐」林大小姐解釋說﹕「難道你認為你自己不是一個經常奉行假民主的男人﹖你老是說要替香港爭取普選﹐要中國大陸結束一黨專政﹐可是你自己就是名副其實的一個大獨裁者。」

「冤枉啊﹗大人。」

「怎麼會冤枉了你﹖」林大小姐突然變成了一個演說家般﹐一步一步進逼道﹕「就隨意舉到餐廳吃晚飯為例。無疑﹐你每次都會一口氣提議三﹑四間餐廳給我選擇。只是﹐每一次﹐是﹗每﹗一﹗次﹗﹐你總有你的辦法﹑你的理由﹐要我自行否定我起初的選擇﹐要我同意你心裡面其實老早選好了的那一間。難道你能夠說這不是假民主﹑假咨詢﹖」

「冤枉啊﹗大人。」我重複著那句說話。因為我竟然一時間想不到應對方法。

「完全沒有冤枉了你。你認罪罷。你這一個認了第二﹐沒有人敢認第一的獨裁者。」

我突然靈機一觸。「我雖然未必三﹑四間餐廳也訂了位置﹐不過﹐假如我真的讓你選擇﹐那多數表示其中兩間餐廳我已經訂了座位。我是以防萬一。畢竟﹐女人都是善變的動物。況且﹐」我頓了一頓﹐繼續說﹕「假如我真的是奉行假民主﹐我也不過是為了遷就你們香港人。你們不是很喜歡假民主﹑假咨詢嗎﹖至少﹐不抗拒。否則﹐你們就不會讓中國共產黨在普選問題上為所欲為。說我是個認了第二﹐沒有人敢認第一的獨裁者﹖你就是視香港現在的宗主國為無物。你實在小看了中國共產黨。」

可能見我又準備發表「偉論」﹐林大小姐早已跑到另外一邊﹐讓我獨自一人聽自己說話。

Friday, December 04, 2009

早陣子﹐在雅虎香港裡讀到一篇政府回應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示威的新聞稿。裡面寫道﹕

「政府已安排在本星期三向立法會工務小組提交撥款申請。發言人就有示威者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撥款在政府總部靜坐一事指出,香港段連接國家高速鐵路網,項目經過政府與立法會、專業人士及社會各界詳細研究和討論,確認具有巨大社會及經濟效益,並得到社會人士廣泛支持,希望盡早落實興建,以維持香港的競爭力及長遠發展。」

讀著這篇新聞稿﹐我想起早前跟林大小姐討論的一個問題。

那天﹐林大小姐突然煞有介事地跟我說﹕「我有一個問題問你。」本來還是笑嘻嘻的﹐怎麼轉過臉便如此正經﹖雖然還在猜度著究竟什麼葫蘆賣什麼藥﹐不過我總不能要她不問﹐或者要她等候一會兒﹐好讓我想清楚我可以有什麼對策罷﹖

豈料﹐原來她竟然問我知不知道是誰發明電燈泡。

我猶疑了半響﹐確實問題本身沒有什麼古怪﹐也不會引伸許多其他古怪問題後﹐道﹕「你突然如此正經﹐就是要問我知不知道是誰發明電燈泡﹖」我還是有點懷疑問題背後有另外一個故事。

林大小姐有點氣道﹕「你似乎不知道。」

我立即站起來﹐為保護我的名譽﹐道﹕「我當然知道。難道你不知道是愛迪生發明電燈泡嗎﹖」

林大小姐突然問這個問題﹐原來是讀了一篇報紙報導。裡面提到考試及評核局剛公布的2009年度中學會考及高考的考試報告。報告指學生大多欠缺良好、廣泛的閱讀習慣,導致作文內容視野狹窄、表現幼嫩;口試則內容貧乏、識見薄弱,引用時事及歷史時張冠李戴,之前有高考生以為愛恩斯坦發明電燈膽,今年則以為是安徒生,「確實令人發笑」。

考試及評核局說,學生欠缺閱讀習慣的弊病比比皆是,會考生的作文程度如前兩年般異常參差,「中等的佔大多數,卻僅勉強達到高中應有的程度,用詞不當、句法錯誤、思緒混亂、詞不達意等毛病,仍俯拾皆是」。他們特別提出︰「尤其嚴重的是考生大多表現幼嫩、視野狹窄,明顯沒有良好閱讀習慣。」高考中化科考試報告亦指出,考生需透過廣泛閱讀,改善說話選材,如果內容只是老生常談、陳腔濫調,難望取得佳績。

我能夠想像得到香港學生那些毛病。不過﹐我不大同意考試及評核局的講法。

都二十一世紀了﹐要擴闊視野﹐實在不是祇得閱讀一途。多看電影﹑多看電視﹑多上網﹑多上劇院﹑多上藝術館﹑多上博物館﹑多旅遊﹑多到酒館跟人把酒聊天﹐都可以擴闊一個人的視野。只提議學生多閱讀﹐考試及評核局的執事人視野不是太狹窄了嗎﹖

假如說電影﹑電視﹑互聯網裡面的東西都是壞的比好的多﹐都要家長老師過濾過了方能讓學生接觸﹐他們似乎是神化了閱讀。在香港的文字世界裡﹐同樣是壞的比好的多。單看政府的新聞稿﹑中國政府的文件﹐甚至不能發現有好的東西存在。

難道多讀那些如

香港段連接國家高速鐵路網,項目經過政府與立法會、專業人士及社會各界詳細研究和討論,確認具有巨大社會及經濟效益,並得到社會人士廣泛支持,希望盡早落實興建,以維持香港的競爭力及長遠發展」﹐

又或者「總書記指出,加強思想理論建設,用馬克思主義武裝頭腦,在實踐中繼續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是時代賦予我們的光榮而神聖的使命。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緊密結合新世紀新階段國際國內形勢的發展變化,提出以人為本,實現科學發展、建構社會主義和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等重大戰略思想和戰略任務,使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出更加耀眼的真理光芒......」﹐

會教年青人改善用詞不當、句法錯誤、思緒混亂、詞不達意﹑內容老生常談、陳腔濫調等毛病﹖

Thursday, December 03, 2009

看過電影《AN EDUCATION》的都會承認﹐戲中裡面JENNY的父親實在很英國人。從口音到舉止。我不否認那或多或少有點愛屋及烏﹐我的確很喜歡那個角色﹐也因此喜歡上了飾演那個角色的ALFRED MOLINA。

知道那個名字後﹐我的確有點疑惑。因為MOLINA不是一個英國的姓氏。那是一個屬於拉丁的姓氏。便是有著這樣一個姓氏的人的母語是英語﹐他講的也不過是美國人那些英語﹐不會是英國人的英語。

只是ALFRED MOLINA的確是如此英國。畢竟﹐從來口音是騙不到人的。既然CHERYL COLE一開口便立即叫人知道她來自紐卡素﹐STEVEN GERRARD一開口便教人知道他來自利物浦﹐英國人的口音跟美國人的口音當然有著更大的分別。莫說字句詞語的差異。始終﹐要連續飲下七品脫啤酒後﹐一個非美國人才能夠講得到一口美國英語。

那天﹐讀了《泰晤士報》裡面一篇訪問後﹐我方知道﹐原來這位演員的父親的確是西班牙人。原來他本身的名字叫ALFREDO。是他的經理人要他改的。那是他在倫敦音樂演藝學院畢業後的事情。他的經理人跟他說﹐假如你不刪掉名字裡面最後的那一個「O」﹐你將會永遠只能飾演西班牙餐廳的侍應。

因為這個國家叫做英國。

只是﹐便是聽從了經理人的提議﹐這位演員還是覺得自己在英國並不能夠完全得到觀眾接受。於是﹐過了十七歲生日後﹐他決定離開英國到美國另闖天地。因為美國才是世界文化的大熔爐。他相信﹐在美國﹐每一種國籍的人都能夠可以有發揮才華的機會。ALFRED在記者面前回憶起自己的父親。他記得自己那位西班牙父親跟他講過的一句說話﹕「無論你自己覺得自己跟一個英國人無異﹐英國人也會永遠讓你知道你不是一個英國人。」

那的確是一個很精確的見解。

記得早陣子﹐陶傑便講過一個上伊頓公學﹑一口流利皇室英語的香港男生﹐在一個舞會裡如何遭別的英國人歧視的故事。(一時間在電腦裡找不到那一個故事。不能在此抄錄。)

所以﹐當奧巴馬宣誓當上美國總統後﹐在英國便開始有人問究竟幾時會有一個黑人入住唐寧街十號。

大家的答案是﹐那是永遠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Wednesday, December 02, 2009

那天﹐陶傑在其專欄裡大書特抒對一個地方的歸屬感。他寫道﹕

「今日的香港,我全無歸屬感,只把這個地方當做過客,與遠居南丫島和西貢的外國僑民一樣。

反而,每次回英國 - 不錯,是『回』 - 少年時剛抵壘的那個小鎮,建築風貌依然。英國的城鎮,舊房子通通不拆,新添了新建築物,也很小心與城市的風格配合。暑假時,我半工讀的那家小酒店,換了物業權,老闆夫婦都不在了。有一次我走進去,探進廚房,格局依舊,裝修有點不同,廚房裡的英國工人笑嘻嘻地向我打招呼。我立時想到『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未改鬢毛摧』的唐詩,處境卻在異國,那時候我豁然開朗,知道我的歸屬感歸何處了。

......

請香港的下一代不要自欺欺人,調景嶺的家園早已拆平了,九龍城寨也曾經是許多人的集體回憶,今日成為公園。新界的菜園村行將消失,香港人從來沒有過真正的歸屬感。有能力的都往溫哥華和多倫多移了民。住在溫哥華超過十年,真正的歸屬感之處,應該是加拿大,否則拿一本加拿大護照做什麼?移民的好處,是在我們心中,新鋪一層落葉,如果是美麗的楓葉,還會更好。

我每次回倫敦,就像閣下每次回溫哥華,走出機場就有歸屬感。大笨鐘、泰吾士河、還有大英博物館,還有我第一份工作找到後,在東南郊區買的第一座公寓,每次回英國,我開始撥一點時間,悄悄地尋根。樓影依舊,人事全非,在英國曾經關懷照顧我的許多人,不是音踪杳然,就是塵歸故土,昔日歡笑和孤寂皆成往事,卻又恍如昨日。

我相信移民加拿大亦必有同感。史丹利公園的老橡樹,維多利亞小島的渡輪,溫哥華海港的彩霞暮色,這一切不令你思念嗎?蔣宋美齡和張學良,是上一代的才人,離開大陸之後,終老美國,至死也沒有回去尋過什麼根。這是何等大智慧的境界?每想及此,我就感謝上蒼,命運對我不薄,地球村中,當一個國際人,在一個亂世,上天早已賜給我另一個溫馨、自由而永久的家鄉。」

老實說﹐這正正是我心裡面的想法。這一位我最迷的專欄作家再一次用簡單的文字﹐把我心裡面的複雜想法一一表達出來。

的確﹐假如我的真正歸屬感之處不是英國,我手執著一本英國護照幹什麼﹖難道真的只為了旅遊出入方便﹖望著那本護照﹐我跟自己說過﹐假如有天英國給人侵略﹐我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去保衛這一個願意收留我的國家。他若國外陣亡﹐就地埋葬﹐所佔的六尺新穴﹐便是新開拓的一片英國領土。

話雖如此﹐我的腦袋其實依然很清楚。很清楚我自己的處境。我知道﹐我很可能最終成為一個遊走在中國和英國之間的無主孤魂。尤其﹐我真的沒有一刻衝動去幫助中國共產黨保衛他們的領土。 (況且﹐他們自己從來就不保護自己的領土。他們能夠為了金錢﹐容許自己不斷破壞自己的領土。)

早陣子﹐《泰晤士報》裡有篇ALFRED MOLINA的專訪。他就是在電影《AN EDUCATION》裡飾演JENNY父親的那個演員。從他的姓氏﹐其實早猜他祖籍不是英國。畢竟﹐MOLINA﹐是多麼的拉丁啊﹗原來﹐他果然來自一個從西班牙移居到倫敦的家庭。

在訪問裡﹐他提到自己十七歲離開英國到美國另闖天地的決定。因為那時候這位演員覺得自己在英國並不完全得到觀眾接受。直到現在﹐他還很記得自己那位西班牙父親跟他講過的一句說話﹕「無論你自己覺得自己跟一個英國人無異﹐英國人也會永遠讓你知道你不是一個英國人。」

我很清楚。我很清楚這一切。不過﹐我寧願給自己愛死的女人欺騙﹐也不願意欺騙一個愛死我自己的女人。當然﹐我更加不可能只為了得到女人的愛﹐甘願去愛上一個我不愛的女人。

這樣的事情﹐我做不出來。所以﹐做一個回歸中國後的香港人﹐我有點做不來。

Tuesday, December 01, 2009

有天﹐網友SHERRY在其網上專欄裡寫道﹐訂閱了《紐約時報》後﹐她發覺她再不需要讀那些香港的報紙。

我很同意這個講法。因為在此間成為《泰晤士報》的忠實讀者後﹐我真的發覺香港報紙不能吸引到我。假如有例外﹐我想是除了《蘋果日報》的副刊和《信報》的專欄。(以前在香港﹐我讀的是《金融時報》。不過﹐那時候﹐我還是覺得有讀其他香港報紙的需要。因為那份橘黃色的報紙只在週末才有體育版。雖然﹐嚴格上來說﹐香港報紙裡面那些已經不能算是體育版。)

《蘋果日報》的副刊吸引﹐因為裡面還有陶傑的《黃金冒險號》。

眾所週知﹐我很迷陶傑。我迷得甚至會慨嘆自己不是一個女人﹐不能跟這樣的一個男人談一場戀愛。我相信﹐能夠跟這樣的一個男人談場戀愛﹐才不枉一個女人匆匆幾十年的光陰。葉梨茶(RICHARD YATES)在《REVOLUTIONARY ROAD》裡所講的「LONG AND SOPHISTICATED AFFAIRS」大概就是這一種。(那部改編小說的電影在香港上畫的時候﹐他們翻譯作《浮生路》。)

早陣子﹐陶傑談到對一個地方的歸屬感。讀畢後﹐我很有同感。他再一次用簡單的文字把我心裡面那複雜(自以為﹖)的情感一一表達出來。

他寫道﹕「八十年代我不在香港,在英國住了十六年。歸屬感如何調整?源自少小離家,回到香港時,香港的市容面貌早已全非。」然後﹐他回憶著孩童時在天樂里﹑灣仔道﹑寶靈頓道所見的一切 - 導敦幼稚園﹑北極餐廳﹑人人百貨公司、紅棉麵包店﹑利記餅店和一家名叫人和悅的酒莊。他續道﹕

「這一切,本來就是歸屬感了。我結束英國時期之後,回來通通沒有了。我住在英國十六年,其間回家度假幾次,每次都獨自乘一回電車,巡觀小時一度熟悉的街景。每乘一回電車,舊建築就少了幾幢,每一次電車之旅,像在心田中鋪上一層落葉。今天,我沒有興趣再乘電車了,因為心中遮蓋了的落葉太厚,我再也找不到童年的香港。

今日的香港,我全無歸屬感,只把這個地方當做過客,與遠居南丫島和西貢的外國僑民一樣。

反而,每次回英國 - 不錯,是『回』- 少年時剛抵壘的那個小鎮,建築風貌依然。英國的城鎮,舊房子通通不拆,新添了新建築物,也很小心與城市的風格配合。暑假時,我半工讀的那家小酒店,換了物業權,老闆夫婦都不在了。有一次我走進去,探進廚房,格局依舊,裝修有點不同,廚房裡的英國工人笑嘻嘻地向我打招呼。我立時想到『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未改鬢毛摧』的唐詩,處境卻在異國,那時候我豁然開朗,知道我的歸屬感歸何處了。」

得老實點說﹐縱然說著「每次回倫敦,走出機場就有歸屬感」﹐高喊著「感謝上蒼,命運對我不薄,地球村中,當一個國際人,在一個亂世,上天早已賜給我另一個溫馨、自由而永久的家鄉」﹐陶傑那篇文章裡﹐還帶著點點中國鄉土之情。那是來自對中國共產黨的憎恨。畢竟﹐紅衞兵把他的祖墳挖掉了。

我反覆讀著那一篇文章。反覆讀著﹑想著。我想﹐一己的歸屬感其實來自那些教人留戀的人和地。假如一個地方已經沒有值得留戀﹐我何不帶著那些會教我留戀的人﹐跑到一個會教我們留戀的地方生活﹖

其情形就像我在異鄉讀著陶傑的文章一樣罷﹖

我慶幸﹐上天也待我不薄。(當然﹐也要在此多謝那位經常不辭勞苦給我送上那些文章的朋友。)

Monday, November 30, 2009

小巫是我其中一個在網上認識的朋友。當然﹐都是透過這個網上專欄罷。畢竟﹐除了BLOG外﹐我實在沒有其他透過互聯網跟其他陌生人聯絡的方法。我已經不再年青﹐犯不著跟其他人爭奪網上其他陌生人。

在小巫那個網上專欄裡﹐有一個塔羅牌的角落﹐可以讓人替自己的工作或愛情占卜問卦。(老實說﹐我對塔羅牌這門技術沒有什麼認識﹐不知道「占卜問卦」這一個詞語是否用得妥當。只是﹐除此之外﹐又想不到一個更好的﹐於是﹐姑且借來一用﹐希望跟事實不會相差得太遠。)這樣的占卜問卦﹐靠的當然是電腦程式 - 都是別人一早鍵入在電腦裡面的解釋。

我是一個極度迷信的人。我會因為曾經在那間酒館看過愛華頓幾場敗仗﹐從此再不光顧﹔我會因為穿上一件衣服後經常碰上愛華頓輸掉球賽﹐從此不再在愛華頓的比賽日穿上。(的確﹐某程度上﹐我相信自己能夠主宰愛華頓贏或輸。每次愛華頓輸掉球賽﹐我或多或少都會怪責自己。)

可是﹐我不會跑去占卜問卦。因為同時候我老是以為﹐知道得比上天要我們知道的多﹐不是一件賞心樂事。我們去占卜﹑去問卦﹐為的就是要未來開心地過活。不過﹐既然知道得太多可能會帶來傷心﹐以至恐懼﹐可苦還要去占卜問卦﹖

只是﹐早陣子﹐讀過小巫在那個網上專欄寫的文章後﹐不知道從哪兒跑來的閒情﹐我竟然走到那一個角落﹐從那一堆塔羅牌裡抽起三張。我選擇占卜的事情是愛情。

於是﹐電腦出了以下的解釋﹕

(1) 現狀:藝術
元素: 火
對應行星或星座: 射手座
分析: 這段感情是非常真摯、專一的,而且雖然投入,卻不會盲目狂亂,相反的~因為雙方都很有誠意在經營感情,即使環境出現困擾,也都能夠用平和的態度順利化解;會有這樣純粹的情感,必須是兩方都對感情沒有太多雜念,也願意自我調整~才能創造出這種美好的關係,要好好的珍惜^^~。

(2) 問題: 慾
元素: 火
對應行星或星座: 獅子座
分析: 慾牌對應的獅子座是很愛面子的,所以真正的感情,最應該在意的是雙方的人格、價值觀跟生活的習慣,但抽到這張牌,表示你的眼光,都放在別人注目~但實際上完全不是感情重點的地方,例如學歷、家世、外表等最容易被外人拿來衡量的條件,所以無法真正欣賞別人的優點,而是希望對方變成你想像中的標準模式,這樣是很難經營出持久的感情的。

(3) 建議: 皇帝
元素: 火
對應行星或星座: 牡羊座
分析: 皇帝牌在愛情最有利的地方,就是它的積極主動啦^^~!應該要盡量表現出自信與乾脆的態度,而且不輕易打退堂鼓,重視自己作出的承諾(小至約會時間,大至長期約定),就能充份展現出你可信任、值得尊重的特質了,用這種方式展現的自信,可比各種身家條件都吃香喔^^~!

讀畢﹐我覺得這個電腦程式真的有點神奇。我想﹐那些文字所寫的跟現實的差距實在不是太大。當然﹐我明白﹐裡面寫的其實都是一些仿似很SPECIFIC可其實很毋寧兩可的事情。不過﹐至少有一句我很同意﹕

「重視自己作出的承諾,就能充份展現出你可信任、值得尊重的特質了,用這種方式展現的自信,可比各種身家條件都吃香喔^^~!」

共勉之。

Saturday, November 28, 2009

經濟不景氣關係﹐茶點的時候﹐公司早已經不再供應餅乾。就只有咖啡或茶。

於是﹐要在休息時間有些茶點﹐大家只好自備。一些很有心的同事會偶爾從家裡帶回些自家製的蛋糕﹑餅乾﹐跟大家分享。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烹飪天份。那些沒有得到上天特別眷顧的﹐當逛街時碰上些可口的餅點﹐也會多買一點﹐好能夠替灰沉沉的辦公室添上些歡樂氣氛。

早陣子﹐一位樣子有點不羈的澳洲男生買了些手製曲奇餅回公司。早上茶點前(即十點半前)﹐他跟整個部門發了個電郵﹐道﹕「帶了些手製曲奇餅﹐就放在餐廳裡面﹐請自便。」署名下面﹐他補充說﹕「我是說﹐那些餅乾的確是手製的﹐只不過不是我那雙手。」

就是因為那句補充﹐大家起鬨了一會兒﹐討論起那雙手。那雙製造那些曲奇餅的手﹐和那個澳洲男生的雙手。

上星期﹐負責公司財政的那位法國男生帶了另外一些手製曲奇餅返公司﹐好讓大家在茶點的時候有點東西放進肚子裡。老實說﹐自上回澳洲男生那些曲奇餅後﹐的確已經一段時間沒有人從家裡帶回一些糕點。

那位法國男生依樣在茶點前﹐給大家 - 這一次是全公司﹐畢竟﹐他負責整間公司的財政﹐不單是我那個部門 - 發了一個電郵﹐提醒大家不好錯過那些可口的曲奇餅。

他在電郵裡寫道﹕「放了些手製曲奇餅在餐廳﹐請自便。放心﹗製造這些曲奇餅的手不是法國人的﹐所以你們都應該不會覺得不可口。」

讀畢那個電郵﹐我實在笑得合不攏嘴。

(註解﹕世界杯歐洲區外圍賽生死戰﹐愛爾蘭慘遭法國淘汰出局。打進那個關鍵入球前﹐法國前鋒亨利兩次用手撈回那個從高空掉下來的皮球到自己腳下﹐然後才送到愛爾蘭球門前﹐讓隊友把球送進網裡面。全世界觀眾都看得一目瞭然﹐不過﹐就是球場上的那三個球證看不到。入球判有效﹐愛爾蘭也就此無緣明年南非世界杯。)

Friday, November 27, 2009

發惡夢當然恐怖。許多次僥倖地從惡夢裡掙扎醒過來後﹐心猶有餘悸﹐臉上還有幾滴冰冷的汗珠的同時﹐背後其實早已經盡濕。摸黑望望四週﹐發現睡房一切如舊﹐外面依然一片寧靜地沉睡著﹐我才會倒抽一口涼氣﹐安慰自己道﹕「那不過是場惡夢。」

那不過是場惡夢。

發惡夢固然恐怖﹐不過﹐那實在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事。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是﹐當你還以為自己在發惡夢的時候﹐赫然發覺原來一切都是現實。

發惡夢還會有醒過來的時候。當醒過來後﹐縱然在夢境裡是如何恐怖﹐那些恐怖的事情都已成過眼的煙雲﹐飄渺得自己也可能會暗笑自己的細膽。可是﹐惡夢般的現實就完全不一樣。因為那可能沒有醒過來﹐發現所有事情已經遠自己而去的機會。現實是永遠跟隨我們的。惡夢般的現實﹐是其中一種現實。

我當然希望我在發惡夢。只是﹐我很清楚﹐那不是場惡夢。我很清楚。因為我還未跑上床去﹐我還未墮進夢鄉﹐怎能發一場惡夢﹖

所以﹐那的確是一個惡夢般的現實。

我們竟然面對候城也要敗下陣來。還要在短短三十分鐘內﹐輸掉三球。季初的時候﹐你要我選三支球季結束後降般的球隊﹐候城是其中一隊。我想﹐這是許多人的選擇。直到現在﹐跟那些許多人的想法一樣﹐我還是相信三十八場比賽後﹐候城會是聯賽榜裡面排最後的三隊其中一隊。不過﹐我開始擔心愛華頓會是另外兩隊的其中一隊。

假如這場惡夢繼續﹐那實在不是天方夜譚。問題是﹐這真的不是一場惡夢。這是一個惡夢般的現實。

曾經堅固如鋼的防線已經變成豆腐﹐曾經不斷入球的機器已經變成生鏽的爛鐵﹐於是﹐每場比賽我們都要輸掉三﹑四球。便是幸運地只失掉一球﹐我們也不可能得到寶貴一分﹐因為我們根本沒有方法攻破對手大門。

我是一個迷信的人。無望地望著這個惡夢般的現實﹐我便做盡一切﹐希望能夠扭轉愛華頓的運氣。只是﹐當一切我可以做的都做了之後﹐球隊還是繼續輸掉比賽﹐甚至連那些不入流的球隊也可以贏得我們﹐我開始感到害怕。

我很害怕。

我怕得不敢想像這個星期天那場比賽。我實在沒有膽量去看著一場我本來很期待的比賽。這個星期天﹐我們在主場迎戰剛剛在歐洲冠軍杯出局的利物浦。

Thursday, November 26, 2009

搬到歐洲生活後﹐我沒有買星期天報紙的習慣。因為實在太厚了﹐厚得一天的時間實在讀不完。我決定﹐無謂浪費那些金錢。星期天的報紙比平常貴超過一倍。在愛爾蘭﹐一份《泰晤士報》只需九毫半﹔一份《星期天泰晤士報》就要兩塊多。

除非球隊在週末的時候贏了一場重要比賽。

那天﹐我卻因為另一個原因﹐買了一份《星期天泰晤士報》。因為裡面有CHERYL COLE的專訪。她是去年給選為英國甜心的女生。就是這樣的一位甜心﹐教人覺得英國北部紐卡素的口音特別性感。

不過﹐教我留下跟深印象的﹐倒是那篇討論何解男人比女人容易開心的文章。作者是SHANE WATSON。雖然﹐其實又是男女大不同般的文章。

文章裡面講到﹐因為女人的確是一種比男人複雜的動物﹐所以她們的快樂也比較困難得到﹐亦較難保持快樂。

作者舉例說﹐男人請朋友回家開派對﹐的確可以只為了聊聊天﹑吹吹水﹐彼此風花說月一番。那不是說女人邀請朋友回家開派不可以這樣﹐不過﹐那是要在她滿意自己那天晚上所穿的﹑滿意派對裡面所食的所飲的﹑滿意週邊其他人的言行之後的事情。

其實﹐也不好說其他事情﹐就是在起居一切方面﹐男人都比女人容易獲得快樂。因為男人只關心今天晚上家裡是否準備了晚餐﹑廁所裡面的廁紙架是否放上了廁紙。也許﹐是說得簡單了一點。不過﹐那跟事實實在相差不遠。至於女人呢﹖她們會毫無原因地﹐突然感到廚房的顏色很惱人﹐突然感到平常也是放在大門旁的那架自行車很阻礙空間。甚至那個每天晚上都睡在身旁的男人﹐也會突然無緣無故地很討人厭。總不能簡簡單單地應付起居飲食。

的確﹐就是簡簡單單。

叫男人把開心的要求寫下來﹐只要一個火柴盒的背面就足夠了。因為那就是一份教自己滿意的工作﹐和愉快的性生活。女人則完全寫不下來。因為女人開心的要求是隨時隨地改變 - 會因為起床時候的心情改變﹑會因為因為睜開眼後立即所看得到的事情而改變﹑會因為許多許多其他事情而改變。總之﹐就是沒有一個標準。遑論是一個簡單的標準。那複雜之處在於那是連一個複雜的標準也沒有的標準。

作者總結說﹐就是這樣簡單的分別﹐跟男人比較﹐女人其實沒有什麼中年危機。因為她們自二十歲起已經開始有著那樣的危機。

也許﹐這位作者的確把實情簡化了點﹐不過﹐我想﹐那跟事實其實也不是相差得很遠罷。

Wednesday, November 25, 2009

可能是臨近聖誕關係﹐最近推出的新歌裡面﹐喜歡的實在有不少。都很動聽。LEONA LEWIS的《HAPPY》﹑RIHANNA的《RUSSIAN ROULETTE》﹑CHERYL COLE的《FIGHT FOR LOVE》跟ALEXANDRA BURKE的《BAD BOYS》﹐都是我在iTUNE裡不斷播放的歌。(當然﹐BEYONCE的那張唱盤《I'M...SASHA FIERCE》的歌曲﹐尤其是《HALO》﹑《IF I WERE A BOY》和《SWEET DREAMS》﹐還在熱播名單裡面﹐可是﹐它們總不能算是最近推出的新歌罷﹖)

不過﹐要算最喜歡的﹐倒是老牌歌手WHITNEY HOUSTON再戰樂壇後首張大碟裡的一首歌﹕《I DIDN'T KNOW MY OWN STRENGTH》。

我迷上一首歌﹐許多時候﹐都是因為那些歌詞。這一次﹐也沒有例外。



最觸動我心靈的﹐當然是副歌裡的那幾句簡單的說話﹕「我的自信教我依然活著﹐我重新站起來﹐仰起頭﹐高喊『我並不輕易給打倒』。」(當然﹐一如以往﹐我的翻譯還望有心人指點。)

Lost touch with my soul
I had no where to turn
I had no where to go
Lost sight of my dream,
Thought it would be the end of me
I thought I’d never make it through
I had no hope to hold on to,
I thought I would break

I didn’t know my own strength
And I crashed down, and I tumbled
But I did not crumble
I got through all the pain
I didn’t know my own strength
Survived my darkest hour
My faith kept me alive
I picked myself back up
Hold my head up high
I was not built to break
I didn’t know my own strength

Found hope in my heart,
I found the light to life
My way out of the dark
Found all that I need
Here inside of me
I thought I’d never find my way
I thought I’d never lift that weight
I thought I would break

There were so many times I
Wondered how I’d get through the night I
Thought took all I could take

Tuesday, November 24, 2009

實在不記得在哪兒聽過這句說話﹕

「十來歲的年青人讀報紙﹐首先翻開的是體育版﹔到了三十歲﹐第一版讀的﹐是財經﹔過了六十歲﹐最先讀的就是訃聞 - 為的是看看哪一個朋友(敵人﹖)比自己早一步撒手塵寰。」

我當然未到六十歲﹐所以﹐每朝早買了份報紙後﹐我第一時間翻到的不會是訃聞。不過﹐似乎我倒是個沒有長大的男孩﹐到了艾慕杜華聽軟硬天師解愁的年紀﹐買了報紙跳上火車後﹐首先翻開的﹐依然是體育版﹐不是財經版。

縱然如此﹐閒來的時候﹐我也會翻到訃聞﹐看看是否有些自己認識的人﹐或者生平有點趣味的人﹐早了一點魂歸天國。

今天﹐在《泰晤士報》的訃聞裡﹐我讀到了這個名字﹕CHARLES WALKER。一個來自蘇格蘭的工程師。

老實說﹐在此之前﹐我沒有聽過這個名字。細心讀著那一篇訃文﹐當然因為跟自己同行有關。我實在很想知道﹐究竟一個工程師如何可以在離開這個世界之後﹐教那份歷史悠久的英國報紙為他撰寫一篇訃文。因為那的確是一項榮耀。

細讀下﹐我在那篇訃文裡面﹐找到了香港的名字﹐也找到了以前在香港上班的那一間公司的名字。於是﹐我對這一位蘇格蘭工程師的生平更有興趣。

原來﹐他就是那位在中國大陸尋回ERIC LIDDELL那一個墳墓的人。

ERIC LIDDELL英國歷史上其中一個英雄。他便是電影《CHARIOTS OF FIRE》(實在不記得究竟香港翻譯作《烈火戰車》﹖還是《衝上雲霄》﹖)裡面描寫的那一個主角。他在一九二四年替英國贏得巴黎奧運會四百米賽跑金牌後一年﹐便返回中國(對﹗是返回中國。因為他其實是在國民黨時候的中國出生)。二次世界大戰時期﹐他給日本人抓到華北集中營。在那兒﹐他不斷為老弱兒童奔走。

CHARLES WALKER可以叫得到《泰晤士報》為他撰寫一篇訃文﹐就是因為他尋回了那位英國英雄的墳墓。訃文的副題為﹕「INTREPID SCOTTISH CIVIL ENGINNER WHO REDISCOVERED THE LOST GRAVE OF THE OLYMPIC ATHLETE AN MISSIONARY ERIC LIDDELL IN CHINA IN 1989」。

他的另一個成就﹐就是替香港建設了沙田這個新市鎮。在英國報人眼裡﹐這個成就當然比不上尋回英國英雄的墳墓。所以﹐訃文裡只有寥寥一句提及。不過﹐替香港有著這樣大貢獻的人﹐他又是否能夠教香港報紙為他撰寫一篇訃文呢﹖我甚至懷疑以前公司裡面已經沒有人記得曾經有過這樣的一個有趣的人。一個會在工餘時間尋找歷史的工程師﹐怎會不是一個有趣的人﹖

讀著那篇訃文﹐實在可惜未能有機會在以前公司裡面碰見過他。每個星期五下班後﹐跟他到修士吧把酒聊天﹐定是一件賞心樂事。只是﹐隨著香港回歸﹐他也返回了祖家﹐加入另一間跨國顧問公司。畢竟﹐這樣有趣的人不能見容於回歸中國大陸後的香港。我則是在香港回歸後方大學畢業。

讀畢那篇訃文後﹐我希望﹐假如有天我撒手塵寰﹐我的至愛親朋能夠在《泰晤士報》裡﹐找到一篇我的訃文。我便心滿意足。我便算不枉此生。

Friday, November 20, 2009

心裡算算﹐原來未有到倫敦去﹐已經將近四個月。難怪實在很掛念那個英國的首都城市。

可能因為實在已經有一段長時間沒有到倫敦去﹐我竟然跟那些西區的劇院脫了點節。

早陣子﹐讀了《泰晤士報》副刊裡介紹的十部非常搶手的舞台製作後﹐我方知道﹐原來四個月不到倫敦﹐錯過的的確是可以很多很多。畢竟﹐這個世界上面只得一個倫敦。

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介紹了以下十部製作﹐文章裡寫道﹐它們的門票將會是這一季最搶手的﹕

《THE MISANTHROPE》﹑《LOVE NEVER DIES》﹑《LA CLIQUE》﹑《LEGALLY BLONDE》﹑《ENRON》﹑《CAT ON A HOT TIN ROOF》﹑《EVERY GOOD BOY DESERVES FAVOUR》﹑《RED》﹑《THE CARETAKER》和《THE TWELFTH NIGHT》。

我只在都柏林生活﹐不是在倫敦﹐所以﹐實在不可能看過這十部新的倫敦西區舞台製作。這當然是我不喜歡都柏林的一個原因。每次知道倫敦有著精彩的舞台劇﹑音樂劇上畫﹐我都會特別討厭愛爾蘭﹐討厭都柏林不是一個大都會。始終﹐市場關係﹐精彩的製作只能夠在大都會上演。

讀過介紹後﹐我會選擇的該是《THE MISANTHROPE》﹑《LOVE NEVER DIES》﹑《ENRON》﹑《CAT ON A HOT TIN ROOF》和《RED》。

選上《THE MISANTHROPE》﹐當然是因為KIERA KNIGHTLEY﹔選上《RED》﹐也是明星效益﹐這次是在《AN EDUCATION》裡飾演JENNY父親的ALFRED MOLINA。

選上《LOVE NEVER DIES》﹐其實也算得上是明星效益﹐不過﹐這個明星不在幕前出現﹐他是幕後的一顆超級巨星 - SIR ANDREW LLYOD WEBBER。這是他的最新作品﹐是《PHANTOM OF THE OPERA》的續集。

選上《ENRON》﹐因為我相信JEFFREY ARCHER。他是我追捧的英語暢銷小說作家。許多時候﹐他喜歡的﹐我都會喜歡。早前﹐他在其網上專欄裡大力介紹這個按著ENRON事件改編的舞台劇。

《CAT ON A HOT TIN ROOF》﹐不用多說罷﹖田納西威廉詩的名作重現倫敦西區﹐豈能錯過﹖

重現看一遍﹐其實﹐我的選擇都是明星效益。畢竟﹐我不是一個懂得挑選的人。

Thursday, November 19, 2009

偶然﹐在網上看到一個朋友上載了一些我們中學時候的照片。其中一張﹐是中學第一位數學老師結婚的照片。我們差不多整班都有出席他的婚禮。他結婚﹐究竟是我們中學一年級的事情﹖還是高中以後的事情呢﹖實在已經有點模糊。不過﹐望著照片裡面每個老友的樣子﹐應該是才升上中學的時候罷。

那該是我首次自己出席別人的婚禮。

這句說話似乎說得有點纍贅﹐甚至有點詞不達意。我的意思是﹐那是我首次不在父母陪同下出席人家的婚禮。

說得這樣纍贅﹐因為我不能說服自己用上「朋友的婚禮」。老實說﹐能夠稱得上朋友的老師﹐我沒有幾多個。況且﹐便是說稱得上朋友﹐那也不過是中學時候的事情。畢業後﹐我跟母學的聯繫﹐就只有那一班老友。一班經常教我驕傲的老友。(補充一點﹐遇上一個能夠真正成為朋友的老師﹐那倒是出來社會工作後的事情。至少﹐我是如此以為﹐他是我的朋友。他的確教懂了我很多事情﹐他也很樂意聽我訴苦。我成為了現在的我﹐全都是因為這一個能夠真正成為朋友的「老師」。)

我喜歡語文。可惜﹐香港的教育制度不容許我修讀中國文學和英國文學的同時﹐也修讀數理化。也許﹐就是這樣﹐跟隨主流選上理科的我更加喜歡數學。因為數學其實也是一種語文。每次去證明一條方程式的時候﹐其實就是在寫一篇文章﹐去說服別人何解那條方程式無誤。語文不就是用來跟別人表達自己的想法嗎﹖

只是﹐假如說有一個老師讓我喜歡上數學﹐那一定不會是那張結婚照裡面的那位數學老師。雖然中學頭五年裡面﹐他教了我三年數學(包括附加數學)。老實說﹐他令許多人討厭數學。因為他連最基本的MATHEMATICAL INDUCTION也講得不明不白。(什麼是MATHEMATICAL INDUCTION﹖那是可以用來證明「天下烏鴉一樣黑」這種「一個是﹑兩個是﹑其餘都是」的STATEMENT最簡單的一種方法。)

所以﹐我想﹐應該沒有一位老師教我喜歡上數學。(倒是有老師教我喜歡上了化學。)我想﹐我在預科時選上數學﹐應該完全跟中學時候的老師沒有關係。(另一個原因其實是﹐我不喜歡上生物課。)

應該如此。

不過﹐我卻突然想起中四時候的一件事情。

那天﹐物理課的老師因病沒有上學。代課看管著我們這班頑皮學生的﹐是教純數的副校長。本來我們都是在座位裡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突然間﹐這位副校長心血來潮﹐向我們問了一個數學問題﹕「在可以旅遊宇宙的年代﹐有一間有無限間客房的酒店。這天﹐你準備投宿這一間酒店。不過﹐經理跟你說﹐所有房間已經住滿了客人。你究竟有什麼辦法﹐可以在這一間有無限間客房但住滿了客人的酒店﹐找到一間多餘出來的客房呢﹖」

我記得﹐全班沒有一個人回答得了。當然﹐那跟我們那時候還未認識無限這一個概念有關。畢竟﹐我們不是如此笨蛋的。我相信﹐在母校的歷史裡﹐我們算得上是出類拔萃的其中一屆。

我不敢說﹐是這一堂﹐以至這一條問題教我喜歡上在數學的無限宇宙裡漫遊。只是﹐我知道﹐我實在很喜歡這一條問題。和答案。

看到那一張老師的結婚照片﹐竟然想起了這件事情。

Wednesday, November 18, 2009

星期一。上班時候﹐天空裂開了一個血盆大口﹐向這個島國的首都傾瀉一場滂沱大雨。印象中﹐踏入十一月以降﹐沒有一個上班日是大晴天。

跳上火車後﹐也不大理會不斷滴著水點的雨傘﹐立即打開《泰晤士報》﹐趕緊記下愛爾蘭對法國那場足球比賽報導裡面一些重點﹐也匆匆讀過前愛爾蘭前鋒卡斯卡連奴的分析。因為上週末﹐我其實沒有好好蹲在電視機前留意那一場世界杯外圍賽生死戰首回合。

我真的提不起興趣看愛爾蘭國家隊的比賽﹐雖然﹐我知道﹐返到公司後﹐這將會是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 - 就是這個原因﹐所以﹐我要在回到公司前﹐好好知道那場比賽的重點﹐和背好別人的一些分析﹐好讓我不至於在眾多同事面前口啞啞。在這樣的環境底下﹐讀《泰晤士報》就特別有用﹐因為全公司裡面就只得我是這份英國歷史悠久報紙的讀者。於是﹐我的見解將會特別獨到。

我不是不支持愛爾蘭國家隊。我也希望他們能夠打入明年世界杯決賽周。不過﹐要我好好的看他們比賽﹐實在恕難從命。因為他們的水準實在太差。《泰晤士報》便很抵死地用今年在《X FACTOR》裡大出風頭的那對來自都柏林的雙生兒JEDWARD﹐來跟這愛爾蘭足球隊比較。記者寫道﹐同樣是LIMITED TALENT﹐JEDWARD總算還能夠在緊要關頭贏得SIMON COWELL的讚賞﹐這支足球隊則頻臨出局邊緣。

當然﹐都是LIMITED TALENT。那兩個JOHN & EDWARD根本不懂得跳舞和唱歌﹐只是憑著少少搞笑技巧﹐博取得觀眾支持﹔至於﹐愛爾蘭足球隊﹐他們的球員超過大半其實都不夠水準在英國超級聯賽立足﹐只能在低層次的組別裡打滾。有什麼TALENT可言﹖

我曾三次跑進球場﹐觀看他們比賽。他們不僅沒有贏過一場﹐表現還要差得叫人頻打呵欠。我覺得﹐那跟浪費金錢沒有分別。把錢拋進大海﹐還能夠得到一點點豪氣的快樂。所以﹐上週末﹐我寧願觀看JOHN & EDWARD。(假如不清楚JEDWARD﹐可以想像WILLIAM HUNG打進AMERICAN IDOL決賽﹐還得到電視觀眾支持。當然﹐JEDWARD比那個香港男生算是點優勝。是LIMITED TALENT跟NO TALENT AT ALL的分別。)

當然﹐在同事面前﹐這番話實在不能說出口。於是﹐唯有好好背下報紙裡的報導和分析。

也要不斷提醒自己﹐當提到那場比賽﹐要懂得裝作一副垂頭敗氣的樣子﹐來朗誦辛苦背下來《泰晤士報》裡面那些句子。

只是﹐回到公司﹐就立即碰釘。遇上一些平常會一起談論足球的同事後﹐我竟然開口問道﹐DID YOU WATCH FOOTBALL﹖

在愛爾蘭生活了接近四年﹐我還是改不了口稱足球做SOCCER。在歐洲﹐就只有這個島國不叫足球做FOOTBALL。

Tuesday, November 17, 2009

我經常跟林大小姐說﹐不好完全相信一個男人。因為男人從來不是一種女人可以相信的動物。我是男人﹐我當然知道。

只是﹐同時候﹐我也不得承認﹐我有點後悔語重心長地﹐跟林大小姐講過這樣一番其實是父親跟女兒說的話 - 這不是倒自己的米是什麼﹖在我這樣不斷提醒下﹐要林大小姐給我騙倒﹐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在電影《AN EDUCATION》裡﹐我的確很喜歡JENNY遇上DAVID那一幕。



也就是這一幕戲﹐我知道﹐我一定會喜歡上這部英國電影。

要一個陌生女子自願跳上自己那部跑車﹐當然要花點心思。至少﹐也要讓那個女生有著一個堂皇的理由﹐去跳上這個素未謀面的男人的跑車。因為便是知道女生對自己很有好感﹐甚至一開始便愛上了自己﹐我們做男人的﹐也不能讓這個女生飛擒大咬。畢竟﹐要一個女生經常保持著女性的矜持﹐是男人對女人﹐也是對自己﹐最基本的尊重。DAVID無疑跟全世界的男人做了一個很完美的示範。

明顯地﹐第一眼看見JENNY後﹐DAVID腦袋裡就只是想著如何叫這個女生跟自己上床﹔JENNY當然也很清楚DAVID這個陌生男人突然把車子靠在路旁﹐不會是為了保護自己那一個大提琴﹐她很清楚自己天生麗質﹐一定能夠教許多男生拜倒其石榴裙下﹐一定會教許多男生希望得到她的身體。JENNY不但沒有一點錯覺﹐她還曉得加以利用自己如花的美貌﹐去鎖定一個能夠帶她脫離那個沉悶世界的男人。她同意﹐也明白﹐假如把整個自己交予DAVID﹐能夠換來從一個沉悶枯井般的世界跳到一個瑰麗浮華的宇宙的機會﹐那會是一個很值得付出的代價。(所以﹐有評論批評這部電影說教﹐我很不同意。)

這裡面﹐當然沒有什麼對與錯。尤其﹐雙方都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JENNY不是沒有懷疑過。自牛津之旅後﹐她其實知道DAVID是一個騙子。不過﹐她還是甘心受騙 - 因為那也是值得付出的代價。至少﹐在那個時候﹐這個A-LEVEL女生還是如此以為。畢竟﹐被騙也有大小程度之分。

JENNY的一生差點給毀了﹐歸根結底﹐是她犯了一個許多投資者都犯上的一個錯誤。就是把所有雞蛋放進一個籃子裡面。(許多許多年前﹐在一部賀歲港產片《我愛扭紋柴》裡﹐毛舜均便有過類似的一句對白。)

我不是說﹐她應該用情不專﹐搭上DAVID的同時﹐也應該有著另一個PLAN B(DAVID的朋友DANNY﹖無疑﹐DANNY的確對JENNY也動過一點心)。JENNY的一生差點給DAVID毀了﹐只因她完全相信DAVID﹐以為那是可以讓她跳出那個沉悶枯井﹐跑到花花宇宙去的唯一途徑。(不過﹐話得說回頭﹐那不是唯一途徑﹐卻的確是唯一捷徑。)她輟學﹐放棄考上本來差不多垂手可得的牛津大學的一個學位﹐跟上DAVID。於是﹐當發現給DAVID欺騙的代價太大的時候﹐她幾乎一無所有。她不是完全一無所有﹐只因她還年輕﹐還可以重頭開始。

男人都是這個樣子的。都喜歡欺騙漂亮的女生。例如﹐談情時的甜言與蜜語﹐又怎能沒有半分欺騙的成份﹖問題永遠只是﹐究竟給這個男人欺騙的代價﹐自己是否接受得了﹖當發現這個代價太大的時候﹐自己會否一無所有﹖

女人﹐漂亮的女人﹐我是男人﹔我的話﹐你又是否相信﹖

Monday, November 16, 2009

我承認﹐我有點變態。

因為我喜歡在雞蛋裡挑骨頭。因為我相信總能夠在雞蛋裡挑得到骨頭。我相信。

所以﹐要說電影《AN EDUCATION》完美無瑕﹐其實也不完全正確。縱然我是如此喜歡這一部英國電影﹐喜歡得發了狂﹑著了魔。我知道﹐我的腦袋還是很清醒。我很明白﹐在這個現實的世界裡頭﹐從來沒有一樣東西叫做「完美」。

從來沒有。

假如你相信這個世界有完美存在﹐那只是你容許自己調低要求﹐勉強讓那一種其實不存在的東西虛幻地生存著罷了。

在《AN EDUCATION》裡頭﹐有一幕戲其實穿了崩。

是DAVID跟JENNY一行四人到牛津渡週末的時候。DAVID和他那位朋友DANNY正找尋機會﹐準備騙走一些藝術品。

起初﹐是DAVID駕車﹐DANNY則坐在司機座位旁邊﹐沿路跟DAVID討論著有什麼機會出現。當他們找到了目標﹐準備下車行動的時候﹐坐在司機座位旁的卻竟然換上了是JENNY。

是有點大意罷﹖

的確。不過﹐始終瑕不掩瑜。這樣小小的一個穿崩鏡頭﹐完全不會影響這部教人歡喜得瘋了狂﹑著了魔的電影。它依然是一部教人歡喜得瘋了狂﹑著了魔的電影。

就是因為電影太過好﹐所以我們這些喜歡在雞蛋裡挑骨頭的人才會挑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假如這部電影不是如此接近完美﹐誰會留意這些雞毛蒜皮的事﹖

Friday, November 13, 2009

我很喜歡電影《AN EDUCATION》。我是愛死了這一部英國電影。

早前﹐《泰晤士報》的影評人寫道﹕「我不會說這是今年度最佳的一部英國電影。始終﹐還只是十月的時候。不過﹐我將會很詫異﹐假如往後日子裡有一部更好的上畫。」

我想﹐這句說話說得太過謹慎了。

因為﹐我以為﹐這不僅會是今年度最佳的一部英國電影﹐這也不僅會是今年度最佳電影﹐《AN EDUCATION》絕對可以成為本世紀最佳電影。當然﹐那可能是我的偏見。不過﹐我可以告訴你﹐我真的很喜歡這部電影﹐它甚至已經取代了《魂斷藍橋》﹐成為我永遠的至愛(ALL TIME BEST)。自中學時候偶然在電視機裡看過後﹐那部慧雲李主演的黑白電影佔著這個位置少說也接近二十年﹐想不到原來真的會有一部比之更能觸動得到我心靈的電影。

我不否認﹐就如慧雲李之於《魂斷藍橋》﹐CAREY MULLIGAN實在是我愛上《AN EDUCATION》的最大原因。畢竟﹐我是一個普通男生﹐當然迷漂亮的女生。那天﹐從報紙上得知KIERA KNIGHTLEY會演出舞台劇《THE MISANTHROPE》後﹐一個同樣迷MS KNIGHTLEY的朋友提議一起飛到倫敦捧場。我回覆說﹐我不介意因為這位女演員專程跑到英國首都去﹐始終倫敦永遠是我喜歡的一座城市﹐雖然﹐CAREY MULLIGAN才是現在我最喜愛的英國女演員。

不過﹐那不是唯一一個原因。

首先﹐NICK HORNBY的劇本實在寫得很好﹐把LYNN BARBER自傳裡一篇短短的章節﹐化成了一部一百分鐘的漂亮動人的影畫戲﹐每一幕都是如此的精心炮製﹐每一句對白都是如此雋永。

CAREY MULLIGAN固然出色。正如《泰晤士報》所言﹐無可置疑﹐一顆新星誕生了。不過﹐包圍著這顆耀眼新星的演員也功不可沒﹐完全印證了牡丹雖好也要綠葉扶持這句老掉大牙的道理。EMMA THOMSON跟OLIVIA WILLIAMS絕對演活了一所女校裡面的校長和老師。然而﹐最出色的﹐是飾演父親的ALFRED MOLINA。無論是一個典型的幽默英國人﹐還是一個充滿情感的父親。也就是看過他在《AN EDUCATION》的演出﹐我很有興趣到劇院欣賞他主演的那部舞台劇《RED》。

其實﹐我不打算寫一篇影評。因為我不懂得寫影評﹐我怕寫壞了這一部如此精彩的電影。所以﹐我打算就此收筆。

況且﹐要讀這一部英國電影的評論﹐滿街都是。要讀華文的﹐我絕對相信﹐陶傑會寫得非常出色 - 這是一部他不會不用來作爬格仔題材的電影。雖然﹐似乎香港戲院還未有上演這部電影的日期。奇怪地﹐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一部還未贏得獎項的英國電影並不容易找到發行商。

Trailer


Interview of Carey Mulligan

Thursday, November 12, 2009

我相信一見鐘情。經驗告訴我﹐碰上真正喜歡的人﹑真正喜歡的事情﹐那是第一刻便感受得到的﹔那熾熱的感覺從來不虛假﹐是要遮掩也遮掩不掉。當然﹐我不是說﹐愛上一樣東西不可以是日子有功。只是﹐假如要花上一些時候才能愛上﹐那個人﹑那件事情並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歡的。

所以﹐當電影才播放了不過五分鐘﹐我發覺我已經深深喜歡上﹐我實在不覺得驚奇。當看著JENNY遇上DAVID﹐我知道﹐縱然帶著極高的期望走入戲院﹐我不會失望而回。

When Jenny meets David


上星期﹐在這兒寫過因為遇著滂沱大雨所以打消了在首公映星期便跑去電影院看《AN EDUCATION》後﹐網友SHERRY在留言裡﹐提議我看畢電影後﹐到她的那個網上專欄﹐讀讀早前她的那篇觀後感。明顯地﹐這是一部她非常喜歡的電影。因為只有遇上一部自己十分喜歡的電影﹐才會樂于寫一篇觀後感﹐才會樂于跟大家分享自己心裡那種歡喜的感覺。畢竟﹐我們都不是靠撰寫影評換上三餐的人。

不過﹐她著我看畢電影後才讀她那篇文章﹐因為裡面觸碰到故事情節﹐她怕會影響到我欣賞這部電影。

似乎﹐她小看了這一部叫人如此愛不釋手的英國電影。不記得在那兒讀過這樣的一段說話了。大意是﹐一部叫人愛不釋手的小說﹐不會因為你知道了故事情節而變了色﹑變得不可愛﹐像《戰爭與和平》。我以為﹐一部出色的電影﹐也是如此。

《AN EDUCATION》的確是一部叫我愛不釋手的電影。當看著JENNY得到牛津取錄﹐重新走自己的人生路時﹐我狠不得立即買一張戲票重頭再看一遍﹐我狠不得立即能夠在HMV找得到這部電影的影碟。我希望在住所裡貼上那張電影海報﹐我希望在牆上掛上那些電影硬照。

我是迷上了整部電影。雖然﹐我同意﹐我是迷上了CAREY MULLIGAN這一位才二十三歲的英國女生 - 愛爾蘭電影中心的月刊裡面﹐當然提及到這部電影。裡面寫道﹐CAREY MULLIGAN是這個年代的柯德莉夏萍。此言實在不虛。

我真的很喜歡這部電影。它甚至已經取代了《魂斷藍橋》﹐成為我永遠的至愛。

假如十分是滿分﹐我會打十一分﹔假如滿分是一百﹐我會給一百零一。我知道﹐叫人帶著如此高的期望到電影院去﹐許多時候都會教人失望而回。這是經驗之談。不過﹐我深信﹐便是帶著如天一樣高的期望到戲院看《AN EDUCATION》﹐也沒有人會換來失望之情離開。

Wednesday, November 11, 2009

去年到巴黎的時候﹐找到了這一間餐廳﹐吃了一頓很滿意的星期天中飯﹐於是﹐這次重遊花都﹐既然未能在L'AMI JEAN找到一個座位﹐我們便決定到聖日耳門區﹐到LE COMPTOIR吃一頓晚飯。

這當然也是一間小小的餐廳。因為﹐從來﹐我都對小小的餐廳特別鐘情。我喜歡在COSY的氣氛底下跟自己喜歡的人用膳。

跟L'AMI JEAN一樣﹐LE COMPTOIR同樣是一間很受巴黎人歡迎的餐廳。至少﹐餐廳裡面滿是講法語的客人。

跟L'AMI JEAN不一樣﹐雖然已經滿了座﹐LE COMPTOIR並沒有拒沒有訂座的客人於門外﹐他們叫客人在門外等候﹐待有座位的時候便會安排入座。聽得懂法文的﹐曉得到隔鄰的姊妹店找點吃的﹑飲的﹔像我們才不過懂得皮毛的﹐唯有乖乖地站在一旁等候。

可能已經九時許﹐第一輪的客人已經用膳完畢﹐趕著到其他地方﹐繼續享受週末﹐所以﹐我們也不用等候太久。

經理安排我們在外面的一張小桌坐下。那的確是一張小桌。就是咖啡店的那些小桌。其實﹐餐廳外面露天座位的安排跟路邊咖啡店的一模一樣。假如不是更加擠逼 - 那可能是比COSY更接近現實的形容詞。

店裡面的情況也是一樣。記得去年﹐出入去洗手間都要其他客人左讓右避。有時候﹐甚至要移動一下桌椅﹐方能讓客人離開。

不過﹐也就是如此擠逼﹐客人與客人之間便多了交談的機會。這亦是我喜歡小餐廳的原因 - 可以多認識其他人﹐多接觸世界上另外一些事情。

這一次﹐我們碰上了一個做時裝的法國中年男人﹐和他那個年青貌美的情人 - 至少﹐不時引得我的眼睛不其然地跑到她的身上。

當知道我們來自香港後﹐那個法國男人便跟我們說﹐他每年都要到香港走一趟﹐因為他要到中國大陸的工廠檢查﹐看看他們製造出來的衣服是否合格。

他說﹐他很喜歡香港。於是﹐我們談了許多關於香港的事情。

他突然問我們是否首次到巴黎旅遊。我便笑著回答道﹐因為你每年都要到香港一趟﹐所以﹐我們每年都要到巴黎走一走。

Saturday, November 07, 2009

L'AMI JEAN。去年到巴黎的時候﹐就很希望到這一間餐廳去。

當然﹐又是TIMEOUT的介紹。自搬到歐洲生活後﹐我成為了這間倫敦旅遊出版社的忠實信徒。因為我發現﹐他們的口味跟我很相似。他們大力推介的﹐都是我喜歡的。

可惜﹐因為沒有聽從TIMEOUT忠告﹐預早訂位﹐縱然一到黃昏便立即去吃晚餐﹐我們得到的回覆是﹕「今天晚上﹐我們全廳滿座。」由於﹐他們逢週日﹑週一休息﹐那就表示我們要留待下次方能光顧這一間如此受歡迎的餐廳。

於是﹐今年到花都的其中一個任務﹐便是要嚐一嚐這間餐廳。

有見他們如此受歡迎﹐我便決定提早兩個星期撥個長途電話去訂座。

可是﹐不知道是否天意﹐幾次電話的另一端都沒有人接聽。是連續數天。我心裡想﹐難道他們敵不了這個金融海嘯﹖不過﹐假如倒閉了﹐電話就不可能接通。所以﹐我決定不斷嘗試。

終於等候到有人接聽﹐是起行到巴黎去四天前的事情。

不過﹐他們太晚接聽我的電話了。原來﹐整個週末的座位都已經給訂滿。

「真的沒有一個時段有兩個空位﹖」我盡力作最後嘗試。

「真的所有座位都給訂滿了。」我聽到對方無奈地回答。

於是﹐又要把這個節目留待下一年到巴黎渡週末的時候。

Friday, November 06, 2009

早陣子﹐跑到巴黎﹐提早跟妹妹慶祝生辰。我們在法國首都小住了兩個晚上。這一次﹐我們住在MONTPARNASSE。

選上花都﹐因為今年確實還未到過走一趟。原來﹐自搬到歐洲生活後﹐每年我都會到巴黎一次。超過三百六十五天沒有在巴黎街頭遊逛﹐我發現自己實在很掛念花都。心裡算算日子﹐上次已經是去年四月的事情了。

喜歡巴黎﹐因為實在有許多喜歡的餐廳﹑食店。

RUE MONTORGUEIL當然要重臨。這是一條買吃的店。(其實﹐也有其他的﹐像DVD影碟 - 我發現﹐許多楚原導演的武俠片。也有高達的。)去年﹐因為只小住一個夜晚﹐我們便在一間蔬菜店買了幾束新鮮白露荀回倫敦和都柏林。這一次﹐因為會住上兩個夜晚﹐似乎不便買一些新鮮的蔬菜。海鮮和肉類﹐當然也沒有可能。我們重臨這一條教人很興奮的街道﹐其實是為了嘗試另外幾間食店。

一時記不起原來倫敦窩打老那兒也有他們的分店﹐我竟然跑了進LE PAN QUOTIDIEN去。都怪他們的顧客的笑容﹐教店裡老是洋溢著愉快的氣氛﹐叫人很希望坐下嚐嚐他們的麵包。可能是心理作用罷﹐我以為巴黎的店的水準比倫敦的好。當然﹐那跟我特別鐘愛小小的店有關。巴黎這間店比倫敦的COSY得多了。印象中﹐窩打老那間面積蠻大的﹐總是教人有一個大餐廳的感覺﹐不及花都這樣的來得輕鬆自然。

來到巴黎﹐當然要不斷吃麵包。和芝士。更要帶點回家。

我們跑到了TIMEOUT推介的那間芝士超級市場去。叫FROMAGERIE QUATREHOMME。店裡充滿了芝士的香氣﹐教人實在不得不大破儉囊。從前﹐在香港的時候﹐我不大喜歡吃芝士﹔搬到歐洲後﹐我卻愛上了這一種陶傑所謂「洋人臭豆腐」。這當中的關鍵﹐就是在香港普通超級市場買到的根本不好吃﹐完全沒有芝士的味道。我喜歡的﹐是那種濃濃刺鼻的感覺。正如臭豆腐般﹐芝士越臭越好味啊﹗

星期天﹐我們也跑到了BOULEVARD RASPAIL上面的露天食品市場。看見一檔芝士大排長龍﹐我們便又不甘後人﹐多買了一點。畢竟﹐人群智慧有其可取的地方。

當然﹐得TIMEOUT介紹﹐我們亦到過幾間出名的麵包店﹐嘗試一下他們的出品。這幾間店分別是﹕ARNAUD DELMONTEL (39 rue des Martyrs, 9th)﹑GÉRARD MULOT (76 rue de Seine, 6th) 和POILÂNE (8 rue du Cherche-Midi, 6th)。

於是﹐這次在巴黎街頭遊逛﹐我們便有著麵包和芝士作零食。

Thursday, November 05, 2009

最近﹐看過幾個朋友上載到了網上的照片後﹐我不禁再次替那些以香港為家的女人感到悲哀。

其中一輯﹐是一個朋友的婚禮。看罷起初那幾張大合照﹐我老是覺得朋友的老公有點古怪﹐不過﹐就是說不出過所以然來。總是覺得那一套他在自己一生人一次的婚禮裡穿上的所謂禮服有點古怪。可能是執起照相機拍照的那個人技術有限罷﹐那一套衫竟然跟酒樓樓面經理穿的沒有太大分別 - 當然﹐我是指那些高擋次酒家的樓面經理。那個男的本身不是沒有幾個錢。那個婚禮也花上了不少金錢罷﹖

當我看了以後幾張近照後﹐我終於知道這裡面有什麼問題。那個新郎腳上踏的﹐竟然是一對運動鞋﹗

我實在不明白這是什麼心態。怎可能讓自己在自己的大日子裡當眾出醜﹖禮服配上運動鞋﹐那不是叫自己出醜眾人面前﹐是什麼﹖就算那是一雙價值過萬的運動鞋有如何﹖運動鞋畢竟是運動鞋﹐登不上大雅之門就是登不上大雅之門。始終﹐世界上有許多事情不是單憑價錢可以來衡量。

或者﹐那是什麼最新潮的配搭。或者。畢竟﹐除了留意《泰晤士報》裡面LISA ARMSTRONG的服飾介紹外﹐我沒有追讀其他潮流服飾雜誌。對於﹐其他潮流﹐我真的一無所知。可是﹐便算這是最新潮﹑最流行的配搭﹐我也只想起去年這份英國傳統報紙那個用來評論碧咸給借用到AC米蘭的比喻。記者寫道﹕「走在街上﹐看到別人穿著一條細了一個碼的西褲﹐我不會取笑這位人兄 - 畢竟﹐他有勇氣追隨那種創新潮流﹔我只會讚嘆向這位人兄推銷得了這套褲子的售貨員的推銷技巧。」

話得說回頭﹐這不是我首次看到香港的新郎腳踏運動鞋參加自己的婚禮。至少﹐這一位新郎哥沒有讓自己裝扮成自己婚禮裡面的唯一一個小丑。那一套禮服上﹐沒有用金線繡上龍鳳圖案﹐沒有什麼古靈精怪的裝束。

香港男生這樣看待自己的婚禮﹐不是教人替香港那些女人感到悲哀﹖只是﹐他們已經成為別人的丈夫﹐那最多是別人的悲哀。是個別的﹐不是大眾的。

教大眾香港女人悲哀的﹐是那些還未成為別人丈夫的香港男生﹐他們的衣著品味也叫人驚訝。

另外一輯照片﹐是朋友跟她幾個剛成為博士的朋友的合照。

看著那幾個新博士的裝束﹐我跟自己說﹐假如要養成這樣的品味方能成為一個博士﹐我真的慶幸沒有強求自己成為一個博士。

在那一套博士袍底下﹐那幾位新博士穿上的竟然是圓領汗衣﹑藍色牛仔褲﹐腳踏運動鞋。我以為﹐要尊重自己的學術成就﹐要陪襯得起那套博士袍﹐身上穿的該是一套西裝。一套衣櫃裡剪裁最好的西裝罷。

看罷這兩輯照片﹐我以為﹐香港教育要教懂孩子通識之前﹐應該教一教他們穿衣服的禮儀。

這些本來應該是家教的一部份。可惜﹐在香港這個社會﹐家教已經成為了一個很老餅的名詞。這可能是更悲哀的事情。

Wednesday, November 04, 2009

早幾個月前﹐《經濟學人》已經推介這一部電影。他們說﹐這是兩部這個秋季要留意的電影其中一部。看著登在雜誌上面的那張電影劇照﹐看著那個漂亮的女主角﹐我叫自己要留意電影上畫的日期。

當電影正式上畫﹐《泰晤士報》立即給了一個滿分。當然﹐我明白其中那是因為這是一部英國電影。要知道﹐這份英國傳統報紙是如何愛國﹐凡是來自英國的﹐都是出類拔萃的。不過﹐讀著那篇影評﹐我想﹐我是真的不能錯過這一部影畫戲。

影評人是這樣寫的﹕「有時候﹐當影評人的確是一件教人心碎的事情。尤其你很喜歡電影。週來週去﹐要看過的那許多電影裡面﹐實在有太多都是不堪入目的。然後﹐突然遇上像《AN EDUCATION》這樣的電影﹐你對電影的信心才會回復過來。...這是一部應該毫無疑問贏得所有能夠贏得的獎項的電影。我不會說這是今年度最佳的一部英國電影。始終﹐還只是十月的時候。不過﹐我將會很詫異﹐假如往後日子裡有一部更好的上畫。」(Being a film critic can be a dispiriting job sometimes, particularly if you love movies. So many of the ones you have to sit through each week are so terrible. Then a film such as An Education comes along and restores your faith. This is a picture that deserves all the prizes it will undoubtedly win. I can't tell it the best British film of the year because it's still only October. But I'd be surprised if a better one comes along.)

(一如以往﹐我胡亂的翻譯﹐當然還要大家指點。)

於是﹐打算在萬聖節後的清早跑到電影院去﹐看一場早場。自搬到歐洲生活後﹐假如要獨自欣賞電影﹐我會選擇十二點前的場次。因為比正價便宜四塊。雖然沒有半價這麼多﹐不過也近六折啊。我不是一個喜歡跟錢銀作對的人。

可惜﹐從床上爬起身﹐望出窗外﹐只見那場下了整個晚上的雨依然沒有停下來的跡象。如果沒有越來越凶之勢。

想起昨天給滂沱大雨淋過全身濕透的狼狽情形﹐輕輕觸碰一下掛在窗邊的那條牛仔褲﹐原來仍然未吹乾。我想還是留待下一個星期罷。畢竟﹐這樣的一部好戲﹐應該不會如此輕易落畫。它會等候我的。

望著外邊一線線從天而降的雨水﹐我唯有跑上網﹐找來《AN EDUCATION》的TRAILER來解一解星期天的沉悶。



也找到了女主角CAREY MILLIGAN早前到紐約宣傳﹐出席DAVID LETTERMAN那個節目的片段。

Tuesday, November 03, 2009

早陣子﹐在雅虎香港的網頁裡面看到一宗新聞。是一個補習天王車禍身亡的新聞。

我讀了《星島日報》的一篇報導。裡面有這樣的一句﹕「黎以風趣幽默教學見稱,深受敬重。」

原來﹐在香港這一座回歸了中國大陸的城市﹐一個老師(姑且算一個補習教師也是老師罷﹗)若要得到學生敬重﹐其中一個條件是﹐要教學風趣幽默。

讀了那一句話﹐我不得不搖頭苦笑。

這又是另一個香港是一個反智社會的證據。

我不明白什麼叫做「風趣幽默教學」。一個老師的職責不是賣笑﹐也不是為學生帶來即時的快樂﹔一個老師的職責是傳授知識﹐教好學生﹐幫助他找到尋求快樂的方法。

從來﹐教導與學習都不能夠在嘻嘻笑笑裡發生。因為學習永遠是苦悶的。那是一個刻苦﹐也刻板的過程。要認識一點事情﹐要學懂一點道理﹐我們都要多讀﹐多看﹐多聞﹐多問﹐多想。試問這當中又怎可能有樂趣可言﹖沒有下過這些苦功﹐不可能學懂一點知識﹐不可能增長一點智慧。快樂﹐是在學懂了之後才自然獲得的﹐並不是在學習過程裡面感受得到。假如學習過程裡經常快樂自在﹐那不是因為你是一個天才﹐那是因為你讀得不夠多﹐看得不夠多﹐聞得不夠多﹐問得不夠多﹐想得不夠多。天才之所以是天才﹐只不過是能夠縮短那個苦悶的學習過程而已﹐並不是因為他能夠笑著學習。

沒有人能夠笑著學習。笑著學習得來的知識﹐並不能牢牢長久地留在自己的腦袋裡面﹐因為那其實根本就不是學懂了的知識﹐那只是在讀﹑看﹑聞﹑問﹑想後﹐遺留在我們的短暫記憶裡的片段而已﹐沒有在腦袋裡面生下了根。大水一來﹐便會給沖走掉。唯有在多讀﹐多看﹐多聞﹐多問﹐多想後﹐那些知識與道理方能從我們的短暫記憶滲入到腦袋中央﹐然後落地生根﹐固有地留在我們的身體裡面。

所以﹐我不相信有一種東西叫做「風趣幽默教學」。因學習沒有一點樂趣可言﹐教學也就不可能帶來一點樂趣。

發了一大論牢騷﹐我想﹐也許﹐我實在不該算補習教師做一個老師。畢竟﹐補習教師這一種人﹐不靠一點奇技淫巧﹐招徠不了現在那些少男少女的生意。要知道﹐現在那些少男少女的父母﹐其實就是我這一代給香港教育教壞了的垃圾。有著我們做父母﹐他們又怎懂得什麼叫做學習﹖

Monday, November 02, 2009

早陣子一個週末﹐無聊下走到街上閒逛﹐偶然聽到路旁傳來陣陣歌聲。是一個中年人抱著吉他﹐一邊彈奏﹐一邊高唱著《倫敦街頭》。老實說﹐他的確唱得不俗﹐所以﹐也吸引到了一大群人圍觀欣賞。

我也很自然地停了下來。因為《倫敦街頭》從來都是一首我喜歡的歌曲。當然﹐也不其然地隨著歌者的歌聲﹐輕輕地哼起那一段段寫得有點感人的歌詞:

Have you seen the old man
In the closed-down market
Kicking up the paper,
with his worn out shoes?
In his eyes you see no pride
And held loosely at his side
Yesterday's paper telling yesterday's news

So how can you tell me you're lonely,
And say for you that the sun don't shine?
Let me take you by the hand and lead you through the streets of London
I'll show you something to make you change your mind

Have you seen the old girl
Who walks the streets of London
Dirt in her hair and her clothes in rags?
She's no time for talking,
She just keeps right on walking
Carrying her home in two carrier bags.

In the all night cafe
At a quarter past eleven,
Same old man is sitting there on his own
Looking at the world
Over the rim of his tea-cup,
Each tea last an hour
Then he wanders home alone

And have you seen the old man
Outside the seaman's mission
Memory fading with
The medal ribbons that he wears.
In our winter city,
The rain cries a little pity
For one more forgotten hero
And a world that doesn't care

當然﹐這一位街頭賣藝的人是比不上RALPH MCTELL。畢竟﹐所有人高唱這一首歌的時候﹐都會自自然然地學著RALPH MCTELL的表演。



話得說回頭﹐看過幾次別人現場翻唱這一首名曲﹐最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還是那次在倫敦高雲花園。可能因為那的確是倫敦街頭。

Thursday, October 29, 2009

碰上電視臺直播愛華頓的球賽﹐我會跑到住所附近那間酒館﹐點一杯啤酒﹐然後在吧檯附近一個偏愛的位置坐下來﹐望著那掛在遠處那塊廣闊的熒光屏﹐替那隊我喜歡的球隊打氣。異地獨居﹐用不著多花金錢在收費電視上面。畢竟﹐我不是一個喜歡蹲在電視機前面的人。要不是為了隨時欣賞得到自己珍愛的那些電影﹐我真的用不著電視這一樣仿彿是現代家庭不可或缺的電器。

很諷刺地﹐在電視觀看英國球賽直播這一層面上﹐在英國﹑愛爾蘭生活實在沒法子跟在香港的相比。當香港收費電視臺習慣了用天價投得超級聯賽的播映權後﹐只要每月乖乖地遞上那些白花花的金錢﹐香港人都能夠在家裡收看每一場英國聯賽比賽的直播。是每一場。在英國﹑在愛爾蘭﹐電視臺每個星期只會選擇直播十場比賽裡面的其中五場。

於是﹐愛華頓的比賽未必一定給相中。始終﹐電視臺是一間商業機構﹔凡商業機構都只認得一個「利」字。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裡面沒有任何貶義。要一間商業機構不謀利﹐甚至損利﹐來服務社會大眾﹐那才是不正常 - 是那些反智的人才想得出來的說話。早前﹐一些南華球迷投訴無線電視不安排南華作客科威特的比賽在翡翠臺﹑或明珠臺播映﹐就是一例。奈何﹐回歸中國大陸後﹐這樣反智的事情越來越多。

電視臺沒有直播﹐我便扭開收音機聽廣播。當然﹐也會跑上網去﹐追蹤球賽的發展。我喜歡上LIVESCORE.COM﹑喜歡到愛華頓的官方網頁。

最近﹐我也同時登上FACEBOOK。

我在這個結交網頁登記﹐不過是近來的事情。要不是一個在大西洋另一岸生活的小學同學﹐用上一些有點卑鄙的手段逼使我接受他成為我那個小圈子的其中一員﹐我那個圈子裡面應該依然只得一個人。其實﹐直到現在﹐我還找不到一個擴大那個圈子的理由。我根本不明白何解FACEBOOK如此受歡迎。我不得不想起JEFFREY ARCHER早陣子在其網上專欄裡的一句說話﹕Of course as you grow older, you have to accept that there is a whole new generation who've arrived on this earth who are young and with-it, while you've become an old fuddy-duddy, grumbling in the background。該是如此解釋罷。

當然﹐我也算不上太大年紀﹐所以﹐我還能夠發現FACEBOOK一個可愛的地方﹕成為了愛華頓那個群組的一員後﹐他們都會跟你送上球隊最新消息﹔每逢遇上球隊比賽﹐他們也會跟你報告一下比賽情形。於是﹐我便可以跟世界各地的愛華頓的球迷﹐一起為自己支持的球隊喝彩。

Wednesday, October 28, 2009

暢銷英語世界小說裡﹐我喜歡讀JEFFREY ARCHER的作品。所以﹐我每天都會到他那一個網上專欄逛逛。我希望知道他如何看週邊的事物﹐我希望知道他有什麼消息。

畢竟﹐是我喜歡的作家。他那個網上專欄裡的文字﹐也很對我的口味。無疑﹐他最新作品消息﹐會是其中的內容。他也會談其他書﹐談戲劇﹑音樂劇﹐談自己支持的球隊﹔生活瑣碎﹑林林總總﹐也可以是他入文的題材。這都是我喜歡的事情。

當然﹐除了板球。我知道﹐這是我未能完全融入英國生活的最大原因。無論如何努力﹐我還是未能教自己愛上這項英國國技。

那天﹐在那個網上專欄裡﹐讀到以下這一段文字﹕

「Of course as you grow older, you have to accept that there is a whole new generation who've arrived on this earth who are young and with-it, while you've become an old fuddy-duddy, grumbling in the background. On Sunday night, I had a quiet dinner in a chinese restaurant, and couldn't help noticing seven young people sitting around a circular table, none of whom were talking to each other. Three were absorbed in their Blackberry's, two were on the phone, and one (I could see the screen clearly) was playing a football game. The remaining person, an attractive young lady, sat staring into space. What has happened to the art of conversation, the pleasure of enjoying a good meal? If I owned a restaurant, I would ban Blackberry's and mobile phones...and I suppose I'd be empty.」

我猜﹐他碰上的是一班從香港跑到英國讀書的年青人。

我承認﹐這是我的偏見。不過﹐讀畢那段文字後﹐我記起了上月在香港遇到的一件小事。一件其實跟這件事情完全無關的小事。

那天﹐一個平常上班﹑上學的下午﹐我到了榆林逛逛﹐看看有什麼新出版的中文書。我碰到一班中大學生。

憑什麼知道他們是中大學生﹖從他們的對話內容。這班穿上便服的年青人提及了一些中大的建築物﹑特色地方。畢竟﹐我也曾在那間大學半工讀地讀過兩年書﹐勉強地﹐也知道那些地方。

他們在找一本書。不過﹐找了許多遍後﹐依然一無所獲。有人便提議問問書店的職員。我想﹐這是唯一的方法罷。這班大學生當然也知道這是他們唯一還可以做的事情。可是﹐他們竟然像伊索寓言裡面那班要在花貓頸項上掛上一個響鈴的老鼠般﹐糾纏了一刻鐘還未能決定誰走到櫃檯問一問書店職員。有人說﹐方法是我提議出來的﹐我不用負責執行﹔另一個則說﹐我站得離櫃檯這麼遠﹐太麻煩了罷﹔背著櫃檯的那一個似乎也說了一些話﹐可是﹐我站得離他比較遠﹐聽得不清楚﹐猜也是一些推搪的說話。

我一邊讀路平小姐的《香港已成往事》﹐一邊不禁搖頭。以後﹐就是由他們來接手整個香港。

當然﹐我知道﹐我不得不承認﹕Of course as you grow older, you have to accept that there is a whole new generation who've arrived on this earth who are young and with-it, while you've become an old fuddy-duddy, grumbling in the background.

Saturday, October 24, 2009

早陣子﹐母親到訪。閒來的時候﹐讀了我年初寫下來的幾個故事。她說﹐喜歡那個年青香港女生愛上一個年老愛爾蘭男人的短篇。

父母的愛﹐從來都如此偉大。那些雜亂無章﹑苦悶不堪的故事﹐不但能整篇整篇的讀畢﹐竟然還能從中選上一篇﹐說是自己的喜愛﹐來逗孩子歡喜﹐沒有那一種偉大的愛﹐實在做不了。能夠在無言空氣裡清清楚楚了解自己心中悶事﹐能夠毫不矯扭做作自自然然地讓孩子經常滿心歡喜﹐的確就只有父母這一對。

我當然知道自己實在沒有寫故事的天份。不過﹐我還是很落力的寫﹐因為那是我尋找快樂的方法。我愛把自己心裡面的想法﹐化成白紙上的文字。這樣的一個過程﹐已經足以教我樂上半天。我喜歡在歐洲生活﹐其中一個原因﹐便是我能夠有時間靜靜坐下來寫文章﹑寫故事。

雖然明知那些都是三流的故事﹐雖然明知不應該期望別人能夠讀畢﹐可我還是大著膽子把那些故事上載到自己這一個網上專欄裡﹐甚至期待有人會撥冗留下一句簡簡單單的「我有點喜歡這個故事」。

歲月無聲飄逝﹐臉上無疑已經添上了一點滄桑﹔只是﹐心態上﹐我原來依然沒有長大。我竟然還很看重別人的小小讚賞。

都怪香港的教育制度﹐總沒法子教一個男孩變成一個男人。

或者﹐從象牙塔出來的時候﹐我們還容許帶著點點稚氣。不過﹐不經不覺﹐在社會打滾了也有十個年頭﹐雖然知道自己許多方面都不如人﹐可是﹐我竟然還會期待別人會奇跡地施捨一點讚賞﹐我竟然還未看破這一個關口。似乎這十年工作經驗都等於零。我以為﹐一個成熟的男人總不會讓別人的一言一語影響得了自己的心情。

只是﹐在父母面前﹐每一個人都是未長大的小孩子。

母親說﹐喜歡那個那個年青香港女生愛上一個年老愛爾蘭男人的故事。我便重溫了一遍。我想﹐也許﹐觸動得到母親心靈的﹐是那個短篇的首句。

也便想起了詩人鄭愁予其中一首作品﹐《右邊的人》。

月光流著﹐已秋了﹐已秋得很久很久了
乳的河上﹐正凝為長又長的寒街
冥然間﹐兒時雙連船的紙藝挽臂漂來
莫是要接我們回去﹗去到最初的居地

你知道﹐你一向是伴我的人
遲遲的步履﹐緩慢又確實的到達﹕
啊﹐我們已快到達了﹐那最初的居地
我們﹐年老的夫妻﹐以著白髮垂長的速度

月光流著﹐已秋了﹐已是成熟季了
你屢種於我肩上的每日的棲息﹐已結實為長眠
當雙連的紙藝復平﹐你便在我的右邊隱逝了
我或在你的左邊隱逝﹐那時

落蓬正是一片黑暗﹐將向下﹐更下
將我們輕輕地覆蓋

(按﹕這個週末﹐到巴黎去小住兩個晚上。)

Friday, October 23, 2009

早陣子﹐有朋友問道﹐何解我近來越來越少在這個網上專欄裡提及林大小姐。

聽到他的問題﹐我實在有點哭笑不得。原來﹐我寫其他題材﹐沒有寫林大小姐寫得那麼吸引。我極力遮掩著內心的苦﹐笑著道﹕「你不是跟我說過﹐你老婆讀了我那幾篇寫林大小姐的文章後﹐給了你一點點困難嗎﹖為了你﹐我還敢多講林大小姐嗎﹖」那是幾個月前的事情了。這位朋友的老婆讀了我那幾篇文章後﹐很喜歡﹐便向我這位朋友投訴﹐埋怨他從來沒有給她寫過那些說話。畢竟﹐我這位朋友的中﹑英文都比我好。

當然﹐最大原因﹐還是因為林大小姐不喜歡我的文章以她入題。雖然她的的確確是我的謬思小姐。她也是一個怕羞的女生。

只是﹐這一次﹐我想我實在不能不再一次以她入題。我不能不記錄這一件事情。這一件不能不記錄下來的事情。

是星期一。剛過去的星期一。

才跟林大小姐提到CHERYL COLE的新歌《FIGHT FOR THIS LOVE》- 我有點喜歡這首歌﹔我以為﹐這位去年便選為英國最漂亮的女生週日晚在《X FACTOR》裡的演出甚至蓋過重出江湖的WHITNEY HOUSTON。上星期﹐大家都猜究竟CHERYL會不會唱現場﹐因為怕給WHITNEY比下去 - 林大小姐便突然跟我道﹕「這個星期四﹐愛華頓有比賽﹐你莫忘記下班後趕到酒館去替他們打氣啊﹗最近兩場比賽﹐就因為你沒有落力打氣﹐結果就在弱旅身上接連失分。」

我很意外。我的確很意外。

我想不到﹐這一個對足球其實一點認識也沒有的女生﹐竟然會跑去留意愛華頓的賽程﹐然後提我到酒館去看電視直播。從前﹐都是我跟她說幾時愛華頓有比賽﹔幾時電視會有直播。想不到﹐這樣的事情也會有掉轉方向走的一天。

怎能不意外﹖

當然﹐更意外的是﹐我們竟然再次慘敗。0-5。一個悲喜交集的星期四晚上。

Thursday, October 22, 2009

早前﹐談到一個叫LUCIE JONES的漂亮女生﹐從一條細小的威爾詩鄉村跑到大城市﹐參加電視臺一年一度的那個歌唱比賽《X FACTOR》。果然﹐她入圍最後十二強﹐可以每個週末(假如順利打進決賽的話)﹐參加現場演出﹐讓觀眾投票選出今年的冠軍。

希望這位才十八歲的女生能夠一路過關斬將﹐順利進入聖誕前的決賽。我相信﹐有這樣可愛的女孩子參加﹐這一個iTV電視臺皇牌節目方能壓得著英國廣播公司那一邊的攻勢。至少﹐我一定會為了觀看鍾詩小姐的演出﹐而不轉臺看那個名人跳舞比賽《STRICTLY COME DANCING》。每年這個時候﹐英國兩大電視臺都會掀起收視點數大戰。因為一個歌唱比賽﹐一個跳舞比賽都是各自的皇牌節目。

其實﹐自搬到歐洲生活起﹐每年冬天﹐我都比較喜歡觀看《X FACTOR》。一個原因﹐當然是我自己本身喜歡唱歌。(我是喜歡唱歌﹐不是喜歡唱卡拉OK。)另一個原因﹐該是因為我很喜歡《X FACTOR》裡面其中一個評判 - SIMON COWELL。也就是大西洋彼岸那邊《美國偶像》的其中一個評判。《X FACTOR》其實就是以《美國偶像》為藍本的英國節目。

喜歡SIMON﹐因為他很「寸」。他總是不會理會別人感受﹐心裡想到什麼便說什麼 - 你唱得很產﹐他一定會用盡方法彈你。不過﹐同時候﹐假如你唱得很好﹐他也會用盡方法去讚揚你。

我不是特別喜歡很「寸」的人。我甚至很討厭那些很「寸」的人。因為我本身其實也是一個很「寸」的人。(至少﹐林大小姐是如此以為。)我只喜歡那些因為有料子才很「寸」的人。我以為﹐給那些因為有料子才很「寸」的人愚弄﹐是心甘命抵的。

SIMON就是其中一個有料子才很「寸」的人。我很喜歡聽他給那些歌唱參賽者的評語。簡單地說﹐我喜歡聽他如何「寸」人。

最近﹐讀了他的一篇訪問﹐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接受記者訪問﹐談及自己的生辰。原來﹐他剛五十歲。他說﹐他一生裡面最大的成就﹐便是能夠得到幸運女神眷顧。

他對記者道﹕「究竟五十歲有什麼值得特別興奮﹖我們是否能夠假裝它不是快來臨﹖老實說﹐踏入五十﹐跟我以前踏入四十﹑三十的感覺毫無異樣。我依然享受人生。我開始覺得﹐我是極度幸運。因為我能夠做我熱衷﹐也能享受的事情。」("What is there to be excited about turning 50? Can't we just pretend it is not going to happen? Seriously, I feel exactly the same now turning 50 as I did when I was 40 or 30. I am enjoying myself... I happen to think that I am just extraordinarily lucky. I am doing something that I am passionate about and that I enjoy doing.")

的確﹐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要曉得知道自己是如何的幸運。

Wednesday, October 21, 2009

愛爾蘭果然給抽中在世界杯歐洲區附加賽面對法國。

世事往往就是如此奇妙。越不想發生的事情﹐越要在身上發生。當意大利能夠在都柏林驚濤駭浪下於補時階段搶回一分後﹐愛爾蘭教練跟傳媒說﹐在附加賽裡﹐最不希望碰到的隊手﹐就是法國。說這個世界沒有一個主宰﹐誰會信﹖

當然﹐在此間更多人談論的﹐是國際足協在附加賽抽籤前夕突然宣佈﹐那將不會是一個隨意抽籤。過往國際賽成績比較好的國家會成為種籽﹐避免在附加賽裡碰頭。附加賽是給那些在歐洲區外圍賽裡﹐只能獲得小組次名的球隊參加。八個國家﹐四場兩回合的比賽。贏得的四隊順利進入明年南非世界杯決賽周。

在這樣突然加入的條件下﹐愛爾蘭因為過往成績太差﹐不可能成為種籽﹐於是﹐將要面對法國﹑葡萄牙﹑俄羅斯或希臘。

全個島國當然希望能夠遇上希臘。因為那是四支種籽隊裡﹐實力最弱的。可是﹐事情總是不能如願以償。(從某一方面看﹐這其實也是一種如願以償。)

當小組次名球隊有了眉目後﹐便突然宣佈附加賽抽籤會設立種籽制度﹐國際足協這樣的做法當然離譜。這就等如當選舉委員會在民意調查裡﹐知道奧巴馬會贏得大部分選舉人票後﹐便宣佈要加多奧巴馬會落敗的那些洲的選舉人票。愛爾蘭傳媒都遣責國際足協﹐說那是在比賽中途﹐移走龍門。

明顯地﹐國際足協不希望那些傳統足球強國未能出席明年的世界杯決賽周。沒有歐洲其中一個最多人口的國家參加﹑沒有那個世界最昂貴的球員參加﹐國際足協會少了幾多收入﹑會少了幾多廣告費﹖於是﹐當法國和葡萄牙都肯定未能贏得外圍賽小組冠軍﹐獲得一張入場券後﹐國際足協知道要多做一點事情﹐保證明年他們在南非的收入。

當英國在近乎無敵的情形下﹐昂然晉身決賽周﹐我當然也替愛爾蘭覺得這樣臨時加入的遊戲規則不合理。

不過﹐同時候﹐我是這樣看這件事情。

現在﹐既然法國﹑葡萄牙和俄羅斯不會在附加賽相遇﹐也就表示有可能三個國家會一起缺席明年的世界杯決賽周。假如容許他們在附加賽碰上﹐國際足協還可以肯定其中一個強國能夠晉身決賽周。例如﹐法國抽中對葡萄牙﹐那就是說法國或者葡萄牙可以獲得那張真的得來不易的入場券。

我們中國人做字的確很有智慧。「貪」與「貧」﹐當中只得很少分別。

我相信﹐這個世界有一個主宰。貪者必變貧。這也是一個不變的定理。

那天﹐在公司裡﹐談到世界杯﹐我便跟同事發表這樣的理論。也教曉了他們寫「貪」與「貧」。他們的確寫得沒有分別。

Tuesday, October 20, 2009

翻開華文報紙﹐看到一些社會裡為人垢病的事情時﹐總是能讀到這樣的論點﹕「外國也有這樣的事發生啊﹗」奇怪地﹐許多時候都是來自那些所謂愛國之士口裡。

自回歸後﹐在那些媚共的人領導下﹐社會一步一步進入反智的時代的同時﹐這一句說話亦成為了香港人最佳的武器。是進可攻﹐退可守的一種犀利武器。

其實﹐讓這樣的一句說話成為替社會垢病辯護的百搭論點﹐實在是我們的悲歌。

也完全證實了回歸後的香港是一個如何反智的社會。

「外國也有這樣的事發生啊﹗」這句說話根本不是什麼辯駁的點子。因為這裡面就沒有邏輯可言。沒有邏輯推論的根基﹐所有辯駁都不堪一擊。其實﹐那根本算不上是什麼辯駁。說是狡辯﹐也完完全全貶低了「狡」這一個字的意思。狡﹐也要有邏輯推論啊﹗

「外國也有這樣的事發生啊﹗」有什麼邏輯﹖

在香港﹐以至在中國﹐當有人發現社會上有許多人隨地吐痰﹐有許多人隨地丟垃圾﹐有許多商人貪污﹐有許多官員濫用職權從中獲取私利﹐有許多人遭政治逼害﹐似乎一句「外國也有這樣的事發生啊﹗」﹐就可以解釋了一切﹐便可以合理化一切。

難道就因為外國也這樣的事發生﹐所以我們也可以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麼﹖為什麼我們不可以做世界第一﹖做地球上唯一一個沒有人隨地吐痰﹐沒有人隨地丟垃圾﹐沒有商人貪污﹐沒有官員濫用職權從中獲取私利﹐沒有人遭政治逼害﹐沒有這種醜事發生的國家﹖

為什麼﹖是我們不配做世界上最好的國家﹖

更奇怪的是﹐那些經常用上這句仿似百搭的辯駁點子的人﹐卻不會用這一句來談論民主﹑來談論普選﹖

外國每個公民都能夠選自己的政府啊﹗

外國也有這樣的事發生啊﹗

Monday, October 19, 2009

近來﹐重新愛上了讀偵探小說﹐重新喜歡上了阿嘉莎克莉詩蒂。

已經連續兩個星期﹐每個晚上我都捨不得太早入眠。因為我放不下手上那一本小說。它們都緊湊得我恨不得能夠一個晚上讀畢整本小說﹐看看自己是否猜得對誰是兇手。同時候﹐我也希望快一點完成手頭上這宗兇殺案﹐好開始另外一宗 - 這陣子的星期天下午﹐我都會無緣無故地跑到住所附近那一間舊書店﹐在那一大堆偵探小說裡﹐尋找曾經迷失在回憶汪洋裡的阿嘉莎克莉詩蒂的蹤跡。

都是從那天開始。

那天﹐回家路上﹐經過那間舊書店﹐便如常鑽了進去尋一尋寶。我很喜歡這一個尋寶的遊戲。當在那一大片書的海洋裡﹐找尋得到自己喜歡的作者的舊作﹐是一種難以形容的莫名興奮。當尋獲得到已經沒有再版的作品﹐那種興奮是更不用說的了。話得說回來﹐我當然不能跟董橋相比。畢竟﹐我還是在啃書的階段﹐談不上藏書。

不知道什麼驅使﹐我竟然走到了堆偵探小說的那個角落。初中以後﹐我已經再沒有觸碰這種我曾經很迷的故事類型。啃得最多偵探小說的時候﹐該要數高小初中。那時候﹐甚至喜歡跟朋友鬥鬥誰能夠猜得中兇手是誰。

阿嘉莎克莉詩蒂﹐當然是我喜歡的其中一位偵探小說作家。《ABC謀殺案》﹑《尼羅河謀殺案》﹑《四巨頭》都是我喜歡的。都是白羅(HERCULE M POIROT)破的案。那時候﹐年紀小﹐對英國也沒有認識﹐實在不能接受老處女瑪普小姐(JANE MARPLE)﹐總是覺得悶﹐嫌沒有一丁點刺激。

這位犯罪小說女皇的作品﹐我的確讀過不少。不過﹐二十年後﹐還能記得誰是兇手的﹐就只有《東方快車謀殺案》。跟英女皇剛好相反 - 在白金漢宮接見阿嘉莎的時候﹐英女皇說﹐你的作品我都記得很清楚﹐唯獨忘掉了《東方快車謀殺案》裡面哪一個是兇手。

從書架裡﹐我看到了《4.50 FROM PADDINGTON》。讀過書背的介紹﹐覺得很有趣﹐縱然那是瑪普小姐的案件﹐我也決定買回住所去。兩列走相反方向的火車相遇﹐其中一列的一個乘客無意看到另外一列裡面有個男人殺死了一個女人﹐只是﹐當報警後﹐沒有人發現屍體﹐也沒有人失蹤。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這就是最近重新愛上阿嘉莎克莉詩蒂的開始。這也是愛上瑪普小姐的開始。

Friday, October 16, 2009

都說﹐在政治的世界裡﹐一天的時間已經太長。到了今天我才刊登這一篇文章﹐當然是晚了一點。不過﹐那又怎樣﹖可笑的事情﹐百笑不厭。

那天﹐中飯時候﹐跑了到雅虎香港的網頁。原來﹐又是一年一度特首發表施政報告的日子。

讀了兩篇關於特首的新聞﹐實在忍俊不禁。也很悲哀。

兩篇新聞都是來自《明報》。其實﹐在雅虎香港讀新聞﹐不是《明報》便是《星島日報》。某程度上﹐《明報》總比《星島日報》強一點。它們報導的消息應該比較可信。

第一篇的標題為《曾蔭權:香港是金融中心》。假如這不是可笑的反智﹐就是回歸後最大的悲哀。我以為﹐香港是金融中心乃不可爭的事實罷。回歸十二年後﹐竟然需要特首跑出來對外公開肯定﹐我真的不知道這是可笑的反智﹐還是傷心的悲哀。

再讀那篇報導。裡面才短短幾句。記者寫道﹐「特首曾蔭權晚上在論壇表示,每一個國家都有一個金融中心,香港是有條件是中國的金融中心。他表示,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金融中心是由市場驅使出來的。」

讀畢那幾句後﹐我重新看一看那個標題。我實在想不出在什麼邏輯推論下﹐可以得出「香港是金融中心」這一個結論。反而﹐按著記者報導曾蔭權的說話﹐我可以得出「香港現在不是金融中心」這一個結論。

我以為﹐那幾句的邏輯次序該是﹕

A = 「每一個國家都有一個金融中心」
B = 「金融中心是由市場驅使出來的」
C = 「香港是國家(按﹕即中國)的一部分」

從上面A﹑B和C三項﹐可以推論出 D = 「在市場驅使下﹐香港可以成為中國的金融中心」。那也就是「香港有條件是中國的金融中心」﹐而那個條件就是「要市場驅使」。其中的假設則是「中國現在還未有一個金融中心」- 這也是以上ABC三項的IMPLICATION。

既然「中國現在還未有一個金融中心」﹐在「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這個前提下﹐那就表示「香港現在不是中國的金融中心」。

再者﹐中國不過是世界的一部份。要成為得了中國的金融中心﹐方能成為世界的金融中心。所以﹐如果「香港現在不是中國的金融中心」﹐則「香港現在不會是世界的金融中心」。那就是說「香港現在不是金融中心」。

至於﹐第二篇﹐就是曾爵士教英文文法。不用再提罷﹖引余若薇所言﹐這不是自暴其短﹐是什麼﹖

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搬到歐洲生活後﹐越來越發覺翻譯是一門很有趣的學問。因為每次在報紙﹑雜誌讀到一些很有意思的文章﹐我都想在這兒介紹一下﹐讓有心的人也能夠分享得到那些觸動得到我的心靈的文字。

當然﹐我可以原文抄錄。不過﹐也不記得是何時開始﹐我習慣儘量用華文寫這個網上專欄﹐免得過也避免用上英文。雖然在留言裡﹐十居八九﹐我都是用英文回答。所以﹐我開始學習翻譯。

那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我以為﹐翻譯就是要先完全理解了原文表面的意思和字裡行間的意思後﹐再用另一種文字把那些意思重新寫過來的意思。

我這一個華文﹑英文都一樣差的人﹐當然不能產出什麼好的翻譯。姑且算是盡一盡力而已。因為我的確很希望能夠把那些觸動得到我的心靈的文字流傳開去。當然﹐也要冒著一個錯譯的險。我和那些有心讀我的文章的人。

最近﹐重新找來ROD STEWART的那張《REASONS TO BELIEVE》唱盤來播放。一邊讀著《泰晤士報》如何分析金馬倫在保守黨年會時的講詞﹐一邊發覺那首同名的歌曲裡面的歌詞﹐原來比我起初所想更有意思。

於是﹐便決定再做一次翻譯的功課。

假如我讓自己花時間去聽你解釋﹐
我便能找到一個方法去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
我戚戚落淚的時候﹐其實一眼便看穿你的謊言﹐
只是我依然會找個理由去相信罷。

假如我讓你花時間去改變我的想法﹐
我便能找到一個方法去忘記過去的一切﹔
我戚戚落淚的時候﹐其實一眼便看穿你的謊言﹐
只是我依然會找個理由去相信罷。

If I listened long enough to you
I'd find a way to believe that it's all true
Knowing that you lied straight-faced while I cried
Still I look to find a reason to believe

If I gave you time to change my mind
I'd find a way just to leave the past behind
Knowing that you lied straight-faced while I cried
Still I look to find a reason to believe

我總是覺得有點問題﹐只希望有心的人會不介意指點一下。

談到《REASONS TO BELIEVE》﹐便想起世事往往就是如此人算不如天算。

那本來是派太大肆宣稱的歌曲﹐不過﹐電臺唱片騎師都喜歡翻轉唱盤來播﹐所以﹐紅起來的那首歌是在B SIDE的《MAGGIE MAY》﹐不是《REASONS TO BELIEVE》。

Wednesday, October 14, 2009

我記得﹐是搬到歐洲生活後﹐方愛上ROD STEWART這一個老牌英國歌手。我喜歡他那一把沙啞的聲線。是那滄桑的感覺深深地吸引著我。首張在都柏林購買的唱盤﹐就是他那一張叫《REASONS TO BELIEVE》的大碟。那是一張在上世紀末推出的雜錦唱盤﹐裡面收錄了《MAGGIE MAY》﹑《COUNTRY COMFORT》﹑《HANDBAGS & GLADRAGS》等名曲。當然﹐少不了《REASONS TO BELIEVE》。

這是他在ROYAL ALBERT HALL的一個演唱片段。唱的就是《REASONS TO BELIEVE》。



我很喜歡這一首歌。喜歡裡面的歌詞。尤其是首兩句。

假如我讓自己花時間聽你解釋﹐
我便能找到一個方法去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
(If I listened long enough to you
I'd find a way to believe that it's all true.)
我戚戚落淚的時候﹐其實一眼便看穿你的謊言﹐
只是我依然會找個理由去相信罷。
(Knowing that you lied straight-faced while I cried
still I look to find a reason to believe.)


想起這首歌﹐是因為讀了《泰晤士報》對保守黨黨魁那篇在年會演說的講詞的分析。記者猜想﹐講詞裡面其中一句的靈感﹐該來自《REASONS TO BELIEVE》。然後﹐他很幽默抵死地提醒了讀者那首舊歌的頭一句歌詞。

突然間﹐我對這首歌有了另外一個看法。原來﹐我們的確可以把這首歌跟政治聯繫上。

我想起了二十年前中國首都裡面那一場大屠殺。

我記得﹐屠殺後﹐政府跟全世界說﹐不過死掉了七個人。是七個嗎﹖還是更少﹖他們是否曾說過一個死人也沒有﹖那時候﹐我還是一個小學生﹐其實聽得很不明白。不過﹐I knew they lied straight-faced。

我從書架上拿下龍應臺那本《請用文明來說服我》﹐再次翻看裡面那一篇《誰﹐不是天安門母親》。那是紀念天安門屠殺十五週年而寫的文章。裡面記敘了作者的一個經歷﹕早前﹐在香港出席了一個高貴的晚宴﹐碰上了一個剛從美國留學歸來的上海女性。在香港一間公司任經理。她姿態優雅地用英語道﹕「六四﹖不過是中國進步的過程裡打了一個飽嗝罷了﹗」

If I listened long enough to you I'd find a way to believe that it's all true.

If I gave you time to change my mind I'd find a way just to leave the past behind.

一首1965年寫成的歌曲到了2009年還能夠引起人的感觸﹐這就是經典之所以是經典罷。我暗暗淒然地跟自己說。

Tuesday, October 13, 2009

(一)

喜歡契柯夫的《三姊妹》。喜歡裡面那種生活的無奈。喜歡那種籠罩著整部戲劇的灰沉。畢竟﹐人生在世﹐未如人意之事﹐十常八九﹔能夠按著自己想法發展的事情﹐只會在童話裡出現。現實世界裡面﹐越希望得到的事情﹐越不能得到。

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這樣。

偶然﹐我們會在一大片灰暗裡面﹐錯誤地以為發現一個彩色的廣闊天地。

就正如在《三姊妹》裡面其中一個對白。一個我很喜歡的對白。是第一幕。當一切仿彿還好像充滿希望的時候。

「我以為﹐無論那兒的生活是如何枯燥乏味﹐世界上沒有一處地方不需要教育和智慧。就說在我們這個小鎮裡面﹐除了你們三姊妹外﹐所有居民都沒有文化﹐沒有讀過太多的書﹐都不關心時事。明顯地﹐你不可以期望能夠贏得週邊這群無知大眾認同你的想法。隨著時間飄走﹐你甚至要逐少逐少放棄自己的理想﹐直至完完全全混入那群大眾裡面。生活的確最終會把你整個人吞掉。不過﹐你倒不是無聲無息地消失。因為你確實曾經在歷史洪流裡留下過一些痕跡。也就是這些少痕跡﹐當你離開這個世界後﹐這個小鎮裡面便會出現六個人﹐像你們三個一樣。然後﹐就是十二個﹑二十四個﹐直至所有人都像你們三姊妹般。就是這樣下去﹐二百年﹑三百年後﹐我們的生活就會變得非常美麗。這是我們經常渴望的事。假如我們的理想未能夠在我們有生之年實現﹐我們一定要如此想像﹐要如此等待﹐要如此準備。我們都要比我們的祖父﹐比我們的父親﹐知道得更多﹐見識得更多。」

(二)

《三姊妹》寫成於1900年。

六十三年後﹐在華盛頓林肯紀念堂前﹐有一個人大聲地向全世界﹐講出了自己的夢想。

他說﹐他有一個夢想﹐希望他四個孩子能夠有天生活在一個不理會膚色﹐只理會內涵的社會。(我譯得不好。所以﹐還是乖乖地抄錄原文一遍﹕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u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當然﹐他就是馬丁路德金。

四十六年後﹐馬丁路德金的夢想似乎實現了。那一個國家出現了首位黑人總統。

或者﹐現實世界裡面﹐也不至於只得灰色與失望﹔或者﹐我們曾經夢見過的那塊彩色的廣闊天地﹐就在世界的某一處。

在世界的某一處﹐靜靜地等候著我們的光臨。或者。或者。

(三)

上星期﹐在《泰晤士報》讀過那篇分析金馬倫在保守黨年會裡演講辭的文章後﹐腦海裡竟然出現了這一句話﹕

「我有一個夢。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夠不用加入共產黨﹐只憑著大多數民眾的支持﹐成為中國的總理。」

有點風牛馬不相及。

(四)

假如我們的理想未能夠在我們有生之年實現﹐我們一定要如此想像﹐要如此等待﹐要如此準備。

Monday, October 12, 2009

無聊閒坐的時候﹐我會喜歡想想自己。想想自己的所作所為。想想自己對週邊一些事情的想法。我會問自己何解會那樣做﹔我會問自己何解我會有那樣的想法。我會嘗試替自己的行為思想找一個解釋。也許﹐這也算是一種反省罷。

雖然﹐我未必做得到一日三省吾身﹐不過﹐我倒是靠著這些無聊閒坐﹐教自己不好做一個太討自己厭的人。我經常發現﹐我其實經常做著一些我很討厭別人做的事情﹐有著一些我很討厭別人有的想法。我知道﹐我跟我心目中那一種理想的人﹐還有著很大的差距。所以﹐每次有著那些發現﹐我都會要自己以後多多警惕。當然﹐最後﹐我還是一如既往的教自己討厭自己。或者﹐我的確應該要一日三省吾身。

許多許多年前﹐有個朋友給我寫過一封信。她說﹐我對自己的要求實在很高﹐所以活得有點辛苦。或者﹐她還補充了一句﹐其實﹐你已經比許多在香港長大的男生強。我已經記得不大清楚。畢竟﹐那是許多許多年前的事情。不過﹐現在這樣回想﹐這句補充似乎多半是我自己安慰自己時憑空想像出來。

我不同意我對自己的要求過高。我對自己有什麼要求﹖我不過是要自己做一個男人罷了。按著陶傑的說法﹐就是有著敢作敢為的擔當﹐是關懷弱苦的行動派﹔不為名利﹐只知道義所在﹐生命在所不計﹔會堅持原則﹐看不過眼的事情﹐會揚聲﹔不猥瑣﹐不騎牆﹐不龜縮而已。我想﹐這不是什麼很高的要求罷﹖因為這根本算不上是什麼要求。這是男人的定義。正如陶傑所言﹐曾幾何時﹐中國的男人都是如此。

可惜﹐這樣簡單的事情﹐我也不能夠經常做到﹐讓自己的民族在世界舞台上蒙羞。這不是很討自己厭嗎﹖況且﹐要其他人不討厭自己之前﹐自己要首先不討厭自己罷。(當然﹐話也得說回頭。自己不討厭自己﹐不代表別人不會不討厭自己。邏輯上﹐這不是IF-AND-ONLY-IF的關係。)

所以﹐我喜歡讀陶傑﹐其實也算是一種反省。要自己不好輕易遺忘一個男人應該如何。

很古怪的想法。不過﹐的確﹐一個男人也會有忘掉自己是男人的時候。尤其是一九四九年以後出生的中國男人。和香港男人。我們的性徵本來就不明顯。

我不知道其他男生。有時候﹐我會以為自己內心其實很女人。是陶傑筆下的那一種女人。(對﹗又是陶傑。我的而且確深深地中了他的毒。是無論如何解不掉。)

那天﹐讀了他一篇題為《昨夜的禮物》的文章。刊登在九月二十五日的《蘋果日報》。他寫道﹕

交上一個男朋友,對他有了好感,他送你一對小小的耳環,回贈什麼給他最好?聰明的女子,會送給他一卷自己愛看的小說。可以是村上春樹,也可以是《吸血迷情》,任何一冊在東京或倫敦流行榜上的作品均可。甚或深一點點,像南美洲作品。馬奎斯的《百年孤寂》,貝格的《蜘蛛女之吻》,只要是英譯,就不會過時。......

......

我輕輕嘆了一聲「哦」。我好像聽到這一位專欄作者悄悄地在我耳邊說﹐NEVER LET ME GO。

Saturday, October 10, 2009

到雅虎香港的網頁﹐了解一下香港發生了些什麼事情。似乎甘乃威的風頭蓋過了劉德華﹐成為近來的大紅人。

我不知道那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也不打算花心思了解這些雞毛蒜皮般的小事。一個國際大都會﹐總應該有更重要的事情發生罷﹖可是﹐我發現的﹐是這一個前英國殖民地的確越來越像一個中國大陸的沿海城市﹐愈來愈離國際很遠。

這其實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發現。

這不是。

在眾多關於甘乃威的報導裡。我發現了這一個標題。我覺得很有趣。因為好像是峰迴路轉地又殺出了一個程咬金。在那個助理以外﹐又多一個前立法會議員加入這件大新聞裡面。

那個標題是﹕「譚香文指甘乃威曾兩度示愛」。

讀了內文﹐方知道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根本就沒有什麼程咬金。原來﹐記者要說的事情是﹐譚香文指甘乃威曾兩度向[(該)助理]示愛。

可能為了遷就篇幅﹐記者詳細考慮後﹐發覺刪掉「助理」兩字非常合適﹐也合乎事情的大意。

假如這個標題出自《星島日報》﹐我不會意外。因為那是全球華文報紙的垃圾。可是﹐這個標題卻是來自那份標榜自己為知識份子報紙的《明報》。根據雅虎顯示﹐是來自十月五日的。

從來﹐這個世界都是劣幣驅逐良幣的。當我們容許《星島日報》繼續留在市面﹐其他華文報紙當然受到影響。

這其實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發現。

這不是。

Friday, October 09, 2009

高錕獲得今年度諾貝爾物理學獎這單新聞﹐我讀了香港《明報》的報導﹐也讀了英國《泰晤士報》的報導。兩者有著很有趣的分別。

昨天提及過﹐兩份報紙對高錕的母校有兩個不同版本。《明報》說﹐高錕是帝國理工學院(IMPERIAL COLLEGE)的畢業生﹔《泰晤士報》則說﹐他畢業於胡域治理工(WOOLWICH POLYTECHNIC)﹐也就是現在的格林威治大學(GREENWICH UNIVERSITY)。 那是一所沒有名氣的學校。因為《泰晤士報》要跟讀者介紹該大學位於東倫敦。那天﹐這份英國歷史悠久報紙的標題為﹕「An engineering graduate of Woolwich Polytechnic in east London has been awarded the 2009 Nobel Prize in Physics」。

《明報》的標題則為﹕「高錕與兩科學家分享物理獎」。然後﹐在首段說﹕「光纖之父高錕與兩名科學家史密斯和博伊爾分享今年度諾貝爾物理學獎。高錕對光纖通訊研究有重大貢獻。」記者接著寫道﹕「諾貝爾評番委員會稱,高錕獲今次獎項一千萬瑞典克朗(相當於1085萬港元)的一半,其餘兩名美國科學家各佔四分一。」之後﹐便盡是三位得獎者的生平。當然﹐是高錕的佔大篇幅。

我不明白那位《明報》記者如何寫得成這篇報導。除非他根本沒有用腦袋想想。寫稿的時候﹐就算那是諾貝爾評番委員會發出的新聞稿﹐難道他不覺得有點奇怪的嗎﹖既然是與另外兩位科學家分享物理獎﹐為什麼高錕可以獲得獎項一千萬瑞典克朗的一半﹐那另外兩位科學家則只能瓜分剩下來的一半﹖為什麼不是各人得三分一呢﹖讀到這裡﹐我想﹐任何一位讀者都會懷疑這篇報導是否準確罷。

或者﹐香港華文記者已經習慣了生吞政府﹑新華社傳遞下來的文件﹐所以﹐便COPY-AND-PASTE諾貝爾評番委員會的官方稿件完事﹐完全沒有用心寫好自己的新聞稿﹐完全沒有意識到這當中有解釋的需要。

《泰晤士報》記者當然沒有犯這樣的錯誤。英國記者解釋道﹐原來﹐諾貝爾評番委員會決定把今年物理學獎分為二﹕一半給光纖研究﹐一半給電子圖像研究。由於高錕是唯一一個能夠在光纖研究得獎的人﹐所以﹐他可以得獎項一千萬瑞典克朗的一半﹔至於電子圖像研究﹐因為有兩位學者﹐所以﹐他們只能瓜分剩下來的一半。

介紹生平的時候﹐《明報》會提及許多各人資料﹐像何地出生﹑何時從中國大陸來到香港﹑那所中學畢業等等﹐不過﹐沒有交待一絲關於研究光纖時候的資料﹔相反﹐《泰晤士報》則只提及對其研究有直接影響的地方 - 畢業於胡域治理工﹐然後在英國電訊公司Standard Telephones and Cables工作的時候﹐開始研究光纖。

另外﹐在《明報》裡﹐除了用上「光纖科技提升通訊系統的能力﹐令到網絡傳送大幅提高」外﹐其實完全沒有跟普羅大眾解釋什麼叫做光纖﹐仿彿那是小學生也曉得的事情。這不是等於貶低諾貝爾物理學獎的價值嗎﹖至於電子圖像研究﹐那位記者則選擇用上「半導體影像電路」這樣的專業名詞﹐配上「CCD」這個拉丁字母縮寫﹐來介紹另外兩位學者的成就。那篇新聞稿是這樣寫的﹕「CCD研發成功,令數碼相機及影像系統,得到普及」。

《泰晤士報》是如何跟讀者介紹這兩項技術的呢﹖

When he began his investigation in the 1960s, fibre optics were only capable of transmitting light tens of metres before it petered out. Through a series of precise and methodical experiments Professor Kau identified the chief limiting factor was the absorption of light by iron impurities in the glass.

In a seminal paper in 1966, published only a year after he was awarded his PhD, Professor Kao suggested that glass fibres made from fused silica could represent “a new form of communication medium”. His suggestion sparked an intense worldwide race to produce glass fibres with low optical losses......Kao was the first to understand the impurities in glass and how to get rid of them. He had already spotted the communications opportunities, and therefore the great distances light could travel, while others were still thinking in metres. He was a revolutionary and his work is a fine example of how fundamental research can have a massive impact on our everyday lives.

As a result of his findings, modern fibre optics transmit 95 per cent of the light, allowing long-range, rapid communication.

CCD呢?

The device, which makes use of Einstein’s discovery that photons of light can be turned into an electrical signal, has had an array of medical applications, such as the development of endoscopes to gain images inside the body for diagnostics and keyhole surgery. In astronomy, the Hubble telescope records its vivid images of distant galaxies and supernovas on CCDs, as did the robotic Mars rovers.

是真的可以用顯淺的文字來介紹複雜的東西。要知道﹐《泰晤士報》其中一個辦報方針﹐便是要十三歲的孩子都能夠讀懂報紙裡百份之九十五的文章。這其中一個關鍵﹐就是新聞稿裡不能用上過深的字眼。

這一切一切都只在乎記者是否有心去寫好自己的新聞稿罷了。

Thursday, October 08, 2009

高錕獲得今年度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消息﹐是首先從香港的新聞網站得知。是雅虎香港。

我相信﹐在香港社會裡﹐這定是一件教人很興奮的新聞。除了因為又多一個黑頭髮﹑黃皮膚的人獲得諾貝爾獎外﹐他還曾經做過中文大學的校長﹐跟香港這個前英國殖民地總算有一點關連。每一個香港人仿彿都應該能夠沾上一點點光榮。於是﹐香港許多許多名人和團體都紛紛對著全港市民﹐在大眾媒體前﹐恭賀這位前中大校長。

在英國﹐高錕獲獎的消息﹐當然也有報導。

因為他是英國人。《泰晤士報》是以「CHINESE-BORN BRITON」來介紹這一位諾貝爾物理學獎得獎人。況且﹐高錕是在英國電訊公司Standard Telephones and Cables工作的時候﹐開始研究光纖。就是因為高先生是全球首位發展得了光纖的人﹐所以諾貝爾評番委員會決定把今年半個物理學獎頒予他。

假如香港﹑以至中國﹐兩個跟高錕獲獎其實一點關連的社會都感到如此興奮﹐英國社會就應該更加雀躍。沒有英國支持﹐高錕發展不了這一種讓通訊科技起革命的產物。

不過﹐奇怪地﹐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都沒有像香港那些華文報紙般﹐提到什麼什麼名人﹑什麼什麼團體公開祝賀這一位「CHINESE-BORN BRITON」。這一位英國人。

他們就只訪問了高錕母校的校長。

那一位校長也只是淡然地表示﹐這個獎該能夠鼓舞一下現在就讀的學生。《泰晤士報》的原文是﹐the award would be inspirational to young scientists studying there today。

其實﹐也能夠明白英國大眾如何看待諾貝爾獎。畢竟﹐高錕不是第一個英國人獲得諾貝爾獎﹐他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英國人獲得諾貝爾獎。沒有什麼值得特別興奮。

同時候﹐也不大明白何解香港﹑中國會如此興奮。從來﹐獲得諾貝爾獎的華人﹐除了是黑頭髮﹑黃皮膚外﹐他們得獎根本跟香港﹑中國一點關連也沒有。都不是因為得到香港政府﹐以至中國政府支持而獲獎。包括用中文寫作的高行健。這是值得興奮的事情嗎﹖我不知道。

提及高錕的母校﹐《明報》和《泰晤士報》有兩個版本。《明報》說﹐高錕是帝國理工學院(IMPERIAL COLLEGE)的畢業生﹔《泰晤士報》則說﹐他畢業於胡域治理工(WOOLWICH POLYTECHNIC)﹐也就是現在的格林威治大學(GREENWICH UNIVERSITY)。 那是一所沒有名氣的學校。因為《泰晤士報》要跟讀者介紹該大學位於東倫敦。

我懶惰﹐沒有深入了解何解會有兩個版本。我選擇相信《泰晤士報》。

Wednesday, October 07, 2009

上星期﹐跑了到劇院看契柯夫的《三姊妹》。那是一個俄羅斯劇團的製作。於是﹐演員的對白一律都是原汁原味的俄文。

因為演出在都柏林﹐劇院當然要安排字幕。問題是﹐我實在不知道該留心字幕還是臺上的演出。讀得了字幕﹐便看不到舞台。開始的時候﹐因為顧著留心著舞台旁邊的字幕熒光屏﹐不知道有幾個角色已經上了場﹐另有幾個角色已經退了場。

於是﹐我跟自己說﹐我該可以只留心舞台罷。畢竟﹐這個故事我是知道的。我大約也猜到那些演員在講什麼罷。我便開始一邊從回憶裡尋回《三姊妹》那個劇本的殘留片段﹐一邊猜度臺上的演出。

我想﹐這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來欣賞這一個俄羅斯劇團的製作。

同行有兩個女生。她們當然看得津津有味。因為她們都來自立陶宛﹐都懂得俄文。畢竟﹐那是前蘇聯加盟共和國。她們上學堂的日子﹐這個世界還有一個國家叫做「蘇聯」。難為了的是我另一位朋友。他既不曉得《三姊妹》這一個故事﹐也不懂俄文。整個晚上﹐他的眼睛一定忙得不可開支。說不定﹐肩膀都很酸痛。

我沒有問。因為我知道。

我還是不能夠只靠著腦袋裡的殘留記憶來欣賞這一部舞台劇。尤其是那些曾經很觸動我心靈的對白。像這一句﹕

「我以為﹐無論那兒的生活是如何枯燥乏味﹐世界上沒有一處地方不需要教育和智慧。就說在我們這個小鎮裡面﹐除了你們三姊妹外﹐所有居民都沒有文化﹐沒有讀過太多的書﹐都不關心時事。明顯地﹐你不可以期望能夠贏得週邊這群無知大眾認同你的想法。隨著時間飄走﹐你甚至要逐少逐少放棄自己的理想﹐直至完完全全混入那群大眾裡面。生活的確最終會把你整個人吞掉。不過﹐你倒不是無聲無息地消失。因為你確實曾經在歷史洪流裡留下過一些痕跡。也就是這些少痕跡﹐當你離開這個世界後﹐這個小鎮裡面便會出現六個人﹐像你們三個一樣。然後﹐就是十二個﹑二十四個﹐直至所有人都像你們三姊妹般。就是這樣下去﹐二百年﹑三百年後﹐我們的生活就會變得非常美麗。這是我們經常渴望的事。假如我們的理想未能夠在我們有生之年實現﹐我們一定要如此想像﹐要如此等待﹐要如此準備。我們都要比我們的祖父﹐比我們的父親﹐知道得更多﹐見識得更多。」

我要一些文字來再次讓我的心靈得到感動。所以﹐我不能只留心臺上那俄文的演出。

為什麼我要我的子女多認識幾個國家的語文﹖

因為我要他們比他們的祖父和父親﹐知道得更多﹐見識得更多。

我要為香港復活出一分綿力。

Tuesday, October 06, 2009

這兩個星期﹐是都柏林戲劇節。

過去三年﹐到了這個時候﹐我都會很忙。忙於在劇場之間遊跑。當然﹐這樣說有點誇張。始終﹐那不過是週末的事情。平常上班的日子﹐我最多只會挑一個晚上到劇院去。可是﹐一到了週末﹐那倒真的是才剛看罷日場﹐便要準備趕往另一間欣賞夜場。

於是﹐每逢這個時候﹐我都會想像將來在倫敦生活的種種 - 我知道﹐搬到英國首都後﹐除了那些日常生活費用外﹐我的錢都應該會全花在劇院和足球場上面。(啊﹗還有書 - 這一個我在愛爾蘭生活的最大娛樂。竟然差點記不起來。)

這就是倫敦吸引人的地方。除了住在英國首都﹐這個地球上實在沒有另一座城市可以給我同時間提供這三項娛樂。

紐約有劇院﹐但是沒有足球。美國人的足球跟我喜歡的有很不同。況且﹐我要入場支持的﹐叫愛華頓。他們在英國。在利物浦。不過﹐我倒是不會搬到利物浦的。我情願每個週末乘火車從倫敦北上。因為利物浦就只有足球。我想﹐一千零一間劇院跟完全沒有其實沒有太大分別罷。

歐洲其他城市﹐當然有劇院﹔要跑到利物浦去﹐也比美洲﹑亞洲方便。可是﹐他們的劇院裡面﹐講的都不是英文。我討厭自己年青時候不努力學習其他語文﹐老是連半桶水也沒有。法文如是﹔西班牙文如是﹔阿拉伯語﹐也一樣。不過﹐討厭歸討厭﹐到了這個年紀﹐學不來中文和英文以外的語文﹐似乎已經是鐵一般的事實。既然如此改變不了﹐我不知道自己如何能夠在英國﹑愛爾蘭以外其他國家的劇場享受那些其實很值得一看再看的作品。

畢竟﹐言語不通。

我曾試過在科隆的大劇院欣賞音樂劇《I'LL ROCK YOU》。我能夠享受的﹐只有皇后樂隊的音樂和歌詞。因為在那座德國城市裡面﹐這套按著那支英國搖滾樂隊的作品創作出來的科幻音樂劇﹐除了那些歌詞外﹐所有對白都變成了德文。

上星期﹐我跑了看契柯夫的《三姊妹》。坐在劇院裡﹐讀著場刊裡面的演員介紹﹐我方知道﹐原來那是一個俄羅斯的製作。畢竟﹐「契柯夫」這個名字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吸引﹐買票的時候﹐根本不需要再多看其他介紹。我悄悄地跟朋友說﹐他們的對白不會是俄文罷﹖

俄羅斯劇團的製作﹐演員的對白當然都是按著原著演出。於是﹐我發現自己實在搞不清楚﹐自己的眼睛應該放在臺上觀看演員的演出﹐還是留意舞台兩旁﹑或者舞台上方的字幕熒光屏。

Monday, October 05, 2009

那時候﹐這個地球上面還沒有一個國家叫做「美國」。

那是1748年。法國人CHARLES-LOUIS DE SECONDAT﹐也就是BARON DE MONTESQUIEU﹐以無名氏的身份出版了一本書﹐叫《法律精神》(THE SPIRIT OF LAW)。幾年間﹐風靡大西洋兩岸。華盛頓﹑傑克遜等人拜讀後﹐便建立了以後二百年人類歷史裡最自由的國家 - 以後﹐還會不會有一個比美國更自由的國家﹐那是將來未知的事情﹐實在不能在此斷言﹐所以﹐只說以後二百年。立國後﹐這一班美國國父都說﹐全歸功於MONTESQUIEU﹔美國憲法就是按著《法律精神》來寫成的。至於﹐何解大家都知道那一位無名氏就是MONTESQUIEU﹐則還要查究一下。

能夠寫成《法律精神》﹐全都因為MONTESQUIEU聽從了伏爾泰的介紹﹐越過英法海峽﹐來到倫敦研究英國的政治制度。MONTESQUIEU本來就在研究歐洲幾個國家的政治系統﹐像意大利﹑德國和荷蘭。不過﹐他最感興趣的﹐就是英國的那一套。因為他記得伏爾泰說過﹐英國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國家。

來到倫敦生活後﹐經過了一輪觀察﹐ 包括到國會旁聽辯論﹐MONTESQUIEU不得不承認﹐英國的而且確是世界上最最自由的國家 - 英國人可以自由選擇信仰﹑職業﹐可以隨時隨地講出自己心裡所想。他是這樣記載的。

那是1729年。

MONTESQUIEU相信﹐那是因為英國憲法裡面有分權的概念。他寫道﹐保守黨的VISCOUNT BOLINGBROKE說過﹐英國整個制度的關鍵﹐在於每一方面都有一個平衡﹐同時候﹐每一方面也要互相獨立。(In a constitution like ours, the safety of the whole depends upon the balance of the parts, and the balance of the parts on their mutual independency on each other.)

MONTESQUIEU解釋道﹐因為一旦有了權力﹐每一個人都會或多或少濫用。BOLINGBROKE所講的平衡和獨立﹐就是為了防止大家濫用那些一旦得到手的權力﹐而設立的各方權力互相監察的制度。那時候﹐在英國﹐皇室﹑國會﹑司法是各自獨立的﹐互相不能影響。國王不能控制國會﹐法官也不能自己設定法律。

那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最初。

MONTESQUIEU總結說﹐假如有一天﹐這三權有著重疊的地方﹐其中一方能夠擁有兩種權力﹐那就再沒有了自由可言。MONTESQUIEU據了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當時的法國。

碰巧從收音機聽到一個談及MONTESQUIEU和三權分立的節目﹐竟然想起了回歸後的香港﹐於是﹐不其然地把記得到的內容抄寫下來。

Friday, October 02, 2009

記得幾年前﹐在《泰晤士報》裡讀過這樣的一句說話﹕「當白晝時間越來越短﹐日間空氣的溫度越來越低﹐那就是表示戲院裡放映的電影越來越精彩。」不過﹐翻開報紙﹐查看一下有哪些新上畫的電影後﹐原來﹐吸引我的﹐竟然是重新上畫的《教父》。是第一集。

是氣溫還未太過冷﹐太陽照耀大地的時間還不至於太短罷﹖呆呆地讀著報紙電影版﹐我想。

從床頭找來那本《智慧生活》﹐重讀一遍雜誌介紹的那幾部電影﹕馬田史高西詩的《SHUTTER ISLAND》﹑朱邏﹑尊尼迪普等主演的《THE IMAGINARIUM OF DR PARNASSUS》和康城影展最佳電影《THE WHITE RIBBON》﹐原來都要在十月中才上畫。

是我太過渴望冬季的來臨罷﹖

搬到歐洲生活後﹐我是從電視裡知道夏天已經不會再逗留很久。當《X FACTOR》那主題音樂再次在電視裡響起﹐聖誕又怎會還離我們太遠﹖每年﹐這個歌唱比賽冠軍都會成為聖誕英國細碟銷量第一﹔那一首歌會在大家慶祝耶穌降生時﹐響遍大街小巷。

已經來到了最後二十四強的時候。這一個星期之後﹐那最後十二位參賽者將要在接下來的十一個星期﹐每個星期現場演唱一次﹐讓電視觀眾投票﹐選出冠軍。

今年﹐我喜歡上了一位來自威爾詩一條小鄉村的女孩子。叫LUCIE JONES﹐才十八歲。

Audition


Bootcamp


當然﹐我還不知道她是否能夠成為最後十二強。不過﹐我相信﹐DANNI MINOGUE不會放棄這樣一位可愛的女生。LIKEABILITY永遠是一項重要的條件。

Thursday, October 01, 2009

原來﹐今天是香港的公眾假期。

人在外地﹐當然不大理會香港是否放假與否﹐曉得的只是此間究竟幾時又會有一個銀行假期。

假期方面﹐在愛爾蘭生活比在英國好。因為在八月和聖誕前﹐我們還有一個銀行假期在十月的最後一個週一。妹妹在倫敦生活﹐她便老是投訴何解這一方面﹐英國政府不向都柏林學習一下。她寧願五月少放一個銀行假期。從八月到聖誕﹐的確還有一段時候。

當然﹐無論是愛爾蘭﹐還是英國﹐都不能夠跟香港相比的了。香港的月曆上面﹐的確有許多許多用紅色墨水寫上去的日子。

十月一日﹐他們說﹐那是國慶。

我不知道為什麼那是國慶。國慶﹐該是國家的生日罷﹖何解中國的生日是十月一日﹖我以為﹐在十月的第一天慶祝﹐不過是跟那些在內戰中獲得勝利的人一起慶祝勝利罷了。

那不是國慶。那不是我們國家的生日。中國不是在六十年前的十月一日誕生的。

假如十月一日是中國國慶﹐假如今年十月第一天是中國的六十歲生辰﹐那麼六十一年前的十月一日﹐這個國家叫做什麼﹖難道我們就沒有一個國家了嗎﹖假如那時候我們還沒有立國﹐那些人現在何來說日本侵略我們的國家﹖假如那時候我們還沒有立國﹐那些人現在何來說台灣早已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國歷史不是從一九四九年開始的。一九四九年以前﹐這個世界早已經有一個國家叫做「中國」。

不算民間傳說裡的黃帝﹑不理會堯舜﹑夏禹﹐歷史文物告訴我們中國的信史始於商朝。無疑﹐湯打敗桀﹐建立商朝那天可能是現在的十月一日。不過﹐誰曉得﹖我想﹐更大可能不是十月一日罷﹖

假如在內戰中獲得勝利﹐正式奪取得政權的日子就是國家誕生之日﹐紂王被殺那天也可以是中國的國慶。中國還經過許多許多內戰時期﹐經過許多朝代更替啊﹗

我們又不是說秦始皇統一中國嗎﹖

為什麼我們都要說十月一日是國慶﹖那真的只是另一個內戰勝利者慶祝的日子而已。

中國國慶是哪一天﹐該是一個很好的公民教育研究題目。

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09

那天﹐你說﹐你喜歡到沙灘。因為你喜歡在沙灘上拾貝。

聽著你那興奮的聲音﹐看著你床頭上的珍藏﹐我想起了這一首新詩。或者﹐是這一首新詩自然地湧上我的心頭。

每晨﹐你採貝於﹐沙灘潮落
我便跟著﹐採你巧小的足跡
每夕﹐你歸來﹐歸自沙灘汐止
濛濛霧中﹐乃見你渺渺回眸
那時﹐我們將相遇
相遇﹐如兩朵雲無聲的撞擊
欣然而冷漠......

這也是鄭愁予的作品。寫於一九五九年。就叫做《採貝》。收錄於《採貝集》裡面。

亦是中學三年級的時候﹐歷史課老師教我們認識的許多篇裡面的其中一首。其中一首我很喜歡的。

那時候﹐望著校園外面那燦爛的陽光﹐我的思潮便隨著詩人的行雲流水﹐飄到了未來的美麗世界。

我想到碰上了一個收集貝殼的女孩。一個喜歡赤腳在沙灘上拾貝的漂亮女生。

從那時候起﹐我便知道﹐我們將會相遇。無聲地相遇。很急﹑很速﹐但一切都來得又是如此般自然﹐自然得如藍藍天空上兩朵白雲的撞擊。

手執著老師分發給我們的那張油印紙﹐我默默地跟自己﹐也就是跟未來的那一個你﹐許下了一個承諾。我跟自己說﹐那天自然無聲地碰上你後﹐我將要告訴你﹐我不會採你巧小的足跡﹐因為我將握著你的小手﹐赤著腳﹐帶你走我們以後那一段漫長的幸福人生路。

Tuesday, September 29, 2009

新詩裡面﹐我喜歡的詩人是鄭愁予。打從初中的時候開始。是中學三年級。

我不知道所謂改革後現在香港的教育制度變得如何﹐在我們那個時候﹐鄭愁予不會是教科書裡面會提及的作家﹐他的作品當然也就也不會收錄在教科書裡面。是太新了罷。我指的﹐是年紀。在我上學堂的日子﹐中文課程裡面容許我們認識的作者﹐最年青的叫徐志摩﹑叫聞一多﹑叫巴金﹑叫朱志清。鄭愁予﹐才在一九三三年出生﹐是另外一代了。況且﹐他作品的題材﹐對那些所謂教育學者來說﹐是太新潮了點。我們的中文課程根本容不下。

所以﹐教我認識鄭愁予這位抒情詩人的﹐不是我的中文科老師﹐而是我的歷史科老師。是世界歷史﹐不是中國歷史。仿彿只有把目光投放到中國以外的世界﹐我們方能替了無生氣的世界帶來一點點新鮮的空氣。畢竟﹐在四面圍牆底下﹐我們吸到的永遠只能是從別人鼻子裡噴出來﹐屬於幾個世紀以前的空氣。

已經不記得是什麼原因。有一天﹐當我們在課堂裡討論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帶出來的不同思想時﹐老師談到了中國語文的新詩。於是﹐他談到週末逛書店時碰上的一本詩集。他說﹐他喜歡得不得了﹐巴不得立即要跟我們分享。

過了幾天﹐再上歷史課的時候﹐老師果然跟我們分發了一張油印紙。上面印上了這一首詩﹕

我打江南走過
那等在季節裡的容顏如蓮花的開落

東風不來﹐三月的柳絮不飛
你底心入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響﹐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緊掩

我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
我不是歸人﹐是個過客......

就是這一首短短的新詩﹐教我喜歡了鄭愁予這一個名字。後來﹐方知道《錯誤》是詩人的成名作。

可能見我們都讀得很興奮﹐以後的歷史課裡﹐老師便不斷帶領我們在鄭愁予的世界裡遊走﹐忘掉了法國大革命﹑美國獨立運動﹐以至兩次世界大戰﹐更遑論冷戰。我們從JOHN LOCKE﹑伏爾泰的理想國度﹐跳到了「綜合了古典與現代的美﹐融合中國與西方的真﹐最鎮靜﹐最恆久」的現代詩的世界。這一個星期﹐我們到了那個屬於熱帶﹑屬於青春的國度的小小的島﹔下一個星期我們便會從海上歸來﹐帶回航海的二十二顆星。老師說﹐要多讓我們認識好的現代情詩。

那天﹐在書店裡翻著詩人那本詩選集﹐是志文的出版。心裡一邊默默念著《小小的島》﹑《如霧起時》﹐一邊回想著以前那一段青蔥歲月。我發覺﹐原來我已經記不起我那一本在臺北買回來的《鄭愁予詩選集》放在哪兒。

其實﹐我又怎會記不起﹖不過﹐是時候另外買一本了。因為我不打算尋回以前失掉了的那一本。既然我已經找到了一本新的﹐印刷也比較精美的。

Monday, September 28, 2009

我喜歡買書。甚至到了有點病態的地步。

每次到書店逛﹐無論是專程去找一本書﹐還是只不過找個地方等候別人而已﹐離開的時候﹐我都要有點收穫方能感到滿意。或者﹐是滿足。

我是幾乎要每天都要逛一趟書店 - 我經常以為﹐那是因為我暗地裡以丘世文為目標。雖然﹐我知道自己的能力跟這位香港大學的師兄相差很遠。畢竟﹐我是回歸後方畢業的那一代大學生。那是垃圾的代名詞。

我不是說我不喜歡讀書。年紀越大﹐越曉得自己知識不足﹐所以越喜歡讀書﹐希望能夠補追回以前年青的時候浪費掉的時間﹐認識得到早許多年前已經要學懂的事情。不過﹐縱然如此﹐我還是得承認﹐我是喜歡買書多過讀書。

I SHOP THEREFORE I AM。這是我很同意的說話。林大小姐當然很喜歡我也是這句說話的信徒。雖然我們SHOP的東西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其實又有什麼分別﹖

所以﹐月初返到香港渡假的時候﹐我又怎能不到以前經常閒逛的那些樓上書店走走﹖很久沒有留意華文書的消息。除了知道王迪詩已經出版了第二冊《蘭開夏道》。

那天﹐一個平常人也在上班的下午﹐我獨自跑到了銅鑼灣的那間樂文書店。

我發現自己竟然對那些新出版的書沒有多大興趣。那些放在當眼處的書﹐才看過書名和作者後﹐我已經沒有心思打算拿起來翻一翻。或者除了龍應臺那本講1949年的作品。

教我有興趣的﹐還是以前的作品。

離開那間書店的時候﹐我帶走的是鄭愁予的一本詩集和白先勇的《臺北人》。

Friday, September 25, 2009

最近﹐在火車上﹐老是碰到有人在讀《那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似乎﹐那是一部很精彩的小說。否則﹐怎會有這麼多人一起讀著一本書﹖反而﹐未見到有人在讀DAN BROWN那部最新的作品。不過﹐倒是經常在書店裡看到人手裡拿著《遺失符號》﹐排隊等候給錢。

那天﹐好奇心驅使下﹐從書店的書架上拿了下來翻翻。其實﹐也不能說是翻﹐我只不過讀了封面上的一些介紹而已。

原來﹐那是一部翻譯小說。原著來自瑞典。去年﹐獲得了最佳犯罪小說的獎項。

我倒有興趣看看這部所謂最佳犯罪小說有何過人地方。只是﹐一看到是翻譯小說﹐便好像失去了許多興趣似的﹐立即放回到架上去。是好待以後很有很有興趣的時候才拿來翻一翻罷。

很奇怪的﹐從來﹐我都是如此看翻譯小說。

所以﹐PAULO COELHO的《煉金術師》﹐我還是幾個星期前才從書店買回家讀。許多許多年前﹐當我還會讀《明報》的時候﹐我便在石琪的影評裡面知道了這一部大家都叫好的小說。我記得﹐那香港最後一位影評人說道﹐《煉金術師》是他最喜歡的一部小說。

很多次﹐在書店碰上了﹐我都想過買下來。不過﹐每一次﹐我都最後放回書架上去。

直到月初從香港渡假回來都柏林後的那個星期天。

那天﹐突然很想買一本小說。是因為剛讀畢KAZUO ISHIGURO的《我們都是孤兒》﹐要找另一本消閒罷。也許﹐是其他自己也不清楚的原因。

就是看到那本《煉金術師》後﹐便拿了下來翻讀﹐然後買了回家﹐繼續讀下去。

就是這樣子﹐我總是錯過許多很好的書。許多不是用華文﹐或英文寫成的書。

Thursday, September 24, 2009

兩年前﹐他因為跟政府處於敵對局面﹐被當權著強行拉進了監獄。這樣的事情﹐只要這個世界還有一個獨裁政府存在﹐依然無日無之。所以﹐當從報紙上知道他給鎖進了監獄後﹐我並不感到奇怪。

我奇怪的﹐是那一位曾被他打敗﹑被他奪去了世界第一的死對頭﹐竟然沒有理會週邊政治環境﹐抽空到監獄探望。他帶了一本弈棋雜誌同行﹐打算送給這位永遠的敵人﹐好讓這位得罪了當權著的罪犯在監獄裡有點消遣節目。

我說的﹐是近代兩大棋王﹕卡波夫和卡詩巴羅夫。在一九八五年﹐年僅二十二歲的卡詩巴羅夫挑戰成功﹐取代了卡波夫﹐成為新一代的棋王。自此以後﹐卡波夫也沒有辦法擊敗卡詩巴羅夫﹐重奪世界第一這個稱號。其實﹐是再沒有人能夠打敗卡詩巴羅夫。能夠贏得這個棋王的﹐只有那一部叫做「深藍」的超級電腦。

當然﹐這個說法有點魯莽。因為現今棋王已經再不是這位敢於當眾挑戰普京的俄羅斯人。不過﹐在我心裡面﹐卡詩巴羅夫是永遠的棋王。正如森柏斯永遠是我的世界第一男子網球員一樣。

或者﹐有點不一樣。因為﹐某程度上﹐卡詩巴羅夫永遠是我的棋王﹐跟我中學以後再沒有留意弈棋的消息很有關係。我根本再沒有留意誰是棋王。因為《明報》再沒有在星期天的體育版刊載弈棋的新聞。那是香港這個小島上面唯一一份會報導世界弈棋消息的華文報紙。我是從那兒學懂國際象棋。

早幾天﹐如常買了份《泰晤士報》才跳上火車上班去﹐知道了這兩個死對頭將會在西班牙華倫西亞再次對弈十二盤。同時候﹐我也再次重溫了這兩個俄羅斯人的決鬥歷史。

早在卡詩巴羅夫成為世界棋王前一年﹐他們已經在棋王挑戰賽相遇。九盤後﹐三十三歲的卡波夫領先4-0。比賽規則是﹐哪一個先贏得六盤將成為棋王。當時﹐大家都以為才二十一歲的卡詩巴羅夫還未成氣候。豈料﹐之後十七盤都無法分勝負。接下來﹐卡詩巴羅夫更追至5-3的局面。不過﹐就在這個時候﹐國際棋會宣佈終止比賽﹐因為比賽太緊張﹐兩人的健康都出現了問題。

從來﹐卡波夫都是代表頑固的蘇聯守舊派﹔卡詩巴羅夫則是改革派。那時候﹐他們在棋盤上的對決﹐給許多人看作做蘇聯政治舞台的縮影。碰巧﹐卡詩巴羅夫的冒起﹐跟戈爾巴喬夫掌權﹐的確有著時間上的吻合。

現在﹐蘇聯已經成為一個歷史名詞﹐他們兩人還依然能夠對弈﹐有點世事如棋之概罷。

可惜﹐香港再沒有一份華文報紙會對此有興趣報導。

Wednesday, September 23, 2009

財大氣便粗。於是﹐曼城整隊球員﹐包括那一個領隊﹐都越來越惹人討厭。

的確﹐這一隊給中東油王相中的英國球隊在剛過去了的暑假﹐花了超過100M英鎊來收購球員。便是在早幾年經濟大放異彩的時候﹐這個轉會費的數字也非常駭人。不過﹐更駭人的其實是這對球隊每個月支給球員的薪金。在過去十二個月﹐他們已經用上近350M英鎊。他們的球員又怎會不是財大了﹖

當然﹐財大未必一定氣粗。只是﹐我在曼城球員裡面看不到一個能夠證明「財大未必一定氣粗」這個說法。

不好說那個從愛華頓轉投的醜八怪後衛。因為我不能確保我會中立持平。

從前﹐我以為WAYNE ROONEY替曼聯作客葛迪臣公園建功後﹐在愛華頓球員面前親吻那個紅魔鬼會章﹐已經是一個很叫人反感的行為。想不到金錢的確會叫人做出一些比之更令人生厭的事情。

上星期﹐那個ADEBAYOR射入阿仙奴大門後﹐竟然跑了整個球場﹐從這一邊廂跑到另外一邊廂﹐來向專程從倫敦北上曼徹詩特支持球隊的球迷慶祝示威。這一位非洲球員是在北倫敦球會阿仙奴成名的。今年暑假才轉投曼城。在比賽期間﹐他甚至起腳嘗試踐踏阿仙奴球員的臉。我不明白他怎能踏得下去。畢竟﹐大家曾經共事一主。曼城贏了那場比賽後﹐他們的領隊竟然會走出來為自己的球員辯護﹐說不明白ADEBAYOR有什麼做錯了的地方。

那天起﹐我知道﹐他們是BAD WINNERS。

剛過去了那個週末﹐他們作客曼聯。雖然花上了大筆金錢來改善防守﹐只是守衛依然多翻犯錯﹐於是﹐給同市的球隊擊敗。輸3-4。他們的球員又上了頭條。兩次替曼城扳平的CRAIG BELLAMY竟然揮拳打曼聯的球迷。雖然那位球迷衝入了球場裡面。比賽完畢﹐他們的領隊投訴球證補時過多﹐讓曼聯有足夠時間射入致勝一球。他大聲呼喊﹕我們遭打劫。

《泰晤士報》可能看不過眼﹐於是﹐逐分逐秒來分析為何球證會多補了本來要補的時間﹐以證明曼聯的入球完全合乎例書﹐同時也否定曼城大聲但無理的疾呼投訴。

原來﹐他們也是BAD LOSERS。

他們怎能不惹人討厭﹖

Monday, September 21, 2009

從前﹐我是不會逛畫廊﹑藝術館之類的地方。因為嫌悶。不過﹐在歐洲生活接近四年後﹐一切起了根本的變化。包括我對藝術的看法。

我喜歡上了逛畫廊﹑藝術館。從都柏林﹐到倫敦﹑到巴黎﹑到佛羅倫詩﹑到馬德里﹐再到紐約。

在英國首都﹐我可以整天躲在TATE MODERN裡面﹐埋頭研究每一件作品﹐抄寫筆記﹔到法國首都旅遊的時候﹐我會首先留意羅浮宮﹑大小皇宮等地方有什麼特別展出﹐方再決定要到什麼地方遊逛﹔在翡冷翠﹐我會願意在烈日當空下﹐乖乖地排在那條不知道已經轉了幾多個圈的人龍後面﹐等候進入GALLERIA DEGLI UFFIZI﹔我其實很大喜歡西班牙人那個首都城市﹐不過﹐那始終是世界上欣賞GOYA那些誘人的深沉黑色最佳的城市 - 我是在馬德里愛上了這一位西班牙畫家﹔我發現上次留在紐約的時候太短﹐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只能夠花一天在MAMO裡頭。

這一切﹐都是從搬到歐洲生活開始。在歐洲﹐藝術文化就是在生活裡頭﹐就是滲入了在空氣裡面﹐教人不經不意地開始喜歡欣賞﹐然後開始學習欣賞﹐最後懂得欣賞。

於是﹐月初回香港渡假的時候﹐在一個炎熱的週末下午﹐我握著林大小姐的小手﹐走到了文化中心旁的香港藝術館去。

原來是要給入場費。雖然曾經是英國殖民地﹐可是﹐英國人沒有讓自己的德政溜進這一個中國人的城市。在英國﹐除了要欣賞參觀那些不定期展覽外﹐所有藝術館﹑博物館都是免費入場﹐仿彿生怕大家會因為經濟原因﹐容許自己忘掉老祖宗﹐讓文化失傳﹐敗壞了自己民族的瑰麗遺產。

不過﹐當一個民族只以金錢來衡量成功﹐用銅臭驅走本來好好混進了在大氣裡面的文化氣息後﹐便是掛上免費這個招牌﹐確實已經不能招徠自家人回眸一顧。何必還要做這一門註定蝕本的生意﹖畢竟﹐一切還是以賺得幾多來劃分成功和失敗 - 賺不了錢的﹐固然是失敗﹐賺得少﹐也是同樣類別。

香港藝術館裡冷清清的﹐跟其他大城市裡面那些人山人海的藝術館截然不同﹐似乎可以如此理解。

因為是如此鬼影叢叢的冷清清﹐所以很容易便給我們找到了藝術館自行聘請的那個講粵語的導遊。我以為﹐學習欣賞中國畫當然要用中國人的文字。始終﹐基於文化差別﹐中國人的東西是不能夠完完本本地用西方文字來表達 - 西方文化裡面根本沒有那一種概念。像水墨畫中的氣。氣本來就是研究中國文化的關鍵。氣,是道家的入門。舞劍講劍氣,燒菜講鑊氣,風水講地氣,文章講文氣,連中醫把脈,兩隻手指扼住手腕,也聲稱感受到病人體內的一股寒氣。中國水墨對於氣韻的捕捉是形擬的哲學層次,西方人受耶教的聖經和物理學的影響,永遠無從領略。陶傑的教導﹐我總是惦記在心。

那個導遊﹐是一位中年男人﹐正在跟一對中年夫婦介紹一幅字畫。那是明代的作品。

那位導遊提到了蠶頭遊絲。我聽得有點不明白。因為我不同意書法家是隨意按著一時喜惡﹐胡亂舞弄筆杆﹐任意輕按落力。我問﹐書法家會否因為字詞意思來決定用墨多少﹐以表達當中刻劃的意境。

那位導遊白了我一眼﹐仿彿是嫌我多事好問。他有點不耐煩地用著家長的口吻回答說﹐根本不會有你所講的那回事。他講得如此斬釘截鐵﹐像人大對基本法立法原意的解釋一樣﹐我當然不服。正要開口反駮﹐便聽到另外那位中年婦人嚷著道﹐其實這根本就沒有值得討論的地方。

什麼叫沒有值得討論的地方﹖這四年在歐洲的生活﹐我成為了一個忠實的《泰晤士報》讀者。同時間﹐我學曉了一個道理﹕無論是如何雞毛蒜皮﹐也有開壇辯論的價值。因為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況且﹐只有不斷辯論﹐無知的人民才能夠學懂如何邏輯地思考。回歸後﹐香港這個小島問題叢生﹐很大原因是因為經常要以和諧為目標。

我當然又要發表我的偉論。想不到會是在藝術館發表這樣政治不正確的意見。突然覺得手心一痛。是林大小姐用力捏了一下。我望著她那張悄臉。她沒有開聲﹐不過﹐我已經聽到她心裡面的那句說話﹕這兒已經不是英國的殖民地﹐更加不是英國。這兒是回歸中國後的香港啊﹗如此勞氣也徒然。還可能惹上麻煩。況且﹐這根本就不是適當的地方。

我怕林大小姐擔心﹐也怕她為難﹐便把口裡面那篇演講辭吞回肚子裡去﹐繼續細心聆聽那位導遊的講解。

接下來﹐他提到用紙。我又記起了陶傑許多年前一篇談到保存中國畫的文章。裡面大意說﹐名畫收藏,中國畫已經黯然退出舞台。首先是宣紙裱裝,經不起亂世浮生的奔波,難於保藏,不像西洋畫,有紮實的畫框和修復方式,連第二次世界大戰,希特拉搜掠羅浮宮的珍藏,在火車上日夜運送,戰後也全部追回,沒有一幅受損。

我正想跟這個打理藝術館的人開始討論這個話題。因為他應該是一個合適的人。在香港這座中西交融的城市裡的藝術館上班﹐總會對中國畫﹑西洋畫的收藏有獨到理解罷。當那位導遊介紹完那張字畫宣紙﹐正要帶我們四個參觀藝術館的人到另一件展品的時候﹐我便不識趣地問﹐究竟明代的畫家還有什麼畫具材料可以選擇﹖

可能以為經過那位中年婦人一聲叫嚷﹐我會怕了發問﹐聽到我這個問題﹐我看到那位導遊臉上有點意外之情。他隨口數了幾樣後﹐我便很自然地追問下去﹐那麼一個畫家會怎樣選擇用上什麼畫具材料呢﹖

「沒有什麼特別考慮。都是一己喜惡而已。」那位中年導遊冷冷地回答道。望著他那有點惡毒的表情﹐我知道﹐他不會是一個合適的人去討論藏畫這個大問題。於是﹐我便識趣地跟著林大小姐離開那個小小的導賞團﹐跟隨著其他外國遊客自行欣賞研究其他展品。

我其實是一個好學的人。對於有興趣的事情﹐我會很用心學習。那天晚上﹐回到家後﹐便從書櫃裡找來幾本陶傑的書。我記得﹐有幾篇談論中國畫的文章。從前﹐我是沒有興趣讀的文章。我以為﹐這個曾旅居英倫十六年的中國人﹐對中國畫很有認識。畢竟﹐他的母親來自書畫世家。便是沒有用心研究﹐耳濡目染下﹐也能略懂一二﹐足夠教我茅塞頓開。

他寫道﹕中國畫家程十髮是碩果僅存的最後傳人之一吧。程十髮的畫有許多小聰明,其「阿Q正傳一百零八插圖」更是活用了電影的鏡頭語言,橫嶺側峰,角度豐富多姿,是水墨人物中的極品。但不知何故,程氏比起張大千的雄奇、傅抱石的深婉,令人覺得帶點上海人的滑頭味。這就是中國繪畫藝術的神奇之處了。西洋畫除了上帝殿堂級的極品,如米開安基羅和達芬奇,可以看出畫家的人格性靈,一般作品與畫家的性格無關。但中國畫不同。張大千的潑墨不拘小節,性格像彌勒佛。黃君璧的瀑布,氣魄很大,但晚年略兼千篇一律,看看他的履歷,怪不得,後來避走台灣,成為蔣夫人的宮廷畫師。中國畫的筆墨水氣或淋漓,或富泰,或拘謹、或斂穩,畫家的性情,一看就看得出來。

他又寫道﹕中國水墨比西洋油畫,其氣孕生意境,中國畫講求「意在筆先」,道理一點也不高深:就像廚房炒菜,中國菜的食譜煮一味小鮮,講求「鹽少許、油少許、醬油少許」,這「少許」兩字,全憑不同的廚子心意估量,你抓一小把,我放一小匙,這就像中國畫家「意在筆先」,炒一道好菜,配料所謂「少許」,就是意了。中國人炒菜講求「意在鍋先」,一隻火爆的熱鍋,滿廚濃煙,爆破一鍋青葱,菜肉一把摜進去,配料幾十樣,隨意灑放,炒出來的菜就是一碟藝術品了。鬼佬的菜譜,醬油、糖、鹽,非要分量明確不可,幾多克,多少茶匙,說得清清楚楚。但如果繪畫和烹飪一樣,同是藝術,配料和菜式的物理定量,豈不是妨礙了創造嗎﹖

讀著讀著﹐我開始明白自己的無知。竟然從來不明白中國水墨跟西洋油畫的重大差別。「書法家隨意按著一時喜惡﹐胡亂舞弄筆杆﹐任意輕按落力」那不就是陶傑提及的「意在筆先」嗎﹖

我開始明白的同時﹐也開始不明白。我不明白﹐何解藝術館的那位導遊就不能如此教我這位對中國畫一竅不通的人茅塞頓開﹖要不是我有心學習﹐回家後依然會拿來一些書來讀﹐自行研究如何欣賞中國畫﹐我豈不是會給他和那位中年婦人嚇跑﹐以後不敢再觸碰自己民族的藝術﹖這還不特意﹐我可能還會錯以為自己的理論正確﹐跟其他不認識中國畫的人胡說八道﹐成為敗壞中華文化的罪魁之一﹖我真的不明白。

不過﹐話也得說回來。幸好﹐香港藝術館吸引不了年青人。沒有一個年青人會因此成為敗壞中華文化之途。善哉善哉。

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前光華文化中心主任路平小姐在其一篇文章裡﹐有這樣的一句說話﹕「...少了隨性﹑少了即興﹐便少了單純的浪漫。」

這是我同意的。從來﹐浪漫都應該是不經意的。都不需要精心計算﹐也不需要刻意經營。所以﹐我經常以為﹐我是一個單純浪漫的人。因為我不喜歡事情早有安排。

早陣子﹐參加一位老友的婚宴﹐看到一切給安排得井井有條﹐秩序井然﹐我心裡面著實有點怕。怕的是什麼﹖我也一時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或者﹐就是怕把婚禮搞得如此實實際際﹐沒有太多錯誤的想像空間。畢竟﹐隨遇而安﹐方是我的座右銘。

提及的那篇文章﹐標題為《婚禮的冥思》﹐收錄在路平小姐最新的那本文集《香港已成往事》裡面。

文章裡﹐作者說﹐「一般來說﹐香港的婚禮充滿人間的煙火。在酒店擺酒的中式婚宴﹐從請柬到賓客﹐處處需要準備的功夫。一場周全的婚禮﹐牽涉了太多事物性的工作......提醒我們婚禮本來是兩個家庭﹑或者是兩個家族的事。正因為婚禮這麼瑣碎實際﹐婚宴才更像個分水嶺﹕婚禮同時意味著棄守﹐對於浪漫的棄守﹐就好像聽著婚姻誓言總有莫名的衝動﹐同時卻有某種悲涼﹕愛到天涯海角﹐愛到天荒地老﹐TILL DEATH DO US APART﹐直到死亡讓他們分開。」

讀了這一段文字後﹐我好像有所領會。我竟然老是記著這一段說話。

月初﹐在香港的時候﹐那位新婚的老友撥冗跟我見了一面。我們談了許多事情。突然間﹐我想起袋子裡帶著了路平小姐那本文集﹐便嚷著要跟那位老友唸一唸那一段文字。可是﹐可能因為才剛在書店買回來關係﹐竟然一時間找不到那篇文章﹐也就找不到那一段文字。

老友說﹕「也不急在一時。以後找到才跟我說亦不晚。」我知道﹐他其實怕我讀得興起﹐停不了口。從來﹐我都是一個愛發表理論的人。包括自己的理論和別人的理論。

於是﹐當終於給我找到後﹐便決定在此抄下那段本來要在香港在老友面前說的話。

也記起了另一位剛剛結了婚的老友的說話﹕「每一個人也有其理想的婚禮。那包括你自己的父母﹐和你將來的外父﹑外母。無奈地﹐每個人的理想婚禮卻又不盡相同。」

Thursday, September 17, 2009

九月初的時候﹐再返回了香港一趟。是今年的第二次。自搬到歐洲生活後﹐從未試過一年之內回港渡假超過一次。這一年﹐二零零九年﹐當然是特別的一年。在這樣一個特別的年份裡﹐做了這樣一件教自己起初也有點詫異的事情﹐也不算是太過份罷﹖

如期說二零零九年是一個特別的年份﹐更特別的該是這一年的九月九日。因為那是「零九零九零九」。

中國人最喜歡講意頭。於是﹐在這樣的一個三條九的日子裡﹐許多人都決定跟自己的另一半拉埋天窗。取其長長久久之意。其實﹐說穿了﹐那又不過是商人的心思。都是MARKETING的技倆。我常以為﹐只要肯花心思﹐動動腦筋﹐任何一個日子都有其特別的意義﹐都適合做任何事情。包括結婚。一切都只看如何包裝罷了。

在這樣的想法底下﹐在零九年九月九日結婚﹐又顯得沒有什麼心思了。因為太容易去為這個日子想出一個意思來。

不過﹐自己在今年第二次返回香港﹐其實還不是為了跟那一個特別的人去渡零九年九月九日。

我沒有刻意去替這一個日子找一個意思。因為根本沒有這個需要。九月九日﹐從來都是一個特別的日子。是那位貌美如花的天仙駕臨大地的紀念日。只不過因為碰上了是二零零九年﹐這個本來就很特別的日子﹐變得更加的不平凡。

因為零九年是一個很特別的年份。

Thursday, September 03, 2009

我同意這是偷。

當一個只能當英國國家隊後備的後衛也能夠賣得到二千四百萬英鎊﹐一個同樣當打﹑已經代表了荷蘭國家隊四十次的後衛竟然只需要七百萬英鎊﹐這不是偷是什麼﹖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DAVID MOYES如何能夠說服得了對方在這樣低廉的價錢底下出售。

當然﹐那一個英國國家隊後備已經證明得了能夠在超級聯賽立足 - 他只不過沒有能力在國家隊裡擔正罷了﹔而這一個荷蘭後衛還需要時間適應體力化的英國超級聯賽。難道這適應問題就值一千七百萬英鎊﹖

再看其他球會的轉會。MICHAEL TURNER從HULL CITY轉到SUNDERLAND﹐要一千二百萬英鎊。可能是我無知﹐不過﹐要不是在夏天的時候﹐這個球員的名字跟愛華頓連上過一會兒﹐我真的對他一無所知。縱然他是HULL CITY過去兩年的最佳球員。畢竟﹐那只是HULL CITY。而TURNER先生也不是什麼國家隊的成員。

於是﹐還是那一句﹕只需要七百萬英鎊便簽得下JOHNNY HEITINGA﹐這不是偷是什麼﹖

在網上找到一些這位荷蘭後衛的片段。希望他今年能夠在球場跟愛華頓的球迷一起如此慶祝。



(按﹕回港渡假﹐此欄暫停一會兒。)

Tuesday, September 01, 2009

喜歡《À BOUT DE SOUFFLE》這部電影﹐還有一個原因。一個很男人的原因。因為女主角漂亮。

是JEAN SEABERG。一個美國女生。一個英年早逝的美人兒。許多時候﹐漂亮的明星的人生都是短暫的。當然﹐這也可能因為他們的生命短暫﹐所以大家都只看得到他們漂亮的地方﹐只記得他們漂亮的地方﹐因而錯覺地以為漂亮的明星的人生都是短暫的。

一個星期後﹐我再次跑到電影中心去。也是高達的作品。是《VIVRE SA VIE》。

這一次﹐女主角是ANNA KARINA。就是導演自己的妻子。亦即是高達的電影裡經常擔正做女主角的那一個美麗法國女人。

Vivre Sa Vie


那是一個女生為了生活﹐出賣自己肉體的故事。最後﹐因為誤交壞人﹐連自己的生命也出賣掉。

提到在巴黎當妓女﹐便想起另一部法國電影《BELLE DU JOUR》。一樣是漂亮女主角。是嘉芙蓮丹露。

究竟要在法國首都當上一個妓女﹐是否必定要美麗得不可方物﹖是否要漂亮得不像一個妓女﹖

Wednesday, August 26, 2009

自《我愛碧咸》後﹐我喜歡上了KIERA KNIGHTLEY。

原因﹖當然是她的美貌。我以為﹐她是GYWNETH PALTROW後﹐最漂亮的一個女生。

最近﹐從網上知道了這位英國女演員的最新消息。其實﹐對於娛樂圈的消息﹐真的要靠互聯網。畢竟﹐《泰晤士報》是沒有娛樂版的。

原來﹐KIERA正在拍攝《NEVER LET ME GO》。明顯地﹐那是一部改編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零五年作品的電影。

那的確是一個很教人興奮的消息。我最喜歡的女演員演出我最喜歡的其中一部小說的電影。

我想﹐她是飾演KATHY罷。

在YOUTUBE找到了BBC的一段報導。電影正在英國一個叫Clevedon的小鎮拍攝。



望著週邊的環境﹐我想他們正在拍攝我以為小說裡面最浪漫的一幕。

KATHY跟TOMMY跑到NORFOLK的一間雜物店﹐去找尋遺失了的一張錄音帶。

Tuesday, August 25, 2009

早陣子寫了一點女人那101個用途後﹐我慶幸還能夠活下來。於是﹐便趁有空﹐多補充一些在《泰晤士報》裡提及過的其他女人的用途。

我的確是寫其他女人的用途。因為以下這些都是早前那篇沒有提及過的。因為那一篇我是寫那些我在林大小姐身上找得到的用途。

用途七﹕縱然你有兩隻左腳﹐跟你跳舞她還是不會覺得尷尬。

用途十四﹕告訴你如何的不浪漫﹐然後投訴你所選擇的餐廳。

用途二十二﹕在你的襯衣尋找口紅蹤跡。

用途二十六﹕詢問沒有答案的問題。

用途二十八﹕教曉格蘭特等男星不會失業。

用途三十六﹕讓地盤工人找到地方吹口哨。

用途四十六﹕跟動物﹑植物﹑嬰孩溝通。

用途五十六﹕花上許多時間打扮﹐弄得已經會遲到﹐在出門口前﹐又突然跑回房﹐再換過另外一套其實跟早前那一件很相似的衫﹐然後問你是否比較喜歡早前那一件。

用途五十八﹕餵人奶。

用途六十二﹕當你飲醉時﹐顯得比你還要尷尬。

用途七十九﹕把所有重要文件整理好﹐然後放進回收箱裡面去。

用途九十一﹕經常問「誰拉起了坐廁的座板」。

用途九十八﹕買了東西後﹐放到衣櫃背後。

Wednesday, August 19, 2009

有點慶幸。因為總算沒有給我猜中。

當然﹐那不能算是猜中。便是我猜中了那個賽果。因為我本來就猜錯了誰勝誰負。

今年暑假﹐我不斷在人前滿懷信心地說﹕「在新一屆球季首天﹐愛華頓便正式向全世界證明我們將會是新BIG FOUR的其中一隊。因為我們會重創阿仙奴6-0。」便是在那間北倫敦球會的球迷面前﹐我也是如此口不擇言。從來﹐我都是想到什麼﹐便說什麼。

上星期五﹐也就是球季開鑼前一天﹐《泰晤士報》有一篇很好的ARSÈNE WENGER的專訪。老實說﹐讀了那三大版的訪問後﹐我是越來越喜歡這一個法國人。尤其當他解釋了為何早知道皇家馬德里將會在夏天大灑金錢﹐也不願意執教那隊西班牙球隊。他直截了當地回答說﹕「在阿仙奴﹐我還有未完成的工作。」我想﹐那是再次把聯賽冠軍帶返北倫敦。曾幾何時﹐阿仙奴擁有英國超級聯賽裡面最長的不敗記錄。

返到公司後﹐便立即跑到《泰晤士報》的網頁找來那一篇訪問﹐然後轉寄給那幾個阿仙奴的擁躉。在電郵裡﹐我寫道﹕「希望有天當DAVID MOYES給問及為何推掉到曼聯執教﹐他也會講出同樣的說話。」最後﹐我加上了一句﹕「好好享受這個星期五。因為這個週末你們將不會太好過。」

結果﹐不好過的是我自己。

要不是沙夏在補時階段打進一球﹐我將要猜中那場比賽的賽果。只是﹐贏得比賽的那一隊不是穿藍色球衣罷了。

我想不到自己竟然有能耐看畢整場比賽。我應該會在4-0的時候離開酒館。不過﹐我竟然看畢全場。或者﹐我老是以為奇跡會在那天黃昏在葛迪臣球場發生。我真的如此以為。

這是我二十多年來首次看著自己的擁護的球隊給別人蹂躪。心裡很不是味道兒。於是﹐晚上也沒有心情吃下那頓本來很可口的意大利菜。沒有心情上網讀球賽報告。沒有心情看電視。沒有心情讀報紙。

是什麼也沒有心情。

Tuesday, August 18, 2009

許多時候﹐我都是公司裡的那個打印機維修員。

那當然不是因為那是我的專長。從來﹐我都是一個不學無術的人。我經常在公司裡維修打印機﹐就只因我經常碰到其他同事一聲不響離棄那些卡了紙張的打印機。

老實說﹐在公司裡﹐那是我最討厭的事情。我不明白為什麼總是有人會完全不理會因為編印自己的文件而卡了紙張的打印機。他們其實不用多做一些什麼。他們只需要打開打印機裡所有可以打開的門﹐迅速地檢查一下打印機裡所有可以容許紙張通過的位置﹐取走那些給卡著了的紙便成。那根本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可是﹐就總是有人完全不理會﹐就讓那些卡住了紙張的繼續卡著﹐讓公司裡的打印機不能運作﹐影響了其他人的工作。

每次當我遇上那樣的情形﹐遇上我的文件不能打印出來的時候﹐我都會容忍不了﹐親自「修理」一下那些卡了紙張的打印機。

於是﹐我已經很清楚公司裡每一部打印機經常卡著紙張的位置。當一些有心維修打印機的同事面對著那部機器﹐還是摸不著頭腦的時候﹐我總是能夠輕易地指出他們還未檢查的地方。

當然﹐也有時候﹐我是未能維修得了。那麼﹐便要跑到電腦部門那個網頁﹐填下那份報告事故的問卷﹐寫下遇上的問題﹐等候電腦部門專人侍候。

那也是我另一樣討厭的事情。

有一次﹐因為文件有點趕急﹐便立即親自跑到電腦部門﹐要求他們派人搶救那一部打印機。得來的回覆乃是﹕「你應該知道規矩罷﹖到內聯網填下那份問卷﹐我們才能立即維修。」

那位電腦部同事也立即得到我的回覆﹕「你這一個調理農務蘭花系的畢業生。」

Friday, August 14, 2009

眾所週知﹐《悲慘世界》(LES MISERABLES)是我最喜歡的一套歌舞劇。裡面那首《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更是我百聽不厭的一首歌。



可是﹐近來﹐我發現﹐我越來越喜歡這一首﹕



歌曲名字叫《EMPTY CHAIRS AT EMPTY TABLES》。講的是當所有朋友在革命犧牲後﹐自己孤單生存下去的心情。

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教我越來越喜歡這一首其實很灰心的歌曲。我以為﹐自己還有點雄心壯志罷。三年前﹐在劇院裡欣賞這一部著名歌劇的時候﹐我是一邊聽著《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一邊激動地搖擺著雙手。

想不到三年後﹐那時候的激情竟然有點漸漸減退。

或者﹐我是真的老了。

畢竟﹐人大了﹐激情不能再如以往搬燃燒。

Tuesday, August 11, 2009

那天﹐是歐洲聯賽冠軍杯外圍賽最後一圈抽籤的日子。也就是歐洲足協聯賽抽籤的日子。我理應很關心。因為愛華頓今屆再次可以參加歐洲大陸的比賽。是連續第三年。我很希望第一時間知道他們首場比賽的對手。畢竟﹐只要能夠過得了這一關﹐我們便能夠打入分組賽階段﹐至少能夠替球會多賺一些電視轉播收費。

我是前一晚已經得悉抽籤會在十二時半舉行。我早打算到了那時候﹐便在公司的電腦打開歐洲足協的網頁﹐現場收看抽籤的情形。可惜﹐手頭上正有一些工作要忙﹐我竟然忘掉了這件重要的事情。

中飯前﹐突然收到了一位同事的電郵。原來是跟我們一班足球迷報告歐洲聯賽冠軍杯的抽籤結果。其實﹐這句句子有點不正確。因為他只不過跟我們講了一場比賽﹕阿仙奴對些路迪。是名符其實的大不烈顛大戰(BATTLE OF BRITAIN)。受到大家矚目﹐因為兩支球隊在愛爾蘭都有很多擁躉。

有阿仙奴球迷回應道﹕「我們應該能夠贏得些路迪。只是﹐真的不知道是否能夠在分組賽晉級。實在太多球員傷了。這個夏天也不能夠好好的增兵。」

我也相信這支倫敦球會能夠打入分組賽。雖然是有點難度。始終﹐很難在蘇格蘭擊敗些路迪。近年來﹐歐洲比賽裡面﹐他們只在主場輸掉了不過兩場。

所以﹐也有人回覆道﹕「想不到新一屆球季首天﹐阿仙奴便要打場硬仗。」

說這句話的是利物浦擁躉。於是﹐我決定不保持沉默。

我回答道﹕「當然。因為他們首天便要到訪葛迪臣公園。」

那位利物浦擁躉當然也不客氣。他寫道﹕「明顯地﹐那是一場容易的客場勝仗。」

讀著這樣的回覆﹐我決定嘗試學一學英國人的待人處世。我說﹕「我想﹐那是因為你不知道愛華頓的球場叫做葛迪臣公園罷﹖」

我是期望愛華頓在新球季首天便重創阿仙奴。

Monday, August 10, 2009

因為林大小姐不喜歡巴黎﹐我便決定跟另一位女生到花都渡週末去。是另外兩位。

那天﹐實在忍受不了今年沒有到過巴黎去﹐便立即撥了個電話給妹妹﹐提議今年跟她在法國首都慶祝生辰。她當然很高興。畢竟﹐所認識的女生當中﹐沒有一位不喜歡巴黎。除了林大小姐。

臨掛斷電話前﹐我問道﹕「那時候﹐母親是否已經從加拿大回到倫敦了﹖」

我聽到電話另一端答道﹕「剛巧早一天返到。」於是﹐順理成章地﹐我會跟兩位女生一起到巴黎渡一個週末。

不過﹐話得說回頭﹐我當然很希望能夠有天林大小姐會願意陪我暢遊花都。我深信﹐我一定能夠讓林大小姐對那一個大都會改觀。(其實﹐在我很煩人地游說底下﹐林大小姐已經答應下次到馬賽的時候﹐陪我北上巴黎小住兩﹑三天。或者﹐上次在倫敦幫襯過LADURÉE後﹐喜歡上了那些小餅乾﹐也希望能夠到總店親身嚐一嚐法國的下午茶罷。)

這次到巴黎去﹐有兩件事一定要做。

第一﹐希望能夠入住LE QUARTIER RÉPUBLIQUE, LE MARAIS這間BOUTIQUE HOTEL。他們說﹐那是CHIC ON THE CHEAP。不用花上大把金錢﹐便能夠在BOUTIQUE HOTEL住上兩晚﹐無論如何都很誘人罷﹖

第二﹐到L'AMI JEAN吃頓晚餐﹐嚐嚐廚師STÉPHANE JÉGO的廚藝。去年的時候﹐因為一時大意忘記訂位﹐結果只能在門外望著裡面擁擠的COSY的氣氛輕嘆。加上這間平民餐廳只在星期二至星期六營業﹐於是﹐錯過了。

啊﹗還有要到FROMAGERIE QUATREHOMME買芝士。和RUE MONTORGUEIL逛街市。

JE T'AIME, PA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