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05, 2009

最近﹐看過幾個朋友上載到了網上的照片後﹐我不禁再次替那些以香港為家的女人感到悲哀。

其中一輯﹐是一個朋友的婚禮。看罷起初那幾張大合照﹐我老是覺得朋友的老公有點古怪﹐不過﹐就是說不出過所以然來。總是覺得那一套他在自己一生人一次的婚禮裡穿上的所謂禮服有點古怪。可能是執起照相機拍照的那個人技術有限罷﹐那一套衫竟然跟酒樓樓面經理穿的沒有太大分別 - 當然﹐我是指那些高擋次酒家的樓面經理。那個男的本身不是沒有幾個錢。那個婚禮也花上了不少金錢罷﹖

當我看了以後幾張近照後﹐我終於知道這裡面有什麼問題。那個新郎腳上踏的﹐竟然是一對運動鞋﹗

我實在不明白這是什麼心態。怎可能讓自己在自己的大日子裡當眾出醜﹖禮服配上運動鞋﹐那不是叫自己出醜眾人面前﹐是什麼﹖就算那是一雙價值過萬的運動鞋有如何﹖運動鞋畢竟是運動鞋﹐登不上大雅之門就是登不上大雅之門。始終﹐世界上有許多事情不是單憑價錢可以來衡量。

或者﹐那是什麼最新潮的配搭。或者。畢竟﹐除了留意《泰晤士報》裡面LISA ARMSTRONG的服飾介紹外﹐我沒有追讀其他潮流服飾雜誌。對於﹐其他潮流﹐我真的一無所知。可是﹐便算這是最新潮﹑最流行的配搭﹐我也只想起去年這份英國傳統報紙那個用來評論碧咸給借用到AC米蘭的比喻。記者寫道﹕「走在街上﹐看到別人穿著一條細了一個碼的西褲﹐我不會取笑這位人兄 - 畢竟﹐他有勇氣追隨那種創新潮流﹔我只會讚嘆向這位人兄推銷得了這套褲子的售貨員的推銷技巧。」

話得說回頭﹐這不是我首次看到香港的新郎腳踏運動鞋參加自己的婚禮。至少﹐這一位新郎哥沒有讓自己裝扮成自己婚禮裡面的唯一一個小丑。那一套禮服上﹐沒有用金線繡上龍鳳圖案﹐沒有什麼古靈精怪的裝束。

香港男生這樣看待自己的婚禮﹐不是教人替香港那些女人感到悲哀﹖只是﹐他們已經成為別人的丈夫﹐那最多是別人的悲哀。是個別的﹐不是大眾的。

教大眾香港女人悲哀的﹐是那些還未成為別人丈夫的香港男生﹐他們的衣著品味也叫人驚訝。

另外一輯照片﹐是朋友跟她幾個剛成為博士的朋友的合照。

看著那幾個新博士的裝束﹐我跟自己說﹐假如要養成這樣的品味方能成為一個博士﹐我真的慶幸沒有強求自己成為一個博士。

在那一套博士袍底下﹐那幾位新博士穿上的竟然是圓領汗衣﹑藍色牛仔褲﹐腳踏運動鞋。我以為﹐要尊重自己的學術成就﹐要陪襯得起那套博士袍﹐身上穿的該是一套西裝。一套衣櫃裡剪裁最好的西裝罷。

看罷這兩輯照片﹐我以為﹐香港教育要教懂孩子通識之前﹐應該教一教他們穿衣服的禮儀。

這些本來應該是家教的一部份。可惜﹐在香港這個社會﹐家教已經成為了一個很老餅的名詞。這可能是更悲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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