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9, 2009

偶然﹐在網上看到一個朋友上載了一些我們中學時候的照片。其中一張﹐是中學第一位數學老師結婚的照片。我們差不多整班都有出席他的婚禮。他結婚﹐究竟是我們中學一年級的事情﹖還是高中以後的事情呢﹖實在已經有點模糊。不過﹐望著照片裡面每個老友的樣子﹐應該是才升上中學的時候罷。

那該是我首次自己出席別人的婚禮。

這句說話似乎說得有點纍贅﹐甚至有點詞不達意。我的意思是﹐那是我首次不在父母陪同下出席人家的婚禮。

說得這樣纍贅﹐因為我不能說服自己用上「朋友的婚禮」。老實說﹐能夠稱得上朋友的老師﹐我沒有幾多個。況且﹐便是說稱得上朋友﹐那也不過是中學時候的事情。畢業後﹐我跟母學的聯繫﹐就只有那一班老友。一班經常教我驕傲的老友。(補充一點﹐遇上一個能夠真正成為朋友的老師﹐那倒是出來社會工作後的事情。至少﹐我是如此以為﹐他是我的朋友。他的確教懂了我很多事情﹐他也很樂意聽我訴苦。我成為了現在的我﹐全都是因為這一個能夠真正成為朋友的「老師」。)

我喜歡語文。可惜﹐香港的教育制度不容許我修讀中國文學和英國文學的同時﹐也修讀數理化。也許﹐就是這樣﹐跟隨主流選上理科的我更加喜歡數學。因為數學其實也是一種語文。每次去證明一條方程式的時候﹐其實就是在寫一篇文章﹐去說服別人何解那條方程式無誤。語文不就是用來跟別人表達自己的想法嗎﹖

只是﹐假如說有一個老師讓我喜歡上數學﹐那一定不會是那張結婚照裡面的那位數學老師。雖然中學頭五年裡面﹐他教了我三年數學(包括附加數學)。老實說﹐他令許多人討厭數學。因為他連最基本的MATHEMATICAL INDUCTION也講得不明不白。(什麼是MATHEMATICAL INDUCTION﹖那是可以用來證明「天下烏鴉一樣黑」這種「一個是﹑兩個是﹑其餘都是」的STATEMENT最簡單的一種方法。)

所以﹐我想﹐應該沒有一位老師教我喜歡上數學。(倒是有老師教我喜歡上了化學。)我想﹐我在預科時選上數學﹐應該完全跟中學時候的老師沒有關係。(另一個原因其實是﹐我不喜歡上生物課。)

應該如此。

不過﹐我卻突然想起中四時候的一件事情。

那天﹐物理課的老師因病沒有上學。代課看管著我們這班頑皮學生的﹐是教純數的副校長。本來我們都是在座位裡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突然間﹐這位副校長心血來潮﹐向我們問了一個數學問題﹕「在可以旅遊宇宙的年代﹐有一間有無限間客房的酒店。這天﹐你準備投宿這一間酒店。不過﹐經理跟你說﹐所有房間已經住滿了客人。你究竟有什麼辦法﹐可以在這一間有無限間客房但住滿了客人的酒店﹐找到一間多餘出來的客房呢﹖」

我記得﹐全班沒有一個人回答得了。當然﹐那跟我們那時候還未認識無限這一個概念有關。畢竟﹐我們不是如此笨蛋的。我相信﹐在母校的歷史裡﹐我們算得上是出類拔萃的其中一屆。

我不敢說﹐是這一堂﹐以至這一條問題教我喜歡上在數學的無限宇宙裡漫遊。只是﹐我知道﹐我實在很喜歡這一條問題。和答案。

看到那一張老師的結婚照片﹐竟然想起了這件事情。

4 comments:

ryan said...

我會這樣安排, 1號房的客人搬去2 號房, 2 號房的搬去3 號, 如此類推, 這樣, 1 號房會可留給新往客~~ 在此當然我是假設房間的編號是 countable。

這個問題我記得是在大學時看過, 我也是讀理科, 預科時也是選數學, 因為我討厭 + 害怕化學及生物。

我在大學是修讀數學的, 幸好我沒有機會成為令學生討厭數學的人。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Ryan,

Oh you're a teacher, aren't you? So does this remind you that this can be one of the questions in a mid-term exam?

RYAN said...

我不是老師, 這或許是社會之福吧, 但我的工作跟數學有關的。
現在課堂所教授的數學不會講及太多抽象的概念, 所以無限這個概念根本連提也不敢提。雖然以前的數學課程很深很痛苦, 但總覺得對於一個人的思維訓練是很好的事, 所以我很多時也慶幸自己早了出世。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以前的數學課程很深很痛苦, 但總覺得對於一個人的思維訓練是很好的事. That's very true. (But i don't know that they don't teach infinity in secondary school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