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在雅虎香港的網頁裡面看到一宗新聞。是一個補習天王車禍身亡的新聞。
我讀了《星島日報》的一篇報導。裡面有這樣的一句﹕「黎以風趣幽默教學見稱,深受敬重。」
原來﹐在香港這一座回歸了中國大陸的城市﹐一個老師(姑且算一個補習教師也是老師罷﹗)若要得到學生敬重﹐其中一個條件是﹐要教學風趣幽默。
讀了那一句話﹐我不得不搖頭苦笑。
這又是另一個香港是一個反智社會的證據。
我不明白什麼叫做「風趣幽默教學」。一個老師的職責不是賣笑﹐也不是為學生帶來即時的快樂﹔一個老師的職責是傳授知識﹐教好學生﹐幫助他找到尋求快樂的方法。
從來﹐教導與學習都不能夠在嘻嘻笑笑裡發生。因為學習永遠是苦悶的。那是一個刻苦﹐也刻板的過程。要認識一點事情﹐要學懂一點道理﹐我們都要多讀﹐多看﹐多聞﹐多問﹐多想。試問這當中又怎可能有樂趣可言﹖沒有下過這些苦功﹐不可能學懂一點知識﹐不可能增長一點智慧。快樂﹐是在學懂了之後才自然獲得的﹐並不是在學習過程裡面感受得到。假如學習過程裡經常快樂自在﹐那不是因為你是一個天才﹐那是因為你讀得不夠多﹐看得不夠多﹐聞得不夠多﹐問得不夠多﹐想得不夠多。天才之所以是天才﹐只不過是能夠縮短那個苦悶的學習過程而已﹐並不是因為他能夠笑著學習。
沒有人能夠笑著學習。笑著學習得來的知識﹐並不能牢牢長久地留在自己的腦袋裡面﹐因為那其實根本就不是學懂了的知識﹐那只是在讀﹑看﹑聞﹑問﹑想後﹐遺留在我們的短暫記憶裡的片段而已﹐沒有在腦袋裡面生下了根。大水一來﹐便會給沖走掉。唯有在多讀﹐多看﹐多聞﹐多問﹐多想後﹐那些知識與道理方能從我們的短暫記憶滲入到腦袋中央﹐然後落地生根﹐固有地留在我們的身體裡面。
所以﹐我不相信有一種東西叫做「風趣幽默教學」。因學習沒有一點樂趣可言﹐教學也就不可能帶來一點樂趣。
發了一大論牢騷﹐我想﹐也許﹐我實在不該算補習教師做一個老師。畢竟﹐補習教師這一種人﹐不靠一點奇技淫巧﹐招徠不了現在那些少男少女的生意。要知道﹐現在那些少男少女的父母﹐其實就是我這一代給香港教育教壞了的垃圾。有著我們做父母﹐他們又怎懂得什麼叫做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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