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15, 2008

幾年前﹐中國大陸出版了一本書﹐叫做《帶一本書到巴黎》。作者是林達。印象中﹐算流行過一段時候﹔在文化圈子中﹐亦引起過少少漣漪。畢竟﹐是那個暴發社會裡﹐首部推廣品味旅遊的作品。那時候﹐我也附庸風雅地買了一本回家細讀。只是﹐到了現在﹐除記得雨果的《九三年》外﹐書裡面提及過什麼﹐都沒有絲毫記憶了。

當然﹐記得的﹐還有那一個書名。

聖誕後﹐我染上了到處旅遊的習慣。都怪認識了一些在倫敦生活的香港人。便是已經在英國首都居住﹐他們竟然還不時在週末空閑的時候﹐乘飛機到米蘭購物。就像從沙田到銅鑼灣般。於是﹐我這一個住在都柏林﹐而又喜歡旅行的香港人﹐便決定每個月撥兩個週末出來﹐到其他城市小住一會兒。

上週末﹐我就是去了巴黎。是第三次踏足這個法國的首都﹔也是逗留得最短的一次。才一個晚上。

時間當然不夠。不過﹐到巴黎去﹐時間是永遠不足夠。還記得﹐海明威在短篇小說集《流動的饗宴》的扉頁上寫道﹕「年輕人有緣在巴黎消磨年輕的歲月是人生的福份,一輩子消受不盡,因為巴黎是個流動的饗宴。」董橋先生是這樣翻譯那一句名句。

在未有把握能夠搬到巴黎生活前﹐一個晚上跟一個星期﹐又有什麼分別﹖我只不過想在花都消磨些時間﹐好沾上一些流動饗宴的光芒。

我以為﹐在短促有限的時間裡﹐要好好享受巴黎﹐唯一辦法﹐就是在露天咖啡座﹐點起一支香煙﹐呷著咖啡﹐一邊讀書﹐一邊欣賞路過的每一個人﹐然後去寫本小說。談起海明威在法國首都的逸事﹐董橋說﹕「海明威住法國的時候才二十五歲,常常泡巴黎St. Michel咖啡館一邊寫小說一邊喝朗姆酒一邊看漂亮女孩子。那天那個女孩子坐在靠窗的座位,一張臉彷彿新鑄出來的肉色硬幣,肌膚是冒過一陣細雨的花瓣,頭髮跟烏鴉翅膀一樣黑一樣亮,斜斜一剪順着臉頰剪出一彎新月。短篇寫完了,他很累。重讀了一遍結尾一段文字抬頭一望女孩子走了:『我想我真心希望她是跟一個好男人走了。我心裏終歸很難過。』他說。他把起草小說的筆記本揣進衣袋裏向伙計要了一打生蠔半瓶白葡萄酒:『寫完稿我總是覺得空空蕩蕩又悲又喜彷彿剛做完愛,我斷定這是一篇很好的小說,到底有多好倒要等我第二天再讀一遍才知道。』」

於是﹐出發前﹐費煞思量的﹐不是那兩日一夜的行程﹐倒是該帶一本什麼書跟我一起到巴黎。

無疑﹐《流動的饗宴》確是一個絕佳的選擇。這部短篇小說集﹐寫的「都是那幾年花都舊人舊事舊心情的追憶。青澀的婚姻綴滿青澀的歡愉,記憶中的戰爭催人憐惜活着的珍貴。踏遍巴黎大街小巷,他喜歡看塞納河邊漁夫釣小鮈魚,煎一煎連魚骨都香脆。Sylvia Beach的莎士比亞書店可以賒賬可以借錢,Gertrude Stein精緻的書齋是四季敞開的懷抱。他教詩人Ezra Pound打拳擊。他說畫家Wyndham Lewis那雙眼神是『強姦不遂』的眼神。他上山滑雪下山賭馬隨時找得到藉口開香檳瞎慶祝,籌集給艾略特的錢全花光了誰也不在意。寫完《大亨小傳》的費茲傑羅神經兮兮服侍神經兮兮的Zelda,偶然跟海明威出一次遠門淋了幾陣雨他窮緊張硬說自己得了肺炎,過不了幾天又說Zelda抱怨他下面不夠長,海明威一手拉他進廁所脫下他的褲子瞄了一眼向他保證他的長度絕對正常!」

當然﹐《太陽照常昇起》亦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一個只能發生在巴黎的愛情故事。

只是﹐最後我竟然選擇了盧梭的《懺悔錄》。難怪你經常對我說﹐「我從來都不懂得你的浪漫和溫柔。」我想﹐亦只好如此解釋。因為我也想不到一個合理的理由。

2 comments:

May said...

《帶一本書到巴黎》is ok bor~~~幾好睇~~~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i don't think it's too bad. i just can't remember what it said inside.

about revolution if i'm not w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