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30, 2008

上星期﹐我跑到倫敦渡週末。第二天返到都柏林﹐在上班途中翻著《泰晤士報》﹐方知道原來那個星期天﹐為了讓大家重溫一下戰前倫敦地鐵的情懷﹐地鐵公司跟交通博物館舉行了一次特別的地鐵之旅。

他們從博物館裡取出那幾部早已退役的車廂。都是三十年代的設計﹕打格的沙發座椅﹐典雅的吊燈亮﹐漆亮的柚木地板。招待了過百五名喜歡懷舊的乘客。他們從伊靈(EALING COMMON)出發﹐到達傲詩比治(UXBRIDGE)後﹐再折返起點。走的是那條地區線(DISTRICT LINE)。

有個藝術系學生﹐刻意打扮一番﹐找來一件1940年的大衣﹐以配合車廂的環境。她跟記者說﹕「我也經常走這條線。想不到原來可以這樣優雅。」

的確。可能是建於一百六十二年前罷。在1846年﹐當滿清政府才開始中衰﹐英國人已經籌備在首都興建在地下行走的火車。有著這樣的歷史﹐還在現在的倫敦地鐵百病叢生﹐實在不大出奇。妹妹說﹐幾乎沒有一天所有線路都能一起正常運作。誤點﹑機器故障﹑停駛等﹐都經常發生。

這些事情﹐在地上行駛的火車﹐可能更加頻繁。

或者﹐跟英國太過接近。都柏林的火車服務﹐其實也有同樣的毛病。最近連續兩個星期﹐便總有一天遇上了機器故障﹐停了在兩個站的中間﹐動彈不得﹐累得我困在車廂裡半句鐘而遲到。

每想到這兒地鐵﹑火車的毛病﹐實在不得不替香港的交通運輸系統感到驕傲。只要在這兒住上一些時候﹐你便不可能想像得到﹐何解香港人還能夠有事情投訴﹖你實在不能想像得到香港的地鐵和火車﹐還有些什麼令人不滿意的地方﹖

在香港﹐在繁忙時間﹐地鐵和火車每一分鐘便有一班列車準時到達﹔便是在很非繁忙時候﹐也不過要在月臺等候五分鐘罷了。在此間﹐在早上上班返學時候﹐亦要等五分鐘﹔到了晚上八時後﹐更可能要在月臺上呆等四十分鐘。

在香港﹐所有鐵路維修或加建工程﹐都是在凌晨列車停止服務後才進行﹐都是在清晨列車開始重新投入服務前完成。每個晚上﹐工人最多只得短短的三﹑四個小時工作。還未算鐵路人員為了確保列車服務能夠正常運作﹐在開車前例行檢查的時間。從來未聽聞過會在週末假期時候停止服務﹐為的就是去做一些維修或加建工程。

在香港﹐我們談論的列車準時程度為99.99%﹔在英國和愛爾蘭﹐假如列車準時程度達到95%,他們便要大開香檳慶祝。最近﹐記者發現﹐為了「有效地」提高那個PUNTUAILITY,火車公司決定﹐只要在比原定時間不晚過十分鐘到達﹐那依然算做準時。可是﹐ 便是有著如此的定義﹐他們公佈的準時程度也只有94.5%。(奈何﹐這已經是都柏林市內最準時的交通工具。)

無疑﹐我的確經常都對香港的問題看不過眼。不過﹐對於這個前英國殖民地的集體交通運輸系統﹐我是完全沒有一點不滿意。

我實在想像不到怎能有一丁點的不滿意。

Tuesday, April 29, 2008

到底﹐我是老了。

我常以為﹐人到了一個年紀﹐就會喜歡買樓。最近﹐我發覺﹐我有點衝動去買樓。

都是從巴黎回來後的事情。

三年前﹐跟一眾老友到歐洲旅行。首次來到法國首都﹐住上了四天。可能因為迷上了翡冷翠﹐返回香港的時候﹐我知道﹐我對巴黎談不上有什麼好感。畢竟﹐我不是一個三心兩意的男人。愛上了伊﹐便不會愛上她。我的心裝不下兩個漂亮女生。

開始喜歡上巴黎﹐是去年復活節之後。

V放假遊英﹑法兩國。才不過兩個星期﹐實在沒有太多時間多去些地方。於是﹐便決定只遊兩個首都。我同意一起遊巴黎。重遊了一次拉丁區﹑新訪到過LES HALLES的RUE MONTORGUEIL後﹐我是對花都有了好感。我知道﹐我將會再來。

陶傑說﹕「一座名城的生命,要由名家的作品來維繫。」他也說過﹕「一座真正的國際城市,是活在一些作品裡的。」

今年年初﹐迷上海明威後﹐愛上巴黎實在是最自然不過的事。只要讀過《太陽照常昇起》和《流動的嚮宴》﹐誰會不愛上這個法國首都﹖

我甚至是對海明威那句名言著了魔。在那本結集了自己在巴黎生活點滴的書的扉頁上﹐海明威寫道﹕「年輕人有緣在巴黎消磨年輕的歲月是人生的福份,一輩子消受不盡,因為巴黎是個流動的饗宴。」(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lived in Paris as a young man, then wherever you go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it stays with you, for Paris is a moveable feast.)

於是﹐當碰上了廉宜的機票﹐我便毫不猶疑地決定到花都小住一個晚上。我要感受一下這座城市的氛圍﹔我要享受一下那花近高樓傷客心的城市遠景。

返回都柏林後﹐我開始翻看巴爾扎克的《高老頭》。一本兩年前在舊書店買下來的書。是企鵝出版社1955年的翻譯。

或者﹐我是希望跟這一位美人兒結婚了。

我希望每個月都到巴黎小住一﹑兩個夜晚。我實在抵受不了她的誘惑。我竟然打算在這個法國首都置業。

我記得﹐陶傑對《高老頭》最後一段的翻譯﹕「他看見塞納河兩岸伸舒的巴黎。燈火一叢叢醒亮過來。他凝視傷兵醫院和旺登廣場的圓柱之間,那就是他想加入的世界了。他凝視那片蜂巢般的虛榮市,眼神流露掠奪的貪婪,嘴唇間像嚐到了蜂蜜的甜美,他豪情萬丈地叫一聲:『我向你宣戰了!』」

天﹗我愛上了翡冷翠的同時﹐也愛上了巴黎。

原來﹐我也不過是一個普通世俗男生—一個三心兩意的人。

Monday, April 28, 2008

愛爾蘭和英國﹐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國家。至少﹐一個的法定貨幣是歐羅﹐另一個則是英鎊。可是﹐卻的確有很多人會誤以為愛爾蘭跟蘇格蘭﹑威爾斯一樣﹐都屬「UNITED KINGDOM」的一部份。畢竟﹐都是歐洲裡面講英語的地方。

其實﹐也難怪人家有這樣的誤解。沒有人能夠不承認﹐這兩個國家其實十分親近。

就拿出入境來做例子。從愛爾蘭飛去英國﹐需要的其實只是一張登機證。因為到達英國後﹐無論什麼國籍﹐只要手持著登機證﹐便不用理會出入境關卡前面的長龍﹐可以在一個特別通道離開禁區。在一些英國機場﹐從愛爾蘭來的飛機﹐更會駛到一些直接通往領取行李大堂的閘口﹐方便旅客。希菲路機場便是其中一個有如此安排的機場。

早陣子﹐從都柏林到多倫多探親。就在希菲路機場轉機。其實﹐這倒是我首次通過希菲路機場來往愛爾蘭和英國兩地。價錢問題﹐我習慣乘RYANAIR,飛往倫敦附近三個機場﹕GATWICK,STANSTED和LUTON。(還有一個CITY AIRPORT,在英國首都東部。才去過一次。)

能夠從閘口直接通往領取行李大堂﹐當然十分方便。不過﹐對於轉機的人來說﹐其實有點不便。

那天﹐探親關係﹐我決定買點手信去。在愛爾蘭﹐除了威士忌外﹐我實在想不到還有什麼更好的手信。通過保安檢查後﹐便跑到機場裡面的那間酒鋪選購。我決定﹐每一個家庭一支。於是﹐共買了三支﹕一支TULLAMORE DEW,兩支JAMIESON。跟早幾次返香港不一樣﹐這次我不會在倫敦小住數天﹐到達希菲路機場後﹐便會立即轉乘另外一班飛機飛往那個加拿大東部城市﹐所以﹐決定都買玻璃瓶﹐純度都較高的。我可以放到手攜行李裡面﹐親自好好看管。

到達倫敦﹐飛機就停在一號客運大樓。我按著顯示牌所指﹐慢步走到四號客運大樓﹐去轉乘那班飛往多倫多的英航航機。走著走著﹐當看到那些寄艙行李運送帶後﹐我想到了一個問題﹐便跑去英航的櫃位﹐問個清楚。

那當值的地勤跟我說﹕「對啊﹗就一直向前走吧。經過那些行李運送帶﹐走出這個一號客運大樓後﹐向右拐﹐乘電梯到火車站﹐搭HEATHROW EXPRESS去四號客運大樓。來往客運大樓﹐不用收費。」聽到HEATHROW EXPRESS這兩個字﹐我肯定了我那個問題的存在。那位地勤人員似乎也看到了我臉上的疑惑﹐頓了一頓問道﹕「你可沒有什麼液體隨身罷﹖」我跟他展示了那三支威士忌。望著我那些手信﹐這位老伯很有經驗似的說﹕「恐怕都要寄艙了。你要再過保安檢查﹐他們不會讓你攜帶這些東西上機。」我抗議。地勤別過臉道﹕「跟我說﹐沒有用。我只不過把我所知道的告訴你這個小伙子。」那倒是實話。於是﹐便繼續按著顯示牌所指走。

在那HEATHROW EXPRESS車廂裡面﹐週邊的旅客﹐顯然都是從PADDINGTON搭來的。很清楚﹐我是一定要再過保安檢查了。看著那三支在都柏林免稅店買來的威士忌﹐心裡正躊躇如何跟那些保安人員解釋。他們總不可能如此不講道理罷﹕一個旅客怎能在出發前知道﹐轉機的時候﹐要到另外一個客運大樓去﹐先要走出到達的那個客運大樓﹖況且﹐這些東西都是我通過了都柏林的機場保安檢查後才買的﹐完全沒有開封﹐有什麼理由要我寄艙﹖再者﹐我都有了下一班機的登機證﹐我也不知道這時候航空公司還怎能把我的行李寄艙。不過﹐那位英航地勤老伯倒很言之鑿鑿。

來到四號客運大樓﹐我立即再跑去英航的櫃位﹐問問我是否需要把那三支手信寄艙。我找了位年輕貌美的地勤小姐。她給了我一個一定正確的答案﹕「我不能回答。都要由機場保安決定。」

幸運地﹐我碰上了一個講道理的保安。檢查過那張收據﹑放置了三支威士忌的膠袋依然密封沒有破壞過後﹐她只要我丟掉那支只喝了少許的一升礦泉水﹐通過保安檢查後﹐便能夠帶著那些手信上機。

在機艙裡﹐望著腳下的三支威士忌﹐我知道﹐我算是走運了。因為經過近兩年在此間的生活﹐我相信﹐那位英航地勤老伯的說話是真的。只不過我碰上了一個講道理的機場保安而已。

Sunday, April 27, 2008

朋友知道我愛讀陶傑的作品﹐於是便定時給我寄來《黃金冒險號》。這也是我知道出生地發生什麼事情的重要途徑。

早陣子﹐就是讀了陶傑的文章﹐方知道﹐原來JEFFREY ARCHER到了這個前英國殖民地﹐為自己的新作做宣傳。

也叫做新作罷﹖雖然我是一個多月前已經讀畢了。陶傑把那位前英國保守黨副主席的名字翻譯作艾徹爾﹐他的那部最新長篇則叫做《生之囚》。幾星期前﹐我也曾這裡提及過這部小說《A PRISONER OF BIRTH》。曾經想過給它一個中文名字﹐只是左思右想下﹐依然未能有一個滿意答案﹐故決定還是在文章裡用上原名好了。

愛上艾徹爾﹐其實就是陶傑的緣故。

那天﹐老友ADW忽然給我撥了個電話。他提醒我到報攤買本《茶杯》。因為那一期的人物專訪﹐便是這位曾在英國旅居十七年﹑在英國廣播公司工作過的香港人。

既然有老友如此提醒﹐我當然不能錯過。

在火車上﹐翻著那本雜誌﹐我讀到了陶傑的簡介。記者寫道﹕「這位才子當然也有自己喜歡的作家。原來﹐陶傑喜歡讀的﹐就是JEFFREY ARCHER的小說。」愛屋及烏的關係﹐當天晚上﹐我便跑到書店去﹐尋找這位前英國保守黨副主席的作品。

我第一本買下的JEFFREY ARCHER作品﹐是他那部短篇小說精選。是他從他的頭三本短篇小說集裡﹐精心挑選﹐集結而成的一本書。才讀畢第一個故事﹐我便深深愛上了這個英國暢銷作家。我愛上了的是他那些啖啖肉﹑毫無多餘膽固醇的文字。讀罷完全沒有一絲油膩的感覺。

陶傑說﹕「艾徹爾的小說,好看得不得了,因為他是說故事的天才,懸疑之中,又有豐富的幽默。」實在沒有誇張﹐的確沒有一句虛言。英國報紙都說ARCHER的作品是PAGE-TURNER。講的就是這個意思﹕好看得聽不下來。

我記得﹐我首部讀的他的長篇小說﹐就是《KANE & ABEL》。在那幾天裡﹐我是沒有一刻能夠放下本書。因為確實很緊張刺激。之後﹐我便一本又一本地買下了他的所有作品。每有機會﹐我都會跟人介紹這一位作家。錯過了JEFFREY ARCHER的小說﹐可以是人生的遺憾。

不過﹐我以為﹐出獄後﹐艾徹爾是欠缺了一點創意。縱然﹐陶傑認為﹐那部《虛象》(False Impression),講「九一一」前夕,由一宗謀殺案開始,扯到政治陰謀,然後關乎畫家梵谷生前最後一幅作品的下落,比《達文西密碼》精采許多;縱然﹐我只花了不過三天的時間便讀畢《生之囚》﹐因為我每天都書不離手﹐每天晚上也捨不得睡覺。

小說的確依然好看﹐文字依然精煉。不過﹐都已經不是完全自己的作品。都帶有了別人的影子。《虛象》就是《達文西密碼》的變奏﹔《生之囚》則更是《基度山恩仇記》的現代英國版。

不過﹐陶傑那那句﹕「英文在他的手上,金光四射,他的小說系列,像一家珠寶店一排長長的窗櫥,如此奇才,即使在英語世界,也是三百年難逢,學英文而沒有讀過艾徹爾小說,沒有見識過真正的英語。這樣說,一點不誇張,不信?你自己看看。」我依然很同意。

Saturday, April 26, 2008

搬到都柏林生活後﹐有許多次﹐在酒館裡多飲了幾品脫﹐我便會和幾個朋友在沒有音樂伴奏下﹐一起唱起歌來。因為其中兩個是綠洲樂隊的粉絲﹐他們也知道我喜歡這支來自曼徹斯特的樂隊﹐於是﹐我們首先唱的都是那兩首街知巷聞的歌﹕《WONDERWALL》和《DON'T LOOK BACK IN ANGER》。

那年﹐在家裡溫書準備高考的時候﹐偶然從電視機裡聽到這兩首歌﹐便從此愛上這支英國搖滾樂隊。在此之前﹐我這個孤陋寡聞的人﹐對於英國音樂﹐就只認得利物浦的甲蟲樂隊。雖然在英國殖民地長大﹐想不到對宗主國的流行音樂的認識﹐竟然二十年的真空期。同樣來自英國西北部﹐綠洲樂隊卻是在甲蟲樂隊解散後足足廿年才冒出頭來。

無疑﹐在愛爾蘭﹐綠洲樂隊的確很受歡迎。走到街頭﹐很多拿著吉他賣藝的人﹐表演的都是這支曼徹斯特樂隊的作品。記得在電影《ONCE》裡面﹐靠街頭賣藝維生的男主角﹐便跟女主角講過這樣一句說話﹕「街上熙來攘往﹐經常人頭湧湧﹐他們喜歡聽的﹐都只是他們熟悉的歌。」

當然﹐這也不代表甲蟲樂隊已經被後浪推過了。畢竟﹐披頭四是TIMELESS的。他們只會不斷啟發一代又一代的後來者。他們的作品也只會長青不老。

老實說﹐當唱罷兩首綠洲樂隊名曲後﹐便會有人看不過眼﹐開始哼起甲蟲樂隊的音樂。一次又一次﹐我們都不理會旁人艷羨的目光﹐繼續陶醉在自己的音樂旅程裡面﹔一次又一次﹐我們都是從《YESTERDAY》開始。我不知道J為何特別鐘情這一首歌。每次﹐都是他帶領我們走進那條時光隧道﹐從綠洲樂隊回到過去的甲蟲樂隊時代。

我沒有問他。也不打算問。因為我明白﹐喜歡上一首歌﹐可以是毫無原因。或者﹐我該這樣說﹐是自己也想不出過所以然來。

不過﹐近來﹐在英國﹑愛爾蘭兩地﹐甚至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國﹐當大家談到《YESTERDAY》﹐已經未必一定是指連儂和麥卡尼的歌聲﹑未必一定是指披頭四那首經典作品。因為﹐正如SIMON COWELL所言﹐大必烈顛終於有一位新星誕生。SIMON正是英國那個歌唱比賽《X FACTOR》的評判。他在比賽裡﹐發掘了LEONA LEWIS出來。

這位出道才幾個月的女歌手﹐最新派上臺的﹐就是跟那首名曲同名的歌曲。

近半年前﹐當這位來自倫敦東部的女生推出首張大碟後﹐我便像人云亦云般﹐都說LEONA LEWIS就是未來世界樂壇的巨星。不過﹐我也記得﹐那天﹐我在這個專欄裡刊載了她的MTV。有朋友欣賞過後﹐也很同意我的說法。只是﹐萬萬沒有料到﹐還未超過半年﹐LEONA LEWIS已經攻陷了英美兩個樂壇。她已經是大西洋兩岸最紅的一顆星。

未知道﹐在遠東那個前英國殖民地﹐大家又是否已經留意到這一位EASTENDER。

Friday, April 25, 2008

要不是朋友給我寄來《黃金冒險號》﹐實在很難相信在地球另一邊的那些人﹐竟可以對津巴布韋的局勢毫不知情﹔要不是讀了陶傑在《蘋果日報》的專欄﹐真的很難想像一個已經晉身大國殿堂的國家﹐其人民竟依然會為一個電視台主播的言論大興問罪之師。

我得承認﹐我這樣說﹐似乎有點不恰當。因為我完全不知道究竟那位美國報導員﹐在電視裡講了些什麼話。在地球的這一邊﹐這根本拜不上了到報紙的任何一角﹑電視新聞時段的任何一秒鐘。就像東方的那些華文傳媒看待穆加比政權一樣。畢竟﹐人咬狗才算是新聞。這是全世界報社總編審核新聞稿刊登與否的最基本條件。

不過﹐為了體諒﹐為了顧及中國人民那比世上任何物料都要脆弱的情感﹐姑且讓我大膽假設那位美國主播確實講了些非常侮辱中國人的說話罷。

只是﹐我不懂得寫下去了。

因為﹐便是那位美國主播確實講了些非常侮辱中國人的說話﹐那又如何﹖

從來﹐我都不介意別人侮辱我﹐甚至詛咒我。那不僅因為我知道那是弱者的所為﹐我不用和他計較﹔我深深知道﹐那些侮辱和那些詛咒﹐對我無益﹐也對我無害。假如侮辱和詛咒是有丁點的用處﹐這個世界還會有戰爭嗎﹖

如果可以使他們開心﹐我絕不介意任由他們侮辱我﹔如果可以是他們更加興奮﹐我甚至不介意跟他們一起詛咒我自己。

我同情他們﹔我可憐他們。因為他們比我弱﹐永遠戰勝不過我﹐所以他們只能用言語來侮辱我﹔因為我比他們強得多﹐就像巨人一樣﹐所以他們只好迷信地詛咒我。正如張愛玲所言﹕「因為懂得﹐所以憐憫。」

想不到﹐當中國人口口聲聲說已經崛起的同時﹐他們依然未能了解祖師奶奶的說話。

也記起陶傑幾年前的一篇文章。題目叫《自嘲》。他寫道﹕

「自嘲是一門胸襟的學問,因為首先要把『面子』──也就是許多人所誤解為的所謂尊嚴──像一件破衣服一樣脫下來扔掉。越有名氣的人,越要懂得自嘲,在公眾面前先自貶三級,讓他們分享所謂名人品牌見慣也尋常的快感。當公眾覺得名人也跟他們一樣經歷過挫折和羞辱的時候,公眾就會發笑了,然而那一陣笑聲不是幸災樂禍的,而是帶善意和同情,在自嘲的一刻,名人好像貶斥了自己,公眾在笑聲中也覺得得到了提升,我降一級,你們大家升一格。

就像席斯汀堂的圓頂壁畫《亞當的創造》:上帝在雲端俯下身子,伸出手臂,亞當在大地仰起頭,也伸出他的手,父子的食指差一點點就碰到了。這幅巨作的哲理很玄妙:上帝俯下身子,遷就一種很俗世的期待,在畫面上他矮了一截,但他還是上帝。」

那是同樣的道理。

中國真的是一個泱泱大國﹖

我想﹐沒有一個大國會有如此狹小的胸襟。

Thursday, April 24, 2008

搬到歐洲生活後﹐可能少接觸了香港流行榜上的歌曲﹐從互聯網下載的中文歌﹐都是一些舊作品。有些甚至是在三十年前曾經流行過的。

那天﹐很偶然的機會下﹐重溫了一次甄妮的《東方之珠》。讀著那些歌詞﹐心裡面竟然有點感觸。

「極目望 困惑而彷徨
可喜的是眼前繁盛現狀
新的生活 新的奮鬥
鬥志化為強勁力量
此小島外表多風光
可哀的是有人仍住陋巷

念舊日 信念何還強
幾經風暴雨狂還冒巨浪
新的逼害 新的引誘
有正有邪 何處是岸
小島中路本多康莊
可哀的是有人仍是絕望

若以此小島 終身作避世鄉
群力願群策 東方之珠更亮更光」

這是八十年代罷。還要是八十年代初。那是一個大家還未跟「九七大限」交往的日子﹔那是大家還未意識到要懮慮這顆東方之珠的前途的時候。大家都在享受著努力辛勞的成果。

在英國人的悉心栽培下﹐透過落難南下來到香港的中國人勤奮向上的美德﹐經過了大家在七十年代的不斷努力﹐這個古老漁村的經濟開始起飛﹐「香港」開始成為了世界經濟的神話。市面一片繁華太平。那時候﹐大家都以為﹐這個英國殖民地﹐的確是一個可以終身避世的樂土。至少﹐可以躲避過中國大陸極權的魔爪。

每個繁華背後﹐都有其黑暗面。剛起飛的香港﹐當然也沒有例外。

那時候﹐在英國人的管治下﹐文化人還有點良知﹐還保留著在中國大陸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的中國文人風骨﹐不會像哈巴狗般走到當權者的腳底下面。流行曲填詞人便藉著這一首電視劇主題歌﹐提醒香港人前路依然漫漫﹔管治香港的人﹐都應該以消除陋巷﹑消除絕望為目標﹔大家都應該堅持以前的信念﹐好讓香港能夠更亮更光。

近三十年過去了﹐想不到經過後過渡期和回歸﹐在所謂「港人治港」底下﹐這闕歌詞依然能夠打動我的心靈。甚至有更深的體會。

也許﹐這小島的確比以前任何時候表面更繁盛﹑更多康莊大道讓一些人去闖蕩。不過﹐同時候﹐在那繁華的背後﹐卻越來越多人住在陋巷﹑生存絕望。因為高堂上沒有了英國人﹐能夠向上攀爬的社會階梯便越來越少﹐也越來越短。辛勞工作﹐再未必一定獲得合比例的回報。住在陋巷的將要繼續住在陋巷﹐生存絕望的永遠得不到一個希望。

這不應該是一個健康社會容忍得到的事情。

我以為﹐在一個健康社會裡﹐只要工作出色﹐就會得到賞識。老闆不會因為他們不是什麼達官貴人之後﹐而不提拔他們﹔社會不會因為他們出生寒微﹐而妨礙他們前進。在人生的階梯上﹐人人機會均等。大家都很清楚﹐自己不能再進一步﹐都只能怪自己有不如別人的地方﹔大家也很清楚﹐有UPWARD MOBILITY就有DOWNWARD MOBILITY,便是自己家族如何顯赫﹐假如自己不努力工作﹐我們就要靠邊站﹐讓有能力的人爬過頭來。

Wednesday, April 23, 2008

那天﹐當手頭上那個都柏林東南部供水計劃快要動工的時候﹐我們便再次舉行了一次居民大會﹐廣邀計劃範圍以內的居民出席﹐好讓他們明白接下來兩年的時間裡面﹐他們住所附近將會發生什麼些事情﹐也讓他們能夠對計劃整個發表意見。

為了讓了讓居民不感到侷促﹐為了使他們有充足時間去講他們想講﹐我們便租下了一間酒館的頂層。在那兒擺放了展板﹐展示整個供水計劃的大概情形﹐供出席的人參觀。大家都攜老扶幼出席。我們則像推銷員般﹐一邊笑容可掬地簡介整個工程﹐一邊耐心細聽居民的意見﹐一邊有條不紊地解答他們的疑問。從下午﹐直至黃昏﹐直至夜晚。

有點不可想像罷﹖舉行的地點﹐竟然是一間酒館。在香港﹐便是要舉行同類型的活動﹐主辦單位會選社區中心﹐會選酒店會議室﹐但絕不可能是區內的一間酒館。

首先﹐酒館老闆都只管賺錢﹐要他們撥出些地方來舉行一個居民大會﹐就等如要在石頭內擠一點血出來。況且﹐很多時候﹐他們都不屬於酒館開設的地區﹐對所有地區事務﹐他們都不可能有點興趣。也不好忘記﹐香港的酒館都是龍蛇混集的地方。要是在酒館舉行一個老幼咸宜的聚會﹐大家都會懷疑主辦者是否真心。

當然﹐最重要的﹐那還是一個文化差異的問題。

無疑﹐愛爾蘭人是世界上耗酒量第二大的民族。不過﹐那並不是居民大會﹐選在酒館舉行的主因。我以為﹐要找到答案﹐可以跑到英國去。縱然是兩個不同的民族﹐愛爾蘭人跟英國人﹐其實有很多地方都很相似。

早陣子﹐在英國﹐查理詩王子四周出巡。參觀過一間叫「黑天鵝」的鄉村酒館後﹐他對記者說﹐酒館在這個國家﹐有著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它把整個社區聯繫起來﹐是大家生活裡的重要一環。

早在六年前﹐有見那些傳統酒館一間一間結業﹐皇儲便提出「酒館是大家聚腳的地方」這個口號﹐利用自己名義底下的那個社區生意計劃﹐向全國近三百五十間地區酒館﹐提供經濟和技術援助﹐以協助他們重新迎合社區大眾的需要。「黑天鵝」便是其中一間受惠的酒館。獲得了六千英鎊的撥款後﹐老闆便著手在酒館裡﹐加裝寬頻上網﹐提供免費互聯網服務﹔也設置了咖啡機﹐和擺放了即日報紙﹐讓居民享用。

在查理詩王子出巡後第二天﹐《泰晤士報》裡的一個專欄作家更寫道﹕「一間酒館的意義﹐遠超過那試算表所能顯示。因為一間酒館的存在﹐肯定了我們原來都同屬一個社區。它把我們搭上了往昔的日子﹐把我們的根和地連上了。」

所以﹐要舉行居民大會﹐怎能不選上一間地區酒館﹖

Tuesday, April 22, 2008

跟香港人不一樣﹐愛爾蘭人很重視自己的居住環境﹑社區問題。對於週邊發生的一切﹐他們都會去了解清楚。有不明白的地方﹐他們會開口發問﹔有不滿的地方﹐他們更加不會錯過任何出聲的機會。他們都希望能為自己的社區出一分力。他們都不希望給政府的甜言蜜語所矇騙。

也許﹐有人會立即不同意我這個看法。因為回歸後﹐香港社會裡﹐亦經常都有一些抗議﹑反對的聲音。大家都開始有點見慣不怪。

我有幸曾參預過香港一些大型基建計劃﹐當然知道﹐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裡面﹐的確有很多人也會莫名其妙地對那些工程興建﹐提出很多很多的不滿。不過﹐我以為﹐當大家都為了顧及自己的銀行戶口﹑股票市場﹐甘願受北京政府擺布﹐任由中南海獨行獨斷地選擇管治香港的行政長官的時候﹐這些抗議﹑這些反對﹐亦不外是一些自私自利的人的所作所為。當選擇管治自己居住地方的政府的權利也可以放棄﹐這些人又怎會真心真意地替自己社區服務﹖這些人又怎能聲稱熱愛自己的社區﹖

便因為愛爾蘭人很重視自己的居住環境和社區問題﹐早陣子﹐當手頭上那個都柏林東南部供水計劃快要動工的時候﹐我們便再次舉行了一次居民大會﹐廣邀計劃範圍以內的居民出席﹐好讓他們明白接下來兩年的時間裡面﹐他們住所附近將會發生什麼些事情﹐也讓他們發表一下意見。當然﹐亦讓我們接觸一下群眾﹐聆聽一下他們的需要。

搞工程的﹐假如不清楚社會﹑市民大眾需要什麼﹐還能搞什麼工程﹖還記得初入大學的時候﹐教授便經常解釋「CIVIL ENGINEERING」裡面那個「CIVIL」的意思。想不到﹐倒是搬到歐洲生活後﹐方真正領會到大學第一課的精髓﹐也就是三年大學課堂裡最重要的一點。都怪那個中文翻譯累事罷。好好的一個「民事」﹐卻因為有人藉小聰明﹐誤將中國的民情添加入了裡面﹐變成一個不知所云的「土木」。

講到翻譯﹐我以為﹐這裡用上「居民大會」這個詞語﹐著實有點不妥。因為那並不是我們沉悶地站在台上﹐向台下發表一大段又一大段充斥著CLICHÉS﹑工程術語的演講﹐以介紹整個供水計劃的詳情﹐然後以邀請幾個台下發言來結尾的港式「居民大會」。

為了接近群眾﹐為了讓居民不感到侷促﹐為了使市民有充足時間去講他們想講﹐我們是租下了一間酒館的頂層﹐在那兒擺放了展板﹐展示整個供水計劃的大概情形﹐供出席的人參觀。我們則像推銷員般﹐一邊笑容可掬地簡介整個工程﹐一邊耐心細聽居民的意見﹐一邊有條不紊地解答他們的疑問。從下午﹐直至黃昏﹐直至夜晚。

只是﹐實在想不到一個中文詞彙﹐很貼切地翻譯這個「MEETING WITH RESIDENTS」﹐於是﹐唯有生硬地選上這一個有點「土木」的「居民大會」。

Friday, April 18, 2008

這才是我平生首次飛越大西洋。

三月的時候﹐趁連續兩個長週末之便﹐我選擇了到多倫多探親。一個已經有四年未有踏足過的城市。

因為乘搭的是日間的航班﹐便選了一個靠窗的座位。從機窗俯瞰﹐除了都鋪上一層又一層冷冰冰的白雪外﹐這個北美洲東岸城市的景致﹐似乎未有什麼多大變樣。不過﹐回想四年前飛機準備降落YYZ時的情景﹐我深深明白「景物依舊﹐人物變遷」的道理。我當然知道﹐這是大自然裡不能變更的變異。畢竟﹐在大自然面前﹐我們從來都是如此無助。「人定勝天」﹐不過是一些沒有什麼人生經驗的人的傻話。聽著機師降落的廣播﹐縱然腦袋是如斯冷靜﹐心情依然難免有點起伏。

也是在徬晚到達多倫多。也是舅父駕車來迎接我。不過﹐跟四年前不一樣﹐這一次我們是直接到餐廳吃飯。所以﹐車上還有外祖母﹑舅母和比我早幾個小時到達的妹妹。

外祖母著我們兩兄妹快撥個電話給母親﹐報個平安。正想推說要放下行李﹐安頓好一切才撥號碼﹐舅母已經一邊拿著她的手提電話﹐一邊跟我們道﹕「倒沒有人接聽。香港時間﹐才是早上八時許罷﹐你們的父母竟然已經出了門口。老人家果然不用睡得那麼多。」聽見找不到自己的女兒﹐外祖母疑惑地問﹕「怎麼不是撥手機號碼啊﹖」於是﹐也不待我去完成本來早想完成的那句說話﹐舅母又另撥了一次電話。

我同意舅母的說話。我知道﹐父母都越來越早起床。尤其是父親。不過﹐星期天都這麼早離開家門﹐的確有點奇怪。心裡正想著答案的時候﹐耳朵已經聽見了那正確的答案。因為就坐在舅母身旁﹐妹妹很方便地接過了那個撥通了的電話。

原來﹐都去了拜山。

因為怕人擠﹐怕警察封路﹐不讓汽車通過﹐我們家習慣在清明節前一個月﹐便齊集所有在香港的成員﹐一起登山掃墓。這一年﹐算是有點晚了。我是這樣跟舅母解釋。她很詫異。她知道﹐還有大半個月方來到清明節。

老實說﹐她也不應該詫異。她該知道﹐第二朝早﹐我們也會在地球的這一邊﹐幹著意義相同的事情。而且﹐按日曆計算﹐還該算是同一天。香港跟多倫多有著半天的時差。又之不過﹐她也其實應該有點詫異。縱然這個城市到處都有香港人的影蹤﹐香港人的墓地始終是少數。要不是我們兩兄妹突然到訪﹐大家也不會在積雪還厚的時候去掃墓。在多倫多﹐在清明節掃墓﹐也不會太過擠擁罷。

汽車駛進墳場的時候﹐滿眼盡是白茫茫一片﹐除了那一點點灰色差點給沒了頂的墓碑。四年前﹐可能都有了心裡準備﹐大家都不怕禁忌﹐匆匆的陪我來到這兒看過一遍。那時候﹐到處綠草如茵罷﹖也沒有太深刻印象。畢竟﹐裝滿了石頭的心不會去留意一些不值得留意的事。況且﹐在那樣的心情底下﹐什麼也會變了顏色。綠色和白色﹐根本沒有分別。

積雪超過一尺厚。我們捧著一盆一盆的鮮花﹐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向前踏著。都嘗試找些較堅硬的地方落腳。不過﹐一路上似乎都沒有太多壓得很實的積雪。於是﹐褲管開始有點濕﹐插在雪裡的雙腳開始感到有點冰冷。

我竟然知道在何處停下來。要明白﹐四年前﹐在這一小塊方地上面﹐還未豎立起這一塊墓碑。我讀著碑文﹐想像著雪地下面那正在長眠的身體。我徒手挖開墓碑前的一些積雪﹐把鮮花連盆埋在白皚皚的雪裡面。我默默地唸著四年前匆忙下機後﹐在醫院深切治療部裡的第一句說話﹕「外公﹐我來了看你。」

站在積雪裡﹐同樣地﹐我也不知道外祖父是否能夠聽得見。

[按﹕到倫敦渡週末關係﹐此欄暫停三天。廿二日(香港時間)再續。]

Thursday, April 17, 2008

讀著報紙上關於希菲路機場五號客運大樓的新聞﹐我知道﹐上月到多倫多時候的決定實在正確。

在都柏林﹐那唯一的機場其實並不十分國際。除了到歐洲和美國的大城市外﹐要去世界上其餘的地方﹐都要到其他機場轉機。於是﹐這次到多倫多去﹐我選擇了乘英國航空。在希菲路機場轉駁另一班飛機。

妹妹也決定同一時候到那個加拿大東岸的城市﹐探望一下那邊的親人。本來﹐我是可以跟她乘同一班機。只是﹐她卻決定貪便宜﹐硬要乘搭加拿大航空。那是一間我揚言除非逼不得已﹐我不會再幫襯的航空公司。所以﹐我們不同時間到達。

四年前﹐ 為了抓緊時間﹐我首次從香港直航飛到多倫多去。所以﹐我選了AC。他們不用停在溫哥華加油。在飛機上﹐我發現﹐他們的服務的確與眾不同。用餐的時候﹐我跟空姐要可樂﹐她們竟然板起了臉說﹕「這兒沒有可樂。要其他飲料罷。」一時間﹐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後來﹐她們派杯麵予各乘客。不知道什麼原因﹐她們忽然把整車下了沸水的杯麵﹐放在我的身旁﹐然後走到不知去向。我有點餓﹐看著旁人都已經舉筷﹐便決定自己服務自己。也不知道從哪兒突然鑽出來一個空姐﹐她大聲喝著道﹕「不好碰那些杯麵。你已經吃過了。」這一次﹐我懂得應付了。我揮動著那雙還未弄開的木筷子﹐微笑著道﹕「在這監獄般的機艙裡﹐我想我有多吃幾杯的權利罷﹖更何況﹐我什麼也未有下過肚。當未有有人服侍的時候﹐便只好自己服侍自己。」說畢﹐我已經決定以後不再乘搭這一間航空公司。

當然﹐BA也不是好得很多。據調查﹐他們是全球大型航空公司裡面﹐誤點和遺失乘客行李最多的一間。我認識一個人﹐最近三次乘搭BA,便有兩次到達目的地時﹐方在行李運輸帶發現﹐航空公司未有把他的行李一併送來。那時候﹐轉為BA而設的希菲路機場五號客運大樓還未啟用。

不過﹐選擇英航是加航以外﹐從愛爾蘭橫越大西洋﹐唯一不笨鈍的方法。要記得﹐本來我已經在大西洋的東岸。就因為都柏林機場如此不國際﹐我才要先向東走﹐遠離一下那個分隔著美洲和歐洲的海洋﹐然後才折返向西。在倫敦轉機﹐是最省時間的了。所以﹐我其實沒有選擇。聽著這許多別人的經驗和故事﹐也在此間生活了近兩年﹐清楚這兒的人辦事方式﹐我唯有自己當心一點。

誤點﹐是我控制不了的事情。不過﹐我倒可以防止BA遺失我的行李。就是沒有一件寄艙的行李﹐把所有東西都放在手攜行李裡面。無疑﹐這是有點「斬腳趾﹐避沙蟲」。可是﹐你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絕佳的辦法。尤其﹐當讀著報紙上關於希菲路機場五號客運大樓的新聞時﹐你應該更要讚嘆我的先見。

那天﹐報紙報導﹕「因為行李處理出現問題﹐英航只能讓沒有寄艙行李的乘客登機。」

Wednesday, April 16, 2008

我知道﹐我不得不承認﹐我不認識你所認識的溫柔與浪漫。所以﹐請不好問我﹐到巴黎渡一個週末﹐何解隨身帶上的﹐竟然會是盧梭的《懺悔錄》。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當我明知道《流動的饗宴》是一本永遠到巴黎都要帶在身上的一本書﹔當我明知道《太陽照常昇起》講的正是我想像中的花都﹐我卻依然說服得了自己在行李袋裡放上《懺悔錄》﹐我的確能夠說服得了別人﹐我不知道什麼原因有這一個決定嗎﹖

也許﹐也許我確實有這樣的能力。畢竟﹐在法國首都裡面﹐有些地方我是非去不可。因為于我來說﹐它們就是「巴黎是巴黎」的唯一合理解釋。沒有到過這些地方﹐我不能肯定自己又再一次來到這一座花一樣的城市。要知道﹐從來﹐我都習慣活在自己的想像裡頭。

是一些地方嗎﹖其實﹐不過是一個。就只這一個。

在旅遊書《TIMEOUT SHORTLIST 2008》裡﹐作者用上了一版篇幅﹐去重新介紹這個給重新注入了新生命的地方。

她的歷史﹐我當然有點認識﹐雖然談不上很熟悉。三年前﹐首次到巴黎去。有一天﹐我決定離開同行的朋友﹐獨自一人在市內遊逛。為的﹐就是要探訪這一個地方。這一個傳說中的地方。

我是早給她的歷史和傳說迷上了。假如世上從未曾有過這樣的一個地方﹐未曾有過這樣教人驕傲的歷史﹐未曾有過這樣讓人霞想的傳說﹐巴黎不僅不是巴黎﹐這個世界也不再是我們現在的這一個世界。所以﹐每次到巴黎去﹐我都要到這一個地方朝聖。的而且確﹐這是一個配得上「聖」這一個字的地方。

所以﹐當讀到TIMEOUT作者竟然用上這一句說話「每一座城市﹐都應該要有一個這樣的地方」來結尾的時候﹐我很同意的同時﹐也很詫異。就只有巴黎配得上擁有這樣的一個聖地。

還記得﹐海明威在《流動的饗宴》裡說過﹐「能夠花上些時間﹐在巴黎這樣的城市讀一讀書﹐因為就總有辦法可以過得好﹐便是多貧窮﹐也像獲得了一個巨大的寶藏。」(with time to read in a city like Paris where there was a way of living well and working, no matter how poor you were, was like having a great treasure given to you.)

我就是要去尋找我的寶藏。

「對不起﹐要打擾你。請問我可以在哪一個架上找到一本《流動的饗宴》﹖」久尋不獲﹐我便決定問問那位剛彈畢了琴的店員。那是一位黑人青年。他笑著道﹕「請跟我來。海明威的作品都擺放在門口的那個專架上面。」

原來﹐都放在收銀櫃下面的那個架上面。我當然能夠找得到海明威那本講在巴黎生活點滴的作品。根本不可能沒有。

無疑﹐這兒的售價﹐都比都柏林﹑倫敦的高。畢竟﹐都是舶來品。不過﹐我還是很樂意多付上一些。

當那位店員給我在扉頁上蓋上他們那個獨一無二的印章後﹐我很滿意地笑了起來。在海明威那句名言底下﹐有了那個「SHAKESPEARE AND COMPANY」的黑色標記﹐我怎能不滿意﹖

我默默地念著﹕「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lived in Paris as a young man, then wherever you go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it stays with you, for Paris is a moveable feast」。

這是一本每次到巴黎去都要帶在身上的書。同時候﹐這也是一本只能在這個聖地裡買下的書。

Tuesday, April 15, 2008

幾年前﹐中國大陸出版了一本書﹐叫做《帶一本書到巴黎》。作者是林達。印象中﹐算流行過一段時候﹔在文化圈子中﹐亦引起過少少漣漪。畢竟﹐是那個暴發社會裡﹐首部推廣品味旅遊的作品。那時候﹐我也附庸風雅地買了一本回家細讀。只是﹐到了現在﹐除記得雨果的《九三年》外﹐書裡面提及過什麼﹐都沒有絲毫記憶了。

當然﹐記得的﹐還有那一個書名。

聖誕後﹐我染上了到處旅遊的習慣。都怪認識了一些在倫敦生活的香港人。便是已經在英國首都居住﹐他們竟然還不時在週末空閑的時候﹐乘飛機到米蘭購物。就像從沙田到銅鑼灣般。於是﹐我這一個住在都柏林﹐而又喜歡旅行的香港人﹐便決定每個月撥兩個週末出來﹐到其他城市小住一會兒。

上週末﹐我就是去了巴黎。是第三次踏足這個法國的首都﹔也是逗留得最短的一次。才一個晚上。

時間當然不夠。不過﹐到巴黎去﹐時間是永遠不足夠。還記得﹐海明威在短篇小說集《流動的饗宴》的扉頁上寫道﹕「年輕人有緣在巴黎消磨年輕的歲月是人生的福份,一輩子消受不盡,因為巴黎是個流動的饗宴。」董橋先生是這樣翻譯那一句名句。

在未有把握能夠搬到巴黎生活前﹐一個晚上跟一個星期﹐又有什麼分別﹖我只不過想在花都消磨些時間﹐好沾上一些流動饗宴的光芒。

我以為﹐在短促有限的時間裡﹐要好好享受巴黎﹐唯一辦法﹐就是在露天咖啡座﹐點起一支香煙﹐呷著咖啡﹐一邊讀書﹐一邊欣賞路過的每一個人﹐然後去寫本小說。談起海明威在法國首都的逸事﹐董橋說﹕「海明威住法國的時候才二十五歲,常常泡巴黎St. Michel咖啡館一邊寫小說一邊喝朗姆酒一邊看漂亮女孩子。那天那個女孩子坐在靠窗的座位,一張臉彷彿新鑄出來的肉色硬幣,肌膚是冒過一陣細雨的花瓣,頭髮跟烏鴉翅膀一樣黑一樣亮,斜斜一剪順着臉頰剪出一彎新月。短篇寫完了,他很累。重讀了一遍結尾一段文字抬頭一望女孩子走了:『我想我真心希望她是跟一個好男人走了。我心裏終歸很難過。』他說。他把起草小說的筆記本揣進衣袋裏向伙計要了一打生蠔半瓶白葡萄酒:『寫完稿我總是覺得空空蕩蕩又悲又喜彷彿剛做完愛,我斷定這是一篇很好的小說,到底有多好倒要等我第二天再讀一遍才知道。』」

於是﹐出發前﹐費煞思量的﹐不是那兩日一夜的行程﹐倒是該帶一本什麼書跟我一起到巴黎。

無疑﹐《流動的饗宴》確是一個絕佳的選擇。這部短篇小說集﹐寫的「都是那幾年花都舊人舊事舊心情的追憶。青澀的婚姻綴滿青澀的歡愉,記憶中的戰爭催人憐惜活着的珍貴。踏遍巴黎大街小巷,他喜歡看塞納河邊漁夫釣小鮈魚,煎一煎連魚骨都香脆。Sylvia Beach的莎士比亞書店可以賒賬可以借錢,Gertrude Stein精緻的書齋是四季敞開的懷抱。他教詩人Ezra Pound打拳擊。他說畫家Wyndham Lewis那雙眼神是『強姦不遂』的眼神。他上山滑雪下山賭馬隨時找得到藉口開香檳瞎慶祝,籌集給艾略特的錢全花光了誰也不在意。寫完《大亨小傳》的費茲傑羅神經兮兮服侍神經兮兮的Zelda,偶然跟海明威出一次遠門淋了幾陣雨他窮緊張硬說自己得了肺炎,過不了幾天又說Zelda抱怨他下面不夠長,海明威一手拉他進廁所脫下他的褲子瞄了一眼向他保證他的長度絕對正常!」

當然﹐《太陽照常昇起》亦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一個只能發生在巴黎的愛情故事。

只是﹐最後我竟然選擇了盧梭的《懺悔錄》。難怪你經常對我說﹐「我從來都不懂得你的浪漫和溫柔。」我想﹐亦只好如此解釋。因為我也想不到一個合理的理由。

Friday, April 11, 2008

讀書時候﹐每年英文科作文考試﹐總有一條題目﹐要我們寄封信到報社﹐跟編輯談談一些在身邊發生又影響大眾的事情。

奇怪地﹐印象中﹐中文科老師則很少會給我們命這樣的題目。猶記得﹐丘世文曾經在《一人觀眾》裡寫過一篇文章談及學校作文課的情形。他說﹕「從小學造句開始﹐接著就是中小的抒情文及記敘文的習作。通常是老師在黑板上寫上幾個題目—諸如『我最難忘的人物』﹑『憶亡友』﹑『一個銅幣的自述』和『春日郊遊』等。」這可謂﹐歷久而常新。香港中文課程﹐該算是「五十年不變」這個神話的始祖。

或者﹐這也是中西文化的差異罷。

在香港﹐翻開報紙﹐假如那些華文報紙還有一個叫做「讀者專欄」的版面﹐裡面都充斥著投訴﹑伸冤和訴苦的文章。很有中國地方色彩﹐跟西方報紙很不一樣。不好提及那些從外地來的﹐便是打開那份碩果僅存的本地英文報紙《南華早報》﹐讀者來信的內容實在多姿多彩得多。大至討論國際時事﹐小至閒話家常。教人讀來有點趣味。

當然﹐我以為﹐最好的「讀者專欄」﹐還要數《泰晤士報》。畢竟﹐這是份歷史悠久的報紙。她的讀者人數多﹐層面廣﹐質素也特別高。那是我每天都不會錯過的一個版面。從中﹐學到精簡英文的同時﹐也學到了英國人的幽默和刻薄。每年年初﹐報社都會把去年最精彩的給編者的信輯錄成書﹐讓大家容易一讀再讀。那的確是一本值得收藏的好書。

早陣子﹐陶傑便在其《壹週刊》的專欄裡寫道﹕

「報紙每天行銷百萬,是要出來見人的。質素有什麼飄忽,讀者眼睛雪亮,看得一清二楚。因此大報如《泰晤士報》還有一大版『給編者的信』,就新聞、時事和報紙方針,還有專欄作家的言論,發表評論和回應。讀者來信多幽默精警,民間臥虎藏龍,一張大報一舉一動,是人是鬼,怎會逃得過公眾的審判?英國的第一大報,名譽就是如此建成的。」

近來﹐大家熱烈討論的﹐都是上星期天﹐奧運聖火在英國首都傳遞時發生的示威衝突。顯然﹐大家都很支持那些示威人士。既然北京政府都利用奧運會來張顯自己國家繁盛﹑社會和諧等政治議題﹐《泰晤士報》的讀者便都透過這個讀者專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法﹐藉著奧運會舉行在即﹐對這個共產政權鎮壓西藏﹑欺壓人權的種種﹐表達不滿。

上班途中﹐在火車裡﹐讀著這一篇又一篇高水準的文章﹐我竟然有點心癢。很想試試自己的文筆﹐能否獲得這份英國傳統報紙總編輯的垂青。陶傑講過﹐「《泰晤士報》的主編,每次任命,在英國和世界,多少都是大新聞。因為英國有兩百家大學,有兩百多位大學校長,即使名校也有劍橋和牛津兩家,但《泰晤士報》,三百年來卻只此一店。一名《泰晤士報》的總編輯,地位與牛津大學校長差不多。」

於是﹐回到公司後﹐便立即電郵了以下短短數十字予報社﹕

「Sir, I am so proud of the Londoners and the Parisians.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will receive the Torch - the symbol of Power (Letters, 9th April) on 2nd of May. I wonder if there will be any protest in the former British colony. To the communists' rule we obey now.」

我想﹐這兩天《泰晤士報》的「讀者專欄」﹐會是我最期待的罷。

老實說﹐為了提高刊登的機會﹐我是故意留下了香港的地址。希望總編輯看著到這個罕有來函份上﹐勉為其難地登上一登。雖然﹐我深明﹐公眾對這個地位與牛津大學校長差不多的人的品味操守都有期待。

[按﹕到巴黎渡週末關係﹐此欄暫停三天。十五日(香港時間)再續。]

Thursday, April 10, 2008

轉眼間﹐零八年已來到第四個月。這表示﹐我搬到歐洲生活也近兩年﹐簽下的那一份租約也快將到期﹐實在是時候傾傾續約。至少﹐假若談不攏﹐我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找個新的住所。記起初來都柏林時的情景﹐我就沒有膽量﹐再嚐嚐一個星期內四處尋找居住地方的刺激。況且﹐人大了。

於是﹐上星期天﹐為了迎接包租公到來傾談租約﹐只好擱置到電影院去的計劃﹐留在家好好的打掃一下。算是兩年一度的大掃除罷。我相信﹐沒有業主不喜歡整整齊齊﹑乾乾淨淨的租客。我希望﹐能夠繼續給我的包租公一個好印象﹐好讓他不捨得我的同時﹐加租也會有點留手。我到網上為續約做過點功課﹐知道那是不能避免的事情。

同日﹐愛華頓在主場比賽﹐便扭開收音機﹐收聽電臺廣播。不過﹐聽到的﹐卻是奧運火炬在倫敦傳送時週圍示威的直播。也因為要直播足總杯﹐愛華頓的比賽是沒有辦法透過大氣電波傳送來到愛爾蘭的了。雖然如此﹐我不但沒有感到不滿﹐我甚至覺得興奮。

就讓那個殘暴不仁的政府感受一下世人對其的不滿罷。

我很渴望﹐今年夏天的奧運會﹐每天都在示威聲音下舉行。當那個政府好希望能夠藉著舉辦這個世界盛事﹐來張顯自己國家繁盛的同時﹐世界上每一個人都能夠盡自己的一分力﹐讓這個視生命如無物的政府﹐出醜在大眾面前。

聽著聽著記者對示威的報導﹐我也收聽到其中一個手持火炬的人的訪問。那是KONNIE HUQ。她對記者說﹕「我不知道那些身穿藍色運動衣的中國人在這裡做什麼。他們就只懂得包圍著我。我以為﹐我們倫敦已經有足夠警察開路﹐實在不用勞煩北京政府派人協助。說來也奇怪﹐這些中國人就怕鏡頭影不到我手上的聖火﹐經常捉著我的手﹐逼令我要提高火炬。很討厭。」

當我以為﹐那天﹐在英國首都發生的事情﹐會是以後每一個將迎接奧運火炬的城市的典範時﹐兩天後﹐上班途中﹐在火車裡﹐我讀到了在巴黎的情形。果然一波比一波高。那個所謂的聖火﹐在示威者的激烈行動中﹐竟然四次熄滅﹐一部份巡遊路線也要取消了。我替巴黎人感到驕傲。就不知道在三藩市會有什麼事情會發生。實在很讓人期待。要知道﹐那是一個曾經舉行過全球最大型反對出兵伊拉克的城市。

正如《泰晤士報》裡面的一個專欄作家所講﹕沒有對這個北京奧運聖火巡遊舉行激烈的示威﹐那個城市實在要感到汗顏﹐實在很難再在國際版圖上立足。......幸運地﹐當那聖火抵達倫敦後﹐我們有足夠的示威者﹐去保存我們國家的光榮﹐讓我們替自己的國家感到驕傲。他們都跟那些在奧運會裡獲得金牌的運動員一樣。

讀著那篇文章﹐我有點替我的出生地擔心。就怕這個替北京政府貼金的活動﹐徹徹底底地破壞了香港國際城市的地位。

Wednesday, April 09, 2008

想不到﹐在工作極度忙碌的時候﹐竟然讓我碰上了一本又一本精彩的小說。於是﹐縱然下班回來都已經很疲累﹐每天晚上我都要過了一點鐘方捨得把燈熄滅﹐靜靜地墮進夢鄉裡面。因為我已深深地沉醉在那些小說的世界裡﹐不能自拔。

起初﹐是在《上訴》(THE APPEAL)裡﹐重新尋回了JOHN GRISHAM;然後﹐又受著董橋的影響﹐透過《老人與海》﹐迷上了海明威﹔接下來﹐就因為電影裡的兩個漂亮女生﹐和作者在報紙上的那篇專欄﹐我趕緊在電影上畫前﹐追讀《另一個寶琳女郎》(THE OTHER BOLEYN GIRL)。

至於﹐從加拿大回來後﹐我便在錢鍾書先生的《圍城》裡迷失了。

錢鍾書先生在序言裡寫道﹕「在這本書裡﹐我想寫現代中國某一部份社會﹑某一類人物。寫這類人﹐我沒有忘記他們是人類﹐只是人類﹐具有無毛兩足動物的基本根性。」

我以為﹐這就是《圍城》這本小說吸引我的地方。

首次讀《圍城》的時候﹐看的只是故事內容。現在﹐回想起來﹐實在有點奇怪。那時候﹐還年幼無知﹐應該會覺得錢鍾書先生這部名作沉悶。畢竟﹐裡面的情節既不緊湊﹐也不峰迴路轉。只是﹐整本書卻竟然在小小的腦袋裡﹐留下了極深刻的印象。後來﹐有次在圖書館裡無聊地等人﹐剛巧在書架上碰上了一本《圍城》﹐也不能解釋是什麼原因﹐就拿了下來翻翻﹐就著了魔似的﹐竟然借了回家再看一遍。

這一次﹐在歐洲生活﹐重讀這部小說的時候﹐我開始很留意錢鍾書先生文字面前和背後的意思。

老實說﹐都深深地陷在心裡面。

他說﹕「法國也有這麼的一句話。不過﹐不說是鳥籠﹐說是被圍困的城堡FORTERESSE ASSIÉGÉE,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

他也說﹕「我近來對人生萬事﹐都有這個感想。譬如我當初很希望到三閭大學去﹐所以接了聘書﹐近來越想越乏味﹐這時候自恨沒有勇氣原船退回上海。我經過這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會結婚﹐不過我想你娶了蘇小姐﹐滋味也不過爾爾。狗為著追求水裡肉骨頭的影子﹐喪失了到嘴的肉骨頭﹗跟愛人如願以償結了婚﹐恐怕那時候肉骨頭下肚﹐倒要對水悵惜這不可再見的影子了。」

一連三天﹐都在寫《圍城》﹐不過老是寫不到心裡面想講的那句說話出來。畢竟﹐文字功力實在太差。不過﹐我知道﹐要明白的﹐始終會明白我想說些什麼。

唯有如此希望。

Tuesday, April 08, 2008

一連讀畢四本英文小說後﹐我決定從書架裡找來錢鍾書先生的《圍城》重讀。年初﹐從香港帶回來都柏林後﹐便一直閣在書架上鋪塵。縱然﹐聖誕回港渡假前﹐我是突然好想重新翻翻這部錢鍾書先生的名作。也許﹐一個假期後﹐心情變了﹐熱情也就此冷卻了。

忽然又很想重讀《圍城》﹐是從多倫多探親回來後的事情。

乘巴士返到住所﹐把帶回來都柏林的東西都安置妥當後﹐便打算繼續在飛機開始了幾頁的《紐約三部曲》。本來﹐這是我準備在北美洲之旅時讀的小說。豈料得到﹐竟然在機場碰上了JEFFREY ARCHER新鮮熱辣的新作《THE PRISONER OF BIRTH》。始終﹐這個前保守黨副主席﹐是我最喜歡的一位作家。於是﹐這本PAUL AUSTER的成名作﹐就只跟隨著我走出走入﹐來回橫跨大西洋兩次罷了。在回程的那班夜機上﹐因為有點累﹐才讀畢首兩章﹐我便墮進了夢鄉。

正躺在沙發上﹐開始繼續主角那奇異的旅程時﹐我的目光卻竟然碰上了書架上那本《圍城》。

記得在多倫多的時候﹐舅母有天問道﹕「在愛爾蘭的日子﹐有沒有試過突然很想讀讀一些中文小說﹖」我想了想﹐回答道﹕「其實﹐當代華文作家裡﹐還有新作品出版的﹐除了陶傑外﹐一時間我也想不到第二個喜愛的。因為得到一個朋友的照顧﹐經常在電郵裡收到最新的《黃金冒險號》﹐所以也沒有什麼時候特別很想讀一些中文書。」

舅母介紹我讀余華的《兄弟》。她說﹐很精彩。

從來﹐對於在共產黨執政後出生的大陸作家﹐我都很抗拒。老是覺得他們廢話連篇。本來﹐三個字可以表達得到的意思﹐他們偏要一大段冗詞贅句來兜圈子。又經常詞不達意。況且﹐因為都受到了共產黨的教育﹐這些作家都不懂得中文了。他們只曉得那些為了敗壞中華傳統文化而設立的「紅色漢語」。畢竟﹐自國民黨在內戰裡戰敗後﹐還能夠寫正統中文的﹐就只有香港人和台灣人。當然﹐在香港人越來越以成為中國一部份為傲的時候﹐保存那瑰麗五千年文化的重任﹐就只能交妥予福爾摩沙那個孤島。

那天﹐因為讀完了《THE PRISONER OF BIRTH》﹐便跑到舅母的書房裡﹐看看有什麼有趣的書。我看到了那上下兩冊的《兄弟》。記起了舅母的介紹﹐便隨手拿來翻翻。我承認﹐這確是當代大陸作家裡﹐中文較為像樣的一位。只是﹐讀畢了首章後﹐我知道﹐這不是我的那一杯茶。始終﹐有點不對味。所以﹐便是舅父﹑舅母如何讚賞﹐我依然提不起興趣把它借返都柏林。我說﹐「在住所裡﹐倒還有些中文小說未曾讀。」

望著那本鋪上了點點塵的《圍城》﹐心裡面竟然湧起了早前好想重讀這部錢鍾書先生名作的熱情。於是﹐我又再次放下了《紐約三部曲》。

錢鍾書先生在序言裡寫道﹕「在這本書裡﹐我想寫現代中國某一部份社會﹑某一類人物。寫這類人﹐我沒有忘記他們是人類﹐只是人類﹐具有無毛兩足動物的基本根性。」

可能是重讀關係﹐我讀得有點快﹐雖然我想細細地嘴嚼裡面的每一句﹐以至每一個用詞。我一口氣讀了幾章﹐直至有點倦意﹐直至發現原來時間已經不早﹐直至發現第二朝還要早起上班。

畢竟﹐我也不過是現代中國某一部份社會裡的某一類人物。

我知道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因為你知道為什麼我很想重讀《圍城》。

Monday, April 07, 2008

聖誕假期後﹐我從香港帶來了兩本中文小說返都柏林。一本是高陽先生的《粉墨春秋》﹐另一本則是錢鍾書先生的《圍城》。

開始翻讀《粉墨春秋》﹐是電影《色,戒》的緣故罷。那天﹐陶傑在其《壹週刊》專欄《坐看風雲時》裡寫道﹕

「四十年代汪偽的上海,參考書不多,除了後來流落香港的記者金雄白所著的《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這部巨著實為真正的曠世文獻,令人讀來掩卷唏噓——還有就是高陽根據金著另寫的小說《粉墨春秋》。但考究認真的高陽,在《粉墨春秋》也犯了粗疏的毛病——他寫汪妻陳璧君呼喚丈夫,叫他『兆銘』。陳璧君出身嶺南望族,民國時代大戶人家的太太很少以名字呼喚丈夫,陳璧君當年叫汪精衞,不叫『兆銘』,也不叫『精衞』,而是喚他『三哥』,因為汪氏在兄弟中排行第三。何況革命時期,兩人曾以兄妹相稱。由此可見,歷史細節考據之難。」

從來﹐陶傑介紹的﹐我都不會錯過。只是﹐《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有點難找﹐便找來高陽先生那一部三冊的作品。

我是一個不喜歡帶行李上路的人。因為怕行李多了纍贅。於是﹐在香港的時候﹐我是很努力地去啃《粉墨春秋》。可惜﹐畢竟時間太短﹐三冊的小說就只完成了首冊。所以﹐不得不一起放進行李袋裡。也因此放棄了本來想帶返愛爾蘭的幾本董橋先生的作品。

至於《圍城》﹐則是很希望重讀罷。去年年尾﹐臨返香港前﹐也記不清是什麼原因﹐突然好想重新翻翻這部錢鍾書先生的名作。於是﹐在香港渡假的時候﹐在書店裡買下《粉墨春秋》的同時﹐我也把它一併買下。

想不到﹐你竟然還記得我曾讀過《圍城》。亦記得我對高陽先生那莫明其妙的看法。

那天﹐從書店下來﹐便約了你茶聚。你打開我的購物袋﹐拿出了這兩部小說﹐有點詫異地笑著道﹕「印象中﹐你對高陽是有點偏見。你不大熱衷翻他的歷史小說。究竟是什麼人﹑什麼事情﹐改變了你那個頑固的想法﹖也要告訴我﹐是否彼邦的生活﹐讓你再次投入到《圍城》的世界裡。我倒記得﹐你不下兩次從圖書館借來這本小說回家。」

對於你的記憶力﹐我也有點點詫異。我老是以為﹐在你的生命裡面﹐我只不過是一個匆匆的過客。有如此的一個知己﹐夫復何求。那天﹐我跟你說了些什麼話﹐都顯得不大重要了。因為我們都能夠讀到對方的心思。

Sunday, April 06, 2008

這陣子﹐一口氣讀畢了幾本小說。都很喜歡。

掀開序幕的﹐是JOHN GRISHAM的《上訴》(THE APPEAL)。那是一個人民律師協助居民﹐控訴大財團莽顧法例﹐不斷非法傾倒有害物質﹐破壞環境之餘﹐也危害生命的故事。同時間﹐作者也藉此點出美國司法制度裡﹐選舉上訴庭法官不公平的地方。正如早前所言﹐我以為﹐這是JOHN GRISHAM近幾年來﹐最緊張的一部作品。我看到了他的成名作《糖衣陷阱》(THE FIRM)的影子。當然﹐那還是他最好的一部小說。

接下來的﹐是海明威的《老人與海》。董橋說﹐這部短篇是這位諾貝爾獎文學獎得主最沉澀的作品。不過﹐我卻竟然能夠似懂非懂地了解得到老漁夫的心情。我們不斷在這個世界裡打滾﹐不過是為了成就一己自私的慾望。海明威是文學大家。我這個沒有墨水的人﹐不敢在這裡放肆地亂放厥詞。只好抄一段董橋先生的文字﹐來表示對這部短篇小說的喜愛﹕

「念舊的柔情彷彿一幅褪了色的老畫,逝水的年華最後只認識朦朧的畫面而細辨不出畫裏的色彩了。我們都記不得當年我們覺得海明威的短篇小說好在哪裏。隱隱約約我們心中坐着一位海明威,他的藝術跟他的《老人與海》裏那尾青槍魚一樣壯碩一樣華美一樣沉靜一樣高貴:"Never have I seen a greater, or more beautiful, or a calmer or more noble thing than you, brother. Come on and kill me."」

跟著﹐因為看到了電影院大堂的海報﹐因為讀了《泰晤士報》裡那篇討論歷史小說的文章﹐於是﹐便找來了PHILIPPA GREGORY的《另一位寶琳女郎》(THE OTHER BOLEYN GIRL)來讀。我讀得很快。是為了趕在電影上畫前完成。當然﹐也因為寫得很吸引。我想﹐小說比電影好。畢竟﹐正如作者在《泰晤士報》裡所言﹕「電影強於影像﹐小說強於情感。」沒有小說裡面的文字﹐對安寶琳的同情﹐只能流于表面。不過﹐那也正是電影公司的想法。他們找來了當今電影圈裡最漂亮的兩位女生來飾演寶琳姊妹﹕SCARLETT JOHANSSON和NATALIE PORTMAN。

在等候前往多倫多的飛機的時候﹐縱然行李裡是帶著了PAUL AUSTER的《紐約三部曲》(THE NEW YORK TRILOGY)﹐我還是受不著誘惑﹐在都柏林機場書店裡﹐買下了JEFFREY ARCHER剛剛出版的新作《THE PRISONER OF BIRTH》。在飛機上﹐我竟然能夠禁著自己看電影的想法﹐一頁一頁地讀著DANNY CARTWRIGHT的遭遇。從來﹐我便很喜歡JEFFREY ARCHER的文字。那是陶傑所說的「啖啖肉﹐沒有多餘膽固醇的文字」。畢竟﹐曾是英國保守黨副主席﹔畢竟﹐是牛津歷史系的畢業生﹐寫出來的字句必有其吸引人的地方。近六百頁的故事﹐不消旅程一半的時間(四天)﹐便完全讀畢。縱然那完完全全是一個現代英國版的《基度山恩仇記》。NOT A PENNY MORE,NOT A PENNY LESS。

Saturday, April 05, 2008

猶記得﹐去年的時候﹐王迪詩在其《信報》專欄裡寫道﹕

「不久前,我間firm幫一個上市公司主席配股抽水,事成後,說是無論如何都要請我們一班律師去半島酒店The Verandah 吃午飯。這位有錢人從頭到腳都是名牌,剪裁卻全不合身,一件恤衫的衣領闊得可以把拳頭放進去,當然也不能期望他知道西裝衣袖的第一粒鈕應該解開,見他一隻勞力士和兩串蜜蠟套在手上,好不威風。這位仁兄拿著菜牌研究了老半天,最後點了兩客Appetisers 和三碟 Spaghetti。我心想,難道我們六個人要表演『五餅二魚』?此人單是今次配股已套現近一億元,但有錢不等如對他人慷慨,虧他還厚著臉皮說:『大家share啦!哈哈哈哈......』」

宴客宴得這樣寒酸﹐的確只有中國大陸的暴發戶才夠膽做到。

早陣子﹐負責的那個都柏林東南部供水計劃﹐郡政府終於能夠順利跟承建商簽定一份價值一千二百萬歐元的合約﹐並鐵定在愚人節前一天動工。

簽約儀式早上十一時半在郡政府大樓舉行。那天﹐我跟老闆早半個小時便到達現場﹐打點一切。

其實也沒有什麼特別事情要辦。因為我們早已在兩天前﹐把所有所需文件送到郡政府的律師手裡去﹐由他們負責安排。所以﹐與其說﹐我們顧問公司出席簽約儀式﹐是為應付期間突如其來的問題﹐倒不如說﹐我們是在等簽約後的那一頓慶祝午膳。郡政府大樓就在公司附近。我們當然走路過去。途中﹐老闆道﹐「按照傳統﹐簽約後﹐承建商那邊應該會提議請大家吃一頓飯。」

果然﹐當所有文件都簽署後﹐承建商的MD便嚷著要請大家吃中飯。我們的那位PRE便立即提議到政府大樓對面的那間餐廳。聽罷那個名字﹐我心裡不禁一笑。難怪老闆經常跟我說﹐「這位PRE的確很夠經驗。」要知道﹐那間餐廳倒是DÚN LAOGHAIRE這個都柏林南部城鎮裡面最高級的之一。那位MD笑著回答道﹐「你們決定。這個地方﹐我不熟悉。」

比起王迪詩在THE VERANDAH那餐中飯﹐我們當然比較幸福。至少﹐我們每人都有自己的一個餐牌。

望著手上的那個餐牌﹐我知道﹐我應該要準備多個選擇。因為是中飯﹐我實在不知道大家會打算吃幾多道菜﹔我也不知道大家準備吃得有多豪氣。所以﹐我還是繼續按照以往做法﹐在高﹑中﹑低三個價錢的主菜裡各選擇一款﹐也選好一個頭盤﹐然後先讓大家點菜。

當侍應來到我們跟前﹐我當然扮還在讀那個餐牌。在未清楚了解大家如何吃這一頓飯前﹐我實在不能輕舉妄動。於是﹐是那位MD首先點菜。他跟我們道﹐「我的確不是太肚餓。所以﹐就只點一個主菜。不過﹐你們請隨便。不用客氣。」

接下來是那個PRE。他跟MD一樣﹐就只點了個炸龍俐。於是﹐我便立即知道﹐這一頓中飯自己該吃些什麼。我要了一個炭燒吞拿魚塊。那是跟炸龍俐一樣價錢的廚師推介。

那位MD也替我們各人點了一杯紅酒。

Friday, April 04, 2008

早前﹐英國國家隊領隊卡比路接受同鄉意大利記者訪問。他表示﹐他的英文水平有了很大進步。不枉每天都去接受私人教授。他說﹐身為一支國家隊的領隊﹐必須要懂得講那個國家的語言罷。我以為﹐那是最基本的條件。因為賽前和半場的時候﹐領隊都要跟球員講解戰術﹐給球員心理支持。特別是上半場完結後。那是一個很關鍵的時刻。

不過﹐當這位意大利人很滿意自己的英語進展的同時候﹐他也不得不承認﹐在倫敦以外的地方﹐尤其利物浦﹑曼徹斯特﹑伯明翰和英國東北部﹐要明白當地人的說話﹐依然有點困難。他說﹐到這些地方觀看球賽﹐了解球員狀態的時候﹐很多人都會跑來跟他多講兩句。只是﹐很多時﹐他根本就不明白這些人在講什麼。他跟記者坦言﹐他的確一個單字也聽不到。

猶記得﹐有一次在酒館裡﹐跟一個愛爾蘭男生討論到球場看英國超級聯賽的話題。他講起了那次他去利物浦的遭遇。他說﹐無疑﹐面前的兩個人是在跟他說話。不過﹐他的而且確就完全不明白他們在說什麼﹐仿彿他們不是在講英文似的。一個以英文為母語的人﹐要去了解利物浦人的說話﹐尚且感到困難﹐更何況一個半途出家的意大利人﹖

對於此﹐便是《泰晤士報》也很理解。那天﹐這份英國傳統報紙的記者寫道﹐「縱然有點慢﹐卡比路開始體驗到在這個島國上面一切奇異的生活。從足球﹐到高昂的倫敦樓價。當然﹐還有生活在首都以外那些人的古怪口音。」

《泰晤士報》出名是一份極愛國的報紙。不過﹐他們對「愛國」的理解﹐跟香港那些土共的﹐很不一樣。他們愛的是整個大不烈顛﹑整個民族﹐而不是狹義地只有當權的那一個政黨。他們很清楚明白﹐執掌政權的政黨永遠不能代表國家。因為國家是屬於人民的﹐而掌權的人不過是人民的其中一份子。

讀過《泰晤士報》的人﹐都會很同意這是一份極愛國的報紙。例如﹐在體育版裡﹐他們從來就只報導英國球隊的消息﹐只報導英國運動員的新聞。去年﹐他們便大字標題﹐另出特刊﹐給三支闖進歐洲聯賽冠軍杯四強的英國球隊打氣﹔早前﹐當網球員安迪梅利在首圈出局後﹐《泰晤士報》便再沒有刊登一篇講澳洲公開賽的新聞稿﹐仿彿這一個大滿貫比賽已經隨著那位蘇格蘭球員給淘汰而閉幕。

他們的確很講民族尊嚴。不過﹐畢竟是英國人的報紙﹐對於自己不光彩的事情﹐他們也很懂得自嘲。他們便不時取笑利物浦或英國東北部的人講英文的口音。他們直言﹐這些人根本不是在講英文。

所以那天﹐記者接著說﹐「在球隊裡﹐從謝拉特﹑朗尼的利物浦口音﹐到夏格維斯的加拿大口音﹐卡比路確實要慢慢適應。更何況﹐在足總裡面﹐從主席到傳媒統籌﹐都是利物浦人和來自東北部的人。」

Thursday, April 03, 2008

從前﹐在都柏林乘火車﹐在售票機買好了車票後﹐走到月臺﹐直至到達目的地離開火車站﹐都可能碰上不到一部入閘機。跟許多歐洲國家一樣﹐這兒採用的是「誠實制度」。那些營運火車的人以為﹐沒有人能夠埋沒自己的良心﹐而跑去搭「霸王車」。他們相信﹐人皆是善良的動物﹐大家都相信大家。他們同意﹐這是人禽有異的地方。

這兒用上了「從前」這一個詞﹐好像有點不妥。畢竟﹐那也不過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兩年前﹐初來到愛爾蘭的時候﹐看著這個火車營運方式﹐有點難以想像的同時﹐我實在很替愛爾蘭人驕傲。要知道﹐在遠東的那個古老民族裡頭﹐假如用上這樣的手法﹐去經營集體運輸系統﹐火車公司早就要關門大吉了。因為大家都能輕易發現﹕原來﹐根本不用買車票﹐也能夠乘搭火車﹔便是有時候火車公司也會派人在出口查票﹐只要隨意揚一揚一張類似火車票的物體﹐就能夠胡混過關。在這個歐洲的城市﹐沒有人會想像得到﹐你手上的那一張票倒是早幾個月前已經失效的了。

不過﹐去年年初的時候﹐可能火車公司見有大量中國大陸人湧進這個島國﹐他們便在每一個火車站加裝了自動入閘機。沒有放進有效的車票﹐閘門就不會打開。

只是﹐在偉大的中國共產黨教導下﹐中國人是越來越聰明了。正如華文裡面的那一句諺語所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也不需要很長的時間﹐這些從中國大陸來的人﹐便又找到了一個搭「霸王車」的方法。

那天﹐下班後﹐我如常乘火車回家。正排隊輪候出閘的時候﹐我發現有幾個互相相識的中國大陸人﹐忽然一字排開﹐各自緊緊地跟著前面那個人的後面。起初﹐我以為他們都是扒手。因為他們都鬼祟地跟前頭的那個人擠得很逼。於是﹐我便一邊排隊﹐一邊很留心他們的動靜。那時候﹐我想﹐假如看到他們偷東西﹐我必定會立即大聲高喊捉賊﹐捕捉這些敗壞民族名聲的敗類。

不過﹐我並沒有看到他們下手偷前面那個人的東西。他們偷的﹐是火車公司的服務。

原來﹐他們都沒有買車票。他們緊緊地跟著前面那個人的後面﹐便是要趁閘門打開後要近三秒鐘方會自動關掉的漏洞﹐閃一閃身﹐偷偷的竄出火車站去。

忽然﹐旁邊的那個愛爾蘭人搖著頭﹐望著那幾個匆匆跑出火車站的中國人﹐大聲呼喊道﹕「中國人真無恥﹐怎可能每次搭火車也不買車票﹖每個星期﹐我都會碰上他們幾次。中國人永遠就只懂得偷。他們天生就是賊﹗」

當時﹐我正把票放進入閘機裡。聽到那個人的話﹐便轉過頭望一望他。他也剛好看到了我。他傻笑地道﹕「你是日本人罷﹖......還是你們日本人懂得守規矩。」

我一時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就只點著頭﹐微笑不語。

或者﹐我該鞠一鞠躬﹐用日語跟他講句「多謝」。

Wednesday, April 02, 2008

還記得﹐在小說《圍城》裡﹐錢鍾書寫了這一段文字﹕

「(方鴻漸)是個無用之人﹐學不了土木工程﹐大學裡從社會系轉哲學系﹐最後轉入中國文學系畢業。學國文的人出洋『深造』﹐聽來有些滑稽。事實上﹐唯有學中國文學的人非到外國留學不可。因為一切其他科目像數學﹑物理﹑哲學﹑心理﹑經濟﹑法律等等都是從外國輸進來的﹐早已洋氣撲鼻﹔只有國文是國貨土產﹐還需要外國招牌﹐方可維持地位﹐正好像中國官吏﹑商人在本國箾來的前要換外匯﹐才能保持國幣的原來價值。」

也記得﹐早陣子﹐陶傑在《黃金冒險號》裡寫道﹕

「學好中文,不必進大學花四年專攻老氣橫秋的學系,中國文學和文化,完全可以靠自修。讀英文系、法文系、日本語文及文化系,哲學、歷史也好,先打一層外國的底,培養一點海洋的品味和眼光,回頭再讀中國古代的典籍,反而更有洞見。例如,先讀伏爾泰的散文,再讀晚明的小品,把地中海大西洋的浩瀚,接到黃河這一端,就會明白中國散文的精神境界。先讀十九世紀波特萊爾和藍波的詩,再讀唐代的李商隱和李賀,感受更深一層。」

的確﹐要了解中國﹐實在要跑到外國去﹐用著別人的文字﹐方能對自己的國家﹐有更深切的認識。

當西藏示威變得激烈的時候﹐我以為﹐香港的報紙會有一些解讀﹐協助像我這些對歷史﹑對社會科學完全沒有一點認識的人﹐了解一下西藏憑什麼老是嚷著要獨立。只是﹐在雅虎香港的網頁裡面﹐我只能找到一篇來自《星島日報》中國組資料庫關於西藏的新聞稿。除了都是正體字外﹐內容跟共產黨的樣板文章沒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完全無助我理解西藏問題。

幸好﹐我在歐洲生活。可以每天讀到一份新鮮熱辣的《泰晤士報》。那天﹐報紙裡面一片簡短的Q&A,便開始使我認清究竟西藏發生了些什麼事情。記者寫道﹕

「問﹕西藏可曾獨立過﹖

答﹕按照北京的說法﹐在十三世紀﹐西藏已經是中國的一部份。那時候﹐元朝的蒙古人把中國領土伸展過了喜馬拉雅山。根據多數歷史學者的考究﹐在十八﹑十九世紀﹐西藏至少是中國的藩國﹐直至1913年﹐不一致地宣佈獨立。毛澤東的軍隊則是在1950年進駐西藏。」

「問﹕何解西藏人在1959年起來反抗北京﹖

答﹕那時候﹐中國正在西藏東部實行土地改革﹐要拆卸掉許多廟宇﹐造成了近萬名難民湧到來拉薩﹐引發了大規模反抗。在上千名信徒陪同下﹐達賴喇嘛流亡到了印度。官方數字說﹐有近八萬名西藏人死亡。抗爭最後由軍隊平息。」

「問﹕西藏人是否經常不滿共產黨的統治﹖

答﹕起初﹐年青的西藏知識份子都對中國統治充滿期盼。不過﹐當中共政府實行土地改革後﹐他們開始有另一個想法。只是﹐話得說回來﹐那些窮困的西藏人倒很歡迎那個改革。」

「問﹕西藏人是否可以自由地敬拜自己的神﹖

答﹕掌權的人大多不會干預西藏平民百姓的信仰。西藏人都能夠出入廟宇。只是﹐中國政府規定廟宇裡面的喇嘛﹐都要上由政府開辦的愛國再教育的課。所有喇嘛都要跟達賴喇嘛分清界線。」

「問﹕達賴喇嘛是否要求獨立﹖

答﹕不。達賴喇嘛早已放棄了這個念頭。他對外說﹐他只希望一個有名有實的文化上的自治。他同意﹐由北京中央政府管治西藏。」

Tuesday, April 01, 2008

每次聽到「台獨」﹑「藏獨」和「疆獨」這些名詞的時候﹐我都會不其然問自己﹕究竟怎麼樣才能成為一個國家﹖因為﹐我不明白﹐為什麼這些地方老是嚷著要脫離中國﹐自行獨立。我知道﹐只要跑到公司登記處登記﹐一班人可以立即成立一間公司﹔只是﹐我不知道﹐在什麼條件之下﹐一眾人可以聲稱成立了一個國家。

究竟怎麼樣才能成為一個國家﹖又或者﹐國際社會怎樣才會算一個地方做一個國家﹖

從來都沒有人能夠解答這一個問題。當然﹐我可以跑到圖書館去﹐自行翻翻書籍﹐尋找答案。可是﹐畢竟我是一個對歷史﹑對社會科學完全沒有任何認識的人。面對著那浩翰的書海﹐實在不知道如何找起。於是﹐懶惰地﹐一輪左思右想後﹐便自己給自己提供了一個自己有點滿意的答案。

我以為﹐世界上每一個民族都應該有其自己的國家。

因此﹐猶太人有以色列﹔因此﹐薩克遜人有英國。也因此﹐中華民族能夠擁有一個中國﹐似乎很合乎情理。

不過﹐想深一層﹐這其實有點欺騙人的嫌疑。

因為﹐「中華民族」本身就是一個欺騙別人的名詞。因為﹐世界歷史裡﹐根本就不曾有「中華民族」這樣的一個民族存在過。自古以來﹐中國本來就指漢族人成立的那一個國家。只是﹐到了二十世紀﹐為了成就自己的野心﹐為了合法自己霸佔得來的土地﹐為了一顯自己疆土的遼闊﹐統治者便發明了「中華民族」這一個詞語。他們說﹐那是漢﹑滿﹑蒙﹑回﹑藏五大族的合體﹔而中國就是中華民族的國家。

對於中國歷史﹐我也有中三的程度。我記得﹐讀到元朝的時候﹐我們說﹐那是中國首次遭到外族統治﹔我記得﹐當讀到吳三桂開山海關讓滿清入關時﹐我們說﹐中國再次落入外族統治者的手裡。何解過了幾百年後﹐我們不單只不視蒙古人﹑滿族人為外族﹐我們甚至認為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龍的傳人﹖

實在有點百思不得其解。

假如單因為這些外族曾經統治過中國這個地方﹐所以﹐到了現在﹐他們能夠給視做龍的傳人﹐可以名正言順地做其中華民族的一份子的話﹐那麼﹐遠在歐洲的英國人也應該有資格成為龍的傳人﹐他們也應該是中華民族的一部份。可記得﹐英國人統治香港這個中國的地方﹐比蒙古人統治中國還要長。

想到這裡﹐大家也許都能看穿那塊統治者硬要我們戴上的眼罩﹐發現「中華民族」這個名詞的荒謬。

所以﹐西藏和新疆﹐都應該要給我們踢出中國的大門外﹔對於內蒙古﹐以至黑龍江﹑沈陽一帶﹐我們都要強逼他們脫離中國。因為他們統統都不是龍的傳人。他們都不應該分享到中國政府經濟繁榮的甜美果實。中國應該只是漢人的國家。

無論如何﹐我們總不能讓其他外族輕易地分化我們的國家﹐否則﹐我們怎能對得住霍去病﹑岳飛﹑袁崇煥等那些奮力抵抗外族入侵的歷史民族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