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6, 2008

從來﹐都沒有什麼志願。因為我不是一種喜歡為未來好好計劃的人。總喜歡隨遇而安。生活在現在﹐已經夠辛苦了﹐假如還要為未來設想一下﹐那就是百上加斤。可幸﹐求學時期﹐竟然未曾碰上過《我的志願》這樣的作文題目。否則﹐我可能要遞交上一張雪白的原稿紙。

我喜歡懷緬過去﹐又或者後悔從前﹔我樂於為現在尋求快樂﹐也甘於只享受一霎那的歡愉。不過﹐我就是不願意為將來計劃打算。

有時候﹐也許我會把目光放遠一點﹐望一望那不可預知的未來。可是﹐我會這樣做﹐都只因為要得到那現在式的快樂和歡愉。我應該用詞準確一點。簡而言之﹐那就是白日做夢的時候。我以為﹐做白日夢是一個即時享樂的過程﹐完全跟將來無關。更不是為未來籌劃一下。

假如硬要我在那雪白的原稿紙上﹐填上一個志願﹐我想﹐我會寫上「作家」。的而且確﹐自小學開始﹐我唯一真正想做的事情﹐便是寫小說。直至現在﹐這依然是我唯一真正想做的事。

小學追讀金庸小說的時候﹐我下過筆寫過幾頁武俠小說﹔中學開始讀阿嘉莎克莉詩蒂後﹐便嘗試過構思一個偵探故事。人大了﹐多讀了其他類型作品﹐於是﹐腦海裡就有更多﹑更多的念頭。想過寫一個劍客決鬥的故事﹐也想過一個黑金﹑政治暗殺的長篇。亦曾考慮過有一個有點似《斷半山》的同性戀題材。還有一些在腦海裡匆匆閃過的靈感。

當然﹐都沒有一個是完成的作品。因為﹐他們都屬於未來。而我只是一個活在過去和現在的人。我跟我的將來﹐並沒有什麼東西聯繫著。

也許﹐是在歐洲生活了一些時候。除了想過寫小說外﹐我也想過寫劇本。是上劇院上得有點多的關係罷﹖

我有時會想﹐因為都是人和人的對話﹐是生活中的剪影﹐所以﹐劇本是更能生動地體現現實生活裡面的衝突和矛盾。不過﹐也因為這樣﹐劇本比小說更難下筆。故事背景﹑人物性格等等﹐都不能靠一段又一段長篇大論的文字來交代﹐而只能通過人物間的對話﹐來把這些事情講過一清二楚。

我未曾開始動過筆。只是在構思罷了。

讀著莎士比亞的歷史劇作﹐我大膽地想過把《說岳全傳》改編做舞台劇本﹐來談談愛國這一個嚴肅話題﹔也想過寫一寫以廖化為中心的悲劇﹐討論周遭環境控制命運這個看法。

早陣子﹐如常在上班途中讀《泰晤士報》。讀著津巴布韋當權政府殘害反對派的新聞﹐讀著加拿大溫歌華海灘不斷發現人腳的報導﹐讀著許多許多世界消息﹐我想到一個類似電影《真的戀愛了》﹑《我愛巴黎》的劇本。劇名就叫做《今天》。是一天裡面﹐世界各地發生的事情﹐去尋求一下究竟我們活在一個什麼樣的世界裡頭。

想著這些不設實際的事情﹐當然﹐我又是在白日做夢了。

2 comments:

May said...

human body parts in the beach/lake at Van? OMG!!!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no. only foot. left foot. no other human parts. not even right foot, if i'm not wrong.

that's why it is strange. i think it is still unsol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