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都沒有什麼志願。因為我不是一種喜歡為未來好好計劃的人。總喜歡隨遇而安。生活在現在﹐已經夠辛苦了﹐假如還要為未來設想一下﹐那就是百上加斤。可幸﹐求學時期﹐竟然未曾碰上過《我的志願》這樣的作文題目。否則﹐我可能要遞交上一張雪白的原稿紙。
我喜歡懷緬過去﹐又或者後悔從前﹔我樂於為現在尋求快樂﹐也甘於只享受一霎那的歡愉。不過﹐我就是不願意為將來計劃打算。
有時候﹐也許我會把目光放遠一點﹐望一望那不可預知的未來。可是﹐我會這樣做﹐都只因為要得到那現在式的快樂和歡愉。我應該用詞準確一點。簡而言之﹐那就是白日做夢的時候。我以為﹐做白日夢是一個即時享樂的過程﹐完全跟將來無關。更不是為未來籌劃一下。
假如硬要我在那雪白的原稿紙上﹐填上一個志願﹐我想﹐我會寫上「作家」。的而且確﹐自小學開始﹐我唯一真正想做的事情﹐便是寫小說。直至現在﹐這依然是我唯一真正想做的事。
小學追讀金庸小說的時候﹐我下過筆寫過幾頁武俠小說﹔中學開始讀阿嘉莎克莉詩蒂後﹐便嘗試過構思一個偵探故事。人大了﹐多讀了其他類型作品﹐於是﹐腦海裡就有更多﹑更多的念頭。想過寫一個劍客決鬥的故事﹐也想過一個黑金﹑政治暗殺的長篇。亦曾考慮過有一個有點似《斷半山》的同性戀題材。還有一些在腦海裡匆匆閃過的靈感。
當然﹐都沒有一個是完成的作品。因為﹐他們都屬於未來。而我只是一個活在過去和現在的人。我跟我的將來﹐並沒有什麼東西聯繫著。
也許﹐是在歐洲生活了一些時候。除了想過寫小說外﹐我也想過寫劇本。是上劇院上得有點多的關係罷﹖
我有時會想﹐因為都是人和人的對話﹐是生活中的剪影﹐所以﹐劇本是更能生動地體現現實生活裡面的衝突和矛盾。不過﹐也因為這樣﹐劇本比小說更難下筆。故事背景﹑人物性格等等﹐都不能靠一段又一段長篇大論的文字來交代﹐而只能通過人物間的對話﹐來把這些事情講過一清二楚。
我未曾開始動過筆。只是在構思罷了。
讀著莎士比亞的歷史劇作﹐我大膽地想過把《說岳全傳》改編做舞台劇本﹐來談談愛國這一個嚴肅話題﹔也想過寫一寫以廖化為中心的悲劇﹐討論周遭環境控制命運這個看法。
早陣子﹐如常在上班途中讀《泰晤士報》。讀著津巴布韋當權政府殘害反對派的新聞﹐讀著加拿大溫歌華海灘不斷發現人腳的報導﹐讀著許多許多世界消息﹐我想到一個類似電影《真的戀愛了》﹑《我愛巴黎》的劇本。劇名就叫做《今天》。是一天裡面﹐世界各地發生的事情﹐去尋求一下究竟我們活在一個什麼樣的世界裡頭。
想著這些不設實際的事情﹐當然﹐我又是在白日做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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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human body parts in the beach/lake at Van? OMG!!!
no. only foot. left foot. no other human parts. not even right foot, if i'm not wrong.
that's why it is strange. i think it is still unsol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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