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05, 2006

我很迷陶傑。他甚至很影響我待人接物的態度。

不過最近﹐我竟然忘記了他的一個教訓。

在他的成名作泰晤士河畔裡面﹐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英國大學裡的香港留學生生活圈狹小﹐文化本位意識太重﹐不大跟校園內英國及其他國籍同學溝通﹐生活起居全在一堆﹐發展成每間大學必有一條唐人街的趨勢。校園宿舍時聞黎明﹑梅艷芳之歌聲悠揚終日﹐許多香港子弟課餘不讀泰晤士報﹐只定期訂閱中華英雄﹐連金庸也漸看不懂了。

我也算很跟愛爾蘭及其他國籍同事溝通。當然﹐假如我能多留意本地文化和音樂﹐酒量再好一點﹐或者練成六脈神劍﹐我相信會更好。

我的生活起居也沒有跟其他香港人堆在一起。因為除了自己一個外﹐我還未認識到另外一個香港人。

自新一季EPL開鑼後﹐我也習慣了每天早上到火車站買份THE TIMES上班。不過﹐根據曹先生的邏輯﹐我讀的應該是THE IRISH TIMES。只是﹐我始終以為倫敦時報是歐洲英語地區裡面最好的一份報紙。倫敦時報是林行止先生倡議的翻譯名字。他以為﹐泰晤士報是一個錯譯。這一點﹐我很同意。

我也沒有追看漫畫的習慣。NEITHER日本NOR香港。假如可以在海外訂閱信報﹐也許我還會填下表格。

我相信﹐我還能夠讀懂金庸的小說罷。因為我每天還有讀黃金冒險號。

只是近來﹐我卻經常播放古巨基的一首新歌。是從互聯網下載。本來﹐我已經沒有聽CANTON-POP的習慣。只是有一天﹐我想看看何俊仁是否給民建聯買兇﹐便到HK YAHOO﹗走走。就這樣給我聽到了那首歌。

我不是特別喜歡古巨基。他唱歌也不是特別出色(比我差﹖)。很多時候﹐我都聽不到他唱的歌詞。(其實﹐這不是他獨有的問題。現在在香港唱歌搵食的人﹐有幾多個能夠完完整整地把整首歌的歌詞送進聽眾的耳朵裡面﹖)當然﹐我是總能聽到一點的。不過﹐也就是那一點點觸動了我的心靈。

早前﹐陶傑在黃金冒險號寫失而復得。裡面有一個道理﹐我是在中五那年便經已曉得。那一年﹐我在同學錄裡面寫了一篇文章﹐這是其中的一句﹕人便是這樣犯賤﹐總是在失去了的時候﹐才學懂珍惜。

只是﹐更犯賤的是﹐學懂了要珍惜﹐可依舊不懂得珍惜。

懂得珍惜,失去了,才懂得痛苦,失而復得,卻是難以名狀的快樂。

然而,人生保持一點點懸疑,或許會更加多采多姿。例如,許多年前的一個異性朋友,無端跟自己分了手。她留下一封信就走了,從此沒有再回頭,她沒有說原因,總之離開了,比起一隻迷途知返的鴿子,你不知道其中原委,叫人倍感悵惘,此情可待,天長地久的一個謎團,不,有時不那麼幸運的,像一隻忠誠的鴿子會飛回來。

那天﹐陶傑是這樣寫的。很多時候﹐他都是我的代言人。因為他總能夠把我寫不出來的話寫出來。

知道嗎﹖我們總不是那麼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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