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蠻很奇怪的。很多時候﹐都不會主動喜歡上一些事情。喜歡上的﹐不過是別人都喜歡的事情。或者是喜歡的人喜歡的事情。他們說﹐那叫做愛屋及烏。
不過﹐最近﹐這情況似乎有點改變。
早陣子﹐陶傑在《黃金冒險號》裡談及美國總統選舉。他寫道﹕
「除非美國人都瘋了,否則這個叫奧巴瑪的,不可能是下屆美國總統。不因為他是黑人。黑人也有許多型格豪邁之士,像銀幕上的摩根費曼,不要說當美國總統,就算他當了上帝:權威而慈悲,穿一身白衣,儀表動人,全世界都會下跪膜拜。但不是奧巴瑪──洗衫板的身形,搔腮抓耳,像剛從石梨貝水塘的山林中蹦出來的一隻小淫猴,好像剛潛入民居,抓了一隻胸圍就跑的一個小賊。
......希望只是一批左仔在嬉戲胡鬧,把奧巴瑪推出來,還二百年前的黑奴販賣史一個人情,然後讓希拉莉把他擊倒,最後,再讓麥堅恩挫敗希拉莉,入主白宮。這樣的程序,會令全世界人對這個偉大的國家恢復敬意。
......他們讓奧巴瑪這隻野猴跳了出來,居然還想代表民主黨出線──他手上那隻發黃的胸圍,不屬於他,快快搶回來,物歸原主,咄咄咄,快,把他趕回山裏,對着他一蹦一跳的那兩瓣紅屁股,遙遙送一個飛吻。」
讀著這篇文章﹐無疑我是有點意外。因為我以為這個才子是會支持奧巴瑪的。因為我希望奧巴瑪贏得民主黨的初選。我曾以為﹐我開始了解這一個曾旅居倫敦的香港人﹔我曾以為﹐我的想法開始慢慢跟這一個曾在英國廣播公司工作過的香港人有點相似。原來﹐那不過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
當整個美國的年青人都陶醉在奧巴瑪所倡議的美好將來﹐當其他西方國家的學生都利用他們的GAP YEAR,跑到美國替奧巴瑪助選﹐我這一個在都柏林生活的香港人﹐當然也急不及待要大聲疾呼﹐去支持這一個黑人。
奧巴瑪的政綱﹐跟希拉莉的﹐根本就只有著毫厘的分別。所以﹐民主黨的選舉﹐已經變成一個「選美」活動。大家選擇的﹐就是誰能夠最得其他美國人的心。經過了這一輪排山倒海的宣傳活動後﹐大家發現﹐確是越來越多人走到了奧巴瑪這一邊來。因為投票支持奧巴瑪的﹐很多都曾揚言不再投票。民主黨的高層也發現﹐這個黑人的魅力﹐甚至吸引到共和黨的人。
綜觀現在的形勢﹐奧巴瑪確實有後來居上的跡象。尤其有民主黨高層私下跟記者透露﹐縱然克林頓極力游說﹐縱然在過去十六年克林頓對黨務有極大貢獻﹐他們開始考慮放棄希拉莉。他們說﹐一切都應該以再次入主白宮為大前提。
望著這個有點突如其來的變化﹐在前幾天的《黃金冒險號》裡﹐陶傑便寫道﹕
「奧巴馬人氣急升,學生時代的舊事曝光。去哈佛讀法律之前,他在洛杉磯的西方學院讀書。在學校裏,他是學生會份子,流行音樂、啤酒、香煙,時時組織集會,呼籲美國企業撤出種族隔離的南非,與幾個同學圍坐吹水,他的教授憶述:他喜歡談論沙特和尼采。當蘇聯入侵阿富汗的時候,他反應激烈,抨擊卡特失敗的外交政策。他在學院裏演說,魅力非凡,只要他開口,人人都想聆聽。對於美國政府的政策:『他一眼就能挑出毛病,指出此一政策的惡果。一件事無論多複雜,他都能抽絲剝繭細說因由,這一份本事,其他人沒有。』
......奧巴馬至少是有稜角的人物,不是激進,而是激情,不是凡事都有偏見,只是有獨特的意見。這種人,在一個民主社會,是不會槍打出頭鳥的。連服過大麻,也竟然變成了優點。奧巴馬的英文教授說:『他吸大麻,但不是癮君子,只是用大麻來尋找許多問題的答案。』吸毒是尋找答案?因為他可能是明天的總統,這個世界有時趨炎附勢得很可愛,視乎上位的人,不靠暴力和獨裁。 」
我想﹐通篇文章﹐最重要的還不是結尾的那一句﹖的而且確﹐這個世界有時趨炎附勢得很可愛
這是我對這兩篇《黃金冒險號》的解讀。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