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04, 2008

在這個世界裡﹐的確有很多事情是我們勉強不來。因為它們都有其自然發展的規則要遵守。近來身邊發生的一件事情﹐正好讓我再次體現到這一點。

我在灣仔置業﹐也有四年了。不過﹐在這段日子裡﹐我住那個新居的時間﹐加起來也沒有一個月。很多時候﹐都是因為在港島那邊「蒲」得晚了﹐不想再多花金錢乘的士回荃灣的舊居﹐於是便上灣仔的家過夜。當然﹐更多的時候﹐是因為邀請了一大班朋友在那兒開派對﹐玩了個通宵。他們說﹐那是我的行宮﹐其實也不是太誇張。

以前在香港的時候﹐很多朋友知道我經常把那個單位空置了﹐都覺得有點浪費。他們以為﹐既然我依然住在荃灣的舊居﹐不如索性租給別人。至少﹐每個月可以多點收入。

我當然也有想過。不過﹐老是怕碰上了一些不負責任的租客。要租給別人﹐我是一定連同裡面的傢私租出去。因為我根本沒有地方放置那些有點珍貴的傢私。它們都是我買這間房子的時候﹐一併買回來的。假如它們不是什麼古董﹐也是一些仿照古董製造的傢私。都很合我這一個傳統的人的心意。所以﹐我實在很怕那些租客會弄壞了它們。我會心痛。就總是放不下心來。

所以﹐四年來﹐都沒有把房子租出去。雖然這個想法﹐是經常在腦海裡浮現。

聖誕回港渡假﹐少不了跟一眾老友聚一聚。那天晚上﹐知道有朋友正想搬房子﹐便立即提議他把那個單位租下來。我知道﹐對於他來說﹐那的確很吸引。因為他就在太古廣場上班﹐而我那所房子﹐就在太古廣場三期後面。每天上班﹐將不用五分鐘的路程。只是﹐考慮了一個晚上後﹐朋友還是決定放棄這個方便。因為為了將來的孩子。他希望外母幫忙照顧自己的孩子﹐所以﹐他決定依然留在九龍那邊居住。他說﹐最理想的﹐還是在外母附近找到一所房子。

當這個交易未能成功,我也要準備回歐洲去了。我以為﹐我是要繼續空置這個單位多一年。因為我只希望租給自己的老友。

不過﹐也很奇怪。在上機前一晚﹐有老友給我撥了個電話﹐邀約我跟幾個好友到酒館聊天。席間﹐我們又談到找房子的事。老友說﹐就因為始終未能找到一所合適的房子﹐所以結婚計劃只好推遲。聽到這樣的話﹐我便再推出我手頭上那個唯一的租盤。

老友跟女朋友商量了一些日子後﹐決定做我的租客。我當然也很樂意有這樣的一對租客。

那天﹐在公司裡預備好一切租約文件後﹐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我以為是自己找尋合適的租客﹐其實是這所房子自己在選擇住客。它本身就有一個準則﹕住客必須是醫生。

在這四年來﹐我只是一個業主﹐不是一個住客。而在我購入的時候﹐這個單位也空置了一段日子。也是只有業主﹐沒有住客。我知道﹐這所房子對上一位住客﹐也就是這所房子歷史上唯一一對住客﹐就是醫生。

事情竟然如此巧妙。

似乎﹐這註定是一個醫生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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