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7, 2009

我經常跟林大小姐說﹐不好完全相信一個男人。因為男人從來不是一種女人可以相信的動物。我是男人﹐我當然知道。

只是﹐同時候﹐我也不得承認﹐我有點後悔語重心長地﹐跟林大小姐講過這樣一番其實是父親跟女兒說的話 - 這不是倒自己的米是什麼﹖在我這樣不斷提醒下﹐要林大小姐給我騙倒﹐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在電影《AN EDUCATION》裡﹐我的確很喜歡JENNY遇上DAVID那一幕。



也就是這一幕戲﹐我知道﹐我一定會喜歡上這部英國電影。

要一個陌生女子自願跳上自己那部跑車﹐當然要花點心思。至少﹐也要讓那個女生有著一個堂皇的理由﹐去跳上這個素未謀面的男人的跑車。因為便是知道女生對自己很有好感﹐甚至一開始便愛上了自己﹐我們做男人的﹐也不能讓這個女生飛擒大咬。畢竟﹐要一個女生經常保持著女性的矜持﹐是男人對女人﹐也是對自己﹐最基本的尊重。DAVID無疑跟全世界的男人做了一個很完美的示範。

明顯地﹐第一眼看見JENNY後﹐DAVID腦袋裡就只是想著如何叫這個女生跟自己上床﹔JENNY當然也很清楚DAVID這個陌生男人突然把車子靠在路旁﹐不會是為了保護自己那一個大提琴﹐她很清楚自己天生麗質﹐一定能夠教許多男生拜倒其石榴裙下﹐一定會教許多男生希望得到她的身體。JENNY不但沒有一點錯覺﹐她還曉得加以利用自己如花的美貌﹐去鎖定一個能夠帶她脫離那個沉悶世界的男人。她同意﹐也明白﹐假如把整個自己交予DAVID﹐能夠換來從一個沉悶枯井般的世界跳到一個瑰麗浮華的宇宙的機會﹐那會是一個很值得付出的代價。(所以﹐有評論批評這部電影說教﹐我很不同意。)

這裡面﹐當然沒有什麼對與錯。尤其﹐雙方都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JENNY不是沒有懷疑過。自牛津之旅後﹐她其實知道DAVID是一個騙子。不過﹐她還是甘心受騙 - 因為那也是值得付出的代價。至少﹐在那個時候﹐這個A-LEVEL女生還是如此以為。畢竟﹐被騙也有大小程度之分。

JENNY的一生差點給毀了﹐歸根結底﹐是她犯了一個許多投資者都犯上的一個錯誤。就是把所有雞蛋放進一個籃子裡面。(許多許多年前﹐在一部賀歲港產片《我愛扭紋柴》裡﹐毛舜均便有過類似的一句對白。)

我不是說﹐她應該用情不專﹐搭上DAVID的同時﹐也應該有著另一個PLAN B(DAVID的朋友DANNY﹖無疑﹐DANNY的確對JENNY也動過一點心)。JENNY的一生差點給DAVID毀了﹐只因她完全相信DAVID﹐以為那是可以讓她跳出那個沉悶枯井﹐跑到花花宇宙去的唯一途徑。(不過﹐話得說回頭﹐那不是唯一途徑﹐卻的確是唯一捷徑。)她輟學﹐放棄考上本來差不多垂手可得的牛津大學的一個學位﹐跟上DAVID。於是﹐當發現給DAVID欺騙的代價太大的時候﹐她幾乎一無所有。她不是完全一無所有﹐只因她還年輕﹐還可以重頭開始。

男人都是這個樣子的。都喜歡欺騙漂亮的女生。例如﹐談情時的甜言與蜜語﹐又怎能沒有半分欺騙的成份﹖問題永遠只是﹐究竟給這個男人欺騙的代價﹐自己是否接受得了﹖當發現這個代價太大的時候﹐自己會否一無所有﹖

女人﹐漂亮的女人﹐我是男人﹔我的話﹐你又是否相信﹖

Monday, November 16, 2009

我承認﹐我有點變態。

因為我喜歡在雞蛋裡挑骨頭。因為我相信總能夠在雞蛋裡挑得到骨頭。我相信。

所以﹐要說電影《AN EDUCATION》完美無瑕﹐其實也不完全正確。縱然我是如此喜歡這一部英國電影﹐喜歡得發了狂﹑著了魔。我知道﹐我的腦袋還是很清醒。我很明白﹐在這個現實的世界裡頭﹐從來沒有一樣東西叫做「完美」。

從來沒有。

假如你相信這個世界有完美存在﹐那只是你容許自己調低要求﹐勉強讓那一種其實不存在的東西虛幻地生存著罷了。

在《AN EDUCATION》裡頭﹐有一幕戲其實穿了崩。

是DAVID跟JENNY一行四人到牛津渡週末的時候。DAVID和他那位朋友DANNY正找尋機會﹐準備騙走一些藝術品。

起初﹐是DAVID駕車﹐DANNY則坐在司機座位旁邊﹐沿路跟DAVID討論著有什麼機會出現。當他們找到了目標﹐準備下車行動的時候﹐坐在司機座位旁的卻竟然換上了是JENNY。

是有點大意罷﹖

的確。不過﹐始終瑕不掩瑜。這樣小小的一個穿崩鏡頭﹐完全不會影響這部教人歡喜得瘋了狂﹑著了魔的電影。它依然是一部教人歡喜得瘋了狂﹑著了魔的電影。

就是因為電影太過好﹐所以我們這些喜歡在雞蛋裡挑骨頭的人才會挑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假如這部電影不是如此接近完美﹐誰會留意這些雞毛蒜皮的事﹖

Friday, November 13, 2009

我很喜歡電影《AN EDUCATION》。我是愛死了這一部英國電影。

早前﹐《泰晤士報》的影評人寫道﹕「我不會說這是今年度最佳的一部英國電影。始終﹐還只是十月的時候。不過﹐我將會很詫異﹐假如往後日子裡有一部更好的上畫。」

我想﹐這句說話說得太過謹慎了。

因為﹐我以為﹐這不僅會是今年度最佳的一部英國電影﹐這也不僅會是今年度最佳電影﹐《AN EDUCATION》絕對可以成為本世紀最佳電影。當然﹐那可能是我的偏見。不過﹐我可以告訴你﹐我真的很喜歡這部電影﹐它甚至已經取代了《魂斷藍橋》﹐成為我永遠的至愛(ALL TIME BEST)。自中學時候偶然在電視機裡看過後﹐那部慧雲李主演的黑白電影佔著這個位置少說也接近二十年﹐想不到原來真的會有一部比之更能觸動得到我心靈的電影。

我不否認﹐就如慧雲李之於《魂斷藍橋》﹐CAREY MULLIGAN實在是我愛上《AN EDUCATION》的最大原因。畢竟﹐我是一個普通男生﹐當然迷漂亮的女生。那天﹐從報紙上得知KIERA KNIGHTLEY會演出舞台劇《THE MISANTHROPE》後﹐一個同樣迷MS KNIGHTLEY的朋友提議一起飛到倫敦捧場。我回覆說﹐我不介意因為這位女演員專程跑到英國首都去﹐始終倫敦永遠是我喜歡的一座城市﹐雖然﹐CAREY MULLIGAN才是現在我最喜愛的英國女演員。

不過﹐那不是唯一一個原因。

首先﹐NICK HORNBY的劇本實在寫得很好﹐把LYNN BARBER自傳裡一篇短短的章節﹐化成了一部一百分鐘的漂亮動人的影畫戲﹐每一幕都是如此的精心炮製﹐每一句對白都是如此雋永。

CAREY MULLIGAN固然出色。正如《泰晤士報》所言﹐無可置疑﹐一顆新星誕生了。不過﹐包圍著這顆耀眼新星的演員也功不可沒﹐完全印證了牡丹雖好也要綠葉扶持這句老掉大牙的道理。EMMA THOMSON跟OLIVIA WILLIAMS絕對演活了一所女校裡面的校長和老師。然而﹐最出色的﹐是飾演父親的ALFRED MOLINA。無論是一個典型的幽默英國人﹐還是一個充滿情感的父親。也就是看過他在《AN EDUCATION》的演出﹐我很有興趣到劇院欣賞他主演的那部舞台劇《RED》。

其實﹐我不打算寫一篇影評。因為我不懂得寫影評﹐我怕寫壞了這一部如此精彩的電影。所以﹐我打算就此收筆。

況且﹐要讀這一部英國電影的評論﹐滿街都是。要讀華文的﹐我絕對相信﹐陶傑會寫得非常出色 - 這是一部他不會不用來作爬格仔題材的電影。雖然﹐似乎香港戲院還未有上演這部電影的日期。奇怪地﹐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一部還未贏得獎項的英國電影並不容易找到發行商。

Trailer


Interview of Carey Mulligan

Thursday, November 12, 2009

我相信一見鐘情。經驗告訴我﹐碰上真正喜歡的人﹑真正喜歡的事情﹐那是第一刻便感受得到的﹔那熾熱的感覺從來不虛假﹐是要遮掩也遮掩不掉。當然﹐我不是說﹐愛上一樣東西不可以是日子有功。只是﹐假如要花上一些時候才能愛上﹐那個人﹑那件事情並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歡的。

所以﹐當電影才播放了不過五分鐘﹐我發覺我已經深深喜歡上﹐我實在不覺得驚奇。當看著JENNY遇上DAVID﹐我知道﹐縱然帶著極高的期望走入戲院﹐我不會失望而回。

When Jenny meets David


上星期﹐在這兒寫過因為遇著滂沱大雨所以打消了在首公映星期便跑去電影院看《AN EDUCATION》後﹐網友SHERRY在留言裡﹐提議我看畢電影後﹐到她的那個網上專欄﹐讀讀早前她的那篇觀後感。明顯地﹐這是一部她非常喜歡的電影。因為只有遇上一部自己十分喜歡的電影﹐才會樂于寫一篇觀後感﹐才會樂于跟大家分享自己心裡那種歡喜的感覺。畢竟﹐我們都不是靠撰寫影評換上三餐的人。

不過﹐她著我看畢電影後才讀她那篇文章﹐因為裡面觸碰到故事情節﹐她怕會影響到我欣賞這部電影。

似乎﹐她小看了這一部叫人如此愛不釋手的英國電影。不記得在那兒讀過這樣的一段說話了。大意是﹐一部叫人愛不釋手的小說﹐不會因為你知道了故事情節而變了色﹑變得不可愛﹐像《戰爭與和平》。我以為﹐一部出色的電影﹐也是如此。

《AN EDUCATION》的確是一部叫我愛不釋手的電影。當看著JENNY得到牛津取錄﹐重新走自己的人生路時﹐我狠不得立即買一張戲票重頭再看一遍﹐我狠不得立即能夠在HMV找得到這部電影的影碟。我希望在住所裡貼上那張電影海報﹐我希望在牆上掛上那些電影硬照。

我是迷上了整部電影。雖然﹐我同意﹐我是迷上了CAREY MULLIGAN這一位才二十三歲的英國女生 - 愛爾蘭電影中心的月刊裡面﹐當然提及到這部電影。裡面寫道﹐CAREY MULLIGAN是這個年代的柯德莉夏萍。此言實在不虛。

我真的很喜歡這部電影。它甚至已經取代了《魂斷藍橋》﹐成為我永遠的至愛。

假如十分是滿分﹐我會打十一分﹔假如滿分是一百﹐我會給一百零一。我知道﹐叫人帶著如此高的期望到電影院去﹐許多時候都會教人失望而回。這是經驗之談。不過﹐我深信﹐便是帶著如天一樣高的期望到戲院看《AN EDUCATION》﹐也沒有人會換來失望之情離開。

Wednesday, November 11, 2009

去年到巴黎的時候﹐找到了這一間餐廳﹐吃了一頓很滿意的星期天中飯﹐於是﹐這次重遊花都﹐既然未能在L'AMI JEAN找到一個座位﹐我們便決定到聖日耳門區﹐到LE COMPTOIR吃一頓晚飯。

這當然也是一間小小的餐廳。因為﹐從來﹐我都對小小的餐廳特別鐘情。我喜歡在COSY的氣氛底下跟自己喜歡的人用膳。

跟L'AMI JEAN一樣﹐LE COMPTOIR同樣是一間很受巴黎人歡迎的餐廳。至少﹐餐廳裡面滿是講法語的客人。

跟L'AMI JEAN不一樣﹐雖然已經滿了座﹐LE COMPTOIR並沒有拒沒有訂座的客人於門外﹐他們叫客人在門外等候﹐待有座位的時候便會安排入座。聽得懂法文的﹐曉得到隔鄰的姊妹店找點吃的﹑飲的﹔像我們才不過懂得皮毛的﹐唯有乖乖地站在一旁等候。

可能已經九時許﹐第一輪的客人已經用膳完畢﹐趕著到其他地方﹐繼續享受週末﹐所以﹐我們也不用等候太久。

經理安排我們在外面的一張小桌坐下。那的確是一張小桌。就是咖啡店的那些小桌。其實﹐餐廳外面露天座位的安排跟路邊咖啡店的一模一樣。假如不是更加擠逼 - 那可能是比COSY更接近現實的形容詞。

店裡面的情況也是一樣。記得去年﹐出入去洗手間都要其他客人左讓右避。有時候﹐甚至要移動一下桌椅﹐方能讓客人離開。

不過﹐也就是如此擠逼﹐客人與客人之間便多了交談的機會。這亦是我喜歡小餐廳的原因 - 可以多認識其他人﹐多接觸世界上另外一些事情。

這一次﹐我們碰上了一個做時裝的法國中年男人﹐和他那個年青貌美的情人 - 至少﹐不時引得我的眼睛不其然地跑到她的身上。

當知道我們來自香港後﹐那個法國男人便跟我們說﹐他每年都要到香港走一趟﹐因為他要到中國大陸的工廠檢查﹐看看他們製造出來的衣服是否合格。

他說﹐他很喜歡香港。於是﹐我們談了許多關於香港的事情。

他突然問我們是否首次到巴黎旅遊。我便笑著回答道﹐因為你每年都要到香港一趟﹐所以﹐我們每年都要到巴黎走一走。

Saturday, November 07, 2009

L'AMI JEAN。去年到巴黎的時候﹐就很希望到這一間餐廳去。

當然﹐又是TIMEOUT的介紹。自搬到歐洲生活後﹐我成為了這間倫敦旅遊出版社的忠實信徒。因為我發現﹐他們的口味跟我很相似。他們大力推介的﹐都是我喜歡的。

可惜﹐因為沒有聽從TIMEOUT忠告﹐預早訂位﹐縱然一到黃昏便立即去吃晚餐﹐我們得到的回覆是﹕「今天晚上﹐我們全廳滿座。」由於﹐他們逢週日﹑週一休息﹐那就表示我們要留待下次方能光顧這一間如此受歡迎的餐廳。

於是﹐今年到花都的其中一個任務﹐便是要嚐一嚐這間餐廳。

有見他們如此受歡迎﹐我便決定提早兩個星期撥個長途電話去訂座。

可是﹐不知道是否天意﹐幾次電話的另一端都沒有人接聽。是連續數天。我心裡想﹐難道他們敵不了這個金融海嘯﹖不過﹐假如倒閉了﹐電話就不可能接通。所以﹐我決定不斷嘗試。

終於等候到有人接聽﹐是起行到巴黎去四天前的事情。

不過﹐他們太晚接聽我的電話了。原來﹐整個週末的座位都已經給訂滿。

「真的沒有一個時段有兩個空位﹖」我盡力作最後嘗試。

「真的所有座位都給訂滿了。」我聽到對方無奈地回答。

於是﹐又要把這個節目留待下一年到巴黎渡週末的時候。

Friday, November 06, 2009

早陣子﹐跑到巴黎﹐提早跟妹妹慶祝生辰。我們在法國首都小住了兩個晚上。這一次﹐我們住在MONTPARNASSE。

選上花都﹐因為今年確實還未到過走一趟。原來﹐自搬到歐洲生活後﹐每年我都會到巴黎一次。超過三百六十五天沒有在巴黎街頭遊逛﹐我發現自己實在很掛念花都。心裡算算日子﹐上次已經是去年四月的事情了。

喜歡巴黎﹐因為實在有許多喜歡的餐廳﹑食店。

RUE MONTORGUEIL當然要重臨。這是一條買吃的店。(其實﹐也有其他的﹐像DVD影碟 - 我發現﹐許多楚原導演的武俠片。也有高達的。)去年﹐因為只小住一個夜晚﹐我們便在一間蔬菜店買了幾束新鮮白露荀回倫敦和都柏林。這一次﹐因為會住上兩個夜晚﹐似乎不便買一些新鮮的蔬菜。海鮮和肉類﹐當然也沒有可能。我們重臨這一條教人很興奮的街道﹐其實是為了嘗試另外幾間食店。

一時記不起原來倫敦窩打老那兒也有他們的分店﹐我竟然跑了進LE PAN QUOTIDIEN去。都怪他們的顧客的笑容﹐教店裡老是洋溢著愉快的氣氛﹐叫人很希望坐下嚐嚐他們的麵包。可能是心理作用罷﹐我以為巴黎的店的水準比倫敦的好。當然﹐那跟我特別鐘愛小小的店有關。巴黎這間店比倫敦的COSY得多了。印象中﹐窩打老那間面積蠻大的﹐總是教人有一個大餐廳的感覺﹐不及花都這樣的來得輕鬆自然。

來到巴黎﹐當然要不斷吃麵包。和芝士。更要帶點回家。

我們跑到了TIMEOUT推介的那間芝士超級市場去。叫FROMAGERIE QUATREHOMME。店裡充滿了芝士的香氣﹐教人實在不得不大破儉囊。從前﹐在香港的時候﹐我不大喜歡吃芝士﹔搬到歐洲後﹐我卻愛上了這一種陶傑所謂「洋人臭豆腐」。這當中的關鍵﹐就是在香港普通超級市場買到的根本不好吃﹐完全沒有芝士的味道。我喜歡的﹐是那種濃濃刺鼻的感覺。正如臭豆腐般﹐芝士越臭越好味啊﹗

星期天﹐我們也跑到了BOULEVARD RASPAIL上面的露天食品市場。看見一檔芝士大排長龍﹐我們便又不甘後人﹐多買了一點。畢竟﹐人群智慧有其可取的地方。

當然﹐得TIMEOUT介紹﹐我們亦到過幾間出名的麵包店﹐嘗試一下他們的出品。這幾間店分別是﹕ARNAUD DELMONTEL (39 rue des Martyrs, 9th)﹑GÉRARD MULOT (76 rue de Seine, 6th) 和POILÂNE (8 rue du Cherche-Midi, 6th)。

於是﹐這次在巴黎街頭遊逛﹐我們便有著麵包和芝士作零食。

Thursday, November 05, 2009

最近﹐看過幾個朋友上載到了網上的照片後﹐我不禁再次替那些以香港為家的女人感到悲哀。

其中一輯﹐是一個朋友的婚禮。看罷起初那幾張大合照﹐我老是覺得朋友的老公有點古怪﹐不過﹐就是說不出過所以然來。總是覺得那一套他在自己一生人一次的婚禮裡穿上的所謂禮服有點古怪。可能是執起照相機拍照的那個人技術有限罷﹐那一套衫竟然跟酒樓樓面經理穿的沒有太大分別 - 當然﹐我是指那些高擋次酒家的樓面經理。那個男的本身不是沒有幾個錢。那個婚禮也花上了不少金錢罷﹖

當我看了以後幾張近照後﹐我終於知道這裡面有什麼問題。那個新郎腳上踏的﹐竟然是一對運動鞋﹗

我實在不明白這是什麼心態。怎可能讓自己在自己的大日子裡當眾出醜﹖禮服配上運動鞋﹐那不是叫自己出醜眾人面前﹐是什麼﹖就算那是一雙價值過萬的運動鞋有如何﹖運動鞋畢竟是運動鞋﹐登不上大雅之門就是登不上大雅之門。始終﹐世界上有許多事情不是單憑價錢可以來衡量。

或者﹐那是什麼最新潮的配搭。或者。畢竟﹐除了留意《泰晤士報》裡面LISA ARMSTRONG的服飾介紹外﹐我沒有追讀其他潮流服飾雜誌。對於﹐其他潮流﹐我真的一無所知。可是﹐便算這是最新潮﹑最流行的配搭﹐我也只想起去年這份英國傳統報紙那個用來評論碧咸給借用到AC米蘭的比喻。記者寫道﹕「走在街上﹐看到別人穿著一條細了一個碼的西褲﹐我不會取笑這位人兄 - 畢竟﹐他有勇氣追隨那種創新潮流﹔我只會讚嘆向這位人兄推銷得了這套褲子的售貨員的推銷技巧。」

話得說回頭﹐這不是我首次看到香港的新郎腳踏運動鞋參加自己的婚禮。至少﹐這一位新郎哥沒有讓自己裝扮成自己婚禮裡面的唯一一個小丑。那一套禮服上﹐沒有用金線繡上龍鳳圖案﹐沒有什麼古靈精怪的裝束。

香港男生這樣看待自己的婚禮﹐不是教人替香港那些女人感到悲哀﹖只是﹐他們已經成為別人的丈夫﹐那最多是別人的悲哀。是個別的﹐不是大眾的。

教大眾香港女人悲哀的﹐是那些還未成為別人丈夫的香港男生﹐他們的衣著品味也叫人驚訝。

另外一輯照片﹐是朋友跟她幾個剛成為博士的朋友的合照。

看著那幾個新博士的裝束﹐我跟自己說﹐假如要養成這樣的品味方能成為一個博士﹐我真的慶幸沒有強求自己成為一個博士。

在那一套博士袍底下﹐那幾位新博士穿上的竟然是圓領汗衣﹑藍色牛仔褲﹐腳踏運動鞋。我以為﹐要尊重自己的學術成就﹐要陪襯得起那套博士袍﹐身上穿的該是一套西裝。一套衣櫃裡剪裁最好的西裝罷。

看罷這兩輯照片﹐我以為﹐香港教育要教懂孩子通識之前﹐應該教一教他們穿衣服的禮儀。

這些本來應該是家教的一部份。可惜﹐在香港這個社會﹐家教已經成為了一個很老餅的名詞。這可能是更悲哀的事情。

Wednesday, November 04, 2009

早幾個月前﹐《經濟學人》已經推介這一部電影。他們說﹐這是兩部這個秋季要留意的電影其中一部。看著登在雜誌上面的那張電影劇照﹐看著那個漂亮的女主角﹐我叫自己要留意電影上畫的日期。

當電影正式上畫﹐《泰晤士報》立即給了一個滿分。當然﹐我明白其中那是因為這是一部英國電影。要知道﹐這份英國傳統報紙是如何愛國﹐凡是來自英國的﹐都是出類拔萃的。不過﹐讀著那篇影評﹐我想﹐我是真的不能錯過這一部影畫戲。

影評人是這樣寫的﹕「有時候﹐當影評人的確是一件教人心碎的事情。尤其你很喜歡電影。週來週去﹐要看過的那許多電影裡面﹐實在有太多都是不堪入目的。然後﹐突然遇上像《AN EDUCATION》這樣的電影﹐你對電影的信心才會回復過來。...這是一部應該毫無疑問贏得所有能夠贏得的獎項的電影。我不會說這是今年度最佳的一部英國電影。始終﹐還只是十月的時候。不過﹐我將會很詫異﹐假如往後日子裡有一部更好的上畫。」(Being a film critic can be a dispiriting job sometimes, particularly if you love movies. So many of the ones you have to sit through each week are so terrible. Then a film such as An Education comes along and restores your faith. This is a picture that deserves all the prizes it will undoubtedly win. I can't tell it the best British film of the year because it's still only October. But I'd be surprised if a better one comes along.)

(一如以往﹐我胡亂的翻譯﹐當然還要大家指點。)

於是﹐打算在萬聖節後的清早跑到電影院去﹐看一場早場。自搬到歐洲生活後﹐假如要獨自欣賞電影﹐我會選擇十二點前的場次。因為比正價便宜四塊。雖然沒有半價這麼多﹐不過也近六折啊。我不是一個喜歡跟錢銀作對的人。

可惜﹐從床上爬起身﹐望出窗外﹐只見那場下了整個晚上的雨依然沒有停下來的跡象。如果沒有越來越凶之勢。

想起昨天給滂沱大雨淋過全身濕透的狼狽情形﹐輕輕觸碰一下掛在窗邊的那條牛仔褲﹐原來仍然未吹乾。我想還是留待下一個星期罷。畢竟﹐這樣的一部好戲﹐應該不會如此輕易落畫。它會等候我的。

望著外邊一線線從天而降的雨水﹐我唯有跑上網﹐找來《AN EDUCATION》的TRAILER來解一解星期天的沉悶。



也找到了女主角CAREY MILLIGAN早前到紐約宣傳﹐出席DAVID LETTERMAN那個節目的片段。

Tuesday, November 03, 2009

早陣子﹐在雅虎香港的網頁裡面看到一宗新聞。是一個補習天王車禍身亡的新聞。

我讀了《星島日報》的一篇報導。裡面有這樣的一句﹕「黎以風趣幽默教學見稱,深受敬重。」

原來﹐在香港這一座回歸了中國大陸的城市﹐一個老師(姑且算一個補習教師也是老師罷﹗)若要得到學生敬重﹐其中一個條件是﹐要教學風趣幽默。

讀了那一句話﹐我不得不搖頭苦笑。

這又是另一個香港是一個反智社會的證據。

我不明白什麼叫做「風趣幽默教學」。一個老師的職責不是賣笑﹐也不是為學生帶來即時的快樂﹔一個老師的職責是傳授知識﹐教好學生﹐幫助他找到尋求快樂的方法。

從來﹐教導與學習都不能夠在嘻嘻笑笑裡發生。因為學習永遠是苦悶的。那是一個刻苦﹐也刻板的過程。要認識一點事情﹐要學懂一點道理﹐我們都要多讀﹐多看﹐多聞﹐多問﹐多想。試問這當中又怎可能有樂趣可言﹖沒有下過這些苦功﹐不可能學懂一點知識﹐不可能增長一點智慧。快樂﹐是在學懂了之後才自然獲得的﹐並不是在學習過程裡面感受得到。假如學習過程裡經常快樂自在﹐那不是因為你是一個天才﹐那是因為你讀得不夠多﹐看得不夠多﹐聞得不夠多﹐問得不夠多﹐想得不夠多。天才之所以是天才﹐只不過是能夠縮短那個苦悶的學習過程而已﹐並不是因為他能夠笑著學習。

沒有人能夠笑著學習。笑著學習得來的知識﹐並不能牢牢長久地留在自己的腦袋裡面﹐因為那其實根本就不是學懂了的知識﹐那只是在讀﹑看﹑聞﹑問﹑想後﹐遺留在我們的短暫記憶裡的片段而已﹐沒有在腦袋裡面生下了根。大水一來﹐便會給沖走掉。唯有在多讀﹐多看﹐多聞﹐多問﹐多想後﹐那些知識與道理方能從我們的短暫記憶滲入到腦袋中央﹐然後落地生根﹐固有地留在我們的身體裡面。

所以﹐我不相信有一種東西叫做「風趣幽默教學」。因學習沒有一點樂趣可言﹐教學也就不可能帶來一點樂趣。

發了一大論牢騷﹐我想﹐也許﹐我實在不該算補習教師做一個老師。畢竟﹐補習教師這一種人﹐不靠一點奇技淫巧﹐招徠不了現在那些少男少女的生意。要知道﹐現在那些少男少女的父母﹐其實就是我這一代給香港教育教壞了的垃圾。有著我們做父母﹐他們又怎懂得什麼叫做學習﹖

Monday, November 02, 2009

早陣子一個週末﹐無聊下走到街上閒逛﹐偶然聽到路旁傳來陣陣歌聲。是一個中年人抱著吉他﹐一邊彈奏﹐一邊高唱著《倫敦街頭》。老實說﹐他的確唱得不俗﹐所以﹐也吸引到了一大群人圍觀欣賞。

我也很自然地停了下來。因為《倫敦街頭》從來都是一首我喜歡的歌曲。當然﹐也不其然地隨著歌者的歌聲﹐輕輕地哼起那一段段寫得有點感人的歌詞:

Have you seen the old man
In the closed-down market
Kicking up the paper,
with his worn out shoes?
In his eyes you see no pride
And held loosely at his side
Yesterday's paper telling yesterday's news

So how can you tell me you're lonely,
And say for you that the sun don't shine?
Let me take you by the hand and lead you through the streets of London
I'll show you something to make you change your mind

Have you seen the old girl
Who walks the streets of London
Dirt in her hair and her clothes in rags?
She's no time for talking,
She just keeps right on walking
Carrying her home in two carrier bags.

In the all night cafe
At a quarter past eleven,
Same old man is sitting there on his own
Looking at the world
Over the rim of his tea-cup,
Each tea last an hour
Then he wanders home alone

And have you seen the old man
Outside the seaman's mission
Memory fading with
The medal ribbons that he wears.
In our winter city,
The rain cries a little pity
For one more forgotten hero
And a world that doesn't care

當然﹐這一位街頭賣藝的人是比不上RALPH MCTELL。畢竟﹐所有人高唱這一首歌的時候﹐都會自自然然地學著RALPH MCTELL的表演。



話得說回頭﹐看過幾次別人現場翻唱這一首名曲﹐最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還是那次在倫敦高雲花園。可能因為那的確是倫敦街頭。

Thursday, October 29, 2009

碰上電視臺直播愛華頓的球賽﹐我會跑到住所附近那間酒館﹐點一杯啤酒﹐然後在吧檯附近一個偏愛的位置坐下來﹐望著那掛在遠處那塊廣闊的熒光屏﹐替那隊我喜歡的球隊打氣。異地獨居﹐用不著多花金錢在收費電視上面。畢竟﹐我不是一個喜歡蹲在電視機前面的人。要不是為了隨時欣賞得到自己珍愛的那些電影﹐我真的用不著電視這一樣仿彿是現代家庭不可或缺的電器。

很諷刺地﹐在電視觀看英國球賽直播這一層面上﹐在英國﹑愛爾蘭生活實在沒法子跟在香港的相比。當香港收費電視臺習慣了用天價投得超級聯賽的播映權後﹐只要每月乖乖地遞上那些白花花的金錢﹐香港人都能夠在家裡收看每一場英國聯賽比賽的直播。是每一場。在英國﹑在愛爾蘭﹐電視臺每個星期只會選擇直播十場比賽裡面的其中五場。

於是﹐愛華頓的比賽未必一定給相中。始終﹐電視臺是一間商業機構﹔凡商業機構都只認得一個「利」字。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裡面沒有任何貶義。要一間商業機構不謀利﹐甚至損利﹐來服務社會大眾﹐那才是不正常 - 是那些反智的人才想得出來的說話。早前﹐一些南華球迷投訴無線電視不安排南華作客科威特的比賽在翡翠臺﹑或明珠臺播映﹐就是一例。奈何﹐回歸中國大陸後﹐這樣反智的事情越來越多。

電視臺沒有直播﹐我便扭開收音機聽廣播。當然﹐也會跑上網去﹐追蹤球賽的發展。我喜歡上LIVESCORE.COM﹑喜歡到愛華頓的官方網頁。

最近﹐我也同時登上FACEBOOK。

我在這個結交網頁登記﹐不過是近來的事情。要不是一個在大西洋另一岸生活的小學同學﹐用上一些有點卑鄙的手段逼使我接受他成為我那個小圈子的其中一員﹐我那個圈子裡面應該依然只得一個人。其實﹐直到現在﹐我還找不到一個擴大那個圈子的理由。我根本不明白何解FACEBOOK如此受歡迎。我不得不想起JEFFREY ARCHER早陣子在其網上專欄裡的一句說話﹕Of course as you grow older, you have to accept that there is a whole new generation who've arrived on this earth who are young and with-it, while you've become an old fuddy-duddy, grumbling in the background。該是如此解釋罷。

當然﹐我也算不上太大年紀﹐所以﹐我還能夠發現FACEBOOK一個可愛的地方﹕成為了愛華頓那個群組的一員後﹐他們都會跟你送上球隊最新消息﹔每逢遇上球隊比賽﹐他們也會跟你報告一下比賽情形。於是﹐我便可以跟世界各地的愛華頓的球迷﹐一起為自己支持的球隊喝彩。

Wednesday, October 28, 2009

暢銷英語世界小說裡﹐我喜歡讀JEFFREY ARCHER的作品。所以﹐我每天都會到他那一個網上專欄逛逛。我希望知道他如何看週邊的事物﹐我希望知道他有什麼消息。

畢竟﹐是我喜歡的作家。他那個網上專欄裡的文字﹐也很對我的口味。無疑﹐他最新作品消息﹐會是其中的內容。他也會談其他書﹐談戲劇﹑音樂劇﹐談自己支持的球隊﹔生活瑣碎﹑林林總總﹐也可以是他入文的題材。這都是我喜歡的事情。

當然﹐除了板球。我知道﹐這是我未能完全融入英國生活的最大原因。無論如何努力﹐我還是未能教自己愛上這項英國國技。

那天﹐在那個網上專欄裡﹐讀到以下這一段文字﹕

「Of course as you grow older, you have to accept that there is a whole new generation who've arrived on this earth who are young and with-it, while you've become an old fuddy-duddy, grumbling in the background. On Sunday night, I had a quiet dinner in a chinese restaurant, and couldn't help noticing seven young people sitting around a circular table, none of whom were talking to each other. Three were absorbed in their Blackberry's, two were on the phone, and one (I could see the screen clearly) was playing a football game. The remaining person, an attractive young lady, sat staring into space. What has happened to the art of conversation, the pleasure of enjoying a good meal? If I owned a restaurant, I would ban Blackberry's and mobile phones...and I suppose I'd be empty.」

我猜﹐他碰上的是一班從香港跑到英國讀書的年青人。

我承認﹐這是我的偏見。不過﹐讀畢那段文字後﹐我記起了上月在香港遇到的一件小事。一件其實跟這件事情完全無關的小事。

那天﹐一個平常上班﹑上學的下午﹐我到了榆林逛逛﹐看看有什麼新出版的中文書。我碰到一班中大學生。

憑什麼知道他們是中大學生﹖從他們的對話內容。這班穿上便服的年青人提及了一些中大的建築物﹑特色地方。畢竟﹐我也曾在那間大學半工讀地讀過兩年書﹐勉強地﹐也知道那些地方。

他們在找一本書。不過﹐找了許多遍後﹐依然一無所獲。有人便提議問問書店的職員。我想﹐這是唯一的方法罷。這班大學生當然也知道這是他們唯一還可以做的事情。可是﹐他們竟然像伊索寓言裡面那班要在花貓頸項上掛上一個響鈴的老鼠般﹐糾纏了一刻鐘還未能決定誰走到櫃檯問一問書店職員。有人說﹐方法是我提議出來的﹐我不用負責執行﹔另一個則說﹐我站得離櫃檯這麼遠﹐太麻煩了罷﹔背著櫃檯的那一個似乎也說了一些話﹐可是﹐我站得離他比較遠﹐聽得不清楚﹐猜也是一些推搪的說話。

我一邊讀路平小姐的《香港已成往事》﹐一邊不禁搖頭。以後﹐就是由他們來接手整個香港。

當然﹐我知道﹐我不得不承認﹕Of course as you grow older, you have to accept that there is a whole new generation who've arrived on this earth who are young and with-it, while you've become an old fuddy-duddy, grumbling in the background.

Saturday, October 24, 2009

早陣子﹐母親到訪。閒來的時候﹐讀了我年初寫下來的幾個故事。她說﹐喜歡那個年青香港女生愛上一個年老愛爾蘭男人的短篇。

父母的愛﹐從來都如此偉大。那些雜亂無章﹑苦悶不堪的故事﹐不但能整篇整篇的讀畢﹐竟然還能從中選上一篇﹐說是自己的喜愛﹐來逗孩子歡喜﹐沒有那一種偉大的愛﹐實在做不了。能夠在無言空氣裡清清楚楚了解自己心中悶事﹐能夠毫不矯扭做作自自然然地讓孩子經常滿心歡喜﹐的確就只有父母這一對。

我當然知道自己實在沒有寫故事的天份。不過﹐我還是很落力的寫﹐因為那是我尋找快樂的方法。我愛把自己心裡面的想法﹐化成白紙上的文字。這樣的一個過程﹐已經足以教我樂上半天。我喜歡在歐洲生活﹐其中一個原因﹐便是我能夠有時間靜靜坐下來寫文章﹑寫故事。

雖然明知那些都是三流的故事﹐雖然明知不應該期望別人能夠讀畢﹐可我還是大著膽子把那些故事上載到自己這一個網上專欄裡﹐甚至期待有人會撥冗留下一句簡簡單單的「我有點喜歡這個故事」。

歲月無聲飄逝﹐臉上無疑已經添上了一點滄桑﹔只是﹐心態上﹐我原來依然沒有長大。我竟然還很看重別人的小小讚賞。

都怪香港的教育制度﹐總沒法子教一個男孩變成一個男人。

或者﹐從象牙塔出來的時候﹐我們還容許帶著點點稚氣。不過﹐不經不覺﹐在社會打滾了也有十個年頭﹐雖然知道自己許多方面都不如人﹐可是﹐我竟然還會期待別人會奇跡地施捨一點讚賞﹐我竟然還未看破這一個關口。似乎這十年工作經驗都等於零。我以為﹐一個成熟的男人總不會讓別人的一言一語影響得了自己的心情。

只是﹐在父母面前﹐每一個人都是未長大的小孩子。

母親說﹐喜歡那個那個年青香港女生愛上一個年老愛爾蘭男人的故事。我便重溫了一遍。我想﹐也許﹐觸動得到母親心靈的﹐是那個短篇的首句。

也便想起了詩人鄭愁予其中一首作品﹐《右邊的人》。

月光流著﹐已秋了﹐已秋得很久很久了
乳的河上﹐正凝為長又長的寒街
冥然間﹐兒時雙連船的紙藝挽臂漂來
莫是要接我們回去﹗去到最初的居地

你知道﹐你一向是伴我的人
遲遲的步履﹐緩慢又確實的到達﹕
啊﹐我們已快到達了﹐那最初的居地
我們﹐年老的夫妻﹐以著白髮垂長的速度

月光流著﹐已秋了﹐已是成熟季了
你屢種於我肩上的每日的棲息﹐已結實為長眠
當雙連的紙藝復平﹐你便在我的右邊隱逝了
我或在你的左邊隱逝﹐那時

落蓬正是一片黑暗﹐將向下﹐更下
將我們輕輕地覆蓋

(按﹕這個週末﹐到巴黎去小住兩個晚上。)

Friday, October 23, 2009

早陣子﹐有朋友問道﹐何解我近來越來越少在這個網上專欄裡提及林大小姐。

聽到他的問題﹐我實在有點哭笑不得。原來﹐我寫其他題材﹐沒有寫林大小姐寫得那麼吸引。我極力遮掩著內心的苦﹐笑著道﹕「你不是跟我說過﹐你老婆讀了我那幾篇寫林大小姐的文章後﹐給了你一點點困難嗎﹖為了你﹐我還敢多講林大小姐嗎﹖」那是幾個月前的事情了。這位朋友的老婆讀了我那幾篇文章後﹐很喜歡﹐便向我這位朋友投訴﹐埋怨他從來沒有給她寫過那些說話。畢竟﹐我這位朋友的中﹑英文都比我好。

當然﹐最大原因﹐還是因為林大小姐不喜歡我的文章以她入題。雖然她的的確確是我的謬思小姐。她也是一個怕羞的女生。

只是﹐這一次﹐我想我實在不能不再一次以她入題。我不能不記錄這一件事情。這一件不能不記錄下來的事情。

是星期一。剛過去的星期一。

才跟林大小姐提到CHERYL COLE的新歌《FIGHT FOR THIS LOVE》- 我有點喜歡這首歌﹔我以為﹐這位去年便選為英國最漂亮的女生週日晚在《X FACTOR》裡的演出甚至蓋過重出江湖的WHITNEY HOUSTON。上星期﹐大家都猜究竟CHERYL會不會唱現場﹐因為怕給WHITNEY比下去 - 林大小姐便突然跟我道﹕「這個星期四﹐愛華頓有比賽﹐你莫忘記下班後趕到酒館去替他們打氣啊﹗最近兩場比賽﹐就因為你沒有落力打氣﹐結果就在弱旅身上接連失分。」

我很意外。我的確很意外。

我想不到﹐這一個對足球其實一點認識也沒有的女生﹐竟然會跑去留意愛華頓的賽程﹐然後提我到酒館去看電視直播。從前﹐都是我跟她說幾時愛華頓有比賽﹔幾時電視會有直播。想不到﹐這樣的事情也會有掉轉方向走的一天。

怎能不意外﹖

當然﹐更意外的是﹐我們竟然再次慘敗。0-5。一個悲喜交集的星期四晚上。

Thursday, October 22, 2009

早前﹐談到一個叫LUCIE JONES的漂亮女生﹐從一條細小的威爾詩鄉村跑到大城市﹐參加電視臺一年一度的那個歌唱比賽《X FACTOR》。果然﹐她入圍最後十二強﹐可以每個週末(假如順利打進決賽的話)﹐參加現場演出﹐讓觀眾投票選出今年的冠軍。

希望這位才十八歲的女生能夠一路過關斬將﹐順利進入聖誕前的決賽。我相信﹐有這樣可愛的女孩子參加﹐這一個iTV電視臺皇牌節目方能壓得著英國廣播公司那一邊的攻勢。至少﹐我一定會為了觀看鍾詩小姐的演出﹐而不轉臺看那個名人跳舞比賽《STRICTLY COME DANCING》。每年這個時候﹐英國兩大電視臺都會掀起收視點數大戰。因為一個歌唱比賽﹐一個跳舞比賽都是各自的皇牌節目。

其實﹐自搬到歐洲生活起﹐每年冬天﹐我都比較喜歡觀看《X FACTOR》。一個原因﹐當然是我自己本身喜歡唱歌。(我是喜歡唱歌﹐不是喜歡唱卡拉OK。)另一個原因﹐該是因為我很喜歡《X FACTOR》裡面其中一個評判 - SIMON COWELL。也就是大西洋彼岸那邊《美國偶像》的其中一個評判。《X FACTOR》其實就是以《美國偶像》為藍本的英國節目。

喜歡SIMON﹐因為他很「寸」。他總是不會理會別人感受﹐心裡想到什麼便說什麼 - 你唱得很產﹐他一定會用盡方法彈你。不過﹐同時候﹐假如你唱得很好﹐他也會用盡方法去讚揚你。

我不是特別喜歡很「寸」的人。我甚至很討厭那些很「寸」的人。因為我本身其實也是一個很「寸」的人。(至少﹐林大小姐是如此以為。)我只喜歡那些因為有料子才很「寸」的人。我以為﹐給那些因為有料子才很「寸」的人愚弄﹐是心甘命抵的。

SIMON就是其中一個有料子才很「寸」的人。我很喜歡聽他給那些歌唱參賽者的評語。簡單地說﹐我喜歡聽他如何「寸」人。

最近﹐讀了他的一篇訪問﹐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接受記者訪問﹐談及自己的生辰。原來﹐他剛五十歲。他說﹐他一生裡面最大的成就﹐便是能夠得到幸運女神眷顧。

他對記者道﹕「究竟五十歲有什麼值得特別興奮﹖我們是否能夠假裝它不是快來臨﹖老實說﹐踏入五十﹐跟我以前踏入四十﹑三十的感覺毫無異樣。我依然享受人生。我開始覺得﹐我是極度幸運。因為我能夠做我熱衷﹐也能享受的事情。」("What is there to be excited about turning 50? Can't we just pretend it is not going to happen? Seriously, I feel exactly the same now turning 50 as I did when I was 40 or 30. I am enjoying myself... I happen to think that I am just extraordinarily lucky. I am doing something that I am passionate about and that I enjoy doing.")

的確﹐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要曉得知道自己是如何的幸運。

Wednesday, October 21, 2009

愛爾蘭果然給抽中在世界杯歐洲區附加賽面對法國。

世事往往就是如此奇妙。越不想發生的事情﹐越要在身上發生。當意大利能夠在都柏林驚濤駭浪下於補時階段搶回一分後﹐愛爾蘭教練跟傳媒說﹐在附加賽裡﹐最不希望碰到的隊手﹐就是法國。說這個世界沒有一個主宰﹐誰會信﹖

當然﹐在此間更多人談論的﹐是國際足協在附加賽抽籤前夕突然宣佈﹐那將不會是一個隨意抽籤。過往國際賽成績比較好的國家會成為種籽﹐避免在附加賽裡碰頭。附加賽是給那些在歐洲區外圍賽裡﹐只能獲得小組次名的球隊參加。八個國家﹐四場兩回合的比賽。贏得的四隊順利進入明年南非世界杯決賽周。

在這樣突然加入的條件下﹐愛爾蘭因為過往成績太差﹐不可能成為種籽﹐於是﹐將要面對法國﹑葡萄牙﹑俄羅斯或希臘。

全個島國當然希望能夠遇上希臘。因為那是四支種籽隊裡﹐實力最弱的。可是﹐事情總是不能如願以償。(從某一方面看﹐這其實也是一種如願以償。)

當小組次名球隊有了眉目後﹐便突然宣佈附加賽抽籤會設立種籽制度﹐國際足協這樣的做法當然離譜。這就等如當選舉委員會在民意調查裡﹐知道奧巴馬會贏得大部分選舉人票後﹐便宣佈要加多奧巴馬會落敗的那些洲的選舉人票。愛爾蘭傳媒都遣責國際足協﹐說那是在比賽中途﹐移走龍門。

明顯地﹐國際足協不希望那些傳統足球強國未能出席明年的世界杯決賽周。沒有歐洲其中一個最多人口的國家參加﹑沒有那個世界最昂貴的球員參加﹐國際足協會少了幾多收入﹑會少了幾多廣告費﹖於是﹐當法國和葡萄牙都肯定未能贏得外圍賽小組冠軍﹐獲得一張入場券後﹐國際足協知道要多做一點事情﹐保證明年他們在南非的收入。

當英國在近乎無敵的情形下﹐昂然晉身決賽周﹐我當然也替愛爾蘭覺得這樣臨時加入的遊戲規則不合理。

不過﹐同時候﹐我是這樣看這件事情。

現在﹐既然法國﹑葡萄牙和俄羅斯不會在附加賽相遇﹐也就表示有可能三個國家會一起缺席明年的世界杯決賽周。假如容許他們在附加賽碰上﹐國際足協還可以肯定其中一個強國能夠晉身決賽周。例如﹐法國抽中對葡萄牙﹐那就是說法國或者葡萄牙可以獲得那張真的得來不易的入場券。

我們中國人做字的確很有智慧。「貪」與「貧」﹐當中只得很少分別。

我相信﹐這個世界有一個主宰。貪者必變貧。這也是一個不變的定理。

那天﹐在公司裡﹐談到世界杯﹐我便跟同事發表這樣的理論。也教曉了他們寫「貪」與「貧」。他們的確寫得沒有分別。

Tuesday, October 20, 2009

翻開華文報紙﹐看到一些社會裡為人垢病的事情時﹐總是能讀到這樣的論點﹕「外國也有這樣的事發生啊﹗」奇怪地﹐許多時候都是來自那些所謂愛國之士口裡。

自回歸後﹐在那些媚共的人領導下﹐社會一步一步進入反智的時代的同時﹐這一句說話亦成為了香港人最佳的武器。是進可攻﹐退可守的一種犀利武器。

其實﹐讓這樣的一句說話成為替社會垢病辯護的百搭論點﹐實在是我們的悲歌。

也完全證實了回歸後的香港是一個如何反智的社會。

「外國也有這樣的事發生啊﹗」這句說話根本不是什麼辯駁的點子。因為這裡面就沒有邏輯可言。沒有邏輯推論的根基﹐所有辯駁都不堪一擊。其實﹐那根本算不上是什麼辯駁。說是狡辯﹐也完完全全貶低了「狡」這一個字的意思。狡﹐也要有邏輯推論啊﹗

「外國也有這樣的事發生啊﹗」有什麼邏輯﹖

在香港﹐以至在中國﹐當有人發現社會上有許多人隨地吐痰﹐有許多人隨地丟垃圾﹐有許多商人貪污﹐有許多官員濫用職權從中獲取私利﹐有許多人遭政治逼害﹐似乎一句「外國也有這樣的事發生啊﹗」﹐就可以解釋了一切﹐便可以合理化一切。

難道就因為外國也這樣的事發生﹐所以我們也可以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麼﹖為什麼我們不可以做世界第一﹖做地球上唯一一個沒有人隨地吐痰﹐沒有人隨地丟垃圾﹐沒有商人貪污﹐沒有官員濫用職權從中獲取私利﹐沒有人遭政治逼害﹐沒有這種醜事發生的國家﹖

為什麼﹖是我們不配做世界上最好的國家﹖

更奇怪的是﹐那些經常用上這句仿似百搭的辯駁點子的人﹐卻不會用這一句來談論民主﹑來談論普選﹖

外國每個公民都能夠選自己的政府啊﹗

外國也有這樣的事發生啊﹗

Monday, October 19, 2009

近來﹐重新愛上了讀偵探小說﹐重新喜歡上了阿嘉莎克莉詩蒂。

已經連續兩個星期﹐每個晚上我都捨不得太早入眠。因為我放不下手上那一本小說。它們都緊湊得我恨不得能夠一個晚上讀畢整本小說﹐看看自己是否猜得對誰是兇手。同時候﹐我也希望快一點完成手頭上這宗兇殺案﹐好開始另外一宗 - 這陣子的星期天下午﹐我都會無緣無故地跑到住所附近那一間舊書店﹐在那一大堆偵探小說裡﹐尋找曾經迷失在回憶汪洋裡的阿嘉莎克莉詩蒂的蹤跡。

都是從那天開始。

那天﹐回家路上﹐經過那間舊書店﹐便如常鑽了進去尋一尋寶。我很喜歡這一個尋寶的遊戲。當在那一大片書的海洋裡﹐找尋得到自己喜歡的作者的舊作﹐是一種難以形容的莫名興奮。當尋獲得到已經沒有再版的作品﹐那種興奮是更不用說的了。話得說回來﹐我當然不能跟董橋相比。畢竟﹐我還是在啃書的階段﹐談不上藏書。

不知道什麼驅使﹐我竟然走到了堆偵探小說的那個角落。初中以後﹐我已經再沒有觸碰這種我曾經很迷的故事類型。啃得最多偵探小說的時候﹐該要數高小初中。那時候﹐甚至喜歡跟朋友鬥鬥誰能夠猜得中兇手是誰。

阿嘉莎克莉詩蒂﹐當然是我喜歡的其中一位偵探小說作家。《ABC謀殺案》﹑《尼羅河謀殺案》﹑《四巨頭》都是我喜歡的。都是白羅(HERCULE M POIROT)破的案。那時候﹐年紀小﹐對英國也沒有認識﹐實在不能接受老處女瑪普小姐(JANE MARPLE)﹐總是覺得悶﹐嫌沒有一丁點刺激。

這位犯罪小說女皇的作品﹐我的確讀過不少。不過﹐二十年後﹐還能記得誰是兇手的﹐就只有《東方快車謀殺案》。跟英女皇剛好相反 - 在白金漢宮接見阿嘉莎的時候﹐英女皇說﹐你的作品我都記得很清楚﹐唯獨忘掉了《東方快車謀殺案》裡面哪一個是兇手。

從書架裡﹐我看到了《4.50 FROM PADDINGTON》。讀過書背的介紹﹐覺得很有趣﹐縱然那是瑪普小姐的案件﹐我也決定買回住所去。兩列走相反方向的火車相遇﹐其中一列的一個乘客無意看到另外一列裡面有個男人殺死了一個女人﹐只是﹐當報警後﹐沒有人發現屍體﹐也沒有人失蹤。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這就是最近重新愛上阿嘉莎克莉詩蒂的開始。這也是愛上瑪普小姐的開始。

Friday, October 16, 2009

都說﹐在政治的世界裡﹐一天的時間已經太長。到了今天我才刊登這一篇文章﹐當然是晚了一點。不過﹐那又怎樣﹖可笑的事情﹐百笑不厭。

那天﹐中飯時候﹐跑了到雅虎香港的網頁。原來﹐又是一年一度特首發表施政報告的日子。

讀了兩篇關於特首的新聞﹐實在忍俊不禁。也很悲哀。

兩篇新聞都是來自《明報》。其實﹐在雅虎香港讀新聞﹐不是《明報》便是《星島日報》。某程度上﹐《明報》總比《星島日報》強一點。它們報導的消息應該比較可信。

第一篇的標題為《曾蔭權:香港是金融中心》。假如這不是可笑的反智﹐就是回歸後最大的悲哀。我以為﹐香港是金融中心乃不可爭的事實罷。回歸十二年後﹐竟然需要特首跑出來對外公開肯定﹐我真的不知道這是可笑的反智﹐還是傷心的悲哀。

再讀那篇報導。裡面才短短幾句。記者寫道﹐「特首曾蔭權晚上在論壇表示,每一個國家都有一個金融中心,香港是有條件是中國的金融中心。他表示,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金融中心是由市場驅使出來的。」

讀畢那幾句後﹐我重新看一看那個標題。我實在想不出在什麼邏輯推論下﹐可以得出「香港是金融中心」這一個結論。反而﹐按著記者報導曾蔭權的說話﹐我可以得出「香港現在不是金融中心」這一個結論。

我以為﹐那幾句的邏輯次序該是﹕

A = 「每一個國家都有一個金融中心」
B = 「金融中心是由市場驅使出來的」
C = 「香港是國家(按﹕即中國)的一部分」

從上面A﹑B和C三項﹐可以推論出 D = 「在市場驅使下﹐香港可以成為中國的金融中心」。那也就是「香港有條件是中國的金融中心」﹐而那個條件就是「要市場驅使」。其中的假設則是「中國現在還未有一個金融中心」- 這也是以上ABC三項的IMPLICATION。

既然「中國現在還未有一個金融中心」﹐在「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這個前提下﹐那就表示「香港現在不是中國的金融中心」。

再者﹐中國不過是世界的一部份。要成為得了中國的金融中心﹐方能成為世界的金融中心。所以﹐如果「香港現在不是中國的金融中心」﹐則「香港現在不會是世界的金融中心」。那就是說「香港現在不是金融中心」。

至於﹐第二篇﹐就是曾爵士教英文文法。不用再提罷﹖引余若薇所言﹐這不是自暴其短﹐是什麼﹖

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搬到歐洲生活後﹐越來越發覺翻譯是一門很有趣的學問。因為每次在報紙﹑雜誌讀到一些很有意思的文章﹐我都想在這兒介紹一下﹐讓有心的人也能夠分享得到那些觸動得到我的心靈的文字。

當然﹐我可以原文抄錄。不過﹐也不記得是何時開始﹐我習慣儘量用華文寫這個網上專欄﹐免得過也避免用上英文。雖然在留言裡﹐十居八九﹐我都是用英文回答。所以﹐我開始學習翻譯。

那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我以為﹐翻譯就是要先完全理解了原文表面的意思和字裡行間的意思後﹐再用另一種文字把那些意思重新寫過來的意思。

我這一個華文﹑英文都一樣差的人﹐當然不能產出什麼好的翻譯。姑且算是盡一盡力而已。因為我的確很希望能夠把那些觸動得到我的心靈的文字流傳開去。當然﹐也要冒著一個錯譯的險。我和那些有心讀我的文章的人。

最近﹐重新找來ROD STEWART的那張《REASONS TO BELIEVE》唱盤來播放。一邊讀著《泰晤士報》如何分析金馬倫在保守黨年會時的講詞﹐一邊發覺那首同名的歌曲裡面的歌詞﹐原來比我起初所想更有意思。

於是﹐便決定再做一次翻譯的功課。

假如我讓自己花時間去聽你解釋﹐
我便能找到一個方法去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
我戚戚落淚的時候﹐其實一眼便看穿你的謊言﹐
只是我依然會找個理由去相信罷。

假如我讓你花時間去改變我的想法﹐
我便能找到一個方法去忘記過去的一切﹔
我戚戚落淚的時候﹐其實一眼便看穿你的謊言﹐
只是我依然會找個理由去相信罷。

If I listened long enough to you
I'd find a way to believe that it's all true
Knowing that you lied straight-faced while I cried
Still I look to find a reason to believe

If I gave you time to change my mind
I'd find a way just to leave the past behind
Knowing that you lied straight-faced while I cried
Still I look to find a reason to believe

我總是覺得有點問題﹐只希望有心的人會不介意指點一下。

談到《REASONS TO BELIEVE》﹐便想起世事往往就是如此人算不如天算。

那本來是派太大肆宣稱的歌曲﹐不過﹐電臺唱片騎師都喜歡翻轉唱盤來播﹐所以﹐紅起來的那首歌是在B SIDE的《MAGGIE MAY》﹐不是《REASONS TO BELIEVE》。

Wednesday, October 14, 2009

我記得﹐是搬到歐洲生活後﹐方愛上ROD STEWART這一個老牌英國歌手。我喜歡他那一把沙啞的聲線。是那滄桑的感覺深深地吸引著我。首張在都柏林購買的唱盤﹐就是他那一張叫《REASONS TO BELIEVE》的大碟。那是一張在上世紀末推出的雜錦唱盤﹐裡面收錄了《MAGGIE MAY》﹑《COUNTRY COMFORT》﹑《HANDBAGS & GLADRAGS》等名曲。當然﹐少不了《REASONS TO BELIEVE》。

這是他在ROYAL ALBERT HALL的一個演唱片段。唱的就是《REASONS TO BELIEVE》。



我很喜歡這一首歌。喜歡裡面的歌詞。尤其是首兩句。

假如我讓自己花時間聽你解釋﹐
我便能找到一個方法去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
(If I listened long enough to you
I'd find a way to believe that it's all true.)
我戚戚落淚的時候﹐其實一眼便看穿你的謊言﹐
只是我依然會找個理由去相信罷。
(Knowing that you lied straight-faced while I cried
still I look to find a reason to believe.)


想起這首歌﹐是因為讀了《泰晤士報》對保守黨黨魁那篇在年會演說的講詞的分析。記者猜想﹐講詞裡面其中一句的靈感﹐該來自《REASONS TO BELIEVE》。然後﹐他很幽默抵死地提醒了讀者那首舊歌的頭一句歌詞。

突然間﹐我對這首歌有了另外一個看法。原來﹐我們的確可以把這首歌跟政治聯繫上。

我想起了二十年前中國首都裡面那一場大屠殺。

我記得﹐屠殺後﹐政府跟全世界說﹐不過死掉了七個人。是七個嗎﹖還是更少﹖他們是否曾說過一個死人也沒有﹖那時候﹐我還是一個小學生﹐其實聽得很不明白。不過﹐I knew they lied straight-faced。

我從書架上拿下龍應臺那本《請用文明來說服我》﹐再次翻看裡面那一篇《誰﹐不是天安門母親》。那是紀念天安門屠殺十五週年而寫的文章。裡面記敘了作者的一個經歷﹕早前﹐在香港出席了一個高貴的晚宴﹐碰上了一個剛從美國留學歸來的上海女性。在香港一間公司任經理。她姿態優雅地用英語道﹕「六四﹖不過是中國進步的過程裡打了一個飽嗝罷了﹗」

If I listened long enough to you I'd find a way to believe that it's all true.

If I gave you time to change my mind I'd find a way just to leave the past behind.

一首1965年寫成的歌曲到了2009年還能夠引起人的感觸﹐這就是經典之所以是經典罷。我暗暗淒然地跟自己說。

Tuesday, October 13, 2009

(一)

喜歡契柯夫的《三姊妹》。喜歡裡面那種生活的無奈。喜歡那種籠罩著整部戲劇的灰沉。畢竟﹐人生在世﹐未如人意之事﹐十常八九﹔能夠按著自己想法發展的事情﹐只會在童話裡出現。現實世界裡面﹐越希望得到的事情﹐越不能得到。

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這樣。

偶然﹐我們會在一大片灰暗裡面﹐錯誤地以為發現一個彩色的廣闊天地。

就正如在《三姊妹》裡面其中一個對白。一個我很喜歡的對白。是第一幕。當一切仿彿還好像充滿希望的時候。

「我以為﹐無論那兒的生活是如何枯燥乏味﹐世界上沒有一處地方不需要教育和智慧。就說在我們這個小鎮裡面﹐除了你們三姊妹外﹐所有居民都沒有文化﹐沒有讀過太多的書﹐都不關心時事。明顯地﹐你不可以期望能夠贏得週邊這群無知大眾認同你的想法。隨著時間飄走﹐你甚至要逐少逐少放棄自己的理想﹐直至完完全全混入那群大眾裡面。生活的確最終會把你整個人吞掉。不過﹐你倒不是無聲無息地消失。因為你確實曾經在歷史洪流裡留下過一些痕跡。也就是這些少痕跡﹐當你離開這個世界後﹐這個小鎮裡面便會出現六個人﹐像你們三個一樣。然後﹐就是十二個﹑二十四個﹐直至所有人都像你們三姊妹般。就是這樣下去﹐二百年﹑三百年後﹐我們的生活就會變得非常美麗。這是我們經常渴望的事。假如我們的理想未能夠在我們有生之年實現﹐我們一定要如此想像﹐要如此等待﹐要如此準備。我們都要比我們的祖父﹐比我們的父親﹐知道得更多﹐見識得更多。」

(二)

《三姊妹》寫成於1900年。

六十三年後﹐在華盛頓林肯紀念堂前﹐有一個人大聲地向全世界﹐講出了自己的夢想。

他說﹐他有一個夢想﹐希望他四個孩子能夠有天生活在一個不理會膚色﹐只理會內涵的社會。(我譯得不好。所以﹐還是乖乖地抄錄原文一遍﹕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u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當然﹐他就是馬丁路德金。

四十六年後﹐馬丁路德金的夢想似乎實現了。那一個國家出現了首位黑人總統。

或者﹐現實世界裡面﹐也不至於只得灰色與失望﹔或者﹐我們曾經夢見過的那塊彩色的廣闊天地﹐就在世界的某一處。

在世界的某一處﹐靜靜地等候著我們的光臨。或者。或者。

(三)

上星期﹐在《泰晤士報》讀過那篇分析金馬倫在保守黨年會裡演講辭的文章後﹐腦海裡竟然出現了這一句話﹕

「我有一個夢。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夠不用加入共產黨﹐只憑著大多數民眾的支持﹐成為中國的總理。」

有點風牛馬不相及。

(四)

假如我們的理想未能夠在我們有生之年實現﹐我們一定要如此想像﹐要如此等待﹐要如此準備。

Monday, October 12, 2009

無聊閒坐的時候﹐我會喜歡想想自己。想想自己的所作所為。想想自己對週邊一些事情的想法。我會問自己何解會那樣做﹔我會問自己何解我會有那樣的想法。我會嘗試替自己的行為思想找一個解釋。也許﹐這也算是一種反省罷。

雖然﹐我未必做得到一日三省吾身﹐不過﹐我倒是靠著這些無聊閒坐﹐教自己不好做一個太討自己厭的人。我經常發現﹐我其實經常做著一些我很討厭別人做的事情﹐有著一些我很討厭別人有的想法。我知道﹐我跟我心目中那一種理想的人﹐還有著很大的差距。所以﹐每次有著那些發現﹐我都會要自己以後多多警惕。當然﹐最後﹐我還是一如既往的教自己討厭自己。或者﹐我的確應該要一日三省吾身。

許多許多年前﹐有個朋友給我寫過一封信。她說﹐我對自己的要求實在很高﹐所以活得有點辛苦。或者﹐她還補充了一句﹐其實﹐你已經比許多在香港長大的男生強。我已經記得不大清楚。畢竟﹐那是許多許多年前的事情。不過﹐現在這樣回想﹐這句補充似乎多半是我自己安慰自己時憑空想像出來。

我不同意我對自己的要求過高。我對自己有什麼要求﹖我不過是要自己做一個男人罷了。按著陶傑的說法﹐就是有著敢作敢為的擔當﹐是關懷弱苦的行動派﹔不為名利﹐只知道義所在﹐生命在所不計﹔會堅持原則﹐看不過眼的事情﹐會揚聲﹔不猥瑣﹐不騎牆﹐不龜縮而已。我想﹐這不是什麼很高的要求罷﹖因為這根本算不上是什麼要求。這是男人的定義。正如陶傑所言﹐曾幾何時﹐中國的男人都是如此。

可惜﹐這樣簡單的事情﹐我也不能夠經常做到﹐讓自己的民族在世界舞台上蒙羞。這不是很討自己厭嗎﹖況且﹐要其他人不討厭自己之前﹐自己要首先不討厭自己罷。(當然﹐話也得說回頭。自己不討厭自己﹐不代表別人不會不討厭自己。邏輯上﹐這不是IF-AND-ONLY-IF的關係。)

所以﹐我喜歡讀陶傑﹐其實也算是一種反省。要自己不好輕易遺忘一個男人應該如何。

很古怪的想法。不過﹐的確﹐一個男人也會有忘掉自己是男人的時候。尤其是一九四九年以後出生的中國男人。和香港男人。我們的性徵本來就不明顯。

我不知道其他男生。有時候﹐我會以為自己內心其實很女人。是陶傑筆下的那一種女人。(對﹗又是陶傑。我的而且確深深地中了他的毒。是無論如何解不掉。)

那天﹐讀了他一篇題為《昨夜的禮物》的文章。刊登在九月二十五日的《蘋果日報》。他寫道﹕

交上一個男朋友,對他有了好感,他送你一對小小的耳環,回贈什麼給他最好?聰明的女子,會送給他一卷自己愛看的小說。可以是村上春樹,也可以是《吸血迷情》,任何一冊在東京或倫敦流行榜上的作品均可。甚或深一點點,像南美洲作品。馬奎斯的《百年孤寂》,貝格的《蜘蛛女之吻》,只要是英譯,就不會過時。......

......

我輕輕嘆了一聲「哦」。我好像聽到這一位專欄作者悄悄地在我耳邊說﹐NEVER LET ME GO。

Saturday, October 10, 2009

到雅虎香港的網頁﹐了解一下香港發生了些什麼事情。似乎甘乃威的風頭蓋過了劉德華﹐成為近來的大紅人。

我不知道那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也不打算花心思了解這些雞毛蒜皮般的小事。一個國際大都會﹐總應該有更重要的事情發生罷﹖可是﹐我發現的﹐是這一個前英國殖民地的確越來越像一個中國大陸的沿海城市﹐愈來愈離國際很遠。

這其實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發現。

這不是。

在眾多關於甘乃威的報導裡。我發現了這一個標題。我覺得很有趣。因為好像是峰迴路轉地又殺出了一個程咬金。在那個助理以外﹐又多一個前立法會議員加入這件大新聞裡面。

那個標題是﹕「譚香文指甘乃威曾兩度示愛」。

讀了內文﹐方知道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根本就沒有什麼程咬金。原來﹐記者要說的事情是﹐譚香文指甘乃威曾兩度向[(該)助理]示愛。

可能為了遷就篇幅﹐記者詳細考慮後﹐發覺刪掉「助理」兩字非常合適﹐也合乎事情的大意。

假如這個標題出自《星島日報》﹐我不會意外。因為那是全球華文報紙的垃圾。可是﹐這個標題卻是來自那份標榜自己為知識份子報紙的《明報》。根據雅虎顯示﹐是來自十月五日的。

從來﹐這個世界都是劣幣驅逐良幣的。當我們容許《星島日報》繼續留在市面﹐其他華文報紙當然受到影響。

這其實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發現。

這不是。

Friday, October 09, 2009

高錕獲得今年度諾貝爾物理學獎這單新聞﹐我讀了香港《明報》的報導﹐也讀了英國《泰晤士報》的報導。兩者有著很有趣的分別。

昨天提及過﹐兩份報紙對高錕的母校有兩個不同版本。《明報》說﹐高錕是帝國理工學院(IMPERIAL COLLEGE)的畢業生﹔《泰晤士報》則說﹐他畢業於胡域治理工(WOOLWICH POLYTECHNIC)﹐也就是現在的格林威治大學(GREENWICH UNIVERSITY)。 那是一所沒有名氣的學校。因為《泰晤士報》要跟讀者介紹該大學位於東倫敦。那天﹐這份英國歷史悠久報紙的標題為﹕「An engineering graduate of Woolwich Polytechnic in east London has been awarded the 2009 Nobel Prize in Physics」。

《明報》的標題則為﹕「高錕與兩科學家分享物理獎」。然後﹐在首段說﹕「光纖之父高錕與兩名科學家史密斯和博伊爾分享今年度諾貝爾物理學獎。高錕對光纖通訊研究有重大貢獻。」記者接著寫道﹕「諾貝爾評番委員會稱,高錕獲今次獎項一千萬瑞典克朗(相當於1085萬港元)的一半,其餘兩名美國科學家各佔四分一。」之後﹐便盡是三位得獎者的生平。當然﹐是高錕的佔大篇幅。

我不明白那位《明報》記者如何寫得成這篇報導。除非他根本沒有用腦袋想想。寫稿的時候﹐就算那是諾貝爾評番委員會發出的新聞稿﹐難道他不覺得有點奇怪的嗎﹖既然是與另外兩位科學家分享物理獎﹐為什麼高錕可以獲得獎項一千萬瑞典克朗的一半﹐那另外兩位科學家則只能瓜分剩下來的一半﹖為什麼不是各人得三分一呢﹖讀到這裡﹐我想﹐任何一位讀者都會懷疑這篇報導是否準確罷。

或者﹐香港華文記者已經習慣了生吞政府﹑新華社傳遞下來的文件﹐所以﹐便COPY-AND-PASTE諾貝爾評番委員會的官方稿件完事﹐完全沒有用心寫好自己的新聞稿﹐完全沒有意識到這當中有解釋的需要。

《泰晤士報》記者當然沒有犯這樣的錯誤。英國記者解釋道﹐原來﹐諾貝爾評番委員會決定把今年物理學獎分為二﹕一半給光纖研究﹐一半給電子圖像研究。由於高錕是唯一一個能夠在光纖研究得獎的人﹐所以﹐他可以得獎項一千萬瑞典克朗的一半﹔至於電子圖像研究﹐因為有兩位學者﹐所以﹐他們只能瓜分剩下來的一半。

介紹生平的時候﹐《明報》會提及許多各人資料﹐像何地出生﹑何時從中國大陸來到香港﹑那所中學畢業等等﹐不過﹐沒有交待一絲關於研究光纖時候的資料﹔相反﹐《泰晤士報》則只提及對其研究有直接影響的地方 - 畢業於胡域治理工﹐然後在英國電訊公司Standard Telephones and Cables工作的時候﹐開始研究光纖。

另外﹐在《明報》裡﹐除了用上「光纖科技提升通訊系統的能力﹐令到網絡傳送大幅提高」外﹐其實完全沒有跟普羅大眾解釋什麼叫做光纖﹐仿彿那是小學生也曉得的事情。這不是等於貶低諾貝爾物理學獎的價值嗎﹖至於電子圖像研究﹐那位記者則選擇用上「半導體影像電路」這樣的專業名詞﹐配上「CCD」這個拉丁字母縮寫﹐來介紹另外兩位學者的成就。那篇新聞稿是這樣寫的﹕「CCD研發成功,令數碼相機及影像系統,得到普及」。

《泰晤士報》是如何跟讀者介紹這兩項技術的呢﹖

When he began his investigation in the 1960s, fibre optics were only capable of transmitting light tens of metres before it petered out. Through a series of precise and methodical experiments Professor Kau identified the chief limiting factor was the absorption of light by iron impurities in the glass.

In a seminal paper in 1966, published only a year after he was awarded his PhD, Professor Kao suggested that glass fibres made from fused silica could represent “a new form of communication medium”. His suggestion sparked an intense worldwide race to produce glass fibres with low optical losses......Kao was the first to understand the impurities in glass and how to get rid of them. He had already spotted the communications opportunities, and therefore the great distances light could travel, while others were still thinking in metres. He was a revolutionary and his work is a fine example of how fundamental research can have a massive impact on our everyday lives.

As a result of his findings, modern fibre optics transmit 95 per cent of the light, allowing long-range, rapid communication.

CCD呢?

The device, which makes use of Einstein’s discovery that photons of light can be turned into an electrical signal, has had an array of medical applications, such as the development of endoscopes to gain images inside the body for diagnostics and keyhole surgery. In astronomy, the Hubble telescope records its vivid images of distant galaxies and supernovas on CCDs, as did the robotic Mars rovers.

是真的可以用顯淺的文字來介紹複雜的東西。要知道﹐《泰晤士報》其中一個辦報方針﹐便是要十三歲的孩子都能夠讀懂報紙裡百份之九十五的文章。這其中一個關鍵﹐就是新聞稿裡不能用上過深的字眼。

這一切一切都只在乎記者是否有心去寫好自己的新聞稿罷了。

Thursday, October 08, 2009

高錕獲得今年度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消息﹐是首先從香港的新聞網站得知。是雅虎香港。

我相信﹐在香港社會裡﹐這定是一件教人很興奮的新聞。除了因為又多一個黑頭髮﹑黃皮膚的人獲得諾貝爾獎外﹐他還曾經做過中文大學的校長﹐跟香港這個前英國殖民地總算有一點關連。每一個香港人仿彿都應該能夠沾上一點點光榮。於是﹐香港許多許多名人和團體都紛紛對著全港市民﹐在大眾媒體前﹐恭賀這位前中大校長。

在英國﹐高錕獲獎的消息﹐當然也有報導。

因為他是英國人。《泰晤士報》是以「CHINESE-BORN BRITON」來介紹這一位諾貝爾物理學獎得獎人。況且﹐高錕是在英國電訊公司Standard Telephones and Cables工作的時候﹐開始研究光纖。就是因為高先生是全球首位發展得了光纖的人﹐所以諾貝爾評番委員會決定把今年半個物理學獎頒予他。

假如香港﹑以至中國﹐兩個跟高錕獲獎其實一點關連的社會都感到如此興奮﹐英國社會就應該更加雀躍。沒有英國支持﹐高錕發展不了這一種讓通訊科技起革命的產物。

不過﹐奇怪地﹐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都沒有像香港那些華文報紙般﹐提到什麼什麼名人﹑什麼什麼團體公開祝賀這一位「CHINESE-BORN BRITON」。這一位英國人。

他們就只訪問了高錕母校的校長。

那一位校長也只是淡然地表示﹐這個獎該能夠鼓舞一下現在就讀的學生。《泰晤士報》的原文是﹐the award would be inspirational to young scientists studying there today。

其實﹐也能夠明白英國大眾如何看待諾貝爾獎。畢竟﹐高錕不是第一個英國人獲得諾貝爾獎﹐他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英國人獲得諾貝爾獎。沒有什麼值得特別興奮。

同時候﹐也不大明白何解香港﹑中國會如此興奮。從來﹐獲得諾貝爾獎的華人﹐除了是黑頭髮﹑黃皮膚外﹐他們得獎根本跟香港﹑中國一點關連也沒有。都不是因為得到香港政府﹐以至中國政府支持而獲獎。包括用中文寫作的高行健。這是值得興奮的事情嗎﹖我不知道。

提及高錕的母校﹐《明報》和《泰晤士報》有兩個版本。《明報》說﹐高錕是帝國理工學院(IMPERIAL COLLEGE)的畢業生﹔《泰晤士報》則說﹐他畢業於胡域治理工(WOOLWICH POLYTECHNIC)﹐也就是現在的格林威治大學(GREENWICH UNIVERSITY)。 那是一所沒有名氣的學校。因為《泰晤士報》要跟讀者介紹該大學位於東倫敦。

我懶惰﹐沒有深入了解何解會有兩個版本。我選擇相信《泰晤士報》。

Wednesday, October 07, 2009

上星期﹐跑了到劇院看契柯夫的《三姊妹》。那是一個俄羅斯劇團的製作。於是﹐演員的對白一律都是原汁原味的俄文。

因為演出在都柏林﹐劇院當然要安排字幕。問題是﹐我實在不知道該留心字幕還是臺上的演出。讀得了字幕﹐便看不到舞台。開始的時候﹐因為顧著留心著舞台旁邊的字幕熒光屏﹐不知道有幾個角色已經上了場﹐另有幾個角色已經退了場。

於是﹐我跟自己說﹐我該可以只留心舞台罷。畢竟﹐這個故事我是知道的。我大約也猜到那些演員在講什麼罷。我便開始一邊從回憶裡尋回《三姊妹》那個劇本的殘留片段﹐一邊猜度臺上的演出。

我想﹐這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來欣賞這一個俄羅斯劇團的製作。

同行有兩個女生。她們當然看得津津有味。因為她們都來自立陶宛﹐都懂得俄文。畢竟﹐那是前蘇聯加盟共和國。她們上學堂的日子﹐這個世界還有一個國家叫做「蘇聯」。難為了的是我另一位朋友。他既不曉得《三姊妹》這一個故事﹐也不懂俄文。整個晚上﹐他的眼睛一定忙得不可開支。說不定﹐肩膀都很酸痛。

我沒有問。因為我知道。

我還是不能夠只靠著腦袋裡的殘留記憶來欣賞這一部舞台劇。尤其是那些曾經很觸動我心靈的對白。像這一句﹕

「我以為﹐無論那兒的生活是如何枯燥乏味﹐世界上沒有一處地方不需要教育和智慧。就說在我們這個小鎮裡面﹐除了你們三姊妹外﹐所有居民都沒有文化﹐沒有讀過太多的書﹐都不關心時事。明顯地﹐你不可以期望能夠贏得週邊這群無知大眾認同你的想法。隨著時間飄走﹐你甚至要逐少逐少放棄自己的理想﹐直至完完全全混入那群大眾裡面。生活的確最終會把你整個人吞掉。不過﹐你倒不是無聲無息地消失。因為你確實曾經在歷史洪流裡留下過一些痕跡。也就是這些少痕跡﹐當你離開這個世界後﹐這個小鎮裡面便會出現六個人﹐像你們三個一樣。然後﹐就是十二個﹑二十四個﹐直至所有人都像你們三姊妹般。就是這樣下去﹐二百年﹑三百年後﹐我們的生活就會變得非常美麗。這是我們經常渴望的事。假如我們的理想未能夠在我們有生之年實現﹐我們一定要如此想像﹐要如此等待﹐要如此準備。我們都要比我們的祖父﹐比我們的父親﹐知道得更多﹐見識得更多。」

我要一些文字來再次讓我的心靈得到感動。所以﹐我不能只留心臺上那俄文的演出。

為什麼我要我的子女多認識幾個國家的語文﹖

因為我要他們比他們的祖父和父親﹐知道得更多﹐見識得更多。

我要為香港復活出一分綿力。

Tuesday, October 06, 2009

這兩個星期﹐是都柏林戲劇節。

過去三年﹐到了這個時候﹐我都會很忙。忙於在劇場之間遊跑。當然﹐這樣說有點誇張。始終﹐那不過是週末的事情。平常上班的日子﹐我最多只會挑一個晚上到劇院去。可是﹐一到了週末﹐那倒真的是才剛看罷日場﹐便要準備趕往另一間欣賞夜場。

於是﹐每逢這個時候﹐我都會想像將來在倫敦生活的種種 - 我知道﹐搬到英國首都後﹐除了那些日常生活費用外﹐我的錢都應該會全花在劇院和足球場上面。(啊﹗還有書 - 這一個我在愛爾蘭生活的最大娛樂。竟然差點記不起來。)

這就是倫敦吸引人的地方。除了住在英國首都﹐這個地球上實在沒有另一座城市可以給我同時間提供這三項娛樂。

紐約有劇院﹐但是沒有足球。美國人的足球跟我喜歡的有很不同。況且﹐我要入場支持的﹐叫愛華頓。他們在英國。在利物浦。不過﹐我倒是不會搬到利物浦的。我情願每個週末乘火車從倫敦北上。因為利物浦就只有足球。我想﹐一千零一間劇院跟完全沒有其實沒有太大分別罷。

歐洲其他城市﹐當然有劇院﹔要跑到利物浦去﹐也比美洲﹑亞洲方便。可是﹐他們的劇院裡面﹐講的都不是英文。我討厭自己年青時候不努力學習其他語文﹐老是連半桶水也沒有。法文如是﹔西班牙文如是﹔阿拉伯語﹐也一樣。不過﹐討厭歸討厭﹐到了這個年紀﹐學不來中文和英文以外的語文﹐似乎已經是鐵一般的事實。既然如此改變不了﹐我不知道自己如何能夠在英國﹑愛爾蘭以外其他國家的劇場享受那些其實很值得一看再看的作品。

畢竟﹐言語不通。

我曾試過在科隆的大劇院欣賞音樂劇《I'LL ROCK YOU》。我能夠享受的﹐只有皇后樂隊的音樂和歌詞。因為在那座德國城市裡面﹐這套按著那支英國搖滾樂隊的作品創作出來的科幻音樂劇﹐除了那些歌詞外﹐所有對白都變成了德文。

上星期﹐我跑了看契柯夫的《三姊妹》。坐在劇院裡﹐讀著場刊裡面的演員介紹﹐我方知道﹐原來那是一個俄羅斯的製作。畢竟﹐「契柯夫」這個名字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吸引﹐買票的時候﹐根本不需要再多看其他介紹。我悄悄地跟朋友說﹐他們的對白不會是俄文罷﹖

俄羅斯劇團的製作﹐演員的對白當然都是按著原著演出。於是﹐我發現自己實在搞不清楚﹐自己的眼睛應該放在臺上觀看演員的演出﹐還是留意舞台兩旁﹑或者舞台上方的字幕熒光屏。

Monday, October 05, 2009

那時候﹐這個地球上面還沒有一個國家叫做「美國」。

那是1748年。法國人CHARLES-LOUIS DE SECONDAT﹐也就是BARON DE MONTESQUIEU﹐以無名氏的身份出版了一本書﹐叫《法律精神》(THE SPIRIT OF LAW)。幾年間﹐風靡大西洋兩岸。華盛頓﹑傑克遜等人拜讀後﹐便建立了以後二百年人類歷史裡最自由的國家 - 以後﹐還會不會有一個比美國更自由的國家﹐那是將來未知的事情﹐實在不能在此斷言﹐所以﹐只說以後二百年。立國後﹐這一班美國國父都說﹐全歸功於MONTESQUIEU﹔美國憲法就是按著《法律精神》來寫成的。至於﹐何解大家都知道那一位無名氏就是MONTESQUIEU﹐則還要查究一下。

能夠寫成《法律精神》﹐全都因為MONTESQUIEU聽從了伏爾泰的介紹﹐越過英法海峽﹐來到倫敦研究英國的政治制度。MONTESQUIEU本來就在研究歐洲幾個國家的政治系統﹐像意大利﹑德國和荷蘭。不過﹐他最感興趣的﹐就是英國的那一套。因為他記得伏爾泰說過﹐英國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國家。

來到倫敦生活後﹐經過了一輪觀察﹐ 包括到國會旁聽辯論﹐MONTESQUIEU不得不承認﹐英國的而且確是世界上最最自由的國家 - 英國人可以自由選擇信仰﹑職業﹐可以隨時隨地講出自己心裡所想。他是這樣記載的。

那是1729年。

MONTESQUIEU相信﹐那是因為英國憲法裡面有分權的概念。他寫道﹐保守黨的VISCOUNT BOLINGBROKE說過﹐英國整個制度的關鍵﹐在於每一方面都有一個平衡﹐同時候﹐每一方面也要互相獨立。(In a constitution like ours, the safety of the whole depends upon the balance of the parts, and the balance of the parts on their mutual independency on each other.)

MONTESQUIEU解釋道﹐因為一旦有了權力﹐每一個人都會或多或少濫用。BOLINGBROKE所講的平衡和獨立﹐就是為了防止大家濫用那些一旦得到手的權力﹐而設立的各方權力互相監察的制度。那時候﹐在英國﹐皇室﹑國會﹑司法是各自獨立的﹐互相不能影響。國王不能控制國會﹐法官也不能自己設定法律。

那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最初。

MONTESQUIEU總結說﹐假如有一天﹐這三權有著重疊的地方﹐其中一方能夠擁有兩種權力﹐那就再沒有了自由可言。MONTESQUIEU據了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當時的法國。

碰巧從收音機聽到一個談及MONTESQUIEU和三權分立的節目﹐竟然想起了回歸後的香港﹐於是﹐不其然地把記得到的內容抄寫下來。

Friday, October 02, 2009

記得幾年前﹐在《泰晤士報》裡讀過這樣的一句說話﹕「當白晝時間越來越短﹐日間空氣的溫度越來越低﹐那就是表示戲院裡放映的電影越來越精彩。」不過﹐翻開報紙﹐查看一下有哪些新上畫的電影後﹐原來﹐吸引我的﹐竟然是重新上畫的《教父》。是第一集。

是氣溫還未太過冷﹐太陽照耀大地的時間還不至於太短罷﹖呆呆地讀著報紙電影版﹐我想。

從床頭找來那本《智慧生活》﹐重讀一遍雜誌介紹的那幾部電影﹕馬田史高西詩的《SHUTTER ISLAND》﹑朱邏﹑尊尼迪普等主演的《THE IMAGINARIUM OF DR PARNASSUS》和康城影展最佳電影《THE WHITE RIBBON》﹐原來都要在十月中才上畫。

是我太過渴望冬季的來臨罷﹖

搬到歐洲生活後﹐我是從電視裡知道夏天已經不會再逗留很久。當《X FACTOR》那主題音樂再次在電視裡響起﹐聖誕又怎會還離我們太遠﹖每年﹐這個歌唱比賽冠軍都會成為聖誕英國細碟銷量第一﹔那一首歌會在大家慶祝耶穌降生時﹐響遍大街小巷。

已經來到了最後二十四強的時候。這一個星期之後﹐那最後十二位參賽者將要在接下來的十一個星期﹐每個星期現場演唱一次﹐讓電視觀眾投票﹐選出冠軍。

今年﹐我喜歡上了一位來自威爾詩一條小鄉村的女孩子。叫LUCIE JONES﹐才十八歲。

Audition


Bootcamp


當然﹐我還不知道她是否能夠成為最後十二強。不過﹐我相信﹐DANNI MINOGUE不會放棄這樣一位可愛的女生。LIKEABILITY永遠是一項重要的條件。

Thursday, October 01, 2009

原來﹐今天是香港的公眾假期。

人在外地﹐當然不大理會香港是否放假與否﹐曉得的只是此間究竟幾時又會有一個銀行假期。

假期方面﹐在愛爾蘭生活比在英國好。因為在八月和聖誕前﹐我們還有一個銀行假期在十月的最後一個週一。妹妹在倫敦生活﹐她便老是投訴何解這一方面﹐英國政府不向都柏林學習一下。她寧願五月少放一個銀行假期。從八月到聖誕﹐的確還有一段時候。

當然﹐無論是愛爾蘭﹐還是英國﹐都不能夠跟香港相比的了。香港的月曆上面﹐的確有許多許多用紅色墨水寫上去的日子。

十月一日﹐他們說﹐那是國慶。

我不知道為什麼那是國慶。國慶﹐該是國家的生日罷﹖何解中國的生日是十月一日﹖我以為﹐在十月的第一天慶祝﹐不過是跟那些在內戰中獲得勝利的人一起慶祝勝利罷了。

那不是國慶。那不是我們國家的生日。中國不是在六十年前的十月一日誕生的。

假如十月一日是中國國慶﹐假如今年十月第一天是中國的六十歲生辰﹐那麼六十一年前的十月一日﹐這個國家叫做什麼﹖難道我們就沒有一個國家了嗎﹖假如那時候我們還沒有立國﹐那些人現在何來說日本侵略我們的國家﹖假如那時候我們還沒有立國﹐那些人現在何來說台灣早已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國歷史不是從一九四九年開始的。一九四九年以前﹐這個世界早已經有一個國家叫做「中國」。

不算民間傳說裡的黃帝﹑不理會堯舜﹑夏禹﹐歷史文物告訴我們中國的信史始於商朝。無疑﹐湯打敗桀﹐建立商朝那天可能是現在的十月一日。不過﹐誰曉得﹖我想﹐更大可能不是十月一日罷﹖

假如在內戰中獲得勝利﹐正式奪取得政權的日子就是國家誕生之日﹐紂王被殺那天也可以是中國的國慶。中國還經過許多許多內戰時期﹐經過許多朝代更替啊﹗

我們又不是說秦始皇統一中國嗎﹖

為什麼我們都要說十月一日是國慶﹖那真的只是另一個內戰勝利者慶祝的日子而已。

中國國慶是哪一天﹐該是一個很好的公民教育研究題目。

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09

那天﹐你說﹐你喜歡到沙灘。因為你喜歡在沙灘上拾貝。

聽著你那興奮的聲音﹐看著你床頭上的珍藏﹐我想起了這一首新詩。或者﹐是這一首新詩自然地湧上我的心頭。

每晨﹐你採貝於﹐沙灘潮落
我便跟著﹐採你巧小的足跡
每夕﹐你歸來﹐歸自沙灘汐止
濛濛霧中﹐乃見你渺渺回眸
那時﹐我們將相遇
相遇﹐如兩朵雲無聲的撞擊
欣然而冷漠......

這也是鄭愁予的作品。寫於一九五九年。就叫做《採貝》。收錄於《採貝集》裡面。

亦是中學三年級的時候﹐歷史課老師教我們認識的許多篇裡面的其中一首。其中一首我很喜歡的。

那時候﹐望著校園外面那燦爛的陽光﹐我的思潮便隨著詩人的行雲流水﹐飄到了未來的美麗世界。

我想到碰上了一個收集貝殼的女孩。一個喜歡赤腳在沙灘上拾貝的漂亮女生。

從那時候起﹐我便知道﹐我們將會相遇。無聲地相遇。很急﹑很速﹐但一切都來得又是如此般自然﹐自然得如藍藍天空上兩朵白雲的撞擊。

手執著老師分發給我們的那張油印紙﹐我默默地跟自己﹐也就是跟未來的那一個你﹐許下了一個承諾。我跟自己說﹐那天自然無聲地碰上你後﹐我將要告訴你﹐我不會採你巧小的足跡﹐因為我將握著你的小手﹐赤著腳﹐帶你走我們以後那一段漫長的幸福人生路。

Tuesday, September 29, 2009

新詩裡面﹐我喜歡的詩人是鄭愁予。打從初中的時候開始。是中學三年級。

我不知道所謂改革後現在香港的教育制度變得如何﹐在我們那個時候﹐鄭愁予不會是教科書裡面會提及的作家﹐他的作品當然也就也不會收錄在教科書裡面。是太新了罷。我指的﹐是年紀。在我上學堂的日子﹐中文課程裡面容許我們認識的作者﹐最年青的叫徐志摩﹑叫聞一多﹑叫巴金﹑叫朱志清。鄭愁予﹐才在一九三三年出生﹐是另外一代了。況且﹐他作品的題材﹐對那些所謂教育學者來說﹐是太新潮了點。我們的中文課程根本容不下。

所以﹐教我認識鄭愁予這位抒情詩人的﹐不是我的中文科老師﹐而是我的歷史科老師。是世界歷史﹐不是中國歷史。仿彿只有把目光投放到中國以外的世界﹐我們方能替了無生氣的世界帶來一點點新鮮的空氣。畢竟﹐在四面圍牆底下﹐我們吸到的永遠只能是從別人鼻子裡噴出來﹐屬於幾個世紀以前的空氣。

已經不記得是什麼原因。有一天﹐當我們在課堂裡討論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帶出來的不同思想時﹐老師談到了中國語文的新詩。於是﹐他談到週末逛書店時碰上的一本詩集。他說﹐他喜歡得不得了﹐巴不得立即要跟我們分享。

過了幾天﹐再上歷史課的時候﹐老師果然跟我們分發了一張油印紙。上面印上了這一首詩﹕

我打江南走過
那等在季節裡的容顏如蓮花的開落

東風不來﹐三月的柳絮不飛
你底心入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響﹐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緊掩

我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
我不是歸人﹐是個過客......

就是這一首短短的新詩﹐教我喜歡了鄭愁予這一個名字。後來﹐方知道《錯誤》是詩人的成名作。

可能見我們都讀得很興奮﹐以後的歷史課裡﹐老師便不斷帶領我們在鄭愁予的世界裡遊走﹐忘掉了法國大革命﹑美國獨立運動﹐以至兩次世界大戰﹐更遑論冷戰。我們從JOHN LOCKE﹑伏爾泰的理想國度﹐跳到了「綜合了古典與現代的美﹐融合中國與西方的真﹐最鎮靜﹐最恆久」的現代詩的世界。這一個星期﹐我們到了那個屬於熱帶﹑屬於青春的國度的小小的島﹔下一個星期我們便會從海上歸來﹐帶回航海的二十二顆星。老師說﹐要多讓我們認識好的現代情詩。

那天﹐在書店裡翻著詩人那本詩選集﹐是志文的出版。心裡一邊默默念著《小小的島》﹑《如霧起時》﹐一邊回想著以前那一段青蔥歲月。我發覺﹐原來我已經記不起我那一本在臺北買回來的《鄭愁予詩選集》放在哪兒。

其實﹐我又怎會記不起﹖不過﹐是時候另外買一本了。因為我不打算尋回以前失掉了的那一本。既然我已經找到了一本新的﹐印刷也比較精美的。

Monday, September 28, 2009

我喜歡買書。甚至到了有點病態的地步。

每次到書店逛﹐無論是專程去找一本書﹐還是只不過找個地方等候別人而已﹐離開的時候﹐我都要有點收穫方能感到滿意。或者﹐是滿足。

我是幾乎要每天都要逛一趟書店 - 我經常以為﹐那是因為我暗地裡以丘世文為目標。雖然﹐我知道自己的能力跟這位香港大學的師兄相差很遠。畢竟﹐我是回歸後方畢業的那一代大學生。那是垃圾的代名詞。

我不是說我不喜歡讀書。年紀越大﹐越曉得自己知識不足﹐所以越喜歡讀書﹐希望能夠補追回以前年青的時候浪費掉的時間﹐認識得到早許多年前已經要學懂的事情。不過﹐縱然如此﹐我還是得承認﹐我是喜歡買書多過讀書。

I SHOP THEREFORE I AM。這是我很同意的說話。林大小姐當然很喜歡我也是這句說話的信徒。雖然我們SHOP的東西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其實又有什麼分別﹖

所以﹐月初返到香港渡假的時候﹐我又怎能不到以前經常閒逛的那些樓上書店走走﹖很久沒有留意華文書的消息。除了知道王迪詩已經出版了第二冊《蘭開夏道》。

那天﹐一個平常人也在上班的下午﹐我獨自跑到了銅鑼灣的那間樂文書店。

我發現自己竟然對那些新出版的書沒有多大興趣。那些放在當眼處的書﹐才看過書名和作者後﹐我已經沒有心思打算拿起來翻一翻。或者除了龍應臺那本講1949年的作品。

教我有興趣的﹐還是以前的作品。

離開那間書店的時候﹐我帶走的是鄭愁予的一本詩集和白先勇的《臺北人》。

Friday, September 25, 2009

最近﹐在火車上﹐老是碰到有人在讀《那個有飛龍紋身的女孩》。似乎﹐那是一部很精彩的小說。否則﹐怎會有這麼多人一起讀著一本書﹖反而﹐未見到有人在讀DAN BROWN那部最新的作品。不過﹐倒是經常在書店裡看到人手裡拿著《遺失符號》﹐排隊等候給錢。

那天﹐好奇心驅使下﹐從書店的書架上拿了下來翻翻。其實﹐也不能說是翻﹐我只不過讀了封面上的一些介紹而已。

原來﹐那是一部翻譯小說。原著來自瑞典。去年﹐獲得了最佳犯罪小說的獎項。

我倒有興趣看看這部所謂最佳犯罪小說有何過人地方。只是﹐一看到是翻譯小說﹐便好像失去了許多興趣似的﹐立即放回到架上去。是好待以後很有很有興趣的時候才拿來翻一翻罷。

很奇怪的﹐從來﹐我都是如此看翻譯小說。

所以﹐PAULO COELHO的《煉金術師》﹐我還是幾個星期前才從書店買回家讀。許多許多年前﹐當我還會讀《明報》的時候﹐我便在石琪的影評裡面知道了這一部大家都叫好的小說。我記得﹐那香港最後一位影評人說道﹐《煉金術師》是他最喜歡的一部小說。

很多次﹐在書店碰上了﹐我都想過買下來。不過﹐每一次﹐我都最後放回書架上去。

直到月初從香港渡假回來都柏林後的那個星期天。

那天﹐突然很想買一本小說。是因為剛讀畢KAZUO ISHIGURO的《我們都是孤兒》﹐要找另一本消閒罷。也許﹐是其他自己也不清楚的原因。

就是看到那本《煉金術師》後﹐便拿了下來翻讀﹐然後買了回家﹐繼續讀下去。

就是這樣子﹐我總是錯過許多很好的書。許多不是用華文﹐或英文寫成的書。

Thursday, September 24, 2009

兩年前﹐他因為跟政府處於敵對局面﹐被當權著強行拉進了監獄。這樣的事情﹐只要這個世界還有一個獨裁政府存在﹐依然無日無之。所以﹐當從報紙上知道他給鎖進了監獄後﹐我並不感到奇怪。

我奇怪的﹐是那一位曾被他打敗﹑被他奪去了世界第一的死對頭﹐竟然沒有理會週邊政治環境﹐抽空到監獄探望。他帶了一本弈棋雜誌同行﹐打算送給這位永遠的敵人﹐好讓這位得罪了當權著的罪犯在監獄裡有點消遣節目。

我說的﹐是近代兩大棋王﹕卡波夫和卡詩巴羅夫。在一九八五年﹐年僅二十二歲的卡詩巴羅夫挑戰成功﹐取代了卡波夫﹐成為新一代的棋王。自此以後﹐卡波夫也沒有辦法擊敗卡詩巴羅夫﹐重奪世界第一這個稱號。其實﹐是再沒有人能夠打敗卡詩巴羅夫。能夠贏得這個棋王的﹐只有那一部叫做「深藍」的超級電腦。

當然﹐這個說法有點魯莽。因為現今棋王已經再不是這位敢於當眾挑戰普京的俄羅斯人。不過﹐在我心裡面﹐卡詩巴羅夫是永遠的棋王。正如森柏斯永遠是我的世界第一男子網球員一樣。

或者﹐有點不一樣。因為﹐某程度上﹐卡詩巴羅夫永遠是我的棋王﹐跟我中學以後再沒有留意弈棋的消息很有關係。我根本再沒有留意誰是棋王。因為《明報》再沒有在星期天的體育版刊載弈棋的新聞。那是香港這個小島上面唯一一份會報導世界弈棋消息的華文報紙。我是從那兒學懂國際象棋。

早幾天﹐如常買了份《泰晤士報》才跳上火車上班去﹐知道了這兩個死對頭將會在西班牙華倫西亞再次對弈十二盤。同時候﹐我也再次重溫了這兩個俄羅斯人的決鬥歷史。

早在卡詩巴羅夫成為世界棋王前一年﹐他們已經在棋王挑戰賽相遇。九盤後﹐三十三歲的卡波夫領先4-0。比賽規則是﹐哪一個先贏得六盤將成為棋王。當時﹐大家都以為才二十一歲的卡詩巴羅夫還未成氣候。豈料﹐之後十七盤都無法分勝負。接下來﹐卡詩巴羅夫更追至5-3的局面。不過﹐就在這個時候﹐國際棋會宣佈終止比賽﹐因為比賽太緊張﹐兩人的健康都出現了問題。

從來﹐卡波夫都是代表頑固的蘇聯守舊派﹔卡詩巴羅夫則是改革派。那時候﹐他們在棋盤上的對決﹐給許多人看作做蘇聯政治舞台的縮影。碰巧﹐卡詩巴羅夫的冒起﹐跟戈爾巴喬夫掌權﹐的確有著時間上的吻合。

現在﹐蘇聯已經成為一個歷史名詞﹐他們兩人還依然能夠對弈﹐有點世事如棋之概罷。

可惜﹐香港再沒有一份華文報紙會對此有興趣報導。

Wednesday, September 23, 2009

財大氣便粗。於是﹐曼城整隊球員﹐包括那一個領隊﹐都越來越惹人討厭。

的確﹐這一隊給中東油王相中的英國球隊在剛過去了的暑假﹐花了超過100M英鎊來收購球員。便是在早幾年經濟大放異彩的時候﹐這個轉會費的數字也非常駭人。不過﹐更駭人的其實是這對球隊每個月支給球員的薪金。在過去十二個月﹐他們已經用上近350M英鎊。他們的球員又怎會不是財大了﹖

當然﹐財大未必一定氣粗。只是﹐我在曼城球員裡面看不到一個能夠證明「財大未必一定氣粗」這個說法。

不好說那個從愛華頓轉投的醜八怪後衛。因為我不能確保我會中立持平。

從前﹐我以為WAYNE ROONEY替曼聯作客葛迪臣公園建功後﹐在愛華頓球員面前親吻那個紅魔鬼會章﹐已經是一個很叫人反感的行為。想不到金錢的確會叫人做出一些比之更令人生厭的事情。

上星期﹐那個ADEBAYOR射入阿仙奴大門後﹐竟然跑了整個球場﹐從這一邊廂跑到另外一邊廂﹐來向專程從倫敦北上曼徹詩特支持球隊的球迷慶祝示威。這一位非洲球員是在北倫敦球會阿仙奴成名的。今年暑假才轉投曼城。在比賽期間﹐他甚至起腳嘗試踐踏阿仙奴球員的臉。我不明白他怎能踏得下去。畢竟﹐大家曾經共事一主。曼城贏了那場比賽後﹐他們的領隊竟然會走出來為自己的球員辯護﹐說不明白ADEBAYOR有什麼做錯了的地方。

那天起﹐我知道﹐他們是BAD WINNERS。

剛過去了那個週末﹐他們作客曼聯。雖然花上了大筆金錢來改善防守﹐只是守衛依然多翻犯錯﹐於是﹐給同市的球隊擊敗。輸3-4。他們的球員又上了頭條。兩次替曼城扳平的CRAIG BELLAMY竟然揮拳打曼聯的球迷。雖然那位球迷衝入了球場裡面。比賽完畢﹐他們的領隊投訴球證補時過多﹐讓曼聯有足夠時間射入致勝一球。他大聲呼喊﹕我們遭打劫。

《泰晤士報》可能看不過眼﹐於是﹐逐分逐秒來分析為何球證會多補了本來要補的時間﹐以證明曼聯的入球完全合乎例書﹐同時也否定曼城大聲但無理的疾呼投訴。

原來﹐他們也是BAD LOSERS。

他們怎能不惹人討厭﹖

Monday, September 21, 2009

從前﹐我是不會逛畫廊﹑藝術館之類的地方。因為嫌悶。不過﹐在歐洲生活接近四年後﹐一切起了根本的變化。包括我對藝術的看法。

我喜歡上了逛畫廊﹑藝術館。從都柏林﹐到倫敦﹑到巴黎﹑到佛羅倫詩﹑到馬德里﹐再到紐約。

在英國首都﹐我可以整天躲在TATE MODERN裡面﹐埋頭研究每一件作品﹐抄寫筆記﹔到法國首都旅遊的時候﹐我會首先留意羅浮宮﹑大小皇宮等地方有什麼特別展出﹐方再決定要到什麼地方遊逛﹔在翡冷翠﹐我會願意在烈日當空下﹐乖乖地排在那條不知道已經轉了幾多個圈的人龍後面﹐等候進入GALLERIA DEGLI UFFIZI﹔我其實很大喜歡西班牙人那個首都城市﹐不過﹐那始終是世界上欣賞GOYA那些誘人的深沉黑色最佳的城市 - 我是在馬德里愛上了這一位西班牙畫家﹔我發現上次留在紐約的時候太短﹐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只能夠花一天在MAMO裡頭。

這一切﹐都是從搬到歐洲生活開始。在歐洲﹐藝術文化就是在生活裡頭﹐就是滲入了在空氣裡面﹐教人不經不意地開始喜歡欣賞﹐然後開始學習欣賞﹐最後懂得欣賞。

於是﹐月初回香港渡假的時候﹐在一個炎熱的週末下午﹐我握著林大小姐的小手﹐走到了文化中心旁的香港藝術館去。

原來是要給入場費。雖然曾經是英國殖民地﹐可是﹐英國人沒有讓自己的德政溜進這一個中國人的城市。在英國﹐除了要欣賞參觀那些不定期展覽外﹐所有藝術館﹑博物館都是免費入場﹐仿彿生怕大家會因為經濟原因﹐容許自己忘掉老祖宗﹐讓文化失傳﹐敗壞了自己民族的瑰麗遺產。

不過﹐當一個民族只以金錢來衡量成功﹐用銅臭驅走本來好好混進了在大氣裡面的文化氣息後﹐便是掛上免費這個招牌﹐確實已經不能招徠自家人回眸一顧。何必還要做這一門註定蝕本的生意﹖畢竟﹐一切還是以賺得幾多來劃分成功和失敗 - 賺不了錢的﹐固然是失敗﹐賺得少﹐也是同樣類別。

香港藝術館裡冷清清的﹐跟其他大城市裡面那些人山人海的藝術館截然不同﹐似乎可以如此理解。

因為是如此鬼影叢叢的冷清清﹐所以很容易便給我們找到了藝術館自行聘請的那個講粵語的導遊。我以為﹐學習欣賞中國畫當然要用中國人的文字。始終﹐基於文化差別﹐中國人的東西是不能夠完完本本地用西方文字來表達 - 西方文化裡面根本沒有那一種概念。像水墨畫中的氣。氣本來就是研究中國文化的關鍵。氣,是道家的入門。舞劍講劍氣,燒菜講鑊氣,風水講地氣,文章講文氣,連中醫把脈,兩隻手指扼住手腕,也聲稱感受到病人體內的一股寒氣。中國水墨對於氣韻的捕捉是形擬的哲學層次,西方人受耶教的聖經和物理學的影響,永遠無從領略。陶傑的教導﹐我總是惦記在心。

那個導遊﹐是一位中年男人﹐正在跟一對中年夫婦介紹一幅字畫。那是明代的作品。

那位導遊提到了蠶頭遊絲。我聽得有點不明白。因為我不同意書法家是隨意按著一時喜惡﹐胡亂舞弄筆杆﹐任意輕按落力。我問﹐書法家會否因為字詞意思來決定用墨多少﹐以表達當中刻劃的意境。

那位導遊白了我一眼﹐仿彿是嫌我多事好問。他有點不耐煩地用著家長的口吻回答說﹐根本不會有你所講的那回事。他講得如此斬釘截鐵﹐像人大對基本法立法原意的解釋一樣﹐我當然不服。正要開口反駮﹐便聽到另外那位中年婦人嚷著道﹐其實這根本就沒有值得討論的地方。

什麼叫沒有值得討論的地方﹖這四年在歐洲的生活﹐我成為了一個忠實的《泰晤士報》讀者。同時間﹐我學曉了一個道理﹕無論是如何雞毛蒜皮﹐也有開壇辯論的價值。因為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況且﹐只有不斷辯論﹐無知的人民才能夠學懂如何邏輯地思考。回歸後﹐香港這個小島問題叢生﹐很大原因是因為經常要以和諧為目標。

我當然又要發表我的偉論。想不到會是在藝術館發表這樣政治不正確的意見。突然覺得手心一痛。是林大小姐用力捏了一下。我望著她那張悄臉。她沒有開聲﹐不過﹐我已經聽到她心裡面的那句說話﹕這兒已經不是英國的殖民地﹐更加不是英國。這兒是回歸中國後的香港啊﹗如此勞氣也徒然。還可能惹上麻煩。況且﹐這根本就不是適當的地方。

我怕林大小姐擔心﹐也怕她為難﹐便把口裡面那篇演講辭吞回肚子裡去﹐繼續細心聆聽那位導遊的講解。

接下來﹐他提到用紙。我又記起了陶傑許多年前一篇談到保存中國畫的文章。裡面大意說﹐名畫收藏,中國畫已經黯然退出舞台。首先是宣紙裱裝,經不起亂世浮生的奔波,難於保藏,不像西洋畫,有紮實的畫框和修復方式,連第二次世界大戰,希特拉搜掠羅浮宮的珍藏,在火車上日夜運送,戰後也全部追回,沒有一幅受損。

我正想跟這個打理藝術館的人開始討論這個話題。因為他應該是一個合適的人。在香港這座中西交融的城市裡的藝術館上班﹐總會對中國畫﹑西洋畫的收藏有獨到理解罷。當那位導遊介紹完那張字畫宣紙﹐正要帶我們四個參觀藝術館的人到另一件展品的時候﹐我便不識趣地問﹐究竟明代的畫家還有什麼畫具材料可以選擇﹖

可能以為經過那位中年婦人一聲叫嚷﹐我會怕了發問﹐聽到我這個問題﹐我看到那位導遊臉上有點意外之情。他隨口數了幾樣後﹐我便很自然地追問下去﹐那麼一個畫家會怎樣選擇用上什麼畫具材料呢﹖

「沒有什麼特別考慮。都是一己喜惡而已。」那位中年導遊冷冷地回答道。望著他那有點惡毒的表情﹐我知道﹐他不會是一個合適的人去討論藏畫這個大問題。於是﹐我便識趣地跟著林大小姐離開那個小小的導賞團﹐跟隨著其他外國遊客自行欣賞研究其他展品。

我其實是一個好學的人。對於有興趣的事情﹐我會很用心學習。那天晚上﹐回到家後﹐便從書櫃裡找來幾本陶傑的書。我記得﹐有幾篇談論中國畫的文章。從前﹐我是沒有興趣讀的文章。我以為﹐這個曾旅居英倫十六年的中國人﹐對中國畫很有認識。畢竟﹐他的母親來自書畫世家。便是沒有用心研究﹐耳濡目染下﹐也能略懂一二﹐足夠教我茅塞頓開。

他寫道﹕中國畫家程十髮是碩果僅存的最後傳人之一吧。程十髮的畫有許多小聰明,其「阿Q正傳一百零八插圖」更是活用了電影的鏡頭語言,橫嶺側峰,角度豐富多姿,是水墨人物中的極品。但不知何故,程氏比起張大千的雄奇、傅抱石的深婉,令人覺得帶點上海人的滑頭味。這就是中國繪畫藝術的神奇之處了。西洋畫除了上帝殿堂級的極品,如米開安基羅和達芬奇,可以看出畫家的人格性靈,一般作品與畫家的性格無關。但中國畫不同。張大千的潑墨不拘小節,性格像彌勒佛。黃君璧的瀑布,氣魄很大,但晚年略兼千篇一律,看看他的履歷,怪不得,後來避走台灣,成為蔣夫人的宮廷畫師。中國畫的筆墨水氣或淋漓,或富泰,或拘謹、或斂穩,畫家的性情,一看就看得出來。

他又寫道﹕中國水墨比西洋油畫,其氣孕生意境,中國畫講求「意在筆先」,道理一點也不高深:就像廚房炒菜,中國菜的食譜煮一味小鮮,講求「鹽少許、油少許、醬油少許」,這「少許」兩字,全憑不同的廚子心意估量,你抓一小把,我放一小匙,這就像中國畫家「意在筆先」,炒一道好菜,配料所謂「少許」,就是意了。中國人炒菜講求「意在鍋先」,一隻火爆的熱鍋,滿廚濃煙,爆破一鍋青葱,菜肉一把摜進去,配料幾十樣,隨意灑放,炒出來的菜就是一碟藝術品了。鬼佬的菜譜,醬油、糖、鹽,非要分量明確不可,幾多克,多少茶匙,說得清清楚楚。但如果繪畫和烹飪一樣,同是藝術,配料和菜式的物理定量,豈不是妨礙了創造嗎﹖

讀著讀著﹐我開始明白自己的無知。竟然從來不明白中國水墨跟西洋油畫的重大差別。「書法家隨意按著一時喜惡﹐胡亂舞弄筆杆﹐任意輕按落力」那不就是陶傑提及的「意在筆先」嗎﹖

我開始明白的同時﹐也開始不明白。我不明白﹐何解藝術館的那位導遊就不能如此教我這位對中國畫一竅不通的人茅塞頓開﹖要不是我有心學習﹐回家後依然會拿來一些書來讀﹐自行研究如何欣賞中國畫﹐我豈不是會給他和那位中年婦人嚇跑﹐以後不敢再觸碰自己民族的藝術﹖這還不特意﹐我可能還會錯以為自己的理論正確﹐跟其他不認識中國畫的人胡說八道﹐成為敗壞中華文化的罪魁之一﹖我真的不明白。

不過﹐話也得說回來。幸好﹐香港藝術館吸引不了年青人。沒有一個年青人會因此成為敗壞中華文化之途。善哉善哉。

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前光華文化中心主任路平小姐在其一篇文章裡﹐有這樣的一句說話﹕「...少了隨性﹑少了即興﹐便少了單純的浪漫。」

這是我同意的。從來﹐浪漫都應該是不經意的。都不需要精心計算﹐也不需要刻意經營。所以﹐我經常以為﹐我是一個單純浪漫的人。因為我不喜歡事情早有安排。

早陣子﹐參加一位老友的婚宴﹐看到一切給安排得井井有條﹐秩序井然﹐我心裡面著實有點怕。怕的是什麼﹖我也一時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或者﹐就是怕把婚禮搞得如此實實際際﹐沒有太多錯誤的想像空間。畢竟﹐隨遇而安﹐方是我的座右銘。

提及的那篇文章﹐標題為《婚禮的冥思》﹐收錄在路平小姐最新的那本文集《香港已成往事》裡面。

文章裡﹐作者說﹐「一般來說﹐香港的婚禮充滿人間的煙火。在酒店擺酒的中式婚宴﹐從請柬到賓客﹐處處需要準備的功夫。一場周全的婚禮﹐牽涉了太多事物性的工作......提醒我們婚禮本來是兩個家庭﹑或者是兩個家族的事。正因為婚禮這麼瑣碎實際﹐婚宴才更像個分水嶺﹕婚禮同時意味著棄守﹐對於浪漫的棄守﹐就好像聽著婚姻誓言總有莫名的衝動﹐同時卻有某種悲涼﹕愛到天涯海角﹐愛到天荒地老﹐TILL DEATH DO US APART﹐直到死亡讓他們分開。」

讀了這一段文字後﹐我好像有所領會。我竟然老是記著這一段說話。

月初﹐在香港的時候﹐那位新婚的老友撥冗跟我見了一面。我們談了許多事情。突然間﹐我想起袋子裡帶著了路平小姐那本文集﹐便嚷著要跟那位老友唸一唸那一段文字。可是﹐可能因為才剛在書店買回來關係﹐竟然一時間找不到那篇文章﹐也就找不到那一段文字。

老友說﹕「也不急在一時。以後找到才跟我說亦不晚。」我知道﹐他其實怕我讀得興起﹐停不了口。從來﹐我都是一個愛發表理論的人。包括自己的理論和別人的理論。

於是﹐當終於給我找到後﹐便決定在此抄下那段本來要在香港在老友面前說的話。

也記起了另一位剛剛結了婚的老友的說話﹕「每一個人也有其理想的婚禮。那包括你自己的父母﹐和你將來的外父﹑外母。無奈地﹐每個人的理想婚禮卻又不盡相同。」

Thursday, September 17, 2009

九月初的時候﹐再返回了香港一趟。是今年的第二次。自搬到歐洲生活後﹐從未試過一年之內回港渡假超過一次。這一年﹐二零零九年﹐當然是特別的一年。在這樣一個特別的年份裡﹐做了這樣一件教自己起初也有點詫異的事情﹐也不算是太過份罷﹖

如期說二零零九年是一個特別的年份﹐更特別的該是這一年的九月九日。因為那是「零九零九零九」。

中國人最喜歡講意頭。於是﹐在這樣的一個三條九的日子裡﹐許多人都決定跟自己的另一半拉埋天窗。取其長長久久之意。其實﹐說穿了﹐那又不過是商人的心思。都是MARKETING的技倆。我常以為﹐只要肯花心思﹐動動腦筋﹐任何一個日子都有其特別的意義﹐都適合做任何事情。包括結婚。一切都只看如何包裝罷了。

在這樣的想法底下﹐在零九年九月九日結婚﹐又顯得沒有什麼心思了。因為太容易去為這個日子想出一個意思來。

不過﹐自己在今年第二次返回香港﹐其實還不是為了跟那一個特別的人去渡零九年九月九日。

我沒有刻意去替這一個日子找一個意思。因為根本沒有這個需要。九月九日﹐從來都是一個特別的日子。是那位貌美如花的天仙駕臨大地的紀念日。只不過因為碰上了是二零零九年﹐這個本來就很特別的日子﹐變得更加的不平凡。

因為零九年是一個很特別的年份。

Thursday, September 03, 2009

我同意這是偷。

當一個只能當英國國家隊後備的後衛也能夠賣得到二千四百萬英鎊﹐一個同樣當打﹑已經代表了荷蘭國家隊四十次的後衛竟然只需要七百萬英鎊﹐這不是偷是什麼﹖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DAVID MOYES如何能夠說服得了對方在這樣低廉的價錢底下出售。

當然﹐那一個英國國家隊後備已經證明得了能夠在超級聯賽立足 - 他只不過沒有能力在國家隊裡擔正罷了﹔而這一個荷蘭後衛還需要時間適應體力化的英國超級聯賽。難道這適應問題就值一千七百萬英鎊﹖

再看其他球會的轉會。MICHAEL TURNER從HULL CITY轉到SUNDERLAND﹐要一千二百萬英鎊。可能是我無知﹐不過﹐要不是在夏天的時候﹐這個球員的名字跟愛華頓連上過一會兒﹐我真的對他一無所知。縱然他是HULL CITY過去兩年的最佳球員。畢竟﹐那只是HULL CITY。而TURNER先生也不是什麼國家隊的成員。

於是﹐還是那一句﹕只需要七百萬英鎊便簽得下JOHNNY HEITINGA﹐這不是偷是什麼﹖

在網上找到一些這位荷蘭後衛的片段。希望他今年能夠在球場跟愛華頓的球迷一起如此慶祝。



(按﹕回港渡假﹐此欄暫停一會兒。)

Tuesday, September 01, 2009

喜歡《À BOUT DE SOUFFLE》這部電影﹐還有一個原因。一個很男人的原因。因為女主角漂亮。

是JEAN SEABERG。一個美國女生。一個英年早逝的美人兒。許多時候﹐漂亮的明星的人生都是短暫的。當然﹐這也可能因為他們的生命短暫﹐所以大家都只看得到他們漂亮的地方﹐只記得他們漂亮的地方﹐因而錯覺地以為漂亮的明星的人生都是短暫的。

一個星期後﹐我再次跑到電影中心去。也是高達的作品。是《VIVRE SA VIE》。

這一次﹐女主角是ANNA KARINA。就是導演自己的妻子。亦即是高達的電影裡經常擔正做女主角的那一個美麗法國女人。

Vivre Sa Vie


那是一個女生為了生活﹐出賣自己肉體的故事。最後﹐因為誤交壞人﹐連自己的生命也出賣掉。

提到在巴黎當妓女﹐便想起另一部法國電影《BELLE DU JOUR》。一樣是漂亮女主角。是嘉芙蓮丹露。

究竟要在法國首都當上一個妓女﹐是否必定要美麗得不可方物﹖是否要漂亮得不像一個妓女﹖

Wednesday, August 26, 2009

自《我愛碧咸》後﹐我喜歡上了KIERA KNIGHTLEY。

原因﹖當然是她的美貌。我以為﹐她是GYWNETH PALTROW後﹐最漂亮的一個女生。

最近﹐從網上知道了這位英國女演員的最新消息。其實﹐對於娛樂圈的消息﹐真的要靠互聯網。畢竟﹐《泰晤士報》是沒有娛樂版的。

原來﹐KIERA正在拍攝《NEVER LET ME GO》。明顯地﹐那是一部改編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零五年作品的電影。

那的確是一個很教人興奮的消息。我最喜歡的女演員演出我最喜歡的其中一部小說的電影。

我想﹐她是飾演KATHY罷。

在YOUTUBE找到了BBC的一段報導。電影正在英國一個叫Clevedon的小鎮拍攝。



望著週邊的環境﹐我想他們正在拍攝我以為小說裡面最浪漫的一幕。

KATHY跟TOMMY跑到NORFOLK的一間雜物店﹐去找尋遺失了的一張錄音帶。

Tuesday, August 25, 2009

早陣子寫了一點女人那101個用途後﹐我慶幸還能夠活下來。於是﹐便趁有空﹐多補充一些在《泰晤士報》裡提及過的其他女人的用途。

我的確是寫其他女人的用途。因為以下這些都是早前那篇沒有提及過的。因為那一篇我是寫那些我在林大小姐身上找得到的用途。

用途七﹕縱然你有兩隻左腳﹐跟你跳舞她還是不會覺得尷尬。

用途十四﹕告訴你如何的不浪漫﹐然後投訴你所選擇的餐廳。

用途二十二﹕在你的襯衣尋找口紅蹤跡。

用途二十六﹕詢問沒有答案的問題。

用途二十八﹕教曉格蘭特等男星不會失業。

用途三十六﹕讓地盤工人找到地方吹口哨。

用途四十六﹕跟動物﹑植物﹑嬰孩溝通。

用途五十六﹕花上許多時間打扮﹐弄得已經會遲到﹐在出門口前﹐又突然跑回房﹐再換過另外一套其實跟早前那一件很相似的衫﹐然後問你是否比較喜歡早前那一件。

用途五十八﹕餵人奶。

用途六十二﹕當你飲醉時﹐顯得比你還要尷尬。

用途七十九﹕把所有重要文件整理好﹐然後放進回收箱裡面去。

用途九十一﹕經常問「誰拉起了坐廁的座板」。

用途九十八﹕買了東西後﹐放到衣櫃背後。

Wednesday, August 19, 2009

有點慶幸。因為總算沒有給我猜中。

當然﹐那不能算是猜中。便是我猜中了那個賽果。因為我本來就猜錯了誰勝誰負。

今年暑假﹐我不斷在人前滿懷信心地說﹕「在新一屆球季首天﹐愛華頓便正式向全世界證明我們將會是新BIG FOUR的其中一隊。因為我們會重創阿仙奴6-0。」便是在那間北倫敦球會的球迷面前﹐我也是如此口不擇言。從來﹐我都是想到什麼﹐便說什麼。

上星期五﹐也就是球季開鑼前一天﹐《泰晤士報》有一篇很好的ARSÈNE WENGER的專訪。老實說﹐讀了那三大版的訪問後﹐我是越來越喜歡這一個法國人。尤其當他解釋了為何早知道皇家馬德里將會在夏天大灑金錢﹐也不願意執教那隊西班牙球隊。他直截了當地回答說﹕「在阿仙奴﹐我還有未完成的工作。」我想﹐那是再次把聯賽冠軍帶返北倫敦。曾幾何時﹐阿仙奴擁有英國超級聯賽裡面最長的不敗記錄。

返到公司後﹐便立即跑到《泰晤士報》的網頁找來那一篇訪問﹐然後轉寄給那幾個阿仙奴的擁躉。在電郵裡﹐我寫道﹕「希望有天當DAVID MOYES給問及為何推掉到曼聯執教﹐他也會講出同樣的說話。」最後﹐我加上了一句﹕「好好享受這個星期五。因為這個週末你們將不會太好過。」

結果﹐不好過的是我自己。

要不是沙夏在補時階段打進一球﹐我將要猜中那場比賽的賽果。只是﹐贏得比賽的那一隊不是穿藍色球衣罷了。

我想不到自己竟然有能耐看畢整場比賽。我應該會在4-0的時候離開酒館。不過﹐我竟然看畢全場。或者﹐我老是以為奇跡會在那天黃昏在葛迪臣球場發生。我真的如此以為。

這是我二十多年來首次看著自己的擁護的球隊給別人蹂躪。心裡很不是味道兒。於是﹐晚上也沒有心情吃下那頓本來很可口的意大利菜。沒有心情上網讀球賽報告。沒有心情看電視。沒有心情讀報紙。

是什麼也沒有心情。

Tuesday, August 18, 2009

許多時候﹐我都是公司裡的那個打印機維修員。

那當然不是因為那是我的專長。從來﹐我都是一個不學無術的人。我經常在公司裡維修打印機﹐就只因我經常碰到其他同事一聲不響離棄那些卡了紙張的打印機。

老實說﹐在公司裡﹐那是我最討厭的事情。我不明白為什麼總是有人會完全不理會因為編印自己的文件而卡了紙張的打印機。他們其實不用多做一些什麼。他們只需要打開打印機裡所有可以打開的門﹐迅速地檢查一下打印機裡所有可以容許紙張通過的位置﹐取走那些給卡著了的紙便成。那根本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可是﹐就總是有人完全不理會﹐就讓那些卡住了紙張的繼續卡著﹐讓公司裡的打印機不能運作﹐影響了其他人的工作。

每次當我遇上那樣的情形﹐遇上我的文件不能打印出來的時候﹐我都會容忍不了﹐親自「修理」一下那些卡了紙張的打印機。

於是﹐我已經很清楚公司裡每一部打印機經常卡著紙張的位置。當一些有心維修打印機的同事面對著那部機器﹐還是摸不著頭腦的時候﹐我總是能夠輕易地指出他們還未檢查的地方。

當然﹐也有時候﹐我是未能維修得了。那麼﹐便要跑到電腦部門那個網頁﹐填下那份報告事故的問卷﹐寫下遇上的問題﹐等候電腦部門專人侍候。

那也是我另一樣討厭的事情。

有一次﹐因為文件有點趕急﹐便立即親自跑到電腦部門﹐要求他們派人搶救那一部打印機。得來的回覆乃是﹕「你應該知道規矩罷﹖到內聯網填下那份問卷﹐我們才能立即維修。」

那位電腦部同事也立即得到我的回覆﹕「你這一個調理農務蘭花系的畢業生。」

Friday, August 14, 2009

眾所週知﹐《悲慘世界》(LES MISERABLES)是我最喜歡的一套歌舞劇。裡面那首《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更是我百聽不厭的一首歌。



可是﹐近來﹐我發現﹐我越來越喜歡這一首﹕



歌曲名字叫《EMPTY CHAIRS AT EMPTY TABLES》。講的是當所有朋友在革命犧牲後﹐自己孤單生存下去的心情。

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教我越來越喜歡這一首其實很灰心的歌曲。我以為﹐自己還有點雄心壯志罷。三年前﹐在劇院裡欣賞這一部著名歌劇的時候﹐我是一邊聽著《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一邊激動地搖擺著雙手。

想不到三年後﹐那時候的激情竟然有點漸漸減退。

或者﹐我是真的老了。

畢竟﹐人大了﹐激情不能再如以往搬燃燒。

Tuesday, August 11, 2009

那天﹐是歐洲聯賽冠軍杯外圍賽最後一圈抽籤的日子。也就是歐洲足協聯賽抽籤的日子。我理應很關心。因為愛華頓今屆再次可以參加歐洲大陸的比賽。是連續第三年。我很希望第一時間知道他們首場比賽的對手。畢竟﹐只要能夠過得了這一關﹐我們便能夠打入分組賽階段﹐至少能夠替球會多賺一些電視轉播收費。

我是前一晚已經得悉抽籤會在十二時半舉行。我早打算到了那時候﹐便在公司的電腦打開歐洲足協的網頁﹐現場收看抽籤的情形。可惜﹐手頭上正有一些工作要忙﹐我竟然忘掉了這件重要的事情。

中飯前﹐突然收到了一位同事的電郵。原來是跟我們一班足球迷報告歐洲聯賽冠軍杯的抽籤結果。其實﹐這句句子有點不正確。因為他只不過跟我們講了一場比賽﹕阿仙奴對些路迪。是名符其實的大不烈顛大戰(BATTLE OF BRITAIN)。受到大家矚目﹐因為兩支球隊在愛爾蘭都有很多擁躉。

有阿仙奴球迷回應道﹕「我們應該能夠贏得些路迪。只是﹐真的不知道是否能夠在分組賽晉級。實在太多球員傷了。這個夏天也不能夠好好的增兵。」

我也相信這支倫敦球會能夠打入分組賽。雖然是有點難度。始終﹐很難在蘇格蘭擊敗些路迪。近年來﹐歐洲比賽裡面﹐他們只在主場輸掉了不過兩場。

所以﹐也有人回覆道﹕「想不到新一屆球季首天﹐阿仙奴便要打場硬仗。」

說這句話的是利物浦擁躉。於是﹐我決定不保持沉默。

我回答道﹕「當然。因為他們首天便要到訪葛迪臣公園。」

那位利物浦擁躉當然也不客氣。他寫道﹕「明顯地﹐那是一場容易的客場勝仗。」

讀著這樣的回覆﹐我決定嘗試學一學英國人的待人處世。我說﹕「我想﹐那是因為你不知道愛華頓的球場叫做葛迪臣公園罷﹖」

我是期望愛華頓在新球季首天便重創阿仙奴。

Monday, August 10, 2009

因為林大小姐不喜歡巴黎﹐我便決定跟另一位女生到花都渡週末去。是另外兩位。

那天﹐實在忍受不了今年沒有到過巴黎去﹐便立即撥了個電話給妹妹﹐提議今年跟她在法國首都慶祝生辰。她當然很高興。畢竟﹐所認識的女生當中﹐沒有一位不喜歡巴黎。除了林大小姐。

臨掛斷電話前﹐我問道﹕「那時候﹐母親是否已經從加拿大回到倫敦了﹖」

我聽到電話另一端答道﹕「剛巧早一天返到。」於是﹐順理成章地﹐我會跟兩位女生一起到巴黎渡一個週末。

不過﹐話得說回頭﹐我當然很希望能夠有天林大小姐會願意陪我暢遊花都。我深信﹐我一定能夠讓林大小姐對那一個大都會改觀。(其實﹐在我很煩人地游說底下﹐林大小姐已經答應下次到馬賽的時候﹐陪我北上巴黎小住兩﹑三天。或者﹐上次在倫敦幫襯過LADURÉE後﹐喜歡上了那些小餅乾﹐也希望能夠到總店親身嚐一嚐法國的下午茶罷。)

這次到巴黎去﹐有兩件事一定要做。

第一﹐希望能夠入住LE QUARTIER RÉPUBLIQUE, LE MARAIS這間BOUTIQUE HOTEL。他們說﹐那是CHIC ON THE CHEAP。不用花上大把金錢﹐便能夠在BOUTIQUE HOTEL住上兩晚﹐無論如何都很誘人罷﹖

第二﹐到L'AMI JEAN吃頓晚餐﹐嚐嚐廚師STÉPHANE JÉGO的廚藝。去年的時候﹐因為一時大意忘記訂位﹐結果只能在門外望著裡面擁擠的COSY的氣氛輕嘆。加上這間平民餐廳只在星期二至星期六營業﹐於是﹐錯過了。

啊﹗還有要到FROMAGERIE QUATREHOMME買芝士。和RUE MONTORGUEIL逛街市。

JE T'AIME, PARIS.

Wednesday, August 05, 2009

早陣子﹐在網上讀到這樣的一篇標題為《男子河邊唱歌被判罰款當唱K》的新聞稿。內容如下﹕

「兩年前在天水圍天影路河邊唱歌自娛,噪音影響附近居民一案,三男一女遭票控遊蕩罪。其中五十三歲男子在屯門法院被判罰款四百元。依靠綜緩過活被告表明接受裁決,不會上訴,罰款已即時繳交,當唱一次卡拉OK。被告強調天水圍要紓發壓力,會繼續表演,又指責現時政府提供的場地太偏僻。案中另外三名被告,部份被告稍後亦考慮認罪。」

我記得﹐那是來自《星島日報》的。所以﹐很有可能是錯誤報導。畢竟﹐那是一份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上最垃圾的報紙。

假如﹐意外地那份比《文匯報》﹑《大公報》更加媚共的華文報紙沒有搞錯事實﹐我的確要開始擔心返回香港。

不好說我已經在愛爾蘭這個熱愛音樂的國家 - 當你在街上走﹐隨時聽到別人高歌﹐無論動聽與否﹔自己公司裡﹐大老闆經常一邊走路﹐一邊唱歌 - 居住了超過三年。從小﹐我便很喜歡唱歌。乘車﹑走路的時候﹐我都會有意無意地哼上一兩句。

當然﹐我不敢說我是在娛樂大家。畢竟﹐除了我自己外﹐我不敢肯定其他人是否也覺得聽我唱歌是一種娛樂。於是﹐我能夠肯定的﹐就是我在唱歌自娛。可是﹐根據那篇報導﹐假如有一個人受到我的歌聲影響﹐我便會隨時遭票控遊蕩罪。

香港竟然變成了這個樣子。竟然比一個極權國家還要恐怖。說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變得越來越像一個大陸沿海城市﹐原來是錯誤的。因為她已經變得比大陸任何一個城市還要白色恐怖。

讀著那篇新聞稿﹐覺得更恐怖的﹐是那三男一女竟然認罪(是這樣罷﹖那篇新聞稿交代得很不清楚。畢竟﹐是來自《星島日報》)。他們竟然接受裁決,決定不上訴。面對著這樣既無聊也恐怖的法律﹐大家竟然當眾宣佈投降﹐完全不去抗爭一下﹐這不是更加恐怖的一件事情嗎﹖

假如我們懂得站起來反抗﹐活在白色恐怖裡面﹐其實不是一件恐怖的事情。教人不寒而慄的﹐是活在白色恐怖裡面的人完全接受這種生活﹐完全不覺得有一點問題。

Thursday, July 30, 2009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是第十九次相聚﹐主題為「大話小說」﹐乃是南杏的心思。

(一)

星期六。都柏林難得陽光普照。無疑﹐是終於能夠把那漫天浮雲趕走到不知去向﹐不過﹐可能因為給遮蔽多時﹐連月不曾露面的白日似乎要從新適應﹐去發放那些光芒耀眼的射線﹐於是﹐大地上的一些角落還是囤積著一點點的的苦澀與鬱悶。

(二)

氣衝衝地跑到火車站﹐看到張貼在大堂的告示後﹐子衛方記得這個週末﹐工程關係﹐所有從鶴賦南行的火車都會以戈諾黎為總站。

他再次暗罵了浣霞一聲。要不是吃罷早餐後﹐便跟女朋友吵過不停﹐他應該會記得要乘巴士出市區。他打算到電影中心看格里菲的《一個國家的誕生》。那是從前在北京上西方電影史課的時候﹐其中一部不能在課堂裡播放的電影。教授其實也只是匆匆提過了名字而已。不知怎地﹐就烙印在心裡。

望望月臺上的熒光屏﹐知道等候下一班火車不消五分鐘﹐子衛便跟票務員買了張單程票。巴士站在住所的另一個方向﹐從這個火車站去﹐要走二十分鐘。況且﹐等候巴士往往需要更大耐性。在愛爾蘭首都﹐巴士脫班是最平常不過的事情。當然﹐那表示﹐走運的話﹐站上會有三輛相同路線的巴士任你選擇。不過﹐子衛知道今天不會有什麼大運氣。每次跟浣霞吵架過後﹐霉氣都會接踵而來。他不希望錯過那部經典電影。因為就只今天放映﹐就只兩點半那一場。

似乎﹐火車是誤點了。熒光屏上那個表示下班火車將於一分鐘後到達的「一分鐘」已經亮起了超過三分鐘。子衛看看腕錶﹐原來已經是一點半。他沒有後悔決定乘火車到市區去。在都柏林已經第六個年頭﹐他當然曉得此間公共交通工具是如何不可靠。火車經已是萬惡中的至善。他只是後悔跟浣霞狠狠的吵了一場。畢竟﹐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一時吵得性起﹐便什麼不滿也咕嚕咕嚕地從口裡跑出來﹐因此晚了點離開家門。

火車終於來到。是晚了八分鐘。還不算太差。況且﹐按都柏林標準﹐那屬於準時。子衛心裡盤算著﹐假如沒有什麼意外停頓﹐兩點前便應該會到達戈諾黎。從戈諾黎跑去電影中心﹐應該是半句鐘內可以完成的事情罷。認識浣霞前﹐子衛便在附近寄居在一個同樣來自北京的男生的住所裡。那時候﹐每個週末﹐他都會上電影中心打發時間。

他深信﹐跑得快的話﹐甚至不消二十分鐘便可到達電影中心。

他想。

(三)

都說都柏林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可靠。縱然是萬惡中的至善﹐一段火車車程又怎能沒有一些意外的停頓﹖於是﹐來到戈諾黎已經是二時許。子衛便箭一般衝出火車站。

不過﹐這一支箭很快便要停下來。因為站外那個行人過路燈剛巧亮起了紅色。子衛本來打算衝過去。只是﹐一看到兩旁都有警察把守著﹐便把已經踏上了柏油路的右腳縮回來。早陣子﹐因為汽車撞倒行人的交通意外頻生﹐都柏林警察便加強打擊不按過路燈橫過馬路的人。給逮著了﹐要即時罰款一百塊。這個措施果然有點效用﹐意外數目大大減少的同時﹐政府也多了一筆意外收入。

也許是心裡著急關係﹐子衛覺得那個紅色行人過路燈實在亮得太長了點時候罷。他望望腕錶。快要二時一刻了。他似乎在這個路口呆等了五分鐘。

他開始四週環顧﹐盼望看到那幾個警察已經走開。當然﹐那不過是子衛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那幾個警察不但還在他的視線範圍﹐子衛甚至好像看到不遠處有警察站在一個打開了門的交通燈控制箱前﹐忙碌非常的樣子。

那個細小的路口越擠越多人﹐前排的甚至給後面的人推出了柏油路上。看到警察好像有點行動﹐那幾個給推出了柏油路上的﹐便立刻慌張地向後湧﹐生怕要無辜地從自己的口袋乖乖遞上兩張五十塊。這樣的你推我湧﹐秩序開始有點混亂起來。

這時候﹐馬路上其實已經沒有什麼汽車。因為那紅色行人過路燈已經亮起了很久很久。大家都等候得很不耐煩。交通燈的設計本來是為了控制路口的交通秩序﹐好讓駕駛者和行人都能夠安全地通過。只是﹐當極目所見也沒有一輛汽車駛來﹐那過路燈便變得有點多餘。正如在行人專用區﹐就只有傻子才還會理會那些交通燈號。

終於﹐子衛身旁那個才五尺高的女生按奈不住了。她大罵一聲後﹐便兩手拿著購物袋﹐一步一步走過馬路。子衛看到﹐對面那些本來靠著燈柱的警察立即站直了身子﹐在胸口的那個口袋裡拿出一本簿子﹐恭候著那個女生的到來。

正當警察要向那個女生遞上一張告票﹐要她即場繳付罰款的時候﹐子衛這一邊又有一個女生見路上根本沒有一輛車子駛過﹐便跑了出馬路。或者﹐她希望趁警察還在跟前一個女生糾纏的時候﹐能夠快步躲得過那張告票。

對面行人道上的當然也等得很不耐煩。當第二個女生還未走過一半的路﹐對面前排的人也不理會是否有警察把守﹐一起跑過馬路來。子衛這邊的警察於是也立即站直了身子﹐來迎接他們。

子衛望一望腕錶﹐知道不夠十五分鐘電影便會開場。看著那刺眼的紅色過路燈躊躇的時候﹐忽然覺得背後有一股很大的推動力﹐他整個人站立不住﹐便給推了出柏油路。子衛正想爬回行人道上﹐只見後排的人已經一窩蜂地湧出馬路。對面行人道上的人見狀﹐也一起湧了出來。原來﹐大家都決定不再傻傻地等候那無止境的等待。

子衛站在一旁﹐望著馬路上突如其來的人潮﹐他覺得那一盞依然亮著的紅色過路燈變得不再怎樣刺眼。他看不見那幾個警察了。他們似乎已經給淹沒在熙來攘往的人海裡面。有一輛汽車忽然經過。只是因為面前那一個人海﹐縱然那綠燈還是亮著﹐那司機不得不停下車子來﹐等候人群散去。

(四)

子衛沒有跟隨大家走過馬路。他轉過身﹐跑回火車站去。他在站裡面的那間花店買了一束黃玫瑰。他記得﹐浣霞最喜歡黃色的玫瑰花。

他決定放棄那一部電影。因為他覺得﹐他已經在那個路口看過了一場《一個國家的誕生》。畢竟﹐電影從來都是現實的臨摹而已。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南杏。當然﹐也可以留意「兩週一聚」的官方網頁。]

[另按﹕許多私人原因﹐包括一點點心灰﹐此欄將不定期地繼續。當然﹐也不排除就此暫停。祝好。]

Wednesday, July 29, 2009

JT終於當眾宣佈留隊﹐粉碎了那些言之鑿鑿投效曼城的傳言。在這位英國國家隊隊長公開繼續效力車路士當天﹐英國其中一份小報《世界新聞報》就借了那位剛剛從阿仙奴轉投到富豪球會曼城的EMMANUAL ADEBAYOR的口﹐說道﹕「JT將會跟隨我的腳步﹐從倫敦北上曼徹詩特﹐加入這個市面(CITIZEN)革命。」「CITIZEN」為曼城這一間球會的化名。

JT留隊﹐對於我這一個擁護愛華頓的人來說﹐確實是有喜也有悲。

喜的﹐是慶幸再有一個球員看忠心看得比金錢更加重要。要知道在現代社會裡﹐因為熱愛自己的公司而寧願捨棄另一份更高薪酬的工作﹐已經是近乎天方夜譚的事情。近來﹐最教人驚喜的﹐該數KAKA年初公開宣佈自己心屬米蘭﹐推卻曼城130M英鎊天價轉會的新聞。雖然這一位巴西球星在今年暑假已經轉投到馬德里﹐不過﹐金錢倒是比較少。他也宣稱﹐轉會乃是為了解救AC米蘭的財政危機。從來﹐我都很討厭用金錢堆砌成的冠軍。

悲的﹐是愛華頓陣中的JOLEON LESCOTT離隊轉去曼城的機會越來越大。自一月起﹐曼城就希望JL加盟﹐以鞏固自己後防。現在JT不來了﹐這一支富豪球會便有更多金錢來引誘我們去放棄那一位英國後衛。據說﹐假如曼成能夠遞上一張30M英鎊的支票﹐愛華頓願意成事。其實﹐我相信﹐JT的心早已經給曼城的雙倍薪金政策收買了。遲遲未能成事﹐只不過愛華頓堅持不首肯﹐JT也不願意傷害了他跟那位一手提拔他成才的愛華頓領隊DAVID MOYES的關係﹐主動提出離隊要求而已。

這個夏天﹐因為未能入圍來季歐洲比賽﹐曼城這一間富豪球會吸引球員加盟的方法其實就只有一個﹕給你比現在至少雙倍的薪金。在這樣的銀彈政策底下﹐GARETH BARRY﹑SANTA CRUZ﹑EMMANUAL ADEBAYOR等便紛紛加盟。畢竟﹐球員生命有限﹐能夠多抓一點便要儘量多抓一點。這其實很人之常情。

不過﹐有一點倒是很有趣。這個銀彈政策其實也不一定行。尤其﹐當要吸引真正超級球星加盟的時候。KAKA﹑ ETO‘O﹑JT等都寧願選擇薪金其實比較低的那一間球會。也許﹐正如碧咸早前公開談及JT轉會曼城的傳言時所言﹐英國國家隊隊長不能夠讓人覺得他會為了金錢放棄理想。轉投曼城當然是放棄理想﹐因為那即代表放棄角逐下屆歐洲聯賽冠軍杯這一個被譽為全球水準最高的球會比賽。縱然也花掉了不少金錢﹐曼城去年成績太差關係﹐沒有資格參加下季任何一項歐洲比賽。

轉投了這間富豪球會的那些球員當然不認同碧咸這一個講法。他們爭說﹐自己加盟曼城﹐金錢不是最主要的考慮因素。

其中EMMANUAL ADEBAYOR說道﹕「假如我是為了金錢選擇球會﹐去年夏天我便跑去了米蘭。他們給我的薪金比留在阿仙奴的要多。」

這仿彿是一個很有力的反證。不過﹐他似乎忘記了自己也同時說﹐金錢不是選擇球會效力的唯一一個因素。去年﹐他選擇留在阿仙奴﹐不跑到意大利去﹐只是因為還不值得為了那比較高一點點的金錢﹐轉換另一個新的環境﹐一個其實很難入球的聯賽去。那才多一點點的金錢還不夠說服自己去冒一個其實很大機會失敗的險。簡單而言﹐錢還未夠而已。

只希望JOLEON LESCOTT賺那些錢會賺得開心罷。

Tuesday, July 28, 2009

那天﹐我在吃炒蛋煙肉做早餐。我吃得很慢。很慢。

林大小姐問我何解吃得那樣的慢。我有點滑頭地回答道﹕「因為顧得望你﹐便分不了心吃早餐。跟漂亮女生一起用膳便是有這樣的一個壞處。所以﹐全世界侍應都不喜歡男生拖著漂亮女生走進餐廳。不是妒忌﹐乃是怕妨礙他們準時下班。」

其實﹐我吃得慢﹐更多的原因是在偷偷讀著報紙上一篇很有趣的文章。一篇我有點不敢讓林大小姐知道我一邊讀﹐一邊暗暗發笑的文章。

早前﹐《泰晤士報》在副刊裡刊登了一篇文章﹐談論男人的101種用途。畢竟﹐這個世界是一個男女平等的世界。於是﹐一個星期後﹐這份歷史悠久的報紙便刊登了一篇談論女人101種用途的文章。

讀著讀著﹐我敢肯定地說﹐林大小姐完全是一個很有用途的女人。以下是一些經常找得到的例子(那些數字為該用途在文章裡的排名)﹕

用途一﹕能夠在你身上找得到一個地方來讚美。
例子﹕「我很喜歡你......那雙光管般的腿。喜歡得甚至有點妒忌。」

用途二﹕能夠找得到一個地方來彈你的新髮型。
例子﹕「我覺得你上次那頭短髮比較好看。」

用途十﹕能記得你的家人﹑親戚﹑朋友的生日。
例子﹕「明天是你母親的生日啊。記得撥個電話跟她講聲生日快樂。」

用途二十三﹕找到一些東西來喜歡你喜歡的球隊。
例子﹕「愛華頓那件限量版粉紅色的球衣應該很漂亮。」

用途二十五﹕做女皇。
例子﹕「那些碗碟當然是你清洗啊。」

用途三十﹕檢查你的口腔氣味。
例子﹕「還有很強的殘餘的李詩得林的味道啊。」

用途四十三﹕懂得何時要你換床單。
例子﹕「你已經超過三個月沒有換床單了。你不是答應過最多三個月便換一次嗎﹖」

用途四十五﹕買那些香氣超級濃郁的洗澡肥皂液。
例子﹕「這是新產品耶。很香呢。」

當然還有很多很多。不過﹐不敢寫了。上次寫了男人的101個用途後﹐讀食也留言道﹐我想你是欠楱了。難道我真的不怕女皇嗎﹖

Monday, July 27, 2009

早聞說過《À BOUT DE SOUFFLE》這個的名字。張專這位北京廣播學院電影電視系副教授把這部電影翻譯成《精疲力盡》。也不記得是誰﹐或者是陶傑罷﹐叫這一部法國新浪潮電影其中一部代表作做《斷氣》。也許是英文名字《BREATHLESS》的關係罷。

記得張專在其一篇談及「淘碟」這本中國大陸出版的雜誌的文章裡﹐寫道﹕「《淘碟》裡說﹐如果沒有盜版DVD﹐很想像一個普通人可以看到高達的《精疲力盡》和塔可夫詩基的《鏡子》。」當中把盜版光榮化﹑合理化的歪理﹐不在此討論之列。只想從這一句簡單的說話﹐看得出《À BOUT DE SOUFFLE》確是一部不容錯過的電影。甚至假如一個人一生只看兩部電影﹐那是其中一部。

雖然早已經知道﹐奈何總是沒有機會欣賞。是我那位影碟供應商不出售這些所謂「藝術氣味」較重的電影罷。

於是﹐當知道此間電影中心會放映一場《斷氣》後﹐我便立即丟下身邊所有事情﹐跑去買張票子看看。況且﹐到電影院看三十五里米的版本﹐無論如何總比躲在家裡欣賞數碼化的影碟版本更有味道。

À Bout De Souffle (Breathless)


印象中﹐其實沒有看過高達的作品。法國新浪潮電影裡﹐看得最多的﹐還是杜魯福。

原來﹐《斷氣》的故事就是來自杜魯福的手筆。也算是馬後炮﹐的確很有杜魯福的影子 - 很簡單的故事﹐毫不複雜。是一個壞男人偷車殺了警察後﹐跟一個自己心愛的女人逃避追捕的故事。

很喜歡。從來﹐都喜歡簡單的故事。因為那才比較接近現實。我以為﹐在這個世界每一個角落裡發生的事情﹐都不會很複雜。始終﹐生活總是平平無奇的。總離不開起床﹑工作(抓錢)﹑吃喝﹑玩樂﹑做愛﹑休息。驚天動地的事不但不是經常發生﹐也不一定發生。世界上平凡的人還是佔大多數。

Sunday, July 26, 2009

林大小姐喜歡海。於是﹐在這一個比較特別的月份﹐便決定帶她到海邊的小鎮去。是南部的EASTBOURNE。在石灘漫步的同時﹐也好去看看那塊純雪白色的懸崖。

其實﹐更希望跟她一起到英國西部渡假勝地CORNWALL。只可惜時間所限﹐唯有留待下一次。畢竟﹐到CORNWALL去﹐至少要住上一個星期。我還未有機會到過英國西部。只是﹐看到那些在PADDINGTON火車站裡高懸的照片﹐我知道﹐到過CORNWALL後﹐我將會更加喜歡英國。誰不喜歡特別漂亮的地方﹖正如我們都喜歡特別漂亮的女人。像林大小姐這樣的一個漂亮可人兒﹐誰不喜歡﹖

從倫敦乘火車到EASTBOURNE﹐只需一個多小時。在維多利亞火車站上車。

到達後﹐甫走出車站﹐便看到一間英國廣播公司的商店。從來﹐不知道原來BBC有專門店專門售賣自己的製作。所以﹐便立即跑了進去逛逛。況且﹐他們正做減價。

果然﹐給我找到了一整套《YES MINISTER》和《YES PRIME MINISTER》。是整個JIM HACKER從首天成為內閣成員到做了英國首相的旅程的影碟。半價出售。才是二十多塊。可惜﹐我已經擁有兩套《YES MINISTER》的影碟﹐我實在說服不了自己多買一套﹐縱然是為了擁有全套《YES PRIME MINISTER》。

喜歡上這套英國八十年代的電視劇﹐是大學畢業剛出來社會工作後的事情。是香港回歸初期的日子。多番情商我那位影碟供應商阿丹好好留意﹐她也只能辛苦地給我找來《YES MINISTER》。她說﹐實在找不到《YES PRIME MINISTER》。

我明白。畢竟﹐跟美國那些製作不一樣﹐英國電視劇不是很受香港人歡迎。更何況是政治喜劇。

在HMV是找到的。可惜﹐實在太昂貴(印象中﹐是九百塊港幣)。捨不得。所以﹐直到現在我也只能靠讀後來按照電視劇劇情出版的書﹐來欣賞JIM HACKER當上首相的故事。

我繼續在架上尋找。終於﹐皇天不負有心人。給我找到了第一季《YES PRIME MINISTER》的影碟。減價後﹐才售八塊。只是﹐無論如何努力﹐我也是找不到第二季。也就是最後一季。

當然﹐這不影響我買下第一季。我也順便跑去問問他們是否有第二季的存貨。

想不到﹐我得到的答案竟然是如此英國。

聽到我的訊問後﹐負責收錢那位竟然望著我﹐悠閑地向旁邊那一位店員問道﹕「JANE﹐你今天早上是否售了我們最後那一張《YES PRIME MINISTER》第二季的影碟﹖」

Saturday, July 25, 2009

去年﹐看過兩部日本電視劇﹐都很喜歡。

其中一部是《華麗一族》。我已經談過許多次了罷。另外一部﹐是《求婚大作戰》。故事講男主角得到精靈的幫忙﹐能夠返回舊時的日子﹐重新過一遍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好讓自己能夠跟最心愛的那個女人結得成婚。是一部笑中有淚的作品。

或者是愛屋及烏關係﹐我也很喜歡那一首主題曲。老是希望能夠從互聯網上下載得來﹐可是總未能找得到歌曲的名字。更正確點說﹐是我根本不知道如何把那些日文輸入電腦裡去 - 片尾的時候倒是有提及歌曲的名字。我也不認識日文。

最近﹐無意中找到了一個日本電視劇集的網頁。於是﹐便花了點時間去尋找那一首主題曲。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給我找得到了。

明日晴れるかな MTV


也給我找得到了那些歌詞。的確是一些。因為我找到了兩個版本。我不懂得日文。是一點也不懂得。所以﹐我只按常理推斷﹐那一個較長的是比較完整的版本罷。

「熱い涙や恋の叫びも 輝ける日は何処へ消えたの
明日も宛なき道を彷徨うなら これ以上元には戻れない
耳を澄ませば心の声は 僕に何を語りかけるだろう
今は汚れた街の片隅にいて あの頃の空を思うたびに
神より給えし孤独やTrouble 泣きたいときは泣きなよ
これが運命(さだめ)でしょうか 諦めようか 季節は巡る 魔法のように

Oh Baby No Maybe

愛なくして情も無い
嘆くようなフリ 世の中の所為にするだけ

Oh Baby You Are Maybe

哀なくして楽はない
幸せのFeeling 抱きしめて One More Time
在りし日の己を愛する為に 想い出は美しくあるのさ
遠い過去よりまだ見ぬ人生は 夢一つ叶える為にある
奇跡のドアを開けるのは誰
微笑みよもう一度だけ
君は気付くでしょうか その鍵はもう 君の掌の上に

Why Baby? Oh Tell Me

愛なくして憎もない
見て見ないようなフリ その身を護るため

Oh Baby You Are Maybe

もう少しの勝負じゃない
挫けそうなFeeling
乗り越えて One More Time
(間奏)

I Talk To Myself.

Oh Baby No Maybe

愛なくして情も無い
嘆くようなフリ 残るのは後悔だけ

Oh Baby Smile Baby

その生命(いのち)は永遠(とわ)じゃない
誰もが一人ひとり胸の中でそっと 囁いているよ
明日晴れるかな
遥か空の下」

我不懂得日文。當然﹐需要中文翻譯。其中一個叫TEEM的﹐是如此寫道﹕

「就算留著熱烈的眼淚並呼喊戀情 閃耀的日子也不知在何處消失了 
就算說對明天的路感到徬徨的話 這些事情也無法回到原來的樣子
用耳朵只仔細耹聽心裡的聲音 我少說了什麼是吧
現在在這骯髒的街道角落裡 每每都會想起那個時候的天空
上天給你的孤獨跟Trouble 想哭的時候就哭吧
這是命運嗎吧 放棄吧 季節的運轉就像是魔法一般
Oh Baby No Maybe
沒有愛也就沒有情
假裝悲傷的樣子 只是在怨天尤人
Oh Baby You Are Maybe
沒有悲傷就沒有快樂
幸福的感覺 再緊緊抱住一次
為了愛著那個時候的自己 想起來也是美麗的吧
比起遙遠的過去 寧願為了在尚未看見的人生裡實現一次夢想
是誰開了奇蹟的門
只有一次的微笑著
你發現了嗎 那把鑰匙也已經在你的手上

Why Baby? Oh Tell Me
沒有愛就沒有憎恨
假裝看不見的樣子 只為了守護那個處境
Oh Baby You Are Maybe
在一些就要分出勝負了不是嗎
那種挫敗的感覺
再一次跨越他

I Talk To Myself.
Oh Baby No Maybe
沒有愛也就沒有情
假裝悲傷的樣子 只會留下後悔

Oh Baby Smile Baby
這個生命不會是永遠的
誰都會有一個人悄悄的在內心 輕輕的說著
明天是晴天吧
在遙遠的天空下」

求婚大作戰

Friday, July 24, 2009

去年﹐當小妮子在北京替英國贏得兩面奧運游泳金牌後﹐我便開始很留意這一位美人魚。我講的就是REBECCA ADLINGTON。

無疑﹐留意她﹐或多或少是因為她的美貌。畢竟每個人都喜歡漂亮的女生。不過﹐更多的﹐是她的真。

當她在水立方在一致看淡下﹐力壓大熱門美國的KATIE HOFF﹐為大不列顛拿得一面女子四百米自由泳金牌之餘﹐更成為近半世紀以來首位贏得奧運游泳金牌的英國人後﹐BECKY當然成為英國傳媒爭相採訪的對象。

面對著那群情洶湧的記者﹐BECKY天真地笑道﹕「獲得金牌的原動力﹐都來自母親的承諾。因為出發前﹐她答應過我﹐假如我贏到比賽﹐她會送我一對JIMMY CHOO的高跟鞋。」她頓了一頓﹐望望那塊掛在胸前的奧運金牌﹐繼續道﹕「真好﹐可以有一對新鞋了。母親說過﹐假如拿到第二面金牌﹐我可以另得一對CHRISTIAN LOUBOUTIN。」

望著電視機﹐我忍不住笑了起來。我聽到她補充說﹕「我很喜歡鞋子。我想﹐我已經有超過三十對。不過﹐你是永遠都會覺得不夠。我希望每一套衫﹐都有跟其配襯的鞋。」

從此﹐我開始留意這位可愛女生的所有新聞報導。

最近﹐在溫布頓﹑ASHES板球賽﹑英國高爾夫球公開賽充滿報紙的時候﹐BECKY竟然也能夠登得上體育版。

這一次不是因為她又贏得什麼比賽。登上了體育版﹐因為小妮子決定不會穿上最新型號的快速泳衣參加比賽。那是比去年在北京奧運會大放異彩的那一款更進步的型號。據報導說﹐這件泳衣會壓縮肌肉﹐讓運動員更加容易在水裡浮起來﹐於是更容易打破世界記錄。對﹗已經不再是贏得比賽﹐而是更容易打破世界記錄。自去年奧運會後﹐每一次游泳比賽都是打破世界記錄的場所。

面對著這個極度誘人的誘惑﹐REBECCA ADLINGTON堅決地對製造商說不。她說﹐穿上這一種泳衣參加比賽﹐跟欺騙無異。我從來不會吃下什麼藥品來幫助自己﹐何解我要穿上這一種泳衣參加比賽﹖

小妮子﹐對於你的問題﹐答案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因為你的對手都會穿上這一種泳衣跟你比賽。當比賽當局也接受大家穿上這一種泳衣參加比賽﹐這怎能算得上是欺騙﹖那是PLAY BY THE RULES。

不過﹐讀著那一篇報導﹐我怎能不越來越喜歡這一位美人魚﹖

去年﹐我寫道﹕「沒有什麼『民族大義』﹑沒有什麼『英國運動員不是垃圾』之類的說話。在眾多鎂光燈底下﹐掛上了那閃亮的金牌﹐BECKY依然是一個實實在在活在這個世界的女孩子。」今年重溫﹐我知道﹐我沒有寫錯。

畢竟﹐喜歡買鞋子的女生都特別可愛。

Thursday, July 23, 2009

「兩週一聚」要寫一個笑話。

林大小姐知道後﹐問道﹕「你懂得寫嗎﹖」

我坦白回答﹕「我這樣一個悶蛋﹐當然不懂得寫笑話。」

林大小姐似乎很滿意這個答案。至少﹐她沒有抗議。其實﹐她又怎會反對﹖因為把她悶壞已經成為了我的習慣。我甚至相信﹐假如我說我是這個世界上最悶蛋的一個男人﹐她也未必不會不讚同。當然﹐那只是猜測而已 - 我指假如她同意我那一個假如。是很沒有邏輯地去證明「天下烏鴉一樣黑」。話得說回頭﹐我也不希望她會跑去很邏輯地去證明我那一個假如。

朋友讀了我那些「兩週一聚」的故事﹐也老是投訴我的世界總是蓋上了一塊黑紗。從來﹐沒有一點歡愉。

那天﹐我們竟然在餐廳裡談論我那些故事。我想不到我那些垃圾原來也有討論的地方。我當然有點興奮。畢竟﹐每一個故事﹐我都花過一點心思。成為了垃圾﹐則是能力問題。我想﹐那就是儒家裡面所講的「不能」和「不為」。

興奮地討論著﹐我開始有點文化人的錯覺。於是﹐我嚴肅地學著哲學家的口吻跟他說﹐在這個世界生活﹐本來就是一個悲劇。我希望我的故事貼近生活﹐所以﹐裡面的世界總是灰灰暗暗。

總有快樂的時候罷﹖

有。那是大家還看不到在這個世界生活其實就是一個悲劇這個事實的時候。

為什麼在這個世界生活就是一個悲劇﹖我不明白。

假如你沒有來到這個世界﹐你可能會在另一個世界過著一種很快樂的生活。

那不過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罷了。況且﹐也有可能在那另外的一個世界裡生活會更悲慘。

對。可是﹐就因為來到了這個世界﹐我們一定錯過了一個可能快樂的世界。

為何老是相信我們錯過的是一個更快樂的世界﹖

那麼﹐你又為何老是相信我們錯過的是一個更悲慘的世界﹖你不能夠肯定我們錯過的不是一個更快樂的世界﹐也就是不能夠肯定我們錯過的不是一個更悲慘的世界。便是這一種只有想像份兒的假設﹐就足以證明我們的生活就是一個悲劇。

Wednesday, July 22, 2009

我也喜歡到YOUTUBE。他們有一個功能﹐就是會按著你以前欣賞過的片段﹐給你介紹一些類似的片段﹐免卻你搜尋的時間﹐也避免你錯過一些你會很喜歡的短片。在我那一個YOUTUBE網頁裡﹐愛華頓的短片當然是那一間公司經常介紹給我的題材。

早陣子﹐看了這樣一個短片。很喜歡。尤其喜歡那一首歌。在網上搜尋過一些時候﹐依然未有發現。希望皇天不負有心人。能夠讓我在球季開始前找得到便太過美好了。

School of Science


裡面﹐當然有許多愛華頓攻入利物浦大門的片段。畢竟﹐那支穿紅衣的球隊是我們最討厭的球隊。重溫著小伙子DAN GOSLING去季在足總杯第四圈加時下半場的入球﹐我的心又再次興奮起來。每一次打敗利物浦﹐我都會格外高興。

我想起了早前在報紙裡讀過的一篇文章。

那天﹐在《泰晤士報》體育版裡﹐專欄作家SIMON BARNES用這樣的一句說話﹐替自己那篇談論ASHES板球比賽的文章做開場白。他寫道﹕「假如我們不憎恨他們﹐何解我們會如此喜歡打敗他們﹖何解我們就是特別喜歡在運動場上打敗澳洲﹖」(原文﹕If we don't hate them, why do we love to beat them? Why is it Australia, above all other nations, that we like to beat at sport?)

我很有同感。我很感受得到文字裡面那一種情感。雖然作者講的是英國和澳洲。雖然作者講的是板球。

因為我能夠把自己對利物浦的憎恨﹐投射到作者所講的那一種感情裡面。

Why is it that defeat at the hands of Australia is one of the most painful sensations that sport can offer? Why did our laughter have such malicious delight, even though, on the whole we bear Australians no malice? Why did the thought of Australians in pain give such giggling, gloating delight?

把以上那段文字中的「AUSTRALIA」變成「EVERTON」﹐同樣合適。當然「AUSTRALIAN」要變成「LIVERPULIANS」﹐又或者「THE RED HALF OF MERSEYSIDE」。

同時候﹐我明白﹐沒有深深愛上一支球隊﹐不可能感受得到裡面那一種情感。所以﹐我明白﹐為何年初的時候﹐有一個網友會在此抗議我對希斯堡球場慘劇的冷血。

Dan Gosling's Goal against LFC, FA CUP 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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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15, 2009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是第十八次相聚﹐要大家寫一個笑話。此乃是Zero的心思。

(一)

中國準備跟梵帝崗建立邦交﹐故邀請了教宗到香港訪問﹐順道跟南下的總理商討一切剩餘事項。

特首知道這個消息後﹐喜出望外﹐立即教人模仿那些成功爭取行人過路燈延長一秒的區議員﹐趕急訂造了多幅橫額﹐在其選民居住的地方 - 山頂﹑赤柱﹑半山和北角 - 懸掛﹐宣稱成功爭取得到中梵建交這個歷史時刻在香港發生﹐替自己五年來那張其實雪白非常的成績表抹上第一點色彩﹐以提昇自己連任聲勢。那天晚上﹐特首在床上跟妻子道﹕「果然拜得神多總會得到神保祐。每個星期天上教堂總算有回報。」

(二)

畢竟﹐中國是香港的宗主國﹐無論如何﹐總不可能要貴賓等候主人家來臨﹐所以﹐總理決定比教宗早一天來到香港。碰巧﹐特首為了慶祝中南海當眾挺其連任﹐特意在英國訂購的ASTON MARTIN跑車給中聯辦檢查完畢﹐一時興之所至﹐特首便親自駕車到停機坪迎接總理從北京到來。

總理一看到那部灰銀色的限量版英國跑車﹐便心花怒放。經過在公路上一輪風馳電掣後﹐縱然年逾花甲﹐總理更加興奮得有點忘形。到達酒店的時候﹐他拍一拍特首的肩膀﹐道﹕「早聽說過ASTON MARTIN這個名字﹐知道是好貨色。其實﹐當你讀讀現代史﹐看見英國這樣一個小小的島國卻能夠建立一個不日落的帝國﹐就該懂得英國人如何比意大利人厲害。只是﹐實在想不到他們的跑車真的如此出色。去年﹐到澳門參觀﹐試駕過小何借給我那部法拉利。我看哪﹐這一部ASTON MARTIN應該更酷。假如這幾天抽得一點空餘時間﹐給我顯一顯身手﹐總算了結得一個心願。」

特首聽見後﹐當然興奮得立即連忙答應﹐說一定會安排得到。總理準備離開車廂時﹐按著特首放在胎盤上的雙手﹐笑道﹕「從來﹐你辦事﹐我都很放心。」

特首知道自己的前途就在這一部跑車上面。於是﹐打鐵不如趁熱﹐決定邀請總理在民建聯那個歡迎晚宴後﹐到北大嶼山公路親自駕駛一下這部香港前宗主國的出口貨﹐好讓自己早早正式得到北京祝福成為下任特首﹐戳破其他人的春秋大夢。畢竟﹐夜長夢便多。

可惜﹐整個晚宴裡﹐民建聯不斷有人上臺﹐要在總理面前大發其政治和政策的偉論﹐加上這個政黨那種喜歡嘮嘮叨叨的特色﹐到晚宴完畢後﹐總理已經累得不能睜開眼睛。料不到﹐原來是特首自己那個好夢首先給戳破。

(三)

既然會親自駕車到停機坪迎接總理﹐禮教功夫關係﹐第二天﹐特首不得不再次權充一次司機。始終﹐教宗才是真正的客人。為了多點機會跟總理溝通﹐到機場前﹐特首專程繞道到紅磡﹐接總理一起前往。

跟總理一樣﹐當雙腳站立在停機坪上﹐教宗便對那部ASTON MARTIN跑車很有興趣。外間記者可能以為﹐那三個男人在車子裡會商討何時正式宣佈中國跟梵帝崗建立邦交。其實﹐整個前往四季酒店的車程上﹐他們談的就只是那一部灰銀色的英國跑車。聽到總理會試駕那部跑車﹐教宗便道﹕「我見過太多意大利跑車了﹐也很想一嘗駕駛英國跑車的滋味。我想﹐這一部ASTON MARTIN會讓我很滿意。」

總理見特首只是陪笑﹐沒有什麼回應﹐猜到他其實不懂意大利文﹐便轉用英文說﹕「我看﹐要安排教宗和我試駕你這一部跑車﹐不會給你帶來什麼困難罷﹖」

知道這部英國跑車再次會為他贏得政治本錢﹐特首立即興奮地用國語回答道﹕「我早打算今天晚上再次安排總理試駕一下。難得教宗也有興趣﹐實在求之不得。」然後﹐尷尬地乾笑了幾聲﹐再自行用英文翻譯了那一句說話。

(四)

跟身邊那班智囊一番商議後﹐特首決定安排總理和教宗在凌晨時候﹐在北大嶼山通往迪士尼的公路上試車。他們以為﹐那兒地處偏僻﹐當主題公園關門休息後﹐一切都不會張揚。特首同意﹐要張揚的只是中南海的預先欽點﹐其他人不用知道他如何爭取得到北京的祝福。另外﹐因為可以親身駕駛一下ASTON MARTIN﹐兩個老年人也很樂意晚一點才上床睡覺。要知道﹐基於許多原因﹐他們一生裡都不可以擁有一部英國跑車。

始終﹐過門都是客﹐總理先讓教宗試駕﹐自己就坐在旁邊做乘客。特首則禮貌地在迪士尼門外等候。既然借出了車子﹐當然不好意思跟隨﹐因為那仿彿是生怕兩位老人家會弄損那一部限量版跑車。

本來﹐北大嶼山迪士尼公路的確是一個給總理和教宗試駕跑車的理想地方﹐假如特首辦首先知會了迪士尼當局一聲。因為防止恐怖襲擊﹐這間美國主題公園公司在週邊的道路上﹐都自行安裝了先進的警報系統﹐得警務處處長私下答應﹐可以直接駁到機場特警那邊。

當教宗在直路上駛至時速近三百公里﹐就觸動了那警報系統。機場特警看到訊號﹐知道是有人超速駕駛﹐便派了一位警員駕著電單車前去查看。

那位中年警員﹐來到現場﹐立即截停那部超速跑車。正準備抄牌﹐便看到了坐在乘客座位的國家總理。他連忙跑到一旁﹐用無線電跟當值上司通報去。他不知道總理的司機是否跟國家總理一樣﹐凌駕基本法之上。他道﹕「假如那個司機獨自一人駕車﹐我當然知道他受我們基本法約束。不過﹐現在既然跟總理一起﹐那就是公務了。他超速駕駛﹐也必定是國家有緊要事情。我想﹐我要讓他們離開。」

那位當值上司即時回答說﹕「可那是美國人的地方啊﹖明天迪士尼看著那錄影帶問責起來﹐我們也要有一個交代。你匆匆給那個司機一張告票便算﹐讓總理自己跟美國那邊溝通好了。外交事務還是他們自己才能搞得清楚。」

(五)

因為收到了超速駕駛告票﹐教宗本來那興奮的心情完全消失得無影無蹤﹐便決定也不向特首道別﹐先行回酒店去。

有見及此﹐總理便立即命在遠處監視的保鏢跳上跑車的乘客座位上來。他倒很希望有人能夠親身體驗得到自己超卓的駕駛技術。

老實說﹐總理的賽車技術確實勝教宗豈止一籌。不過﹐這也不表示不會觸動到那一個先進的警報系統。雖然明知又是總理﹐機場特警實在不得又要派人跟進一下。在這一個範疇上﹐他們完全聽命於美國迪士尼。為免尷尬﹐這一次﹐他們派了另一位警員前去查看。

這是一位年青小伙子。來到現場看過究竟後﹐他也立即跑到一旁﹐用無線電跟當值上司通報。

「我們大家不是都知道那是總理的車子嗎﹖我們不是講好了遞給那位司機一張告票﹐然後跟總理說句『都是公事公辦』便完事了嗎﹖」那位當值上司很不耐煩地道。

「假如那是總理的車子便好辦。」那一位年青警員道。

「那麼﹐那是誰的車子﹖」

「我也不知道。」警員回答道。

「你也不知道﹖既然不是什麼高官名人﹐不是更容易辦嗎﹖」

「我不知道他是誰。不過﹐他可以要我們的總理替他駕車。」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Zero。當然﹐也可以留意「兩週一聚」的官方網頁。]

[另按﹕跟林大小姐到倫敦小住關係﹐此欄將暫停一個星期。二十二日(香港時間)再續。]

Tuesday, July 14, 2009

早陣子﹐兩週一聚的題目為《生命中的巧合》。我如常寫了一個故事參加這一個網上作文派對。嚴格地說﹐不是我寫了一個故事。是改編了一個故事。我粗暴地把自己的想像加插在那一個伊拉克的民間故事裡面。

老實說﹐那是一個我很喜歡的故事。自許多年前在JEFFREY ARCHER那兒聽過後﹐便一直希望把它翻譯成華文﹐讓這樣一個充滿黑色幽默的故事在中國人的社會裡流傳開去。

當然﹐那又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我何德何能﹐能夠做這樣的一個使者﹖我只不過是一個喜歡發夢的人而已。

起筆的時候﹐的確曾經想過只僅僅翻譯了那個故事便算。因為我知道﹐一加插了自己那些無聊的想像﹐和那些毫無意義的註腳解釋﹐這樣一個本來簡潔的好故事將會變得又苦澀又冗長。從來﹐這都是我寫文章的毛病。總是不能夠用最少的字來表達最多的意思。總是充滿膽固醇。

不過﹐我又很想替那一個故事加上一點背景。我以為﹐加上了那一個神和魔鬼的背景﹐會把那個碰見死神的黑色幻想故事拉回到現實生活裡頭。我總是喜歡生活化的故事。

我的而且確以為﹐加上了那一個神和魔鬼的背景﹐故事會變得生活化。因為突然之間﹐神﹑魔鬼和死神都變成了世界上某一個角落裡的政府﹑革命﹑新政府﹑統治等等一切很生活化的事情。

我的而且確是這樣想的。只是﹐力有不逮﹐未能把心裡面的想法好好的表達出來。

其實﹐不但未能把心裡面那個想法好好表達出來﹐我甚至弄壞了人家一個很出色的故事。

都說我不懂得寫故事。

我實在應該只翻譯了那個短篇故事便算。我實在不應該粗暴地把自己的想像加插進去一個本來完美無缺的簡潔故事裡面。

我知道﹐我寫得太長了。

我想﹐沒有幾多人能夠忍受得了故事上半部那些多餘的無聊的背景交代。於是﹐也沒有幾多人能夠讀畢整個故事﹐能夠讀到那一個充滿黑色幽默的伊拉克民間故事。

那的而且確是一個很好的故事。假如你對我那個垃圾般的改編實在捱不下去﹐我建議你到書店翻翻那位前英國保守黨副主席的一本短篇小說集﹐叫《TO CUT A LONG STORY SHORT》。裡面第一篇﹐就是那一個伊拉克民間故事的英文版。

Monday, July 13, 2009

的而且確﹐板球﹐是我最想認識的一種運動。

原因﹖

很簡單。我依然未能教自己明白觀看這一種運動有什麼樂趣可言。我真的不能想像當中的樂趣。一場要比賽幾天的比賽﹐究竟有什麼樂趣可言﹖我不明白。

於是﹐我知道﹐就是如何努力抗拒承認﹐就是如何做著任何事情去否認﹐我切切實實地還是一個屬於即食麵年代的人。我常言﹐一個屬於即食麵年代的人無論如何是不能夠明白寫信的樂趣。其實﹐不能享受板球帶來的樂趣﹐也是一個屬於即食麵年代的人的遺憾罷﹖

遺憾﹖也許﹐是缺憾。

ASHES開始了﹐《泰晤士報》每天都鋪天蓋地報導這一項英國對澳洲的板球比賽。逼不得意底下﹐我也開始留意一些報導。讀了一個英國投手如何練成一種新的投球﹐專門對付澳洲的其中一個擊球員。讀了澳洲擊球員如何準備應付變化多端的英國投手。

最教我有興趣的﹐還是報社如何反對在比賽前唱雙方國歌。這一件事情﹐甚至上了社評。

原來﹐便是國際賽﹐板球比賽前是不會跟其他比賽一樣﹐像足球﹐要所有觀眾站立﹐跟場上的球員一起唱國歌。

那天﹐報紙社評的標題為﹕「CRICKET BEGINS WITH THE TOSS OF A COIN, NOT A SINGSONG」。對於英國板球總會的解釋﹐報社在社評裡反駮說﹐「THE RIVALRY BETWEEN ENGLAND AND AUSTRALIA IS ENOUGH. THERE IS NO NEED TO STOKE IT WITH PATRIOTIC SONGS. SUPPORTING A TEAM QUIETLY AND SLOWLY IS ONE OF THE GREAT JOYS OF CRICKET. YOU CAN SPEND FIVE DAYS WATCHING SPORT WITHOUT HAVING TO SPEAK, LET ALONE SING. JUST THE OCCASSIONAL POLITE RIPPLE OF APPLAUSE WILL DO, THANK YOU VERY MUCH.」早前﹐板球總會說﹐那是應英國隊要求。在早前TWNETY20世界杯的時候﹐他們發現﹐比賽前播一播國歌能讓他們表現更好。

明顯地﹐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不贊成改變傳統。

在比賽正式開始當天﹐報社大字標題道﹕「ONE MOMENT OF SILENCE, THEN SUMMER ROARS INTO LIFE」。文章劈頭首句便是﹐「SOME PEOPLE THINK THAT THE GREATEST MOMENTS IN SPORT ARE THE NOISIEST. THEY ARE WRONG.」接著﹐報社補充道﹐「IT IS IN SILENCE THAT YOU FIND SPORT AT ITS FINEST﹔THAT MOMENT WHEN THOUSANDS, UTTERLY CAPTIVATED BY THE SAME THING, CEASE TO SPEAK, CEASE TO THINK, CEASE TO BREATHE.」

不好問我為何如此喜歡讀《泰晤士報》。這就是原因。他們的立場是堅定得如此可愛。

看到他們如此堅持﹐我開始對板球充滿興趣。他們再次讓我多愛上另一件完完全全屬於英國的事情。

這才叫做愛國報紙。

Sunday, July 12, 2009

我當然知道﹐大學那三年光陰﹐我是浪費掉在功課和考試上面。假如因此獲得第一名的成績畢業﹐也還不大算太過浪費。(的確﹐也是浪費。因為大學生活怎能夠只有功課和考試﹖)奈何﹐每一屆都只得一個第一名﹐在我那一屆得到這個榮耀的不是我這一個只懂白日做夢的人。

於是﹐在年紀越來越大的時候﹐回顧那一段青蔥歲月﹐實在不能不感到一陣陣的悔意。其實﹐早知道自己如何努力﹐也是不可能考得第一名畢業。畢竟﹐跟中學時候的那些校內試﹑校外試不一樣﹐在大學﹐單靠努力是不足以讓自己脫穎而出。在那樣高的學術層次裡面﹐天份才是教人可以與別不同的地方。既然早曉得這個道理﹐卻依然執迷不悟地努力讀書﹐怎能不是浪費光陰﹖怎能不後悔﹖

我太傻了。我太天真了。雖然曉得那個道理﹐卻不肯承認。還要白日做夢地以為自己其實也有一點點的天份。實在越想越好笑。況且﹐那不是自己喜歡的學科。

始終年紀還小﹖

我從來不同意年紀小是做錯事可以給原諒的理由。年紀小只是可以讓我們天不怕地不怕做任何事情﹐包括一切壞事和錯事。那不是因為我們可以給人原諒。那是因為我們還有一大把青春可以虛耗。

我是浪費了我的寶貴大學生活。

再次感到後悔﹐是因為讀了《泰晤士報》的一篇社評。

ASHES開始了。於是﹐英國國技板球當然順理成章地成為了這份英國歷史悠久報紙社評的題材。

那天﹐報社大力反對板球比賽前要播雙方國家的國歌。那是一反傳統的行為。傳統上﹐板球比賽開始於擲銀幣。從來沒有什麼唱國歌這一個環節。那篇社評裡﹐有這樣的一句﹕

「SUPPORTING A TEAM QUIETLY AND SLOWLY IS ONE OF THE GREAT JOYS OF CRICKET. YOU CAN SPEND FIVE DAYS WATCHING SPORT WITHOUT HAVING TO SPEAK, LET ALONE SING. JUST THE OCCASSIONAL POLITE RIPPLE OF APPLAUSE WILL DO, THANK YOU VERY MUCH.」

大學的時候﹐曾經想過跑去打板球。因為很酷罷。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裡面﹐這是香港大學方有的運動。這是紳士的運動。可是﹐我就是不斷無聊地提醒自己功課真的很忙﹐讓自己一次又一次打消了那個念頭。

未能認識板球﹐未能領略其中樂趣﹐是我搬到歐洲生活後最大的遺憾。畢竟﹐興趣是要在年青時培養的。

記得在小說《第四權》裡﹐其中一個主角給蘇聯游說做間諜的時候﹐那位蘇聯說客道﹕「TO APPRECIATE THE ENGLISH YOU MUST FIRST UNDERSTAND THE GAME OF CRICKET, WHICH CANNOT COMMENCE UNTIL AFTER THE TOSS OF A COIN.」

所以﹐我還是一個假洋鬼子。

Saturday, July 11, 2009

那天﹐如常買了份報紙才跳上火車。也不記得是那一宗新聞﹐又或者是那一些新聞﹐我花了很多心思去讀﹑去研究。當發現下個站便要下車﹐我可還有至少半份報紙裡的標題未曾讀過﹐便匆匆地翻來翻去﹐好知道究竟這個世界還有什麼事情發生。

我記得﹐我看到一篇關於生育的新聞。不過﹐因為要下車了﹐根本沒有機會讀到其小標題﹐所以﹐完全不知道那一個故事講的是什麼。下班後﹐又因為沉迷在小說《第四權》的報業大亨鬥爭的世界裡面﹐便沒有再拿起份報紙。加上報紙從來都只得一天壽命﹐於是﹐我便錯過了那一篇關於生育的新聞。

當然﹐我是忘掉了那一宗新聞。

突然記得﹐是因為過了幾天後﹐報紙副刊裡刊登了一篇很有趣的文章。其標題為﹕「男人的101樣用途」。作者在序言裡寫道﹐當科學家已經可以人工合成地製造精子﹐我們還需要男人麼﹖究竟男人還有什麼用途﹖

WELL THERE ARE A FEW THINGS THEY ARE STILL GOOD FOR......這是那篇文章的作者在序言裡結尾的一句。

在那101樣用途裡面﹐有一些我的確覺得很有趣。以下的數字為該用途在文章裡的排名。

1. 在你四十一歲生辰那天﹐在街上跟你吹口哨。

5. 在酒館流連了一晚後﹐替你清掉冰箱裡所有垃圾。

9. 忘記所有紀念日﹐然後送上一份又一份大禮物(例如﹐鑽石)來補償。

17. 經常隨意把所有毛巾﹑襪子等等放在屋子裡的任何一角要你拾起﹐讓你有足夠運動來保持健美。

22. 在產房裡﹐努力地跟你講早前他一次很嚴重的便秘經驗﹐好讓你分心。因為醫生那時候對他說﹐那種便秘的痛的確有如生孩子一樣。

23. 喝光了最後一滴牛奶後﹐把整個空盒子放回冰箱裡面。

30. 當你月經來臨時﹐跟你說「這解釋了一切罷﹖」

38. 埋怨你丟掉了東西後﹐卻發現就在他自己的口袋裡。

57. 讀電器說明書。

70. 替你拉裙子背後的拉鏈。

75. 給你買12號的內衣﹐縱然你的身材已經至少變成16號。

87. 弄濕馬桶的坐板 - 那些水滴究竟是什麼﹖是盆栽的水嗎﹖

92. 很幫忙地把所有骯髒衣服放在洗衣機附近。不過﹐不會開動那一部機器﹐也不會在洗完後﹐把裡面的一切拿出來。

選來了這十三項﹐除了特別有趣外﹐還因為我相信林大小姐(將)會很同意。

Friday, July 10, 2009

或者﹐因為英國人早就習慣等待。從等巴士﹑等火車開始﹐所有事情都逃不過等。於是﹐等待還是要繼續下去。大家還是要再一次期待明年可以看到英國人在SW19捧走男子單打冠軍。大眾希望ANDY MURRAY在四強給淘汰。

我知道﹐這樣說有點馬後炮。其實﹐當ANDY MURRAY投訴中央場關掉那個天幕弄得場內太熱﹐影響了他的比賽狀態後﹐我知道﹐今年還不是教英國人驕傲的一年。

聽到那位英國排名第一﹑世界第三的網球員投訴後﹐《泰晤士報》立即找來了一個大學教授來研究ANDY MURRAY的投訴是否合理。他們發現﹐當天幕關掉後﹐當局開了冷氣﹐把場館溫度調較至二十四度。給場外的氣溫低近七度。不過﹐因為天幕關掉了﹐中央場的空氣再不能夠自然流動﹐ANDY MURRAY身上的汗水不能夠如常揮發掉身體的悶熱﹐於是﹐那位大學教授說﹐ANDY MURRAY的投訴有其科學的根據。況且﹐沒有了空氣的流動﹐ANDY MURRAY的發球球速慢了至少五百份之一秒﹐讓對手比較容易應付。

我同意那個科學的解釋。不過﹐我實在不能夠說服自己那一個天幕讓ANDY MURRAY比較容易給對手擊敗。要知道﹐那兩個網球員都是在同一個環節下比賽的。假如那些天然客觀條件影響得了ANDY MURRAY的發球球速﹐它們也同意影響了對手的發球球速啊﹗

讀著那天的報導﹐我知道﹐ANDY MURRAY開始準備為幾天後的落敗找藉口。

不過﹐同時候﹐我明白﹐假如那些天然客觀條件讓ANDY MURRAY身上的汗水不能夠如常揮發影響了他的發揮﹐同樣事情未必會在對手身上發生。因為對方可以很適應炎熱潮濕的環境。例如﹐假如對手是來自香港的話。

最近﹐跟一位香港老友談過一輪電話。我知道﹐假如一天我搬回香港生活﹐最教我頭疼的事情﹐莫過於要重新適應那炎熱潮濕的夏天。

我跟老友道﹐夏天終於來到愛爾蘭。這些日子﹐空氣實在熱得很。在猛烈的陽光照耀下﹐在街上走走﹐已經有點汗如雨下。我當然不是在投訴。畢竟﹐難得好天氣。莫忘記﹐夏天已經兩年沒有正式來臨過這個島國。前兩年的六﹑七月﹐空氣根本不會升上超過二十度﹐每天都下雨下過不停。

「那麼﹐你們那兒現在氣溫是幾多度﹖」朋友問道。

「最高會去到二十三度啊﹗」我回答說。我當然已經猜得到對方的回應。

這是母親今年再次在夏天回到英國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避暑。(當然﹐料不到英國今年受熱浪襲擊是另一回事。倫敦氣溫高達三十度。)去年﹐母親多年來首次在香港過夏天。每次跟她談電話﹐她都投訴說辛苦。

的確。畢竟﹐天氣冷還可以多加點衣服保暖﹐天氣潮濕炎熱倒是身上一絲不掛也解決不了。

Thursday, July 09, 2009

最終﹐ANDY MURRAY還是未能夠在今年打破那七十年的宿命﹐替英國爭回一口氣﹐贏得溫布頓男子單打冠軍。

當RAFAEL NADAL宣佈退出後﹐整個英國都洋溢著一片樂觀心情。他們都相信﹐ROGER FEDERER對ANDY MURRAY的決賽將要在SW19的中央場舉行。於是﹐今年溫布頓更加熱鬧。這兒熱鬧的意思﹐是指普羅大眾希望到現場支持國家希望的情緒。當ANDY MURRAY一天一天接近決賽﹐每天早上在門外等候買票的人龍便只有不斷的延長。雖然這樣子買回來的票子只能夠觀看中央場﹑一號場以外的比賽﹐大家都毫不介意。只要能夠進入場區﹐坐在裡面的大草地上﹐望著那個大熒光屏﹐跟那位在英國排名第一﹑世界第三的網球員一起呼吸著SW19的空氣﹐一切便很足夠。

畢竟﹐這是七十年來最有希望的一年。能夠親眼目睹國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贏得冠軍﹐是何等光榮的事情。古今中外﹐那都是愛國之情最容易流露的時候。在互聯網上﹐一張男子單打決賽的票已經漲至最高兩萬英鎊。報導說﹐ANDY MURRAY八強比賽的票子也要六千一百英鎊。

只是﹐等待還是要繼續下去。不過﹐那也不一定是一件壞事。或者﹐大家可以在明年一起慶祝一個雙喜臨門 - ANDY MURRAY在SW19捧走單打冠軍後﹐英國便在南非贏得國家第二個世界杯冠軍。

我以為﹐那是更值得等待的事情。那不是麼﹖

早就說﹐零九年沒有什麼值得期待。早知道﹐零九年是艱苦的一年。那是因為經濟只會變得越來越差。還記得﹐才跟零八年講了聲再見﹐大家期待的其實都是二零一零年。仿彿零九年越短越好。大家都說﹐到了二零一零年﹐那才是經濟可以開始復甦的時候。

大家的希望早就放到明年了。只要捱得過這一年﹐一切都會變得美好。至少﹐保守點說﹐一切都會開始變回之前般美好。

保守﹖的確﹐工黨在位十年後﹐也是時候交替了。我想不到保守黨會贏不到下屆大選的理由。從來﹐當一個政黨掌權太久﹐就需要更替。因為掌權者的盲點會隨著掌權的年資變大。掌權越久﹐越看不到自己的缺點﹐越看不到民眾的需要﹐ 因而越離大家越遠。

政黨交替﹐從來都是天公地義的事情。IMMORTALITY就是腐敗的因由。

於是﹐二零一零年的確很值得期待。

當ANDY MURRAY在SW19捧走單打冠軍﹐英國在南非贏得世界杯﹐DAVID CAMERON搬進唐寧街十號﹐有什麼教人不期待二零一零年﹖

英國人﹐希望在明年。我們一起努力罷。上天有好心之德﹐總不會讓我們的等待白費。

Wednesday, July 08, 2009

我說要重新學習法文﹐已經講了接近三年。

自搬到歐洲生活後﹐我不時提議自己在工餘時候跑到法國文化協會﹐從第一班開始重頭學起這一種多麼動聽的語文。只是﹐我總是敵不過寄居在我身體裡幾十年的那一條大懶蟲。這其實不是什麼教人大驚小怪的事情。我常以為﹐假如我不是這樣懶惰﹐憑著那一點點的小聰明﹐我應該不至於到了這一個年紀還是一點點成就也沒有。

到了這個年頭﹐當然更加難說服自己跑去學法文。在經濟環境這樣不景氣的時候﹐我總是能夠輕易地要自己少花一點﹑多儲一點。於是﹐我曉得﹐這一次﹐我更加只是在講廢話。

在這一個從來都很值得期待的月份﹐此間的電影中心會在每個週末放映法國新浪潮電影。讀過了那本月刊後﹐我知道﹐這一個月將要很忙碌。因為每個週六﹑週日都要跑到電影中心去。

這是他們的選擇﹕

Les Quatre Cent Coups (The 400 Blow)


Orfeu Negro (Black Orpheus)


À Bout De Souffle (Breathless)


Vivre Sa Vie


L'année dernière à Marienbad (Last Year in Marienbad)


Le Bonnes Femmes (The Girls)


Jule et Jim (Jules and Jim)


Le Mepris (Contempt)




Bande À Part (Band of Outsiders)


Pierrot Le Fou


是高達﹑杜魯福的作品佔了大多數。那是意料中的事罷。不過﹐竟然欠缺了伊力盧馬的名字。也沒有《HIROSHIMA MON AMOUR》﹐是有點美中不足。

其實﹐還有一部《PARIS NOUS APPARTIENT》。可是﹐在YOUTUBE裡找不到片段。那是JACQUES RIVETTE在1961年完成的作品

當年﹐陸離便是為了杜魯福的電影﹐跑到佐敦道的法國文化協會學習法文。也因為課堂上的一篇作文﹐結識了那一位天才橫溢的導演。每次重溫那些法國新浪潮電影﹐我都會不其然想起了那一段逸事。所以﹐上週末﹐當看畢高達那部《斷氣》後﹐我再一次聽到自己心裡面那個「重新學習法文」的叫喚。

我抬頭望望灰暗的天空﹐我跟自己說﹐可惜杜魯福已經撒手塵寰。

那條寄居在我身體裡的大懶蟲總是能夠想到藉口教我躲懶。

Tuesday, July 07, 2009

連續讀畢兩本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的作品後﹐我重返了JEFFREY ARCHER的懷抱。

那不是因為那位前英國保守黨副主席還是我最愛的一個作家﹐更加不是因為我發現原來自己不是這麼喜歡那位日裔英國人 - 我依然很有衝動在今年讀過他所有我還未完成的作品一遍﹕《A PALE VIEW OF HILLS》﹑《AN ARTIST OF THE FLOATING WORLD》﹑《THE REMAINS OF THE DAY》﹑《THE UNCONSOLED》和《WHEN WE WERE ORPHANS》。零九年還有五個月﹐一個月完成一本應該不是什麼難事。況且﹐石黑一雄的作品本來就是PAGE TURNER。開始了﹐就不能停止。

我重返了JEFFREY ARCHER的懷抱﹐不過因為我希望讀一點緊張刺激的東西罷了。畢竟﹐縱然給《紐約時報》評為近代的原創天才(AN ORIGINAL AND REMARKABLE GENIUS)﹐情節始終不是石黑一雄的強項。至少﹐跟那些暢銷作家﹐像JEFFREY ARCHER﹑JOHN GRISHAM﹐比較而言。石黑樣吸引人的地方﹐是他文字裡面輕易流露出來的那種簡潔動人的情感。我是如此以為。

我終於開始讀《THE FOURTH ESTATE》。陶傑把這個書名翻譯作《第四權》。當年﹐EDMUND BURKE在英國國會裡按著路易十六在1789年五月在凡爾塞宮的頒佈﹐對著那些記者說﹐你們就是第四權(THE FOURTH ESTATE)﹐比任何一個都重要。

於是﹐顧名思義﹐這是一本講述報紙的故事。是兩個報業大亨的鬥爭故事。

幾年前已經希望讀這一個故事。只是﹐也不記得是什麼原因﹐老是不能夠開始。二月返香港﹐從封塵的書櫃裡帶到都柏林後﹐依然未能有機會開始。直到那天﹐跟林大小姐談到讀書後﹐我決定儘快讀畢這一本小說﹐好能夠轉贈給她。我當然希望她也喜歡我喜歡的作家。

在那部暢銷小說裡面﹐那位前英國保守黨副主席借用了故事裡那個仿照梅鐸為藍本的角色的口﹐講出了自己對授勛的意見。他寫道﹕

「Honours are almost always given to the undeserving. This offensive display of self-aggrandisement is just another example of the last remnants of a colonial empire, and ought to be done away with at the first possible opportunity. We should consign this antiquated system to the dustbin of history.」

讀到這一段文字的時候﹐碰巧是七月一日。是香港回歸紀念日。也是那個前英國殖民地頒授什麼大紫荊勛章﹑什麼什麼勛章的日子。

「ANOTHER EXAMPLE OF THE LAST REMNANTS OF A COLONIAL EMPIRE」。在回歸紀念日﹐頒授那個自己創立的大紫荊勛章﹐實在很諷刺。

我重複讀著JEFFREY ARCHER那段文字﹐不得不替香港人﹑中國人感到陣陣悲哀。

Monday, July 06, 2009

那天﹐才跟林大小姐談到吸大蔴﹐便收到友人電郵給我那些最近陶傑刊登在《黃金冒險號》的文章。

其中﹐有一篇題目為《星塵》。也提及了吸大蔴。裡面是這樣寫的﹐

「美國人吸毒,吸出許多搖滾樂隊,還吸出了一首民歌。還記不記得彼得、保羅、瑪麗﹖多麼普通而有點嚕囌的樂組名字。

他們有一首民歌,叫做『追龍記』(Puff, the Magic Dragon )?『匹夫』(Puff),是一條玩具龍的名字。外國龍的嘴巴會噴火,Puff就是噴着煙火的聲音。

民歌的情節,表面上,講一個叫『貝積奇』(Jackie Paper)的小男孩,他做手工,製作了一條火龍,為牠取名『匹夫』。他想像火龍從遠方的海上來,成為他的玩伴。但有一天,貝積奇終於長大了,他不再留戀玩具了,小火龍匹夫被他冷落了。

民歌作出來,在大學校園很流行。後來,有人從歌詞看出了名堂:這首歌在歌頌吸大蔴。

吸大蔴時是噴煙的,而且要用一張小紙頭捲絲。這個小男孩,什麼不好姓呢?他的姓氏,叫做Paper,就是暗號。還有,第一句歌詞: 『魔龍匹夫,住在遠方的海上,他來自多霧的秋季,在一個叫翰納萊的國度嬉戲着』。其中也有密碼:『嬉戲』(Frolicked),原意是一大幫人的集體狂歡,不就是大蔴派對嗎?歌詞的原作者是一個大學生,他連忙出來否認。他堅持歌詞的意思是失去的童真、遺棄的玩具,與大蔴無關。」

這不是我首次聽到這個故事。記得許多年前﹐一部講女朋友父親是前FBI一員的喜劇﹐也談過這個故事。電影名字是忘記了。不過﹐那是我首次知道﹐原來這一首民歌背後有著這樣的一個故事。

那本來就是我其中一首很喜歡的歌。應該是從幼稚園起便愛上了這一首歌。因為我很有印象﹐我是在幼稚園的唱遊堂認識這一首民歌。

知道了裡面那個歌頌吸大蔴的密碼後﹐我更愛加喜歡。



聽著想著﹐我很後悔當年的大學生活一點也不荒唐。

Sunday, July 05, 2009

我是一個怪人。

我接受不了紋身﹐可是﹐我倒不介意別人吸大蔴。我甚至以為﹐每個人都應該在年青時候吸過一口大蔴。因為唯有這樣﹐一個人方能讓自己的靈魂跳出那個既有的軀殼﹐跑到一個極度虛幻的世界裡﹐找尋一種絕對感官上的刺激。

這是一種沒有吸食過大蔴的人永遠不能感受得到的經驗。這一種經驗是成長的必需品﹐也是成長的奢侈品。正如小孩子必需要在校園裡跟一個自己看得很不順眼的同學打過架一樣。都是只有趁年輕才能做的事情。都是只能夠在校園裡發生的事情。

學校生活一定要荒唐。尤其是大學生活。因為這是年青人踏出社會前的最後一站﹐而這個社會可完全容納不下一絲荒唐。假如還不趁這個最後機會荒唐一番﹐實在枉為一個大學生。過一個毫不荒唐的大學生活﹐就是浪費我這一個納稅人的金錢。當然﹐荒唐的大學生活不代表不努力功課。

我同意﹐一個社會應該要有規條。因為我們的生活要有秩序。可是﹐一個要年青人緊守無數規條的社會﹐其實就是在捏殺創造力。從來﹐創意都不應該有任何規範﹔從來﹐創意都源自荒唐。

大學校園不應該是社會的縮影。假如大學校園是一個社會的縮影﹐那個社會根本不可能進步。

吸大麻﹐是年青人的專利。要趁年青去做。因為到了我這個年紀才去嘗試吸一口﹐是會給人笑得滿臉通紅。明知道這是壞事﹐明知道這是這對身體有害﹐我這樣一個上了年紀的人還要去做﹐怎能不笑壞人﹖記得﹐早幾年﹐知道一個中學同學開始吸煙﹐我只覺得那是笨﹐那是傻。

吸煙﹑吸大蔴﹐是在年青的時候試過一口便夠了。當年老﹑死亡還是遙不可及的事情時﹐我們有什麼事情不能夠做﹖當我們發覺有些事情我們是不能觸碰﹐我們就開始老了﹐開始感受到死亡的威脅。當然﹐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生老病死﹐本就是常。所以﹐吸煙﹑吸大蔴﹐都要趁年輕試一口。試過﹐便足夠。因為我們還要成長。當踏出社會後﹐還幹著年青時候的所有荒唐事情﹐那就是笨﹐那就是傻。

所以﹐我接受不了紋身。

那是跟隨自己一輩子的愚蠢事情。

Saturday, July 04, 2009

從來﹐我都是一個口不擇言的人。我給自己的解釋是﹕因為我的腦袋轉動得太快﹐我的嘴巴倒未能跟得上。或者﹐把兩個器官在句子裡的位置調一調﹐讀起上來像更加合理。不過﹐我知道﹐也相信﹐我那一個解釋才是真實的原因。

就因為我經常口不擇言﹐於是﹐許多時候﹐我都會氣得林大小姐哭笑不得。我知道﹐那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

也因為我經常口不擇言﹐有些母親都很怕孩子跟我一起玩耍罷﹖怕我教壞她們的孩子。也許﹐是自成人後﹐身邊都沒有出現過一些小孩子﹐我真的不曉得原來我經常跟朋友講的說話﹐是不能夠在小孩子面前開口的。至少﹐有些母親會不喜歡孩子聽到那樣的話。

年初﹐回香港渡假的時候﹐相約了幾個朋友出來吃晚飯。其中一個是母親。搬到歐洲生活前﹐我跟她的孩子愉快地遊玩過幾次﹐所以﹐她也樂意帶同那個小男孩一起到餐廳去﹐見一見我這一個哥哥。

我們談了許多事情。其中﹐我提到早陣子在蘭桂芳那邊的酒館認識了一些大律師﹐學曉了一些爛GAG。

那個小男孩當然也有許多存貨來考我這一個遠道歸來的香港人。小孩子的玩意兒當然難不倒我。什麼紅豆國的士兵﹖什麼連續快速地講十次老鼠﹑十次貓﹖我完全可以輕易應對。我早說過﹐我的腦袋的確轉動得很快。當小男孩才開始問問題﹐我已經猜得到他打算如何整蠱我。

正當小男孩大呼無癮的時候﹐我便提議由他來猜我的問題。他欣然接受挑戰。看著他滿臉信心的樣子﹐我決定要挫一挫他的氣焰。我不容許別人在我面前太過囂張。包括小孩子。況且﹐在我面前囂張這個權利是要努力賺回來的。不是垂手可得的事情。我便立即問了他一個我猜不到要別人開估的問題。

我道﹕「這是一個我很喜歡的問題。因為答案實在太妙了。問題是﹐有一條蟲正很開心地向前爬﹑向前爬﹐突然間咚的一聲﹐掉了在皇帝的『奔週』上面。猜一種運動。」說畢﹐我看到孩子的母親臉上有點難色。

明顯地﹐不是因為這個問題太困難﹐我聽到她命令小男孩說﹕「在學校裡﹐不能問同學這一個問題。」我方曉得﹐原來有些說話是不能夠在一些母親的孩子面前說的。

的確﹐只是一些母親的孩子面前。因為我知道﹐在林大小姐將來那些孩子面前﹐我依然會如此口不擇言。

我為什麼要在孩子面前小心選擇用詞﹑小心說話﹖我想不到一個原因。要知道﹐我是贊成孩子在學校跟同學打架。因為我以為﹐沒有在學校裡跟同學打過架﹐算不上是男孩子。當然﹐也要找一個看不上眼的打。牛高馬大﹑橫行霸道的﹐最合適。也要知道﹐我會容許孩子嘗試吸一口煙﹑吸一口大蔴。因為我同意﹐年青人的生活應該放任荒唐。太早受著世俗規條束綁﹐只是在浪費好好的青蔥歲月。況且﹐越不容許孩子做一件事情﹐那件事情只會對他們越有吸引力﹐誘使他們偷偷地做。

當然﹐我明白﹐雖然我現在是如此的說﹐到時候孩子的母親是否容許我這種想法在家裡浮想又是另外一件事情。畢竟﹐孩子的父親會很永遠尊重孩子的母親的說話。

Friday, July 03, 2009

前幾天﹐在月臺等候火車﹐看見旁邊一個女生手臂上紋上了一個暗紅色的「艮」字。望著那個女生的手臂﹐我想告訴她﹐她那個紋身圖案頂頭欠了一點。那時候﹐我以為﹐在自己身上紋上一個「良」字比一個「艮」字合適。雖然我不懂得「艮」這個字的意思。

我不能夠理解為何要紋身。不過﹐假如要在自己身上紋上一個字﹐總希望那一個字能夠代表得了自己。一個能夠代表自己的有點體面的字。倫敦一間私校面試申請入學的六歲兒童﹐會要他們用一個字來代表自己。這當然沒有標準答案。據說﹐受過準備私校面試訓練的兒童都會開口答上「CLEVER」這一個字。其實﹐便是沒有受過任何訓練﹐一個六歲的兒童總不會用上「STUPID」罷﹖

我明白﹐對於現在那些西方少男少女而言﹐他們要的不過是中文字那漂亮的線條﹐他們根本不會考究其當中意思。在這層面上看﹐「馮京」和「馬涼」原來都是同一個人。可是﹐當一個二八年華的少女知道自己手臂上那個字可指食物韌而不脆的時候﹐「馮京」和「馬涼」又是否如此沒有分別呢﹖

我想起了另外一個故事。是從一個在英國生活的香港女生口中聽來的。

有天﹐那位女生跟朋友到倫敦CAMDEN TOWN遊逛。眾所週知﹐那是PUNK的集中地。所以﹐替人紋身的店鋪也比目皆是。

那位香港女生才剛走出地鐵站﹐便碰上了一個操英國北部口音的少女。

那英國少女問道﹕「你懂得中文罷﹖」

那香港女生有點不明白所以﹐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回答。突然有外國人問自己懂不懂得中文﹐總要多想一點罷﹖

英國少女見香港女生臉上有點疑惑﹐便笑著解釋道﹕「我準備去紋身。我想紋一個中文字。可是﹐我又不懂得一個。所以﹐我希望你給我寫一些﹐讓我看看選選﹐也方便我遞給那些紋身師傅。」

聽到這樣的解釋﹐香港女生其實更加詫異。望著那雙誠懇的眼睛﹐她還是在一張白紙上寫上了幾個簡單的中文字﹐像「好」和「仁」。

「最終那個少女選了哪一個字﹖」我呷了一口啤酒﹐好奇地問道。

「這個我倒不知道了。我寫完後﹐便匆匆離開。」

「你也的確是一個好人。我不是指你願意替這樣無知的少女寫幾個中文字﹐讓她拿去紋身。因為假如她遇上了我﹐我應該會替她寫一個『妓』字。」我微笑道。

「這不是太殘忍了罷﹖」

「假如她也不好好愛惜自己的身體﹐我們旁人何需多替她擔心﹖」

Thursday, July 02, 2009

早陣子﹐此間免費報紙上有一宗來自奧地利的消息。是一個女生向一個紋身師傅索償﹐因為那位紋身師傅藉她酒醉睡昏過頭﹐在她的眼角﹑臉上多紋了幾十顆小星星。本來﹐她只要一顆在她的眼角。

看著那張照片﹐我很詫異她酒醉的程度。紋身總是一種痛苦的經驗罷。是真正肉身上的痛楚。讓別人在自己眼角﹑臉上紋上這許多顆小星星﹐總不可能不痛得從昏睡中醒過來。果然﹐幾天後﹐這位女生承認捏造故事。因為她後悔要紋身師傅在自己身上這麼顯眼的地方紋上這麼多顆小星星。

我不知道﹐現在的美容手術是否能夠清除那些紋身。我也不關心。從來﹐我都以為紋身是一件愚蠢的事情。

也許﹐年青的時候﹐那些設計美麗的紋身圖案的確能夠讓自己變得性感一點﹐只是﹐當身體開始老邁﹐皮膚開始鬆弛後﹐如何漂亮的紋身圖案都只會變成一團糟的東西﹐在皮膚上只留下一團永不脫掉的油墨。我實在不能理解當中的理由。

不過﹐在西方國家﹐紋身實在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幾乎所有人都有一點點的紋身﹐仿彿那是成長的剃度。

這是我不能夠理解的。

或者﹐一個人就需要一些一生一世的物件來證明自己的長大。因為在自己的身上紋上了那永不脫掉的圖案﹐便是在肯定那個身軀屬於自己。這是他們跟我說的解釋。可能我誤解了當中的意思。因為我根本不明白。他們也跟我提及過其他﹐不過都忘掉了。因為都是非我所能想像的解釋。

總之﹐我就是接受不了紋身。

紋身圖案裡面﹐中文字越來越受西方少男少女歡迎。前幾天﹐在月臺等候火車﹐便看見旁邊一個女生手臂上紋上了一個暗紅色的「艮」字。

我不懂得那個字的意思。望著那個女生的手臂﹐我想告訴她﹐她那個紋身圖案頂頭欠了一點。那時候﹐我以為﹐在自己身上紋上一個「良」字比一個「艮」字有點意思。也更合適。

我最終沒有開口。因為我不希望她誤以為我搭訕。況且﹐我也不真正知道「艮」這個字的意思。還是避免由一個愛爾蘭女生教我這個香港人中文字的尷尬場面好了。

回到住所﹐翻翻書架上那一本小小的中文字典。我發現﹐原來「艮」字有兩個意思。

一是指食物韌而不脆。我回想那一個女生﹐我知道﹐我嘴角露出了一個有點賤格的微笑。

另一個﹐則原來那是八卦之一﹐符號為三﹐代表山。

還是「良」字比較好罷。

Wednesday, July 01, 2009

最近﹐想起了這首歌。我想﹐我真的越來越喜歡這一首歌。喜歡的是JEFF BUCKLEY的版本。



去年聖誕前夕﹐這首曾經瘋魔一時的金曲再次在英國﹑愛爾蘭的街頭響起。都跟此間最受歡迎的一個電視節目《X FACTOR》有關。那是一個歌唱比賽。是仿照《AMERICAN IDOL》那個藍圖而來的節目。都是參賽者每個星期現場唱一首歌﹐然後由電視觀眾投票。每個禮拜最少票數的那一位都會給淘汰。到了最後一個星期﹐得票最多的﹐自然是勝利者。

那是一個很受歡迎的節目。英國電視臺ITV就是靠著這一個皇牌節目﹐繼續吸引到廣告客戶。去年夏天的時候﹐代表倫敦在北京奧運閉幕裡獻唱的LEONA LEWIS﹐便是兩年前的冠軍。

去年﹐主辦單位就選了《HALLELUJAH》這首歌為冠軍首張細碟的歌曲。於是﹐這首曾經瘋魔一時的金曲再次在英國﹑愛爾蘭的街頭響起。

決賽當天﹐《泰晤士報》其中一篇社評也提及了這一首歌。原來﹐原唱者LEONARD COHEN就足足花了兩年心血寫成這一首經典。他共寫了八十個版本﹐足足填滿了兩本筆記本。

Now I've heard there was a secret chord
That David played, and it pleased the Lord
But you don't really care for music, do you?
It goes like this
The fourth, the fifth
The minor fall, the major lift
The baffled king composing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Your faith was strong but you needed a proof
You saw her bathing on the roof
Her beauty and the moonlight overthrew you
She tied you
To a kitchen chair
She broke your throne, and she cut your hair
And from your lips she drew the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Baby I have been here before
I know this room, I've walked this floor
I used to live alone before I knew you.
I've seen your flag on the marble arch
Love is not a victory march
It's a cold and it's a broken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There was a time you let me know
What's really going on below
But now you never show it to me, do you?
And remember when I moved in you
The holy dove was moving too
And every breath we drew was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Maybe there's a God above
And all I have ever learnt from love
Was how to shoot someone who outdrew you?
It's not a cry you can hear at night
It's not somebody who's seen the light
It's a cold and it's a broken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 Halleluj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