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0, 2008

這個月﹐未有如常每天在這個跟人共享的天地裡談談自己對週圍事物的看法。回望一下﹐原來才登了六篇。當然﹐那不是因為沒有什麼值得一談的事情。(沒有事情是不值得一談的。這是在搬到歐洲生活後學懂的道理。)不過﹐由於一點幸福的私人原因﹐實在沒有辦法抽空寫寫東西。

這篇該是今年最後一篇了。聖誕外遊美國關係﹐這個天地要到明年初才會回復正常。

昨天晚上﹐電視臺又再重播《LOVE ACTUALLY》。(這該是每年聖誕必放的其中一部電影。)於是﹐便決定用此作零八年TOFFEELAND的終結篇。

X FACTOR終於塵埃落定。我喜歡的參賽者又再一次未能奪冠。(DIANA VICKERS在半準決賽給淘汰了。)

冠軍是ALEX BURKE。她其實三年前已經參加了。(就是那個半紅半黑的SHANE WARD參加的那一年﹐就是大紅大紫的LEONA LEWIS參加的前一年。)可是﹐給評判之一的WESTLIFE經理人在初賽最後階段踢走﹐未能入圍。不過﹐皇天不負有心人﹐今年在一致看好下﹐終於成為了X FACTOR歷史上第二個奪冠的女生。

也於是﹐如無意外﹐她的首張個人SINGLE將會成為今年聖誕第一。也於是﹐LEONARD COHEN的名曲又再次在英國街頭不斷奏起。(甚至上了《泰晤士報》的社評。)



願大家都有一個快樂的聖誕﹐無憂無慮的新年。

明年再見。

(下期兩週一聚是要錯過了。)

Monday, December 15, 2008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是第四次相聚。主題定為「禮物」。乃是讀與吃的心思。

我叫若馨﹐在英國蘭開夏郡出世﹐執的是英國公民護照。不過﹐母親經常提醒我﹐要我牢記著自己是中國人。

我記得﹐以前母親常說﹐總有一天她會帶我返北京。總有一天。印象中﹐每次提起要去那個遠東的國家﹐母親都會有點激動﹐紅起了鼻子﹐雙眼泛起一星星閃亮的淚光。看到母親那神情﹐我會立即跑去摟著她﹐用中文安慰她道﹕「既然媽媽這樣喜歡中國﹐待若馨將來儲夠了錢﹐便第一時間帶媽媽到中國旅行。你說好不好﹖」

那時候﹐我的確以為是家庭經濟問題﹐負擔不起遠東旅行的費用。因為我們整個家都是靠母親替報紙雜誌寫稿﹐一手撐起來的。有時候﹐還有些電視訪問﹐不過﹐次數著實不多﹐而且越來越少。曾經幾個月便有一﹑兩次﹔後來﹐則一年才得一﹑兩次﹐都是五﹑六月的時候。至於﹐她寫的是什麼﹐那時候﹐我真的一無所知。《泰晤士報》是她唯一讓我讀的報紙。小學開始﹐她便逼我每天讀報紙。可是﹐每次報社刊登了她的文章﹐她都會立即把整版撕掉﹐生怕我不小心讀了。

的而且確﹐我的家就只有我和母親兩口子。除了床頭那張跟母親在影樓拍下的照片外﹐我沒有見過我的父親。母親也很少在我面前提起。我的腦袋對「父親」這個名詞近乎沒有一點認識。記得小學有一天﹐老師問我父親的名字。我回答道﹐我的父親便是史密夫先生﹐引來全班大笑。那時候﹐我確實以為跟我們同住在一間房子的男人﹐就有另一個稱謂叫做「父親」。

知道我在學校鬧下這樣的一個笑話後﹐母親教訓我道﹕「若馨﹐你要記著﹐你姓林。是中國人。你的爸爸也是中國人。一個希望國家強大的勇敢中國人。因為趕不上那一班火車﹐給壞人捉了去﹐用槍打死。所以﹐你是再不能看得見他。不過﹐他在天之靈﹐必定會保祐我倆。至於史密夫先生﹐不過是收容我們兩母女的英國紳士。你不能胡亂跟人說﹐他就是你的爸爸。你也沒有什麼繼父。」

那天晚上﹐母親心情很壞﹐所以沒有到樓下燒飯。史密夫先生便敲門給我遞上些麵包。我不敢接。我隔著門縫悄悄對他說﹕「因為我闖了禍﹐弄得母親很傷心﹐所以﹐我要自己懲罰自己﹐不准自己吃晚餐。」我已經很細聲﹐不過﹐還是給母親聽到。她立即爬起床跑過來﹐接過史密夫先生的麵包﹐道了聲謝後﹐關上門﹐便抱著我痛哭起來。

後來﹐待我長大了些﹐母親便跟我多講一些以前她沒有跟我說過的故事。不過﹐總是零零碎碎。當中﹐也有許多留白的地方。

原來﹐我們是在一九八九年夏天從北京經香港來到英國。本來打算在倫敦住下來。是史密夫先生提議那時腹大便便的母親搬到曼徹詩特去。因為他的房子正有一間空餘的睡房。況且﹐好歹也算有個照應。史密夫先生曾在北京住過三年﹐是父親大學裡面的朋友。也是在八九年夏天決定搬回英國老家。對此﹐我當然沒有一絲印象。因為那時候我還住在母親的肚子裡面。母親是在那年聖誕前才產下我。

不用寫稿的時候﹐母親會拖著我到附近的公園散步。有天﹐躺在青翠的草地上﹐她哼起了一些古怪的旋律。母親說﹐那些都是中國傳統的兒歌民謠。是她兒時外祖母經常唱給她聽的歌。她輕輕用手指梳著我那頭烏黑的長髮﹐帶點感觸地道﹕「若馨﹐我多麼希望你能夠有一個無拘無束﹑毫無牽掛的童年。我實在不希望我們大人的事情﹐影響了你的成長。」我爬起身來﹐親了一親母親的臉﹐笑說﹕「媽媽﹐你放心好了。我現在不是一個很快樂的小孩子嗎﹖」然後﹐我便在草地上跳起舞來﹐用英文唱著那首我最喜歡的歌﹕「當我還小時,我問母親,我長大了會怎樣?我會美麗嗎?我會很有錢嗎?母親這樣告訴我:QUE SERA﹐SERA﹐將來怎樣,且由他吧,我們看不見將來,將來怎樣,且由他吧。」看著我的歌舞表演﹐母親笑得很燦爛。回家路上﹐我依然哼著那輕快的音樂。母親說﹕「自你懂性而來﹐你就只喜歡那些英國民謠。尤其是這一首。這也是好的。依我看﹐將來你做了母親﹐一定會教曉你的女兒唱這首歌。」我給她做了一個鬼臉道﹕「QUE SERA﹐SERA。」那是我首次想像自己做了一個母親。

要做一個母親﹐我當然只有想像的份兒。那年暑假過後﹐眼見班裡面一個又一個女生都開始長大﹐都開始有著女人的煩惱﹐我便越來越苦惱。因為我依然是一個小女孩。課餘時候﹐已經亭亭玉立的老友蘇姍便常跟我投訴做女人的壞處。我以為﹐她是找錯投訴對象。因為我倒很羨慕她可以受著胸圍的束縛。當然﹐還有每個月那些不方便的日子。有時候﹐我會趁母親不為意﹐偷偷試戴她的胸圍。有一次﹐給母親發現了。她摟著我道﹕「傻孩子﹐怎麼裝扮起大人來﹖你還未有這樣的需要啊﹗」聽到母親那溫婉的聲音﹐我立即控制不了自己﹐哭喪著臉道﹕「媽媽﹐我好像是長不大。我快十三歲了。班裡面就只有我......」我哭得再講不下去。母親一邊替我抹乾臉上的淚痕﹐一邊安慰我道﹕「孩子﹐你實在犯不著趕去長大。你應該好好珍惜還是一個小女孩的日子。因為以後還有蠻長的時候要你去受做女人的苦。」我把頭偎在母親的懷裡﹐輕輕的問﹕「難道你不怕我長不大嗎﹖」母親笑了起來。她柔柔地拍著我的背﹐替我脫下那個不稱身的胸圍後﹐道﹕「我為什麼要怕﹖難道怕你老是要吃我的奶不成﹖我的好孩子﹐你放心﹐你總會長大成人﹐然後好好照顧我這一個老媽子。別發傻了﹐我還有幾篇稿要趕著謄。」

母親真的毫不擔心我的身體。當週邊所有人都開始發現我完全不像一個快十五歲的女生時﹐她只是笑著道﹕「幹嗎你們硬要我的女兒快大不成﹖女孩子一長大﹐便是插了翅膀的小天使﹐再不喜歡待在家裡﹐聽媽媽講故事。況且﹐史密夫先生屋前的花園又太細小了﹐裝不下幾多個等候約會若馨逛街的男生。待我儲夠錢買了間大屋﹐我們的若馨就會立即長大成人。」

在人前﹐話雖這樣說﹐母親其實很明白我的不安。所以﹐她決定送我一個TRAINING BRA做生日禮物。我是這樣以為的。因為報紙是這樣寫。可是﹐我不知道她看上了什麼款式﹔我也不知道她打算幾時帶我去試戴。因為報紙沒有交代清楚。

上月﹐等候我放學的時候﹐母親在市內一間少女內衣店遭人開槍打死。《泰晤士報》引警察發言人的話說﹐凶器是中國大陸製點三五口徑自動手槍。動機未明﹐一切仍然在調查階段。他們不排除是因為言論開罪了別人。

是史密夫先生趕往學校的曲棍球場﹐把母親遇害的消息告訴我。我竟然沒有哭。便是在停屍間裡﹐我也沒有流過一滴淚。我知道﹐這實在有點古怪。我不斷努力嘗試﹐可是始終未能成功擠出一滴眼淚。我一邊氣憤地暗罵自己﹐一邊想辦法安慰自己﹕我不懂得哭﹐或者那是因為我的腦袋依然未能完全理解得到這是一件什麼樣的事情。於是﹐以後幾天﹐我只是不停的啃報紙﹑聽電視電臺廣播。不過﹐我依然未能哭得出來。原來﹐我的淚腺早已枯乾。

葬禮過後﹐回到住所﹐史密夫先生給我遞上了一疊又一疊手稿。那些中文的﹐我認得是母親的真跡。也有一些英文的。史密夫先生說﹐有部份是他協助翻譯過來﹐其餘都是母親的原稿。史密夫先生又跟我道﹐那些文稿全部都在世界各地的報章雜誌刊登過。是母親要他代保存下來的。不過﹐他覺得是時候轉交給我。

那天晚上﹐我挑著燈﹐坐在以前母親寫稿子的書桌上﹐讀著那一篇又一篇的文章。我首先選讀那些英文的。因為我會讀得比較快﹐也比較容易理解。細嚼著母親的文字﹐我竟然開始感受得到身體內中國人的血液在沸騰﹐我也開始有點明白以前母親那些說話的背後意思。只是﹐同時候﹐我也不明白﹐既然母親要我牢記著自己是中國人﹐何解她從來都不容許我讀她的作品。我真的很不明白。

今天早上﹐我如常七時起床梳洗﹐準備上學。爬起床的時候﹐我已經覺得身體有點古怪。我以為是著了點涼。在洗手間的時候﹐我赫然發現﹐在那純白色的內褲上﹐綻放了一朵鮮紅色的小玫瑰。我望著那一片片的花瓣﹐我興奮得很想大叫。然後﹐我便想起了母親﹐一切都卡在喉嚨裡﹐講不出話來。這本來是母親和女兒的秘密。因為這是每個女人一生裡面第一個重要日子。可惜﹐這個世界上﹐除了我自己外﹐已經再沒有一個人能夠跟我分享這一個秘密。

我脫下那條內褲﹐親了一下那朵小小的紅玫瑰﹐然後疊好把它放進一個細細的透明膠袋裡面。望著鏡中倒影﹐我跟自己說﹕「我要生一個中國人的孩子﹐然後要他接下外祖母遺留下來的棒子。」

今天是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我十五歲生辰。我想﹐這是母親在天之靈給我的一份生日禮物。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讀與吃。]

Saturday, December 13, 2008

早陣子﹐愛爾蘭足總安排了一場國際友誼賽﹐給國家隊做練習之用。他們邀請了波蘭來到都柏林。

九月的時候﹐當知道會有這樣的一場比賽﹐公司裡的一眾男生都嚷著要搞一個NIGHT OUT。我當然舉手舉腳贊成。自B決定環遊世界後﹐我們這班男生已經一段時間沒有搞過什麼活動。(星期五下班後到酒館把酒聊天當然不能算數。雖然B最出名的一個節目就是DARTRUN。那又是一個飲酒的節目。那是沿著都柏林那條叫做DART的火車線﹐從南到北﹐每個車站去一間酒館飲一品脫﹐誰最快完成﹐誰便贏得那一晚的獎項。)

當然﹐到球場看球賽﹐最後還是會變成一個飲酒的節目。始終﹐這個國家叫愛爾蘭。(這樣說﹐好像有點不妥。因為到球場觀看球賽﹐不過是一個出外飲酒的藉口。)

一個月又一個月的等。愛爾蘭足總始終未公佈售票詳情。可是﹐離開比賽日子還只得一個多星期。TICKETMASTER裡面﹐甚至沒有這一場比賽。

其實﹐嚴格來說﹐也不能講愛爾蘭足總沒有公佈售票詳情。因為他們的確在其網頁裡公佈了一些資料。那是為了在愛爾蘭生活的那些波蘭人。跟英國一樣﹐波蘭佔了愛爾蘭人口的很大比例。那幾個波蘭同事一邊讀著網頁上那些波蘭文﹐一邊替我們翻譯道﹕「這些票只供波蘭人購買。愛爾蘭人持有這些票﹐不能入場。」我立即笑道﹕「那麼﹐我這一個香港人又如何﹖」

因為講明愛爾蘭人不能手持那些票入場﹐所以我們也沒有購買。這次NIGHT OUT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加深公司裡面波蘭人和愛爾蘭人的鴻溝。假如他們不能坐在一起為各自國家吶喊打氣﹐便完全失去意義。於是﹐我們唯有繼續等下去。

終於﹐給我們等到公開售票的日子。可是﹐票價竟然是五十五塊。那不過是一場友誼賽。也就是練兵關係﹐愛爾蘭陣中沒有幾多個在頂級聯賽效力的球員。實在不能想像明年當意大利作客都柏林﹐角逐世界杯外圍賽出線權的時候的價錢。

假如大家都決定付五十五塊看一場友誼賽﹐我也是願意拿出來的。因為這一場比賽有點有趣。每天在公司裡﹐總是充斥著雙方互相叫囂的電郵。可是﹐最後因為沒有一個波蘭人願意付五十五塊入場﹐所以﹐這個節目是取消了。

可是﹐早就說過﹐到球場觀看球賽﹐不過是一個出外飲酒的藉口。很快﹐大家便決定那天下班後一起到酒館看球賽。

我老是嚷著我是中立的。其實﹐我心裡面還是希望波蘭能夠打破查帕東尼的不敗之身。算是少數民族團結一起的緣故罷。不過﹐那天上班﹐我還是在批上了一件綠色的外衣。因為J說﹐既然你沒有到過波蘭﹐你就應該要支持愛爾蘭。於是﹐我做了一個典型的香港人 - 牆頭草。

Thursday, December 11, 2008

眼看聖誕燈飾已經亮起﹐便想起了去年公司的那張禮券。應該差不多到期限﹐可裡面還有二十多塊餘額。於是﹐決定跟往年一樣﹐把那剩餘的金錢統統花在一些新書﹐或者一些書店減價永遠輪不到﹐而亦不是經常會在舊書店出現的書上面。去年﹐我便買了一堆劇本回家啃。

也許﹐我該說明一下那一張禮券。

那其實是一張儲值卡。是名符其實的儲值卡。只儲了某一個限額的金錢﹐或五十﹐或一百。聽說﹐最多的是二百。永遠不能增值。也不能提取現金。拿著那張禮券﹐便可以到那些認可的商店﹐當現金一樣使用來購物。不過﹐那是有期限的。就是一年。

我當然早決定了買些什麼書。就只差如何才能夠最有效地用完那張禮券裡面的二十多塊餘額 - 既能買下所有希望買下的書﹐也不用花上自己的一分一文。於是﹐上週末﹐我在都柏林市中心來了一次書店大巡遊。我的意思是﹐格價。

最後﹐我決定在「水石堂」花光那些餘額。因為那本《白老虎》(THE WHITE TIGER)以半價出售﹔同時候﹐我也找到了「人人出版社」出版的那本IRÈNE NÉMIROVSKY的短篇小說集。

上月﹐當公佈印度作家ARAVIND ADIGA的首部作品獲得了今年MAN BOOKER PRIZE後﹐《泰晤士報》便刊登了一篇對《白老虎》的介紹和分析。我覺得﹐那會是我的一杯茶。在書店翻過頭兩章後﹐我便把這本給選為2008年最佳英語小說的書﹐列入了我那個「要讀的書」的名單上。至於﹐第幾位﹐倒一時沒有考究。可因為正沉醉在《戰爭與和平》裡﹐實在不急于一時買下來﹐就讓它留在書店等我好了。況且﹐晚些時候﹐可能有幸能在舊書店碰上﹐價錢會便宜一點。

至於IRÈNE NÉMIROVSKY﹐則是早陣子讀了《紐約書評》才有興趣。在十一月號﹐J.M.COETZEE寫了一篇文章介紹這位最後死在奧思維辛集中營裡面的法國女作家。我當然曉得那本《SUITE FRANCAISE》。那是幾年來一直放在書店當眼處的小說。不過﹐我向來是個古怪的人。當大家都盛讚某一本書的時候﹐我會無知地扮作孤僻﹐避之則吉。所以﹐直到現在﹐我還未讀過那部以二次大戰時期巴黎淪陷為背景的未完小說。可是﹐當讀了《紐約書評》那篇文章後﹐我對這位努力希望成為法國人的俄羅斯女人的一生很有興趣。也於是﹐閒逛書店的時候﹐我開始翻閱她的作品。我喜歡上了那部短篇《舞會》(LE BAL)。在「水石堂」﹐我找到了「人人出版社」出版的那部短篇小說集﹐收錄了《LE BAL》外﹐也有《DAVID GOLDER》﹑《SNOW IN AUTUMN》和《THE COURILOF AFFAIR》。一本書的價錢﹐是三本書加在一起的一半。(《LE BAL》和《SNOW IN AUTUMN》本身已是收錄在一起。)正符合經濟原則。

這兩本書《白老虎》和《IRÈNE NÉMIROVSKY短篇小說集》共二十六塊六毫五仙。我那張禮券的餘額則是二十三塊四毫五仙。我當然要多拿出三塊二出來﹐繳付那差價。因為褲袋裡沒有太多零錢﹐遞給售貨員那張禮券的同時﹐也遞上了兩個兩塊﹐道﹕「我這張卡裡面才得二十三塊四毫五仙。那差價我付現金好了。」

豈料﹐那位售貨員用他的愛爾蘭口音回答說﹕「這是不可以的。你這張卡裡面的餘額至少要等於我收銀機顯示的數目方有效用。」

「這兒不就是四塊嗎﹖就是來繳付那三塊二的差價。」

「那麼﹐你應該先給我這四塊。待我收好了﹐才再給我遞上那張禮券。」那位售貨員竟然有點氣地對我說﹕「我現在先收下你這四塊。然後﹐我再在你這張卡扣除二十二塊六毫五仙。」

「不﹗不﹗不﹗」我忙著道﹕「我要花光這張卡裡面的餘額。即是二十三塊四毫五仙。你得找回八毫給我。」

「啊﹗我已經計算妥當了。再不能改。」售貨員強忍著他的脾氣﹐給我送來一張收據和我那張禮券說﹕「多謝光臨。」

我望著那張收據﹐也忍著我的怒火﹐問道﹕「你是不是英國人﹖」

那位售貨員料不到我有此一問﹐愕然地回答道﹕「我是愛爾蘭人。」

我一邊離開﹐一邊道﹕「可是你很像LITTLE BRITAIN那些英國人。」

Monday, December 08, 2008

首次聽到「南水北調」這個名詞﹐是在大學二年級的夏天。

那年﹐學校首次跟三峽工程總公司合作﹐在長江三峽大壩工地宜昌﹐舉辦了一個為期兩個月的所謂參觀實習團。我們工程系的學生﹐到了二年級的暑假﹐便硬性給分派到政府工務部門﹑或者外面的私人公司去。美其名為「實習」﹐實際乃是為我們的師兄師姊提供一些廉價勞工﹐做一些公司裡沒有人願意做的工作。有見及此﹐雖然要自費參加﹐又沒有在香港實習領得到的薪金﹐我還是立即報名去長江三峽。畢竟﹐朝九晚五的生活﹐以後多的是﹐沒有必要提早體驗。那是我的最後一個暑假﹐無論如何我是不能白白浪費。我要在學校容許下﹐好好享受學生生活裡的最後一個夏天。

我果然沒有猜錯。那的確是一個美其名為「實習」的旅遊活動。在三峽工程總公司的安排下﹐我們到了許多許多長江三峽附近的地方去。當然﹐包括那些將要在水壩蓄水後給永久浸在水底的地方。像白帝城。

無疑﹐那是大學生活裡頭最開心的日子。跟一班老友到外地闖蕩﹐是最逍遙不過。(這句話說得有點魯莽。大學裡頭所認識的許多老友﹐其實都是在長江三峽時候才成為老友。)

因為美其名為「實習」﹐三峽工程總公司當然也給我們安排了一些課堂﹐好教我們這班香港學生多了解一下那個舉世矚目的三峽工程外﹐也對中國大陸的幾個水利工程有多點認識。其中一個就是「南水北調」。

顧名思義﹐那就是一個把南方的水調到去北面去的工程。實在點說﹐是把黃河水輸送到經常乾旱的北京去。他們說﹐因為國家經濟迅速發展﹐國家首都將要嚴重缺乏食水﹐影響以後的增長。把黃河水輸送到去北京﹐既可供應首都食水﹐也可以解決黃河氾濫的問題。實在是一舉兩得。

那時候﹐聽著那些國家水利﹑水文專家的介紹﹐縱然我的國語很不靈光﹐我也有點明白白先勇所謂的「浪漫思想」。

不過﹐離開長江三峽後﹐我再沒有興趣研究那個三峽工程。更加沒有接觸那個「南水北調」。我只知道﹐那都是為了解決一些人的問題﹐另外一些人要無可奈何地被逼離開自己的家園。或者﹐那就是所謂的雷鋒精神。

最近﹐再次想起「南水北調」這個名詞﹐因為愛爾蘭那個「西水東調」的工程正式進行廣泛資訊﹐收集全國市民對這項工程的意見。在這個同樣是為了解決首都缺水的問題的工程裡面﹐我的公司正是政府的顧問。

我們設了一個網頁http://www.watersupplyproject-dublinregion.ie/﹐讓大家多些了解這個工程﹐了解一下我們提出的那十條解決都柏林缺水問題的「西水東調」的路線。

也許﹐香港人都不大關心這個「西水東調」的工程。畢竟﹐愛爾蘭跟香港沒有什麼聯繫。不過﹐那的確是一個很精彩的網頁。便是為了看看這個島國那些美麗的景色﹐就值得到那個網頁逛一逛。

當然﹐我更希望大家了解一下一個民主國家會如何處理一個影響全國的工程。大家不是說中國要慢慢學習成為一個民主國家嗎﹖這就是很寶貴的一課。

我們是不能強行要一些人為了國家的「利益」而犧牲。所以﹐「南水北調」從來都只得一條路線﹐而「西水東調」則要從原本的三條﹐演變成現在資訊的十條。

話也的說回頭。或者﹐這樣費時失事的舉動﹐這樣浪費金錢的行為﹐就是有些人以為西方民主不是中國國內同胞所希望得到的東西的原因。他們會如此以為﹐都只因他們不是在國家沒有自由民主底下受損害的一群。

Friday, December 05, 2008

我迷《LITTLE BRITAIN》。是越看越喜歡。假如有天我會因為未有重溫這套英國廣播公司的趣劇而未能入睡﹐我不會感到意外。這完全是英國人自嘲的典範製作。對于英國人的所有白痴和教人不屑的行為﹐實在諷刺得淋离盡致。

以下是我最喜歡的一幕。這該可以算是經典的一幕。(中文翻譯關係﹐稍稍有了些修改。)

場景﹕旅行社
人物﹕旅行社職員一名﹐顧客一名

職員 [給顧客遞上機票。]:史密夫先生﹐這是你到多倫多的來回機票。

顧客 [接過機票。檢查妥當。]:太好了。已經接近三年未有探望我的女兒。她知道後﹐一定會很高興。麻煩你了。再見。[站起身﹐離開旅行社。忽然想起一事﹐轉過身來﹐再次坐下來。]

顧客﹕我忘記了。我希望我的飛機餐是素食。

職員 [有點煩厭的表情。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那麼﹐你是要取消這張機票﹐另行再訂過一張罷﹖

顧客 [慌忙地]﹕不﹗不﹗我不過要素食......

職員 [繼續不耐煩﹐繼續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已經取消了。[頓了一頓﹐繼續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你是要下星期六起行罷﹖

顧客 [無奈地點頭]﹕對﹗

職員 [繼續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啊﹗很抱歉﹗那天所有飛往多倫多的航班已經爆滿。

顧客 [一臉無奈﹐也有點不滿]﹕怎麼會突然爆滿﹖我......

職員 [繼續不耐煩﹐繼續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因為最後一張機票都給人買了。

顧客 [不滿地]﹕我不過要素食罷。

職員 [忙碌地按著桌面上的電腦。]:假如你是要素食的話﹐我建議你去希臘。那些航班都會提供蔬菜沙拉。

顧客 [氣憤地]﹕那不是有點問題麼﹖

職員 [停止按桌面上的電腦。]:假如你不喜歡蔬菜沙拉﹐你可以去溫歌華。那些航班有素菜通粉。

顧客 [無奈接受]﹕去溫歌華也許是一個辦法......

職員 [搶著道]﹕ 不過﹐電腦說﹐也爆滿了。

顧客 [氣憤地]﹕你怎麼知道﹖你還沒有輸入電腦。

職員 [胡亂地按下一個鍵]﹕電腦說﹐所有航班都已爆滿。

早陣子﹐朋友的同屋搬走。於是﹐朋友便打電話去客戶服務部轉換有線電視的用戶名字。那位客戶服務員跟他說﹐用戶名字是不能轉換的。

朋友跟他講明了情形。那位客戶服務員聽後道﹕「我再多講一次﹐用戶名字是不能轉換的。至於你的情形﹐唯一辦法就是先取消現有的服務﹐然後重新申請。過幾天﹐我們會有人跟你聯絡﹐看看什麼時候方便上門取走那部解碼器。不過﹐我現在會立即幫你重新申請﹐大概一個星期後﹐便會有人通知你﹐我們會什麼時候給你重新安裝過解碼器。」

有點不可以想像罷﹖這是真人真事啊。我的朋友真的要請兩天假等候有線電視的人上門取走那部解碼器﹐和重新安裝解碼器。

那天﹐在酒館裡﹐聽著朋友的說話﹐我立即想起了《LITTLE BRITAIN》裡面這經典的一幕。

Wednesday, December 03, 2008

讀了朋友的一封電郵﹐便想起中學時候老師的一次作文批改。

我在文中寫了「米高峰」三個字。她竟然說我寫錯字。她不是不滿意我捨揚聲器而取米高峰。她說錯寫了那一個「峰」字。讀畢她的紅字﹐我立即跑去跟她討論。因為我以為她的批改完全沒有道理。那是一個外來詞語﹐從拼音而來﹐根本沒有什麼錯字對字之分。她不接受我的理論﹐可是﹐也提不出什麼有力證據﹐只是一味推說什麼約定俗成之類的話。對於那些只看結論﹐不看推敲立論過程的人﹐我根本沒有心情跟她討論。於是﹐我唯唯諾諾地答上一些話便離開了教員室。生命苦短﹐我們不應浪費時間。

那封電郵裡﹐朋友說我的專欄老是有許多錯別字。

這是我承認的。有些錯別字﹐是自己無知。有些﹐則是不小心所致 - 在電腦輸入中文﹐我用的是漢語拼音。這是我唯一懂得的中文輸入法。大意地錯按下那些數字鍵﹐又不花時間重讀一遍﹐所以文章裡滿是錯字和別字。

不過﹐朋友口中有些錯別字﹐我不大認同。她講的﹐就是「米高峰」那類外來的拼音詞語。她說﹐「拉詩維嘉詩」該寫成「拉斯維加斯」﹐「查理詩」該是「查理斯」等。

假如那是真的有錯對﹐何解是我寫錯了﹐不是你錯寫了﹖是因為要少數服從多數嗎﹖

假如是要少數服從多數﹐那麼「碧咸」﹑「布殊」等都是錯字。在中國大陸裡頭﹐他們用的是「貝漢姆」和「布什」。

都是外來的拼音詞語﹐有什麼錯或對。

只是﹐同時候﹐我也想起了許多年前讀過彭定康的一段說話﹕「我不明白何解北京叫做BEIJING。她應該是PEKING。正如羅馬﹐我們不會稱她做ROMA。我們叫羅馬做ROME。PEKING和ROME都是英文。」因為早已忘掉了原文﹐這不過是憑記憶把大意翻譯過來而已。其中可能有謬誤的地方。

這是「米高峰」裡面那個「峰」字寫錯了的原因嗎﹖

假如這是我當年要得到的答案﹐那麼﹐我們應該不好強行要講英語的國家把我們國家的首都稱做BEIJING﹐都要喚PEKING。廣東該是CANTON。

再多想了一些。假如北京是BEIJING﹐為什麼中國是CHINA﹐不是ZHONGGUO﹖

Sunday, November 30, 2008

前言﹕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是第三次相聚。主題定為「朋友」。乃是筆路的心思。

首次碰見黛薇﹐是在她的婚宴。

那年﹐仲舒環遊世界回來﹐便說要擺喜酒。其實﹐也算不上是什麼「喜酒」。不過隨便宴請親朋﹐給大家介紹一下他那位在阿歷山大港認識的妻子。

我和仲舒是很要好的朋友。我們在戲劇班認識﹐一見如故。因為班裡面就只有我倆不發明星夢。每逢週末﹐我都會跑到他的住所﹐一起討論劇本﹑研究演技﹐直至天亮。我初出道時﹐有幸碰上一個好角色﹐贏得些少名氣外﹐也贏得一些小報記者注意和跟蹤。他們曾多次暗示﹐我和仲舒的朋友關係有點超出尋常。不過﹐當我老是只能演上一些閒角後﹐我和仲舒的友誼終於能夠逃出那些鎂光燈的照耀。

仲舒沒有我那樣幸運。戲劇班畢業後﹐賦閒在家的日子比他那對退了休的高級公務員父母還要多。很偶然下﹐才能弄來一個沒有對白﹐甚至鏡頭也未必捕捉得到的角色。縱然如此﹐他依然對電影充滿熱誠。他開始學習寫劇本。總算能夠維持生活。也儲了一些錢。至少﹐買得到一張去倫敦的單程機票。他說﹐生活單調得再沒有題材﹐他要好好看看這個世界。

仲舒浪跡天涯期間﹐我是唯一一個收到他的明信片的人。便是他的父母﹐也要在我這兒打聽那個獨生子的下落。可是﹐他從來沒有提及過黛薇 - 一個也是因為厭倦生活而決定到世界遊蕩的人。是他說要請我吃飯﹐要我務必出席﹐我才知道﹐原來他跟黛薇早在拉詩維嘉詩註了冊。

喜酒設在蓮香樓。老侍應用屏風間了酒樓一角給仲舒那五檯客人。這該是這間古舊酒樓幾十年來的首次。

仲舒一看到我﹐便拖著黛薇跑過來招呼﹕「想不到你這個舞台劇小明星會如此準時。」我給他遞上禮包﹐笑道﹕「就希望跟你打好關係﹐預先知道你下部電影劇本﹐好教我在那些監製老闆前弄得一個男主角來演。」

仲舒當然是回答了另外一些話。不過﹐我都沒有聽入耳裡。除了「她是我內子」這一句。因為我整個人就給那新娘子迷住。跟她的丈夫一樣﹐黛薇也是便裝一道。她是一個纖長而體態極其動人的女子﹐拗黑的膚色﹐稍稍敷一點胭脂﹐不搽粉﹐很媚﹑很健康。幾個月後﹐我們一眾男生到酒館把酒聊天﹐談到了仲舒那個婚宴。他們爭說黛薇幾個朋友都是很標致的美人兒。我竟然答不上口來。因為那天晚上﹐我就只看得見黛薇。整個晚宴裡﹐我的視線就老是不自主地偷偷隨著黛薇的身軀遊走。奇怪地﹐每次看到她的臉﹐她都有點驚惶失措﹐好像已經偷望我很久﹐突然被我發現一樣。

婚後﹐仲舒依然跟父母同住。我也再次成為了他們家的常客。次數甚至比以前讀戲劇班的時候還要多。

原來﹐黛薇也燒得一手好菜。於是﹐我這個王老五便多了一個藉口去探望他們。她說﹐那是從前中學時候那位家政老師的功勞。到了現在﹐整個中學生活裡頭﹐她就只記得那位老師的一句「要繫著一個男人的心﹐還是要靠一碗熱湯」。黛薇也樂意燒我喜歡的菜。我老是覺得﹐她對我很照顧。或者﹐因為我是她丈夫最要好的朋友罷。那時候﹐我的確是這樣想。

可能見我連年孤家寡人﹐黛薇總是很努力替我做媒。她是緊張得便是仲舒也很怕她提及這個話題。有天﹐仲舒向她抗議道﹕「老婆﹐你已經提供了很足夠的材料﹐給我寫一個老是失敗的媒人婆的角色。請放過我們罷。」不過﹐黛薇最後還是成功了。她介紹了我認識她的一個中學摯友﹐也就是我現在的妻子蘭君。自此以後﹐我知道得黛薇的事更多﹐認識得黛薇也越深。

原來﹐黛薇和蘭君都是她們那一屆最出色的學生。黛薇是田徑隊的隊長﹐蘭君則是合唱團的召集人。中學會考﹐她們同時考獲十科全優。曾經﹐老師們都很頭痛﹐不知道該選上誰做領袖生。也怕傷了兩小妮子的感情。後來﹐他們無意中發現黛薇跟隔鄰男校的一位教師相戀﹐難題才迎刃而解。蘭君輕嘆道﹕「黛薇以前就是會不顧一切地去愛。結果﹐傷了其他人的同時﹐也弄得自己傷痕纍纍。」

黛薇的確是我和蘭君閑談時的主要話題。有一次﹐蘭君裝著有點氣道﹕「依我看﹐你似乎對黛薇更有興趣。」望著蘭君那紅蘋果般的臉﹐我知道我不能否認。她真的裝得很憤怒般。於是﹐我唯有努力扮作自然地辯護道﹕「因為我要從你的朋友中多認識你。人本來就是無性格的。都是給周遭環境塑造出來。朋友﹐尤其是摯友﹐是重要一環。難道你不記得了嗎﹖那天晚上﹐黛薇就說過﹐好像能夠在我身上找到仲舒的影子。她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我的戲很真﹐真得連自己都騙倒。也騙倒了仲舒兩夫婦罷。在黛薇積極鼓勵下﹐一個月後﹐我決定向蘭君求婚。

可能是我的錯覺﹐有了蘭君做妻子﹐我似乎更容易接觸得到黛薇。便是單獨兩個人一起﹐黛薇對我連以前的那一點拘謹也沒有。

可是﹐好境不常。三年前﹐仲舒交通意外身亡後﹐黛薇便在我和蘭君的生活裡消失了。她再次跑去浪跡天涯。她說﹐要在世界各地尋回仲舒的一點一滴。因為在世界到處遊蕩的日子﹐是他倆最開心的時候。聽著她說那句話的時候﹐我這個職業演員莫明其妙地覺得黛薇不過在演戲。機場送別時﹐看著她有點異樣的眼神﹐我猜我們是以後再也不會遇上。因為她根本不會讓我們再次相遇。蘭君同意道﹕「因為一看到我倆﹐便會教她想起仲舒。」無疑﹐這是一個合理的解釋。不過﹐我就是覺得有點不妥。

世事難料。想不到多年不見﹐再次碰上﹐竟然又是一個喜宴。是她們中學那位家政老師的八十壽宴。

蘭君因為外出公幹三月未返﹐便著我去送一份賀禮。她的中學朋友﹐雖然不是太熟悉﹐到底也算作認識。何況﹐有幾個是以前黛薇幫我做過媒的。不過﹐那些不結果的所謂緣份﹐這些有了丈夫兒女的女生都理所當然地忘掉得一乾二淨。一輪招呼後﹐我便看到黛薇。跟其他人一樣﹐她也穿上一襲旗袍。藍色的﹐外加件湖色織錦緞短皮襖。她在跟一些老師傾談。她消瘦了﹐面色有點蒼白﹐不過﹐依然迷人。

我站在一旁﹐雙眼就只望著她。我知道她們提及了蘭君。因為有人要黛薇向我這邊望一眼。她終於看到了我。她猶疑地走過來﹐好不容易才擠出一句話﹕「印象中﹐我們這間女校從來沒有一個男生。」顯然三年未見﹐我們之間多了一點陌生的冷漠。我努力微笑回答道﹕「蘭君趕不上。她要明天才回來。想不到﹐你卻趕上了。」黛薇仿彿是這時候方知道蘭君不會出席一樣。望著她奇異的表情﹐我弄不清那是否有點失望。她勉為其難地道﹕「本來希望給她一個驚喜。」原來﹐黛薇是專程跟老師慶祝生辰。前晚才從倫敦回到香港﹐正在酒店下榻。

雖然我們之間是隔著了一層奇怪的空氣﹐可是﹐整個晚上﹐我都留守在黛薇身旁。她也沒有離開過我半步。畢竟﹐整個讌會廳裡﹐我最熟悉她﹐她也最熟悉我。沒有蘭君在場﹐我應該是黛薇唯一可以傾訴的對象。這三年裡面﹐總發生了許多事情罷。於是﹐在酒精作用底下﹐我們慢慢開始談了許多話題。從攝影到繪畫﹐從電影到小說﹐從旅遊到生活。她依然是以前的那個黛薇。不過﹐我們就是沒有談到仲舒。我們都刻意避開這個名字。

晚宴後﹐我堅持要陪黛薇返酒店。她竟然讓我送到她的房門前。我本來打算就此開口跟她道別﹐可是﹐我卻聽到自己說﹕「你不打算讓我入內飲杯白蘭地嗎﹖」我不待她回答﹐就伸出雙臂摟著她。正要親一親她的臉﹐便聽到遠處有人從房裡走出來的聲音。於是﹐黛薇立即推開門﹐拉我入房裡面。

我們相對而笑。她從酒櫃找來一支白蘭地﹐給我們各倒了一杯。她一飲而盡﹐然後又多倒了一杯。連續三杯。我勸她慢慢的飲﹐怕她傷了身體。她便幽幽地道﹕「我希望在我倆後悔前﹐放肆一下。否則﹐我們都會終身後悔。」

她把頭偎在我的頸脖上﹐哼起歌來。我情不自禁地偷吻了她那頭柔軟的烏髮一下。她伸出手來摟住我的腰部﹐把紫丁香味的嘴脣湊到我的耳邊﹐輕輕呼出一口又一口暖氣。我一手輕輕撥著她那頭秀髮﹐一手放在她的胸脯上。我把我的嘴脣放到她那兩片上面。我讓我的舌頭給她送上壓抑在我心頭這許多年的愛慕。

關了燈﹐我們躺到床上去。當我進入了她的身體﹐我聽到黛薇一點快感也沒有地勉強低吟著仲舒的名字。

天亮。黛薇比我早起。她坐在床上﹐左手兩隻手指夾著一支修長的煙﹐右手捧著一本小說。我才轉過身來﹐她便冷冷地道﹕「你是時候起來﹐回家換件衣服﹐然後到機場迎接蘭君。我也要出去買點東西﹐準備明天晚上返倫敦。」

她沒有讓我開口答話﹐雙眼依然盯著那本小說﹐繼續道﹕「忘掉我罷。正如我會從此忘掉你一樣。待了這麼多年﹐我們這樣的開始﹐不就是一個很美滿的結束嗎﹖從前﹐你不會搶走仲舒的妻子﹔現在﹐我也不會奪走蘭君的丈夫。你和仲舒是好朋友﹐我和蘭君也是。」

我凝望著她。我再次看到當年在機場送別時黛薇那個有點異樣的眼神。

[按﹕報名參加派對的看筆路]

Friday, November 28, 2008

上星期﹐MICHELLE不大相信我會追看《DESPERATE HOUSEWIVES》。真的﹐其實我也很「八婆」。不過﹐最新一輯﹐我卻已經連續五個星期錯過了。也許﹐沒有五個星期這麼多﹐才錯過了四個星期。沒有記下來的必要罷。不過﹐就因為斷了節﹐所以已經提不起勁追看下去。此間電視台在星期五凌晨時候是會重播剛過去的那一集﹐可是﹐我也懶得去看。錯過了﹐就由它錯過好了。何必苦苦追回早前得不到的。現在就是有現在要做的事情。

縱然我明白這個道理﹐搬到歐洲的第三個冬天﹐有一個電視節目﹐錯過了﹐我是會在重播時收看。假如連重播也錯過了﹐還有YOUTUBE。那就是《X FACTOR》。一個模仿《AMERICAN IDOL》的英國唱歌比賽。夏天時候﹐代表倫敦在北京奧運閉幕裡獻唱的LEONA LEWIS﹐便是兩年前的冠軍。

我喜歡看《X FACTOR》﹐都因為我喜歡唱歌罷。我是喜歡唱歌﹐不是喜歡唱卡拉OK。中學生活裡頭﹐最難忘的﹐要算是每年的音樂比賽。能夠跟幾位老友一起在台上唱歌表演﹐便是已經過了這麼多年﹐依然回味無窮。

早幾個星期﹐《X FACTOR》的主題是英國音樂。那一隊給捧為將會繼WESTLIFE後最成功的BOYSBAND - JLS就有這樣的演出﹕



看著他們的表演﹐我能夠不想起我那一隊蚊子樂隊(THE MOSQUITOES)嗎﹖他們根本就是抄我們當年的演出。預科畢業那一年的音樂比賽決賽﹐我們四人就是在學校禮堂表演了一次披頭四的MEDLEY - A HARD DAY'S NIGHT﹑GET BACK﹑ALL MY LOVING﹑I WANT TO HOLD YOUR HANDS和EIGHT DAYS A WEEK。(很可惜﹐我們當年沒有錄影下來。)

因為我們知道那是我們最後一次在那個舞台上表演﹐所以我們都希望延長我們在臺上的時間。可是﹐也正如《X FACTOR》裡面其中一個評判CHERYL所言﹐MEDLEY的確有點難度。那年﹐在沒有太多時間排練下﹐我們斷送了那個冠軍。我們是第一名進入決賽的。不過﹐我們沒有後悔那個選擇。至少﹐我沒有。因為拿不拿得到冠軍﹐實在不緊要。我看重的﹐是在台上跟我的老友一起唱歌的時間。

我知道﹐我那些老友至今依然是如此想的。因為我們都是老友。

話說回頭﹐我其實不是不喜歡JLS。不過﹐今年的比賽﹐我有更喜歡的參賽者﹕DIANA VICKERS。一個漂亮的可愛女生。以下是直至現在為止﹐她的所有比賽片段。

Audition


Bootcamp Audition 1


Bootcamp Audition 2


Judges' House Audition


Week 1


Week 2


Week 3


Week 4


Week 5 (DIANA病了﹐失了聲)


Week 6


Week 7


前兩年﹐我最喜歡的那一位參賽者最後都只能得到第三名。兩年前﹐我起初的確是比較喜歡BEN的。(不過﹐現在當然不能不喜歡LEONA LEWIS。)去年﹐我則喜歡那對兄妹組合SAME DIFFERENCE。希望今年會有所改變﹐DIANA能夠贏得冠軍。

因為還不到一個月便是聖誕﹐所以﹐寫點無聊的東西罷。

也因為聖誕在即﹐私人關係﹐此欄將變成不定期專欄。直至明年一月。不過﹐那個「兩周一聚」是一定參加的。(除了下月三十日。聖誕外遊關係。)筆路所定的題目《朋友》﹐也已經寫好了。就待三十日那天刊登。

Thursday, November 27, 2008

(續前文)

早陣子﹐是十月尾的時候罷﹐閑談間﹐我是猜到老闆希望在聖誕前給客人遞上一個供水計劃的設計和施工合同的草稿﹐好能夠在今年收到一部份顧問費用。可是﹐同時候﹐我也記起「楊修之死」的故事。縱然是在彼邦工作﹐縱然讀過許多陶傑談及外國人老闆的文章﹐我始終不敢輕舉妄動。於是﹐一等再等下﹐就到了這個十一月中的時候。老闆也終於正式批出一個「急」字。

也許﹐我是不應該等的。也許﹐我實在不應該老是用中國人的傳統智慧﹐來度外國人君子之腹。這兩年來﹐許多許多次證明了外國人工作的頭腦比較單純。至少﹐在我這一個行業是如此。記得有人(好像是孔少林)說過﹐外國商業社會裡不是沒有豺狼﹐只是都在華爾街﹐都在金融城。可是﹐我身上流著的﹐始終是中國人的血。這種中國人的傳統智慧﹐一時三刻是改不了。就因為如此﹐翻翻月曆﹐要在聖誕前給客人遞上一個供水計劃的設計和施工合同的草稿﹐仿彿成為了一個天方夜譚的故事。

我知道﹐在香港﹐那絕不是天方夜譚。那是可能的。既然我們的先輩能夠把一個本來寂寂無名的漁村﹐變成一個響噹噹的國際大都會﹐在香港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不過﹐這兒是愛爾蘭。他們的工作模式跟香港人的有點不同。我實在不知道香港的那一套是否能夠在此間應用。不過﹐現在既然老闆批下一個「急」字﹐我這個香港人當然要想辦法應付過來。

我頓了一頓﹐想想該如何包裝來推銷我那一個充滿香港特色的辦法。我跟老闆說﹕「我是打算用最短時間來完成那些水管的草稿。或許﹐一個星期。因為我是把那些工作往以後推。老實說﹐那些草稿不可能有人花時間詳細研究。我們就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完成那些別人一定會留意的地方。其餘的﹐就留待明年FINALISE時才一併完成。就因為增加了明年的工作量﹐就因為把應有的支出撥到明年去﹐所以﹐我們一定要用最短時間來完成那些草稿﹐以多留些儲備。我跟L談過﹐他應該可以應付得來。要聖誕前完成﹐這是我的建議。」

我其實還未跟L討論過。不過﹐那只在於我如何定義「那些別人一定會留意的地方」。應該沒有太大問題。最重要的﹐還是要得到老闆首肯這樣的辦法。我不希望到明年﹐在FINALISE前﹐當客人留意到一些我們以為別人不會留意的地方時﹐她會大發雷霆﹐因為她事前毫不知情。畢竟﹐這種工作方式﹐不是此間的人能夠輕易想像得到。記得陳冠中在《我這一代香港人》裡的一個故事﹕

「我在香港拍過一部美國電影。美國的設計師要做一個佈景檯子﹐叫香港的道具師幫他做。他每天來問做好沒有﹐香港道具師都回答他﹐不要緊﹐到時一定會做好的。等到開拍那天﹐果然那張檯子及時被搬進來了。表面上看起來還是不錯﹐但仔細一看﹐檯子的後面是沒有油漆的﹐而且只能放著不能碰﹐一碰就塌。美國設計師不明白﹐為甚麼我早就請你們做個檯子﹐要到最後一刻才交貨﹐並只有前沒有後。香港的道具師也裝不明白﹐你要我們做個道具﹐不是及時交貨了嗎﹖而且是幾秒鐘鏡頭一晃就過去的那種﹐為甚麼要做得太全呢﹖在鏡頭裡看﹐效果是不錯的﹐況且不收貨的話﹐也沒有時間改了。這是我們的CAN DO精神﹑港式精明和效率。」

曾經﹐有老友很正經地問我﹕「你這個在工程上一點專長也沒有的人﹐在外國市場﹐究竟有什麼可取的地方﹖你曉得的知識﹐他們很多人同樣曉得﹔他們很多人都曉得的知識﹐你卻一概不曉。我實在想不通這個算盤究竟如何打響。」老友說的是實話。那時候﹐我也不知道答案。

不過﹐當看到老闆滿心歡喜我那一個充滿香港特色的解決辦法後﹐我似乎是替老友找到了一個答案。

因為我是香港人。是那一代的香港人。

只希望不會教壞愛爾蘭的下一代。

Wednesday, November 26, 2008

最近﹐我常想起陳冠中那篇《我這一代香港人》。我常想起他所講的香港人的特質。

年尾關係﹐老闆要我交數。那是今年賺了幾多的意思。當然﹐那一個數可以是一個正數﹐也可以是一個負數。當我們的支出比收入的多﹐那一個數自然是一個負數。

手頭上有幾個工程項目。望著那些試算表和跟客戶早協議定的財政安排﹐明顯地﹐有一個供水項目並未能夠按原定計劃﹐收得到一部份的顧問費用。因為我們還未能夠給客人遞交上一個設計和施工合同的草稿。未交到貨﹐自然未能向客人發一張賬單。

延誤了﹐當然有許多原因。其中一個﹐是外在經濟環境。早陣子﹐政府財政預算還有點不明朗。當我跟老闆報告﹐準備開始替那些草稿動工時﹐她頓了一頓﹐考慮了一會兒後說﹐她希望等候一下才再算。這一個等候﹐也就等到了這個年尾的時候。

我知道﹐她很希望在今年收到那筆完成草稿的費用。那不是什麼MAKE-OR-BREAK的原因。按照現時公司的財政狀況﹐應該還未出現這樣DESPERATE的情形。老闆希望今年收到那筆完成草稿的費用﹐因為縱然明年郡政府又決定拖緩那個供水計劃﹐我們也算收下了部份顧問費。到他們又再拍板去馬的時候﹐我們便可以有機會找到些藉口﹐例如﹕人口發展改變而要重新審定計劃內容等﹐來增加那個顧問費。假如未完成那份草稿﹐我們根本無從托辭。當然﹐會不會這樣做﹐還有待商榷。至少﹐我們現在就要有此安排﹐播下種子。

這其實是我這個香港人的想法。老闆從來沒有明言。不過﹐她很希望在今年收到那筆完成草稿的費用﹐倒是千真萬確。早前﹐她便問我﹐究竟E和L開始擬訂那份草稿沒有﹖因為她希望我能夠在聖誕前向客人多發一張賬單。很明顯﹐她又忘記了自己一個月前的說話。她是批了一個「等」字。

我當然沒有重提那個批文。顯然那已經是歷史。因為最新批下來的是一個「急」字。不過﹐我知道﹐我也要替E和L辯護一下。怪罪於他們兩個﹐也就是怪罪於我。只是在我面前﹐唯有提及旁人的名字罷了。

我隨手在辦公桌上找來些設計圖﹐一邊翻著一邊道﹕「其實﹐那個水塘的設計草稿已經搞得七七八八。早陣子﹐你不是問過何解E和L花了這麼多時間處理那個發展申請﹖就是因為那時候﹐我們多走了一步﹐替現在賺了些時間。我想﹐多兩三天功夫﹐應該可以完成。至於﹐那兩個泵房﹐由於規模不大﹐一個星期時間應該可以弄妥。」

望著老闆的表情﹐我知道﹐她相信EVERTHING'S UNDER CONTROL。可是﹐我也明白﹐辯護還辯護﹐假如一切的確如我所形容般順利﹐豈不是暗示她剛批下來的那個「急」字是批錯了﹖況且﹐她是一個喜歡發表意見的人。我應該要留些地方讓她指點。

於是﹐我停下幾秒後道﹕「不過﹐我還未能確切預計到那些水管草稿圖的完成時間......」

老闆果然立即插入說﹕「我最擔心的﹐就是那些水管。從來﹐那都是最花時間的工作。老是要左改右改。」

我回答﹕「對啊﹗因為牽一髮動全身。不過﹐我倒是想到一個辦法在短時間內解決那些水管草稿圖。就不知道你同意否﹖」

(未完﹐待續。)

Tuesday, November 25, 2008

上星期﹐竟然無知地在此跟人打筆戰。雖然我老是跟自己說﹐那不過是一場討論﹐但是我不能否認﹐討論的氣氛是越來越差。用「戰」一字來形容﹐實非太遠。

那都是我的錯。

打從新鮮人的第一篇留言開始﹐我便不應該跟他深入討論下去。我實在應該輕輕帶過便算。正如英國人的傳統智慧所言﹐有些事情是不應該在請客時談論的。政見便是其中之一。我知道﹐除非有人願意自動停止﹐否則只好繼續糾纏下去﹐既傷神﹐也浪費時間 - 近來﹐碰上一些事情﹐很想在此寫幾筆。不過﹐就因為那一場筆戰﹐始終無法抽空下筆。

多謝新鮮人主動提出停止討論。這應該是我首先做的事情。早前﹐筆路說我有英國君子之風﹐實在是錯讚了。假如因為如此一場筆戰而失去一位網友﹐實在有點可惜。縱然素未謀面﹐能夠在虛擬的空間裡相遇﹐也算得上是一種緣份。從來﹐緣份是用來珍惜﹐不是用來蹧蹋。

週末時候﹐如常逛舊書店。在書架上找到一本《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我更加有點汗顏。初讀這部FITZGERARLD的名著時﹐便要自己牢記裡面那一句訓言。那的確是做人的金石良言。可惜﹐事與願違。到了這一個年紀﹐竟然越來越喜歡跟人熱烈討論。也許﹐那是因為要重溫昔日的青蔥歲月。更多的原因﹐可能是希望證明自己還年輕。畢竟﹐除了民主社會裡的政客外﹐只有年青人才會衝動地跟人熱烈討論。人大了﹐見多識廣﹐就不會輕易衝動。因為懂得﹐所以憐憫。

假如我沒有在新鮮人的第一篇留言後﹐輕輕回應一下便算﹐我也應該在我自己的第一篇回應後﹐自動停止討論下去。正如我那天所言﹕「因為這只是我個人的私家感受。沒有我那個背景﹐沒有我遇到的人和事﹐或許不能輕易感受得到。」

何必討論﹖

重溫那場筆戰裡我的文字﹐實在有點不堪入目。我竟然如此沒有一點風度。畢竟﹐過門也是客。我怎能如此待客如此﹖在中國人的社會裡﹐在英國人的社會裡﹐也不容許如此無禮。真是失禮。

重溫那場筆戰裡新鮮人的文字﹐我只想多說一點。

眾所週知﹐香港政府官員裡﹐尤其是那些身居要職的﹐差不多人人的子女都在英﹑美留學生活。他們有公務員的津貼。出入中南海的人其實也懂得這一個道理。他們當然沒有什麼政府津貼。不過﹐就因為沒有政府的津貼﹐他們選擇的學校就更加沒有限制。英國伊頓公學﹑哈羅公學裡面﹐就有一些出入中南海的公子在讀書。在海外生活的中國人﹐其家庭背景未必就如一般人所想像。

那天﹐你問我「近十年有沒有親人去過內地深入了解」。假如中國政府真的能夠跟民眾一起呼吸﹐那麼﹐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一個人反對中國共產獨裁統治﹐並不代表他跟出入中南海的人不可能沒有關係。當那些關係是與生俱來。

或許﹐我又多言了。

我只覺得世事往往如此諷刺。我們的看法竟然如此不同。不其然想起了錢鍾書《圍城》裡面的一句說話﹕城裡的人想出來﹐城外的人想進去。當然﹐其實有點不大恰當。

Monday, November 24, 2008

因為參加「兩週一聚」那個派對﹐早前﹐在這兒刊登了一個短篇故事。印象中﹐這是我第二個寫畢的故事。第一個﹐就是半個月前參加首個「兩週一聚」的那個時光機的故事。當然﹐這裡寫畢的意思﹐就是起了頭後﹐好歹也算有一個結尾。

想不到你竟然也有興趣一讀。你給我發了個電郵﹐問我何解寫上一個傷感的故事。你怕我發生了一些不開心的事情。

故事本身﹐我的確很喜歡。當決定傚法《泰晤士報》來定第二次「兩週一聚」的主題後﹐我便決定寫一個不多於七百字關於父愛和母愛的故事。

父母的愛﹐是偉大得只要能讓自己的兒女活下去﹐便是犧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辭。故事中那對父母就為了究竟誰先犧牲而爭吵起來。他們都願意把自己剩餘的生命﹐送給患上絕症的女兒。他們相信﹐只要一息尚存﹐女兒還是能夠等待得到痊癒的方法。畢竟﹐科技日新月異。世界或許是越來越多奇難雜症﹐只是同時候也應該越來越少不治之症。至少﹐這是他們的希望。

因為故事中那個父親壽命較短﹐所以便先由他犧牲。假如先由母親犧牲﹐假若在十年間醫學界真的找到治療那個絕症的方法﹐那位長年躺在病榻上的女兒縱然痊癒﹐也會立即成為一個孤兒。這就是故事中那句「梅生說﹐病癒後﹐宛兒這個小女孩還需要母親親自教導」的意思。

也許﹐有人會問﹕「為甚麼不跟死神每年﹐又或者每五年﹐做一次交易﹖」我想﹐這是有點不大可能。死神哪有空每年﹐又或者每五年﹐來跟你商討一下是否繼續跟女兒獻出自己的生命。跟死神做交易﹐應該是毫無商量餘地的DEAL OR NO DEAL。人類害怕死亡﹐就正是這個原因罷。也所以﹐故事裡的死神是準時到達那座房子。

那位母親其實早已決定讓女兒離去。經過了十年等待﹐她知道﹐再多五年﹐也不過是白等。她和丈夫的希望﹐原來只是自己一廂情願。始終﹐女兒的病症實在太過罕有﹐醫學界根本不會花金錢和時間去研究治療的方法。因為便是找得到治療方法﹐受益的﹐全球也許不過十位。完全不合符經濟效益。眼見女兒每天受苦﹐她決定再一次讓自己承受失去至親的痛楚。所以﹐當猜到死神已經拿走了女兒的生命時﹐她是如此「冷靜」﹔所以﹐她安慰盧媽說﹕「這十年來﹐我們不就是等待這一天﹖」

雖然她早已決定讓死神在丈夫死忌那天帶走自己的女兒﹐不過﹐她還是不忍心多看女兒一眼。她始終接受不了這個事實。況且﹐這樣的看著女兒離開﹐某程度上來說﹐跟謀殺有點相像。畢竟﹐她是可以保存得到女兒的生命至少多五年。於是﹐她希望死神趁自己給丈夫死忌買拜祭品時悄悄帶走女兒﹔於是﹐她努力麻醉自己﹐讓自己沉溺在回憶裡﹐不用知道真實世界發生的事情。這也就是所以她不希望盧媽聽得到她跟死神的對話。

結尾時﹐盧媽那句「我亦曾做過母親。我也寧願看著自己女兒死﹐不願意看她活著處處受痛苦」﹐其實就是那位母親的心底說話。或者﹐我該說﹐那是世界上每一位母親的心底說話罷。這其實跟犧牲自己生命來保存女兒「異曲同工」。

至少﹐我是如此以為。當然﹐其他母親可能有另一番看法。

這些都是寫那個故事時所想的一切。

是花過心機的。可惜﹐就是寫得不大好。浪費了一個「值得一寫的故事」。你放心﹐我這邊一切還好。

Sunday, November 23, 2008

早陣子﹐朋友到英國旅行﹐投宿青年旅舍。回來後﹐跟我說﹕「終於明白以前你說西班牙人太『嘈吵』的意思。」

朋友提及的﹐是夏天的事情。我們一行四人到北愛爾蘭渡週末。在貝爾法詩特等候巴士返回都柏林的時候﹐我們碰上了一班西班牙學生。他們也在巴士總站大堂等候。我一邊讀著報紙﹐一邊細細聲地跟我那位朋友道﹕「拜託請不要讓這班學生跟我們同車。否則﹐兩個多小時的車程將不會有寧靜的一刻。他們西班牙說話的聲音實在太嘈吵了。」得上天保祐﹐我們如願以償。那班學生沒有登上我們的巴士。

中國人嘈吵﹐是眾所週知的事。尤其是從中國大陸那兒來的人。他們喜歡放大喉嚨高喊﹐仿彿那是自信心的表現。於是﹐當國家越來越富強﹐中國人在公眾地方越討人厭。只要一輛旅遊巴士駛到﹐那些先富起來的中國人魚貫鑽出來﹐本來恬靜怡人的環境便完全變了顏色。讀書的不能再專心讀書﹐談情的再聽不到情人的絲絲情話﹐偷閒的再不能好好享受一己想像中的詩境。(當然﹐也可能因為在國內始終不能肆無忌憚地講東聊西﹐所以﹐一離開國家便不斷地把鬱在心裡幾十年的話吐出來。)

西班牙人的嘈吵﹐卻完全不同。那不是人的問題﹐那是語言本身的問題。西班牙語就是這樣嘈吵。便是如何努力控制聲浪﹐西班牙人說話的聲音也大如洪鐘。因為西班牙語的拉丁節奏感太重了。這也解釋了何解西班牙是一個熱情奔放的民族罷。他們就是不能竊竊細語。在那強勁的音節上落帶動底下﹐西班牙人說話自然充滿奔放的感情。也一定要充滿奔放的感情。莫忘記﹐就是跟情人說悄悄話﹐他們都不能輕聲細語。也所以﹐就因為話語節奏強勁﹐說話感情豐富﹐西班牙人總是教人覺得一點城府也沒有。跟英國人﹑德國人大不相同。和中文一樣﹐講英文與德文的聲浪都是既可大﹐也可小。

朋友說﹐能夠明白我的意思﹐是因為他投宿的那間青年旅舍住滿了西班牙人。跟他同房的﹐就有三個。每晚當他希望好好睡上一覺的時候﹐他便聽到那些西班牙人在高談闊論。他們也曉得我那個朋友想休息﹐所以都走到房間外面聊天。可是﹐他們說話的聲音就是能夠穿牆而過。

朋友道﹕「假如你說的『嘈吵』是聲浪太大關係﹐我不同意。他們的『嘈吵』﹐是因為那些強烈的節奏。」

我點頭道﹕「我同意。所以﹐我現在已經完全忘掉如何講西班牙語。我不是一個喜歡說話時讓感情輕易外露的人。要講那些強烈節奏的說話﹐必定要投入真感情。一點也不能收藏。」

我討厭中國人的嘈吵。至於﹐西班牙人的﹐則要看情形而定。

幾星期前﹐終於可以到倫敦諾丁山那兒的一間西班牙餐廳吃一頓飯。名字叫GALACIA。在《TIMEOUT》倫敦CHEAP EAT之列。以前﹐老是時間關係﹐只能過其門不入。不過﹐望著裡面的氣氛﹐我便深深愛上這一間餐廳。

那是一間由西班牙人經營的餐廳。從老闆到侍應﹐清一色西班牙人。其實﹐甚至顧客也大都是西班牙人。也許﹐是熟客關係﹔也許﹐是他鄉遇故知的關係。每檯食客都能夠跟其他食客﹑老闆和侍應﹐打成一片。

喝著酒﹐吃著那些可口的TAPAS,在那『嘈吵』的氣氛底下﹐我想起了去年秋天在巴塞羅拿的那間餐廳。LA COVA FUMADA。

Saturday, November 22, 2008

那年﹐張愛玲替其短篇小說《色.戒》做了一個簡短辯護後﹐她說﹕「我最不會辯論﹐又寫得慢﹐實在勻不出時間來打筆墨官司。」可是﹐到底對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負責﹐所以﹐只好寫下那篇《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短文。不過﹐她明言「下不為例」。

縱然我也不會辯論﹐也寫得慢﹐但是這次跟新鮮人在網上討論﹐我是有點興奮。原來﹐自己還年輕。這樣說法﹐其實有點魯莽。因為實情乃是跟別人討論得臉紅耳赤﹐才教我想起以前的青蔥歲月。很幸運地碰上一位如此有心的網友。假如新鮮人也不再年輕﹐但願他也能藉此重拾昔日學堂裡的情懷。

民族大義﹐尤其是中國共產黨講的那種民族大義﹐的確很容易蒙蔽眼睛﹐叫人沖昏頭腦。到新鮮人的專欄去讀他的文字﹐你會發現他不是一個不謹慎的人。可是﹐每次他感嘆我那些荒誕文字裡頭對國家民族的冷淡時﹐他總是有點大意。

早陣子﹐我談到火鍋。他留言道﹕「用『SHABU SHABU』日文簡直貶低了中國飲食火鍋文化」。無疑﹐我覺得日文「SHABU SHABU」的確比「HOTPOT」可取。不過﹐文章裡頭﹐我倒是很清楚地寫道﹕「我們實在不該叫火窩做『HOTPOT』。或者日文『SHABU SHABU』可以是一個選擇。當然﹐最好的一個,還是『DABINLOW』。」

昨天﹐我談到他那一句「大家都是中國人﹐為何各個城市要分高低呢﹖」。我指出那句說話不正確的地方﹐並重申了香港該是中國龍頭大阿哥的講法。我補充說﹕「當然﹐我這個講法其實都放在一個假設上面。那就是中國任何一個城市都比香港落後﹐都不如香港。曾經﹐這不是一個假設。這是一個事實。可是﹐到了這個年頭﹐在回歸後第十一年﹐我已經不知道這是否還是一個事實。我甚至不知道這個假設是否還成立。」也許﹐有人以為我有點滑頭﹐甚至是張愛玲批評域外人的「自己預留退步」一樣。不過﹐那的確是我那個想法的流程和根據。讀畢我的說話﹐新鮮人便留言道﹕「我們時常以自己為西方思想先軀自居﹐想給於內地實施教化萬民的思維實在太自大了。」

也許﹐在民族大義上﹐我這樣自大和狂妄﹐是有點不該。畢竟﹐我要顧全中國人的面子。可是﹐太輕易讓那所謂的愛國情操燒得旺熱﹐讓那高漲的民族情緒控制自己﹐也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讀著新鮮人昨天的留言﹐我開始明白香港的燈泡為什麼不亮。我似乎為龍應台找到了另一個答案。

幾年前﹐龍應台寫了一篇文章談香港的國際化。文章的標題就是《為什麼燈泡不亮﹖》。在香港作客了一段日子後﹐這個台灣人留意得到﹐跟其他西方國際大都會的報紙不一樣﹐「香港報紙裡面國際新聞的量極少。而在極少量中﹐不是雜碎的國際報導﹐便是國際的鹹濕社會新聞。就是有點正經的﹐也不過是浮面瞬間的事件。至於﹐事件之前的歷史脈絡和深層意義﹐事件之後的思潮形成和可能影響﹐事件與事件之間的抽絲剝繭等等﹐卻極為欠缺。」

根據新鮮人的理論﹐這不但沒有什麼出奇之處﹐更加是平常不過。況且﹐龍應台這個人對香港有幾多認識﹖對香港實情了解有多少﹖竟然如此自大地希望以西方的一套教化香港七百萬人﹐不是太狂妄﹑太可笑了嗎﹖

按新鮮人的講法﹐那些嚴肅正經的國際新聞和分析是否適合全盤在香港報紙裡刊登﹖香港民眾所希望知道的國際新聞是否跟西方人一樣﹖無疑﹐香港是一個國際大都會。由於歷史所提供的多種族﹑多元共處環境﹐以及作為中西交匯點的地理條件﹐香港人很自然地感覺與國際同一脈動。但他們口中的國際新聞就是西方民眾所言的國際新聞嗎﹖香港人需要的是那些嚴肅正經的國際新聞和分析嗎﹖

在香港辦報的人﹐都是生意人。他們當然不會跟我一樣浪漫地空談理想。所以﹐他們很清楚了解香港民眾的想法﹐他們不會自大和可笑地強行把西方辦報的模式套用在香港。他們知道﹐那些雜碎的國際報導和國際的鹹濕社會新聞﹐方適合香港這個前英國殖民地的實際狀況。他們知道﹐在日本《讀買新聞》裡面的國際新聞﹐在新加坡《聯合早報》裡面的國際新聞﹐在德國《法蘭克福匯報》的國際新聞﹐在美國《紐約時報》的國際新聞﹐統統不適合香港這個特別的市場。沒有香港人對津巴布韋﹑剛果﹑阿富汗﹑巴基斯坦的新聞有興趣。能源危機﹑海盜猖獗等事情都不合香港人的口味。那些辦報的人是都跟市民大眾溝通過的。他們都曾以謙虛和務實的態度去和香港普羅大眾溝通過。因為只有互相了解﹐方可以知道如何賺得到錢。畢竟﹐假如連對客戶的口味和要求也不清楚﹐便是口才如何了得﹐所推銷的產品如何出眾﹐推銷員所講的一切都只是一廂情願罷了。

反覆讀著新鮮人的說話﹐再次肯定香港是容不下一個夢。從這一方面看﹐外國的月亮的確是比香港的圓。

Friday, November 21, 2008

早前﹐回應新鮮人的留言時﹐我重申了自己對香港和中國的寄望。我寫道﹕「香港該是中國的龍頭大阿哥。是我們領導中國邁向世界﹐是我們帶領中國走到先進的境地。都應該是中國其他城市﹐包括北京和上海﹐主動跟我們靠攏﹐而不是我們低賤地向他們拋媚眼。我們方是一切進步的標準。」讀了這段文字後﹐新鮮人很有心﹐又留言說﹕「大家都是中國人﹐為何各個城市要分高低呢﹖」

那天晚上﹐因為觀看球賽時多飲了幾品脫﹐頭腦有點昏脹﹐思想有點錯亂﹐實在不應多言。於是﹐我既沒有再談新鮮人早前留言裡面一些我未及回應的地方﹐也沒有回應他那些最新的意見。只是﹐禮貌地來一個簡單回覆。不過﹐有一點是無論如何也要再次肯定。那就是我對香港和中國的寄望。我說﹕「我堅持這個想法﹐其實都是為了中國好。」

我以為﹐新鮮人那個講法﹐似乎有點問題。想深一層﹐那個問題甚至可能是香港﹐以至中國﹐為何還不能推行民主的路障。

新鮮人說﹕「大家都是中國人﹐為何各個城市要分高低呢﹖」表面上﹐這仿彿跟陶傑在《泰晤士河畔》裡面那段悲嘆中國人從來不團結的文字有點相像。那時候﹐陶傑旅居英國十六年後剛回到香港﹐他寫道﹕「一入唐城﹐舉目環視﹐除了遮天蔽日的飯館招牌外﹐便是狀如七國的什麼同鄉會會址的牌匾。......再看各大學的留學生群﹐明明是華夏兒女﹐硬要各自成立『中國同學會』﹑『香港學生會』﹑『馬華學生會』。......於是我們誦『四海之內皆兄弟』誦了千百年﹐唱『台灣同胞我的骨肉兄弟』唱了四十年﹐力竭聲嘶之餘﹐愈發人格分裂。」

其實不然。因為「分高低」不等於「分門分派」。一個團結的民族其國人也要有分高低的時候。就像美國。套用奧巴馬贏得總統大選後的一句講詞﹐他們叫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假如新鮮人那個講法正確﹐我們香港人﹐的確再不用再爭取普選﹔我們中國人﹐的確再不用努力建設一個民主中國。因為既然大家都是香港人﹐胡大牛來做特首跟梁振英來做特首不都是一樣嗎﹖因為既然大家都是中國人﹐誰來做國家的領導都沒有關係罷﹖他們為何還要跑出來競選﹖我們為何要花時間啃他們的政綱﹖為何要花精神去衡量他們哪一個最能帶給香港好處﹖我們為何要在烈日當空下在票站外面排長龍等候投票﹖他們都是香港人嘛。都是為了香港好才出來競選特首。最後由誰來做﹐有什麼分別﹖為何硬要分個高低﹐決一個勝負﹖

胡大牛來做特首跟梁振英來做特首﹐真的是沒有分別嗎﹖那麼﹐余若薇來做特首跟梁振英來做特首﹐又有沒有分別﹖何解我堅持香港要做中國的龍頭大阿哥﹐要領導中國邁向世界﹐要帶領中國走到先進的境地﹖這就是答案。

在所有中國城市裡面﹐香港方是一切進步的標準。要知道﹐唯有龍頭大哥是一個響噹噹的人物﹐下面的人才會懂得哪個方向才是大家要大踏步向前走的方向。布殊在任八年﹐美國變得怎麼樣﹖

當然﹐我這個講法其實都放在一個假設上面。那就是中國任何一個城市都比香港落後﹐都不如香港。

曾經﹐這不是一個假設。這是一個事實。可是﹐到了這個年頭﹐在回歸後第十一年﹐我已經不知道這是否還是一個事實。我甚至不知道這個假設是否還成立。

去年年初﹐我曾在這兒寫道﹕「一些媚共的人﹐竟然借了回歸之名﹐脅持著中國大陸光靠平價市場冒起的氣勢﹐硬要把香港從龍頭大哥的位置上拉下來﹐好讓北京名正言順地當他的中國首都。他們老是說﹐鴉片戰爭是中華民族的恥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是中華兒女洗掉歷史遺留下來的羞辱的大日子。他們把自己無限放大地﹐擺到了民族尊嚴的道德高地上面﹐利用一個祖籍上海的人﹐高壓逼使香港自動退位讓愚。情形竟然跟《天龍八部》裡面的竹子林叛變﹐有點相像。九七年前﹐我們是喬峰。九七年後﹐我們叫蕭峰。」

裡面講的﹐就是這樣的一種悲哀。

Thursday, November 20, 2008

休息兩天後﹐星期一回到公司﹐除了要繼續上星期未做完的工作外﹐也要為這個星期三個完全不同的會議做準備功夫。老闆早表明﹐週二那個跟郡政府的會議﹐她一點也不知道要談些什麼。因為我是唯一一個知道詳情的人。(那個會議倒是她召開的啊﹗)

不過﹐便是如此﹐還是完成上週五未完成的那些工作要緊。因為合約規定﹐這個星期三一定要給承建商發出那張「沙紙」。是不能遲。可是﹐我依然未收到地盤同事送來的資料﹐完全動彈不得。所以﹐當時鐘搭正九點﹐便立即跟地盤撥個電話﹐希望他們從速乖乖送來我要的東西。那張「沙紙」是要大老闆親自簽署的﹐而秘書說﹐大老闆可能只有星期一會在公司出現。

才放下電話﹐便想起另一個趕著要出街的報告。還有那幾封應答未答的信。

行外人以為工程師的工作便是計數。那是大錯特錯。除了畢業後頭兩年還有一些工程上的數要計算外﹐我想不到一個工程師還有什麼時候要做一些複雜的運算。便是要計算﹐也不過只是「加」和「減」﹐「乘」和「除」也很少用得著。那是向客人建議該發多少錢予承建商的時候。

寫信﹑寫報告才是工程師的首要工作。尤其是我們這些做顧問的。記得初畢業的時候﹐上司坦言﹐他的工作就是從早到晚寫信﹑寫報告。文字﹐方是工程師最熟悉的東西。不是數字。我早已忘掉學校裡所教的什麼結構﹑流體力學的方程式。畢竟﹐只知道在哪一本書找到便成。確切點說﹐是知道在哪兒找得到例子可以用來「抄考」便成。你給我一條方程式﹐我可能不知道裡面那些符號代表什麼。

正在給承建商回信的時候﹐老闆突然走了過來﹐有點興奮的道﹕「郡政府同意讓我們那兩個項目去馬。」我還未反應得過來﹐坐在身旁的C便急不及待說﹕「上星期的進度會議後﹐我還怕他們因為財政問題要我們暫停那兩個計劃。現在﹐總算可以舒一口氣。」

的確﹐可以舒一口氣。因為其中一個供水計劃是我負責的項目。從現在開始設計﹐明年年中招標﹐應該最快也要兩年後才完成。到時候﹐希望一切雨過天晴。大家都說﹐過了零九年﹐一切便會好。當然﹐那是一廂情願的想法。不過﹐很明顯﹐現在大家的目標就是捱過明年才再作打算。

可是﹐話也得說回來。其實﹐我從來不覺得郡政府會要我們暫停那兩個計劃。雖然﹐在那個進度會議裡﹐他們的確說過要排一排手頭上所有水利工程項目的次序。(縱然愛爾蘭政府決定多放資源到水利工程上面。)在金融危機底下﹐急切的﹐當然排先﹐可以容後的﹐便要向下面擠。或者﹐那是我的英文太爛關係。我真的聽不出他們言外之音﹐是可能要暫停我們那兩個計劃。不過﹐既然同時參預會議的兩個愛爾蘭人都有點擔心﹐我也唯有擔心一份。

誠然﹐大家實在應該擔心的。報紙每天都在報導裁員的消息。在這人心徨徨之際﹐為了保住飯碗﹐我當然明白要努力尋找商機。(這是偉大的董建華教導的。)上星期﹐跟一個郡政府的官員傾電話﹐談到手頭上其中一個供水計劃裡面的一些新加工作。這一次﹐我聽得到他的口氣有點猶豫﹐似乎不希望多撥些金錢。於是﹐便立即發揮一下工程師最重要的一項技能 - 「吹水」。得上天保祐﹐最終是說服得了那位官員同意那些新加工作是必需的﹐不立即開始做不行。

給那位官員發了個電郵CONFIRM我們所談的一切後﹐我竟然想起了從前在孔少林在《信報》裡面的一篇文章。那是香港在談論開徵銷售稅的時候。他寫道﹕

「反對銷售稅的其中主要理由,是其行政費十分高,好比『水瓜打狗』;而且愈是加入減免機制以減輕對低下階層的影響,行政費比例就愈高。行政費對你和我是成本,但對會計師來說卻是龐大的新商機。會計師高唱香港有需要擴闊稅基,也就是希望政府有更多收稅機會,而每個收稅機會代表收稅者和交稅者都可能須要聘請會計師幫忙,他們作為中間人,必定得益。會計師唱好銷售稅的同時,有沒有可能主要是為自己的業界盤算?

同樣情況,在公平競爭立法討論上也出現。民生派議員贊成,商家派反對,表面上合情合理。但一些法律界人士打中立客觀的旗號支持立法,似乎沒有任何避嫌之意。外國經驗顯示,反壟斷法的官司往往一打經年,最終消費者有否得益成疑,但肯定控辯各方都養肥了不少律師;而且每個國家都往往成立一個機構專門調查和處理投訴,於是又創造另一批肥缺。所以,政客和律師支持訂立公平競爭法,不管是否算是直接利益衝突,起碼有瓜田李下之嫌。

雖然我有不少當會計師和律師的好朋友,我也要奉勸各位:專業人士對政策的意見,未必一定適合你和我。本來賣花讚花香無可厚非,但香港人對專業人士向來特別尊敬,有時連獨立思考能力都會因而忘記。就算大家不相信我,也應聽聽林行止先生的意見:『收取費用的專業人士,不管是會計師、律師、經濟學家的原則相當具彈性,有時甚至待價而沽,零售批發都行。』」

Wednesday, November 19, 2008

前言﹕早陣子﹐有網友問道﹐何解我的留言老是英文。我回答說﹐方便關係。至於﹐那個「方便」是如何定義﹐我不打算解釋﹐有心人各自推敲好了。另外﹐也有人問道﹐何解我的文章老是沒有題目。我想﹐網友筆路那篇《限與不限》是提供了答案。

本來﹐曾打算破例給今天這篇命一個題﹐叫《給新鮮人》。只是﹐想深一層﹐這其實不是一篇只寫給他讀的文章。縱然﹐那是因為讀了他昨天的留言﹐一時興起而胡亂揮筆。所以﹐還是作罷。

不過﹐我也破例一次例 - 用了中文來回應別人的留言。(所以﹐晚了一點刊登。)


我從不相信外國的月亮一定比較圓。不過﹐許多人都以為﹐我是那個說法的信徒。別人有此錯覺﹐也許是因為在我那些荒誕的文字裡頭﹐老是散發著享受彼邦生活的情懷。有時候﹐甚至無意間流露了一點對香港生活的討厭。

我有這樣的想法都很正常罷﹖邏輯上﹐假如A和B是對立的﹐是可以互相替補的﹐喜歡A當然就表示不喜歡B。我愛現在的妻子﹐就表示我不愛我的前妻。我講的﹐就是同樣道理。

老實說﹐跟在香港的比較﹐我是喜歡在歐洲的生活多了。縱然﹐許多我愛的人和許多愛我的人﹐其實都還在香港。

或者﹐有人會立即問道﹕「在這樣的情形下﹐怎能會說喜歡﹖」

我的確一時答不上口。因為我自己也搞不清。不過﹐當讀畢《戰爭與和平》VOLUME II PART IV CHAPTER 1後﹐我似乎找到了答案。那天晚上﹐坐在床上﹐讀著NIKOLAY ROSTOV在軍營收到母親來信﹐希望他立即返家時﹐我的心靈有點震撼。我在托爾詩泰的文字裡頭﹐找到了心裡頭那種喜歡彼邦生活的解釋。

ANTHONY BRIGGS是如此把NIKOLAY的想法翻譯成英文﹕

「Reading these letters, Nikolay felt dismayed that anyone should want to extricate him from the environment in which he was living so quietly and comfortably, cut off from all the complexities of existence. He felt that sooner or later he might have to plunge back into that maelstrom of life, with all sorts of things going wrong and having to be put right, stewards' account, quarrels and intrigues, ties, society, to say nothing of Sonya's love and the promise he had made to her.」

我是如此觀看自己這幾年在都柏林的生活。這絕不是什麼媚外思想所能助燃的﹔這也不是什麼民族大義所能推翻的。因為這只是我個人的私家感受。沒有我那個背景﹐沒有我遇到的人和事﹐或許不能輕易感受得到。不過﹐這的的確確就是我所謂「喜歡」的意思。追讀《戰爭與和平》﹐眾多人物裡面﹐我本來最愛PRINCE ANDREY。可是﹐當讀到NIKOLAY那段心情﹐我發覺我變了心。畢竟﹐我不是一個喜歡討厭自己的人。

也許﹐就是這種我自己方能完全領會的私人感覺﹐讓別人錯以為我是那些盲目相信外國月亮一定特別圓其中一員。我當然不用特別澄清。只是﹐碰巧讀到了那一段文字的同時﹐也遇上了新鮮人的留言﹐才無聊起來寫上這幾筆。

不過﹐我的確以為香港正在死亡。假如她繼續容許自己沉淪為中國其中一個沿海城市。

我當然認為香港正在死亡。否則﹐我也不會選擇離開。始終﹐我流著的是中國人的血。碰上國難(我知道﹐香港談不上是一個國﹐可是﹐我想不到另一個詞語﹐唯有胡亂用上「國難」一詞)﹐我只是跟隨別人以往的智慧﹐選擇去做一個逃兵。

香港該是中國的龍頭大阿哥。是我們領導中國邁向世界﹐是我們帶領中國走到先進的境地。都應該是中國其他城市﹐包括北京和上海﹐主動跟我們靠攏﹐而不是我們低賤地向他們拋媚眼。我們方是一切進步的標準。所有反方向的行為﹐都是退步的徵兆。回歸後的一切種種﹐就是那些土共所謂的「開倒車」。莫忘記﹐我們曾是中國接通世界的窗戶。我們應該在那個基礎下﹐不斷繼續向上爬﹐而不是無條件地放棄中國龍頭大哥的地位﹐甘願委身去做一個中國沿海城市。

一座城市眼白白讓一個又一個從前毫不起眼別的鄉村漁港爬過頭來﹐不是步向死亡是什麼﹖

當然﹐我得承認﹐這樣的看法有點謬誤。畢竟﹐那是隔空的指指點點。不過﹐也不失為現在主流香港人以外觀看香港的另一種看法。況且﹐許多時候﹐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至於﹐割讓香港那個課題。可能是我無知﹐我真的不曉得何解英國人當年會在云云眾多中國沿海城市裡相中香港﹖是哪一個英國人有如此「慧眼」﹖他們的根據又是什麼﹖在英國國會討論期間﹐要成為英國在遠東的一個殖民地﹐香港又有什麼對手呢﹖

對于這些歷史﹐我這個香港人真的很無知。是一概不曉。

也許﹐有人以為這沒有一點趣味。不過﹐我不以為然。因為這是香港歷史的開端。假如有人以為只要籠統地把這一切歸納為民族之恥﹐或殖民主義作祟這一類結論便成﹐那是太不尊敬香港這顆東方之珠了罷。

後記﹕也許﹐我真的是一概容易發怒的人。從我的文字也可輕易看到。否則﹐怎麼可能這麼多人在這個專欄裡留了一些衝著我而來的意見後﹐老是要在最後補加上一句「希望不會得罪閣下」之言。第一個是SNOWDROP﹐近來的有新鮮人。

我只想講一句﹕請不好把自己想像得如此厲害。能夠得罪我的人﹐不可能讀畢我的廢話後﹐還在留言箱裡寫下一篇比我的文章更長的文章。MR WAYNE ‘FAT ASS’ ROONEY不懂得中文﹐民建聯的人不懂得用真正中國白話文寫文章。

況且﹐正如SNOWDROP所言﹐大家都是成年人﹐都該明白什麼叫討論罷﹖

討論當然會有相反意見。假如連這些話也接受不了﹐怎樣去幹大事﹖

新鮮人﹐時候有點晚﹐過兩天找些時候﹐再談你的意見裡面今天一些我未有觸及的地方。請見諒。不過﹐你倒累我又錯過了一集DESPERATE HOUSEWIVES。

Tuesday, November 18, 2008

把時鐘撥回正常時間﹐也有大半個月。可是﹐我依然未能習慣四點鐘便天黑。尤其是週末的時候。老是以為已經很晚﹐望望手錶﹐原來還未過六點。週末休憩的時間好像縮短了許多。才一眨眼﹐便又要從倫敦返回都柏林。

倫敦﹐是一個永遠不會叫人生悶的地方。記得在英國曾讀過這樣的一句話﹕認為倫敦索然無味的人﹐對人生也必感到厭倦。無疑﹐那是有點英國人的傲慢。不過﹐也不是太過沒有道理。至少﹐每個人總能在這個英國首都﹐找到一件適合自己的娛樂。

我的確是這樣想的。直到現在﹐我依然是這樣想的。我承認﹐或者﹐那是因為我還未曾正式在倫敦定居。假如我在那個地方住下來﹐說不定我會覺得一切精彩都太過教人生厭。也許﹐那時候﹐我會希望歸於平淡。

可能﹐我遲遲不肯搬到倫敦去﹐就是不希望在心裡毀滅這一座一切都十分精彩的城市。畢竟﹐假如我做了一個倫敦人﹐我應該不會每個週末都上一趟劇院﹐我應該不會閒來無事便跑到TATE MODERN去。

我怕做這樣的一個倫敦人。一個不會每個週末都上一趟劇院﹐不會閒來無事便跑到TATE MODERN去的倫敦人。所以﹐我決定不去做一個倫敦人。暫時為止。

況且﹐我還未試過在大西洋的另一岸生活過。在眾多講英語的地方裡﹐紐約是另一座我嚮往的城市。理由﹐跟倫敦的很相似。其實﹐是相同。

在決定到英國首都定居前﹐我會讓自己在大蘋果生活一些時候。我要叫自己今生無悔。未嘗試過在紐約住上些時候﹐便貿然長居倫敦﹐是有點魯莽罷。雖然﹐我深知道﹐無論如何﹐我最終還是會選擇倫敦。因為我不希望辦理那些叫人煩厭的移民手續。(因為愛爾蘭是歐盟成員﹐在都柏林生活﹐算不上是移民。)

當然﹐對于我這個雙重國籍的人來說﹐返回香港定居也是一個選擇。不過﹐當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越來越像中國大陸裡面的城市﹐我便越來越不願意去想這一個選擇。我不希望太近去目擊香港之死。我希望我還能夠在心裡保存著對香港的美麗回憶。

那天﹐在諾丁山那間西班牙餐廳吃過中飯後﹐無所事事﹐便決定乘地鐵中央線到大英博物館走走。印象中﹐今年未有去過一趟。

到達的時候﹐已經是五點半。星期天關係﹐博物館六時關門。於是﹐唯有到附近的書店逛逛﹐打發等候上機的時間。當然﹐許多都已經落了閘休息。除了倫敦書評那一間店。

在近門口處﹐我找到了一本談論香港的書。作者該是一個香港人罷。姓曾﹐叫施第府。

我想起了我另一個希望在倫敦定居的原因。

因為我想研究何解英國人在鴉片戰爭後﹐會要中國割讓香港出來。這是一個我很渴望研究的課題。

倫敦﹐該是一個很適合研究這個課題的地方罷。

Monday, November 17, 2008

早陣子﹐老友邀請到其劍橋的家作客。她提議吃火窩。既然主人家不怕麻煩﹐我們做客人的當然立即叫好。始終﹐在家吃火窩﹐最教人苦惱的地方﹐就是事後那些清洗功夫。幾個月前﹐我便是這個原因﹐拒絕了朋友提議到我都柏林的住所吃火窩﹐跟一位朋友慶祝生日。我算不上是一個好客的人。

老友說﹐也是時候重新教導她的英國男朋友打邊爐。她怕他忘記了「HOTPOT」是什麼。因為的確有一段時候沒有在家吃火窩。

聽到她講「HOTPOT」這個英文字﹐心生一念道﹕「我們倒不如吃『SHABU SHABU』﹖無論如何﹐我都是從倫敦上劍橋。我可以先到比卡地利廣場上的那間日本超級市場買點材料。」

我不喜歡「HOTPOT」這個字。太過英文了。不能顯出一點中國文化的精神。畢竟﹐火窩是中國飲食上的一種傳統。把它翻譯作「HOTPOT」﹐既失去了其中國傳統味道﹐外國人讀後也依然不知道是什麼樣的東西。當「蝦餃」﹑「燒賣」已經正式成為英文字後﹐我們實在不該叫火窩做「HOTPOT」。或者日文「SHABU SHABU」可以是一個選擇。當然﹐最好的一個,還是「DABINLOW」。

(在英國﹐「蝦餃」的確已經不再是SHRIMP DUMPLING,而是HARGOU﹔「燒賣」也再不是PORK DUMPLING,而是SHIUMAI。我猜﹐那是ALAN YAU的傑作。至少﹐在倫敦的英國人都曉得這些名字。因為那些名店如「客家樣」﹑「丘記茶苑」和「乒乓」都是這樣叫的。便是較為傳統的「皇朝」﹐也沒有例外。)

於是﹐那天上火車前﹐我買了日本火窩牛肉﹑日本火窩豬肉各兩排﹐和一包麵豉醬來做湯底。至於其他東西﹐則由老友在劍橋那間韓國人開的店購買。

從來﹐我都不會用豬肉做火窩材料。因為怕放在湯裡久久依然不熟。跟牛肉﹑羊肉不一樣﹐豬肉總是要多煮一點時候罷。印象中﹐到店子吃SHABU SHABU,也不曾試過吃豬肉。也該是這個原因。

日本牛肉當然好吃。這是意料之內的事情。因為切得極薄﹐只要輕輕在那熱湯裡帶過幾秒﹐便能放進口裡。雖說不上入口即溶(畢竟才七英鎊便有十片)﹐也教人回味無窮。

可是﹐整個晚上我最喜歡的﹐卻還是那些豬肉。想不到原來用豬肉做火窩材料﹐可以如此美味。或者﹐我該這樣說﹐這是我吃過最好味道的豬肉。我承認﹐這是有點大鄉里。不過﹐倒是實話。

因為是火窩材料﹐跟牛肉一樣﹐那些豬肉也是薄薄的一片﹐好使大家不用把它泡在熱湯裡過久﹐讓它變硬之餘﹐也失去了那些鮮肉的味道。跟牛肉不一樣﹐豬肉是不可能入口即溶﹐因為那是較為有質感的肉類。亦就是那質感﹐我喜歡上了用豬肉做火窩材料。

在這個CREDIT CRUNCH的日子﹐這是一個很好的發現。因為那些日本火窩豬肉比牛肉便宜一半。一排十片﹐每排不過四英鎊。

Sunday, November 16, 2008

重讀那些收錄在《傳奇》的作品後﹐張愛玲寫道﹕「我總認為這些故事本身是值得一寫的﹐可惜被我寫壞了。」重讀自己昨天那篇不多於七百字的故事後﹐我也有同樣感覺。(當然﹐張愛玲的是自謙﹔我的﹐則是老實話。)難怪海明威說﹕「寫完稿我總是覺得空空蕩蕩又悲又喜彷彿剛做完愛,我斷定這是一篇很好的小說,到底有多好倒要等我第二天再讀一遍才知道。」我是一覺醒來再讀自己那篇超短篇﹐就曉得寫壞了。

故事本身我是很喜歡的。我也確實曾用心經營過一字一句。畢竟﹐一個不多於七百字的故事﹐遣詞造句方面更加要精彫細琢﹐不能浪費了字數。可惜﹐文字功力所限﹐不能好好寫出心裡所想的同時﹐也蹧蹋了整個「值得一寫的」故事。

心目中﹐我是希望細緻緊湊中帶點冰冷。套上張愛玲的另一句說話﹐是平淡而近自然。這當然不過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結果﹐我只是胡亂堆砌了三幕場景﹕跟死神面談之前﹑跟死神面談﹐和跟丈夫梅生爭辯該讓誰去犧牲來挽救女兒﹐中間連接上似乎出了一點問題。每次冷靜地重讀後﹐都想改動一下。豈料﹐不知不覺間﹐又墮進了自己想像裡頭﹐讓那故事本身的情感阻礙了自己的觀察﹐結果﹐老是改不了。

於是﹐也就這樣子刊登了﹐教大家發笑。

我常以為﹐「愛」這個主題不是是次派對關鍵的地方﹐那七百字數限制方是有趣之處。在這個到處都是廢話噪音的現代社會裡﹐我們的確要重新學懂珍惜一字一言。莫忘記﹐曾幾何時﹐中國語文是世界上最精簡的文字。那是中華文化在人類歷史裡最瑰麗的原因。

我不是準備否定「五四運動」。我同意﹐我們需要推行白話文。假如西方的民主自由社會是人類社會最進步的體制。唯有白話文﹐我們方能完全擺脫那三千年君主帝制的束綁。有著那沉重的歷史包袱﹐文言是不可能引領中華民族邁向那一個進步的目標。要民主﹐要自由﹐我們需要的﹐的確是那個跟西方文字有點類似的白話文。我不能想像人家那些清清楚楚的法律條文﹐如何能夠用我們那些一字多義的文言表達出來。

本來﹐推行白話文確實可以給我們的國家引來德先生和賽先生。可惜﹐內戰勝利後﹐吸取了民國政府失敗的教訓﹐中國共產黨把白話文推向另一極致。為了妨礙新思想在民間流通﹐以方便自己獨裁統治﹐共產黨把中國語文變成一種叫人一讀便大打呵欠的文字。裡面沙石充斥﹐廢話連篇。例如﹕「總書記指出,加強思想理論建設,用馬克思主義武裝頭腦,在實踐中繼續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是時代賦予我們的光榮而神聖的使命。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緊密結合新世紀新階段國際國內形勢的發展變化,提出以人為本,實現科學發展、建構社會主義和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等重大戰略思想和戰略任務,使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出更加耀眼的真理光芒......」

這是一個我喜歡舉的例子。自兩年前﹐每次談及中國大陸的中文水準﹐我便會抄上這段文字。可是直到現在﹐我還是沒有耐性讀畢整段引文。正中了共產黨的圈套。

白話文不是這樣子的。演講寫作﹐也不是鬥長篇﹑鬥多字數。「有話則長﹐無話則短」﹐該是改革中國語文教育的方向。可惜﹐回歸後﹐香港人這種見風使舵的動物﹐也開始趕上那個共產中國語文的行列。他們錯以為那是時興。有時候﹐我會想﹐中國共產黨禁止《色﹑戒》上演﹐不是因為戲裡面那些做愛鏡頭﹐乃是怕中國民眾會重新愛上張愛玲的作品﹐重新學過中國白話文。

這就是我命題限字數寫故事的原因。

或者﹐我也是多言了。

Saturday, November 15, 2008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MICHELLE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是第二次相聚。主題定為「愛」。是廣泛的愛。參加者只能用上七百個中文字(包標點符號)﹐來寫一個關於「愛」的短篇故事。

從市場回來﹐便覺得一切都不對樣。果然﹐才放下籃子﹐管家盧媽便一臉愁容鑽進廚房。看她欲言又止﹐我已經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他終於帶走了宛兒﹖」我出奇冷靜地問。

盧媽搖頭淒涼地道﹕「小姐還在睡房......他......他希望先跟你面談......今晚......」她再講不下去﹐因為眼淚已經奪眶而出。我給她遞上手帕﹐安慰道﹕「這十年來﹐我們不就是等待這一天﹖」吩咐盧媽打點好籃子裡的祭品後﹐我便走出廚房﹐在梅生靈前裝了一柱香。

我停在女兒房外躊躇。正要推門入內﹐聽得裡面的呻吟仿彿比以往更悲淒﹐眼眶後便傳來一陣熱﹐我於是頭也不回直奔書房﹐靜候日落。

跟十年前一樣﹐死神依舊準時晚上九點到訪。我邀他到書房。我不希望盧媽聽見我們的對話。雖然她已經不是什麼外人。假如沒有盧媽﹐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熬得過這十年。

「你是否跟丈夫有同樣決定﹖」才坐下﹐死神便開門見山地說﹕「你該記得﹐你還可以多活五年。」

我當然記得。就是這多餘的五年﹐梅生決定先放棄自己最後十年生命﹐來讓女兒多賺些年月﹐等候醫學進步﹐尋找得到治療那個病的方法。梅生說﹐病癒後﹐宛兒這個小女孩還需要母親親自教導。

我刻意再次墮進回憶的汪洋。完全不知道死神已經悄悄離開。

是盧媽把我帶回現實罷。我聽到她在我身後幽幽道﹕「他已經帶走了小姐。」

我望出窗。縱然是農曆十五﹐外面一片漆黑。

「夫人﹐恕我多言。我其實很明白。我亦曾做過母親。我也寧願看著自己女兒死﹐不願意看她活著處處受痛苦。」

比起沒有了女兒的母親﹐沒有母親的女孩苦更多。那天﹐梅生是這樣結束我們的爭辯。

(連標點﹐全文共六百四十四字。)

[按﹕報名參加派對的有﹐
筆路,
Michelle,
Mad Dog,
揚眉女子,
OUT OF TRACK 思 想 出 軌,
媽媽阿四,
小孜媽,
athrunz,
Zero,
,
Readandeat]

Friday, November 14, 2008

年初﹐到多倫多探親。在書房裡翻著舅父母的藏書﹐舅母便問道﹕「在彼邦生活的日子﹐是否有時候會突然很想讀中文書﹖」

離開香港的時候﹐我確實曾以為如此。不過﹐可能因為有朋友每星期不辭勞苦地給我送來陶傑和董橋刊在報上的文章﹐在都柏林的這兩年﹐我倒沒有突然很渴望讀一些中文書。住所裡那些中文書 - 或自己從香港返來時帶上身的﹐或朋友到訪時送贈的 - 縱然不過十本﹐從頭到尾讀過一遍的﹐可能就只得兩本。搬到愛爾蘭生活﹐我方開始真正懂得英語世界裡的作家。因為這兒的報紙裡面有書評﹔因為這兒依然有許多舊書店。況且﹐我本來讀書就讀得不快﹐望著那一個又一個作家的名字﹐希望一讀的那些英語作品已經堆滿住所﹐哪還有空掛念中文書﹖

只是﹐可能實在很久未有翻過一本中文書﹐最近有意無意間在書架裡拿下那本張愛玲文選﹐竟然再次愛不釋手。說「再次愛不釋手」﹐遣詞用句方面明顯並不審慎。因為我是更喜歡這一個古怪的女人。重讀那幾篇談及在紐約﹑在紐英倫生活的文章和書信﹐我似乎有了新的體會。我甚至細細嘴嚼另外幾篇從前沒有興趣因而匆匆跳過的散文。明年二月回港﹐我要在家的書房多找幾本返來歐洲。

這一年﹐我越來越喜歡女作家的文字。從DAPHNE DU MAURIER到IRISH MURDOCH,再到DORIS LESSING。我真的不明白﹐何解以前在香港生活的時候可以這樣無知。那時候﹐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我竟然未讀過這三個英國女作家的作品。除了《REBECCA》。DAPHNE DU MAURIER這部名著﹐我是翻過頭幾章。我是喜歡那部小說的。只是﹐實在不記得什麼原因沒有讀完。該是英文太爛的緣故罷。(當然﹐現在也不是太好。要不﹐我讀書就不會讀得不快。)早陣子﹐董橋借別人的口說﹐未讀過《REBECCA》﹐算不得進過英國文學的堂奧。

我真的很喜歡那三位英國女作家。至於﹐最喜歡的是哪一位﹐真的不好說。也說不出來。或者﹐我是較喜歡DORIS LESSING。至少﹐在追讀《戰爭與和平》的時候﹐我還會抽點時間翻翻這位去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那些短篇小說。不過﹐假如真的有最喜歡的一位﹐也就是多喜歡那些少。就只有那少許。

也許﹐是性別歧視。從前﹐除了張愛玲外﹐我並不喜歡讀女作家的文字。總覺得有點拖泥帶水之餘﹐情感太過顯露。(這也是我這個男生的毛病。)畢竟﹐細水方能長流。無疑﹐我偶然也會讀李碧華﹑亦舒和黃碧雲。不過﹐談得上真正喜歡的﹐就只有張愛玲。英語世界裡﹐更加沒有一位。可是﹐那是當時無知的關係﹐算不得。其他語文﹐則因為不曉得﹐不能說。

當讀過DAPHNE DU MAURIER、IRISH MURDOCH與DORIS LESSING的作品後﹐我發覺﹐只要夠冷靜﹐控制得了內心豐富的感情﹐女性作家的文字比起男性作家的文字更可讀。因為天生母性關係﹐她們的筆觸比較細膩。也就像張愛玲。很多時候﹐觀察力會受到內心情感阻礙﹐要細膩也細膩不成。

事有湊巧﹐在越來越喜歡女作家文字的一年﹐我竟然在十一月的時候﹐重新找回張愛玲﹐並且對她的文字有多一層的體會。算得上很美滿罷。

話也說回頭。在書架裡拿下那本張愛玲文選﹐皆因突然想起了她母親的一句話。十一月十五日「兩週一聚」我那個不多過七百字關於愛的故事﹐靈感便是來自那一句說話。(所以﹐故事人物名字都有點張愛玲﹖﹗那是民國風範罷。)

很期待大家的精彩故事。希望各自刊登後﹐能夠告知一聲﹐好能夠貼在此上連結﹐一起分享。因為這是一個派對。

Thursday, November 13, 2008

那天﹐在收音機裡聽到一首歌。是JOHNNY LOGAN的名作。很喜歡裡面的歌詞。因為仿彿說穿了自己的心事。於是﹐便從互聯網下載了那首歌﹐在住所裡連夜不斷播放。

說來也有點奇怪。早陣子﹐此間麥當勞的廣告歌便是這一首。不過﹐每次在電視機看到那一個廣告﹐我倒說不出有什麼特別鍾意的地方。可是﹐那天在收音機聽到後﹐卻愛上了。

是那一天。一個我想我會記得的日子。是你的生辰。

自此每天都會播放至少一遍。越聽得多﹐便越喜歡﹐也就越聽得多﹐越來越喜歡。

聽著聽著﹐便很想把那些歌詞翻譯過來。

「不好閉上你的心 不好封鎖你的內心感受
繼續夢下去罷 不好怕夢境不真實
閉上眼睛 想像這兒再次只得我倆
請相信這刻光陰會長存

請撫摸我的身軀 就像以往一樣
我知道 這是我們的最後一夜
自此以後 陪在你身邊的 將要換作別人
所以 我們要替這最後一次
留下一個美好回憶

就立即緊抱我罷
不要哭 也不好多說一句
就只緊抱我好了
我會知道
縱然天各一方 我們其實依然一起
永遠相愛對方
還用說些什麼 再沒有字詞能夠表達得來

我們分開後 日子將或會變得好過
你的心將裝不下你的一滴眼淚
你離開以後 我多麼渴望能夠跟你講聲 我是如此想念你
我對你的愛將要一天一天的繼續下去

就立即緊抱我罷
不要哭 也不好多說一句
就只緊抱我好了
也請嘗試明白
我其實多麼希望 你最後能夠找到你所追尋的
或者 我已經不再在你左右
我其實依然深愛著你

就立即緊抱我罷
不要哭 也不好多說一句
就只緊抱我好了
我會知道
縱然我們天各一方 我們其實依然一起
永遠相愛對方
還用說些什麼 再沒有字詞能夠表達得來

我還能再說些什麼
我再找不到字詞來表達我內心的感受」

老是記得一位老友許多年前的一句說話。喜歡上一首歌﹐只因為她能夠觸動你的心靈。或是旋律﹑或是歌詞。或者﹐是歌手的聲音。

我想﹐我倒算能夠藉著翻譯這首歌的歌詞﹐講出了自己一些想講的說話。

或者﹐是我講出了我希望你心裡面想講的說話。

這首歌叫做《HOLD ME NOW》。

Wednesday, November 12, 2008

許多許多年前﹐丘世文在《一人觀眾》裡寫道﹕

「想起昔日學生時代﹐同學們大家委實也曾因作文這一課困擾非常。坦白說﹐印象中似乎就沒有誰正式教過我們作文的方法。從小學造句開始﹐接著就是中小的抒情文及記敘文的習作。通常是老師在黑版上些上幾個題目﹐諸如『我最難忘的人物』﹑『憶亡友』﹑『一個銅幣的自述』﹑『春日郊遊』等﹐雖說是任由我們選擇其中之一﹐然而字數卻老限著不能少于六百字。......

評判的結果是怎樣的呢﹖多年中小學的經驗總是﹐老師發還習作時半帶諷刺﹑半帶尖酸的語調說﹕你們一班裡有半數人作文字數不及規定的一半﹐其餘的一半無論寫抒情文﹑寫記敘文也好﹐怎可能大部份起句都是﹕『香港是一個小島﹐四面環海﹐水深港闊﹐恰是一個天然的商港』﹗」

那天﹐這位港大利馬竇堂宿生的結論是﹕「我們需要好好教導下一代作文之道。」

那當然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丘世文已經撒手塵寰十載。不過﹐這位跟我父親同輩的人的中小學經驗﹐竟然跟我的有點相似。是香港語文教育沒有進步﹖還是因為太好所以不用改變﹖

畢竟﹐燦爛的生命總是短暫的。丘世文遺留下在人間的作品不是很多。這一篇談論作文課的﹐倒是印象最深刻。

的確﹐自小便沒有誰正式教過我們作文的方法。小學沒有。中學也沒有。仿彿那是與生俱來的能力。那不是很奇怪嗎﹖

我開始學習作文﹐是畢業幾年後的事。

那年﹐因為「陶傑」這個名字的關係﹐我膽粗粗地跑到中文大學報讀碩士。我很希望上他的課。入學試的時候﹐學院要我們寫一篇短文﹐談談他們要取錄我的原因。在那雪白的答案紙上﹐我只寫上一句﹕「老實說﹐從任何一方面看﹐我也看不到你們有取錄我的原因。」結果﹐我成功以一個理科生的資格﹐入讀中文大學那個文科生的碩士課程。

我如願上到陶傑的課。也因此﹐終於有人正式教我作文。

當然﹐我的文筆依然不好。這麼晚才起步﹐好不到哪兒。不過﹐在陶傑循循善誘的教導下﹐我的文章比以前的確有很大的進步。(可想而知﹐以前是如何的差。)老實講﹐少說我也算讀了二十多年書﹐上陶傑的課﹐是我唯一享受上課的時候。我會因為缺席一課而感到不快。從來﹐沒有一位老師的課﹑沒有一位教授的堂﹐會使我有如此感覺。

課堂裡﹐我最記得的是他這一句﹕「近來﹐大家都稱我做『才子』﹐似乎是都不曉得『才子』為何物。他們讚我寫得一手好文章﹐實在有點見笑。我寫的中文﹐只不過是最普通﹑最淺白的中文。是每個中國人都應該寫得出來的中文。假如『陶傑』就代表文筆好﹐每個中國人都應該是『陶傑』。因為那些『好文筆』是一個中國人最起碼要做到的事。」

為了改善中國人的中文﹐他是不遺餘力的。記得他講過﹐只要寫作時遇上什麼問題﹐都可以給他一個電話談談。許多年後﹐有天讀了《黃金冒險號》﹐發現有些寫作問題﹐便給他發了一個短訊請教。他是不可能還記得曾有過我這一個學生。我只記下了他的電話﹐並沒有留給他我的電話。在短訊裡﹐我也沒有留下名字。豈料﹐收到那個短訊後﹐他竟然給我撥個電話來跟我討論。

我知道﹐越來越多人不喜歡他。甚至討厭他。我不打算替他講好說話。他也不會喜歡別人替他講好說話。讀了早前幾位網友的留言後﹐我不過想寫一寫我所認識的陶傑罷了。

Tuesday, November 11, 2008

因為讀書不多﹐所以寫起東西來老是詞不達意。往往花上了幾百個字﹐不單止未能確切地把心裡意思簡單地表達出來﹐甚至會讓人誤會了其他意思。世界上很多事情﹐其實早已有很多人談論過許多遍。只要我們多讀﹐不但能夠扼要地掌握到當中意思﹐更能輕易地在那鞏固根基上面建立起自己的想法。

我的問題不是沒有自己的想法。我的問題是﹐我的想法沒有一個鞏固的根基。

搬到歐洲生活後﹐因為每天都讀《泰晤士報》﹐也勤跑劇院和舊書店﹐眼光是擴大了﹐亦認識了許多以前未曾碰見過的想法。自己的思想的確受著很大的衝擊。在這樣的環境底下﹐要建立自己的一套﹐不是難事。正如黑格爾所言﹐一切進步都由於矛盾﹐由矛盾才會產生正理。辨證法有正﹑反﹑合三個面﹔正﹑反的矛盾﹐產生真理便是合﹔但馬上又有一個反面出現﹐形成矛盾而產生另一個合。

可是﹐因為小時候懶惰﹐不勤讀書﹐只甘心做一部考試機器﹐弄得自己底子不好﹐於是﹐現在所產生的正﹑反﹑合﹐其實都建基於一個毫不牢固的地基上面。也就由於都建築在那不甚牢固的地基上面﹐所以我不能夠簡單清楚地講得到自己的想法。

想起這樣的事﹐因為近來讀了英國當代作家魯詩迪一段關於SAMUEL BECKETT的文字。魯詩迪就是那位因為《撒旦的詩篇》而遭穆斯林下格殺令的作家。

早陣子﹐我在這裡談過串字問題。我寫道﹕

「早知道﹐很多英語世界裡面的人串字都有點困難。......那是母語的問題。就正如我們中國人的錯別字。就正因為那是自己的母語﹐我們寫作的時候﹐都會很容易給那些字的發音矇騙﹐寫了別字﹐或串錯了字。所以﹐那些語文教育學者常言的『我手寫我口』﹐其實不是一件好事。世界上有些事情﹐總是要跳出框框﹐冷靜地從外面觀看﹐方能避免很多錯誤。寫文章是其中一件。

因此﹐在這方面﹐在殖民地時代的香港人是幸福的。他們講的是粵語﹐寫的卻是英文和白話文。因為都要先在腦袋裡把句子重組過來才能下筆﹐所以能夠避免很多別字﹐很少會串錯字。」

只是讀著魯詩迪那段文字﹐我不禁大叫一聲﹐那其實是我想講的話。他是這樣寫SAMUEL BECKETT﹕

「A man speaking English beautifully chooses to speak in French, which he speaks with greater difficulty, so that he is obliged to choose his words carefully, forced to give up fluency and to find the hard words that come with difficulty, and then after all that finding he puts it all back into English, a new English containing all the difficulty of the French, of the coining of thought in a second language, a new English with the power to change English forever.」

同時候﹐也想起了丘世文的一段說話﹕

「未來世界全球化的發展﹐雙語乃至多語並用勢將成為尋常慣見得現象。在這方面香港這國際城市無疑是有著示範實驗的作用﹐很值得不囿於一時文化偏見的人予以應有的了解和認識。」那是丘世文在香港回歸前一年講的話。

我知道﹐我要繼續多讀書。只希望未為晚也。

Friday, November 07, 2008

九七後﹐每年香港人最應該要到英國的日子﹐該是十一月初。因為這是紅色小罌粟花盛放的時候。

這是我最喜歡英國的時候。這也是英國人最教我驕傲的時候。

每年十一月十一日前的星期天﹐就是英國的國殤日。學校社團都會在幾星期前開始公開售賣紙製的紅色小罌粟花﹐供人佩帶襟前﹐紀念兩次大戰為英國捐軀成仁的將士。此禮近百年傳統﹐人人自覺﹐歷久不衰。

在《泰晤士河畔》一書裡﹐陶傑對英國的國殤日有這樣的描寫﹕

「國殤日的清晨﹐倫敦唐寧街外的白廳大街必舉行隆重的紀念儀式。由皇太后與英女皇率領首相﹑各大反對黨領袖﹑國會議員﹑內閣﹑文武百官等在大街上的國殤碑前敬獻花圈。兩次大戰殘存的一眾老兵也從全國各地趕來倫敦﹐穿上最莊嚴貴重的服飾﹐以上賓的身份一同出席。是日的紀念隊伍一概無分等級﹐在肅殺灰沉的秋景裡敬悼先烈﹐場面動人。

當日的紅花如海﹐成為最生動鮮明的一節歷史課。沒有人在那天嘶叫什麼愛國口號﹐各報也沒有發表鋪天蓋地清算德國歷史的民族主義砲彈鴻文﹐但沉重的愛國情操﹐對逝者懷念﹐一切盡在不言中。」

記得以前﹐當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的時候﹐一到了這個時候﹐學生﹑老人在街上售賣的﹐也再不是那些貼紙般的所謂「旗」﹐而是那些紙製的紅色小罌粟花。不過﹐回歸後﹐這一切都不復見了。因為在這個小家子氣的所謂國際社會裡﹐什麼都要政治正確。始終﹐那些紅色小罌粟花﹐是為了紀念兩次大戰為英國捐軀的將士。當宗主國變做了共產黨的中國大陸後﹐這些前殖民地的習俗﹐自然要給遺忘。

可是﹐在這個我搬到歐洲生活後的第三個十一月﹐我依然未能弄清楚﹐何解在那個曾被日本侵犯的前英國殖民地﹐紀念兩次大戰為英國捐軀成仁的將士﹐是政治不正確。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八日﹐日寇進犯香港。此後兩星期﹐一個加拿大兵團在黃泥涌寡不敵眾﹐全體殉難。還有那些踞喀兵。他們與香港人都無親無故。雖為僱傭﹐亦為保衛香港人而犧牲。我們敬重的﹐都該是那些盡忠職守﹐甘願犧牲自己生命﹐以保衛香港這個小島的人。難道在這大前提下﹐還要設下一個迂腐且無聊的國籍關卡嗎﹖難道跟日寇血戰到底而陣亡的英國人﹐都不值得我們香港人一拜嗎﹖

在宗主國變做了中國的時候﹐維持英國國殤日的傳統﹐在襟前那些紙製的紅色小罌粟花﹐以表示對這些為港捐軀的勇士的敬意﹐實無不妥。香港特首更應該如以前的港督一樣﹐在十一月十一日前的星期天﹐連同駐港解放軍司令﹐在皇后像廣場外的紀念碑前敬獻花圈﹐代表全港市民向那些無名英雄﹐那些真真正正保護香港的人致敬。

假如這個星期天你未能跟我一起在倫敦紀念那些英勇的將士﹐假如這個週末你未能在香港街頭找到一顆紅色小罌粟花﹐我希望當你在電視機前收看英國超級聯賽直播的時候﹐會想起我這篇文章﹐望著英國人襟前的那朵紅色小罌粟花﹐默哀一分鐘。

當然你甚至可以捐出些少金錢﹐改善那些曾英勇地保衛香港的踞喀兵退役後的生活。那個組織叫THE GURKHA WELFARE TRUST。在英國的慈善團體註冊號碼為1103669。詳情可到www.gwt.org.uk查看。

假如因為近來全球經濟問題不能捐出一些﹐也希望你會到www.gurkhajustice.org.uk簽一個名字﹐給英國政府壓力﹐從速聽從高院判決﹐立即更改法例﹐使所有在香港回歸前退役的踞喀兵都得到居英權﹐享有所有英國人都能夠享有的福利。

他們曾甘願犧牲自己生命﹐以保衛香港這個前英國殖民地。難道現在我們香港人為他們多做一些事情也不能﹖

[按﹕到倫敦渡國殤日關係﹐此欄暫停三天。十一日(香港時間)再續。]

Thursday, November 06, 2008

朋友提議看一場芭蕾舞。是《羅密歐與朱麗葉》。她是立陶宛人。可能因為自小受到俄羅斯影響﹐十分喜歡芭蕾舞。可是﹐由於從來對舞蹈﹐我都沒有多大興趣﹐所以推掉了。

我是一個怪人。我不相信身體語言。正如我不相信圖像一樣。除了那兩天談及弈棋外﹐這個專欄裡面沒有刊登過一幅圖片。

我以為﹐唯有文字和語言﹐方能把情感好好的表達出來。因為唯有文字和語言才可以既實實在在的描寫一樣東西﹐又容許人有著無限的想像。

無疑﹐身體語言和圖像都能夠讓觀眾有更大的自由想像空間。不過﹐這個自由度實在太大了。大得不靠得住來徹底地表達一下情感。因為這種表達方式實在太過依賴觀眾的想像力。然而﹐每個人的想像力都不一樣。於是﹐創作者和表演者所希望表達的情感﹐往往未能無誤地傳達到觀眾心裡。

這是我所講的虛幻的意思。

這就是我不喜歡欣賞舞蹈的原因。我不希望感受不到創作者和表演者想表達的情感。也不希望錯誤地解釋了創作者和表演者想表達的情感。

畢竟﹐我還是一部考試機器。

在社會打滾了這許多個年頭﹐我當然明白到世界上沒有什麼標準答案這一回事。就只有合理的答案。一切只要言之成理﹐有根有據﹐便可以是問題的答案。縱然曉得這個道理﹐在內心深處﹐我依然不經意地會為每事每物尋找一個標準答案。

從小便受著如此訓練﹐根本是不可能改得掉。找尋標準答案已經成為一個面對問題時的自然反應。

也許﹐香港社會老是不能發展藝術﹐跟那個製造考試機器的教育制度實在有莫大關連。

藝術創作和欣賞﹐本身就是尋找「美」的過程。何謂是「美」﹖人言人殊。

假如這個世界有一種標準的美﹐我們人類可能會少一點紛爭。不過﹐在一個沒有紛爭的社會生活﹐不是太過恐怖了嗎﹖我其實同意黑格爾的那一個理論。他說﹕「一切進步都由於矛盾﹐由矛盾才會產生正理。辨證法有正﹑反﹑合三個面﹔正﹑反的矛盾﹐產生真理便是合﹔但馬上又有一個反面出現﹐形成矛盾而產生另一個合。」沒有紛爭﹐就因為沒有矛盾﹐於是也就沒有進步。生活在一個不會進步的社會﹐不是很恐怖嗎﹖

就因為這個世界裡面沒有一種所謂標準的美﹐所以﹐習慣尋找標準答案的香港學生﹐從來都沒有辦法欣賞藝術﹐以至創作藝術。藝術不能在香港發展﹐實在不是一件出奇的事。

也於是﹐要在香港這個文化沙漠裡面發展藝術﹐首先要著重的﹐就該是文學和戲劇。因為在文學和戲劇的世界裡面找尋「美」﹐是不用過份利用一己的想像力。這較容易得到那些一個又一個的考試機器接受。

Tuesday, November 04, 2008

早陣子﹐如常逛書店﹐百無聊賴下﹐隨手從新書推介那個書架裡拿來一本書翻翻。無意中在扉頁﹐讀到這樣的一句說話﹕「那條黃金定律依然是﹐幫助我們所愛的人去逃避我們自己。」(The golden rule is to help those we love to escape from us.)

那是一本什麼書﹐已經完全沒有印象。作者是誰﹖當然也不記得。只不過﹐那一句話卻深深地烙在心坎裡。直到現在﹐依然忘不掉。

自小受訓練的緣故﹐我這件考試機器的記性其實不弱。可是﹐年紀越大﹐記性是開始變差。近年來﹐我漸漸發覺自己不是太容易去記得一些事情細節。於是﹐為免自己因為老是記不牢事情細節而不開心﹐我決定只去記著事情的大概好了。空白部份﹐就讓自己自由想像發揮。自此﹐世界變得更加美麗。

不過﹐話得說回頭﹐早已牢記在心裡的一事一物﹐卻無論如何都沒法子去忘掉。或者﹐就如別人所言﹐有些事情﹐我們是一輩子都不會忘掉的。

就像那一句話。

就像你。那一個我愛的人。

我不記得是什麼時候讀到了那一句話。只知道是早陣子。早到什麼時候呢﹖是在我幫助你去逃避了我之前﹐還是之後﹖究竟是我去替那個所謂黃金定律做了一個活生生的驗證﹐還是我找到了那個黃金定律來解釋你的反應﹖

實在記不起。亦不知道。

只是﹐那又什麼分別﹖

從來﹐你都不喜歡給我一個答案。

也許﹐我應該堅持要有一個答案﹖也許﹐我應該再多問你一次﹖也許。也許。

幾年前﹐在回家路上﹐我不是再多問了你一次嗎﹖我不是說請你好歹也給我一個答案嗎﹖ 我記得﹐你的回答竟然是﹕「我不想在這個時候談這個話題。」我沒有想過這可以是我的問題的答案。於是﹐我呆了。一時腦袋轉不了﹐口亦說不出一句話來﹐只望著你頭也不回﹐匆匆地奔進電梯裡去。

那一夜﹐我沒有給你一個電話。整夜無眠後﹐我決定以後不再在你面前﹐談論那個你不想在那個時候談論的話題。我無謂如此自討沒趣。況且﹐從別人口中﹐我也知道了假如你希望談論那個話題時的答案。

「我不想在這個時候談這個話題。」

我明白的。歷史不過在重覆著。

我有點不明白的是﹐何解我老是會在你不想談論那個話題時首先開口談論那個話題﹖

[按﹕到英國盧頓公幹參觀關係﹐此欄暫停一天。六日(香港時間)再續。]

Monday, November 03, 2008

那是七月的時候。

朋友老是問杜塞爾多夫和科隆有什麼特別一遊的地方﹐我總是答不上口。於是﹐後來﹐當有人問及我八月初那個銀行假期的安排後﹐我只是回答「萊因河」﹐隻字不提那兩個位於河流中游位置的城市。似乎﹐這樣的答案比較使人滿意。畢竟﹐在此間﹐大家對旅行別有一番看法﹕我們都應該多接觸鄉郊和大自然。假如要到別的城市去﹐除了那幾個世人皆曉的大都會﹐其他的都不應該浪費時間。始終﹐生命有限。

在歐洲生活也超過兩年﹐我開始明白這樣的想法。我也越來越同意這一番對旅行的獨特見解。當平常日子已經擺脫不了商業社會的種種﹐我們應該實在好好珍惜放假的時候﹐讓自己整個身體完完全全地跟久違了的大自然接通。我們的生活的確需要這樣的一種平衡。

我們不斷地讓都市向外發展﹐不斷低賤地用大片大片鄉郊土地﹐來換取那些所謂的社會繁榮發展。仿彿我們人類最終追求的﹐就是完完全全跟大自然脫軌。

正如海耶克在其《通往奴役之路》裡所言﹐歷史只是不斷地在世界不同角落裡重複著。當西方社會終於夢醒﹐重新發現鄉郊大自然是人類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時﹐那些發展中的國家就依然努力地擺脫鄉村在生活裡的角色。他們仍然以為﹐那是落後的象徵。

無疑﹐他們總會有醒來的一天。就像我也醒了過來一樣。

不過﹐那一次到德國旅行﹐我依然選擇了兩個城市。縱然﹐我深知道﹐人們到萊因河渡假﹐就是到沿河那些小村莊﹐休閒地生息﹐好讓自己在短短的假期裡﹐重新認得到自己跟大地連繫著的根。

我沒有這樣做。因為我不希望獨自去尋找自己的根。要找回自己跟大地聯繫上的根﹐就是要讓我跟你一起去找尋我們共有的那一條根。

於是﹐便是來回科隆和杜塞爾多夫﹐我也選擇了乘火車。沒有跳上那些在萊因河行走的小汽船。

始終﹐有些事情是要我們一起去做的。

於是﹐我便在杜塞爾多夫的小運河畔﹐寫下了這一篇短短的文章﹐記錄了此時此刻的所想外﹐也很想告訴你﹐在德國的短短兩個夜晚﹐我都夢見了你。

都是醒過來後﹐方知道原來只是場夢。

原來﹐跟你一起的時光﹐縱然是在虛幻的夢境裡面﹐也如此真實。

我深信﹐總有一天﹐我會和你這一隻以外地遺留在香港的蝴蝶﹐一起把臂漫游歐洲﹐幹著我們應該一起去做的事。

像去尋找我們共有的那一條跟大地相連著的根。

Sunday, November 02, 2008

那天下班後﹐在酒館裡﹐跟施第奮談到語文。他呷著啤酒﹐有點概嘆地說﹕「要通曉三種語文﹐的確不容易。在此間生活了接近兩年﹐英文還是沒有多大進步。」

那是自謙的話。他是法國人。畢業後﹐曾在塞維爾﹑馬德里住過一段日子。因為西班牙女朋友考到獎學金來愛爾蘭讀書﹐便一起搬到這個島國生活。我當然不會懷疑他的法文。也不會懷疑他的西班牙文。從來﹐跟別國女子調情﹐都是外文的終極考試。無疑﹐施第奮講的英文總是帶著濃濃的法國口音。不過﹐就正如一位愛爾蘭女生所言﹐那些鄉音反而把英語提昇上一個更性感的層次。早前﹐陶傑寫道﹕「英語口音,不必追求純正,因為英文早已是世界語言,帶有津巴布韋、斯里蘭卡、印度西部的果雅口音,反而令英語帝國的版圖多姿多采。」那是同樣道理。

我當然知道通曉三種語文是如何困難。自小學起﹐學過的語文倒有五種。不過﹐算做沒有障礙能夠用上來跟別人溝通的﹐還是只得中文和英文。西班牙文和阿拉伯文﹐因為太晚才起步﹐早已忘掉得一乾二淨。至於法文﹐倒還能認得一些生字﹐懂得數數字。聽過我從一數到二十後﹐施第奮取笑道﹕「你的發音很準確。尤其是那些『R』音。你其實不需要上什麼課﹐你需要的是一位法國女朋友。」他頓了一頓﹐喝了一口啤酒後繼續說﹕「你有所不知﹐那的確是學外文的最佳良方。認識了L後﹐法文變成了我的第二語言。」L是施第奮女朋友的名字。

我敲了敲他的酒杯﹐笑著回應道﹕「那麼﹐你該是時候搭上一位操英語的女生。」

豈料﹐這位法國男生竟然一臉滿意地點著頭說﹕「為了學好英文﹐我的確要開始留意一下身邊有什麼喜歡我的愛爾蘭女生。」他不顧女友在旁﹐多翻顧盼在週邊來來往往的那些漂亮女生。

聽得這話﹐我想起了《泰晤士河畔》一書裡面那幾篇文章。

在那部成名作裡﹐陶傑經常暗嘆﹐沒有幾多個香港留學生夠膽泡洋妞。他寫道﹕「由於英語未精﹐外型不濟﹐泡洋妞欠缺本事﹐只好向香港女生中挑選性伴﹐下課後大被同眠。......年輕人本應心靈開放﹐留學是與外國青年加強了解的好機會﹐一生與鬼妹至少發生一次感情﹐是增進文化交流的合法途經之一﹐......但今天的香港留學生﹐礙於香港本位意識﹐在這方面卻保守出奇﹐最主要的原因是與鬼妹缺乏共同興趣。」

這些文字﹐表面上跟施第奮的說話很不相同。仿彿那是中西文化差異的地方。西方人碰上難題會勇敢面對解決﹐中國人碰上難題就會另找辦法解決﹔西方人會去面對面克服困難﹐中國人就避重就輕地去克服困難。

不過﹐只要想深一層﹐其實兩者講的是兩個不能比較的事情。一個是因﹐另一個是因和果。一個是因為語言問題﹐所以要泡一個操英語的洋妞﹔一個則是因為語言問題﹐所以不能泡一個操英語的洋妞。兩者其實都有泡一個操英語的洋妞的願望。施第奮的說話﹐就止于慾望上面﹔陶傑的﹐則更深一層地講到結果﹕就是泡不上。

當然﹐看著施第奮和他的女友﹐在因果關係上面來討論﹐陶傑的說話似乎有點不大正確。

原來﹐一切又回到中西文化差異這個關節裡頭。

Saturday, November 01, 2008

早兩天﹐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在這個有點虛幻的互聯網上﹐開了一個有點不平凡的派對。(的確﹐發起人米雪兒是用「派對」來稱呼這個活動。)派對名字叫「兩週一聚」。顧名思義﹐這將會是一個每兩星期舉行一次的活動。我是其中一位參加者。

或許﹐大家有點意外。畢竟﹐我不是什麼派對動物。對互聯網上的什麼聯誼交友活動﹐如﹕MSN、FACEBOOK等﹐完全沒有興趣。早前﹐有老友竟然以交換秘密作條件﹐來要脅我加入FACEBOOK的行列。我當然沒有就範。我上網﹐不過是為了電郵﹑專欄﹑購買機票和門票﹐以及愛華頓。無疑﹐我不是一個跟得上時代步伐的人。不過﹐何解我要跟上時代的步伐﹖我也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參加了那一個互聯網上的派對﹐皆因那其實是一個寫文章的活動。大家決定在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起在其專欄裡寫同一個題目。就是如此簡單。我想不到一個不去參加的理由 - 這就是我參加的理由。

參加這個派對是不需要預先報名的。只需在那些指定日子裡﹐按著那個指定題目來寫自己的專欄便成。當然﹐為了跟其他參加派對的人交流一下﹐或者也讓其他參加派對的人欣賞得到自己的作品﹐參加者不妨跟發起人發個訊息﹐好讓她能夠在「派對會場」貼上你那個專欄的名字。

不過﹐假如希望能夠下一次活動時命題﹐就請及早報名。因為只有最先報名的那一位﹐方可以得到那個權利。

在「兩週一聚」的首個聚會裡﹐我其實不是第一個報名參加的人。我也沒有打算為第二次派對名題。只是﹐當收到米雪兒通告﹐知道首位報名的決定放棄這個權利後﹐我想﹐我這個第二位報名參加的人﹐是應該嘗試一下去為第二次聚會﹐定一個有趣的題目。因為首個派對《我有一部時光機》﹐確實有點成功。

可是﹐就因為如此﹐我感到有點壓力。我開始明白﹐為何讀書時候的作文題目老是千篇一律。那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既要顧及自己﹐更要顧及其他人。

於是﹐我想起了《泰晤士報》。因為開始知道許多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的專欄﹐都是從讀與吃在這裡留言開始。

夏天的時候﹐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舉辦了一個徵文比賽﹐要求參加者最多只能用三百字﹐以「愛」來做主題﹐寫一個短篇故事。為了吸引讀者參加﹐也為了給讀者一些靈感﹐報社便邀請了英語世界裡的六位暢銷小說作家﹐按著所定下的那個標準﹐來個示範。

那天﹐我把麥科恩(MATT THORNE)的那個故事﹐用中文翻譯了出來﹐在這裡刊登。因為六個當中﹐那是我最喜歡的一個。

故事是這樣的﹕

「在床上重新轉換位置的時候﹐CHRIS看到了我手臂上的紅斑。他有點關心地問﹕『這是什麼由來﹖』我搓一搓手臂﹐回答道﹕『都是寶寶的腳印。每天晚上﹐他就平放地睡在我和JOHNNY中間。有時候﹐這些紅斑就是整天都散不去。』

聽到了這個答案﹐我知道﹐CHRIS是有點氣憤。那不是因為我提及了我的丈夫﹔那是因為我再次在他面前談到我的孩子。雖然已近三歲﹐我依然喚他作寶寶。不過﹐也就是CHRIS這樣的反應﹐我明白﹐我們這段關係是不能長久。我不會拋低JOHNNY﹐然後跟他一起生活。和其他沒有孩子的人一樣﹐他就是不曉得﹐他的競爭對手並不是我的丈夫﹐而是我的兒子。他們都不能完全理解什麼叫做愛。

我知道﹐便是我如何解釋﹐他都不會明白﹐孩子給我的擁抱﹐比起JOHNNY給我的任何一次擁抱﹐都更能讓我感受到愛。因為那就像我的初戀。我也知道﹐無論我怎樣講﹐他亦不會明白﹐我是如何享受跟我的孩子一起渡過的每個黃昏。看著他吃著我弄給他吃的食物﹐望著他欣賞著那些影碟﹐然後轉過頭跟我說﹕『我很喜歡這一張。』我都會立即忘掉生活上一切煩惱。我以為﹐跟與JOHNNY﹐或與CHRIS一起比較﹐我更喜歡和我的兒子單獨相處。因為只有在那一刻﹐我方能真正感受到真正的愛。那是我身邊所有成年男人都不能帶給我的。

當然﹐我清楚曉得﹐那也不是長久的。因為它不能長久。慢慢地﹐我的孩子會學懂不喜歡我﹔然後﹐討厭我﹔直至忘記我。不過﹐便是如此﹐我也深信﹐這比CHRIS能夠帶給我的﹐都來得重要。所以﹐就是這個原因﹐我只能喜歡他﹐同時候﹐也開始後悔搭上了他。我們根本沒有將來。」

我決定傚法《泰晤士報》﹐把「兩週一聚」第二次派對的主題定為「愛」。是廣泛的愛。參加者只能用上七百個中文字(包標點符號)﹐來寫一個關於「愛」的短篇故事。(曾想過也只用三百個字﹐來把那個少過三百個英文字的故事翻譯過來。不過﹐單就中國白話文和英文兩種語文根本上的分別﹐我以為﹐這是有點不可能。我用上了近七百個字。故此﹐我定字數為七百。)假如用英文行文﹐我想﹐三百字為限是一個有趣的條件。至於﹐法文以及其他語文﹐因為不曉得﹐所以不敢說。

希望這不是只有我自己才覺得有趣的題目。

[按﹕就讓我來做第二次派對的HOST罷。要報名的﹐請在這個專欄裡留言。也因為既然我是第二次派對的HOST﹐時間當然指愛爾蘭的時間。那是愛爾蘭的十一月十五日啊﹗多謝支持。]

Friday, October 31, 2008

(續前文)

......

我一邊吃著那雙太陽煎蛋﹐一邊想起了我們的女兒。這是她最喜歡的早餐。似乎﹐伊也同時候想起了我們那個獨生女。她忽然放下手上的《泰晤士報》﹐呷一口茶道﹕「吃罷早餐後﹐我們不如到未來走一趟。」自醫生斷定有了身孕後﹐伊便再沒有自己的未來。她的未來變成了女兒的未來。她放棄了如日方中的事業﹐一心一意留在家裡養大那一塊跟自己相連在一起十個月的腹中肉。我想﹐這是為人父親和為人母親的分別。亦自那天起﹐我們正正式式可以用心靈溝通。於是﹐我們便決定為我們的同居生活﹐補辦上一張證書。

收拾好早餐的一切後﹐我們按著女兒的歲數﹐胡亂選了一個前去探索的日子。畢竟﹐未來就是未知。對於未知的事情﹐不大膽地加上些假設﹐我們永遠沒法子向前走上一步。只是﹐卻萬萬想不到﹐我們竟然到了女兒成為英國第一位黃皮膚﹑黑頭髮的首相的那一天。當見過英皇佐治七世後 -《經濟學人》果然猜中查理詩王子登基後﹐不會用上查理詩三世。畢竟﹐在英國歷史裡﹐叫查理詩的皇帝都不是好人 - 在到唐寧街十號途中﹐女兒給我和伊撥了個電話。她用純正粵語道﹕「或許﹐我終於可以做著一些從前沒有一個中華民族成員可以來改變中國的事。為了英國的未來﹐為了世界的未來﹐我一定要推翻那一個獨裁的政權。」

晚上﹐女兒從牛津回來探望我們。伊便燒了許多她喜歡的菜。因為功課忙碌﹐女兒已經一段時候沒有回來倫敦。她一邊吃﹐一邊問道﹕「你倆好像有些很興奮的事情隱瞞著我。」我和伊都只回答道﹕「有些事情過早知道了﹐反而不好。」我們再沒有多說什麼﹐女兒也再沒有問下去。她倒很清楚父母的性格。

自此﹐我和伊每天都用一次那部時光機﹐或回到過去每一個紀念日﹐或超越時空去探索一下未知。我們的生活有了點改變。至少﹐我們仿彿變得很年輕。

從來﹐我們都不去占卜問卦。便是在年少的時候﹐望著那茫茫前路﹐不知道所向的時候﹐我和伊也沒有試過一次。因為知道得比上天要我們知道的多﹐不是一件賞心樂事。不過﹐在科技進步下﹐我和伊也最終竟然走上了自有歷史以來﹐人類便不斷努力嘗試去走的路。

有一次﹐我們選了一個其實不是很長久以後的日子。可是無論我們如何拼命去想﹐如何用力按著那一個鈕﹐我們始終到達不了我們想去的未來。也許﹐是那部時光機壞了。那是我們最初的想法。也是我們最希望的想法。不過﹐我們實在沒有辦法不去記起說明書裡的那句說話﹕「縱然能夠穿梭時空﹐用者只能到達自己在世的時候。」心頭一陣寒氣不其然襲來。果然﹐有些事情﹐過早知道了﹐反而不好。

那天晚上﹐我和伊都沒有說上一句話。靜靜地讀書﹐靜靜地聽音樂﹐靜靜地睡覺。這是伊買了那部時光機回來後的首次。

從此以後﹐我們也不再樂此不疲地把玩那部新產品。偶然無聊底下﹐才會跑去重溫一些往昔快樂片段﹐幫助一下記憶開始有點衰退的腦袋。

有天﹐我和伊各另有想法。結果﹐雖然我們是一起按下那一個鈕﹐可是﹐我還是獨自一人跑到了我們首次吵架的夜晚。無疑﹐眼前的一切都如此熟悉﹐都曾經歷過﹔不過﹐沒有了伊在身旁﹐一切又仿彿很陌生。望著那些過去片段﹐我記起了那次我如何傷了伊的心。我不想再多留片刻。我要立即返到現實﹐跟伊講聲「我愛你」。可是﹐沒有了伊﹐我竟然記不起返回現實世界的方法。我很害怕。我怕從此要獨自遺失在這個時光交錯的影像隧道裡頭。我拼命的想﹐我拼命的找。也許﹐伊就在不遠處。只是﹐無論多努力﹐依然一無所獲。

我有點沮喪。突然﹐聽到了伊的一聲大喊﹐我便醒了過來。在床上坐起身﹐全身冒著汗。我也感到伊那顫抖的身軀。我把她抱入懷。她竟然全身冰冷。她柔柔地道﹕「我發了一場可怕的夢。一場不像夢的夢。我們忽然有了一部時光機﹐可以一起穿梭時空﹐回到過去﹐到達未來。可是﹐在那條時光隨道裡﹐我卻忽然失去了你。沒有了你在旁﹐我回不到現在。我很怕。」

我頓了一頓。然後﹐把伊抱得更緊。我一邊聞著她那頭如絲一樣的長髮的香氣﹐一邊輕聲地說﹕「不好怕。我們不需要什麼時光機。我們不需要回到過去﹐也不需要穿越未來。因為最重要的﹐還是現在這一刻有你伴著我﹐有我伴著你。」

後記﹕此故事乃為參加「兩週一聚」派對而寫。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首個派對的題目為《我有一部時光機》。可是﹐由於未搞清楚時間關係﹐我決定在香港的三十日登故事的上半部﹐在愛爾蘭的三十日登故事的下半部。其餘參加派對的人有﹕師奶筆記 ; 無限思語 ; 無書不歡,無食不樂 ; ANYWAY ; Fresh Coffee Shop ; Blah Blah Blah

另外﹐下次「兩週一聚」的題目將會明天在此公佈﹐多謝留意。

Thursday, October 30, 2008

前言﹕參加了網友「兩週一聚」的活動。每月十五日﹑三十日﹐我們這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假如按香港時間計算﹐今天該是這個派對(發起人MICHELLE是這樣稱呼的)首次舉行的日子。題目為《我有一部時光機》。為了慶祝這個歷史時刻﹐我竟然見笑地寫了一個短篇故事。可是﹐由於未搞清楚時間關係﹐我決定在香港的三十日先登上半部﹐在愛爾蘭的三十日再登下半部。

晚飯後﹐我如常像大爺般躺在書房的長沙發上﹐一邊呷著白蘭地﹐一邊讀書。我在讀阿西莫夫的《機械人》。伊洗過碗後﹐也靜悄悄的鑽進書房裡面﹐坐在我的身旁。她不客氣地拿走了我手上的書﹐神秘地問道﹕「你可知道今天我在店裡買了些什麼回來﹖」

我輕輕撥了一撥伊那頭依然像絲一樣的長髮﹐親了一親那廿年未變的臉龐後﹐說﹕「我不想猜。難道你不打算告訴我嗎﹖」其實﹐我早看到她手上的那個按鈕。

伊吻了我的嘴脣一遍﹐然後也把身子躺到長沙發上面。「為什麼你老是如此討人厭﹖」她裝著發怒的樣子道﹕「我終於買了一部時光機回來。」說罷﹐便給我遞上了那一個按鈕。

那的而且確只是一個按鈕。才手掌般大小。

早前﹐在一個聚會裡﹐老友K便跟我介紹過。他說﹐那是一個很有趣的玩意兒。只要一邊按著那個鈕﹐心裡一邊想著一個想要到的日子和時間﹐我們便可以穿梭時空﹐或回到過去﹐或超越未來。當然﹐我們只能到我們還生存在這個世上的時候。因為那是電流透過那些殖入了到按鈕裡面的DNA﹐跟腦電波和宇宙射線混合一起﹐把影像投射到那些DNA的人的腦袋裡面。這是老友K的解釋。不過﹐我完全聽不明白。我只知道﹐簡而言之﹐這是一部容許我們或回顧或展望自己一生的機器。

「我要店員殖入了你和我的DNA到這個小小的按鈕裡面。在記憶力開始衰退的時候﹐我們終於有一個方法可以一起去探索回憶我們的人生。那不是太美妙嗎﹖」伊興奮地道﹕「你說﹐我們該先到什麼時候去好呢﹖」

那又是一個不用開口回答的問題。因為我早知道伊心裡面的答案。當然﹐她也早知道了我心裡面的答案。我們是能夠用心靈溝通的。不能用心靈溝通﹐怎能成為夫妻﹖這是我們晚婚的原因。畢竟﹐那是一個需要長時間訓練的高難度動作。

於是﹐我們便一起按著那個小小的鈕﹐心裡面一邊想著那一個夜晚。

那是伊第一次到都柏林探望我的時候。在英國首都定居前﹐我在愛爾蘭生活過一些時候。那年秋天﹐伊從香港到巴黎公幹。她提早了一天來到歐洲。她說﹐她希望到法國首都前﹐在喬伊詩的出生地小住一個晚上。我當然曉得那只是一個藉口。她不過希望能夠讓我見她一面。在機場等候她的時候﹐我好像突然體會得到當年泰德曉詩在倫敦那所房子裡﹐等候犀扉亞帕拉芙從劍橋南下的心情。因此﹐縱然有點不吉祥﹐在床上﹐我依然輕輕在伊耳邊唸著《淚筆街十八號》。這是我們的前戲。

回到現實後﹐我從書櫃裡找來泰德曉詩那本詩集《生日信箋》﹐重溫了一下同樣紀念著我們的第一夜的那首詩。第二天早上起來﹐伊伏在我的胸膛道﹕「原來﹐你還可以如此溫柔。」接著﹐她給我弄了一個很豐富的英式傳統早餐。印象中﹐那是女兒出世後的第一次。

......

故事未完﹐明天代續

[按﹕其他參加了這個派對的有﹐師奶筆記 ; 無限思語 ; 無書不歡,無食不樂 ; ANYWAY ; Fresh Coffee Shop ; Blah Blah Blah etc.]

Wednesday, October 29, 2008

我喜歡發夢。所以﹐每一個晚上﹐我都會發夢。

或者﹐有人覺得這句話邏輯上有點問題。不過﹐我不盡如此以為。要不﹐我就不會寫下這一句話﹐來做今天的開端。

自曉得什麼叫做「夢」後﹐印象中﹐的確沒有一個晚上不發一場夢。

當然﹐那不是說我知道什麼叫做「夢」後﹐才開始每晚發一場夢。不過﹐在這之前﹐便是每一個晚上發了三場夢﹐恐怕我也不知道自己就在夢境裡面罷。因為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什麼叫做「夢」。正如你總不會問一個一歲的小孩﹐他昨晚發了一個什麼的夢罷。他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可是﹐我真的知道什麼叫做「夢」嗎﹖也不盡然。我根本就不知道何解睡覺的時候會發夢。記得以前讀過一篇科學文獻談及「夢」。作者好像很科學似的﹐用著許多生物和物理理論﹐來解釋為何我們會發夢。雖然表面上是讀理科出生﹐其實﹐我只不過是一部考試機器。我當然不可能會運用那些早已背得滾瓜爛熟的知識﹐自行學懂那些不包括在考試範圍裡面的事情。

我是一個很典型的香港學生。

所以﹐直到現在﹐我只記得讀過那樣的一篇文章﹐裡面究竟講的是什麼﹐真的沒有一絲印象。以前沒有﹐現在當然更加沒有。(其實﹐倒是記得有一個名詞﹐喚作R.E.M.的。全寫是RAPID EYE MOVEMENT罷。那是什麼﹖不好說笑罷。我怎麼可能知道。)

對於我來說﹐睡覺時腦海裡所遇見的一切﹐就是夢。

這是我對「夢」的定義。

我喜歡發夢。因為我總能夠在夢裡做到一些現實生活裡不能做到的事情。例如﹐可以時光倒流到那些跟你一起的快樂日子﹔例如﹐可以重新做過一些現在後悔的事情。早陣子﹐迷上日劇《求婚大作戰》﹐就是這個原因罷。在劇裡面﹐男主角得到精靈幫忙﹐可以返回從前﹐嘗試改變一下自己跟女主角的感情發展。

在現實生活裡頭﹐我當然不可能有得到什麼精靈幫忙﹐於是唯有憑著自己的能力﹐在夜間睡覺的時候﹐好好地為自己製造一個快樂時光。有時候﹐是嚮往的快樂時光﹔有時候﹐是久違了的快樂時光。

我同意﹐「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這個講法。畢竟﹐古代中國人的智慧比現代中國人優勝。莫忘記﹐從前﹐中國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現在﹐中國還在努力向上爬﹐務求有天能夠跟其他大國並排而坐。

至少﹐我知道﹐我是可以控制得到自己的夢境。因為最近﹐我發了一個怪夢。

這樣說其實有點魯莽。因為實際上那不能算是發了一個怪夢。只是在發夢途中﹐突然覺得故事不能合理地發展下去。設法想了許多個方案﹐沒有一個說服得了自己。於是﹐便跟自己說﹐既然未能有一個合理的發展﹐我就不好浪費時間﹐要立即停止發這一場夢﹐現在起床好了。說畢﹐我便從睡夢中醒了過來。

我實在不曉得那是否屬於夢境的一部分。

不過﹐顯然地﹐我是能夠按照自己所想﹐為自己製造一個夢。

所以﹐我說「我喜歡發夢。所以﹐每一個晚上﹐我都會發夢。」邏輯上﹐絕對沒有一點問題。

Friday, October 24, 2008

讀書的時候﹐有年夏天﹐跟一眾老友乘火車去北京旅行。

那是一個年青浪漫的逍遙日子。我們在火車上住了兩個夜晚。到達後﹐才背著那沉甸甸的背囊﹐在那惡毒的太陽底下到處找住宿。現在回想起來﹐都不得不暗嘆時光的飛逝。到了這個年頭兒﹐旅行的時候﹐我雖然會任性地漫無目的地隨處亂走﹐也喜歡任意跳上火車地鐵﹐隨心所欲地胡亂選一個站下車﹐不過﹐住宿我是會在出發前早安排好。

我們是在清晨時候抵達中國首都。中飯前﹐我們在菜市口那邊的一條衚衕﹐找到了一間廉宜的旅館。安頓好一切後﹐便立即外出找點吃的。自晚飯後﹐已經沒有什麼下過肚子裡面。我們在衚衕裡亂走﹐誤打誤撞下﹐竟然到了康有為的故居。

那不是什麼的旅遊景點。至少沒有大肆裝修過。也沒有什麼售票處。依然是一座古舊的四合院﹐跟週邊的無異﹐只在那灰黑色的外牆上面﹐掛上了一塊三尺長一尺寬的牌匾﹐用綠色的墨寫上「康有為故居」幾個大字而已。

也沒有理會是否政治正確﹐我們這班香港學生就在那座四合院門外﹐憑吊了一下這位曾希望引入「明治維新」到中國來的先鋒。

要跟世界接軌﹐中國是曾經如此接近。況且﹐有著三千年的君主底制歷史傳統﹐要走上真正現代化的路﹐中國是最適合實行君主立憲的國家。只可惜在那歷史重要的關頭﹐康有為和他的學生都錯信了袁世凱。於是﹐中國直到現在還在走著冤枉路﹐依然是一個獨裁專制的國家。除了人民更貪錢外﹐什麼也沒有改變。

也許﹐是到北京後的第一個「名勝」﹐十幾年後的今天﹐我還能清楚記得在康有為故居前拍下的照片。誇張點說﹐甚至比故宮和長城的印象更尤深。提起那兩個遊北京必到的景點﹐我只記得都走得很累。

自那年夏天以後﹐我再沒有踏足過中國的首都。經過了今年那一個成功的奧運會﹐實在不曉得那一座四合院是否還能夠保存下來。在中國共產黨帶領下﹐現代化就是忘掉以往的歷史﹐只一直望向前。畢竟﹐內戰勝利後﹐中國共產黨有許多要中國人忘掉的事情。

老實說﹐在這一方面﹐他們是成功的。至少﹐到了現在﹐大家都已經相信沒有那一場屠殺﹐國家不可能有這樣的經濟繁榮。我相信﹐我們的下一代將要在外國的教科書裡﹐方能曉得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天安門廣場發生了什麼事情。這是其中一個我不能讓我的孩子在香港受教育的原因。

有點悲哀罷﹖竟然要到外國去﹐要用外文﹐才能夠真真正正認識自己的國家。不過﹐自戊戌政變後﹐中國就註定是一個悲劇。中國人都是悲劇中的人物。

假如那座四合院已經給拆卸掉﹐就希望中國人還會學上英國人一樣﹐在遺址鑲上一塊小小的藍瓷圓碑﹐好讓大家在人潮中偶然瞥見﹐能夠紀念一下在世界文明﹑民族歷史裡有過貢獻的人物。

在倫敦舊城﹐這樣的藍色圓碑共用一百六十多處。這次到英國首都﹐我就想跑去看看在淚筆街十八號(18 RUGBY STREET)是否也掛上了這樣的一塊藍瓷圓碑。那是詩人泰德曉詩(TED HUGHES)的故居。那年﹐SYLVIA PLATH首次從劍橋南下倫敦﹐便是在那兒跟詩人渡過一夜。

突然想起這對悲劇戀人﹐都是因為最近在《泰晤士報》裡﹐讀了兩首未被詩人收錄在詩集《生日信箋》(BIRTHDAY LETTERS)裡面的詩。卻竟然教我有點無緣無故地想起了那年的北京旅行。當然﹐把康有為跟泰德曉詩與帕拉芙拉在一起﹐似乎是更加無里頭。

或者﹐我的確有點痴線。

[按﹕銀行假期返回倫敦關係﹐此欄暫停四天。二十九日(香港時間)再續。]

Thursday, October 23, 2008

最近﹐收到一張從英國牛津寄來的明信片﹐想起了許多年前在香港的一件小事。

那時候﹐我是一個控制不了自己情緒的人。每遇上不滿意的事情﹐都會立即發怒﹐大罵起來。尤其﹐多飲了幾杯酒之後。

經常看不過眼的﹐是餐廳酒樓裡的服務態度。曾經﹐我天真地以為那叫做「不平則鳴」。那是消費者的權利。也是消費者的義務。我們總不希望香港的侍應成為世界上最惡劣的一群。便是跟許多朋友一起﹐我竟然都會不顧及其他人﹐盡情放肆大罵起來。憑著那酒精幫上一把﹐面對著那些敢怒不敢言的侍應部長﹐我當然持勢凌人。我還以為自己有點英雄。

現在回想起來﹐都不禁臉紅。世界上﹐有些道理是年長了方能曉得的。憐憫﹐是其中一樣。因為懂得﹐所以憐憫。沒有多點人生經歷﹐我們都不會曉得這個道理。不過﹐在這一個大道理上﹐我是有點晚熟。

一看到那張明信片﹐我不單止知道是從牛津寄過來的﹐我更知道是在那一間店買的。因為整個城鎮裡面﹐就只得那間店售賣這種明信片。

那是一間專售《愛麗詩夢遊仙境》紀念品的店。牛津﹐便是那部名著的原產地。

不過﹐那不是一張《愛麗詩夢遊仙境》的明信片。上面沒有愛麗詩﹑沒有兔子﹑沒有門球﹑也沒有樸克牌。那是一張教人做一個英國人的明信片。去年夏天﹐到訪那一間店的時候﹐便對那一疊教人做英國人的明信片愛不釋手。因為很有點《LITTLE BRITAIN》的味道。對於那部英國廣播公司的製作﹐我是著了魔的。

我收到的這一張﹐是講飲啤酒。它的標題是「BRITISH BEER OF INSTANT ENGLISH」。下面寫道﹕

「一品脫﹕你的英文依然很爛﹔

二品脫﹕你的英文升了一級﹔

三品脫﹕你的英文再升一級(不過﹐已經沒有文法可言)﹔

四品脫﹕你的英文極度流利﹐只是會混入你本身的語言﹔

五品脫﹕你已經能夠用英文唱歌﹔

六品脫﹕你已懂得不少粗言穢語(幸運地﹐沒有人能夠聽得明白)﹔

七品脫﹕你不再懂得講英文(你也不再懂得講自己本身的語言)﹔

多過七品脫﹕你開始講美國人的英文。」

我記得﹐那天凌晨時候﹐在一間相熟的卡拉OK酒吧裡﹐客人已經沒有剩下幾多﹐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我竟然站起身來﹐面對面用英文指著酒館老闆的弟弟來罵。印象中﹐接近五分鐘罷。之後便倒在沙發上睡起覺來。至於﹐罵些什麼事情﹐倒沒辦法記起來了。朋友以後提起﹐都說聽得不明白﹐只知道是英文﹐裡面夾著了些粗言穢語。從此﹐當在酒館裡聽到我開始講英文﹐朋友都知道我差不多飲醉。

望著那張明信片﹐也不其然想起了那班最佳損友。

Wednesday, October 22, 2008

供應商打算安排我們和郡政府一起到英國盧頓﹐參觀幾個裝有他們生產的氯化食水系統的工場。他們說﹐最快可以在十月尾那個銀行假期前成行。

讀著供應商電郵裡面的建議﹐上司對我說﹕「假如他們能夠安排得到星期五去﹐不是太完美嗎﹖那麼你就可以順便留在倫敦渡一個長週末。免費地。」我搖著頭苦笑道﹕「我倒不希望他們安排在星期五。因為我早已經買了機票。」我沒有再多說什麼。盧頓就在倫敦外圍。

在上司眼中﹐我是一個住在倫敦到都柏林工作的人。每個星期五下班前﹐她都會循例地問我週末是否會到倫敦去。當聽到我會留在愛爾蘭﹐她會顯得很驚訝。有一次﹐她笑道﹕「我不相信你會連續幾個週末留在這個島國。」

的確﹐我自己也不能夠相信。

搬到都柏林生活快三年﹐整個月都留在愛爾蘭的﹐實在不超過三個。只要跳出了那一個固有的框框﹐我們將不希望再受著另一個框框約束。世界這樣大﹐有什麼地方不能去﹖人生苦短﹐假如不每個月都至少去一次旅行﹐我們怎能走遍世界各地﹖

話雖如此﹐也得承認﹐無疑﹐倫敦是我經常渡週末的地方。假如都柏林是我的第二個家﹐那麼英國首都便是我的第三個。未來三個週末﹐我便會到倫敦兩次。

十月尾的銀行假期﹐本來打算到另外一些地方去。每次長週末﹐我都會到一些較遠的歐洲城市。畢竟﹐我用不上在英國首都住三個夜晚。可是﹐這陣子﹐西區的製作實在太吸引。又碰上了電影節。於是﹐我不得不選擇到我的第三個家去。況且﹐我希望探望那位剛從香港返回英國的老友。

就因為曾想過到另外一些地方去﹐於是﹐這次到倫敦的機票是印象中最昂貴的一次。因為我選錯了日子﹐要多付上些金錢去改機票。我選了星期六夜晚。

到歐洲大陸的城市去﹐我會選搭星期六清晨的飛機。因為可以省回一晚旅館費。在這個累積著年假的年頭﹐我是不會胡亂請假。去旅行﹐都是不用上班的日子。所以﹐每一次我都是星期六一大早啟程﹐星期日(或星期一﹐假如碰上銀行假期)乘晚上最後一班航機返回愛爾蘭。早陣子﹐朋友到瑞士公幹﹐提議我也到日內瓦渡一個週末。可是﹐當知道最早一班從都柏林開到日內瓦的飛機也要過了中午時候才起飛﹐我唯有打消那個念頭。

不過﹐到倫敦去﹐卻是另外一回事。我可以星期五下班後便起行。因為那是我的第三頭家。

於是﹐就因為之前查過許多到歐洲大陸城市的航班價錢﹐到真正買機票的時候﹐我竟然忘了更改日子﹐也忘了再檢查一下月曆。到在日記本裡寫下航班資料的時候﹐方發覺自己今次這樣冒失。

算做買一個教訓罷。我是這樣跟自己說。因為我不可能週六晚才來到倫敦。每個在英國首都的星期六夜晚﹐都是我上劇院的時候。跟百老匯不一樣﹐倫敦西區的劇院星期天關門。所以﹐我要上劇院﹐就只得星期六這一天。我不能不付錢更改航班日子。

也所以﹐真的不好安排得到在銀行假期前那個星期五到盧頓去。因為﹐我不單止早買了機票到倫敦﹐我更是早買了一張昂貴機票到英國首都。在這個年頭﹐我不能接受自己這樣浪費金錢﹕買了機票後﹐卻決定不上飛機。

Tuesday, October 21, 2008

英語世界暢銷小說作家裡面﹐我最喜歡的是JEFFREY ARCHER。

他是前英國保守黨副主席。幾年前﹐因為防礙司法公正﹐判入獄三年。他獄中的生活﹐都記錄在那三冊《獄中日記》裡面。出獄後﹐他重執紙筆﹐再次投入小說創作生涯。作品依然出色。最新一本是《PRISONER OF BIRTH》。我只花上短短三天便讀畢。因為只要開始了﹐便不能放下。他依舊是大家所謂的「PAGE TURNER」。

偶然機會下﹐找到了他在網上的專欄。於是﹐每天都能夠知道他生活上的一切。仿彿跟他拉得很近。原來﹐他最喜歡上劇院。每個星期﹐他都會有三個晚上到劇院去。在劍橋的﹐在倫敦的。

讀著他的專欄﹐我更能掌握倫敦西區那些新劇的資料。哪一部好﹑哪一部壞﹐都瞭如指掌。我相信我喜歡的作家的眼光。他們喜歡的﹐我都會喜歡。開始喜歡上JEFFREY ARCHER﹐就是因為知道他是陶傑最喜歡的作家。

也於是﹐我更嚮往搬到倫敦去。英國實在有太多出色的舞台製作。在這位前保守黨副主席的文字裡頭﹐幾乎所有他欣賞過的新劇都是不容錯過的。

最近﹐他介紹了《PIAF》和《THE GIRL WITH EARRINGS》(就是那部暢銷小說的改編)。

他對《PIAF》尤其鐘愛。他預言﹐這部講述EDITH PIAF一生的歌舞劇將會獨攬今年度所有舞台獎項。他說﹐這是他一生裡頭看過最出色的演出。所以﹐當決定月尾到倫敦時不北上看愛華頓對曼聯後﹐便立即在網上買了《PIAF》的票。只要每天追讀JEFFREY ARCHER的專欄﹐我就要每個月至少到英國一次。否則﹐我將要錯過一些他很喜歡的製作。那些演期才得幾星期的製作。

近來﹐除了要顧及倫敦的劇院外﹐也忙於了解一下紐約百老匯那邊的劇院﹐看看它們在聖誕時候有些什麼上演。因為今年聖誕﹐我將會跑到美國。在奧蘭多小住一個星期後﹐也會在紐約逗留四個夜晚。就是因為時間太短﹐我的確要好好選擇。縱然是如何喜歡跑劇院﹐我大概只會花一晚在百老匯。始終﹐紐約有太多太多吸引人的地方。百老匯劇院不過是其中之一。

或者﹐我該選擇那些未曾在倫敦西區上演的劇目。我在留意《白色聖誕》和《史力加》。但是﹐可能由於經常出入倫敦西區的緣故﹐我更有興趣的﹐其實是那幾套經常滿座的製作﹐也就是那些在李詩特廣場上的半價票站經常沒有廉價票賣的製作。例如﹕《HAIRSPRAY》﹑《JERSEY BOYS》﹑《LION KING》和《MAMA MIA》。

的確有點頭痛。

不過﹐幸好我喜歡的舞台製作﹐只限於音樂劇和舞台劇。不然﹐我將更加不知如何安排是好。年初﹐《時代週刊》說﹐百老匯是紐約繼華爾街後﹐僱用人數最多的地方。在這個CREDIT CRUNCH的日子﹐可能更加已經成為紐約最大僱主。

早陣子﹐朋友打算邀我一起看一場芭蕾舞。是《羅密歐與朱麗葉》。她是立陶宛人。可能因為受到俄羅斯影響﹐十分喜歡芭蕾舞。可是﹐對於舞蹈﹐我的確沒有興趣。我這個人還是以為﹐唯有文字和語言﹐方能切切實實地把情感表達出來。

舞蹈是有點虛幻了。

Monday, October 20, 2008

早陣子﹐聽到友公司捲起了第二波的裁員後﹐心情難免沉了一沉。原來﹐經濟環境的確如此的差。

幸運地﹐我是一個只喜歡在大機構上班的人。自從象牙塔出來以後﹐無論在香港或愛爾蘭﹐都是在當地最大的一間顧問公司上班。規模小一點的﹐仿彿都看不上眼。

無疑﹐丘世文曾經講過﹕「事實上初做事的人如果肯選擇規模較小﹑歷史較短的機構做事﹐也許學習和昇遷的機會就要遠勝想像中大機構所能給予的。因為大機構的組織制度往往就是來得過份拘謹嚴明﹐任職其中的人只能因循既定的一切﹐而很難有機會透過摸索和創新﹐以求吸取更廣泛的實際經驗。」不過﹐便是從來都覺得這位港大師兄的說話很有道理﹐他這一句卻偏偏不能聽得入耳朵裡面。

有時候﹐我會以為﹐要到大機構上班﹐或多或少是要去補償小時候未能考入名校的創傷。只是﹐老實說﹐我自己也不大清楚。假若真的是這樣﹐在這個前所未有的銀行危機底下﹐我似乎要多謝一下那些製造那個荒謬升中制度的官員。

每天上班下班。要不是接觸到其他小型公司的同行﹐我真的會無知地以為我們是少數能夠躲避得過這場大風暴的行業。

其實﹐當銀行也不相信自己同業的時候﹐還有什麼人能夠跟銀行借錢。當借貸服務接近癱瘓﹐有哪一間公司能夠僥倖生存下去﹖從來﹐經濟活動都是一些數字遊戲。只要你相信﹐所有銀行和公司都有錢﹔假如你不相信﹐就沒有一間銀行和公司有錢。便是如此簡單。我當然很明白個中道理。我只不過喜歡選擇逃避接受這個現實罷了。

可是﹐話也得說回頭。我當然也有理據教我逃避接受這個現實。

那天﹐到小妮子的公司開會。開了接近四個小時。從會議室走出來的時候﹐已經是兩點半。把文件放回座位後﹐小妮子笑著跟我道﹕「我就快餓死了。你會打救我罷﹖」望著她那蘋果般的笑臉﹐我當然捨不得不顧而去。況且﹐已經有段時候沒有跟她好好的吃過一頓飯。於是﹐我們便驅車到了附近的一間餐廳去。

等候上菜的時候﹐我們當然在閒話家常。

「要趕著回公司嗎﹖」小妮子突然問道。也許﹐她看到我下意識地不斷看錶。

「倒是答應了郡政府在下班前給他們遞上一份以後三年的財政支出安排。」我知道沒有必要隱瞞什麼。

「為什麼不早跟我說﹖」

「因為希望和你吃中飯。」我頓了一頓﹐喝了一大口白開水後道﹕「我們很久沒有談過一些非工作上的事情。」

「你知道我快轉公司嗎﹖」

「我們的確很久沒有談過非工作上的事情。」我儘量掩飾自己的驚訝。

「這兒太悶了。不適合我。我想﹐我還是喜歡跟一大班人一起工作。我會轉到鐵路公司去。況且﹐薪金比現在還要多。」

「那是一件好事。」我口不對心地說。

「DW也在外面找到份新工。只是不知道他如何取捨。」小妮子告訴我一件她不應該告訴別人的秘密。DW是她現在的同事。我們正合作興建都柏林東南部的供水計劃。

「那麼﹐下個月開例會的時候﹐可能已經人面全非。那時候﹐你老闆應該已經到新公司上班去了罷﹖」

回到公司﹐一邊忙著替郡政府計算以後三年的財政支出﹐一邊留意著財政司的財政預算案。原來﹐政府決定繼續推行那幾條鐵路計劃。也會增加撥款改善愛爾蘭的一切水務。

乘火車下班時﹐我想﹐我是有理由相信我們可能是少數能夠躲避得過這場金融風暴的行業。我好像看到了遠處的一絲陽光。

Sunday, October 19, 2008

搬到都柏林生活超過兩年﹐我當然已經成為一個酒鬼。畢竟﹐到了羅馬﹐就要做羅馬人都做的事。這是做一個快樂的地球村公民的首要法門。

記得臨離開香港的時候﹐有位長輩忽然問道﹕「你喜不喜歡飲健力士﹖」我很誠實地搖頭﹐解釋說﹕「有朋友在酒館裡老是點那黑色的啤酒。好奇下﹐也嚐過一口。味道很怪﹐很勉強地方能嚥下肚裡去。從此便再沒有試過了。」聽了我的話﹐這位長輩很嚴肅地道﹕「不飲健力士﹐幹嗎跑到愛爾蘭去﹖你不一杯一杯喝著那黑色啤酒﹐根本就不可能跟人打好關係。」

幾年前﹐陶傑在《壹週刊》寫過﹕「在歐美,亞裔的打工仔絕對覺得頭上有一塊『玻璃天花板』。看得見頂,但爬不上去。這是因為亞裔員工的文化隔閡,例如下了班,不可以跟鬼佬同事一起到酒吧泡兩小時。為什麼不可以?因為英語不夠地道,對西方社會的流行文化所知不多,無法深入交心溝通。打好人際關係,不靠辦公室,靠公司樓下不遠的那家酒吧。」講的﹐其實也是同樣道理。

於是﹐從此在酒館裡﹐我點的都是健力士。其他啤酒已經有點看不上眼。

當然﹐這樣的講法是有點誇張。亦不正確。尤其不適合在比利時和德國的酒館。其實﹐便是在公司附近的那間酒館﹐我也有飲荷蘭喜力的日子。不過﹐大部份跟同事聊天的時候﹐手裡捧著的都是一杯黑色的東西。到郊外遠足﹐走得累了﹐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跑到村莊裡的酒館﹐點一杯健力士。

早陣子﹐到了阿姆斯特丹渡週末。整個下午在城裡走走逛逛。在黃昏的時候﹐便找來一間酒館﹐坐下休息。點了啤酒﹐侍應臉有難色道﹕「假如你要STOUT的話﹐我們這裡只有梅菲。」我有點奇怪。他們怎麼會跟我介紹梅菲﹖梅菲也是愛爾蘭出產的黑色啤酒(STOUT)。

正摸不著頭腦﹐突然記起﹐原來我又習慣地隨口喊了「健力士」這個名字。那差不多是在酒館裡的REFLEX ACTION。我有點難為情地更正道﹕「對不起。我的意思是要一品脫喜力。」在荷蘭﹐當然要點喜力﹐或者碧克詩(BECKS)。

說「健力士」是愛爾蘭國寶﹐一點也不過份。況且﹐跟可樂一樣﹐「健力士」是一個極潮的品牌﹐出產許多不同種類的東西。所以﹐每當有朋友遠道來訪﹐我都會帶他們參觀「健力士」的博物館﹐了解一下整個「健力士」的生產過程。同時﹐也可以選購那些琳琅滿目的紀念品。

如是者﹐在都柏林生活兩年半﹐我也已經記不起到過GUINNESS STOREHOUSE的次數。大概五﹑六次罷。便是入場費﹐我已經花了近千元港幣。

十月初的一個週末﹐有美遠道而來﹐當然少不得再到那間博物館去。況且﹐那是她指定要做的事情。她最喜歡的啤酒就是健力士。

因為已經到過GUINNESS STOREHOUSE許多次﹐實在不大願意再多花金錢入場。於是﹐我這個CHEAP精便在家裡找來兩張從前的入場券﹐魚目混珠地鑽入館內。經驗告訴我﹐入口是沒有人把守查票的。行的都是誠實制度。便是有人查票﹐那張從前的入場券足夠應付有如。因為那是一個透明的飛碟﹐裡面有一滴健力士。完全沒有刻上什麼日期和時間。

可是﹐原來他們竟然改變了入場方式﹐在入口安裝了入閘機﹐入場券變成了真正的入場券﹐再不是那製作精美的透明飛碟。那張紙製的入場券上面印上了日期和時間。

於是﹐我唯有再乖乖地遞上那入場費。

Saturday, October 18, 2008

那天﹐在讀與吃的專欄裡﹐有人留言提及MARCEL PROUST的《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住在巴黎的MICHELLE說﹕「就不知道翻譯做了英文的普魯詩名著會是個什麼樣子。」

於是﹐我又想起了丘世文。每逢有人提及《追憶似水年華》﹐我都會想起這位英年早逝的香港大學師兄。無疑﹐大家讀的學科很大不同。不過﹐既然他早我超過二十年在同一所大學畢業﹐當然稱得上是我的師兄。

這部普魯詩的名著﹐是他的至愛。每次在書店裡遇上了新的版本﹐無論是法文版本﹐還是英文以至中文翻譯﹐他都會立即買下來。記得在其《明報》專欄《一人觀眾》裡﹐他便寫道﹕

「我是個標準普魯詩迷。自一九七二年讀大學認識這部經典名著開始﹐英譯本也隨著每次的修訂要買上三套及看過多次。而一九九二年的秋天﹐我趁到巴黎旅遊亦專誠到JOSEPH GILBERT書店買得『七星叢書』(BIBLIOTHEQUE DE LA PLEIADE)增訂新版而歸﹐好作以後研究之用。

前星期上灣仔曙光圖書公司﹐見老闆馬國明剛好訂來兩套新由VINTAGE出版社發行的普及裝英文新譯《IN SEARCH OF LOST TIME》﹐不禁眼前一亮。這是近乎完美的新修訂英譯本﹐年前我曾花上一個月先睹為快了﹐也想趁這機會向大家鄭重推薦。」

那是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事情。丘世文亦已離開人間剛好十年。就不知道在這十年日子裡﹐這部被譽為西方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小說﹐是否又有新的修訂。

那時候﹐每個星期天早上﹐都愛留守在收音機前﹐收聽丘世文﹑陶傑等主持的《講東講西》。他們談論的東西﹐都是我從前未曾想過的﹔他們的觀點﹐也是我從前沒有碰上過的。我的思想突然有脫胎換骨的感覺。迷上陶傑的同時﹐其實我更迷丘世文。原來﹐曾幾何時﹐《明報》副刊是如此耀眼。我無緣逢遇金庸小說連載的年代﹐卻有幸讀過既有丘世文﹐又有陶傑擠在一起的時候。他們都是香港人的驕傲。

我有一整套丘世文的著作﹐包括那部書信集。畢竟﹐他遺留在人間的文字實在太少。現在﹐我希望能夠找到的﹐是所有《號外》雜誌。那是丘世文有份創辦的城市雜誌。

突然想起丘世文﹐除了是因為適逢有人在其辭世十年的時候﹐提及到普魯詩的《追憶似水年華》﹐也因為我明白到他那天在《一人觀眾》裡所寫的話。

早陣子﹐跟一位來自立陶宛的朋友談到俄羅斯文學。她問我讀過《戰爭與和平》沒有。我搖著頭道﹕「曾開始過﹐只是中途放棄了。因為搞不清裡面人物的名字。一時混亂起來﹐便擱置了。直至現在﹐也未有重新拿起。」朋友同意我的講法。她道﹕「俄羅斯人名字多變﹐的確會對不諳俄文的人造成許多不便。不過﹐沒有讀過托爾詩泰這部名著﹐算不得進過俄國文學的堂奧。」

不知怎的﹐我就牢記著這一句話。

有天﹐如常到書店閒逛。在書架上找不到一本合意的書時﹐卻不經意地碰上了《戰爭與和平》企鵝出版社的最新英譯本。隨手拿下來翻讀﹐也就沉醉了在那個小說的世界裡面﹐捨不得把書放下來。

正要付款﹐看到了另一個企鵝出版社的英譯本﹐只售五塊。比這個最新翻譯便宜近十塊。因為價錢的吸引﹐我亦拿來翻翻﹐重讀剛讀完的首兩章。

我明白到何解這個版本較為便宜﹔也明白到丘世文所言的「近乎完美的新修訂英譯本」。

於是﹐亦學著丘世文當天的口吻在這裡寫道﹕也想趁這機會向大家鄭重推薦ANTHONY BRIGGS的譯本。

Friday, October 17, 2008

那天﹐下班後﹐約了朋友一起吃晚飯。朋友提議吃中國菜﹐便打算走到PARNELL STREET上面那間香港人開的鋪子去。豈料﹐走到O'CONNELL STREET時﹐雨越下越大﹐我們決定還是到轉角處那一間中國餐館去好了。到PARNELL STREET的那一間鋪﹐可還有十分鐘的路程。我們都不想做隻落湯雞。

那是一間新開的中國餐館﹐叫「巴蜀人家」。跟倫敦那邊那間有點潮的「BARSHU」沒有一點關係。都柏林這間鋪的裝修不過是中國人小餐館的格局。況且﹐蠻奇怪的﹐她的英文名字喚做「M&L」。我想不到「巴蜀人家」跟「M&L」有什麼聯繫。

這間鋪位的上手租客也是經營中國餐館。店名喚作「金滿庭」。(竟然跟香港CONRAD酒店那家著名中菜廳一樣名字。)不過﹐結業已經將近一年。記得去年夏天﹐父母過來探訪。有天﹐他們自行到那間餐館吃中飯。可是﹐他們點什麼﹐侍應都說廚房沒有預備。父親氣得嚷著要走。最後﹐只胡亂點了個炒飯。父母返回香港後幾星期﹐那間店亦已關門大吉。

其實﹐那間店不關門大吉才是不正常的事。無疑﹐O'CONNELL STREET是整個都柏林﹐甚至是整個愛爾蘭裡面最大的一條街。不過﹐那個鋪位卻是在一個暗暗的轉角處。假若不是刻意轉頭從大街望向那個暗角﹐一般人根本不可能留意得到。所以﹐「金滿庭」經常只有一兩檯食客。

不過﹐我對她卻有些少特別的情感。畢竟﹐那是我在愛爾蘭首都吃第一頓飯的餐館。那天我們在黃昏抵達﹐跟母親在酒店安頓好一切後﹐便隨處找些吃的。母親提議到中國餐館去﹐因為她希望喝點中國茶。那才是我首次踏足愛爾蘭﹐人既生路也不熟﹐當然不知道如何的找。手上那本《目擊旅遊》亦沒有介紹什麼中國餐館。在O'CONNELL STREET走得累了﹐正要隨意找間餐廳作罷﹐就竟然眾裡尋她千百度般看到了那一個暗暗的轉角處。

可是﹐話也得說回來。的確﹐「金滿庭」經常整個晚上就只有一兩檯食客﹔「巴蜀人家」倒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經常高朋滿座。一檯食客走了﹐便有另外的立即替補。侍應老是忙個不停。從前﹐在「金滿庭」還可以靜靜的跟朋友一邊吃飯﹐一邊聊天兒﹔現在﹐同一個鋪位﹐耳邊裡盡是那些嘈吵的中國餐館聲音。既有國語﹐也有英文。曾經﹐亦有粵語。早陣子﹐兩位香港人來到這座城市搞搞都柏林首條地鐵線的投標工作﹐「巴蜀人家」就是他們的飯堂。他們幾乎每個晚上都在這間中國餐館渡過。

我其實不覺得「巴蜀人家」的菜燒得比「金滿庭」出色。不過﹐「巴蜀人家」的菜比較便宜﹐份量也足﹐倒是無可置疑。當然﹐亦得說清楚﹐我這個人除了最好的和最壞的外﹐中間水準的﹐我是沒有辦法分得開。

走到店裡去﹐可能時候還有點早﹐竟然未有滿座。侍應讓我們任意找個位置。四目張望﹐看到了一對朋友也認識的馬來西亞夫婦﹐便選了他們隔鄰的那張二人座位。

互相打過招呼後﹐我發現﹐原來﹐這對馬來西亞人已經差不多吃畢整頓晚飯。我笑著用英語對那個男的道﹕「你竟然還這麼早下班﹖聽說你們公司剛來了第二波的裁員。沒有你的份兒罷﹖W跟我講﹐大裁員後﹐實在忙得不可開支。甚至沒有辦法下班。」W和他都來自馬來西亞﹐同在友公司上班。我早知道W和他都是幸存者之一。

他故作低聲地說﹕「所以﹐拜託你說話不好那麼大聲。我不希望第三波來到的時候﹐累及了我。」接下來﹐當然無可避免地談到當前的經濟狀況。這位馬來西亞人有點試探口氣問道﹕「你們公司可有什麼變動﹖」他竟然也學著奧巴馬巧妙地運用那一個「CHANGE」字。

「上天保祐。老實說﹐假若不是那天在火車上碰到了W,我也不知道外面環境這樣惡劣。至少﹐今年公司還會舉行兩個聖誕派對。......聽說上星期S便來過我們公司面試。」S本來是這位馬來西亞人的同事。在第二波裁員裡給裁掉了。

聽到我的回答﹐他點著頭道﹕「我也不希望你們公司有什麼變動。可知道﹐你們公司是整個市場的橋頭堡。假如你們也出現困難﹐我們是完定的了。」

一時間我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話﹐唯有天真地道﹕「就希望這場惡夢很快完結好了。」

我當然曉得這句話實在幼稚得很。

Thursday, October 16, 2008

跟英國一樣﹐愛爾蘭整個夏天仿彿沒有一天不下雨。已經連續第二年這個樣子。朋友笑言﹐假如初來到都柏林的那個夏天跟這兩年的一樣﹐他該早已跑回馬來西亞去了。我只呷著啤酒﹐沒有說些什麼。我倒是和他同時候從亞洲跑到這座歐洲城市。

在香港的時候﹐有位上司跟我講過﹐他老是覺得我更適合在外國生活。他曾錯以為我是從外國回流香港的一群。當他知道我從未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以外的地方多住超過兩個月後﹐他道:「也許是你的談吐﹐也許是你的舉止﹐也許是其他東西﹐我也搞不清楚。不過﹐你就是跟其他香港人有點不一樣。」直至現在﹐我還是不大明白他的意思。甚至那是否一個讚美﹐亦講不清。

或者﹐就如那位上司所言﹐他都不曉得原因。於是﹐聽過他的說話後﹐我並沒有多問。雖然﹐除了跟他工作的首個月外﹐我都視他為老友。碰上了什麼事情﹐也會跟他商量。他亦很樂意跟我傾訴。

我不知道何解他會以為我更適合在外國生活。不過﹐假如從前的我已經很適合在外國生活的話﹐那麼現在的我是不適合在香港生活。

八月的時候﹐望著那連綿不斷的雨﹐週邊的人都說﹐我們將有一個晴朗的秋天。

那當然是大家一廂情願的想法。

九月來了﹐雨依然下個不停。不禁教人想起莎士比亞在《十二夜》裡的那句名言﹐THE RAIN IT RAINETH EVERY DAY。

晚黑已經越來越長﹐白天的時候更加冷﹐夏天似乎已經忘掉了這個在歐洲西北邊的島國。我實在不知道這兒的學校如何教孩子認識四季。大半世紀前﹐語言學家已經提出一個設論﹕如果我們的語文沒有某個詞彙﹐我們就未必有那個詞彙所凝聚的思想概念。這是一個IF-AND-ONLF-IF的設論罷。

也許﹐夏天今年從來沒有降臨到這片大地。不過﹐雨原來總有停下來的一天。

那天起床﹐望出窗外﹐見天氣出奇地好﹐藍藍的天空裡面沒有掛上一片白雲。洗過臉後﹐弄了點三文治﹐便立即跑到公園去。我喜歡上了躺在綠油油的草地上讀書。或者﹐什麼也不想。在那湖水藍的天空底下﹐在那泛著青蔥小草氣味的空氣裡頭﹐讓腦袋空蕩蕩﹐來感受微風和陽光。以至大自然的一切。

星期天該是這樣子渡過的。假如連上帝也要在第七天休息一下﹐我們這群上帝的僕人當然更加要在星期天休養生息。什麼也不幹。什麼也不想。

不過﹐我始終是一個相信上帝的非教徒。於是﹐躺在綠油油的草地上﹐我還是不能什麼也不幹﹐不能什麼也不想。

我在讀書。讀DORIS LESSING的《戀愛習慣》(THE HABIT OF LOVING)。今年﹐我喜歡了英國文壇上三朵金花。那是我強加給她們的名稱。DORIS是其中一位。

在那篇短故事裡﹐有這樣的一段文字﹕「SHE HAD BECOME USED TO MISSING LONDON. ALSO, PRESUMABLY, TO MISSING GEORGE TALBOT.」GEORGE TALBOT 就是那個「SHE」在二次大戰前的情人。當戰爭爆發﹐她從英國跑到了澳洲。GEORGE則留守在英國。

我不斷回味著那一段說話。突然很想跟你寫一封信﹐便從袋子裡拿出了信紙和筆。

可是﹐當太陽開始下山﹐空氣變得有點冷﹐除了信箋裡寫上了你的名字﹐我依然一句話也沒有寫下來。

Wednesday, October 15, 2008

上週末﹐有點忙碌。既要上劇院﹐又要上電影院。

因為時間遷就不來﹐除了早前跟朋友看了一場《魔笛》外﹐今年都柏林戲劇節﹐我是到了最後一個星期六才能夠正式投入。於是﹐便一口氣訂了兩場票。是SAMUEL BECKETT的《快樂日子》(HAPPY DAYS)和HENRIK IBSEN的《HEDDA GABLER》。下午看愛爾蘭國寶﹐夜晚看挪威國寶。老實說﹐我從來未曾欣賞過這兩個名劇作家的作品。

不知道是否因為那部南非製作《魔笛》比想像中出色﹐(原來﹐把非洲元素混入到莫扎特那部家傳戶曉的歌劇裡面﹐可以如此令人興奮。)我對《快樂日子》和《HEDDA GABLER》有了更高的期望。尤其是那部被譽為「女裝版哈姆雷特」的《HEDDA GABLER》。跟往常一樣﹐帶著極高期望入場﹐通常都只會帶著失望離開。因為那個期望是給自己過份地提高了。這一次﹐也沒有例外。

兩部劇都是以女性為中心。不過﹐這對我沒有很大影響。只要不是「瓊瑤」式的FEMININE或者「CECILIA AHERN」式的CHIC﹐我都能夠接受。(順帶一提﹐那位《PS I LOVE YOU》的愛爾蘭女作家也寫了一部舞台劇﹐叫《雪糕太太》(MRS WHIPPY)。下星期起﹐在都柏林作全球首度公演。)

其實﹐我不能說我不喜歡《快樂日子》。因為看著主角的一舉一動﹐我是有點心同感受。我甚至看到了自己在都柏林生活的影子。我看得很投入。我只是不大喜歡太少角色的劇作。SAMUEL BECKETT這部作品大部份時間都祇得主角這位婦人。他的丈夫出場時間不過十分鐘。於是﹐整套劇基本上都是那位婦人的獨白。我喜歡多點角色衝突的戲劇。

《HEDDA GABLER》本來該是我那一杯茶。況且﹐又得到愛爾蘭當代著名劇作家費奧(BRIAN FRIEL)重新翻譯﹐以至增刪那部挪威作品。不過﹐我就是看得有點不大明白。或者﹐跟我老是聽不清楚那個所謂奸角JUDGE BRACK的對白有關。那天晚上﹐回到家裡﹐到網上找來那部劇本來讀。可是﹐我依然未能確切理解HEDDA GABLER這位主角的心理。也所以﹐我不大明白何解最後她要選擇自殺﹐了結自己一生。還望有人能指點迷津。

於是﹐整個週末﹐最教我興奮的﹐就是到電影院看了那部叫好叫座的法國電影《Il y a Longtemps que Je T'Aime》。很奇怪又是一部以女性為中心的作品。

已經上演到第三個禮拜。依然全院滿座。起初﹐整個都柏林就祇得電影中心上映。後來﹐因為實在太難買到一張票﹐發行商便決定作全國公演。至少﹐報紙廣告是如是說。雖然﹐除了電影中心外﹐我在愛爾蘭首都﹐只找到另外一間戲院會上映這部談及姊妹情的電影。(讀著戲名﹐以為是愛情電影罷﹖)

我是讀了雜誌《智慧生活》的介紹後﹐在電影上演後第二天便立即跑去看。可是﹐看不成。因為買不到票。這是我搬到歐洲生活後﹐首次聽到電影中心的職員跟我說「滿座」。他們其實跟我說「整天滿座」。

於是﹐欲免再次向隅﹐上星期天﹐我是比平常早了一個小時來到電影中心排隊買票。依樣一條長龍。不過﹐總算給我找來一張。

這的確是一部很出色的電影。已經很久未曾試過會如此喜歡上一部電影。上一次﹐該是《布達佩斯之戀》(GLOOMY SUNDAY)罷。我甚至不知道是否要《魂斷藍橋》(WATERLOO BRIDGE)讓位給這一部法國電影。從來﹐《魂斷藍橋》是我的ALL-TIME FAVOURITE。

《智慧生活》說﹐你對這部電影知道得越少﹐她對你的震撼會越大。所以﹐我也不打算在這兒多談。就請相信我﹐這實在是一部不能錯過的好電影。(雖然我相信一部好電影不會因為觀眾早知道了劇情而變質。)

也許﹐我是把你的期望提高到了一個極高的位置。不過﹐我深信﹐便是期望再高﹐她也不會讓你失望。

Tuesday, October 14, 2008

我的確很期待今年聖誕紐約之旅。

每次在書店裡翻著《TIMEOUT NEW YORK 2008 SHORTLIST》﹐我都巴不得立即告兩天假﹐飛越那個大西洋﹐在大蘋果過一個長週末。尤其﹐早前當一英鎊等於兩塊美元的時候。記得那陣子﹐老闆就跑了去紐約一趟。回來後﹐她不斷地說﹐紐約的東西實在太便宜了﹐只可惜沒有太多時間大掃特掃。那個時候﹐紐約就是歐洲人的購物天堂。

其實﹐不過一年前罷了。去年﹐倫敦和都柏林的人都嚷著飛到大西洋的另一邊買聖誕禮物。

我當然在呻笨。決定到紐約去﹐已經是年初的事。竟然未有趁美金弱的時候多換一點。現在﹐英鎊和歐羅紛紛轉弱。這個聖誕的消費﹐將要超過早前所預算罷。只是﹐話也得說回頭。從來﹐我都是愚笨得不懂得好好把握機會﹐不懂得撿便宜的人。

自去年巴塞羅那之旅後﹐假如要帶上一本旅遊書﹐我會選擇《TIMEOUT SHORTLIST》。除了是英國貨外﹐最主要還是因為它能夠緊貼著當地潮流﹐好好介紹一下當地最流行的吃喝玩樂場所。當然﹐還因為它夠細。

老早想買下那本《TIMEOUT NEW YORK 2008 SHORTLIST》。不過﹐每次總算能忍住手。因為我知道﹐出版社快要出2009的版本。去年﹐我便是在八月尾的時候﹐買到了《TIMEOUT BARCELONA 2008 SHORTLIST》。

等候良久﹐上星期﹐終於讓我在書店碰上零九年的紐約SHORTLIST。我當然立即從書架拿下來﹐走到櫃檯去。

翻著翻著﹐我再次肯定﹐只在紐約逗留四天實在太短了。因為實在有太多地方想去﹐實在太多事情想做。

我這個喜歡跑劇院的人﹐首先想到的﹐當然是百老匯。望著那一大堆劇名﹐真的不知道該如何選擇。我想看《HAIRSPRAY》。每次在倫敦都買不到票。都全院滿座。況且﹐這是一部從紐約搬到英國的音樂劇﹐好應該看一個最原裝的版本。不過﹐我也想看一些新的。例如﹐《史力加》音樂劇。原來﹐係《AVENUE Q》的製作班子的全新製作。

我當然可以每晚看一部。不過﹐我也想好好的吃頓晚飯。跟英國首都一樣﹐在這個超級國際大都會裡﹐有許多很好的餐廳。為了趕上劇院﹐匆匆的吃過晚飯﹐實在有點浪費。所以﹐縱然跟倫敦西區不一樣﹐百老匯的劇院星期天也會開門做生意﹐我決定只去劇院一晚。

而且﹐我還想看一場冰上曲棍球比賽。到網上查過﹐原來我們剛好碰上一場紐約打比﹕NY RANGERS對NY ISLANDERS。我也不介意看籃球比賽。甚至美式足球。可是﹐那一個星期天﹐上屆超級碗冠軍紐約巨人要作客明尼蘇達。只剩下同市的JETS留在紐約比賽。留意過票價﹐近一百美元一張票。不過﹐也較在倫敦便宜。這個月﹐溫布萊球場又再舉行一場美式足球比賽。最廉宜的票﹐也要一百二十五英鎊。(奈何﹐未能到舊洋基球場看一場棒球比賽。)

還有那些爵士樂酒吧。像VILLAGE VANGUARD和BIRDLAND。

和那些商店。記得妹妹早說過﹐要多帶一個行李箱到紐約。

和網友提供的書店。

實在教人期待。

Monday, October 13, 2008

眾所週知﹐我回香港渡假﹐一個不能缺少的節目﹐就是幫襯一下阿丹。她是我的影碟供應商。但凡想到有什麼電影﹑電視劇﹐大受歡迎的或是甚為冷門的﹐她都總有辦法幫我找到。借用一句張專在《香港﹐有幾香》裡面的說話﹕「恕我孤陋寡聞﹐我還沒有看到有哪一個售賣DVD的人﹐比阿丹更專業﹔有誰的貨﹐比阿丹的貨更齊全。」

阿丹是老友ADW介紹給我認識的。以前﹐ADW還在英國生活﹐每次返香港﹐總要到她那兒花上一整天。現在﹐我不過重複著這個老友做過的事情罷了。

許多年前﹐還未搬到歐洲去的時候﹐看到我家裡那些影碟後﹐舅父不其然問我如何蒐羅得來。我當然也介紹了阿丹給他認識。從此﹐他亦成為了阿丹的常客。他也會帶一些外國朋友幫襯阿丹。

從來﹐做生意﹐口碑都是這樣賺來的。

記得有天﹐舅父跟我講起他帶一位英國客人到阿丹那兒選購影碟的經歷。他說﹐那位英國人一看到整套《LITTLE BRITAIN》便愛不釋手。英國人跟舅父道﹕「那是近來英國最受歡迎的電視節目。」

那時候﹐我老是裝著對外國文化有一點認識。喜歡扮高格調。訂閱《金融時報》的同時﹐也每個星期買本《經濟學人》。訂購NOW電視的時候﹐除了體育台﹑ESPN外﹐我指定要BBC PRIME。舅父要我給他介紹一下《LITTLE BRITAIN》。我卻只好硬著頭皮回答道﹕「我倒沒有聽過這個電視節目。」

那是因為便是訂購了BBC PRIME﹐也不可能收看到這個極度搞笑的英國電視節目。

猶記得﹐當NOW電視跟BBC達成轉播協議的時候﹐記者問及BBC PRIME會如何處理那些可能帶點種族歧視的節目。英國廣播公司發言人道﹕「基於文化理解差異﹐在亞洲地區﹐我們都只會挑選些不會引來爭議的節目來播放。」

《LITTLE BRITAIN》就是那種會在亞洲引來爭議的節目。很多時候﹐節目裡面都會以歧視那些少數民族﹐來嘲笑英國人自己的狂妄和白痴。在亞洲﹐這種表達手法的確不容易得到認同。

搬到歐洲生活後﹐我倒開始瘋狂地愛上了這個電視節目。去年聖誕回港﹐便托阿丹給我找來全套﹐好讓我帶返都柏林每天播放。

現在﹐我的確開始曉得學著那些英國不同地區的口音﹐背誦裡面的每句對白。不過﹐便是甚至可以倒轉來唸﹐每次播放任何一集《LITTLE BRITAIN》﹐我都會笑得合不攏嘴。

裡面眾多人物﹐我最喜歡的﹐該是住在威爾詩一個小村莊的DAFFYD THOMAS。因為我覺得自己跟他有點相似。當然﹐我不是說我是「基」。DAFFYD的口頭禪是﹕「整條村裡﹐唯獨我是基的。」(I AM THE ONLY GAY IN THE VILLAGE。)

不過﹐很多時候﹐他都會在村裡碰上其他男同性戀者。其他村民也經常介紹一些同性戀者給他認識。可是﹐他都會一一否定對方是基的。他甚至會趕走其他同性戀者。因為他以「整條村裡﹐唯獨我是基」為榮。

我跟他有點相似。因為別人問我都柏林是否有許多香港人時﹐我都會回答﹕「在愛爾蘭﹐我只認識一個香港人。那就是我自己。」

早前﹐有馬來西亞華僑介紹我認識一個同樣在都柏林生活的香港人。不過﹐我倒視他為非香港人。因為他的國語比他的粵語流利。見過一次面後﹐雖然交換過電話號碼﹐可是就完全沒有往來。

在外國地方﹐我不喜歡接觸陌生的香港人。旅行如此。在彼邦生活也是如此。在別人的國家﹐我們當然要認識一些陌生的人和陌生的事。可那些陌生的人和陌生的事﹐都該是陌生的當地人和陌生的當地事﹐而不是陌生的香港人和陌生的香港事。

難得跳出香港那個狹小的井﹐海闊天空﹐卻無視身邊一切新奇事物﹐只管和其他有幸跳出那口井的青蛙﹐一起擴展唐人街﹐實在有點可惜。猶記得﹐孫中山先生自述十八歲初度出國赴檀香山所言﹕「始見輪舟之奇﹐滄海之闊﹐自是有慕西學之心﹐窮天地之想。」

我依然以「在愛爾蘭﹐我只認識一個香港人。那就是我自己」為榮。

Sunday, October 12, 2008

都從主人家那兒聽到消息﹐於是﹐接二連三地都有朋友在電郵裡寫道﹕「你未能出席他們的婚禮﹐實在有點可惜。」

無疑﹐我曾打算明年五月尾﹑六月初再回香港一趟。那是為了慶祝父親大壽。同時﹐也好出席一些天安門大屠殺二十週年的紀念活動。那年﹐中國共產黨以屠殺百姓的方式﹐慶賀父親生辰。直至現在﹐我還記得那年慶祝父親生日的那頓晚飯。相信﹐父親一樣不能忘掉那一個生辰。

知道我有那樣的打算﹐朋友半遷就下﹐選定了五月尾成家立室。老實說﹐他倆倒在很早時候已經跟我約定﹐要我做伴郎。我記得﹐是零七年的那個農曆新年。差不多是兩年前的事。那天﹐我在倫敦。剛和妹妹在皇朝飲完茶﹐便收到他們跟我拜年的電話﹐也就知道了他們的喜訊。

我答應做伴郎。因為這是理想當然的事情。便是他們不邀請﹐我也會毛遂自荐。有誰比我更適合擔任那個角色﹖他倆也應該想不到第二人選。

除了他們自己﹐我該是唯一一個親眼目睹他們從朋友變成戀人的整個過程的人。況且﹐他們兩個都是我的好朋友。

可是﹐上月的時候﹐我卻正式推掉了他們的邀請。因為我未必會在那個時候返回香港。母親已經決定在歐洲替父親慶祝六十大壽。母親說﹕「你父親本來就不是一個喜歡鋪張的人。他經常提及到波蘭走走﹐不如﹐就旅行慶祝生日好了。他會更歡喜。」我當然知道﹐父親更開心的﹐其實是到德國和比利時。尤其經常聽到兩個兒女對他說﹐那兩個國家的啤酒如何價廉物美﹐那兩個國家的酒館的啤酒可能會多達百多款。

於是﹐我實在不大可能在五月尾的時候返回香港一趟。總不能放一個月甚至更長的假罷。

我老了。我會把家庭放在最前頭。讓朋友排在家庭之前﹐是年青人方有資格做的事。我不再年輕。

前幾星期﹐在公司收到老友的電郵。她辦妥了香港家裡的事情後﹐已經返回英國。心情當然依然很難過。這不難理解。始終﹐有些傷口是不能結焦的。時間無疑會衝淡內心的悲傷﹐不過﹐偶然無可避免地會感到陣痛。

原來﹐她也讀了我早前的一篇文章。她在電郵裡寫道﹕「文中所擇錄的那句句子﹐完全是我的感受。」那天﹐我想起了許多年前在報紙裡讀過的一段說話﹕「失去了男朋友﹐我們可以再找另外一個﹔失去了妻子﹐我們也可以再娶另外一個﹔失去了孩子﹐我們也還可以再生幾個。唯獨是父母﹐失去了﹐就永遠都不能再得到另外一個。」

當我們一天一天老去﹐的確有些事情都要無可避免地發生。正如只要太陽從東邊升起來﹐大地上的一切就無可避免地得到她的照耀。都躲不了。都逃不掉。

所以﹐我再沒有資格讓朋友排在家庭前面。因為轉眼間﹐我也到了一個要忘掉自己生辰的年紀。

我知道﹐我那兩個好朋友會明白我所想的。

況且﹐這不是什麼難以明白的事。其實﹐沒有什麼事情比這更加容易理解。只是﹐很多時候﹐我們都是要上了一把年紀﹐才真正曉得這其中的道理。

Saturday, October 11, 2008

記得老友ADW說過﹕「要多讀點書﹐才敢跑到德國去。因為未有這樣方能徹底地去了解這個理性得近乎可怕的民族。」我老是惦記著這一句話。於是﹐儘管搬到歐洲生活已經超過兩年﹐閒來的時候也到過一些歐洲國家遊覽﹐德國就是從來不在考慮之列。

我以為﹐德國人沒有法國人般浪漫﹐沒有意大利人般壞得教人經常牽掛﹐也沒有西班牙人的熱情﹐當然更沒有東歐的未開發。不過﹐未有真正想過到德國旅行﹐更可能出於心心理恐懼。

我的確是有點怕德國。當想到這個國家在足球比賽裡面﹐從來未在點球決勝負的情形下輸掉一場比賽﹐其可怕程度實在不言而喻。當鎖定目標後﹐無論周遭環境有什麼變異﹐都不會動搖他們衝向目標的決心。難怪這個民族的名字叫「德意志」。

假如要到德國去﹐我的首選城市該是柏林和紐倫堡。都是受到那幾部二次大戰電影影響罷﹖上屆世界杯的時候﹐到國際足協買球票﹐選擇的就是這兩個城市舉行的比賽。我想﹐總能藉著觀看球賽﹐消除心裡對這個國家的恐懼感﹐好好遊覽一下德國﹐好好了解一下這個教我害怕的民族。

可是﹐碰巧剛搬到了去都柏林生活﹐一切還要安頓適應﹐於是﹐我放棄了到柏林觀看那一場十六強比賽﹕德國對阿根廷。

所以﹐今年八月初的銀行假期﹐還是我首次踏足這個二次大戰戰敗國。

能夠壓制得了內心的恐懼﹐倒是那便宜的機票。

每逢遇上愛爾蘭的銀行假期﹐我都習慣離開那個島國﹐到其他地方逛逛走走。因為我絕對要趁在歐洲生活之便﹐多到歐洲大陸遊覽﹐好擴闊一下自己的眼界。跳出了香港那一口枯井﹐卻原來是跳進了另一口﹐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情。

畢竟﹐這個世界是很大﹑很大的。

我選了到萊茵河中游的地方。我到了杜塞詩多夫和科隆。這兩個在萊茵河畔的德國西部重鎮。

當知道我會到這兩座城市去後﹐朋友都問我哪兒有什麼值得一遊。我有點答不上口。除了「萊茵河」這個名字外﹐我對杜塞詩多夫和科隆沒有一點認識。

或者﹐我倒是真的為了到其他地方走走﹐隨便看著機票價錢選擇地方

本來﹐我是打算用飛行里數來換張到馬賽和尼詩的機票。我依然捨不得真金白銀去買張夏天到法國南部的機票。供求關係﹐價錢昂貴得很可怕。可是﹐當決定今年聖誕到紐約後﹐這個如意算盤是打不響了。為了省回些旅費﹐我把那些里數換了張紐約到倫敦的機票。

就因為不是心中首選要去的地方﹐那次旅行我不但沒有聽從老友的說話﹐多讀點關於德國的書外﹐我甚至沒有在出發前準備一下。我沒有帶上一本旅遊書外﹐也沒有到書店翻一翻地圖。

曾幾何時﹐我很愛享受編排行程的過程。因為那是旅遊的一部份。沒有這一部份﹐整個旅行好像欠缺了些什麼似的。不過﹐搬到歐洲生活後﹐可能旅行去得太頻密﹐我慢慢改變了這種想法。從出發前的一個月準備大量資料﹐變到只在去程的飛機上隨手翻翻旅遊書。到了現在﹐我更加是什麼都不準備了。就讓一切聽著心靈的指示﹔就讓一切隨緣好了。

我開始很不明白自己。假如我真的打算用旅行去認識世界﹐我的確多做些準備功夫。

也許﹐我是上了去旅行的癮。閒來便到其他地方去﹐其實只不過是解一解癮而已。甚至是為旅行而旅行。「認識世界」不過是一個堂皇冠冕的外衣罷了。

我是中了很深的毒。解不了。

Friday, October 10, 2008

我的確很希望公司能夠贏得都柏林首條地鐵線的設計顧問合約。

當然﹐那是因為在全球經濟不景氣下﹐估計這將會是以後幾年裡面﹐愛爾蘭這個島國上面最大型的一項工程。

猶記得﹐前《泰晤士報》總編輯WILLIAM REES-MOGG早前在報上寫道﹕「奇怪依然有許多人不完全明白當前銀行危機的險峻﹐居然以為如舊大肆增加公共開支﹐便能挽救疲弱的經濟。我們的首相似乎就願意這樣做。」(Strangely, there are still many people who have not yet realised the full seriousness of the banking crisis. They think it can be mitigated by increasing public expenditure. The Prime Minister seems willing to do that.)愛爾蘭跟英國是兩個不同的國家﹐政府已經開始收緊水喉﹐公共建設的支出開始削減。

不過﹐其實更多的﹐是那感情的因由。只要我們贏得那份設計顧問合約﹐也就表示香港地鐵公司將會營運都柏林首條地鐵線。在這單生意上面﹐我們公司跟香港地鐵屬同一個財團。

從來﹐國泰﹑匯豐和地鐵都是最教香港人驕傲的公司。國泰和匯豐早已在國際舞台上奠定了一個席位。現在﹐該是時候讓地鐵也衝出香港和亞洲﹐教世界見識一下香港人出色的鐵路管理。

嚴格來說﹐這裡提及的「香港地鐵」﹐在後面或者應該加上括弧倫敦。因為真正負責都柏林首條地鐵這個項目的﹐其實是香港地鐵的倫敦支部。

香港地鐵在英國首都營運一條地面鐵路線。是前倫敦市長李雲詩頓親自欽點的。在記者招待會裡﹐他解釋說﹐「那是要改善倫敦鐵路經常誤點的問題。」眾所週知﹐香港地鐵的準時程度高達99.99%。那是英國﹑愛爾蘭的鐵路公司望塵莫及的事。在都柏林﹐當那條穿梭南北的火車準時度達95%﹐火車公司已經開香檳慶祝﹐大肆宣揚。

無疑﹐許多時候﹐我都會在這裡發泄一下自己對出生地不滿意的地方﹐弄得有朋友甚至以為我開始不認自己做香港人﹐只管寫意地做一個假洋鬼子。

這都要怪香港實在有太多叫人發怒的事情。我實在不希望想這個前英國殖民地會沉淪為一個中國沿海城市。我怎不希望自己的子子孫孫都能夠驕傲地向世人講聲「我是香港人」﹖

早陣子﹐在都柏林一份免費報紙裡讀了一則新聞﹐知道愛爾蘭政府正研究推行公共交通電子收費﹐預計明年年底試行。所謂「公共交通電子收費」﹐說穿了﹐其實就是類似香港的八達通。我不寫道八達通﹐因為那的確不是八達通。記者說﹐愛爾蘭政府將會採用星加坡的那一套。那張電子卡將在任何公共交通工具通用﹐市民也可以方便地在網上增值。

讀著那篇報導﹐我覺得我這個香港人要替香港做點事情。於是﹐便寫了一封短短的電郵﹐投稿到「給編者的信」。

這是我的第二次。

第一次﹐看過那北京奧運聖火在倫敦傳送的荒謬情形﹐便投書到《泰晤士報》。那份讀者臥虎藏龍的英國傳統報紙﹐當然沒有登上我那封有點拾人牙慧的來信。我並不奇怪。畢竟﹐我自知自己的文筆還跟《泰晤士報》的水準還差上一大截。莫忘記﹐每年﹐報社都會把全年的「給編者的信」輯錄成書出版。

不過﹐對都柏林那份免費報紙來說﹐我就是合格了。因為它們竟然刊登了我那一封電郵。那天﹐我寫道﹕

「It's good to learn that the wait is over and we're finally going to have an e-payment system in late 2009.

However, I wonder why the Integrated Ticketing Project Board did not choose the best system available, but decided to use the system used in Singapore?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can use their e-payment cards (the Octopus card) on all forms of public transport (well, they're still introducing it in taxis), convenience stores, fast food restaurants, and supermarkets, as well as for paying parking charges and service station charges - plus, the cards can be "recharged" automatically!」

我當然知道香港的確有一些值得我們驕傲和向世人大肆宣傳的事情。不過﹐老實說﹐不是太多的同時﹐也越來越少。回想起昔日殖民地時候的風光﹐現在要淪為一個中國沿海城市﹐實在很可惜。

Thursday, October 09, 2008

在火車裡翻著報紙﹐讀到那段新聞﹐便立即想起了陶傑。

縱然是著名的文化沙漠﹐香港這個前英國殖民地﹐倒也出產了不少出色的中文作家。至愛的﹐依然是陶傑。許多年前﹐每星期都向公司請半天假﹐就是為了到中文大學上他的課﹐讓他批改一下自己的文章。老實說﹐便是當著全班面前被他取笑自己的文筆﹐心裡也是甜的。

我愛陶傑。不過﹐我知道﹐也有許多人很討厭他。

早陣子﹐有朋友送來一篇雷競璇的文章﹐題為《罵人之種種》。文章頗長﹐當年在《信報》刊登﹐也分開兩天連載。朋友在電郵裡寫道﹕「文章論點頗為好趣及中肯。」

題目雖為《罵人之種種》﹐不過﹐雷競璇罵的只是《黃金冒險號》的作者﹕陶傑。文章裡﹐雷競璇用上了魯迅﹑李敖和徐復觀﹐來跟這位「好罵」的前英國廣播公司僱員比較。他寫道﹕「陶傑之謾罵,一無魯迅式的文化意義,二無李敖式的勇氣,三無徐復觀恨鐵不成綱的懷抱,有的就只是毛奇齡那種『逞其私忿,負氣叫囂』。」為了方便讀者理解﹐雷競璇補充說﹕「其中『負氣』一詞,我一直不甚明白,直到日前讀《世說新語》,才無意中找到典故,〈言語第二〉第九十六則如下:『毛伯成既負其才氣,常稱:寧為蘭摧玉折,不作蕭敷艾榮』。」

後來﹐另一些朋友讀了那篇文章後﹐都不約而同地附和說﹕「以前的確很迷他。不過﹐已經很久未有讀他的文章。」

我這個拜陶傑做偶像的人﹐當然很不明白他們的說話。

記得有天在課堂裡﹐這位前英國廣播公司僱員有點感嘆地說﹕「近來﹐大家都稱我做『才子』﹐似乎是都不曉得『才子』為何物。他們讚我寫得一手好文章﹐實在有點見笑。我寫的中文﹐只不過是最普通﹑最淺白的中文。是每個中國人都應該寫得出來的中文。假如『陶傑』就代表文筆好﹐每個中國人都應該是『陶傑』。因為那些『好文筆』是一個中國人最起碼要做到的事。」

聽罷他的話﹐我更愛這個男人。我恨自己不是一個女人﹐不能跟他好好談一場戀愛。

忽然想起陶傑﹐因為《泰晤士報》報導﹐高院推翻了英國政府的決定﹐裁定九七年前退役的踞喀兵都應該享有居英權﹐都是英國公民。之前﹐英國政府只批准那些在香港回歸後﹐跟隨英軍將基地一起移到英國本土的踞喀兵﹐自動擁有居留英國的權利。對於那些在九七年前已經退役的﹐英國政府說﹐他們跟英國沒有任何聯繫。縱然他們曾經代表英國在世界大戰﹑在伊拉克﹑在阿富汗﹑在福克蘭群島等沙場上﹐跟敵人拼過你死我活﹔縱然他們都得過英女皇頒贈代表英勇作戰的維多利亞十字章。

恕我孤陋寡聞﹐除了陶傑外﹐我未聽過香港任何一個人曾為這些英勇地保衛香港的踞喀兵﹐講過一句好說話。

陶傑曾多次在《黃金冒險號》提及踞喀兵﹐讚揚他們是香港的真正精英。他寫道﹕「不必喝令他們『你要做好呢份工』,踞喀的民族基因,富有紀律和忠誠。踞喀護衞員站崗的熱誠風雨不改,無論你幾時下班歸家,他一身制服,永遠向閣下行軍禮。誰見過三更夜半在大廈的管理處打瞌睡的踞喀管理員,而且面前斜斜放一本馬經?踞喀的專業,來自高山民族的堅毅。」 他也曾寫道﹕「任重道遠,死而後已,在香港,最能實踐這個理想的,是前踞喀的護衞員。」

是讀了陶傑那篇關於如何挑選踞喀兵的文章後﹐我開始為以往自己的無知感到羞愧。後來﹐在雜誌《私眼》讀到一個義務幫助踞喀兵的組織的籌款廣告﹐不容分說﹐便填好了那個捐款條文。

那天裁決後﹐《泰晤士報》社評說﹕「我們終於可以改正我們最大的錯誤。」

讀著那一大版的報導﹑那一篇社評﹐我怎能不想到陶傑﹖

Wednesday, October 08, 2008

或許﹐是我杞人憂天。不過﹐讀著近來香港的一宗新聞﹐心裡老是有點不自在﹐很想找個機會吐一吐。

當然﹐也記得老友早陣子一番說話﹕「......在外地不能感受到這種氣氛,所以隔空寫的評論難免引來爭論。」我承認﹐對於這件事情﹐我所知不多﹐亦沒有多找資料深入了解。可是﹐我這個想法﹐也有點值得深思的地方罷。因為我所知道的﹐也就是西方人所知道的。

這幾個星期﹐翻開報紙﹐都是銀行危機的消息。還不曉得會持續多久。

世界上似乎已沒有間銀行是個安全島。著實很可怕。銀行再不相信同業。大家都只管把流動資金自行藏起來﹐留待自己使用。因為大家都不知道對方是否穩健﹔因為大家都不知道第二天早上對方是否還能夠開門營業。在這樣的金融環境底下﹐「信用」已經完全破產。當銀行不再借錢給予同業的時候﹐世界上已經沒有人能夠向銀行借錢。沒有了這些「CREDIT」和「DEBIT」的數字遊戲﹐經濟活動將完全癱瘓。沒有一個行業會是例外﹐沒有一個人能夠躲避得了。世界步入大蕭條﹐可以預期。

我當然還希望會有奇跡出現。不過﹐每天翻著報紙﹐讀著一間又一間銀行可能會倒閉的消息﹐再樂觀的人也應該知道﹐奇跡不可能奇跡地出現。

在這灰暗的不能再灰暗的時候﹐每天的娛樂竟然是競猜下一個傳出會有銀行倒閉的國家。雷曼兄弟結業後﹐此間的莊家已經開了盤﹐讓大家猜估誰是下間倒閉的銀行﹖幸好﹐匯豐還是最大冷門。是一賠八十罷﹖心裡有點安慰。

是早幾個星期罷。我知道﹐在香港有人因為在網上發放東亞銀行倒閉的傳聞﹐給警察拘捕﹐並遭落案起訴。在一大堆銀行可能結業的新聞裡﹐讀著這宗來自香港的新聞﹐實在有點不安。

香港似乎真的越來越跟紅色中國接近。也越來越跟西方疏遠。

在歐洲﹐幾乎每天都讀到有銀行傳出倒閉的消息。上星期﹐為了應付有銀行立即結業的突發傳聞﹐愛爾蘭政府就通宵達旦地研究出一個挽救銀行體制的措施﹐在銀行開門前宣佈﹐政府會保障所有存款。不論金額。防止了一次可能出現的恐慌擠提。

無疑﹐愛爾蘭政府這個決定﹐引起了其他歐洲國家不滿。尤其是英國。因為正如《泰晤士報》所言﹐在那個傳言後﹐愛爾蘭的銀行成為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存款地方。由於都有了愛爾蘭政府擔保﹐估計這個措施將吸引許多資金流入。後來﹐希臘和冰島也在有傳聞國內有銀行可能倒閉後﹐傚法了愛爾蘭。

想不到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傳出有銀行可能結業的消息﹐不但不會替香港在危機裡製造一個機會﹐甚至讓世界感到這個回歸中國超過十年的城市有點教人可怕。原來﹐香港警察的力量跟那些共產國家裡面的秘密警察一樣強大。便是有丁點數據支持﹐發放擾亂社會安定的消息﹐就是一宗罪。更何況最終東亞銀行還能夠開門營業。

可能﹐我的確是杞人憂天。不過﹐假如在網上發放東亞銀行可能倒閉的消息有罪﹐報社獨家分析某間公司財政有危機﹑記者報導政府庫房入不開支等等﹐同樣會是能夠入罪的事情。

想到這裡﹐心裡面就很不自在。

Tuesday, October 07, 2008

無疑﹐我畢業的中學不是一所我理想中的中學。她沒有一點歷史﹐在社會裡也沒有一點名聲﹐直至現在﹐還沒有一個畢業生的名字是響噹噹的人物。

但是﹐現在回想起來﹐中學時候最教我後悔的事﹐不是沒有把握候初中時那個可以離開那所學校的機會﹐而是沒有跟我那一班我捨不得不一起長大的老友﹐好好地競選學生會。或許﹐只要我們努力一點﹑成熟一點﹐我們便可以贏得那次選舉。

那是我唯一可以改變那所學校的機會﹐可是﹐錯過了。

老實說﹐可能由於沒有什麼歷史傳統包袱﹐學校倒是十分自由開放。校方會聆聽學生的意見。仿彿建立起學校的名聲﹐是大家的共同願望。當然﹐那都拜一群熱心﹑有魄力的老師。

學校自由開放﹐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學生會那個組織。凡是學校的學生﹐便可以自行組閣參選﹐然後由全體同學一人一票地選出新一屆的學生會。校方只是從旁協助安排選舉事宜﹐例如調動課堂安排﹐以至上課日子來遷就﹐從來不會多發一言。學校介入﹐就只在沒有人參選﹐或者單一參選內閣給大多數學生反對時發生。在這樣的環境底下成長﹐我怎能忍受現在香港的選舉制度﹖有時候﹐我會想﹐我這所中學不過是一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中學﹐況且香港還實施九年免費教育﹐真的不明白何解還會有人不支持立即普選﹐容忍得了自己的權利受到剝削﹐接受得了那些廢話解釋。

會考放榜後﹐經過一輪討論﹐我們都意識到是時候為同學做點事情﹐於是便決定組閣參選。或許是我們那一屆特別標青﹐我們這班準中六學生竟然組織了兩個內閣﹐角逐學生會的職位。那是十年內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於是﹐競選氣氛異常熱烈。那個夏天﹐也就異常忙碌。開學後﹐每天也在學校逗留至深夜。直至九月尾的選舉日。

縱然最終我這個內閣輸了﹐那也是一個難忘的經歷。難忘得現在偶然回想﹐也會為當年沒有好好盡力而後悔。我知道﹐我沒有盡全力。不過﹐自升中後﹐我已經不會再盡全力去做每一件事。因為我不希望再次承受小學畢業那個夏天的痛楚。拿著教許多人羨慕的成績﹐依然未能派到自小便心儀的那所中學去﹐的確傷得我很深﹐在我的心靈留下了一個永不磨滅的烙印。設計那個荒謬升中制度的官員﹐可曾知道他們會傷害許多小孩子的心﹖可曾明白他們會影響多少人的人生價值觀﹖

我是過早認識這個世界最真實的一面。

我經常記起組閣初期的會議。因為當宣佈政綱後﹐剩下來的就是那些仿彿無止境的體力勞動選舉宣傳活動。只有組閣初期的會議﹐方是選舉學生會的精華。那是我們尋找方向的時候﹔那是我們實踐理想的時候。

我希望改變這所學校。歷史﹑傳統﹑畢業生等﹐都不是可以變更的事實﹐不過﹐我知道﹐我至少可以讓她外表上變成我心目中的那種理想學校。我提議早會改用英文宣讀。最好學會壁報﹑橫額全都改用英文。多辦一些聯校活動﹐如跟隔鄰女校一起舉辦聖誕舞會等。

SNOB﹖那是當然的了。誰教我們沒有歷史傳統﹑社會名聲和有頭有面的畢業生﹖要在社會虛幻的意識裡﹐製造一個名校的假象﹐單靠每年都有公開試考得STRAIGHT As的學生是不足夠。正如每一個女生都要化妝。有人需要濃一點﹐有人需要淡一點。我們這間中學﹐就是需要多點化妝以補救先天的不足。

不過﹐當然﹐當年我提出那些建議﹐更大的原因都是為了靠那濃妝艷抹﹐淡化我心裡面那道永不磨滅的疤痕。

可惜﹐我錯過了那一個唯一的機會。

Friday, October 03, 2008

早陣子﹐陶傑在其《壹週刊》專欄裡﹐談到母校小學﹐憶起勞倫詩《戀愛中的女人》裡面一段動人的章節。他寫道﹕「女主角烏蘇拉,長大後回到她從前讀書的母校參觀,浮想連篇,百感交集。烏蘇拉回母校的一段,是英國現代文學最美麗的篇章。在英國我讀到這一段,深受震動。回到香港,在一個晴天的夏日,我也悄悄摸上大坑道走進真光小學校舍。」

讀著那篇有點漂亮感人的文章﹐我竟然在都柏林想起了自己那間中學。自畢業後﹐好像從來未有回去走過一趟。

我其實不大喜歡這所學校。直至現在﹐也不大敢於在別人面前提起她的名字﹐只道就在何文田那邊。因為那不是間有點名氣的學校。沒有歷史﹐亦沒有出過什麼響噹噹的名人。唸著那個又長又不好讀的名字﹐我總是想起一群鄉下人跑到香港發財後﹐便立品為下一代興建所學校。

升中的時候﹐望著自己的讀書成績﹐的確沒有想過不能給派到那所自小便心儀的中學。當然﹐更加沒有想過最後會派到這間我放在第七志願的學校去。

香港那荒謬的升中制度﹐使我提早認識到這個世界最真實的一面。原來﹐際遇比努力更加重要。看著班裡考第尾的同學能夠到我的第一志願升學﹐我首次知道﹐便是自己如何努力﹐考得眾人皆羨慕的成績﹐最終還是要得到幸運之神眷顧方有效用﹐至為實際。自那時開始﹐我便不再相信「人定勝天」這句謊言。全拜香港教育﹐我變得早熟﹔也拜香港教育所賜﹐我變成一個沒有理想的小伙子。

直到現在﹐除了說是上天作弄外﹐我還是不能解釋我何解不能入讀那間在何文田附近的傳統男校。

小學畢業的那個夏天﹐的確是我童年裡面最不愉快的一個夏天。可是﹐同時候﹐我也不希望它太快完結。甚至最好不會完結。在我那細小的腦袋裡﹐我跟自己說﹐只要暑假無限延長﹐我便不用做那間中學的學生。

自高小起﹐我都視升中為我燦爛人生的首個關卡。我都要跟父輩一樣﹐憑著自己努力﹐考進一所出名中學﹐然後到名牌大學讀書﹐畢業後﹐成為社會翹楚﹐為提高家族地位﹐壯大家族名聲﹐盡點綿力。這當然是一個愚公移山的工程﹐不是一﹑兩代人可以完成的事情。每當看到父輩造出來的顯赫成績﹐我便告訴自己﹐這個家族向上爬的偉大工程﹐決不能毀在我的手裡。

這一切一切﹐都要打從中學開始。因為﹐到社會打滾後﹐有些事情是要在名氣響噹噹的中學讀過書方能做到的。學校的名聲和歷史﹐能夠給你解決許多問題。許多那些在普通中學畢業的人不能解決的問題。

是有點SNOB。不過﹐這是社會經濟的原動力。至少﹐這是香港社會經濟的原動力。我喜歡稱做「UPWARD MOBILITY」。

所以﹐升中的那個夏天﹐我整個天空的確塌了下了﹐在我的心靈造成了一道永久的傷痕。尤其﹐當家族同輩都考到了世界各地的名校去。其中﹐包括伊頓公學。我卻連香港一間傳統名校也考不進。雖然我該是讀書成績最好的一位。

無疑﹐我曾放棄了一個機會離開這所中學。那是因為認識了一群很要好的老友。一群我捨不得不跟他們一起成長的老友。不過﹐這都是後話。

學校的名字﹐始終在我的心靈留下了一個陰影。一個擺脫不了的陰影。

[按﹕週末有美遠道相伴﹐此欄自然暫停三天。七日(香港時間)再續。]

Thursday, October 02, 2008

電影《ONCE》裡面﹐有這樣的一幕﹕一群東歐人圍在一起追看電視劇《FAIR CITY》。他們說﹐那是為了學習英文。

去年﹐我是錯過了這部有點窩心的愛爾蘭電影。於是﹐聖誕回港渡假的時候﹐便托阿丹給我弄來一張DVD影碟。她當然沒有令我失望。正如張專在《香港﹐有幾香》裡寫道﹕「恕我孤陋寡聞﹐我還沒有看到一個地方的DVD出版﹐有內地盜版DVD這樣的專業和齊全。」便是愛爾蘭小本製作﹐對阿丹而言﹐也沒有什麼難度。莫忘記﹐那時候﹐《ONCE》還未在奧斯卡拿到獎項。不過﹐在紐約文化圈子裡﹐倒曾引起一陣哄動。

影碟上有個中文名字﹐叫《曾經擁有》。我不知道這是否電影在香港電影院上映時的名字﹐假如這部愛爾蘭電影曾經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上過畫。故事很簡單﹐是一對在都柏林生活的男女的音樂旅程。男的是個愛爾蘭人﹐女的則來自捷克。

那一幕戲裡面的東歐人﹐就是那個女的同屋。正當男女主角聊著天﹐他們就突然擁進客廳﹐扭開電視﹐收看愛爾蘭電視臺製作的肥皂劇《FAIR CITY》。那是一套《季節》般的電視劇。全年近乎無休地﹐每晚八時正在電視播放。所謂「FAIR CITY」﹐就指都柏林。那是一班人在愛爾蘭首都的生活故事。

我沒有追看《FAIR CITY》的習慣。我本來就不大愛看電視。況且﹐畢竟做了超過兩年《泰晤士報》的忠實讀者﹐我越來越覺得英國的一切都是世上最好的。於是﹐便是要看電視肥皂劇﹐英國的製作《EMMERDALE》﹑《CORONATION STREET》和《EASTENDERS》﹐才是我的選擇。

身邊的人裡面﹐也沒有一個會追看《FAIR CITY》。公司裡有幾個愛爾蘭女生﹐他們追看的﹐是《CORONATION STREET》。無疑﹐大西洋這一邊的電視肥皂劇都有點婆媽。可是﹐大家都覺得﹐《FAIR CITY》是婆媽得教人很難忍受。

所以﹐看著那一幕東歐人圍在一起追看《FAIR CITY》的戲﹐我不其然笑了出來。原來﹐愛爾蘭電視臺依然每天流水作業般製作這部電視劇﹐不是什麼民族主義使然﹐去壓倒英國文化的入侵﹐乃是為了替新移民製作一個又一個的良好語文教材。

我同意﹐看電視劇確實是一個很有效學習語文的方法。

在都柏林﹐我認識到一些馬來西亞華僑。他們本來都只懂得國語。他們能夠跟我用粵語溝通﹐都拜無線電視劇所賜。他們說﹐他們都是看無線電視那些劇集長大的。

其實﹐也不用說其他人﹐便是自己﹐亦是透過看電視劇來學習英文。不過﹐我看的不是那些婆媽肥皂劇﹐而是那套英國人自己嘲笑自己的《LITTLE BRITAIN》。去年聖誕回港時﹐我也托阿丹給我找來全套這部英國廣播公司的製作。

跟許多香港人一樣﹐縱然接受的是英國殖民地的教育﹐不過對英國人的口音倒不大熟悉。甚至很不習慣。當然﹐對他們的日常用語﹑俚語亦沒有認識。因為課堂裡的聆聽訓練﹐播放的都是那些字正腔圓的英文。裡面也沒有混上什麼日常用語﹑俚語。於是﹐到真正去到彼邦生活後﹐發覺那些課堂理論完全在實際應用上派不上場。因為週邊的人講的英語都不是那樣的。香港學校裡教導的﹐都止于新聞報導和公文上面。應用程度實在有限。

《LITTLE BRITAIN》的確是一套很好的學習英語教材。因為不但能夠學習英國不同地區的口音和俚語﹐更能夠學習英國人自嘲的文化。可惜﹐在萬事都要政治正確底下﹐香港人是無緣在電視臺收看到這套製作。裡面有太多太多種族歧視的題材。

Wednesday, October 01, 2008

原來﹐我又在沙發上睡著了。

揉著惺松的睡眼﹐望出窗外﹐天空依然一片黑暗。客廳和廚房的燈正亮著。拾起丟在地上的電話﹐放回到電話座的時候﹐赫然想起墮進夢鄉前﹐我是剛放了個即食麵到沸水裡面。立即跑到廚房去。

整窩麵已經煲乾了。一丁點水也沒有。望著那大塊變了焦黃色的麵餅﹐有點溶爛地緊貼著窩身﹐我有點懊悔。那是屋裡最後一個日本即食麵。還要多待一個月﹐才能到倫敦比卡地利廣場那邊的日本超級市場補倉。我該煮個辛辣麵。上星期﹐到了都柏林那間聲稱售賣世界不同食物的店逛。裡面有辛辣麵。

想像著這個日本即食麵本來的味道﹐有點混亂的腦袋再次接收到肚餓的訊息。我決定不浪費。正要從廚櫃找來雙筷子﹐看到了微波爐顯示的時間。

竟然是凌晨三時半﹗

我開始強逼自己那個有點昏脹的腦袋倒一倒帶﹐艱難地回憶墮進夢鄉前的每個片段。

原來﹐我躺在沙發上睡了足足兩個小時。

我是跟同事一起乘最後一班火車回到市中心。回到住所﹐該是凌晨十二時許。匆匆洗過澡後﹐記得整個晚上還沒有吃過點東西﹐只是不斷飲酒料天﹐似乎有點不大健康。便走到廚房﹐放了一窩水﹐準備弄個即食麵吃。我的健康生活其實很簡單﹕每天吃三餐。

然後﹐就是母親來電。平常時候﹐她倒不會在星期五夜晚給我撥個電話。都怪妹妹這個週末跟同事一起跑到了德國遊玩。

印象中﹐母親該說過許多許多話。我應該也有回應﹐並不是「一言堂」。不過﹐內容是什麼﹐已經完全記不起來。是一絲也沒有。至於﹐接下來發生什麼﹐亦沒有印象了。按邏輯推斷﹐該是倒在沙發上睡著罷。

還清楚記得的﹐是酒館裡的片段。

因為是發薪水的日子﹐於是﹐下班後﹐大家都跑到了公司附近的那間酒館去。在愛爾蘭﹐每個月最後一個星期五都是大家銀包有點腫脹的時候。所以﹐都要大肆揮霍一番﹐好讓自己找到一個合理理由﹐下個月要繼續努力工作。

老實說﹐真的不知道飲了幾多品脫。只知道一杯下肚後﹐不是自己走出去替各人多買一杯﹐便是有人已經衝了出去替大家多買一杯。飲得多了﹐就更加豪爽﹐於是﹐也就飲得更多。一直沒停沒了。

雖然﹐大家都心知﹐外面的經濟環境已經有點橫風橫雨。

不過﹐酒還是要繼續喝下去。

Tuesday, September 30, 2008

早前﹐因為得到邀請﹐在朋友兄長婚宴上表演音樂﹐上司便決定請假三個星期﹐跑了到日本神戶去﹐也順便暢遊一下那個東洋的太陽國。那是她首次踏足歐洲和北美洲以外的地方。

顯然﹐她很興奮。返回都柏林也近一個月了﹐她依然樂此不疲地跟人談論那一個旅程。她甚至罕有地把所有在旅程途中拍下來的照片﹐上載到了公司個人的檔案庫裡﹐供大家欣賞。畢竟﹐到日本旅遊﹐從來都是如此教人興奮莫名。

由於這陣子有極多跟她一起到都柏林以外其他郡的機會﹐便快速地去看看那些照片﹐好讓跟她在途中閒聊時﹐不至顯得太過沒有禮貌。她這樣興致勃勃地跟人分享旅途上的一點一滴﹐卻未有多加理會﹐是有點不近人情罷。況且﹐除了她的那位日本朋友外﹐我是另外一位她在出發前「咨詢」過意見的人。

那天﹐到隔鄰郡政府開會途中﹐討論完公事後﹐我們便不其然地又扯到了日本旅行這個話題。其實﹐我和她已經談過許多許多次﹐她在日本旅行的所見所聞。不過﹐很明顯﹐這是一個極有趣的話題﹐根本不會叫人厭倦。

因為才剛談了一會兒都柏林地下鐵路那個計劃﹐於是﹐上司便提及到東京的那些地鐵站和火車站。她說﹐她實在不能想像火車站竟然可以像東京火車站那樣龐大﹔她說﹐她實在不能想像一個火車站竟然可以容納得下三十多條線。

我當然不可能回以一句「未見過大蛇屙尿」。況且﹐我也不知道如何用英文把這句粵語傳神地翻譯過來。於是﹐我笑著道﹐那可是日本啊﹗在那個國度裡﹐有什麼事情是不能夠想像﹖我以為﹐世界上最具創意的民族﹐非大和民族莫屬。

聽到我這個有點答非所問的說話﹐上司就更加興奮﹐不斷大談她在日本的所見所聞。從餐廳擺放在櫥窗的食物道具﹐到極度準時的火車地鐵服務﹔從那些快餐店的自動售賣機﹐到像把整座城市架空了的地下街。從她的語氣神態當中﹐我感覺得到﹐她在無窮回味那三個星期的旅程。我當然能夠答得上口。不過﹐就難為了同行的另一位同事。他的確就只有呆坐靜聽的份兒。也許﹐這些事情的確都不是愛爾蘭人能夠輕易想像得到。

上司很讚賞日本人的禮貌。她也說道﹐在火車地鐵月臺上劃上了記號﹐讓人清楚曉得列車停站時車廂門口的位置﹐知道在那兒排隊﹐實在是一個很好的設計。這一次﹐我回應道﹐我們在香港也是這樣的。的確很方便大家排隊上車。至少﹐大家不會因為冤枉地站在兩個門口中間﹐便是比其他人早來到月臺﹐也擠不進車廂裡。

於是﹐上司問到香港跟東京是否極相似。我卻有點不知道如何回答。我只笑著說﹐都是一座現代化的城市。不過﹐東京當然比香港大得多。便是那些地下街﹐香港的就絕對沒有辦法比擬。

我以為﹐這樣無聊的答案會停止上司追問下去。豈料﹐她繼續道﹐那麼﹐香港應該有更多的高樓大廈罷﹖

當我還在回憶的海洋裡﹐找尋一下銀座的圖片﹐來跟香港比較。我又聽到上司問道﹐我想﹐香港是跟東京一樣整潔罷﹖

似乎﹐我是不能再迴避下去。我記得﹐我是這樣回答﹐老實說﹐我實在不能講出另一個城市﹐比日本的更清潔整齊。香港也不過是世界上其中一個非日本的城市罷了。

就跟倫敦一樣﹖

倒是比英國首都清潔。

希望我的印象依然沒有多大改變。香港是依然比英國首都清潔。

Monday, September 29, 2008

在自由開放的阿姆斯特丹﹐我首次跟一個完全不相識的女生同床。因為才短短一晚﹐我並沒有任何要求。故任她選擇。最終是我在上﹐她在下。

我講的﹐是同一張碌架床。

這次到荷蘭首都去﹐倒是我首次入住那些青年旅舍。當然有點諷刺。我竟然到了這個稱不上做青年的年紀﹐才第一次在青年旅舍過夜。

我其實是一個比許多女生還要麻煩的男人。

我很怕跟陌生人共用洗手間。所以﹐每次旅行﹐我都要房間裡有獨立洗手間。去年﹐到西班牙去﹐同行兩個女生對住宿其實沒有什麼特別意見。一個因公事關係﹐差不多每個月也要到那些窮鄉僻壤逗留一個星期﹔一個則習慣旅行時住在青年旅舍。於是﹐就只有我既嫌三又嫌四﹐多多要求。

所以﹐從來我都未住過那些青年旅舍。

可是﹐話得說回來﹐房間要有獨立洗手間﹐也不算一個很過份的要求罷﹖其實﹐除了這樣外﹐我沒有其他要求。

不過﹐上幾個星期到阿姆斯特丹去﹐倒遇上一些麻煩。

自老早趁航空公司減價買了機票後﹐我便不斷在網上尋找住宿。那是六﹑七月的時候。離出發日子還有兩﹑三個月。可是﹐我就竟然未能找到一間合意的旅館。這裡「合意」的意思﹐指房間要有獨立洗手間外﹐還指價錢。搬到歐洲生活後﹐我喜歡上閒來日子便週圍逛逛。因為有著這樣的一個壞習慣﹐住宿方面當然不能花得太多﹐否則很難維持這種「浪跡天涯」的生活。許多時候﹐一晚的住宿費就在三﹑四十塊上下。

一如既往﹐拿著這樣的標準﹐尋找九月在阿姆斯特丹的住宿﹐就是一無所獲。

其實﹐也不能這樣說。我的而且確在網上找到一些合意的。不過﹐許多都要求客人至少要住上三天。甚至更長。完全不適合我「浪跡天涯」的生活。我喜歡只在某一個地方小住一個週末。尤其正累積著年假留待到明年的這些日子。

直到八月尾﹐我依然未能找到一間旅館。我開始打算轉換機票﹐取消到阿姆斯特丹去。我知道有個朋友會在九月的時候到日內瓦公幹。我想過索性轉到瑞士去好了。可是﹐從都柏林到瑞士的航班都在下午起飛﹐亦不適合我「浪跡天涯」。

多翻尋找後﹐我最後決定在一間青年旅舍裡﹐訂兩個有獨立洗手間四人房間的床位。至少﹐那個洗手間不會多過房間裡面的四個人用。

因為才在荷蘭首都渡一個週末﹐我們很晚才到旅舍拿房間的鑰匙。

一如所料﹐房間裡擺放了兩張碌架床。兩個同房都未回來。不過﹐樓下兩張床上面都放滿了東西。地下也放了兩對女裝鞋。我們只好爬到上面的兩張床去。

臨睡前﹐我倒查看一下沒有順手鎖了房門。我怕睡得正甜的時候﹐兩個同房因為開不了門﹐大聲拍門。我倒沒有氣力從碌架床頂層爬去開門。可是﹐睡夢中﹐我是聽到有人拍門的聲音。不過﹐我並沒有多加理會。

早上起來﹐樓下兩張床都睡了兩個金髮女生。地下都是她們的衣服鞋襪。

我就是這樣首次跟一個陌生女生同床一個晚上。

Sunday, September 28, 2008

我當然支持環保。因為我希望我的子子孫孫都能夠繼續在這個地球生活。不過﹐我承認﹐我的生活方式跟一個支持環保的還有一段距離。

搬到歐洲生活後﹐我喜歡上了到處旅行。幾乎每個月﹐至少總有一個週末不在愛爾蘭渡過。整個月留在這個島國的﹐兩年內不超過五個。畢竟﹐歐洲實在有太多吸引人的地方。因為到處都充滿著歷史﹐週圍都有許多講不完的故事。所以﹐當然要好好利用住在歐洲的方便﹐有空的時候便隨處逛逛。

這兒所謂的「方便」﹐除了指不用費太多交通時間外﹐其實更重要的乃是飛機航班有點廉宜。只要勤上網尋找﹐總能找到便宜得令人難以置信的機票。此間有個網頁﹐叫「SKYSCANNER」。只要選定好出發地點﹐便是沒有目的地﹑沒有日期和時間﹐它都能夠替你到每間廉價航空公司格價﹐幫你找到最便宜的機票。這實在是一個很方便的網頁。很方便我這些只想到處亂逛的人。

於是﹐我在歐洲的生活的確很不環保。我很清楚﹐乘飛機就像吸一枝上帝型的大雪茄,呼出來的二手廢氣,是環保的浩劫。坐飛機之不道德與虛妄,與吸煙其實等同。

可是﹐我有什麼辦法﹖我住在愛爾蘭。一個跟歐洲大陸沒有陸上交通連系的孤島。莫忘記﹐英國尚且有英法隧道接通。從愛爾蘭到歐洲大陸的國家﹐除了飛機外﹐別無他法。

這個說服當然有點魯莽。因為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還有船來往英國和威爾詩﹔在愛爾蘭南部﹐更有船隻開往法國西北部的BRITTANY。

可是﹐跟歐洲之星(EUROSTAR)比較﹐船始終不適合我這個喜歡到其他地方渡週末的人。從倫敦乘搭歐洲之星到巴黎﹐旅程不過三個小時。從愛爾蘭南部到BRITTANY﹐則要十一個鐘頭。況且﹐從都柏林出發﹐還要先乘兩個多小時的柴油火車往南部走。是否比乘飛機環保﹐有點見人見智罷。

那天﹐從阿姆斯特丹乘飛機會都柏林。在機場裡面的書店﹐發現了最新一期的《智慧生活》。那是一本季刊﹐係《經濟學人》的姊妹刊物。本來這就是我近年來最喜歡的一本雜誌﹐倚著書架匆匆翻過幾頁後﹐便決定立即買下來。

裡面有篇講到KRAKOW旅行的文章。那是一個我很想去的地方。因為我要去拜祭在那個集中營死去的靈魂。

在飛機裡﹐我讀到到另外一篇講旅行的文章。作者就是那個自稱做六十一號座位的男人。所謂的「六十一號座位」﹐就是指歐洲之星頭等車廂裡面的那個座位。因為那是他最喜歡的座位。他去旅行﹐最喜歡乘火車。

文章裡﹐他介紹了八條教人目不暇給的火車旅遊路線﹐分別是﹕瑞士ZERMATT到ST MORITZ的冰川火車﹑紐西蘭奧克蘭到威靈頓﹑紐約到三藩市﹑巴夫到溫哥華﹑格拉詩歌到MALLAIG﹑印度KALKA到SIMLA﹑南非CAPE TOWN到約翰奈詩堡和澳洲悉尼到PERTH。

我其實很喜歡乘火車。我真的很喜歡乘火車到處旅行。讀著那篇文章﹐我再次聽到內心的那一個叫喚。

只可惜﹐我住在愛爾蘭。

Saturday, September 27, 2008

搬到歐洲生活後﹐每年聖誕﹐我都會返出生地渡假。每次﹐我也會帶一堆DVD影碟回來都柏林。裡面﹐有香港的製作﹐有荷李活的製作﹐也有英國﹑歐洲的製作。

兩年前﹐我帶回了一張林海峰的《發花癲》。因為朋友都說﹐很好笑。的確﹐很好笑。在那一年的時間裡﹐我應該放了幾次。獨在異鄉﹐每次想開懷大笑一番﹐都立即想起那一張影碟。況且﹐對於一些好製作﹐我從來都不介意重覆多看幾遍。

去年﹐在那大堆影碟裡頭﹐也有一張林海峰的。是《足否低噴飯》。香港的朋友再一次大讚﹐都喊好笑。不過﹐直至現在﹐都過了超過半年﹐雖然多番嘗試﹐我卻依然未能看畢整個TALK SHOW。當聽到那些現場觀眾放聲大笑的時候﹐我就依然在電視機前發獃﹐沒有發出一點笑聲。因為﹐我實在不太了解內裡的意思。我看得有點不大明白。

我想﹐似乎﹐我是已經跟香港的文化有點脫節。跟不上了。

最近﹐收到了兩張香港歌手演唱會的影碟。是李克勤和陳弈迅。都是我有點歡喜的香港歌手。看過這兩個演唱會後﹐我想起了林海峰在那個我看得有點不明白的TALK SHOW裡的一句話﹕「假如MADONNA來到香港發展﹐究竟她可不可以開一個港式演唱會﹖」

我發現﹐原來自己已經不能接受一個港式演唱會。因為演唱會不應該是這樣的。

我以為﹐買票去李克勤那個演奏廳演唱會﹐是浪費金錢﹔我以為﹐便是花八百塊港幣去聽陳弈迅那個MOVING ON演唱會﹐也物超所值。我是開始不喜歡李克勤﹐我是越來越喜歡陳弈迅。

假如李克勤在那個演唱會裡有用三份一的時間去唱歌﹐那麼其餘三份二的時間﹐一半用來到處握手﹐一半用來講廢話。完成稱不上是一個演唱會。就因為要到處握手﹐跟現場觀眾打招呼﹑收利是﹐他根本沒有用心去唱每一首歌﹐根本沒有投放任何感情到那些歌詞上面。唱傷心情歌的時候﹐竟然依然笑容可掬。是比我們唱卡拉OK還有點不如罷﹖

至於陳弈迅則是一首接一首地唱下去。除了鳴謝的時候﹐停頓了一段時候外﹐歌與歌之間﹐完全沒有廢話連篇。他也沒有到處跟觀眾握手。就只站在臺上﹐為買了票進場的觀眾落力地表演﹑唱歌。他會傷心地唱傷心的情歌﹐他會大癲大肺地唱每一首快歌。大家都知道﹐他不是在唱卡拉OK。他是以職業歌手的身份﹐去為每一位聽眾唱歌。那才是演唱會。

在香港這個彈丸之地﹐一個以娛樂大眾做職業的歌手﹐是否只有開一個港式演唱會﹕到處握手﹐跟觀眾打招呼﹐大講廢話﹐才能夠受到大眾的歡迎呢﹖假如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正的話﹐這個前英國殖民地是註定沒有明星﹐只有小丑。大概跟林海峰所言「沒有藝人﹐只有病人」是同樣道理。

聽著陳弈迅在演唱會結尾時唱的那一首歌﹐我想﹐我的想法不算是有點孤僻罷。那首歌的歌詞是這樣的﹕

「嘴巴似支槍 哪誇張 其實極痕癢
每次我看見舞台 會令血管都擴張
歌曲太鏗鏘 要分享 來吧盡情唱
節拍太強 教人血脈沸騰 歡呼聲最響

一組擴音的喇叭 合成電子加結他
一套鼓 跟貝司 已經足夠盡情罷
聽到嗎 聲再沙 亦無礙我放聲罷
演唱會 等於演唱現場 不必多廢話

表演要驚險 坐飛毯 難道是成見
你要看哪個會在舞台夠膽踩鋼線
可知我偏偏愛驚險 難附和愚見
我有責任那時繼續唱 讓歌聲響遍天

青筋你都可看清楚 連熱淚流過
看看我 哪裡有別個及我喜歡唱歌
知音有幾多 我的歌 連續被重播
派對裡就似每晝夜我用米高峰切磋

興奮嗎 氣氛夠激昂嗎
隨便叫 隨便跳 這一晚可以盡情罷
聲音再沙 都足以享受嗎
仍是我 陳弈迅 開演唱會不多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