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01, 2007

丘世文說﹐「我喜歡一再重讀經典文學名著﹐十分同意意大利小說家卡爾維諾對經典的定義—那種經得起一讀再讀﹐每一次讀來總有新意的文學作品。多年來我就是訓練自己每天抽點時間來不斷重讀經典名著。......浸淫在新知舊識的感受中。」

除了一些散文集外﹐我是沒有重讀的習慣。我以為﹐都知道了故事發展﹐的確很難有重讀的理由。

最近﹐重翻丘世文的《一人觀眾》﹐在新知舊識裡﹐我竟然對重讀經典文學名著﹐有了新的體會。這句裡面的「舊識」﹐指的是那位前利馬竇堂宿生的散文集﹔「新知」就是吳爾芙的《流金歲月》。

對於這部吳爾芙生前最受歡迎的作品﹐無疑﹐我是讀得很慢。慢得我有點不可置信。

小說不是很厚﹐才不過三百五十頁。我每天晚上也不是讀得很少。我倒是讀過至少十頁才捨得進入夢鄉。週末不用上班的日子﹐我更會在床上翻上五﹑六十頁。只是﹐讀了差不多一個月﹐我依然還只讀過故事的一半。

都只因我是每晚都重讀這本我近來最喜歡的小說。

不好問我為何會愛上這部可以沉悶得不能再沉悶的小說。因為我實在也不能講得出個所以然來。是給裡面的風格吸引著罷。是很喜歡這種寫法罷。是裡面的故事﹐都是自己的生活體驗罷。是裡面人物的一言一行﹐都是自己的倒影投射罷。也許﹐這些都是原因。也許﹐這些都不是原因。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記得﹐卡爾維諾也講過﹐經典文學名著有點好。雖然我們對其中的故事情節早知得清楚﹐然而每次重讀總不會教人失望。

也許﹐這是對的。不過﹐這不是我書齡這麼小的人所能體驗得到的事。沒有讀過萬本書﹐也不能感受到開卷讓人失望的心情罷。我始終以為﹐知道了故事發展﹐的確很難有重讀的興趣。

我之所以能夠每個晚上都重讀《流金歲月》﹐都只因為這部小說根本就沒有什麼情節可言。讀過一篇評論《流金歲月》的文章。早不認得作者是誰。只記得裡面有這樣的一句話﹕這是一本你隨時任意翻到任何一頁﹐都不會讀到一頭霧水的小說。

這倒是千真萬確的事情。

那是吳爾芙當年的一種創新寫法。叫散文小說。

早陣子﹐在一間舊書店﹐意外地給我找到那本《高老頭》。那是陶傑經常提及的一本法國小說。一樣是企鵝的舊版。拿在手裡﹐的確感到很興奮。我是打算過在復活節的時候﹐帶著它到巴黎去的。況且﹐今次旅行﹐我將住在拉丁區。那是法國首都裡面﹐我最喜歡的地方。

只是﹐不斷地重讀著《流金歲月》﹐我知道﹐我是不能沒有了吳爾芙的文字去陪我入眠。雖然在花都的露天咖啡茶座﹐翻看著這部英國小說﹐想像一下上世紀初期的倫敦﹐是有點不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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