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知道我在復活節的週末會到巴黎一趟後﹐同事都問我以前是否曾經去過。他們都以為﹐只在花都逗留三天﹐是實在太短了。在火車上﹐再碰到了馬來西亞華僑ALAN。他詫異地說﹐三天根本就不可能遊完整個巴黎。因為那裡有太多要去的地方。
也許﹐他們是對的。三天實在是太少了。轉過頭﹐便又是歸程的時候。不過﹐從來就沒有一個假期是悠長的。便是有著十個三天﹐我也會覺得短暫。畢竟﹐都是快樂的時光﹐所以﹐旅行的日子都過得特別快。
只是﹐他們也是錯的。就是多給我十倍的時間﹐我也不會把所有旅遊書上面的景點遊過一遍。因為這是我第二次來到這個法國的首都。也因為﹐對於我來說﹐巴黎有太多要去的地方﹐同時間也有太多我不會再去的地方。
那天﹐在酒館裡﹐FIONNUALA問我﹐是否喜歡巴黎﹖她說﹐那是一個她很心愛的城市。
我迅速地在回憶裡找尋答案。不知為何﹐我發覺﹐那不是一個我很喜歡的城市。FIONNUALA有點驚訝。她不相信會有人不喜愛巴黎。望著她那表情﹐我唯有推說﹐是因為上次逗留的時間太短﹐未能好好細味這座柯德莉夏萍的城市。雖然﹐我記得﹐那次我是在花都住上了四個晚上。比起我任何一次作客倫敦的時候都要多。
零五年的秋天﹐我首次踏足法國的首都。是在遊玩完意大利之後。或者﹐也就是這個原因﹐我不是十分喜歡巴黎。始終﹐我不是一個多心的人。既然愛上了翡冷翠﹐當然就沒有位置容納巴黎。那是很正常的事情罷。
也因此﹐這次到法國的旅行﹐便是就只得三天的日子﹐我也選了一天到北面的里爾去。那時候﹐無知的我想不到巴黎還有什麼吸引我的地方。兩年前﹐我是到過了所有旅遊書都會介紹的地方去。我知道﹐我是不會再排隊等候上鐵塔﹐也不會老早爬起來﹐乘火車到梵爾賽宮去。凱旋門﹑聖母院等﹐也是到過一次便很足夠的地方。
於是﹐出發前倒也沒有什麼打算﹐一切便任由V安排好了。況且﹐決定到巴黎去﹐為的也不過是想見見她。
就這樣﹐在巴黎的時間裡﹐我們便都沒有到過什麼地方去。因為大家也沒有預先安排。
就讓暖陽下的風﹐帶我們到它想我們去的地方罷。
吃了一頓三小時的海鮮中飯。逛了逛塞納河畔的街頭小店。到了BERCY VILLAGE那兒的咖啡店閒坐兩個多小時。也在九號碼頭附近的夜店蒲上了一個夜晚。在INVALIDES對出的草地上面午睡。在LES HALLES那兒的小街短巷裡無聊地閒逛。在龐比度中心對面的店子消磨了大半個下午。
也就是這樣﹐我發覺﹐我喜歡上了巴黎的生活。一切都是悠閑的﹑懶洋洋的。沒有無謂的追趕﹐也沒有不必要的準備。什麼都不用做﹐也沒有什麼值得擔心的事情﹐便都隨遇而安好了。生活本該就是這個樣子。
坐在路邊的咖啡茶座﹐望著街上走動的人群﹐我一遍呷著那杯濃濃的黑咖啡﹐一邊讀著吳爾芙的《流金歲月》。我想到以後的假期。我決定﹐每年至少都要到巴黎渡上一個週末。尤其是工作繁忙的日子。因為唯有在巴黎﹐方可以懶得如此徹底。也唯有在巴黎﹐方能尋回生活上應有的寧靜。
那兒實在有太多的咖啡館﹐教你什麼都不用做﹐就只待在那兒發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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