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知道我又跟別人打筆戰後,林大小姐不禁嘆道,都說你是傻的。
我知道我是傻的。我經常傻傻地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縱然這個世界上面已經沒有人理會究竟那件事情正確與否。大約兩年前,我便在此間跟新鮮人連續筆戰數天。自此,我再沒有讀他寫的文章;我想,他也沒有讀我的罷。畢竟,道不同不相為謀。既然大家的信念落差如此大,根本無謂再去了解對方的想法。我們又不是什麼敵人。
這一次,戰場在朋友的網頁上。是跟朋友的朋友筆戰。因為對方不認同要在早前立法會補選投票。
起初,我很用心去寫,因為我不忍心看到一個年輕女生在大是大非面前走上歧途。我不忍心看到一個年輕女生被香港的當權派言論荼毒、被那些媚共華文報紙的文章蒙蔽了邏輯思想。
在投票一事上,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每個公民都要盡其義務。投票是一個公民的義務。所以,每個公民都要投票。
假如你不認同要投票,要打敗我的想法,邏輯上,首先就是要證明我上面那個三段論犯了錯,就是要用道理說服我「公民不要盡其義務」,或者「投票不是一個公民的義務」。然後,建立起自己的一個三段論,證明「公民不一定要投票」。
香港人,尤其那些媚共的、當權的,都很喜歡要人理性討論。這就是理性討論。
可是,那位跟我打起筆戰的女生,每天都是用上那些媚共的、當權的最喜歡的手法,來跟我和我的朋友辯論。假如那是一場辯論。因為她根本不是去說服我、去給我證明「公民不一定要投票」。
她見我批評香港人因為少見政客用辭職來爭取選民支持而大驚小怪,是在政治幼稚園還未畢業。她便說道:假如你這樣有學識,這樣看不過眼,那麼,你就提出一點有建設性的建議,去教育一下那些在政治幼稚園還未畢業的香港人罷?
叫批評的人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不就是那些媚共的、當權的,最喜歡用的詞語?
我一介布衣,何德何能去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的,是政府的責任,不是我這一般市民的義務。不過,就因為我是市民,你是替我辦事的政府,所以,我對你的政策有不滿,我有權利去批評。就是如此簡單。假如你真的要我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那麼,請你讓位,讓我來當政府好了。你又為什麼霸佔著政府這個位置不放?這個世界總不會有我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後,由你來領獎的事情罷?一個沒有「有建設性的建議」的政府,就要下臺。
另外,她又不滿我引用「白高墩兩年前打算提早大選,以打敗保守黨」的例子,來說明政客用辭職來爭取選民支持是很平常不過的事情。這不是很像那些當權的、媚共的經常批評別人聯同外國勢力嗎?可是,又很奇怪,他們要證明自己的那些政策、那些想法時,又會說「外國也有這樣的事情」、又會高薪聘請外國專家。
看到對方如斯辯論,我越來越沒有心機。同時候,我替香港下一代感到悲哀。在那樣的環境底下成長,實在不能夠不變得蠢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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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You should read the news today, a brave teacher from BPS... Hope is still here!
Also, 曾蔭權公開叫板余若薇進行電視辨論... 好戲在後頭...
森林,
this is exactly what ms lam said to me earlier today. the teacher.
but i don't think there's anything to watch in that debate, if there's one. Oh, yes, there's something to watch - to see Sir Donald humilated by Audrey in front of telly audience. That would be a lovely 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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