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7, 2010

昨天,抄錄了朋友在網上轉載《明報》的一篇文章。作者是梁啟智,題目是《原來我已沒有沉默的權利》。

今早(星期天)起來,再訪朋友那個網頁,發現原來她有一位朋友對那篇文章留了言,寫道:「不喜歡這篇的施壓感覺, 但在考慮投還是不投的, 還是可以參考一下。我想今次投票的義意, 已遠遠超過左盡公民責任呢個層面了。投唔投, 投那個, 都成為一個意見的表達, 這和以前的選舉很不同.....而我在考慮到底我投的票, 會怎被演繹, 在衡量那個重一點,最後我可能會投周澄 or 白票。但對不投票的人, 也應該尊重, 唔應該施壓, 否則和中共有乜分別?」

我很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我想,我那位朋友的朋友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首先,這個世界不應該有「投不投票」這個問題。因為投票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就是如此簡單。不去投票,就是沒有盡一個公民的義務。在選舉面前,唯一的問題只是,究竟把自己神聖的一票給誰?每一個公民、每一個選民,他們的唯一考慮是誰得到自己的支持。投票與否,根本沒有考慮餘地。一點也沒有。

如果你不認同那些辭職的議員的做法,你可以用選票教他們不能夠重返議會,再次濫用你對他們的信任;如果你認同那些辭職的議員的政綱,你便應該用選票讓他們能夠重返議會,發出你的聲音。你當然也可以投棄權票,來表達你的不滿,來表達你所有的不滿。

這當然是表達意見,是一種表態。不過,我看不到這跟以前的選舉有什麼不同的地方。我看不到這跟別人的選舉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投票從來都是意見的表達。你投公民黨,因為你同意他們的政綱;你投民建聯,因為你同意他們的政綱。從前如此,現在如此,將來也是如此 - 假如將來我們香港人還有機會投票,假如中南海不會用這一次的低投票率來宣布「這證明普選不適合香港」。我想不到為什麼這一次跟以往不同。莫忘記,「普選」從來都在那些辭職議員的政綱裏面。以前你支持他們,也就是支持普選;以前你不支持他們,也就是不支持普選。為什麼這一次是不一樣?告訴我,有什麼不同?

是因為出現這次補選,都是那些議員集體辭職嗎?

議員辭職為了多拿些支持,這是很平常的事情啊!是很平常不過的事情。是那些還未在政治幼稚園畢業的香港人少見才多怪罷了。前英國首相白高墩兩年前便曾想過提前解散國會,舉行大選,因為那時候工黨民望開始復蘇,那時候大選他們很有機會打敗保守黨。最近,保守黨跟自由民主黨合組政府,其中一個條件就是這個結盟要為時五年,以防止其中一個政黨會藉著一己一時民望的高企,不理會另一個,提早解散國會。香港人,看一看這一個真正的世界罷。井底之蛙自然會因為一切陌生事物感到不安,這是很正常不過的事情。

說怕不知道投的票, 會怎被演繹,更是無稽。難道你不怕不投的票會給那些當權的任意演繹嗎?

在投不投票這一個關節眼上,我們是沒有選擇權的。因為這是一個公民的義務。假如這叫做施壓,那麼,要你奉公守法也是對你施壓了罷。

在選舉裏,不去投票的人,是沒有權利被尊重的,因為他們不去履行他們的公民義務。跟那些不奉公守法的人沒有兩樣。我們尊重的是選民投票的選擇 - 無論他們投那一個,無論投票結果如何,都要尊重。中國人說的「和而不同」,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不過,那是從前的事情了。現在的中國人對「和諧」有另一個解釋 - 跟秦始皇的統一差不多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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