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3, 2008

搬到歐洲生活後﹐還是首次感受到眼巴巴看著別人有權投票﹐而自己只能做個旁觀者的感受。不是自己沒有一點公民意識﹐而是沒有資格。

我講的﹐是今天(倫敦時間)在愛爾蘭舉行的那個公投。是對那個由早已流產的歐盟憲法變身出來的里斯本條約的公投。愛爾蘭是唯一一個會對這條條約進行公投的國家。因為這是這個島國的憲法所規定的。任何影響到國家憲法的事情﹐都要由全國公民投票表決。我以為﹐假如沒有了這一項規定﹐愛爾蘭政府也會跟同其他歐洲國家一樣﹐草草簽了這條條約了事。對歐洲政客而言﹐當年法國和荷蘭的公民一起對歐盟憲法說不﹐依然歷歷在目。早陣子﹐英國首相白高敦便尷尬地﹐在國內一片反對聲下﹐鬼鬼祟祟地去了里斯本﹐在那份條約的文件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那是他民望暴跌的開始。

觀乎此﹐我便應當很明白﹐何解我不能在這個公投裡發出一把聲音。雖然﹐我是愛爾蘭的登記選民﹔雖然﹐我可以在愛爾蘭大選裡投下神聖的一票。不過﹐我就是沒有資格參預這次公投。當其他英國公民也不能對里斯本條約公投的時候﹐我這一個未曾在英國交過薪俸稅的英國公民﹐又怎能夠投天換日地藉著在都柏林生活之便﹐對這個歐盟憲法的變種投下或贊成﹑或反對的票﹖

我同意﹐我是不應該有資格參預這個公投。

所以﹐我實在沒有花上一點心思﹐嘗試了解一下里斯本條約的內容。

縱然老闆不時跟我表示﹐越來越擔心沒有足夠票數通過這這條條約。她說﹐愛爾蘭是眾多成員國裡﹐最受歐盟恩惠的一個國家﹐所以實在有義務去替歐盟做點事情。要不是歐盟的大量津貼﹐愛爾蘭不可能捱過那經濟大蕭條﹐也不可能享受得了最近的黃金十年。她很後悔自己沒有登記郵寄選票。因為公投當天﹐她身在日本﹐未能親自到選站投下她的贊成票。

縱然街上滿是反對歐盟憲法的橫額﹐火車站入閘處每天下班的時候﹐總有大批人給你遞上反對歐盟憲法的傳單﹐報章電視開始形成一個似是而非的同時﹐又似非而是的結論﹕我們怎能對不清楚﹑不明白的事情﹐投下贊成票。民意調查顯示﹐越來越多人同意反對歐盟憲法的人的看法。投反對票的人已經首次超過投贊成票的﹐而沒有表態的﹐將不會在公投當天投票。

在身邊週圍熾熱的氣氛底下﹐我就是未能說服自己﹐了解一下里斯本條約的內容。我為何要去了解﹖白高敦早已草簽了。

那天﹐開完會後﹐小妮子答應開車送我回公司。看看錶﹐原來已經一點鐘﹐便提議她跟我一起先吃過中飯才走。她也有點餓﹐就帶我到她公司附近的一間酒館去。

我們天南地北地暢談著。當然﹐少不免談及里斯本條約。我竟然無知地跑了去問她﹐是贊成﹖還是反對﹖因為我是答不上了口。

至於﹐小妮子回答得是否有點不自然﹐我已經沒有什麼印象。只記得她很含糊地表示﹐還要花點時間去了解一下條約的內容方能決定。

那天晚上回家後﹐收到了朋友的電郵。裡面都是陶傑近期的文章。其中一篇﹐他寫道﹕「在外國,大選時探詢人家支持哪一個黨,有如探詢人家的性傾向、每月工資多少,是一種很offensive的行為。」

為什麼要讀陶傑﹖這又是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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