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BLOOMSDAY開始﹐只要有回到都柏林的住所睡覺﹐我每天都會在這裡刊登一篇文章。正式開始了我業餘作家的生涯。
亦自去年BLOOMSDAY開始﹐我每天都會把自己的所思所想記錄下來。有時候﹐因為多寫了一篇﹐以至兩篇﹐所以﹐累積下來﹐從去年十月以來﹐每天在這裡刊登的﹐其實大部份都不是即日寫畢的文章。除非是關於時事﹐否則﹐都是一個禮拜前的作品。或者﹐更可能是幾個月前。
甚至是一年前。
老實說﹐有一篇文章﹐是一年前寫好了。是剛來到愛爾蘭的時候。可能因為新鮮﹐經常收到朋友的意見和讀後感。當然﹐他們會在這裡留言。不過﹐更多的時候﹐他們會選擇給我發個電郵﹐討論一下我的觀點﹐談談他們心中的想法。那篇文章﹐就是收到一個朋友的電郵後寫的。亦早已完成。只是﹐直到現在﹐我還未有勇氣刊登出來。
不知道﹐它是否有見人的機會。或許﹐不。
每天﹐吃過晚飯後﹐我已習慣了在電腦熒光屏前寫作。不寫寫些東西﹐那天就好像缺少了點什麼。畢竟﹐一個異鄉人﹐總有太多胡思亂想的時候。況且﹐我這個人﹐就是有點表演慾。想到了些事情﹑對生活有點感受﹐便想跟人分享。(所以﹐愛爾蘭的生活實在不可能不太合適我。大家都愛在酒館裡﹐捧著啤酒胡謅一番。)
不過﹐上星期可有點特別。因為我完全沒有寫好一篇文章。因為每天晚上﹐都沒有點時間﹐去好好整理一下一天裡頭﹐對周遭事情的看法﹐和對生活的感受。
上星期一﹐跟上司兵分兩路﹐她到另一個郡的市政府開會﹐我則留守在公司迎接都柏林輕便鐵路那邊的人。想不到﹐連來回車程﹐上司那個會議也不過三個小時。我在公司的那個﹐卻開足了整整一個下午。會議完畢﹐還要搞搞手頭上一些緊急事情﹐於是﹐要過了七點鐘才離開公司。吃過晚飯﹐實在有點累﹐也已經太晚﹐便決定停寫一天。
星期二下班後﹐因為到了一間古老的酒館﹐聽愛爾蘭的傳統音樂表演﹐直到凌晨才回到住所。當然未能寫寫一些什麼。
到了星期三﹐要觀看AC米蘭對利物浦的歐洲聯賽冠軍杯決賽。雖然我就留在家裡支持米蘭﹐雖然米蘭亦只用了九十分鐘便擊敗對手捧杯﹐可是當看畢所有賽後分析和訪問﹐待平伏好心裡的興奮﹐就已經是十一點。躲懶了兩天後﹐我便決定多懶一天。那天刊登的那篇文章﹐雖然是談了那場決賽﹐不過那其實早在一個禮拜前寫好。
星期四晚上﹐則要收拾週末到GALWAY的公司旅行﹐和那個晚宴的所有衣服和用品。當然﹐還有在愛爾蘭大選投票。
於是﹐整個星期﹐都未有完成一篇。
於是﹐上一個星期﹐(以至今個星期﹐)大家讀到的﹐都只會是一些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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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即使是罐頭也可以是「啖啖肉」的, 請你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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