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3, 2010

我很怕欠了別人。我情願別人欠我,也不要自己欠了別人。

這是我的家教。

因此,從第一天在社會打滾開始,我至少會早半個小時返到公司,開始工作。上班時間,跟同事閒聊,我會覺得有點不自在。人家給錢予我,要我幫忙替他辦事,我一定要他心甘情願地給我我所要的價錢,我不會要他覺得我有一絲不值那個價錢的地方。合約上列明的工作時間,從來,我都只會做多。我是把人家給我的工作當作自己的生命看待——在有限的時間內,做到最好,做到最多。

我不要欠別人。

早陣子,到了愛爾蘭西部的一個叫INISHMORE的離島渡周末。INISHMORE,是愛爾蘭語,最大的島的意思。

是星期天。吃過B&B提供的早餐後,趁上船離開前的一段空檔,走了出去閒逛。才一個小時多的時間,我們都沒有打算走得遠。只在B&B附近的地方走走而已。在這一個離島,沒有自行車的話,根本不能走遠。的確有點大。大概14公里乘3.8公里。島上就只有居民自己可以駕車。除了自行車外,要找代步的,遊客還可以乘馬車。

我們隨意在田野間閒逛。突然,遇上一輛馬車。司機是準備到碼頭兜生意罷。見到我們二人漫無目的地遊走,便停下來,提議帶我們到島的另一邊去。馬車來回一個小時。因為時候還早,他願意減價。才二十五塊兩個人。

一來我們沒有到過那一邊去,二來我也想試試在田野間乘馬車的滋味,於是,便跳了上車。

一個小時後,馬車司機送了我們回B&B。因為身上沒有足夠硬幣,也沒有一張五塊紙幣,便遞上三十塊予那位司機。可是,那位司機竟然說沒有帶上零錢開工,沒法子找贖。

那麼,五十塊呢?

更加不可能。

似乎,他要不是真的沒有帶上任何歐羅在身,就是打算騙我五塊。可是,因為要趕船離開,我也不好跟他理論。很不願意地說服得了自己把那五塊當作打賞。

也許,因為看到我一臉不滿,那位司機提議送我們到碼頭。他說,「我也要去碼頭,正好順路。」仿佛是給我們好處似的。

既然打賞了五塊,我當然接受他這番好意。便著他在門外等候。

回到房間,收拾好一切後,竟然給我們連毫子在內湊得到五塊。立即走出B&B,那位司機正想幫我們安放行李,我便遞上那堆硬幣說:「太麻煩你了。不用客氣。這兒是五塊。方便你跟其他客人找贖。」他有點愕然。點算了一會兒後,很不情願地給回那張十塊給我。

把錢放回錢包後,我便轉身拖著行李離開。那位司機在背後嚷道:「我也可以送你到碼頭啊!」

我只顧一直走,沒有回轉過頭,答道:「多謝。真的不用了。我們想走走。」

我不要欠別人。

2 comments:

May said...

this is what i was taught as well :P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May,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