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2, 2010

那天,在住所裏重溫了一遍林海峰的一場棟篤笑。裏面有這樣的一句:「每個老板都只關心員工上班時間:已經是九點零一分,你已經遲到了一分鐘。他們不會緊張員工幾點下班。你幾時見過有老板會說:『五點半啦!趕快走罷!』?」

我見過。

因為我那位上司就是這樣的人。

許多遍,當她離開公司的時候,看到我還在努力工作,她會跟我說,趕快下班罷!我們的生命不單單只得工作。我們不是為工作而活,我們只是為活而工作。

當然,我沒有聽從這一位公司董事的說話。畢竟,我是一個香港人。我曉得,上司的話不能盡信。尤其是那些很中聽的。要知道,在這個現實社會裏頭,上司的讃賞和愛護,應該表現在那張糧單上,不該來自口裏。工作,就是工作。況且,我再不是一個剛從象牙塔走出來的小伙子——我同意,一個方出社會打滾的,為了多學一點,不應該只計較薪金。

不過,我也不是每次都不聽從。

每次星期五下班乘飛機到倫敦的時候,我都會很聽從她叫我速速離開公司的命令。

到倫敦去,許多時候,我都選擇七點鐘那一班飛機。因為從機場出來,到達英國首都中心,還是九時許。

要乘七時起飛的那班飛機,比正式下班時候早半個小時——即五點鐘——離開便成。從公司到機場,火車加上巴士,才個多小時車程。只是,每一次,我那位上司一過四時一刻便會著我離開。她比我更害怕我會錯過我的飛機。因此,每一次,我都有點難為情地在四時半便關掉電腦,離開公司,前往機場。不過,話得說回來,我每天都早半個小時返到公司,開始工作。合約上的工作時間,從來,我都只會做多。

當然,我不是在投訴。我這一個打工的,怎麼可能會投訴這樣的事情?我只是說,這個世界的確有老板關心員工幾點下班而已。

的確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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