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6, 2007

也許﹐我的確是一個很適合在外國居住的人。

對於很多朋友來說﹐這個想法應該不是太新鮮。一年前﹐當知道我決定到愛爾蘭生活後﹐他們就以為我是不會再回香港的了。在他們眼中﹐我是屬於外國的。在我們相識開始﹐我便老是嚷著會到外國去。從中學到大學。每一次﹐都已經有學校取錄﹔每一次﹐我都在最後一刻拒絕了對方的邀請。想不到﹐吵嚷了近二十年﹐終於成事。

現在﹐我未敢說﹐我是不會搬回到我的出生地。始終﹐NEVER SAY NEVER是我的金句。不過﹐老實說﹐直到這一刻﹐我依然不知道何時才是鳥倦知還的時候。

或者﹐假如他是一隻沒有腳的雀仔﹐那麼﹐我就是一隻不曉得疲倦的鳥兒。天曉得。

在都柏林住下來後﹐生活上我是沒有什麼不習慣的地方。可能是我這個人喜歡悠閑生活的緣故罷。

朝早起來的時候﹐我可以一邊吃早餐﹐一邊翻翻報紙裡面的體育版。那是真正的體育版啊﹗有訪問﹐有分析。也有戰果預測和賠率﹐不過只是一頁裡的一角。不顯眼。二十多頁的體育報導﹐夠我翻上一個早上了。走在街上﹐也隨時可以找到一個可以跟你談論足球﹑欖球的人。是討論打法﹑是討論那些運動員的為人。不是膚淺地只講讓幾多球﹑走勢怎樣﹐球隊有幾多傷兵等無聊事情。

閑來的時候﹐我可以到書店逛逛。有很多獨立的書店。便是那些連鎖店﹐每一間都有它們各自的特色。因為都有不同的方向﹐所以也有不同的買書方針。在HUGHES & HUGHES找到的書﹐便未必可以在「陳弈迅書店」找到﹐雖然EASON是愛爾蘭最大的一間書局。這兒也有很多二手書店﹐可以滿足我尋找舊版書的樂趣。

翻過一些書﹐讀過報紙上的一些文章和報導後﹐我更可以慫容不逼地﹐寫寫自己對這個世界的看法。也可以跟朋友寫寫信。(對﹗是信。不是電郵。離開香港後﹐便是在家的日子﹐我也很少上網。)

只要想到這些﹐我便找不到在香港生活的理由。

那天﹐翻著龍應台的《香港筆記》﹐讀到了她跟兒子的一段說話。她說﹕

「華飛﹐你要認得那個時刻﹐當你的國家變質﹑不值得愛﹑不能愛又無力對抗的時候﹐馬上就走。托馬斯曼和愛恩思坦都認得那個時刻。」

龍應台的兒子乃在德國讀中學。

上星期五﹐收到了愛爾蘭首相BERTIE AHERN親自簽發的一封信。上款是我的名字。原來﹐他打算幾週後到訪。只是﹐因為大廈的嚴密防盜系統﹐他怕未能逐一親自坐下傾談。於是﹐便寄來這封信﹐告訴我們他的選區辦事地方﹐好讓他不會錯過我們的意見。

這個島國快要大選了。所以政客們都開始落力拉票。首相當然也沒有例外。他也要得到選民支持方能連任啊。

香港人啊﹗請不好奇怪。我的確是愛爾蘭登記的選民﹐縱然我在這裡生活了不夠一年。因為只要在這個國家居住﹐你便有權登記做選民﹐在大選日投票﹐選擇替你管治你所居住的地方的人。

他們解釋﹐你是可以選擇。因為這是你生活的地方。這些人都會影響你以後的生活。這是你天生的權利。

你說﹐在一個把外人也當作自己人看待的國家生活下來後﹐為何我還要返回一個把我當做外人的出生地生活﹖曾蔭權﹐你能答我嗎﹖

2 comments:

Square said...

真的嗎? 首相到訪實在太令人興奮。你會準備甚麼問題問他嗎?

btw,你地個省好少人嗎? 每個參選的都會話來拜訪嗎? 可唔可以scan 那封信給我,我想上堂話俾d學生聽個世界可以幾咁唔同......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no problem.
he's just one of the candidates.

dublin is the most populated city in this cou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