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在這兒談到一群中年香港工程師參加選舉委員會委員的競選網頁。其中﹐我批評了裡面的中文。我以為﹐網頁裡面不是一些從英文原文粗暴搬過來的中文﹐便是一些很含糊﹑又很纍贅的文字。而且﹐邏輯和事實﹐都有點問題。亦有點讓人見笑地﹐大膽修改了人家幾個無眠夜晚的心血。
有朋友讀後﹐給我寫了一些意見。有很多﹐我是回應過了。今天﹐在香港特首選舉也定了日子之下﹐再重提這個網頁﹐因為我想講「纍贅的文字」。
以前﹐在香港上班的日子﹐總要幫公司草擬一些信件。有一次﹐我有點不滿意一些改動﹐便拿著那份草稿﹐走到上司的房間討論。他是一個我很尊敬的人。他待人處事的作風﹐對我有很深遠的影響。他跟我說﹐我明白這幾個詞語﹐都是同樣意思。不過﹐也就是這個原因﹐我想﹐整封信都該只單用一個。我希望整篇風格統一。我抗議道﹐這樣改動後﹐難道你不以為讀來有點乏味﹖上司笑著說﹐這倒是一封公函啊﹗我以為那句話語帶雙關﹐於是也笑了一笑﹐並沒有再說下去﹐雖然我很不同意他的講法。只是﹐他始終是那個在下款簽署的人﹐他當然有話事權。
來到愛爾蘭後﹐草擬信件當然是少不了的工作。還有一些報告。幾個月前﹐給機場管理局準備三份文件。都是講都柏林機場的擴建。在向管理局解釋計劃前的一天﹐我和ANN便花了整天的時間﹐研究如何把那三份報告讀來多點趣味。她說﹐我們上面才剛用了DISTINGUISH,這兒還是改為SEPERATE罷﹖我們都希望把這些沉悶的技術文件﹐讀來有點趣味。我們不希望客人沒有興趣讀畢我們的報告。
我常以為﹐一篇吸引人的文章﹐不論是什麼文體﹐裡面的文字都應該淺白而含蓄。要任何一個人都讀得明﹐同時間﹐又要每個人按著不同的修為﹐嚐得不同的層次和味道。此外﹐行文用詞亦要生動活潑﹐不能單調。我說的「纍贅」,就是那些死板一味的文字。
寫作應該跟武俠小說裡面的決鬥一樣﹐在一招還未曾用老的時候﹐便要使出第二招。當亢龍有悔才剛過了高潮﹐你便要開始耍出見龍在田。單獨一式地使出亢龍有悔﹐總也能夠對付一些八﹑九流的角色。只是﹐世界上﹐八﹑九流的角色著實不多。況且﹐學懂了降龍十八掌後﹐還只使出一招﹐畢竟是太過浪費。
對於招式不使老的用法﹐英語報紙世界倒很擅長。
就譬如講「布殊」。在英文報章﹐當前文經已提及過「布殊」這一個名詞,下文便會改為「美國總統」。接著﹐就會是「華盛頓」﹑「白宮」﹑「美國政府」等。按著不同的情形﹐有時候還會用到「那個發動伊拉克的人」﹑「克林頓的繼任人」等字眼。當然﹐要不把一招用老﹐我們就要多學幾招。所以﹐要使文章生動活潑﹐讀來趣味悠生﹐我們便要多讀書。(當然﹐能夠耍出與否﹐那又有受到太多外在因素影響。只是﹐我們都要隨時準備好罷﹖)
早前﹐陶傑在《黃金冒險號》裡面寫道﹕許多本地(香港)人講英語,由於詞彙貧乏,在句子之間,總愛以you know, you know來連接:「今天天氣很好──The weather is nice, you know,可不可以今夜去蘭桂坊喝酒,you know 。今天我有空,you know ,今夜不知你肯不肯賞臉,you know......」在YOU KNOW、YOU KNOW連篇下﹐說出來的話﹐寫出來的字﹐當然乏味異常。
現今社會﹐我們都很容易把英文粗暴地搬過來成為中文。我想﹐那是英文的不幸﹐也是中文的不幸。我以為﹐假如要從英文裡學習中文﹐這個英語報人擅長的寫法﹐方是我們應該走的路。
朋友給我意見後﹐在下面多加了這樣的一句話﹕知道你喜歡討論,故多寫一點。A-Level中文只達丙级,如有錯別字或語法不通,請諒解。
既然如此﹐我也只好這樣收結這一篇廢話﹕
說來實在見笑﹐A-LEVEL中文還差點不合格﹐竟然在此放屁談寫中文。假如你完全不理解這些臭屁﹐完全正常。我很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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