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1, 2007

我是一個很迷信的人。迷信得甚至有點使人不相信﹐我是讀理科出生。其實﹐理科和文科﹐跟迷信都是兩碼子的事情。本來就拉不上任何關係。

年三十的下午﹐到了大英圖書館(BRITISH LIBRARY)去。當然﹐也到了那兒的書店逛了一個圈。那書店正擺放了很多關於倫敦的書在當眼處。有講現代的﹐有講歷史的。甚至有維多利亞時期的地圖冊。

妹妹看中了一本講倫敦市集的書。我看中的則是那細細本介紹倫敦墳場的書。裡面有著英國首都每個墳場的歷史。還有圖片介紹。

我一邊翻閱﹐一邊想起了陶傑在《泰晤士河畔》裡面的一篇文章。他寫道﹐

英國的墳場﹐多座落在小教堂後園﹐庭院盡時﹐綠蔭深處﹐總見十來塊向晚的青石墓碑﹐碑頂長了些青苔。一到夏天﹐墳場的幽徑繁花盛放﹐樹影裡眾禽啁啾﹐別有野趣﹐不但沒有陰森荒涼之意﹐反而讓人覺得事物榮枯﹐原是有序。夏天帶一冊英詩到墓地去詠讀﹐教堂的鐘聲在遠﹐可以消暑﹐可以忘憂。

我也想起了電影《誘心人》(CLOSER)的一幕。(應該是兩幕。因為那個墳場的確是兩幕戲的場景。)

故事發生的地方﹐就是英國的首都。電影起首﹐JUDE LAW跟NATALIE PORTMAN從醫院走出來後﹐便是到了附近的一個墳場走走。也是在那裡﹐NATALIE PORTMAN的那個角色為自己找上了一個名字。我亦記得﹐那時候﹐JUDE LAW的職業﹐還是在報社替訃文版撰寫文章。

其實﹐西方國家的墳場﹐都很少陰森荒涼。的確﹐就如陶傑所書﹐綠茵偏偏。

三年前﹐到過加拿大那邊的一個墓地。那兒山氣清佳﹐實在很適宜把永恆睡成一場短短的午夢。

去年﹐到布拉格旅行﹐我們也到過一個座落在教堂後園的墳場。讀著每一塊青石上面的碑文﹐思想便像跟時光隧道接上了似的。沒有過去﹐沒有現在﹐也沒有將來。時間就像停頓了一樣。那叫做TIMELESS。我們可以在時光交錯的空間裡﹐自如來回。我們從現實的世界﹐跳進百年波希米亞的歷史古井裡面。然後﹐又從那些七彩精緻的波希米亞水晶反映下﹐返到這個真實的寧靜教堂後園。

旅遊原是這樣浪漫的事情。

那不應該是景點與景點的無意義追趕。那當然更不應該是到此一遊般的拍照留念。那應該是無拘束的思想解放。去到一個陌生的國度﹐我們要認識的﹐不應該只是眼前的所見所聞。我們更加要認識﹐那些比我們幸運地早來到這個大地的人和事。墳場的確是一個很好的旅遊地方。

可是﹐始終是歲晚新年的時候﹐似乎並不是一個合適的日子去買這一本書。更何況﹐我不喜歡在農曆新年的日子買書。至少﹐也要過了香港月曆上那幾天的紅色假期罷。

我還是把那本書放回書架上面。雖然﹐那已經是最後的一本。

有些時候﹐我還是喜歡選擇遺憾。就像在不合適的時間﹐碰上了一個合適的人。我知道﹐我們都要懂得放棄。

3 comments:

The Sweet Piscean said...

今天你的blog很有趣。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在電影裡看見墓地, 例如艾慕杜華的《浮花》"Volver",或是《巴黎,我愛你》"Paris J'Taime"其中一幕也墳墓的戲份也是綠茵茵的, 不像香港的墳墓叫人卻步, 好端端的人也不會到那些陰森而塵土飛揚的墓地去逛。

Anonymous said...

其實香港也有綠茵茵的墓地,那是赤柱軍人墳場。 香港的墳墓之所以叫人卻步, 是由於太密麻麻!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thanks.

folks,
that's the one and only one and the only reason is its closely related to british.

remember the one we visited in prague, i don't think it's not 密麻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