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09, 2010

香港作家裏面,丘世文是一位我喜歡的。

可惜,這位港大畢業生英年早逝,在香港回歸中國大陸後一年撒手塵寰。留下的文章、作品沒有太多。不過,篇篇都是精品。

陶傑便曾在整理好丘世文的遺稿,方便再版後,不禁讃嘆這位好友道:「重溫他(丘世文)筆觸酣熱的文字和感覺細膩的脈搏,一字一句是寫得如此認真而用心,每一個短短六百字的天地,資料和知識的濃度很高,每篇都像日月星辰的宇宙。」

最近,跟林大小姐討論到一件事情,便想起了丘世文其中一篇題為《香港姓偏見》的文章。收錄在《在香港長大》裏面。那時候,丘世文的筆名叫胡冠文。順便一提,顧西蒙(《周日床上》的作者)是丘世文的另一個筆名。

那天,我問林大小姐道:「實在不明白何解你姓氏的英譯為LAM。假如是音譯,不該是LUM嗎?假如按國語音標,也是LIN;假如要用上一個英文字,就應該是LAMB罷?我有一個同事,是愛爾蘭人,就是姓LAMB。我真的很不明白為什麼是LAM。」

其實,從小,我便很不明白香港中文姓名的英譯。

究竟是誰編造這一套英文翻譯?沒有人給予過我一個答案。似乎,那是隨負責處理你的出世紙那位官員的心意而定的事情。君不見姓李的人,有些是LI,有些是LEE。當然,能夠叫LEE的,是幸運的一群。畢竟,那是一個英文字。

記得,丘世文在《香港姓偏見》寫道:

時髦的習慣,還是注意姓氏的英譯,稍具心思,總能讓人誠惶誠恐揣測你的來頭身世,眼看來猜不出你是不是中國人:舉例說如果姓林可串作LYNN、姓鄧可串作DUNN、姓韓作HUNT,如法炮制。更進一步,肯定倍增聲勢,但目前還未流行的是把姓氏意譯:丘作HILL、熊作BEAR、米作RICE、毛作HAIR(典雅點可取DOWN),試想想取兩個聖名如JOSEPH JAMES或TERESEA SUSAN,在這種英譯姓氏前,是多麼令人產生偏見!

我記得,就是這一篇文章,所以,我從來都希望我的孩子英譯姓氏為WOOLF。畢竟,能夠跟LEONARD和VIRGINIA兩夫婦同姓,確是一種光榮。

2 comments:

小巫 said...

你和我祖父的看法一樣呢....所以我們這一家姓高的,英文是GO.....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小巫,

It's my pleasure for having a similar thought of your grandfa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