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自上個星期四起﹐我就沒有寫我的BLOG。TO BE MORE ACCURATE﹐自上個星期四起﹐我便沒有把我寫的東西UPLOAD上來。每件事情發生總有其原因。不過﹐既然我暫時沒有跟你講﹐就請讓我把它埋藏在心。以前﹐倪匡有本書叫不寄的信。這幾天的BLOG﹐就叫做不UPLOAD的BLOG罷。
沒有UPLOAD BLOG的日子﹐我倒也過了一個繁忙的週末。
想上電影院﹐可是霍元甲還未有上畫﹐對NARNIA又不是太大興趣﹐於是打消了念頭﹐就在家放了GLOOMY SUNDAY來看。
我記得以前戲院是放映過的。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依稀記得影評說過這是一部很好的片子。(對啊﹗那時候﹐報紙還有影評。)DVD也出了一段時間。那時候﹐沙田那間HMV還未關門。不過﹐假若不是陶傑花了一個星期在黃金冒險號﹐去介紹這部電影﹑去寫這部電影的好﹐我想我會錯過這一部觸動人心靈深處的電影。
實在想不到這一部電影有什麼不好的地方。是BUDAPEST這個城市太美麗﹖是RIVER DUNABE太過浪漫﹖是女主角ERIKA MAROZSAN太過漂亮﹖還是故事太像JULES ET JIM﹖
我實在想不到。
我很想到BUDAPEST走一趟﹔我想在RIVER DUNABE旁野餐。我發覺原來可以有人比MARIA SHARAPOVA更使人傾心﹔我發覺原來只要多放一個角色﹐JULES ET JIM的變奏也可以這樣更使人難以忘懷。
看著JAMES BEATTIE乖巧地把皮球放進ARSENAL的大門內﹐能夠完成MSF ORIENTEERING COMPETITION。這個週末也不算白過﹗
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整個星期沒有把你寫進日記裡面。在我的日記簿裡﹐你再不需要擔演一個角色。你可以把我忘掉﹐我當然也可以把你忘掉。
FRANKLY﹐我以為昨天你會給我一個電話。原來﹐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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