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底下,知道一些朋友最近都受了洗,成為了基督徒。「一些」,是為數不少的意思。是三個罷。那當然不是一個少數目。
小時候,曾到教堂上主日學;上了中學,因為一個漂亮的女生,我也上團契。在這個現在我依然以為是ALL TIME校花面前,我曾說過決志信主。不過,自那位女生上了中大神學院升學後,我也再沒有到團契去。因為再沒有吸引得了我的地方。
話雖如此,我真的相信這個世界有神。我也相信原罪。我相信。只是,我知道,這不足以讓我成為一個信徒。
或者,我該這樣說,便是有著這兩個信念足以成為一個信徒,我也不容許自己成為一個信徒。因為我不希望自己變成那些基督徒。我很怕那些基督徒。我怕他們每分每秒都談論神,每字每句都有神。有時候,我甚至以為,他們很歡喜看到別人陷入困境。因為唯有要透過別人的苦困,他們的信仰才能夠得到肯定。他們對神的信念,仿佛是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我怕自己成為這樣的一種人。我很怕。
因為我相信神,所以,我懂得感恩。所以,當在失意的時候,突然找到一柱晨光,我會感謝神。我知道,神愛世人。包括我這一種在其門外徘徊的人。
最近,碰上了一件不如意的事情。一件我沒有想過會如此發展的事情。心中原先的計劃都給這個突如其來的發展打擾了。或者,「破壞」是一個比「打擾」更加合適的詞語。心裏難免有點不快。不快得沒有太多心思寫這一個網上專欄。
這件事情,應該就只林大小姐知道;而林大小姐跟我香港的老友其實可以叫做不認識。只是,奇怪地,不知道從那兒收到的消息,上周末竟然一口氣接到了幾個老友從香港撥過來的長途電話。他們都替我分析,替我想辦法。我想,這是神恩罷。
因為,的而且確,我需要另外一些人多給我一些意見。因為那個突如其來的發展,我在迷宮裏迷了路。
跟老友聊過天後,我不敢說,我在那個迷宮裏找到了出路。不過,我應該算做找到了一個去找另一個出路的方法。
神,我是相信的。不過,跟那些基督徒不一樣,我這個信念,是建築在我自己的困境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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