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1, 2008

《泰晤士報》舉辦了一個徵文比賽﹐要求參加者最多只能用三百字﹐以「愛」來做主題﹐寫一個短篇故事。為了吸引讀者參加﹐也為了給讀者一些靈感﹐報社便邀請了英語世界裡的六位暢銷小說作家﹐按著所定下的那個標準﹐來個示範。

那天﹐報社便一口氣把那六個故事﹐在副刊裡刊登出來﹐讓讀者比較一下。

我最喜歡的﹐是這一個。作者是麥科恩(MATT THORNE)。

「在床上重新轉換位置的時候﹐CHRIS看到了我手臂上的紅斑。他有點關心地問﹕『這是什麼由來﹖』我搓一搓手臂﹐回答道﹕『都是寶寶的腳印。每天晚上﹐他就平放地睡在我和JOHNNY中間。有時候﹐這些紅斑就是整天都散不去。』

聽到了這個答案﹐我知道﹐CHRIS是有點氣憤。那不是因為我提及了我的丈夫﹔那是因為我再次在他面前談到我的孩子。雖然已近三歲﹐我依然喚他作寶寶。不過﹐也就是CHRIS這樣的反應﹐我明白﹐我們這段關係是不能長久。我不會拋低JOHNNY﹐然後跟他一起生活。和其他沒有孩子的人一樣﹐他就是不曉得﹐他的競爭對手並不是我的丈夫﹐而是我的兒子。他們都不能完全理解什麼叫做愛。

我知道﹐便是我如何解釋﹐他都不會明白﹐孩子給我的擁抱﹐比起JOHNNY給我的任何一次擁抱﹐都更能讓我感受到愛。因為那就像我的初戀。我也知道﹐無論我怎樣講﹐他亦不會明白﹐我是如何享受跟我的孩子一起渡過的每個黃昏。看著他吃著我弄給他吃的食物﹐望著他欣賞著那些影碟﹐然後轉過頭跟我說﹕『我很喜歡這一張。』我都會立即忘掉生活上一切煩惱。我以為﹐跟與JOHNNY﹐或與CHRIS一起比較﹐我更喜歡和我的兒子單獨相處。因為只有在那一刻﹐我方能真正感受到真正的愛。那是我身邊所有成年男人都不能帶給我的。

當然﹐我清楚曉得﹐那也不是長久的。因為它不能長久。慢慢地﹐我的孩子會學懂不喜歡我﹔然後﹐討厭我﹔直至忘記我。不過﹐便是如此﹐我也深信﹐這比CHRIS能夠帶給我的﹐都來得重要。所以﹐就是這個原因﹐我只能喜歡他﹐同時候﹐也開始後悔搭上了他。我們根本沒有將來。」

當然﹐這是我的翻譯。

曾想過也只用三百個字﹐來把整個故事翻譯過來。不過﹐單就中文和英文兩種語文根本上的分別﹐我以為﹐這是有點不可能罷。

也許﹐我這個想法是錯的。我絕對樂意向別人請教。因為﹐我甚至可能翻譯錯了。

我同意﹐我是越來越喜歡翻譯。在歐洲生活了超過兩年﹐每當在報紙雜誌讀到一些很喜歡的文章﹐都有衝動把它們翻譯過來﹐好讓更多的中國人能夠有機會一讀﹐以求一開眼界。所以﹐我實在很希望有人能夠指教我一下。

話說回頭﹐在那篇短故事裡﹐最觸動我心靈的﹐其實是最後的那一段。原文是這樣的﹕

「Although it won't last, can't last, and he will learn not to like me and then to hate me and then to forget about me, it still means more than anything Chris can give and for this reason I can only like him, and regret our time together, already, because we have no future.」

還望有心人能夠指點一下迷津。

5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這故事很好啊。

只是有點意見,大家交流交流:

「我只能喜歡他﹐同時候﹐也開始後悔搭上了他。」

句中的兩個「他」是不是兩個人?一個是她的兒子,一個是Chris。

原文指的「愛」是否用love字而不用like?

如果這句改成:

我只可以喜歡我的孩子,而且我已開始後悔搭上了他。

怎樣?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yes, it's good. i luv this very much.

you point out the thing that makes me unsure of my translation. thanks.

but no. i checked it again. it is 'like' not 'love'. she likes her men but she loves her son.

Anonymous said...

因為沒有原文,看上文下理,我覺得你是對的,女方只是喜歡那男的而已。但因為我看見你引女方又說her son not like her,所以我不太肯定到底她是不是指只可以愛兒子,(不可以喜歡你),所以現在後悔搭上你了。

謝謝推薦﹗

看完你引的故事,令我相信寫得好的英文也可以很淺白的。

啊,還有一點,「同時候」一語似乎不太像白話文,譯成廣東話講出來可以,寫,則不太好了。

The Man Who Loves Everton said...

thanks for you comment.

it's really good to have someone to share. and to exchange the idea of writing.

do you know jeffrey archer? you will like his books if you believe simple is beautiful and good. (not just english, chinese as well.)

trust me.

Anonymous said...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之前有人在我的網誌提過這人的名字。但是,不是說他的文筆,是說他夠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