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到歐洲生活後﹐每一個球季﹐我都希望到球場至少看一場愛華頓的比賽。因為實在有點方便(雖然我要到英國去﹐還是需要乘飛機)﹐根本想不到一個不去看球賽的理由。
第一年﹐我便在倫敦看了愛華頓作客阿仙奴的比賽﹐也在球季最後一場主場比賽﹐終於跑到了葛迪臣公園去﹐是對樸茨茅夫。
去年﹐趁碰上了機票減價﹐本來打算再到葛迪臣公園去﹐觀看愛華頓對樸茨茅夫的比賽。機票早就在航空公司減價期間買定了。是兩個月前。我會從都柏林飛往利物浦。即日來回。我沒有打算在利物浦渡過一夜。畢竟﹐這一個英國北部沿海城市﹐除了愛華頓和甲蟲樂隊外﹐沒有什麼值得我留戀的地方。豈料﹐人算不如天算﹐為了遷就電視直播﹐那場比賽竟然給安排到星期天去。於是﹐白走了一趟。只在市中心遊走時﹐碰上了一位老伯伯﹐在他手上買下了一本給調到星期天那場比賽的場刊﹐方便我第二天在都柏林的酒館看足球直播時可以用得著。
今年﹐經過了上次的教訓﹐我便在當查過所有網頁的球賽資料後﹐肯定比賽不會延期﹑改期後﹐方著手安排買機票。這一次﹐我看到三月中旬的一個週末﹐是愛華頓主場迎戰史篤城的日子﹐從倫敦到利物浦的火車﹐來回才只需二十英鎊。也碰上了RYANAIR做減價﹐都柏林往返倫敦不過三十塊。於是﹐想也不用想﹐便決定那個星期五下班後乘飛機趕往英國首都﹐好讓我在週末時能夠乘搭火車北上觀看球賽﹐也順便可以在倫敦渡一個星期天。
已經兩個月沒有到倫敦去了。很是掛念。無疑﹐在很多情形底下﹐兩個月都是一個很短的時候。不過﹐這不適合用在掛念上面。因為惦念著一個人﹑一個地方﹐一天也是一個很長﹑很長的時候。遑論說兩個月。我是掛念倫敦的。正如王迪詩早前寫道﹕一踏足英國首都﹐便有一種回家的感覺。我想﹐我很明白那一種心情。
所以﹐在一個週末裡頭﹐既能夠到葛迪臣公園支持愛華頓﹐又能夠在倫敦逛逛吃吃﹐實在太理想不過了。
只是﹐當球賽早兩個星期開始賣票的時候﹐我赫然發現﹐比賽日子竟然又改了期﹗居然跟往年一樣﹐又推延了一天﹐到星期天的下午。
我當然很憤怒。總不可能連續兩年也是如此罷﹖況且﹐我是多番查詢過許多許多網頁﹐確定了電視轉播戲碼後﹐我才落實所有交通安排。望著電腦熒光屏﹐我實在想不到什麼理由﹐這場比賽要改期。我不問因由﹐把所有怒火推往那些只看電視足球比賽直播的球迷身上。我再次同意﹐那些龐大金額的電視直播費﹐完全是在殺死足球。大家再不關心那些曉得入場觀看球賽的人﹐大家都只懂得關心那些安坐家裡﹐拿著遙控器﹐對球賽指三道四的人的福祉。
我決定寫封信去投訴。不能夠入場支持愛華頓﹐到利物浦去﹐還有什麼意義﹖去年的時候﹐我已經遊過了許多甲蟲樂隊的名勝。況且﹐兩者中﹐無疑我更喜歡愛華頓。
從香港回到歐洲後﹐方知道那是因為有人會在那個週末在利物浦市中心示威﹐警察要求把球賽推延一天。兩樣大型活動同日舉行﹐他們沒有足夠警力維持治安。
當那個示威集會取消後﹐愛華頓會方宣佈﹐因為收到大量球迷投訴球賽改期﹐所以﹐決定如常在星期六舉行那一場對史篤城的比賽。
讀到了這消息﹐我不得不感謝一下上天。畢竟﹐這兩個星期﹐祂對我實在太眷顧了。只希望祂能夠繼續保守著你和我。
Friday, February 27, 2009
老友結婚﹐著我替他預備一些在婚宴上播放的歌曲。於是﹐除了重溫一遍自己iPOD裡面藏著的外﹐聖誕期間﹐在紐約百老匯和倫敦西區欣賞音樂劇之際﹐也會留心當中每一首歌﹐好看看是否合適在那個婚宴上播放。最後﹐我找來了二十五首。他們是﹕
分分鐘需要你(林子祥)
When I'm Sixty Four (The Beatles)
It's Gonna Be 500 Miles (The Proclaimers)
愛是這樣甜 (譚詠麟)
I Don't Wanna Miss A Thing (Aerosmith)
A Moment Like This (Leona Lewis)
為你鐘情 (張國榮)
L.O.V.E. (Nat King Cole)
I Finally Found Someone (Bryan Adams / Barbra Streisand)
我願意 (張國榮)
In My Life (The Beatles)
太陽花 (陳百強)
From This Moment On (Shania Twain)
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Bryan Adams)
每天第一件事 (梁静茹)
Wonderful Tonight (Eric Clapton)
I Swear (All-4-One)
暖暖 (梁静茹)
It Takes Two (來自音樂劇Hairspray)
You're Timeless To Me (來自音樂劇Hairspray)
Deep Love (來自音樂劇Young Frankenstein)
我願意 (王菲)
天下無雙 (陳奕迅)
I Was Born To Love You (Queens)
Rule The World (Take That)
我同意﹐這並不是最好的二十五首。因為我倒是想多加一些NAT KING COLE和FRANK SINATRA。只是﹐這兩個歌王的唱盤都給留了在香港﹐沒有放到電腦和POD裡面﹐一時間﹐沒有法子記得他們那些醉人的情歌。老友是一個做事緊慎的人。他希望早點希望決定好所有歌曲。於是﹐還留在歐洲生活的我﹐唯有草草地選來了這二十五首我喜歡又合適在婚宴上播放的歌。
雖云是草草選擇﹐不過﹐頭八首其實都是我很喜歡的歌。是那些在iPOD裡重播完又再重播的歌曲。
可是﹐似乎老友對歌曲的口味跟我有點出入。最後﹐選歌這個任務還是由他自己一人獨力辦妥。
我選的﹐唯有留待在我自己的婚宴上用好了。
分分鐘需要你(林子祥)
When I'm Sixty Four (The Beatles)
It's Gonna Be 500 Miles (The Proclaimers)
愛是這樣甜 (譚詠麟)
I Don't Wanna Miss A Thing (Aerosmith)
A Moment Like This (Leona Lewis)
為你鐘情 (張國榮)
L.O.V.E. (Nat King Cole)
I Finally Found Someone (Bryan Adams / Barbra Streisand)
我願意 (張國榮)
In My Life (The Beatles)
太陽花 (陳百強)
From This Moment On (Shania Twain)
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Bryan Adams)
每天第一件事 (梁静茹)
Wonderful Tonight (Eric Clapton)
I Swear (All-4-One)
暖暖 (梁静茹)
It Takes Two (來自音樂劇Hairspray)
You're Timeless To Me (來自音樂劇Hairspray)
Deep Love (來自音樂劇Young Frankenstein)
我願意 (王菲)
天下無雙 (陳奕迅)
I Was Born To Love You (Queens)
Rule The World (Take That)
我同意﹐這並不是最好的二十五首。因為我倒是想多加一些NAT KING COLE和FRANK SINATRA。只是﹐這兩個歌王的唱盤都給留了在香港﹐沒有放到電腦和POD裡面﹐一時間﹐沒有法子記得他們那些醉人的情歌。老友是一個做事緊慎的人。他希望早點希望決定好所有歌曲。於是﹐還留在歐洲生活的我﹐唯有草草地選來了這二十五首我喜歡又合適在婚宴上播放的歌。
雖云是草草選擇﹐不過﹐頭八首其實都是我很喜歡的歌。是那些在iPOD裡重播完又再重播的歌曲。
可是﹐似乎老友對歌曲的口味跟我有點出入。最後﹐選歌這個任務還是由他自己一人獨力辦妥。
我選的﹐唯有留待在我自己的婚宴上用好了。
Thursday, February 26, 2009
早於去年復活節﹐已經決定聖誕節時候﹐跟外祖母一家到美國渡假去。是我首次沒有在香港渡聖誕。也是我搬到歐洲後首次沒有趁公司在聖誕關門休息兩個星期之便﹐返回出生地。同時﹐亦表示我已經超過一年沒有回到那個前英國殖民地探望親戚和朋友。
對於我這一個在香港土生土長的人而言﹐這實在有點不可想像。況且﹐大部份了解我的人都在香港生活。於是﹐當決定在聖誕節到奧蘭多和紐約去後﹐我也隨即打算在這個年初的時候返回香港走一趟。畢竟﹐有些人﹑有些事情﹑有些地方﹐是不能夠遠離得太久。香港這顆東方之珠裡的人和事﹐無疑是其中之一。
湊巧﹐碰上老友的婚禮﹐便順理成章地接受了邀請﹐做了平生而來的第一次伴郎。(也曾打算過在五﹑六月的時候﹐再返回香港一趟。當然﹐很希望參加「六四」二十週年悼念集會。另一個原因﹐是另外一位老友成家立室。我要做另一次伴郎。不﹗該是說「另外兩位老友」。因為男的和女的﹐都是我的老友。我相信﹐我是首位知道他們拍拖的人。可是﹐因為家庭原因﹐我要在那個時候留在歐洲。始終﹐到了我這個年紀﹐當然要把家庭放在首位。)
因此﹐每當被問及為何在這個有點古怪的時候返回香港兩個星期﹐我都回答道﹕「我要參加我一位老友的婚禮。」
假期完畢﹐回到公司的首天﹐同事都問及那個婚禮的種種。
其中﹐鄰座問道﹕「你那個婚禮舉行得如何﹖」我當然立即矯正她﹐說﹕「那倒不是我的婚禮。」鄰座立即笑言﹕「也用不著這麼敏感罷。我著實記得那是你老友的婚禮﹔不過﹐你也應該曉得我的意思。」我回答道﹕「我只想澄清﹐我還未婚。」
接著﹐我便談談老友那個婚禮是如何順利。我補充說﹕「我那個老友辦事從來都是很認真。所以﹐婚禮裡面一切瑣瑣碎碎﹐都辦得很是妥當。說穿了﹐我這個伴郎不過是執行新郎的命令。完全沒有任何難度。」
鄰座提議道﹕「那麼﹐當你結婚的時候﹐可以要這一位老友替你安排好一切。」
「也未嘗不可。」我老實地回答。我不能相信有人辦起事來會像這位老友般條理。至少﹐除他外﹐我不再認識如此的人。閒聊間﹐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認真地考慮了一會兒﹐道﹕「只是﹐他的婚宴音樂選擇跟我實在有一些距離。」
早陣子﹐老友要我替他預備一些在婚宴上播放的音樂和歌曲。於是﹐除了重溫了一遍自己iPOD裡面藏著的歌曲外﹐在紐約百老匯和倫敦西區欣賞音樂劇之際﹐我也會留心當中的每一首歌﹐好看看是否合適在老友的婚宴上播放。最後﹐我找來了二十五首歌。可是﹐除了林子祥的《分分鐘需要你》和ERIC CLAPTON的《WONDERFUL TONIGHT》外﹐竟然沒有一首用得上。
下班回到住所後﹐我再次播放著那張原本在婚宴上播放的歌來。我還是覺得那是一張好合適也很動聽的婚宴歌曲選集。唯有留待我自己用罷。
對於我這一個在香港土生土長的人而言﹐這實在有點不可想像。況且﹐大部份了解我的人都在香港生活。於是﹐當決定在聖誕節到奧蘭多和紐約去後﹐我也隨即打算在這個年初的時候返回香港走一趟。畢竟﹐有些人﹑有些事情﹑有些地方﹐是不能夠遠離得太久。香港這顆東方之珠裡的人和事﹐無疑是其中之一。
湊巧﹐碰上老友的婚禮﹐便順理成章地接受了邀請﹐做了平生而來的第一次伴郎。(也曾打算過在五﹑六月的時候﹐再返回香港一趟。當然﹐很希望參加「六四」二十週年悼念集會。另一個原因﹐是另外一位老友成家立室。我要做另一次伴郎。不﹗該是說「另外兩位老友」。因為男的和女的﹐都是我的老友。我相信﹐我是首位知道他們拍拖的人。可是﹐因為家庭原因﹐我要在那個時候留在歐洲。始終﹐到了我這個年紀﹐當然要把家庭放在首位。)
因此﹐每當被問及為何在這個有點古怪的時候返回香港兩個星期﹐我都回答道﹕「我要參加我一位老友的婚禮。」
假期完畢﹐回到公司的首天﹐同事都問及那個婚禮的種種。
其中﹐鄰座問道﹕「你那個婚禮舉行得如何﹖」我當然立即矯正她﹐說﹕「那倒不是我的婚禮。」鄰座立即笑言﹕「也用不著這麼敏感罷。我著實記得那是你老友的婚禮﹔不過﹐你也應該曉得我的意思。」我回答道﹕「我只想澄清﹐我還未婚。」
接著﹐我便談談老友那個婚禮是如何順利。我補充說﹕「我那個老友辦事從來都是很認真。所以﹐婚禮裡面一切瑣瑣碎碎﹐都辦得很是妥當。說穿了﹐我這個伴郎不過是執行新郎的命令。完全沒有任何難度。」
鄰座提議道﹕「那麼﹐當你結婚的時候﹐可以要這一位老友替你安排好一切。」
「也未嘗不可。」我老實地回答。我不能相信有人辦起事來會像這位老友般條理。至少﹐除他外﹐我不再認識如此的人。閒聊間﹐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認真地考慮了一會兒﹐道﹕「只是﹐他的婚宴音樂選擇跟我實在有一些距離。」
早陣子﹐老友要我替他預備一些在婚宴上播放的音樂和歌曲。於是﹐除了重溫了一遍自己iPOD裡面藏著的歌曲外﹐在紐約百老匯和倫敦西區欣賞音樂劇之際﹐我也會留心當中的每一首歌﹐好看看是否合適在老友的婚宴上播放。最後﹐我找來了二十五首歌。可是﹐除了林子祥的《分分鐘需要你》和ERIC CLAPTON的《WONDERFUL TONIGHT》外﹐竟然沒有一首用得上。
下班回到住所後﹐我再次播放著那張原本在婚宴上播放的歌來。我還是覺得那是一張好合適也很動聽的婚宴歌曲選集。唯有留待我自己用罷。
Wednesday, February 25, 2009
每天早上﹐縱然在愛爾蘭生活﹐我都會到報攤買份《泰晤士報》才跳上火車﹔每天中午﹐我也習慣在公司跑到雅虎香港的網頁去﹐看看出生地有什麼新聞。很多時候﹐都要被逼讀《星島日報》的報導。
近來﹐我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同樣是愛國報紙﹐同樣對自己國家特別偏袒。讀得《泰晤士報》越多﹐我這個英國公民越來越愛英國﹐一切都以英國為榮﹔可是﹐讀得《星島日報》越多﹐我這個香港人不但越來越討厭中國﹐甚至開始不喜歡香港裡面發生的許多事情。
這裡面的分別﹐值得傳媒學者研究罷。其實﹐假如有點時間的話﹐我願意花心思去蒐集資料﹐分析一下。因為很有趣﹐也有點意思。從來﹐無論是民主社會﹐或是獨裁者統治的地方﹐國家和傳媒總是不能分割。大家都不能失去了對方。不過﹐究竟是什麼原因﹐《泰晤士報》能夠教人越來越愛自己的國家﹐《星島日報》則叫人越來越討厭自己的國家﹖
這實在是一個很適合香港的大學研究的題目。因為世界上沒有幾多地方的人能夠擁有雙重國籍。這個研究最基本的關鍵﹐就是要有一定數量雙重國籍的人﹐而這正正是這個前英國殖民地在研究這個題目上優勝過人的地方。
我確實越來越以英國為榮。我確實喜歡上英國的一切﹐以為英國的一切都是世界上最好的。
當然﹐我知道這是有點政治不正確。始終﹐我住在都柏林﹐而愛爾蘭人對英國人或多或少有點憎恨。那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都改變不了。正如改變不了我的想法一樣。
北京奧運會的時候﹐我很關心英國運動員的表現。看著英國的金牌數目每日遞增﹐我也感到光榮﹔看著英國的金牌數目可以壓倒澳洲﹐我也感到驕傲。我承認﹐這是我首次如此熱衷奧林匹克運動會。原來﹐看著代表自己的運動員在運動場上﹐跟其他國家的較量﹐可以如此讓人興奮。遺憾香港的運動員未曾讓我有過如此感受。跟香港足球隊參加世界杯一樣﹐香港運動員參加奧運會也是志在參預﹐完全沒有想過擊敗那些死敵﹐如中國。
早陣子﹐看到英國國家隊在世界杯外圍賽﹐作客大勝克羅地亞後﹐我對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國家運動比賽﹐有了全新的體驗。從前﹐參加世界杯﹐就只希望不要輸得太過難看﹔現在﹐參加世界杯﹐不單是為了出線決賽周﹐還要奪得冠軍。原來﹐當國家是世界杯大熱門時﹐一切都會有點不同。
在文化方面﹐我現在喜歡的作家﹐全部都是英國人。三位金花﹕DORIS LESSING﹑DAPHANE DU MAURIER和IRIS MURDOCH。還有JEFFREY ARCHER。與ALAN BENNETT。排名都不分先後。竟然擠不下一個美國作家的名字。(當然﹐也有點因為是我的無知。)
我也覺得﹐英國口音的英語比美國口音的動聽。英國口音比較有節奏。
我知道﹐這些改變﹐都全賴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
或者﹐國家和傳媒總是不能分割。不過﹐更多時候﹐其實是國家不能沒有了傳媒。當然﹐話得說回頭﹐有著《星島日報》那種愛國報紙﹐又另作別論。
近來﹐我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同樣是愛國報紙﹐同樣對自己國家特別偏袒。讀得《泰晤士報》越多﹐我這個英國公民越來越愛英國﹐一切都以英國為榮﹔可是﹐讀得《星島日報》越多﹐我這個香港人不但越來越討厭中國﹐甚至開始不喜歡香港裡面發生的許多事情。
這裡面的分別﹐值得傳媒學者研究罷。其實﹐假如有點時間的話﹐我願意花心思去蒐集資料﹐分析一下。因為很有趣﹐也有點意思。從來﹐無論是民主社會﹐或是獨裁者統治的地方﹐國家和傳媒總是不能分割。大家都不能失去了對方。不過﹐究竟是什麼原因﹐《泰晤士報》能夠教人越來越愛自己的國家﹐《星島日報》則叫人越來越討厭自己的國家﹖
這實在是一個很適合香港的大學研究的題目。因為世界上沒有幾多地方的人能夠擁有雙重國籍。這個研究最基本的關鍵﹐就是要有一定數量雙重國籍的人﹐而這正正是這個前英國殖民地在研究這個題目上優勝過人的地方。
我確實越來越以英國為榮。我確實喜歡上英國的一切﹐以為英國的一切都是世界上最好的。
當然﹐我知道這是有點政治不正確。始終﹐我住在都柏林﹐而愛爾蘭人對英國人或多或少有點憎恨。那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都改變不了。正如改變不了我的想法一樣。
北京奧運會的時候﹐我很關心英國運動員的表現。看著英國的金牌數目每日遞增﹐我也感到光榮﹔看著英國的金牌數目可以壓倒澳洲﹐我也感到驕傲。我承認﹐這是我首次如此熱衷奧林匹克運動會。原來﹐看著代表自己的運動員在運動場上﹐跟其他國家的較量﹐可以如此讓人興奮。遺憾香港的運動員未曾讓我有過如此感受。跟香港足球隊參加世界杯一樣﹐香港運動員參加奧運會也是志在參預﹐完全沒有想過擊敗那些死敵﹐如中國。
早陣子﹐看到英國國家隊在世界杯外圍賽﹐作客大勝克羅地亞後﹐我對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國家運動比賽﹐有了全新的體驗。從前﹐參加世界杯﹐就只希望不要輸得太過難看﹔現在﹐參加世界杯﹐不單是為了出線決賽周﹐還要奪得冠軍。原來﹐當國家是世界杯大熱門時﹐一切都會有點不同。
在文化方面﹐我現在喜歡的作家﹐全部都是英國人。三位金花﹕DORIS LESSING﹑DAPHANE DU MAURIER和IRIS MURDOCH。還有JEFFREY ARCHER。與ALAN BENNETT。排名都不分先後。竟然擠不下一個美國作家的名字。(當然﹐也有點因為是我的無知。)
我也覺得﹐英國口音的英語比美國口音的動聽。英國口音比較有節奏。
我知道﹐這些改變﹐都全賴那份英國歷史悠久的報紙。
或者﹐國家和傳媒總是不能分割。不過﹐更多時候﹐其實是國家不能沒有了傳媒。當然﹐話得說回頭﹐有著《星島日報》那種愛國報紙﹐又另作別論。
Tuesday, February 24, 2009
終於讀畢整部《戰爭與和平》。足足花了超過四個月的時間。
去年﹐有一天﹐在《泰晤士報》的讀者來函裡讀了一封信﹐談到了企鵝出版社對那部俄羅斯巨著的一個最新翻譯版本。那位讀者說﹐他相信《戰爭與和平》是一部偉大的小說。只是﹐他一看到裡面人物繁多﹐故事如此長篇﹐他有點裹足不前﹐一直不敢開始。便是知道那個最新翻譯版本是一部傑作﹐他依然未敢嘗試。
這一封信引來了企鵝出版社最新版本那一位譯者的注意。於是﹐ANTHONY BRIGGS便投稿到報社回答道﹐他明白現代人如何看待上一﹑兩個世紀那些長篇巨著。在這個分秒必爭的時代﹐要分身投入那些長篇小說裡頭﹐好好享受那些偉大作家的作品﹐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於是﹐這位譯者竟然在《泰晤士報》裡解剖了《戰爭與和平》﹐向大家展示了故事的骨幹﹐提議了那些章節可以在首次閱讀這部小說時先跳過去。
我不同意這是一個合適的方法去讀那些上一﹑兩個世紀的長篇巨著。不過﹐我倒是因為讀了ANTHONY BRIGGS那天在報紙副刊上的文章﹐重新燃起我對這部被譽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說的興趣。
我還在香港生活的時候﹐我便曾嘗試過讀這部托爾詩泰的作品。是到台北旅行時﹐碰上了書店減價買下來的。是企鵝出版社早年的翻譯版本。(這也是中了陶傑毒的緣故。對於英文翻譯小說﹐我只相信「企鵝」這個標記。)我記得﹐那年夏天﹐跟朋友到海灘去﹐我也竟然不怕辛苦帶上了那本沉甸甸的書﹐在太陽底下細讀。可是﹐那熱情維持了沒有多久。我給那些多變的俄羅斯人名字弄得頭昏腦脹﹐還未完成首部﹐我便宣佈放棄。
去年十月初﹐如常閒來的時候跑到了書店逛逛。碰上了那部《戰爭與和平》企鵝出版社的最新翻譯版本﹐便立即想起早陣子在《泰晤士報》裡讀到的那篇文章。隨手從書架裡拿來翻一翻﹐竟然就此給吸引著。也完全沒有理會價錢﹐便買了下來。
那一晚﹐我讀得很快。我讀了超過一百頁。那時候﹐我以為我可以在聖誕前讀畢整部小說。假如我可以每天讀一百頁的話﹐我的確是可以在兩個星期內完成這部長篇巨著。便是只得一半的進度﹐甚至三分一﹐我也該能夠在兩個月內讀完。
我當然希望能夠在聖誕前完成。因為我不希望帶上這部沉甸甸的小說一起到美國渡假。我已經越來越不喜歡帶太多行李旅行。我只會手提一件行李﹐不寄艙。因為我總是怕航空公司會弄失了我的﹐我也不喜歡站在行李輸送帶上等候自己的行李。
豈料(其實﹐是意料之內)﹐我越讀越慢。加上了許多許多的原因﹐有時候﹐我一個晚上才能讀畢一個章節。於是﹐在聖誕假期的時候﹐我便停讀了。
我曾經害怕﹐在美國回來後﹐我會失去了追讀這部小說的興趣。因為丟低了兩個星期﹐我這一個多心善變的人﹐當然很大機會會放棄。畢竟﹐在讀《戰爭與和平》期間﹐我並沒有停止跑書店﹐所以也沒有停止買書。書架上已經越堆越多我很想立即一讀的小說。
不過﹐這部托爾詩泰的作品﹐或者說﹐這部企鵝出版社的最新翻譯版本﹐的確是一部很出色的作品。只要重新拿起來﹐我便再次投入了那一個小說世界裡頭。
終於讀完了。只是﹐我知道﹐短期內﹐我也不會另開一部長篇小說。因為要快讀那些早前買下來的書。
去年﹐有一天﹐在《泰晤士報》的讀者來函裡讀了一封信﹐談到了企鵝出版社對那部俄羅斯巨著的一個最新翻譯版本。那位讀者說﹐他相信《戰爭與和平》是一部偉大的小說。只是﹐他一看到裡面人物繁多﹐故事如此長篇﹐他有點裹足不前﹐一直不敢開始。便是知道那個最新翻譯版本是一部傑作﹐他依然未敢嘗試。
這一封信引來了企鵝出版社最新版本那一位譯者的注意。於是﹐ANTHONY BRIGGS便投稿到報社回答道﹐他明白現代人如何看待上一﹑兩個世紀那些長篇巨著。在這個分秒必爭的時代﹐要分身投入那些長篇小說裡頭﹐好好享受那些偉大作家的作品﹐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於是﹐這位譯者竟然在《泰晤士報》裡解剖了《戰爭與和平》﹐向大家展示了故事的骨幹﹐提議了那些章節可以在首次閱讀這部小說時先跳過去。
我不同意這是一個合適的方法去讀那些上一﹑兩個世紀的長篇巨著。不過﹐我倒是因為讀了ANTHONY BRIGGS那天在報紙副刊上的文章﹐重新燃起我對這部被譽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說的興趣。
我還在香港生活的時候﹐我便曾嘗試過讀這部托爾詩泰的作品。是到台北旅行時﹐碰上了書店減價買下來的。是企鵝出版社早年的翻譯版本。(這也是中了陶傑毒的緣故。對於英文翻譯小說﹐我只相信「企鵝」這個標記。)我記得﹐那年夏天﹐跟朋友到海灘去﹐我也竟然不怕辛苦帶上了那本沉甸甸的書﹐在太陽底下細讀。可是﹐那熱情維持了沒有多久。我給那些多變的俄羅斯人名字弄得頭昏腦脹﹐還未完成首部﹐我便宣佈放棄。
去年十月初﹐如常閒來的時候跑到了書店逛逛。碰上了那部《戰爭與和平》企鵝出版社的最新翻譯版本﹐便立即想起早陣子在《泰晤士報》裡讀到的那篇文章。隨手從書架裡拿來翻一翻﹐竟然就此給吸引著。也完全沒有理會價錢﹐便買了下來。
那一晚﹐我讀得很快。我讀了超過一百頁。那時候﹐我以為我可以在聖誕前讀畢整部小說。假如我可以每天讀一百頁的話﹐我的確是可以在兩個星期內完成這部長篇巨著。便是只得一半的進度﹐甚至三分一﹐我也該能夠在兩個月內讀完。
我當然希望能夠在聖誕前完成。因為我不希望帶上這部沉甸甸的小說一起到美國渡假。我已經越來越不喜歡帶太多行李旅行。我只會手提一件行李﹐不寄艙。因為我總是怕航空公司會弄失了我的﹐我也不喜歡站在行李輸送帶上等候自己的行李。
豈料(其實﹐是意料之內)﹐我越讀越慢。加上了許多許多的原因﹐有時候﹐我一個晚上才能讀畢一個章節。於是﹐在聖誕假期的時候﹐我便停讀了。
我曾經害怕﹐在美國回來後﹐我會失去了追讀這部小說的興趣。因為丟低了兩個星期﹐我這一個多心善變的人﹐當然很大機會會放棄。畢竟﹐在讀《戰爭與和平》期間﹐我並沒有停止跑書店﹐所以也沒有停止買書。書架上已經越堆越多我很想立即一讀的小說。
不過﹐這部托爾詩泰的作品﹐或者說﹐這部企鵝出版社的最新翻譯版本﹐的確是一部很出色的作品。只要重新拿起來﹐我便再次投入了那一個小說世界裡頭。
終於讀完了。只是﹐我知道﹐短期內﹐我也不會另開一部長篇小說。因為要快讀那些早前買下來的書。
Friday, February 06, 2009
無疑﹐《SLUMDOG MILLIONAIRE》是一部可以娛樂大家的電影。它甚至勾起了我對BOLLYWOOD的一點點興趣。離開電影院的時候﹐我道﹕「假如說這是一部BOLLWOOD ELEMENTARY﹐它完全成功。」我是看畢最尾那一場印度歌舞才起身離開座位的。
不過﹐假若要我同意《泰晤士報》所言﹐把這部高舉著「全英國製作」橫額的作品視為今年奧斯卡的最佳電影﹐實在恕難從命。早前﹐有位來自印度的朋友提議跟我到戲院看這一部改編小說《Q&A》的電影﹐我回答道﹕「有點抱歉。在這經濟不景氣的時候﹐我倒不願意再花十塊錢看這部電影。我不是不喜歡它﹐只是未至於要在短時間內重看罷了。」我總覺得這一部電影是欠了一點點東西。一點我依然沒法子說得準的東西。或者是演員的演技﹐或者是那個劇本﹐或者是電影裡面的氣氛。又或者是一些我根本不知道叫做什麼的東西。
聖誕在紐約的時候﹐讀了《紐約時報》和《紐約客》裡面一些談電影的文章。我相信﹐《FROST/NIXON》或《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會更像一部最佳電影。尤其是《FROST/NIXON》。
當然﹐這兩份美國報紙和雜誌也可以跟《泰晤士報》一樣愛國愛得很過份﹐只相信自己國家的產品﹐永遠以為自己國家的產品是全世界最好的。因為我知道《SLUMPDOG MILLIONAIRE》有著點最佳電影元素﹐都是返回英國後的事情。在美國渡假期間﹐我沒有聽過這一部戲。《紐約時報》和《紐約客》都沒有提及。
因為我相信最佳電影該是《SLUMDOG MILLIONAIRE》裡面的所有元素﹐再另加一些我不知道叫做什麼的東西﹐故此﹐按照邏輯推理﹐其餘四部獲提名奧斯卡最佳電影的作品便應該更像最佳電影。因為五部電影裡面﹐總有一部可以最終獲得最佳電影。我相信那會是《FROST/NIXON》。因為《泰晤士報》在去年秋天倫敦電影節時﹐便曾經說過這是一部不容錯過的作品。當大西洋兩岸都盛讚這部改編舞台劇的作品後﹐在沒有看過《SLUMDOG MILLIONAIRE》以外其餘四部獲提名的電影底下﹐我這一個經常在文化藝術上信奉權威的附庸風雅的人﹐自自然然比較看好《FROST/NIXON》。
以上是一點點邏輯推理後的結論。可是﹐當到電影院看罷那部朗候活(RON HOWARD)的作品後﹐我可以沒有一點邏輯地說﹐我的那個邏輯推理算是得到證實。
《FROST/NIXON》是我的最佳電影。雖然未必是我的ALL TIME #1﹐至少我有衝動立即重看一遍。去年﹐看罷那部法國電影《IL Y A LONG TEMPE QUE JE T'AIME》後﹐我也有相同的感覺。更正確點說﹐這一次的感覺更強烈。因為始終是一部全部英語對白的電影﹐不用忙著追看銀幕底下的字幕﹐可以專心欣賞整部電影﹐所以﹐更能夠投入故事裡面﹐以至人物角色裡面。
我不敢說FRANK LANGELLA演活了尼克遜。因為我不知道尼克遜在七七年接受DAVID FROST訪問的時候﹐心路歷程是否如電影所表達一樣。不過﹐FRANK LANGELLA的確演活了一個因為後悔當初所作所為而內心十分痛苦的大人物。他其實很想得到解脫﹐奈何在週圍環境底下﹐總是不能夠﹐也不容許他﹐找到一個釋放心靈的方法。他願意接受那個英國名嘴訪問﹐不是為了那些比美國電視臺更豐厚的金錢利益﹐而是好讓自己能夠在全球觀眾面前得到一個解脫﹐以至救贖的機會。這是我對電影裡FRANK LANGELLA臉上每一條皺眉的跳動的解讀。或者﹐《FROST/NIXON》未必能夠打敗《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可是﹐假如FRANK LANGELLA未能因此奪得最佳男主角﹐奧斯卡的評審就欠全世界一個公道。
看畢《FROST/NIXON》離開電影院的時候﹐我好像開始明白《SLUMDOG MILLIONAIRE》欠缺的是些什麼。
那一個故事太平面了﹐故事裡的角色都沒有一點的立體感。在這個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絕對的忠奸。每一個人有其光明面﹐也有其黑暗面。相比起《FROST/NIXON》﹐《SLUMDOG MILLIONAIRE》裡面的無疑只是一些活動佈景板而已。我這樣說﹐或許是欠缺了一點公允。畢竟﹐我已經失去了童真﹔畢竟﹐我對雙雄互鬥的故事特別偏愛。
同時候﹐我也在想像一下周星馳訪問董建華會否有點吸引。
[按﹕回港渡假關係﹐此欄或會暫停兩星期。二十四日(香港時間)再續。]
不過﹐假若要我同意《泰晤士報》所言﹐把這部高舉著「全英國製作」橫額的作品視為今年奧斯卡的最佳電影﹐實在恕難從命。早前﹐有位來自印度的朋友提議跟我到戲院看這一部改編小說《Q&A》的電影﹐我回答道﹕「有點抱歉。在這經濟不景氣的時候﹐我倒不願意再花十塊錢看這部電影。我不是不喜歡它﹐只是未至於要在短時間內重看罷了。」我總覺得這一部電影是欠了一點點東西。一點我依然沒法子說得準的東西。或者是演員的演技﹐或者是那個劇本﹐或者是電影裡面的氣氛。又或者是一些我根本不知道叫做什麼的東西。
聖誕在紐約的時候﹐讀了《紐約時報》和《紐約客》裡面一些談電影的文章。我相信﹐《FROST/NIXON》或《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會更像一部最佳電影。尤其是《FROST/NIXON》。
當然﹐這兩份美國報紙和雜誌也可以跟《泰晤士報》一樣愛國愛得很過份﹐只相信自己國家的產品﹐永遠以為自己國家的產品是全世界最好的。因為我知道《SLUMPDOG MILLIONAIRE》有著點最佳電影元素﹐都是返回英國後的事情。在美國渡假期間﹐我沒有聽過這一部戲。《紐約時報》和《紐約客》都沒有提及。
因為我相信最佳電影該是《SLUMDOG MILLIONAIRE》裡面的所有元素﹐再另加一些我不知道叫做什麼的東西﹐故此﹐按照邏輯推理﹐其餘四部獲提名奧斯卡最佳電影的作品便應該更像最佳電影。因為五部電影裡面﹐總有一部可以最終獲得最佳電影。我相信那會是《FROST/NIXON》。因為《泰晤士報》在去年秋天倫敦電影節時﹐便曾經說過這是一部不容錯過的作品。當大西洋兩岸都盛讚這部改編舞台劇的作品後﹐在沒有看過《SLUMDOG MILLIONAIRE》以外其餘四部獲提名的電影底下﹐我這一個經常在文化藝術上信奉權威的附庸風雅的人﹐自自然然比較看好《FROST/NIXON》。
以上是一點點邏輯推理後的結論。可是﹐當到電影院看罷那部朗候活(RON HOWARD)的作品後﹐我可以沒有一點邏輯地說﹐我的那個邏輯推理算是得到證實。
《FROST/NIXON》是我的最佳電影。雖然未必是我的ALL TIME #1﹐至少我有衝動立即重看一遍。去年﹐看罷那部法國電影《IL Y A LONG TEMPE QUE JE T'AIME》後﹐我也有相同的感覺。更正確點說﹐這一次的感覺更強烈。因為始終是一部全部英語對白的電影﹐不用忙著追看銀幕底下的字幕﹐可以專心欣賞整部電影﹐所以﹐更能夠投入故事裡面﹐以至人物角色裡面。
我不敢說FRANK LANGELLA演活了尼克遜。因為我不知道尼克遜在七七年接受DAVID FROST訪問的時候﹐心路歷程是否如電影所表達一樣。不過﹐FRANK LANGELLA的確演活了一個因為後悔當初所作所為而內心十分痛苦的大人物。他其實很想得到解脫﹐奈何在週圍環境底下﹐總是不能夠﹐也不容許他﹐找到一個釋放心靈的方法。他願意接受那個英國名嘴訪問﹐不是為了那些比美國電視臺更豐厚的金錢利益﹐而是好讓自己能夠在全球觀眾面前得到一個解脫﹐以至救贖的機會。這是我對電影裡FRANK LANGELLA臉上每一條皺眉的跳動的解讀。或者﹐《FROST/NIXON》未必能夠打敗《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可是﹐假如FRANK LANGELLA未能因此奪得最佳男主角﹐奧斯卡的評審就欠全世界一個公道。
看畢《FROST/NIXON》離開電影院的時候﹐我好像開始明白《SLUMDOG MILLIONAIRE》欠缺的是些什麼。
那一個故事太平面了﹐故事裡的角色都沒有一點的立體感。在這個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絕對的忠奸。每一個人有其光明面﹐也有其黑暗面。相比起《FROST/NIXON》﹐《SLUMDOG MILLIONAIRE》裡面的無疑只是一些活動佈景板而已。我這樣說﹐或許是欠缺了一點公允。畢竟﹐我已經失去了童真﹔畢竟﹐我對雙雄互鬥的故事特別偏愛。
同時候﹐我也在想像一下周星馳訪問董建華會否有點吸引。
[按﹕回港渡假關係﹐此欄或會暫停兩星期。二十四日(香港時間)再續。]
Thursday, February 05, 2009
「A STAR IS BORN. DAN GOSLING. THE NAME YOU WILL NEVER FORGET.」
當球證吹長笛表示球賽結束後﹐這是我立即跟此間那些利物浦擁躉發的一個短訊。
抽籤後﹐知道兩支利物浦市的球隊會在一個星期內對碰兩次的時候﹐大家都說﹐這正是一個新英雄誕生的時候。果然﹐當兩支利物浦市的球隊在十六天內對碰三次後﹐新英雄就誕生了。
今天晚上﹐是英國足總杯第四圈重賽的日子。當大家都以為要射點球來決定勝負時﹐年青球員DAN GOSLING便在完場前一刻﹐巧妙地射入了一個他將要畢生難忘的其中一個入球﹐把愛華頓送到第五圈去。
中飯的時候﹐知道愛華頓陣中唯一一個前鋒VICTOR ANICHIBE在操練時跟領隊大罵了一場後﹐給逐出了球隊﹐我的確有點擔心。我不是怕球隊一個前鋒也沒有﹐我是怕球隊那團結的精神給那個尼日利亞人破壞了。愛華頓成為了近來除曼聯以外英國聯賽裡面最佳的球隊﹐完全是因為陣中那「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團結精神。在傷兵滿營下﹐在財政緊詘下﹐我們已經三個月不能夠排出一個規規矩矩的陣容出來﹐迎戰那所謂的四大球會(BIG FOUR)。不過﹐在大家不分彼此﹐大家多走一步﹐多為其他球員著想下﹐這支給人譽為「人民球會」(PEOPLE'S CLUB)的球隊成績反而越來越好。除了給曼聯射入了一個NON PENALTY而敗陣外﹐我們自十一月起便保持不敗。其間﹐我們對了利物浦三次﹐車路士一次﹐阿仙奴一次﹐曼聯一次。
在網上讀著那段BREAKING NEWS﹐我也跟自己說﹐VICTOR ANICHIBE給驅逐出球隊也是一件好事。假如他沒有準備為愛華頓效力下去﹐我們正好要放棄他﹐不能讓這種想法在陣內蔓延開來。況且﹐在﹐沒有一個前鋒底下﹐這個尼日利亞人竟然還未能證明自己不是球隊裡面的THE WEAKEST LINK。不能留下來﹐也屬正常罷。
跟早兩個星期的那一個晚上一樣﹐我到了住所轉角處的那一間酒館看球賽。這一次﹐明顯地比上一次多了許多人。因為是十六天內的第三次對碰罷。而且﹐是淘汰賽﹐一定要分出勝負。
於是﹐正間酒館便分開了兩邊。利物浦擁躉佔據了酒館後面的位置﹐圍著一起關看那一邊的熒光屏﹔愛華頓的﹐則坐在前面﹐抬頭望著大門口那邊的電視。
無疑﹐人多關係﹐利物浦那邊是人聲鼎沸。不過﹐愛華頓這邊因為有我在陣﹐縱然才得三﹑四個人﹐閉起眼聽上來也好像有十多個似的。感受著我那聲浪﹐甚至其中一個愛華頓擁躉也要轉過頭來跟我道﹕「孩子﹐冷靜一點吧。你這樣緊張﹐很容易暴血管的。你看﹐你的臉已經紅得很厲害。」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放心好了。我們不能輸給利物浦的。」
不過﹐當DAN GOSLING射入了那個奠定勝利的一球後﹐我們立即相擁﹐跳起舞來。無論如何﹐我們都不能遮掩心裡面的興奮。
只是﹐問題來了。今個月十五日﹐是我一個老友結婚。未知道他會否要酒樓安排一部電視﹐轉播愛華頓第五圈對阿士東維拉的比賽呢﹖
當球證吹長笛表示球賽結束後﹐這是我立即跟此間那些利物浦擁躉發的一個短訊。
抽籤後﹐知道兩支利物浦市的球隊會在一個星期內對碰兩次的時候﹐大家都說﹐這正是一個新英雄誕生的時候。果然﹐當兩支利物浦市的球隊在十六天內對碰三次後﹐新英雄就誕生了。
今天晚上﹐是英國足總杯第四圈重賽的日子。當大家都以為要射點球來決定勝負時﹐年青球員DAN GOSLING便在完場前一刻﹐巧妙地射入了一個他將要畢生難忘的其中一個入球﹐把愛華頓送到第五圈去。
中飯的時候﹐知道愛華頓陣中唯一一個前鋒VICTOR ANICHIBE在操練時跟領隊大罵了一場後﹐給逐出了球隊﹐我的確有點擔心。我不是怕球隊一個前鋒也沒有﹐我是怕球隊那團結的精神給那個尼日利亞人破壞了。愛華頓成為了近來除曼聯以外英國聯賽裡面最佳的球隊﹐完全是因為陣中那「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團結精神。在傷兵滿營下﹐在財政緊詘下﹐我們已經三個月不能夠排出一個規規矩矩的陣容出來﹐迎戰那所謂的四大球會(BIG FOUR)。不過﹐在大家不分彼此﹐大家多走一步﹐多為其他球員著想下﹐這支給人譽為「人民球會」(PEOPLE'S CLUB)的球隊成績反而越來越好。除了給曼聯射入了一個NON PENALTY而敗陣外﹐我們自十一月起便保持不敗。其間﹐我們對了利物浦三次﹐車路士一次﹐阿仙奴一次﹐曼聯一次。
在網上讀著那段BREAKING NEWS﹐我也跟自己說﹐VICTOR ANICHIBE給驅逐出球隊也是一件好事。假如他沒有準備為愛華頓效力下去﹐我們正好要放棄他﹐不能讓這種想法在陣內蔓延開來。況且﹐在﹐沒有一個前鋒底下﹐這個尼日利亞人竟然還未能證明自己不是球隊裡面的THE WEAKEST LINK。不能留下來﹐也屬正常罷。
跟早兩個星期的那一個晚上一樣﹐我到了住所轉角處的那一間酒館看球賽。這一次﹐明顯地比上一次多了許多人。因為是十六天內的第三次對碰罷。而且﹐是淘汰賽﹐一定要分出勝負。
於是﹐正間酒館便分開了兩邊。利物浦擁躉佔據了酒館後面的位置﹐圍著一起關看那一邊的熒光屏﹔愛華頓的﹐則坐在前面﹐抬頭望著大門口那邊的電視。
無疑﹐人多關係﹐利物浦那邊是人聲鼎沸。不過﹐愛華頓這邊因為有我在陣﹐縱然才得三﹑四個人﹐閉起眼聽上來也好像有十多個似的。感受著我那聲浪﹐甚至其中一個愛華頓擁躉也要轉過頭來跟我道﹕「孩子﹐冷靜一點吧。你這樣緊張﹐很容易暴血管的。你看﹐你的臉已經紅得很厲害。」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放心好了。我們不能輸給利物浦的。」
不過﹐當DAN GOSLING射入了那個奠定勝利的一球後﹐我們立即相擁﹐跳起舞來。無論如何﹐我們都不能遮掩心裡面的興奮。
只是﹐問題來了。今個月十五日﹐是我一個老友結婚。未知道他會否要酒樓安排一部電視﹐轉播愛華頓第五圈對阿士東維拉的比賽呢﹖
Wednesday, February 04, 2009
巴黎也一樣受著暴雪影響罷﹖望著滿地一片白茫茫﹐星期一的時候﹐網友米雪兒便在其專欄裡重溫了首次看到天空下雪的心情。
我是在香港長大的。每年冬天聖誕﹐都會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渡過。(便是搬到歐洲後﹐依然如此。直至上一個聖誕。)所以﹐對我而言﹐雪的確是一種很陌生的東西。
初到都柏林的時候﹐他們說﹐因為這兒近海﹐所以冬天不會下雪。直到現在﹐我依然不明白其中的因果關係。不過﹐明白不明白又有什麼緊要﹐對於我這個懶人而言﹐這個世界裡面﹐有許多事情我們只需要知道果便成﹐無需要一定要知道因。搬到這個愛爾蘭首都生活接近三年了﹐除了很偶然下﹐在漫長的冬天裡面的一﹑兩個小時會有些飄雪外﹐在市區裡面我沒有見過雪。
記得在歐洲的第一年冬天﹐從香港渡假完畢後重新上班﹐如常乘火車返回公司。一出火車站﹐只見天空裡飄著一些羽毛般的東西。我以為﹐是遠處有人燒東西而來的灰燼。我正奇怪在這麼多灰燼飄舞﹐卻沒有聞不到什麼燒東西的氣味的同時﹐望望身上那件黑色的外衣﹐我看到了那些「灰燼」裡面水晶般的結構。我方知道﹐原來是雪。
也許﹐就是那近海的原因﹐那些雪都是薄薄的一片。一觸碰到地面﹐便會立即溶化。不能持久。我跟自己說﹐這當然不能叫做下雪。不過﹐心裡著實也有一點興奮。畢竟﹐是人生首次感受得到雪這一種東西。對於新接觸的事物﹐總會有點興奮莫名的感覺罷。雖然整個過程那不能稱做「下雪」﹐不過﹐飄在空中的那些東西的名字倒是叫做「雪」﹐不是「灰燼」。
真正看到下雪﹐是去年復活節時候到多倫多探望外婆的事情。從飛機上向下望﹐已經看到整個城市都鋪上了一層白皚皚的雪。乘車在路上走﹐便看到路旁都堆滿了一座又一座高高的灰黑色的山。是剷雪車剷起了車路上的積雪而堆起來的。原來﹐早在我來到之前﹐這一個加拿大的東岸城市才下過一場大雪。我以為﹐我失望和興奮交集地以為﹐是錯過了。我希望真正看到下雪的情景﹐同時候﹐我也怕下雪會延誤了我返回歐洲的航班。
豈料﹐快要離開多倫多的時候﹐一天獨自跑到商場買點東西的時候﹐我還是碰上了下雪。這的確是「下雪」。因為那些雪不是薄薄的一片灰白色﹐而是有點厚度的雪白色﹔因為那些雪落在地面後並不是立即溶化﹐而是開始替地面鋪上新的一層白色的被單。
望著那漫天的白色﹐我竟然沒有特別的興奮。或許﹐我是在擔心返回歐洲的航班會因此受到延誤。
寫上了這篇文章﹐其實是因為終於在都柏林感受到下雪。誰說這兒因為近海所以不會下雪﹖
星期一早上﹐從火車站走回公司的時候﹐在那風雪底下﹐我根本看不清前路。也不能跟同行的同事多講一句話。在那暴風底下﹐那些冰冷的雪都不是從天上直落下來的﹐都是從前面打向面上的。
我再次沒有一點興奮的感覺。因為我又在擔心返回香港的航班會因此受到延誤。
我是在香港長大的。每年冬天聖誕﹐都會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渡過。(便是搬到歐洲後﹐依然如此。直至上一個聖誕。)所以﹐對我而言﹐雪的確是一種很陌生的東西。
初到都柏林的時候﹐他們說﹐因為這兒近海﹐所以冬天不會下雪。直到現在﹐我依然不明白其中的因果關係。不過﹐明白不明白又有什麼緊要﹐對於我這個懶人而言﹐這個世界裡面﹐有許多事情我們只需要知道果便成﹐無需要一定要知道因。搬到這個愛爾蘭首都生活接近三年了﹐除了很偶然下﹐在漫長的冬天裡面的一﹑兩個小時會有些飄雪外﹐在市區裡面我沒有見過雪。
記得在歐洲的第一年冬天﹐從香港渡假完畢後重新上班﹐如常乘火車返回公司。一出火車站﹐只見天空裡飄著一些羽毛般的東西。我以為﹐是遠處有人燒東西而來的灰燼。我正奇怪在這麼多灰燼飄舞﹐卻沒有聞不到什麼燒東西的氣味的同時﹐望望身上那件黑色的外衣﹐我看到了那些「灰燼」裡面水晶般的結構。我方知道﹐原來是雪。
也許﹐就是那近海的原因﹐那些雪都是薄薄的一片。一觸碰到地面﹐便會立即溶化。不能持久。我跟自己說﹐這當然不能叫做下雪。不過﹐心裡著實也有一點興奮。畢竟﹐是人生首次感受得到雪這一種東西。對於新接觸的事物﹐總會有點興奮莫名的感覺罷。雖然整個過程那不能稱做「下雪」﹐不過﹐飄在空中的那些東西的名字倒是叫做「雪」﹐不是「灰燼」。
真正看到下雪﹐是去年復活節時候到多倫多探望外婆的事情。從飛機上向下望﹐已經看到整個城市都鋪上了一層白皚皚的雪。乘車在路上走﹐便看到路旁都堆滿了一座又一座高高的灰黑色的山。是剷雪車剷起了車路上的積雪而堆起來的。原來﹐早在我來到之前﹐這一個加拿大的東岸城市才下過一場大雪。我以為﹐我失望和興奮交集地以為﹐是錯過了。我希望真正看到下雪的情景﹐同時候﹐我也怕下雪會延誤了我返回歐洲的航班。
豈料﹐快要離開多倫多的時候﹐一天獨自跑到商場買點東西的時候﹐我還是碰上了下雪。這的確是「下雪」。因為那些雪不是薄薄的一片灰白色﹐而是有點厚度的雪白色﹔因為那些雪落在地面後並不是立即溶化﹐而是開始替地面鋪上新的一層白色的被單。
望著那漫天的白色﹐我竟然沒有特別的興奮。或許﹐我是在擔心返回歐洲的航班會因此受到延誤。
寫上了這篇文章﹐其實是因為終於在都柏林感受到下雪。誰說這兒因為近海所以不會下雪﹖
星期一早上﹐從火車站走回公司的時候﹐在那風雪底下﹐我根本看不清前路。也不能跟同行的同事多講一句話。在那暴風底下﹐那些冰冷的雪都不是從天上直落下來的﹐都是從前面打向面上的。
我再次沒有一點興奮的感覺。因為我又在擔心返回香港的航班會因此受到延誤。
Tuesday, February 03, 2009
雖然我知道替人取名字﹐是做了別人父母後方能享受得到的權利﹐閒來的時候﹐我還是很喜歡找來些中文字胡亂地碰撞一下﹐看看可以出來些什麼漂亮的名字﹐好讓以後名正言順地得到這個權利後﹐不會手足無措地壞了自己孩子的一生。
無疑﹐我是喜歡替別人取名字的。
參加了「兩周一聚」後﹐我這個嗜好有了用得著的地方。因為我總喜歡寫一些短故事﹐來參預這一個網上作文課的活動。於是﹐我可以名正言順地替許多人取名字了。到目前為止﹐我用上了的名字有﹕梅生﹑宛兒﹑黛薇﹑仲舒﹑蘭君﹑若馨﹑黛璃﹑世民和漪碧。(其實還有﹕朝宗和慕蘭。可惜﹐那個故事寫不完﹐登不上來。當然﹐話得說回頭﹐假如有了這兩個名字﹐就不會有若馨。)
我最愛的一個名字是漪碧。可惜﹐沒有替這一個名字寫上一個叫我合意的故事。希望以後有機會能夠替「漪碧」這個名字重寫一個好的。
或許﹐是中了太深陶傑的毒。我的確依然以為中國人瑰麗的文化是給共產黨徹徹底底地破壞的。包括我們的名字。記得張愛玲講過﹐她「讀報喜歡看分類廣告與球賽﹐貸學金﹑小本貸金的名單﹐常常在那裡找到許多現成的好名字。譬如說柴鳳英﹑茅以儉。」我們現在翻開華文報紙﹐是否還能夠可以碰上一個有著明晰意境的名字呢﹖所以﹐替故事人物取名的時候﹐我愛往歷史裡找尋﹐愛往那些民國時候的小說裡尋找。
在起名字這一層上面﹐我們中國人本來是幸福的。跟西方人不一樣﹐我們有整個五大字典供我們搜尋兩個適當的字來代表自己﹐還有什麼《詩經》﹑《論語》的﹐有很豐富的選擇範圍。西方人就只得聖經一部書。況且﹐中文跟其他文字有著根本上的不同。在其他文字裡頭﹐名字就是一個名字﹐幾乎是不可能憑空想像出來的﹔我們中國人卻可以胡亂地把兩個字湊在一起來成為一個名字。所以﹐正如張愛玲在《必也正名乎》所言﹐仍舊有人心甘情願地叫秀珍﹑子靜﹐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不過﹐看看現在我們那些什麼「俊華」﹑「國威」﹑「家儀」等﹐「秀珍」和「子靜」又不失為比較好的選擇。
有時候﹐我想﹐假如我們的名字有著中國歷史﹐以至民國時候的那些風范﹐我們香港人還會不會老是不敢﹐也不願意別人高喊自己的中文名字﹖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許多時候﹐我們都會替自己取一個英文名字﹐仿彿聽到別人用外文來叫喚自己會比較沒有那麼難為情﹐也比較舒服和順耳。
這是一種什麼的心態呢﹖
無疑﹐我的出世紙上面也有著一個英文名字(不是那些音譯﹐而是正正式式的一個英文名字)﹐不過﹐我還是喜歡別人用中文名字叫喚我。給人寫信﹑寫明信片﹑寫賀卡的時候﹐我都是用上我的中文名字來做下款﹐完全不提及那個大家都知曉的那個英文名字。當然﹐我不是說我那個中文名字是一個什麼的好名字。只是﹐聽到中國人喊著我的英文名字來招呼我的時候﹐我會覺得有點難為情。除非我們兩個中國人是用英文來溝通。
所以﹐我也很喜歡高喊我那些老友的中文名字。有人曾問我為什麼老是直呼她的中文全名。這就是原因罷。
無疑﹐我是喜歡替別人取名字的。
參加了「兩周一聚」後﹐我這個嗜好有了用得著的地方。因為我總喜歡寫一些短故事﹐來參預這一個網上作文課的活動。於是﹐我可以名正言順地替許多人取名字了。到目前為止﹐我用上了的名字有﹕梅生﹑宛兒﹑黛薇﹑仲舒﹑蘭君﹑若馨﹑黛璃﹑世民和漪碧。(其實還有﹕朝宗和慕蘭。可惜﹐那個故事寫不完﹐登不上來。當然﹐話得說回頭﹐假如有了這兩個名字﹐就不會有若馨。)
我最愛的一個名字是漪碧。可惜﹐沒有替這一個名字寫上一個叫我合意的故事。希望以後有機會能夠替「漪碧」這個名字重寫一個好的。
或許﹐是中了太深陶傑的毒。我的確依然以為中國人瑰麗的文化是給共產黨徹徹底底地破壞的。包括我們的名字。記得張愛玲講過﹐她「讀報喜歡看分類廣告與球賽﹐貸學金﹑小本貸金的名單﹐常常在那裡找到許多現成的好名字。譬如說柴鳳英﹑茅以儉。」我們現在翻開華文報紙﹐是否還能夠可以碰上一個有著明晰意境的名字呢﹖所以﹐替故事人物取名的時候﹐我愛往歷史裡找尋﹐愛往那些民國時候的小說裡尋找。
在起名字這一層上面﹐我們中國人本來是幸福的。跟西方人不一樣﹐我們有整個五大字典供我們搜尋兩個適當的字來代表自己﹐還有什麼《詩經》﹑《論語》的﹐有很豐富的選擇範圍。西方人就只得聖經一部書。況且﹐中文跟其他文字有著根本上的不同。在其他文字裡頭﹐名字就是一個名字﹐幾乎是不可能憑空想像出來的﹔我們中國人卻可以胡亂地把兩個字湊在一起來成為一個名字。所以﹐正如張愛玲在《必也正名乎》所言﹐仍舊有人心甘情願地叫秀珍﹑子靜﹐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不過﹐看看現在我們那些什麼「俊華」﹑「國威」﹑「家儀」等﹐「秀珍」和「子靜」又不失為比較好的選擇。
有時候﹐我想﹐假如我們的名字有著中國歷史﹐以至民國時候的那些風范﹐我們香港人還會不會老是不敢﹐也不願意別人高喊自己的中文名字﹖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許多時候﹐我們都會替自己取一個英文名字﹐仿彿聽到別人用外文來叫喚自己會比較沒有那麼難為情﹐也比較舒服和順耳。
這是一種什麼的心態呢﹖
無疑﹐我的出世紙上面也有著一個英文名字(不是那些音譯﹐而是正正式式的一個英文名字)﹐不過﹐我還是喜歡別人用中文名字叫喚我。給人寫信﹑寫明信片﹑寫賀卡的時候﹐我都是用上我的中文名字來做下款﹐完全不提及那個大家都知曉的那個英文名字。當然﹐我不是說我那個中文名字是一個什麼的好名字。只是﹐聽到中國人喊著我的英文名字來招呼我的時候﹐我會覺得有點難為情。除非我們兩個中國人是用英文來溝通。
所以﹐我也很喜歡高喊我那些老友的中文名字。有人曾問我為什麼老是直呼她的中文全名。這就是原因罷。
Monday, February 02, 2009
農曆新年前﹐突然很想跟香港的朋友聊一聊天。豈料﹐連續撥了幾個電話後﹐都沒有法子接通。不是沒有人接聽﹐便是直接到了留言信箱。望一望鐘﹐算一算香港時間﹐我想﹐是大家都跑了到外面去迎接新年罷。或年宵市場﹐或到電影院看賀歲片。所以﹐無暇接聽﹐甚至不曉得自己電話響起。
我不願意失望地放下電話。嘗試了幾個電話號碼後﹐還是未能碰上一個人聊一聊天﹐於是﹐我決定找一個一定留在家裡的朋友去。早陣子﹐他成為了一個男孩子的父親。
接聽電話的﹐是他的妻子。她道﹕「假如你早幾秒撥電話過來﹐沒有人會有空拿起電話。我們倆花上不少力氣﹐才替那個小孩子換好了尿片。現在﹐我手裡還執著那塊滿載了寶貝的尿片。」
意外地﹐她有點精神弈弈。我以為﹐照料一個初生小孩﹐是一件很費神的事情。況且﹐才出了院幾天﹐根本沒有空好好休息。她這樣解釋道﹕「接到你這一個遙遠的電話﹐總要交一交戲罷。」
因為做父親的要忙著照料那個新寶貝﹐於是﹐便由做母親的應付這一個自遠方來的不速之客。
我們談到了名字。
做母親的問我有什麼建議。還不好算合適不合適﹐他們就是還未能想到一個。我當然知道我不便多言。畢竟﹐這是做了別人父母後才能享有的權利。我學著張愛玲的口吻回答說﹕「我們中國人有整個五大字典供我們搜尋兩個適當的字來代表自己的孩子﹐還有什麼《詩經》﹑《論語》的﹐有這麼豐富的選擇範圍﹐這該不是什麼很大困難的事情罷。花上些時間﹐到圖書館逛逛便成。」
明顯地﹐我是抄著張愛玲那篇《必也正名乎》來的。我記得裡面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有這麼豐富的選擇範圍﹐而仍舊有人心甘情願地叫秀珍﹑子靜﹐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適當的名字並不一定是新奇﹑淵雅﹑大方﹐好處全在造成一種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我讀報喜歡看分類廣告與球賽﹐貸學金﹑小本貸金的名單﹐常常在那裡找到許多現成的好名字。譬如說柴鳳英﹑茅以儉。...」
每次重溫這一段文字﹐我也會同時想起了陶傑。在起名字這方面﹐張愛玲那時候的中國人還算得上是幸福的。竟然隨便在報上還可以找到許多現成的好名字。到了這一個世紀﹐我們翻開華文報紙﹐我們可以找到一些什麼名字呢﹖
我不願意失望地放下電話。嘗試了幾個電話號碼後﹐還是未能碰上一個人聊一聊天﹐於是﹐我決定找一個一定留在家裡的朋友去。早陣子﹐他成為了一個男孩子的父親。
接聽電話的﹐是他的妻子。她道﹕「假如你早幾秒撥電話過來﹐沒有人會有空拿起電話。我們倆花上不少力氣﹐才替那個小孩子換好了尿片。現在﹐我手裡還執著那塊滿載了寶貝的尿片。」
意外地﹐她有點精神弈弈。我以為﹐照料一個初生小孩﹐是一件很費神的事情。況且﹐才出了院幾天﹐根本沒有空好好休息。她這樣解釋道﹕「接到你這一個遙遠的電話﹐總要交一交戲罷。」
因為做父親的要忙著照料那個新寶貝﹐於是﹐便由做母親的應付這一個自遠方來的不速之客。
我們談到了名字。
做母親的問我有什麼建議。還不好算合適不合適﹐他們就是還未能想到一個。我當然知道我不便多言。畢竟﹐這是做了別人父母後才能享有的權利。我學著張愛玲的口吻回答說﹕「我們中國人有整個五大字典供我們搜尋兩個適當的字來代表自己的孩子﹐還有什麼《詩經》﹑《論語》的﹐有這麼豐富的選擇範圍﹐這該不是什麼很大困難的事情罷。花上些時間﹐到圖書館逛逛便成。」
明顯地﹐我是抄著張愛玲那篇《必也正名乎》來的。我記得裡面有這樣的一段文字﹕
「...有這麼豐富的選擇範圍﹐而仍舊有人心甘情願地叫秀珍﹑子靜﹐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適當的名字並不一定是新奇﹑淵雅﹑大方﹐好處全在造成一種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我讀報喜歡看分類廣告與球賽﹐貸學金﹑小本貸金的名單﹐常常在那裡找到許多現成的好名字。譬如說柴鳳英﹑茅以儉。...」
每次重溫這一段文字﹐我也會同時想起了陶傑。在起名字這方面﹐張愛玲那時候的中國人還算得上是幸福的。竟然隨便在報上還可以找到許多現成的好名字。到了這一個世紀﹐我們翻開華文報紙﹐我們可以找到一些什麼名字呢﹖
Sunday, February 01, 2009
因為快回香港渡假關係﹐今個農曆新年﹐我決定留在都柏林﹐沒有跑到倫敦去。這是三年來的首次。也於是﹐妹妹上週末在公司旗艦店開幕典禮後﹐便匆匆從英國首都飛來﹐跟我吃一個團年飯﹐順便初嚐愛爾蘭首都的農曆新年氣氛。
當然﹐最後那一句話很不負責任。可能我依然故我﹐依然不認識一個中國人關係﹐除了公司有同事突然跟我道聲「新年快樂」外﹐我完全感受不到一絲農曆新年的氣氛。所以﹐妹妹也不可能感受到一點。跟倫敦相比﹐實在差得太遠。(話得說回頭。這又其實很正常罷。都柏林又怎能跟倫敦相比﹖)
為了慶祝農曆新年﹐年初一待我下班後﹐我們便跑到戲院看一部賀歲片。這是我們以前在香港年三十晚必定會做的事情。跟父母一起看罷電影後﹐便到年宵市場逛逛。
或者是奧斯卡在即﹐最近實在有許多很吸引的電影上畫。不過﹐我最有興趣的﹐是《SLUMPDOG MILLIONAIRE》和《FROST/NIXON》。都是《泰晤士報》大力讚好的作品。因為上映時間關係﹐我們最後選了《SLUMPDOG MILLIONAIRE》。一部全英國製作的電影。
老實說﹐電影是好看的。要輕輕鬆鬆過兩個小時﹐這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況且﹐看得開心。實在很適合做我們的賀歲片。(當然﹐假如我對印度歷史有多點認識﹐我可能不會看得如此開心。始終﹐裡面有些事情﹐不是一個外人能夠容易理解的罷。像回教徒遭殺害。)
不過﹐說這一部英國片子會奪得今年奧斯卡的最佳電影﹐實在有點過份罷。因為我不同意它是這樣的好。《泰晤士報》力捧﹐只因它是一部純英國的製作罷了。從來﹐《泰晤士報》都是一份愛國愛得極過份的報紙。在他們眼中﹐只要是英國的東西﹐便是最好的。
當然﹐邏輯上﹐《SLUMPDOG MILLIONAIRE》可以是最佳電影的大熱門﹐只要其餘獲提名的電影都不及它的話。我沒有看過其他獲提名最佳電影的作品﹐所以不大敢說。只是﹐假如《SLUMPDOG MILLIONAIRE》的確比其他的都好﹐今年的電影水準是有點不濟罷。我不是說《SLUMPDOG MILLIONAIRE》不好﹐只是不是好得可以成為最佳電影。
況且﹐裡面有些事情﹐是交代得不清楚。
我沒有讀過原著小說。雖然﹐朋友早就給我介紹過。我老是提不起興趣。所以﹐我不知道電影是否跟足小說的故事。
我最不明白的﹐是何解JAMMAL會曉得誰發明手槍﹖是我在電影院裡錯過了些什麼嗎﹖我不明白為何看到哥哥開槍殺人﹐便曉得是誰發明手槍。
當然﹐最後那一句話很不負責任。可能我依然故我﹐依然不認識一個中國人關係﹐除了公司有同事突然跟我道聲「新年快樂」外﹐我完全感受不到一絲農曆新年的氣氛。所以﹐妹妹也不可能感受到一點。跟倫敦相比﹐實在差得太遠。(話得說回頭。這又其實很正常罷。都柏林又怎能跟倫敦相比﹖)
為了慶祝農曆新年﹐年初一待我下班後﹐我們便跑到戲院看一部賀歲片。這是我們以前在香港年三十晚必定會做的事情。跟父母一起看罷電影後﹐便到年宵市場逛逛。
或者是奧斯卡在即﹐最近實在有許多很吸引的電影上畫。不過﹐我最有興趣的﹐是《SLUMPDOG MILLIONAIRE》和《FROST/NIXON》。都是《泰晤士報》大力讚好的作品。因為上映時間關係﹐我們最後選了《SLUMPDOG MILLIONAIRE》。一部全英國製作的電影。
老實說﹐電影是好看的。要輕輕鬆鬆過兩個小時﹐這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況且﹐看得開心。實在很適合做我們的賀歲片。(當然﹐假如我對印度歷史有多點認識﹐我可能不會看得如此開心。始終﹐裡面有些事情﹐不是一個外人能夠容易理解的罷。像回教徒遭殺害。)
不過﹐說這一部英國片子會奪得今年奧斯卡的最佳電影﹐實在有點過份罷。因為我不同意它是這樣的好。《泰晤士報》力捧﹐只因它是一部純英國的製作罷了。從來﹐《泰晤士報》都是一份愛國愛得極過份的報紙。在他們眼中﹐只要是英國的東西﹐便是最好的。
當然﹐邏輯上﹐《SLUMPDOG MILLIONAIRE》可以是最佳電影的大熱門﹐只要其餘獲提名的電影都不及它的話。我沒有看過其他獲提名最佳電影的作品﹐所以不大敢說。只是﹐假如《SLUMPDOG MILLIONAIRE》的確比其他的都好﹐今年的電影水準是有點不濟罷。我不是說《SLUMPDOG MILLIONAIRE》不好﹐只是不是好得可以成為最佳電影。
況且﹐裡面有些事情﹐是交代得不清楚。
我沒有讀過原著小說。雖然﹐朋友早就給我介紹過。我老是提不起興趣。所以﹐我不知道電影是否跟足小說的故事。
我最不明白的﹐是何解JAMMAL會曉得誰發明手槍﹖是我在電影院裡錯過了些什麼嗎﹖我不明白為何看到哥哥開槍殺人﹐便曉得是誰發明手槍。
Saturday, January 31, 2009
以前﹐在香港的時候﹐每錯過了愛華頓的比賽﹐或直播或錄影精華﹐我都會跑上YOU TUBE看看別人上載去的那些片段。可是﹐搬到歐洲生活後﹐這個方法有點行不通。因為版權問題﹐YOU TUBE不容許我在網上看英國聯賽的片段。當然﹐也就包括了愛華頓那一些。
縱然如此﹐我倒還是喜歡到YOU TUBE去。我會找尋那些久違了的港產片﹑電視劇集。正如林海峰在其一個TALK SHOW裡所言﹐有時候YOU TUBE的確比正版的DVD還要齊全。早陣子﹐我便重溫了《足球小將》﹑《香港八二》和《雙聲報喜》。
當然﹐也不是只有港產片和香港電視劇集。許多荷李活經典電影﹐你也可以在YOU TUBE裡找到。不過﹐你倒要逐個片段來看﹐總不能一氣呵成。我是一個CHEAP精。我實在不大介意這樣細小的麻煩。於是﹐我重溫了一部我很喜歡的老電影﹕《猜猜誰來進晚餐》。我也看了一部份《戰爭與和平》。
最近﹐我在YOU TUBE裡找到了一些以前香港的錄像。我想﹐很珍貴的罷。是二次大戰前的香港。
很想跟大家分享。
縱然如此﹐我倒還是喜歡到YOU TUBE去。我會找尋那些久違了的港產片﹑電視劇集。正如林海峰在其一個TALK SHOW裡所言﹐有時候YOU TUBE的確比正版的DVD還要齊全。早陣子﹐我便重溫了《足球小將》﹑《香港八二》和《雙聲報喜》。
當然﹐也不是只有港產片和香港電視劇集。許多荷李活經典電影﹐你也可以在YOU TUBE裡找到。不過﹐你倒要逐個片段來看﹐總不能一氣呵成。我是一個CHEAP精。我實在不大介意這樣細小的麻煩。於是﹐我重溫了一部我很喜歡的老電影﹕《猜猜誰來進晚餐》。我也看了一部份《戰爭與和平》。
最近﹐我在YOU TUBE裡找到了一些以前香港的錄像。我想﹐很珍貴的罷。是二次大戰前的香港。
很想跟大家分享。
Friday, January 30, 2009
前言﹕這是一個叫「兩週一聚」的活動。是網友米雪兒發起。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一班住在世界不同角落的香港人都會一起寫同一個題目。今天是第七次相聚。主題定為「旅行」。乃是石先生的心思。
已經是第三天。我已經三天沒有離開過這一間房間。我的辦公室。
本來﹐這不是什麼特別的事情。每月﹐就總有兩三次。我更曾經連續五天沒有踏出過這一間房半步。都是公司非常繁忙的時候。我甚至可以忙得忘掉肚餓﹐只管一心一意地工作。雖然﹐我這間辦公室裡有一個廚房﹐廚房裡面經常放滿了新鮮的蔬菜和肉類﹐以至微波爐食物﹐我也可以隨時叫喚公司食堂那個廚師上來給我弄點吃的﹐可是﹐除了偶爾在睡房裡小睡醒來﹐跑去拿來兩個蘋果外﹐那間廚房其實是多餘的。
我早知道。
我的辦公室裡面﹐其實只要在辦公位置外面﹐多加一個套房便成。讓我可以洗一個熱水澡﹐換一換身上的衣服﹐或者躺下來休息片刻。廚房﹐對我來說﹐是完全沒有用途。況且﹐除了即食麵和那些微波爐食物外﹐我根本不懂得煮東西。
那是漪碧的主意。
那時候﹐我們快要結婚。我便給自己送了一份賀禮。我命人趁我們渡蜜月旅行的時候﹐替我的辦公室來一次大裝修。在衣帽間外﹐我要多闢一個位置來做睡房和浴室。漪碧就硬要我另添一個廚房。我不依。她便借用了我那句口頭禪﹐蠻有道理地語帶雙關道﹕「你不是老是投訴﹕做老闆的壞處﹐便是只要一上班﹐就永遠沒有下班的時候嗎﹖你這間辦公室多了一個廚房後﹐我才有藉口跑上來﹐燒點菜給你吃﹐好讓我多見你一面。我遲遲不答應嫁給你﹐就是怕做了你老婆後﹐我更少機會見得到你。我懂得你的心。對於未得到的事情﹐你會儘一切方法爭過來﹔可是﹐得到後﹐你便會只顧得新的挑戰﹐忘記了自己已經擁有的東西。」
或者﹐在商場上﹐我真如其他人所言﹐是一隻不擇手段﹑沒有一點人性的豺狼。不過﹐在那背後﹐我其實還有半丁點溫柔。都是全送贈給漪碧的。於是﹐那天﹐聽罷她的說話﹐我望著那迷人的酒窩﹐一手撥著她那頭柔軟的烏髮﹐一手摟著她的腰﹐把嘴脣湊到她的耳邊﹐輕輕地道﹕「那麼﹐做了趙太太以後﹐你便要記緊好好看管我的秘書﹐要她經常在那個廚房裡﹐放滿一切你需要的東西﹐好讓你能夠隨時給我燒菜。」我沒有讓她答話。我把我的嘴脣放到她那兩片上面。然後﹐我們把舌頭互相交疊一起﹐來肯定那一個沾上了蜜糖的承諾。這就是我那些些少的溫柔。根本不能多擠半點來分給其他多餘的人。所以﹐從來﹐我都只得漪碧一個女人。
我樂意在我這間辦公室裡渡過二十四小時。四十八小時。七十二小時。以至更長更長的時候。因為這是我的企業王國的中心。唯有坐在這間倘大的辦公室裡﹐俯瞰外面那狹小的維多利亞港﹐我方能感到自己的存在﹔只有忙過不可開支﹐爭分奪秒地指揮著所有交易進行﹐我方能感受到真正的快樂。更何況﹐在一個只有金錢方是衡量成功的標準的社會裡﹐我更加需要樂于困在這一間房間裡去渡過一分一秒。
他們說﹐一個老闆能夠成功﹐就是懂得下放權力。只是﹐這一句話並不適合我這一間企業。我以為﹐我能夠成功是因為我沒有碰上一個我可以信賴的人﹐而公司裡面則實在有許多只得我才能過目的事。那些決定我成和敗的事。早陣子﹐我接受報紙訪問。其中一個剛出道的記者一進入我的辦公室﹐便脫口說﹕「果然﹐像傳聞般﹐是一個裝修得比家更像一個家的辦公室。是為了應付公司裡面那些需要你每天花上二十四小時的事情嗎﹖」我望著那位小妮子﹐也瞥見了她身後邊那個廚房。我想起了待在家裡的漪碧。我努力擠出一點笑容道﹕「我不介意你說這兒是一個家。老實說﹐一年裡面﹐我待在這兒的時間比在家還要多。」
可是﹐這三天跟以往很不一樣。
整整三天裡﹐我只是坐在寫字檯背後﹐沒有做過一些什麼來。因為我想了又想﹐始終想不到還能夠做些什麼。我再次重讀著檯面上那三份淡橘色的報紙。除了替報社擬好了明天﹐又或者後天那個頭條標題外﹐我已經做不到什麼。這個世界上面﹐終於有一件事情的發展﹐是我控制不了。始終﹐紙包不著火。那兩個記者是有備而來的。他們不知道從那裡得到點頭緒﹐開始知道那些只得我才能過目的事。
望著西邊那個快要沉入大海的火球﹐我終於決定把整件事情用我自己的文字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事到如今﹐這是我唯一能夠控制得了的部份罷。我不希望傳媒把這件醜聞越描越黑﹐添加了許多煽情的材料。我從抽屜裡拿出一疊印有「趙氏企業」四個金漆大字的雪白信紙﹐替墨水筆注滿墨水後﹐便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記憶化成一個又一個黑色的方塊字。
我明白﹐當登上我這篇故事時﹐那間報社總會遺失了一點點我的真正意思。那是中文和英文根本上的差別。不過﹐假如用上英文﹐就明顯是刻意寫給那一份英國報紙﹐就明顯代表我認輸。我沒有輸給任何人。除了我自己外﹐沒有人能夠打敗我。
這是我三天以來﹐第一件能夠做的事情﹐所以﹐我很努力地做﹐很努力地寫。或者﹐在我心深處﹐我還天真地相信我可以靠著這一篇文字扭轉乾坤。可是﹐我其實很清楚眼前的一切。我真的已經差不多走投無路。除了走上這一條路。
我繼續努力地寫。突然﹐辦公室的大門打開了。我沒有抬起頭來。我以為是商業調查科的人來取走我那份證供。不過﹐我只聽得到一個人的腳步聲。一個女人的腳步聲。
竟然是漪碧。從來﹐她都知道要在什麼時候在我眼前出現。她穿了一件麻紗旗袍﹐黑底子﹐蠻大蠻大的紅花﹐兩耳佩著金色的耳墮子。
「你已經三天沒有回到家裡來。」漪碧站著寫字檯前道﹐仿彿這是一件很意外的事情。她的雙頰依然有著迷人的酒窩﹐只是﹐雙眼下面亦多了兩個黑袋子。我知道﹐她也讀了那份亞洲版英國報紙的獨家故事。那一個她其實三年前已經知道的故事。
「你也有三年沒有來過這間辦公室。」我有點語無倫次。看到她兩手攜著兩個行李袋﹐我一時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話來。我不會意外她最終選擇離開。我只是想不到﹐她離開的時候﹐還會跟我道別。畢竟﹐我們都做了四年夫妻罷﹖我當然知道她是愛我的﹐否則﹐早在三年前漪碧那份報紙已經刊登了這三天裡面那份英國報紙的獨家故事。只有深深愛上了﹐才會不介意他底子是如何的壞﹔只有深深愛上了﹐才會懂得如何避開看見他的壞。我記得﹐漪碧那天是這樣跟我說的。
「那天以後﹐我的確已經決定不再踏入這間房半步。因為唯有這樣﹐我才能看不見這房間裡面的文件﹐我才能教自己做你的一個好妻子﹐」漪碧嘆道﹕「我曉得﹐只有無知才能帶來幸福。所以﹐一個幸福的社會不應該有多管閑事的記者。他們只懂得破壞幸福和諧。」她頓了一頓﹐從其中一個行李袋裡取出了一個信封﹐遞到我的跟前。我接了過去﹐還未及答話﹐她便幽幽地道﹕「只是﹐我不能不上來一趟﹖我突然好想你帶我去旅行。可是﹐你已經三天沒有回到家裡來了。所以﹐自行買了兩張去印尼的單程機票後﹐便立即跑上來拿給你。是今晚上機的。」
我望著漪碧傻笑﹐問道﹕「我還能夠離開嗎﹖」
這是一個我早知道答案的問題。我當然還能夠名正言順地離開香港﹐然後遠走高飛。因為直到現在﹐雖然已經過了三天﹐警察方面明顯地還未能正式跟進得到報社呈上去的那些證據。不過﹐我能夠跑到哪兒去﹖難道要我隱姓埋名地過以後的日子﹖在這三天裡﹐我已想得很清楚。我已經沒有其他路可以走。
漪碧沒有立即回答。她放下那兩個行李袋﹐走到我身邊﹐雙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道﹕「我只想你帶我去旅行。去一個沒有歸期的旅行。自渡蜜月後﹐我們已經沒有一起去過旅行。這次算是補償罷。是我自己出錢的。因為我只要你和你的時間。我不要你的錢。你是有錢﹐還是沒有錢﹐都不重要。我又不是要你的錢。我只想跟你一起。我答應嫁給你﹐就因為要和你一起。四年前如此﹐四年後依然如此。帶我去旅行﹐永遠不回來﹐好嗎﹖」
我抬起頭來﹐觸碰到她那幽怨失望的眼神。我的心開始抽搐。我放下了那個信封。我把頭放到她的胸脯﹐雙手摟著她的腰。
「不要做這樣的傻事。我不要你捱苦。我娶你﹐是因為我要給這個世界上我最愛的那個女人幸福﹐要她享盡世間的榮華與富貴﹐要她永遠再不用受苦。假如跟我一起將代表要你捱苦﹐我們分開好了。我不能讓你永遠不可以歸來﹔我不能讓你過著那些流離失所的生活。犯錯的人﹐是我﹐不是你﹐我不能要你一起承受這個懲罰。去一個沒有歸期的旅行﹖請打消這個念頭罷。」
「難道不跟你一起﹐就不是受苦嗎﹖」漪碧搶著道。
「至少﹐還能夠嚐到榮華富貴帶給人的快樂。」我苦笑說。
漪碧推開了我﹐後退兩步狠狠地問道﹕「你到底還不明白﹖......金錢真的對你如此重要﹖」
「難道你以為一個沒有歸期的旅行不用花錢﹖」我轉過臉道。我希望逃避得過漪碧那對眼睛。我沒有勇氣面對她。拾起檯面上的那支墨水筆﹐我繼續寫那一個故事。漪碧沒有再說其他話﹐只是靜靜站在一旁凝望著。
突然﹐她向我衝過來﹐摟著我。我正想避開﹐只覺得背後一陣冰冷﹐痛楚慢慢從背部蔓延全身。我沒有一點力氣。我倒了在地上。我嘗試伸手到背後去。原來﹐漪碧在我背後插了一把刀。
「我知道你已經打算自己一個人到那條不歸的路旅行﹐留下我在這兒獨自生活。為什麼你總是要自己一個解決所有困難﹖為什麼你總只是在享福的時候方想起我﹖為什麼你總不會在碰上困難的時候想起我﹖我不是旁人﹐我是你的妻子啊﹗」在完全失去知覺前﹐我聽到漪碧哭著道﹕「你沒有打算跟我去一趟沒有歸期的旅行。可是﹐我早就決定跟你去一趟沒有歸期的旅行。」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石先生。]
已經是第三天。我已經三天沒有離開過這一間房間。我的辦公室。
本來﹐這不是什麼特別的事情。每月﹐就總有兩三次。我更曾經連續五天沒有踏出過這一間房半步。都是公司非常繁忙的時候。我甚至可以忙得忘掉肚餓﹐只管一心一意地工作。雖然﹐我這間辦公室裡有一個廚房﹐廚房裡面經常放滿了新鮮的蔬菜和肉類﹐以至微波爐食物﹐我也可以隨時叫喚公司食堂那個廚師上來給我弄點吃的﹐可是﹐除了偶爾在睡房裡小睡醒來﹐跑去拿來兩個蘋果外﹐那間廚房其實是多餘的。
我早知道。
我的辦公室裡面﹐其實只要在辦公位置外面﹐多加一個套房便成。讓我可以洗一個熱水澡﹐換一換身上的衣服﹐或者躺下來休息片刻。廚房﹐對我來說﹐是完全沒有用途。況且﹐除了即食麵和那些微波爐食物外﹐我根本不懂得煮東西。
那是漪碧的主意。
那時候﹐我們快要結婚。我便給自己送了一份賀禮。我命人趁我們渡蜜月旅行的時候﹐替我的辦公室來一次大裝修。在衣帽間外﹐我要多闢一個位置來做睡房和浴室。漪碧就硬要我另添一個廚房。我不依。她便借用了我那句口頭禪﹐蠻有道理地語帶雙關道﹕「你不是老是投訴﹕做老闆的壞處﹐便是只要一上班﹐就永遠沒有下班的時候嗎﹖你這間辦公室多了一個廚房後﹐我才有藉口跑上來﹐燒點菜給你吃﹐好讓我多見你一面。我遲遲不答應嫁給你﹐就是怕做了你老婆後﹐我更少機會見得到你。我懂得你的心。對於未得到的事情﹐你會儘一切方法爭過來﹔可是﹐得到後﹐你便會只顧得新的挑戰﹐忘記了自己已經擁有的東西。」
或者﹐在商場上﹐我真如其他人所言﹐是一隻不擇手段﹑沒有一點人性的豺狼。不過﹐在那背後﹐我其實還有半丁點溫柔。都是全送贈給漪碧的。於是﹐那天﹐聽罷她的說話﹐我望著那迷人的酒窩﹐一手撥著她那頭柔軟的烏髮﹐一手摟著她的腰﹐把嘴脣湊到她的耳邊﹐輕輕地道﹕「那麼﹐做了趙太太以後﹐你便要記緊好好看管我的秘書﹐要她經常在那個廚房裡﹐放滿一切你需要的東西﹐好讓你能夠隨時給我燒菜。」我沒有讓她答話。我把我的嘴脣放到她那兩片上面。然後﹐我們把舌頭互相交疊一起﹐來肯定那一個沾上了蜜糖的承諾。這就是我那些些少的溫柔。根本不能多擠半點來分給其他多餘的人。所以﹐從來﹐我都只得漪碧一個女人。
我樂意在我這間辦公室裡渡過二十四小時。四十八小時。七十二小時。以至更長更長的時候。因為這是我的企業王國的中心。唯有坐在這間倘大的辦公室裡﹐俯瞰外面那狹小的維多利亞港﹐我方能感到自己的存在﹔只有忙過不可開支﹐爭分奪秒地指揮著所有交易進行﹐我方能感受到真正的快樂。更何況﹐在一個只有金錢方是衡量成功的標準的社會裡﹐我更加需要樂于困在這一間房間裡去渡過一分一秒。
他們說﹐一個老闆能夠成功﹐就是懂得下放權力。只是﹐這一句話並不適合我這一間企業。我以為﹐我能夠成功是因為我沒有碰上一個我可以信賴的人﹐而公司裡面則實在有許多只得我才能過目的事。那些決定我成和敗的事。早陣子﹐我接受報紙訪問。其中一個剛出道的記者一進入我的辦公室﹐便脫口說﹕「果然﹐像傳聞般﹐是一個裝修得比家更像一個家的辦公室。是為了應付公司裡面那些需要你每天花上二十四小時的事情嗎﹖」我望著那位小妮子﹐也瞥見了她身後邊那個廚房。我想起了待在家裡的漪碧。我努力擠出一點笑容道﹕「我不介意你說這兒是一個家。老實說﹐一年裡面﹐我待在這兒的時間比在家還要多。」
可是﹐這三天跟以往很不一樣。
整整三天裡﹐我只是坐在寫字檯背後﹐沒有做過一些什麼來。因為我想了又想﹐始終想不到還能夠做些什麼。我再次重讀著檯面上那三份淡橘色的報紙。除了替報社擬好了明天﹐又或者後天那個頭條標題外﹐我已經做不到什麼。這個世界上面﹐終於有一件事情的發展﹐是我控制不了。始終﹐紙包不著火。那兩個記者是有備而來的。他們不知道從那裡得到點頭緒﹐開始知道那些只得我才能過目的事。
望著西邊那個快要沉入大海的火球﹐我終於決定把整件事情用我自己的文字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事到如今﹐這是我唯一能夠控制得了的部份罷。我不希望傳媒把這件醜聞越描越黑﹐添加了許多煽情的材料。我從抽屜裡拿出一疊印有「趙氏企業」四個金漆大字的雪白信紙﹐替墨水筆注滿墨水後﹐便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記憶化成一個又一個黑色的方塊字。
我明白﹐當登上我這篇故事時﹐那間報社總會遺失了一點點我的真正意思。那是中文和英文根本上的差別。不過﹐假如用上英文﹐就明顯是刻意寫給那一份英國報紙﹐就明顯代表我認輸。我沒有輸給任何人。除了我自己外﹐沒有人能夠打敗我。
這是我三天以來﹐第一件能夠做的事情﹐所以﹐我很努力地做﹐很努力地寫。或者﹐在我心深處﹐我還天真地相信我可以靠著這一篇文字扭轉乾坤。可是﹐我其實很清楚眼前的一切。我真的已經差不多走投無路。除了走上這一條路。
我繼續努力地寫。突然﹐辦公室的大門打開了。我沒有抬起頭來。我以為是商業調查科的人來取走我那份證供。不過﹐我只聽得到一個人的腳步聲。一個女人的腳步聲。
竟然是漪碧。從來﹐她都知道要在什麼時候在我眼前出現。她穿了一件麻紗旗袍﹐黑底子﹐蠻大蠻大的紅花﹐兩耳佩著金色的耳墮子。
「你已經三天沒有回到家裡來。」漪碧站著寫字檯前道﹐仿彿這是一件很意外的事情。她的雙頰依然有著迷人的酒窩﹐只是﹐雙眼下面亦多了兩個黑袋子。我知道﹐她也讀了那份亞洲版英國報紙的獨家故事。那一個她其實三年前已經知道的故事。
「你也有三年沒有來過這間辦公室。」我有點語無倫次。看到她兩手攜著兩個行李袋﹐我一時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話來。我不會意外她最終選擇離開。我只是想不到﹐她離開的時候﹐還會跟我道別。畢竟﹐我們都做了四年夫妻罷﹖我當然知道她是愛我的﹐否則﹐早在三年前漪碧那份報紙已經刊登了這三天裡面那份英國報紙的獨家故事。只有深深愛上了﹐才會不介意他底子是如何的壞﹔只有深深愛上了﹐才會懂得如何避開看見他的壞。我記得﹐漪碧那天是這樣跟我說的。
「那天以後﹐我的確已經決定不再踏入這間房半步。因為唯有這樣﹐我才能看不見這房間裡面的文件﹐我才能教自己做你的一個好妻子﹐」漪碧嘆道﹕「我曉得﹐只有無知才能帶來幸福。所以﹐一個幸福的社會不應該有多管閑事的記者。他們只懂得破壞幸福和諧。」她頓了一頓﹐從其中一個行李袋裡取出了一個信封﹐遞到我的跟前。我接了過去﹐還未及答話﹐她便幽幽地道﹕「只是﹐我不能不上來一趟﹖我突然好想你帶我去旅行。可是﹐你已經三天沒有回到家裡來了。所以﹐自行買了兩張去印尼的單程機票後﹐便立即跑上來拿給你。是今晚上機的。」
我望著漪碧傻笑﹐問道﹕「我還能夠離開嗎﹖」
這是一個我早知道答案的問題。我當然還能夠名正言順地離開香港﹐然後遠走高飛。因為直到現在﹐雖然已經過了三天﹐警察方面明顯地還未能正式跟進得到報社呈上去的那些證據。不過﹐我能夠跑到哪兒去﹖難道要我隱姓埋名地過以後的日子﹖在這三天裡﹐我已想得很清楚。我已經沒有其他路可以走。
漪碧沒有立即回答。她放下那兩個行李袋﹐走到我身邊﹐雙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道﹕「我只想你帶我去旅行。去一個沒有歸期的旅行。自渡蜜月後﹐我們已經沒有一起去過旅行。這次算是補償罷。是我自己出錢的。因為我只要你和你的時間。我不要你的錢。你是有錢﹐還是沒有錢﹐都不重要。我又不是要你的錢。我只想跟你一起。我答應嫁給你﹐就因為要和你一起。四年前如此﹐四年後依然如此。帶我去旅行﹐永遠不回來﹐好嗎﹖」
我抬起頭來﹐觸碰到她那幽怨失望的眼神。我的心開始抽搐。我放下了那個信封。我把頭放到她的胸脯﹐雙手摟著她的腰。
「不要做這樣的傻事。我不要你捱苦。我娶你﹐是因為我要給這個世界上我最愛的那個女人幸福﹐要她享盡世間的榮華與富貴﹐要她永遠再不用受苦。假如跟我一起將代表要你捱苦﹐我們分開好了。我不能讓你永遠不可以歸來﹔我不能讓你過著那些流離失所的生活。犯錯的人﹐是我﹐不是你﹐我不能要你一起承受這個懲罰。去一個沒有歸期的旅行﹖請打消這個念頭罷。」
「難道不跟你一起﹐就不是受苦嗎﹖」漪碧搶著道。
「至少﹐還能夠嚐到榮華富貴帶給人的快樂。」我苦笑說。
漪碧推開了我﹐後退兩步狠狠地問道﹕「你到底還不明白﹖......金錢真的對你如此重要﹖」
「難道你以為一個沒有歸期的旅行不用花錢﹖」我轉過臉道。我希望逃避得過漪碧那對眼睛。我沒有勇氣面對她。拾起檯面上的那支墨水筆﹐我繼續寫那一個故事。漪碧沒有再說其他話﹐只是靜靜站在一旁凝望著。
突然﹐她向我衝過來﹐摟著我。我正想避開﹐只覺得背後一陣冰冷﹐痛楚慢慢從背部蔓延全身。我沒有一點力氣。我倒了在地上。我嘗試伸手到背後去。原來﹐漪碧在我背後插了一把刀。
「我知道你已經打算自己一個人到那條不歸的路旅行﹐留下我在這兒獨自生活。為什麼你總是要自己一個解決所有困難﹖為什麼你總只是在享福的時候方想起我﹖為什麼你總不會在碰上困難的時候想起我﹖我不是旁人﹐我是你的妻子啊﹗」在完全失去知覺前﹐我聽到漪碧哭著道﹕「你沒有打算跟我去一趟沒有歸期的旅行。可是﹐我早就決定跟你去一趟沒有歸期的旅行。」
[按﹕其他報名參加派對的﹐請留意石先生。]
Thursday, January 29, 2009
月初﹐在倫敦。正想從查寧十字路越過泰晤士河﹐到彼岸的滑鐵盧吃中飯。途經水石堂書店。原來﹐他們正在減價﹐許多剛出版的小說都半價發售﹐便抵著肚餓﹐跑了進去看看能夠找到一些什麼。
我從書架找來了JULIAN FELLOWES的新作《PAST IMPERFECT》。
記得﹐張愛玲說過﹐成名要趁早。很明顯﹐這一句話十分不適合那位英國作家。又或者﹐很合適。因為「JULIAN FELLOWES」這個名字得到了許多人認識﹐JULIAN FELLOWES這個人已經超過了四十歲。
認識JULIAN FELLOWES﹐全靠林在山。是零四年的一個週末罷。她在父親那份報紙的副刊裡寫書評﹐談到了兩本她早前出差英國時買下來的兩本新出版的小說﹕《PREP》和《SNOBS》。早已不記得她怎樣評論那兩本小說。不過﹐也就是因為讀過了她那篇書評﹐那天碰巧經過北京道時﹐便立即到晨衝買下了JULIAN FELLOWES的首部小說《SNOBS》。是一個很地道的《VANITY FAIR》式的故事﹐細膩地勾劃出英國人那些虛偽和造作。
因為是才女的推介﹐回家途中﹐我急不及待地在地鐵裡拿出了那本新書來讀。讀著扉頁上的作著介紹﹐我方知道﹐原來這個英國人就是電影《高詩福大宅謀殺案》(GOSFORD)的編劇。JULIAN FELLOWES就是憑這部電影給奧斯卡評選為最佳編劇。
我當然記得那一部電影。因為那是一部我差不多從開始直到結尾都在夢鄉裡渡過的電影。
那時候﹐電影剛上畫。有一天﹐一眾同事吃中飯時﹐不知道什麼原因﹐突然談起了偵探電影。大家都聽說﹐《高詩福大宅謀殺案》是一部很出色的電影。於是﹐便同意在星期六下班後﹐一起到電影院去欣賞。因為我們一行十多人﹐便預先訂好座位﹐好讓大家能夠坐在一起。我記得﹐我們霸佔了中間兩排座位。是《午夜凶鈴》後﹐我第一次跟這麼多朋友一起到戲院看電影。(十多人一起觀看那部日本恐怖電影﹐完全不是因為大家都有點害怕﹐而是為了慶祝大學畢業試完結。遞交了試卷後﹐便立即飛奔到銅鑼灣買戲票。)
那部講述英國上流社會生活的電影其實不是很悶蛋的。後來﹐我買了張影碟回家「重看」﹐倒覺得很有趣。現在﹐對英國更多了解後﹐我想會有多一層的體會。不過﹐這些都是後來的事情了。
看電影前的一個晚上﹐也就是一個星期五夜晚。我們一班同事(其實﹐也是朋友)下班後﹐有點如常地跑到了酒館去。碰上了一些朋友的朋友﹐大家都很投契﹐於是﹐一杯又一杯後﹐我們便在那間酒館裡渡過了整個夜晚﹐直至天亮。(這是香港其中一個可愛的地方。酒館賣酒可以賣到天亮。)回家匆匆洗澡換過衣服後﹐便又上班去。那時候﹐大家還年青。居然沒有一個人遲到﹐大家也可以很勤力用心地在公司裡工作。直至一點鐘下班。
或者﹐我該說﹐直至戲院調暗了燈﹐開始放映那一部電影。因為電影一開始﹐我們便慢慢地一個接一個地一起墮進夢鄉。我想﹐那該是一個奇景罷。整個電影院裡﹐中間兩排觀眾一起抱頭大睡﹐怎能夠不是一個奇景﹖
因此﹐當知道《SNOBS》的作者便是《高詩福大宅謀殺案》的編劇後﹐我便老是覺得對不起JULIAN FELLOWES。始終﹐我們那天的行為是很沒有禮貌罷。我總希望能夠補償一點什麼的。雖然﹐我知道﹐我這樣的想法有點傻。不過﹐每次在報上碰上了他的訪問﹐我都會讀一讀。我會儘量教自己多知道這一位英國人一點﹐多認識這一位英國人一點。
我記得﹐張愛玲那一句名言「成名要趁早」。我希望能夠讓這位老人家都享點成名的好處。
我從書架找來了JULIAN FELLOWES的新作《PAST IMPERFECT》。
記得﹐張愛玲說過﹐成名要趁早。很明顯﹐這一句話十分不適合那位英國作家。又或者﹐很合適。因為「JULIAN FELLOWES」這個名字得到了許多人認識﹐JULIAN FELLOWES這個人已經超過了四十歲。
認識JULIAN FELLOWES﹐全靠林在山。是零四年的一個週末罷。她在父親那份報紙的副刊裡寫書評﹐談到了兩本她早前出差英國時買下來的兩本新出版的小說﹕《PREP》和《SNOBS》。早已不記得她怎樣評論那兩本小說。不過﹐也就是因為讀過了她那篇書評﹐那天碰巧經過北京道時﹐便立即到晨衝買下了JULIAN FELLOWES的首部小說《SNOBS》。是一個很地道的《VANITY FAIR》式的故事﹐細膩地勾劃出英國人那些虛偽和造作。
因為是才女的推介﹐回家途中﹐我急不及待地在地鐵裡拿出了那本新書來讀。讀著扉頁上的作著介紹﹐我方知道﹐原來這個英國人就是電影《高詩福大宅謀殺案》(GOSFORD)的編劇。JULIAN FELLOWES就是憑這部電影給奧斯卡評選為最佳編劇。
我當然記得那一部電影。因為那是一部我差不多從開始直到結尾都在夢鄉裡渡過的電影。
那時候﹐電影剛上畫。有一天﹐一眾同事吃中飯時﹐不知道什麼原因﹐突然談起了偵探電影。大家都聽說﹐《高詩福大宅謀殺案》是一部很出色的電影。於是﹐便同意在星期六下班後﹐一起到電影院去欣賞。因為我們一行十多人﹐便預先訂好座位﹐好讓大家能夠坐在一起。我記得﹐我們霸佔了中間兩排座位。是《午夜凶鈴》後﹐我第一次跟這麼多朋友一起到戲院看電影。(十多人一起觀看那部日本恐怖電影﹐完全不是因為大家都有點害怕﹐而是為了慶祝大學畢業試完結。遞交了試卷後﹐便立即飛奔到銅鑼灣買戲票。)
那部講述英國上流社會生活的電影其實不是很悶蛋的。後來﹐我買了張影碟回家「重看」﹐倒覺得很有趣。現在﹐對英國更多了解後﹐我想會有多一層的體會。不過﹐這些都是後來的事情了。
看電影前的一個晚上﹐也就是一個星期五夜晚。我們一班同事(其實﹐也是朋友)下班後﹐有點如常地跑到了酒館去。碰上了一些朋友的朋友﹐大家都很投契﹐於是﹐一杯又一杯後﹐我們便在那間酒館裡渡過了整個夜晚﹐直至天亮。(這是香港其中一個可愛的地方。酒館賣酒可以賣到天亮。)回家匆匆洗澡換過衣服後﹐便又上班去。那時候﹐大家還年青。居然沒有一個人遲到﹐大家也可以很勤力用心地在公司裡工作。直至一點鐘下班。
或者﹐我該說﹐直至戲院調暗了燈﹐開始放映那一部電影。因為電影一開始﹐我們便慢慢地一個接一個地一起墮進夢鄉。我想﹐那該是一個奇景罷。整個電影院裡﹐中間兩排觀眾一起抱頭大睡﹐怎能夠不是一個奇景﹖
因此﹐當知道《SNOBS》的作者便是《高詩福大宅謀殺案》的編劇後﹐我便老是覺得對不起JULIAN FELLOWES。始終﹐我們那天的行為是很沒有禮貌罷。我總希望能夠補償一點什麼的。雖然﹐我知道﹐我這樣的想法有點傻。不過﹐每次在報上碰上了他的訪問﹐我都會讀一讀。我會儘量教自己多知道這一位英國人一點﹐多認識這一位英國人一點。
我記得﹐張愛玲那一句名言「成名要趁早」。我希望能夠讓這位老人家都享點成名的好處。
Saturday, January 24, 2009
上期的「兩周一聚」﹐我按著《泰晤士報》記者在加沙和以色列邊界幾天的報導﹐寫了一個母親在戰爭裡面的故事。
故事裡﹐從開始到結尾﹐我都不斷提到外面白矇矇一片的濃霧。甚至可以說﹐那才是故事的主角。沒有了那白矇矇一片﹐掩蓋了所有色彩的濃霧﹐不能把黛璃那些零零碎碎的想法串連起來。
我解釋道﹐那是煙幕彈的關係。是故事裡那個軍事強過為了掩護地面部隊進攻﹐發射出來的煙幕彈。
那其實是以色列軍方單方面的講法。至於﹐有沒有人相信﹐則是另外一回事。
聖誕假期完畢﹐首天上班的日子﹐我如常買了份報紙才跳上火車。這是自小養成的習慣。我要靠讀報紙來讓自己的腦袋從睡夢中清醒過來。我是不能自行駕車上班。因為收音機﹐以至電視﹐都不可以如報紙般﹐教我的腦袋跟身體一起返回現實的生活。我是不可能一天不讀報紙的。
那天﹐《泰晤士報》的頭條新聞﹐便是質疑以色列軍隊非法地使用那些會發出白矇矇一片濃霧的「煙幕彈」。「煙幕彈」只是以色列軍方使用的名詞。那一種武器的名稱叫做「WHITE PHOSPHORUS」。假如給這種砲彈打中﹐該處皮膚會立即向身體裡面燃燒起來﹐直入骨頭。傷者會痛苦得生不如死﹐很不人道。所以﹐一九八零年的時候﹐世界各國簽了一條日內瓦公約﹐禁止使用「WHITE PHOSPHORUS」來做攻擊武器。至於﹐利用其所產生的濃霧來做掩護﹐倒是合法的。
我老是以為﹐在戰爭裡頭講合法與不合法﹐實在很反智。戰爭本身就是一件不合法的事情。在一件不合法的事情基礎上﹐討論裡面什麼是合法﹐什麼是不合法﹐不是很反智嗎﹖這就等於界定用刀殺人是不合法的﹐不過用槍殺人則屬合法。
這個世界本來就是荒謬的。既然我們定下了如此規矩﹐我們以後殺人就要按著這些規矩來辦。
莫以為沒有人知道自己不按規矩辦事。蒐集了一輪證據後﹐《泰晤士報》的記者開始懷疑以色列軍隊非法地使用那些「WHITE PHOSPHORUS」來攻擊加沙。他們跑了去質問以色列的軍官。那些以色列人一口否認﹐只說他們不過用「WHITE PHOSPHORUS」來做煙幕彈罷了﹐跟美軍﹑英軍的用法一樣。
望著自己手上的證據﹐《泰晤士報》的記者完全有理由相信以色列軍方開眼說謊。於是﹐繼續不斷追查﹐繼續不斷蒐集更多的證據﹐務求揭穿以色列人那一個謊言。他們跑到戰場上﹐收集那些空罐彈殼﹔他們跑到醫院﹐探望那些傷者﹐了解他們受傷的情況。然後﹐每天在報上大字標題抨擊以色列在戰場上的非法行為。
在那份歷史悠久的英國報紙不斷無火轟炸下﹐以色列軍方開始改變口供。當聯合國的辦事處也給那些「煙幕彈」炸毀後﹐以色列軍方知道不能再堅持下去。他們開始指責哈馬思組織經常利用平民百姓來做掩護。他們說﹐哈馬思的人經常在加沙平民區裡向以色列發射導彈﹐就是把那些無辜的巴勒斯坦人送上戰場。所有錯都是哈馬思的錯。他們發射「WHITE PHOSPHORUS」﹐的確是為了做掩護的。
《泰晤士報》記者不接受這種不合理的解釋。於是﹐繼續每天向以色列開火。
到了一月二十一日﹐以色列軍方終於宣佈﹐會調查何解那些「WHITE PHOSPHORUS」會給射到加沙的平民區裡面去。
每天讀著《泰晤士報》的報導﹐我感到很驕傲。我竟然有幸成為這份報紙的讀者。
[按﹕私人關係﹐兼農曆新年﹐此欄暫停四天。二十九日再續。恭祝大家新年快樂﹐萬事如意﹐身體健康。]
故事裡﹐從開始到結尾﹐我都不斷提到外面白矇矇一片的濃霧。甚至可以說﹐那才是故事的主角。沒有了那白矇矇一片﹐掩蓋了所有色彩的濃霧﹐不能把黛璃那些零零碎碎的想法串連起來。
我解釋道﹐那是煙幕彈的關係。是故事裡那個軍事強過為了掩護地面部隊進攻﹐發射出來的煙幕彈。
那其實是以色列軍方單方面的講法。至於﹐有沒有人相信﹐則是另外一回事。
聖誕假期完畢﹐首天上班的日子﹐我如常買了份報紙才跳上火車。這是自小養成的習慣。我要靠讀報紙來讓自己的腦袋從睡夢中清醒過來。我是不能自行駕車上班。因為收音機﹐以至電視﹐都不可以如報紙般﹐教我的腦袋跟身體一起返回現實的生活。我是不可能一天不讀報紙的。
那天﹐《泰晤士報》的頭條新聞﹐便是質疑以色列軍隊非法地使用那些會發出白矇矇一片濃霧的「煙幕彈」。「煙幕彈」只是以色列軍方使用的名詞。那一種武器的名稱叫做「WHITE PHOSPHORUS」。假如給這種砲彈打中﹐該處皮膚會立即向身體裡面燃燒起來﹐直入骨頭。傷者會痛苦得生不如死﹐很不人道。所以﹐一九八零年的時候﹐世界各國簽了一條日內瓦公約﹐禁止使用「WHITE PHOSPHORUS」來做攻擊武器。至於﹐利用其所產生的濃霧來做掩護﹐倒是合法的。
我老是以為﹐在戰爭裡頭講合法與不合法﹐實在很反智。戰爭本身就是一件不合法的事情。在一件不合法的事情基礎上﹐討論裡面什麼是合法﹐什麼是不合法﹐不是很反智嗎﹖這就等於界定用刀殺人是不合法的﹐不過用槍殺人則屬合法。
這個世界本來就是荒謬的。既然我們定下了如此規矩﹐我們以後殺人就要按著這些規矩來辦。
莫以為沒有人知道自己不按規矩辦事。蒐集了一輪證據後﹐《泰晤士報》的記者開始懷疑以色列軍隊非法地使用那些「WHITE PHOSPHORUS」來攻擊加沙。他們跑了去質問以色列的軍官。那些以色列人一口否認﹐只說他們不過用「WHITE PHOSPHORUS」來做煙幕彈罷了﹐跟美軍﹑英軍的用法一樣。
望著自己手上的證據﹐《泰晤士報》的記者完全有理由相信以色列軍方開眼說謊。於是﹐繼續不斷追查﹐繼續不斷蒐集更多的證據﹐務求揭穿以色列人那一個謊言。他們跑到戰場上﹐收集那些空罐彈殼﹔他們跑到醫院﹐探望那些傷者﹐了解他們受傷的情況。然後﹐每天在報上大字標題抨擊以色列在戰場上的非法行為。
在那份歷史悠久的英國報紙不斷無火轟炸下﹐以色列軍方開始改變口供。當聯合國的辦事處也給那些「煙幕彈」炸毀後﹐以色列軍方知道不能再堅持下去。他們開始指責哈馬思組織經常利用平民百姓來做掩護。他們說﹐哈馬思的人經常在加沙平民區裡向以色列發射導彈﹐就是把那些無辜的巴勒斯坦人送上戰場。所有錯都是哈馬思的錯。他們發射「WHITE PHOSPHORUS」﹐的確是為了做掩護的。
《泰晤士報》記者不接受這種不合理的解釋。於是﹐繼續每天向以色列開火。
到了一月二十一日﹐以色列軍方終於宣佈﹐會調查何解那些「WHITE PHOSPHORUS」會給射到加沙的平民區裡面去。
每天讀著《泰晤士報》的報導﹐我感到很驕傲。我竟然有幸成為這份報紙的讀者。
[按﹕私人關係﹐兼農曆新年﹐此欄暫停四天。二十九日再續。恭祝大家新年快樂﹐萬事如意﹐身體健康。]
Friday, January 23, 2009
一月二十日(美國時間)﹐奧巴馬終於正式成為美國總統。他那位小女兒也正式成為自甘乃迪總統那一家人後﹐歷史上白宮裡面最年輕的住客。
翌日(英國時間)﹐《泰晤士報》當然大幅報導這位第四十四任美國總統的就職典禮。正聞版裡﹐不算社評﹐共八大版篇幅﹔副刊裡﹐不算專欄作家的文章﹐則更佔上了十二版。即整份報紙裡﹐至少三分一的版面都是奧巴馬成為新一任美國總統的新聞。畢竟﹐美國是英國最親密的夥伴。
早前﹐朋友悲嘆道﹐香港報紙的質素已經淪落到「章子怡跟男友在海灘調情」能夠成為頭條新聞的地步。其實﹐這未必是一件壞事。莫忘記那一句老掉了大牙的說話﹕「沒有新聞﹐就是好新聞」。可是﹐當全世界都關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加沙的戰爭的時候﹐當所有人都在談論津巴布韋疫症的發展的時候﹐當大家都關心零九年全球經濟狀況的時候﹐用上「章子怡跟男友在海灘調情」這樣的大事來做報紙的頭條﹐假如不是太幸福的話﹐香港人實在是無知得很可憐。
不過﹐縱然如此﹐「奧巴馬正式成為美國總統」應該如無意外會是那些華文報紙的頭條罷。始終﹐中國這個世界工廠是否繼續能夠「健康地」生存下去﹐實在有賴美國這個市場是否能夠撐下去。這位第四十四任美國總統當然是關鍵。
話雖如此﹐美國總統就職典禮究竟對以後世界發展有什麼影響呢﹖典禮裡﹐還不是有人唱歌﹑有人宣誓﹑有人慶祝﹐以至所有儀式﹖談到對世界的影響﹐還要看上任後的政策。所以﹐假如有香港華文報紙沒有選上了「奧巴馬正式成為美國總統」做頭條﹐也算是合情和合理的。在雅虎香港的網頁裡﹐頭條就是香港今年推行什麼國民教育﹐二條則是「第一夫人通過衣著測試﹐大家一致讚好」。
美國總統就職典禮真的只是有人唱歌﹑有人宣誓﹑有人慶祝等儀式嗎﹖
這一些﹐《泰晤士報》當然有報導﹔甚至連「第一夫人的衣著測試」﹐一樣有專人撰文。只是﹐放在副刊裡面罷了。畢竟﹐只是軟性的東西。
報社最看重的﹐佔了最大的篇幅﹐就是分析那一篇就職演辭。這份英國歷史最悠久的報紙邀請了三個不同的人﹐藉著奧巴馬那篇演講辭﹐在正聞版裡撰文﹐嘗試了解一下這位黑人總統以後的政策方向。一位是報社的美國總編輯﹐一位是以前替貝理雅撰寫演辭的人﹐一位是報社的外交事務專員。
這其實沒有什麼意外。每當有什麼重要演講﹐《泰晤士報》都會找一些人來分析一下那份講辭。像黨魁在政黨會議裡的開幕辭﹔像奧巴馬十一月勝出選舉後的演講。
我很喜歡讀那些文章。因為至少能夠學習到別人如何寫一篇有力的演講辭。有幸在外國生活﹐當然要學習一些只能夠在外國學習得到的事情。
只是﹐整份《泰晤士報》裡﹐我最喜歡的其實是布殊兩個女兒的那一篇文章。我不敢說那是《泰晤士報》獨家刊載﹐不過﹐它就是刊登在專欄作家那些版面裡。應該是報社邀稿。我不相信﹐兩個美國少女會主動投稿一份英國報紙。
文章裡頭﹐布殊那兩個女兒向奧巴馬那兩個女兒提供了一些在白宮生活的提議和忠告。老實說﹐整篇文章可讀的地方實在沒有幾多。可是﹐那唯一可讀之處﹐就觸動了我的心靈。我甚至覺得眼眶裡有點眼淚在蕩漾。
那是結尾的部份。BARBARA AND JENNA BUSH如此寫道﹕
「Our dad, like yours, is a man of great integrity and love; a man who always put us first. We still see him now as we did when we were 7: as our loving daddy. Our dad, who read to us nightly, taught us how to score tedious baseball games. He is our father, not the sketch in a paper or part of a skit on TV.
Many will think they know your father, but they have no idea how he felt on the day you were born, the pride he felt on your first day of school or how much you both love being his daughters. So here is our most important piece of advice - remember who your dad really is.」
當想到布殊八年裡面的一切種種﹐讀著這兩段文字﹐能夠沒有一點感動嗎﹖
翌日(英國時間)﹐《泰晤士報》當然大幅報導這位第四十四任美國總統的就職典禮。正聞版裡﹐不算社評﹐共八大版篇幅﹔副刊裡﹐不算專欄作家的文章﹐則更佔上了十二版。即整份報紙裡﹐至少三分一的版面都是奧巴馬成為新一任美國總統的新聞。畢竟﹐美國是英國最親密的夥伴。
早前﹐朋友悲嘆道﹐香港報紙的質素已經淪落到「章子怡跟男友在海灘調情」能夠成為頭條新聞的地步。其實﹐這未必是一件壞事。莫忘記那一句老掉了大牙的說話﹕「沒有新聞﹐就是好新聞」。可是﹐當全世界都關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加沙的戰爭的時候﹐當所有人都在談論津巴布韋疫症的發展的時候﹐當大家都關心零九年全球經濟狀況的時候﹐用上「章子怡跟男友在海灘調情」這樣的大事來做報紙的頭條﹐假如不是太幸福的話﹐香港人實在是無知得很可憐。
不過﹐縱然如此﹐「奧巴馬正式成為美國總統」應該如無意外會是那些華文報紙的頭條罷。始終﹐中國這個世界工廠是否繼續能夠「健康地」生存下去﹐實在有賴美國這個市場是否能夠撐下去。這位第四十四任美國總統當然是關鍵。
話雖如此﹐美國總統就職典禮究竟對以後世界發展有什麼影響呢﹖典禮裡﹐還不是有人唱歌﹑有人宣誓﹑有人慶祝﹐以至所有儀式﹖談到對世界的影響﹐還要看上任後的政策。所以﹐假如有香港華文報紙沒有選上了「奧巴馬正式成為美國總統」做頭條﹐也算是合情和合理的。在雅虎香港的網頁裡﹐頭條就是香港今年推行什麼國民教育﹐二條則是「第一夫人通過衣著測試﹐大家一致讚好」。
美國總統就職典禮真的只是有人唱歌﹑有人宣誓﹑有人慶祝等儀式嗎﹖
這一些﹐《泰晤士報》當然有報導﹔甚至連「第一夫人的衣著測試」﹐一樣有專人撰文。只是﹐放在副刊裡面罷了。畢竟﹐只是軟性的東西。
報社最看重的﹐佔了最大的篇幅﹐就是分析那一篇就職演辭。這份英國歷史最悠久的報紙邀請了三個不同的人﹐藉著奧巴馬那篇演講辭﹐在正聞版裡撰文﹐嘗試了解一下這位黑人總統以後的政策方向。一位是報社的美國總編輯﹐一位是以前替貝理雅撰寫演辭的人﹐一位是報社的外交事務專員。
這其實沒有什麼意外。每當有什麼重要演講﹐《泰晤士報》都會找一些人來分析一下那份講辭。像黨魁在政黨會議裡的開幕辭﹔像奧巴馬十一月勝出選舉後的演講。
我很喜歡讀那些文章。因為至少能夠學習到別人如何寫一篇有力的演講辭。有幸在外國生活﹐當然要學習一些只能夠在外國學習得到的事情。
只是﹐整份《泰晤士報》裡﹐我最喜歡的其實是布殊兩個女兒的那一篇文章。我不敢說那是《泰晤士報》獨家刊載﹐不過﹐它就是刊登在專欄作家那些版面裡。應該是報社邀稿。我不相信﹐兩個美國少女會主動投稿一份英國報紙。
文章裡頭﹐布殊那兩個女兒向奧巴馬那兩個女兒提供了一些在白宮生活的提議和忠告。老實說﹐整篇文章可讀的地方實在沒有幾多。可是﹐那唯一可讀之處﹐就觸動了我的心靈。我甚至覺得眼眶裡有點眼淚在蕩漾。
那是結尾的部份。BARBARA AND JENNA BUSH如此寫道﹕
「Our dad, like yours, is a man of great integrity and love; a man who always put us first. We still see him now as we did when we were 7: as our loving daddy. Our dad, who read to us nightly, taught us how to score tedious baseball games. He is our father, not the sketch in a paper or part of a skit on TV.
Many will think they know your father, but they have no idea how he felt on the day you were born, the pride he felt on your first day of school or how much you both love being his daughters. So here is our most important piece of advice - remember who your dad really is.」
當想到布殊八年裡面的一切種種﹐讀著這兩段文字﹐能夠沒有一點感動嗎﹖
Thursday, January 22, 2009
上餐館去﹐可以選擇的話﹐我喜歡選那些小的。尤其是那些小規模家庭式經營的。我喜歡裡面那親切和溫暖的感覺。因為座位不多﹐餐廳員工跟顧客總是能打成一片﹐經常喜氣洋洋﹐教人吃得很愉快。
那是許多許多年前在紐西蘭領略得到的道理。
那天﹐是我們在奧克蘭的最後一個晚上。我們冒著雨﹐按著旅遊書《孤獨星球》介紹﹐跑到了一個著名當地人消遣娛樂的地方吃晚飯。(名字是實在記不起來了。因為的確是許多年前的事情。那時候﹐我還喜歡帶著《孤獨星球》去旅行。)
星期五關係﹐許多餐廳都滿了座。當然﹐包括旅遊書介紹的那一些。我們邊走邊找。最後﹐我們碰上了一間才剛開門營業的小店子。裡面才大約十多個座位。老闆和老闆娘兩人還在整理店裡面一切﹐來迎接那天晚上的生意。本來﹐跟其他餐廳一樣﹐也是給人客訂滿了。不過﹐可能見我們濕著的身子實在有點狼狽﹐不忍見我們又要在雨中繼續尋找餐廳﹐於是﹐商量了一會兒後﹐便在一角多加了一張桌子給我們四個人。
老闆和老闆娘同時也是那間餐廳的廚師和侍應。廚房是開放式的。食客可以輕易地看到他們如何炮製那一道又一道可口味美的菜式。他們也很好客﹐經常跑來看我們需要些什麼。可能時候還早﹐許多訂了座位的食客還沒有來﹐他們便會跑過來跟我們聊一聊天﹔不過﹐同時候﹐他們也懂得不打擾我們用膳。我喜歡跟餐廳老闆聊天﹐聽聽他們的介紹﹐知道他們的一些小故事﹔只是﹐我亦很怕遇上那些很喜歡跟人聊天的餐廳老闆﹐我不知道該應酬他們﹐還是一口一口吃著面前那些菜。
晚了點﹐客人開始魚貫而來。雖然很忙碌﹐他們兩夫婦依然笑臉迎人地照顧所有客人﹐也不忘跟客人談天說地。當然﹐也沒有忘記不打擾客人用膳。跟他們菜式的火候一樣﹐對於應酬和打擾中間的位置﹐他們實在拿捏得很準確。望著所有食客開懷的笑容﹐望著他們兩夫婦如此合拍﹐我實在十分享受那一頓晚飯。直到現在﹐縱然是許多許多年後﹐我還是不能忘掉那頓晚飯裡面的開心和歡愉。
我愛上紐西蘭﹐這一間小餐廳是其中一個原因。(另一個﹐該是黃昏揚帆出海﹐在那小小的帆船上吃一頓海鮮晚飯的經歷。無獨有偶﹐帆船上亦只得船主兩夫婦和我們四人。)
那間店子雖然不大﹐可是﹐現在回想起來﹐單靠他們兩個人既是廚師又是侍應地便打點得如此井井有條﹐讓所有客人都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實在有點不能想像。我懷疑過自己是否記錯了一點點小細節。不過﹐我知道﹐我的記憶力雖然有點衰退(餐廳名字﹑地址是統統記不起來了)﹐可是﹐烙印在心裡面的事情﹐便是患上了老人痴呆症﹐也是永遠不能忘掉的。
老友結婚在即﹐會到紐西蘭渡蜜月。他知道我喜歡紐西蘭﹐便問我是否有些介紹。老實說﹐除了這一點點外﹐我已經講不出紐西蘭的什麼來。畢竟﹐已經是許多年前的事情。我只記得﹐那是一次很愉快的旅行。一次我永遠不會忘記的旅行。
我相信﹐我那位老友將會很明白我這個想法。
(按﹕我知道下期「兩周一聚」的題目就是《旅行》。不過﹐這一篇從來都不是為了參加那個聚會而寫的。所以﹐不是早到了。只是﹐旅行這個題材實在很難避免不去接觸。)
那是許多許多年前在紐西蘭領略得到的道理。
那天﹐是我們在奧克蘭的最後一個晚上。我們冒著雨﹐按著旅遊書《孤獨星球》介紹﹐跑到了一個著名當地人消遣娛樂的地方吃晚飯。(名字是實在記不起來了。因為的確是許多年前的事情。那時候﹐我還喜歡帶著《孤獨星球》去旅行。)
星期五關係﹐許多餐廳都滿了座。當然﹐包括旅遊書介紹的那一些。我們邊走邊找。最後﹐我們碰上了一間才剛開門營業的小店子。裡面才大約十多個座位。老闆和老闆娘兩人還在整理店裡面一切﹐來迎接那天晚上的生意。本來﹐跟其他餐廳一樣﹐也是給人客訂滿了。不過﹐可能見我們濕著的身子實在有點狼狽﹐不忍見我們又要在雨中繼續尋找餐廳﹐於是﹐商量了一會兒後﹐便在一角多加了一張桌子給我們四個人。
老闆和老闆娘同時也是那間餐廳的廚師和侍應。廚房是開放式的。食客可以輕易地看到他們如何炮製那一道又一道可口味美的菜式。他們也很好客﹐經常跑來看我們需要些什麼。可能時候還早﹐許多訂了座位的食客還沒有來﹐他們便會跑過來跟我們聊一聊天﹔不過﹐同時候﹐他們也懂得不打擾我們用膳。我喜歡跟餐廳老闆聊天﹐聽聽他們的介紹﹐知道他們的一些小故事﹔只是﹐我亦很怕遇上那些很喜歡跟人聊天的餐廳老闆﹐我不知道該應酬他們﹐還是一口一口吃著面前那些菜。
晚了點﹐客人開始魚貫而來。雖然很忙碌﹐他們兩夫婦依然笑臉迎人地照顧所有客人﹐也不忘跟客人談天說地。當然﹐也沒有忘記不打擾客人用膳。跟他們菜式的火候一樣﹐對於應酬和打擾中間的位置﹐他們實在拿捏得很準確。望著所有食客開懷的笑容﹐望著他們兩夫婦如此合拍﹐我實在十分享受那一頓晚飯。直到現在﹐縱然是許多許多年後﹐我還是不能忘掉那頓晚飯裡面的開心和歡愉。
我愛上紐西蘭﹐這一間小餐廳是其中一個原因。(另一個﹐該是黃昏揚帆出海﹐在那小小的帆船上吃一頓海鮮晚飯的經歷。無獨有偶﹐帆船上亦只得船主兩夫婦和我們四人。)
那間店子雖然不大﹐可是﹐現在回想起來﹐單靠他們兩個人既是廚師又是侍應地便打點得如此井井有條﹐讓所有客人都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實在有點不能想像。我懷疑過自己是否記錯了一點點小細節。不過﹐我知道﹐我的記憶力雖然有點衰退(餐廳名字﹑地址是統統記不起來了)﹐可是﹐烙印在心裡面的事情﹐便是患上了老人痴呆症﹐也是永遠不能忘掉的。
老友結婚在即﹐會到紐西蘭渡蜜月。他知道我喜歡紐西蘭﹐便問我是否有些介紹。老實說﹐除了這一點點外﹐我已經講不出紐西蘭的什麼來。畢竟﹐已經是許多年前的事情。我只記得﹐那是一次很愉快的旅行。一次我永遠不會忘記的旅行。
我相信﹐我那位老友將會很明白我這個想法。
(按﹕我知道下期「兩周一聚」的題目就是《旅行》。不過﹐這一篇從來都不是為了參加那個聚會而寫的。所以﹐不是早到了。只是﹐旅行這個題材實在很難避免不去接觸。)
Wednesday, January 21, 2009
那天﹐《明報》裡面有這樣的一段新聞稿﹕「一名男子晚上八時許走出銅鑼灣維園道行人天橋並跨出欄杆,抗議的士『短加長減』方案,他其後被捕。現場消息指出,該名男子自稱是的士司機,他在晚上8時許,跨出行人橋欄杆,舉起反對的士『短加長減』方案標語。警察一直勸他下來但不成功,於是封鎖三條行車線,以便消防員鋪設救生氣墊。他在擾攘約半小時後返回地面,警方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把他拘捕。」
我想﹐《的士司機公開示威被捕》這個標題會比報社那一個什麼《男子反短加長減危坐被捕》好一點。至少﹐只看標題﹐我這一個在歐洲生活的香港人會比較容易理解得到那是一件什麼事情。「反短加長減」和「危坐」都不是中國人會共同使用的中文詞語。自稱知識分子的報紙尚且充斥著這種只局限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得到理解的詞語﹐難怪香港華文報紙許多年來也不能加一點價。它們面對的市場﹐根本就不容許它們加價。
越來越少人讀報紙﹐那是不爭的事實。是全球所有報社都在面對的問題。還沒有人想得到真正解決的方法。在年輕即食麵一代都因為天生惰性﹐不喜歡在文字裡頭多發揮想像底下﹐互聯網和影像媒體的確是越來越難以給擊敗。畢竟﹐用文字去了解一件事情﹐比用圖畫影像困難。那是因為閱讀需要腦袋多做些功夫﹐我們才能接收得到裡面的意思。圖畫和影像﹐則直接得多了﹐可以免卻那一種叫做「想像」的轉化過程。現在﹐大家都講求速度﹐越來越少人讀報紙﹐實在合情﹐也合理。
在這樣的環境裡頭﹐加上全球經濟大衰退﹐無疑﹐經營報社只會越來越艱難。在一代比一代更不喜歡用腦袋想像底下﹐我的確相信﹐報紙和一切文字傳媒會最終逃不過絕種的命運。在一個真正解決方法來面對那日益險峻的挑戰出爐前﹐大家談的所謂生存之道﹐也不過是嘗試把絕種的日子儘量拖延罷了。
在這方面﹐華文文字媒體應該有點優勢。因為中國人的數目實在很多﹐而且分佈世界任何一個角落。在一個窮鄉僻壤的地方﹐你可能終於找不到一間愛爾蘭酒館﹐不過﹐你就是不可能找不到一間中國外賣店﹐以至中國餐館。世界上沒有一個地方沒有一個中國人。
那就是市場。那才是華文報社應該要面對的市場。一件商品﹐最重要的還是市場。
要爭奪這個全球中國人的讀者市場﹐報社就需要用上中國人都會共同使用的中文詞彙﹐要讓任何一個地方的中國人都能夠讀得懂報紙裡面的文字。畢竟要人家買自己那一份報紙來讀﹐就首先要讓人家讀得懂自己這份報紙。
在共產黨的統治底下﹐中國大陸的語文已經爛得只有中國語文的外殼﹐而沒有中國語文的實體。可能﹐那些海外的中國大陸人會接受得了那些紅色漢語﹐不過﹐只要有些讀起來啖啖肉﹐沒有膽固醇的中文出現﹐他們還會選擇中國大陸的報紙嗎﹖況且﹐加上那些嚴格的審查制度﹐中國大陸的報紙是不可能跟香港和台灣的華文報社爭奪那一個全球中國人的讀者市場。至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他們的中文水平本身就差﹐完全可以不用理會。
於是﹐香港報社要生存下來﹐那一個唯一的辦法其實也不是什麼困難的辦法。因為能夠跟我們爭奪的﹐其實就只有沒有一點國際視野的台灣。也因為台灣沒有一丁點的國際視野﹐所以其實也不用太過顧慮。雖然台灣人的中文可能會寫得比香港人流暢﹐少一點膽固醇﹐少一點生硬地從英文翻譯過來的詞語。
可是﹐在越來越接近中國大陸的時候﹐香港的記者已經開始沾染了中國大陸那些爛得不能再爛的語文﹐開始習慣把一些詞語強行生吞地自我刪減﹐如什麼「反短加長減」和「危坐」﹐讓自己的文章只能夠在自己的地方通行。這是很不智的。
記者身為語文先鋒﹐卻不以身作則﹐不但不抗衛我們中國人越來越脆弱的語文﹐反而助紂為虐﹐不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悲哀嗎﹖
我想﹐《的士司機公開示威被捕》這個標題會比報社那一個什麼《男子反短加長減危坐被捕》好一點。至少﹐只看標題﹐我這一個在歐洲生活的香港人會比較容易理解得到那是一件什麼事情。「反短加長減」和「危坐」都不是中國人會共同使用的中文詞語。自稱知識分子的報紙尚且充斥著這種只局限在那個前英國殖民地得到理解的詞語﹐難怪香港華文報紙許多年來也不能加一點價。它們面對的市場﹐根本就不容許它們加價。
越來越少人讀報紙﹐那是不爭的事實。是全球所有報社都在面對的問題。還沒有人想得到真正解決的方法。在年輕即食麵一代都因為天生惰性﹐不喜歡在文字裡頭多發揮想像底下﹐互聯網和影像媒體的確是越來越難以給擊敗。畢竟﹐用文字去了解一件事情﹐比用圖畫影像困難。那是因為閱讀需要腦袋多做些功夫﹐我們才能接收得到裡面的意思。圖畫和影像﹐則直接得多了﹐可以免卻那一種叫做「想像」的轉化過程。現在﹐大家都講求速度﹐越來越少人讀報紙﹐實在合情﹐也合理。
在這樣的環境裡頭﹐加上全球經濟大衰退﹐無疑﹐經營報社只會越來越艱難。在一代比一代更不喜歡用腦袋想像底下﹐我的確相信﹐報紙和一切文字傳媒會最終逃不過絕種的命運。在一個真正解決方法來面對那日益險峻的挑戰出爐前﹐大家談的所謂生存之道﹐也不過是嘗試把絕種的日子儘量拖延罷了。
在這方面﹐華文文字媒體應該有點優勢。因為中國人的數目實在很多﹐而且分佈世界任何一個角落。在一個窮鄉僻壤的地方﹐你可能終於找不到一間愛爾蘭酒館﹐不過﹐你就是不可能找不到一間中國外賣店﹐以至中國餐館。世界上沒有一個地方沒有一個中國人。
那就是市場。那才是華文報社應該要面對的市場。一件商品﹐最重要的還是市場。
要爭奪這個全球中國人的讀者市場﹐報社就需要用上中國人都會共同使用的中文詞彙﹐要讓任何一個地方的中國人都能夠讀得懂報紙裡面的文字。畢竟要人家買自己那一份報紙來讀﹐就首先要讓人家讀得懂自己這份報紙。
在共產黨的統治底下﹐中國大陸的語文已經爛得只有中國語文的外殼﹐而沒有中國語文的實體。可能﹐那些海外的中國大陸人會接受得了那些紅色漢語﹐不過﹐只要有些讀起來啖啖肉﹐沒有膽固醇的中文出現﹐他們還會選擇中國大陸的報紙嗎﹖況且﹐加上那些嚴格的審查制度﹐中國大陸的報紙是不可能跟香港和台灣的華文報社爭奪那一個全球中國人的讀者市場。至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他們的中文水平本身就差﹐完全可以不用理會。
於是﹐香港報社要生存下來﹐那一個唯一的辦法其實也不是什麼困難的辦法。因為能夠跟我們爭奪的﹐其實就只有沒有一點國際視野的台灣。也因為台灣沒有一丁點的國際視野﹐所以其實也不用太過顧慮。雖然台灣人的中文可能會寫得比香港人流暢﹐少一點膽固醇﹐少一點生硬地從英文翻譯過來的詞語。
可是﹐在越來越接近中國大陸的時候﹐香港的記者已經開始沾染了中國大陸那些爛得不能再爛的語文﹐開始習慣把一些詞語強行生吞地自我刪減﹐如什麼「反短加長減」和「危坐」﹐讓自己的文章只能夠在自己的地方通行。這是很不智的。
記者身為語文先鋒﹐卻不以身作則﹐不但不抗衛我們中國人越來越脆弱的語文﹐反而助紂為虐﹐不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悲哀嗎﹖
Tuesday, January 20, 2009
今天﹐我當然要準時離開公司。因為是愛華頓作客利物浦的日子。球賽晚上八時開始。電視會現場直播。當然﹐我指的是這兒的有線電視。星期一的比賽﹐直播的那一間有線電視是SETANTA。
其實﹐那一間有線電視臺會直播這場比賽﹐跟我沒有什麼關係。我只需要知道有電視臺直播便成。因為我的住所裡面﹐那部電視就祇接收得到那幾個最普通的電視臺。無論如何﹐要看球賽直播﹐我是要到附近的酒館去。匆匆煮了點吃的後﹐便冒著有點寒冷的空氣﹐跑到外面去。我要親眼見證愛華頓能夠在一個星期內連續兩次擊敗利物浦。今天是我們七天裡面首次碰面﹐是聯賽的比賽﹔星期天的那一場﹐則是足總杯淘汰賽。都是愛華頓作客。
我其實是一個很迷信的人。本來﹐選擇酒館觀看球賽有點難度。因為我不會選擇那些我每次去到觀看球賽﹐愛華頓都會敗北的酒館﹔我只會選擇那些我每次去到觀看球賽﹐愛華頓都能夠贏球﹐至少不會輸掉球賽的酒館。不過﹐今天晚上﹐這個問題沒有一點困難的地方。
附近四間酒館裡﹐三間會有電視足球直播。有一間﹐雖然三年內每次去看愛華頓晚上的球賽﹐都能夠興奮地離開(除了去年聯賽杯四強比賽對車路士)﹐可是﹐那是利物浦擁躉的酒館﹐所以﹐根本不在選擇之列﹔另一間﹐是去年才發現的﹐除了對利物浦那一場外﹐我們是未敗過一場﹐不過﹐那都是去年的事情﹐這一季﹐我該去了四次﹐每一次都輸波收場﹐所以﹐也不會在考慮之列。
於是﹐就只剩下一間。每天上班也會經過﹐不過﹐就從來沒有入過裡面喝一杯酒。
畢竟是經濟不景氣的時候。酒館裡﹐沒有太多的人。疏疏落落地﹐每一檯就只有一位人客﹐一邊喝著酒﹐一邊看著電視足球直播。看著他們的舉手投足﹐聽著他們的說話﹐原來﹐都是利物浦的擁躉。
我們最終還是未能自九九年以後﹐首次在利物浦主場贏得比賽。我們只能賽和。失掉了很寶貴的兩分﹐給阿仙奴和阿士東維拉拋開了聯賽榜的距離。
我當然有點失望。不過﹐總好過輸掉了球賽罷。我們表現得那麼好﹐全失掉三分是太殘忍了。當然﹐又要多謝TIM CAHILL。誰都知道他總能夠在關鍵時候替愛華頓入球。除了利物浦。慢鏡重播時﹐旁述問道﹕「究竟是誰看管TIM CAHILL﹖」我高舉雙臂﹐興奮地大聲回答道﹕「沒有一個人。」雖然酒館裡不是很多人﹐不過也是所有人都望著我。
我沒有覺得異樣。我習慣了。
完場後﹐坐在旁邊的一個老頭竟然問我道﹕「你支持哪一隊的﹖」我很意外。我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問題。我答道﹕「五分鐘前﹐你總看到我振臂高呼罷﹖」
老頭說﹕「我從來不認識一個支持愛華頓的人。我是支持曼聯的﹐所以﹐很興奮利物浦再次失分。」
我一口喝下剩餘的啤酒後﹐道﹕「今天﹐你終於碰上了一個人民球會的人。很高興認識你。」然後﹐我便轉身離開酒館。
(P.S. It's nice to hear that Kaka is staying at Milan. Finally we have something, other than Everton, to prove tha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football.)
其實﹐那一間有線電視臺會直播這場比賽﹐跟我沒有什麼關係。我只需要知道有電視臺直播便成。因為我的住所裡面﹐那部電視就祇接收得到那幾個最普通的電視臺。無論如何﹐要看球賽直播﹐我是要到附近的酒館去。匆匆煮了點吃的後﹐便冒著有點寒冷的空氣﹐跑到外面去。我要親眼見證愛華頓能夠在一個星期內連續兩次擊敗利物浦。今天是我們七天裡面首次碰面﹐是聯賽的比賽﹔星期天的那一場﹐則是足總杯淘汰賽。都是愛華頓作客。
我其實是一個很迷信的人。本來﹐選擇酒館觀看球賽有點難度。因為我不會選擇那些我每次去到觀看球賽﹐愛華頓都會敗北的酒館﹔我只會選擇那些我每次去到觀看球賽﹐愛華頓都能夠贏球﹐至少不會輸掉球賽的酒館。不過﹐今天晚上﹐這個問題沒有一點困難的地方。
附近四間酒館裡﹐三間會有電視足球直播。有一間﹐雖然三年內每次去看愛華頓晚上的球賽﹐都能夠興奮地離開(除了去年聯賽杯四強比賽對車路士)﹐可是﹐那是利物浦擁躉的酒館﹐所以﹐根本不在選擇之列﹔另一間﹐是去年才發現的﹐除了對利物浦那一場外﹐我們是未敗過一場﹐不過﹐那都是去年的事情﹐這一季﹐我該去了四次﹐每一次都輸波收場﹐所以﹐也不會在考慮之列。
於是﹐就只剩下一間。每天上班也會經過﹐不過﹐就從來沒有入過裡面喝一杯酒。
畢竟是經濟不景氣的時候。酒館裡﹐沒有太多的人。疏疏落落地﹐每一檯就只有一位人客﹐一邊喝著酒﹐一邊看著電視足球直播。看著他們的舉手投足﹐聽著他們的說話﹐原來﹐都是利物浦的擁躉。
我們最終還是未能自九九年以後﹐首次在利物浦主場贏得比賽。我們只能賽和。失掉了很寶貴的兩分﹐給阿仙奴和阿士東維拉拋開了聯賽榜的距離。
我當然有點失望。不過﹐總好過輸掉了球賽罷。我們表現得那麼好﹐全失掉三分是太殘忍了。當然﹐又要多謝TIM CAHILL。誰都知道他總能夠在關鍵時候替愛華頓入球。除了利物浦。慢鏡重播時﹐旁述問道﹕「究竟是誰看管TIM CAHILL﹖」我高舉雙臂﹐興奮地大聲回答道﹕「沒有一個人。」雖然酒館裡不是很多人﹐不過也是所有人都望著我。
我沒有覺得異樣。我習慣了。
完場後﹐坐在旁邊的一個老頭竟然問我道﹕「你支持哪一隊的﹖」我很意外。我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問題。我答道﹕「五分鐘前﹐你總看到我振臂高呼罷﹖」
老頭說﹕「我從來不認識一個支持愛華頓的人。我是支持曼聯的﹐所以﹐很興奮利物浦再次失分。」
我一口喝下剩餘的啤酒後﹐道﹕「今天﹐你終於碰上了一個人民球會的人。很高興認識你。」然後﹐我便轉身離開酒館。
(P.S. It's nice to hear that Kaka is staying at Milan. Finally we have something, other than Everton, to prove tha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football.)
Monday, January 19, 2009
是聖誕前。有天﹐在住所裡到了雅虎香港的網頁遊逛﹐看看自己的出生地有些什麼事情發生。
我讀了一個標題後﹐百思不得其解﹐完全猜不到那是一件什麼事情。無疑﹐搬到歐洲生活後﹐我的中文有點退步。不過﹐標題裡面的每一個中文字﹐我還是認識的﹐也知道每一個字的意思。只是﹐當它們拼在一起合成那一個標題後﹐我就像完全不懂得中文一樣。
那是一段來自《明報》的消息。標題為﹕男子反短加長減危坐被捕。
我承認﹐說完全猜不到那是一件什麼事情﹐是有點魯莽。因為辛苦地讀罷那道標題後﹐我是猜得到﹐有一個男子被警察拘捕了。不過﹐這個男人究竟犯了什麼事給警察拘捕﹐又值得那一份自稱知識分子的報紙報導﹐則沒有一點頭緒。
真的一點也沒有。
從前﹐標題就是一段新聞報導的靈魂。可是﹐在中國大陸的辦報文化影響下﹐在中國大陸紅色漢語染污下﹐似乎這已經是一個過了時的理論。我一邊努力猜想那個標題究竟是什麼葫蘆賣什麼藥﹐一邊跟父親發表這一個又有點政治不正確的想法。
母親在廚房聽到後﹐也不待父親開口﹐便立即道﹕「我看還不是你待在歐洲太久﹐自己的中文理解能力差了﹐便找個堂會冠冕的藉口來為自己開脫罷。從來﹐你都是這樣偏激的。」
我當然聽得到說話裡面的另一層意思。不過﹐我不希望另闢戰場﹐所以﹐裝作不曉得母親其實最想表達的那個意思。我道﹕「那麼﹐你們看看是否知道那位記者說什麼好了。」
我便艱辛地喊了那個標題出來。的確有點艱辛﹐因為那道標題有點不好讀的同時﹐我也不知道該在哪兒稍為停頓。究竟是「男子﹑反短﹑加長減﹑危坐﹑被捕」﹖還是「男子﹑反短加長﹑減危坐﹑被捕」﹖又或者是另外的一些更教我意外的組合。
聽罷我的說話後﹐父親好像有點頭緒地說﹕「是否關於的士的﹖」
於是﹐我便跑了進去那道標題裡看看。果然﹐是一名的士司機因為公開示威﹐反對政府一項的士收費政策﹐而給警察拘捕。
《明報》記者是這樣寫的﹕「一名男子晚上八時許走出銅鑼灣維園道行人天橋並跨出欄杆,抗議的士『短加長減』方案,他其後被捕。現場消息指出,該名男子自稱是的士司機,他在晚上8時許,跨出行人橋欄杆,舉起反對的士『短加長減』方案標語。警察一直勸他下來但不成功,於是封鎖三條行車線,以便消防員鋪設救生氣墊。他在擾攘約半小時後返回地面,警方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把他拘捕。」原來﹐那道標題該是如此讀的﹕「男子﹑反短加長減﹑危坐﹑被捕」。
知道答案後﹐我當然要繼續發表我的理論。我跟父親和母親道﹕「假如標題為『的士司機公開示威被捕』﹐不是更教人容易理解﹐也能讓更多人理解嗎﹖不在香港生活的中國人﹐如何能夠知道你在講什麼﹖香港報社的眼光就是這樣狹窄的嗎﹖在這個資訊發達的年代﹐一間報社難道就只要照顧得了香港那七百萬名香港人﹐就能夠生存下去嗎﹖在互聯網的世代﹐假如我是報社社長﹐我的目標讀者﹐應該要是全球的中國人。」
當然﹐還有﹕那什麼『短加長減』不就正是給中國大陸紅色漢語嚴重污染了的產物來嗎﹖
我讀了一個標題後﹐百思不得其解﹐完全猜不到那是一件什麼事情。無疑﹐搬到歐洲生活後﹐我的中文有點退步。不過﹐標題裡面的每一個中文字﹐我還是認識的﹐也知道每一個字的意思。只是﹐當它們拼在一起合成那一個標題後﹐我就像完全不懂得中文一樣。
那是一段來自《明報》的消息。標題為﹕男子反短加長減危坐被捕。
我承認﹐說完全猜不到那是一件什麼事情﹐是有點魯莽。因為辛苦地讀罷那道標題後﹐我是猜得到﹐有一個男子被警察拘捕了。不過﹐這個男人究竟犯了什麼事給警察拘捕﹐又值得那一份自稱知識分子的報紙報導﹐則沒有一點頭緒。
真的一點也沒有。
從前﹐標題就是一段新聞報導的靈魂。可是﹐在中國大陸的辦報文化影響下﹐在中國大陸紅色漢語染污下﹐似乎這已經是一個過了時的理論。我一邊努力猜想那個標題究竟是什麼葫蘆賣什麼藥﹐一邊跟父親發表這一個又有點政治不正確的想法。
母親在廚房聽到後﹐也不待父親開口﹐便立即道﹕「我看還不是你待在歐洲太久﹐自己的中文理解能力差了﹐便找個堂會冠冕的藉口來為自己開脫罷。從來﹐你都是這樣偏激的。」
我當然聽得到說話裡面的另一層意思。不過﹐我不希望另闢戰場﹐所以﹐裝作不曉得母親其實最想表達的那個意思。我道﹕「那麼﹐你們看看是否知道那位記者說什麼好了。」
我便艱辛地喊了那個標題出來。的確有點艱辛﹐因為那道標題有點不好讀的同時﹐我也不知道該在哪兒稍為停頓。究竟是「男子﹑反短﹑加長減﹑危坐﹑被捕」﹖還是「男子﹑反短加長﹑減危坐﹑被捕」﹖又或者是另外的一些更教我意外的組合。
聽罷我的說話後﹐父親好像有點頭緒地說﹕「是否關於的士的﹖」
於是﹐我便跑了進去那道標題裡看看。果然﹐是一名的士司機因為公開示威﹐反對政府一項的士收費政策﹐而給警察拘捕。
《明報》記者是這樣寫的﹕「一名男子晚上八時許走出銅鑼灣維園道行人天橋並跨出欄杆,抗議的士『短加長減』方案,他其後被捕。現場消息指出,該名男子自稱是的士司機,他在晚上8時許,跨出行人橋欄杆,舉起反對的士『短加長減』方案標語。警察一直勸他下來但不成功,於是封鎖三條行車線,以便消防員鋪設救生氣墊。他在擾攘約半小時後返回地面,警方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把他拘捕。」原來﹐那道標題該是如此讀的﹕「男子﹑反短加長減﹑危坐﹑被捕」。
知道答案後﹐我當然要繼續發表我的理論。我跟父親和母親道﹕「假如標題為『的士司機公開示威被捕』﹐不是更教人容易理解﹐也能讓更多人理解嗎﹖不在香港生活的中國人﹐如何能夠知道你在講什麼﹖香港報社的眼光就是這樣狹窄的嗎﹖在這個資訊發達的年代﹐一間報社難道就只要照顧得了香港那七百萬名香港人﹐就能夠生存下去嗎﹖在互聯網的世代﹐假如我是報社社長﹐我的目標讀者﹐應該要是全球的中國人。」
當然﹐還有﹕那什麼『短加長減』不就正是給中國大陸紅色漢語嚴重污染了的產物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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